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 dan
我也想考这个专业呀,但不知道这个专业前景怎么样,麻烦您给点意见参考一下,谢谢了!
我毕业论文是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不值到你有没有用.
一、论述分税制改革 1.1论述分税制 1.2分税制提出的背景及目的 1.3分税制成功实施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及地方的财政状况二、地方财政与中央的关系 2.1地方与中央财政关系现状 2.2关系现状的利弊 2.3改革中遇到的阻力 2.4改革后的关系及影响三、地方财政 3.1地方财政现状 3.2现状的优劣 3.3改革中的阻力 3.4改革后的地方财政四、分税改革的影响及历史意义 4.1改革对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及地方财政状况的影响 4.2分税改革在现阶段经济环境下的影响与意义 4.3分税改革的历史影响与意义
①王日庠:《中美关系向何处去》,第119页、167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⑤宫力:《中美关系热点透视》,第286页~287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
要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在减少对地方微观事务干预的同时,也要增强宏观管理,对地方严格监管;地方政府要强化全国一盘棋的理念,自觉维护党中央、国务院的权威。
1、重在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当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和权责总体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国务院部门在一些领域管得过多过细,既管不了管不好,又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主动开展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科学配置央地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体两面的,央地政府间的职能更需要科学配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既要积极主动地放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自己该管的事,使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互相促进。
3、以法治方式调整央地关系
职能调整需要得到法治的规范和保障。职能调整的特点是“变”,变革原有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格局;而法治政府的特点是“定”,实行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之一。
因此一方面,职能调整要更多依靠法治推动;另一方面,法律法规也要根据改进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要求不断完善。
扩展资料:
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一方面,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机构改革,本质上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中央先定调子、划底线的,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给地方交底;需要地方先探路子、创造经验的,中央要及时给予授权。如此一来,就能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央地方关系新定位
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的新时期,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处理也显得格外重要。当前建构我国中央与地方的新型关系,应该以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限合理划分为核心,以中央与地方之间利益分享的均衡和权力行使的相对平衡为目标模式。同时采取一系列制度性措施,包括加强职权划分的法制保障、加强事权和财权制度建设与创新、建立地方利益表达与平衡机制,以使中央与地方关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权以及地方自治问题是最典型的宪法问题之一,可惜当下中国的宪法学人很少顾及这一问题领域的研究,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近年来中国的宪法问题层出不穷,尤以权利保护领域最为突出,部分宪法学人或许心中有自己的关于宪法问题研究的急缓秩序;研究地方问题需要丰富的知识积累和扎实的实证梳理,这会使许多人望而却步;特定情况下所谓的研究对于某些人来说,沦为纯粹功利主义的操作伎俩,成为没有任何意义的数字统计方式,而没有了真正的问题意识。 对有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宪法法条粗略地进行一下统计,直接规定的就有第2条、第3条、第5条、第9条、第10条、第30条、第62条、第67条、第89条等十几条之多,每个条文规范的逻辑内涵是什么?条文与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又是什么?这是中国宪法释义学所面临的清新又艰巨的使命。 现行宪法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权力划分的总体原则体现在宪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中,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是典型的“毛式风格”的表述,其实它就是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的语言的翻版。这种被通常简称为“要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给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政治、法制实践留下了太多的模糊空间,也催生了诸多的难题。 按照宪法第3条的文义解释,这种在国家权力层面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划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的界分,体现在宪法有关基层民主自治的规定中,这里不做探讨),必须优先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这也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规律性要求。但过去关于“中央统一领导”的语义理解似乎是无边无际的,某种程度沿袭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传统思维。中央的统一领导以对地方的规制和指挥为旨趣,这种领导仅在技术和其他客观局限的窒碍下才有所谓的限度。中央对地方采行根据自己的主观需要“收放自如”的办法,殊料经常出现客观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情况,导致出现“一放就乱,一收即死”的局面。 为了避免这种“收放循环”的局面重复出现,造成社会的动荡和民心的不稳,宪法设计了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表征人民的民主权利,同时实现“上令下达,下情上达”的治理需求。为了防范地方的“尾大不掉”或“抗命不遵”,宪法又在第62条、第89条等诸多条款中设计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在各自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宪法、法律,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纠正下级人大、政府部门不适当决定、命令的制度。我个人认为上述既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民主载体,又将其作为保证法制统一载体的制度安排,会使人大染上功能不适症。其原因在于:赋予各级人大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的权能,是否即赋予了它们履行职能所必要的宪法、法律解释权,从而导致宪法、法律解释的“地方化”,更加妨碍法制的统一?各国关于法律、法令合宪性的制度安排固然有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两种形式,没有拘于一端,但不宜以实行“多数决”的机构进行事后审查,这是一个法制的常识,否则会出现“多数的暴政”。我国宪法设立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实施、法制畅通的职能行使制度,既然是实施中的问题当然有见解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而现有的人大护法制度却是在利益攸关者缺席的情况下展开的,没有公正、严密的陈述、申辩程序过滤机制,这会导致人大行为的武断。经年累月的人大执法检查要么只是“认认真真走过场”,要么是“猫鼠合一”,检查主体与被检查主体错位,也证明此项制度的设计只不过当初立宪者的过于理想主义的一厢情愿而已
哈哈!正在写呢!老师给了些题目,给你参考下了!房地产论文选题方向1、房地产市场研究以**市为例,分析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选取住宅市场、二手房市场或商用零售物业市场其中之一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市场供求状况、价格走势,分析市场未来发展趋势(重点在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研究)或规范市场发展的对策(重点在市场现状分析,提出建议、对策)可拟题目:A**市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B**市住宅市场发展潜力研究C**市商业地产发展现状、问题与前景D规范**市二手房市场发展的对策研究E规避二手房市场交易风险的对策建议。。。2、土地市场研究分析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互动关系(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土地出让制度(包括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土地管理政策(如对闲置土地的处理新规定)和土地税收政策(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和意义可拟题目:A地价与房价互动关系研究B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的比较研究-以南宁市为例C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的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势3、物业管理领域分析物权法颁布后对物业管理领域的影响,或者对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作风的影响、物业管理企业如何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可拟题目:A当前物业管理纠纷的焦点问题研究(物业公共产权问题、业主委员会的权利问题等)B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的对策研究。。。4、小产权房的问题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已是一种趋势,各大城市房价高涨,工薪阶层纷纷选择购买不受法律保障的小产权房,引发了很多问题,所涉及到的深层次问题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究竟能否享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还涉及政府如何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热点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探讨可拟题目:A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可能性、障碍及对策研究B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对策C小产权房的土地产权问题研究D开放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拓宽土地一级市场的对策研究E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缓解住房保障压力的可行性、障碍与对策研究。。。。5、住房保障方面的题目:A构建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现实障碍与对策研究B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C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渠道和对策研究。。。6、房地产开发领域A、 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前景分析B、 宏观调控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战略探讨论文选题要注意的三个问题(以房地产市场研究为例)首先,确定研究方向,选择一个具体的市场来研究,不要笼统的以“房地产市场”作为研究对象;其次,确定研究的范围。商品住宅市场是研究的最大热点,要注意联系当前的住房保障政策来分析,也不能忽视住房市场的层次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分别面向不同收入阶层,要明确所分析的是哪个层次的住房市场。再次,确定研究的立场。如果以分析市场趋势为主,就需要站在房地产市场咨询者的角度,那就写成研究报告一类的文章,这需要大量的数据资料;也可以研究市场存在的问题,包括国家政策的影响、市场监管秩序、交易风险防范等,站在为政府建言的立场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本来我想写估价的,结果老师不是估价方面的!估计你可以写几种估价方法的改进和应用呀!哎,论文啊!烦得很!
现在房价是合理的,因为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一种商品能够变成货币,是最惊险的跳跃,楼市上的房子完成了这个跳跃,这说明它的价格是合理的。对于很多人来说,看到这样的说法,恐怕都会要大骂一通,觉得这种官员、这种专家真是该当挨板砖,而敢说这样的话,也是要有承受能力的。不过,这样的人仍然不少,前段时间,不少专家频频出语不凡,纷纷把脉中国的高房价,比如“未婚妻论”、“丈母娘论”、“父母论”等等,总之都把房地产业辉煌的功劳都归功于我辈平民百姓。还别说,初看这位官员所谓的“合理房价论”,还真的象那么回事,因为人家搞的是经济学,看问题、做分析,也只能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也分析得颇有道理。是啊,如果当前的房价不合理,那么怎么会有人去买房子,开发商还怎么活呀!看来,这房价还是有人承受得起的,也就说明是合理的。而问题的根源恰恰就在于这个“经济学角度”,就在于这个所谓的“商品”,揭开了当前中国高房价的大秘密,点出了中国高房价的症结所在。正是因为我们的政府把住房作为一个商品,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去研究、去决策,当然就走不出高房价的怪圈。因为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贪官,还是一些利益群体,甚至于政府,都能从这个经济学角度获取的经济利益,还哪有什么心思放在老百姓的住房上。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住房有两个基本属性:一是它附着的土地很特殊,不是一般商品能够代替的,它是一种特殊、有限的资源,也就不能从经济学角度来简单对待。二是住房是人们生存的基本必须品,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这应该是政府提供的起码民生品。恰恰相反,政府对于住房应该是要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而不是从“经济学角度”,应该把住房当作一种“民生的必须品”,而不是“商品”。所以,我们现在争论过去,争论过来,最关键的还在于转变理念问题,如果理念错了,方向也就错了,什么样的改革也就是一句空话,老百姓的“安居梦”也可能是一个幻想。而解决这样的理念问题,就是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如此,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了。地价与房价关系的经济学分析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对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意义重大,本篇论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地价与房价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首先,论文从供给角度、需求角度和运行过程中供给和需求的转化三个方面分析了地价与房价的因果关系;其次,论文对地价与房价的数学关系进行了探讨;最后,论文对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2001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在土地收购储备的过程中,很多城市都开始严格限制协议用地范围,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与协议用地相比,招标和拍卖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上升了。为此,建设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商抱怨地价过高,影响了房产价格;很多居民也把房价过高、买不起房归咎于地价过高。而与此同时,土地部门却说地价高是由于房价的不断飙升引起的。为此,只有深入分析房价和地价的关系,才能弄清房价和地价的相互影响,才能判断地价是否过高。本篇论文以经济学的角度从因果关系和数学关系两个方面探讨了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并根据分析的结果,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地价与房价的因果关系对地价与房价因果关系的解释,实际上就是回答究竟是房价高导致了地价高,还是地价高导致了房价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要从需求和供给以及市场运行的不同角度来分析。1.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房价上涨导致了地价的提高地价和房价的本质都是一种产权价格,并且都是由供求关系来决定的,二者不同的是:在国内目前的情况下,土地市场所决定的地价更倾向于是一种需求价格。因为土地的自然供给没有弹性,其经济供给受自然供给的限制,也缺乏弹性;并且,土地的供给是由政府垄断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地价主要由需求一方决定,需求上升则地价上升,需求下降则地价下降。而增量市场中的房价除了取决于需求方面,还要受供给价格的影响。因为增量房地产的供给不同于单纯的土地(没有生产费用)供给,它是一个生产的过程,所以必须通过销售价格补偿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支出并获得合理利润,才能维持再生产过程。因此增量市场中的房价作为一种供给价格不仅是买方愿意购买的价格,更应是卖方愿意出售的价格。进一步地分析,作为需求价格的地价实际上是由引致需求引起的,即由于对土地上产出物的需求导致了对土地的需求,这方面最著名的解释为“玉米法律悖论”。[1]1800年英国制定了限制进口谷物的玉米法律,导致了国内对玉米的需求上升,图1表明了玉米法律对玉米市场和土地市场的影响。①玉米市场:玉米法律将需求曲线由d1移到d2,国内玉米的价格由P1上升到P2,对玉米的生产量由C1上升到C2。②土地市场:由于国内玉米的生产量上升,导致了对土地需求的增加,使土地需求曲线由D1上升到D2,因为土地供给价格弹性很小(图中假设土地供给完全没有弹性),所以对土地需求的增加导致了土地价格由R1上升到R2。“玉米法律悖论”说明了地价高是因为玉米的价格高,玉米法律提高了玉米的价格,刺激了国内玉米的生产和对种玉米的土地的需求。由于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地主们就提高地价来满足对土地的需求。因此,地价高是玉米价格高的结果,而不是玉米价格高的原因。“玉米法律悖论”应用到城市房地产市场,我们就可以得出:房价高刺激了对土地的需求,由于土地的供给价格弹性小而导致了地价的升高,即从需求角度来看,地价高相对房价高是结果,而不是原因。不仅如此,地价的地区差异性同样源于各地房价的不同,即不同的城市由于对房地产的需求不同导致了它们各自的地价不同[2]。图2所示,城市1对增量房地产的需求远远大于城市2,导致其房价也大大高于城市2的房价。在各个地区中,由于市场的开放性和竞争性导致了各地的建安成本及开发商的利润相差很小,因此可以认为各地地价的差异主要由房价的差异来反映。总之,在任一城市中,对增量房地产的需求增加导致对土地的需求增加,由于土地的供给价格弹性较小,结果导致地价的上涨。因此,从需求角度来看,地价主要是一种需求价格。在同一时点,地价高相对房价高而言,只是结果,不是原因。2.从供给角度来看,地价上涨是导致房价上涨的一个因素在房地产增量市场中,房地产是一种生产产品,因此房价不仅仅是一种需求价格,更是一种供给价格。在现实生活中,这主要表现在当有下降压力存在时,房价的变化非常典型,即当市场疲软时,首先减少的是供给数量(开发商不再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而不是价格[3]。因为从房价的形成来看,先有地价,然后经过一个建设周期形成最终的房价。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土地的开发与经营是整个房地产经济活动的开端和基础,开发商总是先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进行房屋开发和经营,即先形成地价,然后产生房屋建设成本,最后形成增量房地产的成本价格(包括合理利润)。这个成本价格通过当时市场的供求关系,最后形成真正的增量房地产的交易价格,这个价格一般都高于其成本价格。由此,上涨的地价进一步推动了房价的上涨,但此时的地价与增量房地产的价格并不在一个时点上,而是经过了一个房地产的建设周期,即从供给的角度上看,地价是房价的成本之一,地价上涨是导致房价上涨的一个因素。3.在房地产市场运行过程中地价与房价的转化作为市场供求作用的信号,地价与房价分别反映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过程中,地价与房价的转化体现在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相互作用中。见图3所示,象限Ⅰ和象限Ⅲ分别是房地产市场(指房地产增量市场)和土地市场,在两个市场中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决定了房价和地价的大小。房价(房价Ⅰ)高涨代表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旺盛(见象限Ⅰ),当该价格高于房地产产品的成本价格时,便会形成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当市场内的空置房屋不能满足其需求时,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会通过容积率的作用转化为对土地的需求(见象限Ⅱ);开发商会依据此时增量市场的价格决定待开发地块的需求价格(地价Ⅰ),当土地的需求价格高于土地的供给价格时,由土地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决定了土地的交易价格(地价Ⅱ),新的地块被开发(见象限Ⅲ);这时的地价经过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转为新的房地产增量的价格(房价Ⅱ),土地增量转为房地产增量(见象限Ⅳ),当作为供给价格的房价Ⅱ小于或等于房屋当时的需求价格时,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产生。图3中所示房价Ⅰ和房价Ⅱ相等,表明房地产增量市场与土地市场都达到了均衡状态,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论证;实际市场运行过程中,房价Ⅰ和房价Ⅱ总是不能达到相等,房地产市场总是在波动中运行。因此,从上述地价与房价的转化过程中可以看出,地价和房价分别是由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来决定的。在地价和房价的转换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房价——房价Ⅰ和房价Ⅱ及两个地价——地价Ⅰ和地价Ⅱ,它们分别是房屋和土地的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在实际的市场中,地价主要是一种需求价格(地价Ⅰ),它受房价Ⅰ的影响较大,当房价Ⅰ上升时,地价Ⅰ也会上涨,国土部门所说“地价是由房价决定的,房价高与地价无关”便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考虑的。而房价不仅是一种需求价格,也是一种供给价格(房价Ⅱ),地价Ⅱ是它的一项成本,地价Ⅱ的上升必定会引起房价Ⅱ上涨,因此,开发商和社会人士认为“北京房价高,是由地价高所导致”。这两种观点都只是看到了地价和房价关系的一个方面,实际上地价和房价的升降是由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当时的供给和需求条件来决定的,而不是由房价来决定地价,或由地价决定房价,地价和房价的上涨最终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房屋土地需求的增加引起的。因此,笼统地说房价高决定了地价高,或地价高决定了房价高,都是片面的,对房价和地价的因果关系要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点来分析。二地价与房价的数学关系在地价与房价因果关系的分析中,出现了两个房价和两个地价,分别代表了需求传导和供给传导的过程。不论从哪一个过程来看,房价的主要组成都是地价、建安造价和各种税费(包括管理费、销售费用、利息、税费及合理利润)[4]。设P代表房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PL代表地价(元/平方米土地面积),C代表建筑物的建安造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γ代表所有的税费(包括管理费、销售费用、利息、税费及合理利润)率(%),F代表容积率(%)。首先,将地价PL(元/平方米土地面积)转化为楼面地价PL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公式为:(1)其次,根据增量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得出增量房地产价格的表达式:(2)最后,将公式(1)代入公式(2),整理可得:(3)设(1+γ)=A,C×(1+γ)=B,A和B为任一不为零的常数,则可得:(4)从公式(3)和(4)中,可以看出:第一,地价与房价之间为线性正相关关系;第二,地价与房价之间影响的程度因建安成本、税费率和容积率的不同而不同;第三,由于受社会技术水平及可持续发展条件的限制,建安成本和容积率的调整量有限。因此,税费率应该是政府调控地价与房价关系的主要切入点。三政策建议土地市场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龙头,通过土地市场的科学调控,政府可以协调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论文通过地价与房价关系的探讨,建立了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联系,从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分析中,可以得到三点与土地市场调控有关的启示:1.地价是由市场决定的,它不应该作为政府直接调控的指标从地价与房价的转化中可以看出地价的决定过程:地价Ⅰ由当期房价(房价Ⅰ)决定,反映了当期土地出让市场的需求;地价Ⅱ由当期土地市场供求作用形成,决定了下一期房价的供给水平(房价Ⅱ)。这里,无论哪一个地价都不是由人为因素控制决定的。因此,地价是由房地产市场内部运行决定的,调控土地出让市场,地价不应该是直接调控的因素,它应该由市场机制去决定。因此,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要尽量采用最能反映市场条件的拍卖方式。2.土地出让量是调控土地出让市场及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直接指标反映供给水平的地价Ⅱ是由土地出让量决定的,土地出让量是当期土地的供给水平,它的大小是由地价Ⅰ决定的;并且,它通过地价Ⅱ决定了整个房地产市场新周期的运行。因此,土地出让量联系着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是新周期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源头。因此,土地出让量是调控土地出让市场乃至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直接因素。3.土地出让量的大小要根据市场条件而定由地价与房价的转化过程可以看出,土地出让量的大小是由反映市场需求水平的地价Ⅰ决定的,而不是人为任意确定的。如果地价Ⅰ的水平大大高于前一期的地价Ⅱ水平,反映出市场对土地需求强烈,则要增加土地出让量,以平抑地价的上升。反之,如果地价Ⅰ的水平大大低于前一期的地价Ⅱ水平,则要减少土地出让量,防止地价的下降。总之,通过对地价与房价因果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价的大小是由房地产市场本身确定的,政府对土地出让市场进行调控,主要的调控指标不应该是地价,而是土地出让量;并且,土地出让量的大小也要根据市场条件来调整,不能主观确定。通过对地价与房价数量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价与房价呈线性正相关关系,影响它们的关系的主要因素是税费率、建安成本和容积率,调整税费率可以作为调整地价与房价关系的主要手段。
服饰与地理环境关系 服饰的原材料源于不同的地理环境。我国亚热带的浙江杭嘉湖地区、广东的珠江三角洲是我国蚕丝的生产基地,人们穿戴的各种丝稠就来源于桑蚕。我国西北内陆的太阳辐射强的新疆地区是我国长绒棉的最重要产区,人们钟爱的羊毛衫与皮制衣物,原料主要源于我国西部牧区盛产的羊毛和各种皮革。第二,服饰样式与地域特征密切相关,在我国东北的鄂伦春、达翰尔、鄂温克等到民族的服饰与西南少数民族的服饰就是因为气温的不同,在质地、款式等到方面出现了很大的差异;众所周知世界屋脊、日温差比较大的青藏高原,藏民们时常穿一个露胳显臂的“不对称”大袍,也就是穿皮袍仅套一袖,适应青藏高原多变的气候;又如在炎热干旱的阿拉伯地区,人们钟情于身着白色宽大松驰的长袍。第三,服饰变化与气候变化紧相关。在春、夏、秋、冬四季分明的地区,就有按照季节变化换穿单、夹、棉、皮的习俗,目前,人们一般都要购置几套与季节相适应的衣服,比如夏季男士的短袖、衬衫、T恤与女士们的连衣裙,春秋季节的休闲装,冬季的滑雪衫、皮夹克和羊毛衫等。然而在四季如春的云南昆明一带,则形成了人们“四季服装同穿戴”的另一番人文景观。 民族服饰与地理环境关系。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复杂,民族众多。由于地理环境的巨大差异,生活在各自不同环境区域中的各族人民,身着各式各样的绚丽多彩的民族服饰,无不体现着所处的地理环境特色和民族风情。可以概括为牶北长南短,北宽南窄,北裘南丝,北厚南薄。 青藏高原地区,主要人口为藏族,他们生活的地方,海拔高,气温低,冬季漫长,夏季短暂,因而他们一年四季都穿着长袍,冬季皮袍,夏季棉袍,袖长宽松,白天当衣,晚上当被。为了生活方便不论男女都将右膊裸露在外,袖子别在腰间。每逢节会,欢歌四起,长空舞袖。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这是黄土高原的真实写照。由于这种恶劣的地理环境和严酷的气候条件,使黄土地上人们的服装另有一番情景。冬天人们穿着老羊皮袄,头上裹着白羊肚手巾。夏季白布的尕汗褡儿,青布的黑夹夹儿,是这一地区典型的民族服装。 生活在新疆天山南北地区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俄罗斯等少数民族兄弟的服饰,则明显的带有西亚各国和俄罗斯的特色,这显然是由于地理环境因素而形成的。 居住在云贵高原的苗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的服饰,也与他们生活的地理环境和传统文化习习相关。最具特色的是侗族,他们的蜡染闻名于世,成为贵州地区亮丽的风情线。由于这一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山大沟深,林木茂密,溶洞暗河遍布。长期以来与世隔绝,交通不便,为了生存,他们自己纺纱织布,加工洗染。这种用传统手工艺制作的布料厚实、美观、耐用,可穿、可佩、可戴、可提,不仅有实用价值,更有观赏价值,近年来又成为旅游开发项目之一。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是千百年来人们对江南地区的形容和向往。河流密布,湖海相连,雨量充沛,气候湿润,地势平坦,植物茂盛。在这种地理环境中生活的各民族同胞,他们的服饰天人合一,环境造就,典雅别致,小巧玲珑,以薄、短、轻、柔、艳而著称。 彩云之南的傣族、傈僳族、白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在祖国的西南边疆,这里气候宜人,山川秀丽,天蓝水碧,风景如画。他们的服饰色彩艳丽,轻柔飘逸,女人们的裙子有摆裙,有长裙,有褶裙。特别是傣家妇女穿的筒裙,五颜六色,美丽得像孔雀开屏,不仅好看而且合身适用。由于这里地处边陲,过去封闭落后,观念保守,所以,很少有短裙。瓦族妇女的裙子也是筒裙,但没有傣族筒裙长,色彩以黑、红相间为主,这与她们生活的地理环境有关。 我国广大的平原和丘陵地区,是重要的农耕地带和人口集中区域,生活在这里的广大同胞以汉族为主,服饰介于高原和水乡之间。生活在东南沿海地区的渔民,服饰与其他各地区民族的服饰相比较,则是最简洁不过的了。渔民们长年生活在气候温热湿潮的水上作业,捕鱼打捞,穿着简练、轻便、易于晾晒的服装,这完全是由于地理环境而形成的。 服饰是一个民族的标志,也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形象。它的功能一是遮风祛寒,二是装饰美观。但是,由于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千差万别,千变万化,无不打上这一地区的烙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地理环境造就了民族服饰。
与地理有关系是肯定的,可惜我不知道,不过汉服我们穿起来潇洒飘逸是再适合不过了,而它也代表了,我们汉人天圆地方的宇宙思想,有礼服,华美,也有平时穿的服装,都很方便简洁。只是,汉族被通古斯猪屠杀,统治之后的三百年,汉人平时只能穿长袍马褂,唯有在死的时候才能穿上自己的民族服饰——汉服,为的是让九泉之下的祖先认出使自己族人。并且在自己头上铺一块白巾,表示无脸面对祖先之意。汉服不是旗袍和伪唐装,这两样都是满族的,另外建议,了解一下冉闵,五胡乱华中,当汉族快被灭族的时候,是他让汉人重新觉醒起尚武的意识,剿灭胡人。可惜拯救汉族的人被如今的汉族统治者生生抹去了。为了一个“民族团结”。对了,汉服没有不舒服,你说的恐怕是礼服吧,汉族当中穿的有常服和便服,听听也觉得利索了。
各具特色的地理环境,孕育了绚丽多姿的民族服饰。
各民族地理环境的差异导致服饰的多样,例如:
1、藏族服饰:青藏高原昼夜温差大,藏族人民常用"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来形容多变的天气。即使是夏季,也是早晨冷,中午热。
牧民外出要穿着保暖的藏袍,一到中午,又热得受不了,于是只得穿一只袖子,甚至两只袖子都不穿,围系在腰间。一到傍晚,天气又变冷,两只袖子又都得穿上。西藏牧民有时离家远出,夜宿在外,也常用宽大的衣服来盖体暖身。
2、苗族服饰:苗族分布较广,支系众多。服饰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妇女较典型的装束是短上衣,百褶裙。苗族衣料过去以麻织土布为主,普遍使用独具特色的蜡染、刺绣工艺。裙子以白色、青色居多,服饰的用料、颜色、款式、刺绣等方面,都极具民族风格。
配饰以头、颈、胸及手等部位的银饰为多见,苗族的银饰在各民族首饰中首屈一指。绚丽多彩的服饰文化充分显示了苗族的聪明才智,至今仍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
3、白族服饰:大理白族是中国西南地区各民族中经济较为发达,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早在3千多年前,白族先民就以磨制的石斧、石刀、骨角器作为生产工具,生息和劳动在洱海地区。
长期劳动形成的审美观和民族风情,突出体现在白族服饰中,白族崇尚白色,衣物以白色为贵,再配以色彩对比明快而映衬协调、挑绣精美的披挂,充分反映了白族人在服装艺术上的高度智慧。
4、土家族服饰:土家族男子过去穿琵琶襟上衣,缠青丝头帕。妇女着左襟大褂,滚二三道花边,衣袖比较宽大,下着镶边筒裤或八幅罗裙,喜欢佩戴各种金、银、玉质饰物。土家族现在平日着装已没有民族特色,只有喜庆节日、隆重集会或边远山村,才有传统民族服饰展示风采的机会。
5、傣族服饰:傣族多居住在我为云南的亚热带地区,擅长农耕和水稻种植。傣族人在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融合了中原和印度及中南半岛诸国文化。
傣族男子多穿圆领大襟或对襟小衫,下着长裤,白布或蓝布包头。妇女穿长筒裙和短衫,梳各种发式。傣族人民崇拜孔雀和大象,常将孔雀和大象的图案编织在衣物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族服饰
其关系是地理环境影响民族服饰特征。民族文化与地理环境有着深远的关系,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生产特点和生活习惯、生产、生活方式,孕育了各具特色,就地取材,有其独特文化历史渊源,因地制宜的服饰。
服饰实际上是一个民族的标志,也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形象。它的功能一是遮风祛寒,二是装饰美观。但是,由于受到地理环境和情感的影响,千差万别,千变万化,无不打上这一地区的烙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地理环境和情感造就了民族服饰。
扩展资料:
各民族服饰与地理环境的关系:
1.维吾尔族传统的民族服装为男子穿绣花衬衣,外套斜领、无纽扣的“裕袢”,“裕袢”身长没膝,外系腰带。在北疆因天气较寒冷,外套常常有纽扣,妇女则喜欢穿色彩艳丽的连衣裙,外面往往还套穿绣花背心。男女皆喜欢头戴绣花小帽,脚穿长筒皮靴。
维吾尔族在此服装用料上喜欢选用纯毛、纯棉、真丝、真皮,妇女喜欢艳丽的衣物,并以耳环、戒指、手镯、项链等饰物点缀。手工刺绣是维吾尔族的传统工艺,衬衣、背心及小圆帽上所绣的花纹图案都十分精美。
2.苗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的服饰,也与他们生活的地理环境和传统文化习习相关。
(1)最具特色的是侗族,他们的蜡染闻名于世,成为贵州地区亮丽的风情线。由于这一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山大沟深,林木茂密,溶洞暗河遍布。长期以来与世隔绝,交通不便,为了生存,他们自己纺纱织布,加工洗染。
这种用传统手工艺制作的布料厚实、美观、耐用,可穿、可佩、可戴、可提,不仅有实用价值,更有观赏价值,近年来又成为旅游开发项目之一。
(2)作为重要民族的傣族,他们的传统服饰,男子多穿对襟或大襟无领短衫,肥筒长裤,也有少数人穿深色筒裙,用白、青、浅蓝、淡黄色的布包头。女子服饰因地域不同而有明显差异。
西双版纳的妇女上穿白色、绯色或淡绿色紧身窄袖短衫,下着各种花样的长及脚面的筒裙,束银腰带,喜欢留长发,并挽髻于顶,插上梳子或鲜花,典雅大方;也有用大布巾包头的。
德宏和耿马的妇女上穿齐腰短衣,下着色彩艳丽的筒裙,发髻位于脑后,余发散拖一绺在背后。服饰衣料过去为土布,现多为丝绸、细花布,更显傣女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身材。
3.彩云之南的傣族、僳僳族、白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在祖国的西南边疆,这里气候宜人,山川秀丽,天蓝水碧,风景如画。他们的服饰色彩艳丽,轻柔飘逸,女人们的裙子有摆裙,有长裙,有褶裙。
特别是傣家妇女穿的筒裙,五颜六色,美丽得像孔雀开屏,不仅好看而且合身适用。由于这里地处边陲,过去封闭落后,观念保守,所以,很少有短裙。瓦族妇女的裙子也是筒裙,但没有傣族筒裙长,色彩以黑、红相间为主,这与她们生活的地理环境有关。
4.我国广大的平原和丘陵地区,是重要的农耕地带和人口集中区域,生活在这里的广大同胞以汉族为主,服饰介于高原和水乡之间。生活在东南沿海地区的渔民,服饰与其他各地区民族的服饰相比较,则是最简洁不过的了。
渔民们长年生活在气候温热湿潮的水上作业,捕鱼打捞,穿着简练、轻便、易于晾晒的服装,这完全是由于地理环境而形成的。
5.贵州东南部地区的妇女,将多种图腾崇拜的形象融合于一体,以水牛的头和角、羊胡、虾须、蛇身、鱼尾等整合为意象中的“苗龙”形象,刺绣在自己的衣服和围裙上,表达自己的民族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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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弱了,央行现在还是属于国务院的一个部门,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个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无法独立开来,政府为了刺激经济而采取的四万亿投资属于财政政策,而这必然引起通货膨胀,作为独立的央行,必须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而由于缺乏独立性,央行不仅不能进行逆向操作,即采取紧缩政策,同时还要配合财政政策,结果导致物价猛涨。(这个情况的产生主要原因是央行仍然属于国务院,无法独立制定政策)。第二个是货币政策的各项措施之间缺乏独立性,由于我国的利率管制,利率传导机制在国内还未形成,从而导致货币政策中的利率工具几乎无用,随着金融创新,货币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从而导致货币供给量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越来越难控制。现在许多国家都开始采用利率作为变量。 就打这么多了,具体的问题你自己找找相应的文章补充吧,总体来说,现在央行的独立性正在变强,但也是相对而言。
你说的三千字简直就是叫人复制,是强,中国购买其他国国债之类就可看出
弱 因为央行降息调存准的权力都是在国务院手里的 而且中国央行隶属于国务院 不是独立的职能部门 主管经济工作的副总理决定降息与否。目前世界上央行主要职责有 稳定物价 刺激经济增长 但各央行职责不同 欧洲央行只负责物价稳定 从理论上来说 即使经济持续滑坡 只要通胀高企 就依然可以不降息 其独立性不受各国政治因素影响 独立性极强。美联储和英国央行负责物价稳定的同时还要负责经济增长 日本央行隶属于日本财务省 独立性弱PS 你这不少于3000字 一看就是在应付作业了 好好学习吧 别指望别人给你做作业
①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②中央银行与政府两者之间所处地位、行为目标、利益需求及制约因素有所不同。如果中央银行完全按政府指令行事而缺乏独立性,一是可能出现用货币发行弥补政府赤字,从而导致通胀,二是可能降低货币政策的稳定性从而导致金融波动;③中央银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能使中央银行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政策形成一个互补和制约关系,增强政策的综合效力和稳定性,避免因某项决策或政策失误而造成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性的损失;④中央银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还可以使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总行的方针政策,而少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保证货币政策决策与实施的统一,增加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时效性和提高中央银行运行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