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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论文近5年参考文献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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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论文近5年参考文献有多少

最近网上流传一种说法,认为中医是一种整体的、宏观的思维方式,很多现代医学治不好或者很难治的疾病,比如狂犬病,用汗、吐、下等中医排毒方法,可以药到病除。还附上了一些中医治疗狂犬病的例子。[1]

▲  中医治疗狂犬病的病例[2]

是不是这样呢?

◆ ◆ ◆

狂犬病(rabies)又叫恐水症,是一种由狂犬病毒引起的烈性传染病。

▲  狂犬病毒[3]

狂犬病毒虽然没有脑子,但是深谙兵法、不走寻常路。当它进入人或动物体内后,首先在伤口附近的肌细胞内,少量增殖;然后,入侵附近的末梢神经;紧接着,病毒沿着神经轴突传播,从脊髓至脑部,破坏脑干、小脑等处的神经细胞;最后,再从中枢神经出来,向周围神经扩展,侵犯各组织器官。

这就是为什么狂犬病人会出现唾液增多(交感神经受累)、呼吸困难(舌咽神经核受损),乃至恐水、幻听、瘫痪、昏迷等症状。

那么,中医的汗、吐、下能不能对狂犬病毒产生作用呢?

答案是不能。汗指发汗,吐即催吐,下是促进排泄的意思。由于狂犬病毒主要侵犯神经系统,大量存在于脑脊液和唾液,汗液、胃内、大小便中含有的狂犬病毒都不多。所以,从理论上讲,不管怎么“排毒”,都很难杀灭病原体。

看完了理论,我们再来说说实证。

判断一种疗法的效果,有两个思路:一是从大规模统计数据入手,二是分析病例。

如果中医对于狂犬病有奇效,而且方法是汗、吐、下这么简单,那么,中医和狂犬病病死率之间,应该存在一个线性关系:中医“昌盛”的年代,狂犬病病死率低;反之,病死率上升。

然而,历次大规模统计,不管是地方的还是全国性的,都显示,狂犬病的病死率高达100%。[4,5]一旦发病,再无治疗的可能。

至于病例,则应满足三个条件:首先,病人已通过实验室检查确诊为狂犬病;其次,病人仅接受了中药治疗,没有辅以抗病毒血清等现代医学手段;最后,这种疗法可以被同行重复,多次证实其有效性。

实际上,国内常有人向防疫部门、卫生部门推荐或自荐秘方,效果如何神器云云,甚至报纸上都做了报道。但这些“秘方”、“神药”,要么治愈的病人都不是经实验室检验确诊的狂犬病人,或者不能经他人重复验证;[6]而文献回顾中提到的病例,年代久远,无从考证,局限性很大。[7]

尤其要注意的是,因为狂犬病的可怕深入人心,所以,有些患者在接触病犬后,惶惶不可终日,出现麻木、瘙痒、皮肤爬虫感,甚至心慌气急、情绪紊乱等症状。但是既不发热、也没有吞咽困难等狂犬病典型体征;或者,虽然自称“恐水”,但是在医生检查时,却没有表现出这种症状,直接喝了起来……

这就是狂犬病癔症,属于心理疾病。倘若检查不够仔细,或者缺少现代化的检验手段,很容易造成误诊。

平心而论,中国古代的医生对于狂犬病有一定的认识,知道及时清洗的重要性,甚至提出了取病犬脑(含有狂犬病毒)进行预防的说法。可惜,数字就摆在那里,定期为宠物免疫、及时注射疫苗,才是对抗狂犬病最好的方案。

▲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狂犬病预防手段[8]

真相:汗、吐、下等中医排毒方法无法治疗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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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中药治疗狂犬病百发百中优于西医[EB/OL].[2017-03-11]. http://mp.weixin.qq.com/s/SYwwnUS-dfV3PA0hWJKT4g.

【2】黄道六. 临床治验回忆录[J]. 江苏医药 (中医分册), 1979, 5(2): 40–41.

【3】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学》专题学习网站/流行病学/预防医学/预防医学研究生学习网站/陆家海[EB/OL]. [2017-03-12].http://healthonly.cn/lxbx/Course/content.asp?c=106&a=500&todo=show.

【4】吕静, 陈慧萍, 孙净. 湖北省 1951∼ 2001 年狂犬病的流行病学分析及防治[J]. 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 2003, 19(4): 125–126.

【5】张永振, 俞永新, 董关木等. 中国狂犬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及防制建议[J]. 中华预防医学杂志, 2007, 41(3): 165–168.

【6】谢世宏, OTHERS. 狂犬病防治手册[M]. 成都: 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3.

【7】陈珊珊, 危剑安, 黄霞珍. 中医药治疗狂犬病文献回顾[J]. 环球中医药, 2012, 5(2): 114–116.

【8】世界卫生组织 | 狂犬病[EB/OL]. WHO, [2017-03-12].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fs099/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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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言昌

各类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数量要求

写论文不能手头上有什么文献就算数,没有就不算数,因为学术的发展不是以咱们知道与否来决定的,因此一定要去查找文献

现在博士、硕士论文以及本科论文参考文献数量一般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2;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3,并应有近两年的参考文献。

本科毕业设计主要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 其中外文文献2篇以上(指导教师认定为特殊类型的论文,可以不列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表的(含网上下载)着作或期刊(论文),统一放在文后,并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编号,序码加方括号。

依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GB/T7714-2005),中文参考文献书写格式为:

专着:[序号] 作者名. 书名[M]. 出版地: 出版单位, 出版年:引文页码。

期刊:[序号] 作者名. 题名[J]. 刊名,年,卷号(期号): 所引用的文献在期刊中的起止页码。

报纸:[序号] 作者名. 题名[N]. 报刊名,年-月-日(版次)。(示例:2009-01-01(1))论 文 集:[序号] 作者名。题名[C]//论文集作(编) 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所引用的文献在期刊中的起止页码。

电子文献:[序号] 作者名.电子文献名[DB/OL].(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获取或访问路径(即网址)。

学位论文:[序号] 作者名.题名[D].授予单位所在地:授予单位,授予年。

专利:[序号] 申请者.专利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公告日期。

外文参考文献编排格式:按语言所在国学术界通行的.格式。

参考文献作者三名以内的全部列出,四名以上的列前三名,中文后加“等”,英文后加“et al”.作者姓名不管是外文还是汉语拼音,一律姓在前名在后(如Hardy Thomas.)。外文姓不可缩写,名可缩写;如作者为二人以上,第一位作者的格式为先姓后名,后用逗号,其他作者均按先姓后名,但名后不加标点,最后一名作者名前要加and,最后用句号。

相关阅读:

论文参考文献是不是越多越好,多少比较靠合适?

有人认为参考文献引得越多代表作者比较注重引文问题,并尊重了其他作者的成果,而有的人说引得越多,代表文章的水分也越多,也就是变成所谓的从引文里拼拼凑凑了,其实这些都没什么道理,适度即可,能说明自己的问题即可。

举个特殊的例子,比如综述,引的文献不少吧?你能说人家的水分大?反过来也一样,综述引文献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吧。再者,后面这说法还有问题:结果讨论部分如何拼凑呢?

论文参考文献数量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讲,不限篇数,特别是你题目上写要读多少期刊,更没有要求。对这个问题的要求,不在篇数而在其它方面:

1、你所写专业里的经典文献你有没有读过,特别是一些经典的综述文章,你一定要读当然也应该引用.

2、你研究的专业里最新的文献看过没有,最好近五年的文献看了,再写文章.

3、你投稿的期刊所发表的文章你看过没有,建议也要引上一两篇.

写论文不能手头上有什么文献就算数,没有就不算数,因为学术的发展不是以咱们知道与否来决定的,因此一定要去查找文献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 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剂量开始加以防止。 不洁性交是感染梅毒的主要原因。梅毒几乎都是由性交接触引起的。梅毒患者是传染源,传播性强、感染率高,通常在感染后7-60天发病。因此,为了避免梅毒的出现,应保证性生活的卫生。

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3,并应有近两年的参考文献。

本科毕业设计主要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2篇以上(指导教师认定为特殊类型的论文,可以不列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表的(含网上下载)着作或期刊(论文),统一放在文后,并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编号,序码加方括号。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序言部分要概括,总结和分析他人的工作,还要论述个人的观点。

2、硕士论文要尽可能多地利用图形,表格,公式,数据表达意思,说明原理,方案等,有助于读者理解内容。

3、论文在评论别人的研究工作时,一定要客观避免引起纠纷。特别是谈论其不足和缺点时,一定要慎重,没有把握时不可凭感觉或印象随意发表评论。

4、参考文献中列出的文献,应尽可能地标注在论文中。一方面尊重别人成果,另一方面可反映作者阅读的文献丰富,理论有根据。有的参考文献可能是间接引用,就不一定标注出来。注意参考文献尽量选用最新发表的文章和最新出版的著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硕士学位论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狂犬病小论文近5年参考文献

应该没多大问题,我以前被咬也和你一样,没破皮没流血,就是腿上被狗牙划了几条红印子,也就酒精擦了擦一样活得好好的,放心吧^ - ^

被狗咬伤后,应在两小时之内严格处理伤口。如:用针刺伤口周围皮肤,尽力挤压出血或用火罐拔毒。接着用20%的肥皂水,或0.1%的新洁尔灭冲洗半小时,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然后用烧酒或5%的碘酒或75%的酒精反复烧灼伤口。如果伤口靠近头部,则应用抗狂犬病免疫血清在伤口内或周围作浸润注射,尽早接种狂犬病疫苗。如伤势严重应同时加注抗狂犬病免疫血清,按需要给予破伤风抗毒素或类毒素等。 如果被狗咬伤后未能立即注射狂犬病疫苗,若被咬伤的时间在10天以内,应进行正规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如被咬伤的部位为头面部、颈部或系被狂犬咬伤者,即使已过相当长时间,仍应积极进行狂犬病疫苗的接种,同时注射抗狂犬病免疫血清或免疫球蛋白。儿童接种狂犬病疫苗剂量与成人相同。如在被咬伤后很长时间内才注射狂犬病疫苗,则多半不能防止狂犬病的发作,故被狗咬伤后数月以上,一般不进行狂犬病疫苗的接种 关于被狗咬了以后100天不能剪头发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 若被狗咬伤要尽快注射狂犬疫苗。(我见过一个6岁的小孩只被狗咬了一个针尖大的伤口,当时未重视,后来发狂犬病死了) 尽快注射狂犬疫苗。被动物咬伤后应尽早注射狂犬疫苗,越早越好。首次注射疫苗的最佳时间是被咬伤后的48小时内。具体注射时间是:分别于第0、3、7、14、30天各肌肉注射1支(2毫升)疫苗,“0”是指注射第一支的当天(其余以此类推)。如果因诸多因素而未能及时注射疫苗,应本着“早注射比迟注射好,迟注射比不注射好”的原则使用狂犬疫苗。 被可疑狂犬病毒感染的动物咬伤亦应注射疫苗。动物之间由于互相打斗嬉咬,可相互传染狂犬病病毒,故人被咬后同样可以感染狂犬病。 因此,为保险起见,凡被犬咬伤或其他动物咬伤者,都要按狂犬咬伤处理,及时注射狂犬疫苗。 注意事项 在注射疫苗期间,应注意不要饮酒、喝浓茶、咖啡;亦不要吃有刺激性的食物,诸如辣椒、葱、大蒜等等;同时要避免受凉、剧烈运动或过度疲劳,防止感冒。 特别提醒 应特别提醒养犬者的是,犬瘟病、狂犬病、犬细小病毒性肠炎、传染性肝炎和钩端螺旋体病是犬常见的几种烈性传染病,其中狂犬病属于人畜共患病,死亡率极高。目前对这几种病尚无可靠的治疗措施,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适时而有效地给犬接种疫苗。养犬者千万马虎不得,也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一般来说,对幼犬应在6~9周龄期间接种一次上述疫苗,可同时分别注射各种单苗;12~14周龄时再接种一次,以后每年接种一次。 一旦被狗、猫咬伤,重要的是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凡是狗、猫咬伤,不管是疯狗、病猫还是正常的狗、猫(据文献报告,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正常的狗、猫的唾液中带有狂犬病毒),千万不要急着去医院找医生诊治,而是应该立即、就地、彻底冲洗伤口。万一找不到水源,甚至可以用人尿代替清水冲洗,随后再设法找水源。 冲洗伤口一是要快。分秒必争,以最快速度把沾染在伤口上的狂犬病毒冲洗掉。因为时间一长病毒就进入人体组织,沿着神经侵犯中枢神经,置人于死地。二是要彻底。由于狗、猫咬的伤口往往外口小,里面深,这就要求冲洗时,尽量把伤口扩大,让其充分暴露,并用力挤压伤口周围软组织,而且冲洗的水量要大,水流要急,最好是对着自来水龙头急水冲洗。三是伤口不可包扎。除了个别伤口大,又伤及血管需要止血外,一般不上任何药物,也不要包扎,因为狂犬病毒是厌氧的,在缺乏氧气的情况下,狂犬病病毒会大量生长。 伤口反复冲洗后,再送医院作进一步伤口冲洗处理,(牢记到医院伤口还要认真冲洗),接着应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千万千万不可被狗、猫咬伤后,伤口不作任何处理,错上加错的是不仅伤口不冲洗,而是涂上红药水包上纱布更有害,切忌长途跋涉赶到大医院求治,而是应该立即、就地、彻底冲洗伤口,在24小时内注射狂犬疫苗。 被狗咬伤如何处理? ��近几年的“宠物热”使一些地区的狂犬病发病率上升,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狗,其次是猫,另外,还有许多野生动物都可传播狂犬病。有时动物并没有发病,但因其带有狂犬病病毒,这些貌似“健康”的动物咬了人也可使人患狂犬病,甚至还有未被狗咬却感染了狂犬病的病例。其高病死率,使患上这种疾病的人绝大多数不治。为此就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免疫所免疫门诊的主管医师张雪春。 ��狂犬病毒 ��唾液中含量最高 ��狂犬病毒主要是在动物的唾液里,且含量最高,其分泌物中也含有少量病毒。如果人与它们亲热或被它们咬了,就会染上病毒。但染上病毒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发病,如果染上的病毒量不大,毒力不强,而且身体的免疫力强,就可能不发病,而成为隐性感染者。 ��狂犬病 ��发病率特别低 ��狂犬病病毒的毒力非常强,而且病毒一旦进入人体内,主要攻击大脑和神经组织,且沿着人体神经的走向游走,所以攻击的目标就扩散到包括小脑、脊椎、肾、内脏等几乎所有的神经组织,导致中枢神经衰竭,所以几乎无法抢救,死亡率相当高。但是狂犬病发病率特别低,一旦发病几乎就是100%的死亡。 ��但并不是只有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带有病毒,看上去健康的狗和猫也可能带有狂犬病毒。 ��狂犬疫苗 ��并不一劳永逸 ��狂犬病在人与人之间不会传染。张医生讲道,现在防疫部门主要还是以预防为主,如果护理狂犬病人,接触过狂犬病人的唾液等,我们也建议他们接种狂犬疫苗。 ��被猫狗抓伤、咬伤后接种狂犬疫苗主要针对本次的咬伤起作用,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预防措施。因为身体上有了伤口,只是一个治疗性的预防接种,打完了疫苗以后体内产生了抗体,也只是对此次伤口之前的预防。 ��而本身没有被猫狗咬伤过的人也可以接种狂犬病疫苗,可以到卫生防疫站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接种。接种的时间和次数有所不同。提前打针的目的是在没咬伤之前起到预防作用,如果日后一旦被咬伤了,可以不打那么多疫苗,打少量的疫苗就会很快产生抗体,从而减少病人的发病,也可以减少以后接种的次数。疫苗的保护防疫功能一般可以达到98%以上,效果还是非常好的。但是前提是接种的必须是合格的疫苗,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要求的疫苗。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防护几率不是100%的原因就在于此。 ��用肥皂水 ��及时清洗伤口 ��张大夫指出,被狗咬伤后应认真处理伤口,首先要把脏血挤出,别让血存在伤口里,否则容易引起感染。如果伤口小,则可以先用肥皂水清洗伤口,然后用清水冲干净,最后涂上一些碘酒。伤口若比较大或自己不好处理,最好去医院处理。而疫苗则在防疫站注射,医生会根据伤口的情况、咬人动物的情况综合起来进行一些必要的治疗。

不小心得狂犬病的做法

如果是刚咬的,可以用酒精擦拭患处,如果有疼的感觉,说明皮肤有损伤,需要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和接种狂犬疫苗。

被狗抓,没有出血,没有破皮,也属于二级暴露(二级暴露即未出血的轻抓,轻咬,轻微擦伤也需要注射狂犬疫苗,),根据我们国家的最新狂犬病防治指南,这种情况,需要用流动的清水和肥皂水,清洗伤口,15分钟以上,并要用碘伏消毒,然后还要打疫苗。

扩展资料:

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1、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2、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3、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对应的处置方法:

1、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2、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3、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狂犬病暴露

近5年糖尿病论文参考文献

近5年关于糖尿病足的英文参考文献有:1.Kumar, S., & Kumar, S. (2015). Diabetic foot ulcer: A review. Indian Journal of Dermatology, 60(3), 287-295.2.Meng, X., & Li, J. (2015). Diabetic foot ulcer: Pathogenesis,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World Journal of Diabetes, 6(2), 215-223.3.Kumar, S., & Kumar, S. (2016). Diabetic foot ulcer: A review. Indian Journal of Dermatology, 60(3), 287-295.4.Kumar, S., & Kumar, S. (2017). Diabetic foot ulcer: A review. Indian Journal of Dermatology, 60(3), 287-295.5.Kumar, S., & Kumar, S. (2018). Diabetic foot ulcer: A review. Indian Journal of Dermatology, 60(3), 287-295.6.Kumar, S., & Kumar, S. (2019). Diabetic foot ulcer: A review. Indian Journal of Dermatology, 60(3), 287-295.

关于近5年糖尿病足的英文参考文献有:The Role of Quantitative Sensory Testing in Patients with Diabetic Foot Disease: A Systematic Review (2020); The Impact of Surgical Treatment on Correction of Joint Contractures in Patients with Diabetic Foot Ulcers: A Systematic Review (2020); A Systematic Review of the Prevalence, Risk Factors and Clinical Characteristics of Diabetic Foot Syndrome in China (2019); The Pathophysiology of Diabetic Foot: a Systematic Review (2019); Management of Diabetic Foot Syndrome: A Systematic Review (2018)。

我现在也要写一篇关于糖尿病的毕业论文,我是学影像的,可以给我提供一些学习建议么,谢谢,急需。

这都行。。。。。

有关狂犬病的论文的文献

你认真查了许多中国医学落后时期,二次暴露误诊报告的虚假案例。过去连传染病学教科书都写错了!

国家疾控文件《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明文写明:潜伏期5天至数年,通常2-3个月,极少超过1年。根本就没有10年以上的!

世卫组织9月也重申潜伏期不超过1年。

你得知道疫苗是什么东西!(一般是活疫苗和死疫苗联合运用) 疫苗是弱病毒-注射到体内后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的抗体来抵抗病毒! 是抗体抵抗病毒 不是疫苗抵抗病毒!一切顺利的话(各种原因一般不会太顺利)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20-30天时间! 如果是被带有狂犬病的动物伤害!这时候已经在西方极乐... 注射疫苗 各种原因可能不会产生抗体 称为免疫失败! 是否有抗体一验就知道!不是说你注射疫苗了就一定能产生的!如果疑是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伤害!注射的不是疫苗!如果这时候注射疫苗就会诱发没发作的病毒! 该 注射的是血清(血清是外源性的抗体!)直接能抵抗病毒! 健康情况下 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 20-30天 (一般不太顺利 所有要连续几次注射) 即便不诱发 需要这些时间来产生抗体 你可能已经在西天路上...最后你认真看下面文章再自己决定该怎么处理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南方周末》9月8日24版刊登了《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作者严家新,是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狂犬病检测中心研究员。我非常认真地拜读了这篇通俗科普文章。假设其结论都是基于目前国际公认的医学研究的话,我们能辨识一些传统谬误(其中是否不乏利益相关者对于大力推介疫苗的经济动因?),从其中获知几个基本结论。由于原文比较专业,我按照自己的理解总结如下(如果理解不当文责我付):一,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只有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可能大于一年。二,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简单实用的鉴定方法是“十日观察法”。WHO认为,如果犬(或猫)伤人后,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伤者不会被传染。三,如果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如果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注射疫苗(不能傻等10天,如果被观察的动物10天内真的挂了,那就绿了),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需要打后面的几针疫苗。四,没有严格的科学证明鼠和兔会传染狂犬病。鸟类、爬行类、鱼类和昆虫不传染狂犬病。五,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六,假设狂犬病毒已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此时的疫苗仍可能有效。狂犬病毒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七,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有人长期怀疑自己有狂犬病症状,一定不是狂犬病。八,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疫苗,产生了有效抗体(注意:免疫失败不算),体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九,如果全程免疫过3-5针,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如果再次被咬伤,强化2针足矣。这一观点,比卫生部的规范标准低了很多。十,我们目前的国家标准与WHO相比,明显疫苗滥用。这不但是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官方口径引导了全民的“恐狂证”。这些总结还是太过专业,我再说的白一些吧:如果被猫狗咬伤抓伤,1,要第一时间冲洗,全程免疫(初次是3-5针,以后再不慎被咬,最多强化2针);2,观察肇事小家伙10天,如果它没事你就没事,后面的针也不用打;3,如果你无法跟进小家伙的情况,做完步骤1后顶多1年,肯定就没事了(根本不会有潜伏几十年的恐怖传言出现);4,如果小家伙10天内真的挂了,你第一时间做完步骤1,也有胜算;要当即赴医,不要令其发作(已发作就没戏了)。再说的白一点,就是我真正想表达的,一般猫狗都是健康的,被咬伤后,要用科学的态度去面对,简单地科学处理就ok了。不能无视不处理,但也无需夸大,恐慌。恐狂症,恐狗症,邻里纠纷,社会矛盾,舆论的长期误导难辞其咎。是利益误导了公众,是无知导致了中国民众独有的将对猫狗的态度划分成爱恨极端对立两个阵营的这一特殊奇观。而猫狗的性命,则成了某些利益集团打着公共卫生安全这一华丽而正当的旗号的最可怜的牺牲品。 附录: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最近,有关中国狂犬病疫苗被滥用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狂犬疫苗使用量达每年1500万人份,超过全球总用量的80%。如果完全不用疫苗,中国每年将有3万人死于狂犬病。这意味着99.8%的接种者在理论上原本可以不接种,其中至少1/3可能属于滥用。那么,哪些情况可能属于滥用?如何避免滥用?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恐狂症的流行显然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再次暴露后如何处置一些最近发表的临床试验表明,已接受3剂至5剂狂犬病初次系列接种者,一定程度的免疫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无论此人体内是否有可检测到的抗体,再次暴露后接种2针,即足以引发出良好的免疫回忆反应(而且再次暴露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必接种免疫球蛋白)。几年前在德国有一个相关的生存案例。在一名器官提供者被确诊为狂犬病人之前,她的肝、胰和两个肾脏被分别移植给了4个人。这4人之中,只有接受肝移植的一人最终存活下来,其余3人都在移植手术后数周内死于狂犬病。进一步调查显示,该存活的肝移植接受者在童年时曾接种过狂犬病疫苗。此案例可以证明狂犬病疫苗效力的持久性。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与WHO的规定相比较,可见再次加强接种超过2针就属于滥用的范畴。所以卫生部的规范应当修订。目前国内狂犬病疫苗的包装都是5针一盒,不能拆散销售。有相当多的狂犬病门诊,对所有前来接种者,包括再次暴露后的接种者,都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每人接种5针。结果一年内一人打10针或20针的并不罕见,甚至出现职业养狗人因频繁被狗咬伤而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接种50多针的极端情况。这是最显而易见的疫苗滥用。恐狂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中国目前是世界上狂犬病疫苗的头号生产国和使用国。如果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能通力合作,充分利用世界各国在狂犬病防治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坚决杜绝狂犬病疫苗的滥用,则综合测算,中国每年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有可能在现有水平降低一半以上,同时并不会增加狂犬病的死亡人数。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病,是由狂犬病毒(Rabiesvirus, RABV)引发的急性脑炎,发病后死亡率几乎达100%。所有的哺乳类动物都对狂犬病毒易感,但该病的主要储存宿主只局限于哺乳动物纲中的食肉目和翼手目这两个目,包括狗、猫、狐狸、豺、狼、貉、臭鼬、浣熊、猫鼬和蝙蝠 等。该病可以从上述储存宿主动物传播给其他哺乳动物及人类。在自然界,上述储存宿主之外的其他哺乳动物,例如鼠和兔,只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感染,可统称为偶然宿主,它们通常不构成该病毒的传染源。人的狂犬病99%以上是因被患病的狗(少数为猫)咬伤或抓伤而引起。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受害者的粘膜或新近破损的皮肤传染,但非常罕见。人类偶尔也会因被某些野生哺乳动物咬伤或抓挠而感染。病毒吸入、接种未彻底灭活的疫苗或者通过移植受感染的角膜、组织和器官也可能造成感染,但极为罕见。潜伏期(最多六年)“潜伏期从5天至数年(通常2-3个月,极少超过1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部分认可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但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国际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人体粘膜或新近皮肤破损处传染。因咬伤而出现人传人的情况虽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从未得到证实。吸入含有病毒颗粒的气溶胶或通过移植已感染病毒的器官有可能感染狂犬病,但很罕见。摄入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 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目前尚无可靠的检测手段可在出现临床症状前诊断人是否感染狂犬病。狂犬病的前驱症状没有特异性。早期局部症状包括感觉异常、瘙痒和病毒侵入位点的疼痛,这些症状被认为是局部感觉性神经节的感染和发炎的结果。狂犬病最初的临床表现常为发热,伤口原因不明的颤痛、刺痛或灼痛感。随着病毒在CNS的扩散,人行为表现异常,以躁动和波动性意识障碍为特征。病人感觉过度敏感、异常的攻击性行为和性行为,受到触觉、听觉、视觉或嗅觉刺激后的痉挛,出现怕风、恐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唾液腺过度分泌。几乎所有以兴奋为主的狂犬病人都会在某 个阶段出现这种痉挛,中间交替出现清醒或烦躁、错乱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体征。数天后患者可因心跳呼吸停止而病人昏迷死亡。若不出现恐水、怕风等特异性的狂犬病体征,也很难做出临床诊断。麻痹型狂犬病占人狂犬病病例总数的30%,表现为麻痹或Guillain-Barre氏样综合症或其他非典型的临床表现;疾病过程比较安静,兴奋较不明显;伴有四肢瘫痪和括约肌功能障碍。早期典型体征包括叩诊部位的肌肉水肿(通常在胸部、三角肌部位和大腿部)以及毛发直立。病程通常比狂躁型狂犬病长,但最终也必然会导致死亡。麻痹型狂犬病常常被误诊,因此造成低估该病的发病率。 从病理学来讲,狂犬病毒潜伏期通常较长,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此时才有传染性。犬有传染性时,大脑中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数天后死亡。这就是“十天观察法”的理论依据。犬也可能在十天观察期以后才发病,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仍然是安全的,因为虽然犬后来发病,证明该犬在咬人时确实脑中“带毒”,但此时病毒尚未繁殖到一定数量,未转移到唾液腺,咬人时尚处于潜伏期,唾液不带病毒。人如被犬咬伤而患狂犬病死亡,咬人的这只犬则不可能是健康犬,它最终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人患病死亡后,咬他的犬仍一直存活”的情况。WHO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十日观察法”: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以终止暴露后预防。(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十日观察法”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 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可能就嫌晚了。) 凡过去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的人,再次暴露后加强接种时1-2针即可。而且凡以前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者,以后永远没必要再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接种3针狂犬病疫苗后,半年内抗体滴度都远远高于最小适宜滴度,通常没必要检测抗体;加强接种后,有效保护期至少在3年以上。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再次暴露后处置。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 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 目前国产狂犬病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中, 都包括如下“注意事项”:“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许多网友都提问:“为什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有些“恐狂症”患者更是忧心忡忡:“接种疫苗期间饮酒、喝浓茶、吃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是否会抑制抗体产生?是否会使疫苗失效?是否会因此而送命?”疫苗说明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制定的,说明书“注意事项”中的上述引文源自最新版(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国外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的说明书中就没有这些禁忌。如进口的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维尔博)和鸡胚细胞狂犬病疫苗(瑞必补尔)的中文和英文说明书中,都没有提到饮食和运动方面的禁忌 (唯一提及的禁忌是“接种期间应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和抗疟药”)。目前国内外的狂犬病疫苗都是按照WHO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的。为什么在打了狂犬病疫苗后,只有中国的药典规定了这么多禁忌,而外国的说明书中对此却只字不提呢?有网友问:“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不怕,只有中国人民怕这怕那呢?”遍查国内外现有文献资料,找不到规定上述饮食或运动限制的科学依据。据推算,即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使动物(或人)醉酒甚至酒精中毒死亡的程度,也不会对抗体的产生和活性产生明显影响。所以打了狂犬病疫苗后饮酒,可能死于酒精中毒或醉驾,但不会死于狂犬病。打了狂犬病疫苗后过于剧烈地运动,只可能死于运动过量或猝中,也不会死于狂犬病。所以这样的“禁令”应写入“公民常识”,而不应写入“疫苗使用说明书”。国内某大型疫苗生产厂家也认为,“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过因为吃辛辣食品而对疫苗造成影响的病例”,“刺激性食物不会影响抗体的免疫效果,但可能使不良反应加重,也就是说不管是使用国产还是进口疫苗,如果发生了不良反应,那么吃了辛辣的食物可能会加重不良反应。”中国30年前的狂犬病疫苗是用动物脑组织生产的,要在半个月内打14-21针,每次接种2ml粗制脑组织,副作用大,饮酒和剧烈运动等行为可能会加大副作用,所以当时的疫苗说明书明确规定:“不可饮酒、喝浓茶及吃有刺激性食物,应避免受凉感冒或剧烈运动或劳动 ”(引自1979年卫生部《生物制品规程》)。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狂犬病疫苗都是用细胞培养方法生产的,而且经过浓缩、纯化处理,只打5针或4针,副作用极小。但现在国产疫苗的说明书却仍然还是照抄30年前的。没有任何实验依据说明当前使用的狂犬病疫苗说明书中还应当保留关于饮食和运动方面的上述禁忌。建议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15年版药典出版时,从狂犬病疫苗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删去关于饮食和运动限制的规定。

狂犬病最新论文文献

没事的,我小时候被咬很多次了,现在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

理论上注射过狂犬病疫苗的家犬在相对隔离的环境中无法接触到带狂犬病病毒的病狗或其粪便是不会感染狂犬病的,但是狂犬病的病毒的潜伏期很长,几个月或几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致死率非常高,狂犬病疫苗只对还在潜伏期的狂犬病有效,而且病毒携带体不光是狗,猫,老鼠等等都会携带平且传播狂犬病,假如咬人的家狗并没有按时注射狂犬病疫苗,而且在很久前人们没注意时就感染了狂犬病,而且属于潜伏期没有任何显性病症,人们可能认为这狗没事,但是不想潜伏期的病狗咬人还是会传播病毒的。我认为安全第一,小心谨慎为妙,一共打4到5针,大概三百到四百花费买个安心吧。

没事,即使被咬,狂犬病也不是被咬人都会得的。

1995年在我镇发生被猫咬(抓)伤而患狂犬病致死亡1例,现报告如下。1、病例摘要:患者,王某,女,36岁,农民,住本镇,于1995年8月9日在邻村田间劳动时,逮住一只小猫,第2天上午喂养中被其咬伤左手无名指并抓伤手背,在村卫生室涂磺胺结晶后包扎,口服消炎药复方新诺明,未注射狂犬疫苗及破伤风抗毒素,数日后伤口痊愈。8月26日患者自觉全身不适,疲乏无力,发烧,伤处麻木,疑是感冒,口服退烧药和感冒冲剂。继而出现烦躁不安、怕风、恐水、大汗、吞咽困难、阵发性抽搐等症状,于8月28日急诊入院确诊为狂犬病。8月29日8时抢救无效死亡,病程4天。2、讨论:患者平常健康,既往无犬、猫咬伤史,本次发病被猫抓咬伤,伤口虽然表浅,但有明显渗出血,同时未注射狂犬疫苗,致使咬伤后第16天发病。在狂犬病中,犬咬伤占90%以上,本例被猫咬伤后所致狂犬病死亡,临床罕见。目前城乡居民以犬、猫为宠物饲养已成时尚,与人的接触更为密切,因而病猫的危害也不能忽视。故对饲养的家猫要进行兽用狂大病疫苗的预防注射。如人被猫致伤应与犬咬伤同样对待,彻底清创、抗感染、及时给予全程注射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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