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社会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政治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2000字 范文 ,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摘要】近年来群体事件频发,这些事件等都在舆论和民众的强烈关注之下,暴露出了执法经济、程序违法、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但 文章 认为上述部门如此肆意妄为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执法人员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盛行。当务之急是要培育官员对法律的信仰,法学研究应直面中国现实,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奠定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积累理性基础。
【关键词】群体事件;信任法律;信仰法律;法理分析
近年来群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事发后各地出现的“奇招怪招”更是为这些事件增添了一份戏剧性的色彩。然而,在这种看似“幽默”的民众反应之中,我们看到的是社会道德面临的颠覆性挑战,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在有关机关的“执法”行为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我们似乎听到了什么轰然倒塌的声音。在痛心疾首之余,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冷静分析这些事件背后折射出来的深层次社会矛盾,探究这些执法人员如此“无法无天”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一、“群体事件”一一折射出法律信仰的失落
事出必有因,任何事物都不会孤立凭空地出现,以钓鱼执法事件为例说明,此事件也是如此。可能大家对钓鱼执法事件的关注多集中在其负面效应上,但客观而言,这种不正常的执法手段也是在应运交通执法部门在查处黑车上的困难而生的。由于打击黑车证据难固定、处罚难度大,执法部门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执法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是,像“钓鱼执法”这样的执法方式已经被严重扭曲、异化了,“钓鱼”已经不是为了执法,而成为执法机关完成指标、“创收”的手段。本应带头执法的行政人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们的法律何在?不可否认,执法经济、不当的行政指标、行政监督缺位等体制性因素是一方面原因,但这些都是表象,问题的症结在于当下行政执法主体缺少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与虔诚,把法律当成了获取本部门利益的工具。在有些地方和部门,法律被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部门的政策和领导的批示。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淡薄、规则观念不强,这反过来对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现了一个法律信仰整体性失落的局面。
二、政府官员的法律信仰与普通民众的法律信任
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中国民众法律信仰的缺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这里并不想过于强调普通民众法律信仰的问题。诚然,法律信仰十分重要,因为只有物质的、制度化的“硬件”系统而缺乏相应的精神意识、观念、情感等“软件”系统支持的所谓“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它只有法治的外表和骨架而没有内在的灵魂。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下,谈全民的法律信仰还是一个十分虚妄的问题。且不论我国现在法律制度的“硬件”建设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就民众的内心感受而言,对于法律,他们连最基本的信任都尚未建立,更遑论更深层次的信仰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而这,就要建基于政府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之上。信仰法律在现阶段只是对政府官员的要求,现实地说,也只能是对官员的要求。公民的法律信仰的养成只能是我们的一种美好的希望与期待,但是,在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基于对法律的虔诚信仰而将其内化为自己遵守法律的行为动机的同时,就能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进而有助于公民法律信仰的形成。
(一)政府公务人员――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增进法律信用
法律信用是一国信用的组成部分,法律信用是一国法律及其有效实施的逻辑延伸和必然结果,是法律被严格实施和遵守的“言行一致”的信用度,是通过法的客观运作所不断彰显的实际有效性服从而赢得人们对法律的主观信任感。它强调法律规则通过自身的“言行一致”、“令行禁止”等客观性和确定性来赢得人们内心的确认,也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法律没有信用,人们就不会相信更不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法律的应有功能就不会得到发挥而最终只能成为白纸一张而已。法律信用贯穿于法治的各个环节。法律制度的合理与完善是其可能获得民众信任的基本前提,但是对于法律信用的培育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执法信用。因为法律制度跟人不一样,它们自身不能直接成为信任的目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执法者的行为才能被信任,人们是通过对执法者多次执法活动表露的认可进而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因此,执法者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否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以提高自身的执法素养是民众能否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能否生成。实践中,我们国家无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大为改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日益凸显,甚至执法人员带头违法。像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恶性事件只是目前我国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的冰山一角,现实中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对正义之源头活水的玷污,使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荡然无存,长此以往,结出的必然是法律不被信任进而无法被信仰的恶果。要根本改变政府官员的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以及官本位等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错误思想,解决之道就是让官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起对法律一种虔诚的信仰。政府官员对法律要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信仰,基于此而对法律产生归属感与依恋感。只有在这种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法律情感氛围中,法律才能最终找到自身正当性与合理性的真正基础和根源;也只有在这个基础和根源当中,法律才能获得真正的、有社会普遍感召力的神圣性。依法行政就不会仅仅是一句流于表面的 口号 ,而是每个行政人员自觉的行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就能得到最彻底的贯彻执行,因为它们不再是一种外在的约束,而是内化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出发点。
(二)法学研究――应当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现实
正如顾培东教授所言:“近些年,中国法学正依循着知识一一 文化 法学的进路前行,法学研究越发成为疏离社会现实而自闭、自洽和价值自证的文化活动。受此影响,中国法学对法治实践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正不断减弱。”形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法治实践并不完全符合法学人对法治的愿望和期待,从而导致一部分法学人放弃对法治实践的关注和参与。中国实行法治的主要难点在于,传统法治理论以及西 方法 治模式中被认为具有普适性的某些原理、原则以及制度遭遇到中国具体国情的挑战。因此,中国法学应当立基于法治的中国因素,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对在中国这片土壤中如何实行法治做出自己的回答,为中国法治的创造性实践提供应有的智慧。 (三)公民――从法律信任到法律信仰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就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质疑。执法者所影响的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因此,只有行政执法人员内心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自觉尊重和认同法律,将法律内化为自己的 思维方式 与行为方式,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而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就能通过守信效应的彰显而逐步赢得人们内心对法律的肯认,对法律的信任就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而逐渐地养成。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讲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因为没有基本的法律信任是不可能奢望法律信仰的。信仰是信用得以强化的必然结果,在人们对一事物毫不怀疑相信的情况下信仰才能得以形成。试想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怎么可能会产生强烈的信仰认同?所以,在对待公民的法律情感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因为法律信仰的重要性而忽视最基本的法律信用的建立;不能混淆强调客观有效性的法律信用与注重主观认同性的法律信仰,而在空洞的理论层面上寻求达到法律信仰的路径。法律信用是生成法律信仰的现实基础,法律信用的建立过程也就是公民对法律信任感不断强化的过程。其实,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学界对法律信仰的考问,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于现实法律无效的苦恼,与其说是法律“信仰”危机,不如说是法律“信任”危机,这种危机尤其在执法人员枉顾法律、违法行政时体现出来。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来说,优先重视和解决的应该是法律信用的问题,法律信用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达到法律信仰。法律信用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法治建设中极为严重的现实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法治的进程甚至葬送多年来法治建设的已有成果。试问中国还能经受几次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考验?为了一己之私设置圈套陷害守法百姓,为了罚款而罚款。面对这样一种严重滥用公权力的行为,怪不得有网友大呼这哪里是秉公执法,简直就是为了罚款不择手段,是赤裸裸的“权力栽赃”和“公权抢劫”。长此以往,公民如何相信政府、如何相信法律?而在培植公民对法律信任的过程中,国家权力是否合法、公正地行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一个国家公权力经常被滥用、执法人员带头违法的社会中,公民绝不可能相信进而信仰法律。因此,为了培植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国家公权力必须正常行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要求执法人员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执法经济的无形吸引、法律工具主义的错误引导,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在对法律信任的基础上,我们才有资格谈论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在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中,我们付出的社会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破坏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撕裂了社会成员间基本的和谐与互信,使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了自我保护的盔甲,使社会上的弱者再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这一事件反映出来的实质在于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盛行,进而严重影响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当务之急是要培育政府官员对法律的信仰,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从而建立法律信用,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在此基础上,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才能得以建立,像钓鱼执法等这样的“荒诞”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
摘要: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在法律移植中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比较分析不同国家与地区间法律文化的差异对更好地完成法律移植这项工程是非常必要的。文章从比较法律文化的必要性入手,进而分析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主要差异,最后提出了对当前法律移植工作的几点建议,希望法律移植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法律移植 法律文化 比较法学
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法律移植不仅仅是将先进地区的法律移植到落后地区这么简单,它还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在探讨法律移植这一重要论题的过程中,不得不重视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法律传统及法律文化差异,只有在充分认识和仔细分析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后才有可能顺利进行法律移植并最终实现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进行法律文化比较
所谓法律移植,正如有的学者所概括的,“ 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和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木国所用。”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简单地引进或者借鉴发达地区的法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反思 我国已经发生的各种法律移植,我们会发现在这种法律运动与发展的活动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因此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对于如何进行移植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中国所进行的法律移植属于移植中的异体移植,较之于经济文化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间的法律的相互借鉴吸,以致融合与趋同,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间的法律技术的借鉴,我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移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难度显然要大得多。原有的法律制度解体后,新建立的法律制度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观念上的不认同,使法的效力难以实现,有的法律制度受到质疑,有的法律制度甚至受到抵制。面对这样的困境,不少学者提出要重视本土资源,尊重我们原有的传统与习惯法。但是在关于探寻本土资源的这条道路上,同样困难重重。在如何界定传统与习惯的问题上至今还有很多争议,而将习惯与传统坚持到什么程度也是值得探讨的。因而法律移植方而困扰最大的便是:一方面,认识到必须注意本土资源;另一方面又不能从本土资源找到一个合适的切人点,全盘移植西化的道路又走不通,因而无所适从。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我们不可能选择逃避或放弃,虽然不可能达到移植进来的法律与我们原有的社会环境完全融合,但是努力缩小这种差距是大有可能的。要做到这一点,最先决性的条件就是要充分了解法律在我国的和国外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状态,在这其中法律文化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领域,因此,法律文化比较是我国进行法律移植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1、伦理化的中国法律文化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并不是说中国法律的全部规范为伦理,而是强调儒家的伦理原则支配和规范着法的发展,儒家的伦理精神渗透了法的全部内容。在青铜时代,法律与宗教伦理并无严格区别,至春秋战国时期,法律与宗教伦理有了一定的分离,但从西汉开始,法律与伦理之间又开始融合,之后儒家的原则和精神逐渐影响着法律的演进与发展,到隋唐使中国法律彻底伦理化,这一情形一直到清末都未变化。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影响极其广泛,我们可以再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各个领域中观察到它的表现,也可以在每一部法典甚至每一法律条文中,体察到伦理精神和原则的渗透。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在国家政治领域表现为君权至上和中央集权,从北宋开始这种趋势不断加强并于明清到达顶点。第二,在家族与社会领域表现为族权与父权的延伸和扩张,在传统中国社会,无论是国法还是民间习惯法都给予这两项权利特殊的保护。第三,在经济财产方面,传统法律遵循礼的要求强调重义轻利,往往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置于公益及道德之后。第四,在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面,传统法律依据儒家理论,竭力维护等级特权制度。伦理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等条件综合作用所形成的,这种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是传统中国社会中合理又合适的一部分。同时还有一点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传统的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兼具理性和人文色彩的道路,虽然以现代观念来看,它对人性的扼杀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传统中国法律中“仁”的因素,如对老弱病残妇幼者实行怜悯的规定,对死刑特别慎重的会审制度等,这对机械化和功利化的现代社会及其法制来说,未尝没有一点积极的启发意义。
2、带有宗教性的西方法律文化
在西方,宗教对法律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不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不能与中国法律受到儒家伦理的影响相提并论。因此,相对于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西方法律只是具有宗教性,而没有达到宗教化的程度。这里所说的宗教指的是____,它是唯一一个对整个西方法律产生巨大影响的宗教。所以,西方法律的宗教性实际上是有关基督____方法律的影响问题。
关于____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沃克是这样论述的,“这种影响至少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它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第二,直接提供经过整理,并已付诸实施的行为规则;第三,强化伦理原则和提出一些基本依据,以支持国家制定法或普通法的规则;第四,在人道主义方面影响法律,包括强调个人的价值,对家庭成员及 儿童 的保护、生命的神圣性等;第五,证明和强调对道德标准、诚实观念、良好的信仰、公正及其他方面的支持。”除此之外,基督____是西方国家的国教或主要宗教,大多数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已普遍接受和持有新教的信仰,其普遍观念,如个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等,对西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已产生相当的影响。还有,在近代西方法律学校的建立、法学 教育 和研究的兴起与传播方面,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三、比较法律文化对法律移植的启示
在比较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后,如何才能在今后的法律移植工作中保证移植的效果呢?下面,将法律移植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方 面试 论如下:
首先, 法律的移植是法律原则的移植。原则, 拉丁文为语意为开始, 起源, 基础。法律原则指构成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基础性的原理和准则。它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与国家的实际相关。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 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而被奉为法律之准则的公理。它是各种不同性质法律之间得以沟通并以之得以实现认同的文化因素的核心。较之于移植适应特定生活习惯及社会背景的法律规则, 从而对木土社会进行削足适履的改造与整合而言, 原则的移植更有利于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一致性, 更有利于弥补法律的漏洞, 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同时, 原则确立后, 新的规则与制度得以因此建立, 从社会实际出发, 它的成果与效力都是可取的。
其次, 从技术层而考虑, 移植法律概念的接受,有一个表达方式的转化过程。即由一种语言思维方式想另一种语言思维方式的转变。要达到精神层而的认同, 首先必须在技术层面应以本民族的语言方式表达出来。用本民族已经有的概念经输人新的内容而表达新的内涵是文化吸收的重要途径。法律术语的翻译固然应该严谨, 但生硬到连专业人士都搞不懂的话, 其效果可想而知。正如语义分析法学派所认为的, 对概念的提炼, 阐述, 通过分析其要素, 结构, 语源, 语境, 语脉, 从中央到地方寻求合理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民族文化的能使人们形成共识与可接受的意义。只有这样,才有肯能个将移植来的法律内化为我国文化的一部分。
再者, 法律的移植应处理好与 传统文化 的关系。尽管对于文化及法律文化并没有一个通行的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即它对于民族心理的形成与维系具有巨大的作用, 产生重要的影响。它的改变过程是自然演进的。时至今日, 宗教在西方社会仍其有重要影响。法庭作证是手按圣经并不是形式, 而是基于一种信仰。比较而言, 我们对自己的传统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儒家思想把道德置之法律之上, 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密切关系。对于传统道德文化应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 取其精华, 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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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的案件
涉嫌贷款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Castellainv.Preston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
发展传播学 一、产生背景:国家发展和现代化 发展传播学研究的是国家发展与传播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战后,国家发展成为许多获得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的中心事务。它们试图利用多种手段来促进国家发展,大众传播媒介就是其中一种。 发展传播学的理论视野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现代化理论基础上的。概括起来,现代化可以看作是经济领域的工业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社会领域的城市化和价值领域的理性化的互动过程。这种转变的根本动力产生于人类在科学革命推动下所获得的空前增长的知识。在发展中国家开始现代化的早期阶段,人们普遍认同这一模式:国家发展等于现代化、现代化等于经济增长。而历史证明,将现代化狭隘地理解为经济增长,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人们开始倾向于重新定义现代化。发展传播学研究的中心议题是:大众传媒在国家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 二、基本观点 (一)丹尼斯?麦奎尔:媒介的社会责任优先于媒介的权利和自由。 1、媒介必须把国家的发展目标(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2、追求国家文化和信息的自主; 3、支持国家的民主化进程。 (二)威廉?哈森:具体化5个方面 1、所有大众传播工具都应由政府进行调动,完成支援国家建设这一伟大任务; 2、媒体因此应该支持政府,而不应对它挑战。因此可以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新闻自由进行限制; 3、信息(或真相)因此成为国家财产,它是一种稀有的国有资源,必须被用来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目标服务。 4、一个暗含、并不经常被表述的观点是:当大多数实行发展理念的国家仍不得不面对包括疾病、文盲以及种族在内的种种问题时,个人言论自由及其他公民权在这些问题面前显得似乎有点不着边际(批评者认为这种理念为旧式极权主义提供适时的理论基础)。 5、这种提倡媒体应接受指导的理念进一步表明,在控制外国记者进出国境,以及穿越国境的新闻流动进行控制方面,每个国家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三、具体理论和人物 (一)信息传播对发展中国家的作用 (施拉姆:《大众传播媒介与国家发展:信息对发展中国家的作用》,1964) 1、大众传媒传播信息能有效促进国家发展的观点,强调信息传播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有效的信息传播可以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可以加速社会变革的进程,也可以减缓变革中的困难和痛苦。” 2、发展中国家在信息传播方面也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严重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消除这种信息不平衡的现象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3、信息传播在国家发展中有守望环境、参与决策和提供教育的功能。 4、最引人注目之处是提出了大众传媒在国家发展中具体可以发挥的功能,这包括: 1)扩张视野,使传统社会的人民把眼光放在将来以及现在的生活形态,并通过媒介唤醒国家意识,促进国家的整合。 2)把公众的注意力集中于国家的重要发展项目。 3)提高人民的抱负,拒绝被命运摆布。 4)为国家发展创造有利的气候。 5)与人际管道沟通。 6)赋予人与事以地位。 7)扩大上下沟通的政策“对话”。 8)执守社会规范,使人不敢轻易逾矩。 9)形成文化口味。 10)改变比较不重要的态度,疏导强固的态度。 ●评价:对大众传媒在国家发展中的功能持完全乐观的态度,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但过高地估计了大众传媒的作用。 (二)大众传媒是“现代人格”的放大器 (美国社会学家丹尼斯?勒纳《传统社会的消失:中东的现代化》,1985年) 1、在现代社会中,大众传媒作为高度组织化和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它是现代社会举足轻重的社会机构。 2、大众传媒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传媒信息、普及教育、参与政治、舆论监督。 3、特别强调人的现代化。将现代性人格定义为“移情性格”,即考察世事不限于个人狭隘经验,能设身处地从他人的角度出发。工业化使人摆脱传统社会长期造成的惰性心理,勇于接受与自己以往的经验截然不同的新思想、新事物,关注个人经验范围以外的事情,敢于尝试社会赋予自身的新角色。 4、最重要的论点:大众传媒不仅能刺激“移情性格”的产生,还能将这种人格传播至全社会,即在国民中普及此种人格,故称为现代人格的“奇妙的放大器”。 (三)媒介塑造现代性人格(英格尔斯) 1、国家落后不仅仅表现为经济状况,也表现为一种心理状态。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发展最终要求人的素质方面的改变。 2、英格尔斯最突出的贡献是从心理学家角度提供了传统人和现代人的概念。他认为,传统人(害怕革新,被动接受命运,敌视新观念,与外界隔绝等)的性格特质轻易不会改变,严重阻碍现代化进程,因此必须首先解决人的现代化,培养皿中的现代化人格。 3、人的现代性形成与大众传媒的使用密切相关。传统人倾向于将大众传媒视为危险之物,认为它败坏了良好的风尚和道德,冲击了传统价值观,因而抱有敌意;而现代人则愿意积极同信息来源保持接触。较现代的人对新的现代大众传播工具较信任,不太现代的人则重视传统的消息来源。由此他得出结论:一个现代人应当经常与大众传媒接触。 (四)大众传媒的创新扩散功能 (罗杰斯《创新扩散》,1962;《大众传播与国家发展》,1966) 1、提出曾经是发展传播学研究主导范式的创新∶扩散模式。他将传播视为社会变革的基本要素。 2、创新的扩散过程包含四个环节:①创新发明;②扩散,即传播推广创新发明的渠道;③时间;④创新发明的对象:社会成员。 3、传播活动贯穿于创新扩散模式始终。首先传播(主要是大众传播)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创新事物、采纳创新事物的方法、途径和利益等;其次传播是个人之间、领袖与民众之间交流的渠道,可以用来劝服人们接受创新与变革,人们利用这些渠道进行讨论,最后做出决策;最后传播可用来成功地教授人们采用创新事物所必须具备的技术。 4、创新扩散“四阶段论”(1977):知晓、见解、决策、证实。 5、关于个人层次的现代化,他将大众传媒视为中心环节,五个投入环节(原因):读写能力、教育程度、社会地区、年龄和世界主义精神,经由大众媒介这个转换器的作用,即可产生五个产出环节(结果):移情性格、务实和治家的创造性、政治知识、成就冲动和进取心。
新媒体的出现为新闻传播带来了新的契机和挑战。新媒体满足了人们快节奏、高效率的生活需求,使传统的新闻传播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让新闻的接收者也主动参与到新闻传播的环节,让新闻的实效性和及时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 新媒体移动时代新闻传播主体变迁思考 》
摘要:科技的发展带动了传播技术的发展,随着传播技术的日益完善,传播主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数字技术使得传播主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Web1.0时代到Web3.0时代,从“内容为王”到以“人”为中心,再到社会化媒体时代,传播主体不再限于传统新闻工作者,而逐渐拓展覆盖到个体。传播的媒介也不限于纸媒,更多地开始借助于网际网路,我们也踏入了新媒体时代,个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在新媒体介入的现实背景下,个人在与权威声音的角力中获得了一个“杠杆支点。”
关键词:新媒体;传播主体;变迁;发展现状
作为国家“瞭望者”的新闻媒体,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它的关键作用,时刻检测社会环境,扮演党和人民喉舌的角色。但是社会的快速发展与人们个性需求的增强也对新闻媒体的工作效率、新闻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媒介传播的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所以,在这样的群体需求下,媒介传播主体和形式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变革。传播主体生产过程也实现了从小部分权威主体运用传统媒介的生产到广泛参与的、自我把关式的大众运用新媒体的生产,也直接导致了我们从传统媒体时代迈入新媒体时代。
1.新媒体的相关内容
1.1新媒体发展现状
新媒体时代是一个广泛运用数字技术、网路技术的时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每个人都是传播者,每个人都承载着自我把关、自我传播以及对外传播的重任,这个过程中渗透著自由、公开、透明等广大群众的主要诉求与价值取向。在新媒体时代也出现了媒介融合的新情况,传统广播媒体和移动终端、网际网路实现了形式上、内容上等各方面的交融,使得传统媒体更具时代性、先进性。但在同时,媒介融合也引发了许多争论。从新旧媒体的关系来看,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新旧媒体交融的重要性日益显现。白巖松对新媒体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事实是,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新媒体。不管形式怎么变,内容为王。没有扎实的内容,新媒体,就是死媒体。”这似乎是对新闻内容重要性的强调,但是也不可忽视新媒体的客观存在。近来,新媒体的发展呈现蓬勃之势,对新媒体取代传统媒体论,白巖松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做得好的传统媒体在网际网路时代具备更强的转型能力。” 很明显,他肯定了新媒体对传统媒体的积极作用。在新媒体的冲击下,传统媒体发展式微,这是必然后果。雪上加霜的是,由于新媒体的各方面优势明显,许多优秀的传媒人才也弃传统媒体而奔向新媒体,这又加重了传统媒体人才危机。从白巖松的话中,不难得出结论,传统媒体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取长补短,方能站得住脚。就传播的主体来谈,即从传播者接受者的角色出发,在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者和新闻接受者的界限越来越不明确。 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传播者与接受者明确位于传播的两端,基本没有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角色互相转换,资讯的获取和利用都依赖于传播者传播的权威资讯。但社会思想的多元化发展使得单向度的“传播—接受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大众的需求,人们迫切地希望发出自己的声音,在新媒体技术的有力推动作用下,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起来,传播者与接受者的角色互换基本成为常态。 这种传播者、接受者一体化是新媒体时代带来的一个特有现象。就新媒体时代的传播内容来分析,新媒体模糊了新闻和观点的界限。利用新媒体,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人都是接受者。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传播资讯,但不能保证每个人具备一定的新闻素养,新闻经常杂糅著观点传播,这势必会导致新闻与观点的界限模糊,更为严重的是,处理不好,则会引发社会舆论危机。观点中的资讯有的是真实的,而有的是谣言,谣言真假混杂,这就要求大众甄别讯息的能力有所提高。而且,依据于一定新闻事实的谣言往往也具有其隐蔽性、易传播性。
1.2新媒体技术—云端计算
云端计算是一种基于网际网路的相关服务的增加、使用和交付模式,一般是通过网际网路来提供动态易扩充套件的资源。随着新媒体的发展,网际网路技术发展迅速,相关的资料和资讯增长速度日新月异,由于传统的计算机的计算能力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越来越不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传统的计算机计算能力的成本也在不断地增加,因此,云端计算应运而生,它把计算机变成了一个崭新的设计平台。它利用网际网路高速的传输能力,把需要处理的资料传送到超级计算机丛集中进行计算和处理,它的计算能力非常强大,可以按需使用和按量付费。我国云端计算技术以及相关产业在2013年已经开始高速发展。云端计算得到了使用者的高度认可,并且涌入了很多商业资源,此时的生态环境建设和商业模式构建变得非常火热。目前,云端计算和相关的解决方案被多个领域所使用,比如制造业、金融和电信等等,计算机技术奠定了这些产业的核心技术。有人认为,在不久的将来,电脑会成为一个终端,云端将会用来储存所有的内容。这样可以使以后的智慧技术摆脱硬体束缚,让即使很小的终端都具有超快的计算能力,走向智慧社会。我国在云端计算的研究上,路程还十分遥远,但是它已经开始得到应用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在理论上,因此,我国云端计算的发展具有很美好的前景。
1.3NFC近场通讯
NFC近场通讯技术在2012年走入了人们的视野,NFC是NearFieldmunication缩写,即近距离无限通讯技术。NFC将RFID射频读卡器和智慧卡的功能整合在一起,利用RFID基础设施在NFC之间交换。NFC是一种非接触式识别的技术,可以进行近距离的无心通讯,因此提供了一种更加便捷的通讯方式。有关资料显示,NFC装置每天的出货量有100万台,在2015年支援NFC技术的终端有9亿多台。从新媒体的角度来看,NFC技术将会带动新媒体终端从富媒体内容提供加速,然后转化为向媒体电子商务或者综合资讯服务方面进行升级和转型。NFC可以使用在智慧公共服务和移动商务等方面,央行在2012年释出了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技术的标准。中国移动在2013把NFC手机钱包看作是重点任务,与中国银行合作推出了NFC移动支付服务,涉及到很多消费领域。NFC技术在逐渐地发展和变得更加成熟,开始走向了规模化。NFC和蓝芽等技术在一起使用的话,在技术上会有更大的发展。
2.传播者与接受者的关系变迁
过去,传播者是少数的权威者,发出了权威声音,而接受者只能被动地接受权威声音,很少有发出自己声音的机会。在这一意义上来说,传播者与接受者的关系是单向性的。最初,新闻媒介以传播第一手事实资料为主,很少有国家的介入,比如《威尼斯小报》,一开始出现就是为了满足商人资讯获取的需求。随着媒体的发展,媒介的作用得到了各方的重视。传播媒介越来越容易受到多方利益的裹挟来发表言论,担当国家耳目喉舌,更多的是传播国家的政策资讯以期达到控制舆论的目的,让“把关人”的作用得以充分展现。而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社会矛盾的突出,单向度的传播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强的个性化表达的诉求,传播者“把关人”的身份逐渐消解。新媒体的运用,给权威声音和个体声音提供了一个角力的“杠杆支点”,也就是说,数字技术、网路技术、终端等在传播中的运用使得传播者和接受者第一次站在了平等的平台上。在这个基础上,传播者和接收者的角色就逐渐变得暧昧不清,传播者可以成为接受者,接收者也可以成为传播者,形成了传播者接受者的平衡一体化的关系。如果说,传播者和接受者的角色出现了融合,那么,在传播媒介方面,传播媒介之间也出现了媒介融合,传统媒介借助新媒介的形式多样、快捷性、互动性强等优点,同时利用其独具优势的形式实现了深化转型,就如资料新闻的运用。
3.对新闻传播主体变迁的经验和教训
感受着新媒体发展的高速高效,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很多新媒体带来的负面影响。网路技术对个体的传播赋权使得新闻争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能见度均较前网路时代大大增加,例如网路***诈捐、闹伴娘等事件。这些事情本身影响力并不大,但是经由大众的传播,就赋予了事件更为“丰富”乃至“深度”的内涵,并且急速在网路上引起了轩然 *** 。缺乏自律性的规范,很容易酿成群体性恶性事件和群体恐慌。“牛仔裤毁灭未来”一文的传播也引发了很多人的仇恨情绪。再如最近发生的魏则西事件,因为魏则西事件,很多人对于搜寻引擎的信任度大大降低***虽然,使用搜索引擎是我们遇事采取措施之前的常态手段***。新媒体对于自身如若有更好的、更完善、更系统的监管制度,很多事情都可以避免,也可以避免强烈的公众负面敌对情绪。但是事物的发展是有其自身发展规律的。整个社会的发展正是在矛盾中发展的。莫衷一是、众说纷纭的过程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正处于这样一个过渡时期。但是经历这样一段历程,公众获得的不仅仅是一时就一事的真相,更重要的是积累了如何看待和解决社会重大问题的规则和共识。当然,这是一个理想,但是未来终将能实现。这是一个逐步缓慢的过程,为了防止公众在摸索过程中的脱轨,建立网路舆论规范体系很有必要。
4.结束语
从传统媒体时代到新媒体时代,发展到众声喧哗时代,对于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进行深度的剖析,有利于我们把握当今传媒发展节奏,并且从大众的传媒行为模式中分析大众心理,更加尊重大众、关注大众需求,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和社会舆论的平衡。与此同时,使得科技真正为我们所用。
参考文献
[1]陈李发.论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J].新闻研究导刊,2015***06***.
[2]陈力丹.2015年中国的新闻传播学[J].国际新闻界,2016***01***.
《 自媒体视域下的消防新闻传播思考 》
摘要:当今,智慧手机的出现和移动4G网路为自媒体提供了更多技术保障。这对于消防新闻的传播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因此,如何在自媒体的视域下,做好消防新闻的传播工作也成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文章基于自媒体的概述以及自媒体大环境下新闻传播的特点,分析了消防新闻传播的不足并着重阐述了其改进措施,望能为相关人士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自媒体视域;消防;新闻传播;分析
自媒体成为了如今媒介传播的重要形式和中流砥柱,自媒体平台也正处于发展的上升期,新闻传播与自媒体的结合是未来新闻发展的趋势,消防新闻传播更应好好利用这一新平台,助力于报道事实,打造消防部门正面形象,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1自媒体的概述以及自媒体视域下新闻传播的特点
1.1自媒体的概述
自媒体,即WeMedia,又称为个人媒体,顾名思义就是个人也可以成为媒介,也可以成为资讯的传播者,其中自媒体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草根化、平民化、便捷化,即使是一个普通的平民也有了发声的渠道和可能。
1.2自媒体视域下新闻传播的特点
首先,在自媒体的视域下,传播效率提高,时效性与互动性更强了。自媒体使得新闻传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人们可以在有限的视角中看到无限的新闻,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只要在手机上开启电子报纸,我们便知道几个小时前发生在世界各地的奇闻异事,相对于传统的纸质传播来说,自媒体视域下的新闻时效性大大提高了,人们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最近发生的事情,资讯更新的频率可能只有几分钟甚至几十秒,每一个新闻事件的参与者或者旁观者只需要发一段档案,几张照片或者一个小视讯,就可以成为这段新闻的传播人。同时新闻的互动性也增强了,传统模式下的新闻读者通常都是无言的接受者,自媒体下传播者与接受者的互动基本不需要任何成本,也十分容易操作,读者可能只需要在自己感兴趣的资讯下面点“赞”或者评论就可以了。其次,自媒体使得新闻的制作与传播的便捷性与开放性提高了。自媒体的视域下,新闻的制作不讲究任何的专业知识,任何普通人都可以参与其中。以新浪微博为例,传播者只需要按部就班的点下几个按钮,输入想说的话或者插入几张相关的图片,点选一个简单的“传送”按键,一条新闻就诞生了。而且新闻对所有微博的使用者都是开放的,传播者和接受者可以素未相识,可以相聚千里,但是却有条件快速获得资讯,尽览天下新鲜事。最后,自媒体新闻主观性很强。因为自媒体视域下传播者都常为普通个体,绝大多数人是没有经过专业的新闻编制与传播的训练的,人们大多依据自己的主观情绪来描述事件,接受者也会以自己的主观好恶来选取或者评价新闻,不管是传者还收受者都具有很高的主观性。
2自媒体视域下,消防新闻传播的不足
一方面,自媒体视域下,消防新闻的把关工作做得不够好,资讯言论缺乏管制。在资讯爆炸的当下自媒体环境中,很多资讯未加筛选就传递给不知情的群众,很容易引起错误的舆论风向。比如,之前报道的一些火灾事件,很多受害者的家属基于自身的悲痛倾诉火灾失去亲人的痛苦,更有甚者指责消防官兵对火灾事故处置不力,而这与事实是有出入的,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这不仅损害了消防官兵的形象,更是对火灾中尽心竭力拯救大家生命的消防员极大的不尊重,还会引发错误的舆论导向,引发社会不信任的心理,从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心理的二次伤害。另一方面,消防部门应对能力还有待提高。消防部门没有适应自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步伐,缺乏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自我批判的反思精神。如果在事件发生的当下,消防部门积极应对,能够第一时间释出官方资讯,让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满足,那么歪曲误解的小道讯息便不攻自破了。
3自媒体视域下消防新闻传播的改进措施
3.1积极主动运用自媒体平台,完善新闻传播机制
消防部门不能因循守旧,对于自媒体平台的言论置之不顾,要学会合理运用新兴平台,与时俱进,充分让自媒体平台为我服务,为人民服务。积极反思自我,完善新闻传播机制,将自媒体平台列入传播机制当中。目前,许多省市的消防部门都已开通自己的官方微博或者创立公众微讯号,这可以说是一个长足的进步。消防部门可以积极检视民众的留言,深入了解民心、民情、民意,以改进自己的共组。
3.2加强把关效果,完善监管机制
传播过程注重新闻的“把关人”,对于为了经济利益或夺人眼球而刻意夸大事实或者扭曲实况的言论要及时删去或者予以更正,不能让歪曲现实的新闻蒙蔽大众的眼睛,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消防新闻传播部门可以成立监管小组,来保障资讯的清澈和准确。
3.3加强与自媒体的合作
自媒体时代更加需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合作。消防部门万万不可对自媒体嗤之以鼻,应该加强沟通,积极与自媒体合作。我们要相信,大多数人不是想刻意抹黑事实,我们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寻找事情的真相。因此,消防部门要给予自媒体多一点信任,可以协同将正确的新闻传播出去,让人们看到应该看到的事情。这不但有利于消防部门 *** 形象的树立,也是对群众负责的表现。
4结束语
自媒体视域下,消防新闻传播工作可能还有很多不足和缺陷值得我们慢慢去改进,对此, *** 必须做到:积极主动运用自媒体平台,完善新闻传播机制;完善把关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与自媒体合作,协同传播正确新闻。只有这样,消防新闻的传播才能够更好地适应这个时代的要求,做出符合人们需求的、真正为人们服务的好新闻。
参考文献
[1].张玲.媒介素养教育——一个亟待研究与发展的领域[J].现代传播,2014***1***:101-102.
[2]薛可,陈蹄.BBS中的“舆论领袖”影响力传播模型研究——以上海交通大学“饮水思源”为例[J].新闻大学,2010***4***: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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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仅以723事件为题材很难构成一篇硕士论文;2、想研究舆论先梳理一下有关舆论方面的理论,比如议程设置、沉默螺旋等一些基本理论,再结合自己观察到的案例,看看有没有什么启发;3、提炼出自己假设论题,就可以设计论证程序了;4、研究方法不止调查一种,再想想——我也替你再想想……
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 数量研究法 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模拟法(模型方法) 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 探索性研究法 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 信息研究方法 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 经验总结法 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 描述性研究法 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 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系统科学方法 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最近我也在写论文的开题报告。下面是我复制的,百分之百正确。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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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传播学种研究方法有从资料中产生理论、对理论保持敏感、不断比较、理论抽样等6种方法。 扩展资料 传播学6种研究方法有:1.从资料中产生理论、2.对理论保持敏感、3.不断比较的.方法、4.理论抽样的方法、5.灵活运用文献、6.理论性评价。
1、仅仅以723事件为题材很难构成一篇硕士论文;2、想研究舆论先梳理一下有关舆论方面的理论,比如议程设置、沉默螺旋等一些基本理论,再结合自己观察到的案例,看看有没有什么启发;3、提炼出自己假设论题,就可以设计论证程序了;4、研究方法不止调查一种,再想想——我也替你再想想……
1、仅仅以723事件为题材很难构成一篇硕士论文;2、想研究舆论先梳理一下有关舆论方面的理论,比如议程设置、沉默螺旋等一些基本理论,再结合自己观察到的案例,看看有没有什么启发;3、提炼出自己假设论题,就可以设计论证程序了;4、研究方法不止调查一种,再想想——我也替你再想想……
新闻传播学硕士论文怎么写
2、如何确定研究思路?
在研究中到底是问题重要还是概念重要呢?我认为,问题是研究的价值基点,概念是研究的逻辑起点。所以首先要找一个真问题,好问题,以及抵达问题的方法路径要合理和科学,这个非常重要。我有两点值得注意:
(1)关注现实(问题/现象),但必须思考理论问题,而不是套一个理论,经常有同学说我得找个什么理论,千万别被理论绑架了,是我们对现实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上,只有从理论上才能很好地诠释和概括,所以才要思考理论。
(2)对策性研究要用数据和方法支撑,拍脑袋谈对策是不行的。不仅要“自圆其说”,还要有足够的说服力。
研究思路要求:
(1)要交代研究命题成立的合法性,也就是为什么这个研究问题成立,问题性到底在哪儿,不要到最后答辩的时候,老师说你这个问题是一个伪命题。
(2)研究思路不是说你要分几部分来论述,然后每一部分研究什么,而是要说明白我为什么从这几个部分来谈,每一部分之间是什么逻辑关系,这个要交代清楚。
(3)研究思路即论文框架设计,在开题时应完成总体设计,在写作过程可以进行局部设计,但最好不要进行大的修改。如果推翻重来也就说明原定思路有问题,开题工作没做好。但也有另一种情况,原来的思路是对的,但写着写着就走歪了,那就是写作的问题了。
创新性要求:
明确指出你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创新,这个一般要结合前文文献综述中的结论来谈,一般需要一二三明确指出来,哪些方面创新了。
如何思考整个研究呢?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变换自己的思路。我觉得专家与学者的区别是学者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专家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二者结合起来就比较好。既能化繁为简,也能深入浅出。站起来可以看清一群蚂蚁,蹲下来才能看清每只蚂蚁。研究视角沿着宏观——微观——宏观不断变换,形成一个“葫芦式”的研究思路。
3、论文写作
研究生论文主要有三类:课程论文、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课程论文主要是作学术训练,目的是培养研究意识和学术规范;学位论文分描述性与论述性两种,用于研究生的综合训练和学术评价,论述性论文有可能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则是体现最新研究成果,是呈现新观点新发现的.理论创新。
学术论文是科学研究工作者以理论的形式表述自己科学研究的创新成果,公开发表或宣读。学术论文与一般杂文、理论文章的不同点就在于科学和创新。学位论文是要通过答辩和专家评审并授予相应学位的学术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首先是写给老师看的,要经得起学者的审阅和检验。学位论文的核心在创新,尽可能用自己的话、自己的材料来充分论证自己的创新观点。当然,现今的硕士研究生一般都是科研新手,要求他们的学位论文都达到以上的创新程度,一般很难,但应该是努力的方向。
学位论文完成初稿后,最好冷处理一段时间。一方面交给导师看,提出指导修改意见;一方面利用这段时间考博、找工作、继续读书研究,还可将学位论文拆成小论文发表。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又有新的思考和收获。到最后正式提交论文前,或者在预答辩之后,静下心来认真修改论文,这样才能跳出原有的思维定势,将论文修改好,精益求精,不留遗憾,顺利通过答辩并力争取得好成绩,为读研划上一个准备通过圆满的句号。
此外,写论文要从看论文开始,要多读论文读好论文。还要会读论文,研读论文的三种方式:学习知识型、批评讨论型、启发研究型。
4、学术规范
20世纪英国哲学家布朗在一篇题为《科学的自治》一文中,首次使用了“学术共同体”这个概念。学术共同体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文化生活、内在精神和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为了共同的价值理念或兴趣目标,并且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而构成的一个群体。新闻传播学尽管尚未形成真正的学术共同体,但是需要学术规范已形成共识。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同遵守的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学术规范的内容涵盖以下三个层面:
逻辑层面,主要规范逻辑思维与创造性等方面的内容;论文各章节之间要有一个递进的逻辑关系,形成一条问题链,不要采用教科书的写法,前后章节只是并列关系。
方法层面,主要规范研究的路径、边界与方法等;问题决定思路,思路决定方法,而不是反过来。同时要注意问题的边界,把问题讨论限定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
形式层面,主要指文本规范,包括文献索引、引证出处、参考书目、注释体例等。
研究要讲学术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科学性。但任何一种极致离荒谬只一步之遥,任何东西强调过头了也会有问题。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不能代替原创。有的一万多字的论文可以有100条以上的引文。不妨做个试验:将文中的引文全部抽去,还剩下什么?再将转述的话删除,还只剩下什么?
论文要有学术性,那么什么是学术性呢?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就是你的核心概念是一个学术概念,就是你的标题里面最起码应该有个学术概念。有人说我要研究电视台做的活动,这只是一个研究范畴,如果聚焦到电视台活动中的仪式传播,仪式传播就是一个学术概念,这样学术性就上来了。
不是学术概念或尚未形成学术概念者难道就没有研究的价值吗?例如“新闻立台”、“网络问政”,是不是学术概念?研究民生新闻、传媒产业到底有多少学术性?处于急剧发展的新闻学和转型中的传媒,有太多的现象需要关注,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难道因为它还没有成为一个学术概念我们就不去研究它吗?我们完全可以用学术的方法来研究这些现实问题、中国问题。
三、研究方法和方法论
研究方法是新闻传播学研究生的核心竞争力。研究任何一门科学都需要找到合适自身的方法和路径。这里说的方法有三个层面,狭义的层面是作为分析工具的研究方法,如内容分析法;广义的方法包括什么是可以研究的问题,怎样设计一个回答问题的研究计划,用什么方法搜集和分析资料,怎样从资料中提出对问题的解释,怎样阐明自己的发现并把它表述出来等。最高层次的就是哲学层面的方法论,它就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概括地说,世界观主要解决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方法论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在此我着重谈后两个层面的方法。
1、方法论
“方法论的自觉是学科成熟的标志。”从方法论层面来看,研究新闻传播用什么方法呢?科学的结论通常用两种方法来保证其有效性:要么由经验事实(尤其是数据)予以支撑,要么由逻辑推理予以保证。研究方法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应该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受美国实证主义的影响,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加强实证研究,这是好事,但也会走进另一个极端。我参加一次传播学硕士论文答辩时发现,有的同学的实证研究虽然做了大量的数据采集和分析,但却感觉他是认真真地去做一个毫无价值的东西。新闻传播学研究的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简单生硬地使用一种研究方法来讨论和分析某一问题往往是力不从心的。人文科学回答“为什么?”,社会科学回答“是什么?”,应该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我国新闻传播学方法论的演变:人文学科方法论——社会学科方法论——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结合的方法论。1987年,祝建华教授发表的论文《传播学定量研究方法的科学来源》,可能是最早的以“科学方法论”为论证对象的文章。这篇文章明确提出,传统的研究方法——哲学思辨、历史求证、法规判别——已不能适应科学研究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需要借鉴“科学方法论”。文章指出了科学方法论的要义:科学研究的关键不在于结论是什么,而在于得出结论的过程是否合乎科学原理。目前我国新闻传播学质量较高的文章,通常是量化分析与质化分析相结合,新闻学话题与传播学方法相结合。陈力丹教授认为:“新闻传播学在研究方法上的整合方向,除了证实研究的量化分析与质化分析的结合外,更为长远的整合,应该是人文——历史——哲学的思维方式与‘科学方法论’的思维方式的结合。”①
“当代学术发展,正面临着两个基本现实:一是没有哪一个学科,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任何一个重大社会理论和实践问题;二是实现学科进步,越来越多地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也就是说,不同学科之间相互依存度在加强。正是这两个现实,是学科之间的对话、交流不但成为可能,而且成为必须。”②因此,跨学科研究和系统研究的方法日益显得重要。
2、研究方法
时常有些同学还在尚未确定选题时就跟我讨论研究方法,试图通过研究方法的优势而确保论文的品质,这是一种为方法而方法的做法。研究方法的选取应该是为研究选题度身定做的。不要过分关心方法,重要的是某研究有没有意思,逻辑是否成立,经验根据是否充分可靠,结论是否有助于社会变革的思考和对策。
实证研究
实证研究主张研究真实的世界,有别于语词构成的概念世界或由信条构成的理论世界。实证研究用可经验感受和验证的方式,有别于概念界定和演绎的方法,运用特定研究所必备的多学科知识,努力追求功能性和因果性,理解社会中的各种现象,进而有助于人们审慎但有效地改造世界。实证研究也完全可能做得不好,同样可能毫无学术意义,同样可能自觉不自觉地研究假问题,仅仅是把概念或意识形态争论演绎成所谓实证研究。因此,所谓的实证研究,不是以方法来界定,或者是以概念来界定,而是要看这个问题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不要以为实证研究只有定量分析,它包括定量和定性两种研究方法。量化研究主要是回答“是什么”,而质化研究主要回答“为什么”。当然,质化研究对于样品的选取十分严格,如果能够辅助其他研究方法,可以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偏差与片面。量化研究同样面临挑战,一是假设和取样,二是对数据的解读,对结果的解释。长期以来,人类学和民族志的“田野调查”没有引起新闻传播学者足够的重视,少有学者把新闻实践和传媒业务作为调查研究的“田野”。为此,我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撰文《质化研究:新闻传播被忽视的分析工具》,之后在《湛江师范学院学报》作了更详尽的介绍和讨论。
个案研究
在国内外学界,问卷调查成为主流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方法则备受批评。在各种批评意见中,代表性问题成为个案研究方法遭受最多批评的问题。例如,人们常常发出疑问:对单个个案的研究,能有代表性吗?能有多大的代表性?个案研究的结论怎么能推论到总体?可以说,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是国内外社会学界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其实所谓“代表性”属于统计调查研究的问题,主要是指在概率意义上“样本”能否估测“总体”的特征(谢宇,2006;彭玉生,2011)。因为没有涉及“大数”现象,个案研究无从谈及这一问题,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个案研究的意义就限于其本身,研究者都试图“走出个案”(卢晖临、李雪,2007)。
像统计调查研究一样,个案研究最终呈现的结果也是一项知识,这一知识是否有意义在于它能否增加新的认识,即能否促进知识的增长。知识包括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相应地,知识增长也包括两个方面:扩充对经验事实的认知与提出新的理论见解。个案研究如何能获得对更大范围事实的认知?如何能获得更具一般性的理论概括?即基于个案研究能否获得超过个案适用范围的知识?这是个案研究始终要面临的问题,我们称之为超越性问题,也是个案研究的典型意义所在。在社会学/人类学的研究脉络中,三种研究取向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深具影响,它们分别是费孝通的“社区研究”、格尔茨的“深描说”和布洛维的“扩展个案法”。对超越性问题的处理主要从两个维度展开:一是将个案视为“整体”中的“部分”,探寻事实层面上通过“部分”认识“整体”的途径;一是着眼于个案研究的理论意义,试图通过个案进行理论启发或检验。
研究方法是为研究服务的,没有一种研究方法是可以轻而易举取得效果。思辨推理需要很强的理论功底,实证研究不仅要求数据采集和分析的严谨,还要有解释力和说服力。往往单一的研究方法难以解决问题,可以采用多种分析工具相结合的方法,如定量研究加深度访谈,个案研究为主,比较研究为辅。但一般不宜超过三种研究方法。我们要充分认识各种研究方法所能和所不能,了解它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才能把它用对用好。此外,除了史学研究之外,文献分析一般不能算是一种研究方法,它是研究前必须做的文献综述。
①陈力丹:《新闻传播学:学科的分化、整合与研究方法创新》《现代传播》2011年第4期,第29页
②卷首语:《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版,第24页
论文写作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一种综合性的文体,通过论文可直接看出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论文写作的研究方法有哪些,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研究的循环思维方式
二、研究的路径
三、研究的分析方法
四、研究过程的设计与步骤
五、对传统研究思维模式的再思考
在我们指导研究生写论文的过程中,甚至于我们自己从事课题研究时,不禁让我们思考一系列有关研究的基本问题。例如,我们为什么要写论文?我们为什么要做研究?在我们探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我们是为了完成论文本身的写作,还是完成一个研究过程?写论文与做研究之间有什么联系与区别?如果论文写作应该反映一个研究过程,那么研究过程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用什么样的方法进行研究?我们发现这些问题的解决,对指导研究生的论文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因此,本文就以我个人在从事教学课题研究和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中总结的一些有关研究方法与研究步骤的问题与大家交流共享。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世界上无论哪个领域都存在许多未知的事物,也存在着许多未知的规律。我们研究者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地从大量的事实中总结规律,将之上升到可以指导实践的理论。然而理论也并不是绝对的真理,它也要在实践中不断地被修正,因此,就会有人对理论的前提和内容进行质疑,并提出新的猜想和新的思维。新的猜想和新的思维又要在实践中进行验证,从而发展和完善理论体系。我们探求未知事物及其规律就需要有研究的过程。这个过程,我们称之为研究的循环思维方式(Research Cycle)。用概念模型来表述就是:
Facts—Theory—Speculation
事实——理论——猜想
上述从“事实”到“理论”,再进行“猜想”就构成了一般研究的思路。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既要侧重从事实到理论的研究过程,也同时在研究中要有质疑和猜想的勇气。而这一思路并不是一个终极过程,而是循环往复的过程。当猜想和质疑得到了事实的证明后,理论就会得到进一步的修正。
上述研究的循环思维方式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理论与实践关系中理论来源于实践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严密的逻辑思维过程(Thought Process)。通常被认为符合科学规律,而且是合理有效的逻辑思维方法为演绎法(Deduction)和归纳法(Induction)。这两种逻辑思维方式应该贯穿研究过程的始终。
另外,从知识管理角度看研究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研究的过程也可以被理解为,将实践中的带有经验性的隐性知识转化为可以让更多的人共享的系统规律性的显性知识。而显性知识的共享才能对具体的实践产生普遍的影响。研究者除了承担研究的过程和得出研究的结论之外,还要将这一研究的过程和结论用恰当的方式表述出来,让大家去分享。不能进行传播和与人分享的任何研究成果,对社会进步都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认为,研究人员(包括研究生)撰写论文就是要反映上述研究过程,不断探索和总结未知事物及其规律,对实践产生影响。我们强调,论文的写作不是想法(idea)的说明,也不仅是过程的表述。论文的写作要遵循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步骤,在一定的假设和前提下,去推理和/或验证某事物的一般规律。因此,对研究方法的掌握是写好论文的前提条件。
研究的路径(Approaches)是我们对某事物的规律进行研究的出发点或者角度。研究通常有两个路径(Approaches):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
实证研究(Empirical Study)一般使用标准的度量方法,或者通过观察对现象进行描述,主要用来总结是什么情况(what is the case)。通常研究者用这种研究路径去提出理论假设,并验证理论。规范研究(Normative Study):是解决应该是什么(what should be)的问题。研究者通常是建立概念模型(Conceptual Model)和/或定量模型(Quantitative Model)来推论事物的发展规律。研究者也会用这种路径去建立理论规范。
我们认为,上述两种研究的路径不是彼此可以替代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彼此依存和相辅相成的关系。对于反映事物发展规律的理论而言,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二者缺一不可,前者为理论的创建提供支持和依据;后者为理论的创建提供了可以遵循的研究框架和研究思路。
针对上述两个路径,研究过程中都存在着分析(Analytical)过程,也就是解释为什么是这样的情况(Explaining why the case is as it is),而分析过程就需要具体的研究分析方法来支持。
然而,更多的学者倾向认为,定量与定性的方法问题更多的是从分析技术上来区别的[3]。因为,任何的研究过程都要涉及数据的收集,而数据有可能是定性的,也有可能是定量的。我们不能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对立起来。在社会科学和商务的研究过程中既需要定量的研究分析方法,也需要定性的研究分析方法。针对不同的研究问题,以及研究过程的不同阶段,不同的分析方法各有优势。两者之间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对于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国外的一些学者也在探索将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4]。
因此,定性分析方法是对用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或者其他非数量形式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的方法。而定量分析方法则是对用数量所描述的内容,或者其他可以转化为数量形式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的方法。一项研究中,往往要同时涉及到这两种分析方法[5]。定性分析是用来定义表述事物的基本特征或本质特点(the what),而定量分析是用来衡量程度或多少(the how much)。定性分析往往从定义、类推、模型或者比喻等角度来概括事物的特点;定量分析则假定概念的成立,并对其进行数值上衡量[6]。
定量分析的主要工具是统计方法,用以揭示所研究的问题的数量关系。基本描述性的统计方法包括:频数分布、百分比、方差分析、离散情况等。探索变量之间关系的方法包括交叉分析、相关度分析、多变量之间的多因素分析,以及统计检验等。定量研究之所以被研究者所强调,是因为定量分析的过程和定量结果具有某种程度的系统性(Systematic)和可控性(Controlled),不受研究者主观因素所影响。定量分析被认为是实证研究的主要方法。其优势是对理论进行验证(Theory Testing),而不是创建理论(Theory Generation)。当然,相对自然科学的研究,社会科学和商务研究由于人的因素存在,其各种变量的可控性被遭到质疑,因此,定量分析被认为是准试验法(Quasi—experimental approach)
好写的,有具体的写作要求就可以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