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
1.中国法学 2.法学研究 3.法学 4.法学评论 5.中外法学 6.现代法学
7.法商研究 8.法律科学 9. 法学家 10. 政法论坛 11.人民检察 12. 河北法学
13.法制与社会发展 14.政治与法律 15.环境法律评论 16.比较法研究 17.法学杂志
18.当代法学 19.人民司法 20.法律适用 21.法学论坛
以上是2004年公布的法学核心期刊目录,
有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
中国法学 2.法学研究 3.法学 4.法学评论 5.中外法学 6.现代法学 7.法商研究 8.法律科学 9. 法学家 10. 政法论坛 11.人民检察 12. 河北法学 13.法制与社会发展 14.政治与法律 15.环境法律评论 16.比较法研究 17.法学杂志 18.当代法学 19.人民司法 20.法律适用 21.法学论坛以上是2004年公布的法学核心期刊目录。此外,在综合类核心期刊上也经常刊登高水平的法学论文。以下是综合类核心期刊:1.中国社会科学 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社会科学战线 4.学术月刊 5.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6.天津社会科学 7.学术研究 8.江海学刊 9.江汉论坛 10.江苏社会科学 11.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2.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3.文史哲 1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5.浙江学刊 16.浙江社会科学 17.社会科学研究 18.求是学刊 19.社会科学(上海)(吸收: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20.社会科学辑刊 21.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2.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3.中州学刊 24.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5.人文杂志 26.求索 27.思想战线 28.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9.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30.国外社会科学 31.南京社会科学 32.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3.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34.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5.齐鲁学刊 36.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37.学海 38.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39.江西社会科学 40.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1.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2.河北学刊 43.学术界 44.东岳论丛 45.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46.东南学术 47.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49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并入:社会科学) 50.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1.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52.北京社会科学 53.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4.学术论坛 55.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56.广东社会科学 57.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8.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9.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60.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1.山东社会科学 62.探索 63.学术交流 64.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65.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6.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7.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8.北方论丛 69.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0.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1.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72.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4.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5.宁夏社会科学 76.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7.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8.云南社会科学 79.长白学刊 80.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1.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2.江淮论坛 83.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4.河南社会科学 85.内蒙古社会科学 86.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87.甘肃社会科学 88.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9.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90.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91.晋阳学刊 92.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3.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4.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5.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6.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7.贵州社会科学 98.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9.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这些刊物可以直接从邮局订阅,也可以到图书馆查看。
你好,我是学法的。法律类核心期刊表1、法学研究 2、中国法学 3、法学 4、法商研究 5、政法论坛 6、现代法学 7、中外法学 8、法学评论 9、法律科学 10、法制与社会发展 11、法学家 12、比较法研究 13、环球法律评论 14、当代法学 15、法学论坛16、政治与法律 17、河北法学 18、法学杂志 19、法律适用 20、行政法学研究 21、中国刑事法杂志 22、人民司法 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4、人民检察 25、知识产权 26、中国法医学杂志 27、中国司法鉴定核心期刊网上有各种版本,但万变不离其宗,都差不多是这些。另外中国期刊网有各种期刊你可以看看,希望可以帮到您。望采纳,可追问。
在 一查什么都有
吴功正1943年10月出生,江苏如皋人。中共党员。1967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1963年9月至1967年7月在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读书。1967年7月至1968年8月,因“文化大革命”在校;1968年8月至1970年8 月在乡下劳动,跟贫下中农“三同”;1970年8月至1976年12月在如皋师范学校教书;1976年12月至1982年12月在南通师院中文系教书; 1982年12月调至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任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教师,南通师专中文系教师,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海学刊》主编,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62年开始发表作品。198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学科领域:美学、文学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文学史、中国美学史代表著作:1.《小说美学》江苏文艺出版社1985年第1版,1987年第2版;2.《明清短篇小说概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3.《郭沫若历史剧研究》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4.《古文鉴赏集成》(上、中、下三卷本)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2年(繁体)版;5.《六朝园林》南京出版社1993年版;6.《六朝文学》南京出版社2004年版;7.《六朝美学史》江苏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1版,1996年第2版;8.《唐代美学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2000年第2版;9.《古今名作鉴赏集粹》台湾建安出版社1997年(繁体)版;10.《中国文学美学》(上、中、下三卷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11.《山水诗注析》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承担研究项目:1.独自承担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重点项目《六朝美学史》;2.独自承担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九五”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唐代美学史》;3.独自承担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宋代美学史》。获奖项目:1.《精湛的史诗艺术》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985年);2.《小说美学》获江苏省优秀图书特别奖(1988年);3.《中国文学美学之精神》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5年);4.《六朝美学史》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997年);5.《唐代美学史》获中国图书奖(2000年);主编《江海学刊》杂志期间,《江海学刊》同时获首届国家期刊奖和全国百种重点期刊称号(1999年),并连续三届获江苏十佳社科期刊称号(1995、1997、1999年)。
刘怀玉,男,1965年生于河南省镇平县。先后毕业于郑州大学 (1985)、中国人民大学(1988)、南京大学(2003),分别获哲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美国伊里诺依大学香槟分校东亚与太平洋研究中心弗雷曼基基金访问学者(2010-2011)。硕士毕业后曾长期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工作,历任哲学所副所长,河南省优秀专家。2003年调入南京大学哲学系;现任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理论研究所兼职教授等职务。目前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社会理论方向教学研究工作;博士论文《现代日常生活批判道路的开拓与探索—列斐伏尔哲学思想研究》,入选2006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2009年评为人事部、教育部“百千万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级人选;2012年被评为国务院政府津贴享受者。 1.《社会科学方法论》(合著),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2.《被肢解的马克思》(合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992年获得“吴玉章学术奖”一等奖3.《发展中国的必由之路——邓小平改革开放思想研究》(合著),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4.《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经济社会发展观》(合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原理》(合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6.《恩格斯与现时代——兼评“西方马克思主义”与西方“马克思学”》(合著),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本书获得北京市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7.《走出历史哲学乌托邦——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当代沉思》,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本书获河南省2001年度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8.《现代性的平庸与神奇——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哲学的文本学解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3月版。9.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原像(合著),人民出版社2009年3月版 10.苏俄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理解史(主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10月版11.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12.《历史的解构与空间的想象》(自选集),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1.《“人类学马克思主义”述评》,载《大学文科园地》1988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全文转载。2.《实践本体的系统发生论》,载《中州学刊》1989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3.《“地理环境决定论”批判》,载《学习论坛》1990年第8期。4.《科西克的“具体辩证法”述评》,载《社会科学述评》1991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外国哲学史》全文转载。5.《简评科西克“具体辩证法”中的人本主义倾向》,载《中州学刊》1991年第6期。6.《邓小平社会稳定思想之哲学分析》,载《中州学刊》1991年增刊。7.《从理性的背叛者到理性的捍卫者——论卢卡奇哲学思想的一次重要的转折》,载《中州学刊》1992年第6期。8.《论正确认识与利用资本主义》,载《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1992年增刊,。9.《实在论、自然主义与社会行为》,载《国外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大复印资料《外国哲学史》全文转载。10.《马克思的“历史进步代价”理论与发展问题》,载《哲学研究》1993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全文转载。11.《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的历史性突破》,载《河南日报》1993年9月3日。12.《发展与稳定问题刍议》,载《天津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13.《从毛泽东的“矛盾动力论”到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论”》,载《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6期。该文收入《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论文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新华文摘》与《哲学动态》转摘。14.《历史的突破与历史的循环——论毛泽东对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探索》,载《河南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15.《“一致论”、“矛盾论”、“改革论”》(两人合著),载《河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增刊。16.《当前我国哲学的困境与出路》,载《现代哲学》1994年第1期,共5千字。有转载。17.《经济市场化,哲学如何实践化?》,载《信阳论坛》1994年第1期。18.《从对马克思哲学文本的“解喻化”阅读看实践唯物主义的全新特质》,载《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全文转载。19.《马克思的交往实践观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观》,载《中州学刊》1994年第4期。20.《当代中国社会稳定问题之结构分析》,载《江汉论坛》1994年第12期,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全文转载。21.《当前我国哲学面临挑战的成因》,载《中州学刊》1994年第6期,本人承担2千字,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22.《从哲学社会学和理性社会学的观点看哲学的终结》,载《国外社会科学》1994年第12期。23.《世纪之交中国哲学面临的挑战与出路》,载《求是学刊》1995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哲学动态》转摘。24.《误读、重读与重建——新时期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两次重要转折》,载《南京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25.《邓小平改革思想中的辩证法理论及其时代意义》,载《中州学刊》1995年第4期。获得河南省1995年度五个一工程奖。26.《制度结构制衡论:伦理制度建设的新思路》,载《天津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哲学动态》转摘,人大复印资料《伦理学》全文转载。27.《历史进步代价问题的科学历史观分析》,载《哲学研究》1995年第7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28.《从隐喻的“物的世界”的元科学到解喻的“人的世界”的实践哲学》,载《求是学刊》1995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收入李小娟主编《文化的反思与重建——跨世纪的文化哲学思考》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29.《关于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新论的几点看法》,载《河南社会科学》1995年第6期,本人承担3千字。30.《人类思想的永恒悖论——哲学基本问题之随想录》,载《黄淮学刊》1996年第1期。31.《从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到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实践本质论》,载胡福明主编《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论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32.《论21世纪中国哲学的历史使命》,载《天津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全文转载。33.《21世纪中国哲学展望》,载《开放时代》1996年第3期, 34.《划界论、层次论、公正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度伦理建设问题若干分析》载《中州学刊》1996年第3期。35.《论马克思历史观的人道主义哲学精神实质及其科学理论形态》,载《理论探讨》1996年第5期,共10千字。36.《论马克思对人道主义哲学问题的三种科学解决的理论途径》,载《南京社会科学》1996年第10期,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全文转载。37.《马克思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与中国文化现代化建设的三大主题》,载《求是学刊》1996年第6期。38.《返(反)本开新,建(见)卓于微——读张一兵〈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载《南京社会科学》1997年第8期。39.《马克思经济社会伦理观三题》,载《中州学刊》1997年第5期。40.《“抓机遇论”发展哲学观念的历史追踪——从马克思到邓小平》,载《理论探讨》1997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哲学动态》转摘。41.《论21世纪中国哲学的历史定位》,载《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全文转载,收入高秀昌主编《冯友兰研究》第2辑,大象出版社1999年版。42.《“制度伦理学”研究近况》,载《哲学动态》1998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伦理学》全文转载。43.《在当代的历史深处揭露人类最神圣的情感》,载《东方艺术》1998年第2期。44.《“抓机遇论”发展哲学观念的多维理论透视》,载《南京社会科学》1998年第10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45.《21世纪中国前景展望》,载《跨世纪》1999年第10期。46.《走出历史哲学的乌托邦》,载《中州学刊》1998年第6期字。47.《20年的三大观念突破》,载《河南日报》1998年12月。48.《笔谈后现代主义文化》,载《大河报》1999年1月20日。49.《改革开放20年的三大观念突破及其理论意义》,载《黄河科技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50.《走向一种淑世主义的历史进步观》,载《江海学刊》1999年第1期,《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哲学1999年报告》(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作为本年度“历史哲学研究”栏目头条观点重点摘要介绍。51.《美德、公正与自由——马克思关于市场经济道德秩序建设的三种思路》,载《郑州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52.《五四运动与中国知识分子的现代角色意识转换》,载《市场经济导报》1999年第5期。53.《从五四运动到改革开放》,载《学习论坛》1999年第5期。54.《乌托邦、末世论与西方历史进步观念哲学批判》,载《史学月刊》1999年第5期。55.《新的解释范式,新的伦理肖像》,载《青年思想家》1999年第6期,。56.《呼唤自由的哲学》,载《学海》1999年第6期。57.《马克思全球化观念的历史追踪与多维透视》,载《南京社会科学》1999年第12期,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全文转载。58.《从民族之镜到现代之境——20世纪中国哲学观念的逻辑转变》,载《求是学刊》2000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全文转载。59.《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不断迎接时代挑战的发展过程》,本人承担4千字,载《中州学刊》2000年第2期。60.《从马克思的物象化理论到后现代主义的拟象化理论》,载《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全文转载。61.《马克思哲学多重话语结构的历史解读》,载《理论探讨》2000年第4期,《光明日报》2000年8月21日转摘。62.《邓小平理论形成的世纪性思想背景之多维透视》,载《邓小平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63.《民族灵魂与现代形式的艰难交融》,载《河南日报》2000年9月7日第7版。64.《新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发展综述》,载《河南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65.《20世纪马克思主义的“谱系”》,载《江苏省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创刊号)。66.《到记忆的远方追寻》,载《东方艺术》2001年第1期。67.《中国现代化观念世纪之争的当代历史唯物主义批判》,载《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邓小平理论》要点摘录。 68.《建构现代生活界“具体乌托邦”图景的新人本主义历史观》,载《学术研究》2001年第4期。69.《是比较对话,还是语境回归?——对马克思哲学当代性问题的一种反思与回答》,载《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2002年第4期全文转载,《新华文摘》转摘。70.《是经济决定论,还是经济支配论——马克思“经济必然王国支配性发展”理论的当代诠释》,载《理论探讨》2002年第1期。71.《只有真问题真知识,才有真思想真信仰》,载《博览群书》2001年第9期,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2001年第11期全文转载。72.《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全新解读模式》,载《中国图书评论》2001年第4期。73.《从哲学角度看冷漠问题》,载《文明与宣传》2001年第10期。74.《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解释若干途径的批评与反思——“移心式”重建,还是“溯源式”的开新》,载《江海学刊》2002年第1期。75.《破除阅读的宗教神话,回归文本的真实语境》,载《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大人复印资料《外国哲学》2002年第6期全文转载。76.《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意义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载《学术月刊》2002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2002年第10期全文转载。77.《从多个角度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意义问题》,载中山大学主编《哲学与现代化》第2辑,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78.《存在论转向与方法论革命——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79.《三个代表与唯物史观的当代新视野》,载《淮阴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80.《深入经典的历史逻辑,塑造当代的理论形态——〈走进马克思〉一书述评》,载《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2年第5期。81.《西方学界关于列斐伏尔思想研究现状综述》,载《哲学动态》2003年第5期。82.《论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概念的前后转变》,载《现代哲学》2003年第1期。83.《论马克思的现代哲学范式革命》,载《哲学动态》2003年第9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84.《列斐伏尔与20世纪西方的几种日常生活批判倾向》,载《求是学刊》2003年第5期。85.《去遥远的“地方”体验“最近处”的人文》,载《南方文坛》,2003年第6期。86.《不合时宜的深度现代透视——〈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一书读后感》,载《学术研究》2003年第12期。87.《论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后马克思哲学”转向》,《南京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88.《“让日常生活成为艺术”》, 《求是学刊》2004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89.《祛除历史能指的幽灵,解开历史代表问题之谜》,《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全文转载90.《无地自由,或另一种“第三世界”》,《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91.《实体主义、人本主义与马克思的现代哲学范式革命》,《学术研究》2004年第8期,《光明日报》要点摘录92.《“总体人”的辩证法》,《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93.《索亚:后现代地理景观的空间本体论批判》,《南京大学学报》2004年第五期94.《人学:从可持续发展到永恒的生存的辩证想象》,《探索》2004年第3期。95.《哲学的实现只在可能的瞬间》,《河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96.《总体的历史科学视野——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方法论贡献》,《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马克思主义》转载。97.《科学发展观:解决中国现代性问题的新视野新思路》,《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98.《马克思新哲学革命的初始理论形态及其经济学局限》,《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99.《恩格斯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创新问题》,《探索》2005年第3期100.《消费社会批判: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次重要转向——以列斐伏尔为主线的研究》,《理论探讨》2005年第2期。101.《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化解释:以列斐伏尔为个案》,《河北学刊》2005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转载。102.《为日常生活再辩护——论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第二卷的基本意义》,《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103.《面向生活的现代性哲学问题构成与反思——对马克思哲学当代意义的一种理解》,《哲学动态》2005年第10期104.《深入探讨马克思哲学思想原创的差异化踪迹》,《学术月刊》2005年第10期。105.《列斐伏尔:日常生活的现代性本质批判》,《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106、“论毛泽东现代化问题观的原创意义”,《郑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107.“‘面向生活’的现代性政治哲学难题及超越”,《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12期。108.“马克思哲学革命关键历史环节的历史原象-从《未来哲学原理》到《费尔巴哈提纲》”,《河北学刊》2006年第6期。109.“论马克思哲学的再生产实践概念”,载《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110.“论马克思哲学的人文意蕴”,载《学习论坛》2007年第2期; (两人合作)111.“神秘化:关于日常生活批判的笔记”(译文),载《社会批判理论纪事》第1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12月; 112.“《空间的生产》新版序言(1986)”(译文),载《社会批判理论纪事》第1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12月;114.“从诗学革命到女性政治——西方学界关于克里斯蒂娃思想研究现状述评”,《哲学动态》2007年第6期(两人合作);115.“西方学界关于列斐伏尔思想研究现状综述”,《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报告,2007》,人民出版社2007年116.“日常生活批判:走向微观具体存在论的哲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5期;117.“自在自然、人化自然与历史自然”,《河北学刊》2007年第5期118.“马克思哲学中的社会有机体概念”,《学术研究》2007年第10期119.“列宁的两种资本主义观的历史意义及其当代价值”,《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6期(二人合作)120.“问题史的考古与激活:哲学研究范式创新之源”,载《江海学刊》2008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12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理论基础反思”,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8年第2期,122.“以彻底的实践精神推进理论创新”(二人合作),载《中国教育报》2008年5月6日123.“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再中国化’问题及其前提”,载《理论视野》2008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要点摘编124.“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视野下的以人为本”(二人合作),载《学习论坛》2008年03期。125.“为日常生活批判辩护——《日常生活批判》第一卷的历史意义”,载《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126.“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的科学方法论的历史原像与当代解读”(二人合作),载《学海》2008年第5期127.”苏俄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理解的历史逻辑及当代反思”,载《河北学刊》2008年第6期128.“能指拜物教批判的出场逻辑及其理论困境”,(二人合作),载《求索》2008年第9期129.“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再中国化’问题”,载《学习与探索》 2009年第1期 130. 价值重估之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再中国化思考,载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 第23卷 第01期 131.“论马克思对哲学唯物主义传统的超越及其新唯物主义的革命意义——兼论施米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二人合作),载《教学与研究》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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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2期)(CSSCI)149.”论布哈林在帝国主义理论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论文),载《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第2期;150.”历史唯物主义空间化解释的实践哲学路向“(论文)载《学习与探索》第6期(CSSCI)(二人合著)151.”历史唯物主义空间化问题研究前沿报告“,载《中国哲学年鉴》2013,哲学研究杂志社.CSSCI;152.”空间化视野中的全球化、城市化与国家再区域化发展“,载《江海学刊》2013年第5期(CSSCI),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153.”历史唯物主义的两种历史概念及其意蕴“,载《南京社会科学》2013年11期(CSSCI)新华文摘转载154.”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一元性本质与多元化探索“,载《南京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155.”沟通中西、关心实践的语言哲学“(书评),载《学海》2014年第2期156.”三思毛泽东——革命传统、革命后民族国家创制与后传统理想主义遗产“,载《现代哲学》2014 年第3期157.”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历史回顾与当代追问“,载《学习与探索》2014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转载。158.”20世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观念旅程:从传统的革命到现代化的改革“,载《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159.”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法论中的中国经验问题“,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2014年7月160.”论阿尔都塞的政治哲学及其幽灵“,载《世界哲学》2014年第5期2014年9月161.”《空间的生产》一书若干问题研究综述“载《哲学动态》2014年第10期162.”突破教条、回到根本、畅所欲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载《吉林大学社会会科学学报》2014年第6期163.”启蒙的进化与重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与逻辑“(二人合著),载《社会科学》(上海)2014年第8期164.”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载《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2006年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西方马克思主义日常生活批判哲学研究——以列斐伏尔为个案(主持)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批判理论的人本主义观念、方法与实践(主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空间化理论与当代资本主义发展问题(13JJD710002)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意识形态领域新变化对策研究(承担者)历史唯物主义空间化问题研究(11BZX00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当代资本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承担者) 本科生: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必修)、西方大众文化理论研究(选修)硕士生: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博士生:20世纪法国马克思主义研究
祖籍浙江绍兴,著名社会活动家、收藏家,上海绍剧之友社社长,红楼梦、中国戏剧(越剧、绍剧等)研究。上海著名居士陈三洲之子,陈三洲曾在上海霞飞路创办博览书局,姑夫为汤笔花。1945年生于上海,在校学习期间曾因组织红旗读书运动得到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共青团上海市委表彰。1964年参加工作,曾在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上海市第一机电工业局工会、上海市工业口负责政宣工作,曾担任上海市工业系统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讲话》发表二十五周年宣传月筹委会主任委员,多次组织在上海文化广场及上海杂技场的大型文艺活动。后又曾任汪道涵秘书、上海市企业家联谊会副秘书长、上海市企业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方法》杂志社编委、上海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台湾省都市研究学会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论坛顾问、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论坛顾问等。曾组织上海市首届老年音乐比赛、上海市首届企业歌比赛、首届中华民俗风情大型游艺会等。近二十年来,在上海万体馆或八万人体育场先后参与筹办费翔、童安格、王力宏等演唱会,担任亚洲音乐节、亚洲新人大奖赛、反盗版演唱会顾问,2007年5月,在上海举办《陈元麟所藏越剧资料展》、《陈元麟所藏绍剧资料展》,影响较大,后又移至浙江绍兴展出。2008年8月,为纪念汪辜会谈15周年,在上海承办《海峡两岸首届和谐文化节》,特别是“《光圈中的两岸情》陈元麟私人影集资料展”,引起海内外关注。2009年4月,又参与在福建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和谐文化节。参与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编辑红歌集及参与上海炎黄文化研究会组织红歌会。
《环球企业家》、《新财富》、《财经文摘》还有<<财富圈》 应该都不错
外国经济与管理 月 刊 ~主办:上海财经大学;出版:上海财经大学《外国经济与管理》编辑部;地址:上海市武东路321号乙;邮编:200434;电话:;电子信箱: 财经研究 月 刊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上海财经大学;出版单位: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编辑部;地址:上海市武东路321号乙;邮编:200434;电话: 社会科学 月刊 主办:上海社会科学院;编辑:上海社会科学杂志社《社会科学》编辑部;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邮编:200020;电话:
职业:2007年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长江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中心副总编辑/作家/《最小说》《最漫画》主编、《ZUI Slience》创意总监/出版人/天娱旗下艺人/作词人 曾经为李宇春等著名歌手作词。昵称:小四、四爷、郭总、太子籍贯:四川自贡居住地:上海生日:1983年6月6日星座:双子座血型:AB身高:182cm代表作品:《爱与痛的边缘》《幻城》《1995-2005夏至未至》《梦里花落知多少》《悲伤逆流成河》《小时代》系列《临界·爵迹》《爵迹·风津道》系列等。宠物;茶杯,哔哔,小哔,kiity 职业:中国知名青春文学作家/最世超人气签约作家/《文艺风象》杂志主编/《最小说》别册《ZUISilence》文字总监/漫评写手真名:赵佳蓉小名:毛毛昵称:落姨、落仔、美落、落殿籍贯/居住地:上海生日:1982年4月30日星座:金牛座血型:B身高:174cm代表作品:《年华是无效信》《尘埃星球》《剩者为王》《不朽》《须臾》《千秋》《万象》新作:《全宇宙至此剧终》(于2010年12月在《文艺风象》上复载)成就荣誉:第3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最佳故事漫画编剧奖《天体观测》;2010年入围“免网杯”中国文艺网络奖(中国网络代表最高荣誉)最佳作家候选人;2011年7月27日最小说五周年庆典,获“最具人气女作者奖”“最佳短篇奖《背日》”;最小说五周年·五大年度人物之一(2008年)。 职业:中国知名青春文学作家/最世超人气签约作家/《文艺风赏》杂志主编真名:李笛安昵称:美笛籍贯:山西太原居住地:北京/上海生日:1983年8月2日星座:狮子座血型:A身高:168cm学历:2001年毕业于太原五中,同年考入山西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2002年赴法留学,在巴黎索邦大学(第四大学)学习社会学,2010年获得硕士学位。父母:李锐/蒋韵代表作品:《告别天堂》《芙蓉如面柳如眉》《西决》《东霓》《南音》(分上、下册)成就荣誉:2008年10月短篇小说《圆寂》获首届“中国小说双年奖”;2010年2月8日,凭借《西决》获得“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最具潜力新人奖;2010年11月15日第五届《中国作家富豪榜》第19位;2010年最世十佳作者第二名;2011年7月27日最小说五周年庆典“最佳作家奖”;最小说五周年·五大年度人物之一(2009年)。 职业:最世治愈系超人气签约作家/经济学学士/ 西餐厨师真名:马亮昵称:尼尼籍贯:辽宁大连居住地:上海/墨尔本/大连生日:4月11日星座:白羊座血型:AB身高:183cm学历:墨尔本大学商业料理系代表作品:《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橙: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 II》《云治: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II》《红: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黄: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3》成就荣誉:豆瓣最受关注百人TOP 10;最世2010年十佳作者第一名;2011年7月27日最小说五周年庆典,获“最具人气男作者奖” ;最小说五周年·五大年度人物之一(2010年)。 职业:最世超人气签约作家/新华社《环球》杂志专栏作家/翻译家/设计师/独立出版人/国内吸血鬼文化奠基人籍贯:北京朝阳居住地:伦敦生日:8月17日星座:狮子座学历: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1998年入读)/2003-2007 肯特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学士/2007-2008 伦敦艺术大学传媒学院出版硕士丈夫:Pete代表作品:《盗版天鹅湖》(I、II) 《威尼斯之石》 《天鹅·光源》《天鹅·闪耀》 《天鹅·余辉》新作:《天鹅·永夜》(于2013年1月在《最小说》上连载)成就荣誉:最小说五周年·五大年度人物之一(2011年)。
上海虹桥火车站警务处电话:。
上海市虹桥火车站是较大的一个站点,站内人员混杂,扒手和各类犯罪人员一般也会藏匿于此,伺机寻找犯罪机会。大家在出行时切记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和行李钱包,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如果遭到了盗窃、拐卖等犯罪行为时,大家应该拨打进行求助,或者可以拨打110进行报警处理,希望旅行顺利。
扩展资料:
2月18日,上海移动在虹桥火车站启动5G网络建设,这家全球首个采用5G室内数字系统建设的火车站,将于今年9月完成5G网络深度覆盖。《通信世界》全媒体副总编黄海峰说:“这是全球首次在人群密集的火车站场所规模部署5G室内网络,标志着5G全场景连续覆盖即将成为现实。”
目前很多厂商部署的5G基站仍集中在室外,但据业界预测,5G时代70%的新业务将发生在室内。与此同时,虽然5G具有大宽带、低时延、大连接等特性,但受限于5G高频穿透性差等因素,将5G引入室内并实现全覆盖并不容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全球首个5G火车站落地上海虹桥
特约观察员:
孙永杰 独立ICT评论人 公众号「班门弄斧」主理人
黄海峰 资深 科技 观察者 《通信世界》原副主编
王炫翔(主持/采访) 科氪主理人
编辑策划 | 文华 苟锦灵
核心观点:
1.华为设计能力一直很顶尖,主要是制造不出来,这种情况下,它称不上“末代”。
2.在用户手机生命周期内,华为手机保持36个月不卡顿的流畅度,其实已经等同于苹果的iOS的生态流畅度。
3.华为现在更多倾向于发力全场景产品,包括笔记本、手表等。
4.华为需要做的就是争取时间,用时间来换,尽量把时间拖得越久越好。
编者按:本文由直播整理而来,完整直播可戳此回看>>
黄海峰: 对“机皇”这个说法我比较认可,但是对“末代”还是持保留态度的。因为这一代不是华为自己的研发能力不行,或者研发人员流失了。 华为设计能力一直存在的,一直很顶尖,主要是制造不出来。这种情况下,它称不上“末代”。
如果在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或者是在中国的产业链跟上的情况下,华为会做得很好,他们的设计能力、人才、技术、专利积累都在,一些专业的问题也都会搞定。
“机皇”的称号是指最强最好,肯定是有创新性,有别人做不到的东西。无论是NPU的AI性能,还是在BP通信方面,确实做到了别人做不到的。比如说,它是首个5nm的SoC芯片。5nm芯片现在就苹果和华为两家实现商用,苹果这边,它还是外挂的形式。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它,Mate 40确实是“机皇”。
再就是它的摄像摄影能力,它创新性提高RYYB的做法,也是一个创新性的引领。当然这倒不一定是Mate系列,P系列也在用。它走出独特的路线,实现了暗光拍摄更好的感官体验。
还有充电问题。因为Mate系列一直主打是长续航,所以我期待它能出个超快的百瓦快充,最后它发布的是66瓦。华为这么选择,一个很大的原因是为了实现各方平衡。一方面能够在半小时内快速地让手机充满,另一方面又不会特别伤电池,也不会存在一点点安全隐患。 这种旗舰性的产品,一定要保障可靠性、安全性, 因为每款产品一旦生产出来,像Mate系列一千到两千万这样一个量级,它对可靠性的要求更高一些。
最后就是品牌力。我愿意买,我愿意告诉别人我用的是这个品牌的手机。像苹果的用户就很自豪,华为的用户也很自豪,这种品牌力一定要做到。 品牌力是创新基础技术顶起的。
孙永杰:“机皇”可以,但是不要“末代”。
因为我们希望华为永远地走下去,去不断地创新,给市场和用户提供体验非常好的产品。
作为一款旗舰机,包括三星、苹果、华为,都是旗舰机的代表。他们走的路线,是旗舰机更注重的稳定性、均衡性。
另外,Mate40,采用5nm的芯片,包括更大的电池,即使是重度用户,一天一充就可以,可能一天都用不完。所以,这也是它没有采用特别大瓦数快充的原因之一。 这恰恰证明华为有实力,通过芯片的创新,通过系统的优化,延长手机续航时间。这证明了华为的创新力,它创新的信心在用技术加持产品 。
至于高刷。首先要应用支持高刷,如果应用不支持,高刷没有意义。其二是高刷确实很费电,从均衡的角度来讲,比如华为上到90HZ是一个非常恰到好处的刷新,比60HZ要高,比所谓144HZ低,居中是一种均衡。
在技术上并不落伍,但是又很实用,要保证用户在主要续航体验的基础上,在某些应用上,让用户体验比传统的60HZ更高刷新率的体验,这体现了华为智能手机设计的均衡之道。作为旗舰机它应有这么一个思路,不仅仅是华为,比如三星也好,苹果也好,其实都是这么做的。
某些亮点的体验很突出,但是整体的体验又比较均衡,这实际上恰恰体现出智能手机旗舰级厂商的能力。
黄海峰: 用户痛点不一样,有些人特别在乎拍照,有些人特别注重系统的流畅性,有些人不喜欢高昂的换机成本,有些人喜欢尝试更好的更尖端的东西…… 所以安卓用户的话,要想买机皇、买性能好、长续航、安全的手机,Mate 40系列还是可以推荐的。
如果是苹果用户,iPhone12是首个实现5G的iPhone,虽然这5G有点落后,但是起码实现了,能够让你更好延续你原来的一些体验。当然iPhone也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性能提升,比如生态方面的。我个人建议,iPhone用户不妨尝试用一用安卓的旗舰机,你用以后,会发现有很多方面,无论是续航还是拍照,还是流畅度,比你想象的要好很多。我认识很多人一直用iPhone,当他们用了安卓的机型,发现原来安卓这几年都进步非常快,他们还一直以为安卓依旧很卡顿,拍照很不行。
还有保值的问题。比如苹果用户以旧换新,旧一代要卖掉还能拿不少钱。现在华为旗舰机也是非常保值的。所以这方面不用担心。
我较喜欢华为这款旗舰。当然用户可以自己选择品牌。有一点我要强调,很多人说不买华为就不爱国,买华为就是爱国,这个事情不要绑在一起。我调研了很多人,其实大家并没有因为爱国而买国产品牌。
所以我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去选择。国内的手机厂商也要继续持续保持快速的、多样的自主创新。
孙永杰: 这次Mate 40发布,之前华为手机承诺18个月不卡顿,现在Mate 40提升到了36个月。据统计,手机用户最长的换机周期为30个月左右。华为的手机在使用生命周期内始终保持流畅,36个月不卡顿,36个月后它的流畅度只下降2.5%。 在用户手机生命的周期内,华为手机保持这种流畅度,其实已经等同于苹果的iOS的生态流畅度。
至于到底去选iPhone12,还是选Mate 40,还因为习惯的问题,比如苹果用户可能有一部分用户是出于使用习惯,觉得迁移到安卓这个生态来可能会不习惯。
但是实际上,华为整个系统,做得已经很人性化,可以很轻松地做数据迁移。之前最大的麻烦,就是从一个生态迁到另一个生态,但是华为现在已经很好解决了这个问题,能够轻松地从苹果的生态迁移到华为的安卓生态。
我要推荐的话,首选华为Mate 40。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并不是说苹果的iPhone12不好,如果你习惯于它的生态,选择它也未尝不可。且苹果iPhone12跟iPhone11比,在影像方面也有很大的升级,你也可以继续选择苹果的iPhone12。
黄海峰:华为现在更多倾向于发力全场景产品,包括笔记本、手表等 。华为的笔记本在高端领域已经排在很靠前的位置了。手表已经是全国中国的第一大表厂,还有它的音箱、耳机,都卖得还不错。这也是他们电子消费品业务,就是CBG这个产品线他们接下来要发力的点。
另外在海外市场,华为在发力鸿蒙系统和HMS。HMS能够让华为海外手机应对无法使用GMS这种情况,还提升软件方面的能力。这个方面的生态如果做大的话,其实也很不错。像Google一样,Google有它自己生产贴牌的手机,但说实话,Google手机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在这种情况下,华为的应用生态里仍然有很大发展空间。
就像余承东自己在8月份的演讲说, 灯塔虽然被熄灭了,但是后面有开发者,180万开发者,还是一个很大的类似星空的存在,有大的市场空间存在。 当然我希望接下来一些外部的环境能慢慢变好,让所有的手机厂商都在一个公平的环境当中去竞争,大家拼的是自己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市场能力,还有品牌能力。在供应链方面使绊子实在是不太好。
孙永杰: 我不太确认这个最终的禁令能实施多长时间,这个非市场因素能延续多久,这也是在变化之中。 华为需要做的就是争取时间,用时间来换,尽量把时间拖得越久越好 。比如智慧屏,笔记本电脑,耳机,还有智能音箱,包括智能手表,这些所谓的IoT设备。它是“1+8+N”(即用一台手机作为主入口,音箱、平板、PC、手表等常用的 8 种终端设备为辅助入口,然后再用1+ 8 联接全场景智慧设备,N指物联网设备),既然“1”现在受阻,我们“1”能不能先尽量维持现状,在“8”和“N”上去发力,这一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比如像笔记本,它发力时间并不长,上个季度,已经占到中国笔记本市场出货量的第二。智能手表也是中国第一了。音箱也是一样,发展的势头很猛。这个就可以弥补华为手机业务因为某些非市场因素影响造成的损失。其二,我认为华为能够不受限地在创新的领域里边保持创新力。
补充一点,车载系统,它现在也在发力。国际通信展,华为展示的车载智能系统,包括传感器、软件,一系列的平台解决方案,这都是应对非市场因素的解决之道。
其二,未来有没有合作伙伴,我们中国的合作伙伴去跟华为携手合作,一个芯片产业的发展,真的不是华为一家的事。我也呼吁一下,我们所有的国内相关的芯片厂商,如果任何事情,都让华为一家企业去做,那是不可能的,我们中国产业链里面其他厂商在干什么呢。比如中兴,比如中芯国际。现在芯片已经到14nm了,进步得很快,我们能不能保持这个势头,一起撑过两年三年这个时间段。
一,我们期待外部环境能发生一些有利于我的变化。二,我们自身通过这两三年时间,能不能有比现在更快的速度来发展。这个很关键,而且国家大基金,整个投向芯片产业,我们现在举国之力来做这个事。 所以这要全产业链共同努力,把这所有的东西都压在华为一家企业的身上,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 。
现在华为打造的不管是鸿蒙也好,还是HMS生态也好,我想这个思路是对的。我们不谈其他领域,我们只谈手机,比如苹果,它利用它的系统使得现在还有好多iPhone 6的用户,因为它不卡顿,很流畅。跟它的生态和系统很有关系。
既然我硬件现在发展受阻,我通过我的软件,通过我的系统,把现有的用户,比如华为有十亿的设备用户,其中有七亿是智能手机用户。那能不能在未来即使我遇到最坏的情况,在一到两年之内,在用户的换机周期之内,或者在延长换机周期之后,能不能让用户依然在现有华为手机上得到一个最佳的体验,从而留住这些用户。你不用迁移到别的平台去,可能未来两年或三年之后,一旦形势发生变化,这些用户还是我的。 华为这个策略是从技术角度,从产业的角度,是非常明智的。从它自身的角度也很聪明的一个做法 。
硬的不行,我来软的。你挡我没关系,现在我运转,我要留住用户,在我现有的基础上给用户提供最佳的服务。通过服务,通过体验,通过系统的更新、创新,通过我的应用,把用户留住。这是华为自身的战略出发点。
黄海峰: 我补充一下,我个人还是比较看好中国的产业。也比较看好中国这种开放的心态。我们并没有封闭说是单独要搞自主的东西,我们现在还是开放地做,只不过既然你捣乱,那我暂时不跟你玩了。
再就是,国家政策也比较好,比如国家税收方面政策,现在还有很多地方的企业都在加入到半导体这个产业链,说明半导体产业确实是好的。可能会有一些浪费,有一些试错,还会有一些投机倒把。 但是我们有这么大的一个生态,这么大一个市场在,在操作系统也好,或者芯片领域也好,我们肯定会养出在全球举足轻重的产业链 。完全可以,只是时间的问题。
Q:华为在系统稳定方面,能否做得跟苹果一样?苹果在新技术应用方面,跟华为相比,哪个更强一些?
@黄海峰: 系统已经不相上下了,这么多市场的数据已经给我们证明了,那么多的用户已经从苹果迁移到华为这边。很多用户帮我们验证过了,这个事情不用说听某个人的,你就看最终的市场数据,你就能看出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高端市场说实话,五千块钱,七千和八千块钱以上的市场,苹果实际上在全球占优势的,在这种情况下,苹果肯定以稳为主,因为我是老大,我为什么要冒险呢。所以它就会相对挤牙膏似的,慢慢去做创新,比如一些双摄等各方面的功能,等产业都差不多了,我再拿过来用一下。
华为在中国的高端市场能占到40%,跟苹果不相上下。但是在海外,因为现在受了一些影响,再加上以前苹果的积累,确实还有些距离。 所以华为创新可能要比苹果相对而言要更激进一些 。当然华为本身就是一家以创新为立足点的企业,他们工程师的文化,虽然在尽量去淡化,更加软化,但实际上是很强的。从领导人,从余总,各方面,大家都很在乎技术的创新和前进。华为要比苹果更多地应用一些创新的技术。
孙永杰: 举华为的旗舰机为例,跟苹果几乎应该是一样,甚至可能比它某些应用还好。另外还有关键的点,因为华为是中国的厂商,它的好多应用和服务都是契合中国用户需求。比如苹果的好多服务咱们是用不了的。所以相对来说,也是苹果的弱势。每家公司创新的理念和它的方式不一样,华为是非常注重创新的。从研发投入上来看,应该是营收的15%,很高。
华为是什么最新我就用什么,苹果是更注重应用一个成熟的技术。华为更像是一管牙膏全给你,你就全用了,下次我还有新的牙膏。苹果可能就这一管,我恨不得给挤五年才让你用完,这就是一个通俗的例子。
不管是哪种方式的创新,都需要有这种创新的基因和它的积淀在里边。比如最新的技术应用,要承担它的风险,那么怎么把它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或者说没有风险,这个也是一个技术的考量。
总之,两家公司都有创新,创新的方式不同,但是同样需要的是一种创新力支撑。
Q:华为如果明年的无法按时推出之前这种量级的旗舰机,那么它释放出来的市场份额,对于几家主流手机厂商来讲,谁受益会更大?
黄海峰:苹果受益最大,三星受益也不会太小。 OV、小米,它们目前在海外有些进步,都有一些收获。在国内,三家不相上下,都没有说谁的高端机做得特别突出。这些厂商在品牌力,还有创新力上,给人一种依靠供应链产品的感觉。所以说,OV、小米,他们高端的产品没有特别能拿得出手,或者在市场占有率上、份额上特别高的,每家(在高端手机市场占比)就是百分之个位数。
孙永杰: 今年上半年统计在中国高端市场,苹果和华为基本上平分秋色,各百分之四十几。
假设明年华为未能按时推出重量级旗舰机的情况成真的话,那么在国内市场的高端市场,苹果肯定是最大的受益者。其他的厂商想顶这块市场,其品牌支撑力不够,所以这块市场最大受益者在国内,肯定是苹果。
中低端市场可能也会受到一定影响。中低端在中国市场,OV肯定是很大的获益者,它可能会抢走一部分华为丢失的市场份额。从海外市场看,欧洲是华为的主战场。海外市场最大的获益者就是苹果和三星,小米在欧洲市场发展得很快,尤其在西欧。oppo和vivo也在发力,要抢华为因为某些非市场因素流失的市场份额。
因此 ,国内OV在中低端受益,高端市场是苹果受益。 那么海外,欧洲的话,那就苹果、三星在高端受益。OV、小米,可能在欧洲抢夺一部分中低端的市场份额。
《法学研究》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的《政法研究》(1957年法学研究所成立后转入法学所,于1966年停刊)。改革开放后,为了繁荣和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法学研究的开展,1978年3月,法学研究所召开了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后组织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撰写了“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法学研究所正式挂牌后,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决定创办《法学研究》。同年,法学研究所设立《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出版了《法学研究》试刊第1期及第2期。1979年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1978年3月——法学所召开法学研究规划会议,会上提出办刊问题,并派出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1978年4月——调查组提交“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其中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9月——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我所决定正式创办《法学研究》杂志。1978年12月——出版《法学研究》1978年试刊(内部发行)。1979年 1 月——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在北京召开,芮沐作“法学研究发展纲要(草稿)”的说明。1979年 2月——出版《法学研究》1979年试刊(内部发行)。1979年 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在第1期《法学研究》上,开辟了“关于法的继承性”的讨论专栏,并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等办刊宗旨。1979年 6月——《法学研究》第2期开辟了“关于无罪推定”的讨论专栏。法学研究编辑部召开法学座谈会,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解放思想、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等问题展开广泛讨论。1979年 8月——《法学研究》第4期发表《我国法制建设三十年》文章,首次对我国建国三十年来法制建设状况进行回顾。1979年12月——《法学研究》第5期开辟“关于法治和人治”以及“在实施刑法中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讨论专栏。 《法学研究》创刊一年来,其办刊宗旨和风格,在法学界引起很大反响。1980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篇幅由48页扩为64页。1980年第1期开辟《关于法的阶级性》的讨论专栏,对法是否单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提出质疑。1980年 5月——自《法学研究》第4期起,开始关于“国有企业财产权的性质”的专题讨论。1980年12月——法学研究编辑部负责人正式任命。法学所所长孙亚明兼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吴建璠为副主编,张尚鷟、刘瀚分别为编辑部正副主任。1982年10月——王叔文等在《法学研究》第5期上发表文章,论述党的12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性。1983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篇幅由64页扩为80页。 编辑部负责人变更,张尚鷟为主编,刘瀚为副主编,廖增昀、张令杰分别为正副主任。1983年12月——李步云在《法学研究》第6期上撰文,阐明新时期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1984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篇幅由80页扩为96页。1984年 6月——法学研究编辑部就评选“研究现实问题的优秀理论文章”刊发致读者信及选票。1984年10月——《法学研究》第6期刊登读者来信,建议出版《中国法律年鉴》。1985年 2月——《法学研究》中青年作者优秀理论文章评选结果揭晓,十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1985年 7月——法学研究编辑部负责人变更,主任为张令杰。1985年10月——法学研究编辑部与其他单位联合在西安举行青年法学工作者理论讨论会。1986年 2月——《法学研究》第1期开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理论新体系”专题讨论。1986年10月——法学研究编辑部邀请部分法学家座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 《法学研究》第5期开展关于刑事责任的专题讨论。1987年 2月——《法学研究》开辟“专题讨论”、“工作研究”、“立法建议”、“商榷与争鸣”、“读史札记”、“书评”等多种栏目,使刊物风格丰富多彩。1987年 6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吴大英,副主编为刘瀚和梁慧星。1988年10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李步云,副主编为张令杰。法学研究所建所30周年,《法学研究》第5期刊登法学所简介。1989年 2月——法学所和本刊编辑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中国法制改革学术讨论会。1989年 4月——《法学研究》杂志复刊十周年,《法学研究》第2期出纪念专刊。1990年 9月——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编写的《新中国 民法学研究综述》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992年 5月——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等14家法学期刊主编参加的“中国法学期刊主编联谊座谈会”在武汉召开。1992年 3月——法学研究杂志社成立,张令杰兼社长。1992年12月——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编写的《中国法学研究年鉴》1991年卷出版。1993年 2月——自1993年始,《法学研究》杂志改由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第一期发表刘瀚、夏勇的文章《法理学面临的新课题》。1993年12月——《法学研究》第6期发表法学所课题组文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理论思考与对策建议》。1994年 6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王宝树,副主编为张广兴。张少喻任编辑部副主任。1994年 6月——《法学研究》第3期发表“中国社会发展与权利保护”青年学者笔谈文集。1995年4月——法学研究编辑部主任变更为张广兴,法学研究杂志社社长变更为张新宝。1995年 1月——《法学研究》第1期刊登由法学所主办、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等十多家法律报刊参加的“中国法治之路”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自该年第1期始,刊登主要由本刊编辑撰写的发表在每年第1期的上一年度法学研究状况述评。1995年 4月——《法学研究》开展复刊百期纪念暨优秀论文评奖活动。1995年12月——《法学研究》第6期公布一百期优秀论文评选结果,34篇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1996年 2月——《法学研究》自第1期始,扩版至160页,并改为单月出版。1996年 2月——《法学研究》全面更新版式。封面刊登要目,封二为版权页,第1期封三刊登《法学研究》注释体例。1996年 3月——《法学研究》第2期刊登王家福等的文章《论依法治国》。1996年 4月——《法学研究》第3期刊登法学所举办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术研讨会”纪要;“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有奖征文评选结果。1997年 5月——本刊举办刑法学研讨会。1997年 6月——《法学研究》第3期刊登法学所和本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联合召开的“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纪要。1997年 7月——第一届“胡绳青年学术奖”暨第2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开始,本刊第4期刊登启事。本刊编辑部与辽宁大学法律系联合召开“二十世纪中国法学的回顾与前瞻”学术研讨会。1998年10月——本刊编辑部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20世纪中国法学与法制现代化”研讨会。1999年 1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梁慧星。自该年始,《法学研究》文章前后增加中英文提要及关键词。1999年 4月——本刊编辑部召开宪法修改问题座谈会。1999年5月——本刊参加法学所主办“依法治国与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1999年10月——本刊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殊荣。1999年12月——本刊编辑部与《法商研究》编辑部在武汉联合召开“法理学向何处去”专题讨论会。2000年 5月——本刊参加由法学所及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举办的“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2000年7月——本刊与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全国法解释问题”学术研讨会。2001年 3月——本刊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司在北京召开“政府规则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2001年 7月——本刊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苏联俄罗斯法学对中国法学的影响”学术研讨会。2002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社社长变更为张广兴。2002年 2月——自第1期始向作者提供该期所发文章的《法学研究》单行本。2002年 7月——《法学研究》副主编增补张志铭(兼)。2002年 9月——本刊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届优秀期刊奖。本刊参加法学所举办的“中国法治论坛——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学术研讨会。2003年 1月——自2003年始,《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China Law Report共同归法学研究杂志社管理;夏勇任总编辑。自第1期始,因法学所出版《中国法治状况灰皮书》,故《法学研究》每年第1期刊发的上一年度学科研究述评终止。
自夏至周,调整奴隶社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制度已逐渐完备,只是还没有形成有系统的法典,规范内容散见于《礼记》等文献之中。如“分争辩讼,非礼不决”(《礼记·曲礼》),“土无二王”(《礼记·丧服四制》),“里田不鬻”(《礼记·王制》)等,说明当时土地属奴隶制国家所有和不得买卖的情况。“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卖者质剂焉”(《周礼·地官·司徒》),说明当时重要的买卖合同必须有书面的契据文书。其他关于婚姻、家庭和继承的规定也多有记载。 李悝编成《法经》,商鞅又承袭《法经》制定秦律,其中关于土地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定,已显示出封建主义性质。汉承秦制,制定《九章律》。以后随着朝代的更迭,律令典章的增删,至唐代《永徽律》,封建法制已臻完备;其中关于财产所有和财产流通关系,婚姻、家庭及继承关系,已有较详细的规定。唐代以后由宋代至清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律、例、法令中民事内容已有相应的发展,但立法体例、条目递相承袭,没有脱离唐代《永徽律》的模式。 中国近代的民事立法始于清末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外国资本主义传入,瓦解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上西欧文化的影响,变法图强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清政府迫于形势,宣布“变法”和实行“新政”。光绪三十年(1904)正式开馆修订《大清律例》,于宣统二年(1910)颁行。中华民国时期,参议院于1912年4月决议:“嗣后凡关于民事案件,仍依前清现行律中规定办理”,其中处理民事案件的规范后来称为“大清现行律之民事有效部分”,包括:服制图、服制、名例、户役、田宅、婚姻、犯奸、斗殴、钱债,施行至1929年10月。清末在修订《大清律例》的同时,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开始制订《大清民律草案》,至宣统三年(1911)完稿,是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律草案,其中包括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大体仿效日本、德国民法,未及颁行,清廷已亡。中华民国时期于1918年二次设馆着手修订“民律”,至1925年脱稿,此稿除债编部分效法瑞士债务法外,其他各编与第一次民律草案相比变动很少,是为中国第二次民律草案。1927年国民党政府设立法制局,又着手修订民律,决定先行草拟亲属、继承两编,至1928年脱稿,是为中国第三次民律草案。同年12月国民党政府成立立法院,着手编订民法典,从1929年5月~1931年12月分编陆续公布,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计1225条。这部法典承袭了德国、瑞士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立法原则和体系,但也保留了上述三次民律草案中的封建主义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立法 4.1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发展时期的要求,逐步开展民事立法。《共同纲领》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为贯彻本条的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制定了许多法律、法令,如《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令的公布和实施,使官僚资产阶级财产归于国家所有,使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于农民所有,从而肃清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财产关系,而且使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不到3年时间扭转了国民党统治时期财政经济极端混乱的局面,有效地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得到了供应,解放了生产力,为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和进一步对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4.2 1953年以后,中国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并开始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工商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目前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等一系列法令和单行条例,并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合同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经济活动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在农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根据这些法令、规章,国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了和平改造,并使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走上了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中国奠定了由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构成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4.3为了调整企、事业单位间,企、事业单位与公民间,公民相互之间在经济协作方面的各种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陆续制定了调整物资的买卖和购销,加工订货,基本建设工程承揽,财产租赁和房屋租赁,银行信贷和储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货运和客运,仓库保管,信托行纪,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经济关系的合同法律规范(见合同);还制定了关于保护智力成果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工商企业商标权等单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和公布了许多关于不同经济成分的经济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关于它们对于财产的所有和管理的权限、关于经济组织间开展多种形式互助协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发展先进的科学管理和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学界也有人认为,这些法律、法规不完全属于民法,其中有的应属于经济法范畴。 4.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本质。它的指导原则主要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和巩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全面提高社会生产经济效益的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一律平等的原则。
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1949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10月入朝参战,1952年6月负伤回国,1955年1月转业到地方工作。曾任部队团政治处民运干事,县人民政府科员等职。1957年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本科毕业,1965年研究生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曾任该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国家行政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教授。曾先后去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挪威、印度、斯里兰卡、新加坡、日本等10多个国家讲学或考察。现已出版专著(含独著、合著、主编)20余部,发表论文150余篇,有13项科研成果获奖。代表作有《新宪法简论》、《走向法治》、《法理学》、《法理探索》等。1978年,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被公认为是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篇文章。1979年,他撰写的《论以法治国》一文,在国内第一次提出并系统地论述了这一治国方略;后来又撰写了一系列论文阐述这一治国方略。他是法学研究所先后三次为党中央政治局讲授法制课的课题组成员;1998年还亲自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曾到50多个省部级单位为领导人讲授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在人权领域,他提出了相当系统和深刻的理论体系,其中很多观点已被学术界认同和政府采纳。在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和人权理论等学术领域,他被公认为是我国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声誉。 1980年7月到1981年7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研究人员。后回社科院工作。曾到纽约大学任访问学者。曾担任《法学研究》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先后到美国、英国、意大利、挪威、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做学术访问交流。2000年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2004年,担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一位为法治和人权奔波了大半生的法学家。
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1949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10月入朝参战,1952年6月负伤回国,1955年1月转业到地方工作。曾任部队团政治处民运干事,县人民政府科员等职。1957年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本科毕业,1965年研究生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曾任该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国家行政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教授。曾先后去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挪威、印度、斯里兰卡、新加坡、日本等10多个国家讲学或考察。现已出版专著(含独著、合著、主编)20余部,发表论文150余篇,有13项科研成果获奖。代表作有《新宪法简论》、《走向法治》、《法理学》、《法理探索》等。1978年,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被公认为是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篇文章。1979年,他撰写的《论以法治国》一文,在国内第一次提出并系统地论述了这一治国方略;后来又撰写了一系列论文阐述这一治国方略。他是法学研究所先后三次为党中央政治局讲授法制课的课题组成员;1998年还亲自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曾到50多个省部级单位为领导人讲授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在人权领域,他提出了相当系统和深刻的理论体系,其中很多观点已被学术界认同和政府采纳。在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和人权理论等学术领域,他被公认为是我国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声誉。 1980年7月到1981年7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研究人员。后回社科院工作。曾到纽约大学任访问学者。曾担任《法学研究》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先后到美国、英国、意大利、挪威、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做学术访问交流。2000年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2004年,担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一位为法治和人权奔波了大半生的法学家。著作学术专著1.《新宪法简论》(独著) 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2.《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合著,第一作者) 红旗出版社1984年版3.《法制、民主、自由》(独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4.《权利与义务》(合著,第一作者) 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5.《中国法学——过去、现在与未来》(主编) 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6.《立法法研究》(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7.《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主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8.《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第一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9.《宪法比较研究》(主编)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0.《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第二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11.《走向法治》(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通论》(主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13.《法学专题讲座》(参编)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14.《法理学》(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15.《WTO与中国法制建设》(主编)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16.《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7.《地方人大代表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8.《法理探索》(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19.《人权法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代表性论文:《中国社会科学》1.《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英文版) 1998年第3期2.《坚持实事求是,繁荣法学研究》 1998年第5期3.《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版) 2000年第2期《法学研究》1.《略论两类矛盾的相互转化》 1979年试刊2.《人治与法治能相互结合吗?》 1980年第2期3.《法治概念的科学性》 1982年第2期4.《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二作者) 1982年第5期5.《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1983年第6期6.《论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983年第1期7.《论法制改革》(第三作者) 1989年第2期8.《论马克思主义法学》 1989年第6期9.《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 1991年第4期10.《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1992年第4期11.《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1995年第4期12.《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第2期13.《法的应然与实然》 1997年第4期14.《“一国两制”三题》 1997年第5期15.《司法独立的几个问题》(第一作者) 2002年第3期16.《论法与法律意识》(第一作者) 2003年第4期 《中国法学》1.《关于法系的几个问题——兼谈判例在中国的运用》 1990年第1期2.《发展新概念、研究新范畴、掌握新规律》 1992年第1期3.《法律意识的本原》 1992年第5期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展望》 1994年第2期5.《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 1994年第3期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6年第2期7.《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 1997年第1期8.《跨世纪的工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7年第6期9.《论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2002年第3期10.《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第一作者) 2004年第1期 《求是》(《红旗》)1.《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979年第3期2.《法律与自由》(第一作者) 1981年第22期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第一作者) 1986年第22期4.《中国跨世纪发展的重要保证》 1999年第8期5.《一部科学地规范我国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 2000年第13期6.《还是搞法制靠得住些》2004年第16期 《人民日报》1.《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78年12月6日 2.《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律师制度》 1979年6月19日3.《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 1979年10月31日4.《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 1979年11月27日5.《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 1980年11月21日6.《宪法的结构》 1981年11月2日7.《宪法的完备问题》 1981年11月3日 8.《宪法必须明确具体严谨》 1981年11月9日9.《宪法的规范性》 1981年11月10日10.《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贯彻民主原则》 1981年11月24日11.《我国现行宪法为什么要修改》 1981年11月27日12.《宪法的现实性》 1981年12月4日 13.《宪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1981年12月7日 14.《宪法的稳定性》 1981年12月1日 15.《什么是公民》 1981年12月18日16.《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 1982年6月13日 17.《一项意义深远的改革》(第一作者) 1982年7月9日18.《依法治国的里程碑》 1999年4月6日 《光明日报》1.《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第一作者) 1979年12月2日2.《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982年6月13日 3.《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2年11月22日4.《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 1982年12月5日 5.《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 1983年5月9日6.《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9月28日7.《法学研究要面向二十一世纪》 1997年3月27日 8.《依法治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001年10月23日9.《执政为民必须依法治国》(第一作者) 2003年11月11日《新华文摘》1.《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怎样看待法律与自由》 1982年第2期2.《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3年第1期3.《依法治国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第5期4.《现代法的精神论纲》 1997年第10期5.《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 1999年第9期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条铁则》 2003年第5期 外文论著1.《宪政与中国》(日文) 日本国阪大法学第46卷第3号(通卷第183号)印刷,平成八年八月发行2.《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日文) 日本国立命馆法学1993年第4号(230号)3.《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日文) 日本国北海学园大学法学研究第31卷第3号印刷(1996年3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建议稿的说明》(英文)Explanations on the proposed law on law-mak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ublished by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5.《论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英文)On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Human Rights, Human Rights: Chinese and Dutch Perspectives,Published by Klawer Law International,19966.《中国的法治:理想与现实》(英文)Rule of Law in China: Ideal and Reality, 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 1997,Vol.3, No.1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7.《中国公民的工作权》(英文)Chinese Citizens’ Right to Work, Human Rights Report No.2.1999 Norwegian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8.《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英文)Essential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人权与宪政》Human Rights and Constitutionlism中国法制出版社China Legal System Publishing House,19999.《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几个问题》(英文)Several Issues Related to the Drafting of the Legislative Law of P.R.C(Drafted by Experts)《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8年第3期10.《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The Development of Jurisprudence in the New Era《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00年第2期11.《论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英文)On the Universality and Diversity of Human Rights 1996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一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2.《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英文)Two Theoretic Questions about Human Rights 1995年在德国波恩举行的“中德人权理论研讨会”提交的论文13.《发展权论纲》(英文)On the main points of Development Right 2000年10月15日-18日在南京举行的“第三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的发展前景》(日文) 2001年4月15日-17日在日本北海道大学举行的“中日韩比较法文化国际研讨会”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