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要求的 ?
论文的题目是画龙点睛的神来之笔,是提纲挈领的综述概要。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英国文学 毕业 论文题目大全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英国文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一) 1. 《浮士德》的善恶冲突论 2. 论《浮士德》思想体系的矛盾 3. 论卢梭《忏悔录》的自审意识与超俗意识 4. 济慈及其《夜莺颂》的美学魅力 5. 欧洲社会的讽刺画卷——《唐璜》浅析 6. 论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7. 《巴黎圣母院》中的美丑对照原则 8. 论《红与黑》中于连的形象 9. 论司汤达小说心理描写的艺术 10. 司汤达在现代小说史上的地位 11. 成功与幻灭——拉斯蒂涅(《高老头》)与吕西安(《红与白》)之比较 12. 巴尔扎克小说的现代 文化 意蕴 13. 论《包法利夫人》 14. 19世纪英国女小说家研究 15. 《傲慢与偏见》的戏剧叙述 16. 夏洛蒂·勃朗笔下的女性形象系统 17. 《呼啸山庄》的叙述技巧与结构艺术 18. 试析《简·爱》和《呼啸山庄》的情感模式 19. 《呼啸山庄》与《金锁记》情感世界之比较 20. 梅里美中短篇小说的艺术魅力 21. 《茶花女》的悲剧艺术 英国文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二) 1. 茶花女与杜十娘比较 2. 从蒙太里尼形象看《牛虻》的反宗教主题 3. 论哈代小说中的新女性形象 4. 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艺术风格之比较 5. 论威尔斯的科学幻想小说 6. 论《恶之花》的历史地位与意义 7. 略论马克·吐温的艺术风格 8. 易卜生《玩偶之家》娜拉形象 9. 易卜生有肖伯纳的“社会问题剧”的异同论 10. 19世纪俄国文学中“多余人”的形象 11. 俄罗斯文学中的妇女形象 12. 果戈理《死魂灵》的讽刺艺术 13. 屠格涅夫笔下的女性形象 14. 屠格涅夫的抒情手法 15. 屠格涅夫与郁达夫比较研究 16. 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长篇小说 17. 谈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的景物描写 18. 陀思妥耶夫斯基与现代派文学 19. “现代性”历史文化语境中的鲁迅与陀思妥耶夫斯基 英国文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三) 1. 古希腊神话 传说 中的文化精神 2. 英雄符码及其解构——荷马史诗主要史诗主要形象论析 3. 论《俄狄浦斯王》的冲突艺术美 4. 论《美狄亚》在戏剧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 5. 从古希腊到18世纪西方文学中人的观念 6. 《埃涅阿斯纪》主题的原型意义 7. 试论__伦理在西方文学中的演变 8. 但丁与__文化 9. 哥特式小说的原理与发展 10. 中国武侠小说与骑士文学的比较 11. 《堂吉诃德》的多重意义 12. 论流浪汉小说的艺术特征 13. 试论《威尼斯商人》的冲突艺术 14. 《奥瑟罗》悲剧冲突艺术 15. 论《李尔王》的人文主义思想 16. 论《亨利四世》中的福斯塔夫形象 17. 《罗密欧与朱丽叶》与《西厢记》抒情艺术之比较 18. 试论莎士比亚喜剧风格 19. 莎士比亚悲剧风格的特殊性及其历史意义 20. 论《汤姆·琼斯》人物刻画的美学原则
每个国家或民族都有其独特的 文化 魅力,英国也不例外,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辉煌的历史造就了英国特有的岛国文化。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英国文化的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英国贵族文化在英国近代小说中的体现
英国贵族文化能够与时俱进地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变化不断创新是其经久不衰、焕发生命活力的真谛。作为英国文化的一部分,英国贵族文化有其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特征。在英国受这种贵族文化的影响,社会精英分子,通过努力不断提高自身道德素质和人文修养,跻身更高的社会阶层,有效地激发了英国人民的进步要求,这让整个英国社会充满了进步、活力和正能量;同时,随着近代文化活动的丰富和文化水平的提高英国贵族阶级参与文化的程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对整个英国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影响。
一、英国贵族概念
英国贵族起源于盎格鲁·萨克逊时代,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从概念上讲英国贵族具有广义贵族和狭义贵族之分。广义贵族讲的是杰出的、优秀的人,就是我们现在讲的社会精英分子,而狭义贵族讲的是愿意服兵役的人,用现在的话说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或者引申为道德素质、个人品质高尚的人。这只是字面的理解,而事实上,英国贵族文化存在着严格的阶级等级制度,贵族往往指的是军队、政治、经济等领域取得成就的人,依然是以成败论英雄;另外,贵族一部分来自于世袭,另一部分则来自于统治阶级的赏赐,或者在战争中立过功的武士。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英国贵族的结构也与时俱进地发生了比较深刻的变化。15、16世纪,随着英国资本家的崛起,掌握社会资本的非贵族或者说社会底层人士,逐步上升到贵族阶级,这引起了贵族结构的深刻变革。在国内研究英国贵族的文献资料中,陈晓律先生和钱承旦先生做了比较准确科学的定义,其书《英国文化模式溯源》认为,英国贵族就是一个群体集团,最初使用的词汇是“Nobility”,以后逐渐被“Aristocracy”替代。总的来讲英国贵族是指一个统治阶级,一个社会等级,一批统治者或领导者。
二、英国贵族文化和文学作品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A.L.克罗伯和K.科拉克洪在1952年发表的《文化:一个概念定义的考评》中,分析考察了多种文化定义,然后他们对文化下了一个综合定义:“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的和外显的模式之中,借助符号的运用得以学习与传播,并构成人类群体的特殊成就,这些成就包括他们制造物品的各种具体式样,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通过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而文学作品是社会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记忆功能很好地反应当时社会背景下的文化发展模式和特征。而英国贵族文化是一个阶级社会的反映,也是一个促使人民追求向上进步的文化,那么,通过分析英国贵族文化与文学作品的关系,从文学作品中提炼英国贵族文化的内涵就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英国贵族文化在近代文学作品中以崭新的形象和角色出现,英国贵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其发展进程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首先,文艺复兴在英国文化发展史上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文艺复兴的意义在于它动摇了宗教文化在英国文化历史中的地位,宗教对文化不再有绝对的控制权,起不到文化导向的决定性因素,这种情况下文学作品对文化发展和传承的影响有了质的飞跃。
其次, 教育 的发展改变了英国贵族的集团属性。知识分子的崛起有效地冲击了英国贵族集团的构成,打破了以宗教为核心的社会精英、文化精英和管理精英。这一新生知识分子群里与贵族的内在联系,对英国文化的发展起到了革命性的影响。
再次,英国贵族阶层是整个英国政治、经济、权力的中心,对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和文学作品形式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决定了文化发展方向和文学作品形式。文学作品的创作者从经济、政治、权力各个方面受制于英国贵族,没有独立的发展创作空间。英国贵族涉足文化产业和文学作品的目的与所有的统治者一样,是寄希望服务于政治的。这就导致文学作品往往会反映出对英国贵族的推崇和赞赏,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其社会威望。文学作品是具有传承意义的文化传播媒介,其所涉及的贵族文化和形象能为广大读者所熟知。
最后,文学作品要取得长足发展,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必须要受到贵族的庇护,以免收到宗教的迫害;另外在经济上同样要得到一定的支持,如果没有贵族的庇护,那么文学作品就很难出版发行,再好的作品也到不了读者的手里。
总之,近代以小说为主的英国文学作品,摆脱了宗教文化的束缚,开始在贵族阶层找到了发展的土壤,也对英国贵族文化的发展和宣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英国近代小说反映出的英国贵族文化特点
(一)英国贵族阶层注重财产积累,着力土地收购
经济基础是保持英国贵族地位的前提,而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土地资产的价值和意义在整个社会资产中占有相当重的分量,这不仅仅是因为其自身价值,更主要的是土地是贵族实现财富积累,榨取更多财富的工具。当时,英国工业发展水平还没有形成规模,不能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贵族只能依靠土地来奠定其经济基础,因此,不断地扩大土地占有规模是贵族阶层的一项基本财富积累手段,这也是贵族家族世袭的原因,当时土地的继承性和贵族的世袭制一脉相承。这可以在英国著名的文学作品《傲慢与偏见》和《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得到很好的验证,找到其贵族文化的影子。在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中,彬格莱先生选择了在乡下安家,虽然他是个继承了十万英镑的“富N代”,但是他并没有继续留在原来的家奢侈地生活,而是按照父亲生前的遗愿,在乡下购置土地,这就反映了在当时英国的社会背景下,现金不是发展的长久之计,有了土地才能更好地可持续发展,贵族基业才能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扬。而亨利·菲尔丁在他的作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讲述了魏斯顿先生为了实现土地规模的扩大,最终答应了女儿苏菲亚与一个私生子的婚事。这足以体现出土地资产的重要性。以上两例充分反映了当时英国贵族阶层注重财产积累,并着力收购土地资产的状况。
(二)英国贵族阶层有很强的血统和门第观念
英国贵族非常重视自身血统的高贵,当时社会血统的纯真和门第的高贵,在整个贵族阶层受到很高的重视,甚至说血统和门第高于一切,这种现象至今仍然有所保留。因为它带来的不仅仅是自身的优越感,更有别人的尊重和与众不同的待遇。同样的一个家族仅仅是因为一时财富的大量积累,但由于血统和门第的问题是不受贵族尊重和重视的。英国的贵族往往以家族自称,每个家族又以其姓氏作为标志,因此,追求和寻找与贵族家族的血缘关系在英国当时的社会非常普遍。哈代在他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中写到,约翰·德伯得知他是古老的贵族世家德伯氏的后裔时乐得手舞足蹈。他甚至让十七岁的女儿苔丝,去追根溯源到当地一个有钱人家认本家,从而换来经济上的资助以摆脱经济困境。可实际上,这所谓的有钱人只是一个靠放高利贷发家的暴发户,和这古老的英国贵族没有一点关系,正像书中所发的感慨那样:“诺曼的血统,没有维多利亚王朝的财富作辅助,又算得了什么!”这反映出英国当时的平民很希望通过血统来实现身份地位的攀升。穷人如此,贵族更需要血统为他们赢得社会的尊重与虚荣。
(三)英国贵族注重贵族气质的传承和教育
英国贵族的成功并不只是外表表现出来的高贵,他们对自身素质的培养和传承也非常重视。他们深知这对整个家族传承和发展的意义,因此在 对子 女的教育方面会投入很大的力度。他们往往追求贵族的修养和品味,在他们心目中,文学、艺术、哲学、诗歌等是一个贵族必备的素质。这也是贵族在一起讨论的主要话题。在著名作品《傲慢与偏见》中年轻一代的达西则是一个十足的“绅士”;小说《爱玛》中的女主人公爱玛也真实地反映了英国贵族对子女的培养和贵族特征的传承;小说《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之所以收人爱戴和尊重也是因为其自身的贵族特征。
贵族文化是英国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文化发展的起源、传承还是与时俱进的创新,都在整个英国古老的文化历史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近代作为英国贵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一个转折点,贵族群体的构成发生比较深刻的变化,贵族文化的传播也借助文学作品得到了很好的宣传和发展,我们再通过这些文学作品,尤其是英国近代小说,能够挖掘到英国贵族阶层注重财产积累,着力土地收购;有很强的血统和门第观念以及注重贵族气质的传承和教育的特征。
浅谈当代英国文学的发展与特征
摘要:当代英国文学是英国历史中具有耀眼光芒的文化明珠,随着英国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民主运动的兴起,在英国文坛也逐渐形成了多种文学创作风格,尤其是现实主义文学成为了当代英国文学领域的主流创作风格,并且深刻地影响着当代英国文学的发展。本文从当代英国文学的发展特点与表现形式出发,对当代的英国文学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
关键词:当代英国文学 文学创作风格 现实主义文学 发展特点 表现形式
引言
在人类的文化发展过程中,文学成为了人们记录文化的语言工具,并且随着人类的发展历史进程,逐渐由稚嫩转变为成熟。不同时期的文学作品记录了不同的时代,代表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当代英国文学也符合这一客观规律,通过文字来记录英国当时社会变迁与欧洲其他国家文化的交流与沟通。由于当代英国政治经济矛盾加深,因此影响了当代文学的走向,许多作品贴近现实,反映出当时的社会背景。随着英国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民主运动的兴起,在英国文坛也逐渐形成了多种文学创作风格,尤其是现实主义文学成为当代英国文学领域的主流创作风格,并且深刻地影响着当代英国文学的发展,对当时的社会变迁有着真实生动地描写,并且建立起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本文从当代英国文学的发展特点与表现形式出发,对当代的英国文学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 当代英国文学的发展概述
在欧洲文学体系中,英国文学受到其他国家的影响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最开始的时候,英国文学只是口头上的叙述,而不是呈现到书面上的。在随着 故事 曲目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实现发展与完善,最后作家才开始进行创作。英国文学有自己固有的发展规律,并且用坚定不移的信念进入到新的时期。
第一,英国文学最为重要的发展就是来自戏剧的创作,随着当时爱尔兰民族的革命运动,打破了英国文学传统的僵持局面,让英国的戏剧文学得以发展。当时的创作者结合欧洲古典戏剧的因素来进行创作,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例如,萧伯纳的《华伦夫人的职业》,在英国早期的戏剧文学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英国,戏剧发展的高潮是50年代后期,代表作品有贝克特的《等待戈多》等。这些文学作品能够用有限的人物对话与情境来体现出当代英国社会的真实生活状况,而搭配英国优秀的演员演出更加能够突出英国戏剧创作的内涵。
第二,英国小说主要展现为战争小说,这是由于英国参与到两次世界大战,并且给人民的创伤是巨大的,因此产生了层出不穷的创伤文学。随着新时期的发展,英国以现实主义文学模式为主,这种现实主义文学具有强有力的语言,可以说是英国文学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
第三,英国的诗歌出现也在英国文学中占有不可小觑的地位,尤其在当代的英国诗歌中,以多元化的韵律而著称,并且融合了其他国家的文化,这一时期的英国诗歌对社会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例如,著名史诗剧《列王》、《荒原》等,都是富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不只是融入了作者主观的情绪,并且对历史与人生也有深刻的思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英国诗人们创造的诗歌也开始变得质朴起来,用简洁的语言表现出人们内心的情感,并且形成了自己的派别。可以说,诗歌也是英国文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继续在当代英国文学中闪光。
二 当代英国文学主要派别分析
1 英国当代无产阶级文学的发展
在19世纪产生的英国文学中的无产阶级文学对整个文坛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而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学派别就是宪章派文学,对于英国无产阶级文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种文学派别是为了与宪章运动配合,进而配合英国无产阶级的工人运动,所以许多文学作品都具有宣传性的精神,一般在工人阶级的集会中创办刊物与创作诗歌 散文 等。一般英国的宪章派的文学作品是为了服务于宪章运动的,所以这时候的无产阶级文学作品并没有较深的内涵,但是这一时期的无产阶级文学依然代表了英国文学中的无产阶级类别走向了当代英国文学创作的高峰。
英国当代的宪章派的代表人物是当时带领英国无产阶级进行宪章派运动的灵魂人物――爱内斯特,他经常去参加一些无产阶级的工人集会,并且大量地发表演讲,他不断表达出无产阶级的工人在资本家压迫下的艰苦生活,去要求政府给无产阶级的工人更多的福利。通过不断融合了在宪章运动中的感悟与 经验 ,爱内斯特把深入群众挖掘出来的文学素材用来创 作文 学作品,并且有了不俗的成绩。例如,著名的诗歌集《未来之歌》,“在未来的日子里,降临了的希望,将不义在公理面前折腰。我们要鼓起来一点勇气,兄弟们!把那个明天变成了今朝!”这部诗歌集也成了当代无产阶级文学体系中重要的作品之一。
2 英国当代文学中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
在19世纪的英国文学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最辉煌的成就是当代的现实主义小说的产生与发展,可以说,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在当代英国文学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位置,甚至在当代欧洲文学中也具有显赫的地位。
(1)现实主义文学的产生背景
在当代,英国不管是经济发展方面,亦或是政治制度方面,以及人们的文化思维意识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变化。而这种整体上的变化是当代社会思想的核心,也是现代社会价值观念产生的源头,它让英国成为了称霸全世界的工业领袖。
由于当时的经济社会产生了重大变化,首先在艺术文化领域产生了启蒙思想,并且在英国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与传播效果,而这种启蒙思想是来自当时的资本主义的群众运动,是反对当时英国封建制度的主要思想联盟。在19世纪之后,随着当时英国自有资本主义派别的建立,也标志了当时英国启蒙革命运动进入到高潮阶段。而在英国启蒙运动中,英国学者也在启蒙运动中占有着重要的位置,他们宣传的思想对于当代英国文学的发展与进步有着巨大的作用。当代英国文学在社会发展中不断汲取丰厚的养料,并且在变革的背景中去探寻文学创作的灵感,实现了在启蒙主义的巨大影响下的文学跨越。我们可以认为,如果没有英国当代社会变革,也就没有当代的英国文学如此难以逾越的地位,并且也不会出现轰动世人的现实主义文学,可以说,英国的现实主义文学的创作是当时社会矛盾出现后产生的。这种文学创作派别呼吁要用文学来关注设计现实与群众,并且密切关注人们精神的变化与保护他们。
(2)现实主义创作的特征分析
从整体上来说,19世纪的英国文学,除了少部分的无产阶级的小说之外,主要的创作潮流就是现实主义小说,并且占有主要的地位,掌控着英国当代文学发展的方式。这一时期的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创作风格主要是以描写社会生活为主,并且关注到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现状,从小人物的生活困境来直接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这成为了英国当代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主要方向。
从具体上来说,当代的英国现实主义文学中的主要创作潮流分成了三方面的特点:第一,作品细节的真实性,由于这一时期的作品内涵讲求的是真实性,因此需要对细节进行真实地描写与还原,要用具体的文字与思想内涵来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生活,并且用真实的形象与细节的描绘来感染读者,让许多读者在观看之后感觉身临其境。例如,萨克雷创作的《名利场》,是当时著名的讽刺性批判现实主义小说,通过主人公的遭遇,将当时社会中群众追求名利、权势、利禄的真实景象还原,批判了这些浮夸的事物是相连相通的。第二,刻画小说形象的典型性,当代英国现实主义小说通常会用典型的描绘方式,对于现实中积累的资料进行整理与概括,揭露社会现实生活的本质特征。其中,这些本质上有对于英国现实社会的不满,也有对高尚的精神品质的宣扬。可以说,这种典型性的特征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创作的核心,并且会与自然主义区分开来,使得现实主义的英国文学中的人物形象具有鲜明的性格,不会显得单一做作,而是真实地记录了生活。第三,对于描写 方法 的客观性,现实主义文学的情节中会自然地表现出文学创作者的真实情感,而不是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表现出来,这种客观性能够加深创作者的思维表现力,让故事情节更加深入与富有表现力,可以体会到文学作品之外的内涵。《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通过第三视角塑造了一个纯洁的女人的生活,表现出了作者对于当时女性处于底层社会现实的态度。
三 当代英国文学的整体特征与表达形式
1 复杂多变的形式
纵观当代英国文学可以发现它具有其他文学不同的特征,有着复杂多变的特点。英国文学在创作形式上与传统的英国文学创作有着巨大的差异。19世纪之后的英国当代文学,在多数作品中呈现出明显的地区性差距。而同一时期,苏格兰等地区的诗歌文学开始争奇斗艳,让英国文学出现了靓丽的风景线,而这一时期的诗歌文学具有明显的民族特征,并且展现出诗歌的魅力。另外,这一时期的戏剧文学也开始有了很好的发展,语言更加简练精湛。之所以能够受到众多观众的青睐,是由于英国戏剧文学符合当代文学发展的潮流,是当代英国文学不断发展与改革的里程碑意义的标志。并且,当代英国的小说也开始迅速发展,给整个世界文坛带来的撼动远远超过了诗歌与戏剧,给人们留下了巨大的震撼。饱满真实的内容与生动的情节,在文坛中占有重要地位,当代英国小说不但能够符合这一时期的客观要求,还具有多变的内容让读者深爱不已。
2 与当时社会现状相融合
当代的英国文学以现实主义文学为代表,创作风格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并且女性形象与文化在当代英国文学中很好地体现出来,也成为当代英国文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从女性文学创作者创作的文学作品中,以自身的视角来观察到现代社会女性要承担的责任,并且增强了女性的自我觉醒意识,以平等的态度来面对生活与情感。例如,多丽丝?莱辛创作的《金色笔记》《第三、四、五区域间的联姻》等作品都展现出当代英国女性特征,并且借助文学作品来争取到女性的现代社会的主体地位。
结语
可以说,当代英国文学领域有着丰富的作品,并且在当时复杂的背景下形成了众多类型,让当代文学形成了艺术形式多元化发展的繁荣景象。在另一方面,文学与哲学同时结合,让两者得到了相互的促进与进步,进而产生出哲学与文学相融合的创作方式,体现出这一时期的巨大价值。随着文学创作的日益繁荣,英国文学的发展我们是可以看到的,尤其是诗歌、小说等文学作品都展现出自身的优势与作用,体现出巨大的文化与社会价值。而在未来的文学发展中,创作者更要展现出文学作品的时代特征与责任,将正确的价值观与社会现实相结合,才能够体现出文学作品的真正涵义,让当代英国文学站立在世界文坛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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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准则和违法的责任,内容十分广泛。
环境法 论文 题目
1、环境保护的法学理论(法理学)问题研究
2、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问题研究
3、环境行政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4、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
5、危害环境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6、比较环境法研究
7、国际环境法研究
8、《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该怎么修?
9、发达国家饮用水保护措施简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10、低碳视野下我国页岩气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11、关于构建海洋环境保护中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思考
12、美国页岩气立法定位民生化的启示
13、我国核电监管领域的法律真空
14、树线矛盾法律风险防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16、荷兰新《水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7、关于推动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入刑的思考
18、河道非法采砂入刑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9、对《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探讨
20、论上海自贸区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21、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研究
22、我国环境保护NGOs的发展困境及展望
23、海洋污染法律规制
24、环境权利理论、环境义务理论及其融合
25、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哪些义务和权利
26、关于完善防治雾霾天气法律制度的思考
27、生态文明下的环境法制
28、完善水权水市场建设法制保障探讨
29、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的不足及完善
30、《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背景、问题及建议
31、水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32、印度环境法庭的制度考察及启示
33、环境法的本位与环境保障利益研究
34、环境污染犯罪中证据问题的实证分析
35、瑞典环境许可制度的特点分析及启示
36、我国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37、关于修订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若干思考
38、论环保法庭的实践困境及其发展出路
39、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思考
40、论环境资源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41、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42、论我国限期治理制度的结构性缺陷与完善
1. 我国水环境问题及其影响因素我国水环境面临着水体污染、水资源短缺和洪涝灾害等多方面压力。水体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破坏促使洪涝灾害频发。据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目前我国七大水系、主要湖泊、近岸海域及部分地区的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河流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是氨氮、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等;湖泊以富营养化为特征,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和高猛酸盐指数等;近岸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重金属。这些因素构成了水环境问题影响范围广,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等特征。我国水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人类主观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工业发展中,水消耗量大、利用率低。不仅单位产值污水排放量大,而且万元产值用水量各省区间差距悬殊。1998年全国平均万元GDP用水683m3以上。其中,北京161m3,天津201m3,上海300m3。但是,黑龙江、内蒙古、江西、广西、贵州、青海、甘肃等省区大多在1000m3以上。宁夏、新疆为4000m3左右。北京1m3灌溉用水可以生产2kg粮食,而宁夏才生产不到1kg。同时,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企业生产经营缺乏节能降耗的动力。企业技术改造往往以扩大再生产为目的,生产工艺落后,更新换代速度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增长方式的日趋转变,以及科技水平的快速提高,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将逐步走上科学化管理轨道。但是,这种转变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水环境问题严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政策导向的偏差。长期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注重经济增长速度、主要产品产量、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等指标,没有把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纳入经济核算体系。迄今为止,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作为“非生产性福利事业”。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由政府包揽,使政府不堪重负,以至于拿不出钱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甚至建成污染处理设施也因经费来源问题没解决而难以正常运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些经济发展政策有悖于环境保护。我国一度“遍地开花”的“十五”小企业,布局分散,规模不经济,生产工艺落后,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环境容量不相适应,也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以往在确定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地区生产力布局时,往往忽视区域环境容量。我国主要江河出现的严重流域性水污染,在很大程度上与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有直接关系。淮河流域四省自80.年代初开始,利用当地资源,大力发展高耗水的化工、造纸、制革、火电、食品等小型工业,污染物排放量超过了淮河的承载能力,使淮河流域水质急剧恶化;由于缺乏科学认证和科学管理,一些缺水地区盲目发展高耗水型工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一些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单一的资源型产业,不发展与之相配套的加工业,产业结构雷同,形成严重的结构型污染。自然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水环境问题的恶化,增加了水污染防治的难度。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引起全球温度、湿度、降水量的分布变化,使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灾害频发。我国北方地区气候也明显变暖,华北地区冬季平均气温90年代比50年代上升2.1℃。气温上升,地表径流减少,蒸发量增大,发生旱灾的机会增多。1997年我国北方地区受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降水量异常偏少,温度偏高,海河水资源量只有多年平均量的40%;黄河水资源量为多年平均量的61%。由于河道径流减少,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加剧了水环境恶化。1998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长江中下游、嫩江、松花江流域降水量偏多,导致特大洪水灾害的发生。我国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南多北少,相差悬殊,水资源分布与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布局极不协调。北方黄河、淮河、海河、松辽河,以及内陆河5个流域,总人口占全国的47%左右,耕地面积占65%以上,GDP占全国的45%以上,而水资源却只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9%,人均占有量仅为南方地区的1/3。这些因素也是导致水环境问题突出的重要方面。2.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面临的主要问题“九五”以来,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以淮河治理为先导,太湖、巢湖、滇池,以及海河、辽河相继开始。通过采取工业污染源的末端治理,以及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压缩过剩生产力中,取缔、关闭、和淘汰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严重的企业等一系列措施,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部分水域已经接近实现第一阶段的污染防治目标。“九五”水污染防治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流域水污染防治,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对于开拓我国的环境与发展道路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但是,从总体上看,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取得的成果十分脆弱。在实践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充分说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水污染防治仍面临严重挑战。2.1 黄河、长江流域水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九五”期间“三河三湖”的治理仅仅是拉开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序幕。在大规模治理“三河三湖”的同时,必须看到,黄河、长江的污染问题也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了。黄河这个中华民族的摇篮,他养育了人类,也无数次地给人类带来灾难。如今,由于人类活动的作用力,使黄河的环境问题日趋严重。1999年,在黄河流域的114个重点监测断面上,V类和劣V类水体分别为70%和56.2%,黄河主要支流的污染更为严重,而且黄河的污染主要来自支流。目前,黄河水量少,自净能力弱,水环境处于危机之中。在西部大开发中,黄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将进入较快增长时期。黄河的水污染必然使沿岸的水资源短缺“雪上加霜”。长江上游沿岸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这一地区的污染物排放量迅速增加,污染问题随之加重,特别是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水质不断恶化。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预计到2010年,长江上游重点地区废水排放量将以年均4.1%的速度增长;沿江城镇生活垃圾入江量,将由1995年的约200万t增加到2010年的467万t;三峡库区的水体自净能力将大幅度下降。2009年三峡库区建成蓄水后,库区将由一个流速快、流量大的河流变成一个流速缓、滞留时间长,回水面积大的人工湖。水体稀释自净能力下降,水污染必然加重。根据预测,三峡工程建成后,湖区上游岸边污染带主要污染物浓度将比建坝前增加2-10倍,将成为重污染区。2.2 城市生活污水逐年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市基础设施是工业建设的载体,制约着工业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建设不恰当地把基础设施建设的载体地位降低为工业的一般附属物地位,基础设施的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和工业建设不协调,导致基础设施长期超负荷承载。特别是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仅仅在近几年才开始兴建。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随着人口迅速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污水产生量大幅度增长。近年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的比例已接近持平。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周期为3年。从目前的建设进度看,实现“九五”期间国家提出的全国50万人口的城市都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装置的要求,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以淮河为例,按规划,到2000年,淮河流域四省需要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52座,总投资60.8亿元,形成污水处理能力352万l/d。到1999年6月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只有3座,污水处理能力仅为44万l/d。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的原因,除了资金短缺外,现行管理和运行机制的掣肘也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陷于困境。由于没有真正落实“污染者负担”的政策,地方财政因无力支付污水处理费用,常常使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投资不能有效发挥环境效益。2.3 大量的面源污染问题尚未找到解决途径目前,全国的工业污染已经开始得到有效控制。到2000年底,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都将实现达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正在逐步加快步伐。但是,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农药、化肥、畜禽养殖污染量大面广,有一定治理难度。从50年代到90年代,我国农药施用量增加近100倍,成为世界上农药用量最大的国家。我国每年因农药中毒的人数占世界同类事故中毒人数的50%。而且由于农药的大量流失,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全国化肥使用量也在成倍增加。1995年是1978年的4倍。目前,偏施化学氮肥,使氮、磷、钾比例失调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化肥的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量化肥流失,进入河流、海洋、湖泊,成为水体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同时,由于大量化肥的使用,农村畜禽粪便的农业利用减少,畜禽业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加重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脱节。畜禽粪便的还田率只有30%多,大部分未被利用。1998年全国畜禽粪便产生量是当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4倍。这些畜禽粪便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海。同时,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一直是困扰农村环境的一大难题。据1991年和1997年两次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乡镇工业二氧化硫、烟尘、化学耗氧量和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增长了22.6%、56.5%、246.6%和552%;在全国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控制的情况下,乡镇企业排污量却在增长,这将对水环境构成严重威胁。2.4 经济政策不配套,污染治理资金严重短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污染防治资金以国家预算内资金为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全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环境已经不能奏效。但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尚未建立,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资体制难以形成。作为促进污染防治的重要经济手段排污收费制度,目前还很不完善。主要问题是,排污收费标准过低,不能发挥刺激污染防治的作用。超标排放污水收费作为排污收费的主体,其收费额不足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成本的一半;污水排放收费最高不超过0.5元/l;排污收费项目不全,主要对象是大中型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城市污水处理费仅在少数城市开征,而且收费标准较低,“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没有充分体现;排污费的转移支付机制尚未建立,流域内上下游之间缺乏利益补偿政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不协调,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九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有了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中把环境保护作为重点投资领域,一些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得到国债资金的支持。但是,由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狭窄,投资量小,污染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按计划,“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约需资金1260亿元,但是目前已经落实的资金与需求相差甚远。1998年国家增发财政债券和银行贷款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分配给淮河流域10亿元财政债券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但是,这些资金仅为淮河城市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16.5%,而且投资项目达34个之多。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开工的项目不少,却因缺乏资金施工建设进度缓慢,很多工程至今投资尚无着落。3. 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政策建议我国是在经济技术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特别是水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一个艰苦的治理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在认真总结“九五”期间水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世界一切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不断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污染防治道路。3.1 在决策中控制新的水环境问题产生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在确定经济发展速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资源开发计划、区域开发计划,以及制定经济技术政策,进行重大经济决策时,应当对实施这些决策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做出科学评价,评价的结论作为各级决策的依据。在决策中综合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因素,统筹兼顾,使发展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专门的评价审议机构,并使这一制度法制化,逐步建立起依法决策的运行机制。区域经济的发展要充分考虑水资源保护。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近期应重点调整北方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防止水资源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经济发展应考虑为生态用水留有余地,防止因过度开发导致下游地区河湖萎缩、土地沙化、生态退化。在水源地区,引导和组织水源地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避免水源地区经济发展导致下游城市水源污染。3.2 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的方针大力开展节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消耗。有组织地推行节水、高效的农灌技术;完善科学的农业用水管理措施,尽快改变农业生产大量耗水的局面。制定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和水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建立工业用水考核制度;明确规定冷却水及工艺用水等工业废水必须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大力发展水的闭路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排放量。在开展节约用水,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同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特别是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流域治理的重点在城市,城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要走集中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和废水资源化路子。因地制宜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要用于工业冷却水、城市景观和园林绿地用水等。3.3 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国家有关部门应抓紧组织开展资源定价研究,有计划地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和国家稀缺资源制定分类指导的价格政策,尽快改变“资源无价”,资源产品低价的不合理状况,使水资源价格体现资源价值、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费用。同时,积极推进水资源资产化管理进程,加强资源核算体系的研究,为逐步将水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创造条件。3.4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抓紧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经济手段。尽快提高排污费标准,使之高于污染治理成本;制定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建立资源更新的补偿机制;全面实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用水收费中,普遍增加污水处理费,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环境保护作为“市场失效”的领域,特别是环境科技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应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和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企业化。积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地下水等稀缺资源征收资源税;对新建污染项目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控制结构型污染;对现行排污费与费改税进行利弊分析,探索征收污染附加税;对从事城市污水处理的企业实行零税率;对生产再生资源和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应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3.5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工业部门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工业布局,推动资源消耗小、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技术改造推行以清洁原料、清洁生产过程和清洁产品为主要内容的清洁生产。要把清洁生产当作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的一次工业企业的全面改造,在全国所有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审计,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促进我国工业向新的技术基础转移,以集约方式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经济效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我国资源节约型生态工业生产体系。3.6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农村要推行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全面推广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合理配置的“大农业”生产模式,注重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把现代化科学技术和传统农业精华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增加有机肥料的使用,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开发生物农药技术,推广以菌治虫、以虫治虫的生物技术替代农药。目前,我国已有2000多个生态农业试点,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推行生态农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场革命,在全国广大农村普遍展开。逐步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污染型乡镇工业转移到生态农业建设上来。县、乡两级政府要制定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推广,有计划地在全国乡、村培养一批技术骨干,指导农民发展生态农业。3.7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改革现行城市污水处理体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企业化运营管理、社会共同负担费用、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的模式。积极探索城镇给排水建设和运营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逐步使政府从直接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中解脱出来,让污水处理真正走向市场。环保产业的发展应当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国家应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在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一部分产品过剩的企业转向环保产品生产和服务;组建环保产业集团,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抓紧培育环保市场,把原来政府管理的环保服务事业推向市场。同时,要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组织开展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等急需的重点水处理技术攻关;加速污染防治和生态工程成套设备的国产化,改变我国环保产业落后的现状,以适应我国污染防治的需要。
我想你做好毕业论文时,一定很费劲。 不过,有一些过去的经验向给你讲一下: 有关环境的论文确实不好确立。 但是我在日本的大学时,学习的是会计;因此我的 论文题目是有关环境会计的。 题目是:《有关环境会计在中国的导入》(当时) 目前,中国的环境问题也是越来越严重。 我想老外对中国的环境问题一般都是很关心的。 这一点,你大可放心。 在中国现在环境会计的发展还是初级阶段、如果你感兴趣 这也是一个对将来有用的、可以大展宏图的领域。 英国的环境会计的导入,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了。 一般情况下,西方国家导入都很早、之后发展到日本; 然后才是中国(发展中国家或者成为发展途中国家)等 不过,人生中的选择:要根据你的兴趣来定! 如果你选择了这个行业、一辈子可能都有可能离不开它! 希望我的建议你可以参考!
室内设计创新之路室内设计如何创新,是一个长期的热门话题,它主要针对当前建筑室内设计创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忽视室内环境特点和要求,忽视建筑形式与内部空间的整体性,盲目照抄照搬、盲目追赶潮流、盲目进行材料堆砌、盲目听命于甲方老板、盲目追求效益的倾向而提出来的。 一切艺术创作的创新问题都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因为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所谓标新立异、推陈出新,都是指在继承过去设计创作成果的基础上,开拓新思路、发掘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寻找新题材。在建筑创作范畴,还要探索新结构、新技术领域、开拓新的材料来源。我国现阶段的室内设计,由于受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阶段的制约,还没有形成既结合国情,又具有鲜明时代感的设计风格趋向,普遍出现照抄照搬西洋或中国古代建筑样式或装饰部件的情况,这就是社会上公认的以拼凑代替设计的现象。说明我们缺乏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建筑文化素养。 其具体原因是: 1) 对建筑室内环境的意义缺乏理解,缺乏正确的建筑环境意识和念。2) 社会整体建筑文化发展的落后(或称繁荣中的危机)。 3) 建筑设计、施工管理机制不完善。从社会观察中发现一些问题十多年来,我国室内设计从无到有,出现空前活跃之发展势头,对于开创广大人民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设计创作中也出现不少好作用。但由于室内设计作为一种专门的学科和专业,刚刚建立,人才培养还没有跟上形势,行业的兴起更是基础薄弱。出现上述情况是基于根本的设计观念模糊: 1. 对环境认识的模糊认为室内设计是在已有建筑空间中进行表面装修和布置家具、悬挂装饰灯具和布置其他装饰品。把室内设计看成单纯的视觉条件的改善。即是从简单的装饰要领出发去认识室内设计,把建筑室内空间内涵与建筑设计割裂开来。实际上,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一种延续,它们都是属于建筑设计范畴的。 室内环境的设计究竟包含哪些东西,这是值得进一步弄清的问题。室内设计主要指在现代建筑条件下,创造合理完善的建筑室内环境,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当今室内设计越来越受到重视,是由于它具有很强的社会基础和充分反映时代的需要。 室内设计是现代科技和文化艺术的综合产物,对于室内设计的研究,受到若干新兴科学发展的影响,如行为科学、环境心理学、环境物理学、环境艺术和现代室内设计工程管理等。这门学科最广泛地包罗人的各种生活和生产活动内容,反映了人们相互交往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室内设计应充分体现人的价值特征,必须以人为主体确立设计依据,研究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寻找和它们相适应的环境形态结构。研究室内环境问题,要研究人的多种生活体验,研究人的感觉、知觉、习惯、智能和各种生活活动规律以及人对于室内环境的各种反映等。 室内设计又是一种文化活动过程,是社会文明的一种标志。建筑室内空间往往以自身形象(包括空间形式、节奏和秩序)和相关的装饰手段来反映时代和社会特征,不同的室内空间表现不同的环境气氛和具有不同的艺术感染力。(通过视觉、听觉、嗅觉、弱觉等来完成) 如果不从以上室内环境意识的观念出发,社会造成设计思想的混乱。 2. 在社会文化变革,建筑文化变革中出现的模糊观念。改革开放,使中国文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这 种冲击表现为大量西方科技、文化被引进,在文化艺术领域里,典雅的、通俗的、理性和非理性的思潮在无选择的传播。总的说来,对于我们拓展视野、更新文化观念、繁荣艺术创作,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建筑(包括室内设计)作为文化的表现形式(或载体)在外来建筑思潮影响下,使我们在追求时尚的社会心理之下,普遍表现为求新、求异,或追求多样化。这种倾和和我们比较熟悉的后现代主义恰好不谋而合。我们讲的拼凑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这种倾向的有意无意的表现。这是当前典型的室内设计的社会模式。后现代主义是一种建筑思潮,由于其形式和内涵的多样性和通俗性,而成为一种雅俗共赏的时尚建筑形式。后现代主要针对现代建筑存在的某些问题提出的另一种颇具哲理性的创作方法,它对于当代建筑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社会上对多种建筑形式的生搬硬套,或者照抄一些后现代建筑师作品的某些细部,实际上它的建筑内涵十分浅薄,有的甚至与后现代的基本思想的混乱表现之一种,其直接原因是建筑理论研究与设计实践脱节。 3. 市场经济冲击下出现某些社会扭曲现象,严重影响了设计创作的正常发展。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带 来的不公平竞争,使室内设计创作面临许多新问题,其中主要是设计成果的商业价值与文化价值的冲突。有的人为了单纯追求效益而盲目顺应甲骨文方要求。某些暴发的老板没有文化素养,在他的设计下出现华而不实,谈不上什么文化品味的东西,一些奇而不美的低劣设计普遍出现,严重损害了建筑的功能和价值。严格说,这是丧失设计者的社会责任,甚至是出卖职业道德,这是一个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 4. 室内设计材料使用的模糊观念在不少室内设计工程项目中出现盲目使用高档材料的倾向。有的人自 知设计没有什么内容,便用大量高级材料去掩盖设计上的缺陷,这也是当前设计创作中有代表性的倾向。 建筑空间是由一定实质材料的界面所组成,选用不同材料的结构和围护构件,按照材料,基本性能和力学规律围合成的室内空间,具有满足使用功能和人的审美要求双重特征。运用不同材料,在室内出现不同形式的空间界面(如蓬波杜中心的金属结构天棚、居室中的木屋架等)在室内产生各种形式的线、面、体等空间构成要素,这是材料与结构对室内环境产生的综合影响。某些新材料构件的应用,如大型玻璃隔断,使室内空间出现通透感,大大丰富了室内空间层次变化,这些都改变了传统建筑形式和它的设计方法。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室内空间的整体形象是材料,结构和空间共同体现的一种综合性艺术形象。 另一方面,材料因为体现了本性才获得价值,材料的质地和肌理可以加强空间环境效果,并使它的基本形象更具有意义,所以任何材料的运用都应体现其本质,如建筑材料中的木材料的运用都应体现其本质,如建筑材料中的木材被认为是最具有人性特征的材料,人们都愿意接近并喜爱它生动的纹理和天然光泽,在使用时有意去表现它。砖是一种普通材料,但在当代建筑师心目中仍然把它看做一种富于自然品格和表现力很强的材料,国外不少低层住宅、办公室和一些文化类建筑室内,普遍采用清水砖墙,在现代环境中不断更新其材质和表现特性,砌筑方法,开发其新的肌理,使它发挥更大潜力。 对于室内装饰材料的研究,除了掌握其功能特点外,主要应研究材料本身的素质和艺术表现力,以及人的视觉、心理反应等。 室内设计的各种意图,必须通过材料的合理运用来完成,可以用在室内环境中的材料很多,但要达到合理运用则比较困难,我们应当学会主动驾驭材料,最大限度发挥材料各自的优势,而不能盲目乱用,甚至无原则的高级材料堆砌。对于高级装饰、装修材料的使用,应重点突出,体现高材精用的原则。目前,很多工程中,不分重点地将一类高级材料,如花岗石、不锈钢、高级硬木、镭射玻璃等到处乱用,以为这才能体现他的所谓装修档次,这实际上是把使用高贵材料和提高环境质量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混为一谈。 这种指导思想,离开室内设计基本方向和原则,不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而且使室内环境给人一种不伦不类暴发户的印象,或者说是把室内设计简单化、庸俗化。
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准则和违法的责任,内容十分广泛。
环境法 论文 题目
1、环境保护的法学理论(法理学)问题研究
2、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问题研究
3、环境行政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4、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
5、危害环境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6、比较环境法研究
7、国际环境法研究
8、《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该怎么修?
9、发达国家饮用水保护措施简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10、低碳视野下我国页岩气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11、关于构建海洋环境保护中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思考
12、美国页岩气立法定位民生化的启示
13、我国核电监管领域的法律真空
14、树线矛盾法律风险防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16、荷兰新《水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7、关于推动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入刑的思考
18、河道非法采砂入刑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9、对《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探讨
20、论上海自贸区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21、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研究
22、我国环境保护NGOs的发展困境及展望
23、海洋污染法律规制
24、环境权利理论、环境义务理论及其融合
25、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哪些义务和权利
26、关于完善防治雾霾天气法律制度的思考
27、生态文明下的环境法制
28、完善水权水市场建设法制保障探讨
29、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的不足及完善
30、《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背景、问题及建议
31、水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32、印度环境法庭的制度考察及启示
33、环境法的本位与环境保障利益研究
34、环境污染犯罪中证据问题的实证分析
35、瑞典环境许可制度的特点分析及启示
36、我国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37、关于修订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若干思考
38、论环保法庭的实践困境及其发展出路
39、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思考
40、论环境资源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41、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42、论我国限期治理制度的结构性缺陷与完善
基于灰色预测模型的XXXX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关系研究需要+WO
食品工程毕业论文题目
引导语:关于食品工程这一专业,有哪些论文题目可以选择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工程毕业论文题目,供各位阅读与借鉴。
一、《微生物学》研究小课题
1、灵芝的生产与加工技术的观察研究
2、天麻的生产与加工技术的观察研究
3、不同消毒剂的抑菌试验
4、苏云金杆菌的药效试验
5、紫外线杀菌试验
6、紫木耳的高产生产试验
7、平菇的高产生产试验
8、木本植物的扦插试验
9、无根豆芽菜的生产试验
10、食用菌病虫害防治试验
二、食品安全、食品营养方向
1、综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2、保健品的发展前景
3、有关某一具体食品的营养素的分析和检测(比如,鱼,肉或红富士苹果等)
4、有关某一类人群的营养调查报告及营养监测
5、有关某一类食品的营养强化(比如,赖氨酸,锌等)
6、某一类人群的营养和健康现状及分析(比如,婴幼儿,女性,老年人,青少年等)
7、冠心病患者的饮食及防治
8、糖尿病患者的膳食原则及防治
9、如何科学饮食
10、如何正确的摄入某一类营养素(比如,钙,维生素A等)
11、改进生产某一食品的工艺流程(比如,浅谈改进啤酒泡沫质量的措施)
12、综述绿色食品
13、综述无公害食品
14、分析各国的膳食结构
15、综述膳食结构跟体质、性格等关系
三、分子生物学、现代生物技术方向
1、微生物制剂的.生产与应用
2、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3、生物菌肥对植物的影响与作用分析
4、质粒的构建和扩增
5、现代生物技术在作物品种改良上的应用
6、生物信息学的发展和应用
7、魔芋的生长特性及功用
8、植物DNA提取方法的探讨与改进
9、红曲霉的液体培养方法优化
10、大肠杆菌质粒DNA提取方法的优化
四、生物技术方向
1、生物技术经济学分析
2、生物技术在医药领域的应用
3、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
4、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与展望
5、基因重组技术研究现状
6、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
7、如何免费利用网上资源--生物技术网络资源的利用
8、浅谈生物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9、生物技术与环境治理
10、现代生物技术与食品工业
1. 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由于订标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相互矛盾的问题,比如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不同、含量限度要求不同等,这不仅让相关食品加工生产者颇为头疼,也使得政府部门在对不少食品的监管上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比如前一时期,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全国黄花菜市场进行清理的过程中发现:我国没有专门针对黄花菜含硫量的鉴定标准,只能参照卫生部关于干菜类食品的卫生标准执行。按此标准,黄花菜的含硫量不能超过0.035毫克/千克。沈阳市卫生监督所正是根据这一数据对24.5吨的"毒黄花菜"进行了查处,从而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毒黄花菜"问题的广泛关注。但是,国家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脱水蔬菜标准》(NY5184-2002)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卫生指标是不得超过100毫克/千克。由于两个政府部门对黄花菜含硫量数值的规定差之千里,造成黄花菜农们无所适从,黄花菜的生产厂商们叫苦不迭,某些执法部门盲目执法,政府的监管效率也大打折扣。这一问题最终引起了国务院总理的高度重视,2004年8月9日,卫生部发布2004年第16号公告,扩大了焦亚硫酸钠和硫磺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制定了黄花菜中二氧化硫残留标准不得超过200毫克/千克的新规定,至此黄花菜的含硫量标准终于统一。综上所述,我国的诸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标准的检验检测方法已经到了全面清理、修改和完善的阶段。 目前,我国食品相关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共四级标准,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有1000余项。当前,我国食品标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水平偏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存在着交叉、矛盾或重复,重要标准短缺,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部分企业标准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部分标准的实施状况较差,甚至强制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相比接轨程度不够,从而导致标准的可信度在国际上不高。1961年召开的第十一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召开的第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均通过了创建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决议, 现今食品法典已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虽然我国1986年就已正式成为CAC成员国,但对食品法典的研究、评估与应用工作开展的并不十分理想。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制定出来的,如能在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中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标准,通过参照遵循这些标准,将国内食品标准尽快与CAC标准接轨,既可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节省大量财力。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开始组织实施食品标准的制订及修订,这一重要的基础工作的开展将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会大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2. 加大对食品检测检验研究和应用的投入 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十五"期间,国家对食品安全检测检验的研究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从客观要求来看,"十五"期间还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特别是对于快速检测技术研究的投入,并尽快将研究成果转化成具体应用。 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开展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食品安全一系列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毕业论文的题目主要涉及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保证市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的研究,第三消费者,食品安心安全指数的编制,第四呢,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及对策的分析,第5个是论警察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还可以写网络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及时的对策。
身边的环保——湘大一次性餐具使用调查报告 求采纳
这是环境保护法的内容。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能净化我们的生存环境。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的,距今已有16年。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经济和法制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在大的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理念,也不能应对现在的环境状况。因此,需要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全方面的审视和评判,以促成其及时修订。本文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评价,指出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意见。在宏观上,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主要存在着价值观、法律地位和基本内容三方面的问题。首先,在价值追求上,应该从协调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一条叙述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就将立法目的的落脚点放在了经济目的上。既然环境保护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建设,则当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特别是暂时的地方的经济效益相矛盾时,人们在实践中往往出于逐利的本性牺牲环境以求得经济的发展。这也就是发达国家走过的已经被实践证明代价高昂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因此,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有失偏颇。该法在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规定体现的“协调发展观”虽然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了。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在发展上面的主流思想已经是可持续发展。早在1987年联合国就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与接受。中国的执政党也提出了与可持续发展实质一致的科学发展观。发展已经不仅仅指经济指标的增长,而是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也不仅仅是本代人的发展,也考虑后代人的权益和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分决不仅仅是字面的差异,实质上是不同性质的发展观的体现。协调发展虽然也考虑了环境因素,但基本上是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工作,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正常进行,而非作为价值性目的,没有认识到环境和生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正因为整个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上的偏差,才造成了环境保护法在许多具体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实践中许多地区实际上仍然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致“全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相当多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应当明确宣示可持续发展原则,修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环境权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制度设计中都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其次,在基本内容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基本局限于污染防治,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很少且含糊。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在法律条文上体现为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从条文数量上看,只有8个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些规定都比较抽象和笼统,多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只泛泛地规定了主体(该章中主要是政府)应当如何行为,却完全没有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例如,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没有规定政府不负责的处罚措施。因此,属于不完全的法律规则,从法律实施效果上分析的话,几近形同虚设。忽视自然资源保护的弊病还体现在一些环境制度中。例如,目前的“三同时”制度尚仅限于污染防治,不利于整体环境保护。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有同样的局限性。环境和资源本来就是联系紧密的两个要素。在环境科学中,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统一的。首先,环境与自然资源都是以物质或能量的方式出现并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二者都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其次,环境是以自然资源为主要实物载体和组成部分的,是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众多环境要素按照一定自然规则和体系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集合体;而自然资源则相应的是自然环境在自然界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是自然环境这一整体中的最重要的局部。从该种意义上来说,“环境是自然资源的来源和存在处所,自然资源是环境要素的物质体现。环境就好比是自然资源再生产的工场,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然资源再生产能力的好坏。”因此,将此二种客体融合起来,由同一部基本法进行调整,有利于环境的整体保护。环境保护也决不仅仅是防治污染就能解决的。将二者相统一,还可以从立法层面上防止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在执法过程中的相互分离和矛盾,促进环境保护总目标的实现。最后,在法律地位上,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处境比较尴尬。按照《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时的设想,当时即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立法文献记载,“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而一些具体的规定,则将在大气保护法、水质保护法等具体法规和实施细则中去解决。” 若充当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既需要在内容上加以体现其“基本”,也需要在形式上保证其基本法的地位。也就是说,《环境保护法》需要具有国家基本法的地位。但是,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不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而只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样,它并不属于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基本法,而是普通法。如此,《环境保护法》与本来应属于同一等级的《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比较,就处于低一等级的处境。而与本领域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等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处于同一效力等级,不具备基本法的形式地位。因此,既无法实现与其他部门法的平等对接,又无法从法律体系上统领环境资源法。将《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并不是出于环境法研究者的一厢情愿,而是出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环境保护是整个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本的关系和问题,属于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特别重要的问题。从立法学上看,已经具备了基本法律的性质。并且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因此,从其内容的重要性上也应当使《环境保护法》具备基本法的地位。因此,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从立法程序上保证其基本法地位。在微观层面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环境权确认和保护以及环境保护法律实施和救济等方面均存在有待完善之处。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过时。《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从字面上即可以看出,该原则仅适用于污染治理领域。而现实的环保工作已经涵盖了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等各个方面。并且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更为全面和科学的“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但是,该决定仅仅是一个行政法规的规定,效力等级太低,使得该原则无法作为整个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来指导环境于资源保护工作。第6条略微体现了环境责任原则,但是只是从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检举权角度来暗含的,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有以下的局限性:限于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而未包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主体限于生产者,而未及消费者和监管者。因此,应当整合第24条和第6条的规定的精神,并以当今先进的环境法理念为指导,确定环境责任原则,该原则涵盖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消费者最终承担、受益者负担和主管者负责等子原则。《环境保护法》第8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这体现了鼓励参与环境保护的原则。但是,该规定对于调动公众积极性是十分不够的。应该规定在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基础上全面而切实的规定公众参与原则,其内容应包括:建立环境重大事项公众意见征求制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保障;对于社会团体开展环保工作的法律保护机制等。再如前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应该修正为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基本制度方面,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适用面过于狭窄等问题。之所以说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因为现行环境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主要强调命令加控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尽管政府的行政控制手段在治理污染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环境保护部门经费不足、人力资源缺乏、手段单一、程序不完备甚至寻租等。 随着经济发展,污染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已经日益明显,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式、事后制裁型的模式进行,而应该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原有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没有将主体的环保努力与其经济利益联系,既不能遏制污染的扩展,又不能驱动主体减少排放量。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有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下面就具体的各个制度逐一分析。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实际上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实行的是排污即收费制度,而对于其他环境因素的排污是超标才收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些法律规定跟不上形势需要的情况,也就是立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如超标排污是否构成违法的问题,我们认为超标排污就是违法,不能以缴费代替。但现在法律规定是超标缴费,并不予以处罚。这就难以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这就是立法工作跟不上环保工作形势需要”。 而且目前的排污收费仅限于企事业单位,而未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居民家庭征收排污费;收费标准仅有浓度,而无量的标准,不利于环境保护。限期治理制度中,限期治理决定权的归属不合理。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首先,决定权由政府而非环境保护部门行使,会造成政府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而执行不力;再者,污染项目不分大小,均由一级政府决定,会造成政府工作量大,而无力及时处理小规模的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二:首先,该制度适用范围仅限于污染防治领域,应该扩大到生态保护领域;其次,目前的环评执行时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而在项目立项之后。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一旦立项,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出于惯性就很难因为环境保护而取消项目,而从经济学角度,先立项再环评,不通过再撤销,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因此,应该在立项之前就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法第26条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适用范围过窄;二是未解决分散治理与集中控制的矛盾。应该明确规定项目已执行“三同时”制度,还应参与集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只是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推出环境权的内容,如现行《环境保护法》第6条和《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等。 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新型人权,是公众行使参与权的基础,因为公众行使程序上的参与权,必须有实体法上的环境权的支撑。所以,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即公民拥有享有良好、舒适环境的权利和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为保证环境权的实现,同时赋予公民和有关社会组织享有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和环境索赔权。环境知情权包括了解、掌握环境公共信息(如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日报等)和环境个别信息(如某个污染企业的排污数据等,包括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污染严重企业公开其环境信息)的权利;环境参与权包括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参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和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公益性环保活动及对环境管理机关的监督;环境索赔权亦称环境请求权,包括向有权机关请求取消或停止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项目及其运营,并有权向法院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在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保障上,存在着行政管理权限设置不科学、环境执法强制力不够、政府责任不清晰、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过轻且不明确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该条规定实际上对权力的界限的规定十分模糊,也没有规定权力行使的程序,没有部门权力冲突时的解决方案。因此,极易出现有好处的事项各部门争着管辖,反之,则相互推诿的情形的出现,与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政府的理念相冲突。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的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可概括为: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即主管;公安、交通等其他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即分管。这种双重管理体制,容易造成环境监管上的受政府地方保护干扰的情形;且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统一监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权限尚未划清,缺乏协调机制。《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规定得十分模糊。由于未明确规定环境权,因此环境责任制度也不完善。应该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规定环境法律责任的社会性、公益性判断标准。在环境行政监管方面,环境法没有赋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强制权力。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手段导致执法不力,不能及时排除污染。例如罚款、责令停止建设、生产或者关闭等的执行必依赖于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费时又不经济,也难以提高办事效率,并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为了树立环保执法权威,严格环保执法,必须建立环保行政强制手段。《环境保护法》第5章共11条规定了环保法律责任。但是,这些规定都不具体明确。一般表述为“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等,法律后果十分不明确。法律责任的追究应严格依据法律对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规定不明确的法律责任条款实际上会造成对违法行为难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该章对法律处罚的规定也过轻。应该修改法律责任这一章,明确规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在处罚力度上要与行为相符合。综上所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在宏观上和微观上都存在不足之处,应当及时科学地加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