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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刑事合规国内外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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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刑事合规国内外研究论文

中南六省(区)2022律师论坛将于今年年底在广西南宁召开。本次论坛由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六省(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具体承办,论坛的主题是“机遇 发展 跨越”。现面向我市律师征集主题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论文主题(一)大数据时代与《民法典》适用(二)企业刑事合规与律师法律服务(三)RCEP与涉外法律服务02参考题目为便于律师撰写论文,论坛组委会围绕本次论坛主题及分论坛议题,拟定了部分论文题目供律师参考(附件2),律师也可自拟题目。03论文要求(一)撰写要求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3000-6000字,摘要不超过200字,并注明作者姓名、执业机构。2.论文内容应紧扣主题,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脚注等。同时,论文还须结合律师实务工作,突出重点,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效性和指导性。3.律师应当自行撰写论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论文应当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文章。(二)排版格式要求1.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2.标题下注明作者所在省份、律师事务所、作者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及手机号:宋体,四号字,居中。3.关键词:宋体,四号字,加粗。4.论文摘要、引言或序言、正文(含副标题)、结论:宋体,四号字。5.参考文献和注释:宋体,五号字。6.页边距:上、下均为2.54cm,左、右均为2.5cm,文档网格14.3(均在页面设置调整)。有关一些典型案例的见解的刊物。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一、公司刑事法律风控业务的重要性 (一)对企业家而言        财富的增长是事业成功的一个要素,但绝不是唯一要素。很多著名企业家因为刑事法律风险的爆发导致事业家庭乃至整个人生走向毁灭。例如,民间企业家吴某因集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国美董事长黄某某,因犯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家有亿万资产,仍然要在监狱里度过十多年的宝贵时光,蹉跎人生;原中国大政法大学毕业生、企业家袁某某,因刑事法律风险爆发,导致兄弟三人均被判处死刑。与之相应,当时和他处于对立关系的四川刘某,也是因为刑事法律风险爆发而死于非命。还有大家知道的大连"徐某",在监狱中没能服刑完毕就终结了一生。由此可见,对于企业家而言,刑事法律风险一旦爆发,可以说是灭顶之灾,相较于商业风险而言,更是企业家所不能承受之重。对此,以发达地区为主的企业家们已经愈加重视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尤其一些外资企业在投资时,愿意出重金委托律师进行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据了解,北京某些律所的刑事风控业务可以收到千万为单位的服务费用。因此,对于企业家而言,刑事法律防控不仅十分重要,而且也应当逐步得到重视。 (二)对律师而言 1、价值        既然该业务范围对于企业家而言至关重要,因此对于律师而言,必然也是利好的业务范围,因为法律服务本身有相当强的寄生性。比如前些年比较火的非诉讼业务,涉及上市投融资等业务,它的回报远远要超过诉讼律师,因为这类业务能够为企业创造财富。法律从业者给具有相当资产的阶级提供服务,其客户群体的构成主要是通俗意义上的“富豪”,相应得到的回报也就高一些。对于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展开的时间节点往往是在企业家事业发展的上升过程中,而不是在已然山穷水尽的刑事辩护中为已经落魄的企业家或官员进行辩护。 2、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所取得的效果,在现实生活中比法律风险爆发后再进行辩护,效果要好得多。从刑事辩护的角度而言,一旦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想要逆转整个案件对律师来说难度非常大,尤其基于目前的司法体制,获得无罪判决的可能性极低。刑事辩护律师的费用一方面是很难收得上来,即使收的上来没有太好的法律服务效果,事业的发展还是始终受限。和刑事诉讼业务相反,对于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属于未雨绸缪,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企业家的日常生活中,能够发挥出律师的作用。对于法律风险尚未爆发或是处于萌芽的情况下,均能够起到防控效果,因此它从发展的角度而言,有广大的空间。        在风险防控领域,律师可以发挥更强的创造性、主观能动性。在方案设计、公司制度设计过程中发挥律师的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有效的避免法律风险的爆发,这种价值远远要高于在诉讼中所发挥的价值。 3、竞争        刑事法律风控本身也是企业法律服务目前的蓝海,而不像刑事辩护或者其他诉讼业务已经处于激烈竞争的红海,律师很难在中间获得高额的回报。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比起民商事行政的法律顾问业务起步要晚,而且国内的公司企业对于相关问题的防控也是在近几年才逐渐加以重视的,在十八大、2012年反腐之前,当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官商勾结情况,很多商人只要傍上了领导,几乎所有的法律风险都可以凭借公权力机关防御。很典型的例子是四川的刘某,因为和政法委前书记周某某家族建立了紧密的关系,对于任何法律问题几乎都不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通过社会资源完全可以达到目的。在2012年十八大之后,反腐的形势导致官商之间的联系不如以往密切,同时也相对谨慎。企业家试图通过贿赂手段来获取公权力机关相应的保护也越来越不灵,一旦爆发法律风险,以往的手段完全用不上,此时他们可能就更加注意自己行为的规范,注意到事前的风险防控。因此这方面业务是刑事律师乃至律师业务的蓝海,现在这个领域尚未被完全开发,更主要的原因是律师在这个领域的刑事辩护相较生疏,又缺乏对公司法业务娴熟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需要律师进行大量的研究,对该领域进行拓展,研究出更为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引领市场并占据市场主导。我们团队近期对这个项目进行研究,目的也在于此,即使在上海、北京,真正对于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娴熟的律师和团队也极其有限。大家对这个领域要认真的研究,充分的重视,它的发展有广阔的空间,从未来的发展方向看,刑事风控业务是我们律所下一步发展的战略主导方向。二、从事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所需要的条件        对于律师而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对整个法律体系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实务中也对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有所接触,但是从事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特定领域,律师应当需要有两方面的才能。        第一方面,熟悉《刑法》、《刑事诉讼法》,并且要熟悉刑事诉讼业务实务,有充分的刑事诉讼实务经验,要熟悉和了解《刑法》、《刑事诉讼法》,这是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底层基础知识,无须赘述。但刑事法律风险的爆发往往不是《刑法》或《刑事诉讼法》所预设的一种法定条件的产生才会爆发,有时行为人会陷入“不白之冤”,有时行为人实施了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却未必会爆发法律风险。在刑事诉讼实务中,所处理的犯罪与非罪的案件,往往不是书本上所谈到的是否实施了犯罪,因为证据以及办案单位的主客观因素,对于案件的进程有着扭曲或者放大作用,导致现实情况难以还原或者因为时过境迁导致证据灭失,使得相关人员陷入“瓜田李下”之嫌,难以洗脱“不白之冤”。如果没有刑事诉讼实务经验,无法对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作出真正面对现实的预设,也不会设置相应的方案。我们要想介入这一块领域,首先要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有了解,同时要尽快熟悉刑事诉讼实务业务。        第二方面,熟悉《公司法》和公司的基本运营规律。我们的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不是以刑法体系为主,而是应当以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为主导,也就是把《公司法》和公司的运营作为我们的工作环境,在具体的环境中对各种公司经营活动有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防控、制度设计,这样才能够符合企业家的需要,符合公司运营的需要。法律人和企业家之间往往出现的分歧在于视角不同,法律人严谨、保守,而企业家愿意冒险,市场较为活跃,两种不同类型性格的人,如果各自站在自己的视角将难以进行沟通。从律师的视角而言,企业家所有从事的行为几乎都有风险,从企业家的角度而言,有一句戏言是“所有挣大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所以他们往往会不计成本的进行冒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控就要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的视角,在它的经营生命线中设置出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一系列措施。三、学会识别公司的法律风险        公司所具有的法律风险可谓种类繁多,纵观《刑法》所规定的400余个罪名,除了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军人违反职责罪,绝大多数的法律条款均和企业经营活动相关,尤其是第三章,破坏社会市场秩序的这类犯罪。因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是一项公司运作中非常广泛的业务,并不仅仅限于某一个领域或某一个环节。 (一)从公司的生命线角度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做出分类 1.公司设立的刑事法律风险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均被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行为。尽管现在是认缴制的公司,不再追究相关的责任,但是仍然要对出资进行核实,如果有出逃或者虚假出资的情况还是要追究相关的责任,这一点我们要对于相关的具体规定进行查找。 2.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刑事法律风险        比如刑法所涉及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是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包括在经营过程中也有被犯罪的情况,比如正常的经营,被对方控告为合同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也屡见不鲜。 3.涉及到企业财税所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        比如故意毁灭财务账册,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逃税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均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4.企业的融资过程中涉及到的刑事法律风险        比如直接融资、企业上市如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有可能构成犯罪。在间接融资过程中,比如发债、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也有可能实现犯罪,再如向银行贷款,如果申报材料不实,就有可能涉嫌取贷款罪,如果提供的资料不实,并且无力偿还,甚至可能会陷入贷款罪的法律风险之中。 5.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        比如强迫劳动或者在管理过程中工伤责任事故等相关犯罪和企业管理直接相关。这些问题需要大家进行检索,对于相关罪名、相关案例进行了解。 6.企业破产程序涉及到的刑事法律风险 比如我国刑法规定了妨害清算罪以及虚假破产罪,这些情况也都存在。 (二)从风险的承担者对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做分类 1.法律风险的承担者是公司,因为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 2.风险承担者是企业的老板,也就是企业的主要投资人和实际负责人,往往是面对刑事法律风险时首当其冲。而且公司的老板也是该类业务的实际客户和实际费用支出人。 3.企业的高管在管理过程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直接责任人,即公司具体从事某一项行为导致构成犯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四、公司法律风险的成因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成因是故意违法犯罪行为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有些企业家为了能够实现财务的增长,往往不惜采用犯罪手段使企业获得发展。据传闻,黄某某之所以爆发刑事法律风险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在案发之前有一个阶段,曾经专门有一个团队来研究国家法规政策,凡是法律禁止的东西,他就组织团队研究。因为他认为法律所禁止的领域恰恰是高收益的领域,这种行为导致他法律风险增大。另外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和一些官员的不正当经济往来,包括操纵股市等行为,基于对自身的力量和社会地位、社会关系资源的自信,所从事的相应行为认为不会出事,结果风险爆发,得不偿失,整个企业几乎陷入失控的状态。陈某作为被管理人,其实际控制权受到了压制,但所幸股权最终得到了控制。其本人在监狱中也还算是平稳,他的妻子杜某对企业进行实际掌控,维持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但是对于黄某某这类人来说,作为亿万富豪为了一些“蝇头小利”不惜以身犯险,最终承担巨大的刑事法律责任是得不偿失的。        有些故意违法行为,往往源于对法律风险的低估。近期我们团队在上海辩护的一起合同案中,企业的投资人在投资之前还向相关法律人员进行了咨询,咨询后得出的答复是,他们的行为最多可能只是涉嫌非法经营罪,法定刑比较轻,判三两年就结束了,但是与之相应有较大的经济回报,所以投资人决定铤而走险,投资了企业。当时他们所不了解的是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个问题的判断,不是提前根据书本所预设,能够包容、控制的,它的经营活动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行为,因此最终主要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通过这种经营也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财富,但与他们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而言,属于“得不偿失”。这个问题也就说明企业投资人所咨询的业内人士,实际上对于刑事诉讼实务肯定不了解,他不能预测刑事诉讼。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基于证据原因、办案单位的主观态度、法规政策的不同理解有可能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要大于提前所预测的风险。正是因为他断言只会承担较小的刑事法律风险,才促成了投资人铤而走险。如果我们作为真正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对刑事诉讼实务有着充分的了解,对该问题的判断就不会这么简单和草率的评测风险。 (二)违法犯罪的原因是误入法律陷阱        这类案件的当事人本身不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却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往往更是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重点,这种误入法律陷阱的情况,虽然实施了某种行为,但是并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基于对法律的不了解而实施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在办案实践中,我们遇到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企业在进行销售产品的过程中,由于下家需要增值税发票而他自己没有,这时可能就想一些办法,从其他的企业代开,然后交付给需求方。按照司法实践而言,找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依法构成虚开,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很多企业家甚至国有企业因为不知道法律政策的原因,而导致涉及增值税发票被追究刑事责任,很多被追究判处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是相对较重的罪名,法定刑入罪的设置和法定刑升格的设置门槛都比较低。        误入法律陷阱的第二种情况是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却因为行为不慎,遭受了“不白之冤”,这也是司法实践中普  遍存在的情况。比如我在2016年办理的案件中,就存在着有企业家和领导之间存在借款行为,但是他没有保存领导还款的记录和证据,被办案单位查到他给领导刷卡的记录,有金钱来往,当然的推定它是一种贿赂的行为。加之双方之间具有利益帮助关系,最终被认定为行贿。还有企业管理者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或并购过程中,经上级同意进行评估,对企业的财产做出了折价或者低价的处理,但是由于没有保留证据,在相关部门进行追责时上级机关均予以否认,最终以贪污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对于误入法律陷阱中,尤其是没有犯罪行为却遭受“不白之冤”的客户而言,法律风险的防控设置更加容易,更多的是需要加强他们的证据意识和程序合法性意识,这样就能避免相应风险的发生。 (三)了解风险的成因,帮助企业制定相应的对策 1、对于一意孤行,不惜代价故意践踏法律的人,可能他们也不会重视律师的意见,从律师的角度而言,也不要期待能够强行改变其价值观,同时更不能给他的犯罪行为出谋划策。因为这种情况也会反噬律师,使其陷入风险之中,根据刑法规定,教唆犯也是作为共犯处理,甚至作为共同的主犯处理。与之相应,如果是愿意听律师劝阻的客户,我们通过对其进行劝阻,告知利害关系,使其放弃通过犯罪而追求财富的行为和态度,就可以避免其法律风险爆发。 2、对于误入法律陷阱或者完全遭受“不白之冤”的公司客户,我们通过提前的制度安排以及方案设计,完全可以避免刑事法律风险的爆发。针对潜在的风险,不仅是规范行为,还要在行为方式上与风险保持距离,并通过固定相关证据以设置护栏、搭建防火墙等方式自我保护,提前预设的防范措施所起到的效果远远高于临时补救措施。五、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爆发的直接诱因         在经济生活中,企业的违法行为大量存在,多数企业经不起翻查,真正爆发出的法律风险,只是企业违法犯罪行为的冰山一角。比如税收上存在问题的企业比比皆是,但是真正被查处出问题的终究还是少数。因此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爆发的原因有所了解之后,也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研究。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爆发的原因主要是两种情况。 (一)企业被控告 企业遭受控告,又分为两种情况: 1、内部纠纷        股东之间的权益纠纷,员工和老板之间的权益纠纷而导致企业的不法行为被内部人员控告、举报,导致法律风险爆发的情况比较多。另外,还有基于私人亲密关系反目而被控告的情况,也可以归入内部纠纷。具体的案例以后我们在丰富课程中进一步探讨。 2、外部纠纷 (二)企业被查处 司法机关的主动查处,主要分为两种。 1、企业自身因素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自身因素被查处,有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过于招摇,行为不当,引起相关主管部门的关注并进行查处,导致东窗事发,企业或者老板被追究责任。 2、企业被牵连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经常通过一些领导的受贿行为牵连出相关的企业行贿等其他的不正当经济往来,由此导致企业受到牵连,这是风险爆发的原因之一。了解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爆发的原因,对我们防控风险也有着很大的辅助作用。六、风险防控的种类及应对措施 (一)种类 1、一般性的防范与控制        律师通过制定规则,设置一套制度,让企业有相应的行为规范,从而避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这种情况是合规性的设计,现在上海等大城市经常谈到的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但是这种控制一般只能是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础业务,这种合规业务只能保障企业的行为尽可能的合规,但并不能保障在特定情况下企业不陷入“不白之冤”。因此,对于企业的一般风险防控,企业的刑事合规业务也是十分重要,但它只是一种基础业务,大家都要了解。 2、刑事法律风险的特殊防控        特殊防控更多的注重避免误入法律陷阱蒙受“不白之冤”,是针对具体的项目而专门设置的方案,采取相应的对策。近两年我所了解的央企在各地进行投资的过程中,他们非常注重在法律风控方面的问题,央企虽然是国有企业,但是多数有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且某些央企所具有的资质是一般民营企业不具备的,因此其资质也被广泛借用到某些城市的基础建设中,很多工程项目都有其身影。他们在介入这些项目工程过程中,难免与当地的官员要有交流和交集。在观察他们业务发展的过程中,我注意到,他们有一些非常有策略性的风险防控措施,比如他们在进驻到某个地方,或需要通过行政机关审批的某个领域,不会自己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公关,通常会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在当地找一家经济实体,给这家经济实体一定额度的经济回报,并且在账上明确列出来。这种情况下企业被委托的代理人在当地实施相应的行为是具有法律风险的,对央企而言,相当于设置了防火墙,根据法律规定,它给予了明确的账外回扣,此种情况下央企不用承担刑事法律风险。第二种方式是央企会把某些附属的项目工程分包给当地的企业,这些企业通过分包获取足够的利润。这些企业的投资人有可能就是当地的领导干部子女,这样的情况下,双方各得其所,也都规避掉了刑事法律风险。这是国有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进行的一些方案设计。我想这种设计在以后工作中可以考虑借鉴,同时也要进行扬弃,对于其阴暗或者不合法的行为,我们不要照搬,要学会依法推动企业业务发展的方式。 (二)具体方案与举措        首先对风险有所识别,才能有所防控。每一个具体防控的方案都有专项法律服务或项目管理活动,要对某个项目所涉及到的哪些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此时该采取何种方式,首先不能犯罪,其次不能被犯罪,要保留好证据,不能把自己陷入说不清道不明的处境之中。关于具体的风险防控方式和方案,我们今后也要不断的研究和完善。七、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的延伸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不仅可以形成独立的业务,而且还可以有相应的业务延伸,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供危机应对方面的法律服务        当企业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娴熟后,涉及到某些企业面临刑事法律风险危机时,我们就会有机会在危机发生时为对方提供法律服务。以往我也处理过比较大的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危机应对,具体的方案以后给大家讲案例的时分析。 (二)刑事法律业务的辩护与代理        当我们在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过程中做出相应的努力后,刑事法律风险事实上已经被减弱,但在仍然不可避免地爆发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作为延伸业务介入而进行辩护。风险防控不是风险布局,比如从事某个轻微的违法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我们要通过该证据,通过各种防控措施,展示出其不构成犯罪的现实情况,其行为如果仅仅触犯了轻罪,我们要通过专业服务,避免其划入到重罪,但是并不意味着能够杜绝或者完全杜绝刑事法律风险的爆发。 (三)民事法律风险防控和行政法律风险防控        在风险爆发后,我们可以继续介入进行第三方面的展望,即对于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能够娴熟掌握后,我们还应该再进一步组建团队,对于企业的民事法律风险防控和行政法律风险防控进行研究,从而与企业进行无缝对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因为以后真正的竞争优势不仅体现在自己的专业上,还要体现在业务互补之中,这样才能稳定的黏住客户,才能保障以及满足客户多方面法律风险防控、危机应对以及诉讼代理等各方面的需要。        对于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的概述,暂且就到这里。由于该领域还需要大家进一步研究,很多问题尚不成熟。我给大家做出概述的原因是希望大家对这个领域有初步的了解,并且对以后的学习和研究有相应的方向进行深一步的研究。                                                                                                                         责任编辑:丁胜

《现代法学研究》是双清学术出版社旗下的法学研究领域专业期刊,本刊刊登法学相关的研究性论文。

国内外减刑制度研究论文

目 录文摘英文文摘一、导论(一)问题的提出(二)我国对缓刑制度的研究现状(三)研究内容(四)研究方法(五)研究意义二、缓刑制度的演变(一)国外缓刑制度的起源1.缓刑制度的萌芽2.缓刑制度的开创与成熟(二)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的演变1.我国缓刑制度的起源:2.现代缓刑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3.新中国缓刑制度的规定三、缓刑制度概述(一)缓刑制度的含义(二)缓刑制度在刑罚体系中的位置(三)现代缓刑制度的类型(四)缓刑制度与其他相关刑罚制度的区别1.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2.缓刑与监外执行3.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4.缓刑与管制5.缓刑与保护观察四、缓刑制度的价值及理论基础(一)缓刑制度的价值蕴含1.公正性2.谦抑性3.人道性(二)缓刑制度的理论基础1.刑事社会学派的教育刑理论2.刑事政策学说五、缓刑制度立法规范的比较分析(一)缓刑的适用条件1.缓刑的适用对象2.适用缓刑的刑期3.适用缓刑的刑种4.适用缓刑的实质要件——主观心态(二)缓刑的考验1.缓刑的考验期2.缓刑的考察机构3.缓刑监督考察的内容(三)缓刑的法律后果1.缓刑的撤销2.缓刑的法律后果六、我国缓刑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一)缓刑适用条件的思考(二)我国缓刑考察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三)我国缓刑制度考察内容的不足与完善(四)缓刑撤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五)缓刑的减刑(六)缓刑的赦免(七)关于缓刑考验期满后的法律效果(八)我国战时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参考文献后记

三、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基本途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监狱系统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的原则,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层次建设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仅是从宏观上指导全国监狱系统建设现代化文明的原则,也从微观上为每一个监狱指出了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方向。我个人认为,就每个监狱来讲,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进行“建设”工作的基本途径。每个监狱,都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不能畏难不前无所作为,也不能好高鹜远,不切实际,纸上谈兵,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安排,滚动发展,每年办成几件事,这样就能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向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迈进。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从总体上讲包括两个方面,即以监狱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教育设施、生活卫生设施以及生产方面的技术、设备、工艺为内容的硬件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以及监狱人民警察素质、执法水平、管理制度、教育方法、劳动手段、改造效果为内容的软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二者缺一不可。做为监狱领导,必须认识到硬件与软件是辩正统一的,硬件建设搞好了,有利于软件建设;软件建设搞好了可以促进硬件建设二者相辅相成。在指导思想上必须确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如果只抓硬件的物质文明建设显然不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而只抓软件的精神文明建设也达不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要求,二者是辩正统一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得软硬并举。当然硬件建设是要花钱的,在当前财政和投资保障不能很快到位,多数监狱经济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在具体实施上,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分清轻重缓急,做出规划逐项分步进行。而且这些建设项目与当地的现代化建设发展水平应当相适应,争取一次建成达标避免时过不久又得更新改造,造成二次投资或浪费。软件建设,主要强调监狱人民警察素质、严格执法、科学管理、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改造效果等。从经济角度讲,这些可不花钱或少花钱,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单位,可以软件先行,但这决不是说软件好搞,容易达标。从某种意义上讲,软件建设比硬件建设更重要,难度更大。司法部提出:“要注重软件建设”、“软件要强”,这不仅说明中国监狱的特色主要体现在软件建设上,同时也有利于克服我们一些同志一味强调物化建设的误解,从而推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进程。软件需要硬功夫,当前在软件上,要结合贯彻《监狱法》,一条一条地检查自己监狱的工作,凡与《监狱法》相抵触的,应当立即停止;凡不符合《监狱法》的规定的监规制度等,应当及时修改调整。同时要继续发展十多年来我国监管改造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坚持对罪犯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继续抓好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计分考核、依法奖罚的制度。全面推行三分工作,把防逃、防重大恶性案件、防非正常死亡的各项安全防逃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在教育改造工作方面,要加大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好特殊学校,建设丰富多彩,有益于改造的监区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辅助教育,进一步搞好社会帮教等。通过这些切实使监狱的软件强起来,上一个新水平。这就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软件建设实实在在的工作,也能促进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硬件建设,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实实在在的基础工作。参考文献 : 1.吴宗宪 《中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研究》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6年8月版2.张秀夫 《中国监狱现代化建设》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论文摘要]: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现代化的监管改造设施和健全的狱政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文明管理和改造的社会主义监狱。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分层次创建的原则;分类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1]我国的现代化文明监狱是社会主义的监狱。着意味着它要体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探索和发展起来的监狱工作经验,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关键词]:现代化 文明 监狱我国的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神圣职责,对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主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及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文明监狱事在必行。一、正确认识、深刻理解贯彻《监狱法》和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关系,是增强现代化文明监狱紧迫感、提高自觉性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布施行,是全国监狱机关和全体监狱工作监狱人民警察盼望已久的盛事。《监狱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监狱工作法典,它的颁布实施不仅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法制建设工作的日趋完善,也反映了我国监狱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顺应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大趋势,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贯彻《监狱法》与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二者是相互联系互为要求,相辅相成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既是贯彻《监狱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监狱法》的必然结果,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尤其是“软件”建设的硬性标准集中体现在《监狱法》的概括规定中,用精练的法律语言表述出来,为监狱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提供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件。这不仅使现代化文明监狱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而且还有利于保障和制约现代化文明建设在法制建设轨道上健康顺利的发展。因此,要达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就必须严格 贯彻执行《监狱法》,依法建设是前提,是基础,决不可偏废,这样才能保证准确正确地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另一方面,贯彻《监狱法》,严格依法治监,离不开与社会文明相适应的基本物质条件,较好的物质条件为基础是监狱依据《监狱法》,发挥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能,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强化三大基本改造手段,完成惩罚和改造基本任务的必要条件和可靠保障,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加强监狱的现代化“硬件”建设。同时随着《监狱法》的贯彻落实,《监狱法》所要求的物质保障体系,尤其是监狱的财政经费、投资保障、资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必将逐步到位,这也为我们建设现代化文明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只有认识到这些,才能克服盲目性、提高自觉性、增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紧迫感。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监狱干警队伍。不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要通过干警的活动去实现。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有力保证。政治坚定是根本,全体监狱干警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各项建设的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从政治的高度观察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在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中坚持坚定的思想立场,善于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创建工作实践;纪律严明是保证,作为准军事性的司法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没有严明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一切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和保证完成,纪律是执行实践的保证;作风过硬是基础,勤政廉洁,遵纪守法,顾全大局,遇险不惊,沉着镇定,具有独立处理和应付复杂问题的能力,是对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最起码的要求;业务精通是前提,业务素质是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法律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执法水平,只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把创建工作真正地做好,“犯人多数是可以改造好的,但是要经过一个艰苦的过程。在没有完成这个艰苦过程的情况下,这些人有许多都是‘饿老虎’,我们的监狱、劳教警察都是‘训虎人’,随时都有可能被他们咬死、咬伤。”[2]所以做为监狱、劳教警察一定要保证能够做到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这样才可以有效的避免被那些“饿老虎”咬死、咬伤。但是近年来,在少数监狱人民警察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性质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有不少干警法治观念不强,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因此,必须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培训、从严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 同时,还要看到,加强队伍建设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加强全党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就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来说,要进一步把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工作推向前进。现代化文明监狱要靠有现代化知识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不可能设想用落后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那是不可想象的。再从犯罪率和犯罪性质来看,现在关押的犯人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再加上这几年的“严打”收押的犯人和过去也不一样,暴力犯多,团伙犯罪多,重新犯罪多,改造的难度、保障监狱安全难度也比过去大大增加。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要想更好地完成我们所担负的任务,确保监狱的稳定,努力提高罪犯的改好率,降低重新犯罪率,为国家社会稳定做出我们的贡献,要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抓队伍、促业务,才能够保障我们的工作不断地得到提高,才能够保障监狱的稳定,罪犯的改好率才能不断提高,重新犯罪率不断降低。我们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保障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要建设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必须加强监狱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充分发挥监狱党委的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建立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严格考核体系,合理的竞争机制,良好的奖惩机制,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培养和选择一批优秀的青年干部进入监狱各级领导班子,增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总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组织保证,也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重要内容。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全过程中,只有紧紧抓住这一点,才能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外减刑制度之比较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一套行刑制度,虽然有的国家并没有“减刑”这个名词,但也存在与我国减刑制度在实质上相似的行刑制度国外有的国家的行刑制度分为刑事政策性减刑(即出于鼓励受刑人积极从善、主动改造之目的的减刑)和赦免性或恩赦性减刑(即并非出于鼓励受刑人积极改造之目的,而只是国家在重大庆典或者重要日期到来之机,为表举国欢庆或举国哀悼而实行的临时性恩惠行动)。[4]而我国减刑制度与国外减刑制度具有可比性的是刑事政策性减刑,故本文关于中外减刑制度的对比主要是在刑事政策性的减刑上。这种意义上的减刑制度在国外又被称为善时制度(Good Time System),或善行折减制度。所谓善时制度,是指鼓励改过自新的收容人,缩短其应该执行之刑期,促使其向善的制度。      1关于减刑的实质条件的比较      我国相对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绝对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且将其细化成了若干项实践性较强的比照标准。适用减刑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确定罪犯的表现是否符合减刑的实质条件,虽然外国的减刑制度的实质条件主要也是要求罪犯的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积极改造,但是由于由于国体、社会现状、法律理念的不同,也是有所差异的。比如美国的善时制度要求“表现不坏即可折减刑期”;英国的减刑制度要求“特别勤勉和良好行为”;加拿大监狱法要求“规范性的行为及勤勉”。[6]可见,我国减刑制度适用的实质条件与国外减刑制度在实质上并无较大差异,但是背后体现出的刑罚理念却是各有不同的,并且在严格程度上,我国减刑的适用条件相对比较严格。      2关于减刑制度的撤销      关于适用减刑制度以后,罪犯表现不好,或者出现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现象,减刑能否撤销,各个国家的规定是不统一的。我国对于减刑制度能否撤销没有规定,在实践中一般我们是视为不可撤销的。对于国外有些国家则认为减刑制度可以因为事后的某些不良表现而被撤销。例如,美国《监狱与犯人法》第      4165 条规定:“如果一个犯人在监禁期间犯罪,或违反关押监狱的监规制度,即因此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它所取得的表现良好的那段时间”;加拿大法律规定,犯人一入狱就可获得 1/4 减刑,只有在狱中又犯新罪,才没收减刑,其他情况不没收,被没收减刑的罪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申请恢复被没收的减刑;意大利有关法律规定,罪犯在减刑后的服刑期间,如犯非过失性重罪,应撤销其减刑。以上几个国家都明确规定了减刑可以因为一定原因而被撤销,这样的规定有利于约束罪犯在减刑之后保持良好的改造表现,防止罪犯在余刑不长、没有减刑可能的情况下松散懈怠,避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情形,也可以防止为了减刑而投机取巧的伪装悔改。      3减刑的决定机关      减刑决定权的归属由于各国刑罚目的价值观、减刑的实质、刑罚执行现状、刑罚效能发挥要求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我国的减刑决定权由法院根据执行机关上报的减刑建议书行使,减刑决定权由法院行使与我国刑罚理论界和实践中长期以来认为减刑裁定权属于审判权的观点密不可分。国外虽然有国家的减刑决定权也由法院行使,但是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由刑罚执行机关行使。比如在美国,减刑的决定权,有些州是由执行主管当局假释委员会行使;英国是由内务大臣或者内务大臣授权的监狱长来行使减刑决定权;中国台湾地区的减刑是由监务委员会作出决议然后报法务部核准备案。由刑罚执行机关行使减刑决定权的好处在于:刑罚执行机关是最了解、熟悉罪犯悔改表现的机关,可以更加准确的做出减刑的决定,同时也可以避免不了解罪犯改造情况的法院仅仅对罪犯的减刑进行材料审理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事例

论文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写法如下:

第一,写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时候首先需要具备的是研究国内的现状,需要举出一系列的数据,同时这些数据必须是来源于正规的数据平台,这样的平台国家已经很多,中国知网是一个全国比较大家的数据库大家可以在这里查找,这个方法大家要记住。

第二,大家写国外研究的时候,需要明白的是国外的整体情况,需要了解具体国家的整体数据,同时对这个国家的文化要有了解,这样才可以引述正确。这些资料可以各大国际知名网站查找,美国的很多大学网站对外开放一部分,可以去那里研究一下。

论文的介绍如下: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

论文一般由名称、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可有可无。

在写之前、或者说是查找相关文献之前,你需要明确这样几个问题:

(1)研究所属的领域或者其他领域,这个问题已经知道多少;

(2)已完成的研究有哪些;

(3)以往的建议与对策是否成功;

(4)有没有建议新的研究方向和议题。

因此文献综述部分,是有一个内在逻辑的。你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了解前人已经提出的问题

通过对研究课题的相关文献进行阅读,了解前人在研究课题方面提出了哪些问题。一般地,对于任何研究主题,都或多或少有前人涉及过,都会提出若干观点,为论文写作或者研究提供启发。

2、明确前人解决了哪些问题

了解前人解决了什么?解决到什么程度?这是文献综述所要解决的第二大议题。

3、那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在进行文献研究时,也可以注意前人解决问题的思路。通过研究前人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够对研究者产生借鉴启发作用。作为硕士研究者,可以尝试在相同的背景下模仿其研究方法,常用来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案例研究、规范研究、实证研究、演绎推理等。

4、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这个部分就可以表现出你这篇文章的研究意义)

通过文献综述的研究,找出前人还没有解决的问题,这是文献研究时需要得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找到某一研究主题前人尚未研究的方面和内容,作为论文研究的依据。同时结合前人的研究思路,构思怎样进行研究。

5、探讨怎么解决这些问题(这个部分就需要简要说明你接下来的研究工作)

当然,在写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时候你不需要长篇大论,或者把关注的学科写成一篇非常全面的历史纪录。这时候你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将前人的研究进行排除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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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企业经济国内外研究论文

探讨会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论文

现如今,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探讨会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萧条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会计本质理论的变迁,反过来,会计本质理论的变迁也促使经济活动更好的展开,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摘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会计理论变迁与经济的发展亦是如此。经济发展促进了会计的发展和变迁,同时会计的发展对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定影响。

关键词:

会计本质;理论变迁;经济发展

事物的本质是事物存在的根据,会计本质是会计本身所固有的,是其他会计概念的依据,是确定和解释其他概念的依据。从闫达五、杨纪琬先生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们认为会计本质的研究是会计研究的起点,而且这一起点论,在20世纪50年代在我国盛行,并在会计研究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有关会计本质的认识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间的推进,关于会计本质的理论也是在逐渐变迁。

一、会计本质理论的变迁

(一)西方国家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

任何理论或是制度的发展都是源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的产生和发展,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必然性。会计理论的变迁也是基于此。关于会计本质的理论,西方学者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就是会计本质是艺术,1943年,由GeorgeO.May提出。1941年美国会计师协会所属会计名词委员会的《会计名词公报》第1号《复查与提要》对会计所下定义是:“会计是一种艺术,是关于诚实有效和以货币形成记录、分类、汇总具有财务性质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以及说明其经营成果的艺术。”1953年,该委员会又发布了第43号<会计研究公报>重申会计是一种艺术:“会计是一种艺术,它用货币形式,对具有或至少部分具有财务特征的交易事项,予以记录、分类及汇总并解释由此产生的结果,使之处于有意义的状态。”

这种观点,在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国家也还是比较盛行的。

第二种观点是,1953年,A.C.Littleton提出的“工具论”,认为会计本质的理论主要为“管理工具论”。有关“工具论”的观点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有萌芽,MaxWeber把会计本质与资本主义制度联系起来,认为“资本主义本质是理性获利”,“理性获利过程和行为是靠会计来调节的”,由此可以判断出,他把会计工作看成是计量和监督的工具,是管理经济的工具。1953年,A.C.Littleton在其著作《会计理论结构》中从会计的时空框架、会计的目的、会计的分类系统及信息的报告与审查等方面对会计的本质进行了深刻地阐述,提出会计的本质是“管理工具”。

第三种关于会计本质的理论就是信息系统论,Hendrickson、美国会计学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等持有此观点。1966年,《论会计基本理论》中提出会计基本上是一个信息系统,该文献是美国会计学会为纪念其成立五十周年而出版。在该书中提出企业应该向其利益相关者提供中立、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信息,其所提供的信息不应为了某个特定对象,而是要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这种观点成为了美国会计届关于会计本质的主流观点。第四种观点认为会计本质是受托责任,美国的YujiIjiri学者持此观点,其认为会计是便于协调各利益集团之间财产经管责任的系统。此处的受托责任在本质上与会计目标提到的“受托责任”是一样的,即会计人员是受托者,会计人员的职责在于履行好委托人交待的职责任务。

(二)我国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

我国会计届对会计本质的认识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管理活动论,这一观点是由我国会计学者阎达五、杨纪婉20世纪80年代提出。该理论认为会计固有的职能是反映、监督和参与经营决策,她是一种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这种观点与管理工具论是有一定区别的,管理工具论仅仅考虑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过程,不强调其参与经营决策。

在中国,另一种可以与管理活动论相抗衡的观点是信息系统论。这一观点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余绪缨教授在《要从发展的观点,看会计学科的属性》论文中,提出“根据当前的现实及其今后的发展,应把会计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它主要是通过客观而科学的信息,为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后来葛家澍教授也接受了西方国家关于会计信息系统论的提法,和余绪缨教授共同提出了会计信息系统论的观点。

该观点认为,会计是旨在提高企业和各单位活动的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而建立的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除此之外,以杨时展老师和郭道扬老师为代表的“受托控制论”,也对我国会计本质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影响。该观点认为会计本质是对会计计量结果有控制作用的控制系统,而该控制系统是以受托责任为目的的。除此之外,伍中信学者也持此种观点,其认为受托责任突出了会计本质和会计目标的高度耦合,并且反映了会计内在的矛盾运动,会计产生、发展变化的内在的矛盾运动来自“受托责任”,“受托责任”是对会计本质的恰当表述。

二、会计本质理论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经济发展推动会计本质理论的变迁

科技革命和一国的经济发展政策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正迎来第三次工业革命,此次科技革命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使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得到极大的发展。第三次工业革命是科技革命,本次科技革命中电子计算机的使用以及以全球互联网络为标志的信息高速公路正在缩短人类交往的距离。正式由于第三次科技革命,信息传播的速度变得更快,信息传播的成本更低,信息论、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发展,也是这次技术革命的结晶。

信息科学的发展带来的新思想和新技术,也打开了会计研究者的思路,人们开始重新探索和认识会计的本质与作用。随着信息论、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发展,美国会计学会和会计职业界开始逐步有了将会计的本质界定为一个信息系统的倾向。如果说西方学者对于信息系统论的探索是缘于第三次科技革命,那么我国学者对于该会计本质的认识得益于改革开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此后,我国也开始引进西方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在会计理论方面,一些先进的会计理论逐渐被引入,这样我国关于会计本质的理论分为两大学派。

信息系统论学派认为,这一时期,信息技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且也将电子计算机的应用引入了会计领域,这样,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加工更加便捷,因此,会计作为信息系统的本质就更加突出;管理活动论学派则认为,我国正在逐步实施改革开放,并且已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想法,我国市场要素正在不断的完善,企业的规模也会越来越大,会计仅仅作为信息系统的功能是不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会计也应该参与经营管理,突出会计对企业内部的功能。

受托控制论在我国的出现此时经济的发展环境密不可分。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此时经济发展成为国家的重中之重,而一国经济的发展依托于企业的发展。企业发展与会计密不可分,企业重大的经营决策要依赖于会计信息。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会计应该发挥其控制作用,将过去、现在、将来结合起来,发挥其会计控制的现时作用。

(二)经济危机迫使其发展

会计本质理论的发展并不总是顺应经济发展而变迁的。有时,会计本质理论的变迁是被迫的,是为了要适应当时的经济发展。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会计届普遍认为会计的本质是一种艺术,既然称之为艺术,就不应该对其规范加以干涉、约束。

但是,1929年到1933年,美国在经历了经济大危机,企业破产,生产萧条,股票价格一落千丈。这次大危机的原因除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缺陷外,还有一个就是松散的会计实务和会计的滥用,此后,各国也就开始重视会计,认为会计旨在将具有或者少部分具有财务特征的交易事项,以有意义的方式即以货币来表示,予以记录、分类和汇总并对其产生的结果给出合理解释。

可以说,此次经济大危机使得会计界开始重新审视会计本质,或是认识会计应该提供真实、不偏不倚的信息,或是认识到会计应该作为计量和监督的工具,因此,此次的经济大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会计本质由艺术论向“工具论”和“信息系统论”的变迁。

(三)会计本质理论的变迁对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发展与会计本质理论的变迁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会计本质的变迁也就影响着会计职能。会计职能是由会计的本质所决定的,是本质的具体化。

“管理工具论”和“管理活动论”认为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计的本质在于参与企业决策,在这一会计本质的影响下,企业会计被赋予了财务决策、财务控制两个基本职能,而规划未来财务活动、监控财务活动过程、分析财务活动结果、协调财务关系等职能则是由这两个基本职能引申扩大而得出。如果会计人员能够在企业经营中很规范的行驶这两种职能,必然有助于企业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要履行控制职能,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对特定主体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督和督促,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决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受托控制论”的会计本质,认为现代会计能够对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控制,它是一种主动、多向式控制,避免了了传统会计被动、单向式控制带来的弊端,从而能够将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与事后分析连接成一个整体,促使会计整体控制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事前预测主要是通过经济预测,参与决策来实现;事中控制则是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核算和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使之按计划和预定的目标进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事后控制是在计划执行完成后,对计划执行的结果进行剖析并评价执行效果,为以后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经验教训。

三、结语

综上所述,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萧条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会计本质理论的变迁,反过来,会计本质理论的变迁也促使经济活动更好的展开,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会计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同样,会计作为一种计量工具,也反映着经济的发展状况。

纵观历史长河,几乎每一种会计理论的形成、变迁都与经济环境密不可分,是经济发展的产物。经济越是发展,会计理论越完善,尤其是在经济发展遇到危机时,就更加迫切需要会计理论的变迁。同时,会计理论的完善和会计实务的进步又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现有研究中关于会计本质的理论又面临着新的挑战,对会计本质的思考是对会计最根本理论的探究,我们要依据经济发展的形势,勇于尝试,大胆创新,推动会计理论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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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会计论文大纲

前言:

一般说来,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就是要实现经济效益 成本的最小化,也就是利润的最大化。加强成本管理与控制是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确保企业经营利润的不断提高,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必须精打细算,加强成本管理,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成本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的对策措施。

一、论降低企业成本对企业效益影响的必要性

(一)、提高成本意识

(二)、理解成本的概念

二、就电缆产品的生产企业降低成本的思路以及推进方法

(一)、电缆生产企业的成本构成

(二)、争对电缆生产企业降低成本需考虑的问题

(三)、节约经费对策

(四)、从经营资源入手降低成本

(五)、科学的降低成本方法

(六)、系统的降低成本方法

三、降低企业成本具体可行的途径:

1. 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产品无形损耗

2.选择适应资源能力的竞争模式

3.利用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原理

4.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和有效使用资源,寻找和利用无需支付成本的资源组合.实现成本倍减

5.利用产品特色.打破传统成本壁垒.增加盈利能力

6. 利用价值链分析方法.构建或优化企业的供应链

7.加速资金周转,降低产品存货及资金成本。

8.在企业内部成本达到极限时,利用外部资源有效突破成本瓶颈

四、根据电缆厂的一项产品为例,通过相关费用相关计算的方法来具体的分析如何降低电缆生产成本。

(一)、生产电缆企业现在的成本组成

(二)、通过可行的降低成本的方法改后的成本

五、合理的降低企业成本的途径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遵循市场规则(游戏规则)

(二)、降低企业成本着重从人工、费用上考虑降低企业成本途径的启示:

1、努力提高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

2、加强策略成本管理

3.加强生产经营过程中价值链的管理

毕业论文大纲怎样写毕业论文没有固定的形式,常见的有如下: 1. 论文的标题 毕业论文的标题是论文的眉目,应仔细推敲,尽可能从各个角度充分考虑,选择最合适的。原则上,题目要简单明了,能反应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使读者能一眼看出论文的的中心内容要讲什么,切忌笼统、空泛。语言也要补实,同时能引起读者的注意。 毕业论文的标题不能象小说、散文那样经过艺术加工而引起读者的好奇心。论文的题目要让人一看就能直接了解它的论文。因此,拟题要采取直接、正面的提高论文内容的方法,而不要采取奇特的艺术手法。标题不可过长,尽量在20个字以内。 2. 目录 毕业论文篇幅长的要写出目录,使人一看就可以了解论文的大致内容。目录要标明页数,以便论文审查者阅读方便。 3.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要求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掌握论文内容的要点。目前比较通用结构式摘要,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摘要应有高度的概括力,且要全面反映论文要点,简明、明确、畅达。 4.正文 正文包括前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主要包括序论、本论文、结论三个主要部分。序论要对论题的主旨、写作的动机和理由、研究的方法以及论文的内容加以简要说明,通常几百字即可。本论是全篇论文的核心,在篇幅上占得最多,写时必须慎重对待,这一部分,作者要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阐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结论,要把这部分写得简明扼要,既要考虑与序论部分相照应,还要考虑与本论部分相联系。结论应是本论部分阐述的必然结果。讨论部分可以展开写,写前人的研究情况与自己的研究结果比较,提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提出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倾向性意见。 5.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的卷末要列出参考文献。列出参考文献的好处是:一旦发现引文有差错,便于查找;审查者从所列的参考文献中可以看出论文作者阅读的范围和努力的程度,便于参考。 6.论文的装订 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 毕业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性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封面可以这样写(不同学校有不同的要求): ××××经济××××专业××届毕业设计论文 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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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体交互式会计创新教学模式的构建与运用日期:2010-05-24 03:34:50 点击:0 好评:0 作者:陈兴述王宗萍章新蓉...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 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及其局限性 如何防范应收账款风险及其措施 ...www.wsdxs.cn/html/kuaijililun

企业转型国内外现状研究论文

传统储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成功关键本文分析了我国传统储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现状与不足,提出了物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种类和发展形态,分析了国内外物流企业资源整合的研究状况,提出了基于核心竞争能力的物流企业资源整合是传统储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成功关键,论述了基于整合的物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具体判断过程、阶段性目标和主要原则。关键词:核心竞争能力;物流企业;资源整合;转型; 1、传统物资储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现状分析 传统储运业正向现代物流业转化积极推进。由传统运输?储运及批发贸易企业转变形成的物流企业依托原有的物流业务基础和在客户?设施?经营网络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不断拓展和延伸其物流服务,不断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化。 我国的物流企业正面临着飞速发展时期,分析我国的物流企业的来源,大多数是从传统的储运企业发展而来,如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托运人、财务和信息咨询公司、港口码头铁路、电子分销商等七种[1]。这些从传统的储运业务转型为现代物流企业的过程中,往往重视形式而缺乏核心的改造或者改造不彻底,留于形式。例如,文献2指出用物流理念改造传统货运,创办快递服务,开展直销配送,建立专业物流公司,创建规范物流园区,加大投入,谋划未来。也有的学者指出,变革体制,适时转型的观点,提出加大信息化,改造流程,改变观念等手段来促进转型[3][4]。也有学者指出,完善物流配送功能,以传统储运为基础,建立多种形式的物流、配送中心,加强横向联合,开发各自物流资源等手段以促进转型[5]。 诸多的学术文章和企业实例表明,多数的企业在转型的过程中往往重视表面理念,缺乏实际运作,重视资产技术投入,忽视资源整合。一些企业仅仅是打着物流的旗帜,干着其他的活动,一哄而散的现象随处可见。甚至有很多企业把物流的牌子换上了,却不知道如何具体的运作,甚至还是以传统的模式和方法去理解物流和操作物流。2、物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2.1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研究现状分析 随着企业理论、资源观理论的不断发展及其与企业战略理论的不断结合,20世纪九十年代初,理论界提出了基于核心竞争能力的的竞争优势理论。企业中长期发展和竞争优势依赖于企业自身构建、培育和拥有特殊的资源和能力,这已经是当今各国战略管理专家、学者的共识。西方战略学家普拉哈拉德(C.K.Prahald)和哈麦尔(Gary hamal)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首次正式论述了企业核心能力及其在工商管理实践中的应用之后,世界各国对核心竞争能力的定义特征和范围等作了诸多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6]。哈麦尔(GARY HAMEL)和普拉哈拉德(C.K. RAHALAD)于1994年又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了《未来的竞争》,提出未来的企业竞争必须形成核心竞争能力,提出了企业竞争战略杠杠作用和延展策略[7]。关于核心竞争能力的文献,文献8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以资源为基础的竞争优势理论认为,企业培育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在于构筑与众不同的核心能力;企业在制定持续发展战略时,应该考察自己是否拥有独特的资源与知识,以及这些能否为企业带来独特的价值。以技能为基础的企业认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是培养独特的、无法模范的先进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来源于长期积累的技能的有机融合。组织基础论则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是培养独特的组织模式以及相互协调,流程分析论则认为企业竞争优势来源于能使企业发挥最大效率的业务流程。动态能力理论则综合了以上的观点,强调了组织的学习的重要性。 一些学者归纳出判断某项资源或者能力是否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六大标准:稀有性、难以模仿性、持久性、获利性、替代性、优越性[9]。 2.2物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运用核心竞争能力来评价一个物流企业的运作水平,保障能力。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具有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基本特征,但对实际的企业而言,确实很难评价一个物流企业与别的企业相比有更优的核心竞争能力。在物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研究中,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标准来界定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于忠元提论述了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三个误区,即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不等于物流设施的优势;核心竞争力必须经过长期的积累才能形成核心竞争;核心竞争力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需要锻造磨练[10]。郝聚民提出了物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三种形态,即物流管理能力、物流运作能力和物流规划能力[1]。张明等提出了物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不足,但是都未能分析具体的核心竞争能力的表现[11]。

1、国内研究:近年来,随着家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家电企业数字化转型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学者们研究了家电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家电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验和建议,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实现数字化转型。2、国外研究:国外家电企业也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但转型的实现方式与国内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的技术支持、产品迭代、渠道营销等方面。国外研究者也分析了家电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实施经验,为企业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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