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与中国体育博物馆同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受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委托同时对外行使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职能。下设办公室、人事保卫处、财务处、文物部、文化活动部、展览部、研究部、《体育文化导刊》编辑部、《中国体育年鉴》编辑部、国家体育总局档案馆、基建处11个处级机构,影视部暂挂靠在办公室。1、研究、制定体育文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2、组织开展体育文化研究,开展全国体育文化活动,促进国际体育文化学术交流;3、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有效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育文化活动;4、打造体育贸易交易展示平台,办好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和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5、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国体育小镇、体育特色城市等体育载体的文化建设;6、推动体育文艺繁荣发展。组织、扶持体育文艺创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艺术家进行体育文学、体育影视、体育音乐、体育摄影、体育美术、体育标识、体育文化创意和体育收藏等创作、展示和评选等活动。策划和制作符合国际传播语境的体育影视、体育艺术品及展览,传播中国体育文化;7、以大型体育活动为载体,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推进以运动项目文化为核心的文化建设。以筹备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大力推广冰雪运动文化;8、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体育传统文化。加强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推广,积极推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各地,根据本地区、本民族的节令活动与传统庆典活动,大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与本地特色的体育文化活动;9、利用中国体育博物馆、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和相关协会的资源,展示中国体育风貌,宣传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负责体育文物(包括各种文献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陈列、管理和利用;10、定期出版《体育文化导刊》、《中国体育年鉴》等刊物;11、负责接收,整理,保管,鉴定国家体育总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档案并提供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