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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女性社会地位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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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女性社会地位毕业论文

从表面上看,印度对女性很尊重、保护:公交车上,没有老弱病残专座,但却有几乎一半的女士专座,没有人要求给老弱病残让位,但却自觉给女性让位,似乎已成习惯,火车站售票处有专门的女性窗口,列车上有两节女性车厢,女性可以到同等的其他车厢混坐,但男士绝不可以去女士车厢,公交车也有女性专车。但这些保护,恰恰说明女性在印度受到性骚扰的严重程度已到了必须采取非常措施的程度,按说,印度教崇拜的神灵虽多,但核心神灵——湿婆——是女性,神庙里贡奉的主体崇拜物——性器象征物更是男女性各半,还明显女重男轻,印度女性地位应该不低才是。可实际上,我们在多处乡村看到,村妇忙着,或家务,或农活,而男人们却到处悠悠晃晃地闲着。在教育方面,我们倒是多处看到女子学校,还和一个高等女子师范学校的师生欢度了好几个小时,在不同地方,我们接触到的受高等教育的女子比男子多。但在交特布尔时,有一印度中年男子告诉我们,家里都希望生男孩,不生男孩就会继续生。有一次在一个车厢里,看到一个家庭,七八个孩子,前面大些的都是女孩,直到倒数第二三才有了男孩,那男孩就特别娇惯。在一个重男轻女的环境,女性地位高低由此可想而知。

在印度,女性从审下来就忍受着各种不平等的暴行和待遇

社会地位并不是很高。因为在印度女性不能够工作,就算要工作也只是一些苦力活动。

印度女性的社会地位很不好,非常的卑微,甚至有的女性被强奸了,都没有地方去申请法律援助。

有关印度女性被家暴的论文文献

据印度现状看来,该男子不会被判决。因为印度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国家,女性地位低下,家暴在印度非常常见。

印度的“霍利节”其实就是所谓的奇特的妇女“家暴”丈夫的节日,但是这种家暴并不是我们概念中的家暴,更多的还是印度的女人为了表达自己一直积压的情绪的一个节日。在节日的当天,印度的女性是可以盛装打扮,并且带着一条竹竿,而男人在这个时候也会做好全身的防护,并且带着一块盾牌,而且这块盾牌及衣物也是妻子在前一天将它们准备好的。

在节日的当天,其实是不会出现严重的暴力的,更多的还是女性,为了表达自己心中长期积压的不满。而且从印度的社会层面来说,女性在这一地区的地位是比较低的,所以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比较低的。在家中受到的压迫和欺凌,其实就是十分常见的,这种节日的设立,其实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女性的压力。

节日所表现出来的根本含义还是男人对于女人的一种慷慨的“放纵”。所以我认为这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女性社会较低,这一社会现实的。如果我们想要从根本上提升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这一过程其实是离不开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发展自己的经济实力,这一过程其实也可以对于群众达到一种思想上的解放,让人们从潜意识里接受男女平等这一观念。

为达到这一目标,其实是需要社会各个阶层共同努力的。女性在生活中也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能甘心作为男性的附庸品,这样其实是丧失了自身人格,无法在社会中正常生存下去的。女性如果想要达到到解放,更多的还是需要提升自己的技能,可以更加充分的融入这个社会,有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并且可以真正的拥有生存的权利。

分析印度第一个被判绞刑的女性一案 (这是一个即刻反应的案例解析,使用的表述方式,仅仅是在第一时间里说清楚道理,没有顾及可读性,换句话说,这是一种原理分析,是内部交流,不是对外发布的作品。其粗线条的构造和粗糙语言,请谅解)宝华兄发给我一个照片,里面是一则报道,说的是印度一女子,因个人情感问题与家人交恶,竟勾结男友、“自灭满门”,杀死家里的7个人,成为印度第一个被判绞刑的女性。 现在对这个事件进行分析,开始尝试启用炼化二性关系问题的三级阵法。不过这个事件本身,涉及的问题超出了二性关系,所以,在启动我们的阵法之前,要对几个外围问题进行必要的解析。1、杀人是不必要的。 因为报道内容太少,只能就有限信息进行判断。报道没有说明她和男友合伙杀死家人的具体原因,只是说因为他们的婚姻遭到家族阻挠,心怀恶念而杀人。从报道看,这一对男女杀人,并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因而不是一种防卫行为。如果不是自卫,也不是为某个受害人复仇而杀人,仅仅是因为不满意与家族阻挠他们的婚事,而杀人,当然是没有道理的。我没看过印度的法律,但就道理而言,我不赞成他们这种行为。 我看到过一些报道,在某些地方,因为家里面女性不遵从家族的婚姻安排,与他人私通怀孕,家里人为了维护家族声誉,竟然火焚自家女性。这种野蛮行经确实令人发指,如果这个印度女子也遭到家里人的这种死亡威胁,如果他们寻求政府或者其他渠道帮助无门,因而先下手杀了家里人,倒是可以理解,但报道上没说家里人威胁了这个女子的生命。 如果家里人仅仅是阻挠他们婚姻,那么他们可以离开家里,到外地生活,或者不结婚,而保持恋情,根本用不着走极端杀人。当然,具体情况,我们不知道,也无法判断真相。只是,从报道上看,这个女子杀光家里人,缺乏必要性。 2、如果仅仅因为心怀不满就杀人,是野蛮利己主义。 按照个体是群体历史的重演原理,这二个人因为心怀不满就杀人,属于野蛮利己主义。对应的个体发展阶段,则是接受文明教育之前的幼儿阶段。所谓文明,就是儒家所说的“克己复礼”,克制自己生命里面的野蛮冲动,按照人际关系的既定礼仪而行事。所谓既定礼仪,则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时点上有不同的特征。 文明的意义,在于克制了生物本能里的野蛮,代之以人际关系,或者社会生活里的规则。从群体演化而言,这是一种进步。 3、文明克制了野蛮,但留下了利己。 但几乎所有盛行于世的文明,实际上,都是一种精致利己主义。个体被当做家族,教派,国家的工具,虽然是一种超越了野蛮利己主义的文明,但这种文明实际上,仅仅对家族,教派和国家里的权势者有利,对当事人个体不利。 这个女子的家族,把女子的婚姻当作自己家族的利益,实际上剥夺了女子个人本有的自存性,剥夺她决定自己二性关系的自主权。所谓克己,应该只是克制野蛮,而不是克制个体的自存性。失去了自存性,个体已经不再是独立存在。让个体停留在依附家族的阶段上,这就是所谓文明的腐朽之处。 家族利益至上,或者个体意愿必须服从家族意志,这种腐朽的文明,虽然克制了个体本能里的野蛮内驱,限制了个体野蛮自利的破坏性,但停留在个体对家族的依赖上,使个体失去本有的独立自由,因而也是邪恶的。 解析个体自由的必要性,需要启用关于人性的分析架构,人性问题显然是比二性关系问题更为基本。在这篇分析的后面,简要列举了一个炼化人性问题的大阵框架,而二性关系只是人性里面的一个分支。 4、从二性关系看,这个案例属于内驱与外压的矛盾,因而在一级阵法的处理范围。其内驱是二者相好,要结婚,而外压则是习俗和家族利益不允许他们的结合。我们的阵法,实际上是心理阵法,因而必须把外压转化为内在映射结果,也就是外压在内心的反应。 这种习俗和家族的压力,对于一个自由个体而言,应该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之所以造成悲剧,在于当事人内心里还是太看重家族意见了。当事人不是真正的独立个体,他们的内心,并不独立。因为内心里没有解决办法,才会转向极端的出路,就是灭掉家族。如果他们不是野蛮利己主义者,他们也是家族至上的精致利己主义者,那么他们没有办法改变家族的意见,就只能叛逆,只能灭掉家族。这就跟农民起义一样,以暴力推翻皇帝,只是想自己当皇帝。这二个人的内心里,是认同个体属于家族这一观念,所以没有想办法离开家族,而是想灭掉现有家族的权势,建立新的家族,一旦他们获得家族控制权,或者建立新的家族,他们就会跟原来的家族权势一样处理家族事务。 5、对于野蛮利己主义者和精致利己主义者而言,这种内驱与外压的矛盾是无解的。但是否会引起血案,要看当事人的其他观念,比如他们对生命的态度,以及个人的胆量和能力等因素。因而,如果这二个人来寻找咨询,如果判断他们是野蛮利己主义者,或者是精致利己主义者,就无法给出根本解决内驱与外压之间矛盾的方案,只能给出一些就事论事的权宜之计,缓解他们内心的压力。 从报道里面有限资料看,可以判断这二个人杀人的动机不是来自野蛮利己主义的冲动,就是来自精致利己主义的阴险。 6、那么,如果一对超越了野蛮利己主义和精致利己主义的情侣,遇到同样的境遇,又该怎么办呢?首先要知道,外压是一种外在于自己的意志,需要经过内心的解析消化,再转化为一种内在的驱动。经过内在炼化后,就知道,对于二性之间的感情和交往而言,决定者是当事人,任何其他人的意见都是多余的。当然,如果二个人的交往给其他人带来麻烦,比如婚外情,则需要考虑到婚姻关系中的第三方所受的影响,这要看他们内心里对于他者的同情,以及由同情引发的公正和正义感。但终极决定权,还是在当事人双方,不在第三者。当事人自己决定,并承担相应的外在与内在的后果,也就是外在的法律责任和内在的道德谴责。 那种把个体婚姻当做家族利益与名誉的一部分的观念属于精致利己主义,是古代文明的一部分,已经没有积极意义了,应该抛弃。只要当事人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可以想办法脱离开家族的影响,不在乎家族的意见,也不会记恨家族。 他们可以离开家族,离开当地。如果无法离开当地,也离不开家族,或者没有家族的承认,根本无法结婚,那么就保持私下的交往,不结婚。 当然,如果按照当地的习俗,甚至法律规定,没有家族承认的二性交往,将受到迫害,甚至是危及生命,就像有的家族要杀死给家族蒙羞的当事人那样,那么,他们主动保卫自己的安全,先下手为强,干掉迫害他们的家族势力,就是合理的。当然,不应该连无罪的婴儿都杀。当然,这种自卫性的杀戮,如果得不到当地法律的支持,那么他们只能承担相应的后果。 如果家族的干预没有危及他们的生命,但强迫他们分开,而他们是爱情至上主义者,不能在一起,不能相爱不如死去,而他们自裁之前,对迫使他们自杀的家族施行报复,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爱情至上引起的自裁,以及自裁之前报复他者的心理,应该属于极端心理了,需要启用第三极阵法,引用精神分析学派和心理咨询师的技能去解析,并给出建议。 如果他们不愿意承担后果,比如还有更为重要的事情需要完成,那么,他们就只能约束二人之间的交往,跟家族妥协了。 为什么需要妥协? 我们在另一篇文章里提到, 每个人都是穿越者,但也可以不是。 所有人生的挫折,都在于人本身就是个穿越者。一个人穿越到不适宜自己的时空里怎么办?要么反抗,或者成功,或者失败,要么就是妥协。 如果你穿越到秦皇时代,你能反抗秦朝的专制压迫吗?你能在那里进行个性解放的启蒙吗?你能保卫自己的自由权吗?如果你穿越到野蛮的原始部落中,你也只能以野蛮利己主义态度面对一切。无论是秦皇时代,奴隶社会,还是野蛮部落里,你都无法享有当代社会里这种自由的二性关系。 当然,在秦皇时代,或者在原始部落里,你可以发起反抗运动,可能会成功,但你也只能是陈胜吴广之类的农民起义而已,最后也就像刘邦那样,建立一个新的皇朝,而根本无法像华盛顿那样,建一个自由平等民主法制的现代共和国。因为那个时代的人根本无法理解现代国家理念,你固执己见,只能被淘汰。一旦你成了新的朝代帝王,你就跟秦皇没什么不同了,你也不会享有现代爱情,更不会给别人以现代爱情,这当然完全违背了你的初衷。实际上也就是跟现实妥协了。 7、回到这个案例本身。总结一下,这件事的内在线索如下: 1)二个人的自由交往,是他们的内驱; 2)家族认为他们不是门当户对的,因而加以阻挠。 3)因为记恨家族的阻挠,他们灭掉了女方家族7个人。 4)他们杀人的动机,或者来自他们的野蛮利己主义,或者来自他们的精致利己主义。 5)这是典型的内驱与外压的矛盾。如果他们不是野蛮利己主义者或精致利己主义者,他们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应对家族的阻挠,比如逃离家族,或者不结婚,保持私下的交往。 6)当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如果有更为重要的事情,有超过了二者交往的重要事业需要他们活着,而又无法逃离家族,也无法私下交往,那么就只能妥协,减少或停止二者的交往。这是为了更远大目标做出的必要个人感情和性本能方面的牺牲。 7)但如果家族阻挠已经危及他们的生命,或者家族的迫害已经无法妥协忍受,当然他们就有道理先下手干掉家族势力。如果家族阻挠没有构成生命威胁,但他们是爱情至上主义者,无法相爱就无法活下去,他们自裁之前要报复家族势力,也是合理的。但无论何种理由的杀人,都只能承担后果。 8、对于精致利己主义多说几句。我们的思考,对东方的儒释道和法家,以及西方三教等文明形式都进行了解析。来自几千年前的文明形式,如果内部没有自我批判,自我演化的机制,就肯定是腐朽落后的。抱着既有的经典,不管什么流派的古有的“圣”经,都必然冥顽不化,走向演化方向的反面。只有科学和哲学这样的一直在自我批判,具备内在自我演化升级机制的文化模式,才有持续不断的生命力。 9、前面提到了构成炼化人性问题大阵的基本要素,现在简要列举如下。 人性的三个基本特征: 1)他生性:依赖;被爱;受约束; 2)自存性:独立自由;成长(好奇,审美,批判与破坏);死亡; 3)生他性:性本能;爱;同情(公正与正义—自由,平等,民主,法制); 上述所列的这个人性三个基本特征的分析框架,需要专门的分析,才能说清楚。这里只需要知道,很多所谓的文明,虽然克制了个体本能中的野蛮破坏性,但也限制了个体的独立自由,强调了个体对他者和群体的依赖,过于强调个体的受约束,显然是失衡的。 这里顺便提一下,从人性三特征构架看,自由有二个来源,一个是个体自存性的自由,这是个体所直接享有的主动自由,另一个则来自个体对他者的同情,以及由同情演化出的公正与正义中的自由。第二个自由对个体而言,实际上是对他者自由的承认和维护,但对于他者而言,主体也是他者所面对的他者,因而这是一种间接享有的被动自由。所谓的同情和公正与正义,是一种间接的自我自存的捍卫。

为了表达自己一直积压的情绪的一个节日。在节日的当天,印度的女性可以盛装打扮,带着一条竹竿,而男人做好全身的防护,带着一块盾牌,被妇女“家暴”。

有关女性地位的论文范文

在中国文学史上,文学著作对于女性的态度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如你所说的《氓》叙述了一个女子从恋爱、结婚、受虐到被弃的过程,感情悲愤,态度决绝,深刻反映了当时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和损害。虽属叙事诗,但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但是,仍然能看出这个女子的洒脱和倔强,“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就能够体现这一点。 自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以后,不可避免地,男性作为社会主要劳动力的社会地位在不断升高,而女性因为先天的原因无法如男人般适应社会对于力量和效益的要求,所以日益攀附于男性。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当然,连鲁迅先生都曾经在《纪念刘和珍君》中说过“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这也就证明了中国女子在中国封建社会虽然是饱受欺压的一方,但是色彩鲜明的女子以及中国文学史对于她们的肯定也是有的,就如你所说的花木兰,当然,也应该看到,花木兰之所以能够如此盛名,也是因为她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女性的身份,是作为男性角色扬名于世的。 而古代有很多小说,就曾将才貌双全,德艺双馨的女子视为反面教材,将不幸沉湎于男欢女爱之中的错误全部归到她们身上,因果循环,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尤其是一部中国思想史在其中所起的作 用。从礼仪中提及的三从四德开始,到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再到宋明理学的出现,一步一步束缚妇女的言行,牵制了人们的思想,而若是女子稍有出格,则后果可想。可见,中国文学史对于女子的要求和看待还是相当苛刻的。 当然,凡事都应具体看待,何况女子本身就有好坏之分。像飞燕合德之流确是为人不齿,但也有红拂,秦淮绝艳等出尘女子。 欢迎阅读《作文:抓蝴蝶》,“查字典”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优秀的“一年级作文”,请随时关注! 这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楼下院子里去玩,来到小花园里,我发现枇杷树上挂满了金黄色的枇杷果,樱花树和樟树又长高了。

前言:本文是对 UC Berkeley 语言学家 Robin Lakoff 在1972年发表的论文《Language and woman's place》的主题和内容进行解析的文章,摘录了 Lakoff 在文中所提出的部分典型例子、结合她所处的时代/英文语境以及我自己所处的时代/中文语境的体验,进行解析、对比及延伸。

论文总体介绍: 这篇论文常被视为在社会语言学领域、讨论语言与性别关系的具有开创意义的重要之作,启发了往后至今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话题和观点。Lakoff 认为,当前在日常语言使用习惯中,有很多例子都反映了女性在社会上被边缘化和不被作为独立个体重视(not being taken seriously)的情况,以及根深蒂固且可能无意识的性别歧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现象:

1. 女性使用的词语表达更显“琐碎”(trivial)。 2. 女性不被鼓励使用感情色彩强烈的用语(strong expression)。 3. 一些形容女性的词语需要被委婉语替代/美化(euphemism)。

另外,论文的论点和例子都是基于 Lakoff 自己的研究和生活观察,并没有统计数据做支撑(不过她也在论文开头论述了自己搜集素材和结论的合理性),同时我延伸的例子和讨论也是基于自己的生活体验,因此不免有少虑和多虑的情况,但会尽量避免以偏概全。读者可斟酌接纳观点、或可直接通过评论和私信和我讨论。

Lakoff 首先提出了一个例子:女性通常比男性更能准确地区分并命名颜色,比如紫色里可以分紫色/淡紫色/薰衣草紫(purple/mauve/lavender)等等。我也举个很简单的生活例子——口红的颜色,大家就懂了。

像上图这样的段子很常见,一些男性朋友也常以此自黑。而Lakoff提到:

男性会认为能不能说准口红色号根本不重要(类似的例子包括衣服样式、花的种类等),而从这个词汇现象中反映的则是现实中比较普遍的认知偏见:女性会更专注在一些琐碎的事情上,而在一些重要的事情上不应该让她们做决定(women are not expected to make decisions on important matters),包括商业层面、政治层面的决策等。

为什么说是偏见?因为这些“琐碎”的事情本身不一定是琐碎的,只是被男性认为是不重要的(因为与自己无关),然后冠以“不重要”的标签。久而久之,社会上就形成一种刻板印象——“女性很擅长处理那些琐碎的事务,就让她们干这个吧”——作为降低女性的地位、稳固自身群体地位的借口。

b 句采用了感情色彩比较强烈的用语(通常带粗话),相比之下 a 句的语气比较温和她表示,一般情况下的日常对话中,上面的 a 句更倾向于被认为是出自女性之口、b 句出自男性之口。虽然也有一些女性会习惯使用 b 类句,尤其是当下网络时代,但在面对面对话场景中女性使用 b 类句还是会或多或少被烙以“粗鲁”的印象,而人们对男性使用这类句子的容忍度会更高。

如果把上面两类用语简单分为“女性语言”和“男性语言”,我们会发现另一个现象:一部分女性会开始使用“男性语言”,但反过来,“女性语言”很少被男性使用。Lakoff 基于这个现象引申出:一些以往被男性主导的工作也开始有女性参与,但很少男性会主动去参与以往被女性主导的工作(如家庭主妇、护士)。这可能是因为:

在社会上掌握主导权的群体,他们的言行、观念会被其它群体所吸收接受,反过来却不成立。 在父权社会中,女性如果想被尊重,需要“像男人一样强悍”、证明“我也能做男人做的事” ,而男性没有任何必要去理解女性群体、接纳她们的观点。

回到上面的两个例句,Lakoff 认为这也代表了一种看待男女性的态度的差异(尤其是对孩童):人们希望男孩能有“男子气概”、充满精神斗志(high spirits)、需要强硬一点,而希望女孩能更加温顺、贤惠。在交谈讨论的过程中,使用语气强烈、态度明确的用语,往往能更容易获得对方的注意。同样的,当一个人能自由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情绪时,才能被别人重视(as a real individual in one's own right)。因此,这种在用语上的区别对待也更加巩固了在社会中男性的强势地位。

当一个常用的含贬义的单词或用语、或一个单词常被人联系到一些让人不安、尴尬的事物时,人们就会用一些 委婉词(euphemism) 去取代它/美化它,以便能让人们在公众场合放心地使用它。

其中“woman”这个词就是 Lakoff 提到的一个重要例子。在她观察到的、在英文的很多语境中,“lady”都会作为委婉词去替代 woman,她称 woman 常被联想到 housewife(家庭主妇)甚至是 broad(对女性的不尊称呼,相当于中文的“婆娘”),称呼 lady 比称呼 woman 听起来更有礼貌。

在中文语境也有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原本一个很正常的描述“妇女节”,近年来被很多花里胡哨的“女神节/女王节”的称呼取代。主要原因应该还是在于“妇女”这个词常与已婚女性、家庭主妇、年长女性等概念挂钩(即使本来的定义是“14岁以上的女性”)。

我不清楚这个趋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我知道商业市场是其中一大推力。通过对妇女节再包装,冠以女王女神等时尚的名头,本来“平平无奇”的、赞扬女性社会贡献的日子,摇身一变成为电商狂欢节。事实上,很多女性也吃这一套,觉得这种称呼的变化是美化了自己的形象,也让这个日子更加被重视。

但真的是这样吗?委婉语确实可以让人更舒服地去谈论一个事物/概念,但也很容易让人忽视这个事物原本的意义,因为越来越少人谈论它。而世界范围内大部分有关女性权益的组织、官方定义等都以“妇女(woman)”为准,包括妇女联合会、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 等。如果我们都把“妇女”贬义化,避而不谈,那么女性就更有可能被随意定义了。

妇女这个词不被正视,很容易导致女性权益不被正视; 对妇女节的商业包装,很容易导致女性被商业化和物化。

所以可以发现,今年电商平台有关“女神节”的logo或装饰都没以往显眼(上面以及下面的截图已经是个二级页面了),或者直接改为“3·8节”。

另外,Lakoff 也指出了 woman 的另一个委婉语 girl,通常是用作讨好女性、说她们很年轻。 在中文语境里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祝福女性生日快乐时会习惯祝福“年年十八”、“永葆青春”之类的,一些女性自己生日时也会说“又一个18岁生日”。而在偏正式的环境里(比如办公环境),“我们办公室的一个女生/女孩......”,这两种称呼都很正常,但很少会出现“我们办公室的一个男孩......”这样的用法。

形容女性年轻,本身没什么问题,但要知道,“年轻”本身也容易让人联系到“不成熟”、“没担当”等特征。如果过分强调女性都是年轻的,就很容易形成女性都不成熟的刻板印象。

在 Lakoff 37页的论文里,还有很多其它语言现象的例子,能够说明女性在社会的地位是不受重视的,但我们没有必要对每个用语都锱铢必较,或者说要求人们一个个纠正,因为这只是人们在认知层面、社会层面就已经形成的固有思维(对女性地位的不重视)的具体表现,之一。正如 Lakoff 论文结尾所说的:

最重要的还是让人们意识到不公真实存在、广泛存在(这也是这篇论文和我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重新好好地思考导致不公的原因,重新去了解、认识女性,而不是沿用父权社会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那套观念(包括部分女性也无意识地把自己套到了这些观念里)。引用【My Fair Lady】里的一句台词:

同样的,女性在我们眼中是怎样的,取决于我们以何种态度看待她们。

从不同时期的称呼看妇女地位变化 称呼是一种文化现象,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变迁和时代风貌,同时也是一面镜子,能折射出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所处的实际地位。 由于中国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文化和尊卑主从、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妇女一旦结婚必居夫家、改随夫姓,从此丧失一切个人人身自由,终其一生在家照顾公婆、丈夫和子女。一般而言,这个时期是男权社会对妇女压迫的最黑暗期。 这个时期,在普通百姓家庭中,妇女的丈夫对外称呼妻子为:荆妻、荆人、荆妇、荆室、拙荆、山荆、贱荆、贱内、内人、浑家、家里的、做饭的、屋里人、婆娘、婆姨、老马子、后头人、堂客、糟糠、老婆等等。好不容易熬到有了孩子,又被称呼为:孩他娘、娃他妈。整个称呼中无不充斥着男权社会对妇女地位的轻蔑。 稍微有些社会地位的官宦人家按说识书达理,虽然称呼自己的妻子为:夫人、太太、娘子、良妻、贤妻、仁妻、娇妻、令妻等等,但由于男方常常可以娶三妻四妾,所以,其他娶进门的妇女则称为:侧室、小妾、偏房、小星等等,妇女们的地位仍然不高,有的下场比寻常百姓家还惨。 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尤其是一九五零年五月一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实施,全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这个时期,男权社会基本上土崩瓦解,这时,男人对外人称呼自己的妻子为:内掌柜、内当家、妻子、爱人、伙计、搭档、参谋长、后勤部长等等。不仅如此,几乎一夜之间,“妻管严”现象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男人们见面,大多都失去往日的神气,除了无奈的苦笑几声,撂下一句“怕老婆不丢人,老婆其实还是疼我的”。然后又象没事人一样,又去忙着完成妻子交办的任务了

摘要:战后由美国主导制定的日本宪法规定了男女平等,保障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使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就大大增加。通过对战后日本的女性教育政策的制定、女性教育内容的变革、女性教育课题的变迁以及日本女性教育会馆的职能贡献等展开论述,概述战后日本女性教育的变迁历程。关键词:日本 女性教育 教育政策 教育课题 国立女性教育会馆一直以来,由于日本社会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影响,学校贯彻培养“贤妻良母”的教育思想,女性教育就集中在妻子或母亲角色延伸的领域。这样就制约了日本女性的全面发展,更是妨害了她们社会地位的提高。但是,二战以后,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女性教育的立法与政策,为女性受到正规教育提供了保障,女性社会地位得到一定的提高。一、战后日本女性教育政策的主要动向战后,日本女性教育政策标杆性的动向为:全国地区妇女社团的成立及大会的召开;文部省妇女教育科的成立;国立女性教育会馆(NWEC)并开设女性讲座。1.全国地区妇女社团的成立及大会的召开1945年,日本教育局发出了《关于成立与强化妇女教育机构的通知》。日本作为战败国,要建立新的民主社会,而女性在地区民主化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必须得充实女性的学习机会,因此日本出台了关于成立与强化妇女教育机构的政策。1951年,日本独立取得之后,在妇女教育工作者研究协商会上,“妇女教育”一词再度出现在日本文部省的政策中。1952年全国地区妇女社团联络协商会成立。1975年,召开了以国际妇女年为主题的日本全国性大会。参加此次大会的只有民间社团,并成立了国际妇女年联络会,会员有6000万之多。此联络会的成立,意味着在以后的各种提高日本女性地位的运动中,该组织将发挥重要的作用。2.文部省妇女教育科的成立1961年,妇女教育干事办公室从日本文部省的社会教育科内独立出来,成立了妇女教育科。1962年,社会教育局召开了家庭教育研究会,妇女教育科承担起了家庭教育事务。对此,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当时,日本的男性和女性都认为由妇女来承担家庭教育事务是理所应当的。但是,更多的人认为家庭教育应该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他们提出,家庭教育应由负责成人教育的社会教育科来承担。从1964年起,文部省开始对家庭教育的学习班实行补助,并积极推行有关家庭教育的各种措施。 3.成立日本国立女性教育会馆,开设女性学讲座 1971年,日本文部省开始筹款建设国立妇女教育会馆,1978年日本国立女性教育会馆(NWEC)正式落成。1980年,正处于第“联合国妇女10年计划”期初,日本国立女性教育会馆首次举行了女性学讲座。国立女性教育会馆组织的女性学讲座的特色是:3年为一期。全国开设女性学课程的大学和各女性研究机构的学们聚集一堂,就如何推进女性学的发展展开了讨论。从1996年起,日本国立女性教育会馆正式启动了女性学·社会性别研究。课堂教学之外,国立女性教育会馆还积极主动与女性学方面的研究者们共同合作,试图把女性学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相结合。二、日本女性教育内容的变革纵观日本女性教育内容的变革,是随着时代的推进而发展的。

女性与社会学论文范文

毕业 论文是大学生四年的毕业 总结 ,许多大学生都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存在论文选题难的问题,不知道论文题目应该如何去定位。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社会学方向毕业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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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兰州市老龄人口空间分布及其形成机制

18. 城市新移民中的“老啃族”现象探析

19. 流动老年人口社会融入困境及对策研究

20. 新型异质空间:居住空间中的性交换--基于北京某流动人口公寓的个案研究

21. 单靠人口数量就能博得的吉尼斯纪录,不要也罢

22. 城镇化进程中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新动向与对策建议--以江苏省为例

23. 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身体. 时间与空间的视角

24. 珠海市老年人口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25. 流动人口社会交往对心理融合影响的研究

26. 转型期农村公共空间的治理性重塑与秩序化重构

27. 生物医学研究中因检测范围所限致数据缺失时简单

28. 人口构成变化对传统村落的影响

29. 特大城市外来人口聚集区中的农民工群体研究--基于对北京的调查

30. 人口流动视域下的乡村协同治理模式建构

31. 中国大城市流动人口幸福感研究--以上海为例

32. 基于循证实践的我国老年人口安全保障制度探索

33. 流动人口与新疆嵌入式民族社会结构构建

34. 社会性别平等:男性参与的倍增效应与观念变革

35. 人口流动背景下的城市女性务工人员活动空间探究--以J市为例

36. 我国在业人口的主观幸福感及幸福工作寿命研究

37. 老年人口长期护理需求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上海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38.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人口多维贫困特征测算与分析

39. 身份认同对农村流动人口幸福感的影响

40. 中国单身人口已近两亿

41. 社会信任对城市外来人口社会融入的影响研究

42. 山东人口婚姻家庭状况研究

43. 中外大城市人口老龄化情况对比

44. 中国老年女性人口的自然特征及社会结构分析

45. 社会质量. 自我效能感与城市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入

46. 城乡老年人生活质量与人口社会学特征关联初探

47. 剪子湾:一个北方村庄的人口迁移与身份认同

48. 丈夫参与对妇女产褥期恢复与家庭关系的影响

49. 陕西榆林937个农户家庭人口结构变化分析

50.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以台州市黄岩区为例

城市社会学论文题目

1. 生产服务业集聚与中国城市经济增长--基于门槛回归的分析

2. 相对资源视角下城市青年夫妻的 除夕 安排

3. 提高中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研究

4. 中国城市空间的治理逻辑--基于权力结构碎片化的理论视角

5. 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是如何逆转的--实践视角下的妇女家庭纵向地位变迁

6. 北京女性老年人的生活境况与社会服务需求

7. 社会资源与行动网络:精英型意见领袖的抗争逻辑

8. 在华韩国 留学 生 文化 智力对文化认同的内隐影响研究

9. 河南省智力残疾人群的社会经济状况与发展需求研究

10. 城市景观环境对大众行为的影响

11. 大学艺术与礼仪 教育 渗透研究

12.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社会变迁特点及认识

13. “小地方”和“大地方”的不同世界

14. 别把时间浪费在工作电话上

15. 澳大利亚越南移民社会融入现状探究

16. 美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7. 我国企业社会工作及其服务模式建构

18. 生儿育女的福利效应:子女数量及其性别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

19. 建设国际化社区展现杭州国际化形象

20. 基于社会网络理论的农村社会空间联系分析--以武汉市黄陂区李集镇为例

21. 跨境“双非 儿童 ”的特殊教育与康复

22. 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23. 家庭社会工作实务的理论视野

24. 儿童意外伤害与儿童忽视:问题与出路

25. 农民家庭生活新秩序的建构:功能主义视角的解读

26. 我为长江中游城市群鼓与呼

27. 城市青年的文身体验. 情感叙事与身体抵抗

28. 日本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承接主体能力建设研究

29. 中国公共记忆研究范式新思考:来自山地民族的启示

30. 浅析当代维吾尔族乡村社会结构及其变迁

31. 浅谈哈尔滨近代城市的历史纪元

32. “摊二代”心理偏差的原因及教育对策

33. 微信朋友圈里的舆论社会学

34. 基于分层线性模型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影响因素研究

35. 发挥乡贤文化多元治理效应的时代背景和路径选择

36. 中国城市居民个体社会地位与伦理行为关系研究

37.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 方法 论在城市研究中的独特性

38. 城市在马克思的历史叙事中的地位

39. 马克思关于城市的核心见解及其当代意义

40. 标准化的存在感觉与影响

41. 略论政治机制与中国城市的现代化发展

42. 城市居民日常活动的社区依赖性研究--以深圳华侨城为例

43. 后消费时代城市文化资本空间生产状况解析

44. 论苏州特色文化城市建构的“城市文化自觉”

45. 英美城市邻避危机管理中社会组织的作用及启示

46. 农村养老资源供给的评价与优化

47. 社会工作介入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研究

48. 城市空间弹性:文化自觉与制度转换

49. 在中国研究:全球史. 江南区域史与历史人类学

50. 我国网络民粹主义及其应对 措施

51. 家文化与老年社会工作本土化初探

52. 跨国务工青年的返乡文化适应研究--以吉林省延边州L市为例

53. 未成年罪犯再社会化教育的内涵及存在问题

54. 家庭策略研究与社会转型

55. 文化经济时代审美人类学的新问题与新挑战

56. 国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以日本为例

57. 西部城市民政领域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研究--以广西G市未成年人保护试点项目为例

58.农村留守儿童与城市儿童主观幸福感之比较

59. 居住条件. 工作环境对新生代农民工健康的影响

60. 对西方法律与社会运动理论谱系的解读与 反思

社会心理学论文题目

[1]社会神经科学的起源与发展——脑电图对心理学研究的价值探索

[2]建立儒家人文主义的学术传统:由文化“复建”到文化“复兴”

[3]心理测量视角中的科技风险研究述评

[4]人格与社会心理学对心理健康问题研究

[5]心理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模式

[6]经济心理学影响力增强

[7]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探析

[8]三论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智能时代的用户体验和创新设计方法

[9]心理健康素养研究述评与展望

[10]城市社会心理学视野下社区心理学与社区心理服务

[11]《态度与行为:社会不赞许行为的心理机制》简介

[12] 财经 素养的内涵与三元结构

[13]中国特色心理学问题的思考

[14]基于网络心理经济视角的农产品网售研究

[15]宽容与信任之社会心态的双向建构:“认同-渲染”模型构想

[16]城市社会心理学视野下社区心理学与社区心理服务

[17]对潘菽心理学思想演变及其理论的研究

[18]舞动治疗的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

[19]后现代主义思潮对中国本土社会心理学的启示

[20]中国心理学会社会心理学分会2017年学术年会在福州大学成功举办

[21]物质主义与冲动性网络购物的关系:妒忌和个人相对剥夺感的中介作用

[22]自恋与发布自拍照的关系: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23]发布自拍照与女大学生自尊的关系:积极反馈与身体满意度的序列中介作用

[24]社会心理学在农民工心理健康方面的应用

[25]日本产业组织心理学会长细田聪一行访问西安科技大学并做客胡杨林大讲堂

[26]少年司法与心理学的整合:一个初步的探讨

[27]文化混搭心理研究与现实中国社会的发展

[28]基于家庭心理学的长子的心理状态比较研究

[29]不同类型网络昵称的印象评价研究

[30]从航空驾驶到工业设计:情境意识研究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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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角度毕业论文

写论文女性主义角度能从反面写吗答:可以。女性主义角度的论文也可以从反面写,即从反对女性主义的角度来写。这样的论文可以提出反对女性主义的观点,并以此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例如,可以从历史的角度来探讨女性主义的缺点,或者从社会的角度来探讨女性主义的不足之处,以此来反驳女性主义的观点。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本文结合叙述学、女性主义阐述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从作家身份,女主人公话语的角度切入,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试图证明这部作品的叙述既具有一定的叛逆性,又体现出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某些思想观念的认同,在叛逆中体现平衡,平衡中又透露出叛逆,即作品本身存在两面性。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简·爱》叙述的两面性。首先是作品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这在历史语境中具有一定的叛逆性,而作者采用匿名的方式把自己隐藏在柯勒·贝尔这样的中性符号背后,避免直面读者的评判,而且“叙述自我”冷静客观的分析性的语言也有助于隐藏作者的女性身份。其次,对书信体小说的反叛与回归。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女性作家如果想获得作品公开发表的权力,不得不向社会权威和既定的传统妥协。当时女性写作的主导的书信体文本,用私下向一位受述者讲述个人故事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弱了“言论自由”动摇男权社会的能量,《简·爱》没有采用这种文体,但文本中“读者”这个称呼又与书信体小说中的称呼非常相似。勃朗特用这种方式实现了对既定的社会权威的妥协与平衡。第三,对家庭女教师类型的叙述的超越与平衡。勃朗特之前的家庭女教师故事的叙述者用回顾性的视角拉开了与小说中人物的距离,叙述者对主人公采用道德训诫的口吻;而《简·爱》的叙述者与主人公在道德观念上没有分歧。人物的言辞在某些场合下较为激进,但是从小说的整体来看,人物也有沉默和渐趋平静的叙述,这两点体现出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某些思想观念的认同。最后,严肃小说与通俗小说之间获得平衡。作为一个入世不深但思想丰富的女性,勃朗特有个人需要表达的思考和本能的欲望;但时代的局限和个人在时代的影响下无法选择的思想状况和经济状况,都迫使她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出与一定历史环境的协调与平衡。目 录前言 ···········································1第一章 第一人称叙述的反叛与平衡·······················3第二章 对书信体小说的超越与回归·····················6第三章 家庭女教师故事类型的超越与皈依·················11一、“我必须说话”——对女家庭女教师角色的反叛··············13二、“我兴致勃勃勃地听他谈”——沉默的简·爱体现家庭教师的本分····························································22第四章 严肃小说与通俗小说的平衡······················27前 言从1847年出炉后,《简·爱》就不断地成为文学批评界的宠儿。一百五十多年来,读者也一直特别喜欢这部作品,高居畅销书排行榜的前列;1893年成立了勃朗特学会,每年都有新的研究成果问世;在勃朗特姐妹的家乡成立的纪念馆,每年参观的人络绎不绝。多年来的事实无疑证明《简·爱》是一部值得持续关注的作品。正如福兰克·科莫德(Frank Kermode)指出的,“事实上,仅存的珍贵得足以称得上是经典的作品,正如它们的幸存所表明的,是那些复杂、模糊得足以允许我们进行多种阐释的作品。” 多年来《简·爱》的研究史也从多层面多角度揭示了作品的“复杂与模糊。”历代批评家对《简·爱》的批评意味着不同的批评视野,采用不同的解读方式,如传记式,心理分析式,女性主义精神分析,社会学式,后殖民主义分析式以及神话原型批评式等。每一种批评方式都有其解读方式和解读空间,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文学批评经历了语言学转向后,更注重从文本出发,挖掘作品的意义。本文试图从文本出发,结合女性主义、叙述学来重新透视作品的意义。《简·爱》的发表在当时的英国文学界掀起波澜,许多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同时代的人不欢迎《简·爱》,害怕其对固有的社会和文化体系有破坏作用。紧接着《简·爱》第一版的发行,《镜报》上出现一篇言辞颇为尖刻的文章,称《简·爱》“践踏了受到我们祖先尊奉并一直使国人引以为荣的传统习俗”。这篇文章得出结论说:“《简·爱》的思想很坏——观点很荒谬。信仰在黑暗之中被中伤——《简·爱》企图消灭我们的社会差异……”2紧跟着许多人站出来对《简·爱》严辞批判。在一篇言辞更为激进的文章里,玛格丽特·奥丽芬特把《简·爱》中的女主人公称作一个“新的罗马女战神”,她带来了“最令时代惊慌的革命”3。言下之意,作品颇具叛逆性。它的叛逆性多被女性主义研究者阐发出来: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女性主义者们将《简·爱》读作女性反抗父权制压迫的胜利,颂扬简·爱的自觉的“反抗的女性主义”,桑德拉·吉而伯特及苏珊·古芭《阁楼上的疯女人》,认为疯女人伯莎就是女主人公简·爱心灵中的阴暗面,就是她一直想抑制的另一个凶悍的秘密的“自我”。不管对它是攻击还是肯定,《简·爱》的反传统性是人所共识的。在有关评论妇女写作的文章中,弗吉尼亚·伍尔夫认为夏洛蒂·勃朗特代表了典型的19世纪中期愤怒、“受挫”的早期女性主义。她本该平静地写却有太多的愤怒4。愤怒在中国看来只是一个人性格上的缺陷,似乎无可厚非。而且愤怒也要看原因,岳飞“怒发冲冠”闻一多“拍案而起”却是正义之怒,而且获得人们的赞赏和尊敬。然而基督教对这一点是很不宽容的,《圣经》里有专门的训诫“不可发怒”;但丁的《神曲》中,地狱的第五层关押的是“动辄发怒”的人;从基督教教徒的眼光来看,发怒是人的恶欲念的发作,应该节制。所以勃朗特的“愤怒”也是为基督教教义所不容,也被某些批评家“批评”。然而,女性主义者们的研究在叙事学家们看来,过于追求意识形态和政治意义的理论范畴,忽略了文本的意义;而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形式研究多是就形式论形式,企图从形式中抽象出来某种文学语言的普遍规律,忽略了意识形态。然而,无论是叙事学还是女性主义,都并非某种本质的或孤立的属性,都只能揭示问题的某一方面,当今再没有哪一种文化思潮或文学批评方法可以长久地占据绝对的中心。“一元”解体,“多元”并存,只有多层面多角度才可能揭示问题的某一个侧面。而任何文化思潮和批评方法都由社会权力关系产生,并处于社会权力之中。本文试图将女性主义和叙述学结合起来,探索社会身份地位与文本形式之间的交叉作用,把叙事过程作为意识形态的表达来阅读。本文认为,《简·爱》不仅仅如女性主义者们所阐述的那样,即作品的主题以及人物形象和主人公言词的具有叛逆性,也表现在叙述方式上超越传统。同时作家又受时代环境灌注于其中的思想观念的影响,表现出对其所处时代的某些思想观念的皈依。夏洛蒂·勃朗特的写作为其带来了莫大的声誉和良好的经济收益,而这些成就的获得不仅仅在于她或者作品的“叛逆性”,也在于她能够在超越时代局限的同时又能很好的与其所处的历史语境进行协调;她在树立自己在文学市场上的权威地位的同时也要向既定的社会权威妥协。本文试从四个方面探询《简·爱》叙述的叛逆与平衡:第一人称叙述,书信体小说,家庭女教师故事以及严肃小说与通俗小说的平衡。第一章 第一人称叙述的反叛与平衡《简·爱》用第一人称叙述,从开篇,简·爱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午后看到的比维克的《英国禽鸟史》的迷人景象,到结尾处芬丁庄园的繁荣茂盛的景象,我们都是用简·爱的眼睛看,用简·爱的感觉去感受,追随她生活的世界。5这样读者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人物的行为、心理。例如在罗切斯特离开桑菲尔德后,简·爱怅然若失,当菲尔费克斯太太收到了一封“主人写来”的信时,“我继续喝着咖啡(我们是在吃早饭);咖啡很烫,我把脸上突然升起的一阵火一般的发热归因于它的发烫。为什么我的手会发烫,为什么我不自觉的把半杯咖啡泼在我的盘子里,我都不想去考虑。6”可读者却比任何时候都知道她此时此刻的心境。第一人称叙述在今天看来也许不足为奇,因为小说兴起之初很多小说都是第一人称叙述,如赛缪尔·理查生(Samuel Richardson)的《帕美拉》(Pamela)、《克拉丽莎》(Clarissa),卢梭的《新爱洛伊丝》(Julie ou La Nouvelle Heloise)等等。但这一点落在女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身上,则是另外一回事。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本文将试图证明这一点。18世纪末19世纪初,公共图书馆、广告业、出版业兴起,作家的身份和名声随之突出,出版商也借作者的声誉获得丰厚利润。这些都可以使作家成为权威人物。作者名称会印在小说的封面上,随着小说的流传作家的名字也在读者中广为人知,这样原本深居闺阁的女性在社会上也变得有名有姓了。这样成名的作家因其在读者中的巨大影响力可以毫不费力地借作品的传播继续扩大其声誉,使其每部作品都能拥有众多读者。夏洛蒂的《教师》生前没有发表,死后在她丈夫的争取下发表了,但此时出版商完全可以凭借夏洛蒂·勃朗特的名声使本来“平淡无奇”的作品获得丰厚的利润。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第一人称叙事即使是虚构的,但因其在形式上与自传难以区分,当时的读者还有把小说当作叙事主人公“真实”生平故事的习惯,这都使得作家不大情愿看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小说的封面上。在18世纪到19世纪,女性小说家较少使用第一人称叙事。《简·爱》中女主人公正如弗雷德里克·哈里森写道的那样:“这个相貌平平、身体弱小的家庭女教师凌驾于全书之上,小说的每一页中都有她的身影。书中的每件事和每个人都并非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能看到和所能知道的,但他们却是这个几乎从未出过远门的乡村姑娘锐利眼光中的成像。”然而,哈里森也认为如果这部小说以“非个性的叙事形式写成,”“那就可能会失败。”而如果把作品看成是简·爱的自传,或者是夏洛蒂·勃朗特的自传,那它就是“完美的艺术。”7另外,为数众多的女性作家在男性作家一统天下的局面下,女性叙述难免与男性叙述冲突,即使都是女性叙述者,也面临着男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和女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哪一个是合法的问题。“对于她们来说,讲故事还可以,但让叙述者通过叙事把自己作为权威站在前台则是另外一回事。长期以来,社会上已经习惯作者的声音由男性发出。”8而《简·爱》是一部自传性色彩很强烈的小说,叙述者把女主人公推到前台,在女性几乎没有参与社会话语权力的维多利亚时代是需要一番勇气的;而且小说中人物的某些言辞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确实是颇为激进的。9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勃朗特是怎样与既存的社会权威之间妥协的呢?她用匿名发表小说,用柯勒·贝尔这个名字开始的写作生涯也是她通向专职作家的一个阶段,也是维多利亚文学市场上男性至上主义所需要的一个自我隐蔽的策略,勃朗特和她的女主角简·爱把“她们自己抽象为符号”(如首字母缩写“J.E.”和匿名),把真实身份隐藏在符号的背后,避开把一个具体的名字与一个女性作家联系在一起,不必遭遇性别歧视。不仅仅如作者本人所强调的,怕读者尤其是批评家因为面对一本女人写的小说而给予不公正的评价,她用一个中性的名字遮蔽了自己,没有社会伦理道德评价的压力,这样也可以更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本意。事实证明,她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没有必要,当众多读者和批评家认可作品后再看到作家本人,事情就不同了。按照凯瑟淋·罗杰斯的说法:在文学市场中“与男性作家激烈较量的女作家”容易遭到攻击,“就好像她靠当妓女来维持着自己的生活似的。”这样,女作家也就容易在她所激烈争夺的文学市场中失去自己的地位。10不仅与男性作家公开较量的女作家被认为是违背了正当的女性气质,即使那些被文学精英阶层认可的女作家也不敢公开承认自己在写作,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发表后,她的闺中密友曾问她是否是《简·爱》的作者,她断然否定了;《简·爱》在伦敦引起轰动,并获得肯定之后她才把作品放到她父亲的面前,承认她是本书的作者。从著名的湖畔派诗人罗伯特·骚塞给她的回信中可以看出当时对女性写作的态度:“如今每年都有许多卷诗集出版,却未能引起公众的注意;其中任何一卷如果出现在半个世纪以前,都会为它的作者赢得美名。因此,一个人若想在这方面扬名显迹,他就必须准备失望……我感到自己有责任告诫每一位向我寻求鼓励和忠告的年轻人,最好不要选择这样一条充满风险的道路。”11这封对妇女带有严重偏见的信当然严重地挫伤了她的写作热情,但她成名后对盖斯凯尔芙人追忆这段往事时坦言:“骚塞先生的信是和善的,可佩的;虽然有点儿苛刻,可于我有益。”12奥斯丁的写作也是在地下状态进行的,与她朝夕相处的侄子甚至不知道她在写作,认为那简直是不可能的,因为她没有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所以弗吉尼亚·伍尔夫认为女性应该有一间“自己的屋子”来从事写作。“……在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无论‘我’是主人公还是旁观者),通常有两种眼光在交替作用:一为叙述者‘我’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这两种眼光可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前者称为“叙述自我”,后者称为“经验自我。”13从《简·爱》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两种叙述声音。如简·爱在反抗里德蛮横无理的行为时,简·爱完全是八九岁小孩子的口吻,属“经验自我”;但她向劳埃德先生讲述自己被关进红屋子的经历时,也用了长大成人后的分析性的口吻:“我总是抱着娃娃上床,人总得爱样什么,既然没有更值得爱的东西,我只好设法疼爱一个小叫化子似的褪色木偶,从中获得一些乐趣。现在想来可想不明白,当初我是怀着多么可笑的真情来溺爱这个小玩意儿,甚至还有点儿相信它有生命、有知觉。(20)” 这里的叙述自我相当于“叙述者”,叙述者是由词语的节奏、措辞和语气创造的一个人。他(她)在时间和空间中无所不在,并且在那段包容一切的时间中他了解应该知道的每一件事情。叙述者是包罗万象的意识,它围绕着所有人物的心灵,从内心里了解他们,而且叙述者根据人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他们所体现的人类本性的广泛事实来看待他们。在这部小说中二者之间虽然开始的时候是分离的,但并非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我们看到,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两个“自我”合而为一,用叙述自我的眼光进行叙述。“简·爱这个人物的声音在小说的叙述中是逐步发展的,然而‘成人叙述’声音的简·爱——事实上是同一个声音,现在已经充分发展成熟——从开头到结尾是始终如一的。”14这里“成人叙述”相当于叙述自我,她的言语成熟老练,言辞平静却很有力度,更容易被读者接受。例如叙述者分析主人公在盖茨海德不受欢迎的原因时说:“而如今,隔了——我不愿说少年——我却看得明明白白了。我在盖茨海德,是个和大伙合不来的人;我根那儿的谁也不相象;我跟里德太太,或者根她的孩子们,或者根她宠爱的下人们,都没有一点一致的地方。……我是个异种人……我是个没用的人……。(16)”此类例子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吴尔夫认为,男性的话语是冷静,客观,独立的,15而这里的叙述自我的言辞就颇为符合这一点,不论作者是否有意这样做,但叙述自我冷静、客观、分析性的语言很容易隐藏作者的真实身份,在叙述风格上靠近男性语言的特点,她的叙述也就可以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相调和。不论是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叙述方式来看,《简·爱》的某些带有叛逆性的叙述,都面临遭到抨击的危险,从而失去在文学领域中的地位。但无法否认这部作品即使在作品发表的历史时期,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尽管有批评、否定的声音,但也有很多批评家赞赏她的作品,如乔·亨·刘易斯认为《简·爱》的作者“具备我们要求一个小说家具备的一切:对人物性格的洞察,以及刻画人物的才能;诗情画意;激情;生活知识。故事不单有一种奇特的、自然展开的、始终不渝的趣味,”……“它具有一切伟大文体的首要特点:它是某个人的——某一个个人的成文的语言”,“我们对它无可指摘。”16那么,这部作品还有那些方面在反叛的同时又能用适当的方式赢得批评家们的赞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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