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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税的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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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税的研究的论文

这个很多啊! 民法论文题目1、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2、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3、论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4、论我国宣告失踪制度的完善5、论一般人格权 6、论财团法人制度的完善7、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8、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9、论诚实信用原则 10、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11、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12、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13、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 14、论有限合伙15、论隐名合伙 16、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7、论意思表示 18、论表见代理19、论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20、论代理权的取得与行使21、论无权代理 22、论民事权利体系23、论人身权体系 24、论商法与民法的关系25、论侵害法人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26、论损害赔偿范围与因果关系27、论商法的独立性 28.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29、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30、论取得时效31、论占有 32、论善意取得33、论质权 34、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35、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36、论我国农业土地物权制度的完善37、论地役权 38、论我国典权制度39、论抵押权的设定与效力 40、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41、论共有 42、论占有制度的意义43、论物权的效力 44、论物权的支配效力45、论物权的追及效力 46、论物上请求权47、论物权法定原则 48、论一物一权原则49、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 50、论债的相对性51、论债权的相对性 52、论债权的效力53、论债权的履行原则 54、论债的转移制度55、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56、论债权人的撤销权57、论不安抗辩权 #/ 论同时履行抗辩权#/ 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58、论合同自由原则59、论缔约过失责任 60、论违约责任制度的特征与功能61、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62、论继续履行63、论情势变更原则 64、论合同中的第三人65、论合同的解释 66、论预期违约67、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 论违约损害赔偿范围68、从责任保险看侵权法之嬗变内 #/ 论合同履行中的诚信义务69、论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方式 70、医疗事故赔偿问题研究71、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 72、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73、论连带侵权责任与内部求偿关系 74、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75、公平原则与自愿原则 76、论特殊侵权责任77、侵权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78、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婚姻家庭与继承法1、 论婚姻损害赔偿制度 2、论我国婚姻法律中的经济补偿制度3、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构想 4、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5、代位继承比较研究(转继承比较研究) 6、夫妻财产制与立法思考7、论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 8、论当代夫妻财产制发展的趋势及原因9、论违反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 10.论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11、论对重婚的认定和处理 12、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评析13、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 14、论遗嘱自由的限制15、配偶权探析 16、大陆法系亲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监护制度之比较17、建立我国亲权制度的必要性 18、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19、论遗赠扶养协议 20、论夫妻财产制21、人工生育方式的法律思考 22、论亲权与监护23、论公民的生育权 24、论夫妻约定财产制25、论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制 26、论无效婚姻制度27、论探视权 28、论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知识产权法部分1、论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关系 2、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3、商标淡化问题研究 4、论新技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5、 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6、 论TRIPs协议的缺陷与修正7.、论作品的构成要件 8、 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9、论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制度10、论商标的显著性 11、 论申请在先原则12、论商标权的内容 13、 论商标的许可使用14、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15、 论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关系16、论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17、浅析我国专利法中的职务发明18、论专利权的内容 19、 论专利法中的先用权20、论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 21、 论域名的法律保护22、论地理标记的法律保护 23、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24、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25、 WTO与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新发展2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27、 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反向工程'问题28、“域名抢注”与商标权问题 29、浅谈我国的商标代理制度30、论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创新机制31、论知识产权法上的权利穷竭原则 32、论未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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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意识与现代税法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为什么要纳税?这常常是一个看似肤浅的问题。我们的社会总是宣传”纳税光荣”,”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却有意无意地回避了”为什么要纳税”这个关键问题。 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中国古代奴隶制社会开始,帝王向他的臣民收取各种各样的赋税瑶役,以满足自己享受及统治国家的需要,成了约定俗成、理所当然的事,这种加于庶民百姓身上的赋税是单方向的、义务性的、强迫性的,帝王及他庞大的国家机器是税收权利的无条件享受者。纳税人与国家机器的关系是纳贡和索贡的关系。 在现代民主国家,政权来源于公民选举产生,民选政府代表所有国民管理国家,维系政府费用支出、支持政府正常运作的依然是税收,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征税作为公民个人和法人团体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强制性捐献或让渡,实际上是压低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去满足政府开支的需要,但这是纳税人整体利益所要求的。而这整体利益既应体现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上,也应体现在政府通过良好的税收制度去参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以矫正市场运作中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财富分配上的不公正,避免贫富两极分化而引发剧烈的社会冲突。 这一公认的现代税收原理涉及两个关键问题,一是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二是税制与公正的关系。 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通俗而言是,各级官员的所作所为应能让纳税人感受得出,我花钱纳税是为了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而不是请人来高踞于自己头上逞凶扬威。政府应该提供的服务不外乎两个方面。第一是保护每个公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与行为自由,不受任何人、任何组织的无端侵扰,陀思妥也夫斯基在《少年》一书中说:“我向社会缴纳捐税,是为了让我不被人盗窃,不挨打,不被人杀害,没有人再敢对我提要求。”第二是提供公民良好的生存及发展环境,威尔。杜兰在《希腊生活》中谈及古雅典税收时说,黄金时代的雅典人原谅国家的苛征,因为国家给了他们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无疑,广泛的发展机遇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由此观之,距今两千五百多年前的雅典虽然谈不上有精深的税法理论,但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民主社会,政府服务于人民的性质是明晰可感的,因为她的人民可以感性地体会到由政府提供的消极性保护和积极性发展机遇——后者除了要求社会有广泛的自由和广泛的参与权,还要求有发达的教育、文化及其设施等公共产品——这两类服务。在当代民主国家,安全保护和发展机遇更是每个公民可以明确地作为自己的权利来要求于国家的。 因此,国家向每个公民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和公共产品,保障每个公民有广泛的权利,作为这种服务的回报,公民自觉承担纳税的义务是应当和正当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一致,不纳税就好象当一名”逃票的乘客”一样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所谓的纳税意识,实际上是权利与义务完整结合于一体的,而我国通常讲的纳税意识只强调公民应尽纳税义务,却并不含有公民应享有权利的意思。一字之差,透露的社会格局和观念上的差异却是巨大的。纳税人意识折射出公民花钱购买政府服务的真相,单纯强调纳税意识,反映的却是一种跟索贡与纳贡无大区别的社会关系格局;纳税人意识是公民意识的基础,脱离权利的纳税意识却还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之间连着一条脐带。 撇开残缺不全的纳税意识,立足于纳税人意识,政府征税是必要的。但对于掏钱的人民来说,既有成本高低问题,也有个税收负担在各个人和各阶层的分配是否公正的问题。此外,政府征税除了满足财政需要外,还要通过征税去参与社会财富再分配,这也涉及公正。优良的税制既可以把人民购买政府服务的代价降到最低,又可矫正财富分配不公;恶劣的税制则增加人民负担和加剧分配不公。 亚当斯密提出优良税制四原则:”个人纳税能力、确实、方便和节约”早已成了现代税法的法理基石。”个人纳税能力”指必须以纳税人自身的负担能力为依据确定纳税额,体现公平,不得苛征、少征,“确实”指征税必须以确定不移的法律为依据,使纳税人明确应缴哪些、缴多少、怎样缴,明确什么机构有权征税,以避免任意专断的征收和税吏的勒索。“方便”指纳税手续简便。“节约”要求把征税过程的耗费降到最低,避免因税吏过多、薪俸开支过大以及贪污、中饱私囊、随意加征等腐败行为而造成税款流失,使人民付出的高于国家所收入的。这几点主要影响人民负担的高低,同时也影响社会财富的分配公正。而最直接影响公正的是如何根据个人纳税能力确定征税额。现今,任何国家的税收都包括间接税和直接税。间接税是从消费品征收的增值税,任何人每购买一次消费品,就纳了一次税。适合消费者纳税能力,可起到矫正分配不公的对消费品征税是从价计征而不是从量课征,即对高档商品征高税,对大众化、平民化的日常用品征低税。直接税主要有所得税、遗产税、馈赠税。基于个人纳税能力并有抑制和矫正财富分配不公之作用的征税方式是分级累进税,而累退税则背离个人纳税能力和加剧分配不公。 西方国家的税制以分级累进的所得税为主,财富基数越大,征税比例越高,因此越有钱就纳税越多,这样有助于抑制贫富两极分化,克服市场经济造成的资源过分集中。我国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所得税的征收比重一直低于流转税,造成税收调节市场经济资源配置,遏制两极分化的功能大大弱化;在最终要转嫁到每个消费者身上的间接税征收上,发达国家实行从价计征,对只有高收入者能问津的高档品征高税,对大众的生活必需品征低税,这就减少了低收入者的间接负担。而我国虽一定程度上实行对高档品征高税,但同时“对盐等生活必需品征税具有累退性质”,这意味着我国部分间接税有加重低收入者负担从而加深其生存窘况的性质。近几年一而再,再而三大幅提价的邮资费便有此性质。第三,在发达国家,遗产税和馈赠税之类税种的征收目的不是提高财政收入,而是为了抑制不劳而获和矫正不公,用罗尔斯的话来说,是为了“逐渐地、持续地纠正财富分配中的错误,并避免有害于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和机会公正平等的权力集中。”为此,实行的是高额征税。而我国却没有实行高额遗产税和馈赠税。还莫说我国权钱结合的现实使富人得到无数好处,仅就现行税制这几方面而言,如果要说现在的中国是“富人的天堂”,一点也不过份。而且现行税制的下一个特点更为这个判断提供了证据。第四,我国对广大农民征收的税带有人头税性质。还在18世纪,休漠就指出“人头税是一种横征暴敛”。稍后,亚当。斯密也指出,人头税不是流为任意的、不确定的,就是完全不公平的;在不把社会底层的福利和安全放在眼中的国家,人头税极其普通(5 )。从18世纪至今,视人头税为最不公正,是税法学界的普遍看法,各发达国家不仅早就废除人头税,还宣布人头税非法。而我国对农民的征税,不光是亚当。斯密批评的任意性与不公平性兼而有之,而且我国农村金钱与权力往往合一的现实还使得富者既有手段也有力量把自己应纳的税转嫁到贫者头上,甚至搜刮贫者以肥已,形成“劫贫济富”的颠倒格局。 法律是用来解决问题的,不能解决问题的法律就不是好法律,我国的法律家总是忽视这一点,过时的法律就如恐龙,而恐龙是注定要消亡的,一个完善的市场法律促成了它的消亡。

关于遗产税的论文题目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A Brief Analysis on real estate tax

Analysis of Bequest Tax

Analysis on Inheritance Tax

关于文化遗产的论文

保护历史 文化 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关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论文的相关 文章 ,欢迎阅读!

文化遗产与保护

摘要:保护历史文化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尊重历史是第一位的,还要深刻认识古旧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财富,哪怕只是一段墙体都要认真对待。

关键词: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

早在六十多年前,梁思成先生就对“西化”风潮中我国古旧历史建筑的颓萎凋零忧心忡忡。他曾叹道,研究和保护历史建筑,是一种“逆时代的工作”。[1]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了现代建筑再利用风潮,这是因为战后许多都市的重建工作更加迫不及待,当时在现代主义笼罩下,许多开发商与建筑师采取破坏、重建为首选,以求得快速发展追求城市效果。而不愿意改善那些有着良好的状态、有着历史意义的旧建筑更好适应新时期要求来满足人们的需要。许多古旧建筑在隆隆声中被夷为平地。

国内对古旧建筑的态度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20世纪60年代““””为了破四旧,一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被平为正负零点零。

80年代古旧建筑常常被视为是某些基地利益开发的阻碍,毁掉了一批有价值的古旧建筑。

90年代一些城市对于古旧建筑以与整体环境不符、年老多病等为理由毁坏了一些有价值的古旧建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方的建筑遗产处境陷恶,要么在改造后面目全非,要么在保护地段中苟延残喘,而市场则在历史地段巨大的地产潜值驱动下对之“虎视眈眈”。翻开到2003年为止的世界遗产目录,被认为代表中国的世界遗产有29项,除了其中的4项为自然遗产和为数可怜的反映人民生活历史的文化景观外,绝大多数是封建帝王和士大夫们的宫苑和死后的坟墓,及其为维护其统治的宗教庙宇建筑。我们当然要万分珍惜历史遗产,保护和善待它们是文明程度的标志。

比起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几大文明古国,法国的历史和文物不能说是非常悠久非常众多的,但现在的法国和法国人,却总是以文化大国的姿态出现,并以自己优秀的 传统文化 而自豪。这种自豪,来源于他们文化遗产保护观念之深入人心。在现代法国,“遗产”一词使用得是如此广泛,人们听到它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涉及财产,而是全民共有的“文化遗产”,以及一系列与此有关的词汇: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学校、文化遗产基金会、文化遗产 百科 全书…那巍峨而辉煌的宫殿,斑驳而高耸的哥特式教堂,闪着金光的古典家具,以及价值连城的名画,所有这些,都为法兰西增光添彩。事实上,法国以其卓越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果,已经成为骄人的世界第一旅游大国。为何做的如此之好呢?让我们来看以下。

1887年法国制定出了世界第一部文物建筑保护法。

1913年12月31日,现代世界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保护历史古迹法》在法国诞生。

法国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全面而细致,例如,在被列入保护名单的古建筑内,哪怕在墙上钉一个钉子,也要经过许可;在一间被特别保护的17世纪的建筑物内部,家具摆设的位置都不能随便变动。任何破坏规定的做法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特别是由于文物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公众都自觉自愿的做文物保护的“监督人”一个破坏文物、不尊重古人的家伙,在普通法国人眼里会被视同强盗、窃贼。利用名胜古迹举办文化和大型欢庆活动是近年国际上的潮流,但这些活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他们说,在这些金碧辉煌的大厅内活动,“除了这里的空气,我们什么也不能碰;除了声音,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

1964年,法国对文化遗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点,经国家登记的历史建筑即达4万处,而这个数字现在还在增加。这些情况表明,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人们担心民族特性的丧失,渴望寻求民族文化的身份认同,凡是能够加强这种认同感的遗产都受到加倍的珍视。[2]

但是,在我们中国,情况却不容乐观。那种部分青红皂白,借口发展任意破坏遗产的行为,在今天并没有绝迹。目前,报纸上报道,长城被国外的青年随意践踏。长城是我国统一的象征,是伟大的文化遗产,而国人竟然为了利益,不顾国家形象以每人60元的价格“出售”给外国人狂欢。相对而言,法国人绝对不会这样做。

就在2000年的时候,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云南省建水古城几十座珍贵的百年以上保存完好的传统民居,包括建水人耳熟能详的五官府、进士府及翰林第,被拆的片瓦无存了。按照拆除计划,606米长的建新街临街一百多座传统民居也都被夷为平地。

然而,据建水县副县长李国才说,拆除这些遗产的理由只是要“把这条街建成集观光、休闲、娱乐、度假为一体的步行商业街”――要把它成一条清式仿古街。记者问道:“一边是真实的历史遗迹,一边是钢筋混水泥的假古董,究竟哪一个更有价值,应该十分清楚。

这种破坏文化遗产的情况经常发生。在一本艺术杂志上,刊登了一篇关于旧火车站客运楼毁坏的文章,叙述了在本世纪初由德国人设计修建的一坐标志性建筑,无论是年代,还是建筑艺术价值,从多角度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保留着,只可惜最终结局还是被大方的拆掉了,原因是在那个时期对旧建筑的历史性及艺术价值建议,只有少数人发出了无力的呼声。事情非常清楚,城乡中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已经在随着建筑遗产的无存而濒临消失。而刻意保护所导致的各种利益矛盾,引发了一个又一个激烈的社会冲突。面对这样复杂的状况,我们能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

文化遗产保护、修缮有诸多内外因素,在改造修缮中“寻根”是设计师的追求,对一座古旧建筑改建的成功将会迎来不同寻常的称誉。为此,尊重历史是第一位的,同时还要深刻认识古旧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财富,哪怕只是一段墙体都要认真对待。这一方面北京元大都城遗址公园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在抢修、修旧如旧的基础上战士给人的是昔日文化、文明。它的成功之处在于保留旧有遗迹,实行重点整修,解决新功能对古遗址的要求。

保护历史文化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

在“整旧如旧”这一术语中,存在隐藏的含义,是说在修缮古建筑的时候,其中的某些部分,在有充分依据的时候,仍应尽可能的恢复到它建造之初的那个样子。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大教堂的修缮。这座建筑原为____教堂,在改为伊斯兰清真寺以后,原来6世纪绘制的早期基督____被覆盖在伊斯兰式的装饰之下了。现代文物修复者小心的剥除了表面的后世装饰,将早期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墙面绘饰重新显露出来。

只有那些拥有充足的考古依据,如长时间的调研、测绘、解读、论辩和方案探讨等,充分了解其原始状况,因种种原因已遭破坏的对象,在十分必要的时候,经过缜密详细的复原研究和论证,将之恢复到原有的样子,“再现”它的历史与艺术信息,才是能够接受的,甚至是有意义的。

毋庸质疑的是,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将是21世纪建筑学的重要议程。从时下的全国范围看,城乡改造更新已是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但盲目的“大拆大建”和“拆真造假”正甚嚣尘上,而对木结构为主体的我国大量性建筑遗产究竟如何进行有效保护及合理利用,在保护原则与实际操作之间仍存在着一定弹性空间,而我们要如何具有针对性的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需要提出一个较为妥当的 方法 。

参考文献:

[1]梁思成,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中国营造学社汇刊,七卷第一期。

[2]参见人民网驻法国记者郑园园文章《法国:视文化遗产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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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以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为研究对象,对其特色旅游资源的构成及特点进行了分析,利于今后本地旅游资 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和保护。 关键词 武当山 世界文化遗产 特色旅游资源道教 1 引言旅游资源是—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但旅游业要想获得更大发展,往往还取决于当地旅游资源的特色。 特色旅游资源是产生旅游吸引力的核心要素,也是旅游业获得发展的重要保证。 武当山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是我国著名的道教名山,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1994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 武当山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旅游资源丰富,武当山旅游资源开发是湖北省和十堰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迄今为止,海内外学者已从多角度对武当山进行过研究:如王光德、杨立志(1993)对武当道教渊源及发展的研究;刘守华(1991,2001)、李征康(2001,2003)对武当民俗文化的研究;曹本治(1993)、蒲卓强(1993,2001)对武当道教音乐的研究;及其他一些学者对武当建筑、历史等方面进行的专题性研究。 从特色旅游资源角度进行的研究尚不多见,冀群风(2001)、廖兆光(2002)在对武当山旅游发展研究,李程(2002)对武当山人文旅游资源的分析中有所涉及。 特色旅游资源是指在自然界、人类社会中,凡垄断性、典型性、特异性、区域性等特征突出,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的各种因素和事物。 本文依据上述特性,尝试对武当山特色旅游资源进行分析和归纳。 2 独树一帜的道教文化——武当山最重要的特色旅游资源 2.1武当山道教——中国道教史上浓墨重彩的一页 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中国的根柢全在道教”(鲁迅,1918),它在中国文明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武当山道教是中国道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得到历代统治者的捧持和推崇,明朝时达到鼎盛:先后被皇帝封为“大岳”(明成祖),“治世玄岳”(明世宗),使其地位高于五岳,被尊为“四大名山皆拱揖,五方仙岳共朝宗”的“五岳之冠”,“雄镇打岳而祀超百代”。 武当山成为专为朝廷祈福禳灾的“皇室家庙”、“天下第一山”(北宋米芾),在道教领域中取得了独尊的地位,成为全国最大的道场和全国的道教活动中心,影响深远,在中国道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2.2武当山道教建筑——中国古代建筑史的奇迹 武当山道教建筑群,是中国现存规模最大、等级最高、保存最为完好的道教古建筑群,是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的核心,特色突出; 规模宏伟,工程浩大。 明朝 *** “南修武当,北修故宫”大兴土木,先后动用了30万工匠,历时12年来修建武当宫观,建成9宫,9观,36庵堂、73岩庙的大规模的道教建筑群,成为皇室利用宗教思想统治的 重要场所。 经过后来的不断扩展,武当山共达到2万多间庙宇,总占地面积160万平方米,超过故宫一倍以上。 形成“五里一庵十里宫,丹墙翠瓦望玲珑”的宏伟场面。 选址独特,布局巧妙。 武当山建筑选址融合“阴阳典术”的道家思想、中国古代“风水术”及真武帝修仙的神话,并严格按照政权和神权相结合的意图营建。 布局方面,武当山整个建筑群依山就势,处处结 合自然环境,巧妙利用峰峦岩涧和奇峭幽壑,建设时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山体的原始风貌。 武当建筑群的中心位于天柱峰顶的金殿,处于全山各悬崖绝壁的八大宫为主体,众多的庵堂神祠自成体系分布在主体建筑的周围,庞大建筑群与群山和谐地融为一体,完美地体现了“天人合一”的道教理念。 总体规划严密,建筑技艺高超,工艺精湛。 规模宏大的武当建筑群采取了皇家建筑法式,统一设计布局,其总体规划十分严密,在建筑技艺和建筑美学上均达到了很高的成就,体现出我国古代科技的伟大成就。 这里有中国现存最大的铜铸鎏金大殿——“金殿”,被喻为“中国古代建筑和铸造工艺中的一颗明珠”,其焊接和铸造技术已达相当高的水平,此外如“九曲黄河墙”,“一柱十二梁”,“转身殿”等也都 体现出古代建筑技艺的高超,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 武当道教建筑被喻为“补秦皇汉武之遗,历朝罕见,张金阙琳宫之胜,亦环宇所无”(见明代张开东《大岳赋并序》)。 1982年国务院公布武当山为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称武当山古建筑”工程浩大,工艺精湛,成功地体现了“仙山琼阁"的意境,犹如我国古建筑成就的展览”。 2.3名扬四海、自成一派的武当武术 武当武术是中国武术中最重要流派之一,由武当山著名的道士张三丰创建,素有“北崇少林,南尊武当”的说法。 武当武术自成一派,被称为“内家拳派”,它以养身练功、防身保健为宗旨,是以柔克刚, 以静制动,后发制人的“内家功”。 武当武术深受道教思想影响,提倡心性修养、武德修养,注重内涵与修身养性。 武当功夫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份宝贵的遗产,在国际上也颇有影响,如今武当拳、太极拳、太极剑已是闻名天下,深受民众的喜爱。 2.4仙乐神韵——武当道教音乐 武当道教音乐又称武当道乐,是中国道教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乐是道士们念经和进行法事活动时表演的,由于历史及所处地域等原因,武当道乐内涵极为丰富:虽属地方道乐,但却有着宫廷音乐的庄严典雅;一方面难袭了远古巫观乐舞传统及先秦的民俗祭神音乐,另一方面又吸纳了大量地方民间音乐元素;除本地外,周边地域的音乐也对其产生着影响,如“秦音楚声”、“秦腔豫调”、“楚韵汉凋”; 既有长期历史传承又在发展中不断创新的道乐,最终形成南北交融,以道为主,同时兼有佛乐和儒乐旋律的道教音乐,被称为武当仙乐神韵,武当韵,悦耳动听,它是武当山宗教文化遗产中极富特色的一部分。 3优美的自然风光——武当山不容忽视的特色旅游资源 武当山虽以“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但与其人文资源相比,武当山的自然景观也毫不逊色。 自古以来武当山优美的自然风光就一直吸引着无数的道教修练者、帝王将相、文人墨客和隐士们。 明代地理学家徐霞客盛赞武当山“山峦清秀、风景幽奇”,认为“玄岳出五岳上”,这里还有着“顶镇乾坤举世无双胜境,峰凌霄汉天下第一仙山”的美喻。 最著名的自然景观为“七十二峰朝大顶,二十四涧水长流”,海拨高1612米的主峰天柱峰,如擎天一柱,拔地冲霄,周围有七十二峰拱立,二十四涧环流,形成天柱峰如一座巨大的神龟,座落在群山之颠,其余诸峰均俯身颔首朝向主峰的“万山来朝”奇观。 联合国赴武当山专家考察组官员们也盛赞武当山美丽的自然风貌,武当山自然景观有“72峰、36岩、24涧、11洞、3潭、9泉、10石、9台”等之称,均各具特色,风光优美。 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武当山珍贵的特色旅游资源 武当山地区历史悠久,蕴藏着丰富的史前文物。 从目前巳出土恐龙蛋化石、海洋上脊椎动物化石、古猿颅骨化石、猿人牙齿化石看,这里曾是人类祖先的栖息地之一,中国文明的重要发源地。 武当山地区曾是楚国早年国都所在地,秦汉以来历朝历代均有建制及发展,悠久的历史为本地遗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化遗存,道教文物最为丰富,有我国道教文物宝库之誉。 5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武当山极具开发价值的特色旅游资源 武当山植物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中药材,是我国现存野生药材最集中的区域之一,初步确定武当山现有野生药材617种。 早在魏晋南北朝即有隐士在此采药修炼,唐宋以后更是络绎不绝。 明代著名医学家李时珍,长期在武当采药,据统计《本草纲目》中有400余种药材取自武当山。 俗话说“十道九医”,道教素有重视医药学研究的传统,结合其博大精深的道教养生文化,与现代旅游开发的健康理念正相一致,药用植物资源无疑是武当山极具开发价值的特色旅游资源。 6多彩的民俗文化——武当山极具开发潜力的特色旅游资源 武当山地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本地留下了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其中以道教气息浓郁的民俗文化为特征:如武当信仰民俗、大法会、罗天大醮、进香、斋膳禁忌等习俗;如三月三、九月九等与道教信仰密切相关的游艺节日民俗。 这里还留存着许多历代高道、帝王将相、社会名人等与武当山的传说故事,如著名的“铁杵磨针”、“太子读书”等,以及大量描绘武当山的诗词、歌、赋、游记、小说等文学资源。 此外,由于历史的原因,如历代朝廷的扶持及明代大修武当等事件,均直接导致部分宫廷民俗文化与来自全国不同源流的民俗文化同聚于武当,与本地民俗文化碰撞、相融,加之此地处于秦楚交界的“朝秦 暮楚”之地,黄河文化与长江文化的交汇处,历史文化渊流巳呈多元化,所以武当民俗文化还表现出来源广泛、南北相融、多姿多彩的显著特点。 7 结论 特色是旅游业的生命,特色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得以发展的基础,是旅游开发的重要依据。 世界文化遗产地武当山的特色旅游资源内涵丰富,特异性突出,除却传统的道教文化资源外,本地的自然风光、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特色也十分鲜明,极具开发价值。 对武当山特色旅游资源的认识,对今后本地旅游资源的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和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充分认识武当山旅游资源的特色及内涵,才能更好地在进—步的旅游开发中挖掘特色,发挥特色,使其更好地为旅游业服务,也才能在旅游资源保护中做到针对性强、有实效的保护。

关于渤海国遗民研究的论文

提到渤海国不知道是否会有人想起李白的故事,那个故事是说李白有一次因皇帝求他帮忙写点东西,居然让朝中显贵杨国忠帮他研墨,高力士为其脱靴。皇帝究竟要他写什么东西,可以容忍我们的大诗人如此大摆架子,原来是皇帝收到一个叫渤海国的番国送来的信,朝廷上下竟没有人识得这种文字,很丢人,最后还是贺知章举荐了李白才解决问题。李白要帮着皇帝回信,自然可以摆摆架子了。         那么这个渤海国究竟是什来历呢?渤海国(698年—926年)是东亚古代历史上的一个以靺鞨族为主体的政权,其范围相当于今中国东北地区、朝鲜半岛东北及俄罗斯远东地区的一部分。这个渤海国在武则天的圣历元年,也就是公元六百九十八年建国,到公元九二六年被契丹所灭,并入大辽,传国十五世,历时二百二十九年。始终与中央王朝保持臣属关系。最盛时,疆域数千里,不但包括现今东北,而且连库页岛、朝鲜半岛北半部也都包含其中。         在余秋雨的《山居笔记》中也有提及这个渤海国。渤海国的首都位于今天的黑龙江省的宁安县在清朝被称作宁古塔。当时名叫上京龙泉府,首都由内城、外城、宫城,三重环套组成,外城周长三十余里。全程由一条贯穿南北的大道分成东西两区,又用十余条主要分割成许多方块区域,完全是唐朝长安的格局与气派。京城的北半部即是统治者的办公和居住的宫城,城墙周长也有五里,内中排列着五座金碧辉煌的宫殿,东墙外则是御花园,有湖泊和假山,亭榭。宫城中最完整的遗物是文献中可查到的一口井,叫“八宝疏离井”,井壁由玄武岩构成,几乎没有任何损坏。       从现存的种种资料来看这座城市在公元八世纪到九世纪之间很可能是亚洲最大的都城之一,当时不仅是渤海国的首都还是东北地区的贸易枢纽,把遥远的长安和日本连成一条经济通道。渤海国是当时东北大地上受盛唐文明影响最大,最先进的一个自治番国,在其接受当时也许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文明之一的盛唐文明,经历了一段长期而艰苦的斗争。终于在大仁秀时期(公元八一七至八三零)年达到鼎盛,世称海东盛国,其首都与长安一东一西并立于世。       二百多年里,渤海国创造了灿烂的渤海文明,不但农牧业发达,儒家文化和佛教文化兴盛,而且在文学、音乐、歌舞、绘画、雕塑和科技方面,都有很高的建树,成为中华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绝对不比辽、金低。但就是这样一个重要的国家,在中国历史教科书上,不是轻轻带过,就是只字不提,仿佛在中国历史上消失了。绝大多数中国人对这段历史很淡漠,甚至是空白。原因是什么呢?           前文说到渤海国从原始游牧生态接受先进的盛唐文明经历了一个艰难的斗争,但是文明真的战胜野蛮了吗?未必,“海东盛国”太招眼,太容易引起周围人的妒恨,它与唐朝的亲密交往太让别的游牧部落看不惯了,他所汇聚的财富太让人眼红,它拥挤的街道太能激起别人的占领欲,它播扬四海的赫赫大名太能煽起别人吞噬它的野心。于是大仁秀才过去一百年公元九二六年渤海国被契丹所灭。耶律阿保机乘渤海国内乱,起兵攻渤海,不几天就把渤海国王大諲撰给抓了起来。渤海国亡了,耶律阿保机就让自己的儿子当了国王,改渤海为东丹,五十七年后,废东丹国号,东丹疆域归了辽朝,与中原融为一体。渤海人除少量逃往王氏高丽,大多被契丹统治者强迁他地。到女真兴起,这些渤海遗民,大多又回归到他们靺鞨兄弟的怀抱,报仇雪恨,灭了辽,建起了靺鞨民族的第二个王朝,金朝。当然这都是后话。     为什么渤海国会在历史上消失,到现在我们都找不到任何有关渤海国自己的文献记载,那是因为走向文明的渤海国首都城墙内已经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规范和社会秩序,还不至于和快退化。契丹人占领渤海国首都之后先是尽情的劫掠一番,后来发现一座城市是一种无形情绪的集中,一种文化默契的定型,哪怕是无声的砖石岩壁,大街小巷也会构成一种强大的故国之思和复仇意念,要补捉却又不知去向。以为没有有弥漫四周,契丹人恼怒了有胆怯了,胆怯与野蛮一结合总能做出最坏的决定,于是契丹人举国南迁,一把火烧了渤海国,拆散了这些情绪和气氛,于是渤海国连同它它的记忆和历史全部丧身火海,连遗书都没来得及写就消失了。无法想象那场毁掉一座城的火有多么令人害怕,更无法想象当一座城全部投入火海后吓人的场景。只知道文明败给了野蛮。         —————文章多数摘自《山居笔记》

(1)〈吉林和龙北大渤海墓葬〉,《文物》1994年第1期。(2)〈渤海贞孝公主墓出土一块文字砖订正〉,《北方文物》2000年第4期。(3)〈91年发掘的三陵屯渤海壁画墓与高句丽壁画墓的关系〉,93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报告书(3)。(4)〈高句丽,渤海, 靺鞨墓葬形制比较研究〉,《高丽亚学研究》1995年。(5)〈延边博物馆藏遗物和保存管理〉,《韩国保存科学研究》14集,1984年。(6)〈延边地区先史时代四种文化类型〉,《韩国上古史学报》15集,1994年。(7)〈东清渤海墓葬发掘报告>,《渤海史研究(3)》,延边大学出版社1993年。(8)〈集安高句丽壁画墓及其保护〉,《中国境内高句丽遗迹研究》,1985年。(9)〈渤海初期通往日本的陆路研讨〉,《渤海史研究(5)》,延边大学出版社1994年。(10)〈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稻作农耕的起源与传播〉,《北方文物》1992年第3期。(11)〈韩国考古学研究概况及存在的问题〉,延边大学朝鲜学学术讨论会文集1998年。(12)〈延边地区城郭研究〉,《渤海史研究(8)》延边大学出版社1999年。(13)〈渤海贞孝公主墓壁画与三陵屯2号墓壁画〉,韩国美术学会1999年度年会论文集1999年。(14)〈贞孝公主墓建筑年代及几个问题〉,《渤海史研究(8)》,延边大学出版社1999年。(15)〈渤海贞孝公主墓出土一块文字砖订正〉,《渤海史研究(8)》,延边大学出版社1999年。(16)〈延边地区城郭研究〉,《渤海文化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17)〈渤海的疆域和五京位置〉,《渤海史研究(9)》,延边大学出版社2002。(18)〈渤海遗民和韩民族〉,《古代东亚的民族与韩民族学术讨论会》2001年。(19)〈渤海的经济生活〉,《日本东亚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学术讨论会》,2000。(20)〈和龙北大渤海墓葬出土的三彩器〉,《韩国上古史学报(7)》1991年。(21)〈1991年发掘的三陵屯渤海壁画与高句丽壁画墓的关系〉,《韩国上古史学报(16)》1994年。(22)〈和龙县龙海古遗迹调查记〉,《黑龙江文物丛刊》1983年第2期。(23)〈和龙龙海附近考古学调查〉,《延边文物资料汇编》1983年。(24)〈吉林汪清考古调查〉,《北方文物》1985年第1期(合作,第一著者)。(25)〈中国吉林省安图县永庆东清村渤海墓群发掘略报〉,《朴成洙教授花甲纪念论丛》1991年。(26)〈最近几年中国东北地区渤海遗迹调查发掘与渤海史研究动向〉,《韩国上古史学报(9)》,1992年。(27)〈罕见的千年古墓—渤海贞孝公主墓〉,《吉林日报发》1982年1月3日。(28)〈和龙县龙海渤海墓葬〉,《博物馆研究》1983年第3期。(29)〈渤海墓葬研究〉,《黑龙江文物丛刊》1984年第2期。(30)〈渤海墓葬研究〉,《韩国上古史学报(4)》1990年。(31)〈1988年发掘的北大渤海墓葬及三彩器〉,《渤海史研究(2)》,延边大学出版社1991年。(32)〈高句丽,渤海,靺鞨墓葬形制比较研究〉,《百济研究(22)》,韩国忠南大学百济研究所1991年。(33)〈延边地区高句丽遗迹研究〉,《韩国上古史学报(4)》1990年。(34)〈延边地区高句丽遗迹—论栅城位置〉,《延边大学第一次朝鲜学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89年。(35)〈最近几年朝鲜史学界渤海史观变化〉,《高句丽、渤海学术讨论会文集》,2003年。(36)〈近代朝鲜史学界的渤海史观的变化与问题点研究〉,《白山学报》2004年67号。(37)〈高句丽,渤海,靺鞨埋葬习俗比较研究〉,《白山学报》2005年72辑。(38)《对渤海史的中国视角》,《东北亚历史财团》 2007年12月。(39)《渤海文化考古学新探---以陶器为中心》,《东疆学刊》2008年4期。

关于房产税的论文的参考文献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论文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财税体制也进行了改革,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完善增值税的抵扣措施。本文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阐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研究“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问题,分析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和增值税科目的一般设置,旨在推进“营改增”在房地产行业的改革步伐,为同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 :“营改增”;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发展的支柱产业,受到高度重视。增值税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全新课题,需要深入研究和学习。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多年的经营发展中总结了不少经验,针对“营改增”政策,将明确项目管理的关键内容。“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由原来5%的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按规定税率和增值额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需要在国家财税政策的要求下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和制度实施核算,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处理的特殊性。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周期长,受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报批审核因素影响,经营流程复杂,这将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随着财税法制观念日益完善,我国已为增值税立法,这也为“营改增”做了良好铺垫。因此,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其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投入大,在开发成本、建设费用等流动资金的占用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负担较重。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在当前的税制结构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制度,有利于优化企业的经济结构,同时促进我国财税制度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特殊经营模式的引导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成本高。目前,市场环境竞争激烈,营业税存在重复增税的弊端,不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中的重要环节。从会计核算层面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成本基于会计权责发生制,在满足配比原则要求的前提下计提。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置多类账户在税法的规定下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成本核算。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运营多个项目,则需要分类核算各项目。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当前主要采取预售制度,即企业先取得客户的预售款,待建设项目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再结算土地增值税。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预售收入需要按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待建设项目清算结束后进行多退少补。“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内容如下:企业收取预售收入后,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计提时,借记“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缴纳时,借记改为计提时贷记明细科目,贷记为“银行存款”。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竣工后,满足收入条件时,按照税法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内容为当期结算收入、成本等。当期应承担的土地增值税费用为:借记“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贷记“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当房地产企业项目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首先调整预征的土地增值税费,核算计提的土地增值税款。具体会计处理内容即确定清算金额和取得清算报告后,借记“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清算总金额-计提的土地增值税款)“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清算补交时借记为前期贷记明细科目,贷记为“银行存款”。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退税现象时,做反向会计财务处理。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后,“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余额为零。

2.增值税科目的一般设置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增值税科目主要包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类。具体账户的设置如下:

(1)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在会计核算中借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购买物资、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等,允许进项抵扣的增值税额。在实际操作中,经由退回的物资需要冲销进项税额,并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已交税金是在会计核算中借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已缴纳的当月增值税额,该科目记录的增值税额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当月已抵扣进项税额后实际缴纳的销售税额,还需扣除前期缴纳的税额部分;

(3)减免税款。减免税款指在会计核算中借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按当前增值税制度减免的税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予以全额抵减;

(4)进项税额转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会计核算用于企业福利、免税等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用于出租或自用的销售项目等为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固定资产,在改变用途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5)销项税额抵减。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销项税额抵减是指记录纳税人在当前税法规定下扣除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6)出口抵内销应缴税额。出口抵内销应缴税额是在会计核算中借方出现的数据,纳税人按国家规定的退税率计算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内销品需缴纳的税额;

(7)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在会计核算中贷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无形资产、产品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增值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收取销项税额,在贷方处用蓝字登记,出现退回情况时,销项税额在贷方处用红字登记;

(8)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根据国家规定退回出口产品的增值税;

(9)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是在会计核算中贷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的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受老项目中进项税票等不良因素影响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费,按照税法规定转出进项税额;(10)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通过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款。

三、结语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营改增”是进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推动我国的税制改革。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实施“营改增”政策将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试点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税负朝合理化的方向发展。本文研究“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问题,明确了“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长远发展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深入研究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科目的明细设置,深化“营改增”政策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实施,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江波,赵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会计与税务处理浅析[J].财会通讯,2010(7).

[2]毕雪超.“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影响分析[J].当代经济,2015(11).

[3]马玲.针对企业"营改增"的会计核算策略分析[J].财经界(学术),2015(18).

[4]葛育春.浅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特殊性[J].中国总会计师,2013(9):68-69.

我觉得过去的十几20年,房地产行业各种乱象丛生,一方面是有人恶意哄抬物价,导致房价不断攀升,另外一方面,一些中介从中作梗,各种套路,伤害了许多买房人,所以说这方面国家应该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趣进行约束,规范整个市场的运营,或许在不久的未来,买房子也像我们在超市买东西一样,价格变得透明,包括中介费也是透明的,可以给大家更充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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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房产税立法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时代的发展,推进房产税立法,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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