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资金管理问题及措施论文
一、我国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存在下述问题:第一,企业的资金调控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当施工企业的规模逐渐发展壮大,企业的结构进行进一步深化调整的时候,传统的资金管理制度无法适应企业的发展现状,导致施工企业的资金矛盾问题日渐激化;第二,基层单位缺乏执行力,即企业的内部控制不严,主要表现在基层单位的财务制度远远落后于当前的建筑市场的整体形势,导致资金使用规范性匮乏,效率低下等问题;第三,我国的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均设置有资金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在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营中往往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这种流于形式的制度导致施工企业的上级单位无法掌握其下属单位或者下属项目的资金变动具体情况;第四,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导致企业存在出现财务风险的潜在威胁,同时给施工企业的资金调控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第五,施工企业的财务情况存在失真问题,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追求资金的量化指标和缓解企业内部的利益矛盾,往往擅自修改财务报表和审核报表的信息,导致企业的资金情况存在不真实的情况,使得企业的资金现状无法成为企业进一步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窘迫问题原因分析
(一)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严重超标
投标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保函担保和现金担保,其中保函担保是指,担保人向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做出书面担保承诺,包括担保期限和担保金额以及经济赔偿责任问题等;资金担保则是指,通过保证金作为施工企业的投标保障,由于退还施工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需要一定的时间,正常时间一般为3个月,一般投标后3个月,中标与否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才能够退还,部分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延期至半年才被退还,而根据我国近年来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的投标现状,其中现金担保占据绝大多数的比率,这种投标保证金的逾期退还现象,将这会对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施工企业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时长过长
在施工企业投标后接到中标通知书时,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有关资料,近年来,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大约为中标价格的10%,这笔金额对于企业来说关系重大,由于业主将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施工企业视为自动弃权者,即主动放弃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权力,因此,施工企业一般均按时按量的缴纳保证金,但是,施工期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退换时间往往为建筑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但是由于施工工程涉及的问题众多,施工项目一般较大,导致施工企业的工期往往较长,部分业主在施工结束后更是迟迟不进行验收,导致施工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过长。
(三)施工企业需要过大的垫支项目费用
根据我国的建筑施工领域现状,施工企业的多数项目并没有工程预付款,这部分开支需要由施工企业进行垫支,根据资料,部分企业的垫支资金超过了项目工程价款的50%,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是企业的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也是施工企业运营开支的承担者,企业若取得良好的施工进度,必须定期进行工程价款的核算,当前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忽视工程价款的重要性,并且不与业主沟通施工时的资金困难问题,导致垫支项目费用过大,对施工企业的资金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四)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根据前文所述,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往往设置有明确的资金管理和项目开支计划,但是这种计划往往流于形式,具体的施工工程中并不能按照计划进行资金控制,导致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缺失,资金周转不利,具体的原因与施工市场的多边性和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施工企业盲目购置固定资产,甚至超过企业的资金承受力度,对现有的建筑市场研究不透彻;第二,由于对投标时市场的研究不谨慎,导致盲目进行开发,占用大量的企业资金;第三,建筑施工企业信贷规模扩建未合理依据企业自身的资金承受能力,导致出现资金窘迫问题。
(五)施工企业的资金缺乏合理的.活性调剂
根据我国的建筑施工现状,绝大多数业主和银行对建筑项目的资金采用封闭式监管,也就是说,当施工企业进行施工之初,就必须与业主以及银行签订三方的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主要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资金使用事项以及使用的金额数量等,根据有关资料,部分银行要求施工企业的每日资金用量为30万元之下,并且严格限制现金用量低于10万元,当施工过程中,企业遇到大额支付人工费时,必须向业主以及银行进行资金使用申报,等到获得批准之后才能够进行资金使用,封闭式监管造成施工企业的资金缺乏活性调剂,资金的利用效率低下。
三、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需要从资金预算管理入手,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综合企业的发展现状,建立健全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
(1)自下而上逐级编制资金预算计划。自上而下,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审批预算,各职能部门对所属单位的预算计划,通过收集整理,确定本企业下月财务资金预算,改以往的“先用后算”为“先算后用”。
(2)执行严密的预算调整程序。原则上,各级预算一经批准确定,不得更改,但因特殊事由,须调整的,应遵循严密的审批制度。
(3)建立严格监督和考核制度。资金管理的实质就是对各个环节现金流的监督与控制,也就是对施工生产、任务承揽、设备购置和基建投资等过程的现金流采用预算管理和定额考核,实行动态监控,量化开支标准。在编制资金预算时,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营运资金区分为生产经营资金和非生产经营资金。生产经营资金包括承揽任务、项目施工和正常管理费所需资金,是保证生产经营的必需资金,应按照企业内部各个所属单位年度、月度计划,统筹调配,保证这部分资金供应,不得挤占或挪用。
(二)增强企业的资金周转监督
在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的监督下,重视分析企业的支付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企业的资金周转监督内容主要涉及到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资金收入,企业的资金支出等问题。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各个环节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严格管理。企业监控的重点应包括:第一资金收入方面:加强企业预算、计划、项目部、财务部的相互联系,根据工程合同、工程变更签证、预算结算等整理好应收款资料。应收款项是否应收未收或缓收;在建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回笼;已完工项目是否及时退场;处置资产的审批及款项收回等;当期的实际资金收入与预算收入差异及原因分析。第二资金支付方面:应付款项是否存在支付风险;大额资金的立项、审批、支付是否合法,当期的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分析。
(三)重视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第一,建立健全资金内部结算中心制度,从而实现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以及有效的监控,企业建立的结算中心分别针对下属单位等开设专用的账户,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第二,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例如,采用网上银行的结算方式,将企业的分支机构的资金业务“汇集”于虚拟的总账户中,实现企业资金管理的高度集中,实行统一调配使用,保证资金不闲置;第三,重视监管企业资金的流动性,严格审核企业资金的利用情况,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员工之间相互牵制,以防止出现施工企业的项目资金侵吞等问题的发生。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的进一步发展,建筑领域的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俗话说得好,机遇与挑战同在,在建筑市场的整体发展同时,市场经济下,建筑领域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若想适应激烈的竞争,就必须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企业的资金管理首当其冲,施工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通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同时设置合理的监管和考核体制,通过有效的激励提供员工的积极性,重视提高企业资金的调剂活性,避免出现资金风险问题,以起到提高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的目的,从而为施工企业的可持续良好发展增添助力。
试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摘 要】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对整个项目工程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管理不到位,没有正确处理进度、质量、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加强对工程项目进度的管理工作,今后在工作实践中需要从合同、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合同措施 经济措施 组织措施
一、引言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项目工程质量、降低项目工程成本、提高整个项目工程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主要探讨分析了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关注,能够对加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发挥指导作用。
二、工程项目
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与不足,总的来说,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管理没有落到实处,管理不到位。影响工程项目进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管理水平、施工现场环境、施工人员素质、设计方案、资金、材料等等。由于影响因素多,在实践中,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完善的进度控制措施,没有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影响了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
2.没有很好的处理进度、质量、成本之间的关系。在项目工程建设中,进度、质量、成本是相互密切联系的。加快施工速度,往往需要增加相应的成本;加快施工进度,如果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影响项目工程的质量。此外,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等也会影响到项目工程的质量。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往往欠缺对这三者之间的考虑,忽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从而大大影响了工程项目进度的管理。
三、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策略
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进度管理的相关理论,笔者认为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
1.合同措施。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目标控制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中,必须重视合同的作用。第一、确定合同工期。在工程招标的时候,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自己的实力,确定项目工程的工期,并从资金、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等方面做出相应的保障,保障工程项目能够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第二、重视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对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合同中需要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约定,保证工程款能够及时的落到实处。可以将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分为若干的阶段性目标,在每个阶段完成并验收合格之后,再根据预算支付项目工程的造价款。这样既能够保证工程款的支付准确明了,还有利于施工单位的施工。第三、做好工期延期的控制。项目工程建设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在建设的实践中,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施工单位建设、管理不力,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等,往往会发生工期延误的现象。对于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应该区别对待。对于是意外事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并且发生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上,可以批准施工单位延误工期。但是,对于延期事件是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是不能批准工期延误的,需要施工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此外,工期延期的批准还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注意实效性。
2.经济措施。经济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重视工期违约责任。要取得良好的进度控制效果,实现预期目标,对于施工单位必须强调工期违约责任,以保证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对于在施工中发生工期延误的情况,可以给与一定数量金额的处罚。第二、建立与完善奖惩机制。奖惩机制对保证施工进度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如对于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的项目工程,可以给与适当的奖励。而对于故意延误工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任务的,可以给与适当的处罚。
3.组织措施。组织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落实责任制。在项目进度控制问题上,施工单位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合同的工期,编做好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且,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之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计划完成任务,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施工项目部是工程建设的主体,他们的工作会对项目工程进度产生直接的影响。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控制也需要施工项目部的积极配合。所以,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显得十分必要。一方面,要重视对施工项目部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另一方面,施工项目部要熟悉招投标文件,加强技术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实现工程项目进度控制而努力。
四、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施工实践中我们需要高度的重视,并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工程项目进度的管理,保证项目工程质量,进而提高整个项目工程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李晋鹏,凌俊.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保证措施探讨[J].企业文化,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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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5
ABSTRACT 5-7
1 绪论 11-27
1.1 论文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4
1.1.1 论文研究背景 11-13
1.1.2 研究意义 13-14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4-24
1.2.1 碎石土散体材料特性研究 14-17
1.2.2 渗流对滑坡稳定性的影响研究 17-23
1.2.3 研究进展评述 23-24
1.3 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 24-27
1.3.1 研究目的 24-25
1.3.2 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25-27
2 库区重庆碎石土路基渗水破坏类型及特征 27-41
2.1 三峡库水位变化及地质灾害分布 27-29
2.1.1 库水消落区分布及库水调度 27-28
2.1.2 库区重庆地质灾害分布 28-29
2.2 库区重庆区域地貌及地质特征 29-34
2.2.1 库区重庆区域地貌 29-30
2.2.2 重庆库水影响区载地质特征 30-34
2.3 库区重庆公路碎石土灾害类型及诱因分析 34-40
2.3.1 重庆公路概况 34-37
2.3.2 库区重庆公路路基灾害诱因 37
2.3.3 库区重庆公路碎石土路基灾害类型 37-40
2.4 本章小结 40-41
3 路基碎石土物理力学特性及其渗水强度参数研究 41-81
3.1 碎石土材料特性 41-42
3.2 路基碎石土基础参数测试 42-49
3.2.1 路基碎石土颗粒级配 42-43
3.2.2 碎石土试验级配的确定 43-45
3.2.3 碎石土物理参数 45-47
3.2.4 试验结果及分析 47-49
3.3 碎石土压缩模量梯度变化规律 49-54
3.3.1 试验设计 49-52
3.3.2 压缩试验结果及分析 52-54
3.4 碎石土抗剪强度影响因素分析 54-67
3.4.1 试验设计 54-56
3.4.2 P-S 曲线及试验值 56-59
3.4.3 细粒土百分含量对抗剪强度的影响 59-61
3.4.4 细粒土含水量对抗剪强度的影响 61-63
3.4.5 细粒土百分含量及其含水量对 C、φ的影响 63-65
3.4.6 室内试验与现场大剪试验的对比 65-67
3.5 碎石土三轴试验 67-74
3.5.1 试样制作及试验设计 67-68
3.5.2 碎石土三轴 CD 试验曲线 68-72
3.5.3 试验结果及影响因素分析 72-74
3.6 现场静载荷试验 74-77
3.7 库区碎石土参数区域特征 77-78
3.8 本章小结 78-81
4 库区公路碎石土路基流-固耦合分析 81-95
4.1 路基碎石土渗透特性影响因素 81-82
4.2 路基碎石土渗透特性试验分析 82-87
4.2.1 达西渗流定律 82-83
4.2.2 碎石土渗透试验参数 83-87
4.3 公路碎石土路基流-固耦合计算 87-93
4.3.1 碎石土流-固耦合的.计算模型 87-92
4.3.2 碎石土渗流系数的动态函数 92-93
4.4 本章小结 93-95
5 库区公路碎石土路基渗流弱化稳定性分析 95-117
5.1 含水量对路基碎石土力学特性影响分析 95-102
5.1.1 含水量对碎石土力学特性的影响 95-101
5.1.2 库水对碎石土抗剪强度的影响 101-102
5.2 库水位下降碎石土路基浸润线的确定 102-111
5.2.1 潜水非稳定渗流计算模型的建立 102-104
5.2.2 库水位下降时滑体内浸润线的求解 104-106
5.2.3 计算公式的简化求解 106-109
5.2.4 稳定库水斜倾浸润线的计算 109-110
5.2.5 库水位下降倾斜隔水层浸润线的计算 110-111
5.3 库水位影响下的路基弱化计算 111-114
5.4 碎石土路基边坡算例分析 114-116
5.5 本章小结 116-117
6 巫山某公路碎石土滑坡稳定性分析 117-131
6.1 碎石土滑坡区域概况 117-119
6.2 滑坡区区域工程地质 119-121
6.2.1 地层岩性及水文地质条件 119-120
6.2.2 地下水类型及分布 120
6.2.3 地质构造与地震 120-121
6.3 公路碎石土滑坡形成机制 121-123
6.3.1 滑体形态 121-122
6.3.2 滑坡成因 122-123
6.4 滑体物质组成及物理参数 123-125
6.4.1 滑体组成 123
6.4.2 滑体物理参数取值 123-125
6.5 碎石土滑坡稳定性分析 125-130
6.5.1 滑坡渗流数值计算 125-127
6.5.2 碎石土典型渗水滑面稳定性计算 127-130
6.6 本章小结 130-131
7 结论和建议 131-133
7.1 主要结论 131-132
7.2 建议与展望 132-133
致谢 133-135
参考文献 135-145
附录 145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145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目录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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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4
Abstract 4-5
第一章 绪论 8-22
1.1 课题背景 8-10
1.2 材料与构件受荷载和腐蚀环境作用研究 10-17
1.2.1 材料与构件受荷载和腐蚀环境作用研究内容 10
1.2.2 材料与构件受荷载和腐蚀环境作用理论研究 10
1.2.3 材料与构件受荷载和腐蚀环境作用试验研究 10-17
1.3 钢筋混凝土构件疲劳性能研究 17-19
1.3.1 混凝土构件疲劳断裂基础研究 17-18
1.3.2 疲劳损伤累积理论研究 18-19
1.4 钢筋混凝土梁腐蚀疲劳问题研究 19-20
1.4.1 钢筋混凝土梁疲劳腐蚀断裂机理 19
1.4.2 腐蚀和疲劳耦合作用研究意义 19-20
1.5 论文研究工作 20-22
第二章 试验设计 22-33
2.1 引言 22
2.2 试验梁设计和材料试验 22-24
2.2.1 钢筋混凝土试验梁设计 22-23
2.2.2 材料试验 23-24
2.3 试验梁制作 24-26
2.4 试验梁荷载与腐蚀试验设计 26-28
2.4.1 承载力试验 26
2.4.2 恒定荷载和氯盐环境耦合作用试验 26-27
2.4.3 交变荷载和氯盐环境耦合作用试验 27-28
2.5 测点布置和数据采集方法 28-30
2.6 试验梁氯离子浓度测试方法 30-32
2.6.1 混凝土粉末取样方法 30-31
2.6.2 氯离子含量测试 31-32
2.7 本章小结 32-33
第三章 恒定荷载和腐蚀环境耦合作用下混凝土梁试验研究 33-42
3.1 引言 33
3.2 承载力试验 33-37
3.3 恒定荷载和腐蚀环境耦合作用梁性能试验研究 37-41
3.3.1 试验加载过程 37-39
3.3.2 试验梁挠度结果分析 39-41
3.4 本章小结 41-42
第四章 交变荷载和腐蚀环境耦合作用下混凝土梁试验研究 42-64
4.1 引言 42
4.2 试验概述 42-44
4.3 试验结果与分析 44-57
4.3.1 试验过程和破坏形态 44-47
4.3.2 疲劳梁荷载挠度曲线分析 47-52
4.3.3 相同荷载幅值不同环境梁混凝土应变分析 52-54
4.3.4 相同荷载幅值不同环境梁混凝土裂缝分析 54-56
4.3.5 相同荷载幅值不同环境梁固有频率分析 56-57
4.3.6 腐蚀试验梁钢筋锈蚀电位分析 57
4.4 腐蚀环境下混凝土梁氯离子扩散规律分析 57-61
4.4.1 腐蚀疲劳梁氯离子含量 57-59
4.4.2 恒载和交变试验梁氯离子含量对比 59-61
4.5 腐蚀疲劳特征分析 61-62
4.6 本章小结 62-64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64-66
5.1 引言 64
5.2 基本结论 64-65
5.3 展望 65-66
参考文献 66-69
申请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69-70
致谢 70
摘 要:工程建设监理是建筑业发展过程中解决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控制内容和方法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建设监理;施工阶段;控制方法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和服务质量已成为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长期以来建筑工程质量并不为人们真正重视,建设监理更是被人们长期忽视。虽然推行了一定的质量管理工作,但往往只停留在表面,只重视书面资料的齐备,而真正的工程质量并没有得到提高,造成质量管理工作和实际效果的严重脱节。当前的监理行业,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监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没起到严格监督、检查并保证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将会严重影响其日后发展和其信誉度。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所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及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也就是控制经过科学的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这三大目标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目标系统。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 1.1对材料以及进厂设备进场的控制 工程监理者应该首先检查运到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或半成品,是否具有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并向自己提出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该材料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进口材料需会同商检局一同检验。 工地交货的设备或机械到场,也要有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及其使用技术说明书。设备进场后,定货方应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验,并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检验人员对其质量检查确认合格后,予以签署验收单。若检验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方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行检查、验收。由于供方供货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应及时向供方提出索赔。 1.2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国际惯例,承包商中标后,应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这一文件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施工单位不得任意自行改动。如确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可着重以下几个方面: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主要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认真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等。 1.3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应在工程施工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并写出会议记录,以作为对设计图纸的补充、修改以及施工的依据。图纸会审通常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代表参加进行。由各方代表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澄清疑点,并写出会议纪要。对在会议纪要中提出存在的问题,设计单位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解释或提交设计变更通知书。 1.4设计图纸变更及其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于任何一方提出的现场设计变更要求,都应持谨慎的态度。除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或确有错误,以及无法施工非改不可之外,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施工单位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出决定。 2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的质量控制 2.1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能胜任的质量控制人员,可要求承包商予以撤换。当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改进、完善。监督与协助承包商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自始至终都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承包商对重要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要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再进行试验和复核。 2.2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承包商的各项工程活动,随时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若发现承包方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处理,直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有权指令承包方暂时停工加以解决。工序作业和隐蔽作业,通常要按有关规范要求由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为了对施工承包单位所进行的每一分部或分项工程的各个工序质量实施严密、细致和有效监督、控制,还要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它是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所建立的,是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对象施工或安装期间,实施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还包括监理工程师对这些控制活动的意见以及施工承包单位对这些意见的答复。它详细记录了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施工跟踪档案通常包括材料生产跟踪档案和建筑物施工或安装跟踪档案。 2.3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验收 工序产品的检查、验收。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应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收到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并签发质量验收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要的工程部位、工序和专业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状况未能确信者,以及重要的材料、半成品的使用等,还需经监理方亲自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3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手段 3.1现场检查监督 这是身处工地的监理工作者所时常采用的一种现场检验手段。也就是在项目施工期间利用现场监督其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时发现事故可能出现的苗头,并分析影响质量因素的不利的发展变化等,从而可以及时进行控制。对于当下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这类监督检查尤为重要。 3.2实地测量 实地测量是控制建筑对象的几何尺寸以及方位的重要方法。在施工开始前,监理工作者应该对施工放线进行检查。在施工的过程中也应随时注意控制,发现了偏差,应该及时纠正。其次,在工程中间验收时,对于几何尺寸等不符合要求者,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理。 3.3利用试验数据 监理工作者进行判断和确认各类材料以及工程内在品质的主要根据是试验数据。在施工的每道工序中,例如:拌和料配合比、材料性能、成品强度等物理力学性能,需要通过试验的手段取得相应的数据来进行判断,从而确定质量状况。 3.4规定监控工作程序 可以规定双方所必须依据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并按照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分步施工,这也是监理工作者进行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例如:在未提交开工申请单,及并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批准时不得随意开工。 3.5利用支付控制权 支付控制权是对承包单位支付任何款项,均需由监理工程师开具支付证明书,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业主不得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小额支付用微信,大额支付支付宝;微信存小钱,支付宝存大钱;支付宝是专业的支付软件,微信支付是副业;支付宝提现自己银行卡不收费,微信提现自己银行卡都收费,每消费一笔都收费。
微信支付一般都是学生,而支付宝支付一般都是就是成年人。
改变了生活中原有的支付习惯和支付生态
微信,支付宝等新型支付工具,对我们的生活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无论是购物还是生活,都会特别的方便。出门不用带钱包,不论是网上购物,还是在实体店里面购物,特别的方便,即使没有钱,也可以支付,找到自己特别喜欢或者想要的东西。二、特别的快捷和安全,无论是多大数额的,都是秒到,也不存在什么安全问题,都是百万安全保障,使用了许多年,也没有发生过一次安全事故,让人特别的放心。三、使用微信和支付宝新型支付工具,让我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没有必要去找钱或者验证假钱真钱,支付过程几秒钟就可以完成,节约了生活中许多的时间,可以让我们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希望其他的方面,同学们再补充一下。
等着雷锋赖帮你吧~~~~~~~~ 楼上的回答 你敢拿去给老师吗 老师都是傻瓜 你以为
电子支付产业链 市场火爆,前景难测 电子支付企业的活跃,代表着数字化支付的巨大需求正在显现。“有手机便能支付”“有Email便能收付款”“你敢用,我就敢赔”……支付难题在今年突然变成了强大的市场机会。 年初阿里巴巴CEO马云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放言:“2005年将是中国电子商务的安全支付年。”半年后的7月11日,全球最大的电子支付公司PayPal便高调进入中国,在上海建立其全球第14个本地化网站“贝宝”,直接对阵马云旗下淘宝网的“支付宝”。1亿网民、3.5亿手机用户、8亿张银行卡,2005年,由电子支付企业领衔的热潮席卷国内电子商务界。 “有Email便能收付款”的口号由PayPal带到国内。PayPal成立于1998年底,它将用户的信用卡账号与其Email地址绑定,使网上用户只需通过Email地址便可以安全、便捷地收付款。PayPal很快就“混出了头”,一年多后便登陆纳斯达克,2002年更是被eBay以15亿美元的股票收购。目前PayPal已经拥有全球56个国家的7890万用户,2005年第二季度处理的支付总额达到65亿美元。 与此同时,国内也迅速涌现了一大批各类支付公司,比如类Paypal模式的上海快钱公司、专注移动支付的上海捷银(smartpay)公司、卧薪尝胆三年又重新出山的北京Yeepay公司等。一时间,以“pay”为名字后缀的支付公司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群雄争霸 电子支付不是个新概念。从1998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银行业务之后,人们便开始接触到网上缴费、移动银行业务和网上交易。这个阶段,银行无疑是网上支付的主导力量,但如何扩展不同行业的中小型商户参与网上交易,并非银行的强项,况且银行自身也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发展主业外的业务。 于是非银行类的企业开始介入支付领域。北京首信、上海环讯、网银在线等诸多具有较强银行接口技术的服务商,在银行基础支付层提供的统一平台和接口的基础上,提供网上支付通道,就像一个插线板一样,前后分别连接商家和银行,通过与银行的二次结算获得分成。这类支付网关型模式是目前国内最成熟的。“但这种模式的价值未来会越来越小,它只是个通道而不是平台的角色,不可能根据商家的需求量身定制服务。”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忧虑,“一旦商家和银行直连,这种模式会因为附加值低而最容易被抛弃。” 不少人认为通道型支付公司的问题在于“用户”的概念不强,而自身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的大型电子商务公司,比如eBay易趣、淘宝网、慧聪网等,纷纷自建支付平台,将支付模式推向第二个阶段。早在PayPal进入中国之前,2004年10月,eBay易趣便联合国内多家金融机构推出其诚信支付工具“安付通”。而淘宝网则早在2003年便推出“支付宝”,并成立专门的支付公司来运作。无论是支付宝还是贝宝,都提出了“你敢用,我就敢赔”的口号,对买卖双方实行全额赔付。这种模式的实质便是以支付公司作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商品前,代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这种担保使得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得到控制,突出解决交易中的安全问题,容易形成消费者忠诚。但无论是贝宝还是支付宝,作为支付平台来讲,服务于母公司主营业务是其第一要义,其发展也取决于母公司平台的大小。“对我们来讲,不管客户使用贝宝还是其他支付工具,只要他愿意在eBay易趣上来交易就好。”廖光宇坦言贝宝的使命。尽管贝宝和支付宝都表示,其支付平台向所有的客户开放,但由于交易信息的敏感性,某家电子商务公司控股的支付平台,不太可能被其他同行采用。 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大批涌现便不足为奇。有第三方垫付模式,即支付公司为买家垫付资金,或如99bill、Yeepay等公司设立虚拟账户的模式。通过买卖双方在交易平台内部开立的账号,以虚拟资金为介质(当然这些虚拟资金也是要用人民币来充值的)完成网上交易款项支付,使支付交易只在支付平台系统内循环。 从支付手段上看,国内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已经形成了网上支付、电话支付和移动支付多手段的结合。用户可以选择通过拨打固定电话、通过借记卡或者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支付。 复杂的竞合 虽然国内支付公司在模式和手段上纷繁多样,但事实上,电子支付公司只是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而已,电子支付产业参与主体众多,涉及到银行、客户、商家、系统开发商、电子支付平台服务商、数字认证服务提供机构等。 “中国移动有移动梦网,我们要以YeePay平台作为支撑,以适合用户的服务作为切入点,把银行拉进来,把商家拉进来,组建‘银行梦网’。”YeePay公司CEO唐彬笑称。但在“银行梦网”的链条上,银行是否也占据着类似移动运营商的位置呢? “银行在电子支付链条上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上海浦发银行副行长张耀麟的口气毋庸置疑。就目前或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来看,在网上支付过程中,非银行的企业支付公司从事的支付业务,最终都将通过银行的支付网关完成,并且由银行来进行结算。事实上,支付公司之间的竞争最先反映在和银行关系的竞争上。能否与各大商业银行形成紧密合作,能否在和银行的谈判中将价格谈到最低,成为支付公司竞争的首要手段。 但支付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并非只有合作。当银行不通过任何第三方支付公司,而直接与商家连接时,第三方支付公司将面临来自银行的强大竞争。“目前银行尚处于跑马圈地的阶段,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还来自于存贷差,等有一天网上支付成为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时,银行便会过来抢夺商户。”某商业银行内部人士如此评论。 对手机支付公司来讲,移动运营商和商业银行的系统对接,也会导致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价值缩水。“就手机支付来讲,韩国的电信运营商便是和银行直接合作的。如果市场大到一定程度,试想一旦中国移动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后端业务系统直接对接,任何第三方支付公司就不存在了。”上海快钱公司CEO关国光这样说道。 但事实是,除了大商户以外,并非所有公司都能做到直接和银行连接,而某一家银行又不可能满足客户对于多种银行卡的消费需求。因此,目前联合多家银行,扩展众多商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依然有生存的空间。虽然贝宝和支付宝分别依靠强大的母公司背景,在国内市场磨刀霍霍,但独立第三方公司似乎并不为之所动,“我们的触角可以达到他们达不到的地方。” 第三方支付公司、银行、商家等电子支付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相互之间既合作又竞争,但各自之间又表现为合同关系,形成一个复杂的合同群,只是在产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各自拥有不同分量的谈判砝码而已。 夹缝中生存 虽然理论上,如果银行和商户直连,会使很多提供支付通道的公司前途黯淡。但“我们的空间就在于做银行做不了或无暇做的事情。”首信公司总裁汪旭表示,细分市场的机会依然很大。 “对于银行开设的便民业务,如缴水费、电费等,有人算过一笔账,接收一个人的服务银行便亏损2元钱。”汪旭认为,公用事业缴费虽然零散、繁杂,但却给支付公司带来很多机会。在上海,人们只要通过捷银公司的支付平台,发送手机短信便可以缴纳水煤电费了。 首信公司的主要业务还来自于政府部门对个人的业务,如教育收费。自从国家教育部取消柜台交易之后,研究生考试报名费排长队的现象便一去不返,目前北京市研究生报名便可通过首信易支付进行网上报名。去年首信公司20%的收入来源于教育收费。社区电子商务也是首信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社区电子商务可使人们只需打个电话支付便可享受上门的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小件搬运等160多项社区服务。 数字类产品也是支付公司角逐的一个重要领域。比如游戏点卡、电信充值卡、上网卡等产品,由于产品本身没有实体,交易实时,最适合网上支付。2004年,在上海环讯、首信、银联电子支付公司的收入中,游戏点卡收入占40%,而后两者也都达到了30%。而今年才开始正式运营支付平台的云网、上海快钱、北京YeePay都纷纷将数字类产品作为积极拓展的重要领域。除了游戏点卡以外,新兴的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也开始进入各家支付公司的视野,eBay和淘宝都专门设立虚拟交易的专区进行交易。而当前美国最大的虚拟物品交易公司IGE中国公司也正在和支付宝商谈合作,一旦合作成功,IGE的交易量将占到支付宝交易量的1/10。 对于移动支付来讲,独立的无线互联网门户成为他们的新目标。“目前无线互联网门户或者手机商城,交易完成后缺乏支付渠道,这个市场是非常大的。”上海捷银公司CEO沈国伟表示,目前正在和一些WAP门户谈合作。“很多SP公司找我们谈手机支付的合作,因为他们觉得以前太依赖于移动运营商,坏账多,成本太高。但通过银行网络,成本很低,而且服务更到位。所以在三年之后,银行梦网对移动梦网在某种程度上分庭抗礼,这是很正常的,也是应该发生的。”YeePay公司CEO唐彬说。 大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出现和壮大,还会对以航空机票为主的旅游行业、数字出版行业、远程教育行业的支付产生变革性的影响。“以后人们乘出租车、交停车费等小额支付,只要对手机号码进行充值,便可以不用带现金和银行卡了。”上海捷银CEO沈国伟表示,捷银会坚持按照“有手机便能支付”的路子走下去。
内容摘要: 本文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原因、必要性及现实意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关 键 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问题 农民工,一个不同于而又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群体,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固有的经济社会制度,就使得农民工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其原因 (一)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大约有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长期以来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其社会保障程度较低。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到2003年底,中国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33.7%、10.3%、21.6%、31.8%和5.5%。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就更低,分别只有2.9%、3.1%和5.6%[i]。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份最新调研显示,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已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左右,医疗保险的平均参保率为10%左右,此外,绝大多数农民工未参加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农民工也基本未参加[ii]。 除社会保险外,农民工的社会福利也很差,最突出的表现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利等方面;在社会救助方面,现行城镇社会救助体系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 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根本享受不到。 许多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一些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如2000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2001年北京市颁布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2002年上海市推出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综合保险;2003年成都市下发了《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补偿或意外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等几项综合社会保险。然而,在各地制定的法规中,有不少规定的险种不完整,这就很难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同时,由于这些法规和规章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二)原因 本文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权利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总结为主客两大因素。 从主观方面来看,首先,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农民工的保护,同时一些政府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没有从农民工的真正需要出发,而是为了完成上级政府的规定,层层向企业安排,许多地方政府把养老、失业、医疗三险“捆绑”推行,由于农民工的缴费能力较低,导致参保率较低。其次,大部分的企业雇主对农民工缺乏自觉保护意识,认为支付农民工社会保险基金加大了企业成本,这就导致他们对农民工参保采取消极应付的行为。最后,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其社会保障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 从客观方面来看,首先,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相关的体制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的根本原因,农民工和市民虽然共处一个空间,但二元结构所折射的二元社区导致他们在收入、保障权利等方面存在着很大悬殊。其次,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具有规模庞大、构成复杂及流动性强的特质,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差异性较大,并且保险基金的区域统筹与农民工的跨省流动存在着冲突,于是导致农民工参保中断、退保现象频繁。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在已有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的文献中,专家学者们普遍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总结起来无非是从社会整体和农民工个体两个大方面来进行论述的,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概括: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就可能放弃土地保障,让渡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就可以实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市场经济要求经济活动按市场来运行,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建立一个对所有生活在城镇中的人具有一个公平、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提高农民工自身抗风险的能力,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也可以加大农民工对自身投资的力度,从而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内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够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企业的成长发展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如果采取适时有效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保持农民工的人力资源优势,将对我国新型工业化产生积极影响。 从政治稳定和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人地矛盾和城乡矛盾,而农民工的形成和发展,实际上为缓解“三农”问题开辟了一条现实之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是任何一个崇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必须正视的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才能体现社会的公正性,体现政府的全民性和公共性;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改变二元结构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结构性失衡的需要,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 2020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意味着要把数以亿计的农民转化为市民,只有高度重视维护这些未来城市新市民的权益保障,这一战略目标才会顺利实现。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转型的需要,体现了公平与效率,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整合和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衔接,阻碍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农民工进城的保障,也是城市化战略实现的需要;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社会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和谐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人与人的和谐、城乡的和谐,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最后,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减轻其心理压力,从而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质量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引导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自己的长远利益;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群体的需要。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这就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确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 首先,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多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强。虽然国家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全部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但是我国已经具备为农民工建立初步社会保障的经济条件。并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充分调动雇主、企业和农民工等社会资源,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理应将其摒弃。 其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治条件也是具备的,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写入《宪法》,而农民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理应与市民一样享有对
薪酬制度与员工激励问题初探摘要: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因素就是员工的激励。所以,分析和研究企业员工的激励问题,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竞争能力非常重要。关于员工的激励,对企业和员工而言,起着决定性因素的是薪酬制度的管理。本文阐述了企业员工激励的基本问题和原则,同时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方案和在实施激励计划中要注意的因素。关键词:企业管理;薪酬制度;激励手段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在企业中人力资源的作用越来越越明显,人的主观能动性越来越重要,仅靠外在强制来管理劳动显然不行,必须善于把员工纳入企业整体之中,使其具有了特殊的作用。通过激励可以使员工理解和接受企业目标,认同和追求企业目标,使企业目标成为员工的信念,从而转化动机,推动员工为此而努力;通过激励可以吸引人才,提高企业的凝聚力;通过激励可以协调企业员工目标与企业目标的不一致性,达到与企业共荣辱的强烈意识。一、企业管理中人员激励的动因人力资源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最关键因素。在人力资源管理的众多内容中,激励问题又是重要内容之一。(一)、激励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绩效。企业最关心的是什么?是绩效!企业有了好的绩效才能生存。企业要有较高的绩效水平就要求员工有较高的个人绩效水平。著名管理学家彼徳-得鲁克在《21世纪的管理挑战》中提到:“今后50年内,能最系统最成功地提高知识员工生产率的国家将占据世界经济的领导地位。”也就是说21世纪企业最宝贵的资产是知识员工。但是,在企业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些才能卓越的员工的绩效却低于一些才能明显不如自己的人。可见好的绩效水平不仅仅取决于员工的个人能力。(二)、激励可以挖掘人的潜力,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挖掘员工潜力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廉·詹姆士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人的潜力只能发挥出20%——30%,如果受到充分的激励,他们的能力可发挥80%——90%。由此可见,激励是挖掘潜力的重要途径。二、在薪酬支付的注意技巧对不同的人员要用不同的激励措施。众所周知的马斯洛(Maslow)需求五层次理论说明,人的需求是分层次的,只有满足了低层次的需求之后,才能考虑高层次的需求。工资作为满足低层次需求的保障条件,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仍是个硬道理。工资低的公司,即使企业文化搞得再好,也难留人。(一)、选用具有激励性的计酬方式。计酬方式通常包括按时计酬、按件计酬、按绩计酬等。最缺乏激励效果的是按时计酬,其激励作用只是体现在每年调薪前后的一段时间,很难持久。但它也有明显的优点:收入稳定,给员工以安全感,便于留人和招聘;实施方便;劳动力成本易于预测;不会因为强调产出数量而忽视质量等。计件薪酬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十分明显,但它仅适用于产出数量容易计量、质量标准明晰的工作,对知识白领的工作很难计件。它需要事先设定具体的工作目标(指标),考核期结束时或项目完成后根据实际工作业绩评估结果计算浮动工资或提取佣金。业绩工资由团队业绩和个人业绩两部分所决定。对高级职位,企业利润常作为重要业绩指标而与薪酬挂钩。由于薪酬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更具激励性和公平性。这种方法需要有合理的目标设定方法和良好的绩效考评系统做支持。(二)、重视对团队的奖励。尽管从激励效果来看,奖励团队比奖励个人的效果要弱,但为了促使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合作,同时防止上下级之间由于工资差距过大导致出现低层人员心态不平衡的现象,所以有必要建立团队奖励计划。有些成功企业,用在奖励团队方面的资金往往占到员工收入的很大比重。对优秀团队的考核标准和奖励标准,要事先定义清楚并保证团队成员都能理解。具体的奖励分配形式归纳为三类。一类是以节约成本为基础的奖励,比如斯坎伦计划,将员工节约的成本乘以一定的百分比,奖励给员工所在团队。另一类是以分享利润为基础的奖励,它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分红的方式。第三类是在工资总额中拿出一部分设定为奖励基金,根据团队目标的完成情况、企业文化的倡导方向设定考核和评选标准进行奖励。三、设计适合员工需要的福利项目完善的福利系统对吸引和保留员工非常重要,它也是公司人力资源系统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福利项目设计得好,不仅能给员工带来方便,解除后顾之忧,增加对公司的忠诚,而且可以节省在个人所得税上的支出,同时提高了公司的社会声望。员工个人的福利项目可以按照政府的规定分成两类。一类是强制性福利,企业必须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另一类是企业自行设计的福利项目,常见的如人身意外保险、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旅游、服装、误餐补助或免费工作餐、健康检查、俱乐部会费、提供住房或购房支持计划、提供公车或报销一定的交通费、特殊津贴、带薪假期等。员工有时会把这些福利折算成收入,用以比较企业是否具有物质吸引力。对企业而言,福利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在外企中能占到工资总额的30%以上),但对员工而言,其激励性不大,有的员工甚至还不领情。最好的办法是采用菜单式福利,即根据员工的特点和具体需求,列出一些福利项目,并规定一定的福利总值,让员工自由选择,各取所需。这种方式区别于传统的整齐划一的福利计划,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很受员工的欢迎。综上分析,尽管薪酬不是激励员工的惟一手段,除了薪酬激励这一物质激励手段外,还有其他物质激励手段和精神激励方法,但薪酬激励却是一个非常重要、最容易被管理者运用的激励方法。企业管理者必须认识到薪酬对激励员工的重要意义,薪酬管理并不是对金钱的直接关注,而是关注如何正确使用薪酬这一金钱的激励作用。即使薪酬总额相同,但其支付的方式不同,会取得不同的激励效果。所以,如何实现薪酬效能的最大化,是一门值得探讨的管理方法。作者单位:天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参考文献:[1]汪慧玲,金晋哲.业薪酬制度发展新方向—绿色薪酬制度,科技管理研究,2006.12.30[2]冯伟浓,激励型整体薪酬制度设计——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方案,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07.01[3]王茜,企业绩效奖惩制度与薪酬制度,北方经济,2005.01.15
二十年发展变迁!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经历了哪些重要阶段?工保网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文件内容: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652万人,比上年增长1.7%。如此庞大的数字注定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角色,长期备受社会关注。事实亦是如此,“农民工”这一敏感词汇一直是国家与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有关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的热点事件更是每每掀起舆论热潮。
目前,当下国内的农民工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一般;农民工流动性大,无法有效缴纳社保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国家近年来持续保持着相关政策的完善与推进,如:农民工全面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社保全国联网、建筑农民工转型建筑产业工人等。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加快了农民工合法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进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条件也有了显著提高。
相较改革开放之初,甚至“农民工”这一群体形成之初,国内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条件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么,追溯过往,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政策历程?以时间与阶段特征区分,主要分为:起源初始、初步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发展三大主要阶段。
1
80年代
政策初起源初始阶段
国内“农民工”群体的出现源自于80年代初。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后出现大量过剩劳动力,这部分人员开始规模化的向城市涌入,成为早期农民工的雏形。当时,国家的回应是拒绝农民工出现,政策全面限禁农民自有流动、自由择业。
这样的政策原因既有历史因素,也与当时国内经济发展形式有关:轻工业发展缓慢,多项事业没有得到有效发展,国内就业机会远远无法满足当时的就业人数。相关数据统计,1979年,全国城镇闲置劳动力达到200多万人,一旦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更是雪上加霜。
契机出现
虽然中央限制农民进城务工,但在经济规律作用下,农民仍然自发涌向城镇。尤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调整轻重工业发展战略,城乡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方面,农村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开始提高,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也开始再次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镇;另一方面,1983年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认为农民可以进城务工,这对城乡发展有促进意义。
故此,1984年,国家一号文件首次允许农民在自行解决口粮后进城务工经商。
2
1984-2010
政策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可以看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国家逐渐开始重视数量巨大的农业劳动力对于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国内现代化建设的作用,一些初步保障农民工社会权益的政策制度也开始逐渐形成。
1
1984年
国家重视乡镇企业发展对于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的作用,同时要求工厂与农民签订合同。
2
1992年
中共十四大提出深化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待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到了一定保障。
3
1997年
国务院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意见的通知》,将民工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发展轨道,强化民工输出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建设。这是国家针对农民工群体而发布的首个关于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内容的正式文件,也是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
4
1999年
国家技委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中介市场,有效保障了进城农民工求职权益。
5
2000年
中央在制定“十五”规划时提出,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完善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劳动者积极就业。这对于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就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社会权益。
6
200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农村工作会上,强调要清理针对务工农民而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问题,健全劳动合同制。
这一阶段,农民工群体的人口红利优势不断展露:吃苦耐劳、薪资要求低、数量庞大。这对于当时国家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而这一阶段,国家对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开始越发重视。最明显的表现,当属2003年两件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进程有着重要影响事件的发生。
01
首次提出“农民工”词汇
2003年的农村工作会上,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强调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以解决欠扣工资、保障劳动安全、加强职业培训为工作要点。而且,首次提到“农民工”这一词,将进城务工的这部分农民群体称作农民工,这越发表明着国家对于这个新群体的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历史地位从此得到充分肯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也基本形成。
02
总理为农民熊德明讨薪
2003年10月,总理在重庆云阳县走访三峡库区移民时,偶尔碰见刚刚割完猪草回家的当地村民熊德明,并为她丈夫李建明讨薪。随后在“总理为农妇讨薪”的示范效应下,全国迅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欠风暴”。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严打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熊德明当年还被评为年度经济人物。
此后7年间,国家分别在2004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加强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推进与政策完善。从取消歧视性规定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工资增长等制度,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逐步迈向了新的发展阶段。
3
2010年-至今
政策进一步发展阶段
走过初步发展阶段,农民工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但仍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同时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也随之面临新的挑战。
这一阶段,国家的政策方向主要以:鼓励农民工创业、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四个重点为主。
鼓励农民工创业
2012年,中央印发一号文件,要求下大力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资金支持;2015年,国务院提出构建大众创业相关指导意见,鼓励返乡农民工参与互联网经济融合发展创新活动,并提出结合经济发展形式与需要,为返乡农民工积极谋划创业方式;2016年,国务院提出要激发重点群体创业活动,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建立多层面的创业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
长期以来,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维权意识低,经常出现企业拒缴漏缴社保的现象。但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农民工社保缴纳政策,在农民工重点从事的各个行业领域相关规定中,对社保缴纳一项不断严格规范。同时大力推进四库一平台、农民工全面实名制、社保全国联网工作,进一步保证加强保证农民工的社保缴纳情况。
2018年,人社部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明确提出,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
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
加快实现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的一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由于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职业技能素质不高的传统农民工将逐渐被淘汰,因此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就显得势在必行。
2017年2月,国务院提出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2017年12月,住建部发布文件指出,要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高建筑工人素质,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大军;2018年,河南、四川两省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试点工作。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
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一直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2013年,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2014年,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同工同酬,实施实名制工资卡建设工作,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2017年,国务院“十三五”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建设。
尤其,在农民工数量比重较大的建设工程领域,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以信誉度、偿付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为承包方兜底,通过风险把控,促进承包方的合同履约义务,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通过上述四个方面可以看到,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正处于进一步发展阶段。尤其为适应经济发展,为农民工谋求未来,国家在规划上新提出农民工向产业工人的转化发展,这将对农民工群体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目前,国家在政策上始终保持对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体系制度的重视,真正切实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社会权益。
通过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是如何一步步进入政策视野,进而形成国家战略层面规划。同时,这些政策衍变历程也在客观上展现出改革开放几十年,农民工群体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发挥的巨大作用与贡献。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农民工”不只是一个词,更是一段值得尊重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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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全国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十分普遍,据统2002年全国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为400亿元,2003年为1000亿元,被拖欠工资的民工比例高达72.2%,有的企业欠民工工资竟达10年。对于如此愈演愈烈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应当如何应对?本文拟从劳动法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民工”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 农民进城务工被习惯性地称为“民工”,但这只是“习惯”而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前者包括城务工的农民”后者包括各类用工的单位或雇主。因此“民工”进城务工后就是一个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形成的劳动关系中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或雇主拖欠民工工资如同拖欠其他劳动者的工资一样是违法行为。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行为为其依归的,无论什么人,无论其先前的身份是什么,只要其施行了劳动法中的劳动行为都应当由劳动法来调整。所以,《劳动法》只与劳动者的行为相关“而不因人的身份”尤其是人的先前身份有关。199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平等关系,没有身份的差异。此后的相关规定也一再明确和强调这一基本原则。如1996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6的复函》指出《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2003年1月5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农民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因此“民工”即为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权利,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把民工的劳动解释为“劳务”而未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弱势地位演变为民事关系中劳务者相对于发包方的平等主体,把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资保障演变为民法对劳务偿付的普通债务,进而由民工自行承担收款风险、诉讼成本,用自己本来用来维持生计的劳动所得被迫去支付维权费用,以致于在《劳动法》实施已近10年的今天,我们还不得不反复讲述把民工纳入《劳动法》范畴的老话① 二 民工工资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内容 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权的核心内容,也是劳动行为追求的终极目的。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不能得到工资,则法定的劳动权就会在现实中落空,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也从根本上得不到实现。现实的严酷性还在于,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生存的依靠,无论是劳动者本人的穿衣吃饭、看病住房,还是家人的养老、上学都指望着它。所以,劳动者拿不到应得的工资就会使其本人和家人的生计无着。从这个意义上说,用人单位或雇主对劳动者工资的占有就如同对公民其他财产权的侵犯一样,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工资无着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成为一些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立法均以严格的法律责任来规范劳动者工资支付的理由。1949年国际劳工组织《保护工资公约》要求:工资应当直接发给工人,禁止雇主以任何方式限制工人支配自己工资的自由。工资应定期支付、在雇用合同终结时,全部应付工资的最终结算应按照国家法律或条例、集体协议或仲裁裁定来进行。当企业倒闭或清算时,工人均应享有优先债权人的地位,在分割资产前支付。1992年国际劳工组织《雇主无偿债能力的情况下保护工人债权公约》规定:在雇主无偿债能力的情况下,需以优先权保护工人因其就业而伴生的债权,能在非优先债权人获得其份额之前,从破产雇主的资产中获得偿还。优先权至少应包括:工人在雇主破产或本人雇佣关系终止前一段规定时间内因工资所拥有的债权;工人在雇主破产或本人雇佣关系终止前一段规定时间内因所从事的工作而在假日报酬方面拥有的债权;工人在雇主破产或本人雇佣关系终止前一段规定时间内因其他形式的有酬缺勤而拥有的债权;工人因雇佣关系的终止而应得到的遣散金。②为保障工资支付的有效性和支付后的安全,立法还对工资支付地点进行了专门规定,如规定工资支付地应为劳动者的工作场所,不应在可能诱使劳动者花销的场所支付工资,如娱乐场所、旅馆酒店或购物中心等。③ 三、劳动报酬是劳动过程的报酬 在《保护工资公约》中对工资有一个经典的定义:“工资”是指不论名称或计算方式如何,由一位雇主对一位受雇者,为其已完成和将要完成的劳动或已提供或将要提供的服务,可以货币结算并由共同协议或国家法律或条例予以确定而凭书面或口头雇用合同支付的报酬或收入。这一定义表明,工资或者产生于已经完成的劳动,或者产生于将要完成的劳动,由雇主依法支付给雇员的报酬或者收入。换言之,工资是与劳动相联系的,论这一劳动是过去时还是将来时。 “工资”的法定名称是“劳动报酬”。在劳动中,劳动者付出劳动力,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过程就履行完了其劳动义务,也同时产生了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受雇佣的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不是追求劳动成果或者结果,劳动所形成的结果是归用人单位或雇主所有的,劳动成果中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或者经营利润与劳动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用人单位或者雇主通过占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而获取其投资和经营利润,实现资本的增殖和扩充。资本的增殖或者说雇主赚取的利润是不与劳动者分享的,甚至那些作为劳动成果表现形态的产品是否能够兑现为货币都与劳动者无关。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或者雇主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所必须支付的报酬,正如生产中使用水电所发生的费用一样,任何用人单位或者雇主都不可能以自己利润实现中的困惑而拒付生产中已经发生的水电费。同理,任何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即便是经营亏损甚至破产,劳动者的工资也是必须支付的。因此,用人单位或雇主以自己没有得到发包方的工程款、经销商的产品销售款为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在事实上与法律上都是得不到支持的。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或雇主与发包方的工程款、经销商的销售款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是完全不同于其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从事实上看,用人单位或雇主得到的工程款、销售款是其经营目的的实现和利润的收获,与此相伴随的收款风险实质上是一种经营风险。劳动者的劳动是不能分享经营者的利润的,当然也不必承担其经营风险。 与此相关的还有所谓“债务链”,即建筑队或者包工头未支付民工工资是因为这些建筑企业本身就被拖欠了工程款。④这里需要明确的问题是,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应当靠什么来支付民工的工资?是应当依靠自身业已具备的偿付能力,还是依靠使用劳动者后获取的收益?合乎法律原则和规范的答案只能是前者。法律要求一个合法的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必须在设立之初就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其中包括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能力。否则,该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就不具有合法性,也就不能使用劳动者。如果我们允许用人单位或者雇主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使用劳动者,必须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去赚取包括劳动者工资在内的经营收益,则不仅有悖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