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脱贫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
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2、要持续加大贫困地区财政资金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要坚持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贫困治理不是一劳永逸,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资源匮乏、地质灾害频发也加剧了“返贫”隐患,贫困人口由于疾病、失业等原因也容易陷入“返贫”现象。
要巩固好反贫困成果,社会救助体系依然要保持对贫困地区民生状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了解贫困群体的变化,对“返贫”现象要及时干预和救助。
4、注重贫困群体的资产和能力建设。要因时因地制宜,抓牢产业扶贫这个脱贫攻坚根本之策,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杠杆,以消费扶贫为抓手,推动贫困地区发展。要全面落实“一户一策”产业发展措施,加快推进“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精准到户、精准见效。
要让更多贫困群众通过扶贫车间稳定就业、持续受益,让贫困群众“不出村、有活干、把钱赚”,做到农闲人不闲,务农、顾家、挣钱“三不误”。
要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稳岗拓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发展,提升带贫能力,利用公益岗位提供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在做好扶志、扶智工作上,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尤为重要。目前,贫困村党员队伍年龄结构相对老化、文化程度不高、能力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而且越是偏远、越是贫困的地方,党支部的能力越弱。
因此,必须把脱贫攻坚和夯实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起来,把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着力打造一支不走的基层工作队伍,为农村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6、要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各方面保障,让基层扶贫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去。
要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要严格考核开展普查,严把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要开展督查巡查,加强常态化督促指导,继续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全面检验,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参考资料来源:嘉峪关市供销合作社--如何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