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月的《七夜雪》她的书我一直都很喜欢,无论是听雪楼系列还是烈火如歌。夜和雪,一开始给我的感觉就是冰冷和凄凉,也许当时她在命题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这个一个悲剧。我是一个执着注意者,如果看了开头,我是一定要看完结局才能够放下的。所以当我在网上看到这篇文章的开头的时候,我就一口气看完了全部,连晚饭都忘了吃了。这次的作品,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以往的文章往往锋芒毕露,充满了尖锐入骨的刺痛,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从来没有“妥协”两个字。所有的人物都是如此骄傲,如此绝决,不能完全的得到、便是彻底的毁灭,两者之间绝无圆转的余地——比如《听雪楼》,又比如《幻世》没有撕心裂肺的激烈冲突,有的只是钝而深的痛感和解脱后的无力。每一个人都从往日的河流里涉水而来,背负着不同的记忆,他们的命运纠缠难解,但到了最终却可以相互放弃,彼此解脱——薛紫夜放弃了雪怀,霍展白放弃了秋水音,雅弥放弃了教王,瞳放弃了紫夜……他们都淌过了时间之河,向彼岸走去。只留下这个孤独的我还站那里,怔怔地看着这些人的背影消失在时空的雾气里。如同看着自己的身外之身。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易动情也易动怒的人,往往看着电视剧中或者是小说中、漫画中的人物和情节,眼泪会不自觉的流下来。所以当我看到,霍展白为了秋水音的孩儿一次次的奔波,我是心痛的,为了这个风流倜傥,却深陷爱情的漩涡中不能自拔的男人。但是仔细想想,要不是这一次次的奔波,一次次的受伤,又怎么能够让那紫衣女子和他相识、相知到相爱呢。这也许就是平日所说的命中注定吧。身上的痛远不及心理的痛,霍展白虽然一次次的受伤,但是他至少还有目标:为了治好他曾经深爱的女人的孩儿。所以他活着或许没有那么的痛苦。但是那紫衣女子虽然身为神医,但却不能自医。拖着一身的病,每天看着心爱的男子那永远停留在17、18岁不老的容颜,也许那才叫痛苦。虽然平日看去是那样的骄傲和凶悍,但是在那次醉酒后,靠在霍展白胸前是那样的温顺和平和。等了这么久也许也只是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他把她从桌上扶起,想让她搬到榻上。然而她头一歪,顺势便靠上了他的肩膀,继续沉沉睡去。他有些哭笑不得,只好任她靠着,一边用脚尖踢起了掉落到塌下的毯子,披到熟睡人的身上,将她裹紧。 “雪怀……”忽然之间,听到她喃喃说了一句,“冷……好冷啊……” 她微微颤抖着,将身体缩紧,向着他怀里蜷缩,仿佛一只怕冷的猫。沉睡中,她的表情是从未有过的茫然和依赖,仿佛寻求温暖和安慰一样地一直靠过来。他不敢动,只任她将头靠上他的胸口,蹭了蹭,然后满足地叹息了一声继续睡去。 他觉得自己的心忽然漏跳了几拍,然后立刻心虚地低下头,想知道那个习惯耍弄他的女人是否在装睡——然而她睡得那样安静,脸上还带着未退的酒晕。 于是他长长松了一口气,用毯子把她在胸前裹起来,然后看着雪中的月亮出神。 天地一时间显得如此空旷,却又如此的充盈,连落下来的雪仿佛都是温暖的。 他望着怀中睡去的女子,心里却忽然也涌起了暖意。 如果能一直这样就好了……生命是一场负重的奔跑,他和她都已经疲惫不堪,那为什么不停下片刻,就这样对饮一夜?这一场浮生里,一切都是虚妄和不长久的,什么都靠不住,什么都终将会改变,哪怕是生命中曾经最深切的爱恋,也抵不过时间的摧折和消磨。 唯有,此刻身边人平稳的呼吸才是真实的,唯有这相拥取暖的夜才是真实的。 这种感觉……便是相依为命吧?”此刻的他们应该算是幸福的吧,因为自那以后似乎再也没有此刻的安宁与相聚了。但是我又是如此的为他们心痛,为什么觉悟来的那样的迟,如果能够早点发现,是不是结局会不一样呢,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紫夜,我将不日北归,请在梅树下温酒相候。一定赢你。”当他写下这样的约定的时候,我以为一切都会不一样,但是人算始终不及天算,他没想到他曾经心爱的女人的孩儿会来不及被救,也没想过那女人就那样疯了。所以他心底的那责任感,让他必须先安顿好那女人,也因那责任感,在接到剑鼎阁的任务时,是那样的义无反顾。也因为这样的责任,让他和紫衣女子从此再也没有相聚的一天。有时候,我是那样的恨他的责任感,如果没有的话,他是否就能直接去找属于他的幸福呢?谁也不知道。一个是大义凛然的大英雄,一个是倔强的女神医,也许就是这样的性格,才让他们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如果那紫衣女子不是那样的倔强,也许在大光明宫妙风能够保证她能够安全离开吧,但是正是那誓死要救心爱的弟弟-瞳和要为摩迦一族报仇的倔强,才让她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是怎样的内疚,让她能够义无反顾的为瞳吸取七星海棠的毒;又是怎样的倔强让妙风在救她的过程中,用救人的银针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呢?当妙风和鼎剑阁七剑打斗时,我的心是那样的痛,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连最后的一面都见不到呢?“一场千里的跋涉,只不过是来做最后一次甚至无法相见的告别。”之后,他接管了鼎剑阁,每日都要处理大批的案卷,调停各个门派的纷争,遴选英才去除败类――鼎剑阁顶楼的灯火,经常深宵不熄。而每个月的十五,他都会从秣陵鼎剑阁赶往临安九曜山庄看望秋水音。“他永远无法忘记在雪夜的山谷醒来那一刹的情景:天地希声,雪梅飘落,炉火映照着怀里沉睡女子的侧脸,宁静而温暖――他想要的生活不过如此。 然而,在那个下着雪的夜晚,他猝不及防得梦想的一切,却又很快地失去。只留记忆中依稀的暖意,温暖着漫长寂寞的余生。”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然而,百年之后,他又能归向于何处?”
这两篇还不错:1、七夜雪:爱恋与时间□夏烈那几日是倒春寒,深宵读沧月《七夜雪》。凉意沁肌。出自女性的江湖完成于落雪纷飞的七夜:干冷而有厚度的雪漠,冰盖下幽蓝深邃的水渊,那名为薛紫夜的单薄而顽强的“紫”与霍展白翩然而情牵的“白”,令人忧郁,也令人沧桑、浑阔。这是一个人物简单,事件也并不繁复的故事。与过往概念里不少男性武侠的鸿篇巨制相比,它显示出向内走的力量。当家国历史、天文历算、儒道医卜、门派罗列不再是露才扬己的重点时,那么,只有简洁的邪—西域—大光明宫,正—中原—鼎剑阁,就构成了沧月要的江湖平台。在这中间,药师谷的奇特女谷主是权衡双方的支点,她的权衡不是江湖的力量,不是简单的人际渊源,而是“药”,一味当物质的药无法达致深藏的病灶时,她以身作则的名为“爱”的大药——固然,薛紫夜自身也心伤累累,旧疾难愈,出世(谷)则死。沧月,是一个“残忍”的作家。唯如此,她能克制情绪,怀着使人颤栗的宁静一笔笔走入人物的内心。她手里的男女因此终于显出江湖的全部意味,当然,这也只是属于沧月的江湖——无尽的杀伐恰如轮回,无论正邪都四处密布着尔虞我诈,而人物的个性却高于江湖之上,也就是说,什么样的人注定必入江湖,什么样的个性决定着相应的运命。这些人在小说中自然有事件的前牵后引,实际上,沧月把必然性伸入到了他们的记忆。尤其关于童年记忆,沧月出色地像任何一个优秀的小说家那样,拿它作为人格形成的永恒的源起。有着妖异之血的瞳是如此,有着爱之执着的薛紫夜何尝不是如此。这令我想到沧月早期的代表作如“听雪楼”之《血薇》,那里几乎没有一个个性鲜明的人不因为其童年记忆而深刻影响着此后的人生路。看来,当下最流行的武侠小说也同样领受着精神分析学的成果。《七夜雪》在别的人物上总还有欠缺和不妥帖处,但好就好在薛紫夜和霍展白这双男女。这是不点破的点破的爱人,是两条沿着自身温度走却无意中走向对方又终归错过的曲线,是古诗所谓的“握手忽已违”,是徐志摩说的“投影在你的波心”“交会时互放光亮”的“偶然”。二者都曾那样深挚地沉湎于对过去恋人的爱的记忆,于是在现实中就无法卸却包袱亦无法正确地判断自身的感情。同病相怜使双方情愫暗合,互为医养,渐生依恋,但过往的记忆的惯性还是载着他们荡开了一步。当此后再觉知对方意义时,小说却昭告他们将永远离别——“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诗经《葛生》的言辞在小说中多次吟唱,有人归室,即有人遗世彷徨。沧月把这种忧伤做得气味弥漫,告知着我们,这部武侠更有洞天的地方乃是言情,言对的男女然而错过的死生契阔之情。在后记里,沧月自言的“妥协”说确实是品读《七夜雪》的一个最好的角度。“年少时写下的文章往往锋芒毕露,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从来没有‘妥协’这两个字……然而,七夜雪的主题,却是妥协和放弃。”因为“互相放弃,(才能)彼此解脱”。沧月召唤出我们内心“钝而深的痛感和无力”,这是类型小说同样具有强烈文学性的印证。而我因此觉得,沧月是个好的小说家,也是个对俗世怀疑颇深的人。说她是好的小说家,是因为她最后还是控制着温情免其泛滥,那被薛紫夜化解的黑白两道在八年后仍然不可避免的开始新的杀伐轮回,哪怕两边的领袖一个是她弟弟瞳、一个是爱她的霍展白——这是小说家天然不必慈悲的特征。但她总是这样看待世界,在沧月的江湖世界里,人性根底的善恶端倪终究无法抑制,更重要的是,江湖的规律犹如自然律,四季轮回、不可改易。于是,好比全球气候变暖,多点阳光在她也未必是好事了。我从中看到了沧月怀疑俗世的眼睛。沧月为武侠小说展示了某种新的生长姿态。她开始综合纯文学和传统新武侠,包括玄幻、言情等其他类型小说的优势。她采用的是女性特质的向内走的方式。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广为网友好评的沧月的语言美,雅致干净,细腻沉着,《七夜雪》堪为代表。看到这样的武侠,我想,认真的评论也可以考虑进驻类型文学了。上文引自《出版人》杂志,其中章节可见《文汇读书周报》。2、赏花论剑——潇潇雨歇,吹笛护花,赏尽七夜雪既然不能在一起,就让他们还有机会再见次面吧。《夜船吹笛雨潇潇》=====================================================初识沧月,是五年前的那篇《夜船吹笛雨潇潇》。真正让我留下印象的是她的后记。她是那么张扬任性的女中豪杰,他是那么潇洒偏偏的浊世佳公子,太多的不同使得他们的人生本没有任何交集,但是,世事弄人,他们差点就携手此生了。犹记得,他们从相遇到相知,从有缘相知到无幸相守——他们注定错过,正如两片不同高度的云。但沧月不希望这是个悲剧,于是他们又相遇了。沧月是这么说的:既然不能在一起,就让他们还有机会再见次面吧。这是个善意的决定。若不能佛渡众生,那便是魔渡众生。《护花铃》====================================再读沧月,是三年前《护花铃》。那才是让我真正爱上沧月的理由。武林传奇听雪楼大战南疆巨头拜月教,这注定是惨烈的一战,动人心魄的一战。忘川的水缓缓流淌,盂兰节的灯光犹在眼前,寂寞的风铃在唱歌:一场惊世之战一触即发。但真正震撼人心的决不是那些争斗,而是人心向背间伟大的力量。阿靖为了曾经刻骨铭心的爱痴狂,萧忆情为了母亲的尸骨而战,迦若为了他想守护的那个女孩而牺牲。若不能佛渡众生,那便是魔渡众生。迦若,他对自己的毫不留情,他对世间万物的怜悯博爱,他对自身责任的深刻认识,他,足以成为萧忆情最优秀的对手。天心明月,拥有深的力量又有何用,终究是守护不了自己深深爱着的那个绝世美女。人,因为名字而有了魂魄。迦若无疑是悲哀的,但他更是伟大的。那种无畏的牺牲,决绝的果断,坚定的守护,都是动人的,却也是无可奈何的。他的伟大在于他始终坚信自己的决定并出色的完成了自己的救赎,不是命运左右了他,而是他左右了命运。虽然他走了。生命中曾经最深切的爱恋,也抵不过时间的摧折和消磨。《七夜雪》=====================================================接着就是沧月蜕变后的《七夜雪》了,斗争了好段时间,终于决定:这样的好书不得不看。不仅仅是看江湖故事,更是看沧月的成长。沧月很擅长描写含蓄内敛的感情,淡淡的忧伤和无奈一直笼罩着这部作品,确切地说,是沧月的大多数作品。阿靖和萧忆情间骄傲的追逐与隔膜,人中龙凤,终究是走不进对方的内心,共同殒命,为一段传奇画上了不完美的句号。薛夜紫,内心如此善良的女子,多少人想留住她的生命——无论是霍展白,妙风,甚至瞳。但一切都是空,深沉的无力感侵袭着每个人的内心。她已死,虽千万人何赎?虽千万恨何足?有了“晚来天雨雪,能饮一杯无?”的甜蜜约定,有了彼此放下曾经的少年轻狂与执念,千里相逢,却是这样与那么接近的幸福擦肩而过,天人永隔。对往日回忆与不舍,对过去的执著于追念,在沧月的武侠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是曾经,让迦若倾力拯救阿靖,让紫夜倾力拯救瞳。也是曾经,让迦若迷失自我,只能以死避免;让紫夜不顾生命,志在拯救和复仇。生命中曾经最深切的爱恋,也抵不过时间的摧折和消磨。这是挫折感的极致,沧月的武侠与小椴的实在是迥异啊。无力的挣扎,疼痛的成长,毁灭似的重生。。。。。。而椴笔下的人物总是凭借一己之力在混乱的规则中,理出一些头绪,做出一番业绩。或许这就是雪,一夜之间,使整个世界的黑暗退去,纯洁无瑕,安静如初,美好动人,正如紫夜在书中起到的作用。最后,雪在阳光的照射下,幸福的融化了,留下人们的思念和那些潮湿的痕迹。引自
《七夜雪》是2006年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沧月。主要讲述了关于生命中最深沉的爱恋,最终仍是抵不过时间的故事。《七夜雪》是沧月最重要的代表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武侠巨著。在这部作品中,我们能够感觉到沧月内心的渴望及转变。《七夜雪》表面上写的是武侠,而实际上写的是一段人们内心里渴望已久的爱情。
七碗茶歌
唐代·卢仝
一碗喉吻润, 二碗破孤闷。
三碗搜枯肠, 惟有文字五千卷。
四碗发轻汗, 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
五碗肌骨清, 六碗通仙灵。
七碗吃不得也, 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蓬莱山, 在何处? 玉川子乘此清风欲归去。
山上群仙司下土, 地位清高隔风雨。
安得知百万亿苍生命, 堕在颠崖受辛苦。
便为谏议问苍生, 到头还得苏息否。
白话译文
喝第一碗唇喉都湿润,喝第二碗去掉了烦闷。
第三碗刮干我的胃肠,最后留下的只有文字五千卷。
第四碗后发出了轻汗,平生遇见的不平之事,都从毛孔中向外发散。
第五碗骨健又兼身清,第六碗好似通了仙灵。
第七碗已经吃不得了,只觉得两腋下微风吹拂要飞升。
蓬莱山,在何处?
我玉川子,要乘此清风飞向仙山去。
山上群仙掌管人间土,高高在上与人隔风雨。
哪里知道有千百万百姓的生命,堕在山巅悬崖受辛苦!
顺便替谏议探问百姓,到头来能得到喘息否?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河南沁园景区有五十五眼泉。西湖的桃花岛,四面环水,百竹拥翠,岛下有一泉眼,从入岛的拱桥边喷出,翻涌数尺之高,落入泉组河。其水质清沏甘甜,旧时人称桃花泉。
中唐时的沁园已变成河东、河南、河内的官僚宦族和文人墨客的休闲场所和宴游文化中心。
家住河内济源思礼村的卢仝,(约795—835)号玉川子,是“初唐四杰”之一卢照邻的嫡系子孙,虽出身名门望族,家境却十分贫寒。他耿直孤僻,淡泊名利,尤厌恶官场的孽政弊息,不入科考,隐居山野,刻苦攻读。
不被高官厚禄所诱,拒绝仕途,以清贫耿介闻名。朝廷闻知卢仝的才学,曾两次征他为谏议大夫(官位五品),但他憎恶朝廷宦官专权,卑视官场龌龊,都未应命而谢绝。正如他《冬日》诗中所曰“上不识天子,下不识王候。”(《全唐诗》卷588〈卢仝诗集〉)。
韩愈尤以喜爱卢仝的才学和狷介高洁的节操,在任河南令时对卢仝时有接济。因此,卢仝一生与韩愈、张籍、孟郊、贾岛浑在一起,成为唐代韩孟诗派的重要人物,继而成为中国的“茶仙”。
沁园的所在地博爱县许良镇与沁阳市的山王庄镇至济源市的五龙口镇和九里沟,全长三十多公里,是南太行脚下最美、最有故事的风景带。不满时世,却又放骇自我的卢仝常邀好友,在这一带观景饮游。因此,九里沟的卢仝茶台遗存尚在,沁园里的“韩茶”、“卢泉”和“七碗茶歌”的故事流传至今。
唐元和四年,家住河内孟州的河南令韩愈与河内济源的卢仝一起逍遥河内的沁园。两人与艺妓坐饮,歌舞一阵,便唤侍女上茶。
而唐时的河内人,只喝当地的菊花茶和冬凌茶。卢仝虽也是河内人,毕竟为“茶仙”,龙井、毛尖无所不用,所以菊花茶虽然淳和甘甜,却缺少清苦之美,因此大为不快。韩愈是来这里移竹的常客,对竹林植物甚是了解,就带卢仝在竹林里采摘一些了竹串子,建议将其泡茶试饮。
结果竹串子未经泡制,泡出的茶苦涩有余,清香不足,卢仝很是苦恼。片刻之后,卢仝突然提议出去看泉,韩愈不解其意,跟在后边。只见卢仝每到一泉,捧水就喝,结果五十五泉看完,肚子喝的鼓胀,逗韩愈捧腹大笑。稍后,卢仝让侍女将桃花泉水盛起,再次烹煮,让韩俞酌饮。
韩愈品后,顿解其意,不尽乐道:“甘苦相济,清雅漫延,别有滋味,好茶、好茶!”原来,竹串子的药理,就是生津和血,清热去火,和肺解毒,加上桃花泉的甘甜和矿物成份的药化反应,竹串子茶变得柔绵、清心,益脾、养神,的确为上佳饮品。
在以后的日子里,韩、卢二人常邀张籍、孟郊、贾岛等朋友多次来桃花泉煮饮,歌赋词呤,留下了很多佳话和诗篇。
唐元和六年,卢仝收到好友谏议大夫孟简寄送来的茶叶,又邀韩愈,贾岛等人在桃花泉煮饮时,著名的“七碗茶歌”就此产生。卢仝的茶歌所表达的饮茶感受,不仅仅是口腹之欲,而是将“竹串子茶”的药理、药效溶入其中,醒神益体,净化灵魂,激发文思,凝聚万象,制造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境界。
我个人一直觉得该诗的作者一生经历非常奇葩,所以除了爱茶,还爱诗词的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读诗笔记。
茶友们熟知的《七碗茶歌》是唐代诗人卢仝(音tóng )的作品,是其《 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 》中描绘自己喝了七杯茶的状态,描述了茶给他带来的身心感受,是全诗最精彩的部分。
卢仝,号玉川子,是" 初唐四杰 "之一 卢照邻 的嫡系子孙,虽出身名门望族,家境却十分贫寒。他耿直孤僻,淡泊名利,尤厌恶官场的孽政弊息,不入科考,隐居山野,刻苦攻读。不被高官厚禄所诱,拒绝仕途,以清贫耿介闻名。朝廷闻知卢仝的才学,曾两次征他为 谏议大夫 (官位五品),但他憎恶朝廷 宦官专权 ,卑视官场龌龊,都未应命而谢绝。正如他《冬日》诗中所曰"上不识天子,下不识王候。"韩愈尤以喜爱卢仝的才学和狷介高洁的节操,在任河南令时对卢仝时有接济。因此,卢仝一生与韩愈、 张籍 、 孟郊 、 贾岛 浑在一起,成为唐代 韩孟诗派 的重要人物。
卢仝著有《茶谱》,被世人尊称为“茶仙”。这首《七碗茶歌》在日本广为传颂,并演变为"喉吻润、破孤闷、搜枯肠、发轻汗、肌骨清、通仙灵、清风生"的日本茶道。日本人对卢仝推崇备至,常常将之与“茶圣”陆羽相提并论。
我原以为卢仝是一位隐于野的隐士,人生会有一个圆满的隐士结局,不想却非常出乎意料的死于非命。
卢仝虽是一介布衣,却因出身名门且有才情,还是经常出入名流官宦之府邸。谁料发生 甘露之变 时,卢仝恰巧与宰相 王涯 的几位幕僚在相府的书馆中吃饭,于是留宿在相府,吏卒前来行捕,卢仝说:"我是卢山人,和大家没有结怨,有什么罪?"官吏说:"既然是山人,来宰相的宅院,难道不是有罪吗?"仓促忙乱中卢仝自己也不能辩解清楚,竟然一同遭受了甘露之祸,被牵连诛杀。
好友 贾岛 有《 哭卢仝 》诗:“平生四十年,惟着白布衣。天子未辟召,地府谁来追。”
卢仝的诗作对当时腐败的朝政与民生疾苦均有所反映,风格奇特,近似散文,"唐诗体无遗,而仝之所作特异,自成一家,语尚奇谲,读者难解,识者易知。后来仿效比拟,遂为一格宗师。" 现存诗103首,有《玉川子诗集》。
金末元初著名文学家、历史学家。 元好问 在他的论诗三十首第十三首批评 卢仝 :“ 万古文章有坦途,纵横谁似玉川卢?真书不入今人眼,儿辈从教鬼画符。 ”卢仝受到韩愈的影响,诗作过于好奇逞怪。 元好问 否定了这种诗歌风格,认为这种创作是“鬼画符”。这可能也是虽然卢仝现存诗103首,但是除这首《七碗茶歌》之外,非诗词爱好者对他了解不多的原因吧。
书法作品后面既是卢仝的《 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 》全诗,大家一起欣赏一下吧!
《 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 》
日高丈五睡正浓,军将打门惊周公。
口云谏议送书信,白绢斜封三道印。
开缄宛见谏议面,手阅月团三百片。
闻道新年入山里,蛰虫惊动春风起。
天子须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开花。
仁风暗结珠琲瓃,先春抽出黄金芽。
摘鲜焙芳旋封裹,至精至好且不奢。
至尊之馀合王公,何事便到山人家。
柴门反关无俗客,纱帽笼头自煎吃。
碧云引风吹不断,白花浮光凝碗面。
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
三碗搜枯肠,唯有文字五千卷。
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
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
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蓬莱山,在何处?
玉川子,乘此清风欲归去。
山上群仙司下土,地位清高隔风雨。
安得知百万亿苍生命,堕在巅崖受辛苦!
便为谏议问苍生,到头还得苏息否?
“琲瓃”拼音:bèi léi ;释义为蓓蕾。本诗中喻茶之嫩芽。
阳羡茶:产于江苏宜兴,以汤清、芳香、味醇的特点而誉满全国。历史悠久,自古享有盛名,不仅深受皇亲国戚的偏爱,而且得到文人雅士的喜欢。"天子未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开花",宜兴阳羡紫笋茶历来与杭州龙井茶、苏州碧螺春齐名,被列为贡品。
苏轼爱茶,熙宁六年他在杭州任通判时,一日,以病告假,独游湖上净慈、南屏、惠昭、小昭庆诸寺,是晚又到孤山去谒惠勤禅师。这天他先后品饮了七碗茶,颇觉身轻体爽,病已不治而愈,便作了《游诸佛舍,一日饮酽茶七盏,戏书勤师壁》: 示病维摩元不病, 在家灵运已忘家。 何须魏帝一丸药, 且尽卢仝七碗茶。
(文中插图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的美图!)
现代诗. “序”一般写在书籍或文章前面,也有列在后面的,如《史记•太史公自序》。列于书后的称为“跋”或“后序”。 跋,往往是后辈对前辈的作品的评价或感想。
<<七夜雪>>
你在最南,我在最北,思念把你我拉向千里的彼岸,在身不由己的江湖中辗转,绿柳寂寞,白雪孤独,却还不及当年彼此相识相知的温暖,故事很长又很短,我们的点点滴滴散落在其间,梅花树下,封闭的心房悄悄打开, 往事如花瓣雨,两颗心曾经靠得那么近。 宿命让我们擦肩而过。 这样隐隐在风雪中浮动如暗香般的爱, 无法抓住,虽然,我们曾在咫尺。 这七个雪夜里的情事,沉沉地记载在两条帕子上, 字迹终将模糊,连同我的记忆。 宛如生命里终于有极光出现,你却已陨灭。 你沉睡的视线没有捕捉到。 于是,我们永不能再次邂逅。 一生中要错过多少次,才终于成了过错。 如果这世上真的有一条河叫[记川], 那么,请,在雪融冰消风流云散后的前世,喝一口记川水, 把错过的彼此想起,再也不要放开。 穹宇苍茫, 唯有生离死别才能证明什么是永远——永远到底有多远? 在这无涯的一场生里,谁又能永远爱着谁? 你曾经的笑语,你曾经为我做过的一切, 仿佛都化作了漫天的雪, 已经融入我的生命,生生世世都无法摆脱. 而那个冰火湖上的紫衣女子, 在风雪连天中,回过头来,眸子依然清澈明净, 仿佛时光停顿了脚步。 素颜永寂。 不小心忘记了,与你相识的最初。 是不是梅花满身,月色温柔; 是不是醇酒醉人,夜蝶翩舞; 是不是, 你的笑容渐渐凝结在冰天雪地里最寂寞的一片雪花上, 随雪而来,又终于被雪淹没。 一切结束于开始之前, 我嘚嘚的马蹄响彻天涯, 我是个过客,不是归人。
这是小椴的《今夕何夕》不是沧月原创。谁能长伴汝? 空尔一生执! 醉笑陪军三万场, 猛悟今夕何夕。 推枕惘然不见, 来时陌上初熏。 这些个千生万生只在, 懵懂不知红尘。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光明与黑暗作文(通用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当被蒙上眼时,我眼前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我渴了,想要喝水,可是接连撞到了两张板凳。好不容易来到厨房,可我找不到水壶,只好胡乱摸索着。先摸到了电饭煲,然后是微波炉……终于,让我摸到了水壶,我拿掉盖子,往杯子里倒,我往返退了几步,生怕开水撒到我身上。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倒了快邮三分之一的开水了,摸了摸杯子,只有一半水,我将就了一下,只好盖好盖子,小心翼翼地把开水壶放回桌子上。妈妈说:“时间到了,”我迅速解下毛巾。在解开毛巾的一瞬间,我感到一股光猛烈刺着我的眼睛,有可能是太久没有看见光,而放射出的反应吧。
到了吃饭的时间了,我又被蒙上了眼睛。一碗饭和一双筷子已经放在我的面前,我伸出右手去拿筷子,原以为很简单,可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到了筷子。“咕噜咕噜”,我的肚子已经在唱空城计了。我赶忙吃饭,由于蒙上了眼睛,我看不见菜在哪里,便到处乱夹,夹了一块东西,也不管是什么就放进嘴里吃了,结果我赶忙让妈妈倒了一杯水,我咕噜咕噜全喝了、原来那块所谓的东西是一片调味的生姜。我向妈妈求救。妈妈便夹菜给我吃。我吃一口饭吃一口菜,大约过了二十分钟,我就把一碗饭给吃光了。
当再次解开毛巾时,我又感到很刺眼。这让我觉得了,盲人克服了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生活,有的甚至取得了不凡的成就。如民间盲艺人阿炳,盲聋哑三残的海伦凯勒。可见,人是如此的顽强,那是一种坚不可摧的意志。人们总能以自己的方式走出一条路来,无论是平凡的,还是伟大的。
我想,我们应该像盲人一样,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钢铁般的信念……
光明与黑暗,可谓是昼与夜;光明与黑暗,也可谓是天堂与地狱······在我眼里,它们是性格的差异,心灵的双面。那么,又何以官光明与黑暗呢?
人人都说:“心灵是一扇窗户。”没错,我们是窗户的主人,何时开,何时关,意全在己。懵懂的孩子们总是茫然地敞开心扉,让黑暗之神得逞,让罪恶之神入侵。这时年轻的躯体已不在纯洁,不在洁净,因为,一滴墨水点染了它,一直地深入,深入······
邪恶伴随着他,黑暗缠绕灵魂,人生的尽头,就是那张开双手的地狱······这时,何不让紧闭多年的窗再次敞开,迎来一缕阳光,照亮心灵的黑暗,温暖冷漠的荒地,滋长心灵之苗,让光明代替黑暗,将仇恨抛在脑后。净化你的灵魂吧!
让我们再次念起咒语,开启光明之门,让光明之神永驻,让我们挖掘出温暖的真谛吧!
光明泯灭在黑暗当中。
光明也诞生在黑暗当中。
——题记
曾经问过一个朋友:“在黑暗里面,你第一刻想到什么吗?”朋友对我笑了笑,说到:“光明。”我迷惑了,明明是黑暗泯灭了光明,为什么在黑暗里会第一刻就想到光明。朋友对我说:“黑暗,他虽然泯灭了光明,但他也让每一个人知道了光明的重要性,在黑暗当中,只有想到光明,那么光明就会快一点到来。”
是啊!人总是一为的需要光明,而一为的讨厌黑暗。但是如果没有黑暗,那得光明呢?如果没有黑暗的衬托,光明也就不在那么的有用。如果没有黑暗的到来,人们永远也得不到光明。
“或许黑暗很孤独,他永远是黑色,他永远不知道其他东西是什么样子,是什么颜色,他永远只有沉睡在黑色当中。而光明就不同,他有很多人陪。早晨,太阳向他打招呼,鸟儿为他歌唱,人们都喜欢他。”小柠对我说。小柠是个盲孩子。他总认为上天对他不公平,剥夺了他的光明。
或许小柠说这句话时,心里很痛。他把自己比做了黑暗,是啊,他只有在黑暗里。他希望自己看到光明,可是上天对他的不公,让他只有远离光明,他很羡慕身边那些可以看到光明的孩子,他多么希望和他们一样啊!
其实他不必太悲观了,上天对他的不公平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了,他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黑暗,光明总有一天会到达他的身旁。他不知道其实光明也有他的苦恼;他不知道其实是有了黑暗的衬托,光明才显得那么的需要;他不知道其实光明也是诞生在黑暗当中的。
我不想要把这些告诉他,要等他自己领会到着些道理。只有这样,抱着一颗乐观的心来面对一切,他会认为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他不会再认为上天多他不公平,
光明需要和黑暗共存。
光明是黑暗的克星,但它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看见的人和看不见的人,第二种是正义感和邪恶。第一种光明和第二种光明结合时充满正义的人,而第一种黑暗和第二种黑暗结合是充满悲伤,恶毒的人,人与人之间是相同的,可往往有人却.....
第一种光明是能看见的人,就是正常人,能看见世界的人,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看到的一切,而不是去讥笑·欺负盲人,假如让你们一天看不见光明,让盲人能看见一天光明,当他们讥笑你们看不见,你们会怎么想。所以,我们应该要和盲人通过交流,去帮助盲人与他们谈心,起码能做到这一点,老天爷给我们光明还是值得的。
第一种黑暗是指盲人。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天,有一位很强壮的盲人在路上散步,不小心撞到一位瘸子,瘸子问道:“你是盲人?”盲人点点头。瘸子心想:“他这么强壮,也许可以这样......”瘸子和盲人商量了一下,瘸子爬上盲人的背,给他指路,而盲人靠他的强壮背着瘸子,一点也不累,从此以后,他俩就过着这样的生活。
第二种光明是指正义,如果有人打架,上去制止的那种,就像警察一样,追捕那些犯罪嫌疑人,很威武,很正义。
第二种黑暗是指坏蛋,他们胡作非为,绑架小孩,真是可耻,他们迟早会遭到天咒的。
黑暗是多么可怕,光明是多么纯洁,我们一定要做个正义的好孩子。
她出生于黑夜,眼睛黑白分明。眸子黑亮,眼白透澈,尤其是她还有一头黑色瀑布似的长发和雪绸般的肌肤。人们说,她如同一个暗夜精灵。
可在这里,黑色视为不祥。这里的人们都憎恶黑色,他们不喜欢黑夜来临,甚至于,他们的头发五颜六色,却没有黑色的。女孩的父母却极为喜欢这个暗精灵般的女儿,他们偷偷将女儿留在了黑夜。可好景不长,人们还是知道了女孩的存在。许是女孩纯黑色的眸子太迷人,他们彼此并没有捅破这个秘密,有人甚至愿意保护女孩。于是,所有人知道了女孩的存在,暗精灵般的女孩受到了小镇上所有人的喜欢,人们完全忘记了黑色是他们的不详之物。
女孩就这样长大了。
这天,小镇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男子。他有高贵的金色眸子,他的头发是淡金色的,他如同一缕阳光。小镇上的人都喜欢他。人们发现,这个男子是女孩的对立色。可他们在一起并不矛盾。黑暗与光明,是最美丽的神话。
许是男子惊异于女孩的与众不同,他喜欢女孩。他是光明国的国王,他果断娶了她,封3女孩为王妃。所有见到女孩的人发现,黑色也不是那么恐怖。出乎人们意料的,女孩并没有给光明国带来任何灾难,反而光明国风调雨顺,一切安好。所有人都喜欢女孩,都喜欢他们的暗夜王妃。
或许光明与黑暗交融并不是那么不和谐,光明与黑暗相结合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颜色。我不认为他们是对立的。
光明和黑暗,一对极端的反义词。
光有着最华丽的色彩,最清澈灵动的眼睛,最洁白的天使之翼,神圣带着光芒的气息,让希望笼罩在晴朗的天空之下,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美好得虚幻。
暗有着最神秘的气质,最忧伤深沉的瞳孔,最幽黑的恶魔之翼,悲伤得触动着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似乎天地之间再没什么值得留恋,希望背后总是绝望。
命运的安排是,有光的地方就有黑暗,有黑暗的地方就有光明。
光努力地找黑暗,黑暗疯狂地找光。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战胜对方。
经过黑暗的洗礼才会更珍惜光明,光明的珍贵全来自于黑暗的孤独。
度过了一个个白天和黑夜,经历了一次次黑暗和光明,他们必然地相遇。
无谓的战争,注定带来的仅仅是无谓的结果。
黑暗因为光明的存在而存在,光明因为黑暗的存在而存在。
或许没有了光明或黑暗,地球依然照转,生命还在继续,缺少的,只是那么一点朦胧的美好。
可是,光还是一剑刺穿了暗的胸膛。看着暗美得不食人间烟火的瞳孔渐渐涣散,如同生命之河在滴答滴答地流过,终会远去。暗的嘴角扬起一丝凄美的笑,这个结果,他早该知道。
不过,黑暗并不会就这样被上帝遗弃。
光明和黑暗,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同时,却也伸手可及。
它们本来就同为上帝之子。
黑暗化作光的影子,永远的追随着光。光走到哪里,黑暗就会跟到哪里。
因为有光的地方就有黑暗,有黑暗的地方就有光明。永远不会改变。
“请不要问我那关于太阳的传说,请不要问我那月亮是什么颜色的,我要用我的一生去寻找光明,我要用我的一生去谱写一首七彩的歌”这是一句关于盲人的诗句,之所以在今天与大家分享,是因为我最近读了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海伦·凯特的世界里我明白了许多事。
凯伦·凯特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可她却很不幸,在她很小的时候,一场大病却让她永远失去了光明和声音,她再也看不见蓝蓝的天空和金黄的太阳,再也看不见美丽的野花和可爱的小动物了,再也听不见一家人欢声笑语的声音和美丽的音乐了,但失去了听觉和视觉的她并没有就此自暴自弃,放弃了自己的人生,她继续努力学习,把所有时间都投入到学习当中,这使她由一个残疾人变成了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人。从此海伦·凯特的一生彻底改变。
海伦·凯特是平凡的,她用微笑来迎接每一天,她乐观向上,自信使她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毛主席说过:“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一辈子很长,如果我们只浑浑噩噩的度过,将一事无成,所以我们要把每一分,每一用得有意义,更不要虚度光阴。
人的一生总会有挫折和失败,没有万事如意,海伦·凯特虽然看不见万物,听不见声音,但她依然自信地抬起头,向着生活和幸福出发。
有时候,生活是平凡的身边的一切事物都是平凡的,但是我相信只要我好好地利用时间,永不放弃,自强不息。平凡的生命会绽放出不平凡的生命之花!
沐浴在光明下的孩子是快乐的,向往光明的孩子是可爱的,我想天使是喜欢光明的,而我却是魔鬼,折翼的翅膀飘洒何处......
黑暗却是我最终的归宿。
喜欢黑夜的寂静,喜欢黑夜的无奈,喜欢在黑夜里大笑,喜欢在黑夜里奔跑,喜欢穿缩在黑夜的街头,黑夜里我们静静的沉睡,在黑夜里明目张胆的我,在黑夜里我们默默舔吸自己的伤口的我,在黑夜里我们默默的哭泣,黑夜陪我走过一天又一天,何时到尽头?黑夜里装满我的思念和爱,在黑夜里看见了虚伪的自己,在黑夜里我得到了一切,尽管很快便会消失,光明始终把我遗忘在角落,无情的抛弃了我,在黑暗的角落里我颤抖着回忆.黑夜你伤害了我,坠落,颓废这是黑夜带给我的痛苦,真的好想和你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
白天是一柱耀眼明媚的阳光,普照万地.黑夜则是一朵妖艳而危险的血花,美丽而又充满诱惑.
在黑夜里我像一只刺猬一样,深深的扎入人心,我吸食着黑夜的美丽,它深深的诱惑了我 ,独自在黑夜里欣喜,快乐.
黑夜就像看不见的深谷,一不小心,变掉了下去,永生不复.
我不小心跌入了深谷,黑夜给了我自由,站在黑夜里,眼睁睁的看着手上面目狰狞的口子,列出诡异的笑,它在笑我失去了光明,永远跌进了深谷.我无言,逝去了就逝去了,那早已无所谓了
黑夜,我永生的朋友,让我们一起笑着走玩生命的尽头,一起挥霍我们仅有的青春吧!
有天,一位惯偷带着他的小儿子去偷东西。在门外时,他要儿子在外把风,当他偷到一半时,儿子突然说有人看到他们。他赶紧带着儿子逃,而当他问是谁时,竟然是月亮。有天,一位惯偷带着他的小儿子去偷东西。在门外时,他要儿子在外把风,当他偷到一半时,儿子突然说有人看到他们。他赶紧带着儿子逃,而当他问是谁时,竟然是。
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在做,天在看”,“你得了别人,却不了自己和上天”,因为世间没有件事没人看到。宇宙的星星就像眼睛一样,时时刻刻都在注意我们的一举一动。因此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被看的一清二楚。
而活在光明的人,不论临众或独处都不必伪装自己。但活在黑暗的.人,却必须要在临众或独处时,一直伪装自己,并且常常担心自己的伪装被人掀开或自己的所有恶行被别人知道并公诸于世。
而有的人说:“活在黑暗中的人只有小偷,不然就是。而相反的,活在光明的人,是正人君子或老实人。所以在黑暗的都坏的,在光明最好,也很自在。”
待在光明的人心灵是最纯洁,最干净,有信仰的人都知道,这种人死后一定能上天堂,而待在黑暗的人,心灵最黑暗,也最肮脏沉重,所以当他死后一定会因为身上的肮脏沉重给压到地狱,所以当一个光明人最正确。
黑暗扮演的永远都是一个阴暗邪恶又恐怖的角色,让人不禁胆战心惊。黑暗会使我感到孤独,感觉就像被绝望凌迟着。有了光明,我不再孤独,身边的朋友的笑声处处洋溢。
我害怕黑暗,恐惧黑暗。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心中没来由的恐惧。一部分的原因可能就是我常常看恐怖片,这个鬼片就向毒品一样,我们明明知道它多危险,却又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不去看。然而,看过之后,我却没办法遗忘。仿佛是想记的东西记不了,相忘的东西忘不了。呵。真是个矛盾的混合体。
大部分的原因应该是我心中的恐惧。世界上有两种盲人,一种是眼睛看不见光明,而心中却感受的到光明的盲人;一种是眼睛看得见光明,心中却感受不到光明的盲人。我不知道,这两种盲人哪一种更好。每到夜晚,我总是害怕单个人睡,单个人睡的话,我不会关灯。我害怕的是那阴森的黑暗会一点一点的侵蚀我心灵中的光明。在电影中,黑暗扮演的永远都是一个阴暗邪恶又恐怖的角色,让人不禁胆战心惊。黑暗会使我感到孤独,感觉就像被绝望凌迟着。为什么,我会这样的胆小?
我喜欢光明。因为有了光明,我再也不用害怕黑暗。有了光明,我不再孤独,身边的朋友的笑声处处洋溢。有了光明的我,仿佛拥有了希望,再也没有什么恐惧。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担心什么了,我只要知道,我的身边有了亲人。有了朋友。
成长就像在黑暗中摸索,只要怀着一颗坚定的心,任何挫折都击不倒我们。黑夜的逝去,往往是光明的到来,我们要坚信这一点,朝着明天冲刺。
幸福如月光,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每当我彷徨时,亲人朋友的笑容总是像我心中的光,给我温暖,带来光明。他们在我成长的曲折路上,给我鼓励,为我指引方向。我,就像是溺水的人,紧紧地抱住那唯一的光与依靠,不肯撒手。月光是清冷的,幽静的,可在黑暗中,它却显得格外神圣与温暖。
冷漠若繁星,挂在天穹遥不可及。周边的孩子一个个都异常优秀,同学们整天忙里忙外,和别人交往的时间并不多。在这样的学习潮流下,我心中的压力也不断加重,这种繁重的日子也渐渐拉开了友谊的距离,也吞噬着我快乐的心。同学间表面玩得很好,实际都是冷漠疏离而暗地竞争得很厉害。可能,在他们看来,我也是遥不可及的繁星吧!
周边的黑暗似潮水,要将我吞没。竞争如此激烈,在这个好学生配好学校的年代,学生的攀比也无比厉害。有可能你只比人家第一名差几分,便是倒数后十名……我感到痛苦与疲倦,原来这就是成长吗?好多困难与艰辛,这就是成长的酸涩。
成长的黑夜,不是永久,自己绝不可以沮丧,不可以颓废,也许……挺挺,就会赶上。我们要坚信,希望就在前方。
用了一下午时间,看完了《童年》,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拥有一个令人心酸的童年。三岁时,父亲就永远离开了他,只能跟着母亲来到外婆家。在外婆家里,却总得不到安宁。外公性情暴躁、教训起人来毫不手软。两个舅舅更是自私自利、冷血无情,不仅想着快点分家,还想贪图阿廖沙母亲的嫁妆,甚至害死了纯朴的小茨冈。还有那个令人都恐惧的黑色星期六,每到这天,外公就会惩罚这周犯错的孩子,令旁观者都会感到胆战心惊。
在这样黑暗的环境下生长,我们不禁会问:阿廖沙的心灵会被玷污吗?我想,是不会的。因为,在阿廖沙身边还存在着许多光明的使者。善良、慈爱的外婆,总像太阳一样,给阿廖沙带来温暖。外婆对阿廖沙无微不至的照顾,就像甘甜的雨露,滋润着正在成长的芽苗。还有单纯、温和的小茨冈,重情重义,是阿廖沙童年的玩伴。但他从小养成的偷窃癖,是令我们唯一厌倦他的方面。真正帮助阿廖沙融入这个家庭,教会他人生道理的应该是正直的长工格里戈里吧!当然还有献身于科学的“好事情”。他们都给予过阿廖沙勇气与力量,让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下,依旧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与执着,最终成为一个阳光、开朗的人。
其实,只要我们心中充满阳光,即使周围是一片黑暗,我们也能让这微弱的光洒满每个角落,赶走阴霾,照亮黑暗。面对生活上的黑暗,我们更应该以乐观的心态积极的面对,而不是在一旁消极、悲观……
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我独自一人在家中,虽然是开着灯,但我还是感觉黑暗里好像会有什么事发生。我卷缩在沙发上,浑身发抖,生怕有鬼从我身后跑出来。
“哒”的一声,突然停电了,我的心怦怦猛跳,双手双脚拼命地发抖。听到窗外的风呼呼的刮着,树叶在风中不停的摇曳着,还隐约看见了几个蝙蝠的黑影,在漆黑一片中飞来飞去,我的额头上渗出了许多密密麻麻的冷汗……
突然,我的手碰到了一样东西,借助微弱的光芒,我才看清楚,原来这是半截普普通通的蜡烛。我立刻拿起打火机,将那半截蜡烛点燃,蜡烛发出了光和热,让我感到了温暖,我才慢慢地消除了对黑暗的恐惧。
蜡烛在黑暗中静静的燃烧着,它的颜色平静而温和,一点也不耀眼,它默默无闻地贡献着,照亮了他人。
蜡烛使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每当我遇到困难时,父亲总是耐心的教导我,教我如何去面对,给我以信心;当我伤心失落时,父亲总是鼓励我,让我学会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当我迷失方向时,父亲就像蜡烛一样,在我黑暗的心灵点燃,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
蜡烛在不停的“流泪”,就像父亲那辛勤的汗水;那燃烧的火焰,就像父亲火热而真挚的心;蜡烛好像父亲的身影,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总会出现。
父爱可以让我们得到温暖;可以帮我们驱除黑暗;可以让我们的心里发光;可以让我们充满希望……
我想在心中继续点燃这支蜡烛,让它学会不仅照亮自己,也会照亮别人。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为了让您在写论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初中议论文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常有人说人生好似苦咖啡,但我不觉得,人生不似苦咖啡,苦咖啡品尝后常有余味有种甘醇,给人好的回味,可人生,苦得没有任何滋味,直叫人无可奈何……
曾几何时开始,我已不觉得开始品尝这人生,这滋味我消受不起可又不得不消受,人生-命运,在他们面前我禄禄无为,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开始,一切都不会成为定数,至少我会时刻想着改变如果说人生有奇迹,那机会一定很渺茫,毕竟人生是现实的生活,而不是一种幻想,我没有生活狂想症,所以会很现实的去活每一天,所以活着要懂得在自己的生活中加点糖,加点色彩,让她不至于太过单调。
人生不似苦咖啡,人生是丰富多彩的,看你怎么去活,怎么去经历,经历太多的痛苦不一定就不是好事,有时我们可能还要去感谢那些带给我们不同经历的人,因为他们让我们知道原来人生是如此多彩!
就像某人曾说过的,生活是一面镜子,笑看人生,也许会有不同的一面,试着改变自己……
我开始模糊,开始彷徨,开始犹豫,开始忧伤。我傻傻地呆在原地,呆呆地望着前方,却停留在以前的记忆里,只会回忆以前的种种美好。
但是我一直很清楚,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来了。
我绝望了,我感觉自己堕落了,我感觉自己离原来的路越来越远了,我变了,变得不再像我了。
我真的真的很希望,可以不用长大;我真的真的很希望,永远可以生活在甜甜的棒棒糖,香浓的巧克力里,好看的漫画里;我真的真的很希望,可以没有那么多压力,永远停留在那个嘴里念着“a,o,e”的时期里;我真的真的很希望,真诚的朋友可以不分开,可以永远在一起……
可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这么简单的心愿,却得不到实现?为什么他们只自私地想到自己?为什么他们为了自己的面子,自己的利益能抛弃掉最真诚的朋友?我不懂,真的不懂……
我们都在慢慢长大,我们都在慢慢变化,我们开始为了理想,为了个人各奔东西,开始把自己放在心里,把别人清除出去。我真的很伤心,昔日信誓旦旦,说好永不分离的好朋友,如今却已经成了平凡的同学。碰了面,偶尔一笑而过,更多的时候,却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这到底是为什么?如果是为了个人的利益,那依然是可以做好朋友的不是吗?难道我们已经自私到连朋友也不在乎,也不理睬了吗?
我记得,那次上体育课的时候,我被拌倒,双膝擦破了皮,还流血了。那时候,你们一个比一个紧张。那时,我就决定,要把你们当成最最要好的朋友,不仅仅是小学,还有中学,还有以后!我多么幸福,拥有你们这么多的好朋友,你们那么关心我,那么在乎我。
但是现在呢?现在呢?现在的你们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你了。你变了,可是我一直坚信,我不会变,所以我也没有变。可是为什么你们变成这样了呢?动不动就吵架,动不动就说要绝交,动不动就说这个不好,那个差劲。我伤了,我的决心动摇了,我深深怀疑,你们是否真的是能永远陪着我的好朋友。你们不再关心我了,也不再在乎我了,你们现在只懂得去奉承现在的同学!他们又有什么呢?他们很有势力,是的。他们很富有,是的。可是他们也很嚣张,他们也很叛逆,你们知道吗?他们总是把粗话挂在嘴边,一个不顺心就说要打架。这样的朋友又有什么用呢?你们怎么宁愿抛弃掉以前的同学,只为了结交这些人呢?
难道你们也想变得叛逆?也想变得有钱有势?就算真的这样,又有什么好的?你们真的快乐吗?真的幸福吗?
如果你们真的快乐,真的幸福,那么,随便你们了。反正这事,我也无能为力。
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了。我只拥有那份曾经最真挚最单纯的会议。说好不分离的朋友,至少在我的记忆里还是那么真诚。可是,可是说好不分离的,怎么可以变成这样?这到底是谁的错呢?
真正的友谊是不会变质的,但是我们的友谊却已经发霉了。
现在开始,我也要自私,我也要遗忘。
回忆,似乎总是美好的,又似乎总让人惊心动魄。
回望的道路,亦是充满着坎坷。却总是让我心痛,于是我开始怀念过去,开始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一系列的事件让我濒临崩溃的边缘,我的头大了。我想让这一切都过去,把它忘记……
我常常喜欢拼凑那些碎了的照片,就像拾辍那点点滴滴的回忆,就像是在用一把锋利的匕首反复地刺我那支离破碎的心。而我,选择了逃避。
我常常习惯把写完了的稿纸撕碎,或是揉成一团,有时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心烦意乱,我真的好想把一切回忆都像稿纸那样撕掉,而我又多么害怕那没有回忆的日子,唉,矛盾……
回忆像一只贪婪的蚕,大口大口地吞噬我的心桑,这是一份多么顽固的牵挂啊?我的爸爸,妈妈还好么?在每一个冰冷的暗夜,每一次梦醒时分,我总可以听见我的心被蚕食得‘沙沙’作响,本来那颗受了伤的心于是变得伤痕累累,支离破碎,随着风,随着落英,飘向了远方,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不复存在。
我总是习惯在受了伤的时候学会回忆,就像一个长年漂泊的游子,在受了挫折时想起家,想起爸爸妈妈。追忆曾经的点点滴滴,回忆像一朵迤俪的霓虹,在夜晚显得格外绚丽,而在白昼,它却是这样沉默无声无息,甚至有些丑陋的影迹。
有时,我的文字总是那么苍白无力,我会看着过去的照片出神,以至,思念找不到踪迹。我会想起曾经的欢颜笑语,怀念我的老同学,后悔当初自己为何没有珍惜。而这些似乎使我和现实格格不入。
所有的过去就让它过去吧,有时我却十分羡慕那些失去记忆的人,一切重新开始,很好;迷失了自己,忘记了自己,也好。但我的青春,我的年华经不起这样耗费。毕竟,回忆也是值得珍藏和反思的。
有时,忘记了也很好,而记起了,反而会受更多的伤。我已不再爱,我已不再需要时光的怜悯,世界的同情,甚至一切——我都不需要了。
我的嘴角浮起一丝冰冷的笑。
我会,学会忘记……
比尔·盖茨,最令人不能忘记的就是他成功的经验,他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成功是因为当所有的人都沉浸在失败的痛楚中,我却早已开始了新的设计。当所有的人都享受在成功的喜悦中,我却早已尝试着失败。中国有句名言:‘胜不骄,败不馁’,我之所以不被胜利和喜欢击倒,也不会被失败和懊恼摧残,这里面只是一个微笑而已。”
人生是一条路,失败、挫折让这条路弯弯曲曲,布满荆棘。虽然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但却可以信心满满地迈着自己的步伐,劈荆斩棘。不要怕,对着自己微笑。
自嘲如一个快撑不住的人在沙漠中没有走下去的毅力,只是躺在沙子上,看着身旁一人多高、挺着腰板的仙人掌,他对自己说:“你连一株植物都不如,你看看人家,即使活在原地也能适应环境长成这样,你只会在这等死么?嘿嘿,你就是一个懦夫,水源和沙洲永远不会出现在你眼前!”自嘲可能会让性格刚强的人站起来,鼓起活下去的勇气,却会让懦弱的人更加恐惧,他们真的只能选择躺在原地?
但是,换一种方式,对自己微笑吧!这是黑夜中的一缕阳光,鼓励你勇敢向前走:这是干旱时的一场及时雨,让你为丰收的喜悦而努力:这也是一个产生奇迹的机会,让你在住定失败时灵光一闪,冲出逆境,大步迈向成功。也许在你的一生中,有学骑自行车的疼痛,有考试的失利,有与好朋友的不和,有学习的疲惫,有输了比赛的沮丧,但是当你拼了命想跨过、想忘记却在梦中时隐时现,在生活中不断重复时,给自己一个微笑吧!为什么会失败?为什么不能克服?在冷静的思考分析中,有了反省,有了自信,有了自信,你腰板一挺,重新站了起来,无所畏惧的看着面前各种挫折和困难,它们让你的生活不再平淡无奇,让你在逆境中想到的不是哭,而是如何面对,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多了份成熟与智慧。笑也是悲观者与乐观者的一个巨大区别。爱迪生在选做灯丝的材料时,经历了上千次失败。每一次失败后,他的助手都神情懊恼,而爱迪生却笑着说:“有什么令人烦恼的.,失败一次,就证明我们排除了一个错误答案,离成功近了一步!”对自己微笑,不是做作,更不是虚伪,在逆境中重新拾起那颗散发青春气息的火热的心,让生活在你上扬的嘴角下成为一场华丽的科幻电影吧!
责任在字典的解释是:“分内做好应做的事。”
大海因有了责任而深邃,阳关因有了责任而温暖,鲜花因有了责任而芬芳,生活因有责任而更加精彩。英国王子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因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这就是责任。”
20世纪,一位美籍意大利移民为人类精神文明历史写下了光辉的一笔。他的名字叫弗兰克,弗兰克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开了一家银行,但不幸遭遇抢劫,储户失去了存款,他也因此倾家荡产。但是他下决心偿还储户的钱物。有人说:“你为什么这么傻啊?这不是你的错,你无须承担责任。”他却回答:“在法律上我没有责任,但是在道义上,我是有责任这样做的,如不这样我的下半生不会踏实的。”
承担责任的代价是39年的艰辛生活。39年的艰辛,这要多么坚强的意志伟大的人才能承受啊!这是多么伟大,也是一个人格的伟大,同样也是伟大的人。
我们知道天黑了不肯回家,宁愿站在站着哭泣的孩子,因为站岗是他的责任;我们也知道不怕风吹雨淋,坚守岗位的士兵,因为守卫祖国是他们的责任;我们还知道那些含辛茹苦、不知疲倦的老师,因为他们培育祖国的未来是他们的责任!
责任看似虽小,做起来则需要很大毅力、和一种顽强的精神,生活因责任而精彩,我们因做到责任使生活更美好!
1、这是一篇议论文。全文主题鲜明,立意深远,论证层次清晰,结构有序。论证材料的选择上,作者将古今中外的名人轶事、历史典故信手拈来,足见其深厚的阅读功底和文化底蕴。尾段更是巧用排句,暗含史实,一气呵成,极富感染力。
2、这是一篇精彩的议论文,作者从“安步以当车”这句话谈起,开门见山提出了论题。接着解释含义,引人思考。过渡自然,举例典型。论证层次清晰,结构明朗。由个人到国家,论述深刻、发人深省。
3、这篇议论文观点明确,题记就亮明自己的看法,正文部分运用引用论证、举例论证、道理论证等论证方法有力的论证了自己的观点,论述条理清晰,是一篇成功的习作。
4、本文是一篇规范的并列式结构的议论文。全文由三个分论点组成:“信念是石,敲出星星之火”、“信念是火,点燃希望的灯”、“信念是灯,照亮前方的路”,比喻形象,表述精炼。首尾照应扣题,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5、全文气韵流畅,衔接与过渡出自然,不露斧凿之痕;表面看像是对众多才子佳人其人其文的评论,实际上恰恰是作者灵魂的洗礼过程;文笔简洁,感情真挚深厚,是不可多得的有文采,有思想的文章。
6、“争出胜利”,就是用争气的心态不断超越取得成功。作者运用童第周、詹天佑、海伦·凯勒、刘翔等正面事例和刘禅、清末皇帝的反面事例论证了人要争气的观点。语言精炼生动,富有感染力。
7、这篇议论文以理取胜,观点辩证,语言灵活多变,富有自由灵动的色彩。文章开头摆出看法:相信自己不意味固执己见;听取意见也不代表亦步亦趋。。接着阐述我们为什么要听取别人的意见。文章语言简练,重点突出;恰当的引用更使中心得到突出;文末的问句发人深省。本文题目若能改成《相信自己,相信他人》,效果会更好。
8、综观全文,描述真切,情理交融,既注意了辩证性,又不乏较强的感染力。
9、这是一篇关于挫折的议论文,开门见山,以反问的形式提出中心论点。论证层次清晰,结构明朗,引起读者的思考,先后有序,层次分明,层层深入,结尾再次强调中心论点。
10、说理是议论文的根本。这篇文章注重“摆事实,讲道理”,从生活实际出发,表达自己的思想和看法,提出“敬畏生命,别让蝉声鸟鸣鱼越以后只存在于我们的诗句中,而是存在于我们的身边!”的观点,入情入理,让人信服。语言朴实无华,给人以简洁、晓畅、率真的审美感受。
11、这是一篇规范的议论文。开篇语言整齐,颇为简练。论述部分先总后分,中心句之下运用的主要是举例论证,事例典型,角度不一,很有分寸。结尾思想意义积极,催人进取。
12、和谐是一首歌,优美动听;和谐是一首诗,深沉平静;和谐启发自然,和谐铸就世界;自然需要和谐,世界需要和谐;和谐是一种魅力,自然的魅力,人文的魅力……
13、牵挂,是一种萦绕心头的情丝,“剪不断,理还乱”;可是没有了牵挂,人还能称之为人吗?本文谈古论今,表达了对牵挂的深刻理解。作者对比古今人们表达牵挂之情的方式变化,表现了对质朴纯真感情的怀念之情。
14、本篇议论文,精彩之处在于,立意角度新颖,“我们可能永远也赶不上我们崇拜、羡慕的人,但是我们可以不断超越自己,做一个最棒的自己。”论证过程中引用了丰富的事例。
15、本篇议论文是一篇非常少见的驳论文。作者首先提出一些人口口相传的观点,再通过自己独特的审视问题的角度并加以丰富的事实论据进行辩驳。“播种加耕耘不等于收获”小作者更加强调了根基的重要性。论述有理、有力、有节,是一篇极其难得的佳作!
16、这篇议论文题目提出“生命价值”的论题,开头运用一组排比句引出下文,正文部分运用比喻论证、举例论证的方法具体有力地进行论证,结尾又用一组排比句呼应开头,说服力强,有教育意义。
17、本篇议论文的话题非常有时代气息,围绕最近困扰大众的“老人倒地扶不扶”这一观点进行了冷静而全面的综合分析,考虑的角度也很周详,最终从自身以及社会道德两方面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法。笔调深刻,论证有力。是难得的佳作。
18、这篇议论文开篇点题,论证充分,运用了举例论证、对比论证、比喻论证等论证方法,论述有理有据,逻辑严密,文章多次运用反问,引起读者阅读兴趣,激发人们思考,结尾更是蕴含哲理:有舍才有得,舍弃也是一种美!
19、这篇议论文观点明确,开门见山提出了“我们做事情关键在于合作”观点。作者在论述时举实例,讲道理。正反两方面论述合作的重要性,特别是作者过渡自然,最后联系实际论述学习也应该讲究合作,这样才会有长久。
天,湛蓝如水。
微风徐徐,两位古稀老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似在谈论着什么。“喂,你知道吗?星期天晚上要下一场流星雨。”“什么星座的?”另一位老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俨然一副学者的样子惊讶的说道。“好像是狮子座的。”……不巧,这番话正好被旁边一位卖早点的妇女听到,回家之后立刻告诉了她正在上小学的儿子。她儿子又告诉了同学,同学又告诉了家长……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几乎人人都知道了“星期天晚上要下一场狮子雨,地点就在公园的草坪上。”
时间过得飞快,星期天很快就来了。这天,孩子们一手拿着用攒的零用钱买来的零食,一手牵着自己小女朋友的手早早的来到了公园。小男孩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别怕,狮子来了我保护你。”一小时、两小时、…七个小时过去了,依然没有半点动静。天渐渐亮了,由于小女孩怒视的目光,小男孩低下了头。有些人冻得瑟瑟发抖,抱怨声不断,最后悻悻而去。
没有流星雨,没有狮子,仅仅是传闻。可是人们为什么会相信呢?这就是盲目从众心理。别人说我也说,别人做我也做。做的人多了就是流行!就是时尚!
唐朝的丰满美流行了多久?刀郎那《20xx年的第一场雪》流行了多久?
再看看现在,流行雨满天飞。一如那非主流FANS:老老实实穿鞋不好吗?非要穿一只红一只绿的。老老实实说话不好吗?非要嗲声嗲气的。老老实实照相不好吗?非要嘟起嘴,在脸上加个大大的腮红……最近又出来个什么杀马特?头发五颜六色、高高耸立,钉满耳钉、唇钉、舌钉、脐钉…就叫COOL?目光太短,太浅
流星雨会停止,而流行雨呢?
愿雨后天晴,阳光灿烂!
有一年,南非的罗本岛监狱来了一位新犯人,代号“466”。随后,他被关进4平方米的牢房,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此后,466号每一天都要到采石场做苦工,动作稍慢就有被毒打或丧命的危险。
为了改变现状,再一次放风时,466号大胆地向狱长提议:想用监狱院子里的空地种菜。没等他说完,狱长就用鞭子封住了他的嘴。可他没死心,一有机会就找狱长求情。最后,狱长不耐烦了,答应了他的要求,还破天荒地给了他番茄的种子。
从那以后,一到放风的时候,466号就回去照料菜园。每当劳累、沮丧时,他只要看一看菜园,就有了坚持下去的信心。令人吃惊的是,自从有了菜园,整个监狱也悄然发生了变化。放风时,帮他照料菜园的狱友越来越多;收获时,他会把番茄分给狱友,然后再让他们送给狱警。吃了犯人的番茄,狱警们拿鞭子的手也不再那么蛮横了,态度和蔼了许多。
这个菜园一种就是18年,直至466号被转到另一所监狱。
这个犯人就是南非前总统曼德拉。他说:“虽然几个番茄不足以改变命运,但他让冷冰冰的监狱多了一份暖色,让人看到了期望,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这天,我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在鲈鱼捕捞日的前一个夜晚,“我”守株待兔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最后钓上了一条又大又美的鱼,父亲却让“我”把辛辛苦苦钓到的鱼放回湖中,“我”却不情愿的放回了湖中。开始“我”并不了解父亲的用意,长大以后才明白了父亲是让“我”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于是,我想起了不久前在电视新闻上看到的一件事儿:一个人去银行取款,他要了9000元,可取款机却吐出了90000元。这个人却毫不紧张的向银行工作人员查询,不问不明白,一问真奇妙,原先呀,是工作人员再打款时,打多了个零,就变成了90000,。最后,这人把其余的钱交还给银行。
是啊,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这人做到了,真想增提一句孟德斯鸠曾说过的一句话:衡量真正的道德,是要看他在明白没人发觉的时候做什么。我要做一个,无论有没有人发觉的时候,问着良心,抵挡住诱惑,在正确的时光做正确的事。
写他虽然生活潦倒,但仍每天很开心
为什么人死了要守夜 古人认为人死后三天内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灵堂内,等他的灵魂归来。每夜都有亲友伴守,直到遗体大殓入棺为止。演变到现在,守灵便是亲人们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发缅怀之情。 守夜中有一个环节,叫停尸。停尸就是就是棺材不封钉,并且棺材盖不盖严,在死者的头部会留有与头部等长的一段空隙。 停尸的原因是,因为古代的医疗技术不发达,很难判定人是真死还是假死。很多种情况很可能是假死,古代战争频繁,有人流血过多休克,也有人是因为某种疾病的原因,心跳脉搏频率减少、呼吸微弱无法感觉出来、手脚僵直冰冷等。停尸,就是亲属们等待故人复苏的一个机会。 停尸中还有一个现象,就是死者亲属都会把头低着,这表面上是一种表达悲伤的方式,而另一种原因就是,观察棺材底下有没有东西滴出来,要是死者小便失禁那说明死者还在新陈代谢,那就是假死;另一种就是滴出来的是血,家属就观察血的颜色,判断出死者是否是假死,这之中又自有它的一套标准。部分外国人一直到了近现代葬礼中才有类似的仪式。中国人的大道隐于无形! 人死了以后,为什么要做七?哪几个七是主要的? 三七、五七、七七,一般是比较重要的,要祭奠一下过世的人,烧烧纸钱,烧烧死者用过的东西等。 断七就是最后一个七,也就是七七,按照迷信的说法,人死七七四十九天后就彻底与人世断绝关系,要么就投胎转世去了,要么就变成孤魂野鬼了,再也没有还阳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死得很彻底了”。做断七就是完成丧仪的最后一个步骤,做完这个仪式,就彻底告别死者,大家可以把百花、黑纱等烧掉,把悲伤的情绪排遣掉,回到正常的生活当中来。 其实做七说穿了就是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和怀念,但是哀悼和怀念也应该有个限度,所以把七天当做一个阶段,一共七个阶段,过了这49天,就提醒你,该从悲伤的情绪中恢复过来了,不要一直沉浸其中,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死人后,为什么要做末七?末七是什么? 阿弥陀佛. 1) 「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于魂魄回来前,为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便须回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觉,睡不着也要躲入被窝;如果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 2) 尾七是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的最后七天:头七回魂,尾七归魂(回地狱或上天堂),古时人将尸骨放在家中四十九天,代亲人安息后再安葬,在四十九天帯孝内不可到任何人家中,所以见到有白事的人会闪避,惊有唔好意头之事. 人去世后头七怎么祭奠 据不太可靠讯息记载,头七的时候,人的灵魂还在各处飘荡,在望乡台上,时时刻刻都在看着自己家乡。到了头七晚上半夜的时候,自己的亲人在家里烟囱旁边烧一个梯于形的东西,叫“天梯”,只有烧了这个天梯,灵魂才能顺着这个梯子达到天堂。虽然这只是无情,但是在自己的亲人身上,即使是迷信也要信一信,谁又肯让自己的亲人在这种事情上受委屈呢?头七,中国人的丧殡习俗,是根据死者去世的时间,再配合天干地支计算出来的日子及时辰,然习惯上大家都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头七」习俗,然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于魂魄回来前,为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便须回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觉,睡不着也要躲入被窝;如果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亦有说认为人死后魂魄会于「头七」前到处飘荡,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到天上。人死后头七返家探视 出自 《 *** 度亡经》(又名中阴救度大法)。东北的七七具体是指:头七,三七,五七和七七。这几天是要烧纸的(汉族人的风俗)。 人死后换七什么意思 人死后,在没有顺利投生以前,是处于一种中阴身状态。 中阴身通常7天一次生死,一般7个周期后就能投生到新一轮生命中了。所以大家为亡人做七,就基于此。 人去世为什么要烧七吗? 人死了魂魄还在周围转,等到七七四十九天,他才会离开人间,这时候家人要给他送钱上路,就是民间的烧七 人死后为什么要做7为什么逢弄历7不作 做七,亦称“斋七”、“理七”、“烧七”、“作七”、“做一日”、“七七”,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 民间传说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尽,七满魄尽,所以要过“七期”和三周年。民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据说死者从去世之日起,在49天内,每隔七天阎王要审问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称“过七灾”。还有佛教、道教方面的说法。 "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很多规矩时间长了,没人说得清原因。 人去世后为什么要做七和周年 做七“做七”也称“做期”。人死之后,民间有做“七耿”的习俗,七七四十九天,也叫“七期”。从亡者死日算起,每七日为一期,期满之日,孝家摆供品请亡灵回家“吃饭”,上坟烧纸敬香。“七期”一般以一、三、五、七期为重。民间说四十九天之内,是亡灵到处游荡的期限,孝家按时做七,源源不断地供应纸钱,不让亡灵在阴间受困。有的大户人家在头七、三七、七七还请法师动鼓乐做道场颂经,俗称“应期”,也称“做坛场”,通过做坛场颂经超度亡灵,减轻亡者在阴间的磨难。 敬百日人死满一百天,孝男孝女办一桌酒菜接亡灵回家受香火,俗称“叫饭”。到午后或傍黑,后辈子孙及亲友们再拿香纸到坟上焚烧,称为“敬百日”。出生有百日之庆,死后也当有百日之祭。民间把满百日作为人死之后的纪念日是有一定意义的。再说人死满了百日之后,后辈子孙失亲之痛渐渐淡忘减轻,家庭生活也将逐步趋入正常。 参考文献: pingli.gov/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节日,也是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每家每户都会庆祝一番。有些民族还会搞一些活动来欢度新春佳节,比如舞龙舞狮、说书唱戏、跑旱船、踩高跷、扭秧歌等。一到年关,大人小孩都忙乎开了,备年货、扫屋子、祭祖宗忙的不也乐乎!贴春联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或自己动手或请人代劳,把一年的收获和来年的希望都写进这小小的春联里。同学们,说起春联,还有一个故事呢!春联,起源于桃符,它最早出现在周代,是悬挂在大门两旁的长方形桃门板。据说,桃木有镇鬼、驱邪的功能。因为世上的恶鬼都畏惧“神荼”、“郁垒”二神,所以民间就用桃木刻成他们的模样,放在自家门口以驱鬼辟邪。后来,人们索性在桃木板上刻上两位神的名字,认为这样做同样可以镇邪驱恶。这种桃板就称为“桃符”。在五代十国时期,开始有人在桃符上写字。一次,蜀国的君主孟昶在除夕之夜令学士在桃符板上写字,因看不清学士们所写的内容,孟昶索性自己书写“年年约余庆,嘉年号长春”。由此产生了中国第一副春联。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再远的游子也要赶回家跟家人团聚,吃上父母精心准备的年夜饭。旧时,人们把这叫做除夕守岁、熬年。这一顿饭要慢慢吃,一直要吃到深夜。看着春节联欢晚会的精彩节目,围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听着窗外阵阵的爆竹声,一家人享受着天伦之乐。这时候,小孩子最开心的是长辈会发压岁钱。据说,在魏晋时期就有这个做法。压岁钱也叫“押岁钱”、“压祟钱”因为岁与祟是谐音,压岁钱可以压住邪祟,使小孩们平平安安过年。过年了,少不了走亲访友。亲戚朋友聚集在一起,吃着丰盛的酒菜,互赠祝福,共谋发展大计。这一活动一直要持续到正月十五元宵节之后。春节,不仅仅是大家在一起吃喝玩乐,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一种民族精神。它融入的是一种亲情,一种对美好的生活的追求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安宁。在我国的传统节日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热闹的春节.春节是怎么来的呢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年"的怪物,它经常在冬天欺负住在山里的人们,有一些人想把它除掉,也有一些人想把它赶走.有一天"年"又来了,许多人家里都遭到了袭击.只有几户挂着红布帘,门外生着火堆或敲敲打打闹翻天的人家没有受到伤害,因此山里的人们知道了"年"怕三样东西.当"年"再来的时候,人们用这三样东西把这个大怪物给赶走了,从此都不敢来伤害人们了.以后代代相传,便形成了过年热闹的习俗.我喜欢春节,每年的春节我都要去花市.花市里人山人海可热闹了,店铺里的人在大声喊叫着卖各种各样的东西,有的卖艳丽多彩,芬芳迷人的鲜花,有的卖可口的爆米花和好喝的饮料,还有的卖各式各样的玩具.近年随着我们国家的不断强大,各国的领导人也开始在春节的时候,发表讲话或文章向在本国的华人表示节日的祝贺,中国的春节在世界上越来越有影响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