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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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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本科毕业论文

三、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基本途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监狱系统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的原则,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层次建设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仅是从宏观上指导全国监狱系统建设现代化文明的原则,也从微观上为每一个监狱指出了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方向。我个人认为,就每个监狱来讲,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进行“建设”工作的基本途径。每个监狱,都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不能畏难不前无所作为,也不能好高鹜远,不切实际,纸上谈兵,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安排,滚动发展,每年办成几件事,这样就能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向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迈进。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从总体上讲包括两个方面,即以监狱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教育设施、生活卫生设施以及生产方面的技术、设备、工艺为内容的硬件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以及监狱人民警察素质、执法水平、管理制度、教育方法、劳动手段、改造效果为内容的软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二者缺一不可。做为监狱领导,必须认识到硬件与软件是辩正统一的,硬件建设搞好了,有利于软件建设;软件建设搞好了可以促进硬件建设二者相辅相成。在指导思想上必须确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如果只抓硬件的物质文明建设显然不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而只抓软件的精神文明建设也达不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要求,二者是辩正统一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得软硬并举。当然硬件建设是要花钱的,在当前财政和投资保障不能很快到位,多数监狱经济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在具体实施上,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分清轻重缓急,做出规划逐项分步进行。而且这些建设项目与当地的现代化建设发展水平应当相适应,争取一次建成达标避免时过不久又得更新改造,造成二次投资或浪费。软件建设,主要强调监狱人民警察素质、严格执法、科学管理、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改造效果等。从经济角度讲,这些可不花钱或少花钱,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单位,可以软件先行,但这决不是说软件好搞,容易达标。从某种意义上讲,软件建设比硬件建设更重要,难度更大。司法部提出:“要注重软件建设”、“软件要强”,这不仅说明中国监狱的特色主要体现在软件建设上,同时也有利于克服我们一些同志一味强调物化建设的误解,从而推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进程。软件需要硬功夫,当前在软件上,要结合贯彻《监狱法》,一条一条地检查自己监狱的工作,凡与《监狱法》相抵触的,应当立即停止;凡不符合《监狱法》的规定的监规制度等,应当及时修改调整。同时要继续发展十多年来我国监管改造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坚持对罪犯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继续抓好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计分考核、依法奖罚的制度。全面推行三分工作,把防逃、防重大恶性案件、防非正常死亡的各项安全防逃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在教育改造工作方面,要加大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好特殊学校,建设丰富多彩,有益于改造的监区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辅助教育,进一步搞好社会帮教等。通过这些切实使监狱的软件强起来,上一个新水平。这就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软件建设实实在在的工作,也能促进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硬件建设,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实实在在的基础工作。参考文献 : 1.吴宗宪 《中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研究》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6年8月版2.张秀夫 《中国监狱现代化建设》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论文摘要]: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现代化的监管改造设施和健全的狱政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文明管理和改造的社会主义监狱。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分层次创建的原则;分类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1]我国的现代化文明监狱是社会主义的监狱。着意味着它要体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探索和发展起来的监狱工作经验,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关键词]:现代化 文明 监狱我国的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神圣职责,对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主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及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文明监狱事在必行。一、正确认识、深刻理解贯彻《监狱法》和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关系,是增强现代化文明监狱紧迫感、提高自觉性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布施行,是全国监狱机关和全体监狱工作监狱人民警察盼望已久的盛事。《监狱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监狱工作法典,它的颁布实施不仅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法制建设工作的日趋完善,也反映了我国监狱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顺应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大趋势,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贯彻《监狱法》与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二者是相互联系互为要求,相辅相成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既是贯彻《监狱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监狱法》的必然结果,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尤其是“软件”建设的硬性标准集中体现在《监狱法》的概括规定中,用精练的法律语言表述出来,为监狱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提供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件。这不仅使现代化文明监狱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而且还有利于保障和制约现代化文明建设在法制建设轨道上健康顺利的发展。因此,要达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就必须严格 贯彻执行《监狱法》,依法建设是前提,是基础,决不可偏废,这样才能保证准确正确地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另一方面,贯彻《监狱法》,严格依法治监,离不开与社会文明相适应的基本物质条件,较好的物质条件为基础是监狱依据《监狱法》,发挥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能,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强化三大基本改造手段,完成惩罚和改造基本任务的必要条件和可靠保障,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加强监狱的现代化“硬件”建设。同时随着《监狱法》的贯彻落实,《监狱法》所要求的物质保障体系,尤其是监狱的财政经费、投资保障、资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必将逐步到位,这也为我们建设现代化文明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只有认识到这些,才能克服盲目性、提高自觉性、增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紧迫感。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监狱干警队伍。不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要通过干警的活动去实现。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有力保证。政治坚定是根本,全体监狱干警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各项建设的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从政治的高度观察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在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中坚持坚定的思想立场,善于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创建工作实践;纪律严明是保证,作为准军事性的司法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没有严明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一切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和保证完成,纪律是执行实践的保证;作风过硬是基础,勤政廉洁,遵纪守法,顾全大局,遇险不惊,沉着镇定,具有独立处理和应付复杂问题的能力,是对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最起码的要求;业务精通是前提,业务素质是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法律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执法水平,只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把创建工作真正地做好,“犯人多数是可以改造好的,但是要经过一个艰苦的过程。在没有完成这个艰苦过程的情况下,这些人有许多都是‘饿老虎’,我们的监狱、劳教警察都是‘训虎人’,随时都有可能被他们咬死、咬伤。”[2]所以做为监狱、劳教警察一定要保证能够做到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这样才可以有效的避免被那些“饿老虎”咬死、咬伤。但是近年来,在少数监狱人民警察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性质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有不少干警法治观念不强,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因此,必须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培训、从严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 同时,还要看到,加强队伍建设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加强全党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就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来说,要进一步把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工作推向前进。现代化文明监狱要靠有现代化知识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不可能设想用落后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那是不可想象的。再从犯罪率和犯罪性质来看,现在关押的犯人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再加上这几年的“严打”收押的犯人和过去也不一样,暴力犯多,团伙犯罪多,重新犯罪多,改造的难度、保障监狱安全难度也比过去大大增加。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要想更好地完成我们所担负的任务,确保监狱的稳定,努力提高罪犯的改好率,降低重新犯罪率,为国家社会稳定做出我们的贡献,要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抓队伍、促业务,才能够保障我们的工作不断地得到提高,才能够保障监狱的稳定,罪犯的改好率才能不断提高,重新犯罪率不断降低。我们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保障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要建设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必须加强监狱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充分发挥监狱党委的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建立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严格考核体系,合理的竞争机制,良好的奖惩机制,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培养和选择一批优秀的青年干部进入监狱各级领导班子,增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总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组织保证,也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重要内容。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全过程中,只有紧紧抓住这一点,才能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艰苦的环境中 ,依然不忘记学习 ,既有毅力 ,又有持之以恒的耐心 。

讨论中国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的主旨是增强对行刑社会化的理性认识,促使我国监狱行刑由传统向现代模式转化。然而,行刑社会化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更重要的是行刑社会化包容的内容和要达到这个目标所必须的条件与中国监狱过去、现在以及将来在中国这个特定环境下诸多因素影响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在研究中国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的时候,必定要明确行刑社会化的内涵,客观必然性和实践可行性,并联系中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基本特点和制约因素来展开,从而研究行刑社会化比较科学的方法与思路。 一、什么是行刑社会化 所谓行刑社会化,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要调动监狱外的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合力救助改造罪犯,并保证和巩固行刑的效果。行刑社会化要求,监狱不仅是国家机关,而且是社会事业的一部分,对犯罪的防治应该是社会整体的防治,即整个社会对犯罪人的教育改造都有联系,应该利用各种社会手段来改造罪犯。行刑社会化是一项伟大的特殊的希望工程,对于提高改造质量,减少和预防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了较深的探索,我国的行刑社会化也有一些引进雏形,但还远远不够。从中国社会发展未来远景看,我国应大力倡导行刑社会化,充分调动社会改造不良分子的潜能,尽量减少带有“罪犯人格”的人,把那些主观恶性比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轻刑犯、过失犯、渎职犯等尽量放到社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改造。同时要健全和完备基层监督体制。逐步扩大假释和监外执行的比例,把那些可以放到社会服刑的罪犯,依法让他们回归社会。这样,就可以减少监狱的押犯数量,使之能够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对那些罪行严重主观恶性大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二、行刑社会化的客观必然性与实践可行性 行刑社会化是我国行刑法制发展的客观需要。从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的情况看,在广泛的国际范围内犯罪非刑罚化和刑罚非监禁化是一个明显的倾向。这一趋势明确地昭示人们,在非刑罚和非监禁措施大量代替刑罚和监禁刑的今天,对监禁刑的执行和实施,从未来发展上看,还是应当逐步提高服刑人员在监禁设施内的自由度,而不应当加强和提高人身监禁的严厉程度。从实践意义上看,刑罚的上述趋势已经发育得比较成熟,表现比较明显的国家,其监禁刑的执行也相应地表现出了宽缓的趋向。尽管这并非意味着中国监狱行刑的发展也将会如此或者应当如此,但是,至少其中对我们思索监狱行刑的未来发展不无借鉴意义。因为这种可能的发展与强化专政职能和刑罚惩罚犯罪的作用并不矛盾,而只是这种职能和作用实现的表现形式的科学、文明与进步。这一点也反映在世界范围内的刑法改革和发展的趋势:犯罪非刑罚化和刑罚非禁监化。同时,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公、检、法、司等国家专门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而且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行刑社会化必然成为我国犯罪与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向,在未来的行刑法制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与之相适应,开放式处遇、短期监禁刑的替代,减刑和假释的大量适用等行刑社会化的措施将被广泛运用。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体系 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监狱一样,我国监狱也面临经费严重不足和人口过快增长两大问题。所在在推进监狱体制、行刑模式改革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刑事执法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社区服刑的强制机构,以便对某些罪犯进行监督改造,和我国目前的监狱行刑系统一起构成国家统一的刑事执行体系。 1、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具体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为了使社区矫正这一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力,有必要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如司法部可设立矫正司,各省级司法厅可设立矫正局,各市县级司法局设立矫正处(科)配备专门的矫正官员,来管理和监督在本社区内服刑的轻刑犯、缓刑犯、假释犯等。其中司法部矫正司的任务是检查、督促各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研究社区矫正制度在理论上与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方针、政策上给予具体指导。省级和市级社区矫正机构管理本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2、明确社区矫正官员的职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作用。社区矫正官员的职责是监督和考察在社区内服刑罪犯的表现,防止他们重新犯罪,危害社会,在生活上和工作上关心他们,帮助其实现应有的权利。对于缓刑犯、假释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让他们在指定地点进行汇报,工作人员有及时提请法院对缓刑犯、假释犯减刑或撤销缓刑和假释建议的权利。 3、充分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实行综合矫正。矫正罪犯工作是一项内容十分广泛的社会性活动,必须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检、法机关在进行以社区为基础的矫正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公、检、法机关应协助矫正机构监督和管理社区内的罪犯,同时矫正机构还可以聘请社会上的知名人士、法律学者、社会学者、心理学者、医生、教师、罪犯的亲属来参与对犯人的教育和改造,共同完成对社区内服刑的罪犯的矫正工作。(六)健全刑释人员社会保障机制,维护合法权益 1、建立刑释人员就业保障机制。在当前社会劳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对刑释人员的再就业要充分发动社会的力量,积极采取市场吸纳、政府帮助、社会援助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最大限度地予以关心解决。 (1)要把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劳动力市场和再就业中心,人才交流市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除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首先,要把他们纳入当地劳动力市场和再就业中心的统一管理,进行劳动登记,与下岗职工、待业青年享有同等的就业机会;其次,对服刑期间表现较好,有一技之长或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要允许他们进入人才交流市场,以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社会作贡献。 (2)要开辟六条安置渠道,实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安置就业。一是设立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基地。以刑释人员为主体建立安置基地;从原有社会企业中选定若干为安置基地;鼓励社会企业重点吸收刑释人员就业。二是建立和发展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企业,适当安排一时难以就业的人员,尤其是要优先吸纳改造和现实表现都较好,原系初、偶犯和未成年犯而又无一技之长的刑释人员就业,或开展职业培训,然后逐步向其他企业分流。对安置就业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三是继续发挥大、中型国有企业、集体和私营、合资企业的潜力进行安置,特别是本企业的违法犯罪分子回归后,尽可能作为社会责任动员企业安置。四是大力提倡和支持刑释人员自谋职业;五是组织和开展劳务加工、社区服务;六是在政府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行劳务输出,广开就业门路。 (3)制定刑释人员就业的政策性规定,对少数家有特殊困难、本人悔改表现明显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释人员,地区劳动部门要积极帮助安置就业,以体现党的改造政策的延续性。 (4)监狱根据罪犯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为在押服刑人员办理刑满释放的生活保障保险,从而巩固刑释后改造成果,促进服刑人员刑释的一再就业。监狱规定罪犯投保险的条件必须是认罪服法,服从管教,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改造表现较好。 2、落实刑释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监狱法》第37条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根据《监狱法》的规定,各级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关心本地区刑释人员的生活;对有上述几种特殊困难、无基本生活来源的刑释人员应当会同民政部门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到经常检查、督促,使救济费定期按时发放,不忽视,不遗漏。有条件的地方,可把上述无基本生活来源的老年刑释人员安置到养老院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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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这个男子的论文非常的有看点,而且也发给了自己的一些真实感想,观点非常的独特,而且也能够代表一部分人群的心声。

坚持不懈的精神。这件事情也激励我们年轻人,一定要坚持不懈自己的梦想,这样才能让自己最终成功。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坎,有坎不怕,怕的是自己不愿意去面对现实,只有自己去面勇敢面对没有什么大不了,人要勇于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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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基本途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监狱系统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的原则,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层次建设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仅是从宏观上指导全国监狱系统建设现代化文明的原则,也从微观上为每一个监狱指出了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方向。我个人认为,就每个监狱来讲,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进行“建设”工作的基本途径。每个监狱,都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不能畏难不前无所作为,也不能好高鹜远,不切实际,纸上谈兵,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安排,滚动发展,每年办成几件事,这样就能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向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迈进。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从总体上讲包括两个方面,即以监狱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教育设施、生活卫生设施以及生产方面的技术、设备、工艺为内容的硬件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以及监狱人民警察素质、执法水平、管理制度、教育方法、劳动手段、改造效果为内容的软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二者缺一不可。做为监狱领导,必须认识到硬件与软件是辩正统一的,硬件建设搞好了,有利于软件建设;软件建设搞好了可以促进硬件建设二者相辅相成。在指导思想上必须确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如果只抓硬件的物质文明建设显然不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而只抓软件的精神文明建设也达不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要求,二者是辩正统一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得软硬并举。当然硬件建设是要花钱的,在当前财政和投资保障不能很快到位,多数监狱经济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在具体实施上,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分清轻重缓急,做出规划逐项分步进行。而且这些建设项目与当地的现代化建设发展水平应当相适应,争取一次建成达标避免时过不久又得更新改造,造成二次投资或浪费。软件建设,主要强调监狱人民警察素质、严格执法、科学管理、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改造效果等。从经济角度讲,这些可不花钱或少花钱,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单位,可以软件先行,但这决不是说软件好搞,容易达标。从某种意义上讲,软件建设比硬件建设更重要,难度更大。司法部提出:“要注重软件建设”、“软件要强”,这不仅说明中国监狱的特色主要体现在软件建设上,同时也有利于克服我们一些同志一味强调物化建设的误解,从而推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进程。软件需要硬功夫,当前在软件上,要结合贯彻《监狱法》,一条一条地检查自己监狱的工作,凡与《监狱法》相抵触的,应当立即停止;凡不符合《监狱法》的规定的监规制度等,应当及时修改调整。同时要继续发展十多年来我国监管改造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坚持对罪犯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继续抓好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计分考核、依法奖罚的制度。全面推行三分工作,把防逃、防重大恶性案件、防非正常死亡的各项安全防逃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在教育改造工作方面,要加大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好特殊学校,建设丰富多彩,有益于改造的监区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辅助教育,进一步搞好社会帮教等。通过这些切实使监狱的软件强起来,上一个新水平。这就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软件建设实实在在的工作,也能促进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硬件建设,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实实在在的基础工作。参考文献 : 1.吴宗宪 《中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研究》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6年8月版2.张秀夫 《中国监狱现代化建设》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论文摘要]: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现代化的监管改造设施和健全的狱政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文明管理和改造的社会主义监狱。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分层次创建的原则;分类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1]我国的现代化文明监狱是社会主义的监狱。着意味着它要体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探索和发展起来的监狱工作经验,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关键词]:现代化 文明 监狱我国的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神圣职责,对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主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及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文明监狱事在必行。一、正确认识、深刻理解贯彻《监狱法》和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关系,是增强现代化文明监狱紧迫感、提高自觉性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布施行,是全国监狱机关和全体监狱工作监狱人民警察盼望已久的盛事。《监狱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监狱工作法典,它的颁布实施不仅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法制建设工作的日趋完善,也反映了我国监狱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顺应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大趋势,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贯彻《监狱法》与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二者是相互联系互为要求,相辅相成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既是贯彻《监狱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监狱法》的必然结果,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尤其是“软件”建设的硬性标准集中体现在《监狱法》的概括规定中,用精练的法律语言表述出来,为监狱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提供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件。这不仅使现代化文明监狱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而且还有利于保障和制约现代化文明建设在法制建设轨道上健康顺利的发展。因此,要达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就必须严格 贯彻执行《监狱法》,依法建设是前提,是基础,决不可偏废,这样才能保证准确正确地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另一方面,贯彻《监狱法》,严格依法治监,离不开与社会文明相适应的基本物质条件,较好的物质条件为基础是监狱依据《监狱法》,发挥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能,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强化三大基本改造手段,完成惩罚和改造基本任务的必要条件和可靠保障,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加强监狱的现代化“硬件”建设。同时随着《监狱法》的贯彻落实,《监狱法》所要求的物质保障体系,尤其是监狱的财政经费、投资保障、资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必将逐步到位,这也为我们建设现代化文明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只有认识到这些,才能克服盲目性、提高自觉性、增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紧迫感。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监狱干警队伍。不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要通过干警的活动去实现。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有力保证。政治坚定是根本,全体监狱干警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各项建设的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从政治的高度观察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在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中坚持坚定的思想立场,善于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创建工作实践;纪律严明是保证,作为准军事性的司法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没有严明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一切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和保证完成,纪律是执行实践的保证;作风过硬是基础,勤政廉洁,遵纪守法,顾全大局,遇险不惊,沉着镇定,具有独立处理和应付复杂问题的能力,是对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最起码的要求;业务精通是前提,业务素质是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法律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执法水平,只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把创建工作真正地做好,“犯人多数是可以改造好的,但是要经过一个艰苦的过程。在没有完成这个艰苦过程的情况下,这些人有许多都是‘饿老虎’,我们的监狱、劳教警察都是‘训虎人’,随时都有可能被他们咬死、咬伤。”[2]所以做为监狱、劳教警察一定要保证能够做到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这样才可以有效的避免被那些“饿老虎”咬死、咬伤。但是近年来,在少数监狱人民警察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性质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有不少干警法治观念不强,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因此,必须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培训、从严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 同时,还要看到,加强队伍建设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加强全党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就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来说,要进一步把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工作推向前进。现代化文明监狱要靠有现代化知识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不可能设想用落后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那是不可想象的。再从犯罪率和犯罪性质来看,现在关押的犯人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再加上这几年的“严打”收押的犯人和过去也不一样,暴力犯多,团伙犯罪多,重新犯罪多,改造的难度、保障监狱安全难度也比过去大大增加。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要想更好地完成我们所担负的任务,确保监狱的稳定,努力提高罪犯的改好率,降低重新犯罪率,为国家社会稳定做出我们的贡献,要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抓队伍、促业务,才能够保障我们的工作不断地得到提高,才能够保障监狱的稳定,罪犯的改好率才能不断提高,重新犯罪率不断降低。我们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保障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要建设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必须加强监狱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充分发挥监狱党委的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建立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严格考核体系,合理的竞争机制,良好的奖惩机制,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培养和选择一批优秀的青年干部进入监狱各级领导班子,增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总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组织保证,也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重要内容。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全过程中,只有紧紧抓住这一点,才能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着时代的发展,会计已经越来越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核算工作,而是可以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如为所在单位投融资决策提供服务等。对于监狱系统而言,同样可以发挥会计的服务职能,以更好地服务监狱系统的良性运行。

一、发挥会计服务职能对监狱系统意义重大

发挥会计服务职能即财会部门要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利用财会领域的专业知识,借助各种信息化手段,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对外部财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形成各项报告,以为监狱系统的各项决策提供服务,为决策的执行提供支撑。

1、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有助于缓解监狱经费紧张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当前监狱系统实行“监企分开”、“收支分开”,监狱的资金基本由财政负担,但财政资金需要进行预算管理,管理已经非常严密,且一般情况下财政资金更多的是满足基本需求,这就使得难以出现资金富余的情况。通过发挥会计服务职能,一方面,在申报预算时更加科学的对经费需求进行预测,另一方面对一些非经常性开支进行说明,对于争取合适数量的预算支出,避免出现经费“入不敷出”的情形意义重大。

2、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有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

虽然国家出台了《监狱会计制度》、《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财行[2003]11号)等相关制度,但监狱体系相关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报废等相关的规定并不详尽,通过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更新、维修等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可以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决策科学性。

3、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有助于提高监狱系统会计信息质量

当前,监狱系统实行收付实现制,在这一模式下,存在有关罪犯的会计信息如罪犯伙食费、被服物质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监狱管理的其他信息如监狱与监狱劳动补偿费也存在披露不充分的问题。通过发挥会计的服务职能,利用财务管理软件对这些信息进行梳理,并科学的进行核算,可以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会计服务职能在监狱系统中的运用

总体来看,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预算、统计分析、评价考核等方面。

1、依托财务预算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在预算过程中,首先,会计人员通过全面的分析监狱系统未来一年工作计划、工作重点,明确其资金需求,可以为申请财政预算资金,推进预算管理提供了基础。实际上,监狱系统内部财务预算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先由系统内部各部门制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书,这一过程中会计人员可以积极介入,发挥专业指导功能,使部门预算编制更为科学合理。在部门预算完成后,会计人员根据单位总体预算,对部门预算进行修正调节,从而使总预算控制在一定的目标范围内。在预算编制完成后,会计人员需要将预算下达到各部门,并指导、帮助其进行预算控制,使预算落到实处,可以说整个过程都体现了会计的服务职能。其次,会计人员通过对往年收支情况特别是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财务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会计专业的角度提出改进策略,或者向分管领导提出推动预算执行的针对性的建议,这无疑对于更为科学的进行预算管理意义重大。

2、依托统计分析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会计可以为决策提供财务服务,如监狱系统进行一些非政府采购类固定资产投资时,一方面,可以通过会计人员的分析探讨这种投资的可行性,特别是经济上的可行性,从而可以避免一些不科学甚至不必要的投资行为。此外,随着罪犯数量规模的增大,以及监狱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程度的提升,监狱系统需要不断地更新各种用具,甚至引进一些新的用具,这类投资都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而会计人员则可以在决策过程中发挥服务职能。另一方面,通过分析资金流动情况,可以帮助监狱系统制定最佳资金支付方案,降低投资成本。监狱系统的各种投资行为同样存在如何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问题,这一过程中也可以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对于监狱企业,会计服务决策的职能更为充分,因为监狱企业内部涉及罪犯的各项生产行为,涉及产品的库存与销售,还涉及到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等等,而会计人员通过成本-收益分析等可以为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

3、依托评价考核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在成本控制过程中,会计人员通过将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来分析监狱系统成本结构并提出成本控制策略,可以为推动成本节约提供基础。在实际运用中,会计可以利用财务软件,可以方便地将各部门、全系统可变成本进行汇总,并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查找两者之间的差异,分析成本增加或者减小的原因,从而为成本控制提供参考。对于固定资产,同样可以通过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成本进行分析,发现成本变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成本控制策略。在评价考核过程中,一方面,会计人员通过设计各种预警指标,可以对监狱系统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从而确保财务安全。另一方面,会计人员通过对设计一个包括财务指标等指标在内的考核指标体系来对整个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成为对监狱系统内部各部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会计服务职能发挥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共有监狱681所,在职监狱人民警察30万名,押犯164万人,监狱系统规模庞大,其生产所带来的收入数额巨大,同时,国家财政对监狱系统的拨款数额也不断扩大,2011年全财政拨款总额比监狱体制改革前的2002年增长240%左右,这为发挥会计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从实际来看,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还面临诸多的挑战。

1、制度法规不完善

首先,监狱系统财务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我国现行的监狱系统财会制度由于多年未予以修订,如对于固定资产的划分,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等,现行制度中都未予以明确,还存在较大的模糊性,使得财会人员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可能存在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不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也给会计职能的发挥带来了挑战。如由于无法真实、准确地把握固定资产的现实情况而无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由于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而增加了工作量。其次,在财政拨款的制度模式下,部分地区实行了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拨款模式,这就使得监狱系统的财会人员更多的只能充当“报账员”等角色,而无需承担其他职能,这就难以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

2、会计人才素质有待提升

首先,部分会计人才专业素质还有待提升,虽然会计人才对于普通的会计核算、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制作等常规业务较为熟悉,但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涉及到监狱管理、科学决策等方面的内容,部分会计对此相对陌生,难以将财务知识与监狱的发展融合起来,更缺乏对未来的预测、分析能力,从而难以在实践中发挥服务职能。其次,部分会计人才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会计信息化推行的时间相对较短,部分年龄较大的会计人员对这种“新事物”接受能力较弱,或者本身从思想上抗拒这种“新事物”,从而在实践中难以充分的加以应用,更不会主动的去挖掘信息化财务软件中所包含的会计信息,这就难以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3、工作环境有待优化

首先,会计服务职能发挥的作用渠道与运行机制尚未形成,虽然监狱系统具有自身的收益,如由罪犯的生产而带来额外收益,但长期监狱系统的生产行为未完全与市场接轨,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市场竞争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这就使得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缺乏“市场”氛围,难以调动领导者、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其次,从工作机制来看,监狱系统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薪酬的发放、账务的核算与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对监狱体系其他部门的考核监督职能也更多的`限制在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等方面,没有形成指导其进行成本控制、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从而不利于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

四、发挥会计职能服务监狱系统的建议

发挥会计职能服务监狱系统,要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作用,创新管理模式,制定完善的配套制度,注重人才引进与培训。

1、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作用

首先,要转变观念。一方面,监狱系统领导层要转变观念,从思想上把会计人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行动上更为支持会计人员的各项服务活动,如在重大会议中积极倡导支持会计人员工作,通过领导的重视来促进会计人员服务职能的发挥。另一方面,会计人员本身要转变观念,要从传统的“核算员”角色中走出来,以管理型会计这一角色参与监狱系统各项经济活动。其次,要优化发挥会计人员服务职能的环境。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会计人员服务职能发挥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各种软件设施如购买最新的财务软件、搭建监狱系统内部往来体系,为会计人员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一种重视会计服务职能的发展氛围,鼓励监狱系统全体职工积极支持这种服务工作,给会计人员以宽松的工作环境。

2、创新管理促进会计人员服务职能的发挥

首先,要创新会计人员参与监狱系统各项经济活动的机制,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会计人员与监狱系统领导者、各部门(监狱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如季度、半年度分析调度会等,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参与监狱系统经济活动的体制机制,如鼓励会计人员越级与监狱领导层进行沟通等,在重大事项中指定专门的会计人员参与、跟踪资金流动,为监狱系统提供会计服务。其次,要创新会计人员服务活动本身的管理模式,要规范会计服务的日常管理,如季度、半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并指定专门的领导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化解跨部门沟通协调中的问题和矛盾,以此推动会计服务工作的开展。

3、完善配套制度激励会计人员积极开展服务活动

首先,要建立会计服务责任制度,通过对日常会计服务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将任务具体到人、具体到岗位,使会计服务落到实处。在这一过程中,监狱系统要强化对财务部门的工作分析,对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清晰、明确的描述,在此基础上进行任务分解。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服务质量考核制度,通过对服务态度、专业水平、服务效果等评价指标的考核,评价各岗位、会计人员完成服务工作的质量。再次,要建立激励性的评价结果运用制度,对于服务结果带来了良好经济效益,如促进重大成本节约的,要积极予以鼓励,从而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4、注重人才引进与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服务能力

首先,要不断强化对会计人员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的培训,以提高其服务意识。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狱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强的优势,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带动会计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其次,要不断强化对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监狱系统要增加培训预算支出,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制度,并加强与高校、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培训,外派财务人员进修学习,以此提高其服务监狱系统的专业水平。再次,可以通过公务员招考等方式,积极引进各类会计专门人才,以此来提高整个会计人才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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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监狱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历史新课题,直接关系到监狱的改革、发展与稳定。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不断推进,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实现人力资源平衡互动,是支撑其体制改革的根本以及促进其向前推进的不竭动力。本文就监狱体制改革中的“人力资源”整合谈一些看法,旨在抛砖引玉,引起各级领导及同行的重视和关注。 一、 监狱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全额保障、监企分离、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为核心内容的监狱体制改革正按计划进行。强化行刑职能、转移社会职能、分离经济职能,纯化监狱功能的重要措施是深化监狱工作改革,也是体现监狱本质属性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人力资源”是最活跃、最积极、最具主动性的生产要素,是推动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体制改革的新时期,实施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现代化文明监狱成果,推进监狱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也有利于依法治监,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促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和提高监狱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二)、人力资源是监狱发展的最基本的组织保障 监狱职能、行刑目标和任务的实现,除了硬件设施以外,主要是依靠监狱的人力资源去执行,依赖于监狱人力资源的技能与潜能去完成。因此十分重视监狱人力资源的研究,认真分析队伍现状,明确工作目标,探索科学的激励机制,是我们必须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三)、目前监狱人力资源存在的诸多弊端 体制改革,实现监企分离引起的人员分流和身份置换,使传统监狱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暴露出一些更为突出的问题: ⑴、目前监狱工作人员配置不合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专业性要求不明确;二是工作职责太笼统,缺少分工;三是工作标准和要求难以界定,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太宽泛等。 ⑵、监狱内部分配奖惩制度不合理、用人机制不健全、人员使用不科学、政策执行出现偏差、传统观念束缚以及工作环境制约等因素阻碍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影响了监狱功能的正常发挥。 ⑶、现有民警综合素质适应不了新形势的变化:一是部分民警只停留在简单纯粹看守性的工作,而对如何矫治罪犯,解决教育改造中的深层次矛盾缺思路、少方法、没措施,致使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一直上不去;二是部分民警责任意识不够强、缺乏敬业精神。面对社会上不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待遇差异,造成心理失衡,产生了消极情绪,缺乏工作热情,以致到岗不到位、到位不尽责,严重阻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三是法治观念淡薄,缺少政治免疫力。在改造与反改造、腐蚀与反腐蚀的风口浪尖上,少数思想觉悟低、意志薄弱的监狱民警面对各种诱惑,逐渐丧失了各种警惕性,站错了位,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严重损害监狱警察的形象。 ⑷、监狱工作与社会断层,使得监狱人力资源在某种程度上缺少依托和保障。 二、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基本思路 人力资源整合是监狱体制改革中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以至形成公正高效的执法机制 (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与利用,构建资源整合体系 监狱体制改革必然非常突出监狱的专政职能和教育改造的核心功能,而核心功能的成功到位,关键因素是人才到位。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多维的人才观,盘活现有人力资源;既要重视有所成就的监狱民警,又要关注潜在的人才;既要重视优秀年轻民警,也要重视各个不同年龄层次的民警,发挥人才整体优势,逐步实现人才资源的配置,建立与民警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流动到监狱参与收益分配,通过肯定其贡献的市场价值来显化和肯定监狱民警的价值。 1、转变传统观念,合理分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新刑罚和法治文明必然要求监狱活动的规范化、专业化。按照现代监狱功能对监狱民警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分工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监狱应当以开放的姿态与社会广泛融合,创造条件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狱活动,逐步形成由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监狱机关雇员和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教育改造专业队伍。具体地说一是监狱人民警察,负责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罪犯刑罚的执行的相关工作和罪犯的待遇保障,纳入现行公务员制度管理。二是监狱机关雇员,借鉴政府雇员制,按照市场化契约化的概念和做法吸收教育学、精神学、心理学、犯罪学、医学等专业领域和行业的优秀人才为监狱机关服务,从事罪犯教育、心理矫治、思想转化、医疗服务等技术性服务。监狱机关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利,但可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休假、工伤、抚恤等福利待遇。监狱机关雇员对原来所处的环境领域有着深刻的了解,又求真务实,会把大量的社会信息、技术知识和学术成果带进监狱工作中,既打破了监狱警察为主导的“大公务员机关”模式,又降低了监狱管理成本,提高了教育改造水平,解决了监狱工作人员能进不能出、终身制和不能合理流动的弊病。三是社会工作者,以制度化、系统化的形式规范非政府民间力量参与监狱工作,突破现有社会帮教的可为、可不为、不可为三者界限模糊的状况,并注重由单一的思想教育“看望型”、“安慰型”向给罪犯送知识技术和思想教育并重转变,由单方孤立的社会帮教向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多方参与型转变。 2 、健全用人机制,科学管理,激发人力资源内动力 在体制改革中要彻底改变一些束缚监狱人力资源的传统观念,有效革除用人机制中的弊病,注重调查研究,适应形势,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实践中把握几点:⑴、不断创新和完善适宜于人才成长的环境,设法建立本单位内部科学分工和公正评价机制,为民警提供一个适合成长并充满希望的平台,鼓励监狱民警参与与监狱形象和任务有关的个人目标的设定。⑵、改进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理顺奖励升迁机制,实现动态管理机制,用人力资源的一般规律来规范人才选拔工作,实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化;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规范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同时从根本上打破干部工作神秘化、封闭式运作的做法,改变由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状况,逐步扩大民主,依靠群众选贤任能。⑶、建立健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严格淘汰机制,把人才的“出口”打开,“公务员铁饭碗”,其弊端显而易见,平庸者能够在公务员队伍谋得一个职位,就等于找到了一张长期饭票,逐月领取“饭票”,不利于竞争。⑷、根据“彼得原理”,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实践中要彻底改变根深蒂固的“根据贡献决定晋升”把部分民警晋升到不称职的岗位上的管理理念。目前在监狱基层,优秀民警通过晋升提拔而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剩下的一批多是年老体弱或者升迁无望导致监狱基层一线执法水平的低循环徘徊。因此,应十分注重对基层民警的培养和提拔,将这些民警安排到可以胜任的岗位,并通过制度创新将竞争和激励机制不断引入,注重培养具有较强潜力的接班人,保证及时补充基层的新鲜血液,在人力资源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⑸妥善处理新老更替问题。①现实中,在基层一线的监狱人民警察,一旦没有得到职务的晋升,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在50岁左右(有的单位甚至是45岁左右)退居二线养老,而这种年龄,对于绝大多数监狱人民警察来说,正是干事业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许多单位有了这种政策,就使许多基层一线的监狱民警一过40岁,就感到“船到码头,车到站”,丧失了继续奋进的信心,因此要适当延伸老民警的工作舞台。②为了优化年龄、知识、性格等结构,加快新老更替,因此建议把这些退下来的民警尽量向监狱管理中的入监、出监两头倾斜,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趋势的不断加强,这两个岗位的工作成了刑罚执行关键性环节,但工作量较之其它平时行刑过程相对轻松。这既可以使老同志发挥经验丰富的优势,突出行刑的“两头”工作,又能够激发工作热情,使其更好地实现其身价值。⑹、在民警的使用上尝试监区党支部对基层民警优势特长的二次分配,设立若干较少、职能较强的岗位,面向基层民警开展竞聘,把交流轮岗、竞聘上岗意识渗透到基层每个民警。 (二)、创新理念,强化教育培训,推动资源长效发展 在改革中要求结合行刑模式和发展趋势,深化人力资源的思路创新,突出教育培训,与时俱进地抓好队伍建设,从法律上和财政预算上强化并分期、分批切实组织好基本素质培训、业务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交叉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干警轮训,并把培训的立足点从封闭的环境转向到社会上接受培训,把培训重点从准军事化、监管安全、法律法规为导向转向人文技能为导向(能够理解人类的行为、动机、成长和发展的复杂性的监狱民警将会是最成功的教育改造能手)。⑴通过培训必须达到监狱民警对时代要求的变化要敏感并有积极回应的目的,使其更好地面对日益严峻的来自于适应时代变化需要的监狱工作的挑战;⑵委派条件合格的监狱民警到地方大学学习,开展与其他部门间的参观、交流,组织人员出国考察,甚至是到外国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比较研究,熟悉世界其他监狱管理的最新发展成果,吸取先进经验,适应押犯形势和体制改革要求。(3)、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继结合,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当前行刑社会化、开放处遇制等一些新理论运用越来越频繁。在实践中“重具体事务,轻理论研究以及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日趋明显,在监狱系统并没有形成一支能够与监狱实践紧密联系的监狱理论研究力量和研究机构,对研究人员的安排多半带有安置的性质,监狱班子成员也鲜见有监狱理论研究出身的人。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因此,平时要多举办讲习班、多开展经验交流会或者论文(或理论)研讨会,倡导监狱民警尤其是监狱管理人员重视理论研究、创新,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研究和把握监狱工作规律。 (三)、依法治监,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 体制改革后的监狱内部设立的纪检、监察等机构并未从监狱分离出来,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行刑执法权、行刑监督权集中于某个行政部门,难以从监狱的影响力中解放出来,因此在实践中必须规范人力资源的执法环境:(1)、要求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监狱建章立制、规范制度,监狱逐步实现程序化、标准化管理;(2)、要求依法治监理念进一步落实,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成为自觉行动;(3)、监狱多渠道、全方位地执法监督,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监所检察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监狱视察委员会进行行刑监督以及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社会团体以及新闻舆论参与监督,尤其要邀请人民群众参加监督。 (四)、面向社会,实现平衡互动,打造资源共享社会格局 利用体制改革的契机让监狱从神秘、封闭、孤立的境地中走出来,监狱应当积极向社区、团体、学校做演讲,介绍情况,组织民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狱政管理、狱内活动等展览,鼓励文学创作力量深入监狱体验、挖掘题材,以期改变公众对监狱的看法,并在其心目中形成良好的印象;积极宣传监狱工作和改造成果,提高监狱透明度,建立一支关心、理解和支持监狱工作的基本力量,利用当地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或者设立如“忏悔录”、“监狱生活”、“狱警手记”等专栏,在广播电台开办如“大墙内的声音”等直播节目,既扩大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影响力和树立执法形象,又配合社会的法制教育,使监狱工作与社会进步同步发展。 在体制改革时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监狱民警社会地位、政治待遇、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并通过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通过立法提高监狱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明确监狱工作人员的待遇、权利问题,增加实质性内容,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监狱的政治待遇;①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可以借鉴英国内务大臣直接管理监狱,并每年向国会报告监狱工作的管理模式。在我国,每年一次的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却没有监狱的声音,因此,司法部也应该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汇报监狱工作,有利于监狱引起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②对监狱机构和级别进行适当的调整,目前一些市属监狱享受副厅级别与省属监狱反差太大,因此建议把部分押犯在万人以上的大型监狱下设的监区调整为分监狱,按副处级配置,既适应押犯规模,又适应提高监狱政治待遇,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③突破民警交流范围,实现监狱领导与地方领导的双向交流,特别是要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张扬和实践现代精神,注重监狱民警的情商培养,是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长期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监狱民警,生活圈子狭窄产生孤单寂寞和厌烦的心理,复杂多变的狱情导致紧张的心理,罪犯抗改和违规又使产生焦虑畏惧心理。因此,要十分关心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关心其精神存在,关心其生活、家庭,体现警察队伍的“人性化”建设;其次,与时俱进,张扬和实践“权利、法治、公正、平等、效率、文明”的现代精神,以此来提高监狱民警的满意度、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三是注重情商培养,关注民警情绪宣泄,提高自控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挫折承受力以及对他人的理解和宽容,重视非理性因素的长期积淀,促进人力资源全面、和谐发展。

监狱实习毕业论文

加点辛苦分吧 在我国,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直接担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艰巨任务,是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部门。 一.佛山监狱简介 佛山监狱地处高明市郊,原名叫“西江锰矿劳改潮,之所以叫“西江锰矿劳改潮是因为监狱背靠锰矿山,面对西江水,以前犯人的劳动就是挖锰矿,近年来由于锰矿挖完了,犯人的主要劳动任务就改为织藤、车衣、毛织等加工业;而叫“劳改潮则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在1995年以前,我国一直没有“监狱”的叫法,直到1995年后,才与国际接轨,将“劳改潮改称为“监狱”,又因为此监狱是佛山市管辖,所以叫佛山监狱。 佛山监狱在2001年被评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监狱的在押犯人有XXXX人。监狱分为X个监区,每个监区又分为X个分监区。每个监区都有自己的的劳动任务,部分监区负责织藤,部分监区负责织车衣,部分监区负责毛织,还有部分监区负责改造和后勤(伙食、值班)。 二.监管制度 1.分级管理制度 监狱对犯人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分为四个等级:宽管级、普通级、考察级和严管级。级别越高,罪犯所受的限制也就越严,相反,限制条件就越宽松。新入监改造的的罪犯定为考察级;在狱中遵守监规,成绩优良、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普通犯执行刑期五分之二以上,惯犯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就可以降为普通级;按同样的标准,普通犯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过失犯、渎职犯执行刑期五分之二以上,就可以降为宽管级;反之,多次违反监规、抗拒改造、且情节严重则升为严管级。 2.“互监组” 在监狱里,每三至五人就组成一个“互相监督小组”,简称“互监组”,其目的是通过犯人进行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互相控制,凡是其中一个人出了问题,“互监组”的成员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就加强了犯人之间的责任心,在对防止罪犯逃脱、违反监规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3.“积委会” 以分监区为单位,每个分监区一般由九名改造积极分子组成的“积极分子委员会”,简称“积委会”,其工作是负责本监区的日常生活管理、纪律的维持。“积委会”制度的建立,有其客观原因,即由于犯人太多,警力不足,不得不下放一些权力,让犯人管理犯人;另外,按照社会学原理,在一群人中很自然就会产生或者说是需要一个核心,同样,在监狱中的犯人也会产生一个核心,一个“老大”,假如处理不好,他们就会在背地里欺压犯人,和干警对着干,严重影响监狱犯人的改造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积委会”的产生就会起到这个核心的作用,由于“积委会”受到监狱的严格规范和管理,这样将会大大利于监狱的管理和生产。 4.劳动改造 犯人进入监狱后,就要进行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教育改造是监狱的主业,主要是抓好“三课”教育(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这里着重讲一下劳动改造,监狱本来就是一个通过强制劳动,使犯人变成自食其力,改过自新的地方,通过生产劳动,既可以使犯人改造思想,又可以创造一些经济效益,用以弥补教育改造经费的不足。 劳动改造的组织非常严密。每个犯人根据所在监区不同,其工种也不同,有织藤、车衣、毛织,犯人一旦固定了某个工种,一般不会轻易改变的,因为熟能生巧,频繁调换工种将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犯人若能超额完成任务,超额部分的30%将会归犯人所有,转进犯人的帐户(基于各种需要,监狱的犯人是不允许带有现金的,每个犯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帐户,家里人寄的钱,自己挣的钱都会转入到该帐户中去)。这就大大地提高了犯人的生产积极性。 每个月,按照犯人劳动产品的质量和产值,按比例划分为5个等级,一等有6个星,二等有5个星,三等有3个星,四等有2个星,五等有1个星。当犯人累计有5个星就可得到一次嘉奖,累计六次嘉奖(30个星)就可以得到一次表扬,一年下来,按照表扬的多少评出监狱积极分子,再从中挑选出少数人参加省积极分子的评眩对犯人的这些奖励将直接和犯人的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挂钩。监狱每年按一定的比例,根据犯人所获奖励为基础,划出一定的减刑、假释的名额,对于符合条件的,将获得减刑、假释。这次评不上的,他的奖励将会累计到下次评选,因此下次被评上的几率就大大增加。 三、公正执法 佛山监狱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按照依法治监、文明执法和刑罚执行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正确地执行刑罚,全面推行狱务公开,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使教育改造质量有较大的提高,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受到了省人大主任张国英的高度赞扬。 1.摆正主业地位,深化教育改造。 该监狱把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管教工作的主攻方向,使管教工作从“管得妆向“改造好”的高层次进发,发挥其功能作用提高改造质量。监狱把“三课”教育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积极开展个别教育、重点罪犯的转化、心理矫正、社会帮教、监区文化建设等活动,使罪犯思想教育面达到100%,认罪服法率达96%,文化教育应学入学率达100%,考试合格率98%。 2.严格执法,确保公平公正。 对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监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狱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利用减刑、假释工作的激励作用,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为稳定狱内监管改造秩序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3.推行狱务公开,实施阳 光工程。 以公开促进公正执法,当然以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狱务公开工作。监狱编撰了《狱务公开手册》,人手一册发到罪犯手中以及供罪犯亲属和社会人士取阅。《手册》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和职责、罪犯的权利和义务、罪犯考核奖惩依据、程序以及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予以公开。还开通了狱务公开电脑查询系统,在会见楼和各分监区设立公开、公示栏。监狱建立和完善了投诉、具报制度,设置了投宿、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了监狱、监区、分监区领导接访日、接访夜制度;建立了狱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狱务公开,增加了监狱执法透明度,提高了饿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结束语 虽然自己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学子,但来到监狱后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除了监狱的减刑、假释这方面的知识自己学过外,其它的都一无所知,可以说是“半路出家”吧,什么都得从头学起。在实习过程中,自己也接触到了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也有对我国监狱制度和监狱的现实情况进行思考,无奈由于自己监狱的相关知识积累沉淀不足,加上只有短短的两周时间,不可能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这就使我没有就我国的监狱制度和我国监狱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有建设性的见解、解决方案。因此,只有避实就虚,写下了这篇关于监狱制度的实习报告,基于保密的需要,涉及到我国监狱制度的机密部分已被删掉,但我相信,对于大多数不了解监狱的人来说,文章中的很多内容还是很有帮助的。

监狱警察实习生的实习总结

转眼间为期四个月的实习生活已圆满结束,在这段短暂而又漫长的见习期间可以说是让自己受益非浅。说它短暂的原因是个人感觉监狱基层管理工作复杂且艰难,短短的四个月时间是绝对不够进行全面学习更不用说掌握、探索之类了。说它漫长缘于我们的实习单位“甘孜监狱”

地处高原,气候恶劣、条件艰苦,有很多人的确很难适应这里的生活。但无论怎么讲我都还是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来要求自己,始终如一的带着用心学习的态度和踏实工作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这次实习任务。回忆这段特殊的学习时期,我的主要感受是以下“五个差别”:

一、学校学习与工作实践的差别

通常来讲在校的认真学习是为将来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地基础,但是当你真正走上工作岗位之后难免发现会有很多不宜操作之处。当然,这是每个人将面临地一个转型过渡时期,就像我们系主任(安主任)曾多次强调:要求我们要从一名士兵向一名学生做好角色转变是一个道理。但是“说起容易做来难”,毕竟理论上的知识与实践当中的操作的确还存在着很多实质性差别,下面举三个我在实习工作中所遇到的真实案例:

一、少数规定与实际操作相冲突。两名罪犯为了一点小事发生冲突并动起了手脚,当干警在处理的过程中却因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而不得不中止。这个问题就是两名罪犯谁都不承认是自己先动手打了对方,负责处理这件事的干警采取了教育、开导、诱导,甚至后面还进行了威胁,包括告诉他们要调取监控录像,但是这些对于罪犯来讲都不管用。只到最后真的调取了监控录像,确定了先动手打人的那名罪犯后再来询问都还是不主动承认,在这样的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给了那名动手打人的罪犯两巴掌,奇怪的是他马上就承认了。对于这件事情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最后通过仔细观察和向老干警请教后得出的结论是:监狱规定要求干警要进行人性化管理、以说服教育为主等相关政策在罪犯日常管理中,特别是“个别”罪犯管理中至少目前还没有办法完全实施。

二、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相冲突。记得我们在参观成都监狱的.时候,监狱领导给我们介绍了他们的“育新学校”。“三大改造手段”当中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也是并列存在的,可是在罪犯的现实管理当中我发现几乎没有教育改造且只有劳动改造。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进行了观察和请教老干警,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每个监区每个月都有固定的生产任务,而监区所从事的廉价生产如果不进行加班就不可能完成规定的任务,但如果加班也就根本没有时间来进行集中教育,更不用说课堂教育。二是目前警力严重不足,至少在“甘孜监狱”目前根本没有专职的管教、教育干事,所有人甚至包括监区长都得参加监区带班并值班,在这样的情况下干警也根本抽不出时间和精力来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三、现有规章制度与当前社会群带关系相互冲突。应该说现在监狱管理的规定、制度已基本健全,特别是在罪犯的行政奖励与惩罚和法律奖励与惩罚方面所采取的“九分制考核”、“严禁二十条”、“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在基层干警中是相当认可的。但在实际管理操作中难免会存在所谓的“关系户”,这本身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社会环境背景下更是不足为奇。但正是因为这样导致很多时候基层干警根本无法决择轻重应向哪一方倾斜。

二、印象监狱与现实监狱的差别

以前总是通过道听途说、电视荧幕得知监狱的一些不太真实的信息,所以在我印象中的监狱应该是非常阴暗、单纯的场所。如果非得做个比喻那我感觉监狱的管理和设置就应该像部队或者说学校一样,物品摆放整齐划一、日常管理工作由警官发号施令、罪犯休息时间相当之多,一般都用于学习或者队列训练为主。可是当我亲身走进监狱之后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这样:首先是硬件设施是跟想像的不一样,比如个别身体魁梧的罪犯会因为囚服太小而只能穿带有标志性的便服。再比如罪犯的住宿条件达不到指定的要求,加之空间受限、物品不够统一、设施不够齐全等问题导致根本无法进行标准的内务统一。其次是罪犯的生活跟想像的不一样,在值班期间我发现,罪犯每天早上八点出工劳动,十一点半收工吃午饭,十二点出工劳动,十七点半吃晚饭,十八点加班,二十点半收工,二十一点收监,二十二点熄灯。为此我感觉这更像一个工厂招收了很多为了挣钱而拼命上班的员工在进行产品加工一般。

三、监管罪犯与其他管理的差别

其实“领导”一词在国外很多人已经用“服务”来代替了,这说明现在的管理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我管你(我说你做)这么简单了。据我所知现在就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单位、企业都在向这方面进行改进,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团队,换句话说也就是要想发挥出自己团队的最佳作用,领导就必须做好牺牲的准备,因为你自己不为员工付出,员工就不会为你“卖命”,这样双方就会同时失去很多利益。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存在自由选择和双方得利的前提。

监管罪犯却与之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政治地位不一样,监狱人员警察管理好罪犯是国家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和职责,而罪犯则是法律给予其相对应的惩罚,所以干警跟罪犯之间的关系是职责关系,而不是利益关系;其次是管理对象不一样,监狱人民警察所管理的是正在接受刑罚执行的特殊人群,分析服刑人员犯

罪的主要原因我个人认为大部分都在于利益(如盗窃、抢劫、非法买卖等)和义气(如复仇、顶罪等)两个方面,对于一个能为了利益和义气愿意牺牲人身自由的人绝对是抱有侥幸心理或者有其它心理有问题的人。跟这类人是不能用常人的思维进行相互交流沟通的(如上面所举的打架的例子);再次是管理方式不一样,常规管理过程中可以选择辞退或请辞的方式,而监管工作是一种强制行为,干警不能因为他确实不听话或者没有能力来管理他而将他释放,只能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如何将他管理好,所以这也是干警经常头痛的一个难道;最后是管理范围不一样,常规管理一般只限于工作方面,对于爱好、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他们无权过问。而监管罪犯则是面面俱到,干警要负责他们吃饭、睡觉、穿衣、购物、看病、生产甚至是走路。用这样的一种方式去管理一群人往往会使人筋疲力尽。

四、藏族罪犯与汉族罪犯的差别

因为藏族罪犯(甘孜监狱现在有85%左右的罪犯是藏族)以前的生活中就有自己的很多民族特点,再加上生活成长的地区相对封闭,接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国家法律法规也宣传地不够深入,甚至有极少数罪犯到最后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监狱服刑。通过观察,我将藏族罪犯与汉族罪犯的差别总结为“有七讲和七不讲”:不讲科学讲信仰;不讲法律讲宗教;不讲知识讲传统;不讲警察讲活佛;不讲团结讲家族;不讲规距讲习惯;不讲道理讲拳头。

五、服从管理与管理罪犯的差别

对于“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本身就是监狱人民警察一项为人处事的艺术,我想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如果能将这两点做到不“顾此失彼”,那他将会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渡过完美的一生,并且能够实现自己的最终理想。通过这段时期的实习生活,我自己也有对“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的一种解释:

服从管理:作为一个当过兵的人来讲,我认为服从绝对是第一位的,换句话讲无论上级下达的命令正确与否,首先在头脑里的反映就应该是按照上级的意思去立即执行。至于该不该做、后果如何可能会放到后面去考虑。当然,如果上级下达了明显错误的指示命令,那也可能会采取边执行边汇报甚至是越级汇报。但是,要知道领导是会很难得下达一次错误命令的,所以说上级的指示不应该有折扣、拖延现象,更不能出现借口推辞甚至是当面顶撞的现象。

管理罪犯:在罪犯的管理上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从来不相信有“油盐不进”的人存在,管理罪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以感化教育为主。自己在实习期间把罪犯管理总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以身作则、亲历亲为、以理服人;二是公平、公开、公正、一视同仁;三是以理服人、用制度管人。

以上是在这段见习期间的一点心得,纯属个人意见,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老师及同学们批评指正。

监狱学的毕业论文

十三四门左右,具体看省考试院网站专业课程考试计划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也是一个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它融汇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监狱学等学科的知识,对做好犯罪预测和预防,搞好社会综合治理,提高对罪犯监管的效果等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犯罪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摘要 加强犯罪心理学研究为治理犯罪提供理论价值基础,在治理犯罪以及刑事一体化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近些年来,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与成果,但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弊端。本文首先阐述了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然后对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及其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定位等若干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 犯罪心理学 犯罪 刑事

犯罪心理学研究就是为了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理解社会中的犯罪问题而去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的过程。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科学研究具备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研究对象复杂、异质性大;二是研究更受个人因素的影响;三是研究对象的不确定性,偶然性和独特性更大。具体说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犯罪人、一般违法人、虞犯、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以及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等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近些年来,我国对犯罪心理学基础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实践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为犯罪心理学研究提供了重要价值理论基础,但是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在发展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从确定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这一目的出发,通过观察、调查和实验而得到的系统的知识。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

大量的犯罪与对策心理问题存在于治理犯罪过程或者刑事活动中,譬如犯罪心理产生与形成原因及其心理发展变化过程,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等,犯罪心理学能够将与犯罪有关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心理科学的理论、 方法 以及成果,全方位的协助和支持治理犯罪及其刑事科学、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在犯罪的治理及其刑事一体化中作用甚大。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能够为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心理科学基础

犯罪活动与犯罪的治理与社会多方面因素有关,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相互影响,错综复杂,因此,对犯罪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地治理,从刑法的内部与外部关系之手,实现刑法运行的内外协调,实现刑事一体化,就必须综合分析与研究与犯罪活动相应的各类心理因素以及问题,认真探究因与罪、罪与罚、罚与效的因果关联,使刑法运作具备客观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达到全方位协调的最佳状态、刑事一体化最佳效应的目的。同时,犯罪心理学研究注重犯罪及其治理具体心理因素和问题以及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对犯罪活动心理因素和问题能够进行综合、动态以及系统地分析,为有效治理犯罪,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了心理科学基础。

(二)犯罪心理学研究能够提升治理犯罪以及刑事立法、司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

犯罪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犯罪本源当然是指犯罪产生的根本来源,是指不同历史条件下犯罪产生的共同原因、根本原因或本质原因。对犯罪本源问题的研究和解释有助于探讨犯罪的原始性、本质性、普遍性、偶发性以及随机性,对建立科学的犯罪学基础理论意义十分重大。而犯罪心理学研究以犯罪现象与犯罪行为本源为基础,对犯罪心理的产生与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同时依据不同类别的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规律以及特点进行科学深刻地揭示与掌握,对犯罪活动现象与犯罪行为能够正确区别与认识,为犯罪人处置以及 教育 改造 措施 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刑事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法学界发展的基本思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通过科学的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犯罪预防提供心理标准,有利于它们自身研究的提升,从而提升了治理犯罪以及刑事科学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为打击犯罪与改造罪犯提供了理论与措施选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的课题主要有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成因、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等,通过对这些课题的分析研究为犯罪的侦查与起诉,为打击犯罪与改造罪犯提供了理论与措施选择,对提升与增强犯罪治理与犯罪刑事司法的科学与有效性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及其存在的弊端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我国在历史上有过犯罪心理学思想的研究,包括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犯罪心理预防以及审判心理的探讨,但是一直没有成为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直到20世纪30年代,犯罪心理学才有西方国家传入到我国,但是由于历史原理,犯罪心理学发展缓慢,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学科才与心理学分支,在短短三十年内获得了迅猛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尤其是在实践应用研究方面问题突出。一是我国心理学研究虽然在揭露、发现、证实和打击犯罪、有关刑事立法以及刑事司法上等基本理论问题有所建树,但是关注与投入欠缺,致使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整体研究的广度、深度不够,应用性与可操作性更是不足;二是犯罪心理学在研究时,出现理论与实践的分离,导致一部分人出现认识偏差,片面的认为犯罪心理学的价值和作用主要是学理,失去了具体实践功用;三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一部分人缺失必须应有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不能敏感分析出犯罪及其治理中的心理学问题,不能将犯罪现象或者犯罪本源上升到心理学的认识与揭示的高度;四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一部分人不能充分了解与研究刑事法学等相关刑事学科及其司法实践,难于将心理学理论知识与有关刑事学科以及司法实践进行融合。

三、犯罪心理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明确犯罪心理学学科性质与定位

犯罪心理学研究既要为刑事科学以及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犯罪的预防提供着心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着具体的方法与技术,同时能够在刑事司法中具体的方法、技术体现,并能够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以及罪犯心理和行为的矫治等环节,使其兼备了学理和具体方法、技术两个方面的功用。从以上犯罪心理学的功能看,犯罪心理学应该是是刑事科学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是刑事科学中的一门实际应用学科,是介于刑事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必须明确其学科性质和定位,大力增强基础理论研究与提高学科理论水平,加大研究与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使犯罪心理学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研究解决犯罪及司法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上下功夫,从而发现与探索新问题与新方法,不断开创新领域,充实和丰富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研究。

(二)掌握犯罪心理学研究发展方向

我过犯罪心理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犯罪心理学研究越来越注重犯罪心理学研究结果的应用性和普遍适用性,强调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不但应具有较高的内部效度,还应具有较高的外部效度。其研究方式、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手段也不断体现科学性的特征。正逐渐形成完整的、独特的犯罪心理学学科体系与专门的研究方法,系统化的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知识结构已有雏形。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如果脱离应用就毫无价值,就失去自己生存的价值,因此,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不能搞理论上玄而又玄的所谓“创新”,甚至出现连专业人士都看不懂,既不需要实证、又无实用价值的空谈理论。因此,犯罪心理学应该向以下几个方向发展:一是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中开展犯罪心理学研究;二是开展犯罪心理学方法论的研究;三是 总结 回顾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几次争鸣的意义;四是以应用为本,以服务于司法实践为目的,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五是加强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的建设,夯实理论基础;六是加强对现实犯罪问题的心理学研究,使之紧密联系实际;七是加强对犯罪侦查心理、犯罪人心理矫治、犯罪心理预测的研究。

(三)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

近几十年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成果表明,犯罪心理学学科不能够完全准确地解释和预测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的发生及其规律,必须在犯罪心理学研究基础上,综合运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其他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主要方法开展研究,才能对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活动的规律释义明晰。因此,犯罪心理学必须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一是加大对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内的各分支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从各分支学科角度去分析讨论罪犯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矫治的措施和方法,让犯罪心理学融入到心理学各分支学科间形成的动态化体系结构中,达到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目的,从而促进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二是增强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外的诸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以心理学领域外各学科的知识结构为基础,其分析研究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生理学、社会学、 文化 学的发生机制,从而全面掌握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能够从多学科的角度来解释、分析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产生根源。

(四)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多元化与现代化研究

当前犯罪心理学研究方法逐步走向科学,并不断完善,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也应该走向多元化。一是运用多种方法研究和分析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二是在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中采用科学的实验设计;三是注重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两类研究方法结合起来。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犯罪心理学研究手段和技术越来越先进,犯罪心理学研究也要融入现代化,譬如录音、录像、照相设备以及各种专门的现代化研究仪器,信号发生器、面部表情测试仪、自动记录仪、眼动仪、测谎仪等都可以为犯罪心理学研究服务。

总之,犯罪心理学不断的发展进步,其研究方法逐步走向科学性与实用性,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理论能够科学描述、解释、预测以及控制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从整体上为社会控制减少犯罪服务。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正以独特的方式冲击着青少年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更吸引了许多青少年网民的加盟。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负面影响日趋凸现,许多青少年由于痴迷网络带来的刺激和欲求,导致了许多不良社会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引起了学校.家庭.社会的普遍焦虑和关注。网络,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键词: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预防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发展中心第15次调查 报告 显示:截止2004年底止,我国网民9400万,其中24岁以下的网民占全部网民的51.7%。日前,上网已经成为青少年的一项重要业余活动。由于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从而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另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当前在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与网络有关的已经占到80%-90%,其中被害人以青少年居多。网络,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网络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对青少年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互联网上各种色情信息泛滥,加上青少年心理发育未成熟,如果缺乏有力的指导,对青少年很容易产生错误的诱导,诱发其实施性犯罪行为。近年来国内的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暴利,纷纷效仿,色情网站应运而生,大肆传播色情影视.图片.文学作品。这些色情文化极大的腐蚀了青少年的灵魂,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整日沉迷于对色情世界的幻想,进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对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互联网上暴力内容,特别是网络暴力游戏,暴力影视,很容易使青少年产生暴力犯罪心理。暴力内容的游戏对于一个心理尚未发育成熟,辨别力差的青少年来说很受青睐,在游戏中心理变异,他们模仿暴力游戏致使犯罪。网络给人们一个自由发展的虚拟空间,但是一些存在心理压力的人变的无所顾虑,在网络上随意宣泄自己的情绪,青少年更是如此。由于网络上恶语攻击他人不用负责,青少年在网络 游戏中便用这种言语的攻击.谩骂来宣泄自己的情绪。这样以来使得矛盾尖锐化,把虚拟世界的矛盾演绎到现实生活中,引发犯罪行为。

三、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原因分析

青少年是“网络成瘾综合症”的高发人群,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叮分校的心理学家研究发现,至少有14%的在校学生符合网络成瘾的标准;而在我国,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也日趋严重。据民盟北京市委提交的报告,北京市中学生网络成瘾者有13万多人,占14.8%。由于青少年形成的网络成瘾及而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吧对青少年的影响

目前,网吧的消费群体绝大部份是青少年,因此网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他们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一是网吧顾客成份复杂,社会闲杂人员较多,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屡有发生,到网吧上网的青少年人身安全容易受到威胁。二是各家网吧均有不同程度的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违规行为,有的还超时限营业,容留部分沉溺网络的青少年“上通宵”,甚至为其提供食宿,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极其有害。三是网吧经营者对上网消费者的网络行为管理不力,对个别人员的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默许态度,为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四是个别网吧采用下载有色情和暴力内容的图片和电影等违法手段吸引顾客,严重毒害了青少年的心灵,败坏了他们的道德水准,并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自身因素的影响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和世界观、人生观形成阶段,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喜欢模仿,涉世不深,易冲动,缺乏理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一旦受到来自外界不良思想、文化和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容易在理想、信念上产生动摇,好逸恶劳、爱慕虚荣、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容易沉迷于暴力、色情等感官刺激的缺点充分暴露出来,只图一时满足,盲目冲动,不计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技术崇拜”导致网络犯罪

在网络已覆盖我们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青少年对高技术高智商存在某种程度的盲目崇拜意识。在广州大学生最钦佩的四位人物中,比尔.盖茨位于周恩来、邓小平之后,名列第三。青少年群体对技术的追求,对“知识英雄”的崇拜,有利于我国信息化技术人才的培养。但是,青少年对技术的过度崇拜,容易造成对道德修养的偏废,认为个人素养无足轻重,只要学好技术就万事大吉了。这种思想从青少年对于黑客的态度上就可以略见一斑。许多青少年认为黑客是“侠客”,是“能人”,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四)家庭方面的原因

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指出,“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中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每个人社会规范的接受、价值观念的形成、生活目标的确立、行为方式的养成、生活技能的掌握和社会角色的培养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2】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心理、品德、 爱好 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方式不当,管理不善,也是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原因之一。

四、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与对策

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开辟和建设青少年网站,占领网上思想教育阵地。

江泽民同志曾说过:互联网是开放的,信息庞杂多样,既有大量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也有不少反动、迷信、黄色的内容。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阵地。国内外的敌对势力正竭力利用它同我们党和政府争夺群众、争夺青年。互联网上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现象,迫切需要共青团组织在占领网络阵地方面做出努力。团中央书记周强提出了“把团旗插上因特网”的 口号 ,倡导各级团组织积极构建青少年网上教育服务阵地,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过来。建立青少年网站,通过学习、就业、交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青少年感兴趣的、能切实为青少年服务的形式,服务青少年、凝聚青少年,从而吸引青少年的“眼球”。

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观”。

青少年上网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可能将青少年与网络彻底隔离开,否则会与西方青少年形成数字鸿沟。青少年对网络的热情就像奔涌的洪水,使我们难以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强行限制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上网。既然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禁止青少年上网,我们能做的就是想办法把他们引往正确的方向,避免他们误入歧途,确保给青少年一片纯净的网络空间。

加强专门机构和人员建设。

虽然我国的20世纪80年代初就成立了处理电脑犯罪的管理部门——公安部计算机监察司,但我国的“网络警察”无论从数量、整体素质方面来看,都与现实存在不小的差距,尤其是,在专门机构建设中居然没有针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建设,这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是十分不利的。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桂华,吴绍琪; 论计算机 网络技术 对犯罪心理学研究内容与方法的影响 [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06期; 109+111

【2】、陈君华 周重阳; 沭阳:网警成了“香饽饽” [N];人民公安报;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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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十二大学科门类之一,也是近年来报考的热门专业之一,在法学学科门类下,有六大学科类别,具体包含法学相关专业多达三十余种,而法学类下设专业只有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等几个专业。法学类包括监狱学、知识产权、法学这几个专业,法学类是按大类进行招生的,学生大一一般学习一些基础性的知识,打牢基础,根据学校情况在大二或者大三在具体选定专业方向,学习更为深入的专业课程知识。法学专业是文科考生比较青睐的一个专业,最好就读于法律类的五院四系,这样毕业以后更好就业。法学毕业可以从事一些法务、老师、律师等相关工作,考公务员也是很好的选择。报考法学专业要看好院校招生身体要求,以免被退档。报考知识产权专业,建议同学们英语能力较强,因为知识产权不仅国内有,国外也很注重产权问题,所以为了与国际接轨,最好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学知识产权专业还要有较强的实践与研究能力,喜欢并去钻研才能把它学好。监狱学专业也是法学类之一,报考该专业男生人数较多,毕业就业方向主要是公检法,毕业生也可以考研、考公务员。学监狱学专业最好表达能力要强、计算机水平要高一些。在法学门类里面,还有一些相关专业同学们可以报考,比如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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