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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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只搜到这几篇论文的名称,但内容没找到《德伯家的苔丝》中象征主义手法研究 安吉尔离开苔丝的原因新探 悲剧性时代的必然悲剧——《苔丝》中的人物形象研究 哈代《苔丝》中的典故和神话
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创新 〔摘要〕 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创新实质上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在当代中国的理论诠释。发展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发展观是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世界观回应, 标志着我们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思维方式的根本转变。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论结晶, 其核心就是“以人为本”的思想。同时科学发展观还是与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和荣辱观相统一的世界观体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 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创新, 其中包括执政党建设理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 都是我们党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处于战略机遇期和社会转型期所做出的重要理论贡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一个鲜明的主题, 即“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这实际上是提出了对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定位问题。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论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但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论形态则是不断与时俱进的。现在看来, 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创新, 实质上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在当代中国的理论诠释。 首先, 科学发展观是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世界观回应。如何理解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的科学发展观, 却是一个哲学层面上的重要理论问题。从哲学上考察, 世界观是人们关于世界的根本看法及其态度, 而世界本身是变化发展的, 如何看待发展以及采取何种态度则是世界观所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因此, 发展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甚至可以说, 发展观历来就是世界观。譬如, 黑格尔的发展观就是建立在生物学基础上的一种世界观, 他的从量变到质变、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观就是一种胚胎发育的渐成论或预成论模式。在贝克的“世界风险社会”发展观的视野中,发展就意味着风险及其积累, 现代化社会就是一种人为技术、制度制造和积累风险的社会。核风险、金融风险和生态风险相继发作, 使人们意识到风险紧跟着“进步”, 就像影子跟着光一样, 其实早已存在几百年的“风险社会”才进入人们的世界观中间。在持有“反思性现代化”或“第二现代化”发展观论者的心目中, 整齐划一与多样性同时存在, 但分化和多样性越来越主宰现代化, 多样性在各个方面都构成了“第二现代化”的核心概念, 成为这种世界观的基本范畴。由此可见, 作为世界观的发展观也是历史地与时俱进的。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 全球化确实是一把“双刃剑”, 它既提供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 同时也造就了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多重困境。全球化进程的经济效应, 全球财富的增量主要流向发达国家, 而且即使在发达国家内部, 全球化带来的财富增值效应也是向少数群体集中, 社会大多数群体并未分享到应有的成果。全球化的政治效应, 表现为霸权政治与协商政治、单极政治与多极政治的矛盾加剧。全球化的社会效应, 表现为社会生活“同质化”趋势与贫富分化、阶层分野的同时并存。而全球化的文化效应, 则造成了物质生活的丰裕化与人们精神生活贫乏、物质至上、个人至上、生命意义空虚化之间的鲜明反差。作为参与全球化并获得自身较大发展的几个罕见的国家之一,中国不可避免地经历着全球化带来的困境与矛盾, 由于自身的人口、资源和环境压力, 某些方面的问题显得格外突出。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 治理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风险社会, 这是当代中国所面临的严峻考验。应对全球化并反思发展问题, 这是当代思想家的一个关涉全球普世价值的全球意识问题。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 人们对“经济增长等同于发展”的传统发展理念发生怀疑, 新的发展理念提出发展的三重价值标准, 这就是维持生存、自我尊重和自由。发展除了必须提供食物、住房、卫生保健和安全保护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外, 还必须提供就业机会、教育条件, 对文化和人的自尊给予更多的关注, 特别是要使个人和国家摆脱对其他民族的屈从和依附, 摆脱对愚昧和使人类痛苦的力量屈从和依附, 扩大个人和国家在经济和社会方面选择的范围。生态经济学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资源、环境、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问题相继被提出, 这标志着对以往发展内涵的补充和革命性创新。社会学家提出了发展要从人出发, 以人为中心, 发展的动力和目标在于人。甚至有人提出了自由不仅是发展的首要目的, 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这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传统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 对现代西方发展理念的创新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当代中国人的发展观, 在逐步探索、发现并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路径的过程中, 先后经历了“发展才是硬道理”和“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认识阶段, 吸收了发达国家“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综合发展的理念合理内核, 特别是发展的本质就是提高人民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生活的能力, 只有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趋向的理念。在实践和理论、历史与现实的映照和反思中, 开始形成了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一切发展成果都必须让人民来共享和分享的科学发展观。标志科学发展观形成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原则, 就继承发扬了马克思“以人为本”的唯物史观思想, 而且丰富了这一思想的时代内涵, 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的新高度和精神境界。实践创新决定了理论创新和世界观创新。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提升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 主要是因为我们搞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其思维方式需要从根本上加以转变。过去那种传统的发展模式和思路已经无法应对全球化所造成的困境, 也无法破解我们所面临的种种发展难题。在当前改革攻坚阶段, 我们所遇到的深层次矛盾问题, 从收入差距拉大、社会阶层分化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从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对外开放能力, 真正解决这些问题, 不仅需要从发展的具体规划部署入手, 而且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更为重要的是, 还必须端正“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和“为什么发展、怎么发展”等世界观和方法论层面上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问题, 真正实现发展动机和发展效果相统一的问题。正是在这种意义上, 我们讲科学发展观是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世界观回应。其次, 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论结晶。作为世界观意义上的科学发展观, 其核心与实质就是“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强调物质资料的生产、经济因素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 但他们从未忽视社会其他非经济因素对发展的重要作用, 唯物史观从来不是唯经济论。恰恰相反, 马克思一贯强调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人们从事的各种实践活动, 占有和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好, 建立和改变经济政治制度也好, 都不过是手段和中介, 唯有人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才是最根本的目的。在马克思看来, “人是全部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 “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 不是‘历史’, 而正是人, 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马克思还认为, 个人发展的程度与个人的现实素质相联系, 同时它又离不开社会的发展, 他看到“这些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2〕。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明, 取代资产阶级的社会, “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 在那里,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随后,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将为未来的社会奠定现实的基础, 未来社会将是“一个把每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发展作为根本原则的高级社会形态”。马克思和恩格斯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 即在个人的独创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社会中,这种发展正是取决于个人间的联系, 而这种个人间的联系则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即经济前提, 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团结一致以及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共同生活方式”。十分明显,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想说明的是, 每个人自由的发展取决于经济发展基础上的新型社会关系的再生产, 而这种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又有待于每个人得到充分的自由发展。这就是说, 在马克思看来, 真正的人自由全面发展只能是全社会的每个人的发展, 而不能是一部分人的发展和另一部分人的不发展, 同时人的发展又是指每个人在劳动、社会关系和个体素质诸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他甚至认为, 人的解放程度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程度相统一的, 他指出: “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 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 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3〕与此同时, 马克思还认为,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进程。他说: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 , 是最初的社会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 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是第二大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 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 全面的关系, 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4〕 作为对于马克思的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中国共产党人决心高举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旗帜, 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实质。实际上, 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论结晶。所谓科学性, 主要是指一种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理性态度。哈贝马斯曾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一书中指出,科学技术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观点, 他认为科学技术本质上是一种“目的理性活动”, 而所谓“目的理性活动”则是指人们在认识世界时不是为感情和传统所决定, 而是为基于科学技术的理性所决定。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理性地而不是为感情所左右地、理性地而不依赖于传统地回答发展的实质、内涵和基本要求, 揭示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发展的规律,实现文明发展、安全发展、持续发展与和平发展等目标的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的人文精神则主要体现在坚持把人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摆在最重要的发展目标位置上, 始终坚持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一切发展成果都必须让人民来共享和分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 人类社会发展既是客观历史演进的过程, 又是人的价值实现的过程。考察人类社会进步既要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去衡量, 也要以人的价值实现的程度去评价, 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历史的尺度, 人的价值实现程度是价值尺度。从社会发展总的历史趋势和总的发展方向来看,两种尺度是完全一致的。历史尺度本身就包含着人的价值实现尺度, 而人的价值实现尺度又是历史尺度的内在根据。这两种尺度的统一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对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而言, 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是一致的, 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是一致的, 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是一致的。胡锦涛同志强调: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 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 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以人为本, 就是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主体地位, 就是进一步升华共产党人的执政宗旨。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利益为本, 在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上坚持辩证的互动观点, 认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 人越全面发展, 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 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 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 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 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可以这样说, 科学发展观实际上把马克思的发展理论创造性地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 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国化和当代化的理论诠释。 最后, 科学发展观是与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和荣辱观相统一的世界观体系。如果说科学发展观的人学依据是人性的全面性和丰富多样性的话, 那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学依据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性和丰富性。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丰富性来看, 科学发展观所要解决的问题, 是建设既符合时代特征、又能满足人民生活需求、并能持续发展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新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国家, 建设和平发展合作的和谐世界, 建设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和建设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譬如, 在“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方面,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 实现202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 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 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等经济社会目标体系。 这些目标实际上构筑了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经济实力和建设综合国力的新体系。在资源、环境压力和国际竞争加剧的情形下, 要顺利完成如此艰巨繁重的全面建设任务, 从思想上必须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并获取实现这些目标的正确方法, 这就需要确立科学发展观与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和荣辱观相统一的世界观的指导地位。这也就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世界观意义的根本所在。只有科学发展观才能引导正确政绩观, 也只有正确政绩观才能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是切实转变发展观的基础和前提,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政绩观, 就必须坚持把人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 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都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属。要在干部评价、考核方面体现以人为本的政绩观, 把对政绩的衡量转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处理利益关系能力和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能力上来, 从制度上为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提供坚实的保障。共产党人树政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民谋利益, 而树政绩的根本途径就是把人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有些人之所以口头上讲科学发展观, 实际上干的却还是“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 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确立科学的发展观与政绩观相统一的世界观, 没有从“官本位”意识切实转变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立场观点上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确立科学的人才观。始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 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使命。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 本质上是一场人才竞争。科技竞争说到底也是人才竞争。实现我国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在人才。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关键在人才。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关键也在人才。我们要确立人人都是人才, 人人都可以成为人才的现代成才观。特别要重视青年人才, 为他们营造生动、活泼、民主的创新氛围, 使他们具有崇高的理想抱负、炽热的爱国热情、旺盛的创造活力, 要用事业凝聚人才, 用实践造就人才, 用机制激励人才, 用法制保障人才, 努力把优秀人才积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形成推动我们事业发展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才资源。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确立正确的群众观。我们的干部必须从思想上确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人民是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体的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 无论生产力的发展还是生产关系的变革, 其主体都是人民群众。在马克思看来, 社会发展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 同时也是物质资料生产者本身的历史, 即作为生产过程基本力量的劳动群众的历史。这既是唯物史观的群众观, 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群众的根本立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 人民群众不仅是创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主体, 而且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体。不确立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以人为本只是一句空话。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这既是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 也是衡量干部的最终标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还必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同志最近指出, 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其实,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世界观体系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在这里, 第一, 胡锦涛同志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 他明确提出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必须广泛深入动员人民群众, 坚定不移依靠人民群众, 真心实意造福人民群众, 把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发挥出来。第二, 他重视文化人的重要作用, 强调要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 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 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第三, 他特别重视干部和青少年的社会作用, 强调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 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 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他特别看重干部和青少年的社会作用, 因为在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 干部具有以身作则的重要示范作用, 广大青少年则具有继往开来的传承作用和开拓创新作用。 总之, 只有把科学发展观与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和荣辱观统一起来, 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体系, 并且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 才能真正转变发展理念, 创新发展模式, 提高发展质量, 破解发展难题, 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发展、文明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浅析透过交往行为理论看隐喻的英汉翻译论文关键词:交往行为理论;隐喻理解;翻译论文摘要:本文利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重释翻译学的理解观,并借此说明在翻译实践这一特殊形式的跨文化交际中如何有效地解读隐喻。1.引言隐喻翻译是一项以语言为载体的跨文化交际活动,也是将一种语言所承载的信息传递到另一种语言中去的主体间性交往行为。对于主体间性交往行为的研究,德国后现代哲学家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为人们开启了一扇新的窗户。该理论是在取舍抑扬不同哲学思想观点的基础上创立的一个复杂的、多层面的“理性联盟系统”,它以“理解”为核心,语言为基础,融社会批判理论、普通语用学、社会进化理论为统一构架。2.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翻译学理解观2.1翻译学研究的新出路—交拄行为理论。翻译学研究从传统的语义学阶段到结构主义语言学阶段,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传人我国的解构主义阶段,经历了漫长的历程。传统的语义学范式的翻译,受到古典主义知识论的影响,认为“人是万物之灵”,对客体的理解完全依赖于译者的主观感受,强调译者的悟性与灵感,讲求“神似”和“化境”,推祟所谓的神来之笔。由于它过分地强调译者的主观能动性,使得翻译这一跨文化交际活动变成了一种神秘的实践。20世纪80年代,我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掀起了翻译学研究的新高潮。人们开始关注文本,尝试运用语言学的分析方法代替直觉感受,认为在纷繁复杂的言语现象背后隐藏着一种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只要掌握了它就可以表达一切,使得翻译变成简单化的机械性操作,即用目标语言的语义一句法规则把存储在源语言的语义一句法规则中的思维内容编写进去。显然这种工具性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过分强调作为客体的语言的规律作用,随之便受到了解构主义思潮的猛烈抨击。解构主义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它打破了结构,解构了系统,使一元规定走向多元化局面,把翻译从语言逻名斯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但它毕竟又一次将翻译推向非理性,过分张扬主体意识,使释义变成了一种无限延宕的活动,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交往似乎变得不可能。如何克服这种思想观念的偏狭,进行有效的以语言为媒介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呢?笔者认为,借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可为翻译学研究找到一条理性的新路。2. 2翻译学理解观的重释。一位法国译者说过:“翻译就是理解和使人理解”。理解是翻译大厦的基石,是翻译过程的第一步,没有一个好的理解,翻译寸步难行。当我们认为交往行为理论为翻译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时,就有必要对理解观进行重释。哈贝马斯认为社会交往以语言为媒介,语言交流必须互相理解,否则谈不上有效交往。交往行为中的语言,即言语,是可以进行规范分析的。每个言语行为都具有施行和陈述的双重结构。施行性部分作为主语句,处于主体间的交际层;而陈述性部分作为副语句,处于主体间的表内容层。施行性部分在一个言语行为中起决定作用,因为它限制了言语者和听者的关系,同时也规约了陈述内容的意义。这两个结构在言语行为中是相互依存的。有时言说者也许会强调其中的一部分,但并不意味着否定另外一部分,只是让它暂时退居次要的位置而已。比如,“我手机没电了”一语,看上去似乎仅仅陈述了手机电池已耗尽这一事实,但实际上它隐含着多种行为意义;①因为手机没电,所以我刚才没接你的电话;②我必须马上充电;③我不会带手机而带小灵通,所以有事请打我的小灵通。这就是隐性的施行性部分,而根据具体的情境,它将起到这样或者那样的施行效果。塞尔认为“说话人的思想的原初的,或内在的意向性被转换为语词、语句、记号、符号等等,这些语词、语句、记号、符号如果被有意义地说出来,它们就有了从说话人的思想中所派生出来的意向性。它们不仅具有传统的语言学意义,而且也具有有意图的说话人的意义。”这无疑与哈贝马斯的言语双重结构理论异曲同工。据此,对意义的理解也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双重划分。理解某一言语应一分为二地看,在表述层上则是know-what的问题,而在交际层上是know-how的问题。know-what是指言说者何以会达到这种理解的明晰知识,即其能够获得关于理解的知识;从理解者的角度来看,就要求他能理解被语义、句法、规则排列起来的“语词、语句、记号符号”构成了怎样的意义。know how是指有能力言说者如何构造或施行这种言语行为的能力,是一种隐含的规则意识;从理解者的角度来看,就要求他能理解言说者的这种隐含性规则意识。在这一双重理解中,对言语表述内容的理解是一级理解(know-what ),而要真正把握言语者内在的意向性必须进人二级理解(know-how),即对施行性部分的理解。因此,理解不能停滞在先验判断的形式上,必须在交往过程中达成。理解的目标是导向某种认同,即“共享知识,彼此信任,两相符合的主观际相互依存”。它不仅包含传统的对语言表达式的理解,还包括“在与彼此认为的规范性背景相关的话语的正确性上,两个主体之间存在着某种协调”,及“两个交往过程的参与者对世界上某种东西达成理解,并且能使自己的意向为对方所理解”。3.隐喻的解读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翻译学的建构具有宏观的方法论指导意义,对翻译实践是否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呢?鉴于纽马克曾说“隐喻翻译是一切语言翻译的缩影,因为隐喻翻译给译者呈现出多种选择方式:要么传递其意义,要么重塑其形象,要么对其一进行修改,要么对其意义和形象进行完美的结合。”以下将利用交往行为理论说明隐喻在跨文化交际中的解读。隐喻是一种语言使用现象,在“词典中找不到隐喻”。从现代隐喻学观点来看,隐喻现象应在形式上搭配异常,在语义上类属不同,逻辑错位,从而产生了语义冲突,而当听者对冲突产生回应时,便生成了隐喻的意义,即理解了某一隐喻式言语。对于隐喻的运作机制,有人曾作过这样描述:“隐喻涉及两个不同领域(范畴)的概念,隐喻意义的产生是两个概念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相互作用通过映射的方式进行。在映射过程中,属于某一领域的相关概念和结构被转移到另一领域,最终形成一种经过合成的新的概念结构,即隐喻意义。而这一映射和整合过程的基础是两个领域在某些方面的相似性。”这无疑表明对隐喻的理解需要双重划分。隐喻的理解过程应由两部分组成:隐喻的辨认和隐喻意义的推断。事实上这就是一个由一级理解进人二级理解的过程。举一个人们常提到的例子“The tongue is a fire”来说,从表述层理解(一级理解),"tongue”被美国传统词典这样定义:"the fleshy,movable, muscular organ,attached in most vertebrates to the floor of the mouth, that is principal organ of taste, an aid in chewing, and swallo-wing, and, in human beings,,important organ of speech"。我们可以认为舌头作为人体的一个重要器官,首先具有与绝大多数脊椎动物一样的味觉和辅助咀嚼及吞食的功能,除此之外,还是具有言说能力的人的重要语言器官。以这个基本意义为中心,tongue一词背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意义集合:它可以指形状像舌头的东西,例如tongue of flame(火舌),guiding tongue(铁路导向尖轨),switch tong(开关铜片),也可以指人的言说行为和言说能力,例如hold one’s tongue (keep silent), lose one’s tongue (lose the capacity to speak, as from shock)。这一言语行为中的另一个关键词fire,在美国传统词典里可以找到如下定义;" a rapid, persistent chemical change that releases heat and light and is accompanied勿flame”。同样,在它背后的意义集合中可以找到诸如,cooking fire(炊火),forest fire(森林火灾),wild fire(野火),the fire ofcannon炮火)等火的具体形态。也可以发现其他意义,如The boy is full of fire(这男孩非常热情决奋),He was on-der fire for mismanagement(因管理不善而受到责难)。当tongue和fire这两个背负着各自庞大意义集合的词语被嵌人A is B的基本语言框架(句型)中去时,两者的逻辑关系就通过“is’,发生相互作用。" is”用来表示一种等值。所以从字面上看,或者换一个角度说,从听者对表述层的理解来看就应该推理为:“舌头是火”。“是”表明两个意义集合在某方面来说是等值的。然而,从上面我们对这两个词的意义的理解来看,它们显然隶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将它们之间用‘` is"连接后,进行常规的等值逻辑推理的是行不通的,于是从表述层上我们能够辨别出这是一个隐喻,从而完成隐喻理解的第一部分。当听者明确说者使用的是隐喻式的言语行为之后,就要对隐喻所表达的真正意义进行推断,那理解当然就要进人二级阶段,理解该言语行为的施行性部分,即理解“说话人的思想的原始的,或内在的意向性”。可以这样假设,如果"The tongue is a fire”是说给一位正受媒体指责的艺人听的,那么说话人可能含有一种同情或瞥告的意向。艺人总是倍受媒体关注的,由于种种原因,媒体可能片面地、夸大地报道了某些事实,而这样的报道传播开来便演变成了某种绊闻和谣言,它们将或多或少地给艺人本人或其事业带来一些麻烦。这种语境为舌头与火的等值逻辑推理提供了一种可能:舌头—人类的语言器官—人的言语行为—媒体的报道—人们对报道的负面反应(纬闻和谣言)—给艺人本人或其事业带来麻烦(毁坏名誉或阻碍事业发展),火—会发光发热的化学物质—光和热过度会引发火灾,毁坏东西,甚至造成人员死亡,这样二者在毁坏这一功能上找到了相似性,逻辑推理就站得住脚了。"The tongue is a fire”的意思是大众对艺人的多种看法和言论中不乏啡闻或谣言,它们也许会攻击其人格,甚至会因为它们的存在,公司解除雇佣关系,或者没人敢请这位艺人演出。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说话者是在发出人言可畏的感叹,或是在告诫演艺者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被媒体捕捉到后进行炒作,从而自毁前程。至此,听者才完成了对原言语行为的有效理解,导向了听者与说者的某种认同。完成对隐喻的理解,必须经由一级理解(对言语表述内容的理解)到达二级理解(对言语者内在意向性的理解)。在同一语言体系中是这样,在不同的语言体系间也应该如此,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进行有效的跨文化交往。我们应该怎样操作隐喻翻译就不言而喻了,或保全源语隐喻,或进行译语隐喻替换,或使译语语言显性化都具有可行性,只要它能够帮助听读者完成意向性理解。3. 1保全源语隐喻。当隐喻的喻体和喻意在源语与译语中完全或大体相同时,对于源语的喻体,译语听读者能产生与源语听读者相似的心理联想,并完成相似的意向性理解,译语中则宜保全源语隐喻。如: (1)Heisafox.他是只孤狸。英语fox和汉语狐狸指的是同一种动物,当它被用作说人时都含有“狡猾”之意,即使听读者与说写者处于不同的语言体系和文化背景中,也能有效地理解该言语行为的施行性部分:要当心这个人,他很狡猾。再如:(2) think tank思想库“思想库”一词本不存在于汉语文化里,然而“库”在汉语文化中指储藏东西的地方,因此尽管处在汉语文化中的人们还未认识到用“库”的特性来描述“思想”的集合,但这种“库”的认识能导向对英语文化中的“think tank’,的认同,因此“库”这个喻体可以保全下来。毕竟在这种跨文化交际中,我们不能低估听读者的理解能力,更不能剥夺他们的理解权利。在翻译过程中,为了达到跨文化交际的目的,有时需要变通地保全源语隐喻,即在保全源语隐喻的同时做出适当的解释。如:(3)What will it be when the increase of yearly proddc-tion is brought to a complete stop? Here is the vulnerable place, the heel of Achilles, for capitalistic production.(Friedrich Engels, The Condition of the Working Class in England in 1844 )要是每年的生产完全停止增长,情形又将怎样呢?像阿基里斯的脚踵一样,这将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致命弱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the heel of Achilles”这个短语来源于古希腊神话。A-chilies是古希腊传说中的一位杰出英雄,他在特洛伊战争中身经百战,屡建功勋。据说,Achilles出生时也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孩子。他的母亲为了锻炼他坚强的意志,造就他一副刀枪不人的钢铁之躯,便倒提着他的身体放到环绕地狱的冥河中去浸泡。果然,他的身体经过浸泡变成了一副钢筋铁骨,任何凶恶的敌人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他的一双脚后跟却因握在母亲的手里,便与普通人的一样,成了这位英雄的致命弱点。后来,在一次战斗中,仇敌射中了他的脚后跟。这位战功赫赫、所向无敌的英雄最终死于自身的这一致命弱点。由于汉语文化中没有Achilles其人其事,若仅仅保全英语源语隐喻,而不做任何解释,则会阻碍汉语文化中的听读者完成意向性理解。因为他们对“阿基里斯的脚踵”只能作出符合汉语常识的判断:一个名为阿基里斯的人的脚后跟,而无法导出“致命的弱点”这一认同,即无法进人二级理解。所以在保全英语源语隐喻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解释,这样不仅使听读者顺利地完成理解,导向某种认同,还使听读者见到其原有形象和风格,促进了两国文化的交流。3. 2译语隐喻替换。当源语的喻体所承载的喻义完全无法在译语中再现时,可根据具体的语境而采用译语文化中听读者所熟知的喻体形象进行替换。如:(4)差人道:“马老先生,··…老实一句,‘打开板壁讲亮话’,这事一些半些几十两银子的话,横竖做不起来……”(《儒林外史》)"Now Mr. Ma,”said the rtmner,“…Let’s put all。cards on the table > a few dozen tales are not going to settle anything....生活经历和认识方式的不同,导致汉语和英语中使用了两种不同的喻体,这时,我们不得不使用英语文化中的认识方式“put all our cards on the table”来替代汉语文化中的“打开板壁讲亮话”,因为隐喻不仅作为一种修辞手段存在,更是一种思维方式。既是思维方式就一定会受到认知结构和认知方式的制约,当这种制约条件本身不一致时,我们就不能抓着喻体形象不放。试想把“打开板壁讲亮话”直接搬到英语文化中去,英语语言的使用者没有这种思维方式,根本不能解读出“老实地说、坦诚地说”这一层意义,而只会停留在它的字面意义解读的困惑中。这种滞留于一级状态的理解是不完整的,并没有导向某种认同。为了导向“坦白地说、老实地说”这一认同,英语中就必须更换喻体“put all our cards on the table"。3. 3译语语言显性化。显性化是指在译语中把源语的隐喻变为一种直说或阐释。在翻译过程中,有时在译语中无法再现隐喻的喻体和喻意,也无法在译语文化中找到听读者所熟知的喻体形象进行替换。这时,为了到达二级理解阶段,导向某种认同,就只能舍弃源语隐喻的喻体,而保留其喻意。如:(5)填鸭式教学法forced-feeding method of teaching“填鸭”是一个具有丰富中国文化特色的词。中国有五大名宴:满汉席,孔府宴,全鸭席,文会宴,烧尾席。其中全鸭席的菜肴全部以北京填鸭为主料烹制而成,共有一百多种冷热鸭菜可供选择。据考,北京填鸭的祖籍是南方,后来迁至京西玉泉山,用人工填喂法逐渐育成今日的品种。它的生长期较短,只需60一65天就能长成5一7斤重,45天之前的雏鸭自由取食,最后15~20天则由人工填喂,每6小时一次,一天填喂4次,故得名北京填鸭。把填鸭的饲养方法应用到教学上,是指一种强制灌输的教学方法。处在汉语文化中的听读者很容易由填鸭的饲养方法联想到以教师为中心的满堂灌教学方法,从而完成了对“填鸭式”的一级理解和二级理解。此时,若保留喻体,将“填鸭式”生硬地搬到英语语言文化中去(如duck-feeding),势必会阻碍该文化中的听读者理解这种教学法。由于在他们文化中没有这种饲养鸭子的方法,他们对duck-feeding的理解只能停留在字面意思即一级理解阶段上,无法进人到二级阶段。为了使他们“导向某种认同”—一种强制灌输的教学活动,就只能舍弃隐喻的喻体,而保留其喻意,故翻译为“forced-feeding method of teaching"。4.结语虽然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人们的隐喻概念也时有不同,但并不意味着在跨文化交际中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各个学科领域的深人发展,翻译学以及在其抬导下的翻译实践活动被不断地注人新的血液。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这扇新打开的窗户看隐喻翻译时,我们获得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隐喻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具有所有言语行为所共有的双重结构,基于此我们对它应有相应的双重理解,唯有如此才能达到“导向某种认同”的理解。相信这种思维方式能帮助我们在不同的文化交流中更好地解读隐喻。
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生于1929年,曾先后在哥廷根大学、苏黎士大学、波恩大学学习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并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为《论谢林思想中的矛盾》。1961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历任海德堡大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所长以及德国马普协会生活世界研究所所长。1994年荣休。哈贝马斯是西方马克思主义重要流派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代表人物,著述丰富,迄今有数十部著作问世,主要代表作包括:《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认识与兴趣》、《技术和科学作为意识形态》、《理论与实践》、《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论社会科学的逻辑》、《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交往行为理论》、《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后形而上学思想》、《包容他者》、《事实与价值》以及《真理与论证》等,广泛涉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不同领域。哈贝马斯自进入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开始涉猎学术研究起,便以思想活跃、政治激进著称。他通过跨学业科的研究方法,对不同的思想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通过历史分析和社会分析,对西方思想史、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自身的历史进行了清理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自成一说的“交往行为理论”。由于思想庞杂而深刻,体系宏大而完备,哈贝马斯被公认是“当代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甚至被誉搂“当代的黑格尔”,在西方学术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尤尔根·哈贝马斯(德文原名:Jürgen Habermas,公元1929年6月18日—),德国作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批判学派的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旗手。出生于杜塞多夫,曾先后在哥廷根大学、苏黎世大学、波恩大学学习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并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为《论谢林思想中的矛盾》。
我什么也不知道啊,嘿嘿,飞、、、
浅谈人类学差异和范畴差异论文
近几 十 年 来,社 会 生 物 学 (sociobiology)及 其 升 级 版 的 进 化 心 理 学 (evolutionarypsychology)正在改变我们对人心和人性的理解。人心不再被视为一块可由环境和教化任意型塑的白板(blank slate),它更像是一套被自然选择设计好的先天认知模块的集成。人性也随之从一个规范性概念转变成作为人类行为和社会文化背后固有的心理机制的描述性概念。我们于是被反复告知:你我的脑颅里装着石器时代的古老心灵,所谓文明不过是我们作为裸猿穿衣戴帽混迹于现代社会。人类所做的一切,卑贱或者高尚,无非是身体中携带的基因自我传播复制的无情手段。如果你对此感到惊诧,有人会这样安慰你:“得知这个结果,你无奈吗?你懊恼吗?你的道德感蠢蠢欲动吗?现在你所有的感觉也都是进化的产物。”①上述这幅理论图景当然不够精致,进化心理学的支持者也在批评质疑声中不断作出自我澄清和修正,②但是明眼人仍然担心,如果人类说到底只是基因和弥母(meme,“文化基因”)的载体,那么人之为人,或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独特之处是什么?“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我们通常相信伦理现象是人类独有的表现。生活中有人慷慨有人自私,从基因的观点看,两种行为模式都是生存适应的策略,而“慷慨”、“自私”之类的道德语词本质上也是无实指的虚幻观念。这种说法引发的后果对进化心理学的挑战远比想象的要严重。它的致命困难在于:两个人面对同样的处境会采取不同的策略,是因为他们对人对事有着不同的“想法”,那些构成“想法”的信念、经验和理解只在作为独立个体的人的层面上才能予以描述和解释。一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独特经验和理解构成了他的生存。③ 换言之,作为一门实证科学的进化心理学仅把人类当作一个自然类(natural kind)来研究,却遗忘了由之组成的具体鲜活的人类个体。用哲学语言来说,人类个体作为拥有自主性的理性能动者(autonomousrational agent)在进化心理学的框架中无法例示出来(instantiation)。
本文无意刻画和修补伦理学与进化论的理论张力,④也不打算把伦理现象作为人与动物的区分性特征进行考察。毕竟在现象层面上,可被当作“人之为人”的表现形态还有很多,语言、科学、艺术、宗教皆属其中。根据一种普遍认可的经典观念,唯有理性(rationality)才是“人禽之辨”的根本原则。然而在什么意义上理性使得人类区别于动物,则有两种截然对立的解释方式。自然主义者延续了进化心理学的进路,试图寻找理性能力背后的某种或多种认知机制。斯塔扎克(Tobias Starzak)把这套认知机制叫做“人类学差异”(Anthropological Difference),它们是人类额外拥有的、任何其他物种所不具备的。⑤ 哈佛大学的波义尔(Matthew Boyle)根据亚里士多德范畴学说及其形而上学思想,秉承了康德看待理性的态度,指出理性不是人类这种动物所具备的某种额外的特征,而是让我们具有心灵的特殊方式。换言之,理性能够转变我们一切已有的基本心理能力,因此使得人类的心灵在范畴上不同于无理性的动物。波义尔把理性称为范畴差异(Categorial Difference)。⑥ 本文任务有两项:一是分别阐述这两种关于理性的解释进路,凸显它们的差异;二是通过两者的对比指出,“人类学差异”不仅缺乏解释力度,也容易产生非充分决 定 的 情 况 (underdetermination),而 且 包 括 进 化 心 理 学 在 内 的 进 化 自 然 主 义(evolutionary naturalism)原 则 上 不 能 说 明 人 类 个 体 作 为 拥 有 自 治 能 力 的 理 性 能 动 者 何 以例示。
自然主义者侧重于把理性看作人类独有的认知技能,考虑到这种能力仅仅在最近的25万年随着智人的出现才产生,人类的心灵有很大一部分是与灵长类动物共有的,其研究目标旨在追问:是哪些因素使得人类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超越其他动物,最终结出了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文明果实?由于这项研究的进路可以在理论起点、抽象程度、演变动态等维度上可以各有偏重,我们姑且简要择取托马塞洛(Michael Tomasello)和帕品纽(David Papineau)的方案来窥探“人类学差异”究竟如何实现。美国心理学家托马塞洛虽然没有对理性给出明确的界定,但事实上(de facto)现代人所显示出的各种令人惊异的认知技能,是人类以独有的方式进行文化传播的结果。⑦ 对于许多物种来说,困难不在于创造,而在于对以往的工具制造、符号交流和社会行为进行学习、改进和传播,从而产生文化累积的“棘轮效应”。这意味着人类具有一些认知能力使同物种的个体之间分享认知资源,而其他动物则不能做到。⑧ 这些认知能力包括:把他人理解为其自身拥有意图的个体,与其他人共享注意的联合注意能力(joint attention),以及模仿他人的能力。一旦发展出了这套认知技能,作为结果反过来构建了人类自身的社会—文化环境的生态位(niche),进而有效推动了文化传播的持续进行。⑨
在这个回路中,从调解因果性和意向性的力的角度来理解外部事物的能力,构成了“人类学差异”的关键要点。托马塞洛相信,一些灵长类动物可以初步理解外部事件的因果关系,但是,“对意向性和因果性的[完备]理解要求个体理解外部事件的调解力,这些调解力解释了‘为什么’某个具体的先后次序会如此发生,而这些调解力一般不容易被观察到。这种理解似乎为人类所独有,因此对于人类来说,坠落岩石的重量‘迫使’木材破裂;获取食物的目标‘迫使’生命体在木头下面寻找食物。重要的是,在这两例个案中,都可以存在其他一些先行的事件,只要有相同的调解‘力’参与,它们就能产生相同的结果。”瑏瑠炚庵秩现新技能使得个体能够预见和解释同类的行为,并且也被转移用来处理惰性物体的行为,于是我们能以创造性、灵活性和前瞻性的方式解决各种难题。尽管托马塞洛的研究焦点不是理性问题,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对因果性和意向性的“调解力”是人类理性的必要条件。他继续指出:“显然,在无生命的因果性和生命体的意向性中,这些力发生作用的方式是非常不同的,但推理过程的总体结构具有相同的一般性本质:先行事件>调解力>结果事件。”瑏瑡灷如,在“先行事件”风吹、同类攀爬、自己操控与“结果事件”果实坠落之间,唯有人类可以理解是树枝摇动这个“物理力”联结了二者。同样地,在“先行事件”岩石坠落、捕食者出现、噪音与“结果事件”受试主体逃跑之间,我们知道是因为受试主体的恐惧这个“心理力”导致整个事件发生。然而,托马塞洛并没有进一步阐释“协调力”这个富有隐喻意味的概念,最多只是用发展心理学的证据去解释以“联合注意”为要点的社会认知如何在人类婴儿9个月的时候开始出现。另一方面,在托马塞洛的研究中,被解释项(explannanda)仅仅是人类的文化社会现象,但人类之所以能够超越其他动物,正是由于我们在面对各种问题时,能够以符合逻辑和概率演算的思维方式形成精确的判断和信念。换言之,托马塞洛的理论可以说明文化何以累积、传播和改进,却不能说明诸如发现DNA或发明人造卫星这样的科学技术为何能够出现。而帕品纽关于理性进化的研究目标,则是直指这个问题。
首先,帕品纽注意到了人类认知绝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以符合逻辑规则的方式把追求真信念作为目标的。甚至多数情况下,我们输出的信念和判断的方式与哺乳动物类似,都是迅捷的、自动的和无意识的(系统1),不过一旦时间充裕且事关重大,我们倒是能以稍许缓慢、可控的和有意识的方式输出真信念或符合事实的判断(系统2)。当代心理学家亦有大量实验研究表明,人脑有两套不同的系统在处理问题,这被称为心灵的双系统理论(dual—system theory)。瑏瑢 有鉴于此,帕品纽试图刻画出我们能够抑制系统1的干扰而由系统2执行形成信念和判断功能的认知机制。在他看来,理性(即以可靠的方式追求真信念)能力的出现,主要基于进化出了两项能力:第一,我们能够把(在一个信念符合一个事实的意义上)“真”作为目标加以识别(identify theend of truth);第二,我们能以一般性的“手段—目的推理”(general means—end reasoning)实现这个目标。
就第一项能力而言,没人指望我们的祖先早在石器时代就已进化出了“真”这个概念,倒是有大量的心理学证据提醒我们,“真”概念从属于读心(mind reading)的范畴,而读心能力几乎是公认的人类特有的认知适应器。所谓读心,指的是我们能将不同的心理状态归属给他人,并以此预测和解释他人行为的能力。瑏瑶 这一点在托马塞洛的“联合注意”理论中也有提及。帕品纽对第二项能力的论述稍微复杂,手段—目的推理大体上是说:在表征(represent)外部世界时,(唯有)人类能够表征一般性的、显性的(explicit)因果信息(general causal information),加工这类信息将会产生新的行为。“新”之所谓,是指人类个体及其祖先此前不曾受益于这些行为,因此这种意义上手段—目的推理与旧有的刺激—反应联接认知系统相对立,后者是遗传所赋予的固有的心理配置通过联想主义的条件化实现的。灛伂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帕品纽对手段—目的推理能力的“一般性”和“显性”这两个特征的说明,实际上澄清了托马塞洛关于“调解力”的含混理解。强调一般信息旨在强调它与特定信息的区别,其表现形式有全称的析取/合取语句“所有As或者Bs”/“所有As和Bs”,或“所有As导致Bs”这样的类属因果信息。人类与简单动物的差别在于,我们的行动是通过对一般信息的使用来操控的,动物却只能使用与它们所处环境相关的特定信息,它们无法明晰地表征任何一般性的事实。具体而言,由于动物无法把握“物理力”或“心理力”,因此不能对某一因果类型下的诸多先行事件与相应的结果事件作出统一的综合判断。此外,一般性的信息表征能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相互组合,进而输出新的一般信息,这就是“显性”信息的根本要求。瑏灛 人类个体能够从“大风吹过苹果树”和“苹果树在摇晃”输出“苹果落地”这个内容,动物则无法达到这个推理水平,它们也许具身地(embodied)获取了一般信息,但是不能产生新的一般信息。动物的行为倾向所能做的,最多只能把一个特定的信息项(“此刻大风吹过这棵苹果树”)与作为驱动力的需求(“要食物”)联系在一起,以此产生一个“守株待果”的特定行为。
帕品纽的理性进化学说本身并非完美无瑕,尤其是当他对进化心理学报以同情的态度,支持集成化的心理模块假说时,他便很难把手段—目的推理机制恰当地安置在整个心灵架构之中。瑏灛 读心模块似乎无甚争议,但是这里说的手段—目的推理能力是一个单独的心理模块还是由几个不同的心理模块所实现?它与语言模块有什么关系?它进化出来的促成动力是什么?作为系统2的构成部分它是怎样抑制了系统1的信息输出?这些疑问都尚未解决。然而,不管是帕品纽还是托马塞洛,对于任何可能的“人类学差异”解答,波义尔提出了一个更严峻的质疑。诚如进化自然主义者所言,人与动物都在“进化树”上各居其位,在生物学的意义上并无本体论上的区别———除非你是笛卡尔那样的二元论者。但问题在于,一旦接受“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个论题,他们就不得不承认,人与动物———哪怕是黑猩猩这样的灵长类动物———不仅是有认知技能或认知架构上的差异,这个区别更是在类型意义上(in kind)来谈论的,好比植物与动物在类型上是两种不同的存在者。因此进化自然主义即使给出了各种“人类学差异”的细致描绘,仍然亏欠我们一个理由:为什么这些差异能够被当作人类的心灵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心灵的原则?瑏瑨 波义尔把这种提问方式叫做“经典观点”,它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并被托马斯·阿奎那精心阐述。根据经典观点,“人是理性的动物”意味着:1)“理性动物”用以说明人类的本质(essence);2)“理性动物”刻画了我们的形式(form);3)“理性”这个概念指称了我们区分于“动物”这个类属的特征(genus)。瑏灛 波义尔相信,经典观点即不过时也绝非可有可无,它能为心灵哲学带来不少理论红利。
顺着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思想,波义尔认为,理性是人类的“本质”。就“本质”而言,只有那个刻画了一个事物作为某个特定“实体”的谓词,才能属于该事物的本质。一个事物作为某种实体,意思是说,如果某个事物存在,它根本上必须是这个事物(what it must be if it is to be atall)。我是中国人,但你不能用“中国人”这个概念作为我这个个体的谓词去解释我之所是(我的实体)。你可以对什么叫“中国人”给出说法,比如“中国人就是一个出生且生长在中国的人”。只要某个个体(individual)实现了“出生且生长在中国”这个属性,他就是中国人。但是你不能站在个体的角度上,以同样的方式去说明“人类”或“哺乳动物”。某个花园里有三只哺乳动物,但只有因为这三个个体都从属于具体的哺乳动物物种你才能这样说。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任何一个人类个体都可以是“两足无毛”的动物,但由人类个体展现出来的两足无毛这个属性不能作为人类的本质。“人类”是我所是的那个类型的基本概念:我只有成为这个类型的东西才能存在。我作为个体,是一个中国人或者是一位学者,这些都得基于我是人类才得以可能,所以在经典观点看来,“人类”是一个不可还原的基础概念。承认这一点不是说我们就不能定义“人类”。说某个事物是人类,不是去描述那些使得一个个体被当作是人类的那些属性———这正是进化论自然主义所做的事,而是去刻画人类自身作为一个类别的实质。在给“人类”下定义时用到的那些谓词(例如“理性”),首先应用于人类这个整体而非具体的人类个体。
我们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展示亚里士多德本质学说的优势。设想在某个可能世界中,我不幸失去了双腿,从而不具有两足无毛这个属性。但我仍然属于人类,我有理性这个本质没有因此改变,只要是我作为人存在着,这个本质一直伴随着我。两足无毛的属性即便是人类独有的,不能充当人的本质。另一方面,正如自然主义者强调的那样,尽管多数人类个体在多数情况下或许是通过“方便快捷”的心灵系统1来思考和判断的,但他们本质上还是理性的存在者。我们也不会把一个缺乏基本推理能力的成人说成是一个普遍动物,只要他是人,实质上就拥有(潜在的)理性。无论如何,人类作为“理性”动物拥有一种本质形式,它使我们成为一种独特的存在类别。理性不仅仅是由于它碰巧涉及某些特征才把我们与动物区分开来,它牵涉到了我们以独特的方式拥有这些特征。
为了凸显人与动物在形式上的本质区分,波义尔举了植物与动物的例子来说明二者在什么意义上是不同的。大家承认植物不具有行动能力,至少不能在动物表现出行动能力的意义上说这话。但是,在某种层面上你也可以说一棵树是一个能动者(agent):一棵老树被伐倒了,到了春天它又长出新的枝叶,它的确是主动在“做”生长枝叶这件事,而不是说这件事被动地在它身上发生———虽然老树发新枝需要各种环境条件,但只有诉诸这棵树自身的性质才算真正解释这件事。我们甚至可以说,即使就一棵树而言,它也是具有目标导向的,但是这种目标导向的“行为”截然有别于动物。我们是在完全不同的意义上说动物是作为能动者拥有目标导向。这不仅仅意味着动物能够做一些植物所不能做的事,而是说,我们是以全新的方式来谈论动物的“做事”。你可以说植物的根系把石头缠住,但是更贴切的说法是,它的根系是以缠住石头的方式生长着。一块石头此刻出现在这里,并没有对植物的根系生长添入新的内容。但是动物的行为则与此时此刻的环境紧密关联,对当下环境的描述能够构成动物行为的内容。 同样地,无理性的动物和有理性的人类都是能动者和认知者,但动物却是在一种不完善的意义上作为能动者和认知者,我们是唯一能够按照意图(intentionally)去行动的物种,当我们在行动时,可以自主决定哪个目标值得追求以及如何追求,我们知道(knowingly)自己应该如何行事。因此,理性意味着“人类能力的全部配置”,这个配置决定了“我们的能力以一种极其不同方式去规导和展现”。这就是人类的理性作为区别于动物的“范畴差异”。
那么波义尔所说的理性的配置又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引入康德的一个关键论题:“‘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因为否则的话,某种完全不能被思考的东西就会在我这里被表征出来,而这就等于说,这表象要么就是不可能,要么至少对于我来说就是无(B。131)。”波义尔花了大量篇幅精心阐释了康德这段话的要义。根据他的理解,一个能够有意识地 (self—consciously)反思自己信念的生物(creature)在拥有一个信念p时,则能将其自身置于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认为是p?”而他是否持续相信p,取决于他能否为自己辩护这个信念。唯有当这个生物个体可以觉知(aware)到这个“为什么”的问题时———也就是“我思”伴随着这个信念———才能为他的信念p作辩护。根据一种隐喻的说法,康德不仅要“驱使”感性和知性充当“证人”,理性作为“自我指定的法官”,不是坐在一边旁观现场发生的一切,它要站在“法庭”前面,对它所调查的现象积极提出原则性的解释。没有这种“我思”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当然不同于“内在感知”———人类特有的知性能力、判断和理由就无从谈起。相比之下,动物当然可以感知到一个物体具有某些属性,可以根据自己的欲求和目的对这种感知做出恰当的反应,也可以把过去的感知保留在记忆中,甚至还能在某些情形下“表达”它的感知(例如被训练成会说话的鹦鹉),但是动物在表达自己的表象时并不伴随着理解性的断言(comprehending assertions),它们形成的表象不足以被称为“判断”(judging)。 因为判断一个命题p,就像陈述命题p那样,是一种特别的行动,这种行动是在批判性地反思自身信念的合法性,绝非简单地任由自身的信念得以形成或改变。瑑瑠 正如先前提到的动物与植物的本质区分一样,由于人类对自己的信念有着“我思”或自我意识的理性介入,我们可以“编织”(make up)自己心灵,因而我们是具有健全自治能力的理性动物。
行文至此,对比把理性作为人之为人的“人类学差异”和“范畴差异”,我们可以总结出三个结论。
第一,无论是托马塞洛说的“调解力”还是帕品纽说的读心机制外加手段—目的推理能力,人类学差异解释即使找到了人类拥有动物所缺乏的心理机制,但是这些只是理性的表现或“症状”(symptom),而范畴差异解释则刻画了“症状”背后的“病理”(pathology),后者的解释力度远非前者可比。
第二,人类学差异试图寻找和解释人比动物“多出来的”额外特征,范畴差异则要说明人类在本质、形式和类别上区别于动物的理由。前者始于对人类个体“理性表现”的经验观察,这种观察可以千差万别,得出的理论解释将是开放的(open—ended)。即使面对同一个经验证据,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对人类的进化图景、大脑的发育过程、心灵的架构及其运行模式可以采纳多种不同的理论承诺,因此用科学哲学的术语讲,人类学差异解释必然导致不充分决定的情况出现(underdetermined)。范畴差异解释基于亚里士多德对“本质”和“形式”等关键概念的理解,自上而下地说明了理性何以能够承担起人类排他性的、判决性的本质。
最后,无论是社会生物学、进化心理学或是把认知科学奉为圭臬的哲学学说,这些进化自然主义阵营下的种种理论,都是在亚人(sub—person)的微观层面上解释理性的起源。这条进路无非是说,人类这个物种作为一个整体,是遗传物质、自然环境、社会文化情境、脑神经回路等内在外在要素协同作用的产物,所谓理性,仍然是这个结果名下的某种属性或特殊表现。如此一来,人类个体作为自治性的能动者在这个解释框架下就被彻底遗忘了。正如进化心理学号称是一门研究人性的科学,但最终实现抽象人性的个体的人(person)却消失了。“人是理性的动物”,根据进化自然主义的解读,人首先是动物然后因为有了独特的认知机制才表现出符合逻辑推理的理性能力。但在波义尔这样的康德主义者看来,恰恰是“‘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的理性能力,把人类心灵配置中既有的、被动的、动物性的表征和行为模式,彻底转换成积极的、可反思的、可辩护的全新状态,人的能动性以及由之蕴含的人之为人的尊严和人生的意义据此得以保障。
态度与行为摘要:态度和行为的关系研究从拉皮尔所做的那个“言行不一”实验开始已经有相当一段长时间了,社会心理学家最初对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微弱相关感到惊奇,而转向研究内在态度在多大程度上,并在什么条件下,会影响我们的外在行为。本文综述了之前关于态度是否能预测行为的经典实验和社会学家据此得出的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态度对行为有较大的影响,并提出未来的态度和行为的关系应该充分考虑内隐态度测量。根据这些理论设计出一年级小学生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之间存在怎样的相关的实验关键词:态度;行为;行为预测1 引言 态度是社会心理学中最为经典的一个研究理论,在也是当代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的一块基石。而态度对人类社会行为活动预测,或者说态度对我们行为活动的影响更是社会心理学家积极关注的焦点问题。最初,社会心理学家认为:研究人们的态度就是为了预测他们的行为。然而态度真能预测我们的行为吗?日常生活中,我们深信着这一观点。在某些行为上,我们却似乎表现得有些“伪君子” 。如在一些许多颂扬以增强健康和体能为宣传口号的体育竞技赛背后,有很多卷烟等有害健康产品的广告,而且广告内容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又如我们知道也害怕巧克力的高热量,却总抵制不住美味的诱惑。这就像罗伯特•埃布而森所说,我们“精通并擅长为自己的行为找原因,但却非常不善于做我们已找到原因的事。”2 关于态度的概述2.1什么是态度 首先将态度这一概念引入心理学领域的是Spencer和B.bain,他们认为态度是一种把判断和思考导向一定方向的先有观念和先有倾向。这种看法被后来L.Langer的实验所证实,1888年,Langer发现,如果被试集中注意即将做出的反应,其反应时间比没有这种预先准备的情况要短。这种预先的准备状况就是所谓的态度。在此之后,许多心理学家在实验中发现了,态度对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反应的制约作用。 1919年,托马斯等人在研究波兰移民问题时,为了说明社会环境的变化对个人行为的影响,以及社会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具体研究了态度的内涵,首次使态度成为社会心理学家的重要课题。态度概念的提出得到了许多心理学家的支持。后来心理学家们对态度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根据自己的理解给态度下了各种各样的定义。其中对态度的经典解释有三种。 奥尔波特 (G.Allport) (1935)在《社会心理学手册》中总结归纳了的各种有关态度定义,在此基础上出6个要素: ①结构(get)。态度是人对于适应环境状况和对象的整体生命结构; ②行为的准备状态(readiness),态度是对于某种活动的准备状态; ③心理基础(psy-choligical basis),态度及其实际行为的准备状态是社会行为重要的心理意识因素; ④持续性(permanence),态度是人用特定方式对有关对象或状况给予持续性反应的心理准备状态; ⑤学习性(learned nature),态度是经验保持的结果,具有后天获得的倾向性; ⑥评价性(evaluative nature),态度是对于环境事物趋离行为的意向,因此它具有肯定或否定的价值评判性[4]。基于上述,他认为“态度是根据经验而系统化了的一种心理准备和神经的准备状态,它对个人的反应具有指导性或者动力性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出奥尔波特把态度作为一种潜伏的内部准备状态,与神经过程统一起来,并强调经验在态度形成中的作用。 克雷奇(Krech)等人在1948年在《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和问题》一书中提出,态度是“一种和个人所处的环境有关的动机、情绪知觉和认识过程所组成的持久结构”。这个定义既强调了态度构成心理活动的意志过程,又强调了认知过程,强调了主动性,而不是对环境的被动反应。他的定义忽略了过去经验,强调现在的主观经验,把人当做会思考并主动将事物加以建构的个体,反映了认知派的理论主张。 弗里德曼(M.Fredman)在他的《社会心理学》教材中,以一种概括的方式提出了态度的定义,认为人的态度是一种带有认知成分、情感成分和行为倾向的持久系统。他的定义强调了态度的组成及特性。 综合上面的定义的共同之处,我们认为所谓社会态度,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特定对象所持有的较为一贯和稳定的评价和行为倾向。[1]对于态度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态度是一种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获得的内在心理倾向。人们通常认为态度总是显露在外部表情、谈吐与举动中,这称为态度行为。其实态度也可以不以外显的形式表现出来或藏于心中。而且态度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经过丰富社会实践才形成的,是一种人的后天心理反应倾向。态度不是与生具有的,而是在后天的社会交往和互动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其次,态度总有一定的对象。态度的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群体,如民族、种族或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民众。态度的对象指的是与态度主题相联系的、被主题所指向的具有社会性的人、事、物、关系、价值等。他们一旦成为态度的对象,就称作态度客体。任何一种态度总是对一定的客体而发生的,它反映了主体和客体间的关系。 再有,态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它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改变,这叫态度的抗变性。但并不意味着态度就是一成不变的,它会是随着人们社会互动的对象以及互动范围和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这里所说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是指它不易改变。 最后,态度是一种综合性的心理反应倾向,它在其它心理过程基础上综合而成,包括认知、情感、意向三种心理过程。因此,态度作为“心理反应倾向”,会有不同的内容。有以认知和情感为主要内容的价值倾向,如社会理想,对某人的看法等;也有以意向和情绪为主要内容的动机倾向,如赞成或反对的态度。[2]2.2态度的构成因素 尽管心理学家对态度概念众说纷纭,但绝大多数人都同意弗里德曼的态度组成理论:态度包括认知、情感和行为三种成分。认知成分指个体对态度对象所具有的带有评价意义的观念和信念,包括感知、思维、理解等。认知成分是态度其余部分的基础。情感成分指伴随态度的认知成分而产生的情绪或情感。情感成分是态度的核心与关键,既影响认知成分,也影响着行为倾向成分。行为倾向成分则指个体对态度对象企图表现出来的行为意图。 三种构成成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统一体。 除上述提及的三个结构成分之外,态度还被认为具有许多动机功能,包括知识经验(组织关于世界的信息)、工具性(获得奖励并避免惩罚)、自我防御(管理情绪冲突)、价值观体现(表达关于自我、个人价值观及自我身份的意识)、一致性(保持个人一致性观点)和独特性(将个体从相似的社会群体区分出来)。 我们可以将态度功能概括为态度决定着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注意什么样的对象,决定着人们怎样加工有关对象的信息,决定着人们对有关对象的体验,也决定着人们对有关对象进行反应的先定倾向,并且在令人不愉快的现实中保护自己,向他人表达自己。3 态度与行为预测 不用多说我们都知道态度与行为是紧密相连。通常,我们假定态度能够至少是部分决定人们的行为。对此,在上个世纪30~40年代,西方学术界曾掀起以态度为中心的研究热潮。3.1态度能预测行为吗3.1.1经典实验 关于态度对行为预测的研究,可以说是始于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理查德.拉皮尔(Richard Lapiere)在1934年所做的一项研究。不仅提供了看待人类社会行为的全新视角,还激起新的研究浪潮和许多后续研究。[3] 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存在着严重的种族偏见和歧视,并且这种带有歧视的行为非常普遍且被人广泛接受。例如,一些旅馆、餐馆常有拒绝为一些种族或少数民族的人提供服务的规定,这是很普遍的事情。拉皮尔决定利用这些带有种族歧视的规定来验证他的观点。与那些为人普遍接受的观点相反,他的研究理论假设是:人们的“社会行为”与他们口头表达的社会态度很少具有一致性。换句话说,人们的言行并不一致。 这项研究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着重探讨真实的行为,第二部分是评估与其相关的假设性态度。 在真实行为阶段,拉皮尔与他的中国朋友开车两次沿太平洋海岸线周游美国,对这对中国夫妇所受到的礼遇进行了详细的观察记录,但并没有告诉这对中国夫妇。他解释说,如果他们知道了详细情况,就会变得不自然,并改变自己的行为,这样就会降低研究的效度。在研究的第二部分中,拉皮尔给所有他们到过的地方寄了一份问卷,问卷与真实访问之间有6个月的时间间隔。他对于这种间隔的说明是:他希望让中国夫妇访问的影响得以消退。问卷感兴趣的主要问题是:“你愿意在自己的旅馆或餐厅接待中国客人吗?”餐馆、咖啡馆共返回81份问卷,旅馆返回了47份问卷,回收率为51%。为了进一步确保问卷的回答没有直接受到中国夫妇访问的影响,拉皮尔同时让另外32家旅馆和96家餐馆对同样的问卷作出回答,它们与中国夫妇访问过的餐馆、旅馆在同一地区。 在将近3年之后,拉皮尔终于有了确切的资料以对社会态度与社会行为进行比较。结果拉皮尔称,在251个他们曾光顾过的旅馆和餐馆中,他们只受到过一例由于他的这对同伴是异族所带来的冷遇。除了这次不愉快的经历外,他们在其他地方都受到了中等或中等以上的待遇, 6个月后,那些寄往他们曾经访问和未曾访问过的地方的调查问卷所得的结果。几乎所有的拉皮尔与中国夫妇到过的旅馆、餐馆、咖啡馆、旅行者之家(超过90%)都回答说他们将不会接待中国人。另外,来自于他们未到过的地区的回答,其分布状况实质上也是一样的。这就表明,研究结果并没有受旅行者最近造访的影响。 在对自己的研究结果进行讨论时,拉皮尔将焦点主要集中在调查个人真实态度的问卷缺乏效度。他提出:“直接比较对问卷回答的反应和对实际经历的反应是不可能的”。但他否认彻底排除问卷的有用性。他的建议是,在确定人们对假设性情景的假设性态度时,这些资料是有用的。因此他得出他的研究结论,如果你想预测一个人在面对某一真实的特定情景或特定人物时将如何表现的话,对假设性情景的口头回答(即态度问卷)是远远不够的。他主张,只有通过研究真实社会情景中的人的行为,才能可*地测量一个人的社会态度。3.1.2其他后续研究 拉皮尔的研究结果,立即引起了大量的批评意见。有的认为,以一封信中对简单的是非题的回答为基础,不能有效的测量个人对某一群体的态度。例如,答题人大脑中对“中国人”表象,也许与他们实际遇得到的这对中国夫妇完全不同,他自己也提到“这对夫妇很有风度、富有魅力,并能很快赢得那些有机会与他们打交道的人的钦佩与尊重”。又或者说,这种态度外显量表测量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诸如被试反应粗心、极端化、默认、社会期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存在一些有关信、效度的争议。还有人认为,在他们3人访问过的地方的人中,只有半数对问卷做出了回答,也许那些花时间回答问卷的人正是对亚洲人有极端偏见的人。最后一种批评意见是,6个月后,对问卷题目做出回答的人也许已经不是他们曾经遇到的那些人了。 针对第一种批评意见,即测量技术上的缺陷,他们改良了测量技术,一种内隐(间接)测量技术随科技的发展应运而生。早期的间接测量曾使用过不显眼的行为测量以及丢失的信件程序,而瞳孔反应、皮肤导电反应、面部肌电图等生理测量技术则一直延用至今[4]。对于现今的态度测量特别是内隐态度的测量或者说态度的内隐测量来说,更多的是内隐联想测验,情感性启动等等技术。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测量人们是否会花更多的时间将积极词汇与黑人面孔联系起来(与将积极词汇与白人面孔联系的时间比较)以测量内隐的种族态度。 但其他后续研究仍然发现,态度和行为的相关系数很低,基本在0.30~0.50之间[5]。与此同时同时,相关论的证据也不断出现。就在拉皮尔研究不久1936年美国人盖洛普运用抽样调查法,以预测投票率与实际投票率相差不到1%的准确性,成功地预测了罗斯福总统的当选。又比如Gibb等人的研究表明对自杀的态度直接导致行为的预想以及行为的发生。 研究结果似乎不尽如人意,于是研究者开始不完全否认态度和行为的直接关联,而转向对态度行为不一致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且一些影响因素得到很好的控制。社会心理学家Wicker(1969)曾就种族关系、工作满意和教室消磨时间等课题,进行了45次有关态度和行为联系的测量,只有9次落在此范围内。为此,Wicker得出结论:“作为一个整体,这些研究表明,与态度和行为密切有关这一说法相比,极有可能的情况是态度与外显行为没有联系或只有极少的联系”。 3.3.3启示 心理学家对皮拉尔德研究反应就像一名运动员在极富挑战性的比赛中的反应一样。他们有的对此进行强烈的批评,有的研究者开始试图解释为什么态度的评估不能预测个人的真实行为,还有的还有的研究者试图发现态度何时能预测行为。很少有对这几个方向进行综合研究,一般的研究都是用方便的原则只用一种理论作为框架,至今还没有研究去探索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理论,也许不同类型的态度行为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来预测,但这些尚无明确的定论[6]。态度行为关系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前景,无论是消费,管理,犯罪,健康等等都会涉及到通过态度的转变来预测行为,多学科的研究往往是不同重点的,所以采用的理论也有很大的差异[7]。 对态度的一些理论而言,如理性行为理论、计划行为理论等,我认为这些理论未必是孤立存在的,也许它们之间有嵌套作用,比如态度的强度可以嵌套在计划行为理论中成为它的一部分,而计划行为理论由可以嵌套在内隐态度和外显态度中。作理论比较分析,而不仅仅做相关分析,这也许可以作为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3.2态度何时能预测行为 态度对行为的预测有较多方面的研究方向,我这里要讲的是态度何时能预测到行为。 Taylor, Peplau和Sears(1997)进行了一项研究,试图把导致态度与行为一致的因素概括为五类:态度的强度、态度的稳定性、行为与态度的关系、态度的显著性、情景的压力等。 最近的一项研究是,H.A.Micher 和John.D.Delamater(1999)综合了在此之前的对态度与行为关系影响因素分析,认为在通过态度预测行为时,应考察三个变量:态度的激活、态度的特性、行为的情景界定[8]。 (1)态度的激活:每个人有成千上万中态度。在多数时候,特定的态度并不进入我们的意识域,并且许多时候我们的行为也是无意识的或自发的,即我们无思而行。而某一态度要影响行为,它就一定要被激活,从记忆中进入意识域。态度要被激活的一种途径是安排一定的场景,呈现态度对象。当然不同的态度被激活的容易程度不一样,也就是它们有不同的态度可及性。一些态度如刻板类型可及性高,只要态度对象呈现即会被自动激活。而一个态度可及性越高,它对我们太度对象的分类、判断和我们的应为影响也就越大。态度的可及性通过激活速度来测量。 (2)态度的特性:态度的特性影响态度与行为的关系:①情绪-认知关系的一致性。态度的情绪性涉及对态度对象的情感评价,而认知成分指有关态度对象的一种信念。这两者之间一致性越强,态度与行为的联系就越强。在面对队里说服信息时,高一致性态度持有者往往会贬低对立信息的重要性,从而增强态度的抗变性;②直接经验。在与行为的一致性上,直接经验的的态度往往比间接获得的态度一致性要高。这是因为直接经验的态度大多数根源于过去的行为,建立与过去行为体验基础上的态度在将来的重复发生的概率要高;③强度。建立在直接经验上的态度,其强度高,态度与行为的关系紧密(也就是说,某态度的经验强度高,态度行为一致性高)。一个态度的情绪度高,或与个体自身利益关系高导致态度的重要性和确定性提高(它们都是态度的结构强度变量),那么,它对行为的预测性就好。 (3)行为的情景界定:我们的行为不仅受到自身态度所影响,而且受他人的行为、他人发现我们的行为动机的可能性、情景限定等影响。情景限定指的是他人了解你的行为并作出积极或消极的反应的可能性。情景限定会影响人们的行为。再有他人互动的场合、群体压力场合或参照群体的场合,个体与他人对立态度尤其是弱态度与行为的一致性关系弱化。 另外,内在态度结构与行为预测也有密切关系。Millar和Tesser指出,内在态度被激活的结构层次没有必要与个体决定要怎样行动的结构层次一样,也就是说,在同一时点,态度评价和实际行为结构可以不一样。但只有两者结构一致,例如这两者的认知层面、情绪层面结构上是同质的,有态度的结构去预测行为的可*性才高。3研究设计:一年级小学生学习态度对学习成绩的预测及建议3.1问题的提出 学习态度是态度中的一种,它必然具备上述关于态度的成分与特性,因此,我们可以从态度的定义中为学习态度下一个定义:学习态度是学习者对学习活动的内部准备状态,包括对学习目的的认识、学习活动的动力、学习活动的计划性以及从事学习活动的坚持性等方面[9]。 小学一年级是可以说是我们正式进入学习生涯的一年。根据先前的研究,我们已尽知道学习的态度是影响学习成就的关键因素,一个学生有了积极的学习态度,就能产生克服困难的毅力,就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反之,一个学生如果没有积极的学习态度,即使有较高的智商也难取得好的学习成绩[10]。但这研究大都是针对一些大学生,中学生而言,对一年级小学这一特殊的群体是否如此?如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在此时就开始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将对将来的学习有着不可沽量的作用。3.2研究设计3.2.1被试 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随机选取5个普通小学的一年级下半学期约500名左右的在校学生为被试进行施测。3.2.2研究方法 从已有的一些学习态度自陈量表,选出一些题目,自编量表。量表的题目不仅要在信度、效度上符合要求,而且根据小学一年级识字不多的情况,要尽量选取简单易做的题目,便于低年级学生的阅读和理解。必要时,也可在旁进行适当的辅导。 在此同时,结合观察法和访谈法。去旁听几节课程,在暗中观察学生的行为反映做出记录,记录要全面、准确。尤其对上课特别不认真和特别认真的学生加以关注,进行访谈。访谈要在学生本人,同学,老师和家长几个方面。 根据量表得出的分数和观察法、访谈法中得出的结论,把学生根据学习态度分为即优、良、中和差。 最后把学生单元及期末考试试卷的考试得分进行相加,求取平均分。用SPSS进行数据相关分析。分析结果,看学生学习态度是否与学习成绩有显著相关。4个人后记:让“好”态度成为行为,让“坏”态度不影响行动 我们大众对态度与行为的流行观点是态度在强烈的影响行为,但令人惊奇也让人困惑的是,态度这个通常被人认为是我们对一些事物或人的感情的东西竟然经常不能很好的预测行为。这个发现让社会心理学家急于去寻找我们常常言行不一的原因。最终得出的答案是:我们所表露的态度和做出的行为各自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而且它们两者之间也会互相影响着另一方。 我们的态度能够预测我们的行为:如果把“其他因素的影响”最小化;如果态度与预测的行为紧密相关,比方说投票;如果态度是强有力的,被某事提醒我们牢记这点,或通过直接经验意识到这一点。这些情况下,我们所想所感与我们的行为会紧密相关。让我们下一个结论,态度与行为的关系就像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源于实践,但又高于实践,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同时,理论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也就是理论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态度行为的关系是:态度源于行为,态度高于行为,态度对行为有指导作用,同时,态度要接受行为的检验,也就是,态度要在行为过程中不断创新。也即:行为决定态度,态度反作用于行为。 态度与行为的这种 “扑朔迷离”关系能给我们很多启示。对于“好”的态度,赶紧去付之行动。例如说,我们在某个想在某个重要方面改变自己时,最好不要等待顿悟或灵感,去做就行了。对于“不好”态度,我们只要付出一点努力就能克服它。如在一些我们真的需要我们做出行动的时候,写那篇论文、打那个电话、见那个人等等,尽管非常不情愿那么做,但我们还是能克服自己。就实际应用而言,态度决定一切更有实际价值,良好的态度总是能带来良好的结局。这是我们就要不断的提醒自己,树立良好的人生态度、工作态度,不断的纠正自己的行为、习惯,从而达到改善自己的行为方式,进而形成好的、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习惯、性格,使自己走向更大的成功。参考文献[1] 戴维.迈克斯.社会心理学.第八版.北京:人民电邮出版社, 2006.98-102.[2] 朱启臻,张春明.社会心理学原理及其应用.北京:北京社会出版社, 2002.147-152.[3] Roger.R.Hock著 白学军等译.改变心理学的40项研究.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4.388-397.[4] 张乐.态度形成的理论与实验—基于评价性条件反射范式的研究. 华东师范大2008届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 2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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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年)是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神学和神权政治理论的最高权威,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他从维护封建秩序和教会权威出发,通过调和各派观点而构筑了一个包罗万象的神学体系,其政治思想主要包含于神学体系之内。托马斯的政治理念的核心体现于其关于自然法、神法等的论说.以及自由意志和政治道德等论题上的。而这些也从他对“信仰和理性”、“教会和国家”、“ 政体理论”和“法的性质和分类”中反映出了托马斯对人的社会政治的特性的深切体会和认识。关键字:托马斯·阿奎那 政治思想 国家 教会 神权13世纪中叶,在著名的巴黎大学有一位年轻的神学教授,因沉默、温顺、人送外号“哑牛”。但他才华横溢,年纪轻轻已崭露头角,一些有名望的学者很赏识这位年轻人,阿尔伯特就曾断言:“哑牛”之声必将闻名于世。果然,“哑牛”后来成了中世纪最有名的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他就是意大利人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年)。1245年,托马斯前往巴黎,受教于亚里士多德主义者阿尔伯特。自1257年开始在巴黎大学教授神学,用10年时间专心从事教学和著作活动,并被罗马教廷任命为神学顾问与讲师。在他去逝3年后,巴黎各神学大师谴责了219条命题,其中有12条是托马斯的观点。这是中世纪最严厉的谴责。托马斯在巴黎大学执教时,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已大量涌入,在教徒中引起的反响极为强烈。他成功地将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融合在一起,建立起了庞大的经院哲学体系。一生著有18部巨著,其中包括集基督教思想之大成的《神学大全》和《哲学大全》、《论存在和本质》、《论正统信仰和真理、异教徒议论大全》等。托马斯从灵魂不死的观点出发,大力宣扬“来世幸福”,认为尘世生活的幸福并非最高幸福,最高幸福是对上帝的静观,从而使灵魂得救。一、 托马斯·阿奎那的政治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西欧社会在经历了希腊、罗马的辉煌时期后进入了一个被史学家们称之为“黑暗”的时代——中世纪。西欧的社会政治结构随之发生改变,特别是基督教的发展,为政治思想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因素。中世纪的西欧形成了独特的政权与教权二元化的权力体系,政权与教权的斗争十分激烈,教权为取得实质性的至高地位需要理论支撑。在阿奎那之前的基督教哲学中,建立在柏拉图主义基础之上的奥古斯丁教父哲学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同时又出现了拉丁阿威洛伊主义——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在这些思潮的冲击下,基督教神学的权威发生了危机。如何克服这种危机,维护基督教神学的权威,成为包括托马斯·阿奎那在内的当时神学家的最迫切的任务。二、 托马斯·阿奎那的政治思想主要内容(一) 信仰和理性在坚持基督教信仰的前提下,调和信仰与理性的矛盾,并以此作为其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阿奎那神权政治思想的基本特点,对《圣经》的绝对信仰仍是他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阿奎那将人看作理性的动物,认为理性的思辨是人的智能活动,理性所欲求的最高目的是达到普遍的、最高的善,“人能够依靠理智来认识普遍存在的善性,并依靠意志来要求获得这种善性”。然而,阿奎那又将人和人的理性看作是上帝的创造物,把人的道德活动的根本动因归结为上帝的理性,而道德活动的终极目标所要达到的最高的善,也就是上帝,“普遍的善只有在上帝身上才能找到”。由此可见,尽管阿奎那承认了人的理性的作用,但最终仍是要求理性服从信仰,为信仰服务,“理性虽有自身的领域,但它从属于信仰”。阿奎那所谓信仰的真理,从根本上讲就是教会所宣扬的上帝创造一切,在他看来,整个社会都是上帝创造的,“一切现存的事物都是由神安排的”“天意要对一切事物贯彻一种秩序”。阿奎那认为,理性与信仰、哲学与神学分属于不同的领域。阿奎那承认现实并不仅仅是人类灵魂和精神的产物,也就是说,存在着客观现实,这个客观现实就是理性的认识对象。不过,在现实的自然世界之上,还有一个超现实的、超自然的世界。关于这个世界,我们的理性只能认识其中极小的一部分:这个世界属于天启的内容,应该由信仰来把握。由于分属于不同的领域,所以,信仰与理性之间永远不会产生矛盾。理性与信仰、哲学与神学之间甚至是相辅相成的。信仰可以帮助理性开阔视野,补充和完善哲学真理,所以不应该禁止用上帝启示的学问去讨论哲学家用理智去认识的理论。同样,理性尽管不可能认识和证明所有的神学真理,但至少可以认识和证明其中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理性可以通过驳斥反对者的指责来维护信仰,也就是说,可以利用理性为信仰服务。(二) 教会和国家教会和国家问题的核心是论证教权高于俗权,维护基督教会的神权统治。阿奎那首先承认国家的合理存在,将国家说成是“那些服从同样法律并受单一政府的指导以求生活充盈的人”组成的社会。他同时承认国家是人的理性的产物,但人的理性来源于上帝的理性,因此,从根本上说,国家是上帝的产物。和国家一同存在的教会是耶稣建立的。虽然国家和教会都是上帝的创造物,但其目的各不相同。国家的目的是实现在国家中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该任务由世俗的统治者完成。教会的目的则是实现人的理性的最高要求,即在天国享受上帝的快乐,该人物只有比世俗的统治者更高等级的教士等级才能完成。这是因为,在天国享受上帝的快乐的目的,不是人类理性所能实现的,必须依靠上帝的恩典。阿奎那论证说,罗马教皇的权力是耶稣基督交给他的永远不会终止的统治权,是上的一切君主“都应当受他的支配,像受耶稣基督本人的支配一样”。在国家起源的问题上,阿奎那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甚大。首先,他同亚里士多德一样,认为国家是出于人的天然的结合。阿奎那把人视为社会的、政治的动物。他在《论君主政治》一文中指出,如果人类可以独立生活,那么他就不需要统治者,他自己就是自己的君主,可以按照上帝给他的理性统驭自己的行为,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是社会的动物。人类没有野兽那么大的体力,没有动物的牙齿爪角,以及逃避的速度等,所以他们必须结成社会才能生存。虽然人类没有动物那么大的体力,但上帝赋予人类理性和语言,因此人类可以彼此勾通、互相帮助。既然人们注定要生活在一起,那就必然组成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间,有着不同种类和等级,其中最高的是政治社会”。阿奎那所说的政治社会指的是国家。其次,阿奎那和亚里士多德一样,认为国家的存在是为了大家可以达到更好的生活。他说,“一个社会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目的在于过一种有德行的生活”以便得到“生活的美满”,“任何统治者都应当谋求他所治理的区域的幸福为目的”。所不同的是,在阿奎那看来,这一目的并非人类生活的最高目的。在三种正义的统治当中,阿奎那认为君主政治是最好的政体。其理由如下:a、一个社会的幸福和繁荣在于保全它的团结一致, 而任何社会的统治者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和平的团结一致,由一人统治容易达到这一目的。b、君主制最合乎自然。阿奎那指出,在自然界, 支配权总是操在单一的个体手中,在身体的各器官中,有一个对其它一切器官起推动作用的器官,那就是心;在灵魂中,有一个出类拔萃的机能,那就是理性。蜜蜂只有一个王,而在宇宙间只有一个上帝。因此,在人中间应当由一个君主来统治。(三) 政体理论阿奎那和亚里士多德一样,认为人天然是社会的政治的动物。这不仅是因为人只有通过群体生活才能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且还因为只有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分工合作,人才能够得到所有必需的知识。此外,与其他动物相比,只有人拥有语言能力,人们互相之间能够交流思想内容,为共同的社会生活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但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都只顾及自己的利益,而这种各不相同的私人利益与把社会团结在一起的公共利益根本不是一回事。为了避免社会的混乱和解体,社会必须拥有某种治理的原则和控制的力量。这样,就有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划分。而这种划分同样来自人的自然本性——人与人之间天然的不平等。阿奎那基本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学说。他认为,统治者被授予权柄的目的不是让他们谋求私利,而是让他们谋求自己所治理的区域的公共幸福。据此,他区分了正义的政体和非正义的政体:如果一个自由人的社会是在为公众谋幸福的统治者的治理之下,这种政体就是正义的。相反地,如果那个社会的一切设施服从于统治者的私人利益而不是服从于公共福利,这就是政治上的倒行逆施,就是非正义的了。再根据统治者是由许多人还是几个人或者一个人来担任,阿奎那区分了6种不同的政体。一个人担任最高统治者的正义统治为君主制,非正义统治为暴君制;少数人的正义统治为贵族政体,非正义统治为寡头政体;多数人的正义统治为民主政体,当平民利用他们人数上的优势来压迫富人时,这种政治就是暴民政治。在这些政体中,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暴君制是最坏的政体。阿奎那提出,在符合正义原则的前提下,统治者的人数越少越好。一个社会的幸福和繁荣在于保全它的团结与一致、和平与安宁,而一个人最能保证社会的团结一致与和平安宁。阿奎那认为,无论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甚至共和制都有蜕变为暴君制的可能。君主制蜕变为暴君制的可能性比贵族制和民主制要少,暴君往往多半不是从一个人执政的制度,而是从多数人执政的制度下产生的。这是因为,在多人执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纷争时,一个人往往会在其他一些人之间居于领袖地位,并僭取对整个社会的控制权。因此,要防止暴君制的出现,应当实行君主制。不过,即使在最好的政体下,也只能保证社会的成员达到世俗的目的。阿奎那由此展开了他对教权至上论的辩护。他引述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说一个社会之所以聚集在一起,建立政权,设置国王,目的在于过一种有德行的生活。但这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乃在于享受上天的快乐。“但是,人在尘世的生活之后还另有命运;这就是他在死后所等待的上帝的最后幸福和快乐……人类社会的最终目的不会与个人的最终目的有何不同。因此,社会生活的最终目的将不仅是德风广播,而且还要通过有德行的生活以达到享受上帝的快乐的目的。”由于这种最终目的是仅仅依靠人类的天然德性所无法达到的,因此,世俗的统治者在这方面显得无能为力。只有神的统治才能指引人们达到这个目的。这样的统治只能属于那既是人又是神的君主,即耶稣基督,基督已经把世界的统治权交给了神父,特别是委托给祭司长、彼得的继承者和罗马教皇。所以,基督教世界的一切君王都应当受他的支配,就像受耶稣基督本人的支配一样。凡是基督徒,凡是关心人生次要目的的人,必须服从教皇这个关心人生最高目的的人,并接受他的命令和指挥。据此,阿奎那提出:“世俗权力之服从宗教权力,犹如肉体之服从灵魂。所以如果一位主教就世俗权力受其支配的那些事情对世俗事务发生兴趣,或对世俗权力交其处理的问题发生兴趣,那不算是越权。”(四)“法”的认识阿奎那法的思想的根本是论证教会法高于国家法,维护教会的司法特权。他将法看作“人们赖以导致某些行动和不作其他一些行动的行动准则或尺度。并认为,人类行动的准则是其理性,理性要通过意志支配人的行为。因此,法的本质就是“受理性节制”的意志。如前所述,阿奎那把人的理性看作是上帝理性的体现,归根到底法的本质也就必然是上帝的意志。同时也说明法的目的是“以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为其真正的目标”,因为理性所欲求的是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根据对法的基本认识,阿奎那把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永恒法是“上帝对于创造物的合理领导”,是最高的法,是一切法的本源。自然法是管理人类行为的法,适用于全体人类,人法要服从自然法。神法,即教会法,是上帝赋予人类的法律。对于人法与神法的关系,阿奎那认为,人法必须接受神法的指导。阿奎那关于法的分类思想的实质是为教会的神权统治服务的。 永恒法,即“神的理性”的体现,是万法之源。”永恒法高于一切法。一切法只要与真正的理性相一致,就总是从永恒法产生的。自然法,则是永恒法在人类这个理性动物身上的体现。人类是理性的动物,能在某种程度上分享神的智慧,并由此产生一种自然的倾向。所以,自然法也就是上帝用来统治人类的法律。源于永恒法的自然法体现人类共有的一种“趋吉向上”的自然和自发的倾向,其内容是保全生命、延续和抚养后代、避免愚昧、不应得罪他必须与之相交往的人们等等。人法,即国家制定的法律。为什么在永恒法和自然法之外还要制定人法?这是因为人类虽然存在着为善的自然倾向,但只有实行“某种锻炼”才能使之臻于完善。有的人由于神的帮助,自愿过有德行的生活,有的人则性情乖戾,易于作恶,很难为忠言所感动,必须用压力和恐吓手段才能使他们不做坏事。由于只有用此种手段才能防止坏人作恶,才能保证其他人过太平生活。神法,即《圣经》,是补充和修正人法缺陷的依据。之所以需要神法是因为:人类最终目的是追求更高的福利,过有德行的生活,这一目标为人类的天然才能所不能及;人类判断往往不可靠,只有神法才不可能发生错误,人的判断只涉及显而易见的外表活动,故人法不足以指挥和规定内心动作,不能禁止一切罪恶,而神法则是防止一切罪恶产生的原则。三、 托马斯·阿奎那政治思想的现实意义阿奎那时期,在政治思想方面,亚里士多德主义与奥古斯丁主义的对立十分明显。根据奥古斯丁的教义,政治社会是上帝创造的制度,上帝把这一制度强加在堕落的人们身上,以矫正他们的罪过,但亚里士多德把城邦视为人们的创造物,为的是达到人类的幸福。托马斯·阿奎那对理性的让步,其意义在于,它是西欧教会封建主内部对信仰的绝对权威的首次的动摇。这对于日后人们理性意识的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可以说,作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家,阿奎那是比较开明的。而当下中国正在进行和谐社会建设。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吸收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对于完善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理论具有重要价值。和谐是共和主义所追求的一大价值目标。阿奎那作为共和主义者,其思想中亦蕴含了社会和谐的意思。 阿奎那思想中的社会和谐意蕴对当下中国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比如说,公共权力的性质、机构和功能如何,对整个社会的面貌产生着重大影响。阿奎那力主实行共和制度,也就是混合政体制度对社会的和谐的影响。法治和美德对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大意义。良好的道德赋予人们正确的行动观念,使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去非法地侵犯别人的利益。美德还有利于人们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对于构造和睦融洽的社会关系大有裨益。我国现在进行的以德治国,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必不可少的
集美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政法 学院 法学 专业 2008 年 3月1 日设计(论文)题目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法律保护学生姓名 王兰花 学号 2004952023 指导教师 许翠霞一、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一)选题的目的及意义可转债最早起源于美国,1843年美国纽约益利铁路公司首次向社会发行可转债筹集资本,开创了美国可转债的先河。从此,可转债在债券市场上越来越受投资者欢迎,它已经成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南亚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重要的融资工具,并对这些国家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可转换债虽然在中国资本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相应的法律制度也从无到有一步步地发展,但相应的法律规范并不完善,理论界对之相关的研究并不太多,尤其是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法律保护研究更不多见。可转换债在转换之前,债券持有人只是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公司的股东,无权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我国《可转换债暂行办法》(虽然在去年已废止)规定:“可转换债在转换股份前,其持有人不具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站在债券持有人角度考虑,作为投资者,其注重的并非固定的债券利息收益,而是公司股票的升值收益,而股票市价的涨跌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密切相关,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就直接影响了投资者利益,因此债券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的关心并不亚于股东,但这样投资者的处境就变得十分微妙,他们没有参与经营管理,可经营管理的结果却与其利益息息相关。对债券持有人更为不利的是发行公司及其股东利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之便,可通过各种行为侵犯债券投资者利益,增发、配股、分配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利以及合并重组等等都是常见的手段,因此,对可转换债持有人的利益更需要从法律上予以特别的保护。(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国外: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可转债已经成为世界资本市场融资的不可或缺的工具。纵观世界其他国家,为了保护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大都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规范,对可转债持有人面临的种种风险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和对策,并建立了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的法律机制。比如,美国的可转债持有人利益保护的会议制度和信托制度就能够较好地避免发行人的股东侵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1953年法国政府发布了《转换公司债令》,对于发行人在转换前的法律地位严加约束,并限制各种金融操作,加强反稀薄化措施,以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意大利民法典》、德国《股份公司法》则通过对转换权进行立法规制,加强发行人义务,防止债券持有人利益被侵犯。 国内:在我国,对可转债持有人的法律散见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公司法》中,主要从可转债的发行条件、转换权、担保制度等方面进行保护,但法律对相关的制度规定得过于笼统、模糊,不足以真正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二、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观点,创新之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观点:基本思路:本文试从介绍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研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完善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法律保护的角度出发,分析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的不足及其完善措施。希望此文能够真正起到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进行保护的作用,促进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市场的健康发展。引言(一)可转换公司债及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1、可转债的含义和特点2、可转债持有人的主要权利3、可转债持有人利益保护的意义(二)我国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保护的法律现状 1、我国可转债持有人的法律地位现状 2、中石化发行可转债对债券持有人的影响(三)国外对可转债持有人法律保护的相关制度介绍1、英美可转换公司债信托制度 2、日本和台湾地区的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制度 3、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制度和信托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四)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法律保护的完善1、加强可转换公司债债券持有人转换权的保护2、可转换公司债债券持有人知情权的保护3、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债券持有人回售的权利4、完善可转换公司债持有人的会议制度5、引进可转换公司债的信托制度(五) 结论 本文的创新之处:本文主要从我国在可转债持有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入手,结合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并借鉴其相关制度,试图找出一条适合我国可转债持有人法律保护的路子。三、参考文献[专著、论文等纸质或网络文献不少于15(篇)部,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部]1、时建中:《可转换公司债法论》[M] 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2、赵旭东:《商法学教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3、张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保护》,[D],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年5月4、何宝玉:《信托法原理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5、.陈继超:《浅析可转换债券在公司激励机制中的运用》,[J],《企业家天地》, 2006年第5期6、张钢:《可转换公司债利益平衡机制分析》,[D],华东政法学院 2006年4月7、崔炳文:《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南开经济研究》,2004年第6期,第101页。8.秦远灏:《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法律保护》,[D] 吉林, 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9.王金晖等:《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问题研究》,《唐山师范学院学报》[J]2004年7月。10.赵晓荣等:《筹资新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解析》,《交通财会》[D]2004年12期。11.李凤宁、马栋:《证券实时行情信息的法律地位及其保护》,[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年第1期。12.张竞芳:《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保护》,《经济师》[J]2005年第6期。13. 李伯圣:《论公司治理中债权人治理权的前置》,《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N],2005年1月。14.Efrat Lev,Adv,THE INDENTURE TRUSTEE:DOES IT REALLY PROTECT BONDHOLDERS?8U.Miami BUS.L.Rev.4715. .周友苏:《新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M],2006年版16.徐娟:《论可转换公司债债权人利益保护》,[D],吉林大学 2007年4月17. 陈守红:《可转换债券投融资——理论与实务》,[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年10月第1版。18. 张丹:《论可转换公司债之债权人保护》,[D],西南政法学院出版社 2007年4月19. 欧阳启明:《可转换公司债各主体利益平衡法律制度设计》,[D] 中国政法大学 2004年5月20.Fischel,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Movement,35 Vand.L.Rev.1259(1982).四、完成论文的条件、方法及措施(一)完成论文的条件:1、图书馆具有大量的专业著作2、丰富的网络、期刊资源3、专业指导老师的指导(二)拟采用研究方法及措施:1、研究方法(1)法理分析(2)实证分析(3)应用研究(4)比较研究2、研究措施(1)查阅图书馆的专业性著作;(2)上中国期刊网,维普资讯,超星数字图馆查找相关内容的期刊及论文资料,并做记录;(3)查找相关专业性术语的解释;(4)上权威网站查询最新的发展趋势;(5)参考专家的最新的专业学术性论文;(6)上网查询近期的网络文献和最新的法律规定,并比较新旧法的变化。五、指导教师的意见及建议 论文选题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护,这是我国现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制度至今缺乏相应完善法律规定的领域。而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日益成为一项重要的融资手段,可转债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护诉求便会越来越强烈。正是由于立法存在缺漏,先行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就选题而言,我同意开题。就目前的大纲,我觉得还需要进一步斟酌和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护可能涉及多个角度,如果面面俱到的话,可能导致整篇论文都在泛泛而谈,而每个问题都浅尝辄止,没有深入探讨。建议从中确定一个更具体的方面来写作。 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前4项由学生填写后交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否则不得开题;此表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评分的依据
【摘要】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机构投资者更是超常规发展。随着其规模的扩大和影响的加强,机构投资者的持股行为日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本文回顾了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过程;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在动因;借鉴美国经验提出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可行方式;阐述了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治理的积极作用;从机构投资者本身、法律角度等提出发挥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作用的建议。【关键词】 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资本市场200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主办的“2008年养老金国际研讨会”上指出,目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重已占A股流通市值近50%的份额,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有基金公司59家,管理基金346只,资产管理规模为22 339亿份,基金净值为32 762亿元,基金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的比重达到28%。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持股市值约占流通市值的3.34%。截至2008年1月底,我国已经有52家境外金融机构获批QFII资格,核准外汇额度99.95亿美元,QFII持股市值占股票流通市值的比重约为1.7%。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者,机构投资者在改善投资主体结构、稳定市场、活跃交易、推进公司治理乃至促进金融体系竞争与效率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我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历程中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2—1997年),共同基金在一种缺乏规章制度、监管不力、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投机盛行的状态中发展,最终以中国证监会“规范老基金”而告终;第二阶段(1997—2000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主要发达国家基金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引进了托管等制度框架,使得中国基金业逐渐步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但是,由于市场整体规范程度等原因,基金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发展的速度和规范的程度仍然差强人意,这一阶段的发展由于2000年的“基金黑幕”事件而告一段落;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2001年,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发行成功。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在监管层大力推动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中国基金业开始了超常规发展的历程。机构投资者的规模迅速增加,成为市场不可忽视的一支主流力量,在2002年中兴通讯(000063,SZ)增发H股的事项中,机构投资者显示出了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2002年8月20日,尽管遭到众多基金和中小股东的强烈反对,中兴通讯临时股东大会仍以90%以上的赞成票通过了H股发行计划。虽然大局已定,汉唐证券、申银万国、长盛基金等数十家机构投资者仍联名上书证监会要求审慎看待中兴通讯发行 H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众多的基金公司之所以反对中兴通讯的增发H股方案,是认为该公司增发 H 股导致现有股东的股东权利全面摊薄,侵害了现有股东的权利。“中兴事件”是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博弈,传递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机构投资者开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更多是出于信托责任以及持股比例的增加,与中小股东相比,他们更有动机参与公司治理、监督管理层,此时他们在监督活动中获得的好处远远超过他们承担的成本。(一)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所持有的资本总额逐渐增加这种增加的结果是促使机构投资者的规模壮大,他们再运用传统“行走于华尔街”的方式显然不便。“他们持股量大,一旦套牢,必定开口说话,不然割肉就成本太高,况且,机构投资者大量抛售股票,必然会冲击市场并使股价猛跌,反而使自己受损。”相反,正因为他们所占资本市场中资本总额的量大,他们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而参与的利益往往高于不参与的利益。(二)管理学中的实证分析研究也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有利的证明频繁的买卖股票并不能获得市场平均水平以上的收益,长时间的持有增长型的股票所获得的收益更高。(三)机构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解决公司控制权、公司股权机构等关系公司长远利益的问题公司长远利益的实现必然也会给机构投资者带来实在的利益,从而形成作为股东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的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三、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可行方式美国是世界上资本市场最成熟的国家之一,美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也走在世界的前列,对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具有借鉴意义。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行使股东投票权机构投资者凭借自己拥有的股票份额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提出股东议案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出现的重大问题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或管理层递交一些能对解决其问题有益的股东提案。(三)行使代理投票权机构投资者代理其他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代理投票权,获得更多的表决权份额,提高“说话”的声音,这也要求机构投资者在行使代理投票权时要积极且谨慎。(四)对被投资公司实施监控美国机构投资者通常聘请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担任被投资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加强其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控制。(五)私下交谈美国机构投资者经常采用非正式对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就公司的业绩问题提出质疑,并进行讨论。四、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一)完善股东会职能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表现在3个方面。1.控股股东股权比例过高;2.流通股股东股权比例低,而且过于分散;3.国有股比例偏高,出现国有股股东虚位的情况,造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改革完成后将实现股票全流通,股票同股不同权的现象将不会存在。机构投资者作为出资人,在股东大会上凭借自己持有的股票份额,成为能够制约大股东的力量,监督损害中小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此外,可弥补国有股股东虚位,有效发挥股东会的权力,监督经理层的经营决策,减少“内部人控制”问题。(二)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关注有助于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独立董事的存在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企业价值。反之,内部人所控制的董事会则容易作出不当的决策,损害股东的利益。在机构投资者的大力推动下,董事会的独立性将不断提高。(三)减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大量持股以及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会监督和约束管理层,确保他们选择的投资水平能最大化企业的长期价值而不只是满足短期收益目标。布什(Bushee)的实证研究发现,当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时,管理者不太会通过减少研发支出来扭转盈余下降,这意味着机构投资者是成熟型投资者并担负着减少管理者短视行为的监督角色。(四)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机构投资者集中了治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能更好地履行治理职能,增加公司决策的专业性与科学性。Pound(1995)指出:“在很多公司中,公司的管理者并不缺乏激励,而缺乏的是选择更优策略的能力。”Pound认为,因为管理者缺乏这种选择更优策略的能力,往往会作出错误决策,结果使得公司陷入危机。他认为,防止这种错误的决策需要一套体制,在这一体制中,高层经理和董事会在决策上可实现真正合作。另外他认为,董事和经理应该积极寻求机构股东的参与。可见,机构投资者不再是管理型公司模式的消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中,他们成了积极的参与者。因为他们的加入,能影响管理者策略的制定,完善公司的治理。五、我国资本市场中发挥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积极作用的建议(一)机构投资者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及完善机构投资者内部法律制度我国机构投资者要大力引进产业经营人才。在投资上市公司之后,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长远规划,不能把眼光始终集中在资本重组和金融投资上,而应该引导企业长期经营的经营方向。要积极完善机构投资者内部法律制度构建,使得机构投资者内部组织结构合理,以解决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中监督者的监督问题。(二)放宽对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限制世界银行研究报告小组(2001)研究表明,当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达到某个临界值(占股票市场总额20%)时,他们才有可能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对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规定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持有某证券比例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这些限制目的在于分散机构投资者的风险,但也造成机构投资者投资过度分散,使他们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应适当放宽这些限制,使机构投资者成为公司的积极投资者和大股东,并真正关注公司的长久发展,深入、积极地参与公司的治理工作。(三)大力扶持并培育多元化、大规模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种类应该多样化,以便能够促使不同种类机构投资者为牟取利益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金融投资公司的规模会越来越大。这些机构的发展为壮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提供了可能性。加入WTO后,我国逐步开放了国内证券市场,引进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金雄厚,参与公司治理经验丰富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活跃,将对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产生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法律必须逐渐放松他们参与投资活动的限制,使得他们参与公司治理具有合法依据。(四)完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是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抗公司经营者和大股东的有效手段,它对凸现小股东公司地位、实现股份民主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的完善能够减少机构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而机构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能够决定公司是否作为积极投资者。成本过高时机构投资者往往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但我国至今尚未建立完善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为鼓励机构投资者用手投票,我国法律应该完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五)建立机构投资者组织建立机构投资者自律性组织有利于解决机构投资者集体协商成本问题和搭便车问题。机构投资者组织为各类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和集体行动提供平台,其调查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为机构投资者了解公司的信息提供了一种便利。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公布,督促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我国尚缺乏这样的自律性组织。为了促进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我国管理部门可以尝试指导建立机构投资者的自律性组织。同时,可以指导证券交易所或民间研究机构建立一些调查中心,组织协调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主要参考文献】〔1〕 张舫.公司控制的理论与实践.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2〕 Pound著.孙经纬译.公司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W.T.Carleton,J.A.Nelson,M.S.Weisbach.TheInfluenceofInstitutions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through Private Negotiations:Evidence from Tiaa2cref 〔J〕.Journal of Finance,1998,(53):1 335-13 621.〔4〕S.G.Monk,N.Minow.CorporateGovernance〔M〕. Malden,MA:Blackwell Publishers,1995.〔5〕 B.J.Bushee.The Influence of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on Myopic R&D Investment Behavior〔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8,Vol173,(3):305-3 331
仅以实现社会慈善事业为目的,并以全社会或部分社会公众为受益人的信托。比如上海信托的”上善“系列,在2016年12月26日,上海信托正式发布《慈善法》颁布实施后首款慈善信托——上海信托“上善”系列浦发银行“放眼看世界”困难家庭儿童眼健康公益手术项目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由浦发银行作为委托人出资,上海信托担任受托人。信托财产定向捐赠用于“上海市困难家庭眼疾儿童免费手术公益慈善项目”,用于帮助困难家庭眼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提高双眼视功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信托受益人为困难家庭符合手术指征的斜视儿童和重症眼疾儿童。
慈善信托是仅以实现社会慈善事业为目的,并以全社会或部分社会公众为受益人的信托。根据英美信托法理论的概括,慈善事业是指对社会有价值或有重要社会意义的事业;它包括发展济贫、教育、宗教、医疗、体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市政建设等各方面的事业。应答时间:2022-01-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直接和导师联系
直接 找老师去 别怕麻烦 都是要找导师确定题目的 老师好友记录 要不没人知道你选了 什么 时间还够 错过了 就不好了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我一起萦绕于怀的,是在写博士论文开题报告的一年多时间里,导师薛澜教授反复追问的一个问题:“你的 puzzle 是什么?”多少次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的问题就是,中国的半导体产业为什么发展不起来。”薛老师问题以其特有的储蓄,笑而不答。我在心中既恼火又懊丧: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么明显的答案,到底哪儿不对了?! 奥妙就在于提出问题的“层次”。不同于政策研究报告,学术文章聚集理论层面、解决理论问题。理论是由一系列前设和术语构造的逻辑体系。特定领域的理论有其特定的概念、范畴和研究范式。只有在相同的概念、视角和范式下,理论才能够对话;只有通过对话,理论才能够发展。极少有硕博论文是创造新理论的,能这样当然最好,但难度很大。我们多数是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因此,在提出问题时,要以“内行”看得懂的术语和明确的逻辑来表述。审视我最初提出的问题“中国半导体产业为什么发展不起来”,这仅仅是对现象的探询,而非有待求证的理论命题。我的理论命题是:“中国产业政策过程是精英主导的共识过程吗?”在这个命题中,“政策过程”、“精英政治”、“共识诉求”三个术语勾勒出研究的理论大体范围和视角。 其次,选择问题是一个“剥笋”的过程。理论问题总是深深地隐藏在纷繁复杂的现实背后,而发现理论问题,则需要运用理论思维的能力。理论思维的训练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过初学者也不必望而却步,大体上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先划定一个“兴趣范围”,如半导体产业、信息产业、农村医疗、高等教育体制等,广泛浏览相关的媒体报道、政府文献和学术文章,找到其中的“症结”或“热点”。第二步,总结以往的研究者大体从哪些理论视角来分析“症结”或“热点”、运用了哪些理论工具,如公共财政的视角、社会冲突范式等。第三步,考察问题的可研究性,也就是我们自己的研究空间和研究的可行性。例如,西方的理论是否无法解释中国的问题?或者同一个问题能否用不同的理论来解释?或者理论本身的前提假设、逻辑推演是否存在缺陷?通过回答这些问题,我们找到自己研究的立足点。不过还要注意我们研究在规定的一到两年时间内,是否可能完成?资料获取是否可行?等等。 最后,如何陈述问题?陈述问题实质上就是凝练核心观点的过程。观点应当来自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和总结,而不是为了套理论而“削足适履”。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充满动态的、丰富的景象,如何才能用恰当的术语、准确的逻辑表述出来呢?雄心勃勃的初学者往往提出宏伟的概念或框架,但我的建议是尽可能缩小研究范围、明确研究对象,从而理清对象的内存逻辑,保证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规范的学 术论文。如“中国半导体产业政策研究”就是一个非常含糊的陈述,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收缩话题:( 1 )时间:从 1980 年到 2000 年;( 2 )对象:政府的叛乱者和决策行为,而不是市场、企业、治理结构等;( 3 )视角:政治和政府理论中的精英研究;( 4 )案例: 908 工程、 909 工程、 13 号文件和《电子振兴》,这是发生在 1980 - 2000 年间半导体政策领域的两个重大工程和两个重要文件。通过这样的明确界定,我们将目光集中在“政策过程”、“精英”、“共识”几个显而易见的概念上,问题也就水落石出了。同时,问题清楚了,我们在筛选信息和资料时也就有了明确的标准,在这个“信息冗余”的时代,能够大大提高研究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