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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3000字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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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3000字范例

3000字物流管理论文范文篇三 浅谈我国企业物流成本管理 摘要:物流业在我国起步较晚。物流成本管理开始组织化。物流成本管理是降低物流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的最有效手段。 关键词:物流,物流成本,物流成本管理,对策 随着现代企业成本管理的不断发展,企业在物流成本上的管理成为了企业经营管理中实现利润增长的第三源泉。本文就近年来我国企业物流成本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物流据点分散,物流机能不具能动性;信息技术水平较低;我国现行制度与 政策法规 不健全;物流业务处理仍处于固有模式;客户服务水平较低;物流费用的核算方法使企业无法从外部正确把握企业的实际物流成本等一系列问题展开分析,指出我国企业物流成本管理要想摆脱当前的不利处境,只有通过对流通全过程进行管理;借助现代信息系统;参与共同配送和效率化配送;提高对顾客的物流服务水平;加快物流速度;利用物流外委;建立物流分公司才能发现企业物流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各个物流相关部门进行比较和评价,制定物流计划,确定物流管理战略,发现降低物流成本的途径,强化总体物流成本管理的目的. 关 键 词 物流;物流成本;物流成本管理;问题;对策 浅谈我国企业物流成本管理 湖南商学院会计系会计学03级02班 吉小华 一、我国企业物流成本管理发展状况概述 物流业在我国起步较晚,1979年中国物资经济学会派代表团参加了在日本举行的第三届国际物流会议,第一次把“物流”这一概念从日本介绍到了国内。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流通领域还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90年代初,由于竞争的激烈,商业系统才开始重视物流。进入90年代后期,物流这个“第三利润源”引起了社会和企业的关注,物流成本管理开始组织化。进入了新世纪,随着中国加入WTO,加快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物流”这个名词成为企业界投资的新 热点 。稍有实力的制造业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动辄上千万元甚至数十亿投资建设自己的物流部、物流公司、物流中心或物流港。据摩根.斯坦利亚太投资研究所最近对中国物流研究结果显示:中国每年的物流费用超过20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7万亿元),预期未来10年内物流费用还将有20%的增长幅度。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企业界对物流业的重视,但从某种程度上也使物流营运走进了误区。目前我国的物流及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2003年据世界银行推测,中国的物流费用占GDP的比重约为16.7%,比发达国家高出1倍左右;2003年中国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年周转速度为1.62次,而日本制造业年均周转速度为15至18次;据专家估计,中国仅汽车空驶率就高达37%,相当于150万辆载重汽车来回空跑,每年由此造成的全国物资损耗约在3000亿元以上。所以,企业若能通过对物流成本的系统化管理控制、有效减少或消除生产过程中不增值的物流作业,将对企业经营行为产生潜在的获利支撑作用。物流成本管理是降低物流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的最有效手段,对物流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使企业获取利润增长的第三源泉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我国企业物流成本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物流据点分散,物流机能不具能动性 我国中小企业物流网点比较分散,保管设施、物流作业现场较为狭窄,订发货、保管、配送等分散进行,物流就会产生交错。而在供应方就会出现同一订货方的不同事业部一日数次配送,物流的部署相互独立,即物流机能不能相互协同,这样物流活动不可能有效进行。随着对频度、少量化的经营的扩大,对配送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在这一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不充分考虑用户的产业特性和运送商品的特性,无疑会使供应商的物流成本大大增加,从而导致过剩的物流服务。这不仅不会使企业物流成本下降,反而会有碍于物流效益的实现。对此类问题进行改善是实现良好物流水准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关键。 (二)信息技术水平较低 1、现代物流成本管理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技术,从物流过程来说,80%的物流程序是相似的,但企业方无法运用物流专家管理系统为企业提供物流成本管理指导,而现代信息技术也得不到充分利用。 2、由于营业部门收集的订货信息精度较低,就不能灵活地运用于发货管理,除此以外,即便运用,也会造成大量的过剩库存或缺货。各企业内部的物流效率化仍难以使企业在竞争中取得成本上的竞争优势。 3、现代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B2B交易平台,但我国的大部分中小企业人无法充分运用此项技术,从而无法获得市场上正确及时地贸易交易机会,无法进行低成本物流信息的交换,进而无法进行低成本营销,拓展更宽的业务与市场。而现代利用网络媒体的互动性,实现网上宣传和网上营销已使企业必须构筑与物流业务水平相吻合的计算机系统 (三)我国现行制度与政策法规不健全 与国际物流相比,我国物流业还刚刚起步,相关的制度和法规尚未完善,企业在改善自身物流效率时,必须要在企业内外重新配置物流资源,而不完善的法规与制度就会阻碍企业的物流资源再分配,而物流企业跨区域开展物流业务也常常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困扰,国有企业在选择外部更为高效的物流服务,处置原有储运设施和人员时,更是遇到巨大阻碍,这些都影响着企业物流效率以及企业成本的耗费。而随着我国加入WTO后,WTO的关于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互惠待遇三项非歧视原则,反倾销、反补贴和取消数量限制三项公平竞争原则以及透明开放原则等,都对我国传统流通体制和交通运输体制提出了挑战,靠旧体制生存的企业在今天这种局面下更是难以为继。 (四)物流业务处理仍处于固有模式 1、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虽然计算机系统部分进行了改造,然而却与物流业务不相符,即便是现有的业务,也不能通过计算机系统做到根本的改变。 2、出入货的波动较大,没有很好的配置人员。不能灵活运用闲散人员,依赖于 经验 实施保管和分拣作业,加工人员不能很好地理解工作。熟练的人员不能有效工作,作业率很低。 3、预订配送方面,不能对运行情况和一日配送件数进行很好的核查。不能掌握每趟配送个数、质量等配送状况,亦即配送效率不清楚。 4、没有传票就出货,即便有传票,也是在出货后再进行传票处理,其结果现货与账面库存不相符,库存管理很繁重。 5、经营人员兼做物流,一方面物流的非效率改善无法实现,另一方面也无法专心于经营活动。在商物一体化体制下,往往错误地认为营业人员兼治的进货业务也是经营的一部分。 (五)客户服务水平较低 物流成本中的客户服务成本是一种隐性成本,是当物流客户服务水平令客户不满时,产生的销售损失,客户成本还包括失去潜在客户所带来的销售损失。物流服务水平是影响客户购买和连续购买的关键因素,也是企业用来吸引潜在客户的有效手段。曾经有调查显示,在中国,客户对客户服务不满意度达到60%,而每个不满意的客户平均会向9个人诉说这种不满,而这种诉说有可能使这些听众打消选择该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念头,从而使企业丧失原本可以获得的潜在的销售机会。 (六)物流费用的核算方法无法从外部正确把握实际物流成本 在通常的企业财务决算表中,表示物流费用核算的是企业对外部运输业者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所支付的运输费或向合同共用仓库支付的商品保管费等等传统的物流费用。相反,对于企业内与物流相关的人工费、设备折旧费、固定资产税等各种费用则是与企业其他经营费用统一归集核算。因而,从现代物流成本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难以从外部正确把握实际的企业物流成本。现代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除了企业向外部支付的物流费用外,企业内部发生的物流费用往往要超过外部支付额的5倍以上。论文检测。 三、促进我国企业物流成本管理发展的对策 (一)对流通全过程进行管理 物流过程是一个创造时间性价值和空间性价值的经济活动过程。为了使企业能提供最佳的价值效能,就必须保证物流在各个环节的合理化和物流过程的迅速、通畅;物流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要对它进行优化,企业需要借助于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控制: 1、充分考虑企业整个供应链过程的物流成本效率化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追求企业物流的效率化,应考虑从产品制成到送达最终用户的整个供应链过程的物流成本效率化,即物流设施的投资或扩建与否要视整个流通 渠道 的发展和要求而定。随着零售业中便民店、折扣店的迅猛发展,在客观上要求厂商改变原有的直接面对批发商经营的模式,建立新型的业态模式,展开直接面向零售店铺的物流配送活动,同时又要求建立新型的合乎现代物流发展要求的物流配送中心。 2、针对每个客户成本可削减的幅度 当今零售业的价格竞争异常激烈,作为发货方的厂商或批发商都应努力提高针对不同客户的物流服务,如将原来1日1次的商品配送,改为一周2次的配送等。虽此种方法会影响最终用户对厂商和批发商的信赖,但在目前建立新型的物流配送模式的前提下,这还是可行的。 (二)借助现代信息系统 现代信息系统为彻底地、真正地实现物流费用的降低提供了捷径。借助现代信息系统,不但可以使各种物流作业或业务处理能准确、迅速地进行,而且可以将组织订购的意向、数量、价格等信息在网络上进行传输,还可以使生产、流通全过程中的组织或部门分享由此带来的利益。现代信息系统有以下两个方面构筑而成: 1、使各种物流作业或业务处理能准确、迅速地进行 具体的做法,就是将企业定购的意向、数量、价格等信息在网络上进行传输,从而使生产、流通全过程的企业或部门分享由此带来的利益,充分对应可能发生的各种需求,进而调整不同企业间的经营行为和计划,从整体上控制了物流成本发生的可能性。 2、建立一体化的物流信息系统 为正确地运用信息化管理多个部门中的物流业务,计算机的数据必须能够正确反映现在的物流状况,对物流信息系统设计要把握无信息下不变动商品的大原则和实时掌握从商品的入货、保管到出货动向的在线处理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具体的做法为: (1)把业务分为必须由人来判断的和由机械操作的,固定形式的业务全部采用计算机的自动处理系统,做到业务的完全合理性。论文检测。在信息导入之前,必须实现业务处理规则的标准化。 (2)系统的设计不止在企业内部,还应在客户和供应商等交易方式的信息网络化,尽量设计出能够迅速、正确发送和接收数据的系统。 (3)在数据来源处及时判断出错数据并修改错误数据,通过网络从对方那里得到正确的数据,尽量简化制作数据的业务 (4)在设计信息系统过程中,不仅要使输入数据简单化,还要使输入的数据能够在其他系统内被充分使用,减少数据重复输入。物流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提供给应收账款回收子系统和应付账款支付子系统,能够产生更大的效果。 (三)参与共同配送和效率化配送 共同配送,是经长期的发展和探索总结出的一种追求合理化配送的配送形式。自制利用共同配送关系,可以达到优势共享。这也是在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采用广泛的、影响面较大的一种先进物流方式。伴随配送产生的成本费用要尽可能降低,特别是多频度、小单位配送的发展,更要求企业采用效率化的配送方式。企业要实现配送的效率化应从以下几点下手: 1、进行配车计划管理 配车计划,是与客户的订货相吻合,将生产或购入的商品按客户制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配送的计划。作为制造商,需通过有效的配送计划信息系统缩短对客户的商品配送,同时降低成本,产品生产出来后,装载在车辆中进行配送。对于发货量多的企业应组合车辆的装载量和运行路线;对于车辆有限的企业,应事先计划好行车路线及不同路线的行车数量,这样才能使配送活动有序地开展。 2、提高装载率 在提高装载方面可以引荐先进企业的做法,就是将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名称、容积、重量等数据输入到物流信息系统中,再根据客户的订货要求计算出最佳装载率。 3、进行车辆运行管理 追求车辆运行的效率化。可在汽车上搭载一个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通过这种终端与物流中心进行沟通以达到对货物在途情况的控制及有效利用空车信息,合理配车。 (四)提高对顾客的物流服务水平 提高对客户的物流服务水平是确保利润的最重要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提高客户服务是降低物流成本的有效方法之一。最佳的物流客户服务水平,可以创造客户满意与客户信任,减少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流失,从而大幅度降低失销成本——客户服务成本。然而,客户服务成本的降低(也就是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要求大量的存货、快捷的运输、充分的仓容和高效的订单处理,这必须增加狭义物流成本。而降低客户服务成本与狭义物流成本之间的悖反关系。 物流客户服务水平 结合上表,说明随着物流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狭义物流成本将加速增长。比如,将服务水平由80%提高到84%所增加的狭义物流成本要比将客户服务水平从84%提高到88%所增加的狭义物流成本要小。 但是,客户服务方面,还应注意一个量度,超量的物流服务不仅不能带来物流成本的减少,反而有碍于物流效益的实现。 (五)加快物流速度 提高物流速度,可以减少资金的占用,缩短物流周期,降低存储费用,从而节省物流成本。海尔公司提出的“零营运成本”,就是靠加快采购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的速度来缩短整个物流周期,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从而达到零营运资本。美国的生产企业的物流速度平均每年16至18次,而中国还不到2次,这说明,生产同样的产品,我国同行业者需要的资金是对方的8至9倍,可见,在中国,通过提高物流效率来降低物流成本的空间非常巨大,充分加快物流速度,可使企业减少物流成本的支出,获得更大利益。 (六)利用物流外委 物流外委也就是第三方物流,这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它是利用企业外部的分销公司、运输公司、仓库或第三方货运人执行本企业的物流管理或产品分销职能的全部或部分。其范围可以是对传统运输或仓储服务的有限的简单购买,或是广泛的,包括对整个供应链管理的复杂的合同。它可以是常规的,即将先前内部开展的工作外委,或是创新,有选择地补充物流管理手段,以提高物流效益。一个物流外委服务供应商可以使一个公司从规模经济,更多地节约门对门运输等方面的运输费用,并体现出利用这些专业人员与技术的优势。另外,一些突发事件、额外费用如空运和租车等问题的减少,增加了工作的有序性和供应链的可预测性。 (七)建立物流分公司 这种方法可以使物流业务仍然处于企业的总体控制之下,与此同时,通过分公司的独立经营,来实现物流成本的下降。论文检测。根据日本《流通设计》杂志对日本物流分公司的调查显示:如今大多数公司的物流分公司主要以削减母公司的物流成本为第一目标,在此基础上,分公司的业务逐渐向接受委托和战略经营发展。此种方法最主要是能借此提高物流经营能力,进而维持母公司的物流服务质量,保证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的统一性。 四、总结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全球一体化、市场国际化、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化的今天,物流营运与物流成本已成为企业扩大市场、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获取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国企业的经营者们已有所认识,但目前中国的物流、物流成本及物流成本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起步阶段。如何加深对物流及物流成本的认识,从而对物流成本实行系统有效的管理控制,低成本、高效能、高质量地满足客户需要,实现企业成本耗用最小化、资本增值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物流成本管理成为了企业消除“物流冰山”,获取利润的第三源泉,更是成为关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战略性问题。 由此可见,在未来企业全面发展物流领域,获取更大资本增值和更大利润时,物流成本管理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在这场竞争中胜出,必须正确地认识自身特点和优势,挑战传统经营模式,制定正确的企业发展战略,在信息技术、商品配送技术和客户服务技术等方面迅速提高营运能力,全面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连桂兰等编著.如何进行物流成本管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Z].2004.4 [2]刘伟 刘国宁等编著.职业经理人最新实用手册.现代物流.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Z].2005.1 [3]李伊松 易华等编著.物流成本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Z].2005.3 [4]邓凤祥著.现代物流成本管理.北京.[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6

中国建筑行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使其健康发展才是国家的重中之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建筑 毕业 论文3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我国建筑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

建筑项目的管理至为重要,其涉及的管理方面的内容非常多,所以要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是比较困难的,在施工现场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模式,其增益的效果不只是提升了建筑的质量和性能,还能够提高项目的经济收入,同时也能够反映出一个建设团队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质量。目前建筑项目现场施工管理质量比以往有了质的飞跃,但不排除某些方面仍存有较大的问题,因此建筑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仍需要不断进行加强。

1 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影响因素

1.1 管理制度因素

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需要有一个较为系统的项目管理的特点和项目运作分析,以制定出更完整的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在实际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将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如果在实际施工中发生意外,可及时使负责人对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追究其责任,以促使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的提高,确保圆满完成该项目。

1.2 施工质量因素

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内容,以提高施工质量来降低建筑成本,进而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但在实际项目施工中,如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施工环境地质、施工建筑材料等因素都将直接影响到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因此必须合理的制定出施工计划以控制整个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并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建筑任务,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1.3 人员素质因素

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中,施工人员是非常重要的,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应该加大施工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从而改善建筑工人的专业素质,这是提高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1]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不仅保证了施工效率和建设工程的质量,还可以有效及时的解决更多施工中遇到的困难,保证建筑的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1.4 施工进度因素

控制建设项目施工的进展是施工现场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控制好施工进度能够在建筑项目的实际建设中实现更高的效率,由于施工进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较难控制,这需要建筑工人用心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确保项目尽快建成。与此同时,足够的资金也会直接影响到施工进度,若资金充足则能够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降低施工现场管理的难度,但如果资金活动流通的不够灵活,则会造成延误施工进度的现象。

2 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实效的提升路径

2.1 构建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对此,首先,要建立竞争机制。广泛的竞争,实行岗位竞争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激发学习热情的员工,改善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建筑项目的建设效率。其次,建立激励机制。从分配政策改革的工人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要全面实施工资分配方式计酬,将劳动者个人收入和建筑业产出、质量、安全、成本等指标挂钩,体现了多劳多得的理念。再次,建立监督机制。为了使 规章制度 切实生效,应完善各项奖励制度,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并严格执行,激励员工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程序,确保施工安全。最后,建立监督机制。要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首先是要建立一个具体的计算机文件管理系统,加强过程控制工程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施工机电设备的管理干预,再加强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和管理费用的四个控制水平。

2.2 强化施工质量的管理

由于施工质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第一,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建筑工人包括工程员、建筑工人、管理人员等,他们的专业素质水平直接影响到施工项目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若员工的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施工现场管理秩序混乱,大大影响到了施工的顺利实施。第二,合理运用施工技术。科学的施工工艺直接决定了建筑项目的科学性和技术性,也是确保按时完成建筑项目,保证建筑质量的最重要的 措施 。第三,加强施工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建筑管理方式的进步,利用信息技术来监测建筑工程的质量成为目前施工管理人员中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2.3 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即为建筑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的素质对整个工程质量都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因此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不仅可以降低施工人员的管理难度,也可以使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一般包括施工专业素质以及施工质量控制意识这两个方面。因此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就需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进而使施工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得到提高,以有效促进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

2.4 加强施工进度的管理

第一,应该合理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以实现施工项目的整体优化。第二,应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的差异,以提高整体施工进度的管理。第三,除了充分考虑时间控制,也应该考虑到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资源问题的有效率问题,以实现最经济性的合理分配和利用。[3]第四,应该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检查和调整等活动手段来调动一切可运用因素,来实现施工进度计划各个阶段的施工目标,以确保达到施工进度目标。

3 结语

总之,建筑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在房产企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包括了项目施工中的各项内容,良好的施工现场管理能够有效控制现场施工的情况,确保项目施工的效率和质量,使项目施工质量符合标准,使项目投资成本得以降低。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所采取的一切检测、监控的措施和手段,都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符合政府规定的质量标准。因此,在质量管理中,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是“质量第一”原则,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确保百姓有房可住,解决人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质量第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之一,也是民生的基本要求;二是“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来避免人的失误;三是“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防”为“控”先,保证工程质量,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四是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遵循数据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遵守国家的规范、建筑业内的规定,坚守科学、守法的职业道德。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

建筑工程建设中,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应根据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承担相应的责任。

2.1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的投资人,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总负责人,拥有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选用材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选择承包单位的全力。

2.2勘察单位是指对地质、地形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评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筑工程所需勘查结果资料的单位。设计单位是指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想买进行综合性设计及经济技术分析,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一句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单位。

2.3施工单位是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

2.4工程监理单位是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 承包合同 ,在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2.5设备材料供应商是指提供构成建筑工程实体的设备和材料的企业,包括设备材料生产商、经销商。

建筑工程建设因其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方多、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联系密切,需协调各方才能合力完成。

3.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3.1人员素质。不论是工程项目的决策者、管理者还是操作者,人员的素质都将直接或是间接地对规划、决策、设计和施工的质量产生很大的影响。

3.2工程材料。工程材料选用是否合理、产品是否合格、材质是否经过检验等等,这些都将影响建筑工程的结构刚度和强度,影响工程的使用和安全。

3.3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分为两种:一是指组成工程实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各类器具,它们构成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或工业设计安装工程,形成完整的使用功能;二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具设备,简称施工机具设备。

3.4工艺 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

3.5环境条件。环境条件是指对工程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它往往对工程质量产生特定的影响。

此外,建筑工程量的压缩、成本的降低、技术水平的滞后、企业组织机构的不健全、工人队伍的素质低下、建筑业市场的不良竞争等因素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方法和措施

1.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

建筑工程质量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它包括施工质量、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质量、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并且,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即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

2.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者的审查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建设产品的最终质量。据人们对有关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约有近4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源于设计。

3.加快推行建设监理制的步伐,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

监理制的推出能够保证从第三方的角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能够加强对质量形成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政府在对工程领域实行宏观调控时,应加快推行监理制,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地位。同时要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要以法制加强对监理的考核约束,实行质量追偿制度。

4.对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约束

要加大承包与分包单位对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约 保险 制;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全面落实动态管理,保证进入工程领域的企业具备从事建设工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技术、管理素质和适应不同工程规模、技术管理等级要求的不同综合等级水平评判的重要依据[4]。

5.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直接监管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5]。特别是在目前建设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应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6.推进工程领域劳动力市场的建设

工程领域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有限度地开发劳动力资源;整个工程产业的发展从注重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要求工程领域风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度”的限制;政府应建立必要的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使农民工的进入有一定的难度,从而使工人的操作水平和专业技能得到提高;要依据法律、法规、条例确立并加强对材料、机械、现场的规范管理,使之制度常态化,加大技术投入,提高质量意识。

结束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一切工程项目的生命线。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不仅是建设问题、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要切实增强做好工程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努力把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推动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浅析施工企业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难点与对策

工程造价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是企业的根本,全过程包括投标报价、签订合同、施工以及竣工阶段,如何做到合理的造价管理,是现代企业关心的问题,如何在这几个阶段中掌握好资金的预算,对工程进行正确的认识和分析,这是衡量企业实力的一个重要依据,本文主要分析施工企业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中遇到的难点和相应的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缩减成本,增加利润,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一、企业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简介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非常激烈,施工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必须在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预测和管理。全过程主要是指投标报价阶段到竣工结算阶段,投标是施工企业接工程的主要途径,要对工程进行合理的分析,使自己的报价合理有竞争力,合同签订阶段的造价管理有多种模式,主要包括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两种,固定价格合同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格,从而确保承包风险责任人的确定,可调价格合同则是对一些条款确定一定的价格范围,这两种价格合同相结合有效的保证了资金的有效性,合同对于施工材料要有明确的规定,若有业主提供的材料要明确指出,施工企业自购的材料要有采购的具体资金和用途,合同语言要严谨,将责任明确清楚,确保合同的正规性。施工过程中要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体系,对每一道工序都有责任人对其负责,针对施工,要有明确的安全、设备、优化等的方案,保证资金分配合理,确保工程高效进行。在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的整个过程仔细审核,做到不重不漏,相关文件仔细整理,资金费用的每一项都有具体的施工项目,从而在交工时能够确保资金的回收和企业的效益。

二、企业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难点

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我们需要做的是正视这些困难,只有解决了这些困难我们的企业才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在造价预算阶段以及决策阶段,这是全过程的第一个阶段,也是关系到工程能够走向正确路线的关键,在决策时一定要保证对市场进行密切调查,保证对市场状况有正确的认识,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资金用向掌握好,针对方案进行一定的优化和完善,目前的施工企业对资金系统并不是很了解,缺乏正确的评估能力和方法,市场的分析不到位,导致对风险预测能力不足,往往导致施工过程中遇到资金周转不开的现象,从而影响施工企业的利益。

在设计施工方案设计过程中,图纸的研究很重要,在确保对图纸研究透彻的条件下,对方案进行完善和修改,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管理,现在的施工企业对这方面的 经验 不足,对施工方案的优化力度不够,导致了资金的浪费,不符合企业的造价管理的方针,也在另一方面增加了管理难度。对于施工过程,这是整个工程的主体, 其它 都是为其服务的,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存在,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甚至会出现资金记录混乱,资金去向不明等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有时不按照规定施工,造成设施损坏,从而导致预算资金不够等现象。在工程验收阶段,最后对资金进行汇总时,账目管理混乱,相关负责人员相互推卸责任,严重的甚至会追究法律责任,既伤害了感情,又损失了人才,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三、针对企业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难点所采取的措施

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下面我们主要给出一些措施,希望能够有所帮助。做好项目初期的预算和决策工作,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优化性,做好 市场调查 ,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风险预估,为项目留出充足的备用资金,以应对紧急情况,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在对图纸研究时,不仅要理解表面还要理解深层次的意思,对每一道工艺都要很明确,不懂的地方不能装懂,确保工艺的正确性,要对已给工艺进行完善,降低生产成本,从各个方面确保资金到位,方案最优化,抗风险能力强。施工企业要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模式,有明确的造价规范,这样工作人员才能根据规定正确的进行资金调用。

施工单位最终的目的是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降低生产成本,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明确规定,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要强,对此可以和奖金挂钩,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只有这样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事故才会少发生甚至避免,充分权衡质量、时间和资金的关系,保证三者的有机结合,确保工程按时按质低成本完成。工程造价是否合理,要在施工过程中体现出来,因此对施工人员的素质要求要提高,加强思想方面的引导,建立奖惩制度和监督管理,对造价管理和施工阶段进行严密的监督,对工程有利的措施要给予奖励,相对的破坏工程的举措,要严惩,起到威慑作用。竣工验收阶段对每一项进行检查,资金用向保证合理,上级领导人员要有相应的精神,做到不怕苦,亲自监督,这是工程的最后一步,保证好工程完美完工十分必要。

四、 总结

总的来说,施工企业要做到分析,监督到位,对资金预算合理,方案制定准确,施工正常进行,竣工完美,这些都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表现。严格的设计管理方案和好的投标方法能够在投标期间占据很大的优势,同时施工过程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保证了资金分配合理,工程正常完成。施工企业全过程造价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企业要予以足够的重视,从而加快自身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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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业作为国家经济的命脉与核心,在当代国家中的资源配置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3000字金融学术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金融学术论文3000字篇一 《金融危机防范与金融审计免疫系统完善研究》 金融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范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整个金融业的连锁反应。2008年,随着美国两大房产公司房利美和房地美被政府接管,美国华尔街排名前五位的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美林证券被并购,以及美联储联合其他大银行出资7000亿美元救市并由此引发的全球股市持续低迷等一系列事件的接续发生,使美国金融危机逐渐蔓延至其他国家,形成全球性金融海啸,并波及到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随着金融全球化,我国金融业同世界其他国家的联系日趋紧密,如何防范这种输入性金融危机,特别是从国家层面加强金融危机防范十分重要。 2008年3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提出了“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的重要观点。认为国家审计作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免疫系统,首要任务是保障国家安全,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国家安全包括国家财政、金融、资源、环境和信息安全等。金融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因此,发挥和完善金融审计免疫子系统功能是本文研究的重点。面对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近期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对深化金融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中国金融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审计必须注重对影响金融安全问题的研究,发挥其保障金融安全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实现“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的目标。 一、金融危机的理论综述和发生机理 (一)金融危机理论综述从金融审计角度有效地防范金融危机,首先要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认识金融危机,为金融审计免疫系统的构建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 经验 。国际上金融危机理论发展至今已有三代历史。从1979年克鲁格曼(Krugman,1979)具有开创性的完全预见能力模型、1994年奥布斯特菲尔德(obsffeld,1994、1996)、萨斯、托美尔和维拉斯科(Sachs、Tomell、Velaseo,1996)的多重均衡和危机的目促成性模型、到1998年克鲁格曼(1998)、Cometti Pesenti和Roubini(1999)的道德风险危机模型,Radelef和Saches(1998)、Chang和Velasco(1998a,1998b)的金融恐慌模型、金融系统不稳定性模型以及危机传染性模型等,每一种理论模型都对当时在不同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第一代金融危机模型:克鲁格曼的完全预见能力模型。该模型源自对墨西哥(1973—1982)和阿根廷(1978—1981)等国家所发生金融危机的解释和说明,强调外汇市场上投机攻击与宏观经济基础变量之间的联系。根源在于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过度扩张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与稳定汇率政策(如固定汇率制)之间不协调。当政府所追求的宏观经济政策与稳定汇率政策不协调时,理性的投机攻击就会发生,最终导致金融危机(朱波,2005)。 第二代金融危机模型:多重均衡和危机的自促成性模型。由于完全预见能力模型没能很好地对1992—1993年爆发的欧洲货币体系危机进行解释,因此,理论界进一步发展了新模型。该模型认为政府维护汇率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政策选择过程,维护汇率稳定是一个政策目标抉择的成本收益权衡过程,强调危机的自促成性质。当政府内外政策不协调时,投机者预期汇率最终会贬值,就会提前抢购外汇,结果是国内的经济状况提前恶化,政府维护汇率的成本增加,从而爆发金融危机。 第三代金融危机模型包括道德风险危机模型、金融恐慌模型和危机传染性模型等。为了对以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为代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金融危机进行合理解释,出现了很多新模型。其中,道德风险危机模型认为政府对国内银行负债的隐形担保会导致国内银行借贷政策中的道德风险问题,最终使得国内银行的不良贷款增加引发金融危机。在金融恐慌模型中,银行将存款人存款投资于长期项目,当许多存款人从银行提存时,由于银行流动资金有限,不得不停止贷款所支持的长期项目,导致贷款损失,最终引发金融危机。危机传染性模型,主要包括银行同业市场中流动性危机传染和国际金融危机传染;一方面,信息外部性或银行间信贷关系使得银行间破产进行传染,另一方面,Kodresa和Pritsker(1998)认为,信息不对称和跨市场套期保值能力是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根本原因。 (二)金融危机发生机理从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1998年的俄罗斯金融危机到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乃至全球性的金融海啸,这些金融危机涉及面广、冲击力强、破坏性大而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应仔细分析这些金融危机发生的机理,从中找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有效手段。尽管每个国家爆发金融危机都有其当时国内外特殊的经济政治原因,但这些金融危机背后都有一些共性原因。 首先,发生金融危机国一般对外资依赖程度高、外债结构不合理。如1992—1994年,墨西哥每年流入的外资高达250亿—350亿美元,而外贸出口并未显著增长,外贸进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则从1987年的9.4%增至1993年的31%,结果造成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赤字高达230亿美元。 其次,透支性经济高增长和不良资产膨胀使投资者信心受到打击。如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最先在泰国爆发,其海外投资者对投资项目失去信心,导致大量资本外逃。当高速增长条件不充分时,为继续保持速度,这些国家转向靠借外债来维护经济增长。但由于经济发展不顺利,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亚洲有些国家已不具备还债能力。在东南亚,房地产泡沫导致大量银行不良资产,挫伤投资者信心。 再次,汇市和股市的联动性,金融政策顾此失彼,加之国际金融市场上游资的冲击。墨西哥金融危机中,政府宣布货币贬值意在阻止资金外流,鼓励出口,抑制进口,以改善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但在社会经济不稳定情况下极易引发通货膨胀,也使投资于股市的外国资本因比索贬值蒙受损失,从而导致股市下跌。在亚洲金融风暴中,一些国家的外汇政策不当。为吸引外资,一方面保持固定汇率,另一方面又扩大金融自由化,给国际炒家提供了可乘之机。亚洲金融风暴发生时,在全球范围内大约有7万亿美元的流动国际资本。 最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地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如民族国家问利益冲撞加剧,资本流动能力增强,防范危机的难度加大等。金融危机影响极其深远,其暴露了发生经济危机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从这一意义上来说,金融危机为健全我国的金融监管、完善金融审计免疫系统提供了一个契机。 金融学术论文3000字篇二 《创新金融管理与服务的对策》 摘要:金融业作为国家 经济的命脉与核心,在当代国家中的资源配置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金融业面临着各种复杂交错的风险, 文章 通过对当前我国金融业面临的金融风险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了完善金融 管理与服务的四条对策,通过创新金融管理与服务,以推动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 发展。 关键词:金融业;金融风险;金融管理服务 一、金融业面临的金融风险原因 金融业作为国家经济的命脉与核心,在当代国家中的资源配置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谓的风险,简而言之,就是指一种行为既可能带来收益,又可能带来损失。那么,金融风险就是指“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或者说,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出现偏差的概率”[1]。一般来说,市场经济 环境下的金融活动都隐藏着金融风险,这种风险只能控制在一定的限制范围之内,一旦风险过大,金融风险便会爆发出来,甚至有导致金融危机的可能。 那么,金融业面临的金融风险原因主要有哪些呢?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第一,从金融业的布局与发展来看,目前我国金融业存在着单一化的问题。在我国,实行银行改制以来,我国几大国有银行在资金配置上仍然处在绝对支配地位而没有什么改变。资金链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控制,融资 渠道 单一,由于广大群众缺的投资渠道过于单一,以及面临着衣食住行的生活成本提高,更多的百姓选择的是宁愿把钱存于银行中。与此同时,企业要发展,则必须对外部资金具有很高的吸纳能力,但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限制,直接融资不能够获得自由的发展,百姓的投资渠道缺乏,企业只有靠向商业银行借贷方能生存发展。这就形成了融资渠道的单一和结构的僵化,使得银行风险处于高水平地位。 第二,从操作从面来看,金融机构存在着操作风险。操作风险,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表现在金融业中,就是在银行的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这种操作风险又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金融行业 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风险;其次,业务操作过程缺乏规范,无规章可循。金融活动是一种多主体互动性质极强的经济活动,他们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由于利益诉求的不同,这就导致了金融活动操作的异化。 第三,从利率的变动来看,我国的金融业存在着愈来愈高的利率风险。在我国,由于对利率市场化进程的管制比较严格,因此各商业银行不能自主调整利率。利率的变动受到统一的系统性调度,由此而带来了较大的系统性利率风险。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势在必行的今天,银行利率的波动将会变得频繁,由于银行的资产和负债主要都是以金融产品的形式存在,所以受利率变动影响较大,这样以来,在利率市场化的前进中,由于金融机构自身应对利率波动能力的不足,将会带来利率风险。 第四,从信用角度来看,金融机构时刻存在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管理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这是因为银行普遍存在着信用风险。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过度借贷的冲动,因为贷款借出越多,也就代表着业务做得越大,最终有可能获得很好的收益。但是,这就存在着盲目借贷的风险。因为借出的资金大多都是流向高风险的行业,因此极易形成呆账、坏账,这就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从借贷者来看,他们也在寻求各种手段满足自身利益,从而千方百计逃脱还贷的义务,向银行转嫁风险,使亏损的由银行来承担。于是,各种转嫁风险、贷、拖欠贷款等现象就大有人在,增加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第五,从金融的自由化层面来看,各种金融机构的泛滥,形成了自由化的风险。随着老百姓手中的资金越来越多,而国家已经开始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这促进了银行业的发展。另外,一些人也纷纷采用各种手段来吸收散在的资金,形成地下金融市场,而一些中小企业在从正规金融渠道筹集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容易寻求这种地下金融市场等非正规金融渠道。而那些正规的金融机构,也需要获得比自由化之前更多的利益,便更容易从事那些大风险的活动。 从以上五个方面来看,面对着各种复杂交错的原因,应对金融风险,加强应对金融风险体系,控制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势在必行。 二、完善金融管理与服务对策 在金融业面临着那么多风险和挑战的今天,如何从实际困难中寻找有效应对这些风险和挑战的办法,从而能够不断创新金融管理与服务的方式 方法 ,防范和化解风险,以推动金融业可持续发展,是一份十分艰巨的任务。笔者 总结 以下几条,用以加强和完善金融管理与服务。 第一,改变传统观念,用现代的眼光,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所谓的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主要指金融行业为客户提供的价值凝聚形态,包括种类用于投资、避险,或者金融操作便利工具,以及附加在这些产品上的其他劳动价值。”[2]传统的金融行业主要通过提供传统的金融工具为客户提供帮助,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要求金融机构能够积极利用咨询、信息服务等方式,通过银行卡、股票、支票、债券、汇票、期货、保单等新型金融工具,促进服务的现代化与文明化。另外,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的环境,包括客观环境和主观环境,都要更加人性化,更让人赏心悦目。 第二,从立法的角度来看,要加强金融风险的法律防控。目前,对金融风险的防控已经不是一个要不要实行的问题,而是一个要通过什么方式实行才更有效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从根本上进行金融立法的完善,从法律层面上规范金融机构及金融主体的合法化行为。另外,要加强金融监管能力。 第三,从准入制度来看,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是体现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的“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准入既是管理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他一系列金融监管制度建构的基础依据。加强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对各种金融工具、交易机构等注册、审批以及交易的资格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使那些不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都不能进入金融市场。 第四,从管理本身来看,要创新金融管理。进行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是优化金融机构发展,保证金融机构良好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要加强本单位激励机制建设,在人事的 组织、岗位、流程、培训、考核、 市场营销 方式等方面积极创新。特别是在新型金融工具不断涌现的今天,要对员工的个人业务素质、道德素质方面进行培训,以获得良好的口碑,增强本单位的软实力。 参考文献: [1]周昌发.金融风险防控法律机制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1(1):145. [2]何东.金融管理与服务创新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1(1):188. 金融学术论文3000字篇三 《试谈互联网金融模式与发展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分为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模式、互联网理财四种主要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随着信息高度密集化的迅速发展,人们对支付系统的需求越来越高,因此,第三方支付系统从最初的仅限于支付使用的系统逐渐实现了线上线下、综合应用的各种功能,并涉猎到了人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根据用途把第三方支付分为两种类别。第一是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此模式仅限于电子商务网站支付使用,例如易宝支付等等;第二是依托于B2C、C2C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此模式提供的担保功能具体体现为第三方平台负责托管货款、通知商家到款、发货,待买方收到货品检验确认满意后通知第三方平台付款给商家,平台将款项转至卖方账户后完成整个支付流程的交易,例如淘宝网的支付宝、腾讯旗下的财付通等等。 (二)P2P网贷模式 P2P(peer to peer)网贷即个人对个人的网络借款,可以实现借款人享受网络贷款的便捷与高效率。随着P2P网贷规模的不断扩展,根据《2015年3月网贷平台发展指数评级》 报告 中显示,截至2015年3月我国P2P网贷平台增加到了以十大P2P网贷平台陆金所、人人贷、宜人贷、积木盒子、投赚网、微贷网、拍拍贷、有利网、易贷网、红岭创投为首的2160家。P2P网贷模式主要由直接融资、提供本金与利息担保、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构成。其中的直接融资形式的如拍拍贷是为借贷双方只提供纯粹的信息匹配;提供本金与利息的担保平台是以担保机构形式运作的,工作流程为寻找、筛选客户,提供担保、匹配资金;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以陆金所与有利网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三)众筹模式 众筹(crowdfunding)即大众、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在互联网平台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模式让更多的人可以加入到创业行列,因为它利用了网络平台向大众募资,大大降低了募资的成本。同时,他又是向大众小额募资,也进一步分散了投资人的风险。众筹模式为各种项目提供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平台,在通过众筹模式获得项目启动资金的同时,为创业人提供了机会与无限的可能性。例如:2012年10月份美微传媒创始人朱江在淘宝店铺的“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该会员卡是在享受订阅电子杂志的权益同时,可以拥有美微传媒的100份原始股最具代表性;再如2015年李丹妮的京东“万壕计划”是京东首例微商众筹品牌。 (四)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产品随着互联网金融业的迅速发展而不断涌现,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在2014年第三十四次调查报告中显示我国理财产品用户规模已达到了6383万,使用率数据为10.1%。报告中分析了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长尾效应正和个人零散资金的收益回报现象,这不但提高了互联网理财运营商的商业地位,而且个人零散资金的高收入,也使用户的规模得到了迅速的增长。以2015年7月份的累计万份收益排名图表为例,如下图。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 互联网在不断优化用户体验中打造了新经济、新金融时代,带着全新的 思维方式 与 商业模式 ,开始了金融业颠覆性的发展行程。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需要创新,互联网金融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也是如此,例如:当前第三方支付模式主要以密码支付为主,“刷脸”支付系统的出现与测试,就是对支付系统的创新与完善,未来还会有更加科学、安全的支付系统丰富第三方支付模式。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PC互联网的主要平台局面也会逐渐向移动互联网金融方向发展,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将会依托于移动互联网实现,尤其是个人理财方面拥有的庞大用户群。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频发、鱼龙混杂局面会逐渐步入正规化发展。在P2P网贷模式中,一些制约因素与限制条件也会相聚出现,如:年收入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能投资、投资金额不能超过可投资资产的一定比例等等。 互联网金融模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转化与增加,为了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旋风式发展越来越专业化,这必将成为金融界的主力军,互联网支付、网贷、金融门户、理财系统会从为大家带来便捷的同时,更加安全、高效、合理与科学化。 猜你喜欢: 1. 金融学术论文3000字 2. 金融专业学术论文 3. 关于金融的专业学术论文 4. 关于金融的国家学术论文

对于大学生来说,一篇好的学术论文,不仅可以体现出自己的写作能力,还能体现出自己专业的知识水平。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学术论文 范文 范例,供大家参考!大学学术论文范文范例篇一:《二区域低碳环保分析》 [摘 要]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变得越来越严峻,各种有关环境问题的报道层出不穷,全球气候变暖这一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中,收到了越来越多的广泛关注。据 相关报道 ,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氧化碳含量过高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因素,全球气候变暖除了会造成极寒酷暑天气增加人们的不适感外,还会造成冰山融化,海平面上升导致环海的岛国陆地领土面积减小,甚至会使某些岛国被海水淹没。所以说,如果再不加以重视并及时制止,会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目前全世界都在关注这一 热点 问题,我国也不例外,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倡导低碳环保这一理念,本文就从南北区域不同的角度上,具体分析我国的区域低碳环保问题。 [关键词]区域;低碳环保;分析 一、 我国的环境保护现状 这里主要关注的是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元凶就是二氧化碳超标。而二氧化碳之所以会超标绝大部分是因为温室气的排放过量或者是因为过量的温室气体没有被有效吸收。二氧化碳的排放除了正常的呼吸作用之外,主要是人类大量焚烧化石燃料,如煤炭、汽油等。二氧化碳的吸收主要是依靠绿色植被的光学作用,将二氧化碳吸收转化为氧气。下面就从这两方面对我国的环境保护现状做分析。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那时候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被纳入生产的自然环境因素成本低廉,许多自然资源处于随便拿取的状态,人们对于自然环境保护的意识并不强烈,并且会因为无成本的原因过度索取。再加上我国建国初期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及并没有过多的有关环境保护以及自然资源界定的法律法规,就导致我国建国初期的基础环境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尤其是对森林树木的滥砍滥伐现象尤其严重,在这一期间,我国的绿色植被覆盖面积明显减少,这导致了过量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减少了被吸收转化的途径,导致了二氧化碳数量的增多。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逐渐转向市场经济,这一转变带动了经济的迅猛发展,同时工业也迅速发展,由于未得到重视以及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许多工厂大量燃烧煤炭、是由,农村田间也有焚烧秸秆的旧习惯,并且将未经处理的废气随意排放到空气中,这些举动都增加了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导致环境温室效应不论在空间范围广度上还是在恶化程度上都不断加深。 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问题逐渐受到关注,我国政府逐渐有了环境保护的意识,开始借鉴国外 经验 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相关的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从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源头上,国家已经出台了关于限制煤炭燃烧、焚烧秸秆等的法律法规,也采取了一些行动。在温室气体的吸收方面,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滥砍滥伐现象,大力保护绿色植被,对于毁林造田等破坏现象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且斥巨资植树造林,增加绿色植被覆盖面积。但是经有关数据表明,我国在温室气体环境排放这一问题上表现出很明显的区域特性,在低碳评价指数上具体表现为:南高北低的现象,也就是说在低碳环保上北方地区的平均保护力度不及南方。下文将对此展开分析。 二、我国低碳环保指数区域性明显的原因分析 1、南北地区经济差异方面 同其他环境问题一样,全球环境变暖问题也与经济和工业的飞速发展有关。总是存在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就我国而言,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系的转型,工业经济齐头并进、飞速发展,同时环境也变得恶劣,所以国家近年来一直在倡导低碳环保,但是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低碳环保与经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很不均衡,有着明显的区域化,所以在对我国进行区域低碳环保分析时,应先对我国的经济区域结构以及发展做简要概述。 因为历史原因以及一些客观状况,历年来,南方的经济增长水平要高于北方。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南方的经济结构主要以第三产业为主,即服务业。在三种产业结构中,可以说服务业对于环境的影响最小;而北方的经济产业结构主要以第一第二产业为主,尤其是自国家实行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开始,我国北方地区渐渐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制造业重工业上,而重工业也是三种产业结构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产业。重工业相比于服务业,消耗的自然资源较多,由于要生产大型机器设备,生产流水线也需要燃烧大量能源以保证流水线的正常运作,需要大量燃烧煤炭石油等燃料,虽然随着科技的发展,虽然水利发店、风力发电技术逐渐应用到生产中,但是由于技术还不够成熟,并没有广泛使用,还是以燃烧石油等资源进行能量供给,多一会排放大量的温室气体。由此可见,因为南北地区的经济结构不同,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南北区域之间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差距。 2、南北地区绿色植被覆盖方面 上文提到过,温室气体过量除了在温室气体的产生方面出现问题,还在温室气体的吸收转化方面存在问题,所以着重分析南北方绿色植被覆盖率的问题。 由于地理位置以及气候的问题,我国南北方的绿色植被种类不同,覆盖面积也不同。南方潮湿多雨,绿色植被多以枝繁叶茂的植物为主,而北方干旱,树木植物大多挺拔单薄。在绿色植物覆盖率方面,北方的覆盖率明显没有南方的覆盖率高,这不仅跟南北方气候地理位置不同造成的植被类型不同有关,还与南北方地区人民的活动规律有关。北方环境恶劣,在以第一产业为主时,由于人多地少,便毁林造田,造成大量树木被砍伐,但南方却不同,这也是南北方绿色植物数量差异的原因。 3、供暖方面 上供暖需要燃烧大量的煤炭,也是在二氧化碳气体产生方面出现的问题。由于我国北方冬季漫长寒冷,所以才去集体供暖的方式,燃烧了大量的煤炭等能源,造成大量温室气体排放;而南方由于冬天气温不算太低因而没有大型的集体供暖 措施 ,这也是造成南北低碳环保指数不同的原因。 三、 我国区域低碳环保措施 经过上文分析发现,我国在低碳环保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尽管在全球变暖问题出现以来,我国出台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但是还是存在许多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注重二氧化碳气体排放的区域化问题,对于南北方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实行相同的管制措施,而没有区别对待,所以,建议在今后实行低碳环保战略时,多多考虑南北的区域差异,区别对待。 首先针对南北经济产业结构不同这一点,不应对南北方实行相同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应该分别制定。其次,由于南北方的植被数量也不同,在植树造林等活动的推广力度上以及政府在用于绿色植物 种植 的经费上,北方应在数量上多于南方。最后应制止焚烧秸秆这一行径,提倡秸秆的沼化而非简单的焚烧。 【 总结 】近年来世界各地都在关注全球变暖问题,因为这不光是影响人类生活舒适度的问题,还关系到人类未来的发展,如果不积极行动起来,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将会威胁人类的生存发展。本文着重分析了在低碳环保方面南北方的区域化差异,并根据相关资料提出了几点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1]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 报告 [EB/OL].http:/ /www.gov.cn/ldhd/2012-11/17/content_2268826.htm. [2] The Climate Institute and E3G.G20 Low Carbon Competitiveness[R].Final Report 14th,2009. [3] Price Waterhouse Cooper. Low Carbon Economy Index[R].2009. 大学学术论文范文范例篇二:《试论邮轮室内低碳设计》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邮轮产业的发展、低碳经济的推进,邮轮设计产业开始逐步发展。作为一个海上“移动建筑”,邮轮的碳排放不容小觑,也需要提倡低碳节能的设计理念。 文章 通过研究邮轮室内低碳设计的设计 方法 和设计思路来提高邮轮空间利用率、节约能源,并营造一个更加人性化、绿色环保的邮轮室内生存环境。 【关键词】低碳节能 邮轮室内 空间设计 据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邮轮游艇分会统计,2011年我国内地全年共接待国际邮轮262艘次,同比增长17.5%,接待邮轮出境游客504582人次,邮轮作为高端时尚的代表,已经成为人们旅游出行的新方式。邮轮经济的发展,促进了邮轮设计和邮轮制造业的全面发展,未来5年仅欧美就有近20艘100万吨以上的大型邮轮被设计制造,小邮轮不计其数,邮轮内装设计也将达到一个新高度。 邮轮市场的发展,促进了邮轮设计和邮轮制造业的全面发展,但是邮轮被称为移动的建筑,也是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载体。而本世纪以来,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要点,“节能”和“低碳”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各行各业都在寻找和思考与己有关的低碳减排方法、举措。这几年,海事行业也不断研究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理念,例如,2010年新加坡开发出航运燃油废气处理系统、DNV发布碳捕获与储存标准指南,2011年日邮集团开发了碳排放计算器,2012年上海拟推出航运碳排放指数等。 在低碳意识的提升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人们开始追求一种舒适、优雅、自然、自在的生活态度,邮轮内装设计在奢华的同时也需要低碳潮流,在设计中运用新科技、新材料来协调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达到“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 一、低碳理念在室内设计领域的研究 2009年12月,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带来了“低碳风潮”,“low carbon”这一概念最早见诸2003年英国政府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在2007年国际社会研究全球变暖应对之策时成为官方用语。“低碳”是一个全新概念,提出的却是可持续发展的老话题。作为一个资源消耗大国,中国在大会上郑重承诺2020年将达到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5%的目标,这表明我国经济将在短期内向低碳经济转型。 低碳理念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其实质就是遵循5R原则(Reduce、Reevaluate、Reuse、Recycle、Rescue),在设计中运用新方法、新材料等因素,以节能、节材为目的来实现室内设计的低碳排放。全球低碳设计专家卡斯特·格雷认为,低碳设计就是在一个产品的生命周期内,从原材料的采集、运输、生产、分销到使用,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能得到明显的降低。在设计的起步阶段,就应该把低碳设计作为一个理念来进行考虑,它是可再生的,可循环的。 (一)室内空间功能布局方面。室内空间功能的合理布局,是低碳环境设计中首先要考虑的重要内容。通过合理的室内采光、通风,选择最优的空间朝向做好阳台处理可以降低能耗。在室内设计时,尽可能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如在室内中庭设计中,一些学者从绿色生态学的角度,运用“天人合一”的设计理念,对室内大厅空间的健康舒适度和能量节约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用中庭来处理建筑的核心空间,有利于充分利用自然光线,也有助于空气的自然流通,还能够创造出建筑空间环境中的自然感觉。 (二)室内结构调整方面。墙体节能与门窗节能,可通过控制窗墙面积比率、做好玻璃和外遮阳遮蔽以及门的节能。如在室内设计的窗户运用方面,出现了选用玻璃幕墙替换普通窗户利于采光隔热,但通风效果差,需要大量使用空调设备,从而加大碳排放量。对此,江亿院士曾提出双层皮玻璃幕墙的概念,利用两个墙体和所围合的室内空间,作为空气和能量缓冲的空间,延迟外界能量的进入和散失,使得外界环境对于大厅室内的舒适度产生很小的影响,形成一个夏季凉爽、冬季温和的室内环境。 (三)室内材料选择方面。材料是室内设计的物质基础,室内装饰工程的总体效果、功能体现,都是运用装饰材料本身的质感、造型、图案、色彩、功能等体现的。低碳经济理念,体现在室内材料选择上,就是选择绿色材料、环保材料和生态材料。保证材料的绿色环保需要做到采用绿色无污染材料,追求“师法自然”的效果;采用清洁无污染的材料。 二、低碳理念在邮轮室内空间设计的研究 (一)能源空间循环 在室内设计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使美学、人机工程学、环境心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和船舶的个性风格结合,通过游艇的室内空间功能、形态、尺度来营造舒适、合理的室内空间。邮轮室内空间功能的合理布局是低碳环境设计中首先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室内结构方面可通过控制窗、墙面积比率,做好玻璃和外遮阳遮蔽以及门的节能,配置合适的窗帘,达到节能效果。通过合理的室内采光、通风,选择最优的空间朝向。多利用太阳能产品,让太阳能转化成热能、动能、电能等为人们使用,从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风帆动力邮轮“Eoseas”号设计豪华,符合环保原则,该邮轮采用液化天然气(LNG)作为燃料,进行发电、加热和冷却。另外,邮轮将设置太阳能储电板收集太阳能供电;其双重外壳板设计更有作为天然空调系统之效。邮轮主要使用可再生能源,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邮轮更会使用循环使用水、回收使用上层甲板的 雨水 ,以及使用处理废物时回收的能源。“海洋绿洲”号号称最节能邮轮之一,船上最具创新性的部分是其分离的上层建筑,这样使得大量的内部空间可以拥有新鲜空气和阳光;“歌诗达·炫目”号曾获得“2009年ABB能效奖”,在船舶运营各个方面运用环保技术,如空调、通风、照明等,以确保节能减排,另外,歌诗达公司获得节能奖项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该公司在旗下的邮轮上安装反用换流器,节约能源和减排。 豪华邮轮的设施与陆地上的豪华酒店相类似,只是动力能源技术、船体设计等方面较常规船型更为复杂,要求更高,可以借鉴低碳豪华酒店室内设计的技术。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是上海首家获得美国绿色委员会颁发节能与环保设计前期认证金级证书的办公楼宇。除了逾90%租用面积采用双层低辐射中空玻璃幕墙设计,以引入室外光及减低紫外线、降低照明及空调耗电量外,大楼还配备二氧化碳传感器,以随时监察室内空气质量。在太阳能的利用研究中,有不少学者参与室内中庭设计研究时,从绿色生态学的角度,运用“天人合一”的设计理念,对室内大厅空间的健康舒适度和能量节约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用中庭来处理建筑的核心空间,有利于充分利用自然光线,也有助于空气的自然流通,如“歌诗达·炫目”号邮轮的跨越12层甲板的宽敞中庭,可以说是整艘邮轮的特色之一。 (二)材料低碳环保 在邮轮室内设计中,材料的选择是低碳装饰设计的关键。材料本身是否符合低碳的标准,直接影响到低碳装饰设计低碳思维的形成。邮轮室内材料在舱室空间的应用研究,要考虑到装饰材料四性:节能环保、防火隔热、降噪隔音、轻质材料。其材料采用不燃材料或局部地使用阻燃材料;要求具有一定的防震、隔热、隔音性能;装修材料尽量轻;注意材料重量分布的均衡和对称性。豪华邮轮设计的装饰材料还要具备可定制的特性,如新型PVC地板是唯一能再生利用的地板材料,品种繁多,纹路逼真美观,有地毯纹、石纹、木地板纹等,根据不同设计风格,配以丰富多彩的附料和装饰条,能组合出绝美的装饰效果。 邮轮低碳装饰还需要低碳思维,要求设计师在装饰造型上对材料合理应用,尽可能减少材料的浪费,对废弃的材料做到回收再利用。国内外 文化 的差异,以及邮轮外形设计的影响,要求体现低碳装饰设计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地域特色中融入情感,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结语 低碳理念在邮轮室内设计要结合人性化设计理念,在了解装饰材料特性的基础上多学科交叉研究。邮轮室内设计中低碳理念的产生和发展是科学技术发展与社会发展相融合的结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展新理论,体现对人的生命的重视和关爱。船舶室内设计本身就是一个多学科、多领域的课题,交叉室内设计学、经济学、船舶美学和机械学等多学科,系统论、思维理论以及进化理论等多种理论,探讨低碳理念在船舶室内设计中的应用。了解邮轮室内装饰材料特性,利用美学表达形式和艺术学的个性风格,营造节能环保的室内环境。 由于国外邮轮设计开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设计施工已经成为一个产业,其实践及理论研究都比较成熟,但是我国邮轮室内装饰设计研究还非常缺乏,特别是邮轮室内设计如何和低碳理念进行结合,如何将建筑室内设计的风格和流派、造型、构造、装饰材料和工艺结合到邮轮室内设计中,都是我们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基于上述原因,本文希望在邮轮室内空间和材料探索的设计方法和设计思路上,能促进中国船舰设计行业的发展以及船舰市场的繁荣。 参考文献: [1]程爵浩.2011—2012中国邮轮发展报告[M].上海:上海浦江 教育 出版社,2012. [2]程爵浩.2010—2011中国邮轮发展报告[M].上海: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2011. [3]蒋志勇.船舶造型与舱室设计[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 [4]董长有.船舶的家具设计及室内陈设[J].装饰与陈设,2011:35. [5]熊焰.低碳之路——重新定义世界和我们的生活[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大学学术论文范文范例篇三:《论战略管理会计在电信企业的运用》 我国电信目前正面临严峻的市场挑战,随着移动、联通公司的发展,我国电信企业的传统产品(如固话、宽带)的市场占有率在逐步萎缩,移动业务及新产品市场份额提升缓慢。并且由于这几家企业都是综合性通信业务提供商,拥有相同或类似的通信产品,因此我国电信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基于此,引进战略管理会计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可以提升电信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而且能够促使电信企业完成内涵战略性的发展和布局,从而让电信企业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战略管理会计的具体运用 战略管理会计是管理会计和 企业战略 的结合,简言之就是对电信企业外部竞争者及其所处的外部环境进行观察。以我国电信企业为例,就是 对联 通、移动这些竞争企业的动态信息进行了解,并时刻地洞察当前目标市场的变化。采用战略管理会计,主要是强化电信企业内部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结合,在此基础上帮助电信企业制定更加切合实际的战略发展目标。在2009年后,我国电信企业所处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化。电信企业目标应将其发展趋势和国际电信行业的发展趋势相结合,并借助于自己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从传统网络运营商向现代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型,以此扩展自己的目标市场,同时借助于服务功能的扩大化,吸引更多的目标客户。以上目标计划的实现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财务规划战略方面的问题 财务规划是我国电信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环节。根据我国电信发展的需要,财务规划应以电信企业的整体发展为目标,然后根据制定的目标设置一系列相应的实施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以此确保财务规划实施的科学性、有效性。然而,在财务规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电信企业缺乏长远的财务规划且没有较为明确的竞争策略以及发展策略,这无疑加大了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这样的结果必然不能满足最初设立的计划目标。 此外,在 财务管理 规划上由于没有明确的策略,我国电信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多数依靠之前的经验进行决策管理,缺乏对整个目标市场的科学性调查分析,导致企业财务投资过度,进一步造成资源管理混乱的局面,影响了我国电信企业的发展。 2.成本管控战略当中出现的问题 针对当下的企业竞争,成本管理将是我国电信企业战略管理会计的核心内容。在市场竞争中“成本领先”是众多企业的竞争策略,战略管理会计也是通过对我国电信企业综合成本的管理,加大我国电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而在实际的我国电信 企业运营 中,内部管理人员对成本管理并没有足够的重视,为预算而预算,使得电信企业资金使用缺乏有效性,削弱了电信企业竞争优势。 其次,在我国电信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动因分析中,并没有将成本管理和企业的具体策略结合在一起,而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成本因素的控制也没有一个系统化的管理,导致战略成本管理目标的实现和计划成本管理目标之间的差距过于悬殊。 二、我国电信企业战略管理会计的实施对策1.加强传统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会计的结合 战略管理会计和传统财务管理各有优势,若我国电信企业能将两者有机结合,就可以大大的提升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效率。战略管理会计就可以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竞争企业和外部环境当中。传统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会计的相互结合,既能弥补传统财务管理当中的不足,也能完善战略管理会计整体目标计划,从而共同推动我国电信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其次,我国电信企业的战略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还应该基于电信企业发展的基础,加大对财务领域的开拓,并整合财务管理的管理系统,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的有效管理,借此提升企业在市场当中的竞争优势。再者,在电信企业中建立战略管理会计部门,用于电信企业战略管理、业务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并且还可以邀请社会上比较权威的会计学专家、管理学专家对我国电信企业内部战略管理会计进行指导,并对战略管理会计应用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2.结合我国电信企业综合管理的实际状况推行战略管理会计 我国电信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是整个企业发展的最终目的,为了实现电信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内部需要展开一系列调查研究,然后制定有助于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方案计划。当然,电信企业应该采取哪种战略管理会计与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息息相关,应用中需结合企业当前的发展情况。因此在采用战略管理会计时需要将其建立在我国电信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的基础上,然后再进行各项决策计划的制定。 3.完善财务规划加强成本控制 完善电信企业的财务规划加强电信企业的成本控制的首要目标就是根据当前的企业发展实质情况,制定一个长远的财务管理目标,在此目标基础上加强对整个财务资金成本的管理,实现成本资金的优化配置。其次,对电信企业的市场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新一轮的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财务规划,最后则是加强成本管理控制的监督,减少财务资金的外流。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战略管理会计的实施是我国电信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电信企业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然而,在我国电信企业的发展中却存在财务管理以及成本管理不合理的现象。基于此,我国电信企业的战略管理会计应该与财务管理结合,互相弥补彼此的缺陷,共同促进我国电信企业的发展,并借此实现我国电信企业的战略目标。 猜你喜欢: 1. 关于励志大学的议论文 2. 大学国学经典论文2500字 3. 大学爱情观论文3000字 4. 大学论文:我的爱情观 5. 关于大学高数论文范文 6. 国学经典与大学生论文

审计案例论文范文3000字

浅析内部审计风险的形成与控制 论文编号:KJ030 字数:8126,页数:11 内 容 摘 要 审计风险概念的引入,最初源于民间审计机构和人员被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多。如今,审计风险已成为审计理论体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审计实务已发展到通过评价审计风险制定审计战略计划的风险基础审计阶段。就内部审计而言,从1983年内部审计制度开始建立至今,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巨大发展,企业内部审计对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内部审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松弛,其产生的原因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主要有内部审计机构在设置上缺乏独立性,人员素质不高,审计程序方法不合理等,客观原因有法律规范的不完善以及环境方面的差异等使得内部审计风险错综复杂。基于以上原因,本文提出了控制的措施,以使得内部审计更有效率,更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关键词: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风险 成因 大纲 一、 引言 1 二、 内部审计概述 1 三、 内部审计风险的含义 1 四、 内部审计风险的基本特征 2 五、 内部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3 六、 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4 参考文献: 8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 2.刘明辉、孙坤、徐平,《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 3.陆兰丹,“当前企业内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国内部审计》,2004年第9期。 4.王晓霞,“企业风险审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年。 5.胡春元,《审计风险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 6.郑修强,“浅议内部审计风险”,《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年第10期。 7.刘 莉,“企业内部审计风险分析与规避对策”,《商业会计》,2008年第12期。 8.刘国峰,“现代企业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煤炭经济研究》,2007年第3期。 9.陈火文、刘杰,“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第4期上。 10.叶毅斌,“论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时代经贸》,2008年1月第90期。 11.陈思瑶,“国外风险导向审计对我国的启示”,《当代经济》,2008年8月上旬刊。 12.刘立云,《审计风险与控制》,中国审计出版社,2007年。 13.汪寿成、刘明辉,“论现代审计学的风险概念体系”,《会计之友》,2008年7月下。 14.张烨、侯雯静,“基于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探析”,《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5年6月。 15.林图,“在国企改制进程中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5年01期。 以上回答来自: 满意请采纳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规体系的逐步健全,审计活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愈来愈多。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审计方面的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会计审计方面的论文范文篇1 浅谈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的 措施 和 方法 摘要:随着现代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增大,给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审计工作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是企业内部结构中的重要组成。而施工企业的项目又是施工企业的根本,对施工企业项目的审计是做好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的基础。本文针对施工项目目前管理的现状、施工项目内部审计的措施和方法作粗略探讨,以强化施工企业的审计效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及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施工项目 内部审计 措施 方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筑施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建筑行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审计质量又是审计的生命线,审计质量的优劣会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声誉,也会影响审计部门的权威和形象,影响到审计部门能否健康发展和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因此,提高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的认知度,加强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就成为当前施工企业审计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大内审宣传力度 提高全员内审认识 (一)当前施工企业项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的认识还不够 不少企业领导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也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及企业本身升级的需要。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 企业管理 中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特别是有一些领导对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可以随意撤并内审机构,精简内审人员,从而出现将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撤并或将其内部审计人员精简并入财务部门或从财务部门中分离出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的情况,这使得许多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势单力薄,很难发挥作用,认为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是可有可无的部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上述认识足以说明了施工企业的项目对内部审计缺少足够的认识,使得施工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很难独立开展各项审计工作,难以获得符合实际的第一手资料,形成切实有效的审计建议。 (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一是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内审的作用应不仅限于事后监督,更多的应是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对于施工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更不应局限于事后的审计,而更应该关注项目运行的整个过程,在施工过程中起到防范与控制作用,而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将对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以便及时发现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把单位风险降到最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二是微观审计与宏观相结合,既从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要求出发安排审计项目,又在审计若干具体项目后,综合加以分析,找出共同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规范项目财务收支行为提出建议。 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进行恰当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工作等方面加以解决,使之不再有重复发生的可能。 二、工程收入确认的审计 根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项目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实际工作中通常项目根据责任预算编制情况确认工程总收入、总成本。财务按照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一)主要问题 1.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往往与业主批复的验工计价金额有较大差距。如根据项目的不同意图,有的为了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更充分地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可能会多计收入;有的为了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目的而少计收入,待工程决算以后再冲回或再计收入,人为操纵损益。 2.业主迟迟不作工程决算审计。如为了拖欠工程款,有些业主几年甚至十年不作工程决算审计,还有些建设单位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于“在建工程”账户长期挂账,这都给施工企业准确确认收入带来不确定因素。 3.重复确认收入。如当总公司下设多个分公司时,有时几个分公司共同承建一个工程项目,各个分公司会出现重复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审计方法 为提高审计效率,审计人员应凭借专业 经验 和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作出正确的选择,选择有效率的审计策略和方法。具体建议如下: 1.可以通过检查项目累计结转收入和累计结转成本是否基本配比,来发现收入确认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尚未完工的项目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决算的项目,相应调整收入。但是难以判断企业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工程完工程度是否可靠。 2.可以获取以往年度(可取前两年或三年)已竣工决算的工程收入确认的有关资料,将会计账面确认的收入与按竣工决算应确认的收入进行比较,计算一个收入确认的误差率,作为对资产负债表日收入确认的参考。 3.在审计中,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繁简程度、施工项目情况以及所编制工程预决算的质量水平等因素,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如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与个别审核法等。审计人员应重点检查收入的计算、确认方法是否合乎规定,注意查明有无随意确认收入、虚增或虚减本期收入的情况,及其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应收工程款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等。 三、工程成本的审计 (一)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施工费、临时建筑设施费和其他直接费用等。审计中我们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建造合同的甲、乙双方不能及时对账,极易漏记甲方供料成本。 2.企业日常核算管理制度松懈,材料出库、入库的内部控制较薄弱,外购材料不通过出入库手续,直接运抵建筑工地,易导致材料管理和核算出现漏洞。采购数量上不能完全按照定额采购,施工现场经常是按实际需要采购,造成竣工后核算施工图材料用量与实际消耗数量不符,为日后的外审埋下隐患;工人工资结算单不正规,结算依据不足,存在用假工资表套取费用的情况,人工成本核算不准确。 3.有的企业将金额较大的临时建筑设施费一次计入成本费用,水电费用结转依据不足,导致成本费用不实。 4.有的工程项目成本结转的多,收入结转的少,账面反映为亏损,这可能存在人为调节利润的问题。 5.增加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偷逃税款。 6.利用发放奖金、补贴等名义,处理违规支出。 7.对于内部控制不健全的项目,管理人员往往利用各种形式与供货方相互勾结,侵吞企业财产物资。 (二)审计方法 1.对跨年度工程项目应按年累计分成本项目进行结转,以明确每一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是否配比,据以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成本核算异常的工程项目,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公允性。 2.材料费用方面,应主要检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材料出入库制度是否完备;有无少进多出或挪作他用等现象;有无材料消耗异常的项目,并查明原因;期末材料的盘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利用开具的虚假发票处理其他费用,人为加大工程成本的情况。 3.人工费用方面可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年度工资有无异常变动,并查明原因,抽查应付工资计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比如:工资核算是否以签名的工资结算单为依据,与相应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用工是否匹配,以免随意开单;抽查工资结算凭证用以确定工资、奖金、津贴的计算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代扣款项等。另外,为查明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队是否串通舞弊,除通过分析性复核以检查工资有无异常变动外,还应当与预决算的工程量加以对比,或通过实地考察、查询施工 日记 等方法,核对应付工资账户贷方发生额累计数与有关成本费用账户,以发现有无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 4.应检查费用的计量是否合规。如临时建筑设施费应按照建造合同施工期分期摊销,预计水电费用时应该有甲乙双方认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施工企业项目的内部审计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既有财务预算的审计、施工过程经济投入的审计,也有合同管理的审计和项目结算的审计。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审计面临的风险也在进一步加大,这就需要进行必要的风险强化,特别是完善对施工项目的内部审计,从而全面提高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的效能。施工企业应重视对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够发挥审计的真正作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金华.审计师专业必备[Z].中国审计出版社,1992(4). [2]檀鹤铨等.新编铁路审计指南[Z].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2). [3]刘明辉.独立审计准则研究[J].大连:东北 财经 大学出版社,1999(6). [4]李世钰,曹锡锐,__远.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讲解[Z].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2). [5]周丽琼.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J].企业家天地,2007,(10):77-80. 会计审计方面的论文范文篇2 浅析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摘要: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现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几个方面阐述了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措施。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措施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之一,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和逐步完善,为推动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 1.对内部审计工作认识不足 由于内部审计制度在我国的建立相对较晚,一些重大的审计 报告 、审计成果没有公开,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不足,甚至简单地认为审计就是查账,没有认识到审计的目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和职能,所以至今仍有部分企业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也有部分企业把内部审计机构设在了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兼职内部审计工作,导致不能合理、有效的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2.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不准确。 企业内部的各职能部门都是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行使职权、开展并报告工作的,即使有些职能部门是由企业某位副职分管,那也是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实质上是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在目前还没有哪个法律和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的某个机构可以不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更没有规定企业内部横向职能部门之间需要相互报告工作的情况,况且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企业财务负责人要由董事会任免,而没有规定内审人员具有这种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要承担各职能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各职能部门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意志体现,特别是那些实行垂直集权管理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触角深入到企业的各个活动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实质上是主要负责人监督主要负责人的单方面活动,这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 3.内部审计观念落后 审计观念落后也是影响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部分企业内部审计仍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上,对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等方面涉及较少。内部审计的目标停留在查错补漏上,没有转变到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效率上来,以事后监督为主,末将事前是预测把关、阶段监督检查和事后审计查处相结合,没有认识到审计的内容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最终是帮助企业领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全面服务。 4.内部审计体制不完善,独立性不强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关键是保证其独立性,通过审计工作的实施,对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因此,内部审计机构对谁独立、由谁领导、为谁服务尤其重要。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采取内部审计机构与企业其他部门平行的管理模式,由企业总会计师或总经济师直接分管,内部审计机构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由于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人事、经济等各项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使得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同时也降低了审计的职能,久而久之,内部审计也失去了其权威性、有效性。 5.内部审计方式方法落后 计算机技术的发菜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无纸化办公成为现实,内部审计作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理应实现网络化,而我国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技术和方式、方法,还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手段落后,涉及计算机程序、网络信息审计的很少,致使内部审计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起不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服务作用。 6.内部审计队伍素质不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投资呈现多元化,在计划经济时期少有的企业购并、分设、企业间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行为时有发生。为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和规范企业经济行为的内审人员必然要参与到企业这些行为中去。这就要求审计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也应该是多元化的,不仅要有懂财务及审计的人才,还应配备精通企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成为开展高层次审计监督的关键所在。现代内部审计工作涉及面广,不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包括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计算机的运用等,而且还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中,审计人员构成参差不齐,素质不高,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贫乏,专业构成主要是审计或会计专业,而来自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或法律等方面的人才缺少。另外,有些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难与被审计单位协调沟通,影响到内部审计的成效。 二、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措施 1.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 提高管理者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加强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针对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不合理,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做法,在董事会下设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双重负责,并通过内部审计章程对内部审计的地位、职责权限、业务报告程序进行规定。 2.适应社会发展新需求,实现内部审计转型 现代内部审计的目标不再仅是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而应转向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和控制风险,强调了增值审计,突出了介入风险管理和广泛的内部控制,同时还要做好管理咨询等增值型服务工作。这就要求企业要正确认识内部审计转型的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尽快更新观念、转换角色,全面分析审计需求,明确内部审计转型的方向和目标,制订合理的转型规划和方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增值服务中的作用。 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审计模式,加强和改善风险管理已成为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十分重要的因素,当然也就成了现代企业管理当局十分关注的问题。而风险管理是指识别风险并设计控制风险的方法,其核心是将没有预计到的未来事项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风险管理首先要求在组织中发现那些高风险暴露的领域,对高风险暴露点的识别要通过对组织的分析进行,这种分析既包括审计人员客观的金额测试,也包括主观的判断。其次将分析的结果与认为可接受的风险的金额水平相比较,最后实施必要的变革。 3.推行计算机审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成效 近年来,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全面推进和实施,审计信息化进程也逐步加快,计算机审计成为主流。利用计算机审计比手工更迅速、更有效地审阅、核对、分析、比较企业的各种信息,可对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系统及会计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评价,对企业资金及各种资产进行密切跟踪,从而有利于评估企业风险及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工作。 4.坚持客观公正,严格处理处罚。 严格的处理、处罚是一种有效的 教育 和强化管理的手段,有利于遏制违规乱纪,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有利于提高审计的威慑作用,净化经济环境,从源头上切断滋生违法违纪的经济基础:有利于约束管钱、管物人员的经济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因此,在审计违法违纪问题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只有这样,才能掌握主动,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5.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1)打破以往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的局面,积极吸收具有工程、信息技术、风险管理、法律等非会计专业背景的人才,壮大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实力。 (2)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也要增强自身的学习意识,加强知识的积累和更新,不断拓宽知识面。积极参加国家相关专业的考试,比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更好的为社会、企业服务,体现自身的价值。 (3)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同时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有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为企业管理服务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逐步建立起一支具有现代化知识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内部审计队伍。 参考文献: [1]于玉林:内部审计在企业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审计月刊.2012.5. [2]刘文华:会计电算化带来的审计风险.中国审计.2010.11.

工程造价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造价审计过程中涉及多个因素多个环节。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工程造价审计风险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目前工程建设专案的审计现状,对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的存在及特点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增强工程造价审计和规避造价审计风险的策略,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审计;风险

1 我国目前工程建设专案的审计现状

1 审计部门现有人员的素质很难满足工程建设专案的审计要求。

建设专案的长期性、复杂性决定了审计的综合性。审计内容涉及到合同及专案管理方面的知识。同时,不仅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还要审查建设资金的来源运用,对财务核算等基础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作出评价,更要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审计。所以,审计内容的专业性、综合性都比较强。但由于我国目前配套的各项管理法规、政策尚不是很健全,各种监督制约措施力量较分散,未形成监督合力,审计部门人员很难适应工程建设专案的综合性审计要求。实践中,审计人员又侧重于财务审计,对工程建设专案管理及专业方面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忽略了工程建设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全面的知识结构很容易做出不全面、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2 专案建设全过程的舞弊行为更加隐蔽。

一个工程建设专案从立项开始到选址、用地、招投标、施工、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利益主体。任何环节、任何一方都可能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营私舞弊。如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回扣及一些招待费等通过施工单位账务支出,还有的工程长期不结算,以工程支出之名列支不合规支出,工程效益很难保证等。这些舞弊行为进行得更加隐弊,只从资料上看很难发现漏洞,看似整理完整齐全、合法的工程资料背后隐藏了很多舞弊行为。这些都加大了工程建设专案的审计难度。因此,如何发现这些行为保证审计成果的质量成为审计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

2 工程造价审计的意义

1 工程造价审计可以对工程专案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客观评价,使建设单位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建设水平。2 工程造价审计可以审查工程造价是否真实、合法,建设资金的使用及招标过程是否合规。3 在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对工程造价的审计与监督。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也是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趋势。

3 工程造价审计风险分析

造成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的原因有很多种,有根本原因,也有直接原因。如果制度不完善是导致风险的根本原因,那么造价审计人员的素质和审计过程的操作问题就是直接原因。

1 主要来自于审计部门自身在审计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不合理、不科学因素,比如: 审计人员素质、能力问题,职业道德、审计活动的组织管理等。

首先,从人员素质来看,审计人员不专业。审计机关常常是一人充当多面手,边干边学,遇到问题、难题时,不能作出合理、正确的结论。其次,有个别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较差,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或是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另外,就审计活动的组织管理来看,也存在组织不力的情况。如造价审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审计单位工程技术力量薄弱,会从社会上聘请一些专业人员来协助完成工作。只考虑专业水平,未考虑其职业道德,及要回避的关系等。虽然缓解了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却给工程造价审计带来了风险。

2 工程造价审计不可避免的失误。

目前,由于我国工程造价审计比较滞后,也难免会产生风险。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审计单位大都是在工程基本完工或竣工验收后才接到审计任务,而工程造价审计与一般财务审计不同,实践性更强。一些审计证据必须从施工现场才能获得,一旦工程竣工,有些专案已经被隐蔽,其真实面目无法看清,只能从资料上体现,而资料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又无从考察。所以,风险也就不可避免。

4 工程造价审计风险规避

1 培养高素质审计人才是关键。

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的人的问题是导致审计风险的直接原因,要减少审计过程中的问题,主要还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建立审计人员继续教育机制,树立“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的思想,根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要求,有计划、系统的不断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工程造价审计与监督队伍需要补充的人员,除配备必要的财会审计专业人员外,更要注重选配一些懂各种工程专业技术的人员,充实工程造价审计队伍。职业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可以加强审计人员的理论学习培训,树立典型,另一方面还可以加大惩罚职业道德败坏,鼓励先进,通过这些手段来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2 提倡造价审计单位提前介入。

正是由于近几年工程造价审计滞后的工作特点,导致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产生不可避免的失误。如果对工程造价建设全过程进行参与,则会对工程专案有更深入的了解,对一些事后无法看清的关键隐蔽部位,也会及时获取第一手资讯。如工程发生变更时,可以及时通知造价审计人员到场确认; 有隐蔽专案时,在隐蔽前也可以通知审计人员到场……这样做一方面避免了审计人员不了解现场情况,依据资料进行审计产生的失误,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审计人员熟悉资料的时间,缩短审计时间。同时采用的材料价格也更接近市场价,从而使审计成果更真实、可靠。现在有的开发商也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在开工前就委托审计单位介入,每个月搞一回结算,完工后不再重新进行结算,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3 改进工作方法。

改进工程造价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效率,用更科学、更有效的工作方式来开展工作。根据工程建设专案的特点和近年来审计工作中显现出来的问题及积累的经验教训,工程建设专案造价审计在审计方法上,应当避免以前的事后控制方式,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做到及早发现并解决问题,真正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职能。更要善于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加强行业之间工作交流,研究工作中的难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审计水平。

5积极采用专案全过程跟踪审计

1 准确把握好角色定位,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职能是“监督与服务”,在建设专案跟踪审计执行机制下, 审计人员需要频繁介入审计现场开展审计工作, 才能提出审计意见供被审单位进行纠偏和改进,这很容易导致审计人员偏离监督、咨询、建议的工作目标,有意或无意介入到建设专案管理的职能范围中来。准确把握好角色定位,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首先明确审计人员不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而是履行对上述职能的监督工作,以促进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工作规范、有效执行为己任。

其次就具体的工作要求而言,就是要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介入不陷入,建议不包办”,现实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开展应遵循的程式是: 费用稽核应直接向乙方即施工方了解情况,并深入施工现场,而面对施工程式上的问题, 审计人员不得直接面向乙方, 要由工程主管部门将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报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给出审定意见后,提交工程主管部门,由工程主管部门协商落实解决。

如果审计方直接对乙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必将产生越俎代庖的效应,导致职能越位,无意间履行了管理者职能,无意间承担和涉及到了现场管理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往往先要求审计人员表态后才予以现场签署,这就导致了审计工作的错位和越位,致使审计工作在客观上不自觉地履行了监理的工作职责。

这些问题是导致建设专案跟踪审计权力制衡机制丧失的直接反映。 准确把握好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的角色定位。

第一,重点在于关注对建设工程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的合理控制以及程式规范、 职责条例的遵守鉴定工作上来,不涉足和干涉建设管理、施工、监理的具体工作,更不代行管理职能。

第二,同时注重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即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 有效防止审计人员以权谋私, 确保审计人员与建设施工单位间的独立性,如果出现了涉及到审计人员的利益交易,审计工作必将形同虚设。 因此, 在确保审计独立性的前提下, 审计文化建设和精神层面的价值体现挖掘是极其重要的, 只有确保审计人员自身的独立性和精神制高点, 才能在根本上确立保障建设专案各个工作环节阳光操作的前提, 发挥审计防患于未然的先导作用。

第三,提高工程质量及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控制投资规模、降低成本,当好 *** 投入资金的经济卫士、专案建设单位的谋士。 第四,提高稽核效率和质量,确保建设方、 施工方为主体的建设工程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体现, 从而在整体上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第五,取代被动式、查弊纠错的传统观念,将咨询服务业务的开展和意识贯穿于建设专案的始终。

2 加强跟踪审计的自身管理,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优化审计环境。

就内部审计环境而言,审计工作组成人员应当同心同德。 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的共同遵守和认同, 是确立和组成审计工作组成人员的先决条件,这也是创造和形成和谐工作环境的保障。同时,切实发挥、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推动阳光工程,除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以外,督促建设单位开展预算公开、进度公开、业务内容公开、程式公开,优化建设专案跟踪审计的自身管理,防微杜渐,有效发挥建设专案跟踪审计的“免疫系统”预防功能。就外部环境而言,一是积极取得上级部门的有力支援,二是在上级部门的组织下, 积极开展有关部门包括监理部门、建设部门、施工单位的工作协调,在认识上、目标上取得一致意见,从而得到监理部门、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的认同理解和工作配合。

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相信在所有审计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援下,我国的工程造价审计事业前途一定会一片光明。

参考文献:

[1]彭丽平 探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9期

[2]刘成军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期刊论文] 《商情》 -2012年17期

[3]张荣德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期刊论文] 《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 -2011年9期

[4]孙忠海 杨学章 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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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感悟3000字范例

没有法律,社会就会变的很乱,生活中也会有很多要用法律的地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 议论文 ,仅供参考。

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 教育 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

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在我们的身边,沉迷网络的数不胜数;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而那吸毒的人也更加为所欲为……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那一时的欲望。而这样做,只能使学习一落千丈,使自己沉迷不起,因为这就像是个“无底黑洞”,把你吸住了,就不再爬起。下面,我就给你们举几个例子!

节目中,有一个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可谁知,网络使他变了一个人,不仅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经常跟母亲吵架,并养成了逃课去网吧的坏习惯。不仅如此,他身边的一个女同学去劝告他时,他不仅没有悔改,还丧心病狂地把那个女同学杀了。美好的少年时代,就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自制力去把握自己,而变得暗淡无光。

还有一位原生活在幸福家庭中的花季少年,经不法分子的利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可这一吸却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毒品,还经常与不法分子来往,大手大脚地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那不值一提的毒品无情地把自己美好的花样年华给浪费了……而时间,却在一点一滴地飞逝着……

历史上,能在关键时刻把握住自己的人才能有所成就,甚至青史留名,而那些不能及时把握住自己的人却被列入了历史的黑名单。同学们,你们是想百世流芳,还是想遗臭万年呢?虽然我们不是重要的大人物,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耽误了自己的花样年华!同学们,“把握”二字读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 渠道 。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 口号 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 文化 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渠道。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口号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

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学校也不再是一个世外桃源,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这些无知的青少年,青少年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

同学们可能会以为犯罪离我们遥不可及,仿佛就像那大洋彼岸的事情一样,我们只需隔岸观火,眼见火势蔓延着,却认为火势是绝对不会殃及到隔着大洋的我们。

不是的,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在某一个村庄里,有一个小男孩在读三年级时迷上去网吧上网,导致经常偷家里的钱。有一次被家人发现了,他还坚持说他没有偷,他的父母很生气就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可是他并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因为他怕爸爸妈妈再打骂自己,所以他不再偷家里的钱。但他竟然变本加厉,去偷邻居家的钱,他的行为让他的家人感到十分失望……不管他的父母再怎样管教他,也没有用!最后,他的家人在无奈之下把他送进少年管教所……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感到惋惜的事啊,一个原本品学兼优的孩子,因迷上去网吧上网被送入一间没有欢声笑语的少年管教所里,也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1)听教授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讲解法律,从生涩难懂、枯燥无味的法的涵义中,我误认为法只是象牙塔顶中的经书,束之高阁,让人敬而远之;当我畅游于法的历史长河中,寻求与乌尔比安、耶林格、萨维尼、庞德、德沃金、波斯纳等法学专家的对话,我误以为法只是法学家眼中的宠儿,超然存在于历史之中,虚无飘渺;当我看到电视剧中律师咄咄逼人的盛人气势与法官高高在上的威严态势,我也曾误以为法只是精英者之间的游戏,而凡人只是被动的参与者。然而在参加工作后,我发现其实法只是一种普通的社会规范,是每一个公民都能触及到的,它无时无刻不在调整着社会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社会生活中随时随地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无处不在,在你、我、他身边时常可以发现法的踪迹,当你过十字路口,红灯停绿灯行,这是道路交通法对行为的一种规范;当我在思量某件事情能否做的时候,我往往会思忖自己的行为是为法律所允许,这是我在用法的价值来判断自身行为的可行性;当他的权利或者利益受到他人侵害时,他往往会通过诉诸或者求助于司法机关,这是他在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因学法而守法,因懂法而用法,我苦苦追寻着法的轨迹,从大学时候的形而上的学习让我理解了法的真谛,而在烟草三年的工作经历则让我认识了法的价值。对于烟草公司一名普通法规员来说,《烟草专卖法》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它体现的是秩序、自由、利益与正义的价值,这种价值导向规范着专卖人员的合法行为,保护着经营主体的正当权利与制约着违法者的不法行为,它是烟草专卖制度的基石所在,它计划卷烟生产、特许垄断经营、打击制假售假,其目的则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它让市场的每一位消费者可以免于假烟的侵害,维护的是公民的合法利益;它规定零售客户只要符合条件,则可以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卷烟销售许可证,这是烟草专卖法在保护每一位市场经营主体的自由权利;而当零售客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侵害时,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复议和申述,这则体现的是烟草专卖法维护正义的体现。在我们的工作中,烟草专卖法无处不在,则价值则无处不在发挥着它的功能,正是因为价值的存在,才让烟草专卖法符合公序良俗,在烟草专卖法与道德之间建立起一座桥梁,才让烟草专卖法真正深入人心。马基雅维利说过:“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它告诉了我们法与行为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了法对人的行为指导的重要意义。因此,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这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也是责任所在,更是国家实现法治的根本保障。 2)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通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小心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么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应该做到自己该做的事,就应该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己。这样才有资格接受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如果你可以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从今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创建和谐社会吧! 3)我们国家是法治的国家,法律越来越健全,北京是我们的首都,随着城市化的进展,全国各地的有志青年涌向北京,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有生力量。 现在北京有近400万流动人口,在北京的现代化建设中是一支庞大的有生力军,我就是其中的一员。初到北京时,除了感觉北京是一个有文化的城市,它有那么多的历史文化遗产,有那么多的著名高校,北京人待人还很热情……。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北京的认识越来越深,感受也越来越多。近几年来,我亲眼看到了北京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京城的绿地多了,让人无法忍受的沙尘暴也很少见了,天空更蓝了,高楼更多了,道路更畅通了,人们的素质也提高了。所有这一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北京的法制建设。法制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因为身在北京,就更深切地感受到了这种变化。在我居住的社区有许多宣传栏,可以看到不定期的法制宣传内容,从国家制定的法律,到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制宣传让辖区居民充分了解了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如何遵纪守法,如何教育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自身保护。而我一个外地青年人,也从中受到了不少益处。在这个城市里,我有许多老乡,我们都在一个公司打工。 4)我毕业于一个很著名的法学院,法律专业和律师职业是我义无反顾的选择。非常后悔的是上学的时候没有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自感学艺不精,心惊胆战的开始了“法律实践”。工作的我反而爱思考法律是什么,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是具有强制性的一堆社会规范。我自己是一个制度崇拜者,相信在科学合理的规范下,社会才会有序发展,所以在上学的时候,听到“以德制国”很有些不解。上学的时候,老跟着自己的老师嚷嚷中国的法律是多么多么的不完善不健全,一翻书本,厚厚的法国民法典,浩如烟海的美国判例,动不动就在论文里的结尾写“立法建议”,呵呵。中国法律是不健全不完善,法律空白需要填补,法律制度需要完善,法律条文需要修改,可是中国是多么迫切的需要高素质的法律实践者啊,只有制定法和实践法同时发展才是正确的。一直在关注“法大弑师案”和“邓玉娇案”。我自己的专业不是刑法,工作后也没有和刑事案子打过过多的交道,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法规和原理我是理解的。前两天从网上看到北京某检察院说付成励不能够成自首,“他的行为不具备从轻的情节”,而付成励却表示,他在杀死程春明教授后,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对此,检方认为,付成励拨打电话自首,是为了躲避法律的惩罚,为了寻求从轻处理,并不是“认罪”的态度,所以不宜从轻判处。”“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什么时候说为了犯罪嫌疑人为了“从轻处罚”的自首就不是自首了?自首是“可以”从轻判决的情节,也就是说法院认为是自首但亦可不从轻判决,但是该认定自首的若不认定,那不成笑话了吗?总之,我真的不希望付成励师弟年轻鲜活的生命这样逝去。“邓玉娇案”刚开始的时候,根据当时通报的事实,邓某的强奸行为显而易见,对于这种严重的暴力型犯罪,就没有防卫过当一说,邓玉娇就是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可是,当不能操纵法律的时候(因为这个实在太明显了),便来操纵事实,邓玉娇还是“防卫过当”了。再看看律师行业,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年轻律师,开着奔驰宝马的大律师,法官与律师等等,还真是光怪陆离啊。合伙人、大律师是个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能拉来大项目、大标的案子的律师,他们有着深厚的社会关系和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很多大律师可能早就不做业务了。中国不同于美国,赚钱的不是诉讼律师而是非诉律师,很多非诉讼律师只要拉来项目就可以了,业务自有助理来做。天下文章一大抄, 看你会抄不会抄。加油

[原文]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

法律论文3000字范例选题

没有法律,社会就会变的很乱,生活中也会有很多要用法律的地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 议论文 ,仅供参考。

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 教育 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

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在我们的身边,沉迷网络的数不胜数;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而那吸毒的人也更加为所欲为……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那一时的欲望。而这样做,只能使学习一落千丈,使自己沉迷不起,因为这就像是个“无底黑洞”,把你吸住了,就不再爬起。下面,我就给你们举几个例子!

节目中,有一个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可谁知,网络使他变了一个人,不仅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经常跟母亲吵架,并养成了逃课去网吧的坏习惯。不仅如此,他身边的一个女同学去劝告他时,他不仅没有悔改,还丧心病狂地把那个女同学杀了。美好的少年时代,就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自制力去把握自己,而变得暗淡无光。

还有一位原生活在幸福家庭中的花季少年,经不法分子的利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可这一吸却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毒品,还经常与不法分子来往,大手大脚地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那不值一提的毒品无情地把自己美好的花样年华给浪费了……而时间,却在一点一滴地飞逝着……

历史上,能在关键时刻把握住自己的人才能有所成就,甚至青史留名,而那些不能及时把握住自己的人却被列入了历史的黑名单。同学们,你们是想百世流芳,还是想遗臭万年呢?虽然我们不是重要的大人物,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耽误了自己的花样年华!同学们,“把握”二字读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 渠道 。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 口号 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 文化 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渠道。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口号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

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学校也不再是一个世外桃源,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这些无知的青少年,青少年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

同学们可能会以为犯罪离我们遥不可及,仿佛就像那大洋彼岸的事情一样,我们只需隔岸观火,眼见火势蔓延着,却认为火势是绝对不会殃及到隔着大洋的我们。

不是的,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在某一个村庄里,有一个小男孩在读三年级时迷上去网吧上网,导致经常偷家里的钱。有一次被家人发现了,他还坚持说他没有偷,他的父母很生气就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可是他并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因为他怕爸爸妈妈再打骂自己,所以他不再偷家里的钱。但他竟然变本加厉,去偷邻居家的钱,他的行为让他的家人感到十分失望……不管他的父母再怎样管教他,也没有用!最后,他的家人在无奈之下把他送进少年管教所……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感到惋惜的事啊,一个原本品学兼优的孩子,因迷上去网吧上网被送入一间没有欢声笑语的少年管教所里,也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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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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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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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地及移民安置法制建设;

5、完善征地的法制建设

6、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

7、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

8、商业秘密保护及其立法;

9、贸易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之解决原则;

1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适用;

11、知识产权的间接侵权;

12、数字化图书馆时代知识产权问题;

13、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与知识产权请求权;

14、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

15、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查制度;

16、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17、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18、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19、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0、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与企业竞争力;

21、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2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

23、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 WTO(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

24、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界定;

25、知识产权犯罪问题;

26、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

2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28、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原则;

29、知识产权出资制度的完善;

30、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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