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原路8号”为《中国记者》杂志主办的公众号,将为大家奉上每期精华、悦读文章,欢迎关注交流。更多深度文章,请致电订阅电话:、63073532.伤心漫过那片海:灾难报道伦理问题的实践思考文/张欧亚 (《中国记者》杂志2015年第3期)脱离了具体人物,新闻就是白纸“伤心漫过那片海”,是2002年5月8日我在采访大连“5•7”空难时,所写的一篇记者手记。在这前后,我还先后实地采访过温州空难、包头空难、烟台海难。采访中亲历的灾难现场还有:造成309人遇难的洛阳大火,造成234名村民遇难的重庆开县井喷事故,以及江西芳林小学爆炸、广东江门爆炸、陕西榆林爆炸、广西南丹特大透水事故,等等。做过这么多灾难报道,我也有了越来越多的思考与反思。首先,我们先来听听这样一个“段子”:某国总统在发动一次战争时说:我们将杀死几百万敌人和一个修理自行车的人。记者争相问:“总统先生,为什么要杀死一个修单车的?”总统笑了笑,对着站在一旁的官员说:“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从来没有人关心那几百万人。”这当然是个虚构的故事,但这是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真相”:无论东方或西方,无论何种社会,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才是恒久的,也更能打动人心?人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正是一个个单元的个体组成的社会,让我们感受到温情和力量。悲他们所悲,痛他们所痛,即所谓“悲伤着你的悲伤”。实际上,无数伟大的文学作品,也正是因为表现具体人物的命运,才能深深震撼人心,因而才能伟大。文学作品是这样,历史更是如此,也正是一个个人物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构成上下五千年栩栩如生的历史。脱离了具体的人物,历史和新闻就是一张苍白的纸。真正的伤害,是沉冤的亡灵等不到正义的伸张回到上海踩踏事件,这一现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惨剧,作为报道者,我们又如何只依靠冰冷的数字来组织报道?有必要讨论关于“二次伤害”问题。以最近引发热议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惨死在派出所的打工女周秀云为例,正是家属在媒体支持下坚持不懈地上访与持续报道,呼格吉勒图的冤案才得以昭雪,讨回应有的尊严。在持续多次的报道中,有没有人认为呼格吉勒图的家人受到“多次伤害”?而讨钱打工女被警察踩在脚下的那张照片,我们感受到这是对周秀云的亵渎了吗?恐怕没有。真正的伤害,是沉冤的亡灵等不到正义的伸张。对周秀云来说,正是这张照片的公开,震撼了国人,继而引发媒体广泛关注与持续报道,才有了今天当事单位负责人对亡者及亲人的道歉。可以设想一下,什么人最害怕那张让人愤慨的照片公之于众?掩盖事实与真相,正义得不到伸张,才是对受害者尊严最大的亵渎。在这两案中,受害人的家庭经历与遭遇,从各个角度被公开报道,我们及他们本人感觉隐私被冒犯了吗?正是他们悲歌式的境遇,引起了广泛同情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声援!实际上,有关对南京大屠杀,对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纪念,所展示的那些令人惊悚的画面,也从来没有人认为,这是对家属的“伤害”、对亡灵的亵渎。正是这些真实的画面,让我们在纪念中反省战争、珍爱和平。不论是事件当事人,还是普通读者,我们应该相信大多数人在了解事实真相过程中所保持的善意。反省,但不是缺失有高校在一场专业讨论中,运用了“在满足知情权与消费遇难者之间”这样的表述。这使我想起2000年河南洛阳大火案,这一震惊全国造成309人遇难的大火,引起各媒体关注,其中某地方大报,竟刊发了这样一条消息:“某地大火引发新闻大战”。我在内部论文和多次课堂中,提起过这篇报道:报道所称的“新闻大战”建立在什么基础上?难道是309个亡灵!这样的报道缺少了良知与底线。伦理探讨意义在于,促使记者保持最大程度反思,如何保持善意。作为从业者,我们需要反省,但绝不是在新闻事件中的缺失。12年前,采访一起灾难报道结束返乡途中,我在记者手记《另一种责任》中曾写道:“关注事故、关注灾难,是记者的天职。告知读者事件的真相,是为了让公众从悲剧中吸取教训,是为了唤醒良知,使责任者受到惩处,使无辜者得到救助。然而,每一次事故发生后,总有人对记者采访进行阻扰,千方百计隐瞒真相。”“正是由于记者们的苦苦寻访,南丹特大透水事故、陕西榆林爆炸真相始大白于天下;正是媒体的执着,南丹县委书记等一批贪官、昏官才最终受到惩处。”“揭示事实真相,是媒体的责任,是社会不可或缺的另一种责任。”因而,我认可石扉客的观点:空难事件,出发和到达机场,与空难现场一样,乃至与遇难者生前空间一样,都是敬业记者应该抵达的广义现场。当事人的眼泪、家属的痛苦,和灾难过程、灾难原因等一样,本身就是灾难的组成部分。遇难者家属的悲伤,是命运的无常,也是我们作为人类的共同悲伤,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部分,更是追问事件原因与责任最具道义力量的拷问。但有为善之心关于面对遇难者家属问题,并不是所有的家属对此排斥。不同情况不同分析,也应予以不同对待。但有为善之心,不添乱,家属愿意谈,又有何妨?2014年春节后,上海宝山发生大火,两名消防战士牺牲,其中一名来自湖北。因为当时特定的现场情境,我自始至终没有打扰家属。这有前因:1.前期其他媒体采访时,刚问话就导致被采访人当场昏倒,被输氧紧急抢救;2.飞机上对方明确提出不希望被打扰。但这并不表明,同类事件可以复制。具体情况须区别对待,实际案例中又有亲属希望或愿意接受采访,大连空难、包头空难中,甚至有家属主动联系媒体探求事故真相,释放压抑心声。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出现事故,坠入包头市南海公园湖中并爆炸起火,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以及地面2人共55人在事故中丧生。这起空难中,湖北乘客、武汉吉思达公司总经理吕新辉不幸遇难。我赶到现场采访中,吕新辉哥哥吕新军主动配合,并在当地相关部门清场时,还挺身而出,坚持要我一起和他前往事发地凭吊。如当年我在报道中所记载:“事故处理小组通知家属到南海公园为死者凭吊,吕新军向工作人员表示坚持要我同往,并从工作人员手中要来一件崭新的军大衣,披在记者的身上。”“我用手摩挲着他穿有军大衣的后背。我知道,再坚强的男人此时也需要一个支点。”整个采访中,我深深感受到包括吕新军在内的遇难者家属对记者的友善。而事实上,很多家属在从最初的悲痛走出来之后,对媒体采访的态度,也会发生改变。当然,也不能不承认,面对灾难,确实存在记者采访时的方式方法问题,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而不能将之作为排斥记者采访家属,甚至认为记者不应该出现在现场的理由。毫无疑问,面对灾难事件的发生,当然应该悲天悯人,也必须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但值得注意和研究的是,无论是上海踩踏事故,还是不久前发生的姚贝娜事件,在新闻伦理之争中,反对或赞成的双方,最初都是以“正义和善良”的名义出发。然而由于最初的认识并不是建立在全面掌握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的最初判断,讨论双方会陷入为反对而反对的循环。一个“事实”、一个观点出现,首先需冷静思考与判断,而不是被推动裹挟着瞬间就被点燃的“正义的怒火”。常记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一位领导的话:多些友爱,多些宽容,多些建设性。 凡有为善之心,大家会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