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真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生活的有序状态是人类社会共同体存在、持续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的首要价值目标就是在人类的公共生活中建立起有效的秩序。政治文明的性质规定了政治文明的主题是建立一种合理的公共秩序。政治制度是指人们在政治理念指导下规范政治行为,以建立公共秩序的政治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运作程序,政治文明的最终表现形式是制度文明。在当代世界各国,政党掌握政权并在社会政治生活、国家事务和政治体制运作中处于中心地位,因此,政党制度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所处的时代是政党政治的时代。当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无论是贫国还是富国,其政治舞台上的主角都非政党莫属。政党承担着政治发动机的功能,政党成为国家政治的核心和主体。每个国家采取的政党制度的类型和模式不同,相互关系和运行机制不同,其功能作用发挥的程度也有不同,但无论采取哪种类型和模式政党制度的国家,政党对该国的内政外交的基本走向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国家发展进步的重要条件,是政党特别执政党有能力并且较为妥当地处理国家的重大政治关系,而无论什么性质的国家,政党关系都是国家重大政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纵观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产生以来,数千个政党面对社会发展这个永恒的主题,有盛有衰,有成有败,剖析它们兴衰成败背后的内在原因,可以感悟到政党发展规律和内在机理的支配作用。人们不断地总结政党和政党制度发展过成中的功过成败和利弊得失,成为人类社会在政党政治问题上共同的政治智慧。借鉴这些人类中政治文明重要成果,为加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大体说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一、客观认识和准确把握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建立有普遍的规律。政党制度的内容包括一个国家的各个政党在政治生活中所处的法律地位、政党同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同国家政权的关系。作为一种运行机制,政党制度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构成了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和个人在政治生活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也形成了一种党际关系体系和运行规则。据此,人们按照这些关系认识政党制度,按照一个国家主要政党数量去划分政党制度的类型。但是世界各国的政党制度的普遍性又寓于特殊性之中。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政党毫无例外都是根植于本国的特定土壤,由于每个国家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不同,民族文化构成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世界各国政党制度各有特点,同样类型的政党制度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实现方式和运行模式,没有一个国家同另外一个国家是完全相同的。同是两党制,英国是议会制的两党制,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总统制的两党制,执政党的产生方式、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执政党的责任地位、执政党领袖的领导方式完全不同;同时多党制,意大利是典型的议会制的多党制,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的多党制,德国多党制有5%条款的限制,日本是一党独大、多党并存的多党制。当代俄罗斯的多党制中则没有法定的执政党。但无论如何,执政党力图继续维持执政地位,反对党期待获得执政地位,参政党施展才干力图有所表现,在这些方面世界政党是共通的。现代政党制度体现了民主政治的普适价值与多元世界的国情差异两者之间的冲突与交融,是价值的普适性和形式的民族性相结合的产物,成熟的政党制度需要将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体现于一定的民族形式之中。同时,在政党制度这个相对稳定的架构中,政党和政党政治则具有一定的可变性。政党、政党政治和政党制度产生的时序一般为:先有政党和政党政治,两者的发展是同步的,是不可分割的,尔后才有政党制度的确立。这是世界各国政党制度建立和运行的普遍规律。因此政党制度的发展的前提是政党的发展,政党的发展尔后引发政党制度的发展。在这方面世界各国政党也是共通的。因此,当代世界各个政党,都面临着如何去面对新的形势、以什么样的理念和姿态去处理发展变化中的国内外事务的问题。政党的社会基础作为政党的生存土壤,其范围的大小和力量的强弱,决定着政党的生命力与影响力的大小。争取尽可能多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的支持和拥护,是任何渴望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政党必须首先思考的。如凡是执政党都会面临着这样一些共同的问题:执政党代表什么人的利益、追求什么样的社会目标、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治国理政、自身有什么样的能力和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能力、理论纲领能否与时俱进、能否正确对待自己的历史传统、能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来把握自己、能否始终把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放在行动首位,执政党同国家决策机关的关系如何处理,等等。因此,我们不能以自己国家政党制度的特殊性否认世界政党制度发展的普遍规律,把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一概斥之为糟粕,同时也不能以普遍性代替本国政党制度的特殊性,照抄照搬别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我国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我国的政党制度具有更大的包容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所有制和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使我国社会在一致性增强的基础上出现了多样性发展的趋势。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扩大和容纳社会各阶层各团体、各方面的政治参与,把他们的政治愿望和利益诉求纳入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体系中,如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如何涵盖社会的各方面,各民主党派既要坚持自己的传统特色基础而面对现实又要防止趋同,人民政协的界别构成如何发展,政协的结构功能如何充分发挥,就成为基本政治制度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它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在政党制度理论、观念方面进行创新,在政党和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功能作用方面进行创新,既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又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和作为其联系界别的政治利益代表的功能。这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当代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一种形式、一种载体,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通过坚持不懈的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赋予基本政治制度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实质的而不是表象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从而实现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政治资源合理配置。这些都要求我们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二、从法治建设的高度去思考对政党和政党制度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从世界范围来看,政党制度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对政党进行法制的规范和调整,是在政党制度的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发展起来的。在19世纪后期之前,人们普遍把政党作为一种结社组织,宪法和法律都有关于结社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团体的规定,所以各国并不在结社法律和社团管理法律之外制定专门的政党法律来规范和调整政党及其活动。只是到了19世纪后期,少数国家才对政党参与选举的条件和程序做出特别的规定,这就是早期的政党立法。就总体政党制度发展而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全世界除了选举法中有关政党参选的规定,以及针对特定政党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以外,都还没有对政党进行一般规范的综合性的法律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政党在社会和国家政治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增强,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党成为政权运转的动力来源和重要元素,许多国家将政党从一般中的社会组织中区别开来,确立其特殊的法律地位,使政党的正面作用得以发挥,负面作用得以限制,必要的政治秩序得以维护。到21世纪初,据笔者所能看到的各国宪法中,包括我国在内的124个国家的宪法有对于政党的规定。其中不少国家更在选举法等法律制度方面规定了政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也有一些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政党法。由此可见,用法律精神与价值意义去规范政党政治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特别是政治秩序,成为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普遍规律。当代世界各国对政党实行法律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意义:第一是对政党合法性的认可。确认一个政党是否合法,是一个国家政治秩序确立的前提。对政党的合法性的认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法定制,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对政党合法地位、成立要件、基本准则、权利义务做出规定;一种是默认制,它不在立法上对政党进行具体的规定,而只要相关的政党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即为合法。默认制也被认为追惩制,美国就是实行默认制的代表。第二是对执政党地位的确认。执政党主导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实践和走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对执政党地位的确认也是各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建立的前提。各国对于执政党法律地位的确认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对执政党获得执政权力的路径进行规定,这是在两党制或多党制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一种是将执政地位直接赋予某个政党,这是在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一般是通过宪法“序言”的形式,对国家的历史发展道路和重大社会变革进行回顾,把执政地位赋予在决定国家历史发展道路过程中和重大社会变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党,确认它的执政地位。有执政党,当然就存在相应的非执政党,有的国家将执政党之外的政党称为“在野党”,有的将执政党之外的政党称为“参政党”。相关各国法律在承认执政党地位的同时也确认了非执政党的地位。这样各个政党都有法律规范的地位和与之相适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有序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当代世界各国对政党进行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主要有种,即宪法性规定、基本法律规定、专项法律规定、选举法规定和宪法惯例。自从德国1967年制定《政党法》以后,不少国家竞相效仿制定相关法律,在对政党的成立条件、遵行原则、活动方式、运行机制等做出规定的同时,对政党的建立及其活动的限制也做出明确的规定。如规定“禁止建立以进行极端主义活动为目标的政党及其活动”,“不允许根据职业、种族、民族或宗教属性特征建立政党。” 禁止其目标或活动是以暴力改变国家宪政秩序或领土完整政党,禁止违反刑法的政党。这一事实充分说明,政治的基本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目标原则确立之后,政治的具体制度、运行机制、方式方法就必须借助法律的方式来加以固定和贯彻。法律是一个统一整体,它具有宏观的体制性规定,也能在微观的具体落实层面提供可遵循的章法。借鉴世界各国法律规范政党的成功做法,以法制建设的态度与精神,去思考、应对我国政党制度发展进程中所遇到的诸多问题与内外挑战,既是国家政治稳定发展的前提,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国家重要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的机构和场所,它的地位作用在宪法中尚缺乏明确的规定,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我们认为,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活动可以依政策、依自身的章程、“条例”、甚至可依照执政党的“意见”和“决定”,但核心首先要依照宪法。因为在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已经成为公民精神世界一部分的今天,仅仅依宪法之下的较低位阶的执政方式经常面临正当性的追问,而依法执政,则最具有正当性,也最有安定性。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公报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对从法治建设的高度去思考、去规范和调整政党和政党制度关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三、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的政党关系机制,“多党”之间在“合作”的同时发挥相互监督和鞭策作用。首先,我们对西方国家两党制和多党制中党际关系应有客观全面的认识。合理借鉴世界政党政治发展中执政党处理党际关系的经验教训,特别是一些在处理政党制度关系上比较成功的国家的有效做法。正确认识与把握我国多党合作中“和而不同”的分际和分寸,对多党合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如英国是世界最早产生政党的国家,英国保守党是世界上历史最长的政党,有300年的历史,其政治对手英国工党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300年来英国维持两党制的格局,其在政党关系方面必然一些行之有效的成功的做法,有值得探讨值得借鉴的地方。如执政党尊重反对党的地位,反对党可以运用1/3的议会时间从事质询和政策辩论;每个议会期保留19天给反对党;反对党不能为反对而反对,其批评多在政策细节而避免触及重大原则,在批评和监督执政党时必须提出建设性的替代对策而不走极端。英国保守党作为当代世界历史最长政党,撇开它在指导思想——保守主义的与时俱进不谈,它在组织建设方面也有一些成功有效的做法。在协调党内不同意见和处理派别关系问题上,如它一贯注重严明纪律,党内派别斗争被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党内能团结一致对外。在扩大党内民主问题上,为了适应党的发展和民主化历史潮流的需要,能提高政党透明公开、民主化运作的水平,英国保守党采取了一系列提高党内民主的手段和措施,如党内领导人通过选举产生。这些作法都是导致英国保守党成为在当代世界历史最长的政党的因素。即使在多党制国家,也有一个如何处理党际关系的问题,如德国,2005年底由基民盟和社会民主党合组大联合政府,这是战后德国历史上第二次大联合政府。在德国历史上基民盟和社会民主党长期以来是竞争对手,但此时作为执政伙伴,如何在竞争中保持合作和适度妥协,维护共同执政的局面,是当代政党政治中值得研究的现象。还有日本、新加坡等国的政党制度及政党关系等,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在政党研究的学术领域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尽管这些政党与我国政党有意识形态的不同与政党地位的差异,但它们对待对方的理念、相互之间关系的运行机制并不妨碍为我们所参考。四、借鉴世界其他国家政党在应对国家政治环境变化以确定同其他政党关系方面的经验世界其他国家政党在应对国家政治环境变化以确定同其他政党关系方面也有不少成功的经验。如西欧社会党在应对国家政治环境变化、自己思想理念的不断发展方面经历了三个转变:第一,经历了由“体制外力量”到“体制内力量”、再到“制度妥协”的过程。社会党在创立初是一支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外生型政党”,其奋斗目标是要消灭或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但是当社会党成为议会党特别是执政党后,则表示要在认可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着眼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改造,自称是“资本主义病榻旁的医生”。在冷战结束后,社会党便由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转向批判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模式或思维方式,如新保守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的理念与做法。第二,经历了由“制度目标”到“伦理目标”,再到抽象地谈论公平正义的转变。社会党起初都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最终奋斗目标。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调整变化,则认为追求制度目标思维过时且意义不大,因而仅提出“伦理性的社会主义”,作为凝聚支持者的一面旗帜。进入21世纪以来,因为害怕失去众多的中间阶层,西欧社会党更多地把社会主义解释为实现公平、正义这类中性的价值目标。第三,经历了从阶级性政党到人民性政党的转变。社会党在前期大都坚定地声明其代表工人阶级政党的阶级属性。在战后特别是西欧多数社会党执政后,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德国社会民主党1959年出台的《哥德斯堡纲领》为标志,淡化党的阶级属性,拓展利益代表的覆盖面,将自身定位一个“人民党”甚至“全民党”,强调不仅要代表劳动者阶层利益,也要代表中小企业、工商业集团等大多数群体的利益,淡化党的阶级色彩。在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的政党关系机制的同时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一党制执政失败的沉痛教训。十月革命发生后,在1917年第一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当选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孟什维克与社会革命党人曾占居多数;后来第二次、第三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及中央执委会中,虽然布尔什维克占多数,但也还是多党制,其他党派都合法地存在和活动。在作为中央政府的人民委员会中,左派社会革命党人有7位担任了部长级官员。 但是从1921年起苏联在政党制度关系骤起质变,严行一党制,一切非布尔什维克政党均被取缔。次年,俄共(布)“十二大”决议,要求对各种反苏维埃党派和社会革命党以及孟什维克进行镇压。其他政党就此消失,俄共(布)成为执政党,也是合法存在的唯一政党。而这种局面是通过“一个党在执政,而其他政党在监狱”的方式实现的。可以告慰历史的是,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上,中国人民曾“以俄为师”,但非常清醒地拒绝以苏联的“一党制为”师,才有当代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这也是我们今天纪念中共中央1948年五一劳动节口号60年的重大意义。21世纪初世界各国政党发展的新特点表明,任何政党能否在国家政治中发挥作用,能否有所建树,关键在于它们能否适应急剧变革的社会,能否因势利导,在意识形态、政策主张甚至自身组织结构体系等方面,不断地自我革新和发展。政党的发展必然带来政党政治的发展进步,带来政党制度的发展。建国近60年的历史和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势地位和同本国文化的契合,“和而不同”、“同则不继”、“执两用中”等哲学思想为多党合作提供了肥沃文化土壤。面向未来,我们应有的态度是以我为主,在继承中坚持,在借鉴中发展。既要用智慧总结提炼自己成功的做法为制度,也要善于综合吸收和借鉴世界政党政治中的成功经验,并注意在借鉴中不以一个国家一种模式的政党制度体制为对象。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如何发展与何时发展,能在多大程度和多大幅度作出调整,则是需要审时度势,谨慎从事。我们既不能狂妄自大,也不应妄自菲薄。当代中国面临着的问题和考验在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没有先例的,中国人要用自己的智慧、有自己的理论解决自己的问题。
在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中如何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周淑真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生活的有序状态是人类社会共同体存在、持续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的首要价值目标就是在人类的公共生活中建立起有效的秩序。政治文明的性质规定了政治文明的主题是建立一种合理的公共秩序。政治制度是指人们在政治理念指导下规范政治行为,以建立公共秩序的政治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运作程序,政治文明的最终表现形式是制度文明。在当代世界各国,政党掌握政权并在社会政治生活、国家事务和政治体制运作中处于中心地位,因此,政党制度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所处的时代是政党政治的时代。当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无论是贫国还是富国,其政治舞台上的主角都非政党莫属。政党承担着政治发动机的功能,政党成为国家政治的核心和主体。每个国家采取的政党制度的类型和模式不同,相互关系和运行机制不同,其功能作用发挥的程度也有不同,但无论采取哪种类型和模式政党制度的国家,政党对该国的内政外交的基本走向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国家发展进步的重要条件,是政党特别执政党有能力并且较为妥当地处理国家的重大政治关系,而无论什么性质的国家,政党关系都是国家重大政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纵观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产生以来,数千个政党面对社会发展这个永恒的主题,有盛有衰,有成有败,剖析它们兴衰成败背后的内在原因,可以感悟到政党发展规律和内在机理的支配作用。人们不断地总结政党和政党制度发展过成中的功过成败和利弊得失,成为人类社会在政党政治问题上共同的政治智慧。借鉴这些人类中政治文明重要成果,为加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大体说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一、客观认识和准确把握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建立有普遍的规律。政党制度的内容包括一个国家的各个政党在政治生活中所处的法律地位、政党同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同国家政权的关系。作为一种运行机制,政党制度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构成了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和个人在政治生活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也形成了一种党际关系体系和运行规则。据此,人们按照这些关系认识政党制度,按照一个国家主要政党数量去划分政党制度的类型。但是世界各国的政党制度的普遍性又寓于特殊性之中。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政党毫无例外都是根植于本国的特定土壤,由于每个国家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不同,民族文化构成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世界各国政党制度各有特点,同样类型的政党制度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实现方式和运行模式,没有一个国家同另外一个国家是完全相同的。同是两党制,英国是议会制的两党制,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总统制的两党制,执政党的产生方式、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执政党的责任地位、执政党领袖的领导方式完全不同;同时多党制,意大利是典型的议会制的多党制,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的多党制,德国多党制有5%条款的限制,日本是一党独大、多党并存的多党制。当代俄罗斯的多党制中则没有法定的执政党。但无论如何,执政党力图继续维持执政地位,反对党期待获得执政地位,参政党施展才干力图有所表现,在这些方面世界政党是共通的。现代政党制度体现了民主政治的普适价值与多元世界的国情差异两者之间的冲突与交融,是价值的普适性和形式的民族性相结合的产物,成熟的政党制度需要将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体现于一定的民族形式之中。同时,在政党制度这个相对稳定的架构中,政党和政党政治则具有一定的可变性。政党、政党政治和政党制度产生的时序一般为:先有政党和政党政治,两者的发展是同步的,是不可分割的,尔后才有政党制度的确立。这是世界各国政党制度建立和运行的普遍规律。因此政党制度的发展的前提是政党的发展,政党的发展尔后引发政党制度的发展。在这方面世界各国政党也是共通的。因此,当代世界各个政党,都面临着如何去面对新的形势、以什么样的理念和姿态去处理发展变化中的国内外事务的问题。政党的社会基础作为政党的生存土壤,其范围的大小和力量的强弱,决定着政党的生命力与影响力的大小。争取尽可能多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的支持和拥护,是任何渴望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政党必须首先思考的。如凡是执政党都会面临着这样一些共同的问题:执政党代表什么人的利益、追求什么样的社会目标、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治国理政、自身有什么样的能力和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能力、理论纲领能否与时俱进、能否正确对待自己的历史传统、能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来把握自己、能否始终把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放在行动首位,执政党同国家决策机关的关系如何处理,等等。因此,我们不能以自己国家政党制度的特殊性否认世界政党制度发展的普遍规律,把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一概斥之为糟粕,同时也不能以普遍性代替本国政党制度的特殊性,照抄照搬别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我国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我国的政党制度具有更大的包容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所有制和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使我国社会在一致性增强的基础上出现了多样性发展的趋势。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扩大和容纳社会各阶层各团体、各方面的政治参与,把他们的政治愿望和利益诉求纳入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体系中,如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如何涵盖社会的各方面,各民主党派既要坚持自己的传统特色基础而面对现实又要防止趋同,人民政协的界别构成如何发展,政协的结构功能如何充分发挥,就成为基本政治制度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它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在政党制度理论、观念方面进行创新,在政党和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功能作用方面进行创新,既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又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和作为其联系界别的政治利益代表的功能。这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当代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一种形式、一种载体,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通过坚持不懈的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赋予基本政治制度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实质的而不是表象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从而实现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政治资源合理配置。这些都要求我们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二、从法治建设的高度去思考对政党和政党制度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从世界范围来看,政党制度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对政党进行法制的规范和调整,是在政党制度的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发展起来的。在19世纪后期之前,人们普遍把政党作为一种结社组织,宪法和法律都有关于结社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团体的规定,所以各国并不在结社法律和社团管理法律之外制定专门的政党法律来规范和调整政党及其活动。只是到了19世纪后期,少数国家才对政党参与选举的条件和程序做出特别的规定,这就是早期的政党立法。就总体政党制度发展而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全世界除了选举法中有关政党参选的规定,以及针对特定政党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以外,都还没有对政党进行一般规范的综合性的法律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政党在社会和国家政治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增强,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党成为政权运转的动力来源和重要元素,许多国家将政党从一般中的社会组织中区别开来,确立其特殊的法律地位,使政党的正面作用得以发挥,负面作用得以限制,必要的政治秩序得以维护。到21世纪初,据笔者所能看到的各国宪法中,包括我国在内的124个国家的宪法有对于政党的规定。其中不少国家更在选举法等法律制度方面规定了政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也有一些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政党法。由此可见,用法律精神与价值意义去规范政党政治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特别是政治秩序,成为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普遍规律。当代世界各国对政党实行法律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意义:第一是对政党合法性的认可。确认一个政党是否合法,是一个国家政治秩序确立的前提。对政党的合法性的认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法定制,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对政党合法地位、成立要件、基本准则、权利义务做出规定;一种是默认制,它不在立法上对政党进行具体的规定,而只要相关的政党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即为合法。默认制也被认为追惩制,美国就是实行默认制的代表。第二是对执政党地位的确认。执政党主导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实践和走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对执政党地位的确认也是各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建立的前提。各国对于执政党法律地位的确认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对执政党获得执政权力的路径进行规定,这是在两党制或多党制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一种是将执政地位直接赋予某个政党,这是在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一般是通过宪法“序言”的形式,对国家的历史发展道路和重大社会变革进行回顾,把执政地位赋予在决定国家历史发展道路过程中和重大社会变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党,确认它的执政地位。有执政党,当然就存在相应的非执政党,有的国家将执政党之外的政党称为“在野党”,有的将执政党之外的政党称为“参政党”。相关各国法律在承认执政党地位的同时也确认了非执政党的地位。这样各个政党都有法律规范的地位和与之相适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有序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当代世界各国对政党进行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主要有种,即宪法性规定、基本法律规定、专项法律规定、选举法规定和宪法惯例。自从德国1967年制定《政党法》以后,不少国家竞相效仿制定相关法律,在对政党的成立条件、遵行原则、活动方式、运行机制等做出规定的同时,对政党的建立及其活动的限制也做出明确的规定。如规定“禁止建立以进行极端主义活动为目标的政党及其活动”,“不允许根据职业、种族、民族或宗教属性特征建立政党。” 禁止其目标或活动是以暴力改变国家宪政秩序或领土完整政党,禁止违反刑法的政党。这一事实充分说明,政治的基本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目标原则确立之后,政治的具体制度、运行机制、方式方法就必须借助法律的方式来加以固定和贯彻。法律是一个统一整体,它具有宏观的体制性规定,也能在微观的具体落实层面提供可遵循的章法。借鉴世界各国法律规范政党的成功做法,以法制建设的态度与精神,去思考、应对我国政党制度发展进程中所遇到的诸多问题与内外挑战,既是国家政治稳定发展的前提,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国家重要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的机构和场所,它的地位作用在宪法中尚缺乏明确的规定,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我们认为,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活动可以依政策、依自身的章程、“条例”、甚至可依照执政党的“意见”和“决定”,但核心首先要依照宪法。因为在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已经成为公民精神世界一部分的今天,仅仅依宪法之下的较低位阶的执政方式经常面临正当性的追问,而依法执政,则最具有正当性,也最有安定性。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公报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对从法治建设的高度去思考、去规范和调整政党和政党制度关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三、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的政党关系机制,“多党”之间在“合作”的同时发挥相互监督和鞭策作用。首先,我们对西方国家两党制和多党制中党际关系应有客观全面的认识。合理借鉴世界政党政治发展中执政党处理党际关系的经验教训,特别是一些在处理政党制度关系上比较成功的国家的有效做法。正确认识与把握我国多党合作中“和而不同”的分际和分寸,对多党合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如英国是世界最早产生政党的国家,英国保守党是世界上历史最长的政党,有300年的历史,其政治对手英国工党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300年来英国维持两党制的格局,其在政党关系方面必然一些行之有效的成功的做法,有值得探讨值得借鉴的地方。如执政党尊重反对党的地位,反对党可以运用1/3的议会时间从事质询和政策辩论;每个议会期保留19天给反对党;反对党不能为反对而反对,其批评多在政策细节而避免触及重大原则,在批评和监督执政党时必须提出建设性的替代对策而不走极端。英国保守党作为当代世界历史最长政党,撇开它在指导思想——保守主义的与时俱进不谈,它在组织建设方面也有一些成功有效的做法。在协调党内不同意见和处理派别关系问题上,如它一贯注重严明纪律,党内派别斗争被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党内能团结一致对外。在扩大党内民主问题上,为了适应党的发展和民主化历史潮流的需要,能提高政党透明公开、民主化运作的水平,英国保守党采取了一系列提高党内民主的手段和措施,如党内领导人通过选举产生。这些作法都是导致英国保守党成为在当代世界历史最长的政党的因素。即使在多党制国家,也有一个如何处理党际关系的问题,如德国,2005年底由基民盟和社会民主党合组大联合政府,这是战后德国历史上第二次大联合政府。在德国历史上基民盟和社会民主党长期以来是竞争对手,但此时作为执政伙伴,如何在竞争中保持合作和适度妥协,维护共同执政的局面,是当代政党政治中值得研究的现象。还有日本、新加坡等国的政党制度及政党关系等,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在政党研究的学术领域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尽管这些政党与我国政党有意识形态的不同与政党地位的差异,但它们对待对方的理念、相互之间关系的运行机制并不妨碍为我们所参考。四、借鉴世界其他国家政党在应对国家政治环境变化以确定同其他政党关系方面的经验世界其他国家政党在应对国家政治环境变化以确定同其他政党关系方面也有不少成功的经验。如西欧社会党在应对国家政治环境变化、自己思想理念的不断发展方面经历了三个转变:第一,经历了由“体制外力量”到“体制内力量”、再到“制度妥协”的过程。社会党在创立初是一支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外生型政党”,其奋斗目标是要消灭或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但是当社会党成为议会党特别是执政党后,则表示要在认可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着眼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改造,自称是“资本主义病榻旁的医生”。在冷战结束后,社会党便由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转向批判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模式或思维方式,如新保守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的理念与做法。第二,经历了由“制度目标”到“伦理目标”,再到抽象地谈论公平正义的转变。社会党起初都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最终奋斗目标。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调整变化,则认为追求制度目标思维过时且意义不大,因而仅提出“伦理性的社会主义”,作为凝聚支持者的一面旗帜。进入21世纪以来,因为害怕失去众多的中间阶层,西欧社会党更多地把社会主义解释为实现公平、正义这类中性的价值目标。第三,经历了从阶级性政党到人民性政党的转变。社会党在前期大都坚定地声明其代表工人阶级政党的阶级属性。在战后特别是西欧多数社会党执政后,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德国社会民主党1959年出台的《哥德斯堡纲领》为标志,淡化党的阶级属性,拓展利益代表的覆盖面,将自身定位一个“人民党”甚至“全民党”,强调不仅要代表劳动者阶层利益,也要代表中小企业、工商业集团等大多数群体的利益,淡化党的阶级色彩。在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的政党关系机制的同时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一党制执政失败的沉痛教训。十月革命发生后,在1917年第一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当选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孟什维克与社会革命党人曾占居多数;后来第二次、第三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及中央执委会中,虽然布尔什维克占多数,但也还是多党制,其他党派都合法地存在和活动。在作为中央政府的人民委员会中,左派社会革命党人有7位担任了部长级官员。 但是从1921年起苏联在政党制度关系骤起质变,严行一党制,一切非布尔什维克政党均被取缔。次年,俄共(布)“十二大”决议,要求对各种反苏维埃党派和社会革命党以及孟什维克进行镇压。其他政党就此消失,俄共(布)成为执政党,也是合法存在的唯一政党。而这种局面是通过“一个党在执政,而其他政党在监狱”的方式实现的。可以告慰历史的是,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上,中国人民曾“以俄为师”,但非常清醒地拒绝以苏联的“一党制为”师,才有当代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这也是我们今天纪念中共中央1948年五一劳动节口号60年的重大意义。21世纪初世界各国政党发展的新特点表明,任何政党能否在国家政治中发挥作用,能否有所建树,关键在于它们能否适应急剧变革的社会,能否因势利导,在意识形态、政策主张甚至自身组织结构体系等方面,不断地自我革新和发展。政党的发展必然带来政党政治的发展进步,带来政党制度的发展。建国近60年的历史和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势地位和同本国文化的契合,“和而不同”、“同则不继”、“执两用中”等哲学思想为多党合作提供了肥沃文化土壤。面向未来,我们应有的态度是以我为主,在继承中坚持,在借鉴中发展。既要用智慧总结提炼自己成功的做法为制度,也要善于综合吸收和借鉴世界政党政治中的成功经验,并注意在借鉴中不以一个国家一种模式的政党制度体制为对象。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如何发展与何时发展,能在多大程度和多大幅度作出调整,则是需要审时度势,谨慎从事。我们既不能狂妄自大,也不应妄自菲薄。当代中国面临着的问题和考验在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没有先例的,中国人要用自己的智慧、有自己的理论解决自己的问题。
一、行政学研究政府吗在人们的观念中,往往认为行政学就是研究政府管理的。但“政府”这个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所谓政府是指“政议之府”。一般说来,总是在探讨政府与社会以及其它国家机构的关系时,才会使用政府的概念,特别是当一个问题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时,肯定会涉及到政府这个概念,但如果在这个层面上来探讨行政学,就显得有所牵强,以致于在行政学的研究和叙述中,何时使用政府和行政这两个概念都表现出了很大的随意性。政府与行政的关系可以这样来理解:行政行为产生于政府和由政府中的组织机构或人员来承担。行政学在政府中所看到的是一个行政体系,而不是政府本身。如果说行政学是以政府为研究对象的话,那是不准确的。因为,站在行政学的视角上,政府是以行政体系而存在的,行政体系是经过行政学的抽象而确立起来的研究对象。或者说,行政学并不研究政府的全部,它只研究政府的行政行为以及与行政行为相关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对于政府的政治归属问题,行政学可以不去涉猎,它的研究更多地倾向于技术性的方面,是属于技术抽象意义上的行政。所以,在行政学的研究中,受过专业训练或有着专业素养的人,一般来说不习惯于使用政府这样的概念,他们总是努力地使用行政的概念。比如,用行政主体、行政组织、行政机构、行政部门等一系列概念来取代作为政治学概念的政府。即使在使用政府这个概念时,他们的真实所指也是政府的行政体系以及行政行为。可见,我们虽然把行政学定义为专门研究现代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科学,但是,这里所讲的政府,只是指与行政活动相关联的方面,并不包含对政府的一切方面的研究。在较长时期内,行政学是作为政治学的分支学科而存在的,所以,它需要接受政治学的政府概念。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行政学的研究内容必然很具体。因其自身不需要有什么理论,它作为一个学科而能够成立的理论是由政治学赋予的。虽然19世纪末20世纪初行政学被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提了出来[2],但它只是更多地引进了管理学方面的内容,而在学科的理论归属上,还是没有走出政治学为它划定的界限。行政学没有自己独立的理论建树,政府的概念成了行政学分析自己的研究对象的障碍。使得对于“行政学是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问题一直有人表示疑义。科学界有着不成文的默契:一个没有自己独立理论的学科决不被看作是一个独立的学科。行政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就不能现成地接受政治学为他提供的政府理论,它需要把政府抽象为行政体系,并加以分析,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的问题。我们相信,随着一批有着行政学专业素养的学人的出现,它的研究会从对行政体系的分析入手,来建构行政学的学科体系和确定研究的基本内容。二、行政学是不是管理学在我国的行政学研究中,行政学这个学科也被表述为行政管理学,这就造成了行政学与管理学之间划界不清,在教学和研究实际中,这已经成了行政学的学科尴尬。从行政管理学的概念可以看出,在一定程度上,人们是把行政学作为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来看待的,是一门特殊的具体的管理学科,即关于行政的管理学。根据这个思路,有的学者提出,既然行政的概念本身就包含着管理的含义,那就不应当同义反复地称行政管理学,而应当称作为政府管理学,即政府既是管理主体又是管理对象。这在表面上看来是合理的。但是,深入一步就会看到,政府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下进行行政学的学科建设和研究内容的延展,就会遇到一些无法回答的问题。比如,根据政治学的思路所建构的管理学究竟应当是一门管理学还是一门政治学。事实上,行政学时常为了自己是管理学还是政治学而发生争论,因为这是关系到行政学的研究内容和方法的问题,如果说行政学是政治学或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而存在的话,那么在行政学研究中就需要更多地引入政治的观念和原则,而且,如果把行政学定位在政府管理和管理政府的学科位置上,它也就势必会遇到必须回答的政治问题。但是,称之为政府管理学实际上又是把它作为一门管理学来看待的。管理学在20世纪的发展中,一个最为典型的特征就是根据科学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学的学科建构,排斥价值因素的干扰。在某种意义上,政治学与管理学是两门相距甚远的科学,各自有着自己独立的学科标准和方法论原则,而且这些标准和原则冲突极大。虽然在20世纪的后半期政治学出现过科学化的努力,有的学者试图建立所谓政治科学,但这种努力并没得到广泛认同,事实也证明这种努力不可能取得真正有实质意义的结果。管理学的发展中也有着管理文化学派的理论出现,可也至多只是提出了在管理中要重视文化因素,注重人的价值观念对管理过程的影响,提出了不同文化类型中的管理问题,但管理学家们从来也未准备建立不同文化类型的管理学,至今我们也无法设想所谓美国的管理学或日本的管理学,更不可能设想有所谓社会主义的管理学或资本主义的管理学。总之,政治学管理学化和管理学政治学化都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行政学在政治学和管理学这样两个学科之间做出妥协是不可能的,至多只能是以行政学家的个人取向来确定行政学的学科位置。行政学家在研究行政学时若是服务于统治目的的,为了强化统治行为的合法性而谋求技术支持,或者为了统治的行政模式进行辩护的话,会更多地运用政治的思想方法来解决行政学问题。当行政学家站在管理的视角上来研究行政学时,他会根据管理学的学科标准和方法论原则去建构行政学。但是,在人类历史上,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产生于政府之中的行政行为都是服务于统治的目的的,政府中的行政体制结构也从属于统治的需要,这种服务于统治的和主要执行着统治职能的行政是一切传统社会中的行政模式。在近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离,政府的统治职能和管理职能形成了一个以服务于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担负着管理职能的政府行政模式。我们把前者称作为统治行政,把后者称为管理行政。统治行政和管理行政作为人类行政发展史上的两个阶段或两种行政模式都有着历史性,它们都不是人类行政的终极模式,未来还必将有一种新型的行政模式取代它们。所以,无论从政治学还是从管理学的角度去建构行政学,都是不可取的。行政学在历史上的不同阶段与政治学和管理学的渊源关系,只是证明了行政学曾在一个时期是作为政治学的分支学科而存在的,而在另一个时期是作为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存在的,但在其发展过程中,有着独立化的进程,今天已经表现出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存在的可能性了。认识行政学发展的这个特征,对于行政学的研究来说,就找到了一个努力的方向。即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行政学研究工作的重心是把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来建设。有人认为行政学是一门“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这种观点其实是很不负责任的,是那种不愿对新兴学科作深入研究而又要对学科进行定位的托词。任何一门学科在其刚刚出现的时候,都具有边缘性和交叉性,但是它的边缘性和交叉性都是它初生时期的“胎毛”,一俟它走向成熟,就会蜕掉这些“胎毛”。或者说,我们无法把任何一门成熟的学科称作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只是当这门学科还不成熟的时候,才这样临时性地描述它。行政学的发展迄今为止还具有边缘性和交叉性的特点,但这个特点不应当加以强化,而应当在学科发展中逐渐通过学科自身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的确定,通过自己独立的理论建构来加以消除。行政学是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首先取决于它是否有着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我们不同意把行政学仅仅看作是研究政府管理的,这往往会把行政学的研究对象与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相混同。同样,我们提出“统治行政”与“管理行政”概念时,也要强调人类的行政历史有过统治行政的历史时期和管理行政的历史时期,但在人类的未来,可能会是一种既不同于统治行政也不同于管理行政的服务行政。所以,不能因为我们正处于一个管理行政的时代,就把行政学简单地看作是管理学,或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这就决定了行政学既不应像政治学那样把政府作为一个完整的对象来加以考察,也不应像管理学那样主要通过对管理过程和管理行为的分析来进行自己的学科建构。行政学需要从政府这个实体中抽象出行政体系的概念,通过对它的分析来确定行政体系的合理性结构,把握行政体系运行起来的内部的和外部的机制。当然,处在管理主义泛滥于社会科学的一切领域的时代,在行政学的研究中更多地接受管理主义的洗礼也是难以避免的,我们的愿望是,依然把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加以建构。鉴于行政学与政治学和管理学的渊源关系,在它形成和发展的早期阶段曾经从政治学和管理学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这对于行政学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在行政学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还会不断地从政治学和管理学那里学习和借鉴理论和方法。同样,它也不断地从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各门学科中汲取有益的因素。而且,我们发现,各国都有一大批原先学习和研究其它学科的学者们不断地加盟到行政学的研究中来,为行政学带来其它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这对于推动行政学的发展是极其有益的,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使行政学成为一门当代的显学。但是,行政学从其它学科中学习和借鉴所有有价值因素的行为,并没有推动行政学朝着边缘化交叉化的方向前进,反而更加促进了行政学的成熟,使它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特征更加突出了出来。四、行政学的研究内容认为行政学是专门研究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科学,这是对行政学的一般性定义,这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描述性的。具体地考察,行政学其实是以行政体系及其运行为研究对象的,是在研究行政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过程中寻找优化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途径的科学。也就是说,行政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就是行政学的研究内容。行政有着自己的历史,每个时期的行政体系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基础上的,反映着它们的要求并为它们提供整体支持。从行政体系的结构来看,它主要包括3个方面:(1)由行政体制、行政组织、行政机构、行政人事资源等要素构成的客观结构系统;(2)由行政权力、行政法律、行政政策、行政管理方法等要素构成的主观结构系统;(3)由行政意志、行政义务、行政责任、行政人格等要素构成的价值结构系统。这3个系统在总体上的动态平衡是行政体系健全的标志,而它们的协调运行则表现为行政体系的功能。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是行政体制、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和行政人事资源等物质性客观要素之间关系的存在和运作方式,是行政体系的客观形式。广义地讲,客观物质环境因素也是其客观结构的要素。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19 17:02因为,客观物质环境影响或制约着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行政体制的选择、组织的建立、机构的设置、人事的状况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体系的客观物质环境的状况。行政学在研究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系统中,形成了关于行政人员、行政组织、行政机构设置以及公务员制度的理论,并且包含着相应的行政体系得以运行的物质的和财政的保障条件和方式。行政体系的主观结构是指行政权力、行政法律、行政政策和行政管理方法等属于精神形态的主观要素构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它是行政体系的主观形式。在广义上,也应包括占统治地位的政治观念、思想意识形态和文化心理结构等因素。当然,行政权力是一种客观力量,但在本质上是行政客体的主观认同。所以,它是以组织权威的形式出现的。行政法律和政策,是客观的社会关系的反映,是统治意志及其观念的形式化。行政管理方法是对行政管理客观规律的认识,是前人经验的凝结。与客观结构系统相比,行政体系的主观结构系统具有系统整体的相对灵活性和变动性。由于与具体的行政关系、行政行为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因而,行政关系、行政行为的状况会不断地反映到行政主观结构系统上来。一般情况下,行政主观结构系统是在保持自身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行政关系、行政行为加以调整。但是,现实社会生活的千变万化总是不断地向既定的行政关系、行政行为提出挑战,要求它们不断地通过变更而适应现实社会生活的需要。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提出改变行政体系主观结构方式的要求。因而,行政主观结构系统拥有积极的、活跃的不稳定结构,行政体系的变化、发展总是首先表现为其主观结构系统的变动。当然,行政体系的变化往往直接地表现为国家统治阶层顺应社会生活经济结构的要求而采取的自觉行动。所以,通过对行政体系主观结构系统的研究,可以准确地把握行政体系的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的实现状况,可以较好地认识和处理行政与其政治和文化生态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行政改革和发展的动力所在,并为行政改革作出切合实际的方案设计。行政体系的价值结构主要是指行政组织、行政人员或公务员的行政意志、行政义务、行政责任和行政人格等基本要素所构成的深藏于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系统和主观结构系统之中的调节系统。因为这些因素是隐藏在各种行政关系和行政行为之中的,并每时每刻地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发现行政体系的价值结构系统并加以深入的研究,可以为行政道德的建设和充分调动行政系统中人的积极性找到现实的出路。既然行政学是研究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科学,那么,在这个前提下,行政学对行政体系的研究是从属于效率和公平的目标的。如果行政学仅仅停留在对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和主观结构的把握上,那么这种行政学必然是属于效率中心主义的范畴的。但是,一旦行政学努力在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和主观结构的背后去发现其价值结构,那么,行政学就会把它的效率目标与公平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所以,对行政体系的价值结构的研究,并把研究成果运用于行政体系的设计上,就会较好地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从而把人类行政的发展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参考文献】[1] 威尔逊.行政之研究[A].彭和平.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C].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2] 古德诺.政治与行政[M].北京:华夏出版社。我的回答可以吗?如果可以就采纳吧,谢谢
思政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不可忽略的常识问题.概括起来开题报告就是对有关论文题目的现有文献进行评论,一般侧重于现有文献的缺点。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思政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欢迎参考阅读。
一、论文题目
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二、专业名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三、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
四、研究意义
马克思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巨匠,他不仅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现了哲学史上的深刻变革,而且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深刻分析和研究文化问题,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研究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列宁明确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
目前,我国人民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进行文化改革和文化建设。要成功地开展文化改革和文化建设,首先必须加强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开展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
首先,有利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是唯一科学的文化哲学。现代西方文化哲学虽然包含一些合理因素,但总体上,明显缺乏科学合理性。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人类思想史特别是西方传统文化哲学思想史上的一切优秀成果,正确地揭示了文化的本质和规律,创立了无产阶级的文化哲学。研究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有助于夯实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理论基础,把握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思想实质,并运用它去批判吸收中外文化哲学中的合理成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
其次,有利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大精深,除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外,还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生态哲学等。过去,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研究还不够重视、不够深入。因此,深入开展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有助于拓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围,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建设。
再次,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文化理论发展的正确方向。文化哲学是最高层次的文化理论,它既是对各种具体的文化理论的概括和总结,又反过来指导各种具体文化理论研究。离开了文化哲学的指导,文化理论就会迷失发展方向。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正确揭示了文化的本质和一般规律,为文化理论研究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加强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有助于抵制西方资产阶级文化理论的影响,保证社会主义文化理论发展的正确方向。
五、研究动态
自 20 世纪 20 年代起,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式发生了根本性转换,即由经济领域转向了文化领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转向。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文化已成为世界哲学的研究主题。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转向,是当代世界文化发展潮流的必然产物。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是文化全球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国之间的文化交往日趋频繁,各种文化之间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和冲突,出了诸如矛盾和问题。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国际哲学界逐步将研究方向转向了文化哲学。在 1983 年召开的第十七届世界哲学大会上,文化哲学成为会议的'主题。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哲学、文化和文明”。近三十年来。各国学者对文化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六、研究思路与方法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澄清国内外学术界关于马克思的哲学中不存在文化哲学思想的模糊认识,在梳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形成与发展过程的基础上,系统阐释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基本内容,创建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解读体系,并探讨马克思文化哲学的当代价值,旨在为当代中国的文化改革和文化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以马克思的经典着作为依据,参考国内外关于马克思文化哲学研究的相关成果,认真梳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形成与发展的脉络,系统解读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基本内容,努力构建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解读体系,并结合我国当前文化改革和文化建设的实践,阐述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学理支撑。
七、论文创新点
1、初步建构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解读体系。目前,学术界对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总体上还不够系统深入。本文以马克思经典着作为依据,参考了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经过深入研究和思考,初步建构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解读体系,形成了以文化本质论为基础、以文化结构论为中介、以文化规律论为核心,以文化动力论为关键的解读体系。
2、系统梳理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通过对马克思经典着作的研读,梳理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脉络。把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划分为思想萌芽、初步形成、正式形成和丰富发展等四个阶段。提出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是对西方传统文化哲学思想的继承与超越的观点。
3、具体阐述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应用价值。本文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当代中国文化改革与文化建设的伟大实践,阐述了马克思文化哲学的当代价值。论述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是实现文化自觉的哲学基础,是增强文化自信的理论法宝,是实现文化自强的行动指南。
八、论文提纲
中文摘要
导 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动态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四、创新之处
第一章 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章 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文化本质论
二、文化结构论
三、文化规律论
四、文化动力论
第三章 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
一、培养文化自觉的哲学基础
二、增强文化自信的理论法宝
三、实现文化自强的行动指南
结 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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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浏览 5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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