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税服务机构整合、职能调整的要求,下一步,各级税务机关也将高标准建设纳税服务中心,并对其岗位工作职责、窗口及岗位设置等进行了明确,建立有效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在这种征管模式下,如何改善税收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融洽征纳关系,体现征纳双方平等的权力和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把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活动推向深入,正成为一个人们关注的话题。笔者总结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谈谈自己的浅显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一、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纳税服务观念还不够强。多年来,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存在着管理者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税务机关管理理念存在过错推定,把纳税人设想为偷税逃税犯,不相信他们能够依法自觉纳税。税务机关和干部偏重于管理和执法,忽视纳税服务,没有将其提升到法制化的层面。二是纳税服务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专门纳税服务机构,尚未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形成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三是纳税服务的层次较低。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等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与真正意义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形式不统一、个性不鲜明、特色不突出、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纳税服务的手段滞后。纳税服务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流于形式,缺少长效发展机制,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二、优化纳税服务的对策思考近几年来,各地税务机关在加大征管工作力度的同时,从软件硬件上加大了对纳税服务建设的投入,各地的纳税服务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服务形式由原来的简单不系统逐步走向规范与合理,申报方式正由单一逐步走向多元化,缴税方式正由程序复杂,内容繁琐,逐步走向科学简便易行,特别是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后,为纳税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税务机关如何深化纳税服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转变思想观念,是优化办税服务的前提只有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彻底消除征管改革带来的征纳关系中诸多不利影响,才能取得创建工作的实效。为此,我们一是要求干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做到举止文明,态度热情,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二是坚决推行五项制度,即纳税人上门办税、咨询推行“首问责任制”;简化办税程序、限时服务推行“服务承诺制”;新政策出台推行“培训公告制”;征纳双方发生矛盾推行“自问律己制”;发生群众举报投诉推行“责任追究制”。三是真情慰问,努力融洽征纳关系。每年盛夏季节,局领导总是深入企业车间慰问一线工人,表达国税部门的一片真情。四是加强税法宣传,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近几年来,我们坚持税法宣传例会制度,并利用黑板报、公告、有线、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使依法纳税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提高自身素质,是优化办税服务的基础纳税服务搞的好不好,关键是人,搞好素质服务,必须提高纳税服务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加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纳税人逐渐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税务机关的征管活动均以纳税人为中心来开展。纳税服务人员只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科技文化素养,充分掌握政策,并能熟练运用业务知识,才能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服务,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导向,提高办税效率。一是纳税服务人员要能够充分掌握并熟悉专业业务知识与技能,正确应答纳税人提出的税收方面的问题,帮助纳税人解决纳税方面的问题,按要求搞好服务。比如,税务咨询是纳税服务工作中业务性最强,也最具权威性的工作,要在税务咨询岗位引入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员进行咨询,以避免口径不一、政出多门的现象。二是纳税服务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职业道德,认真学习和正确运用政策,规范自身的行为,为纳税人提供他们真正想要的服务。三是纳税服务人员还要掌握一些心理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事事为纳税人着想,帮助纳税人克服在纳税方面的心理障碍,引导纳税人正确纳税。因此,税务机关要从干部思想教育入手,严格公务员考评制度,选好用好纳税服务专门机构人员,激发纳税服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为全心全意做好各项税收服务工作提供素质保障。(三)创新服务方式,是优化办税服务的手段一是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实现纳税手段的新突破。针对部分纳税人人工办税出现的办税人员拥挤、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等弊端,充分运用电子、通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税收管理,使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从繁杂的办税事务中解脱出来,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咨询服务、申报缴纳等一系列方便、快捷、经济、高效服务,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的愿望。同时,要针对部分企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可以不定期为企业办税人员开办网上办税技术辅导班,采用搭建测试平台、实行现场测试的办法对企业办税人员进行网上办税辅导,确保企业办税人员全面掌握网上办税技术。二是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实现纳税服务形式的新突破。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及时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把纳税服务渗透到日常管理和依法行政中。同时积极开展征纳双向互动服务,建立固定的收集纳税人意见和进行反馈的渠道,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增进征纳双方的了解沟通和双向互动。三是精简报送资料,降低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开展联合办证,降低办税成本,对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环节需要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逐项进行清理,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资料按照“一户式”存储要求在电脑中进行备案,目前,各基层分局已经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资料库,并在局域网内资源共享,凡需要使用企业资料的,一律可以从资料库中调取,企业不必重复报送,为纳税人留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四是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实行办理告知制度,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涉税申请资料的同时,除受理即办类业务外,必须向纳税人出具统一格式的《涉税事项受理回执》,书面告知纳税人所申请的哪种涉税事项已经受理,以及什么时间到领取批复,并告知国税机关的服务联系电话和服务人员姓名。同时,优化了岗位和职能设置,对每一项涉税业务,逐项规定了各个岗位的工作办理时限,严格实行工作完成时限管理,并由下一岗位负责对上一岗位的工作完成时间和质量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能够在向纳税人承诺的时间内,保质报量地完成好各项工作。通过内部流转机制,实现了办税厅窗口对纳税人“点对点”的服务,消除了以往纳税人频繁转换办税窗口或者在办税厅、分局、区局之间奔波往返的现象。五是推行办税公开,规范税收检查。以办税公开栏、执法监督卡等形式为载体,大力推行公开办税依据、办税程序、收费标准、违章处罚、办税结果、案件查处、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等“八公开”制度。让纳税人明确办税流程、缴税依据、享受税收优惠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提交的各项审批的批复时限等,纳税人提供更加宽松的税收环境。在税务检查方面,推行下户派遣制度,实行一次到户、综合采集,税务人员到企业实施各项调查和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签发派遣单,对纳税人有关涉税事项,进行执法提醒,同时认真做好查前、查后服务,及时反馈检查结论,同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避免问题再次发生的建议,并指导纳税人做好账务调整、税款入库工作。总之,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就要从根本上拓宽服务的内涵,实现纳税服务内容的新突破。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局长 黎汝飞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一定是建立在法治社会。和谐征纳关系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谐征纳关系需要人人遵纪守法,和谐征纳关系更需要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在现实的税收环境中,因税收政策自身因素、"用税人""征税人""纳税人"因素等不和谐的音符侵蚀着税收的法制环境。其主要表现在:一、政策执行的不公平性。依法征税是税务人员的天职,但"征税"在有的时候难以做到"依法",其中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1、税务人员"面情"观点严重,法纪观念淡薄。税收政策最终是要依靠税收人员来落实,所以在执法的过程中很难真正的实现自我"超脱"。在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领域,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天下。虽然中国的法制不健全只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在某些人的眼里,法律成了其个人行使权利的工具,"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知法犯法"。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有的时候演变为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固定性"税收的背后体现的是一种法律"灵活性"。如: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的"私人税收"、"亲戚税收"实行"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政策,因为"要合群"、"要兄弟感情";对"沾亲带故"税收,则看其"脸色"和"管事"的大小行事,因为要"生存"、要"位子",不得不"瞻前顾后"、"察言观色"。剩下的就是"无牵无挂"的纳税人,要么"死缠硬磨"、"耍狠施泼",要么实行"感情投入",要么老老实实的听话。对这一类的弱势群体,税务执法人员总是铁面无私:严格依法行政、应收尽收、应罚尽罚。还有一类明智的纳税人:按规定履行义务、按规定享有权利,不惜代价请"高手"进行税收筹划。最终是"老实的、不懂政策的纳税人吃亏"。2、地方行政干预。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独立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但现有的行政体制,特别是实行经费零增长以来,税务经费收入有求于地方、领导的任免地方有"建议权",所以执法受地方政府的牵制,极大影响了税务机关正常的依法行政活动。如:地方政府对纳税人上访,尤其是对集体上访,总是从稳定大局出发,出面干涉税收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讲,怂恿了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纳税人从中"受益"后,形成了遇事找政府的恶性循环,而不去寻求复议或诉讼的正当救济途径。又如:为了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将税收作为营造宽松环境的突破口,实行税收"打包"或违背税收政策搞减免等等。3、地区间的税务执法大相径庭。特别是在个体、私营企业以及个人的税收上,由于这一类的纳税人普遍未建账,收入很难核实,所以在税款的核定上地区间的悬殊较大,并且其基本的走势是农村高于县城,县城高于城市。甚至于在财政收入形势的个别地方,对车辆税收、个体(或个人)税收几乎无人问津或收个"毛皮",形成大量的漏征漏管。二、偷税等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在现如今的《征管法》应当是比较完善的一部法律,对纳税人的税收征管,税法上都一一作了详尽而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纳税人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尤其是税收法律意识,税收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如:纳税人的建账管理问题,税收征管法明文规定: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应当建立健全账务,对确无建账能力的,由纳税人申请,并且必须经税务机关"行政许可",方可建立简易收支粘贴簿,否则,税务机关就可依法予以罚款。但目前个体、私营业户即不建账又不申请的违法现象比比皆是,不按规定登记、不按规定申报、不按规定缴纳的现象在各地几乎是一个共性问题。税务机关对企业单位的纳税检查几乎是屡查屡有,个体工商户是不言而喻。不能想象在一个偷逃税盛行、征纳双方矛盾尖锐的社会,会是存在和谐的征纳关系;更不能想象在一个不以偷税为耻反以为荣的社会文化中,会绽放出和谐的花朵。三、税务执法队伍素质偏低。税务机关是执法机关,税务人员规范、准确执法的前提必须是自身要知法、懂法。近几年来,虽然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大大的提高,但由于过去在用人机制的缺陷,税务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基础脆弱,且年龄现亦日趋老龄化,在日常税收实践中接触的大多是一些简单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就是对简单业务甚至于还有一部分人员不能够"单打独斗";对新所得税等方面的政策,特别是涉及查账征收平时很少触及,对财务会计知识知之甚少,无法胜任对复杂业务的需要;对一些电脑查账、涉外税收等"高科技"涉税问题就更是无从谈起。从现有基层税务人员结构上看,精通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知识、税收相关法律以及电脑知识的尚达不到四分之一。一、加强税务干部的素质教育,造就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大税务干部的执法培训,以尽快适应当前税务工作的需要。对于税务执法人员一律实行岗前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对长期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调离执法岗位,或实行强制脱产学习。真正使每一位税务执法的人员都能做到熟练掌握税务业务本领,造就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税务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税务干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纪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二、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公正执法。1、实行政策公开,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提高纳税人的自我保护意识。2、对纳税人特别是"关系户"的税款征收、违法处罚,欠税等情况要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下,实行公开办税,阳光作业,主动、积极接受对纳税人缴税、处理情况的查询,进一步完善对纳税人偷税举报的奖励制度。3、以信息化技术为载体,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充分发挥计算机实行"以票控税"等。4、加大个体、私营业户的建账管理工作。对确无建账能力的,必须作到商品(或产品)进、销、存的清晰明了,确保国家税收"应收尽收"。5、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加大纳税评估的力度,积极发挥纳税评估的税源监控作用。三、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纳税人违法行为中,对比较普遍的管理性违法行为,应规范期初可实行提醒制,对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纳税人偷、抗、税行为一经发生就应当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加大纳税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违法者得不偿失,并且要对纳税人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公开处理,真正作到处理一个,教育一大片的震撼作用。长期的实践证明:对纳税人违法行为一味偏袒、迁就、放纵,甚至于对正当应缴的税款还要打折扣,那么税务机关的执法就永远处于被动,执法质量就永远不能提高,纳税人自觉守法的氛围就永远难以形成。增强税法的刚性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税务机关及执法人员形成共识,对不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都要一视同仁,严格依法行政,让违法者无容身之地。四、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大量的征管实践显示,一些纳税人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常常是导致征纳之间出现摩擦或碰撞的主要矛盾,是不和谐现象的集中表现。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的税法知识,特别是新政策、新规定,做好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辅导工作。五、更新服务理念,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向深层次发展。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已赋予纳税服务新的内涵,成为法定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提高完善对纳税人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文明、规范的执法服务标准和体系,以"人性化"的服务理念来引导税收工作,由满足征管需求为主向以服务纳税人为主的转变、向"管理服务型"和"执法服务下次"的转变,引导税务机关向服务型部门的转变。六、转变工作思路。不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对税务工作的思路要有"收入型"向"质量型"放向转变,对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考评不要动辄以收入论英雄,不能把税收收入计划完成情况作为政绩的唯一标准。同时,要彻底打破现有的工资分配制度,提高执法岗位的个人待遇,执法风险与执法待遇并存,将税务执法人员的待遇与执法数量、质量挂钩,高质量高待遇,以此激活执法人员执法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真正体系尊者人才、尊重知识、以人为本的税收管理理念。和谐的征纳关系是在科学税收发展观的引领下,法治、公平、文明、廉洁得到充分体系的结果,实现了税务干部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共处、活力迸发,税收事业全面、稳步、协调、持续发展,税收与经济、纳税人及各行业、各部门共进共赢同步发展。因此,我们只能通过依法行政,建立良好的纳税秩序,更新服务理念,优化纳税服务,才能不断的改进征纳关系,达到和谐的要求。
信访工作直接联系群众,是党和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接受群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做好信访工作,有助于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解疑释惑,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有助于争取群众对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助于直接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税务机关肩负为国聚财重任,税务干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利益分配,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面对广大纳税人,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多变,出现一些纠纷和矛盾在所难免。如何做好新时期税务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大局稳定,是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笔者从以下几方面浅述几点建议。一、加强领导,明确责职,把税务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税务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做好税务信访工作,有必要着手做好几方面工作:1、健立组织,完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各级税务部门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税务机关的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级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一把手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信访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2、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处理来信来访。税务机关要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明确一名领导干部定点接待,接待地点、时间和人员对外公示。要认真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对影响面大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同志应亲自过问,一抓到底。税务局长要经常深入到基层分局和纳税企业,变纳税人上访为干部下访,帮助纳税人解决生产生活和纳税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推行首问责任制,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是要为群众解决问题。受理来信来访要认真负起责任,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带着感情做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应该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初信初访的一次性结案率。税务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人,限期解决,定期督办检查。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切忌工作方法单位粗暴,激化矛盾。对因工作的职、敷衍推诿、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对单位领导和直接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注重创新,畅通渠道,主动疏导各类涉税信访矛盾。畅通信访渠道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新时期税务信访工作,有必要在继承的发扬传统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信访渠道的“立交桥”。1、建立健全税务信息网络。为及时了解社会各方面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税务机关在建立系统内信息直报制度的同时,有必要在各乡镇、各部门及重点纳税大户聘请信息联络员,建立税收信息员网络,及时反馈征管信息,沟通征纳关系,及时化解矛盾。2、开设局长快速通道。运用现代网络技术设立局长电子信箱;开通局长服务热线,直接倾听纳税人心声和社会各界呼声;在各乡镇和人口密集地段设立“局长免费信箱”,在各办税场所设立投诉箱和意见箱,多渠道收集各类信息。3、实施“阳光税务”工程,建立以办税服务厅、纳税集中场所固定公开形式为主,网络公开和新闻媒体公开为辅的全方位立体式公开体系,设置政务公开栏,开通内外网站,印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并利用多种社会传媒,开辟税务公告专栏,将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服务标准等内容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拓展纳税人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作风改变,强化文明优质服务,更好地树立税务部门形象。三、狠抓落实,依法办税,以税务信访工作促进税收征管质量提高。税务信访工作有别于一般信访工作,它具有经济性、法律性、专业性等特点。笔者对我县近两年各类来信来访进行统计,累计接待各类信访206件,其中来信74件,有87.8%是反映他人偷逃税款的;来电68人次,主要咨询税收政策,反映执法不公;来访51人次,有76.5%是反映自己纳税困难,要求照顾。从统计数据看,不同的信访方式反映问题的重点也不一样,税务信访主要集中反映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举报偷逃税,二是反映税务干部办税不廉、执法不公,三是攀比他人,诉说自己税负过重。针对税务信访工作的特点,我们应该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一要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对各类信访信息进行逐条整理,去伪存真,明确专人落实查办,对涉税案件落实稽查部门追踪查办;对税务人员违章违纪的转交人事督察部门核查;对涉及税收政策的由税政科牵头负责。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这样既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协税护税,又能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信访“老户”现象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树立税务部门整体形象。二要做好人民建议的征集、采纳工作。总结推广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树立全局意识、超前意识和实效意识,围绕中心工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征集活动,发动社会力量,为税收征管献计献策。对价值较高的建议进行跟踪反馈。对提出有价值建议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三要研究对策,加强防范。一方面针对税收征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寻找对策,研究制定征管措施,减少国家税收流失。一方面要完善制度,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同时要加大税法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净化纳税环境,从源头上减少税务来信来访总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税务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体系的最后一道屏障,担负着打击偷漏税的任务,对于维护税法的尊严,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保证税收任务的较好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税务稽查工作的特殊性,针对的对象差别很大,既有大公司,又有小企业,甚至个体工商业者,既有国有企业,又有集体、私营企业,而且每个企业的纳税意识,纳税行为又不一样。面对相对复杂的工作环境,在新时期如何做好税务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呢?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下好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方面,稽查人员要熟练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有的放矢,准确找出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并最大限度地避免执法失误。有些纳税人对于财务和税收知识非常了解,偷税的手法相当隐蔽。如果税务人员掌握的知识还不如纳税人,那么就很难发现企业偷税的手段和方法,稽查工作也会收效不佳,而且一开始就会在心理上“输”给纳税人,不利于稽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另一方面,准确把握税收政策,还可以给纳税人提供税收咨询,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按规定可以享受的政策,一定要明确传达给纳税人,并很好的贯彻执行;按规定不能享受的政策,应该及时向纳税人指出,以免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而营造一种和谐的征纳关系,促进稽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方面,要努力提高稽查质量。税务稽查的促收促管职能则是从其监督职能中派生出来的,主要是指通过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从纳税人方面发现征管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征管部门,促进其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当前,提高稽查质量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改进选案方式,提高稽查的针对性。稽查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选案,把选案准确率纳入考核内容。要加强同征收管理部门的信息传递,把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管理作为选案的重要手段。二是精心组织检查的实施,提高办案质量。要做好查前的准备工作,要结合现有的稽查力量,精心配备检查人员,要加强对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和案件公告、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 第三方面,在作出税务处理时要把握好一定的尺度。作出税务处理是税务稽查主要工作的完结,稽查工作的好坏主要体现在税务处理的结果上,同时税务处理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利益的再一次分配,因此,作出税务处理在整个稽查流程中显得非常重要。作出税务处理时,既要合法,又要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既不能姑息迁就,又不能“一棍子”打死,同时兼顾效率、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作出恰当的处理结果。 第四方面,要协调与基层税务分局的关系,建立税务稽查与税务管理的信息传递制度。税务稽查的目的是“外查内促”,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征管部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和效率。税务稽查不仅是查补税款,关键是通过稽查发现征管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征收管理质量。首先,征管部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改善管理的基础上,应及时提交稽查部门组织检查,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广泛的案源渠道,使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置于监控之下。其次,稽查部门在税务稽查过程发现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及时反馈给征管部门予以解决。再有,税务稽查与管理各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一套规范的联系制度。把稽查、征收、管理各部门联系在一起,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格局,设置统一的信息传递文书,使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管理资料、税收稽查资料在各部门之间相互传递。 第五方面,要把握好与纳税人交往的度。与纳税人交往不能过于密切,以免影响公正执法。有些税务人员与纳税人过于亲密,造成在税务稽查工作中,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甚至马虎了事,根本发现不了问题,即使发现了问题,在作出税务处理时也是“高抬贵手”、“手下留情”。更有甚者,个别税务人员发生受贿等违纪行为,严重影响了稽查工作的开展。从另一方面来说,纳税人又是财政收入的创造者,对于发展地方经济,解决就业起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在实施稽查过程中,我们应该给予纳税人充分的尊重,态度不能生硬,更不能高高在上。要做到执行税法“硬”,与人交往“软”。实践证明,与纳税人适当的交流、沟通,能成为工作中的润滑剂,相反,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动。 可见,税务稽查通过发挥其职能作用,从征纳两个方面促进了税收管理工作的完善
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人性化医患关系,不仅有利于医疗活动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这里,心理学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关于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心理学构建医患关系的“和谐社会”》
【摘要】医患关系,顾名思义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涵盖着救死扶伤,责任义务,利益冲突等诸多因素,它是社会关系中的组成部分之一。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人性化医患关系,不仅有利于医疗活动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这里,心理学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其中心理学人本主义理论,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的理论:“以人为本”充分的体现医患关系在社会中应如何更好的搭建。文章就目前中国医患关系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了目前医院中医患关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医患关系 人性化 和谐社会
一 当前医患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患之间交往的心理状态:一个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心理或情绪状态,会影响他与人的交往。心理应激,作为一种心理上的紧张状态,是影响医患交往最常见的因素之一。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都会经常地处于心理应激的影响下。对于医生来说,不仅需要对患者做出正确的诊断与治疗,而且要帮助解决某些心理、社会问题。当医生认为自己的能力不足以满足上述的需要时,就会对自己的患者的处理感到忧虑,或担心自己不受患者欢迎,从而造成心理应激和危及医患关系的心理反应。
(二)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冲突发生于有两个竞争目标出现之时。按理说,在医疗情景中医患双方具有共同的目标―患者的复原或康复,不应当有冲突。但实际上医患间的冲突是十分常见的,并成为损害交往和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医患间冲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医患双方在医疗事物中地位不相当。医务人员,由于其医学专长,加之患者对他们的依赖,当他们处于受支配时,就会造成医患间的冲突。造成冲突的第二个原因是医患双方对对方的期望不能做出适当的反应。医务人员期望患者不折不扣地履行医嘱,并直截了当地向患者表达自己的期望。如果患者没有照自己的话来做,医务人员就往往公开表示不快或生气甚至恼怒。
(三)医患间的交往障碍:在医生方面,主要是有的人虽有较高的技术,但缺乏医德修养,有的人甚至两者都缺乏。他们在诊治过程中对患者的病痛缺乏应有的同情和责任感,对患者态度冷淡、漠不关心、厌烦甚至鄙视,以权威、救世主自居。在医务工作中,对患者以是否有“治疗价值”或“科研价值”的标准去对待.只注意自己“提高技术”而不关心患者的疾苦;对常见病、多发病不是马虎地诊治,就是一推了之。有些医务人员因受社会上的不良影响,以对方能否给自己带来某种物质利益或获得某种方便来确定医患关系,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在患者方面,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由于疾病的折磨而变得情绪不稳,容易激惹,反应敏感,对医务人员过分挑剔或态度冷淡,这些都会成为医患关系中的交往障碍。不过除极个别人以外,大多数患者是由于患病而带来的心理变化与异常情绪。只要医务人员能够了解到患者并非是有意识地作对,只是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反应,以热待冷,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地进行诊治和护理,满足患者的心理需求,这些医患关系中的交往障碍是容易克服的。在医务人员方面,主要是对患者所说的话即使是与疾病有关,也常常不愿听完,甚至显得不耐烦;对于疾病以外的话更是不愿谈、不愿听、不愿问。在患者方面,由于医学基本知识的缺乏,在医患交往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即使与疾病有关的话,也只是与医生进行“封闭式”的回答,很少采取讨论式的交谈,而对于疾病以外的话更是不想说,不好意思去交谈。这样,医患双方交换的信息就受到局限。
二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措施
(一)、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作为医务人员,救死扶伤是本职所在,而此外还需要拥有乐于助人,充分理解,善于安慰等美德,进行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对于患者来说,身体上的痛苦是一个方面,医生还应该从心理上完全治愈患者的恐惧阴影,这就需要医务人员拥有高水平的专业素质,过硬的专业水品,良好的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格魅力。医生按患者看待疾病的方式去理解患者的问题,不主张给患者事先贴上种种诊断标签。从根源上抓好医患关系,使医生与患者之间互相信任,互敬互爱。
(二)、构建良好医德医风:医德和医风既是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写照,又是责任心的表现,也是形成和谐医患关系的保障。面对如今医务人员只对病不对人的现象,要培养医务人员换位思考的能力,设身处地的理解和尊重患者,诊断时不仅要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更要让患者充分享受知情权和决策权,让患者感知医务人员和他们站在同一阵线,共同攻克疾病,从而增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和信心。医患关系类似于“园丁和花”的关系,医生促进患者固有的成长趋向,根本的看待患者问题,全面的做到医患之间平等的地位。此外,还必须加强医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让其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所在,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时刻为患者着想的工作理念。
(三)、营造和谐医疗氛围: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场所,是挽救生命,医治患者的地方,因此,好的医疗环境是治病救人的关键,不仅仅要保持医院的整洁,肃静,无烟,更要保证医院设施的人性化,科学化。首先对于医务人员来说,良好的医疗环境能够让其全身心的投入到为患者服务的工作中;对于患者而言,应该给予患者提供舒适、和谐、便捷的就医环境,提供简化、方便的就医程序。
(四)、增加医院的优化服务:良好的医患关系来源于细微的细节、精湛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要想使医生与患者之间本来严肃的关系变得亲密、信任起来,就需要改进医院的各项服务质量,在硬件设施争取上达到国际标准,以免误诊现象的发生,在软件设施上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贴心的呵护,让患者感受到家的温暖。
总之,医患关系决定了医院的发展,也是医院竞争力的体现,而医院文化的创新,不仅能够有效解决遗留的难题,而且能够明显改善医患关系,让医院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让患者享受物美价廉的服务,让每一位医生都真正拥有白衣天使的美称,让每一位患者都能完全信任医院,信任社会医疗队伍,让社会更加稳定、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怀业,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中华医学研究杂志 2007,7(12):1148-1149
[2] 于晓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分析与探讨 中国医药指南 2008,6(21):204-205
作者单位: 100000 北京佳美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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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一、增进医患信-任医患之间本应是和谐的关系,医护人员对患者悉心诊治,患者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健康寄托于医生。作为利用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的医护人员,只有面对病人对他的信-任,才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才有信心去挑战高难度的治疗手段;作为怀着期待和希望的患者,只有交付出自己的信-任,才能更好地配合医生的诊治,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同时,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需要双方的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医生在诊治上更需要了解患者心理需要和心理问题,重视心理指导和心理治疗;另一方面,医生工作劳累,竞争激烈,还要承受一定职业风险,加之患者和社会对医务人员要求愈来愈高,医生也希望患者和家属从心理上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二、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建立和谐关系的前提。医患沟通,是对医学理解的一种信息传递过程,是为患者的健康需要而进行的,它使医患双方能充分、有效地表达对医疗活动的理解、意愿和要求。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医务人员调整自己和患者的医学观念,也有助于医患相互正确理解对方,协调关系,保证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决定了医疗活动中医患角色的不对称,特别在医学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拥有上优劣势明显。同样,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患者,对医疗活动的理解和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存在着差异,这些优劣势和差异要求影响了医患沟通。为此,作为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并满足患者被理解、受重视、受尊重的需求,同时也应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每个医疗环节中的疑虑、对医疗服务的感觉以及医疗服务需求的关键点等,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和疾病治疗效果的满意度。三、尊重医学科学医疗行为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医学上还有许多未知领域,患者自身也存在相当大的个体差异。医患双方都要遵循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学科学的方法、手段来诊断和治疗疾病,决不能违背科学的客观规律;患者应充分信-任医务人员,决不能隐瞒与病情有关的情况,或故意刁难医生。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患者的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等,并非是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料的和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致,完全属于意外情况的。医疗意外的不可预见性,有时可能导致实际治疗效果与患者期望值之间出现偏差。如现行的冠状动脉搭桥术,其术中死亡率是1%,尽管这种不幸的发生率不高,但对于某一患者而言,一旦遇上就是100%。医学损害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可逆性,一旦患者或家属对此种情况不能理解,不能以科学的、理智的态度看待疾病的发展和治疗进程,无疑会迁怒于医生,引发医患矛盾。同时,医生也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让病人获取更多的医学信息,给病人更多的自主的机会,这是未来医患关系的立足点。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的稳定运行医患关系的状况如 何,是人们社会关心状况如何的一个缩影。 (2)有利于最大程度的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各方 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医患 矛盾的解决,需要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正确界定医方和患方的权利及义务,最 大程度的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3)有利于有效地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医学的发展离不开医务人员对疾病 的发生、发展及转变进行研究,而疾病不是独立于人体而存在的。构建和谐的医 患关系,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 性,促进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大力保障人民的健康,从而有效地提高人民的生 活质量。 四.当前医患关系的现状和卫生事业现状 近年来,陆续发生的震惊全国的长沙著名血液病专家王万林教授被刺杀案、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李宁教授被砍案、北京协和医院王任直教授被伤害案、上海长 征医院护士被伤害案、福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名医被杀害案等等。犯罪分子的 凶残手段令人发指,案件的恶劣程度触目惊心,同时造成医患矛盾的原因也发人 深省。原本正常的医患关系出现了严重扭曲。其实,医患面临的共同敌人是疾病, 医患关系骤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报道的焦点,医患心中的痛点。紧张的 医患关系,仅仅从道德层面去评论,已经失去了意义。根据事物的一般规律,个 别现象往往只能是个案、例外、偶尔发生的,而普遍现象,并有蔓延趋势,则一 定是根本上出了问题。 1.政府行为定为模糊 年年都有关于医疗改革的条例出台,条例之间没有 统一性和序贯性,仍用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去做。医疗体制不合理和社会保障制 度不健全是医患矛盾产生的根源。公立医院虽然被定位在非营利医院,但在事实 上又被推向了市场,承担着自负盈亏的效益压力 2.医患之间认知程度、知识水平、知识层次不对称,这种情况很难达成一致。 医疗服务的保障机制还不健全 3.群众对医疗资源的需求增长和政府对医疗资源投入低下之间矛盾远远没 有解决。我国的全民医疗保险体制极不健全是最根本的原因 .纵观近年的诸多医 疗纠纷,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医疗费用与患者的预期疗效不相符合所引起的 4.城市化进程的非理性化导致医疗资源不合理分布,(这和教育一样)加重 了患者的负担,虽有农合、城镇医保就整体医疗费用的比率并没有缓解看病贵和 难的问题。 5.医疗市场的混乱搅乱了正常的医疗行为规范,本应该是以公益行为的卫生 事业,却愣是套了个市场。政府的负担减轻了,总得有人去担负吧,市场本身就 是以趋利为目标的行为 6.医疗药品、器械的准入制度过渡宽松加重了医疗市场的混乱。有些药品和 器械生下来就是给“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提供发财的机会和条件,就是一些招标药 品为啥有临床用药和普通用药的区别,但是具体又是很难区分。同一种东西却用 不同的称呼去搅乱这湾清水。我国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制度不健全 客观 而言,患者、患者家属以及消费者协会由于对医疗知之甚少,很难做到有效监管 7.根深蒂固传统的就医模式、认知感念和现代西方医疗的就医模式、认知概 念的冲突,以及中医衰落西医昌盛的这种局面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8.社会的从众心理、媒体推破浊浪、围观、幸灾乐祸甚至于八卦,这都直接 或间接地推动医患之间的矛盾,同时这种现象又能博得大众的认可,可他们并不 想到远期的影响,这也符合当今社会的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心态。有些舆论导向的 偏差激化医患矛盾 在这个医疗体制正处于转变的时期,曾经是“白衣天使”的医 生被迫承担起医疗转制的罪过,人们不再以崇敬的眼光看待医者,甚至在就医时 还会怀揣录音机、摄像机,以便留做证据 9.从业人员之间的知识结构、医疗机构之间的整体水平的差异和患者对从业 人员和医疗机构认知的统一化之间的矛盾,以及从业人员、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 冲突谁能解决,任何行业也都不是那么自律和纯洁的。
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最活跃的一种人际。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对健康与疾病的理解不断深入,医学模式有了新的变化,医患关系也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医患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医患关系论文 范文 一:医患关系下基础医学论文
1.基础医学 教育 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无论是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和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主要采取“基础课-临床课-医院实习”的教育模式。基础医学教育阶段是每个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或医务工作者的必经之路。因此作为医生的摇篮,基础医学教育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同时基础医学教育改革也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学生 医学知识 有限,学生和老师与患者之间没有直接接触,在医患关系调节方面的作用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既对获取医学知识正处于极度渴望的阶段,又苦于缺乏接触实际问题的机会,同时他们与进入临床实习后的医学生不同,不会涉及有关患者隐私等方面的利益冲突,在与患者沟通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更容易被患者所接受。因此,他们可以在医患之间构建医学知识和互信的桥梁,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寻求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可能途径将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1.1构架知识的桥梁
对医学专业知识的正确认知是医患有效沟通的基础。患者医学知识匮乏,不清楚医生的诊断,不了解医生的用意,就很容易产生误解。患者饱受病痛折磨,带着毕生积蓄,甚至是四处筹措的医药费,来到医院寻求帮助,对医疗期望值往往过高,由于不了解医疗风险,将责任归咎于医生。比如湖南湘潭市产妇羊水栓塞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医疗意外,如果患者家属对分娩并发症羊水栓塞的危险性有所了解,也就不至于爆发冲突。另一方面,目前医生接诊量巨大,任务重,很难有充分的时间为患者讲解相关的医学知识。而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老师和医学生肩负着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责任,将正确的医学知识和可能的医疗风险通过合适的途径和 渠道 ,持之以恒地进行系统科普,在患者和医生之间构架知识的桥梁,为医生和患者有效交流提供基础。同时医学生在充当医学知识桥梁作用的过程中,也必然经历一个“学中用,用中学”的过程,有助于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面对实际问题以扩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活学活用,加快医学生的成长。
1.2构建医患信任的桥梁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生之间的相互信任缺失,是造成医患关系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医疗投入相对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一些“医疗乱象”的发生,例如“收红包”、“大处方”等现象,患者不信任医生,有的患者只信任资历深厚或者自己熟识的医生,时刻提防甚至排斥其他医务人员。而有的医生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也会相应的采取一些自我保护 措施 ,比如放弃高风险手术、过度依赖医疗仪器、开具不必要的检查、出现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医学生走进社区,志愿服务,不仅可以起到传播知识的作用,而且和患者长期接触,建立联系,关心其心理感受,一方面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同时防止把病人当作疾病的载体,只见“病”、不见“人”,为以后医学生步入医生岗位后建立互信、互通、互容的医患关系奠定感情基础。
2.具体对策和 方法
2.1建立健全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教育
医学生的医患关系认知水平和沟通技能的培养,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它决定未来医生的职业态度、行为举止,必将为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医学教育过程中,对引导医学生树立科学的医患沟通理念的相关课程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只注重临床带教,把医患关系的建立与养成寄于临床实践阶段,忽视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素质培养等现象,是很不可取的。在当前医患关系的新形式下,医学院校必须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学、伦理学、人文科学等非生物学知识的课程比例,在原有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和政策课程基础上,增设沟通技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等课程。要切实避免人文学科教学过程中流于形式,理论脱离实际,生硬地进行概念、理论、原理的灌输,同时要打破与其他学科的“壁垒”,将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课程纳入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中,特别是在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基础课程中及早地渗透人文课程的教育内容,进而使学生潜移默化接受医学学科的人文性,增强医患沟通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能力。
2.2改革现有的基础医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
基础医学教育过程中传统的单一以课堂讲述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 教学方法 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患关系对医学生培养提出的更高要求。医学生不仅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掌握广博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又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因此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LBL、PBL(problem-basedlearning)、CBL(case-basedlearning)以及RBL(resources-basedlearning)等教学方法,积极引入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教学模式,注意多学科融合,创新教学手段。例如应用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SP)、SimMan综合模拟人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模拟病房和模拟医院等,加强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基础和临床有机结合,用一切手段实现知识的无缝对接,为学生营造自主、独立、创造性学习的教学环境,为医学生顺利完成向医生的角色转换做好充分的知识技能储备和心理方面的准备。
2.3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开创培养健康医患关系的新机制和途径
为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医学教育早期临床实践已经逐渐受到重视,但从医患关系的角度,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隐私权及无证行医等问题。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建立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入社区,进行医学知识科普活动,让医学生在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为群众的健康问题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建立自信,一方面可以提高沟通技巧,使他们逐步掌握应对医患关系的策略,并且与群众逐步建立互信互重的情感联系,增进医学生对患者生命的尊重、敬畏和关爱;另一方面,医学生在 社会实践 中自主观察,不断发现医学问题,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医患关系论文范文二:医患关系下基础医学教育论文
1.医患关系扭曲成因
在医疗市场化的大趋势下,医患关系本应该是共赢的关系,一方面医生为患者解除或者缓解病痛,从而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另一方面患者向医生求助,并支付相关费用。目前导致医患关系严重扭曲的成因复杂,涉及患者、医生、医院与政府甚至媒体各个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但是调查提示导致医患纠纷的前3位原因仍然是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差、服务态度差、医患沟通障碍。医护工作是个“生命所系,性命相托”的特殊职业,职业的属性要求从业人员首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在当前大众对健康水平要求提高的形势下,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也提示医学教育应在调节医患关系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除了少数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确实存在问题以外,医疗问题的专业性导致患者缺乏了解,对医护人员期望过高,另外医生相对短缺,任务繁重,时间和精力都制约了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要想走出医患困境,必须加强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
2.基础医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无论是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和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主要采取“基础课-临床课-医院实习”的教育模式。基础医学教育阶段是每个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或医务工作者的必经之路。因此作为医生的摇篮,基础医学教育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同时基础医学教育改革也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学生医学知识有限,学生和老师与患者之间没有直接接触,在医患关系调节方面的作用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既对获取医学知识正处于极度渴望的阶段,又苦于缺乏接触实际问题的机会,同时他们与进入临床实习后的医学生不同,不会涉及有关患者隐私等方面的利益冲突,在与患者沟通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更容易被患者所接受。因此,他们可以在医患之间构建医学知识和互信的桥梁,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寻求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可能途径将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2.1构架知识的桥梁
对医学专业知识的正确认知是医患有效沟通的基础。患者医学知识匮乏,不清楚医生的诊断,不了解医生的用意,就很容易产生误解。患者饱受病痛折磨,带着毕生积蓄,甚至是四处筹措的医药费,来到医院寻求帮助,对医疗期望值往往过高,由于不了解医疗风险,将责任归咎于医生。比如湖南湘潭市产妇羊水栓塞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医疗意外,如果患者家属对分娩并发症羊水栓塞的危险性有所了解,也就不至于爆发冲突。另一方面,目前医生接诊量巨大,任务重,很难有充分的时间为患者讲解相关的医学知识。而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老师和医学生肩负着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责任,将正确的医学知识和可能的医疗风险通过合适的途径和渠道,持之以恒地进行系统科普,在患者和医生之间构架知识的桥梁,为医生和患者有效交流提供基础。同时医学生在充当医学知识桥梁作用的过程中,也必然经历一个“学中用,用中学”的过程,有助于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面对实际问题以扩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活学活用,加快医学生的成长。
2.2构建医患信任的桥梁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生之间的相互信任缺失,是造成医患关系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医疗投入相对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一些“医疗乱象”的发生,例如“收红包”、“大处方”等现象,患者不信任医生,有的患者只信任资历深厚或者自己熟识的医生,时刻提防甚至排斥其他医务人员。而有的医生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也会相应的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比如放弃高风险手术、过度依赖医疗仪器、开具不必要的检查、出现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医学生走进社区,志愿服务,不仅可以起到传播知识的作用,而且和患者长期接触,建立联系,关心其心理感受,一方面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同时防止把病人当作疾病的载体,只见“病”、不见“人”,为以后医学生步入医生岗位后建立互信、互通、互容的医患关系奠定感情基础。
3.具体对策和方法
3.1建立健全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教育
医学生的医患关系认知水平和沟通技能的培养,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它决定未来医生的职业态度、行为举止,必将为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医学教育过程中,对引导医学生树立科学的医患沟通理念的相关课程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只注重临床带教,把医患关系的建立与养成寄于临床实践阶段,忽视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素质培养等现象,是很不可取的。在当前医患关系的新形式下,医学院校必须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学、伦理学、人文科学等非生物学知识的课程比例,在原有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和政策课程基础上,增设沟通技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等课程。要切实避免人文学科教学过程中流于形式,理论脱离实际,生硬地进行概念、理论、原理的灌输,同时要打破与其他学科的“壁垒”,将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课程纳入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中,特别是在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基础课程中及早地渗透人文课程的教育内容,进而使学生潜移默化接受医学学科的人文性,增强医患沟通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能力。
3.2改革现有的基础医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
基础医学教育过程中传统的单一以课堂讲述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患关系对医学生培养提出的更高要求。医学生不仅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掌握广博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又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因此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LBL、PBL(problem-basedlearning)、CBL(case-basedlearning)以及RBL(resources-basedlearning)等教学方法,积极引入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教学模式,注意多学科融合,创新教学手段。例如应用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SP)、SimMan综合模拟人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模拟病房和模拟医院等,加强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基础和临床有机结合,用一切手段实现知识的无缝对接,为学生营造自主、独立、创造性学习的教学环境,为医学生顺利完成向医生的角色转换做好充分的知识技能储备和心理方面的准备。
3.3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
开创培养健康医患关系的新机制和途径为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医学教育早期临床实践已经逐渐受到重视,但从医患关系的角度,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隐私权及无证行医等问题。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建立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入社区,进行医学知识科普活动,让医学生在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为群众的健康问题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建立自信,一方面可以提高沟通技巧,使他们逐步掌握应对医患关系的策略,并且与群众逐步建立互信互重的情感联系,增进医学生对患者生命的尊重、敬畏和关爱;另一方面,医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主观察,不断发现医学问题,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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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1号为便于您全面了解纳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帮助您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您与我们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合作(“您”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我们”指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就您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如下:您的权利您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知情权您有权向我们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与我们在纳税、处罚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您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二、保密权您有权要求我们为您的情况保密。我们将依法为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主要包括您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您、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上述事项,如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您的许可,我们将不会对外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个人提供。但根据法律规定,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三、税收监督权您对我们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您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您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但采取邮寄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的,需经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您如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数据电文方式是指我们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您如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按照我们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给我们。五、申请延期申报权您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们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我们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如您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省级税务机关的批准权限,审批您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您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您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对您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我们发现后,将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如您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我们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我们将自接到您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您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我们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您享受的税收优惠需要备案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事前或事后备案。九、委托税务代理权您有权就以下事项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财务、税务咨询、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十、陈述与申辩权您对我们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我们就不得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即使您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我们也会向您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我们不会因您的申辩而加重处罚。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我们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您有权拒绝检查。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您对我们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您、纳税担保人同我们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我们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您对我们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我们的职务违法行为给您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您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要求税务行政赔偿。主要包括:一是您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我们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二是我们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您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对您作出规定金额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我们会向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您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对此,您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我们将应您的要求组织听证。如您认为我们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您有权申请主持人回避。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我们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但您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我们征收税款时,必须给您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我们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您的义务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您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您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我们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设立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的变更登记、依法申请停业、复业登记、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注销登记等。在各类税务登记管理中,您应该根据我们的规定分别提交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同时,您应当按照我们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从事生产、经营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此外,您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我们备案。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应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您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如您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我们将责令您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规定数额内的罚款。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我们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作为扣缴义务人,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我们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您即使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我们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七、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如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您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您应当及时报告我们处理。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您有接受我们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义务,应主动配合我们按法定程序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地向我们反映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提供报表和资料,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不能阻挠、刁难我们的检查和监督。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您除通过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向我们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外,还应及时提供其他信息。如您有歇业、经营情况变化、遭受各种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我们说明,以便我们依法妥善处理。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为了保障国家税收能够及时、足额征收入库,税收法律还规定了您有义务向我们报告如下涉税信息:1.您有义务就您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您有欠税情形而以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您的欠税情况。2.企业合并、分立的报告义务。您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我们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报告全部账号的义务。如您从事生产、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4.处分大额财产报告的义务。如您的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您在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我们报告。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十一月六日印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2009年第1号 为便于您全面了解纳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帮助您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您与我们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合作(“您”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我们”指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就您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如下:您的权利 您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知情权 您有权向我们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与我们在纳税、处罚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您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二、保密权 您有权要求我们为您的情况保密。我们将依法为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主要包括您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您、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上述事项,如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您的许可,我们将不会对外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个人提供。但根据法律规定,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 三、税收监督权 您对我们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您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 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您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但采取邮寄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的,需经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您如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我们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您如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按照我们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给我们。 五、申请延期申报权 您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们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我们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如您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省级税务机关的批准权限,审批您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您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您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对您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我们发现后,将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如您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我们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我们将自接到您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您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我们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如您享受的税收优惠需要备案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事前或事后备案。 九、委托税务代理权 您有权就以下事项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财务、税务咨询、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十、陈述与申辩权 您对我们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我们就不得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即使您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我们也会向您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我们不会因您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我们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您有权拒绝检查。 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 您对我们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您、纳税担保人同我们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我们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您对我们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我们的职务违法行为给您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您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要求税务行政赔偿。主要包括:一是您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我们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二是我们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您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对您作出规定金额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我们会向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您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对此,您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我们将应您的要求组织听证。如您认为我们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您有权申请主持人回避。 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我们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但您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 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我们征收税款时,必须给您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我们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您的义务 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您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 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您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我们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设立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的变更登记、依法申请停业、复业登记、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注销登记等。 在各类税务登记管理中,您应该根据我们的规定分别提交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同时,您应当按照我们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从事生产、经营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此外,您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我们备案。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应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您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如您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我们将责令您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规定数额内的罚款。 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我们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作为扣缴义务人,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我们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您即使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我们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如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您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您应当及时报告我们处理。 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您有接受我们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义务,应主动配合我们按法定程序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地向我们反映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提供报表和资料,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不能阻挠、刁难我们的检查和监督。 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您除通过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向我们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外,还应及时提供其他信息。如您有歇业、经营情况变化、遭受各种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我们说明,以便我们依法妥善处理。 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为了保障国家税收能够及时、足额征收入库,税收法律还规定了您有义务向我们报告如下涉税信息: 1.您有义务就您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 您有欠税情形而以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您的欠税情况。 2.企业合并、分立的报告义务。您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我们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报告全部账号的义务。如您从事生产、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4.处分大额财产报告的义务。如您的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您在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我们报告。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操作如下:1、打开电子税务局,输入已实名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2、进入电子税务局,选择个人办税下面的个人进入。3、进入个人办税界面,点击我的信息,再点击用户管理。4、进入用户管理界面,点击用户注销。进入实名认证注销界面,勾选同意协议并注销,再点击发送验证码。5、输入短信验证码,是否保留实名选择否。6、选择否后,页面弹出提示,点击确定。7、点击确定后,点击提交注销,这样税务实名认证就解除了。实施电子税务意义(一)显著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实施电子税务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电子税务能显著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降低税收征纳的成本。主要表现在:(1)电子税务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可以让纳税人随时随地通过电脑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可通过网站获得税务机关的相应服务,既节省了报税纳税的成本,又可方便、快捷地办理涉税事务。(2)电子税务使得税款征收和税款划解从传统的手工化、纸面化操作向电子化、无纸化转变,由新颖的电子化票据代替传统的纸面实物票据,这必然会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3)实施电子税务必然带来税务档案的电子化。电子化税务档案既能保证纳税档案的完整、系统,又能让税务人员按其不同的需要极其方便地调阅。如可以按纳税人的经济性质、不同税种、纳税人的业务特点等分别生成不同的税务档案,供调查、研究使用。(4)电子税务的实施和各种税收征管软件的运行,必然会提高税收征管数据的质量,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从而对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二)电子税务有利于税务公开,更好地实现法治税实施电子税务对于促进税务公开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在实施电子税务的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必然会利用互联网这一重要的信息发布工具,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种税收政策法规以及税务部门的职能、组织机构、办事规程等,公众既可通过网络了解各种涉税事宜,也可通过网站公布的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监督、举报税务人员的作风和行为,使得传统的税收征管由原来的神秘、封闭走向透明、公开,成为阳光下的公正的行为。电子税务对“依法治税”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一方面,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对自身的纳税义务可以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同时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通过网络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管。如纳税人在开户银行的资金流转情况就可通过网络直接反映到税务部门,这样将有利于约束、规范纳税人的行为。另一方面,税务执法人员在电子税务条件下既要受到同一层面的执法人员从不同的执法环节进行的制约,又要受到来自上级机关的监管,同时还要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规范税务执法人员的行为,使得“依法治税”落到实处。(三)电子税务有利于税务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税务机关是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大量的经济分析与决策任务。电子税务对提高税务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电子税务借助互联网的应用使税务部门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得到空前提高,使得决策信息更加全面、丰富;第二,在决策方法方面,电子税务既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与数据库技术获得大量定量、系统的分析,又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与外部专家展开广泛的联系,使得头脑风暴法、特尔菲等常用的决策方法可通过互联网远程实现;第三,互联网为税务部门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提供了极为顺畅、便捷的通道,既有利于税务部门在决策时集思广益,听取公众的呼声,采纳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又有利于公众通过互联网监督税务部门的决策,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四)电子税务有利于纳税知识的普及和税收环境的改善税务机关负有普及纳税知识的义务,改善税收环境也一直是各级税务部门长期努力的目标。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条件下,税务机关往往采用散发税务资料、办培训斑、面对面宣传咨询等方式,但由于传播面小、成本较高等原因,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实施电子税务后,利用互联网进行纳税知识的宣传普及具有信息量大、成本低、传播面广、时效性强等特点,更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在不少税务网站可以看到“政策法规”、“纳税人信箱”、“举报与投诉”、“税务论坛”、“案例分析”等栏目,这些栏目对普及纳税知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具有重要的帮助。纳税知识的普及、纳税意识的提高,必然使税收环境得到改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纳税人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及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受理、反馈办理结果、送达税务文书、纳税服务等,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电子办税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积极鼓励和引导纳税人选择电子办税。第五条纳税人登录电子办税服务厅的方式有:证书登录和非证书登录。证书登录是指已经办理了数字证书认证的纳税人,以数字证书加密码的方式登录;非证书登录是指未办理数字证书认证的纳税人以用户名加密码的方式登录。
对于护理工作来说,护理的积极心理学是心理学上的重大创新与传统心理学研究的范围和研究重点存在差异。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护理心理学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临床护理中应用护理心理学指的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并把护理学与心理学紧密结合,在掌握患者的心理活动的基础上,有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护理工作。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不仅要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具备熟练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好各类患者的护理工作,以促使患者形成最佳的心理状态,促进治疗和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临床护理工作质量,提高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
关键词:心理学;临床护理;应用体会
心理学与护理学是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的。在医学中,心理治疗有助于患者神经系统的机能恢复,使他们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状态得到改善,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1从观察病情中发现患者的异常心理
新入院的患者,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有的患者由于对医院环境陌生,加上疾病的痛苦,使他们感到孤独,缺乏安全感,表现为焦虑不安、忧心忡忡。有的自费患者因担心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为心情沉重、沉默不语。一些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的患者会表现出恐惧、紧张和难为情。这就需要护理人员主动关心体贴患者,及时帮助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帮助他们熟悉医院环境,使其在短时间适应病房的生活,有利于疾病的康复。
2根据个体差异进行不同的心理护理
患者对问题的认识上存在着个体差异,在心理护理中就要做到因人而异。如有的患者对治疗方法恐惧,稍加解释就能愉快接受并积极配合。而有的患者反复多次做工作,也难以接受。这时就需要及时进行心理护理,把医学知识通俗化,耐心细致地向他解释,讲解治疗方案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并让其他患者进行现身说教,通过心理护理会让患者摆脱消极情绪,愉快积极地配合治疗及护理工作[1]。
心理护理的疏导工作是很重要的。主要是向患者说明所患疾病的病因、治疗、饮食、休息、预后及健康知识宣教。医护人员必须详细地蒐集资料,用科学的道理和简单易懂的话,使患者对目前所进行的有一定了解并熟悉相关知识,对患者有疑问的地方要耐心解释,不能遮掩隐瞒,这也需要护理人员有良好的素养及较强的沟通能力,微笑服务、主动服务、礼貌用语都是增强沟通能力的技巧。
3在病房管理中的心理护理
患者的气质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气质大致可以分为四类:胆汁质、多血质、黏液质、抑郁质,属于多血质的患者往往在病中就显得比胆汁质的患者娇气,忍耐性差。这种人,需要护士在打针和吃药时动作要特别轻柔,多做些心理上的安慰,使患者在心理上得到同情,他就会很好地配合治疗。但这种患者一旦病情好转后,就显得异常活跃。如病房应安静,但是他由于身体上的康复,心情愉快,会大声说话或唱歌,这样就影响了同病房其他患者的休息,别人提出异议,他会不高兴甚至是吵架,这时护士一方面应祝贺他的康复,另一方面要指出他的缺点,让他回忆在病重时的心情,这样他才会接受护理人员的要求,自觉遵守病房规定。
召开公休座谈会,是沟通护理人员和患者心理沟通的一种好方法。通过会议,让患者畅所欲言,多提意见,这是取得护患之间相互谅解的最好方法。通过会议,护理人员可以多多听取患者对我们工作中的批评与建议,以正确的态度去积极纠正工作中的一些不良现象,解决病患在院内的各种困难,切实让患者感受到优质服务的开展与推进,不再有"看病难看病贵"的偏见现象,让患者从心中感到极大的安慰,解除忧虑恐惧感的同时增加了信任感和安全感,对护理人员提出的治疗及护理工作的要求,会积极接受并配合[2]。
4护理人员在实践工作的心理素质
护理工作的繁杂、紧张、琐碎、永续性,要求护士必须要用天使般的仁爱之心对待患者,创造一个温馨的护理环境,使每位患者尽可能的舒适地度过住院生活,带病而来,痊愈而归,即使是一个身患绝症的患者,也能让他在弥留之际感受人间的温暖,在日常护理工作中,要保持一颗冷静的心,特别是危重患者的急救工作,更要机敏果敢,沉着应对,不受任何外界干扰,时刻保持旺盛的精力,克服烦躁情绪,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必须在工作中磨炼和培养,而良好的心理素质又将促进护理工作的提高,二者紧密相连。
综上所述,心理学在临床护理中起著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一定要做好心理护理工作,从而提高护理质量及患者的满意度,增进和谐护患关系,有助于患者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1]宋新影.护理心理学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应用[J].中国社群医师,201311:110.
[2]郭瑛,易巧云.护理心理学[J].护士进修杂志,201219:5-6.
摘要:运用积极心理学原理在护理教学工作中为护生创造积极的学习环境;教会护生体验积极情绪;引导护生寻找并运用自身人格中的优秀品质,为临床护理工作输送专业知识技能优秀、身心健康的准护士。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护理教学;护生
随着积极心理学在教育领域中的普及,教师从原来过分关注学生所存在的问题转而关注学生的积极体验和积极品质,强调增进学生的积极体验既是达成教育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教育本身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所应追求的核心价值。这一教育价值取向值得我们在护理专业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借鉴和运用。
积极心理学对护理教学的意义
积极心理学Positive Psycology是由美国当代著名的心理学家马丁·塞尔格曼倡导起来的。他强调以人自身某些实际或潜在的积极力量和积极品质帮助人们在任何情况下建立起高质量的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同时,积极心理学强调人性中的积极方面和健康功能,相信人性中有抵抗障碍的倾向和潜能,成长的潜能一定会战胜不健康的因素,人面对挫折和障碍具有自我恢复和康复的功能。
在护理教学工作中,教师发现护生经常遇到的学习困难如下:
第一,学习任务繁重,专业知识和技能难掌握。护理专业的理论学习任务较多,专业课程和课时安排密集,需要背诵牢记的知识点和重点较多,护生由于与临床实际结合能力较弱,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理解掌握很多单靠死记硬背,学习起来感到非常困难。护理专业技能特殊,操作要求严格,学生必须要有良好的动手能力和将理论知识实践化的综合素质,这对传统教育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有着极大的挑战。很多护生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
第二,现有医疗技术的局限,对本专业感到失望。现有的医疗技术水平下,很多疾病的病因未明确,治疗效果未能达到痊愈。学生在了解这样的现实后,常常觉得学习方向不明,对护理专业感到失望。有的学生甚至产生了自我的知识否定而对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产生消极态度。
第三,护士核心能力的高要求使学生陷入恶性回圈。现代护理学普遍认为,护士的核心能力应包括:评估和干预能力、人际交流能力、评判思维能力、预见能力、管理能力、领导才能、教育能力和知识综合能力。这一系列综合素质要求,学校素质教育的不规范,专业课教师的严格要求,职业资格考试的压力使学生形成了“学习压力过大→自信心不足→学习成绩下降→自我否定”的恶性回圈。
第四,工作内容及社会评价的引导,在实际护理教学工作中一直只是强调疾病护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培训,对其关怀性、服务性和科学性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则多被忽视。即使有相关的素质教育,由于教授素质教育课程的教师缺少相关的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使得护生大部分的素质教育理论无法真正运用到临床实践中,护生低估这类知识的价值,只进行简单学习或轻易遗忘。
这些客观的因素都会使护生出现几个方面的消极状态,这些消极状态会造成部分护生的学习抑郁感、焦虑感,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习状态和心理健康。1学习兴趣减退。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不理解和大量需要背诵内容使学生高估了学习的困难程度,觉得“这么深奥难记的知识,我怎么可能学会记得住”从而失去了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2对专业前途的失望。护士综合素质的高要求,医疗技术的局限性,使很多护生对护理专业产生了失望,甚至中断学业或转投其他专业。3知识面狭窄。长期对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钻研,对素质教育的忽略使学生的能力畸形发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很丰富但无法运用到实践中去的事情常有发生,使很多在校学习成绩好的护生感到挫折,不能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自己。
因此,在护理教育中恰当地运用积极心理学,使学生建立积极地自我观念、积极的学习情绪体验、积极的内在学习动机、积极的教学交往,意味着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拥有了幸福感。护生不再只是看到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和技能现存的缺陷与不足,更重视对这些知识和技能的运用给病人带来的积极影响。不再只是感受到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的压力和困难,更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带给自己能力的提高,让护理教学工作在积极的氛围下取得更好的效果。
积极心理学原理
对护理教学的启示
积极心理学有三大主题:第一,积极的情绪体验;第二,积极的人格特质;第三,积极的组织系统。积极心理学通过三个途径:快乐、参与和有意义来引导人们通向幸福和快乐。这些积极心理学的原理对护理教学工作带来了以下启示:1关注护生情绪,教会护生体验积极情绪。2引导护生寻找自身人格中的优秀品质,并把这些个人优势、天分和潜能运用到护理实践中去。3为护生创设积极的学习环境,让护生在其中发挥自身优势,认识专业价值。
积极心理学在
护理教学中的运用
一为学生营造积极的学习环境
配合专业课程安排适当的临床实践 按程序学习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减少操作练习时间,把相应的练习时间安排到医院里进行相关内容的见习实践。然后安排课余时间以自愿形式进行操作练习。安排学生定时深入社群,对社群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和卫生宣教。并轮流安排学生在学校设立的社群服务站值班,接待各类社群健康咨询的人。每次实践回来写实践报告,列举本次见习中自己亲自进行的各种专业技能操作或卫生宣教的内容,并写出心得体会,总结效果。让护生在实践中运用理论知识,在病人身上体会护理技能的实施。帮助学生实现“课本→应用”、“模型→真人”的转变,享受专业知识给他们带来的成就感和职业自豪感。
素质课程的教授内容要注意围绕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比如,在心理学方面,应着重对有关各年龄段的病人心理、用药心理、心理护理、支援疗法等在临床上应用较多的知识进行详细讲述。在医院见习期间,除进行专业技术操作见习以外,还要求进行与病人的沟通、健康教育等练习。要求学生把在见习和宣教咨询中的心得体会和遇到的实际问题记录下来,并定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进行相关的讨论,解决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二引导护生寻找自身人格中的优秀品质
在护理实践中发现护生自身优秀品质 在阅读护生的临床护理实践报告或做经验交流时,要注意在他们记录或描述的细节上给予积极的评价,比如:“你能这样做真是太棒了!病人一定在心里夸奖你了。”“这样做的效果好像很不错哦,希望以后也能坚持。”“真的吗?老师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啊,能详细跟老师描述一下吗?”让学生在细节中找到自己在护理工作中的优势、天分和潜能,增强其职业自信心及学习积极性。
将优秀品质运用到护理工作中 已经明确自身优秀品质的护生,我们就应鼓励他们把这些品质运用到护理工作中去,在“实践→总结→实践→再总结”的回圈当中逐步形成有自己个人风格的工作方式,培养学生自我总结、自我检查、自我改进这一终身受益的学习和工作能力。
三保持积极的情绪体验
体验积极情绪,调控消极情绪 在素质课堂上教会学生关注自己的情绪,学会把各种情绪用文字记录下来。把引发诸如“后悔”、“糟糕”、“伤心”、“遗憾”的事情写在白纸上放进一个盒子里密封起来,并在盒子外边写上自己最美好的经历,最幸福的感受等,并和同学共同分享。这样可以有效缓解消极情绪,唤醒积极情绪。
遇到挫折时,寻找挫折的积极意义 有护生在实践报告中写道:1我今天一大早就去到见习科室,可是那里的护士好忙哦,都没有人理我,我只能呆呆地站在走廊那里,站了20分钟!才有护士来问我来干什么?看来临床的护士都不怎么乐意见到我们。2我今天从早上8点到中午12点什么都不能做,就只是跟着护士老师的 *** 后面走来走去,唯一做过的一件事就是老师叫我去丢垃圾,我感觉我去见习就是去给医院当清洁工。3今天有个病人问我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跟他说我不知道,结果病人说:“什么都不知道,你当什么护士!”我想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做一个合格的护士了!
针对这些护生在实践中常见的挫折,我们在素质教育的课堂上和护生一起共同去探讨其积极的意义,并把这些积极的意义列举出来,利用“头脑风暴”的形式共同寻找解决这些挫折的有效方法。
四学会用积极的方式影响病人
这是使用积极心理学进行护理教学的终极目标:不单指护生在学习中自己能拥有积极的心理,并且能把这种积极的心理通过健康教育的方式传递、感染病人。使每一个病人都能拥有积极心理的力量,用积极的能量去面对疾病,建立属于自己的高质量人生。
总之,护理专业由于其工作物件的特殊性和技能操作的强实践性,故护理教学工作存在其独特的困难和较高的专业素质要求。如何在护理教学工作中发现和最大限度地调动护生的优势、天分和潜能,是我们护理教育工作者关注的重点。培养护生的积极心理,为临床护理工作输送专业知识技能优秀,身心健康的准护士是护理教学工作的目标,也是我们护理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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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文,吴秋莲.护理本科教育中的素质培养的几点思考[J].护理学杂志,2000,158:502.
[3]美马丁·塞尔格曼.真正的幸福[M].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03.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高职教育问题的关注程度逐渐提高,高职院校是为社会输出人才的重要场所,护理心理学是高职教学的关键内容,也是一门实用性非常强的课程。高职教育要在发展的过程中明确定位,合理制定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案。职业导向是高职院校的根本属性,职业导向的教学理念必须贯穿高职院校护理心理学教学全程,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就业奠定基础。
关键词:职业导向;高职护理心理学;课程改革
目前,虽然很多教师也认识到坚持“职业导向”教学理念的重要性,但是从高职护理心理学课程教学现状可以看出,护理心理学教学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教师必须详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改革措施。
1以职业为导向的高职护理心理学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1职业导向是高职教育的根本属性
为了推动高职教育的发展,国家颁布了《高职院校教育发展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高职院校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大批优秀人才,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合理定位,结合学生的就业需求合理地制定教学方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坚持“职业导向”的教学理念。在传统的高职护理心理学教学中,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被动地进行学习,这样的教学方法根本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1.2坚持“职业导向”的教学理念
在高职护理心理学教学中,教师必须把“职业导向”教学理念贯穿教学全程,不断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合理分配教学时间,教师要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在一起,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学生日后就业奠定基础。
2职业导向下高职护理心理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教学目标不明确
目前,很多高职教师对护理心理学课程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护理心理学是一门理论性课程,并未认识到护理心理学课程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在开展护理心理学课程教学之前,教师也未充分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教学目标不明确,教学效率低下。
2.2知识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还在使用旧版本的护理心理学教材,知识结构有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普通护理心理学,二是医学心理学,三是心理护理学。护理心理学详细讲述了人在不同时期的心理活动,并分析了维护不同时期人心理健康的方法。很多护理心理学教材中的内容过于抽象,概念性的东西较多,实践性的内容较少,学生对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不高,教学效率低下,也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3教学缺乏针对性
通常情况下,高职护理心理学课程为30~55课时,护理心理学课程会被穿插在基础性护理课程和临床课程中间,课程缺乏针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护理心理学课时相对较少,理论课程时间比例较大,实践课程时间比重较小,教学效率低下。二是课程安排集中。对于进入高职院校1年的学生,即将面对实习和就业的问题,学生的心理波动较大,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但是护理心理学课程无法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护理心理学课程过于形式化,没有体现出其价值。除此之外,当高职学生学习护理心理学知识时又未开始进入临床实习,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护理学教学规律,导致学生实践能力较差,无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2.4教学方法单一
如今,很多高职教师都在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被动地进行学习,学生无法参与到护理心理学教学中,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得不到发挥,教学目标无法实现。
2.5考核方法单一
如今,很多高职院校都以成绩作为考核学生的标准,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就算掌握了护理心理学知识和技能,考试成绩较差的学生护理心理学知识和技能掌握得就不理想,但是只依靠考试成绩来衡量学生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根本无法真实全面地反映出学生的情况。考试成绩更多反应的是学生护理心理学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掌握情况,也无法分析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6教师专业水平较低
护理心理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教学效率影响很大。但是,从高职教师结构可以看出,高职院校缺乏专业的护理心理学教师,现有的护理心理学教师都是其他专业的教师,甚至有部分教师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就上岗授课,教学效率低下。除此之外,很多高职护理心理学教师自身未从事过护理工作,缺乏实践经验,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3以职业为向导的高职护理心理学课程改革对策分析
3.1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
护理心理学课程的开展不仅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要健全学生的人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在制定护理心理学教学目标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通过学习护理心理学学生可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通过观察了解人们的心理活动,分析人们的现象和行为,进而帮助人们解决实际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客观公正的分析人们的行为和人格;三是帮助人们健全人格;四是提高人们的社会生存和适应能力;五是帮助人们进行心理护理。
3.2教学内容要突出职业性
在职业向导理念下,护理心理学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在高职第一学期,学校应该开设30节的护理心理课程,坚持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相结合,让学生掌握心理分析规律。二是在第二学期,学校应该设定40学时的护理心理学课程,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和心理护理知识。三是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加实践课程的课时。
3.3创新教学方法
要想提高教学效率,坚持“职业向导“理念,护理心理学教师必须创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护理心理学教学中。除此之外,高职院校还可以组织学生多参加社会活动,让学生从实践中获得感悟,增强合作意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4以职业为向导进行考核
在护理心理学课程考核的过程中,教师不能把考试成绩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教师需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设定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侧重学生职业能力的考察。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展开考核:一是考核学生在实践课程中的实践能力;二是增加考试题型,并把考试成绩和能力养成结合在一起进行合理评价,完善考核体系。
3.5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在职业向导理念下,高职院校必须认识到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加大教师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除此之外,高职院校还可以在教师内部设定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
4结语
护理心理学是一门实用性和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在职业向导理念下,高职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护理心理学教学中,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并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在一起,加大实践教学的时间比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日后就业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高华.行动导向教学模式在高职护理《基础护理学》教学中的构建与效果评价[D].中南大学,2012.
[2]徐金梅.以团队为基础的学习应用于高职“急重症护理”课程的效果评价[D].复旦大学,2012.
[3]唐振华.基于职业标准的高职课程改革策略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2.
[4]叶娜.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高职护理专业公共英语教学改革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3.
编辑本段一、概述护患关系是指:在医疗护理实践活动中,护理人员与患者之间确立的一种人际关系。随着护理实践范围和功能的扩大,护患关系中的活动主体包含了更丰富的内容。护理人员一方可以是护理员、护士、护士长或护理部主任,而患者一方可以是患者及其家属、陪护人、监护人、患者所在的单位,甚至媒体舆论。长期以来,医患关系的考察重点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较少考虑护士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西方学者对护患关系的系统考察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在护理实践中,护患关系是如何构建的?护患双方分别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护患双方良性互动的机制是什么?[1]对于这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不断探索,就促进了西方对当代护患关系研究的深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护患关系方面的内容开始成为护理伦理学教材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学者们关注较多的护患关系问题有:护患关系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引发护患关系紧张的诱因有哪些?如何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护患关系是一种工作关系。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护士职业的要求,护士与患者的交往是一种职业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护理人员都应努力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护患关系是一种信任关系。护患之间相互尊重、设身处地和彼此信赖。患者为了医治疾病出于对医护人员的信任将自己的发病史甚至个人生活方式和隐私毫不保留地告诉医护人员,同样,医护人员也尊重、信任患者,以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为准则,全心全意地为患者服务。护患关系是一种治疗关系。人际关系的这种双重作用,在患者这一特殊群体中影响更为明显。许多调查研究表明,良好的护患关系,能有效地减轻或消除患者来自环境、诊疗过程及疾病本身的压力,有助于治疗和加速疾病的康复进程。护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应该谨慎执行的治疗性关系。由于治疗性关系是以患者的需要为中心的.除了一般生活经验等因素外.护士的素质、专业知识和技术也将影响到治疗性关系的发展。因此,要学习和倡导“人性化护理”的精神和理念。护患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护患双方都是具有各自权利和利益的独立人格,是以尊重彼此的权利与履行各自的义务为前提的,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契约的方式忠实于彼此的承诺。护患双方都是具有各自权利和利益的独立人格,是以尊重彼此的权利与履行各自的义务为前提的,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契约的方式忠实于彼此的承诺。二、护患关系特点第一,护患关系是在患者就医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短期的护理与被护理关系。护患关系的实质是满足患者的需求,一旦患者的这种护理需求结束了,护患关系也就暂时终结了。第二,在护患关系形成过程中,护士处于相对主动地位,护士的态度和行为对护患关系的建立与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护士在护患关系中应扮演主导作用。第三,护患关系的最终目的是减轻痛苦,保持、恢复和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在不同医疗机构中,护患关系的紧张状况差异显著。护患双方是在特定医疗机构中形成的一种人际关系。由于不同性质和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医疗条件、医院文化、诊治范围和能力差异很大,相应地护理人员的构成、护理服务的内容和质量要求以及患者类型也差异较大。因此,不同医疗机构中的护患关系的紧张状况也呈现较大的差异。在同一家医疗机构内部的不同临床科室中,护患关系的紧张状况也有较大的差异。通常急诊科室、外科和精神病科室护患关系相对紧张。三、构建和谐护患关系基本原则1、尊重并平等对待患者;2、富有同情心;3、加强沟通互信;4、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专业技能。为此护士需要做到: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加强护士情商培养,加强护士的礼仪培训,掌握护士的沟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