18世纪,朝鲜的国内和国际商业活动量迅速增加,通过经由行会组织扩大的垄断和批发销售,出现了资本积累。许多从事贸易的商人集中在汉城。政府核准的商店即领有执照的贡物供应商与街巷小店主之间的传统分野,被融合到一种垄断和批发体制的结构之中。临时商店的设立原来是为了满足人民在特殊场合(如科举考试、国王出巡和其它全国性大事等)的需求,但是这些店铺在这种场合过去后,仍继续向普通百姓供应食品和杂货。这些店铺是由小店主在临时搭起的棚屋里经营的,他们不管怎样都依赖批发商。手工匠往往成为个体生产者。有些人甚至发展成工厂厂主,取得了销售自己产品的垄断特许权。在一些情况下,仅仅做经营某些商品的批发商比从事物品生产更有得可图。到英祖时期,朝鲜和清朝、日本之间的贸易额迅速增长。其中除了中朝边市贸易的牛、马、盐、铁之外,最重要的是对清朝的人参贸易。人参贸易又称为八包贸易,每包人参为10斤,朝鲜允许到中国的使团—所谓“燕行”人员—每人携带八包。后来因朝鲜边民越境采参伤害中国地方官员,朝鲜政府停止人参出口,使团按每斤人参25两白银计算,可以携带2000两白银去中国购买商品。后来为了防止白银过度外流,又折合成价值2000两白银的朝鲜货物,如皮毛、纸张、海产干货等杂物。他们出售人参和朝鲜其他产品来换取日本的白银、中国的织物、日用杂货、金属品、书籍、药材、染料,还有朝鲜王室所用的药材、珠宝、苏杭绸缎等奢侈品,采购量相当大。从朝鲜输送到清朝的商品包括马匹;貂、水獭、青鼠、豹等毛皮;海参、鲍鱼、虾、鱼、海带等海产干货;金、银、铜、豆锡、生铁、钢铁等金属;白纸、壮纸、桑皮纸等纸张;人参、胡椒、白矾、干姜等药材;丹木、槐花等染料;梨、苹果、柿、栗等干鲜果品。从清朝输入朝鲜的有牛、羊、骡、驴等牲畜;剪刀、镊子、针、床炉、釜、皮箱、马鞍、雨伞、木箸、算盘、梳子、纽扣、烟袋、眼镜、瓷器、毛绵纸、斗方纸、火石、火镰、笔、墨、砚、铜壶、锡壶、指南针等日用杂货;各种金属制品如铲、犁、铧、锯等工具;金、银、铜制钱等通货;棉花、棉纱、生丝等纺织原料;各种棉布;各种锦缎绫绸;各种男女成衣、帽子、鞋袜;各种染料;各种食品;各种药材;各种书籍;乃至于进口珠宝玉石、漆器牙雕、家具古董、钗环首饰、自鸣钟、自鸣琴等西洋玩好、猫狗鹦鹉等珍禽异兽。此外还有清朝严禁出口的天文、历法、地理、历史类书籍,以及牛角、火药、硝石、硫磺等军用品,米、豆、麦等谷物,以及生丝铜铁等物,主要是由使团私带和走私进口。朝鲜商人的这种商业垄断和批发活动造成了对银和铜的更大需求,促进了采矿业的发展。倭乱之前在政府严格控制下的矿山交给了私人经营。在十七世纪,朝鲜全境有68个银矿在开采,但是铜矿业不是很发达,因为朝鲜的铜主要是依靠日本供应的。然而在十八世纪,由于日本德川幕府停止出口铜,而与清朝的贸易也要求朝鲜大量供应铜,所以朝鲜的铜矿也发展起来了。英祖以通过增加钱币的铸造来鼓励货币流通,所以物价不断上涨,汉城市民如果不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与了商业活动的话,他们的生活会受到威胁。1801年以后,湾商中的姚舜沃声名逐渐远播,使当代朝鲜人对经商的看法转为正面,许多两班和平民不顾自己的身份,也起而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此外汉城在18世纪作为工商业城市已有了长足进展,19世纪后贸易更胜往年。老百姓对诸如刀、文具、烟竹、衣帽、餐具、农具等手工艺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对妇女戴装饰性假发的限制实际上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