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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帮到你哦,更多内容请浏览(www.oh100.com/bylw)。
题目: 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目 录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1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2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2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2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3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3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4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5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6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 ………………………………………6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 ………………………………………9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12
四、结束语………………………………………………………………13
参考文献 ………………………………………………………………15
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内容摘要】 本文着重论述我国实施缓刑制度的现状及在适用上、考察监督上存在的种种具体问题和弊端,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针对我国缓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考察监督制度等方面提出规范完善的建议,有效地抑制对缓刑的滥用,使缓刑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
【关键词】 缓刑制度 现状 适用条件 适用程序 考察监督
近年来,我国推行刑事轻刑化的司法理念,作为在判刑的同时暂不执行刑罚的缓刑,无疑成为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宠儿。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刑罚的可能性。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我们刑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缓刑的具体实施及如何去实施、如何监督等等方面还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往往使该适用缓刑的却未适用,不该适用却适用,导致缓刑的目的无法实现,甚至有些法官、有些地方使缓刑成为有钱、有权人的避难所,大大破坏了罚当其罪的立法原则,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完善缓刑制度。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特殊的刑罚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制度,它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国刑法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法院对公诉案件判决时适用缓刑的比例逐年增加,据某市法院统计:xx年缓刑适用人数与判决人数的比例为8%, xx年则为15%,xx年为31%,这样快速提高比例,未免有滥用之嫌。、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
1、职务犯罪。据统计,恩平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宣判上,90%以上案件适用了缓刑。
2、交通肇事罪。交通肇罪犯罪属于过失犯罪,大部分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后又能及时报案、积极抢救被害人和赔偿其经济损失,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护被害人亲属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判决后群众认同度高,占缓刑案件总数的25%。
3、故意伤害罪,缓刑适用率也很高,法院在进行宣判时,同民事赔偿挂钩,并决定着是否去适用缓刑。
4、其它的侵犯财产罪,像犯盗窃罪等侵犯财产犯罪的被告人,盗得的数额没有达到巨大时,法院也经常会有宣判缓刑的。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审判人员将罚金的数额大小及其到位率作为决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有时也会误导一些不懂法的人认为违法犯罪不要紧,只要交钱就不用坐牢,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主要是地方财政差,法院依靠罚金上缴后返还使用来弥补经费不足。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
xx年上半年,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案件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70%,比往年未成年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大大地上升了。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司法实践中减轻处罚的较多,如果再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情节,法院一般都会判处缓刑。在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由于具有法定减轻情节而适用缓刑的,也有一定比例。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相信以后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判决会继续上升。
总之,缓刑是我国重要的刑罚制度之一,正确适用缓刑制度,不仅能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减少社会矛盾,而且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果滥用这项制度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从我国目前缓刑制度适用和执行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问题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
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2)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刑法的这一规定,对缓刑适用的具体情节、罪犯的悔罪表现、是否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等方面,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什么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践中不好掌握,在一定程序上影响缓刑的适用。有使司法机关在适用缓刑的问题上实际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很可能会致使法官在考虑是否对犯罪人适用缓刑时陷入无所适从的状况,同时又容易误导法官过度滥用刑罚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也极有可能为一些徇私枉法者提供了借口,这不符合量刑标准的统一和公开、公正,容易导致对一些本不该适用缓刑的罪犯适用缓刑,对一些应当适用缓刑的罪犯却没有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
程序公正是做到实体公正最有力的保障。程序公正可以排除在选择和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不当意向,而且还能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我国虽然有一些司法解释对缓刑适用的程序性内容有所提及,但我国缓刑制度上没有设置程序性规范,极大地影响了缓刑裁量的公正性,从而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
1、缺少透明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是否判缓刑,须通过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评议,讨论犯罪人是否符合缓刑适用的三个条件,随后才作出适用缓刑的判决,但其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讨论决定过程是秘密进行的,而且,谁也不知作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标准是如何预测的,这点使人难以信服,同时使社会也难以理解。以至于形成了“暗箱操作”。
2、缺少有效的监督。缓刑适用的取决权只在法院,它是法院审判权的一个方面。但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有效的监督,若则必然导致贪腐。检察机关虽然可提起抗诉,但检察机关对缓刑的适用认识比较模糊,极少就那种可与不可适用缓刑的案件提起抗诉,故这种抗诉权对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有效监督。
3、缺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在司法实践中,判适用缓刑前缺少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监督权,只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判缓刑,对一些无经济来源闲散人员、平时表现不够好的被告人也判缓刑,社会效果不好,不利于对缓刑犯的监管改造。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
对缓刑犯的考察,1997年《刑法》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这种考察和管理机制,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
1、监督考察的组织不健全。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但实际上,由于公安机关的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目前尚未建立缓刑考察机构,对缓刑考察无暇顾及。往往由法院代行公安职能对缓刑犯进行走访考察。另外,缓刑犯所在的单位及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它们并不清楚自己有协助执行的义务,甚至对罪犯的判刑情况和需要考验也不清楚,还认为罪犯被无罪释放,使得缓刑考察几乎成为空白地带。
2、交付监管脱节。法院在缓刑判决后,只送达执行通知书给公安机关,而不负责将执行落实到位;有的作出判决后,让缓刑犯自行到所在地派出所报到;有的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交付监管文书送达执行机关;还有的缓刑犯有意或无意不去报到,而外出打工,造成缓刑犯事实上的脱管。由于监管手续未能很好的衔接,在实践中基层派出所未能全面及时掌握本辖区缓刑犯的情况,影响了监管和考察工作的开展。
3、现行的考察方法不适应新形势。现在流动人员犯罪日渐突出,原来以户籍、粮籍、工作单位为手段的社会控制机制已经无法有效地实现对缓刑犯管理、考察、帮教等职能。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
1、缓刑适用条件要详细、明确、具体。缓刑适用条件,即具备哪些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这在判处刑罚时对是否适用缓刑起着决定作用。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我国缓刑适用条件。
犯罪情节是指在犯罪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对他人的攻击性,以及由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危害和损失,因而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应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实际情况。如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深而且造成了较大的客观危害,仍然对其适用缓刑,则可能丧失法律的公正性。故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考察犯罪情节的主要内容是犯罪人主观恶性以及犯罪所造成的客观危害程度。基于这一标准,成为对犯罪人是否适用缓刑时的考察对象有:(1)能够理解和宽容的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如,因经济困难而盗窃的犯罪人主观恶性要小于出于贪图享乐和敛财为动机的犯罪人。对于前者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但对后者考虑适用缓刑时,则须慎重考虑适用缓刑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2)过失犯罪。过失犯其实其主观上并不想犯罪,其并不支持危害结果的出现。因此可以相信即使不对其实际执行刑罚,其也不会再去实施犯罪行为,对此类犯罪同样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3)因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而造成的犯罪。因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而构成犯罪的,其行为人本身主观恶性较小,适用缓刑一般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4)犯罪中止、犯罪预备和某些犯罪未遂。中止犯虽然是在故意心态的支配下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他在犯罪过程中,心态已经发生转变。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表明犯罪造成的客观危害不严重,同样可以考虑去适用缓刑。
悔罪表现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所表现出来的对自己行为的主观心态的外在反映。犯罪行为是已经客观存在的事实,犯罪行为人对这些事实持何种态度,这是刑事审判活动中定罪量刑的一项重要依据。只有犯罪行为人真正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有消除这种危害性的愿望和表现,才能够说明犯罪行为人已经从中汲取了教训。悔罪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类:(1)以积极的行为减少因其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如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积极进行协助抢救、退赃、消除影响、恢复原状、积极赔偿等等;(2)愿意接受处理、积极配合侦查工作。这包括主动投案自首、揭发同案犯、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等情形。
在考察了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后,还应考虑到若对其适用缓刑,将来是否会危害社会。社会危害性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将影响到犯罪行为人应负何种刑事责任和刑罚执行方式,对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的预测结果关系到缓刑的适用。所以,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缓刑预测制度,内容应包括:(1)犯罪历史。(2)个人经历。(3)生活环境。(4)对犯罪人适用缓刑可以期待到的效果。如果是真正想通过得到缓刑机会来痛改前非,这种犯罪人一般都会十分珍惜缓刑这样的机会,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改过自新,努力去证明自已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故可以期待对这类犯罪人适用缓刑能取得较好的效果。(5)一贯品行。(6)犯罪人身体和精神条件。像患病或残疾而丧失犯罪能力的犯罪人,可以多考虑适用缓刑。相反,那些心理变态、情绪难以自我控制,以及具有某方面瘾癖的犯罪人,则容易在不正常心理和情绪的驱使下,或者在某方面瘾癖(如吸毒、酗酒)的控制下再次犯罪。
2、明文规定应当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以便有法可依。我国刑法应当作出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规定,以便法官在考虑是否适用缓刑时做到有法可依,笔者认为,对我国刑法“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改为“应当适用缓刑”的情形,详细表述如下:“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初犯,若真诚悔罪,对其适用缓刑不危及社会秩序的,应当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初罪,若其真诚悔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危及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1)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2)属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犯罪的;(3)犯罪中止的;(4)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5)被胁迫、被诱参加犯罪的;(6)丧失危害社会能力的聋哑人、盲人及其他病残者。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1)累犯;(2)缓刑或假释期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3)同时犯数罪的;(4)惯犯、教唆犯及团伙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和屡教不改者;(5)犯罪性质严重或影响极为恶劣的。(6)犯罪后拒不认罪的。
3、支持、鼓励法官依法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一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标准,实际上是由法官根据各方面因素作出的主观判断。作出宣告缓刑的法官,极有可能要面对被判处缓刑的人以后再次犯罪,若因此就归咎于法官的判断失误,就可能会影响到法官对犯罪人宣告缓刑的积极性,从而阻碍了缓刑功能的发挥。因此,鉴于这方面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应当支持、鼓励法官有足够的事实依据令其相信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因再次犯罪而被撤销缓刑,也不必追究原判法官判断失误的责任。另一方面还应规定,法官若不按照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人进行审查,在犯罪人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宣告缓刑,致使被判处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再次危害社会的,就应当追究原判法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权力的责任。这样可以监督法官滥用缓刑,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另一方面又可以鼓励法官依法大胆地去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
我国刑法有必要增设缓刑适用程序的规定,把人民法院的缓刑裁量权、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发言权、社会的参与权都置于阳光之下,现笔者提一些粗浅的建议:
1、提高缓刑适用的透明度。凡判决缓刑的案件,审判人员应从犯罪情节、犯罪危害、社会影响、主观性等在判决书中全方位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综合论证,结合公安机关、公诉机关及受害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在法律的准绳下将证据列举分析论证适用缓刑的理由,杜绝暗箱操作。
2、采取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法院各级领导要重视缓刑案件的审判工作,制定有关适用缓刑案件的监督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既要加强对个案审理的监督、指导
和把关,确保个案质量,也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控制好缓刑案件的总量和质量。不但要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发挥本院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对缓刑案件定期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增设缓刑听证制度。经开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可适用缓刑的,应举行缓刑听证会。引入缓刑听证制度,使与案件有关的被害人、公诉人、侦查人员及被告人单位、学校、社区管理人员、村民居委会等参与人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因为他们与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被告人平时的表现甚至犯罪的基本情况都比较了解,对被告人能否适用缓刑的意见也比较客观,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缓刑适用的参考,能提高缓刑适用的客观性和依据性。缓刑听证参加人来自被告人辖区的不同地方,是各种不同意见的代表者,他们可以在对法律负责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意愿如实发表意见,这样可能做到有理当面讲,极大地保证程序上的公平公正,进而可以保证实体上的公平公正,使法官作出的裁判更加客观公正,也更能体现民意。再次,尊重了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对缓刑犯的考察。一方面,通过缓刑听证,使被告人所在辖区的公民知道了被告人适用缓刑与否的原因,极大程度地尊重了公民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激发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使之自觉地参与到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之中,从而改变过去对缓刑考察不好执行的窘况,是对缓刑制度的有益完善。对缓刑听证程序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参加人员。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的公诉人、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受害人及其家属、被告人及其家属、被告人所在单位代表、被告人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上述人员除公诉人外,并非法定参加人,他们是否愿意接受法院的邀请参与听证没有法律上的保证,是否参加听证会应当由其自行决定,因为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提供证据并非其法定义务。笔者认为,听证人员不需要固定模式全部参加,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案件的关键人员能够到场即可,如伤害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的单位和住所地的管理人员等,公诉人到庭时可以征求其意见,侦查人员和其他有关的人员,如果不能到场,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意见。听证方式可以灵活掌握。但听证人员必须是与被告人“相关”的人。
(2)听证内容。应当围绕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区改造环境、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能否得到切实履行等进行核实,并确认对犯罪分子缓刑考察期间的监督责任能否落实。
(3)听证的程序。首先,由法官支持适用缓刑;其次,由各方发表同意或者反对的意见,并可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法官可以主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法庭上公开;再次,由被告人作陈述,表明对自己适用缓刑的态度和在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如何去落实等。
(4)听证结束。听证后,合议庭应根据各方的意见综合考虑,作出适用或不适用缓刑的判决。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为了充分发挥缓刑在感化挽救犯罪人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缓刑适用的社会效果,现行刑法关于缓刑考察制度的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设立监督考察组织。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专门的缓刑监督组织和专职从事缓刑监管工作,制定规范的考察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对缓刑犯的监督考察工作,并通过立法加以规定。对具体缓刑的考察,可由县级考察机构直接委派考察人员,专职负责考察工作,并加强与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的联系,积极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对缓刑犯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如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了解其表现情况,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的缓刑犯进行法制教育等。另外,还定期向法院提交缓刑犯的考察报告。
2、加强对缓刑执行的监督。缓刑犯交付工作之所以脱节,主要是缺乏监督所致,因此,应尽快完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缓刑犯监管工作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自身要对缓刑执行的监督高度重视,对公安机关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此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列入对监所部门的考核范围。
3、完善交付执行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在交付执行前对在押的缓刑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确保交付执行前对缓刑犯进行有效的监管。同时,建立执行回折制度,在法院送达的执行文书上附加执行回折,此回折不是为了证明执行文书是否送达,而是让执行机关将缓刑执行是否落实的情况及时以回折的形式回复给法院,法院收到此回折,确定执行已经落实后完成执行交付手续。另外,应制定制式协助执行通知书,缓刑犯有工作单位的,发到缓刑犯工作单位请其协助执行,没有工作单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发到缓刑犯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请其协助执行,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加强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帮教。
4、在缓刑犯所在地进行公示。将缓刑犯的罪行、判决结果、悔罪表现在被告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进行公示,说明缓刑犯应当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发动当地群众协助对缓刑犯的监督和帮教。并在缓刑犯工作单位、居住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便于随时了解群众意见。
5、建立考察联动机制。对经过批准外出的缓刑犯,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目的地的公安机关予以继续考察,以确保缓刑考察的连续性。另外,采取户籍网络登记,即将缓刑犯的基本信息登记在公安系统的人口信息网络,全国共享,对其进行联网监督。
四、结束语
通过对我国缓刑制度适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发现目前司法实践中缓刑适用的盲目性大,有些司法人员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的原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与法治的要求相差太远。另一方面,有些司法人员对缓刑适用的冷淡态度令人忧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缓刑适用以及缓刑考察方面进行谈论,对我国缓刑制度提出完善见解,细化缓刑适用条件,规范缓刑适用程序,设置专门的监督考察机构,建立健全缓刑考察制度,充分体现缓刑制度的功能,使公、检、法都 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缓刑的真实效用。
你想写什么题目啊法学论文还蛮好过的呵呵
给我们中学生敲了一个警钟
明星一族,为什么会和毒品牵扯到一起?满文军的吸毒事件被炒得满城风雨。 近年来,中国的娱乐明星和毒品总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其中有零点乐队成员、张元等一干人等,他们一次次伤害着公众对明星的信任,也危害了整个社会。或许,是明星的无知?又或许是明星在把毒品当做食品?要不生日派对怎么会用毒品庆祝?穿名牌和毒品都是艺人们炫富的方式?越想越怕…… 原因呢?我想可能是这样的吧。明星一族的收入很高,而收入的来的又是相当的轻松。金钱对他们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圈子里的美女如云,明星圈男女关系从艳照门中大家也看到了冰山一角。于是乎,当金钱和美女对他们已经没有诱惑的时候,权力对他们来说几乎是毫无可能的,这样以后,他们失去了生活的意义。由于没有任何信仰,生活中失去了刺激,失去了目标,留下的是由无聊了。为了驱赶无聊,他们中的有些人竟然选择了吸毒,可悲呀。看看刘德华、李连杰等等这些有信仰的人,他们早就走到了生命中辉煌的时期,但是他们依然很健康的生活着,为什么,因为他们有信仰。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信仰,他会选择自杀。也许现在读者的你认为你同样没有信仰,但是你没有选择自杀呀,活的不是好好的吗。你错了,你其实是有信仰的,你可能正在信仰金钱,也许是权力,也许是孩子,也许是父母,也许是美女等等,你现在正在追求的,也就是你现在的信仰。而当你实现了以上几乎所有的目标后,你同样会面临明星所面临的问题,开始感觉到生活的无聊,他们中的有些人选择了自杀的一种方式-吸毒。你能想象如果是你,你会选择什么方式呢? 不要嘲笑有信仰的人,他们活得比你健康,比你幸福。当然这里说的信仰我是指好的信仰,例如学佛的人。
2014,对于娱乐圈来说,这是最动荡不安的一年,各种丑闻频频曝光,犹如一颗颗炮弹砸向娱乐圈,其中最重磅的无疑是吸毒丑闻,一个接一个的明星锒铛入狱,让网友一度发出了“贵圈真乱“的感叹,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打开社交网站,明星吸毒的新闻必定占据页面最显眼的位置,评论数和转发数大的几乎让人不觉心里一惊却以习以为常。毕竟,明星总是打扮得光鲜亮丽出现在公众面前,试问又有谁会把吸毒这个字眼与这些明星们联系起来呢?2014出现的明星吸毒丑闻,在这里就不一一罗列,诸位读者应该也会有所耳闻。一张明星吸毒恶搞版《监狱风云》海报在网络上疯狂转载,深陷吸毒丑闻的明星们纷纷在海报里现身。最近的“房东“吸毒事件让网友戏称监狱风云又增两位实力派主演。我作为一名中学生,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之余,我也不会忘记关心最近发生的新闻,所以明星吸毒事件我总是第一时间了解。但是“房东”事件曝光后,让我感到悲哀的并不是明星自身的堕落,而是评论区里的是非不分的网友评论。打开柯震东的微博,在评论区里,我们可以看到,评论里最多的不是对这次事件的批判,而是一些对法律的蔑视,对原则的模糊的评论。下面摘录几条,供诸君参考。“男神么么哒!吸毒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还是照样爱你,你一定要加油哦!““kai,那些疯狗不要理他们,知道你压力大,吸毒有什么的,又不去偷不去抢!等你回来!“唉,可惜了,这么阳光帅气的一个小伙子,真是自毁前程!希望你能改过自新,重新走上正道。”“不管你是谁,吸毒就是触犯了法律,必须认罪伏法!”我们可以看到,评论区里虽然不缺理性的评论,但这只是极个别的的情况。真正充实在评论区里的是诸如前面两条这种对偶像吸毒不以为然,甚至为偶像吸毒开脱的评论。这些评论,我相信会让每一个有正义感以及有法律意识的公民不寒而栗,会不禁对现今社会年轻人的思想状况感到担心。的确,总所周知,年青的一代是祖国的栋梁,未来的希望,如果社会中的年轻人之中形成这样一股恶俗的风尚,一个国家何谈什么未来。相信各位也注意到,柯震东吸毒事件从开始的传言到如今的现实,整整不过几天时间,但是这次事件却吸引了上亿人的关注,几天下来,朋友圈,微博,
禁毒800字论文如下:
1、毒品是人人皆知的东西,它也是让家庭支离破碎的最快途径,一旦粘上,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那只能说是常事了,最可怕的是,它会让人走上一条将自己推向无边黑暗的犯罪道路。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禁毒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禁止毒品就是减少了一条我们跌入黑暗的道路,增加了我们美好生活时间,给了家人安全感。
毒品的危害很大,一个不小心粘上一点就很难戒掉了,而且它对身心的折磨非常大,一旦一定时间内没有食用便如蚂蚁不断啃食一般痛苦,这种痛苦是非人的折磨,不但折磨着自己,还有家人,大多数吸毒的人都是因为好奇,开始只想着试试,可谁知就是这试试,毁了他的家庭,吸毒使他不断的借钱,借不到了便卖掉自己家里值钱的东西。
有些人甚至丧心病狂的去卖掉自己的器官去吸毒,最恶毒的是卖掉自己的亲人,去换一时的快乐,但他们的结果只有一个,法律的制裁。
有很多吸毒的人,都懊悔不已,自己为何吸毒,为何会这么丧心病狂,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使得全家活的不像人,只能靠乞讨为生,看到一个个吸毒的人懊悔不已的样子我便发誓一定不能让身边的人像这样堕落,我们是这个国家的未来,我们一定会美丽的绽放,不会早早的枯竭。
我们生活在美好的环境当中,所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不要让他腐朽让他永远美丽,拒绝毒品,幸福生活。
记得曾经大人们说过以前说个一个幸福的家庭,人人都羡慕他,可是自从那家人的长子接触到毒品的那一天,他全家人那充满绝望和无助的双眼让我历历在目,如同烙印一样映在了我的心里。
我是第一次近距离感受到从幸福到绝望的那种心情,那种心情是心灰意冷的,仿佛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前路一片茫然,仿佛一个孤独的人站在一片茫茫的沙漠,对前方很迷茫,一双如同死灰的眼神,又一次展现出了毒品的恐怖,和被残害的人们的无助。
毒品或许你还觉得离自己很遥远,但是它无处不在,不断的摧残着一个个人类,毁灭着人们的身心,摧残着无辜的家庭。
禁毒是拯救人类的未来,是为了让祖国更美好,是为了让家庭更幸福,是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为了自己和家人远离毒品吧。
2、毒品,就是一个大恶魔,是毒害人们的天敌。它摧毁人们的健康体魄,让人们丧失了斗志,对家庭、对社会、对个人来说,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对于每个家庭,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对于我们的社会,会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人类的生存空间也跟着受到影响。
对于个人而言,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不顾一切法律,从而丧失人性。
有很多有名气的大明星,他们就是因为吸食毒品导致犯罪,不但白白浪费了自己奋斗来的钱财,而且还坐了牢,还使得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到最后毒瘾发作还要独自承受痛苦,你说这是一桩划算的买卖吗?
在中国的历史上,中国人民是吃尽了毒品的苦头。1840年,美、英、法等八国联军,为了侵占中国的财产,分割中国的土地,先是大量向中国发送毒品,麻痹了大量的中国人民的斗志,使大量的老百姓丧失了坚强的体魄,为反动派涌入中国、大肆掠夺中国财产、分割中国土地创造了条件。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之”,林则徐焚烧毒品时,那振奋、积极、向上的力量,那英雄的气概,在数亿中国人民的心里,扎下了深深的根。
“烟枪一支,不见枪声震地,打得妻离子散。锡纸半片,不见火光冲天,烧尽财产家园”。毒品的危害可不小,不管我们平时有多好奇,也千万不能去尝试。
很多仗着自己年轻的少男少女,什么事情都好奇,什么事情都敢去做,经不住别人的诱惑,吸食了毒品,最后在戒毒所里,心中有多后悔、有多自责,一切都晚了,说什么都是徒劳。生命只有宝贵的一次,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身边的人,一定要珍惜生命。吸食一次毒品就足以让你后悔一生,不要白白去糟蹋自己的生命。
“中国梦”,就是全中国人民共同的梦想。如果没有全国人民兢兢业业的工作,国家怎能得到建设,日夜富强起来?如果因为吸食毒品而民心涣散,民族失去了斗志怎能振兴?如果健康的体魄被毒品恶魔残害,人民的生活怎能达到幸福?失去了好的社会环境,中国梦怎么能够实现呢?
我们一定不要只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挂在嘴边上,而要付出实际行动。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要永远记住历史的教训,在当前的大好形式下,努力去建设祖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为什么要远离毒品:
青少年正是长身材,长知识的时代,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毒品这个大恶魔头正无时无刻地损害着这些充满期望的年轻的生命。难道咱们就不应当拒绝毒品,珍新生命吗?况且,毒品还正在残酷地销蚀着人的灵魂,人们一旦染上了毒品,肉体就会末尾蜕化,吸毒次数越多,毒瘾越大,肉体就蜕化越深。
梦想正是这样,吸毒者完整损失了事业心和权利感,更谈不上什么梦想、品格,统统被抛到无影无踪,终日焦躁不安,人格曲解,严酷者还会出现重症肉体病一类的梦想,行为不当…此外,毒品还有情地破坏着咱们的家庭和社会,导致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国家财产严酷损失…结果不堪想象。
由件件的事例可见,毒品是严酷损害人类社会的,是人类必须看法的朋友,所以咱们就应当慎重地防范它,战胜它。
这个世上没有真正的神灵,却的确存在着恶魔。毒品就是这魔鬼的化身。如果你了解这种白色瘟疫诞生至今所酿成的惨剧,你就会明白这绝不仅是一个比喻。因为吸食毒品者被毒品所剥夺的也绝不仅是金钱和健康,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是灵魂沦丧,家破人亡至生命消逝。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每年为这白色恶魔所害的是无数的生命。
至今,我国青少年吸毒的人数在吸毒总人数中比例达85.1%。85.1%,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已经家喻户晓了。使人有着双重依赖,唯有八个字应该紧记: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因此我们该做的很多,而且必须从小做起。
然而认清毒品的真面目并彻底与其化清界限不仅仅需要无数的禁毒知识,更加需要的是有意识地培养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是谨慎地择交朋友和高度的警觉和自制;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也唯有将预防毒品从意识转化为行动,再由行动上的拒绝升华为精神上的排斥,从生命的高度去抵制这中食人瘟疫的诱惑,才有可能做到远离毒品而不受侵害。
一个为了吸毒,把家里的经济财产全部好光的人,还有人帮他吗?
一个为了吸毒的钱,到处贩卖毒品的人,还有人帮他吗?
没有,无能为力。
人生有的一次生命是无价的,也是脆弱的。它承载着你的亲人,朋友和整个社会赋予你的责任,所以它绝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它承受不起任何不负责任的冒险,所以请珍惜你的生命—为自己,也为所有人——永远拒绝毒品!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在人生中,我们会被各种各样的善与恶包围着,我们必须分清哪些是善,哪些是恶,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当坏人千方百计诱惑你时,不要被一时的假象蒙。“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们知道:吸毒是不好的,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有的用头撞墙,还有的把牙刷往鼻孔里塞••••••难道他们不痛吗?他们也是没办法的,有的人就索性不去忍受,去向父母或亲戚钱。不到了就去偷、抢、去杀人。有些人吸毒不是故意的而是在毒品贩子的煽风点火下,或是在朋友的推荐下:“你就试一下而已,再说你意志力不是很强吗?没事的。”这样就会有人也这么想结果就去试一试。就是因为这么一试出大事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应该杜绝毒品。目前,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怕学生知道毒品。认为禁毒教育会引发学生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冒险尝试;二是认为禁毒教育是公安部门的事,与学校无关。这些认识误区的一个前提,就是目前在校学生吸毒者罕见。事实上,毒品蔓延的速度相当快,若等到毒品在校园时再来教育,则为时已晚。由此可见加强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是解决青少年吸毒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出路。至于如何搞好学校禁毒教育,还有待于大家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有一点必须肯定,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出现,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为好。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仍然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方面,我提议,今后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禁毒工作的实践探索: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预防毒品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二.领导到位,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三.加强教育,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毒品是会化了装出现的。据说,有些毒品换上了名为“减肥药”的外衣来迷惑爱美的少男少女,他们为了迷人的身材,大量吞食,却不知自己的生命正慢慢开始亮起红灯。毒品,是让人走向无底深渊的陷阱;毒品,是让人走向犯罪的道路。有人竟然为了买那些昂贵的毒品,去打劫、拐、无恶不作。值得吗?生命,因为短暂,所以显得是那么的珍贵;又因为美好,所以我们珍爱它.而毒品是吞食生命的罪魁祸首之一, 我们一定要时刻警惕,防止上当,远离毒品.我们要"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因为我们珍爱那美好的生命,所以要拒绝可恶的毒品!!!
福州市公安局召开第13次新闻发布会禁毒严打典型案例 1、破获重大贩毒案,缴获“麻古”500粒 2007年1月3日,连江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重大贩运新型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麻古”500粒、摇头丸300粒、K粉26克。 当日中午,有一福清人携带大量毒品乘坐大巴客车途经连江往山西太原。连江县公安局接报后,组织禁毒、交巡警和城关、琯头派出所的民警,分成两个行动小组在大巴客车必经路口设卡堵截,在琯头高速路收费站,截获大巴客车(牌号为晋A45625),当场抓获贩毒嫌疑人谢某,查获毒品。 2、摧毁吸贩毒团伙,抓获成员8名 禁毒支队在省公安厅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于2007年3月7日摧毁一特大吸贩毒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缴获冰毒300克、K粉250克。现有3人被刑拘,其他人被强制戒毒。 2月初,禁毒支队获悉有一伙人员长期从事吸贩毒活动,组织开展侦查布控,摸清以何某福为首的吸贩毒团伙常在宾馆、公寓包房进行吸贩毒的活动规律。3月6日晚,禁毒支队掌握这伙吸贩毒人员在五四路某大厦包房吸毒的情况后,组织精干警力果断收网,抓获8名吸贩毒嫌疑人员,当场缴获冰毒300克、K粉250克。 现查明,何某福从广东深圳购买毒品后,在福州贩卖给王某、陈某弟等5人。 3、破获特大贩毒案,缴获海洛因360余克 2007年4月14日,禁毒支队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抓获四川、江西等籍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海洛因360余克、毒资6.7万元,现4人已被刑拘。 禁毒支队获悉有一伙以四川籍为主的贩毒团伙在福州市从事贩毒活动,成立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4月13日,专案民警掌握到犯罪嫌疑人余某国将于次日上午与从深圳乘坐大巴来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毒品交易的信息。于是,专案民警设伏守侯。14日中午12时许,在鼓楼区东水路口抓获犯罪嫌疑人凡某明、余某国,查获购买毒品的资金6.7万元。随后,专案民警赶往凡某明住宿的某大厦,抓获其女友谭某,从住宿的卫生间天花板夹层中搜出海洛因203克。专案民警循线追踪,在火车站某大厦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天,查获海洛因162克、用于掺假的底粉483克及模具、千斤顶等加工工具。 现查明,凡某明与唐某天长期合作,由凡某明从深圳购买毒品运到福州贩卖给余某国等贩毒人员。
这位高人也给我的问题也答了呗! 题目是: 毒品的危害!!!急~~ 最好60-180字左右!!!
错,就错在圈子外面的人太过天真,太过于把娱乐圈当回事儿,却忘了所谓的'娱乐圈”,原本就是胡搞乱扯的'娱乐”,而不是本质意义上的真正艺术ο 多少人,都喜欢打着'文学艺术”的旗号,最终目的,却不过是为了挤进娱乐圈里并做条权势下的奴才罢了ο 有圈子的地方,就肯定有所谓的'领导”,而'领导”,当然不会是艺术家,而仅仅不过是一些喜欢玩弄'艺术家”的伪君子罢了ο 作协,呵呵,多么响亮的名称,可惜,其本质也不过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娱乐圈ο 与美协一样,作协领导,一般也都特喜欢做邪,至于美协的领导呢,呵呵,差不多也都特喜欢媚邪ο 至于文联,就更不用提了,现在的文联,说穿了,也不过就是瘟联ο 娱乐圈的概念,应该普及到任何文艺领域里去,因为,事实上早已经先斩后奏地普及完了,就差:一个娱乐圈的名号ο比如:文联娱乐圈,美协娱乐圈,做协娱乐圈,如此一来:岂不众乐乐,更胜于独乐乐,亦不亦悦乎? 大学里的教授先生们,也用不着再扭扭捏捏地像个小媳妇一样,明摆着想嫁人了,却还要在亲爹娘的面前假发毒誓:'我这辈子一生不嫁,就留在爸妈跟前伺候两位老人”ο这类的人话,是任谁都不会去轻易相信的ο所以我劝教授先生们,与其假做斯文地去研究那些从来都不屑于去研究的东西,还不如干脆点,把大学名号换掉,改成:教授娱乐圈ο如此一来,多好ο不但抄袭学生之毕业研究论文的行为能得到公众的原谅,就算偶尔蹦到娱乐圈里的传媒上顺口胡说八道几句,也肯定不会有人跳出来去指责你们的,因为谁都知说这人走了背字,打喷嚏掉下巴、咳嗽一声肋叉子折了、上厕所没带纸、抽大烟烫胳肢窝、横垄地里拉车一步一个坎、吃糖饼烫后脑勺、干啥啥不行、吃嘛嘛不香,总而言之就一个字――衰!每年娱乐圈都要涌现出几个衰人,有的是不得以而为之、有的是弄巧成拙偷鸡不成、有的是不怕狗仔偷拍就怕狗仔惦记,成了各有千秋,有 色无界的娱乐新闻,在这样一个太阳照常升起1、洪金宝――衰到生命呼叫转移 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在山东拍戏,却无辜被某人硬生生讹出一则“死讯”来,洪金宝的衰可谓天外飞仙、飞来横祸,被“语不惊人别人死不休”的职业娱记看上了,被恨人不死的策划编排了,被中国几大门户网站之一供奉了,被不知真相的善良的网友们祭奠了......估计洪金宝先生胖大的肚子更加浑圆了,不过您面对这样的事儿你能咋说呢?不如自我调侃一下:提前了,这是一次提前的预演。 2、朱军――衰,但煽情照常升起 央视名嘴朱军今年也是流年不利,先是在春晚高潮参与抢词事件、旋即身陷“家父门”,把毛岸青称为“家父”被网友和媒体冷 嘲热讽,正当“朱一哥”要以拿手的煽情大法忽悠大伙时,其一哥的名分也成了争论的焦点,对后不是别人,正是春晚上跟他抢词的李咏,怎不让朱哥怒由心头起、恶从胆边生,当然要像男人一样去口水仗,可正在这个节骨眼上,朱哥后院起火,曾经炙手可热的口碑很高的央视节目《艺术人生》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锤,网友们拿参加过的嘉宾的死说事儿,并冠以谐音《遗书人生》来恶搞。不过朱军再怎么说也是央视的名嘴,对于这些是非看得很淡,春晚照上、煽情依旧,衰?爱咋咋的! 3、郑希怡――衰的有色无界 关于郑希怡的衰可以概括为一个场景:当郑希怡从多伦多回来,哭哭啼啼的召开记者招待会:“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公司给我穿 的衣服不会太好,但没想到连个‘点’也包不住,丢死人了啊……”旁边一位好心的记者赶紧过来劝:“你这不算什么,去年年底,香港‘欢乐满东华’电视直播中表演空中飞人,一女的甩脱长裤,那才叫个丢人呐!” 郑姑娘闻听此言嚎啕大哭:“那个也是我……”为什么露点的总是郑希怡,而且还露的这么货真价实保质保量,按照我们的传统观念是无法解释的,不过娱乐时代自有解释,“露点”已经成了娱乐圈吸引公众眼球的传统武器,用“点”来和道德法律打擦边球,赚取最大化的利润,在这样的观念熏陶下,作为艺人尤其是女艺人的“点”已经不是某个生理部位,已经纯粹物化成色情挑逗品,被公司、媒体拿来遮遮掩掩的引逗公众,在露与不露之间创造财富。所以对于郑希怡来说,露点不衰,牺牲色相却没红才是真的衰! 4、萧淑慎――衰成烂苹果 11月,台湾艺人萧淑慎二次吸毒被捕,她在网上绝望的留言“我是废人!”看得让人心痛,当年光良MV中的“宇宙超级美少女”与我们 渐渐远行。当年红艺人纷纷堕落,不禁让人感慨世事难料!5、柯以敏――衰到拿强奸当投名状 8月11号,“毒舌”柯以敏在自己的博客上连发两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其中一个很有她的风格――《我不想再被强奸》,这不禁 让人惊呼:敢对柯老师下手,谁的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这么强?!不过冷静下来一想,这就是柯老师的不对了,强奸(因为原文没加引号,所以我只能认为是直译的那种)属于刑事案件,应该拨打或编辑短信到110,比较严重可以捎带拨打120,公安部门自会给你个说法;如果觉得事情不大又咽不下这口气,可以找当地民政部门反映,组织街道办事处、妇委会等相关领导坐在一起开个协调会;如果觉得无所谓,就应该学习那个著名的“段子”里的农妇,拍拍身上的灰尘、振作疲惫的精神,潇洒的说一句“啥大不了的,我以为是抢鸡蛋呢!”这么大的事情放在网上公布算什么?怕别人不知道还是受了强烈的刺激,以为网友能为你报仇雪恨,实在让人想不明白。衰到拿强奸说事儿,柯老师满嘴的臭大粪看来是喷完了!6、刘德华――衰,因为粉丝的后现代生活 相信很多人都对这桩发生在今年3月的闹剧记忆犹新,因为直到现在,可悲的杨丽娟还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还在对她的 梦中情人进行着骚扰。一个兰州的普通家庭,竟然因为女儿迷恋刘德华而搞得家破人亡,不禁让人叹息,到底杨父,一个人民教师,放纵女儿不理智地追星,是出于怎样的一种心理?为了嫁给刘德华,一家三口砸锅卖铁来到香港,无钱回去的父亲就此自杀,客死他乡。在他的遗书中,满满地都是写了抱怨刘德华的语句,对于女儿出格的行为却不以为然。这是一起家庭悲剧,更是一起社会悲剧。而由此事衍生出来的,又是一连串的闹剧:状告刘德华、歌手杨臣刚赞助两万元、要请杨拍电视剧等等。很多人都在借此炒作,最无辜的,当属天王刘德华,也衰的莫名其妙。7、郭德纲――衰却不屈,但愿别心中有鬼 去年风光无限的德云班主,今年开春就挨了当头一棒。3.15当天,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被曝光,郭德纲博客写道“央 视。电光闪处,屏幕中。藏秘排油,千夫所指,万人切齿。人在三更梦,祸到大门前,一个声音低声道:毁他……忽闻门外小童议论:不上春晚,遭报应了吧。”郭德纲没有央视话语权重,可无论在央视,还是在郭德纲面前,唯独消费者的话语权是弱势的,没有指责代言人的话语权,也没有选择谁来指责的话语权,郭德纲的衰与他的抗辩一样,就当是一段子吧!8、李赛凤――衰,因为“男才女貌” 按理说,一家子要摊上乱伦、通奸、偷情这些破事儿,即便别人不知道也觉得没脸见人,走路靠墙根,上街带墨镜,毕竟家 丑不可外扬,谁还没个起码的羞耻心啊!可人家李赛凤夫妇不但扬还扬的有声有色,整天拿着用过的避孕套、奸情照片等脏物到处吆喝,就跟说别人家事儿似的,这心理素质真是超强。但请李赛凤夫妇注意,不管你们两口子孰是孰非,都完全是你们自家的事情,没有必要吆喝的地球人都知道,公众知道了也没有义务给你们当裁判,想离婚找民政部门,想打官司上法院,收起避孕套啊、内裤啊、照片啊这些脏物,到该展示的时候当证据,好钢用在刀刃上,别跟个摆地摊的似的在各种媒体上炫耀。再者这些破烂事儿出现在公众面前本身就是一种视觉污染,是对公众的不尊重,如同把自家的臭鞋烂袜子挂在广场上,是没有公德心的表现,这么基本的做人准则想必著名演员和著名医生不可能不知道。从李赛凤夫妇丑闻PK的内容看,两人都不干净,既然不干净就买瓶妇炎洁洗洗,洗洗更健康,洗完了到街道办事处找个热心的大妈调解调解,好好学学五讲四美、八荣八耻,以不再说了为荣,以没完没了为耻。9、毕福剑――衰,别拿自己不当干部 38辆悍马和8辆霸道车组成超豪华车队、在闹市区招摇过市、任意阻拦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故意造成交通拥堵,毫无疑问,这场 婚礼的主人显摆的是自己的阔绰和气派,而主人显然明白,仅仅只有车,再豪华再气派也会被人当作就趁几个糟钱的暴发户、土财主,于是,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的出面就为这场令全社会瞩目的婚礼打上了“层次”、“档次”的符号。从这个意义上说,毕福剑所起的作用充其量是比那38辆悍马排气量更大、规格更豪华的第39辆悍马。央视的名嘴们果然在07年忙得一塌糊涂。毕富剑这位一笑起来你就找不到他眼睛的名嘴,就在岁末火了一把,上了无数次头条。如果说朱军是栽在了自己手里,那么毕大爷更倒霉,栽在了沈阳的那位富豪手里了。主持人走穴,本来就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但是被别人拿去当作炫富的工具,就比较郁闷了。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质疑就不好了。最后在这样的压力下,也只能承认错误接受处罚。10、曹雪芹――衰并成为无数衰人的集结号 如果曹雪芹老先生在天有灵的话,面对“你想看到什么样的林妹妹”、“你希望哪个林妹妹能胜出”、“你希望这个林 妹妹PK掉哪一个林妹妹”这样的问题时,估计能气的活过来,可这样的事情如今就在轰轰烈烈、堂而皇之的进行着,就算是红楼选秀成了烂尾楼,依然有包工头愿意接着干,没别的着,继续海选呗!估计参与过红楼梦中人的“秀男秀女”们是中国娱乐圈里最郁闷的一群,到消协投诉的念头都有,不过比他们更郁闷的还有一位,就是死后不得安宁的草学且老先生,谁考虑过他的感受?!
给我们中学生敲了一个警钟
摘自论文天堂网。 娱乐圈里和毒品扯上过关系的明星数不胜数,近日在家中聚众吸毒被抓的李代沫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除因吸食毒品可能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及二千元以下罚款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李代沫还可能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而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缴纳相应罚金。同时,由于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复存在,李代沫的品牌代言、商演活动当晚就被全部取消,波及整月的经济损失将达到四百万元左右。代价如此高昂,为何明星还敢明知故犯?归结以往明星的说辞,王朔公开承认自己曾为缓解心理疾病而吸毒,谢天笑让“寻找灵感”成为受审流行语,萧淑慎的“减压论”是借口排行榜第一名,大炳称为减肥不得已而为之,但连续不得已了四回之多,且次次被抓。醉生梦死的理由有千百个,说白了无非是化学品带来的强烈快感。
禁毒论文可以分成五部分来写,主要包括引言、禁毒的重要性、禁毒的实施、禁毒的挑战和前景、结论。
引言部分可以写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政府不断加强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和治疗措施。本文主要探讨禁毒的重要性以及禁毒如何实施。
禁毒的重要性可以写毒品的滥用不仅对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而且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首先,毒品的滥用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增加其次,毒品的滥用也会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滥用毒品的人群通常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生产力的下降。
禁毒的实施可以写为了解决毒品问题,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禁毒措施。首先,政府加强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通过立法和执行法律,打击生产、贩卖、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其次,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如在学校开展毒品教育,提高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等。
禁毒的挑战和前景可以写禁毒工作面临着许多的挑战,如毒品犯罪的复杂性、毒品市场的隐蔽性和执法难度等。因此,禁毒工作需要政府、社会机构、媒体以及公众的共同参与。未来,禁毒工作需要继续加强,政府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禁毒政策和措施,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结论可以写禁毒工作是全球性的问题,各国政府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禁毒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对于禁毒工作,我们需要保持警觉和戒备,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禁毒历史记忆
中国历史上深受鸦片烟毒之害。清雍正五年(1727),英印殖民政府、东印度公司和鸦片走私商陆续向中国倾销鸦片。道光十九年(1839),输入中国的鸦片达4万箱。中国每年因吸毒耗费的白银外流约500万两。
鸦片烟毒使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国防、人民健康和家庭生活深受破坏和摧残。道光十八年,清政府再次下令禁烟,并派湖广总督林则徐到广东查办。
次年3月到达广州的林则徐严厉禁烟,掀起了著名的收缴鸦片、虎门销烟的禁烟行动,但却遭到帝国主义的反对和干涉,禁烟大业就这样前功尽弃。
鸦片战争以后禁令从未实施。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经宣布禁烟禁毒,也没有禁绝。一些官吏保护贩毒活动,供给飞机、轮船和武装,为贩毒犯走私运毒提供方便,以致烟毒泛滥成灾。
禁毒_3000字毒品,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可出现的频率却非常之高,在报纸上、宣传栏里、书本中但是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仅可以对吸毒者个人造成无法形容的伤害,而且还带给吸毒者家庭乃至社会非常巨大的伤痛与影响呢?吸毒不仅对人体与身心有一定的危害作用,还带给社会与家庭“毒品”,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可出现的频率却非常之高,在报纸上、宣传栏里、书本中……但是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仅可以对吸毒者个人造成无法形容的伤害,而且还带给吸毒者家庭乃至社会非常巨大的伤痛与影响呢?吸毒不仅对人体与身心有一定的危害作用,还带给社会与家庭不少的伤痛。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并且对社会生产力有巨大的破坏性,还扰乱社会治安,带给人们巨大的威胁,毒品活动造成环境恶化,并逐年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毒品,不仅会毁坏人的身体,还吞噬人的灵魂,逼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记得云南省前两年发生的一凶杀案,凶手竟然是四名十六岁的花季少年!那起凶杀案发生在云南昆明的一所豪华住宅里,那所住宅的主人很有钱。一天,他刚走出家门准备去买东西,被四个从门后蹿出来的少年推回屋中,全身被捅十几刀。他们走了几万元的现金。原来这四位十六岁的少年,被“朋友”引诱,沾染上毒品。他们为了吸毒,先是偷拿家里的钱,变卖家里的东西,而后就发展到去社会上偷和,最后竟合伙实施了这起杀人抢钱案。正是毒品吞食了四位花季少年原本善良的心灵,让他们失去理智,变成无人性的家伙!十六岁,正是青春泛滥之际。应该充满活力,应该有纯洁的心灵,是长出翅膀翱翔蓝天的纯真的心灵,是志在天下的抱负,是绚丽多彩的理想。但是,青春一旦和毒品结缘,立刻就枯萎,就沦丧。那四位花季少年,沾上了毒品,也就意味着远离青春。 吸毒的自毁和堕落的事例说也说不尽。他们吸毒,是为了寻找刺激,寻找快乐,享受青春。但结果他们都变麻木了,没了快乐,没了青春,倒是找到了地狱!这是吸毒者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呀! 她曾是一名白衣天使,后来却染上毒瘾;屡次戒毒却又复吸,仅一年时间她就花了十几万元买毒品;去年教师节那天,身为校长的父亲,亲手将她带到了拘留所里……她叫丽娜(化名),今年刚刚30出头。当记者在强制戒毒所里见到她时,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面容姣好、婀娜大方的年轻女子,曾经是一名瘾君子。丽娜出生在霞浦县的一个医生世家,母亲、弟弟、弟媳和她自己都从事着医疗工作。从小,丽娜就过着无忧无虑,备受宠爱的生活。可是,这种幸福美满的生活,在2006年被打破了,丽娜与丈夫因感情不和离了婚,那段时间,丽娜的情绪变得十分消极。“一下子感觉到人生苦闷,精神无处寄托,于是碰了毒品。”提起往事,丽娜后悔不已。她告诉记者,刚开始时自己并没有上瘾,而且,从小受过的教育也让她懂得,一旦吸毒成瘾,很可能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可是,痛苦的心情、毒品的诱惑,却使得她在停吸半年后,又开始复吸。2007年春节,一纸体检报告,让母亲发现了女儿的异常。之前,由于吸食毒品,丽娜变得精神萎靡,不爱回家,还经常偷偷向弟弟借钱,可是母亲无论如何也猜不到,自己的乖女儿会去吸毒!这个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一下子把丽娜的家人都震懵了,“自己的女儿都教不好,叫我如何为人师表?”丽娜的父亲痛心疾首,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他还是流下了眼泪,自从奶奶去世后,这是丽娜第一次看见父亲哭。 论文代写 全家人都帮着丽娜戒毒,把她绑在床上、锁在屋里、送到乡下外婆家……但只要家人一放松警惕,丽娜又开始偷偷吸毒。2008年教师节放假,父亲在街上撞见丽娜买毒品,气得一把抓住女儿直接拉到了拘留所。2009年1月4日,父亲和弟弟又把丽娜送进了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刚进来时在心里恨父亲,可是现在明白了,他是为了我好。家人没有放弃我,我也不会放弃自己,所长说了,我的戒毒很成功,我希望能早一点出去和他们团聚!”丽娜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以上的故事都告诉我们,毒品是你不能碰的东西,你一旦跟它沾上了关系,他就会一直纠缠着你,你想甩也甩不掉。开始吸毒,慢慢堕落,但还是坚持戒毒。生活中的老陈就是这样。老陈,曾是晋江某房地产公司老总,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当时他谈成一笔生意就会有百余万的收入。然而,这一切,自他染上毒瘾那一刻起,就全变了。今年58岁的老陈,1993年就染上毒瘾。昨日,记者在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社区卫生院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见到他时,他说,自己这已是第14次戒毒了。“其实每个吸毒者都想戒毒,谁想像老鼠一样活着?可是心瘾难戒。”老陈感慨道,正是在家人永不言弃的关心下,这次他已连续9个多月没碰毒品。门诊的廖医生也表示,吸毒者要成功戒毒,除了药物治疗,更多的是需要亲人、朋友乃至社会的关心,大家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们。好奇之下试吸毒品发觉上瘾为时已晚老陈第一次接触毒品,是在1993年。之前,他听身边一些朋友说,吸毒让人感觉飘飘欲仙,要啥有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专门花了250元钱请一名吸毒人员教他吸食。但是第一次吸毒的经历,让他感到很恶心,并不断呕吐,“好像胆汁都吐出来了”。 怎么和朋友说的感觉一点都不一样?难道是吸食方法不对?老陈再次向那名瘾君子请教。这回,老陈吸食后,发觉自己突然变得异常精神,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这次经历让老陈十分意外,也由此对海洛因产生好感,但耳濡目染毒品的危害也让他暗暗下决心,以后只要稍感不对,就立即停止吸食。“刚接触毒品时,好像没有立即上瘾的迹象。以后我只在感到疲惫的时候,才吸两口提提神。”老陈说。 可突然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处于一种莫名的空虚状态。“身上像被绑了铅块一样沉重,心里发慌,骨头里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又痒又难受,抓又抓不到,敲也敲不到。感觉生不如死。”老陈在向记者描述毒瘾发作时的样子时,眼眶突然红了。他说,那种痛苦,他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这时,老陈才发现自己有了毒瘾,但为时已晚。从此,他开始了长达16年在吸毒与戒毒间挣扎的日子。染上毒瘾后常失眠他的性格变得怪异“吸毒之后,我的性格和思想变得非常怪异,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老陈说,他原本是个有耐性的人,为了做成生意,他一次、两次、甚至几天几夜,都会陪着客户直到生意谈成。吸毒成瘾后,他渐渐变得暴躁、偏激、不能容人。“主要是因为失眠,吸毒者100%会失眠。”老陈回忆,毒瘾犯时,难受失眠,吸了毒后,又兴奋失眠,他有时甚至整整3天没睡过一秒钟。无奈之下,只能借助大量的安眠药强迫自己睡觉,有时甚至一次吃13片安眠药才能睡四、五个小时。长时间的失眠导致老陈的性格变得烦躁,会莫名不安,做事也越来越缺乏耐心,和人谈生意谈不拢,就把桌子掀了,还会向对方喊:“不做就不做,你算老几?”朋友都说老陈变了,变得难以捉摸。 毕业论文 老陈说,正是吸毒带来的这一系列后遗症,做什么事都没兴趣,只有毒品,才能让自己兴奋起来,“毒瘾发作时,吸毒者是无法理智地对任何事做出判断的,那时他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抽上几口。”家人始终不离不弃他下定决心要戒毒最终,老陈向家人坦白了一切。当家人得知老陈变化的真相后,一开始是惊讶、不可思议,他们不相信原本一个责任心那么强的人会去吸毒。但幸运的是,讶异之后,家人并没有放弃老陈,而是接受了这个现实,并鼓励他进戒毒所戒除毒瘾。此前,老陈进了戒毒机构13次,但每次出来后,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次又一次复吸。即便如此,家人还是没有丢失对他戒毒的信心。“他的本性是怎样的,我清楚。我相信他只是一时迷失,一定还能再回头。”老陈的妻子告诉记者。家人一次次的鼓励,让老陈倍感温暖,也倍感愧疚。“我能坚持戒毒到现在,家人、朋友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老陈说。妻子陪着他,儿子鼓励他,老朋友没有放弃他,“我再不戒毒,我对不起他们啊”。去年年初,老陈无意中听说了福州的美沙酮维持门诊,用美沙酮代替毒品,逐渐戒除。于是,与他相濡以沫30多年的妻子,陪他来到福州。而这一次,老陈与所有和毒品有关的人彻底断绝了联系。现在,老陈每天坚持服用美沙酮,从原来的5cc到需要1cc的小剂量,他也已9个多月没碰过毒品,“我要感谢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的妻子,若不是他们做我的坚强后盾,一直不放弃我,我现在只能是一具行尸走肉。”老陈说。 开题报告 毒品的危害已经蔓延全世界。打击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已经成为一场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在进行的禁毒的“世界大战”。那缕缕生起的硝烟让我不禁当年林则徐在虎门点燃的虎门销烟,断绝鸦片,断绝毒品,让我们对毒品说再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