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治为核心,德治为基础,法治 为保障。村民主要还是要通过自治来处理村里的大小事务,居民自主权得到充分保障,而且还能让大家参与乡村治理, 人人参与才能让乡村变得更好。
可以建设“三治”长廊、道德讲堂等阵地,开展道德评判、群众文艺宣教、“身边好人”推荐 等活动,通过积分制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弘扬社会正气、凝聚社会人心。村里可以加强加强普法宣传,建立村、社区法 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法治水平。
推广与应用
2018年11月12日,中央政法委、中共浙江省委在“枫桥经验”发源地绍兴市联合召开的纪念大会上强调,要坚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就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我们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最大限度地把特色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