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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关方面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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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关方面的毕业论文

论公共关系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全球化竞争格局的日益形成,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逐渐的将本土的公共关系变成了世界经济体间的公共关系。公共关系的价值也意义逐渐被企业所认可和重视。而作为社会中的主体的企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如何正确处理好公共关系与企业的关系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也就显的十分重要。公共关系是一个社会组织的公众关系管理职能.企业主要通过自身形象设计,双向信息传播和广泛的社会交往,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并达成和谐的交往状态,为企业自身事业的发展创造最佳的社会环境,实现企业的既定目标,所以企业的成长和壮大必须要有良好的公关作为基础。企业公共关系的好坏影响组织的公众舆论,塑造组织的良好形象,优化组织的动作环境的一系列公共关系工作。 公共关系是指公共关系是指社会组织通过信息传播手段,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使社会组织有个良好的社会关系环境,树立良好形象的社会的科学和管理艺术。因此它在社会组织的形象塑造过程中有很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社会组织的一部分,企业对自己的公众形象也非常的关注。公关在企业形象的塑造中,地位不可或缺。难以想象一个没有公关的企业它的社会想象将是一个什么样子,尤其是那些国际知名公司,他们的公关应该是相当的厉害。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公共关系代表企业的市场形象,企业面对的市场压力和企业之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公共关系究竟能在企业发展和壮大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公共关系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企业的竞争越来越厉害,各个企业都面临着很大的机遇和挑战,这既包括企业之间的竞争,品牌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厉害。但是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就必须要有与众不同的策略,能够把握好这一点的企业就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在这中间,公共关系所起的作用就越来越大,越来越显的突出,公共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运作的成功与否。而在现代社会中一些企业还不能够认识到公共关系的重要性。外国企业纷纷踏入我国市场,竞争的国际化日益加剧,而消费者的行为越来越科学化、理性化。因此,企业已经由十几年前的只要做就可以赚钱到现在的只是做还不行,要做好才行。中国的很多行业市场已经供大于求,在加上国外产品的大量涌入,竞争日益激烈,同质量的产品越来越多,所以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仅靠质量、服务还不行,还要靠公共关系去宣传、去创造。所以我的这篇论文就来谈一下公共关系与企业的发展的关系。 首先我就就公共关系与企业的发展谈论一下我的观点,公共关系在现代企业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个企业要发展,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基础,同时还应该创造出良好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舆论环境,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搞好了,知名度提高了,企业的发展就有了保证。任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形象,设施和产品再好,企业的发展都会受到限制和影响。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公共关系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的认同,公共关系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公共关系有着普遍的意义,而由此派生出的企业公共关系又有其特殊性,它是指企业运用信息传播手段,与公众建立起相互了解和信赖的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以促进企业市场目标的实现的一种管理职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公共关系一方面强调企业和公众的关系是相互的,另一方面又强调企业公共关系具有管理职能,从而使我们加深对公共关系本质的认识。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为塑造良好形象,通过传播、沟通等手段来影响公众的科学和艺术。公共关系自80年代初传入我国后,已在各个领域发挥了显著的积极作用,至90年代进入到一个较深的层面。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都在实施名牌战略,公共关系作为一项管理职能,究竟能在其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我们应加以深入研究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推进公共关系的发展,更有助于深刻认识公共关系在企业名牌战略中的无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不少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人才严重流失现象,这个现象的发生有一些客观原因,但公共关系运作不够是一个重要原因。人才流失对企业争创名牌是一个不利因素,因此应该深入剖析找出对策。一般来说,员工为企业效力的因素有三点,其一是工资及福利待遇,其二是企业领导层状况,其三是自我价值能否实现。在这三个因素中,工资及福利待遇是一个重要因素,它能满足人们维持生存的基本需要,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工资普遍不太高的情况下,高工资高福利确是一个诱人的条件,但已不是决定去留的关键因素,关键因素是后两点。首先是企业领导层的状况对员工的影响力很大,一个有胆识、有远见、团结奋进的领导层是吸引人才的“磁力源”;一个尊重员工,关心员工,切实解决员工困难的领导层是稳定人才的“粘合剂”;一个信任员工,知人善任,任人唯贤的领导层是激励人才的“催化剂”。这样的领导层无疑具有招贤纳才的无穷魅力,因为在这样的领导下工作,即使眼前条件苦一点,福利差一点,工资低一点,但人们能看到美好的前景,保持对企业的良好信念。相反,如果领导层任人唯亲、趋之若鹜,人们怎么会对企业产生信心呢?如此,势必造成“孔雀东南飞”的局面。其次是关于自我价值实现的问题。企业员工在满足了一定的生存需要后,还希望承担具有发展性、挑战性的工作,以获得成就感,实现自我价值。如果员工不能在本职工作中获得成就感,就会产生失落感,这种失落感驱使人们离心离德以至要重新寻觅一块能施展拳脚的新天地。人们通过观察发现,人的自我价值实现有两种重要方式:一种是在平凡的工作中发现生活的意义,另一种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出色的工作来实现人生价值。因此,每位员工为实现自我价值都有努力工作的愿望,关键在于领导如何激发,如何引导,以把员工的这种愿望时时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的动力。公共关系诞生后,首先就是在企业管理和运筹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推广,后来它的影响波及到了各行各业,但实质上仍以企业运用为主。这是由于公共关系本身就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任何企业都不过是社会化大生产流水作业线上的一个环节,相互之间密切联系,离开谁都不行;特别是商品经济还是一种遵循竞争法则的经济,在公平竞争的同时,争取理解、支持尤其是争取服务对象和消费者的理解、支持就显得万分重要。这就促使企业运用公共关系来塑造良好的形象,搞好与外界的关系。导致公共关系产生的基本条件还有政治方面和技术方面的因素,即民主政治取代封建专制和现代交通、通讯的迅速发展,这些同样离不开商品经济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公共关系与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始终紧密相连,与经济全球化趋势更是一致的。公共关系追求公平相待,要求一视同仁,力求机会均等,而商品经济越发达,企业展开公平竞争的机会就越均等、越充分,公共关系就越可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由于企业生产的各要素已经在全球流动,企业从原来的区位优势中解脱出来,争相生产集合全球优势的全球化产品,相互之间在全球范围内按照相关的明确规则展开有序的竞争,公平程度随着竞争程度和透明程度的提高而大大提高,公共关系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更加雄厚,发挥作用的舞台也必然的更加广阔。 其次,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在市场上的形象,而企业的形象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企业的公共关系的运作。在中国古代有一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调查是企业公关成功的法宝,在公关行业里,大家经常说,闭门造车,大家关在一个房间里,没有进行任何的社会调查,也不知道你的客户怎么想的,就坐在房间里想,我的客户应该这么做,我的客户应该这么做,这是不科学的。我们希望所有企业的公关或者做公关公司的公关人员,一定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公关计划的一个前提。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分析未来社会及行业发展的趋势及其后果。通过不同的调查研究,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可以了解社会的舆论,公众的态度和期望值。如果中美关系处在比较糟糕的情况底下,作为企业的公关人员,就要有非常强的灵敏度,如果是企业来说,你就应该格外注意哪些问题。如果中国和欧洲发生贸易冲突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欧洲公司,应该注意什么。然后及时的把你的想法、意见传递给管理层,让他们作决策时作为参考。所以说企业的公关就必须要以市场调查为基础。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必须要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此外,企业还应该注意公共关系的策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战略问题,这就需要企业的决策者对市场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能够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调整公关策略和应对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和媒体之间的关系。建立企业与媒体关系的“高度”、“深度”和“广度”。“高度”即要争取到媒体的高层主要管理人员的支持。“深度”即要与媒体的具体版面的具体负责编辑、记者有良好的经常性感情联络。“广度”即要与相关的大众性和专业性的主流媒体建立广泛的不间断的接触。企业的媒介部门成员应该有明确分工,经理负责与企业相关的主流媒体的高层进行不间断的接触,部门成员主要负责与媒体的相关板块或栏目的记者和编辑沟通,并且将与媒体的联络划分到具体个人负责,再有就是与媒体关系结构的广度,企业媒介部门的工作重心应偏重于行业、专业、以及主流的相关大众媒体。这样的结构就做到了既有高度又有深度更有广度,为企业打造了一张牢固的媒体关系网。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氛围。以上就是我在学习了选修课《公共关系学》以后对公共关系与企业的发展之间的关系的一些理解,通过查一些资料是我对公共关系学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我认为企业必须要重视公共关系的处理才能够在现代的竞争中永远处于不败之地,也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走在前列。

随着我国新闻改革的进行,报业市场化程度不断加强,公共关系作为报业经营的重要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国内报业的重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关系学案例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 浅谈新公共管理范式对高校管理的影响 》

摘要:从阐述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思想入手,结合高校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分析当前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公共管理研究范式的角度,探讨对我国高等 教育 改革进程的影响,其目的是从中获得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范式;高校管理;影响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西方各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且旷日持久的政府改革运动。尽管各国改革的性质、规模和途径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议程,即“新公共管理”或“管理主义”范式。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发育成熟,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的实践模式和研究领域的理论体系都亟待进一步创新。因此,研究当代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和实践,借鉴其 经验 教训,吸取其理论成就,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范式的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学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 企业管理 理论和 方法 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将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广泛运用到公共部门。它是西方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共行政管理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根据西方学者格里尔和盖布勒等人的论述,新公共管理运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思想。

1.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浆

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在行政管理中应是制定政策而不是执行政策,政府只起掌舵作用而不是划浆作用。这样可以缩小政府规模,减少开支,提高效率。新公共管理认为,有效的政府并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也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而是一个能够治理并且善于治理的政府。

2.政府服务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

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从而改变传统行政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对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重新进行定位。市场不仅在私营部门内存在,而且也在公共部门内存在。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僚机构,而是负有责任的企业家,公民则是其顾客或客户。企业家式的政府应是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并提供较高服务效率的政府。

3.政府应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

政府组织是典型的等级分明的集权结构,这种结构将政府组织划分为许多层级条块。人们认同自己所属的基层组织,跨组织之间的交流及其困难,使得政府机构不能对新情况做出反应。企业界经理采用分权的方法,通过减少层级、授权和分散决策权的办法迅速做出反应,从而有效地解决问题。因此,政府也应该通过减少层级、授权和分散决策权的办法迅速做出反应。

4.政府应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手段和经验

与传统的公共行政部门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手段和经验。如重视成本效率分析、全面质量管理、强调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

5.政府应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

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管理应广泛引进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运用这种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管理中去,从而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效率。因为竞争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优化服务态度,有利于激发创新意识。

6.政府应重视公共管理的效率、效果和质量

传统的公共行政注重的是投入而不是结果。新公共管理根据交易成本理论,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生与结果,应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主动灵活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利益的需求作出富有成效的反应。因此,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管理的资源配置应与人员的业绩效果联系起来,强调按业绩而不是按目标进行管理,按业绩而不是任务付酬。

二、当前高等教育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我国高校管理的观念、方法、体系比较传统和陈旧,同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需求相比,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等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出现滞后现象

根据新公共管理的观点,作为稀缺资源的高等学校由原来被认为属于核心公共产品转变为混合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这种认识上的转变要求加快对高等学校在办学体制上的改革。在目前高校办学体制改革中,虽然学校的隶属关系作了调整,但要改变长期形成的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自成体系、各自封闭的办学状况还比较困难。部分学校和专业重复设置,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结构、布局不够合理,办学条件较差,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高。在学校内部管理上,高校还没有真正改变其主管部门附属机构的地位,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权力有限,缺乏自我约束机制,难以灵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后勤社会化改革进展缓慢

由于受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在后勤体制改革以前,我国高校都建有比较完善的后勤保障和服务系统,其直接后果是学校办社会,导致后勤机构人员越来越多,经费开支越来越大,学校负担越来越重,严重制约着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办学规模的扩大。当前,虽然大部分高校成立了后勤服务公司,并按企业化的模式进行运行,但是由于产权明晰、机制转换、人员分流、资产管理、经费结算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困难,高校的后勤服务并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社会上的企业还很难参与学校服务市场的竞争,后勤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3.缺乏成本效益观念,浪费严重

在计划经济时代,高校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等学校的经费来源呈现多元化的趋势。除国家财政拨款外,还有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但国家财政拨款收入仍然是高校主要来源之一。由于高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其产出的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层面上,加之经费不足可以向财政要专项、要政策,自身筹资压力很小。因此,高校普遍存在不重视投入产出的效益分析和研究,有些项目的投入往往是不计成本、不计代价,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浪费现象。到目前为止,高等学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实行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办法;对生均培养成本还没有形成一套权威的、科学的计算方法;对专项经费的投入产出情况也没有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对投资决策的论证缺乏效益观念;加之目前对高校管理者在经费投入和使用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资金浪费、资产流失和投资失误现象。

4.缺乏规范的用人制度和合理的分配制度

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是高校管理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主要表现在“教授终身制”、“教师铁饭碗”的体制还没有完全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一些本可以通过招聘l临时工来完成的工作岗位,却仍然使用正式工,导致劳动力成本大大提高。

5.校(院)二级关系没有完全理顺

受传统管理观念的影响,学校管理重心还没有真正下移,学校的政策制定、学科建设、人才引进、设备购置、 财务管理 、资产管理、招生就业、人员流动等方面的决策权集中在机关职能部门,学院一级办学自主权比较小,难以放开手脚开展工作。相比之下,机关部门的职能显得过于强大,管理过度、管理越位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新公共管理范式对高校管理的影响

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市场为中心,主张政府职能集中于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等核心公共服务领域,主张私人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参与准公共产品的提供,提倡公共机制与市场机制的结合,提倡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合作。

1.调整高校管理模式

(1)从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来看。根据新公共管理范式的观点,政府应更多地考虑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从政策上给高校创造新的发展机遇。离开了市场资源,高等教育的办学能力和办学特色都无法得到充分的展现。高等教育始终离不开政府在政策上、物力、财力等多方面的支持,市场资源的争取也只能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对学校自身来说,必须在市场与计划之间做出恰当的选择,通过充分发挥市场和计划两种手段的各自优势,相互弥补各自的不足来促进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

(2)从高校内部管理上来看。高校的行政部门应改变目前管得过多、过细的现状,其主要职能应定位在宏观管理层面,如制定政策、把握方向、指导工作等;二级院系的主要职能应定位在微观管理层面,如执行学校的政策、落实工作 措施 、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等。同时,高校应重新构建学校与学院之间的权力关系,改变目前管理部门权力过大、过于集中的现状。行政机关要善于分权,努力为基层服务,实现管理重心下移,让二级学院有更多的决定权,充分调动学院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引入竞争机制

(1)在后勤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之所以进展缓慢,关键是高校对后勤企业采用了过多的保护性措施。后勤服务领域没有真正对社会开放,社会上的企业还不能参与学校的竞争。事实上,学校的宿舍、食堂、物业、绿化、医疗等基础实施完全可以通过引进社会上的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与学校的后勤企业一起竞争。这既有利于深化后勤改革,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也有利于学校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2)在管理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高校的很多管理服务项目,都可以让私营企业或部门参与供给。如会计核算可以让会计事务所参与供给,内部审计可以让审计事务所参与供给,会议组织可以让宾馆饭店参与供给,旅游活动可以让旅游公司参与供给,资产管理可以让物业公司参与供给,等等。通过以上方法,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高校管理中来,对推动高校管理效率的提高、服务态度的转变、管理方式的创新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引入企业管理方法

我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属于紧缺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高校的规模和数量在短期内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高校来自市场的竞争和压力并不大。相比之下,私营部门直接面向市场一线的激烈竞争。如果不研究管理理念、创新管理办法、改进管理模式,必将难以生存和发展。因此,最优秀的管理人才、最先进的管理技术、最有效的管理经验总是首先来自私营部门。尽管高校管理与私营部门的管理在各自的目的、对象、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但私营部门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与顾客反馈、重视投入与产出、重视成本核算等管理理念,对高校管理无疑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4.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

高校比较注重过程管理,而不注重结果管理,往往缺乏科学、系统的绩效评价。新公共管理运动提出的“政府应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则,实施明确的绩效目标控制”、“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应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等主张,对改进高校的绩效管理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关键是要改变重过程而不重结果的现状,在高校管理中引入目标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对个人和单位实施绩效目标控制。绩效评价结果要与个人的评价、待遇、职务、培养相结合,与组织的表彰、激励、提高相结合,以此增强个人与组织的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紧迫感。引导个人与个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开展良性竞争,更好地为学校总目标的实现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参考文献

[1] 卢明.公共管理学管理范式的演进[J].中国行政管理,2001,(1).

张忠家.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的主要问题与对策[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赵霖平.新公共管理对高等教育的影响[J].教育评论,2004,(4).

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 试论公共管理中的经济适用房政策 》

摘 要: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体现了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本文对经济适用房的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公共政策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政策;问题;公共政策分析

从1998年以来,我国基本建立了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的作用在于保护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权力,是一项带有福利性色彩的民生项目。对于实现“居者有其屋”,抑制房价起到了巨大作用。

一、 经济适用房所存在的问题

经济适用房虽然起到了巨大的成效,但是它与商品房巨大的价格差,惊人的利润使得相当多的一部分人铤而走险运用各种方法得到经济适用房。而且住房市场本身就是供大于求,这种情况更是加剧了矛盾。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各种负面新闻比比比皆是,它本身的正面作用已远远小于其负面作用。经济房不经济已成为事实。

(一)经济适用房政策滋长了寻租****

在市场经济中供给决定价格,当供小于求,进入卖房市场的话,高价格是必然的。而经济适用房却是在卖方市场的时候所提供的廉价住宅,高额的利润差则必然会造成寻租****。经济适用房济适用房的寻租行为并不是简单地将一部分利润从房地产商处以及部分购房者手中转移到相关政府官员的私囊中。寻租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是巨大。它使得经济适用房变的既不经济有不适用,广大的中低收入者仍然没有获得房屋,激化社会的仇富心理,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极为不利。

(二)经济适用房适用范围划分不明确

应为我国现在的个人信用,个人资产调查机制还不健全,无法准确计算每个家庭真实的年收入,所以无法明确划分家庭的高中低收入。这就给了许多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许多高收入家庭伪造自己的家庭年收入,获得经济适用房。而那些真正符合标准的家庭却被排除在外。

(三)经济适用房位置偏远、配套设施不完善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政策性商业住宅,本身带有浓郁的福利色彩,按照国家规定,开发的房地产商职能从中得到3%的利润,因此它的选址都不会再市中心等黄金地段,而是在临近郊区的或环境的地方,这些地方往往地价非常便宜。并且相对的配套措施也非常差。更重要的是居住的往往中低收入,他们没有能力够买汽车等交通工具。往往是住在西边工作在东边,给他们平常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麻烦。

( 四 )无形形成住房等级分化,造成购买者的心理压力

经济适用房打的旗号是为了保护中低收入的家庭,够买此类用房的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中下层家庭,容易形成新的穷人区,造成居民的心理压力,形成一种羞辱效应,而造成一系列社会和环境问题,导致社会阶层在空间上的分化与隔离,不利于社会和谐共处,同时也不利于小区治安、 文化 的发展。

二、 从公共管理视角解读经济适用房政策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定位不准

房价近几年持续走高,政府为抑制房价强推经济适用房,要求经济适用房占住房市场总体地位,但是各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多来源于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又要求免交土地出让金。庞大的中低收入人群使得的地方方政府无力支撑,从而对经济适用房也会采取抵制心理,把房屋建造在偏远地区且配套措施也相对很不完善。

(二)经济适用房的负面效应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也是“经济人”,同样追求利润最大化。当政府认为经适用房损害了它的利益时必然会对其抵制或者当个别官员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利润的候,为了谋求利润最大化也会不顾国家政府的利益,以身涉法。经济适用房是违背了市场的供求关系,免受土地出让金。房价也压得很低,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造成很大伤害。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经济适用房的为之偏僻,建造不合理建筑质量不好。即使地方政府没有对其采取消极甚至抵制态度,个别官员也会看到其中的有利可图运用权力来谋取私利。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高收入者住进经济适用房,而那些真正需要的却得不到。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思考。

三、 三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思考

(一)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标准

完善家庭收入的划分标准;政府应,建议尽快制定划分高、中、低收入家庭的具体办法。并配套相应的惩处机制,对假报个人财产的要采取严厉惩罚。对已经入住得家庭也可采取抽查制度,调查是否有弄虚作假的。只有完善个人财产制度,才能保证公平。利于社会的发展。

(二)完善政府退出机制

现在的经济适用房都是只有一次购买性,只要购买了就不能再买卖。但是购买者的收入水平是不停变动的,也许在几年以后他的要求就不符合规定了,同时在市场上又会出现一批新的中低收入者。因此政府就要完善退出机制,不要只是卖掉房子以后就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要适时调查已售出的房屋,不符合规定的让其退还,让给下一批中低收入者。这样可以减轻经济适用房紧张的情况,也可以节约地方政府的资金。

(三)政府要完善对自身和开发商的监督管理,增强透明度

经济适用房的开发过程就是政府监管和开发商追逐利益的博弈过程。 因为销售权掌握在开发商手里,他可通过暗箱操作摇号等手段获取灰色收入,从而变相提高房价。政府本身则拥有适用房土地批租的权利,开放商为了获取土地的出让权。必定会高额贿赂相关官员,造成的成本以后会转嫁的适用房上。政府这一权利极易造成寻租****现象。要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商进行约束,凡是获得国家优惠的开发商,必须置于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他应当公布建造成本,甚至公布购买者身份等等。在无法确定个人收入的现实情况下,至少可以限制人们购买两套以上经济适用房,如政府规定,凡购买两套以上经济适用房的人将会受到没收的处罚等等。有了弥补政策漏洞的补充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就可以健康进行了。同时政府官员的招标活动也必须是公开、透明的。每一部详细步骤都应该向社会公布。使之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政府要建立廉租房政策

不管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有多低,还是会有一部分人住不起房屋。因而更加低廉的廉租房运用而生。政府的职能现在不是保证每个家庭都拥有房子而是应该保证每个家庭都拥有居住的的地方。廉租房政策可以缓解社会住房紧张的压力。它和适用房政策相辅相成,经济适用房给那些中等偏下的家庭,而廉租房则给那些处在社会底层的人。这样就可以大大缓解经济适用房的压力,同时也保证了绝大部分人的利益。

国家出台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为了服务人民大众,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虽然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存在者这样那样的问题。本质上还是利与弊的。只要政府不断完善就会取得经济适用房真正的用途。

参考文献:?

[1]林葱.公共管理视野下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杭州是为例[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1):122-123.?

南灵,崔亮.经济适用房.度存在的问题及模式探讨[J].商业时代,2006(6):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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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说的是,通过本学期对公共关系学论文范文的学习,老师生动的讲述,对公关人员、公关活动等等有了一定的理解,获得了很大的学习兴趣。就“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关人员”课题,做一些自我理解阐述。当今公共关系在帮助组织、企业树立形象, 提升品牌价值, 进行市场推广, 乃至协助政府完善决策和推进社会进步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主要从公共关系人员工作职责、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公共关系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道德修养等方面讨论。公共关系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的公众传播计划,编辑、制作和发行组织的各种宣传材料,负责组织的新闻发布、形象传播工作;(2)监测、收集、整理和分析组织的公众信息,向组织的领导人提供管理咨询建议;(3)制定组织和产品(服务)的形象管理计划,策划和实施各种专题性公众活动,并对其进行评估;(4)沟通、协调组织与内外公众的关系,参与处理组织的公众咨询、投诉和来访接待事务;(5)协助组织发现、处理并监控其与公众之间的矛盾、问题和突发(危机)事件;(6)对组织的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上述工作的专业培训和指导。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一 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1.公共关系的基本理论知识这方面的知识主要有:公共关系的基本概念、职能作用,公共关系的由来和历史沿革,公共关系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公共关系的三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公共关系工作的基本程序等。2.公共关系的基本实务知识公共关系是一种实践性强、重视经验积累的职业,当然也重视公关基本实务知识和技巧。事实上,公关调研知识、公关策划知识、公关谈判技能、公关传播方法等,是每个公关从业人员都应该掌握的实务知识。3.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开展特定公共关系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关系从业人员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还应该掌握一些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与公共关系学科联系最紧密,对公关理论和实务影响最大的学科有管理学、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而市场营销学、广告学、人际关系学则因为与公关学科的理论和实务有相当的交叉而颇具借鉴意义。除此以外,公共关系从业人员在接受特别的委托公关业务如国际市场公关、行业公关时,还要了解相应的地区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以及特定行业的基础知识。二 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能力结构一般说来,合格的公关人员应努力使自己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1.表达能力: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与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就是通常所说的口才。口头表达是公关工作中实现信息双向交流沟通最主要、最直接、最迅速的传递手段:有在特定场合对公众发表专题讲话,以争取公众,创造和导向舆论的演讲形式;也有在人际交往中与个别公众面对面沟通,进行解释、说服等的交谈形式;还有为争取组织利益而与其他组织采取的谈判形式。为此,公关人中要掌握口头表达的规律和艺术,能充分借助面部表情、动作体态等辅助语言,增强口头表达的说服力、亲和力和感染力。书面表达,就是写作能力、文字能力。公关人员在工作中涉及写作的范围非常广,从日常的信件函牍、公文告示到公关计划、调查报告、总结报告,从新闻稿、演讲词、广告语到公关手册、公关策划书,都需要公关人员有熟练的文字功夫和写作技巧。因此,公共关系人员要熟练掌握包括新闻、信函、计划、总结、分析报告等各种类型文体,同时要注重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朴实流畅的文风。2.社交能力公关人员工作的大量内容是直接面对各方面、各类型的社会公众,去迅速建立双向的有效沟通,赢得好感、认同与合作。这就要求公关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与人打交道的本领即社交能力。只有这样,公关人员才能在各种社交场合从容应付,广交朋友,广结良缘,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也为组织赢得更多的发展机会。3.创新能力公关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以变促变,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对象,同一内容的工作方式也会不尽相同。因此,公关人员的工作是一种富于创造性、创新性、开拓性的工作,它要求公关人员思维活跃,激情勃发,摒弃成规与陋俗,不断开创公关工作的新境界。3.组织管理能力公共关系人员要善于调动、组织和协调组织内外公众的力量和关系;善于制定公共关系工作的日常计划和专题计划,并适当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评价;善于组织和参与各种有关的、 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常见的会议与活动,并恰当有效地选择和运用多种传播手段,推动组织预期目标的实现与完成。4.自控应变能力公关人员的公关活动时常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和问题,要能做到镇定自若、头脑清醒、正确判断、机智应变,圆满解决问题。三 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道德修养所谓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从事各种职业活动的人员,按照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在职业活动中所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使自己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达到一定的职业道德境界。任何一种行业、职业,只有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准则,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支持和理解。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道德修养同样如此。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多种多样,除按八个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进行行为养成外,还有以下几种:(1)学习职业道德规范、掌握职业道德知识。(2)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文化素养。(3)经常进行自我反思,增强自律性。(4)提高精神境界,努力做到“慎独”。四 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生理和心理素质公共关系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是人发展的基本条件, 它是人的心智和能力的发展的基本条件。有高尚思想品德的公共关系人员所散发出的巨大的人格魅力, 在开展公关工作时,容易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用宽广的心理包容与之交往的各类公众, 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要保持愉快的心境, 懂得适度的表达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公共关系人员在错综复杂的公关活动中会面临诸多困难, 这就要求他们保持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自制力、上进心,勇于承担责任,善于调动自身力量从容处置,迎难而进,以达到既定目标。1.兴趣广泛2.公共关系人员要讲诚信。3.公共关系人员要宽容。4.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性格5.意志坚强6.性格开朗7.保持良好的仪表和风度8.公共关系人员要有自信的心理。来源

长方形面积公式关于的毕业论文

长方形的面积公式是:长×宽即S=ab(注:a、b、分别为长、宽,s=面积)。

长方形的特点是两条对角线相等;两条对角线互相平分;两组对边分别平行且相等;四个角都是直角;有2条对称轴(正方形有4条)。既是中心对称图形,也是轴对称图形。将矩形面积平均分成两部分的直线必经过中心对称点。长方形是特殊的平行四边形。

长方形公式:

1、表面积公式

因为相对的2个面相等,所以先算上下两个面,再算前后两个面,最后算左右两个面。设一个长方体的长、宽、高分别为a、b、h,则它的表面积:S:S=2ab+2bh+2ha=2(ab+ah+bh)。

2、体积公式

长方体的体积=长×宽×高。设一个长方体的长、宽、高分别为a、b、h,则它的体积:V=abh=Sh。

长方形的面积公式:S=a*b

S:长方形的面积

a:长方形的长

b:长方形的宽

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叫做长方形。也定义为四个角都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同时,正方形既是长方形,也是菱形。

1、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是长方形。

2、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长方形。

3、邻边互相垂直的平行四边形是长方形。

4、有三个角是直角的四边形是长方形。

5、对角线相等且互相平分的四边形是长方形。

1、长方形的周长=(长+宽)×2 C=(a+b)×2

2、正方形的周长=边长×4 C=4a

3、长方形的面积=长×宽 S=ab

4、正方形的面积=边长×边长

5、三角形的面积=底×高÷2 S=ah÷2

6、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底×高 S=ah

7、梯形的面积=(上底+下底)×高÷2 S=(a+b)h÷2

8、圆的面积=圆周率×半径×半径

在数学中解决问题,通常公式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记住公式可以很方便的去解决问题,大大减少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一个公式就可以解决一类问题,那么,长方形的面积公式是什么呢?

长方形的面积=长×宽

S=ab(注:a、b、分别为长、宽,s=面积)

相关公式

长方形周长公式:C=2(a+b)或C=2a+2b。(C表示周长,a表示长,b表示宽)

四边中点:顺次连接矩形各边中点得到的四边形是菱形。

①两条对角线相等;

②两条对角线互相平分;

③两组对边分别平行且相等;

④四个角都是直角;

⑤有2条对称轴(正方形有4条)。

⑥既是中心对称图形,也是轴对称图形。

⑦将矩形面积平均分成两部分的直线必经过中心对称点。

⑧长方形是特殊的平行四边形

表面积公式

因为相对的2个面相等,所以先算上下两个面,再算前后两个面,最后算左右两个面。设一个长方体的长、宽、高分别为a、b、h,则它的表面积:S:S=2ab+2bh+2ha=2(ab+ah+bh)。

体积公式

长方体的体积=长×宽×高。设一个长方体的长、宽、高分别为a、b、h,则它的体积:V=abh=Sh

因为长方体也属于棱柱的一种,所以棱柱的体积计算公式它也同样适用,长方体体积=底面积×高,V=Sh。这里的S是底面积。关于长方体的体积公式,写成V=abc是错误的。

长方形的面积公式:S=ab=长×宽。长方形的长为a,宽为b,面积为S。长方形是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正方形是四条边长度都相等的特殊长方形。

长方形面积计算公式

长方形由长与宽构成,其面积公式为S=axb,其中S为长方形面积,a为长方形的长,b为长方形的宽。

1、长方形,数学术语,是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叫做长方形。也定义为四个角都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同时,正方形既是长方形,也是菱形。

2、长方形长的那条边叫长,短的那条边叫宽。和水平面同方向的叫做长,反之就叫做宽。长方形的长和宽是相对的,不能绝对的说“长比宽长”,但习惯地讲,长的为长,短的为宽。

长方形的判定

1、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是长方形。

2、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长方形。

3、邻边互相垂直的平行四边形是长方形。

4、有三个角是直角的四边形是长方形。

5、对角线相等且互相平分的四边形是长方形。

关于公安档案方面的论文

档案管理论文:加强基础工作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前提理基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众所周知计算机作为一种高效处理庞大复杂信息与数据的现代先进工具的首要特征就是要求输入�计算机的各项原始数据信息必须是准确和科学的否则输入的数据与信息是“垃圾”输出的只会是更高级的“垃圾”。所以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前提条件是要做好输入信息与数据的收集、整理、著录等一系列前处理性质的基础工作使其充分满足计算机工作的技术要求。 那么我国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究竟在哪些方面不足和较差呢�哪些方面尚不能迅速适应计算机管理的要求呢�总体来讲目前我国的综合性档案馆大多是馆藏内容庞杂案卷数量繁多时间跨度长且由于多年来一直处于封闭式管理之中档案管理仅以保管为目的以案卷不丢失为原则再加之每个历史时期档案的整理质量要求不同整理的规格不统一等情况形成了档案基础普遍较差的局面。主要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档号不规范没有目录号一卷多册现象较多�二是案卷标题不规范有标题但不能反映主题内容或标题缺少基本要素甚至没有案卷标题等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大部分案卷缺少卷内目录以至于部分未被案卷标题涵盖的内容永远无法检索而难以利用�四是许多案卷未标页码如果使用中掉页很难发现�五是组卷混乱现象比较严重如有按时间组的也有按职能部门管辖权限组的还有按文种组卷的�六是案卷厚薄不一有的一、二页纸一文一卷有的五六百页纸一类一卷。总之综合性档案馆建馆时间越长馆藏量越大的存在的类似问题就越严重。从以上情况来看我国综合性档案馆目前还未具备实现计算机管理的充分条件需要尽快地、科学地解决这些问题。二、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水平从科学与经验中都可以获知要想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就必须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即要求档案管理的收集、整理、鉴定、著录、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统一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1�全面普查案卷,去糟取精这是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第一步工作。因为一般的综合性档案馆由于多年来未做全面的清查加之移交单位划分保管期限不准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重份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所以首先要剔除这些无用的文件才能避免今后实行计算机管理时出现重复与低效率的情况。2�重新组合案卷实现案卷规范化将那些组卷过厚内容混杂的案卷进行重新组卷。重新组卷的原则是尽可能将那些相互存在某种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在重组案卷的过程中还应对那些无页码、无卷内目录、无案卷标题或标题不清楚的案卷要重新加工填写以保证全部案卷更加规范。重新组卷不仅可以优化馆藏、科学保管而且亦可以提高实行计算机管理档案后的利用效率。3�结合本馆实际规范著录工作著录是实行计算机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直接影响输入计算机数据与信息的准确性的一项重要的前期工作。1986年国家颁布的《档案著录规则》是规范著录工作的最基本依据。但是由于各个档案馆的条件存在差异再加上计算机管理又提出了新的技术性要求所以各个档案馆应该以《规则》为依据,并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计算机管理的技术要求制定出适合本馆著录工作的著录细则。我们根据这一原则制定了《北京市档案馆著录细则》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已经起到了提高基础工作水平的作用并对我馆实行档案计算机管理工作有很大的促进。4�统一分类号保证检索查全率计算机检索的显著优势就是能够满足人们族性检索的需要。为了确保检索的完整性我们在分类过程中,首先根据《中国档案分类法》进行分类再因事制宜制定出一些具体细则。例如“物价”问题涉及的行业较多我们就统一归入“J”类然后再根据每一文件具体特征辅以关键词标识加以区分。另外在分类的过程中还应加强校审力度以便及时校正分类人员的错误。并且还应经常组织大家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尽量做到前后标引一致同一类文件标引一致从而达到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5�规范题名保证检索查准率档案的分类号保证了检索查全率而题名准确才能保证检索的查准率。但仅保证查全率是不行的,还须同时保证查准因此在著录时要统一规范题名。我们认为规范题名应掌握的原则与要点是�在填写题名项过程中要规范机构简称尽量避免在检索时出现含混不清、文不对题和计算机识别不清的情况发生。如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简称为市计委�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为市计生委而不能都简称为市计委�还要统一题名中应具备的要素。我们结合计算机检索需要在著录过程中将题名中责任者、事由、文种�必要时加上人名、地点和时间)等要素都填写完整。如果题名要素不完整。则要补齐如果题名冗长则删除多余的赘词。还要统一文种题名中经常有“请示报告”等含义不清的文种出现很影响检索的准确率。所以我们便规定凡是要求批复的文件写“请示”凡不要求批复的文件则写“报告”等等这样就可在检索中区分出每份文件的实质作用。另外我们还利用计算机一次输入多次输出的功能将关键词项中的人名、地点、时间与机构分别著录为日后制作《人名目录》等检索工具打下了基础。三、加快数据准备推进档案现代化管理进程在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计算机数据的准备工作是一个大工程尤其是对于那些建馆时间较长的综合性档案馆来讲由于馆藏案卷多著录工作不仅量大而且复杂如果没有一整套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会使计算机因数据准备不足而无法使用甚至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展速度。在著录工作中只要掌握了以下重点便基本可以取得著录工作“多”、“快”、“好”兼而有之的效果。1�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使档案为社会所用而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综合性档案馆在推进计算机管理的过程中应先根据各全宗的重要程度、价值大小、利用率高低和是否开放的情况对所有全宗进行排队将那些可以开放的核心档案和社会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优先加工整理。这样就可以加快档案管理计算机化的进程和提高社会利用的效率。2�分级次著录,省时省力在著录过程中可以将案卷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著录即将那些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案卷级著录�对那些一卷内几个文件涉及同一个内容且又排在一起的档案进行文件组合级著录�而对那些重要文件或反映问题庞杂的文件则进行文件级著录。这样处理不仅能将揭示档案的主题内容和特征而且也可以减少著录条目和录入条目既节约了时间、人力与财力又提高了效率。3�分门别类,充分利用档案原基础对于那些案卷基础较好又具备全引目录的案卷在著录时可以直接在全引目录上面分类标引�而对那些特殊形式的档案如“房档”、“案件”等则可用计算机程序将人名、地址、时间用案卷目录直接录入然后用计算机统一给出分类号。这样分门别类地充分利用档案目录的原有基础可以减少著录环节大大地提高著录速度。4�用“关键词”替代“主题词”,简化查找时间,提高效率“主题词”虽然有规范统一的功效却同时存在着查找烦琐、效率较低的弊端怎样取其利避其弊�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关键词”替代“主题词”的做法。即从题名或文件主题中靠思维归纳出揭示主题内容的词汇�关键词进行标识待录入计算机后利用计算机批量处理的功能进行处理。例如�拟写关于厂房基础建设一事的关键词有人写“基本建设”有人写“基建”有人写“厂房建设”在进行计算机后控时统一规范为“基建”。还可利用计算机“活动增加”的功能把一些不规范的词与主题词中词义相同的合并。这种做法不仅解决了手工标引速度慢计算机自动标引不准确的缺点而且解决了主题词的词义含量问题�分属关系。近年来我们在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通过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提高了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水平并已初步建成了计算机检索体系为实行计算机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档案是人类 社会进步、 发展、延续的真实历史记录,其涵盖了政府、社会 组织、企事业和公民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下面是我整理的档案管理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浅谈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359-02

摘 要 档案是人类 社会进步、 发展、延续的真实历史记录,其涵盖了政府、社会 组织、企事业和公民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当今知识 经济新时代,档案 工作者必须认清形势、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勇于 实践。档案 管理通过与 计算机、 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结合,促进档案管理现代化,提高档案服务利用效率。

关键词 档案管理 意义 问题 措施

一、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意义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 政治、经济、科学 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档案事业主要由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档案室(团体、学校、工厂、企业、事业单位等统一保管和管理档案的内部机构)、档案馆等机构组成,档案管理就是通过对各级档案部门的监管,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促进档案开放与运用,发挥档案功能。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单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也是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需要。科学规范的管理档案,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单位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档案记载着单位的发展史,对研究本单位的工作成绩和科学发展提供第一手资料,是进行科学分析,扬长避短,制定发展方向的好教材。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一方面便于单位高层人员及时了解单位整体状况,适时调整策略提供准确依据,并为决策提供支持性证据;另一方面有利于有关各方面准确认识单位的工作成果,为单位与各有关方面进行有意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我国经济全面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应该不断地更新档案管理观念,勇敢探索和尝试新的档案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二、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化已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档案管理的领域,因此,新形势下档案信息化建设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档案管理工作已经从传统的档案管理逐渐过渡到现代化管理,节省了大量时间、人力、物力的消耗,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现代化档案管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1.档案载体的转变

在管理活动中,电子文件以其快捷的办文进度和传递速度逐步取代了纸质文档,电子图纸也以手工制作所无可比拟的优势大量出现。保存电子文档资料显然要比保存纸质文档要方便,但纸质文档“原始记录”的真实性作用也是电子文档所不可取代的。

2.档案的分类变化

档案的传统分类方案将被打破,取而代之以信息集成系统中各个管理模块、流程的设置。一份完整的档案信息分散在几个管理系统中,计算机依照规定指令根据工作目标随时设立和调整类目,便于查找提高了效率。传统分类方案对于数量较少、问题较单一的档案分类还是有实用性的,如何分类应根据需要恰当运用。

3.档案接收和保管方式上转变

在电子 环境中,如果档案人员不积极介入文件的形成和保管过程,文件很可能不存在或至少不可能被鉴定、保存、编目或者提供利用。这就是说档案人员如果不进入到信息集成系统中去,则很难掌握到信息的核心部分甚至接收不到档案。新时期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练使用电子信息系统。

4.电子档案工作面临的问题

(1)电子档案原件的真实性问题

在使用计算机形成文件材料的过程中,拟稿者无法留下自己的笔迹,单位负责人也无法在形成的文件材料磁盘上签发。电子文件很容易被删改,改后不留任何痕迹,很难确定该份材料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2)电子档案保存的长久性问题

很多单位将会实现无纸化办公,这种方法确实为档案的归档存储简化了程序,也方便了利用,但是一旦网络突然瘫痪或被毁,电子文件可能会在一瞬间同时消失,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电子档案内容的保密性问题

用网络的任何终端设备都能索取到存储在网络某一个设备上的电子文件。另一方面,一个终端上的电子文件也可同时发给若干个网络终端。这对于在一段时间需保密的内容或限制提供利用的内容的安全保密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三、提高新时期档案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

我国新时期的档案工作面临着从传统向现代信息化的重大转变,而如何加速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提高档案的利用水平,成为档案工作者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新时期档案管理的核心是管理手段和保护技术的现代化,要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的建设,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加快档案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必须提高档案管理人员运用现代化技术的能力,更新各级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同时加大投入、增配软、硬件设施。把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政务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逐步构建起各地档案信息平台,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2.要科学地制定、贯彻和修订各项标准,使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

计算机技术的 应用是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的中心,而电子计算机的高效率是以档案管理业务标准化为基础的。要适应知识经济发展要求,加快档案现代化管理就必须实现档案工作标准化。

3.增强档案信息获取能力

长期以来档案部门始终未能摆脱“重藏轻用”的局面,而在当今信息时代,社会将更多地从信息服务的功能上去要求和评价档案部门,档案工作者必须具备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增强鉴定和评估能力以引导利用者获得更多的档案信息。

4.加快数据准备,推进档案现代化管理进程

在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计算机数据的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一整套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会使计算机因数据准备不足而无法使用甚至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展速度。在著录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

在推进 计算机 管理的过程中,应先根据各全宗的重要程度、价值大小、利用率高低和是否开放的情况对所有全宗进行排序,将那些可以开放的核心档案和 社会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优先加工整理。这样就可以加快档案管理计算机化的进程和提高社会利用的效率。

(2)分级次著录,省时省力

在著录过程中,可将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案卷级著录;对那些一卷内几个文件涉及同一个内容且又排在一起的档案进行文件组合级著录;而对那些重要文件或反映问题庞杂的文件则进行文件级著录。

(3)分门别类,充分利用档案原基础

对于那些案卷基础较好又具备全引目录的案卷,在著录时可以直接在全引目录上面分类标引,而对那些特殊形式的档案如“房档”、“案件”等,可用计算机程序将人名、地址、时间用案卷目录直接录入,然后用计算机统一给出分类号。

5.加强电子文件档案的管理

电子文件是社会进步的产物,确保电子文件档案的安全是当今档案 工作遇到的新课题。在电子文件大量产生的今天,档案部门进行电子文件接收归档的首要任务是对所需归档电子文件信息内容的原始性、真实性鉴定,制定科学、合理及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统一的归档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的基本结构标准,这也是全面实施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的基础。尽可能把文件各个阶段的管理要求放在设计阶段予以考虑,以功能合理的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作为管好电子文件的先决条件。同时加强立法,确保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

6.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

档案工作者要具备一定的信息能力,这才能适应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充分发挥档案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档案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要注意加强档案主体意识和获取意识 教育,利用档案信息守法意识,加强档案工作者的档案信息保密意识,传播意识和更新转换意识。要从重管理、轻利用的传统模式中解脱出来,变“封闭型”为“开放型”,把档案工作的重心转到为知识 经济和各项事业 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轨道上来。社会的发展进步要求档案工作者要紧跟时代要求,不断建设和完善档案服务体系,努力创新服务机制,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为档案事业的不断辉煌进步贡献力量。

总之,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适应新时期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办公自动化的广泛实现,信息高速公路的建成,对传统的档案工作是一次巨大的冲击,必将促使档案工作从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上进行一次彻底革命。档案部门要尽快认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从工作重点和方式上来一次大转变,从人才和技术力量上来一次大储备,以勇敢地应对信息时代的挑战。

参考文献:

[1]冯惠玲.电子文件管理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霍金龙.谈电子档案管理问题.山西档案.2009(增刊).

[3]刘巨普.城建档案管理的理论与 实践.档案出版社.2004.

[4]刘晓红.档案工作的创新思考.就业与保障.2005.04.

[5]宋长山.加强档案信息开发的思考.兰台内外.2005.06.

[6]钟晓芸.论现代档案工作必须正确处理的几个问题.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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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方面的毕业论文

现代茶艺馆的发展及其对茶文化的意义茶艺的艺术性及美感体验茶艺的表演艺术及历史背景浅析对于茶艺创新的一点认识浅谈茶艺表演中的肢体语言及审美中国茶艺的“创意”与“茶理”茶艺美学价值浅析——以铁观音茶艺为例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茶艺》实践教学探讨四川盖碗花茶茶艺的教学特点高职酒店管理专业茶艺课程设计与教学浅谈花茶茶艺解说词与古诗词的结合基于校行合作的高职茶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表演型茶艺解说的美学分析中职茶艺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关于茶艺教育招生问题的探讨茶艺表演研究述评高职学生茶艺技能培养研究论茶艺的生产方式从成都茶文化谈高职院校《茶艺》课程的改革 以大学生实践创新为载体提高学生茶艺服务能力的实践探索茶艺美学论中职生茶艺学力要求调查及启示

浅谈中国茶文化 林馥茗 (福建农林大学园艺系 福州 350002) 摘要 我国是茶树发源地,也是发现和利用茶叶最早的国家。历史悠久,茶文化源远流长。中国饮茶之久、 茶区之广、茶艺之精、名茶之多、品质之好、堪称世界之最。中国茶文化有4000 多年的历史,内容广泛,它 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科学,既有物质的、又有精神的。茶文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合。“清茶一杯”、“客 来敬茗”,既有物质上的享受,又“精行俭德”,陶冶情操。代表了高雅朴实的民族风尚。茶文化是华夏优秀 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十分丰富。一个茶字可以写一部文化史,可写一部外交史,又可写一部诗 史,还可写一部禅史。 中国是茶的故乡。中国人对茶的熟悉,上至帝王将相, 文人墨客,诸子百家,下至挑夫贩夫,平民百姓,无不以茶 为好。人们常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由此可 见茶已深入人民各阶层。茶文化从广议上讲,分为茶的自然 科学和茶的人文科学两方面,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 所创造的与茶有关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上 讲,着重于茶的人文科学,主要指茶对精神和社会的功能。 茶文化如此博大精深,以下就是对其所做的概括介绍。 1 茶文化启蒙的时期 很多书籍把茶的发现时间定为公元前2737-2697 年,其 历史可推到三皇五帝。东汉华佗《食经》中:“苦茶久食, 益意思”记录了茶的医学价值。西汉将茶的产地县命名为 “荼陵”,即湖南的茶陵。三国魏代《广雅》中最早记载了 饼茶的制法和饮用:荆巴间采叶作饼,叶老者饼成,以米膏 出之。茶以物质形式出现而渗透至其它人文科学而形成茶文 化。 2 晋代、南北朝茶文化的萌芽时期 茶文化产生之初是由儒家积极入世的思想开始的。两晋 南北朝时,一些有眼光的政治家便提出"以茶养廉",以对抗 当时的奢侈之风。魏晋以来,天下骚乱,文人无以匡世,渐 兴清淡之风。这些人终日高谈阔论,必有助兴之物,于是多 兴饮宴,所以最初的清淡家多酒徒。如:竹林七贤。后来清 淡之风发展到一般文人,但能豪饮终日不醉的毕竟是少数, 而茶则可长饮且始终保持清醒,于是清淡家们就转向好茶。 所以后期出现了许多茶人。汉代文人倡饮茶之举为茶进入文 化领域开了个头。而到南北朝时,几乎每一个文化、思想领 域都与茶套上了关系。在政治家那里,茶是提倡廉洁、对抗 奢侈之风的工具;在词赋家那里,茶是引发思维以助清兴的 手段;在佛家看来,茶是禅定入静的必备之物。这样,茶的 文化、社会功用已超出了它的自然使用功能,使中国茶文化 初现端倪。随着文人饮茶之兴起,有关茶的诗词歌赋日渐问 世,茶已经脱离作为一般形态的饮食走入文化圈,起着一定 的精神、社会作用。 3 唐代茶文化的形成时期 唐朝疆域广阔,注重对外交往,长安是当时的政治、文 化中心,中国茶文化正是在这种大气候下形成的。茶文化的 形成还与当时佛教的发展,科举制度,诗风大盛,贡茶的兴 起,禁酒有关。唐朝陆羽自成一套的茶学、茶艺、茶道思想, 及其在780 年所著《茶经》,是一个划时代的标志。《茶经》 非仅述茶,而是把诸家精华及诗人的气质和艺术思想渗透其 中,概括了茶的自然和人文科学双重内容,探讨了饮茶艺术, 把儒、道、佛三教融入饮茶中,首创中国茶道精神,奠定了 中国茶文化的理论基础。以后又出现大量茶书、茶诗,有《茶 述》、《煎茶水记》、《采茶记》、《十六汤品》等。唐代茶文化 的形成与禅教的兴起有关,因茶有提神益思,生精止渴功能, 故寺庙崇尚饮茶,在寺院周围植茶树,制定茶礼、设茶堂、 选茶头,专呈茶事活动。在唐代形成的中国茶道分宫廷茶道、 寺院茶礼、文人茶道。唐朝是以僧人、道士、文人为主的茶 文化。 4 宋代茶文化的兴盛时期 宋代茶业已有很大发展,推动了茶叶文化的发展,在 文人中出现了专业品茶社团,有官员组成的“汤社”、佛教 徒的“千人社”等。其文化较唐朝进一步向上向下拓展。一 方面是宫廷茶文化的出现,另一方面是市民茶文化和民间斗 茶之风的兴起。宋太祖赵匡胤是位嗜茶之士,在宫庭中设立 茶事机关,宫廷用茶已分等级。茶仪已成礼制,赐茶已成皇 帝笼络大臣、眷怀亲族的重要手段,还赐给国外使节。至于 下层社会,茶文化更是生机活泼,有人迁徙,邻里要“献 满意请采纳

中国是茶文化的发源地,其茶文化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多方面的内容,对于现代平面设计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茶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众多文化领域中独树一帜,具有鲜明的个性。

茶文化元素应用毕业论文范文篇一

《 传统茶文化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 》

摘要: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茶文化元素不仅具有丰富的内涵且广泛运用于现代平面设计中。

茶文化元素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不仅丰富了平面设计的形式,还赋予了现代平面设计特殊的人文价值和时代意义。

本文从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出发,对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进行了探索,希望在弘扬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的同时,推动现代平面设计的发展和改革。

关键词:茶文化元素;现代平面设计;应用

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具有色彩各异的传统文化,而这些传统文化元素的存在,也是彰显本民族特性的重要标志。

中国传统茶文化具有十分丰富的元素,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其形式发生了纷繁复杂的变化,但基本内涵和基本精神仍旧保持不变。

中国是茶文化的发源地,其茶文化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多方面的内容,对于现代平面设计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现代平面设计注重对空间和布局的把握,十分符合传统茶文化的要求和特征。

现代平面设计主要受到中国经济文化环境和中国人审美观念的影响,传统茶文化元素的理念逐渐渗透到平面设计领域,且产生了重大影响。

1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种类丰富,且具有十分深刻的人文内涵。

文化元素的演变和发展要经历漫长的过程,是一定社会环境和生产力作用的结果,承载了一定时期的社会变迁和人文风貌,是一个国家和民族重要的文化印记。

而提到中国传统的茶文化元素,其更多地展示了精神和意境方面的内容,彰显了一种超然物外的处世态度和生活方式。

应用于当代平面设计中,我们更多地去考虑其在现代平面设计造型、设计理念及审美水平上的体现和使用。

目前,根据有关专家及学者的界定,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主要包括紫砂壶、竹子、青砖、古木、根雕等。

紫砂壶以其优美的雕刻艺术而闻名,同时将诗词、书画、文学进行了完美的融合,是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的典型代表。

紫砂壶上的题词不仅深刻再现了古代某一时期的人文历史风貌,也包含了社会伦理及社会阶级关系方面的内容,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艺术鉴赏性,彰显了浓厚的文化情怀。

而竹子则是现代平面设计中常用的意象之一,竹子不仅具有婀娜多姿的外形,且具有深刻的寓意,因此深受人们和设计师的喜爱,竹子包含高雅、潇洒等含义,常用来表现居住者高雅的情怀和高远的人生追求。

竹子运用到现代平面设计中主要是通过将其内在意境引申到设计理念中实现的,从而营造高洁、致远的艺术氛围和文化精神,恰好与人们所追求的居住环境相吻合,满足了人们对于平面设计的要求和期望。

此外,青砖、古木及根雕作为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的主要表现形式,也蕴含着十分浓厚的文化意义和实用价值。

青砖象征着朴实无华的生活态度和简洁的生活方式,与现代平面设计中“线条简约”这一理念相吻合,古木则多具有怀旧气息,古木这一传统茶文化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增强了平面设计作品的复古性,满足了某一特定群体对于平面设计的要求,增加了平面设计的历史气息和人文价值。

根雕作为一种十分精美的艺术品,其具有鲜明的历史内涵和文化意义,在平面设计中的运用不仅仅大大增强了平面设计的细腻和人文性,还增强了平面设计的可欣赏性和审美价值。

2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

2.1从材质上探讨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

规划设计环境是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在平面设计中的重要应用,而对于环境的规划和营造,材质是首先需要考虑的方面[1]。

树根与藤椅、石茶磨桩及紫砂壶则是构造设计环境经常使用的文化元素。

中国传统建筑作品中常用的材质是体现建筑和设计特色的重要方面之一,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具有天然、朴素、自然的特点,最大限度的保留了平面设计的原本面貌和精神实质,为平面设计作品增加了较高的人文性特征。

在平面设计中,关于中式设计风格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中式风格的建筑多采用木材作为主要设计材质,如红木、檀木等;第二,中式风格建筑讲究以精美的纹路和细腻的色泽营造浓厚的艺术氛围,给予观赏者以舒适、自然的审美享受,如木窗、中式家具;第三,中式建筑追求和谐的整体规划和布局理念,强调凸显中正合一的布局特点。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及设计手法的多样化,现代平面设计多使用智能化技术和电子技术创造虚拟的场景和氛围,大大降低了现代设计的人文气息和适用性,而将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应用到现代平面设计中,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不足,给现代平面设计增加了人文性和生命气息,这也是现代平面设计所追求的人文关怀精神。

而欧式设计则多使用大理石、花岗石等进行材质安排,不仅注重带给人完美的艺术享受,还追求独一无二的设计理念和设计精神,欧式平面设计讲究空间的开阔,而空间的开阔则主要通过特殊的材质来体现。

2.2从摆设布局上探讨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

传统茶文化元素对现代平面设计摆设布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要求现代平面设计摆设布局应该从大局出发,体现设计的整体意识和设计的和谐精神,强调在设计师统一的指挥和规划下,实现设计布局与摆设的协调,注重对平面设计布局的优化[2]。

首先,现代平面设计布局要注重休闲文化元素的融入。

例如,在平面设计中加入简约大方的装饰画和其他具有特色的茶文化装饰物,不仅仅体现了平面设计强大的装饰功能,给人以美的艺术感受和体验,还凸显现代平面设计独特的设计理念和设计风格。

其次,现代平面设计要按照不同区域功能区的划分来展开,同时结合一定地区实际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进行设计资源的合理利用。

现代平面设计在对大致的设计思路进行规划后,要注意突出现代平面设计的重点,即在景观设置和植物配置方面体现平面设计特色,注重对文化元素的使用和整合。

现代平面设计讲究对文化元素的合理利用,即通过各种途径优化设计思维,使得茶文化元素的使用达到和谐统一的局面。

强调元素与元素之间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如在平面设计中使用竹子这一意象,在对竹子的分布进行确定后,还要使用其他装饰物和竹子进行搭配,优化摆设的整体布局,设计师在平面设计中对紫砂壶、屏风、竹子、帷幔等的结合使用,深刻地体现了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的审美价值,也推动了现代平面设计朝着人文性和时代性方面发展。

2.3从空间层次上探讨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

传统茶文化元素对现代平面设计空间层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要求空间层次应该充分利用空间资源,并利用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构想,展现历史和自然的人文风光,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3]。

现代平面设计的空间结构主要是针对特定区域而言的,区域文化特色决定了空间结构的深度和广度,而传统茶文化则将传统茶文化元素进行整合,通过设计师的构思和处理,抽象为一系列的设计理念,将文化元素应用到平面设计的具体环节之中,使得有限的环境空间,体现无限的艺术魅力和茶文化氛围。

此外,传统茶文化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空间层次中的应用要求平面设计注重设计景观与空间的协调,空间是有限的,因此,在一定的空间领域布置一定的景观,也是提升平面设计审美价值的要求。

现代平面设计大致包括空间环境设计、装修设计和装饰陈设设计等三个互为独立又相互制约的部分,而对这三个部分的空间结构规划过程则是对设计资源的整合和处理过程,要求三个部分的空间结构不对其他部分造成不良影响,三个部分的空间分配要做到科学、合理,从而彰显了传统茶文化元素中和谐统一的思想内涵。

例如,可以使用屏风进行分隔,以此营造特定的意境,设置虚拟的空间场景,使得使用者在有限的空间层次中感受到无限的空间感。

2.4从氛围、意境上探讨中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

关于物业方面的毕业论文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需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户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行政法规对房屋用途有严格限制,居住用房改为非居住用房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但即使“居改非”通过了行政部门的审批,《物权法》仍试图从民法角度对此作出第二层限制,要求“居改非”必须要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对于普通业主而言,更多了一层保护,有利于避免因行政失误而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4、业主大会取得诉讼主体资格 《物业管理条例》受制于立法权限,没有提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立他字第46号复函加以确认的。而对于业主大会及业主个人的诉讼主体问题,现在法学界普遍认为,业主大会并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司法实践中似乎也还没有法院允许业主大会进行诉讼的案例。 而《物权法》中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样赋予了业主大会诉讼主体的资格。 二、《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实际影响 1、物业管理意识行为方面的影响 对于行政主管部门,《物权法》中对相关物权要领的法律解释使其行政行为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行政作为及执法过程中理顺相关主体之间关系、摆正自身的立场、明确自身职责,可以克服其现今在物业管理市场活动中所存在的职责不清、管理缺失以及过度干预等一些弊病。《物权法》对其物权进行了清楚地界定,使其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维权意识得到很好的引导和支持,有助于业主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并依法处理其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以及业主鉴于《物权法》的法律地位,其正式颁布后将从根本上改变现今物业管理业主之间的诸多关系和矛盾。对于物业管理企业,《物权法》如上文所述对物业管理法规的几点重大改变将促使物业管理企业及时调整具体经营行为,以适应法律环境的变化。而更为重要的则是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理念产意识上改变,这种改变源于对《物权法》相关内容及其带给物业管理市场变化的深入研究和判断,对企业的市场定位、营乐战略以及服务产品定位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2、物业管理法规方面的影响 现有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将根据《物权法》进行大规模地修订和更新。《物权法》作为物业管理方面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在其正式颁布之后,现有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规必然要进行清理,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进行大规模的修订和更新,将与其相矛盾的条款进行修订,将新的制度纳入法规,完善相关的具体内容,使之更具有操作性。例如首次业主大会如何召开,车库是否可以小区业主之外的其他人出售等问题可能都将通过配套法规的修订与更新加以解决,最终形成一个协调统一、完整呼应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 3、物业管理业态方面的影响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模式仍将是物业管理业态的主流。《物权法》规定了三种物业管理的模式,其一为业主自行管理,其二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其三为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其中新增的两种模式的具体形式还需要配套法规的进一步明确,从可行性方面来说,“业主自行管理”模式很可能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直接聘请专业服务公司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专项服务,而“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模式中的“其他管理人”则很可能是指有从业资格的注册物业管理师。此两种新模式的出现对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其并不能真正成为业态的主流,前一种模式存在专业知识缺乏的监管机制先天不足等弊病,而后一种模式中管理人的讥风险能力更成为最大的软肋。当然物业管理企业虽然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有足够的能力控制和监督专项服务公司,并具有足够抵御风险和赔偿能力,但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楼盘,由于物业收费标准的限制和规模效益的不足,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去做必然会亏损,而通过第一种模式或第三种模式却可节省一定的费用,并且监管也较为容易,比较适合采用此两种模式进行管理。 《物权法》颁布后,为应对物业管理市场业态的变化、各类专业机构介入以及业主诉讼维权的增加,物业管理人应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优质的服务为基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面对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新矛盾、新问题

浅谈物业管理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 、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物业产权人(又称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的受托管理人 (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也面临如何对物业管 理业进行行业管理的新问题,因物业管理发生的纠纷随之出现,并呈现纠纷数量上升、新类 型案件多的特点。而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除了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暂行办法》这两份部门规章外,我国尚无统一的或专门调整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使物 业管理纠 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难等问题。本文试就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 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值得探讨的问题略陈管见。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 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 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 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 常规发展,形成了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作为商用写字楼的大厦(以下简称 为住宅小区和商厦),各类住宅小区、商厦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做法 不尽一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缺乏约束各方的合同、公约或法律规范,使业主与物业管 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渐生,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向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投诉 大量增加,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不完全能解决纠纷后,当事人转而向法院起诉。以海口市 新华区法院为例,该院于1995年开始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5件,至1996年上升为20件,这两 年来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各类纠纷有增无减。诉讼标的额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 物业管理纠纷是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据统计,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业管理 纠纷,已从刚开始受理时物业管理公司追索物业管理费的纠纷,发展到涉及民事诉讼、行政 诉讼的各类型纠纷。主要有:(1)物业管理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 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纠纷,这类纠纷数量较多;(2)业主或使用人要求 物业管理者承担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行为的侵权赔偿纠纷;(3)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 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4)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委托管 理纠纷;(5)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 务损失的纠纷;(6)业主或管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7)业主诉房产 管理部门行政侵权纠纷。这些类型的纠纷,涉及到民法关系中合同之债(包括服务管理关系 、代理关系、承包关系)、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以及行政诉讼中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如海口市顺发新村小区的部分业主因认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业主选票未过半数 的情况下,海口市房产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管委会属违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为业主的利益 ,而提起行政侵权诉讼。这是该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 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的难度。 物业管理纠纷案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该类案件的主体,既有我国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又有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港澳台同胞;参与诉讼的既有业主、使用人或小区管 委会,也有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或行政管理部门。既可能涉及业主与使用人的关系 、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产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业主、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 司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由于物业管理纠纷案属新类型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又无现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无专门调整物业管理的规定,只能依据民法通 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依据有关部门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处理,而有关规章的规定又不 详尽或明确,给正确处理该类纠纷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 确定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依《行政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 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 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产生的合同纠纷,应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注意审查何处为被告住所地、何处为合同履行地。业主作为被告的, 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 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 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均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 ,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 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热点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是现代化城市和房地产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作为一个新兴的专业行业,对于我国法律而言,它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我国还没有关于物业管理的国家立法,只存在一些立法技术高低不一、立法权限各不相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加速发展,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亟需探讨研究,物业管理立法亟待完善健全。现就青岛市或全国物业管理事务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加以分析,以供立法或实务操作中参考。 一、物业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关系和法律调节原则。 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的法律关系。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员会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而相互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它是物业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种法律关系。2、物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对物业管理活动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主体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法律控制或调节。如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管理收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的法律调节。3、业主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指业主之间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民主协商,制定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等,共同遵守,实现物业小区的自治管理。 笔者认为,鉴于物业管理具有维护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双重特性,对于其中纷纭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律调节应坚持以业主自治为基础,同时适当加强政府调节和监管。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中,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方式、收费等,应坚持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一致为原则。目前,我国地方规定均对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这只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初期的过渡性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逐步交由市场进行调节,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与效率。而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定等行为,基于对业主利益的维护和上述行为的特殊性,应适当加强政府管理和立法调节。至于业主间的法律关系,应坚持以业主协商自治为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允许业主通过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物业管理基本规则等,协议约定增加或放弃有关权利与义务,以实现对物业积极有效的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它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种制度设计实现和保障了众多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民主高效的管理。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有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部事务进行自治决定,但对外能否直接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呢?在此,有必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加以探讨。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已非常普遍,其主要源于地方法规的认可。而业主委员会对侵犯业主利益的当事人能否代表业主直接提起诉讼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分几个层面加以分析。首先,业主委员会以何身份参与诉讼呢?个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并非企业或社团法人。部分地方法规直接将业主委员会界定为社团法人,笔者以为不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业主委员会本身是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维修基金等皆属于全体业主。那么,业主委员会应作为何种身份参加诉讼呢?笔者以为,立法上可将其界定为其他组织,以实现其参与诉讼保护业主利益的目的。其次,业主委员会是直接作为原告还是做为业主的代理人进行诉讼呢?业主委员会起诉之目的并非为了其本身权益,主要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不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或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犯,业主委员会只有经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授权,才能参与诉讼。最后,业主如何授权业主委员会代理诉讼呢?对于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可按照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章程有关诉讼的规定,或直接进行诉讼或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诉讼,其判决结果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对于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害时,则必须另行具体授权。不论属于上述何种情况,均应向法院提交上述有关授权文件,或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会章程或业主授权委托书。 有鉴于此,未来立法应直接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或立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依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可以对外行使以下权利:代表全体业主参加诉讼,以及办理为参加诉讼而委托律师。当然,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则要相应制定有关程序,如决定诉讼或选择律师的表决权比例。2或立法规定:全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业主委员会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全体业主承担后果或责任。惟有如此,才能避免业主逐一授权诉讼的繁琐程序,节省诉讼成本,并实现物业公共管理的高效运转。 三、承租人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 我们知道,业主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其基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和接受物业管理服务。承租人作为非产权使用人,其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呢?其行使权利与义务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部分地方法规规定,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并一起参加业主大会;或列席业主大会,并享有建议权、知情权。但各地规定均不完善或具体。 本人认为,承租人租赁的物业并非简单的物理性质的房屋。现代意义上的物业,应为附有各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居住者接受物业管理制度制约的物业,即物业含义已向人文化发展。因此,承租人使用物业时,应有权享受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并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制度的制约。 但我们必须知道,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既存在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二者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不一致的。非业主使用人一般不关心物业的长期利益,不愿过多注意养护物业公用部分,作为业主也可能不关心在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质量。因此,应采取一定的权利架构互相制约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以达到对物业的精心养护。 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的权利与义务,有些可由法律直接规定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享有和承担,有的则应根据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间的约定来确定。对于一些非业主使用人生活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保持物业小区生活环境所必需的义务,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同样享有和承担。比如,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而对于其他的权利与义务,应尊重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间的约定,以使民事交易更为灵活,充分发挥物业价值。另外,业主与承租人间的关于物业管理费用交纳的约定,毕竟属于双方间的合同关系,在未得到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若承租人欠交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应有权向物业所有人催交。 四、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广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即物业公司在项目建设前期接管物业之前,参与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建成后的物业能满足业主或使用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指物业公司对物业实际接管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对物业进行实际管理。狭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只包括后一项内容。我们目前常谈的物业管理,也是指狭义的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实践中出现不多。其实,它有着重要的意义:物业管理企业在规划设计和建筑阶段就介入,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对规划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一方面使规划设计和建筑满足国家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一方面使其考虑到建成交付使用后的管理要求,更好的衔接规划设计和物业管理,满足业主和使用人的需求。对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但在《建设部房地业司关于贯彻建设部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点指出:“对在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办法》要求,提前做出物业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个人认为,在以后的立法中,应当将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进行规定,以更有利于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国家主要应该从保障业主权利和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出发,制定一些基本的程序和最低的标准,至于实际如何介入和介入到何种程度,可以给予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选择的自由。 下面主要说一下狭义的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签订主体 1999年10月14日,建设部下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中,指出该协议的主体甲方为:“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为“购房者(业主)”。该协议对主体的定位有所不妥。笔者认为,首先,在业主未入住物业之前,让物业管理企业逐个与每位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程序上复杂,缺乏可操作性,每位业主是否皆愿意委托该企业进行管理,也有待商榷。同时,它也意味着还存在着另一个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也应该称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其次,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既然要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写明物业管理方式,则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因此,将签订与落实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为开发商的强制义务,比以逐一与业主签订协议的形式确定为合同义务,更为现实和具备操作性。 因此,个人认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购房者只需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对物业管理的方式、物业公司的选聘等事项进行约定即可。但笔者另外不得不指出,建设部《商品房购销合同》95年示范文本第二十条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负责业管理,乙方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但在2000年合同示范文本中却无此项约定,操作中应引起注意。 2、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开始时间,各地立法分歧不大。一般皆规定为在业主入住前开始,即在物业出售前就应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便迎接业主入住和方便业主生活,至于具体的开始时间,可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协定。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结束时间,一般规定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后。该项内容一般由各地立法直接规定,主要基于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时对业主使用物业的保障。 重要的问题是,前期物业管理费用应由谁承担?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如《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物业投入使用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前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业主委员会不能按规定及时成立或成立后未选定委托物业公司,此时仍由开发商无限期承担,未免有失公平。 另一个问题是,从实际使用的角度。应坚持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的原则,即业主入住后,不管业主委员会是否成立,皆应由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交付费用,至于未售出部分,则理应由开发商承担。关于此,《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可借鉴之处,其第四十六条规定:“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该条规定比较合理,但尚有以下问题不能解决。即若“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但住宅转让合同无约定,该费用应由谁承担呢?笔者认为,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则应由入住者承担。 五、关于物业管理费用的追缴问题 催交物业管理费用,是令物业管理公司头疼的问题。物业管理欠费,已严重影响到某些物业公司的经营。有些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激烈措施,以达到收费目的。甚至某些地方立法亦有此规定,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拖欠费用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交者,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但应当提前5天书面通知当事人。”该行为是否适当或合法,有待商榷。笔者以为,供水、供电、供气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之间有偿使用水电气的合同法律关系,业主欠交水电气费,上述公司可以依法予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而物业公司似乎无权利用该手段追缴物业管理费用,最多可以停止对该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对此,我国未来立法上,可借鉴香港或其他国家的做法。香港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公共契约有规定,倘若业主不遵守公共契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业主立案法团可以将该物业在大厦的权益出售,或者将所欠款向呈报田土注册处登记备案,将该业主在大厦的权益作为抵押,或者扣收住客交给业主的租金,业主立案法团可以要求住客从其应交纳给业主的租金中,扣除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业主立案法团,凡住客以此扣除的款项视为已交纳给业主。法国住宅分层所有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共有所有权人对所分担的公共费用和负担,以于其享益部分上所设定的法定抵押权予以担保。瑞士民法第七十一二条第九款和第十款确定了保障债务履行的法定质权和留质权制度,关于法定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时,全体楼层所有人有请求对其应有份额建立质权的权利。”关于留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该费用时,全体楼层所有人对其房屋内及附属于房屋的设备或供房屋利用的动产,与出租人相同,享有留质权。”美国法律规定住宅所有人在未能履行其费用分担义务时,管理人或实施管理、修理行为之人就该住宅所有人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此优先受偿权除捐税及登记在前之抵押权外,优先于其他债权。 六、关于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问题。 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对其均有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同时规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比例向业主续筹。”(笔者在此仅谈及商品房。) 在此,笔者仅提出几个问题,以供实践中或立法中注意。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分别不同情形,对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进行了规定,如对地基和主体工程规定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等。同时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也要求开发商在不同期限内实施住宅质量保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又对此进一步规定 因此,可以肯定,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即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保修,而不应动用维修基金。因此,有必要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制订比较详细的管理办法。同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和业户委员会在动用维修基金时注意审查有关事项。 2、目前青岛市并未严格执行上述《办法》中的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并未代为收取购房款的2—3%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实践中,继续沿用青岛市物价局、市建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青价房[1998]115号《关于制定青岛市普遍住宅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费标准的通知》,即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元收取。应注意的是,青岛市《通知》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而建设部《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可见,青岛市地方规定或实践应尽快与建设部《办法》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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