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投稿知识库

首页 期刊投稿知识库 问题

硕士学位申请论文保密的利弊

发布时间:

硕士学位申请论文保密的利弊

没有影响。只有涉及到国家秘密的毕业(学位)论文方能申请涉密(保密),并且应在开题报告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办理涉密手续。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对其专注、所研究领域的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

需要的话是可以送外审的,具体要求各学校不尽相同。

学位论文保密理由专利申请

签订保密协议根据《专利法》第四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密专利。一般而言,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主要是指国防专用或者对国防有重大价值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涉及国家安全以外的其他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的公开会影响国家的防御能力,损害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或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对于军民两用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如果希望其发明能够推广应用,就不宜申请保密专利。申请保密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附: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1) 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由国防专利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根据国防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并委托国防专利局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同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国防专利的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国防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国防专利权无效决定的,专利局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号、授权公告日、无效宣告决定号和无效宣告决定日。(2) 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专利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查和管理。审查员应当对确定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案卷作出保密标记,在对该专利申请作出解密决定之前,对其进行保密管理。保密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均由专利局指定的审查员进行。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按照与一般发明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初步审查合格的保密专利申请不予公布,实质审查请求符合规定的,直接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保密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按照与一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保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并发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保密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仅公布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

近日,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决定取消“内部论文”这一论文层级,校学位办公室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自6月第三次审议毕业和学位起,不再受理“内部学位论文”申请。 根据2013年5月修订的《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规定,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程度根据研究生承担课题密级情况,划分为机密、秘密、内部和公开四级。其中,内部论文主要是指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且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内。凡符合以上定义的学位论文均可被定为内部论文,保密两年后予以公开。 清华大学近6000余篇硕、博论文中,有近200篇为内部论文,这些论文主要来源于核研院、医学院、生物等涉及技术、专利申请较多的学院,以及少量涉及商业秘密的学位论文,例如经管学院的学位论文。 据了解,取消“内部论文”层级主要原因有二:一为学校及院系主管部门对论文是否达到“内部”的认定标准整体较为模糊,二是在内部论文的认定中,掺杂较多的人为判断与主观因素。加上缺乏学术规范检查和匿名评审,内部论文质量很难得以保证,形成学术不端的风险很大。 “内部论文”的论文层级取消之后,为解决部分院系、学科的学位论文可能需要延时公开的问题,清华大学决定,在公开论文基础上,增加了“延时公开”选项,时限仍为两年。 大学高考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取消“内部论文”层级可以有效改善高校学术研究造假的问题,但解决高校学术造假现象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建立起教授同行之间的学术评价机制。

找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申请专利就可以保证专利不被泄露。或者去找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比较有名的专利代理人申请专利也是一个方法。

按实际情况填。论文保密理由就按实际情况填,比如是论文的一些数据、研究成果等还没有公开发表,需要保密的,就把原因写进去即可。若是涉及国家层面的机密的,就写涉及国家层面机密所以要保密即可。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学位论文保密申请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不断提升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学术论文是指研究生在攻读相应学位期间,以学位论文相应内容为基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研究生为学术论著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导师应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 第三条 导师为联合培养单位者,第一作者单位可以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也可以为1南方医科大学和2××医院(1、2为共同第一作者单位,但1、2的顺序不得颠倒);通讯作者单位署名要求同第一作者单位。 第四条 与国外单位联合培养者,学校可以为非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单位,但导师必须为共同通讯作者。 第五条 学术论著有并列作者时,其后的作者排名按前面作者人数依次顺延计算。 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的SCI(科学引文索引)以各检索系统年度《期刊引用报告》为依据,SCI论文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年度《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为准。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版)、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版)、中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版)、《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以学校认可、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第二章 申请博士学位 第七条 各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心理卫生学等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除外,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和药学专业中进行中药研究的除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二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或IF>5)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发表学术论著1篇。 第八条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心理卫生学等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一类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以第一作者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二类期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著,或发表第二章第七条要求的学术论著。 第九条 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专业及药学专业中进行中药研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3篇;或发表第二章第七条要求的学术论著。 第十条 各专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本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第十一条 各专业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二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前半区以上(含)期刊(或IF>7)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发表学术论著1篇。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 第十三条 本章中未特别注明的第一作者均指排名第一的论文第一作者。 第十四条 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著者,可准予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相应学位,但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三章 申请硕士学位 第十五条 各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除外)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符合以下条件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论著: (1)SCI论文分区四区以上(含)期刊的论著第一作者; (2)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的论著前二作者; (3)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或IF>5)的论著前三作者; (4)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的论著前四作者。 第十六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中文统计源(含)以上期刊或《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第十七条 各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本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十八条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第十九条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延续和进一步深入课题研究,争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著,对于毕业当年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如已达到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完成课题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导师允许其不发表学术论文,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第二十条 导师近三年内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著的,其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确因课题需要不便发表学术论著,并已达到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完成课题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导师提出申请,由导师在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陈述理由,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后也可以不发表学术论文而授予硕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本专业及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发表学术论著的,可提前申请毕业答辩和相应学位,但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答辩,否则不得申请提前毕业答辩。 第四章 相关成果界定 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以排名前二位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成功申请国际发明专利1项,等同于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本专业SCI论文分区第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 第二十三条 凡学位论文为保密课题的研究生,课题密级应由下达课题主管部门批准,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核后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承担机密级(含)以上课题的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相应的保密论文集发表3篇学术论著或向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报告,硕士研究生应在相应保密论文集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向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报告,才可申请答辩。所发学术论著或政策咨询报告须由学位评定委员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鉴定是否达到相应学位申请要求。承担秘密级课题的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的非保密内容按相应要求公开发表,方能申请答辩。 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申请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从事涉密课题研究保密承诺书》,经校保密委员会或下达课题主管部门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否则不予认定。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只限定于在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著。 第二十五条 申请各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不包含文献综述、病例分析报告。 第二十六条 对于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学术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第二作者单位、通讯作者单位均为南方医科大学的,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本条仅适用于硕士研究生。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申请前,应按规定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研究生发表论文信息采集》,并提交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封面、刊物目录和论文全文),或提供发表学术论文出处的超链接(电子版)供审查。 第二十八条 提交的学术论文应以正式刊出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清样、校样或录用函,但需导师签名担保。对于未能如期正式发表的,取消导师以后的担保资格。 第二十九条 缓授学位研究生,如以中文学术论文申请学位,最迟应在毕业1年内申请补授学位;如以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申请学位,最迟应在毕业3年内申请补授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发展要求,制定不低于本规定的发表论文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2013级研究生起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原文地址:

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吗

可以进行保密。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姓名)

为帮助各位同学了解2017南开大学办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程序,下面,我为大家提供2017南开大学办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程序说明,全文如下:

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南办发〔2009〕23号)的规定,非公开学位论文须经申请、审批方能在学位论文中标注。非公开学位论文一经审批,在保密期限内不能撤销。非公开学位论文不能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除非另外签署《校外电子出版单位论文授权书》,否则学位论文仅用于校内收藏利用及国家存档要求。请申请者慎重决定。

非公开学位论文一般分为两类。

一、限制级论文。即因研究成果涉及知识产权(不涉及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交流和使用的学位论文,批准后标注“限制级”(保密期限≤2年)。

二、涉密论文。即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涉密)学位论文,批准后标注“秘密级”(保密期限≤10年)或“机密级”(保密期限≤20年)。此类论文须先经校保密办审核同意方能标注。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须在论文开题后,至迟在申请论文答辩的学期初提出申请, 申请保密期限从当年6月(12月)起计算不超过2年。涉密学位论文,须在论文开题初即向保密办公室登记,确定密级和保密年限。本学期3月1-7日(周六日除外)受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申请,请各单位收齐申请材料,统一办理。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填表。

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简称《审批表》,请使用最新版,样式附后),打印一式两份(另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协议等)。填写并打印学位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

二、作者、导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简述理由和依据须经导师同意、签字和项目负责人(如果是校外项目,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审核签字。

三、学院(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

培养学院审核小组审核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培养学院(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盖本单位公章。论文内容涉及校外单位的,由相关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出具证明材料。

四、科研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盖章;校外项目此项略去)

理、工、农、医类学位论文须经科技处审核签字盖章。

哲、经、法、教、文、史、军、管、艺类学位论文须经社科处审核签字盖章。

五、校保密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限制级论文无需办理此项)

涉密论文须经校保密办公室审核,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学位办公室审批、备案和论文存档

经上述审核的非公开学位论文,各单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原件)及其相关附件、学位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审批后,校学位办留存一份《审批表》原件,并在“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盖章。

非公开(涉密)学位论文在举行答辩后将学位论文纸质本(含电子版光盘,硕士一式三份、博士一式四份)和《审批表》原件送至校保密办指定地点。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的提交方式另行 通知 。《审批表》原件交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留存。

我觉得应该是需要的,如果你不想要其他人看,你想保密自然可以

硕士毕业论文保密申请意见

按实际情况填。论文保密理由就按实际情况填,比如是论文的一些数据、研究成果等还没有公开发表,需要保密的,就把原因写进去即可。若是涉及国家层面的机密的,就写涉及国家层面机密所以要保密即可。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硕士论文查重的保密性对硕士生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很多硕士生在查重的时候都会遇到这个问题,也会问硕士论文查重保密有什么好用?意义是什么?下面小编就这几个问题,给大家详细介绍:硕士论文查重保密好不好?一、硕士论文查重申请保密好吗硕士论文申请保密是避免抄袭的行为,由于现在的硕士生越来越想偷懒,硕士论文甚至都懒得写,直接去网上抄袭一篇,或在去找别人代写论文,所以硕士论文申请保密的意义,就是用来防止学生存在抄袭的行为,通过对硕士论文进行申请保密是好的,至少可以有效避免大部分学术不端行为,这也是硕士论文申请保密意义的一个原因所在。所以说,硕士论文申请保密是好的!二、硕士论文查重保密是好还是不好硕士论文保密直接目的是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其最终意义是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首先,通过硕士论文保密,可以减少抄袭现象,学生或研究人员可以形成一定的约束机制,促使他们在学术研究中做出更多的原创成果,从而直接推动学术研究的进步;其次,通过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使全社会都有更大的创造知识的动力,并从中受益。这样,全国的学术研究将继续取得进展。所以说,硕士论文保密是好的!不仅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还能防止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三、查重会和保密的论文重复吗会,目前国内普通使用知网。而知网保密只是不会对外公开,但凡使用知网查重,就会被纳入到对比范围中的。因此不能使用别人的毕业论文再来用一次,如果非得要用,那也要大修改,降低重复率以后才能用。改完后,用快捷论文查重网的知网检测查一下,过关了再提交学校,否则被学校发现,轻则延迟毕业,重则没有学位。

一般都是要送出去外审。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