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投稿知识库

首页 期刊投稿知识库 问题

本科论文如何写公司案例研究

发布时间:

本科论文如何写公司案例研究

1、案例标题

案例的标题应含蓄、客观、具有新意。案例的标题应注意避免加入作者的主观倾向,也应避免带有不必要的感情色彩。

2、案例正文

案例正文是案例主体部分的核心,应介绍案例的人物、组织以及事件的经过。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事情发展的逻辑顺序组织案例的主要内容。尽量加入一些数字和图表,以加深读者对案例的理解。

(1)案例正文的叙述,要做到全面、周密、客观,避免加人作者的主观分析评价。同时,还要注重情节的真实感和生动性。

(2)案例正文中涉及的组织、人物和统计数据等,可以作适当的技术性处理。例如,隐去组织和人物的真实名称而采用化名,对真实的统计数据作同比放大(或缩小)处理。

(3)案例正文中的内容也可根据编写需要进行适当标注。

3、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对案例正文所作的全面、系统、深入的分析。

(1)分析报告的内容必须针对案例正文。案例正文中的重要信息与内容应在分析报告中得到全面体现;案例分析报告中用到的素材都必须是案例正文中所提供的。

(2)对案例中某些有价值的问题可作适当的引申与探讨,但所做的引申与探讨必须与正文相关,不能脱离案例正文中的内容。

三、案例分析报告基本格式要求

1、封面和封底

封面必须在学校文印室打印。封面含中英文标题,中文标题置于英文标题之上。中文标题文字:黑体,小2;英文标题:Times New Roman,小2;其他:宋体,小3、封面所有填写信息一律居中。

2、标题

应在25字以内,能简明、具体、确切地表达论文的内容。

3、扉页

扉页是对研究生论文题目、导师、单位等作较详细的说明,其格式为分类号、密级、UDC、编号:宋体,5号;其他信息:宋体,4号。不编页码。

4、中文摘要(Abstract)

在500字以内。摘要是对学位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述。它应使人不阅读学位论文全文即可获得全文的主要信息和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论文摘要应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内容和结论。要突出本文的新见解和研究工作的创新点。

中文“摘要”、“目录”、“图目录”、“表目录”等,用小2号,黑体,行距2,居中。每个字中间空两格,如目录,“目”与“录”中间空两格。

5、关键词(Keyword)

论文关键词一般3至8个,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标准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按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并以显着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左下方。词之间用逗号分隔。

6、英文摘要

与中文摘要相应的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致谢”、英文“摘要”、“目录”、“符号缩略表”、各章标题及“参考文献”、“附录”等,居中,用大写字母,字号18,行距2,加粗,段前后各空1行(行距2)。

案例分析类型的论文是一种常见的论文研究方法,我们经常能从一些法律专业、教育专业甚至mba方向的论文里看到这种写法。常见的模式为:介绍案例通过案例找到要研究的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按照这个模式,论文的基本框架就出来了。本文从写作内容和格式着手,对案例分析类型的论文写作进行介绍。

1、案例分析论文来源

案例素材必须是学生亲身经历(如通过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或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课题等)获得;案例素材所涉及的单位,建议原则上为某一企业,对特别有现实意义的案例,也可以是针对某一行业、某一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政府的某一经济主管部门;案例素材应真实可靠,应取得所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与同意。应不违反有关的法律或损害所在单位的利益。必要时可对该单位的名称、有关人物的真实身份及姓名、相关数据等进行掩饰性处理。

2、案例分析报告内容组成

(1)情景描述--分析给出的案例中的情景(企业介绍,案情介绍)

(2)原因分析--分析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企业现状问题,案情形成原因)

(3)提出备选方案--分析问题的解决方法并提出可行的备选方案

(4)评估并加以选择--进行备选方案的评估及选择

3、案例正文

案例正文是案例主体部分的核心,应介绍案例的人物、组织以及事件的经过。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事情发展的逻辑顺序组织案例的主要内容。尽量加入一些数字和图表,以加深读者对案例的理解。

(1)案例正文的叙述,要做到全面、周密、客观,避免加大作者的主观分析评价。同时,还要注重情节的真实感和生动性

(2)案例正文中涉及的组织、人物和统计数据等,可以作适当的技术性处理。例如,隐去组织和人物的真实名称而采用化名,对真实的统计数据作同比放大(或缩小)处理。

(3)案例正文中的内容也可根据编写需要进行适当标注。

4、进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在案例介绍完以后,对案例进行系统且深入的分析。分析报告是只针对案例正文的,这就要求我们案例中出现的重要内容,需要在分析报告里得到充分的体现;分析报告中出现的素材,也必须是案例正文里包含的。在探讨案例中问题的过程中,不能脱离案例本身,不能过度地引申。

本科毕业论文写案例公司

可以的

毕业论文写作,案例公司可以选择大的,可以选择小的,这个不太影响论文,如果是硕士论文,建议您写的大一点的公司,如果您是本科论文建议您写小一点的公司,财务管理专业除外,财务管理涉及到年报,一般选择上市公司。

确定论题,确定时间 ,确定可以写,

1、官网网站,既然你要写某个公司,自然他是一个代表,说明也算是大型,典型企业,所以正规的官网总有的吧。如果是上市股份企业,自然他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网上也是公开能查到的。2、中经网,会有相应的统计数据3、数据库,比如维普,除了查论文,数据也是可以整理到的。4、国家统计局之类的,当然都是宏观层面的,写论文也是很好的材料。

毕业案例研究论文写小公司

一般老师要求具体到小企业,也有写上市企业的论文选题是非常关键,需要根据你平时的学习情况,擅长哪些题目进行命题如果学校提供题目最好选择数据好找的课题来做,不然可能会找不到数据,导致失败选题前,多查下文献,进而来确定那个题目更加适合自己论文其实就是一篇稿子,用来作为你毕业的依据,所以要认真对待,要积极学会查找资料整理要点,统计数据,学会论证进而来提高论文档次

写论文选大公司。 大企业一般员工数量比较多,甚至一个部门的人数都远远多于一些小企业人数的总和,企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也会把工作细分到一个专业的不同环节。如果是写小公司的话,它的好处是知道的人比较少,写的人也会比较少,论文写起来重复率就会低很多,创新性也有保障。但是弊端就是小公司的数据往往不好获得。网上很难找到,给论文素材的积累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小企业的员工却可能是身兼多职,因为人员本来就不多。公司业务规模也没有那么大,多设置岗位会导致人力资源成本的攀升。拓展资料:1、写论文注意事项写论文的时候,并不是第一部分写完了再写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完了再写第三部分。而是首先想好了一个整体的框架之后,可以不同的章节同时开展写作,尤其是在写小论文的时候,我经常这样做。敢于下笔:像敢于假设提出问题一样,我们一定要敢于开始写作。千万不要在写作之初做一个完美主义者,认为写下的每一句话一定都是逻辑缜密完美的。我们要有一个论文初稿的概念。也就是我们一开始写下的的并不是最终的论文,而是一个论文的雏形。对于初稿而言,重要的不是完美,而是开始。2、怎么样写好论文标题要求直接、具体、醒目、简明扼要。标题应是整个论文总体内容的体现,要用词恰当,力求简短,能反映出论文的内容。摘要要说明研究的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要突出论文的新见解,语言精炼。提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要便于检索。中文摘要200字左右。正文是毕业论文的核心内容,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正文不要车轱辘话来回说,一句话表达准确即可,尤其不要多次出现主观感受性话语,类似于感受性的需要不可以作为论文的论据。绪论要明确、具体地提出所论述课题,本论主要阐述自己的观点及其论据,结论要写论证的结果,做到首尾一贯,同时要写对课题研究的展望,提及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或可能解决的途径等。

写论文可以写小公司的案例,但必须是典型知名案例。同时不得出现该公司全称。

这个得需要看你定的是什么题目,不是所以的企业都合适如何题目的,一定要根据题目再去选择合适的企业。首先你得先确定题目,而确定题目得先找个方向,然后再去找资料和范文,多花点时间去看看范文的构架。然后再确定自己的题目,企业的话也得看需求,大企业资料和数据那些好找,但用的人肯定多,所以查重要求会高很多,但中小企业就恰恰相反,因为资料和数据相对比较难找,甚至找不到,所以用的人就会比较少,查重那些也会容易一些。所以呢具体的还是得看自己的要求。

公司管理案例研究论文

摘要在当今的商业环境日益复杂,企业战略管理已经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问题。首先,时代的战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实质上是指企业的战略管理。战略和文化的关系,以及战略和组织结构之间的关系,然后在此基础上,把握顶点的策略,文化,结构,战略管理三角模型,该模型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上的整体关系。 关键词战略管理模式的战略文化结构 [摘要]这是一个紧迫而重要的是如何管理一个企业从战略的高度,今天所面对的复杂和多变的环境中。在本文中,它指出了战略管理时代已经来临,企业战略管理的本质是管理一个企业从战略层面。战略和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战略和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然后它的三个关系总体上的研究。战略,文化和结构的基础上的三角形模型,然后,讨论了该模型的意义。 【关键词】战略管理模型,战略,文化,结构 [文献综述] 1,目的意义和现实意义战略管理是企业确定其使命战略目标计划,以确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规划和决策付诸实践的能力,以及在实施控制,这种依赖于内部的动态管理过程在西方,战略管理,继续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先进的舞台,背景是20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企业寻求实现可持续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对环境的适应性,战略管理的客观要求,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出现的动乱。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战略管理,管理理论,这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思想,它强调一个连贯的有机结合,企业R&D,生产,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功能的最高水平。参与企业的整体和长期管理的问题,从整体和全面的角度决定,为了获得整体的最优管理的有效性。 走进了大致相同的三个阶段与西方企业的管理,所不同的是时间差。这可以说是中国企业的战略管理,引进和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改善外部环境的全面管理水平的适应性。也看到了,但是,由于大多数我们的业务管理基础薄弱,加上很短的时间的做法,难免有一些误解的实施战略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实践,如: BR />(1)轻型重新规划,实施战略管理虎头蛇尾; (2)重本地轻整体,可怜的整合战略管理; (3)两头重,中间光,适度的竞争策略抓住(4)重模仿“走捷径”的展览,思维缺乏特色; (5)“旧酒新瓶,组织结构和战略不匹配; (6)不应该安于现状,动态竞争战略缺乏认识。企业战略管理的做法,如不及时,势必会影响企业战略管理的效果,甚至战略管理流于形式。中国已经加入了WTO,中国与贸易伙伴进一步开放市场,按照有关承诺,将加快步伐,不断扩大在企业领域的国内竞争,但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一个更大的舞台上,直接暴露于国际竞争对手。企业战略模型分析,以探索的精神,这个前提下,建立战略 - 文化 - 结构,从全球系统要考虑的问题,企业战略管理,到一个更高的高度。 2,企业战略管理研究现状 1975年,安索夫的战略规划和战略管理“出版,标志着现代的战略管理理论体系的形成。战略管理的书,解释清楚,以保证企业的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通过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企业,所有的业务活动,业务主管的根本和长期的规划和指导。 “在他看来,在过去的未来的战略管理和业务管理,动态,不断完成的过程,从决策到。同时,讨论企业组织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劳伦斯的著作,罗司骑的应急合作组织与环境“(1969年),提出公司有应变计划,以不断变化和不确定的环境下生存的卡斯特Rosenzweig着,”组织与管理 - 系统权变观点“(1979)是一个杰作理论学派,但其分析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的角度看企业如何适应环境,并根据内部和外部条件的企业,在资源丰富的企业管理,组织应保持一个动态的平衡之间的稳定性,连续性,适应性和创新性。 迈克尔?作为战略管理理论,波特的“竞争战略”(1980)可谓达到了高潮,许多在这本书的想法是考虑的战略管理理论的经典,比如五种竞争力(进入威胁,替代威胁,买方侃价能力的侃价能力,供方和现有竞争对手的竞争),三种基本战略(成本领先,非常规和目标集聚),价值链分析。的产业演进的说明和基本产业环境的分析,得出不同的战略决策。这一套理论和思想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竞争战略”和“竞争优势”(1985年),和“国家竞争优势”,成为著名的“波特三部曲,管理学者和从业者已经不陌生了。 一般来说,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企业战略管理的意义:一个所谓的的窄战略管理,技术,称为广义的战略管理。狭窄的战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企业战略的制定,实施,管理控制和校正,广义的战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是整个企业的战略管理使用。换句话说,狭义的企业战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对象的“公司战略”,围绕企业的战略,并推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过程中,广义的“企业战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的企业战略管理目前,整个企业,狭窄的战略管理理念占主导地位。按照狭义的理解,战略管理似乎是一种管理方法。企业可以使用的管理方式必须先制定一项战略计划,按照规划,这就是所谓的战略管理和实施。换句话说,不要做战略规划,将战略管理,然而,事实上,很多企业并不会刻意去发展的战略规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的,在这家企业的战略管理。我们站在企业战略管理,战略管理,不应该被视为一种管理方法按照广泛的概念来理解。企业战略管理本质上应视为一种管理思想;从战略意义的企业管理。这种认识是不是排他性的战略规划,而更注重使用的战略意识和战略思想。 纸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这篇文章分为五个部分分析的演变为主题的第一部分介绍了企业文化 - 企业战略管理战略 - 结构:管理和战略管理和状态的形成的历史,讨论企业战略管理的精髓;的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企业战略和企业文化的关系分析;关系的第四个部分介绍了企业战略和企业组织结构;第五部分,从整体上把握战略 - 企业文化 - 的三个结构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模型,该模型的含义和实际意义的解释。文章指出解决广义的战略管理和狭义的战略管理,战略文化,战略和结构之间的关系,把握战略管理的企业“全系统倡导的战略管理理论的延伸。企业战略企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企业发展方向,涉及企业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并决心的企业使命,企业目标的建立,发展和竞争力的战略制定的基本方法。在今天日益多边的环境,面对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严峻挑战,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无论是否要作出书面的战略规划,企业战略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还需要充分的论证并实现在企业内部的团结和理解。佐藤来表达一个模型,其中的内在联系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基础上,针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强调战略意识,战略思维或使用系统掌握的战略,文化和结构的区别与联系,为客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真正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文字] 首先,进化从一开始的20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展,围绕企业管理中心的企业管理课题,企业管理经历了几个管理主题的演变,从20世纪初开始世纪,19世纪的结束,生产管理,过渡到20世纪30年代,市场营销管理,然后进入20世纪50年代的战略管理。时代的生产管理,产品的市场需求,企业内部控制的管理方式,主要重点是提高内部生产力,此时,虽然已经有某种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但是当业务经理不认为这是一个威胁的企业,该企业还计划未来的需求。直到后期各公司努力采用新技术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整个市场的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局面,企业开始认识到,必须面对的外部过渡到市场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局面加剧。企业依靠内部控制管理,已经无法满足未来的挑战和实现其发展愿望,因此,企业有计划的未来发展要求和行为,推断的管理,如管理目标,预算管理和长期计划。然而,当长期计划是建立在未来可以将基于的历史推断的基础上的假设,在完全依赖于历史推断,以确定该公司的未来目标和行动,而为了应对环境的变化。显然,这是不的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管理的企业未来的发展,科学的规划和企业管理的主题。起20世纪50年代,在企业外部形成了一个特别大的,复杂的,和不熟悉的频繁变化,不可预测的环境,使企业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单独推断的管理不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是在深入分析新的环境,作出新的反应,采用新的管理方式,寻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当今这个时代,在企业管理中的一些错误,其结果是不再只是亏损的经营业绩,但面对生死的考验。在此背景下,企业管理,战略管理的主题,进入战略管理时代。时代的战略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应包括在所有的工作框架下的战略管理。该公司已加强了意识,战略管理,战略管理企业的管理思想和方法,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能够管理企业。不要重视对企业的战略管理,不仅难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快速变化的环境条件,企业随时可能被淘汰。 真正学术界的企业战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的含义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个叫狭窄的战略管理;称为广义的战略管理。狭窄的战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是企业战略的制定,实施,管理控制和校正,在1982年出版“的管理政策和策略”一书的美国学者斯坦纳。施泰纳的主要代表,战略管理和企业使命,确立企业使命,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经营要素建立企业组织的目标,确保目标正确地贯彻执行最终能够实现一个动态的过程。广泛的战略管理认为,企业战略管理是整个企业的战略管理,使用的主要代表美国的企业家和学者安索夫。安索夫对战略管理的战略计划在1976年出版,“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长期的战略管理,在1979年写了一本书的战略管理理论。安索夫企业战略管理企业的日常业务决策与长期规划的决策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系列的企业管理业务。 要概括起来讲,在狭窄的战略管理概念,是指企业的战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的广义概念是指对企业的战略管理。乍一看,这两个表达式仅仅局限于语言是不同的,本质上,它们的含义是不同的。狭义的概念,企业战略管理的对象“企业战略”,围绕企业的战略,并推出了一系列的管理流程;相当广泛的概念,企业战略管理的对象是“企业”,是为整个企业的战略管理。目前,主张一个狭窄的概念,战略管理学者的主流。按照狭义的理解,战略管理似乎是一种管理方法。企业可以使用这种方法来管理,你必须首先实施战略规划,按照规划,这就是所谓的战略管理。换句话说,不要做战略规划,战略管理的问题。然而,事实上,很多企业并没有刻意去发展的战略规划,战略管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在这家企业。我们站在企业战略管理,战略管理不应只被视为作为一种管理方法,按照广泛的概念来理解。企业战略管理的性质的企业应被视为一个管理思想:具有战略意义的后续管理。这种理解并不排斥战略规划,但更强调在战略意识,或使用的战略思想。事实上,战略管理是不是一个神秘的概念,它是一种思想,分析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与我们通常理解的问题,有没有不同的意见。所不同的是这个想法?战略管理是一个系统的想法,并强调需要站在在长期和全局的角度了解企业管理,也不习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脚痛医脚脚”,就事论事的零碎的想法。我们认识到,企业的总面对的各种问题,不断解决问题。然而,旧的问题不断被解决,新的问题不断出现。这种现象,尤其是在当今的商业环境日益复杂,更加频繁和严重。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使用的战略思维来管理企业。一般战略管理企业可以从以下思路展开:⑴在战略问题上的判断。这里的战略问题,长期的业务发展和全球性问题上有显着的影响。在企业的日常的日常管理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可能??是局部的,有些问题是全球性的,有些问题可能??是暂时的,有些问题可能??产生的长期影响。对于一个战略管理者,当面对一个问题,我们应该首先判断是不是一个战略问题,如果没有,他们应该被过滤掉了,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对象。其实很简单,关键是能否形成一种习惯思维,似乎一切都必须要动手之前,他们就可以解决。这样做不仅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反而会使问题越来越多,。战略问题和非战略问题交织在一起,困惑迷失方向,心烦意乱,这是困难的,有想法和能量往往会搞清楚这些事情,掌握要领的问题,从战略。 ⑵分析问题结构。这是为了解决战略问题的目的,寻求形成的结构问题。结构的问题通常是由相互耦合环的多个的因果关系,每个因果关系环由因果链数构成的,每个的因果链表示的因果关系。的因果关系可以是线性的,也可以是非线性的,它们之间可能只有实时的行动模式,它可能是一个时间延迟。分析问题,根据这条线的思想能够找到问题的根源,避免的为了讨论始终不清楚巷。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系统结构,反直观的特点,它已被忽略。彼得?圣吉在他的“”第五纪“系统思考法:今天的问题来从昨天的解决方案,更好的推进系统更大的反弹;越来越糟糕才会好转;显而易见的解决方案是往往无效;对策可能是比问题更糟,欲速则不达,因果在时间和空间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绝对内外。不幸的是,这是经常出现的现象,由于缺乏系统思维似乎一直不知道原因。因此,明确的战略问题,使用的系统思考,揭示了结构的战略问题是一个关键的战略管理。 ⑶寻求从根本上解决。正如前面提到的,显而易见的解决方案往往是无效的,甚至更糟糕的,是不是权力的越大越好,还是越小越好,但要注意“聪明”的要求,特别是寻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个原则被称为“杠杆”系统思维,有些人与一个伟大的比喻,“辅助舵辅助舵舵的舵,舵的转动更容易,船也更加灵活。送货较大,需要辅助舵,因为船在行使时,大流量的水包围着舵,舵的转动困难。诀窍是,辅助舵比喻杠杆:这是一个非常小的体积和p的最小操作力能企业战略管理产生巨大的影响 - 便于旋转的车轮行驶一定的速度。,这个“平衡点”,也存在解决的问题,往往是根的问题的解决,找出解决方案为了充分利用的根本解决方案是战略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三,企业战略和企业文化(一)关系企业战略和企业文化之间的关系在战略管理,企业战略和企业文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发展的成功。优秀的文化能够突出特色的企业,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呢? ?的团体会员,具有鲜明的个性和企业文化,帮助企业制定不同的策略击败敌人。 2,企业文化战略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未来企业战略的制定,所有成员积极和有效实施,是企业文化的导向,约束,凝聚,激励和辐射作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的意志和愿望,统一企业成员,以实现企业目标而努力奋斗。 BR /> 3,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必须适应彼此,相互协调。严格来说,当发展战略,制定新的战略与企业文化应该改变,但一旦形成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很难改变,企业文化具有较大的刚性,但它也有一定的连续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渐加强的趋势,因此,从点的实施战略,企业文化企业战略的实施,将限制企业战略的实施。当公司的企业文化与发展的新的战略要求,原有的文化变化的速度是很慢的,这是很难立刻做出反应的新战略,这使得原有文化的新战略的实施是有可能成为阻力在战略管理过程中,内部更换旧的和新的文化,并协调战略的实施获得成功的保证。 BR /> (二)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适应的关系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适应了四种形式,如图1所示。 1,第一象限图中是指一个新的战略的实施,企业的组织要素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与原来的企业文化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高层管理者要考虑两个问题:⑴采取利用目前有利的条件,以巩固和加强公司自身的企业文化; ⑵企业文化是相对稳定和持久发挥的作用,企业文化对企业战略的实施。 2他们发现,第二象限是指实施新的战略,企业的组织要素将发生很大的变化,但这些变化可能达成的协议与原来的文化。这种情况下,过去大多数企业的工作效率更好,根据自己的实力,可以利用的机会,寻求更大的发展,他们一直在努力扩大自己的产品和市场,以实现发展。总之,这家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在原有的企业文化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位置,他们可以执行新的战略。在上述情况下,处理策略和关系为本的企业文化:⑴显着的变化,你必须考虑的基本性质和地位问题,即企业的地位的基本性质的企业文化为基础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在处理战略和企业文化之间的关系,必须指出的是,对企业的任务是可以改变的,但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战略转变的基本性质和地位企业,从而保持与现有的企业保持着对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⑵,现有员工发挥的作用,这些人员保持原来的值吗?和行为准则,这样就可以确保企业实施变革的原始文化条件。

一个企业的成功并不仅取决于严格的制度管理,而在于充分地发挥全体员工的参与意识与自主管理水平。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企业组织与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 在合资企业组织公正感与管理承诺 》

摘 要:讨论在合资企业中管理的组织承诺的低效性,是否可以用分配、程序和互动公正来解释,特别指出公正感的各维度与组织承诺有紧密的联系。认为,上层主管应该及时投入额外的注意,通过对决策的周密合理的解释以及对管理者决策的尊重进行公正的、明确的内部交流。管理者对公平起着积极的作用,因为它传达了积极的相关信号。

关键词:合资企业组织;公正感;管理承诺

中图分类号:F27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 编号:1673-291X(2012)05-0031-02

因为全球化、技术革新和反常规现象,通过现有公司联合的手段,合并被用来寻找竞争优势[1],成功与失败的程度常常被限定在股东的价值、财政计划、转售、与专业决断等条款。然而,这种合并有很高的失败率。在传统上,合并失败被认为是由于客观的经济原因,然而最近的后期分析研究了合并的绩效,发现在金融变量的普遍研究和战略著作中并没有提供有意义的合并成果说明[2],因此,人力因素越来越多地被认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士气缺乏和生产效率低下成为了两类合资合并公司的典型特征。

当前,研究领域主要针对低组织承诺。管理者具有特殊的“三明治身份”他们同时被领导又领导别人,从而影响他们用个人承诺水平直接 报告 。研究显示员工经常对一个组织的合并持否定的反应 [3]。在合并公司管理者的承诺可能激发他们自己和他们的手下发展出对合并的积极态度,并克服他们的不适应。这样就能有更好的绩效。

管理者的组织承诺可以通过决策结果的公平获得分配的公正、程序的公正、互动公正。Citera和Rentsch强调,对于综合素质高的管理者来说获得公正极其重要。例如,即使公司管理者过去有很好的表现,但合并后裁员的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留住他们的工作或者当前的职位。那些决定很可能导致管理者感到不公平,消极结果产生众多变化会加剧这种不公平性。

将组织公正应用到合并企业中,当前的组织公正的研究通常围绕三个方面;分配公正、程序公正、互动公正。分配的公正涉及到结果的注意,这个结果与分配的隐含标准是一致的。根据公平理论,个体应该接纳获得与付出的一致。这个比较应该有参照物。在合并公司,雇员经常面对减少收入甚至增加付出当他们被期望去维持以前的投入水平[4]。当原有的管理者比较他们当前的付出收入率与先前获得的公平率或者在即将工作的公司对应的公平率时,他们可能感到不公平。

意识到分配的不公平产生不安的情绪。例如,在实验室条件下,人们无论得到过多还是过少都证明了生理痛苦的信号反应的存在(Markovsky,1988)。因此,证实了公平理论的预测:人们会感到愤怒当他们注意到没有获得公平的收获。在合并的环境下,如果他们知道与其他公司来的人相比他们获得超出了自己应得的,可以证明从其他公司来的管理者会否定的评估组织。然而,一些研究者( Mannix et al.,1995)阐明,只有从属变量是生产率时公平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当研究的焦点在社会关系上时,其他分配规则可能是主要的原(Deutsch,1975)。Meyer 指出特别是综合水平高的合并企业,培养团体的和谐与组织的承诺是极其重要的。作者建议在合并环境下的平等既可以参考比例原则,该团体的比例直接表现了成员数量的比例。或者参考“团体之间的平等”原则,即资源被两个团体分配,这两个团体是作为一个整体单元(Meyer,2001)。

程序的公平涉及到对程序公平的感知,通过这个程序成果就被决定了。Thibaut and Walker (1975)介绍了程序控制。研究证明了当被影响的人即能影响决策的过程或者参与其中时,那么程序被视为是公平的。然而,在合并中,买进的管理部门经常倾向于通过集权的方式做决定(Blake and Mouton,1983)。过渡期两个组织的成员对合并的问题共同做出决定,这是一种途径,通过这个途径雇员的观点可以表达出来。然而,在合并期间,有许多决定必须快速地制定。有些时候,在组织政策确定之前情况经常发生变化,这可能导致决策的制定有不一致的标准。在实力和规模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主导的管理部门经常单方面的做出决定。这个决定可能被其他“组织”的员工所怀疑。同样,典型的我们与他们的冲突促使两个公司的成员视对方为“敌人”,持着那些敌对的观点可能导致决策者有偏见。建立在社会识别理论的“小集团偏见”观念(Tajfel et al,1986),实际上可以认为高层的管理部门有时做出了有偏见的决定来支持他们原有组织的成员[5]。

组织公正的第三个维度是互动公正。它与组织程序的人的方面有关。也就是说,管理部门或者决策者会直接面对被影响到的员工。互动公平与资源和公平的接受者的交流过程有关,并且强调礼貌、诚实、尊敬的重要性(Bies et al,1986)。高层管理部门应该以一种礼貌的方式对待已有员工,因为他们的其他方式可能暗示员工的地位低。换句话说,这样可能导致对组织的消极态度。这种互动的处理应具有决策的及时性、合理性、公平性、特殊性以及详细的说明性(Colquitt,2001)。在合并公司,最常见的挑战之一就是互动交流 [6]。缺乏交流的典型特征是产生了不明确的信息即雇员通过小道消息来获得。如果没有(诚实)对决定提供理由,雇员经常会构建自己的解释,主要聚焦在对管理部门的否定态度和错误的事实脚本(Schweiger et al,1991)。及时的信息给雇员时间去做好准备。一些 经验 研究显示了在改组的环境下对雇员反应的公正的注意具有积极的作用[7]。然而,那些研究都有其局限,由于他们主要关注的是在裁员时留下的员工,或者没有测量所有组织的公正的所有维度和它们的各个层面[8]。在企业合并的环境下互动公正与情感承诺相对于分配和程序公正有更紧密的关系,这是一项在应用于中有前途的新发现。它说明如果内部交流的执行以一种有效和公平的方式,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管理者给相当高的情感承诺给合并公司——除非个体的收入和决定的制定程序及其的不公平。互动公平的实现与分配和程序公正相比被认为更可行并且需要更少的成本。在早期阶段,公平的人性对待应该创造出一个整体稳定的公平判断。为了与现存的常规的正性公平评估一致,任何随后关于个人的收入和决定制定过程的信息都可能被重新解释和使之被同化。因此,在合并企业内部交流的应急行动进程是十分必要的,即刻诚实地防止信任和承诺的流失。重要的是要记住雇佣者需要确信高层管理者的真诚——战略性的操控目的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Adams,J.S.(1965),“Inequity in social exchange”,in Berkowitz,L.(Ed.),Advances in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pp.267-99.

[2] King,D.,Dalton,D.,Daily,C.and Covin J.(2004),“Meta-analyses of post-acquisition performance: indications of unidentified

moderators”,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Vol.25 No.2,pp.187-200.

[3] King,D.,Dalton,D.,Daily,C.and Covin,J.(2004),“Meta-analyses of post-acquisition performance: indications of unidentified

moderators”,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Vol.25 No.2,pp.187-200.

[4] Citera,M.and Rentsch,J.(1993),“Is there justice in organizational acquisitions? The role of distributive and procedural fairness in

corporate acquisitions”,in Cropanzano,R.(Ed.),Justice in the Workplace: Approaching Fairness in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NJ,pp.211-30.

[5] Terry,D.J.and O’Brien,A.T.(2001),“Status,legitimacy,and ingroup bias in the context of an organizational merger”,Group Processes

and Intergroup Relations,Vol.4 No.3,pp.271-89.

[6] Cartwright,S.,“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 update and appraisal”,in Hodgkinson,G.and Ford,K.(Eds),International Review of

Industrial and 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pp.1-38.

[7] Neves,P.and Caetano,A.(2006),“Social exchange processes in organizational change: the roles of trust and control”,Journal of

Change Management,Vol.6,pp.351-64.

[8] Grubb,W.L.(2006),“Procedural justice and layoff survivors’ commitment: a quantitative review”,Psychological Reports,Vol.99,pp.

515-30.

《 我国企业中的非正式组织的管理与引导 》

摘要:非正式组织在我国企业中广泛存在。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研完的基础上对我国企业中的非正式组织进行了分类及利弊分析,最后针对如何管理我国企业中的非正式组织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非正式组织 正式组织 管理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来,人们的 思维方式 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需求的个性化特征也越来越显著。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中以个性化需求为特征的非正式组织类型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这些非正式组织对企业的运作效率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有时甚至影响到 企业管理 决策的成败。因此了解并正确引导和管理非正式组织对企业管理工作的效果而言意义重大。

一、非正式组织的涵义

1、非正式组织概念的提出

“非正式组织”这一概念是由美国行为学家梅约(Elton Mayo)于20世纪30年代在其所著的《工业文明中人的问题》最先提出的。经过历时8年(1924~1932年)的霍桑实验,梅约认为,企业中既存在正式组织,又存在非正式组织,这种非正式组织是企业成员在共同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具有共同的社会感情而形成的非正式团体。非正式组织成员拥有的相同的价值观和合作理念对实现组织目标和使员工感到心理满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社会系统学派的创始人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 Z.Barnard)认为,非正式组织是一种存在于正式组织中,产生于同工作有关的联系并形成一定的看法、习惯和准则的无形的组织。

2、非正式组织产生的原因

正式组织是指为了有效实现组织目标,经过人为筹划和设计,并且具有明确而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的组织。在满足员工需求时,正式组织以效率逻辑为行为规范,在为其成员提供物质需求(属于物质范畴)、权力与地位需求等方面有较强的优势。但是,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看,物质需求只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通过正式组织可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而安全、社交或爱情、自尊或受人尊重以及自我实现等需求更大程度上属于精神需求领域,具有刚性结构特征的正式组织往往满足不了每个成员这些方面的需求。正是为了弥补这些方面的需要,人们便会自发地去寻找在价值观、情趣、 爱好 、性格等方 面相 同或相近的人进行交流,并结合成具有一定紧密性的团体,由此而产生了以情感逻辑为行为规范的非正式组织。因此,非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一样,都是组织的天然属性,其产生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客观必然性。正如松下幸之助先生认为的那样,制造派系是人的本能,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派系”,并且这种派系是很难消除的。

3、非正式组织的种类

罗宾斯认为,非正式组织可以分为友谊型和利益型两类。但对于我国企业来说,由于深受中华民族 传统 文化 的影响,人们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追求一种归属感(或依附感),其中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加入某个能够产生共识的非正式组织。因此,我国企业中的非正式组织更为普遍、复杂。主要类型如表1所示。

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企业里经常会出现不同类型交叉重叠的情况,如一些人既可能属于地缘型的老乡关系,这些人也可能具有相同的经历、共同的爱好、彼此又有一定的利益关系而又属于经历相同型、爱好相同型、利益型非正式组织等。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生事物将不断出现,以新生事物为纽带的、新的类型也必将会不断产生。如“网友”的出现便是典型:在因特网问世之前,人们自然不知道“网友”为何物;但伴随着网络聊天的出现,“网友”这种非正式组织形式已广为人们所接受。

3、非正式组织的特点

非正式组织的特点主要有:非正式组织在企业中大量存在,具有广泛性的特点;非正式组织是出自某种共同需要自发形成的,因此人员组成上有自发性和同质性的特点;其结构相对于正式组织而言较为松散,组成人员不固定,呈现出了动态性和一定程度的隐蔽性:有明确而具体的规范和制度,但多数是不成文的口头约定(抑或是不明言的“潜规则”)等特点。

二、非正式组织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由于非正式组织是为成员提供正式组织无法满足的某些需求,因而其组织目标与正式组织目标存在着不一致性。因此,非正式组织如同一把双刃剑,当其行为在超出合理限度时、或以行政权力强行压制取缔时,就会遭到非正式组织的抵抗,从而对正式组织产生一定的“离心力”(即消极影响);如果正确引导并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利用它,则会对正式组织产生一定的“向心力”(积极影响)。

(一)非正式组织的消极作用

1、制造并传播谣言,影响企业安:之团结

与正式组织的“指令链”传递模式相比,非正式组织之间的信息传递方式多属于非正式 渠道 ,其传播途径具有隐蔽性和多变性(在此基础上又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性)。由于大多是在非正式场合传播信息,传播的内容多为“小道消息”,其内容往往会经过人为加工,真实性有时会大打折扣,甚至出现捕风捉影、以讹传讹、造谣中伤的情况。在真伪难辨的情况下,其他成员往往会信以为真,给管理工作带来不可忽视的危害。这种情况在我国企业中(尤其是成立时间长、人数多的大中型企业中)广泛存在。

2、妨碍企业目标的实现

当正式组织目标与非正式组织的利益不一致时,往往会遭到非正式组织的反对。在很多时候,非正式组织成员往往会牺牲正式组织的利益去维护他们所在的非正式组织的利益,给企业的正常运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尤其是一个组织中存在多个非正式组织时,很容易产生派系和派系争斗,使企业正常工作陷入低效率状态。实践证明,当企业进行某项改革触及一些非正式组织的利益时,就会遭到非正式组织成员或明或暗的“顽强抵抗”。如我国某知名上市公司异地并购后遇到了严重的管理问题,总公司制定的相关 措施 在新企业很难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被并购企业中非正式组织(尤其是利益型非正式组织)的阻挠。

3、抑制企业其他成员的积极性,造成企业人力资源的损失

非正式组织内部遵循的是不成文的、但又被各成员接受的“潜规则”,通常都要求内部成员在立场、观点、目标、行为方式上趋于一致,因而对其内部成员具有潜在的约束力和控制力。若成员不顺从,轻则受其他成员孤立,重则有可能被清除出该非正式组织。如在我国一些企业中,那些素质较高、技术能力较强的人才,工作中表现如果过于积极,非正式组织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对他施加压力,有时会采取名誉攻击甚至是人身攻击。这样一来,优秀人才为了免遭孤立和冷落,要么选择离开(这时就产生了“人才逆淘汰”现象);要么向非正式组织屈服,不得不降低工作

效率、保留自己的能力或者按非正式组织成员的意图行事。上述两种方式无论哪一种都会造成企业人力资源的损失。

(二)非正式组织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企业组织成员形成和谐的工作氛围

正式组织常以保证组织目标(经济或物质目标为主)的完成为制定“规则”和行为导向的准则。因此在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和“大众性”精神需求方面有其巨大优势,但在满足员工个性化需求方面常常显得力不从心。而具有积极意义的非正式组织(如事业型、兴趣型非正式组织)可以增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加强彼此之间的了解,从而弥补正式组织在这方面的不足,使员工能够在一个和谐的氛围中工作,最终使其提高了工作热情和效率,达到为正式组织服务的目的。

2、有利于缓解员工的精神压力

非正式组织能为其成员提供一种友好、认同和相互支持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下其成员会产生一种归属感或依附感,并进一步演化为心理安全感。在现代社会,由于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很多人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工作、生活压力,久而久之会产生焦躁不安等情绪,影响了工作效率,甚至影响员工的心理健康。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适当的渠道缓解员工的精神压力。非正式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泄压装置”的作用。通过与非正式组织内成员的深入交流,员工的精神压力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3、可以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

正式组织成员之间在探讨工作问题时由于存在利害关系而有所顾忌等原因,经常出现会而不议、议而不决的情况。而某些非正式组织(如爱好型团体、事业追求型团体等)成员之间由于具有共同语言和非正式的、不受过多约束的沟通渠道,其氛围比较融洽,其成员没有太大的思想压力,会发自内心地进行交流并收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效果,有利于思想上的升华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在我国一些企业中,正式组织实施“头脑风暴法”效果不很理想的原因,也恰恰是缺乏一种能够开诚布公地进行交流的和谐氛围。

4、培育并强化 企业文化

一些健康的、积极向上的非正式组织(如兴趣协会、各种比赛等)可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培养员工的竞争与合作意识,对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集体主义精神方面具有促进作用,如果加以适当引导会起到培育并强化企业文化的作用。实际上,这也是我国很多企业培育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方式。

从上述分析可知,非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的;中突实质上是两种不同组织文化的冲突,非正式组织对正式组织的影响较多地体现在凝聚力、活力、士气等企业文化方面,最终影响到了企业的整体效率。

三、企业中的非正式组织的管理和利用

从上述分析可知,企业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只有合理引导、管理,才能使非正式组织更好地为正式组织服务。本文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1、主观上要承认非正式组织存在的客观事实并弄清楚类别及形成机理

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具有客观必然性。因此,管理者首先要正视非正式组织存在的客观事实,辨别出属于哪种非正式组织,针对其特点和影响力采取不同的对策,即实施柔性化和精细化管理。如对待利益型非正式组织要严密观察和控制,谨防其对企业的破坏作用;对待事业型非正式组织应采取激励措施,为其多提供一些便利条件。

2、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非正式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正式组织对其活动如果采用行政手段硬性干预往往会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此时,企业主管人员应实施人性化管理,从人的合理需求出发,做到善于发现员工需求的差异性,在不违背组织的目标和原则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如在正式组织的结构设计上不仅要考虑到员工的能力,还要将员工的性格、爱好、兴趣、志向等因素考虑在内。

其次,要重视非正式组织中核心人物(通常称之为“领头羊”)的作用。非正式组织中一般都存在核心人物,他们由于才能出众或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等原因而在非正式组织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其言行、态度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笔者在某石油化工企业中曾接触过这样的核心人物,其号召力很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他非正式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因此,在企业管理中要识别出非正式组织中的核心人物,做好这些核心人物的工作,合理利用其影响力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另外,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适当参加一些非正式组织成员举行的内部活动,一方面可以使非正式组织成员产生一种认同感和受尊重感;另一方面,也可以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掌握更详尽的信息,为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最后,正式组织可以结合企业目标和非正式组织人员的特点举办一些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另一方面通过培育、形成、强化、宣传适合本企业的组织文化来引导非正式组织,努力使正式组织的价值观得到其成员的认可和赞同,淡化某些非正式组织的消极影响,组织的凝聚力就会相对增强。

3、抑制非正式组织的消极因素

如上所述,非正式组织的行为超出合理边界时就会对正式组织产生消极影响。例如,当企业进行革新或推进新的措施时,非正式组织成员如果认为与其利益不一致,往往会产生消极情绪,有时甚至会采取一些破坏性行为抵制这种变革,给正式组织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因此,管理人员要善于发现非正式组织中的不良倾向,及时处理,防止不良倾向在组织内蔓延。其成员如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轻的可以及时指出并讲明危害,严重的要适当惩戒。对于那些造谣滋事、煽风点火、蛊惑民心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予以清理。

4、要密切注意非正式组织的演化趋势

最后,要注意观察非正式组织的演化趋势。笔者认为,在企业中,危害较为严重的非正式组织是利益型非正式组织,并且其他类型的非正式组织具有潜在的利益动机。换句话说,普通的非正式组织往往会因外界条件的改变而演化为利益型等危害较为严重的非正式组织。管理人员应注意其演化趋势,以便采取合适的对策。

有关浅谈企业组织与管理论文推荐:

1. 浅谈企业组织结构管理论文

2. 浅谈企业团队管理论文

3. 浅谈公司管理论文范文

4. 浅谈企业文化管理研究论文

5. 浅谈企业经营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6. 浅议现代企业管理论文

上市公司研究报告论文案例

给你一篇完好的论文,按上面的结构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修改吧会计毕业论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日益成为证券市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界定有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分别公司及管理当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法律主体,剖析应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以及应由何者来认定,并分析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优劣,提出了有关的政策建议。最后简要探讨了对财务报告粉饰可能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关键词]财务报告粉饰 法律责任 法律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使用者为数众多,包括政府部门、大量的投资者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将可能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进而引发诸多法律责任问题。近年来,这一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以1998年为例,该年因财务报告粉饰,投资者先后状告山东渤海公司和红光实业公司;琼民源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主管“开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先河”;东方锅炉公司的前任董事长、总经理亦受到刑事制裁。这些案例昭示着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问题已经非常迫切了。本文拟不揣冒昧,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涉及的法律主体除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外,还可能包括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其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机构和人员。 (一)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要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以及由谁来认定,却没有明确规定。 首先,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虚假的标准不统一。对于虚假财务报告的判断标准,在会计专业人士看来,通常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即只要符合会计准则,不管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都不能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非会计专业人士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则比较直观,即只要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就认定其是虚假的。显然,这两种认定标准存在重大差异,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的过程,非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结果。然而,从各自的角度看又都有道理。这种分歧势必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增加了解;另一方面,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尽量缩小会计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认识差距,便会计准则真正具有公认性,真正成为“公认会计准则”,只有这样,依据会计准则来认定虚假财务报告才可能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第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原因,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也是追究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必须慎重考虑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管理当局对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三种情况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但有关法规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这必然给实际认定工作造成困难,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是很难在故意与过失,尤其在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之间作出明确区分的。为便于准确认定法律责任,必须提供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认定指南。 第三,有关法规对虚假财务报告应由谁负责判定留有空白。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审计部门均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虚假财务报告进行认定的混乱现象,这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是很不利的。在虚假财务报告的判定机构上,应该予以适当统一。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告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呢?按有关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但是,何为虚假的审计报告?如何认定虚假的审计报告?虚假审计报告由谁来进行认定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澄清。 1.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 首先分析一下会计界是如何认定虚假审计报告的。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的规定,判断虚假审计报告的关键在于是否遵循了有关执业准则。该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这一规定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和9条以及《审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表明:会计界对审计报告的真实与虚假是从审计过程的角度来进行认定的。这一点在《错误与舞弊准则》第7条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它规定: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与舞弊。由于现代审计本身的特点,以及抽样审计及制度基础审计或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使得注册会计师即使恪守审计准则,也不能保证发现公司所编制财务报告中的虚假或隐瞒之处,从而可能导致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从重要性原则来看,即使财务报告有失实之处,如果不重要,也不影响审计意见。 然而在非会计专业人士眼中,尤其在司法实践中,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应如何认定证明文件属虚假文件,常常引起争议。这些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很难断定其重视的是过程的真实还是结果的真实。一些法律界人士将其解释为结果的真实。例如法律专家刘燕认为:“这些条款充分揭示立法者在使用‘虚假报告’等概念时所希望表达的意思,即‘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因此,法律上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中的‘虚假’一词,应该是指验资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出资人实际的出资情况不相符。”她是从验资报告来论述这一命题的,因为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是类似的,其论述应同样适用于审计报告。她还更进一步阐明:“在法律界以及公众看来,如果说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满足了审计准则的。真实性'要求,就不能认为其工作的结果是‘虚假’的,其逻辑是很荒唐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分歧的实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执业状况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现行的独立审计准则尚不是“一般公认审计准则”,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逐步缩小期望差距,其关键在于使独立审计准则成为“一般公认审计准则”。 2.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的认定 有关法规也末对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做出详细的规定。我们不妨借助国外的经验来对此进行详细分析。在国外的司法实践申产生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可分为三类,即过失、重大过失、欺诈。 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ordinary negligence)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首先,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标准审计程序通常应予发现,因工作疏忽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其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项目的证实审计是以其内部控制结构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的。如果内部控制结构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抽样范围,这样,一般都能揭示出由此产生的错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由于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法院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对此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 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他人的目的,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例如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推定欺诈”(constructive fraud),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难划定,美国许多法院将注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解释为推定欺诈,特别是近年来有些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和欺诈在法律上成为等效的概念。这样,具有重大过失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进一步加大了。 3.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 在实际工作中,对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也包括多个部门,这种状况必然带来了一些混乱,从而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造成不利影响,应予以适当统一。 (三)其他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主体,如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对他们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以及由谁来进行认定,亦是解决财务报告粉饰中有关法律问题的重要方面。 对于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其他有关法规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然而,何为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呢?在原来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下,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结果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以确认,通常不大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但在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仅确认资产评估确认方法;与此同时,陆续出现了非国有上市公司收购非国有资产等所进行的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关的资产评估。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就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 由于资产评估这项工作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即使两家水平相当、非常注重质量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同一项资产进行评估 ,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换言之,要想认定一项资产评估结果失实,从技术的角度看非常困难。或许正因如此,实务中才会出现“公司上市前的资产评估是‘财务包装’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评估——进行“利润包装”的案例也才会屡见不鲜。至于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认定机构,有关法规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由此,我们认为应该重新审视有关法规,采取某种类似"釜底抽薪"的做法。例如,在公司改组上市时,严禁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调账。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现行规定描述 1.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现行的许多法规,包括《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会计法》等都对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具有如下特征: (1)相关法规的规定间存在着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表所示):一是对公司本身要不要进行处罚,有的法规做出了规定,有的没有;二是这些法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哪些处罚的规定不尽相同;三是这些法规对罚款数额的规定不一致。显然,这种状况下,在具体对某一公司或某人进行处罚时,到底依据哪一个法规便成为一个大问题。为此,应尽快统一相关法规的规定。(2)有关法规对公司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或是没有规定,或是仅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例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此仅作了原则性规定《证券法》则末作规定。也许这是要我们援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民法通则》第106条也只是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本身亦十分原则。 2.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样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均对此作了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因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所受到的处罚可能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撤销事务所等。(2)民事责任,即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可能受到的处罚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2)刑事责任,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其他法律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其他法律责任主体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类,我们不再加以详述。 (二)行政责任 由以上叙述可见,因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而受到行政处分是当前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并且,行政处分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然而,行政处分真的那么有效吗?对行政处分作简单的分析后,我们就会发现其不少弊端。 首先,行政处分的威慑作用不够。警告处分不疼不痒,因为警告是建立在人们十分珍惜荣誉的基础上,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人不以受到警告处分为耻;撤职或开除处分,由于上市公司等通常没有主管部门,其管理当局无所谓来自主管部门的撤职、处分,只可能受到来自证券监管部门的处分,对许多人来说,这并不能形成一种威慑力,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处分往往演变成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许还有可能得到提升;没收违法所得的处分是理所当然的,但要知道,查到的违法收人在实际违法收人中所占的比重往往不是很高,对一些人来说,也许还是“有利可图”的;罚款处分时,为数不多的罚款也不能形成威慑力,因为这点罚款往往早在、或以后会在其他事项中得到补偿;吊销资格证书的处分理应具有较高的威力,但在实际中没有资格证书的可以从前台走同后台,工作照样千,薪酬福利照样拿。由此看来,行政处分的威力并没有立法者所想象的那么大。 其次从行政处分的时效性来看。《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在客观上给行政处罚的运用造成了很木的限制,不少人也因此萌发了侥幸之心。 从上述分析知,行政责任虽然是追究财务报告粉饰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但由于其存在上述弊端,我们不应对其过于看重。 (三)刑事责任 尽管相关法规中己经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相关法律主体的刑事责任,可遗憾的是: 第一,因粉饰财务报告被处以刑事责任的案例并不多见,就是被处以刑事处罚,处罚也不是十分严厉。就拿轰动一时的琼民源案来说,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两人分别被处以两年和三年徒刑,与该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相比,严厉与否不言自明。导致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何在?一来可能与我国这种只有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定罪量刑的刑事制度有关,许多案件难以寻找到确凿的证据;二来可能与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较为严重,以至法不责众有关。然而,“规定了刑事处罚,执行时不得不稀稀拉拉,这就象狗光叫不咬人,久而久之,人们就不把它当作回事了。” 第二,对某些人来说,刑事责任并不会让其“望而却步”。对他们来说,“如果通过内幕交易等非法行动能够狠狠‘发它一笔’,坐两三年牢快活后半生,也是值得考虑的买卖。” 第三,对法人犯罪,刑事责任无用武之地。纵然法人犯罪,可以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这可能无法对法人犯罪形成威慑力。追究某些个人的刑事责任,则有可能出现“替死鬼”的现象。 以上的分析表明,针对当前状况和刑事责任本身的特点,一方面需要加强刑事处罚的力度;另一方面,在追究有关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时,也需要考虑刑事处罚效力的局限性。 (四)民事责任 现有法规就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相关法律责任所体现出的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轻视民事法律调节的倾向,与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因为"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而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绝大部分又都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民事法律来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各主体的经济利益。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民事赔偿具有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起诉的积极性,提高对财务报告粉饰者的威慑力等方面的优势。大量的案件告诉我们,多数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报案的积极性,但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受害者知道惩罚侵害者可望得到赔偿,他们就有了举报违法行为、协助政府部门调查以及起诉的积极性。“这不但是较低成本的执法行动,而且通过提高违规者被发现和处罚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制裁的威慑效果。”同鉴于此,应尽快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建立“信赖假定制度”。在一投资者起诉红光实业案中,法院以原告无法证明其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显然,在民事诉讼中,我们不希望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但要证明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议引入国外的“信赖假定制度”,即假定原告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已经信赖了被告提供的虚假陈述。 第二,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由于个别投资者的利益有限,他们往往不愿意去起诉大公司、大机构。原因是告倒大公司、大机构费时费力,告倒它们的难度大。这一问题不解决,势必难以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而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以发挥集团诉讼的作用。 第三,要对民事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做出详细的规定,这既是起诉人在起诉时需要了解的,也是实施民事赔偿制度的关健。但迄今为止,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哪些经济损失,在法律上还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 (五)法律责任的分担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中可能涉及的法律主体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法律责任的分担便显得十分重要。就刑事责任而言,《刑法》第25条到29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就民事责任来说,如何确定有关法律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结合红光实业案来剖析这一问题。该案中被告除了红光实业原董事外,还包括为红光实业上市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上市推荐人的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假定原告胜诉,那么,有关各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有关各方的归责原则。就发行人红光实业来说,我国《证券法》规定了发行人的无过失责任。只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红光实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但原告并没有起诉红光实业。 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仅是“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这里实行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同样,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一样承担无过错责任,主承销商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推定过错责任。对于其他法律责任主体而言,《证券法》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规定,我们只能理解为这些机构承担的也是推定过错责任。 对于法律责任的分担问题,若任何一项法规均末予以规定,其结果往往是引用“深口袋理论”(Deep Pockets Theory),即采取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就由谁来承担的原则。这种分担方式使得法律责任转移到有经济能力承担的一方,由此将导致过失与法律责任的不相匹配,同时又怂恿了那些没有经济能力者去粉饰财务报告。在这一间题上,建议借鉴美国《私有证券诉讼改革法令》中的做法,即根据被告错误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法律责任的确定性与严厉程度 面对愈演愈烈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必须做好一件事:强化有关的法律制裁。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决定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两个变量——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和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法律责任愈严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愈大,威慑效果就愈强,反之就愈差。因而,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这两个变量的最佳组合。要提高威慑效果,就必须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或严厉程度,或者同时提高这二者。应该说,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的严重性与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低下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要解决这一间题,就必须设法提高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而其具体措施只能是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与严厉程度两个方面想办法。 就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来讲,加强行政处罚和充分利用民事赔偿制度是理所应当之举。诚如前述,某些行政处罚本身的威慑效果十分有限,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予以弥补,例如提高罚款的金额等。对于民事赔偿,这一方面更是大有空间的。 在现阶段,仅仅通过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难以有效地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还应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上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对于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程度,需要采用这样两项举措:一是在相关法律上充分明确有关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二是改革现行的司法制度,让应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受到应有的处罚。

其实很简单的你只要将每项财务指标的增减变动原因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说明即可(对比数为上年数及本年发生数),如无明确的理由就随便瞎造,合理就行.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