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在数的方面的贡献 算筹 根据史书的记载和考古材料的发现,古代的算筹实际上是一根根同样长短和粗细的小棍子,一般长为13--14cm,径粗0.2~0.3cm,多用竹子制成,也有用木头、兽骨、象牙、金属等材料制成的,大约二百七十几枚为一束,放在一个布袋里,系在腰部随身携带。需要记数和计算的时候,就把它们取出来,放在桌上、炕上或地上都能摆弄。别看这些都是一根根不起眼的小棍子,在中国数学史上它们却是立有大功的。而它们的发明,也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在算筹计数法中,以纵横两种排列方式来表示单位数目的,其中1-5均分别以纵横方式排列相应数目的算筹来表示,6-9则以上面的算筹再加下面相应的算筹来表示。表示多位数时,个位用纵式,十位用横式,百位用纵式,千位用横式,以此类推,遇零则置空。这种计数法遵循十进位制。 算筹的出现年代已经不可考,但据史料推测,算筹最晚出现在春秋晚期战国初年(公元前722年~公元前221年),一直到算盘发明推广之前都是中国最重要的计算工具。 算筹的发明就是在以上这些记数方法的历史发展中逐渐产生的。它最早出现在何时,现在已经不可查考了,但至迟到春秋战国;算筹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了。前面说过,算筹是一根根同样长短和粗细的小棍子,那么怎样用这些小棍子来表示各种各样的数目呢? 那么为什么又要有纵式和横式两种不同的摆法呢?这就是因为十进位制的需要了。所谓十进位制,又称十进位值制,包含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十进制",即每满十数进一个单位,十个一进为十,十个十进为百,十个百进为千……其二是"位值制,即每个数码所表示的数值,不仅取决于这个数码本身,而且取决于它在记数中所处的位置。如同样是一个数码"2",放在个位上表示2,放在十位上就表示20,放在百位上就表示200,放在千位上就表示2000……在我国商代的文字记数系统中,就已经有了十进位值制的荫芽,到了算筹记数和运算时,就更是标准的十进位值制了。 按照中国古代的筹算规则,算筹记数的表示方法为:个位用纵式,十位用横式,百位再用纵式,千位再用横式,万位再用纵式……这样从右到左,纵横相间,以此类推,就可以用算筹表示出任意大的自然数了。由于它位与位之间的纵横变换,且每一位都有固定的摆法,所以既不会混淆,也不会错位。毫无疑问,这样一种算筹记数法和现代通行的十进位制记数法是完全一致的。 中国古代十进位制的算筹记数法在世界数学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把它与世界其他古老民族的记数法作一比较,其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古罗马的数字系统没有位值制,只有七个基本符号,如要记稍大一点的数目就相当繁难。古美洲玛雅人虽然懂得位值制,但用的是20进位;古巴比伦人也知道位值制,但用的是60进位。20进位至少需要19个数码,60进位则需要59个数码,这就使记数和运算变得十分繁复,远不如只用9个数码便可表示任意自然数的十进位制来得简捷方便。中国古代数学之所以在计算方面取得许多卓越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归功于这一符合十进位制的算筹记数法。马克思在他的《数学手稿》一书中称十进位记数法为"最妙的发明之一",确实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二进制思想的开创国 著名的哲学家数学家莱布尼茨(1646-1716)发明了对现代计算机系统有着重要意义的二进制,不过他认为在此之前,中国的《易经》中已经提到了有关二进制的初步思想。当代的许多科学家认为易经中并不含有复杂的二进制思想,可是这本中国古籍中的一些基本思想和二进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元始的《灵宝经》里面把阴阳定义为阳是自冬至到夏至的上升的气,阴为从夏至到冬至下降的气,这是对地球周期运动的最简练认识。阴阳是一种物质认识,后来转化为思想方式,反者道之动等等,都是这种思想的表现。从而开创了对立统一的思想方式,实际上计算机的电子脉冲的思想是与之一致的,采样定律也是与之一致的。 《易经》是我国伏羲、周文王等当政者积累观天测算经验而成的关于天象气象和人变易的经典,从八卦到六十四卦,就是二进制三位到六位表达,上世纪八十年代还有四位计算机,可以说,周文王的六十四卦在表达能力上已经高于四位计算机。 十进制的使用 《卜辞》中记载说,商代的人们已经学会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这13个单字记十万以内的任何数字,但是现在能够证实的当时最大的数字是三万。甲骨卜辞中还有奇数、偶数和倍数的概念。 十进位位值制记数法包括十进位和位值制两条原则,"十进"即满十进一;"位值"则是同一个数位在不同的位置上所表示的数值也就不同,如三位数"111",右边的"1"在个位上表示1个一,中间的"1"在十位上就表示1个十,左边的"1"在百位上则表示1个百。这样,就使极为困难的整数表示和演算变得如此简便易行,以至于人们往往忽略它对数学发展所起的关键作用。 我们有个成语叫"屈指可数",说明古代人数数确实是离不开手指的,而一般人的手指恰好有十个。因此十进制的使用似乎应该是极其自然的事。但实际情况并不尽然。在文明古国巴比伦使用的是60进位制(这一进位制到现在仍留有痕迹,如一分=60秒等)另外还有采用二十进位制的。古代埃及倒是很早就用10进位制,但他们却不知道位值制。所谓位值制就是一个数码表示什么数,要看它所在的位置而定。位值制是千百年来人类智慧的结晶。零是位值制记数法的精要所在。但它的出现却并非易事。我国是最早使用十进制记数法,且认识到进位制的国家。我们的口语或文字表达的数字也遵守这一原则,比如一百二十七。同时我们对0的认识最早。 十进制是中国人民的一项杰出创造,在世界数学史上有重要意义。著名的英国科学史学家李约瑟教授曾对中国商代记数法予以很高的评价,"如果没有这种十进制,就几乎不可能出现我们现在这个统一化的世界了",李约瑟说"总的说来,商代的数字系统比同一时代的古巴比伦和古埃及更为先进更为科学。" 分数和小数的最早运用 分数的应用 最初分数的出现,并非由除法而来。分数被看作一个整体的一部分。"分"在汉语中有"分开""分割"之意。后来运算过程中也出现了分数,它表示两整数比。分数的加减乘除运算我们小学就已完全掌握了。很简单,是不是?不过在七、八百年以前的欧洲,如果你有这种水平那么就可以说相当了不起了。那时精通自然数的四则运算就已达到了学者水平。至于分数,对当时人来说简直难于上青天。德国有句谚语形容一个人陷入绝境,就说:"掉到分数里去了"。为什么会如此呢?这都是笨拙的记数法导致的。在我国古代,《九章算术》中就有了系统的分数运算方法,这比欧洲大约早1400年。 西汉时期,张苍、耿寿昌等学者整理、删补自秦代以来的数学知识,编成了《九章算术》。在这本数学经典的《方田》章中,提出了完整的分数运算法则。 从后来刘徽所作的《九章算术注》可以知道,在《九章算术》中,讲到约分、合分(分数加法)、减分(分数减法)、乘分(分数乘法)、除分(分数除法)的法则,与我们现在的分数运算法则完全相同。另外,还记载了课分(比较分数大小)、平分(求分数的平均值)等关于分数的知识,是世界上最早的系统叙述分数的著作。 分数运算,大约在15世纪才在欧洲流行。欧洲人普遍认为,这种算法起源于印度。实际上,印度在七世纪婆罗门笈多的著作中才开始有分数运算法则,这些法则都与《九章算术》中介绍的法则相同。而刘徽的《九章算术注》成书于魏景元四年(263年),所以,即使与刘徽的时代相比,我们也要比印度早400年左右。 小数的最早使用 刘徽在《九章算术注》中介绍,开方不尽时用十进分数(徽数,即小数)去逼近,首先提出了关于十进小数的概念。到公元 1300年前后,元代刘瑾所著《律吕成书》中,已将106368.6312写成把小数部分降低一行写在整数部分的后边。而西方的斯台汶直到1585年才有十进小数的概念,且他的表示方法远不如中国先进,如上述的小数,他记成或106368。 九九表的使用 作为启蒙教材,我们都背过九九乘法表: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九九八十一。而古代是从"九九八十一"开始,因此称"九九表"。九九表的使用,对于完成乘法是大有帮助的。齐恒公纳贤的故事说明,到公元前7世纪时,九九歌诀已不希罕。也许有人认为这种成绩不值一提。但在古代埃及作乘法却要用倍乘的方式呢。举个例子。如算23×13,就需要从23开始,加倍得到23×2,23×4,23×8,然后注意到13=1+4+8,于是23+23×4+23×8加起来的结果就是23×13。从比较中不难看出使用九九表的优越性了。 根据考古专家在湖南张家界古人堤汉代遗址出土的简牍上发现的汉代"九九乘法表",竟与现今生活中使用的乘法口诀表有着惊人的一致。这枚记载有"九九乘法表"的简牍是木质的,大约有22厘米长,残损比较严重。此前在湘西里耶古城出土的一枚秦简上也发现了距今2200多年的乘法口诀表,并被考证为中国现今发现的最早的乘法口诀表实物。 除了里耶秦简外,与张家界古人堤遗址发现的这枚简牍样式基本一致的"九九乘法表"还曾在楼兰文书中见到过,那是写在两张残纸上的九九乘法表,为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在上个世纪初期发掘。 乘法表在古代并非中国一家独有,古巴比伦的泥版书上也有乘法表。但汉字(包括数目字)单音节发声的特点,使之读起来朗朗上口;后来发展起来的珠算口诀也承继了这一特点,对于运算速度的提高和算法的改进起到一定作用。 负数的使用 人们在解方程或其它数的运算过程中,往往要碰到从较小数减去较大数的情形,另外,还遇到了增加与减小,盈余与亏损等互为相反意义的量,这样,人们自然地引进了负数。 负数的引进,是中国古代数学家对数学的一个巨大贡献。在我国古代秦、汉时期的算经《九章算术》的第八章"方程"中,就自由地引入了负数,如负数出现在方程的系数和常数项中,把"卖(收入钱)"作为正,则"买(付出钱)"作为负,把"余钱"作为正,则"不足钱"作为负。在关于粮谷计算的问题中,是以益实(增加粮谷)为正,损实(减少粮谷)为负等,并且该书还指出:"两算得失相反,要以正负以名之"。当时是用算筹来进行计算的,所以在算筹中,相应地规定以红筹为正,黑筹为负;或将算筹直列作正,斜置作负。这样,遇到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就能用正负数明确地区别了。 在《九章算术》中,除了引进正负数的概念外,还完整地记载了正负数的运算法则,实际上是正负数加减法的运算法则,也就是书中解方程时用到的"正负术"即"同名相除,异名相益,正无入正之,负无入负之;其异名相除,同名相益,正无入正之,负无入负之。"这段话的前四句说的是正负数减法法则,后四句说的是正负数加法法则。它的意思是:同号两数相减,等于其绝对值相减;异号两数相减,等于其绝对值相加;零减正数得负数,零减负数得正数。异号两数相加,等于其绝对值相减;同号两数相加,等于其绝对值相加;零加正数得正数,零加负数得负数,当然,从现代数学观点看,古书中的文字叙述还不够严谨,但直到公元17世纪以前,这还是正负数加减运算最完整的叙述。 在国外,负数出现得很晚,直至公元1150年(比《九章算术》成书晚l千多年),印度人巴土卡洛首先提到了负数,而且在公元17世纪以前,许多数学家一直采取不承认的态度。如法国大数学家韦达,尽管在代数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他在解方程时却极力回避负数,并把负根统统舍去。有许多数学家由于把零看作"没有",他们不能理解比"没有"还要"少"的现象,因而认为负数是"荒谬的"。直到17世纪,笛卡儿创立了坐标系,负数获得了几何解释和实际意义,才逐渐得到了公认。 从上面可以看出,负数的引进,是我国古代数学家贡献给世界数学的一份宝贵财富。负数概念引进后,整数集和有理数集就完整地形成了。 圆周率的计算 圆周率是数学中最重要的常数之一。对它的计算,可以作为显示出一个国家古代数学发展的水平的尺度之一。而我国古代数学在这方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 我国古代最初把圆周率取作3,这虽应用起来简便,但太不准确。在求准确圆周率值的征途中,首先迈出关键一步的是刘徽。他创立割圆术,用圆内接正多边形无限逼近圆而求取圆周率值。用这种方法他求得圆周率的近似值为3.14,也有人认为他得到了更好的结果:3.1416。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继者祖冲之利用割圆术得出了正确的小数点后七位。而且他还给出了约率与密率。密率的发现是数学史上卓越的成就,保持了一千多年的世界纪录,是一项空前杰作。2.阿拉伯数字并不是阿拉伯人最早发明的,而是最早起源于印度。据传早在公元七世纪时,阿拉伯人渐渐地征服了周围的其他民族,建立起一个东起印度,西到非洲北部及西班牙的萨拉森大帝国。到后来,这个大帝国又分裂成为东、西两个国家。由于两个国家的历代君主都注重文化艺术,所以两国的都城非常繁荣昌盛,其中东都巴格达更胜一筹。这样,西来的希腊文化,东来的印度文化,都汇集于此。阿拉伯人将两种文化理解并消化,形成了新的阿拉伯文化。大约在公元750年左右,有一位印度的天文学家拜访了巴格达王宫,把他随身带来的印度制作的天文表献给了当时的国王。印度数字1、2、3、4……以及印度式的计算方法,也就好似在这个时候介绍给了阿拉伯人。因为印度数字和计算方法简单又方便,所以很快就被阿拉伯人所接受了,并且逐渐地传播到欧洲各个国家。在漫长的传播过程中,印度创造的数字就被称为“阿拉伯数字”了。到后来,人们虽然弄清了“阿拉伯数字”的来龙去脉,但有大家早已习惯了“阿拉伯数字”这个叫法,所以也就沿用下来了。3.人类认识0早,还是认识1早。1、2、3、4……9、0称为“阿拉伯数字”。其实,这些数字并不是阿拉伯人创造的,它们最早产生于古代的印度。大约在公元750年左右,有一位印度的天文学家拜访了巴格达王宫,把他随身带来的印度制作的天文表献给了当时的国王。印度数字1、2、3、4……以及印度式的计算方法,也就在这个时候介绍给了阿拉伯人。因为印度数字和计算方法简单而又方便,所以很快就被阿拉伯人所接受了,并且逐渐地传播到欧洲各个国家。在漫长的传播过程中,印度创造的数字就被称为“阿拉伯数字”了。 由此可以看出,他们是同时被创造的。但我个人认为,人类是先认识1,因为初一的教科书上写着,负数是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人类应该是先发明了用1,2,3...数数,然后发现有东西没有了再用0表示,再发明了负数。4.数学中的符号+ - × ÷ ∧(表示乘方)√(开方)是有理数基本运算符号。 由于研究的需要,人类创造了大量的数学符号,来代替和表示某些数学概念和规律,简化了数学研究工作,促进了数学的发展。 在中学数学中,常见的数学符号有以下六种:一、数量符号 如,圆周率;a,x等。二、运算符号如加号(+),减号(-),乘号(×或·),除号(÷或-),比号(:)等。三、关系符号如“=”是“等号”,读作“等于”;“≈”或“=”是“约等号”读作“约等于”;“≠”是“不等号”。读作“不等于”;“>”是“大于符号”,读作“大于”;“<”是“小干符号”,读作“小于”;“‖”是“平行符号”,读作“平行于”;“⊥”是“垂直符号”,读作“垂直于”等。四、结合符号 如小括号( ),中括号[ ],大括号{ }。五、性质符号 如正号(+)、负号(-),绝对值符号(||)。六、简写符号 如三角形(△),圆(⊙),幂()等。这些符号的产生,一是来源于象形,实际上是缩小的图形。如平行符号“‖”是两条平行的直线;垂直符号“⊥”是互相垂直的两条直线;三角形符号“△”是一个缩小了的三角形;符号“⊙”表示一个圆,中间的一点表示圆心,以免与数0及英文字母O混淆。二是来源于会意,即由图形就可以看出某种特殊的意义。如用两条长度相等的线段“=”并列在一起,表示等号;加一条斜线“≠”,表示不等号;用符号“>”表示大于(左侧大,右边小),“<”表示小于(左侧小,右边大),意思不难理解;用括号“( )”、“[ ]”、“{}”把若干个量结合在一起,也是不言而喻的。三是来源于文字的缩写。如我们以后将要学到的平方根号“”中的“√”,是从拉丁字母Radix(根值)的第一个字母r演变而来。相似符号“∽”是把拉丁字母S横过来写,而S是Sindlar(相似)的第一个字母。还有大量的符号是人们经过规定沿用下来的。当然这些符号并不是一开始就都是这种形状,而是有一个演变过程的,这里就不多讲了。数学符号的产生,为数学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首先,提高了计算效率。古时候,由于缺少必要的数学符号,提出一个数学问题和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只有用语言文字叙述,几乎象做一篇短文,难怪有人把它称为“文章数学”。这种表达形式很不方便,严重阻碍了数学科学的发展。当数量、图形之间的关系能够用适当的数学符号表达后,人们就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要,深入进行推理和计算,因而能更迅速地得到问题的解答或发现新的规律。其次,缩短了学习的时间。初等数学发展到今天,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内容非常丰富,而其中主要的内容今天能够在小学和中学阶段学完,这里数学符号是起一定作用的。例如,我们的祖先开始只有1、2少数几个数字的概念,而今天幼儿园的小朋友就能掌握几十个这样的数。分析原因,除了古今生活条件不同,人们的见识差别极大以外,今天已有一套完整的记数符号,人们容易掌握。第三、推动了深入的研究。我们研究数学概念和规律,不仅需要简明、确切地表达它们,而对它们内部复杂的关系,需要深人地加以探讨,没有数学符号的帮助,进行这样的研究是十分困难的。所以,数学符号的应用,是多快好省地研究数学科学的重要途径。我国宋朝著名科学家沈括曾经说过,数学方法应该“见繁即变,见简即用”。数学符号正是适应这种变“繁”为“简”的实际需要而产生的。数学符号不仅随着数学发展的需要而产生,而且也随着数学的发展不断完善。比如,古代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记数符号,但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印度——阿拉伯数码记数方法显示出更多的优点,因而其他的数码符号逐渐淘汰,国际上都采用了这种记数方法。
“我这是在哪儿?”我揉揉眼睛发现自己正处在路中间,望着街道两旁跪在地上的人们,我纳闷地想:我这是在哪儿呢?正当我纳闷自己怎么会在这里时,从我身后冲出两个侍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我给五花大捆起来。我奋力地挣扎,大喊:“你干什么!”可是无论如何还是无济于事。当那两个侍卫把我压到一个八抬大轿前,从轿中走出一位身披金袍,头戴金冠的达官贵人。为什么说他是达官贵人呢?因为他衣着华丽,一脸帝王相。我望着他,心想:这些人一定是在演戏吧!他问我:“你是从哪儿来的?”我回答道:“我是福建人,跟你一样都是中国人!”他十分生气,怒吼道:“你别乱说!寡人是秦始皇!是秦朝君主,才不是你说的什么中国人!”我以为他仍在演戏,反问:“你既然是秦朝君主,那么,我问你,秦朝对世界有什么贡献?”“呃……”他无话可说。我撇撇嘴:“你连这都不知道,算了,我再问你秦朝统一七国后有什么改革?”他嘿嘿一笑,得意洋洋地说:“这还不简单,我统一了文字、钱币。还修建了万里长城呢!”“哼,”我冷笑道,“你的那伟大的建筑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了多少个家庭的支离破碎,早就引起了人民的.愤怒!”他自知理亏,一声不吭。我又问:“你知道秦朝有几代君主?秦朝何时灭亡?又因何灭亡?”他显然被我激得生气了,怒吼:“秦朝不可能灭亡,永远不可能!你别胡说!来人!把他拖下去斩了!”正当我为自己的表现沾沾自喜时,刚才抓我的两个侍卫又将我给拉了下去,紧接着真有几个人拿着刑具上场了。天哪,不会的,难道我真的来到了秦朝!我惊呆了,瞬间昏了过去…睁眼一看,我依旧躺在床上。“呼”,我长长地舒了口气,原来,刚才只是周公跟我开了个小玩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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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始皇是否是全面的暴政,在这里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暴政之源说秦始皇暴政的源头莫过于秦始皇时期施政两大特色:其一是秦国独尊法家制度,致使秦律太过于严苛不讲人情,六国之民受不了这么严酷的各种法,所以才使得后来的农民起义。其二则是劳民伤财,出动大规模的劳力去修长城、运河、陵墓、宫殿等等。使得六国的民众得不到休养生息的机会,从而终于在秦始皇死后不久因一个“时机”就使很多底层人民都在沉默中开始爆发了。现代的翻盘之论其实现在翻盘的就是秦律真的有那么不讲人情吗?以前只能根据史书了推测,而随着云梦睡虎地秦简和湖南里耶秦简的出土,这给对秦律惯来的认识就受到了不小冲击。出土的这些秦简表明,秦律并不是传说的那么不尽人情,相反有些地方还蛮人性化的,所以也就有了秦始皇真的那么暴政的质疑。是非定论其实个人认为秦始皇的政,最主要的是急功求进,没有考虑人民的感受。太过于的消耗民众的劳力等等,本来打了这么久的仗了,民众好不容易盼来了和平的希望,喜欢安安心心过过小日子,结果不是去征去当兵了则是去当劳役修各种设施去了。这种在秦国人民看来已经是习惯了的生活,但六国人民却不习惯这种生活,所以也就被六国人民称为了“暴政”。不过也确实在某些方面是属于暴政的范围了。所以秦国在秦始皇死后不久就亡了,而汉朝继承发展了秦律却兴盛了。故而错在于何处一目了然。
秦始皇对统一中国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统一了度量衡文字等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打压了先进的文化思想。秦始皇的暴政势弊大于利的,为秦朝的崩溃埋下了伏笔。
凡有点历史知识的人,对于秦亡汉兴都能说上几句。如秦始皇严刑峻法,实施暴政,造成秦国赭衣塞途、囹圄成市的局面,结果导致秦的灭亡。而汉初则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扫除烦苛,务在宽厚,刑罚罕用,尤其是主张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的流行,使汉初社会呈现出祥和的中兴气氛。 应该说,以法律的烦苛与简约来评价秦亡汉兴的原因,是秦亡以来两千多年间学者们的普遍观点,但这与司马迁和班固的历史记述方式有很大关系。一个短暂王朝的历史往往要由下一个王朝来编写,其中掺入的主观因素可想而知。话虽如此,但如果没有新材料的发现,这些“凿凿”之言是很难被怀疑的。如今,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和湖北江陵张家山汉简的发现,使我们对秦亡汉兴的历史终于有了新的认识。 我们知道,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对传统的宗法血缘贵族制度予以较彻底的否定,厉行以法治国,力求各项事务做到有法可依。法制化使秦国从一个被它国视为“夷狄”的边缘国家,一跃而成为强国,推动了历史的进步。曾为推动历史巨大进步做出贡献的秦律怎么在统一后突然变得残暴起来了呢?难道秦统一前后对法律做了重大修改?睡虎地秦简的出土,使我们对统一前后的秦律有了一定的理解。从睡虎地秦律看,说其细密是不错的,但却不能得出像后来的政论家、史家及世人所说的秦律残暴的结论。当然,作为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秦律的剥削阶级本质是存在的,但这是另一回事,与残暴与否无关。 根据新近出土的江陵张家山汉简,我们则惊奇地发现,仅以“约法三章”也远远不能概括汉初的法律。汉初的法律不仅与秦律惊人地相似,而且量刑标准也几乎完全相同。如偷盗罪,秦律规定过六百六十钱就要“黥为城旦”,汉律也如此。相谋杀人者与杀人者同罪,秦律与汉律也相同。对于隐匿户口不报的逃亡者,秦律与汉律的处罚也极相似。凡此等等,还有很多。因此,汉初法律更多的是对秦律的直接继承,而不是以往所认为的那样另起炉灶。现在的问题是:几乎完全相同的法律,在两个阶级结构、社会状况基本相同的社会实施后,所产生的结果为什么有如此重大的差别?在秦被视为暴政的秦律为什么在汉初却促进了社会的繁荣?秦亡汉兴的真正原因是否可以完全归结为秦律与汉律的差异?这些问题从单纯的制度史层面是很难得到圆满解释的。 我以为,这其中是人的因素也就是最高统治阶层素质的不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例如,统一后的秦始皇与统一前的秦始皇心态已发生重大变化,如对自身专制权力的极端维护,使始皇帝几乎达到疯狂的地步。他好大喜功,怀疑一切,猜忌一切,这就使他既未能建立一套有效的最高统治者的权力更迭机制,也破坏了中央行政中枢的运行,更使社会受到巨大的创伤。其继任者秦二世更将秦始皇的人治特点推向极致。二世的荒唐可笑,世人皆知。因此,史书上记载的始皇“事皆决于法”,“急法”,二世的所谓“申法令”等等,与秦律应是有区别的,与法家思想也应是有区别的,实际上是指他们将法制变成了人治。赵高指鹿为马,又将“诸言鹿者以法”等,也不是法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这种人治的特点不仅在秦的上层存在,实际也波及到中下层官僚。 汉初法律在大体上虽继承了秦律,但其执行者的思想水平已有了很大变化。如有了奏谳制,使疑狱逐步上报裁定,避免了主观臆断性。刘邦本人文化虽不高,甚至还有点无赖气息,但他却能听得进去别人的意见,如娄敬提出的迁都建议,陆贾提出的不能“马上”治天下的建议等等,他都采纳了。对于叔孙通等儒生阶层也没有极端的仇视,而是适当地吸收他们参政。吕后虽有夺天下之心,但她与二世的为人、为政也不可同日而语。不因己喜而赏人,不因己怒而刑人,对法律持基本尊重的态度,是汉初几位统治者的特色。 由于秦代文法吏的遗存,军功官僚的大量存在,使汉代统治阶级的整体素质提高经历了相当长的时期,直到文景时期,还有不少人在谈官吏的残暴、不奉法的问题,还在强调秦末的历史极可能再现。但毕竟汉初统治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法律的执行上更为慎重,将秦代少数确实苛刻的法律逐步废除,在官吏的思想上灌注一些“无为”观念,在选拔官吏的类型与结构上也有重大调整。因此,虽然汉初大体因循着秦律,但结果与秦政迥异。这是时代在变化,统治阶级的素质也有了变化。 历史上的昏君并不一定是“昏律”造成的。历史上的明君也未必是“明律”培养出来的。儒家思想或法家思想何者占上风,与政治的善恶与否也不可一概而论。归根到底,封建时代的法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治的问题,因此善政或暴政与人的因素有极大的关系,不能全归咎于法律。秦亡汉兴就是一个证明。
恕我直言,如果你的水平都到了研究历史论文的地步了,居然还认为秦始皇是暴政,那只能证明你们村根本没通网!你敢不敢先跟我说说秦始皇怎么就暴政了呢?所有的功臣全都高官厚禄没有被清算,灭六国的过程中把杀戮降到了最低,也根本没有为难六国的王族和大臣。跟刘邦项羽的行为比比看!到底谁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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