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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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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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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道德学风建设 作业一篇 要求3000字以上: 召开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目前高校学风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教育部部长强调,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切实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高校广大教学科研工作者献身科学,潜心研究,严谨治学,敬业奉献,为发展科学、繁荣学术、教书育人做出了重要贡献,体现了良好的师德规范。但学术失范、学风不正现象仍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仍有发生,在有些方面还比较严重,损害了学术形象,败坏了学术风气,阻碍了学术进步,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严肃查处,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是高等学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提高科研水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是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全面推进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要求,要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净化学术风气,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道德自律水平,发挥道德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二是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学术管理,发挥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发挥社会力量,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强调,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培育优良的学风,倡导严谨规范的学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学者自律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证,领导重视是关键。高等学校是推进学风建设的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学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在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方面取得实效。多年来,教育部一直致力于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先后印发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学风建设指导机构,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潜心研究,严谨治学,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发展科学、繁荣学术、教书育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奠定了基础。然而,高校学风建设方面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学术失范现象、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性质还非常恶劣。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当前,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国高校正在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部党组明确要求各高等学校,把学风建设作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学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刚才,各位专家学者和学校领导谈的许多体会意见和建议都很好,使大家很受启发。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一、深刻认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事业的发展过程,既是学术创新的过程,也是学风建设的过程。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对弘扬科学精神、繁荣发展学术事业,净化校园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提高科研水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科学研究是光荣伟大的事业,也是艰苦的事业。马克思有一句名言:“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可走,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可能到达光辉的顶点。”科学研究以创新为灵魂,以质量为生命,心浮气躁、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投机取巧是没有出路的,也是不可能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古人云:“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就是科学研究的规矩。只有遵循学术研究的程序、方法和规范,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才能出精品力作,推动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科学发展、学术繁荣必须建立在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基础上。学风不正是科学的大敌,学术不端行为更是对科学的亵渎,危害十分巨大,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进入了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新阶段,进入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新时期。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最根本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出创新拔尖人才,这是高等学校首要的核心任务,是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教师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教师的思想品德、教风和学风,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影响巨大。诚信是一代新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学生诚信,首先教师要诚信。“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的学术风气端正了,人才培养的方向才有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才有保证,实现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目标才有保证。如果教师品行不端、学风不正,就会误导学生、贻害无穷,培养诚实的劳动者无从谈起,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更无从谈起。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特别强调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对我们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指导意义。学风是校风、社会风气的引导力量,学风既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又影响着社会风气。通过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服务并引领社会,是社会主义大学和广大高校师生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人民教师要爱国敬业、志存高远,率先垂范、言传身教,真正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另一方面,也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者、推动者、示范者,成为具有优秀思想品德和人格尊严的社会道德楷模。教师是知识的拥有者和创造者,理应成为社会风气的表率和典范,道德标准应该更高,要求应该更严。学术道德是社会道德的基础防线,学术道德出了问题,社会道德和国家民族的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我们必须严肃对待,切不可等闲视之。从总体上说,高校的学风是好的,教师队伍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广大教学科研工作者献身科学,甘于寂寞,无私奉献,开拓创新,体现了良好的师德风范,维护了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声誉和良好形象。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高校学术失范、学风不正现象仍然存在,在有些方面还比较严重。这些现象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性质也不尽相同。在这当中,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层面是学风不正,不能严守学术规范,比如学风浮躁、理论脱离实际、低水平重复,甚至粗制滥造、急功近利;另一个层面是学术不端,违背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比如抄袭剽窃、伪造事实、篡改数据等等。这些不良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败坏了学术风气,阻碍了学术进步,影响了学术声誉,损害了学术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及时制止,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必须采取坚决果断的行动,在学术道德和学风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二、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体系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快速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尽快将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体系建立起来、有效运转起来。当前,要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道德自律水平,借助道德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二是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学术管理,借助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借助社会力量,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第一,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科研人员的道德自律水平。增强自律意识、严守学术诚信是开展学术研究、维护学术道德的基础。广大科研工作者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增强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始终坚守社会正义,在科学探索的过程中,修身正己、自我约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自觉维护科研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和人格尊严,努力做优良学风的维护者和弘扬者,以诚实守信和严谨治学精神走在社会道德的前列。要坚持实事求是、追求真理,反对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坚持潜心研究、严谨治学,反对心浮气躁、粗制滥造;坚持尊重劳动、客观公正,反对虚荣浮夸、徇私舞弊;坚持甘于奉献、尊重他人,反对唯利是图、损人利己。要勇于担当学术责任和义务,正确行使学术权力,在各种学术评价活动中,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学术民主,客观公正、不徇私情,彻底杜绝权学、钱学交易,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要积极开展学术批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高校要大力宣传优良学风和高尚师德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发挥好身边榜样的教育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公布于众,使之产生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科研工作者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的自觉性。对于新聘教师和博士生、硕士生,要进行专门的学术规范培训教育,一方面提高认识,加强自律;一方面也要使他们知晓学术规范,自觉遵守,防微杜渐。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术行为的制度约束。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学风制度,对规范学术行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具有重要作用。邓小平同志曾经深刻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同志关于制度建设的论述,对于我们加强学风建设具有重要的启迪和指导作用。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学风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制度。要不断加强学术道德教育,明确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和道德准则,改进科研评价制度,建立起以质量为导向、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高校出版社、学术期刊要加强对学术出版的规范化管理,建立起严格的审读制度,在出版与发表的环节上筑起防火墙、把好出口关,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总之,要统筹好方方面面,建立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制度。高等学校对本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要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处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妥善处理。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据法律法规,对违规者予以惩处。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第三,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学风建设的良好环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在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著作出版、论文发表、成果奖励等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网络和学术团体的监督作用,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使大家对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是非清楚,旗帜鲜明;在舆论氛围上对学术不端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使违规者身败名裂、得不偿失,使更多的人引以为戒、自尊自律。三、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切实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培育优良的学风,倡导严谨规范的学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学者自律是根本,制度建设是基础,社会监督是保证。高等学校是推进学风建设的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学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力求在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方面取得实效。第一,要认识到位,切实增强遵守学术道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高校要站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始终把学风建设作为事关维护学校声誉,确保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全局的大事,列入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当前,要把学风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分析检查在学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努力通过这次活动使学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高校各级党组织都要召开学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切实提高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二,要组织到位,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科学委员会成立了学风建设委员会,作为高校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指导和咨询机构,多年来在学风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对推进高校学风、教风、校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高校党委和行政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学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风监督专门机构。没有学风建设专门机构的高校,要尽快成立;已经建有专门的学风监督机构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制度,加大工作力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从本校实际出发,制定并完善加强学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而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监督到位的学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第三,要措施到位,确保学风建设取得实效。各高校要定期对本单位的学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果断、严肃处理,敢于下猛药,不得推诿和隐瞒。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要掌握政策尺度,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检举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保护。要严格区分学术不端与不同观点争论的界限,正确把握受到处理的学术不端行为与其它学术失范行为的界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要把学术规范方面的知识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高校思想道德和其它专业课程教育教学之中。要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全面推进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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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规范和诚信论文

大学生诚信论文做人的基本原则。大学生的诚信问题也一度出现危机,受到极大关注,这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加强道德修养,养成诚信的品质,对当代的大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关键词:诚信 大学生 立足社会诚实守信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道德规范,它以各种形式,历史性的出现的各民族的道德箴言中,出现在各民族的文化的道德要求中,诚实守信是初始性的道德,是道德体系中的母德,一切的道德规范都是在这个基础是建立的,更高的道德是以诚信为基础建立的。当代的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思想道德品质如何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前途与命运,更关系的社会主义的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诚信包括诚实和守信两个方面,是分而为二,和而为一的道德规范,它出现在各民族的文化要求之中,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诚实就是忠诚老实。《说文解字 言都》:“诚,信也。”《增韵 清韵》:“诚,无伪也,真也,实也。”它主要是对人处事时的道德准则,这一准则要求人们与人交往时说真话,向别人传递真实信息,不掩盖或歪曲事实真相。诚实作为最古老最原始的道德要求,它和人类相伴而生,人是社会动物,社会性是人的本质。人是在相互依赖和相互联系中生存和发展的,只有人与人之间相互诚实,说真话,传递真实信息,不掩盖歪曲真相,人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人类也才能修养生息,繁衍延续。人的这种本真状态的生存需要在长期的人类进化过程中沉淀、积累、经人类的心理,情感和文化的作用,积淀为一种原初的道德规范。人类历史发展到现在,诚实品质从来是对人的最基本的要求和规范。是否具备诚实品质,已经成为道德社会化完成未完成的标志,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成员在道德上合不合格的最基本标准。守信是遵守诺言实践自己的诺言。言必信,行必果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精华,守信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所谓信,即诚实无欺。在《论语.为政》中,孔子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鞔,小车无瓤,其何以行之哉?主张与人交往,言而有信。孟子认为:“可欲之谓善,有诸已之为信”(《孟子.尽天下》),自身确实具有善德称为“信”。我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视信,把信作为立人之本,立政之基,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立。“信”也就成为儒家着重提倡的道德规范之一。诚实守信是我国传统道德大厦的根基,诚信铸成中华民族道德之魂。统而言之,诚信包含了几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诚实无欺,主要指人的自我修养以及由此形成的个人内存的道德品质、德性和道德境界:“君子诚之为贵”(《礼记.中庸》),“君子养心莫善于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修身”;“诚者,圣人之性也。”二是相互信任,主要指信任他人或被他人所信任,这是社会中的一般的道德要求。三是信守承诺,通常指能够履行对他人的承诺,是对特定对象的责任。所以相互信任、信守承诺主要指人们在交往中的行为规范。二 诚信是大学生安生立命的关键。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看中诚信的品质。大学生在校学习只是一个暂时的阶段性的过程,最终我们还是要走入社会,走入市场。在将来的求职中,诚信将成为用人单位对求职着的素质要求,诚信必将成为大学生的安生立命之本,这就要求我们要做诚信规范的力行者。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其中把“明礼诚信”作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之一来要求全体公民,在全社会都在倡导“诚信”的今天,作为接受文明教育最充分的大学生,更应该身体力行,领文明之先风,不做有损个人名誉和国家利益的事情。考试作弊、毕业不还贷等失信行为大大降低了大学生的道德水准,也降低了社会对大学生的信任度。据报载,某高校为了防范考试作弊,准备了两万元经费奖励“零作弊”,此举确实令人哭笑不得,考试不作弊居然成为一种受到称赞的美德,这不仅是一所大学的悲哀,也是整个高等教育的悲哀。考试作弊危害的不仅是作弊者本人,它使所有学生都面临道德的考验和灵魂的拷问。对考试作弊、毕业不还贷的理解和宽容,也就是对社会不正之风的淡然和认同,自己也就不知不觉加入其中,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学生中更存在严重败坏了学校和社会风气。各个学校都在积极营造和建设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谨治学、追求真理的氛围和风气,陶冶情操、熏陶品格,优良校风对学生科学价值观和正确行为倾向的形成以及心灵情感的升华都起着积极而深刻的影响。有道德的人以做假、说谎为最大耻辱,有道德的人也必定会忠于自己的承诺。所以信必有忠,忠能达信。考试作弊、欠贷不还等行为则是对优良校风的败坏,是对学校正面的道德教育的无端亵渎与粗暴贱踏。有的同学明知某同学作弊,但不予制止和报告,而是采取关键时刻写匿名信、打匿名电话的方式予以揭发,滋生不健康的心理。更重要的是造成社会对大学生的信任危机。社会把大学生一贯视为高素质人群,给以充分的信任和关心。但是由于考试作弊的屡禁不止,欠贷不还等现角的频频出现,使得社会对大学生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工商银行镇江市分行邱处长不无痛心地说:“我们不得不认为大学生出现了诚信危机。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对他们的信任度,……”并希望找到有效的制约措施,规避风险,确保银行利益不受损。某高校所在地的建行也已将原来的一次受信,一贷四年改为一年一受信,一年一贷,并且将贷款额度减少了一半。可见,由诚实、守信方面出问题而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不信任,导致社会信任度的降低,不仅在量的方面大幅减少,在质的方面也大幅下降,会使信任危机强化为社会危机,直到社会系统的崩溃。从而也就能够明白为什么各个民族的各种文化都把诚实守信作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诚信者付出诚信,诚信者也收获诚信。诚信者收获的信任,是诚信者拥有的社会资源,它足以是诚信者安身立命。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把科学认识上的求真精神和做人方面的求真精神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才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国家和人民,人生也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价值。也只有热爱真理、襟怀坦白、诚实公正的人才能为追求真理拼搏和献身。使大学生自觉建立道德防线,把诚实守信作为自己道德良知的红色警戒线,从而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众所周知诚信是立人之本,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大学生成为公民道德建设“诚信”道德 教育 的重中之重。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大学生有关诚信道德的2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大学生诚信道德重建的思考》

【摘要】当代绝大多数大学生都认同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但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失信的现象比比皆是,令人堪忧,大学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他们的诚信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旺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将从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入手,探索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社会、学校和家庭紧密配合的三位一体教育机制,使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逐渐成为大学生的自觉。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道德;思考

1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主要表现

高校学生诚信的整体状况是积极向上、稳定发展的。但是,在社会的变革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不断变更,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社会趋利性影响进入大学校园,使尚不完全固化和坚实的大学生的诚信体系受到冲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对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大学生能恪守诚信道德,但也有部分学生在某些方面存在着诚信道德的缺失,其主要表现为:考试作弊,屡禁不止;剽窃成风,蒙混过关;求职履厉,泡沫重重;助学贷款,羞涩尴尬;不守信用,背信违约等。

2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原因

2.1社会大环境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双刃性凸显,一方面它有助于人们形成竞争、效率、公平、创新等意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趋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使人们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倾向,急功近利、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等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弄虚作假,坑蒙拐成为社会公害。受市场经济影响至深的高等教育和大学生群体不可避免地陷入这个漩涡中,社会诚信意识的弱化和缺失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养成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是导致大学生对诚信意识背离的一个重要原因。

2.2诚信法律制度和机制尚不健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的基础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社会的法律体系是我们营造和保护讲诚信的社会环境的首要任务。中国目前的现状是法律的地位和尊严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制度尚不完善;社会诚信的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尚未形成。主要体现在:其一,没有制定信用激励和惩罚制度。守信用者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失信者未受到严厉制裁。在不少情况下却是守信者失利,失信者得利。其二,在判决执行上软弱无力,判决执行率低。法律作为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最高维护者,在处理违约赖账行为时显得苍白无力。债权人为追索到期债务,往往要通过诉讼方式追索债务,而采用这种方式的成本费用越来越高,不要说因种种原因败诉,即使是胜诉了,真正能够执行裁决的也很少,这使债权人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失信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客观上助长了诚信缺失现象的泛滥。有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高,处于人生成长阶段,在涉及个人利益时,难免会走上不诚信之路,这是大学生诚信意识缺失的制度体制原因。

2.3高校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善

无论在教育理念、教育投入、 文化 建设,还是学生管理等方面,都很少考虑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对诚信教育没有予以足够重视。从诚信教育内容看,一些高校为了扩大招生和就业,高度重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学,而思想道德教育包括诚信教育相对弱化,从教学计划到课程设置、课时安排都与专业课无法比拟。从诚信教育机制看,很多学校没有建立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及诚信档案,许多学校口头重视,行动轻视,从学生管理、教学到服务没有形成诚信育人的环境,使诚信失去了文化传承的最佳途径,有大约54%的同学认为学好专业知识比诚信道德更实惠。

2.4 家庭教育 的影响

家庭也是诚信道德教育的环境之一,家庭环境及家长的言行对学生诚信道德的养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前中国教育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仍然未走出应试教育弊端,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考上名校、重点大学可谓不遗余力,把孩子的时间安排得满满的,除了文化课恶补之外,一些家长又走到了教育的另一个极端,认为把孩子的琴棋书画等特长培养好,就是提高了他们的个人素质,结果,忽略了素质教育中的道德、健全人格的培养。导致新生代大学生过度关注自我,在校期间除了学习学科知识,就是考各种技能证,当涉及个人前途和利益时他们往往会放弃诚信道德。

3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对策

3.1构建道德约束和法律强制有机结合的诚信建设社会环境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环境决定人,反过来人对环境又具有反作用。环境只有与我们的教育目标相一致,才能在育人中发挥作用。要形成良好的诚信建设社会环境。

首先,要加大对诚信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舆论在大学生诚信道德建设中的引导、评价、监督作用。一方面,大力报道和宣传诚信人和事,使诚信的正能量在全社会充分释放,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风尚;另一方面,加大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大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光荣,背信弃义可耻的社会氛围。

其次,完善社会诚信法规的建设。市场经济既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律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信用建设的保障。诚信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诚信建设不仅是道德建设问题,也是社会管理问题。诚信缺失的解决之策根本上需要加强法治保障。一方面,要抓紧制定社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完善社会诚信行为规范。理顺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强化对守信者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另一方面,诚信制度建设还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法律实施不到位也有直接关系。没有法律的有效实施,诚信体系也难以真正建立。通过上述努力,让大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形成守信意识,践行守信行为。

3.2完善学校诚信教育机制

更新诚信道德教育理念,增强诚信道德意识。诚信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学校作为诚信道德教育的主体,应该把对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教育寓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把发展学生的诚信道德素质纳人高校教育目标的完整体系之中,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诚信道德教育体系。

(1)把诚信教育作为高校教学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两课”阵地,结合时代的特点和需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加强规划、统筹管理,并融入到学校教学和管理各个环节,通过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诚信承诺”万人签名活动、网上“诚信论坛”、“诚信你我他”征文及专题 报告 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在全校营造“人人讲诚信”的教育氛围,让学生真正了解诚信对个人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诚信乃安身立命之本。

(2)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一方面要有诚信的约束机制,让学生诚信有章可循,违背诚信有章可罚,提高学生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另一方面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学校对学生诚信行为选择进行精神褒奖和物质奖励的机制,学生因其诚信的行为选择而获得心理坦然和精神满足,这样学生会更加追奉诚信。

(3)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基本经历、奖惩情况、学杂费缴纳、助学贷款、学习情况、 社会实践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违纪情况的诚信记录,并将其与奖学金、助学金、干部选拔、组织发展、就业推荐等环节联系起来,使这份诚信档案成为大学生走向社会的第二张身份证。是其道德信誉的保证,也是社会录用人才的道德“通行证”。形成人人学诚信、处处讲诚信、事事守诚信的浓厚氛围。

3.3尊重大学生在诚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大学生是诚信教育的主体,诚信教育是否见效,归根结底依赖于被教育对象的自我教育。因此,在诚信教育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指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强化是自我教育的一种表现,具体包括自我命令、自我检查、自我奖励、自我惩罚等,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对诚信道德的认知能力及选择与评价能力,培养道德自主和道德自律意识,使他们自觉主动的践行诚信,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3.4营造诚信教育的家庭文化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诚信品德 对子 女影响很大。任何一个道德主体都离不开家庭道德环境的熏陶,因此要重视家庭伦理建设和家庭诚信道德环境建设,从而为道德主体诚信品性的养成创造良好的家庭道德环境。中国家长需要焦虑的事情,不是我们给孩子花了多少钱,而是花了多少时间,去认识、管教、支持孩子,使孩子成为身体健康,人格健全的社会公民。因此,家长应充分重视自身言行、道德习惯、家庭氛围等对子女所起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作为家长一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身体力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培养正确的家庭诚信教育观念和意识,用科学的 方法 教育孩子做人做事,当出现负面行为时及时纠正,给孩子树立一个诚信的榜样。另一方面,针对孩子在校期间发生考试作弊等不诚信行为,不愿告之家长的情况,家长还应主动用书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全面关心孩子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人际关系等状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优化诚信道德教育的文化氛围,努力形成学校诚信教育和家庭诚信教育目标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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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道德因素对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作用》

摘要:诚信品格是“人的社会特质”,是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道德内化的产物。这就预示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需要整合以不同方式作用于个体的各种社会道德因素:即通过强化大学生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发挥亚文化的暗示与模仿功能、促进大学生道德荣誉的印象整饰、以及淳化社会风气,从而为大学生诚信教育营造出良好的道德氛围。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品格;社会道德因素

诚信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品德。当代大学生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完成时代和社会赋予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要成为具有诚信品格的人。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固然离不开学校教育和自身的修养,但同时也与其所生活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故本文试图通过探讨社会道德期待、亚文化、道德荣誉、社会道德风气等因素对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作用与影响,揭示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社会心理机制,为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有效开展探寻新的路径。

一、强化大学生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社会道德期待即社会对个体的角色期望,旨在向个体提示合理的道德规范,表明什么是受到群体赞同或谴责的行为。社会道德期待通常以一种潜在的、间接的方式影响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因此,对于个体而言,它既是人们行为选择的判断标准,也是一种潜在的道德教育力量。社会对大学生在诚信方面的道德期待,不仅包括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有关诚信的一般原则和规范,如“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还包括学术方面的道德要求,即“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等。毋庸置疑,这些社会道德期待对于培养大学生诚信人格具有引导和促进的作用。

然而,大学生是否能将社会道德期待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还与他们的自我意识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自我意识是个体道德品质形成的内在心理基础。由于自我意识中蕴含着深刻的自我要求、自我体验、 自我评价 的意义,因此,一个人的自我意识越强,其道德的责任感与义务感就越强,克制本能的欲望与冲动的能力也就越强。作为道德意识之一的诚信意识,说到底是一种道德的义务感、责任感,它直接发生于人的自我意识之中。也就是说,没有自我意识的确立与发展,诚信意识是很难产生的。所以,培养大学生诚信意识需要不断强化其对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1.注重发挥社会道德期待的强化功能。在现实生活中,要善于将社会道德期待与大众传媒、制度、榜样等结合起来,形成舆论强化、制度强化、榜样强化,以促使大学生对社会道德的认同与遵从。其一,利用大众传媒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和吸引力强的优势,通过讲述人们身边的诚信 故事 或评论刚刚发生的造假事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从而有效地强化大学生对诚信道德规则的认同。其二、将社会道德期待与奖惩制度相结合,通过奖励对诚信行为给予正强化,通过惩罚对失信行为施以负强化,增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信念,在日后的生活中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的良好习惯。其三、将社会道德期待与榜样人物相结合,通过榜样人物的示范效应,将抽象的社会道德期待具体化、人格化,使大学生从中受到感染和教育,强化他们对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2.积极引导大学生进行道德反省。“道德反省,指道德主体对自身道德过失的追悔和觉醒”,“是由是非观、羞愧感和责任心等心理要素和相关的生理基础构成的一种特殊的道德活动结构。”道德反省以自我意识为核心,通过自我检讨、自我反思、自我悔改,实现自我超越和人格的完善。大学生诚信人格的形成,不但需要学校开展诚信教育使其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及其相关的规范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引导其对自己的失信行为进行深刻的反省,促使其产生羞愧感和内心的自责,并激励其在社会化过程中将诚信道德要求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信念,自觉地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公民。

二、发挥亚文化的暗示与模仿功能

“亚文化亦称‘副文化’、‘小群体’文化。在某些方面有别于整体文化的地区文化或群体文化,既具有整体文化的基本特征,又具有其独特性,社会越复杂,亚文化越多。”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有其自身的校园亚文化。大学生的校园亚文化,除了与主流文化存在微妙的互动关系外,还表现为对于主流文化既抗拒、反叛,又依附、承认的双重特质。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由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嬗变、社会多元文化的存在等,一些不良的亚文化趁虚而入,对大学生形成不良的影响。例如,随着高校出现的学术造假、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等现象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由漠视转而认可甚至参与其中的亚文化氛围,造成对大学生诚信信念的消解。对此,不能忽视当前校园文化中的亚文化的负面影响,同时还要努力挖掘亚文化特有的功能,发挥它对大学生诚信建设的积极作用。

1.重视亚文化的暗示功能。人具有接受暗示的习性。社会心理学家库利认为,暗示“是指以相对机械的即反射的方式起作用的一种影响。它不涉及大脑的选择或意志的更高级的活动。”社会生活中对个体的道德影响无处不在,亚文化中的诚信暗示往往隐含了社会群体的道德价值取向。大学生同伴群体的亚文化,常常会以一种建议性、帮助性、温和性的诱导和暗示,向主体提供社会倡导的道德原则和行为类型。同伴群体亚文化,虽然不如法规那样对主体具有强制性的约束,但它在维护诚信方面却发挥着强大的功能。如果校园亚文化推崇的是诚实守信的道德价值,个别大学生一旦做出失信欺诈的行为,就会遭受同伴群体的议论、谴责、排斥乃至唾弃;失信学生在失去同伴群体的尊重后,不仅会产生懊悔、改正的道德心理,而且也会对其他同学产生警示的暗示作用;相反,如果大学校园中严重的学术失信现象或考试作弊未受到严厉的处罚,这种发生在大学生身边鲜活的失信事例就会对个体产生消极的暗示作用,一些同学就会将之视为一种社会认可的潜规则予以接受,甚至如法炮制。因此,学校应当注重营造诚信的亚文化氛围,发挥同伴群体亚文化的道德暗示作用,促进大学生诚实守信品德的形成。

2.发挥亚文化的道德模仿功能。道德的社会传播与培育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人际影响来实现的,而模仿是人际影响的重要方式。所谓模仿,“是在没有外界控制的条件下,个体受到他人行为的刺激影响,依照他人行为,使自己的行为与之相同或相似。”模仿是人们具有的一种社会学习能力,也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环节。道德模仿是通过对道德榜样的行为仿效、内心产生道德情感共鸣、直至产生道德认同。换言之,道德模仿是人们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学习活动,是主体自觉地仿效他人的道德行为、做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道德行为的活动过程。道德模仿在人的道德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它的“复制”作用使道德规范为大多数人所自觉遵从。

3.大学生的道德模仿需要教育者给予积极的引导。在大学生的道德模仿中,教育者的引导主要表现为:其一,为他们提供与其具有相似性的模仿对象。大学生如果受到典型诚信事件和诚信榜样人物的感染,就会增强对诚信观念的认同,进而产生积极的模仿行为。其二,引导他们对模仿对象的内在本质、行为的价值进行深入的探究和理解。这样大学生基于对诚信价值的认同而做出的模仿行为,就不再是“复制”式的,而是发自其内心的、主动外化的结果。其三,引导他们在模仿中进行体验,从情感上深化对模仿对象道德品德的尊崇,并把握时机,适时强化他们的诚信模仿行为。其四,创设、营造有利于诚信道德模仿行为发生的良好环境。诚信模仿行为是个体主动对周围环境做出选择的过程,通常情况下,当社会对个体寄予的诚信期望和施加的暗示与个体的价值取向相近或相似时,就易于激发个体的道德情感,使之受到道德感染,从而促发个体在相似事件中的诚信模仿行为。

三、促进大学生道德荣誉的印象整饰

道德荣誉是人们履行道德义务之后所得到的褒奖和赞许。它包括内外两方面:一是社会舆论给予的肯定和赞许;二是由于得到了社会舆论的认可和嘉许,行为者在道德情感上产生的自我满足感和自豪感。道德荣誉作为社会舆论的特殊形式,对人们的道德行为选择具有特殊的作用:一方面,道德荣誉所具有的某种权威性促使人趋善避恶,求荣免耻;另一方面,道德荣誉采取的是正面肯定形式,更能激励人们去积极向善。所以,道德荣誉感既是人们积极履行道德义务的内在动力,同时也是人们关注道德印象整饰的驱动力。

道德印象源于对社会现象的感知。具体到诚信印象,则与社会的诚信现象密切相关。诚信现象是主体形成诚信印象的知觉对象或材料。诚信现象的类型可分为观念性和实例性两种。观念性的诚信现象主要来自社会历史文献记载的各种诚信道德 事迹 、人物传记中的诚信事件、传统道德习俗,它是社会诚信氛围的文化基础,它常常通过戏剧传诵、习俗沿革、专门教育等对主体认知发生作用。但观念性的诚信现象由于与主体的切身经历没有发生直接的关系,它对于个体诚信观念形成的作用是潜在的、间接的或相对虚弱的。实例性诚信现象主要来自于个人的社会道德实践,即人们亲自参与或感知到的诚信事件。相对于观念性诚信现象,实例性诚信现象更容易或更能有效地刺激个体的感官、引发思维、加深印象。如高校开展的考前签署“诚信考试 承诺书 ”的活动;参加诚信教育讲座、论坛活动;观看以“诚信”为主题的话剧、文艺演出等等。不论是诚信事件的当事人还是见证者,实例性诚信现象都会不同程度、不同形式(比如换位思考)地对主体产生更强烈的刺激,与主体的利益取舍、道德选择发生关联,进而引发主体的道德思考和判断,形成共鸣。因此,实例性诚信现象对主体诚信印象的形成作用是相对直观的、有效的、甚至是长久的。

道德荣誉对于主体诚信印象整饰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民族性的研究中,中国人所具“面子”的人格特质,已成为共识;而心理学研究成果也表明,许多人不同程度地具有有意控制他人对自己形成良好印象的“印象整饰”的倾向性。可见,这种注重他人对自己形象的“印象整饰”与中国人顾及“脸面”的社会心理特征,具有较高的吻合性和相互强化性,也就是说,中国人的面子文化强化了人们的“印象整饰”的心理诉求或人们的“印象整饰”心理强化了中国人的面子文化。由于“脸面”与一个人的诚信道德及其名声息息相关,因此,人们为了自己或家人的“颜面”,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自己诚信的道德信誉和形象。如有的学生考试作弊被抓后,并不害怕因此取消成绩,而是在乎广而告之的全院或全校的通报批评或处分,因为他们要维护自己在老师、同学等熟人面前的形象,毕竟考试作弊是不光彩的丢人事情。还有的同学在行后,并不害怕被陌生人揭穿,但害怕被亲朋好友戳脊梁骨的责斥。显然,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需要将中国的“面子文化”与道德荣誉加以整合,运用“面子的威力”和道德荣誉的激励功能,促使大学生诚实做事、诚信做人。

四、淳化社会道德风气

社会风气,古人称之为“风俗”。在当代社会的语境下,社会风气是指受水土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由社会经济、政治、伦理道德的习染而形成的人们趋同一致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思维模式及生活习惯。可见,社会风气中的观念、行为和德行,是一种已经为许多人甚或大多数人所默认、所遵循的行为方式,是多年积累、习染成俗的一种惯例。“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就是社会风气的最主要的特征和功能。风气有好坏之别,良好的社会风气负载的是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而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的是颠倒的价值观念和扭曲的行为准则。因此,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我们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一代,一定要从各方面采取有效 措施 ,搞好我们的社会风气,打击那些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恶劣行为。”他还说“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

1.官德对社会风气具有引领性。我国古代思想家,非常重视官德在社会道德教化中的积极作用。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他还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在孔子看来,为政者的行为和作风对社会大众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和导向功能。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德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强调“德化”。为政讲信不仅是取信于民的需要,也是社会诚信教育的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带头讲信、守信的以身作则的实际行动是最好的诚信教育,对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具有示范作用。

2.赏罚分明的社会机制对社会风气具有保障性。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要遏制诚信缺失之风的蔓延,一方面必须要建立惩恶扬善的道德机制,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治力度,提高失信者的法律和经济成本,即让失信者名誉扫地、经济受损,得不偿失,清除失信投机获利的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加大对诚实守信者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力度,建立诚实守信的利益保障制度,激发人们诚信的道德欲望,从而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正气。

3.社会舆论对社会风气具有导向性。社会舆论对个体诚信具有定向和强化的作用。社会舆论对诚信行为的褒奖和对非诚信行为的谴责,不仅向大众明示了诚信道德价值原则和倡导的行为类型,而且其形成的褒善抑恶的舆论氛围,会以其显著的倾向性形成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敦促个体践行诚信道德。具而言之,社会舆论对诚信品行进行的褒扬、奖励和宣传,会增强人们诚实守信的道德认同感,而社会舆论对欺诈失信行为予以批评、抨击和呼吁道义上的惩罚,对失信者会起到控制、矫正的作用。可见,社会舆论形成的诚信“道德场”对扭转不良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于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论文

学术规范,不仅是指建立各种形式的规则,而且还涉及到学术内容的实质性规则,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学术规范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学术规范的法学思考

[摘要]大学内部学术失范的根源在于学术权力的滥用,具体体现为学术权力的程序合法性欠缺、学术权力的公共性缺失、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缺位。文章立足法学视角,以大学中的学术权力为基点,探析学术失范的权力因素,并为学术权力的规范化行使提供制度设计,即学术权力应遵循程序正义原则,恪守学术性特质以及健全学术权力的监督机制。

[关键词]学术权力 学术规范 学术责任

[作者简介]夏民(1967- ),男,江苏镇江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博士,江苏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教育法学。(江苏 南京 21002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09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善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法治思考”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9SJD820006)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6-0187-02

大学中的学术失范现象已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对其性质、原因及其解决路径的分析并不完全相同,但却颇有见地。本文试图从法学的视角,以大学中的学术权力为基点,探析学术失范的权力因素,并为学术权力的规范化行使提供制度设计。

一、学术权威与学术失范

大学是知识之府,大学的基本职能可以概括为传授知识、创造知识和运用知识。在大学,个体之间拥有的知识并不等同,某位学者在其专业领域内学术造诣深、学术水平高、学术影响大,成为其他学者心目中受尊敬、受崇拜的人物,就会被称为学术权威。学术权威的影响力既非出自于行政组织中的地位,也非沿袭传统的家族权力,而是以学术人员自身的学术修养、学术成就、学术魅力等因素为基础的个人威信和威望。通常没有保障其作用发挥的制度机制,也没有明确的法定影响对象。学术权威一旦与校长、院长、处长等大学中的行政地位相结合,就会使其影响力明显增强,既出于个人的权威,又源于组织的因素。

学术权威是大学名望的象征。世界范围内大学的声誉与排名,往往取决于其具有的享誉海内外的学术权威的质量与数量。恰如20世纪30年代清华大学校长梅贻齐先生所言: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学术权威作为大学中学术和学科的带头人,对大学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学术权威能立足学科发展的前沿,洞察学科发展的脉络,引领学科发展的走向,推陈学科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学术权威作为大学中左右学术权力的重要因素,在众多学术人员汇集的学术组织中,能平衡学术人员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促进学术组织内部形成合理的梯级人员结构,保持学术组织的和谐稳定。因此,大学应该善待学术权威。但学术权威本身特殊的地位容易引发封闭、偏执和保守的倾向,甚至出现学术权威挤占学术资源、垄断学术话语体系、限制学术研究空间等不良现象。对此,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曾明确提出批评:“科学创新最大的障碍往往来自于某些具有影响力的权威学者,因为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学术话语权,同时有自己成熟的研究框架,所以有时会无法接受新的思想,后者可能被看作是对他们学术地位和权威的挑战。”事实上,作为传统学术圣地的大学,目前在学术研究计划、经费申请、研究行为、研究评审和研究报告等学术活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背离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现象,尽管不能完全归责于学术权威,但与学术权威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关。

二、学术失范的权力因素

1.大学学术权力的程序合法性欠缺。这里提及的学术权力程序合法性主要指从权力产生的基础和行使方式来看,学术权力是否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大学内部相关的自治性规范文件所规定基本要求。从这个角度来审视我国大学的学术权力,其合法性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学术权力来源的角度看,学术组织成员组成欠缺合法性。大学中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行使着教授治学的职能,决定着教师职称的评定、学生学位的授予、教学科研成果奖项的推荐等重要学术事项。但学术组织成员的组成不是由教师或教师代表选举产生,而是由大学中的党政部门指定产生。这样产生的学术组织很难真正代表教师群体的意愿,学术组织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受到置疑。二是从学术权力行使的角度分析,学术权力未能遵循透明、公平、回避等程序要求。由于学术组织的成员指定产生,缺乏选举所要求的准入与更换机制,人员更迭比较缓慢,学术组织成为遍布“熟人”的机构,彼此之间容易形成利益链,进行利益的勾兑与交换,透明、公平、回避等程序要求则往往成为摆设。以学术管理中的项目遴选为例,实际观察到的现象是,有许多环节的匿名评审与回避原则被规避,评审专家对于自己工作单位的申报者、或与自身关系密切的申报者并没有做到回避原则,直接导致了徇私舞弊现象的出现。

2.大学学术权力公共性的弱化。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共性”包含了权利与义务的均等性原则,即“特定文化传统中成员所共享某种利益,并继而一同承担对应义务的性质”。学术权力植根于学术,而“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所以,就应然的意义而言,学术权力是学术共同体的公共权力,应当公平地赋予学术共同体中的每位成员,以体现权力的公共性和公正性,彰显学术自由和平等的理念。遗憾的是,这种理论逻辑并没有转化为实践行为。在学术权力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学术权力的主体通常是某个社会体制中的成员,其日常行为主要与该体制发生联系,所以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维护自我利益的行为倾向,继而或潜在或明确地将这种行为趋向带到学术事务管理与资源分配中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学术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公共性。这方面显著的例证是西方大学讲座制度的变迁。讲座教授制度曾为近代大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教授权力的膨胀,该制度消极的一面,如垄断研究资源、压制新生力量等不断浮现。到19世纪末,西方大学讲座制已变得僵化,讲座制的教授为了自己的部门利益,对其研究领域内新兴专业采取打压措施,不允许其成立新的研究所或开设独立的讲座,严重阻碍了新兴学科的发展。为了捍卫学术权力的“公共性”,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的讲座制逐步瓦解,转向系科制。 3.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缺位。权力与责任是不可分割的,既然学术组织及其成员被授予一定的权力,就应当对相应的权力行使的结果负责。责任机制缺位学术权力,必然导致权力行使的无序与无度。美国著名的学者、斯坦福大学前校长唐纳德・肯尼迪就曾对现代大学学术权力缺乏监督机制、责任机制有着深刻的认知,他在《学术责任》一书中提到:“回顾历史是非常值得深思的。一方面,即使科学家们对某些学术不端行为有着清楚的认识,但他们宁愿保持缄默,也不将此类行为公之于众。另一方面,某些专门委员会或小组在调查具体事件时行为也比较浮夸草率,在制度执行中也没有遵循严格的程序。”在肯尼迪看来,学术失范问题的处理机制所表现出来的软弱和无奈,根源在于责任机制的缺位。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缺位,大学内部弥漫着对学术权力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使得大学中最重要的学术组织――学术委员会,被戏称为“学术居委会”。“大学内部的学术委员会应该捍卫学术研究的尊严,但在当下高校权力框架下,学术委员会经常出现失语的现象,无法具备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挥其效力,更像是‘学术居委会’。”

三、学术权力的规范行使

1.学术权力要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程序正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程序正义理念下的法律制度,坚信实体正义是无懈可击的,并且只是程序正义结果的衍生物或副产品。程序正义维护的是程序规则的权威,程序公平体现的是任何人没有超越程序规则的特权。学术权力要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学术组织成员的产生要体现民主原则,即要将学术组织成员选拔的时间、地点、规则和条件公开,选举产生,防止组织或个人指派,杜绝暗箱操作,以消解权力相对人对学术组织权力正当性的质疑。学术权力运作要遵循严格的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旨在消除权力运行过程中利益关联人造成的不利影响,依此原则,在学术权力行使过程中,与权力相对人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学术组织成员应自行或强行退出,以公正权力行使的公正性。保障权力相对人的相应权利,现代行政管理理论认为,管理对象不是单纯的行为客体,也不是简单的受动者,为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需要程序的双向互动,将管理对象纳入权力行使过程中,使其通晓权力行使的状况。完善相对人申诉及对话制度,对话渠道的畅通是保障相对人权利的重要因素。当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学术决议时,应及时告知其该决定的理由,听取其意见并告知其享有的法定权利救济渠道。

2.学术权力要恪守学术性特质。学术权力恪守学术性特质的根本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行使的主体只能是学者,而不能是行政官员。学术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基于学者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而不是源于行政职务和职级。二是学术权力作用的范围只能是学术事务,而不能是对其有重大利益诱惑的非学术事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是大学权力的两种不同取向,两者在取得方式、性质、地位、作用范围、外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不可混同。三是学术权力作用的目的是保障学术自由。保障学术自由既要完善保护学术自由的外在制度,建立保障学术自由的法律规范,反对滥用行政手段干预学术自由,又要培育以学术自由精神为核心的内在制度,彰显学术独立精神,提升学术道德水准,严惩学术失范行为,营造宽容学术氛围。

3.健全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已认识到学术责任的重要性,曾就加强学风建设问题提出了“八个提倡、八个反对”,其中有“提倡学术批评、学术责任,反对一团和气、恶语伤人”的提法。实际上,将大学学术权力放置于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不难发现,大学自身所具备的历史责任感,大学不能再简单地以学术自由为借口逃避责任。“既然现代大学在科学创新和学术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我们认为,责任感是大学固有的内涵,大学不应回避该问题,它应该对实验开发中的研究成果承担一切责任。”健全的权力责任机制是大学存续、持久并担负起社会责任的重要保证。为了将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落到实处,建立学术纠纷解决机制不可或缺。要审视现行的司法解决机制,法官长于案件事实认定和诉讼程序的掌控,但对于超越自己专业知识之外的学术判断则束手无策。因此,司法介入学术纠纷的法律困境是显而易见的。对此,完善学术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途径在于设立学术纠纷仲裁制度。“仲裁制度源于公民之间的私法领域,并最终延伸至与权力相关的公法领域,它同时具备公法与私法的双重特点。这一特质与学术纠纷兼具公私特征是耦合的,也是仲裁制度得以介入学术纠纷领域的情感基础。”学术纠纷仲裁制度通过设立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来裁决纠纷。仲裁委员会在具体裁决案件时,由争议当事双方从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专家库里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根据案件事实,在公开、回避、自愿、充分辩论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和科学原理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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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相关问题研究

【摘要】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关于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的讨论并未对“学风”、“学术规范”等概念进行准确定义。学术研究一旦失范,可能会导致学术腐败。如果对学术腐败现象的危害性没有清醒认识,便会对学术自身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学风 学术规范 学术

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关于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的讨论,被誉为是“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①以社会科学界、人文科学界为主,包括自然科学界在内诸多学科的学者广泛参与,对学术研究中的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有关学术规范的讨论

最早对学风问题、学术规范讨论进行梳理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先生。1998年《中国书评》复刊号发表了杨玉圣《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一文,第一次提出学术规范讨论是“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也正是这篇《备忘录》,基于当时种种学术失范现象的描述,对什么是学术规范化,要不要规范化和如何规范化等问题,比较全面地总结了讨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同意见。2000年9月,《学术界》杂志第5期发表了井建斌的《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九十年代学界新的关注热点》一文,该文在《备忘录》的基础上,“补充了1999~2000年学术规范讨论的材料和作者通过采访所获得的一些材料”。②2002年2月28日,杨玉圣主办的“学术批评网”发表了南开大学社会学系胡杨的《建树学术规范反对学术腐败――〈自然辩证法通讯〉“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讨论综述》一文,该文对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进行了现象总结,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树学术规范、打击学术腐败的具体措施,并对《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开展的持续一年多的大讨论中提出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思考。2002年4月16日,“学术批评网”发表了周祥森《新旧中西的冲突――大变革时期的学术规范讨论及其启示》一文。与前面三篇文章客观地介绍各方观点、描述学术失范现象,并加以适当点评所不同的是,周祥森对学术规范讨论究竟肇始于何时、学术规范讨论的深层背景究竟是什么、如何界定学术规范等有关学术规范讨论的实质性、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分析,并明确提出:“这场历时十余年并仍在发展着的学术大讨论,是新旧中西冲突和大变革时期学术范式转换的必然产物,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诸学科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事件,也是中国学人关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诸学科本土化、国际化努力的有益探索”。③笔者认为,这篇文章对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学术界关于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讨论分析较为透彻、考证较为确凿、总结较为全面。与此同时,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学术期刊杂志社或编辑部还与国内一些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组织召开了关于学风问题、学术规范的研讨会,从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整体建设的宏观角度来研讨学风和学术规范问题,从而推动了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讨论的不断深入。

然而,遗憾的是,就在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的讨论在整个学术界虽未形成统一认识但却普遍得以开展的同时,由于学风不正、违反学术规范所导致的学术腐败事件却在近年内屡被批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学术规范”相关概念及其解读

学风。就个体而言,学风是学习者主观的精神因素在学习和探究过程中的内在和外在的综合表现。它既反映了学习者学习素养的高低、学习意志的强弱和学习志向的远近,又反映了学习者在选择研究方法、构建思维模式中的某种倾向,还在某种程度上直接预示着学习者学习探究活动的成败。就某个正常的学术领域或某个正常的学术共同体而言,学风是沟通交流的桥梁、团结协作的纽带和不懈追求的精神动力。从事教育活动和学术研究的大学教师,应有身正为范的崇高师德、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求实的研究精神、明确合理的治学方法,否则不仅做不好学问、做不好学者、做不好教师,还要误人子弟。因此,学风问题对于大学教师来说,是涉及科学精神、治学态度、教书育人,事关教育成败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因此,必须大力加强高校学风建设。

学术规范。邓正来认为:“所谓规范化问题,不仅是指建立各种形式的规则,而且还涉及到学术内容的实质性规则,比如如何建立学术评价机制,如何建构学术研究范式,如何营造中国社会科学的知识增长传统,等等”。④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陆学艺研究员和景天魁研究员对社会学研究的规范化提出了他们的观点。他们认为,社会学规范化的学术建设应当包括科研和管理两个方面。在科研方面,规范化的学术建设涉及到:操作层面,要有研究者基本认同的研究方法;知识层面,要有基本的、大致为学者所接受的理论和概念系统;道德层面,研究者应当具有自律精神。在科研管理方面,课题论证要符合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发表论文要有正规的审稿制度,成果评价要有科学标准等等。⑤在众多的讨论文章中,以上这两种观点比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学术规范涉及的具体范围,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笔者认为,学术规范的界定既应当包括理念和价值的层面,也应当包括程序和操作的层面。因此,所谓学术规范,可以认为是学术共同体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并为学术共同体中绝大多数成员所认可的学术价值观念和学术行为模式,具体包括学术道德规范、学术研究规范、学术管理规范、学术评审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五个方面。这样的界定避免了对学术规范琐碎的现象性描述,将学术规范具体化在不同的学术研究阶段,同时便于对学术失范现象加以明确的分类。

学术腐败。学术研究中不遵守规范,产生“失范”行为,并超越了某种界限,就可能发生质的变化,即可能进一步堕落为当前学术界和高等教育界重点揭露和批判的“学术腐败”。笔者认为,所谓学术腐败,是指违反了学术共同体在一定时期形成,并为绝大多数教科研人员认可的学术道德准则、学术价值观念和学术研究规范,采取一切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和利益的学术堕落行为。从根本上来说,导致当前高校学术腐败行为日益为社会所严重关注的原因,是由于高校是人才培养的场所、是探究学问的地方,大学教师学风不正引发的学术失范现象甚至学术腐败行为不仅有可能使我们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落空,学术研究丧失最宝贵的原创性,还有可能击穿社会的道德底线、导致全社会的道德“雪崩”。这种灾难性的后果或许不会马上得以表现,但却并非没有可能。

学术为何需要规范

学术腐败尤其是高校学术腐败不仅亵渎了学术尊严,玷污了学界圣洁,腐蚀了大学教师队伍,违背了求真务实的学术精神,阻碍了学术发展创新和人才健康成长,更严重的是影响到科教兴国战略的贯彻落实和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

对学术发展的严重妨碍。学术活动作为知识的传承、研习、探索和应用活动,需要对于客观真理的热诚追求和忠实服膺。学术的发展,离不开那种奠立在客观性、诚实性和无私利性基础之上的高尚的学术道德,离不开追求原创性的强烈的创新动机。政治求公、经济求利、学术求真。学术共同体是一个以“求真”作为自己主导价值的共同体,其运作秩序主要是靠学者所特有的精神气质来维持。

对于社会进步的阻碍。在每一时代,站在探求知识和真理前沿的知识分子尤其是大学教师的精神气质,总是起着引领时代思想的作用。特别是近代,自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开始,中国的人文思想开始具有了它的现代形态。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以民主、科学和马克思主义为标志的无产阶级新文化把中国的人文思想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形成了具有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人文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转型期发轫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也与中国人文知识分子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由于此,知识分子才得以被称为社会的精英和时代的精神脊梁。如果这些人腐败堕落,将严重阻碍社会的整体发展。

潜移默化而又极其顽固的渗透性、蔓延性和扩散性。有人曾对中国的职业声望进行过调查,选择了当时(1998年)社会上最有代表性的14种职业,对国内7所有代表性的城市居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所有城市的被调查人均将科学家和大学教授排在职业声望排行榜的第一、二位。⑥这充分说明整个社会对知识界尤其是高等教育界的信任和期望。如果连为人师表的大学教师也难以抵御社会腐败的侵袭,那么,何以通过教育去教化社会?要避免或拯救学术腐败所可能或已经导致的学术发展危机、社会精神危机和人的发展危机,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抵制和反对学术腐败的任务,无论这是未雨绸缪也好,还是亡羊补牢也罢。(作者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副教授)

注释

①杨玉圣:“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河北经贸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

②③周祥森:“新旧中西的冲突――大变革时期的学术规范讨论及其启示”,http://www.省略,2002年4月16日。

④邓正来:“社会科学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社会科学辑刊》出版座谈纪要”,《东方》,1995年第2期。

⑤陆学艺,景天魁:“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

⑥夏学銮:《转型期的中国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2页。

近些年,高等教育学术界有关著名大学教授、学者抄袭、剽窃论文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是否意味着学者们“学术道德的沦丧”。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学术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议学术道德问题》

摘 要:近些年,高等教育学术界有关著名大学教授、学者抄袭、剽窃论文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是否意味着学者们“学术道德的沦丧”。“学术道德沦丧”的主要原因在于学者学术主体意识的忽视、外部监督机制的缺乏以及在对学者的培养过程中学术道德风尚的弱化,笔者认为学者们自我反思的时刻已经到来,在外部舆论监督之下要发扬大师风范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学者 学术道德 论文剽窃

近些年,有“象牙塔”之美誉的高等学府及学术研究机构不时传出学术腐败事件,而关于大学教授学术造假、论文剽窃等相关报道也铺天而来,人们在深感不安之余,难以相信神圣的学术圣地正在瓦解,不禁质问: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大学教授与学者是否仍然代表“民族的脊梁”,如何“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笔者就这一现象,搜集有关问题加以透视,分析其深层原因,从而探究解决之径。

一、问题的提出

以学术抄袭、剽窃和造假为主要内容的学术腐败现象,近年来出现频率极高,一些著名高校的著名教授纷纷爆出丑闻,学术道德的沦丧似乎成为一个客观存在状态,也似乎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共同话题。

近些年来,许多大学教授放弃踏踏实实做学问的本职工作,公然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制造“学术泡沫”伪造数据、侵吞研究经费从而中饱私囊。在一些大学中,论文、成果也成为晋升职称的“敲门砖”或追名逐利的“利器”,因而为了成为教授、知名学者,不惜损毁学术道德的情形也时有发生,总体而言,学者们学术道德呈现整体的滑坡现象,而学术或论文抄袭、剽窃和造假等,这是学术的欺行为,作为一个警醒的提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学术道德的沦丧”。

二、“学术道德沦丧”的原因

在学术界出现腐败现象之际,我国许多学者将其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驱使,如对现行学术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的批判,他们认为一些学术作假和质量低下的典型案例大多与对学术成果的过分数量要求有关,对大学教师的评价过于频繁、重量化轻质化,科研成果、科研经费在教师评价中权重过大,因此造成了学术界急功近利的浮躁学风。

我们应当承认,高等教育中对大学教师、教授与学者群体的评价与学者自身的发展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教师的职称、奖励、晋升、地位、待遇与评价直接挂钩,所以促使大学教师群体们不断地发表论文、申请课题、产出科研成果。这种外部评价机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功利主义的凸显,助长了学术的批量生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术腐败现象。

就教师评价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激励措施,促进大学教师学术研究与献身精神的品质,所以笔者以为教师评价与学术道德的沦丧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由于各国的大学教师评价制度不同,却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学术道德的滑坡,笔者以为高等教育内外部的发展变化会产生一系列影响,但更多的原因在于学者自身,归纳以下几点:

第一,工业化社会对产品、物化的重视而忽视了人本身,从而导致学者学术主体意识的缺乏,相应地也忽视了学术道德规范的建设。

在工业化社会与市场竞争的情形下,以论文为代表的教学科研成果是为社会所认同的大学教师的价值,学者们通过论文展示出在其领域内的辛勤创造与刻苦研究,只有将最终的研究成果发表出来或者产品化,才能表明学者的学术、社会地位与作用,而在成果背后教授、学者的努力及其本人的存在状态被整个加以忽视。因此,大学教师在某种程度上沦为科研的奴隶,只是“学术成果的生产工具而不是学术创造的真正主体。鲜活生动的主体性学术创造为实用的、工具性的学术活动所束缚、所牵累”,①而单纯的追逐学术成果,缺乏学术主体性意识的构建。这导致大学教师、教授自身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忽视,他们看重结果的产出而忽视了进行教学、科研这一过程本身的价值,忽视学者对研究所负有的道德责任。

学者们在历史中形成的内部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在功利主义和实用理性的影响下,失去了原有的神圣性与纯洁性,成为一个“正在瓦解中的职业”,学者的献身精神消失,道德意识也不同程度地呈下降趋势发展。

第二,学者、教授是高深学问的看护人,是其道德行为的自律者,缺乏外部社会公众的监督,外在评价机制的缺失导致学术道德的滑坡。

目前尚未在学者同行间或社会公众机构中建立对学者学术道德评价的规范与标准,各国对大学教授的评价机制过于侧重于科研成果和学术产出,而没有涉及到对学术道德的评价。这种对学者学术道德外部评价、监督的缺失,加上学者“内部的学术道德标准”的约束力的下降,助长了学术腐败的滋生。而面对已经出现的学术腐败现象和道德沦丧问题,也没有有力的部门、机构或机制加以监管,这种放纵或者纵容的态度必将进一步加剧学术道德的衰退。

第三,高等教育在人才的培养和对学者社团成员的学术训练过程中弱化了学术道德氛围的营造,影响到学术自律氛围的形成。

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各国的高等教育超着大众化的方向发展,在普及高等教育的世界中,精英高等教育受到冲击并出现衰退的迹象。对于人才的培养和学者的训练,工作的重点集中在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如何更多更好更快的进行论文的产出。自由的学术氛围的构建在现实状态下被压抑亦或扭曲,而有关学术道德的建设并没有受到重视,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

三、探究加强学术道德之对策

由于学者“内部的学术道德标准”的衰退,是否意味着需要更加依靠外部的诸如法律这样强制性力量的约束呢?笔者以为不然,学者、大学教授作为进行高深学问研究的主体,他们对学术道德负有直接的责任。学术道德状况的改善和水准的提高,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学者和大学教授们的自觉、自律以及努力。

第一,学者和大学教授群体的自身反思。

“治学是学术界的生活方式。治学也有它非同一般的伦理道德。这种伦理道德标准从治学的对象即高深的学问中取得其特性”。②学者是治学的主体,只有他们才能把握学术的特性与内在价值,也只有他们才能理解、制定学术道德规范继而遵守其标准。

他们是治学者,具有自我反思的能力,他们是教学科研的主体,也具有反省的自觉性,所以学术道德的建设更多需要依靠学者们的自我反思,而在现阶段,我们应当积极倡导批判、反思的风气。

第二,学术道德标准的建立以及发挥外部舆论监督机制的作用。

学者“内部的学术道德标准”主要凭借学者的“良心”加以维持,学者道德的基本准则有四条,即: 坚持学者社团中所有成员都必须在高等教育的某一领域受过长期的系统训练;为教授们保留尽可能大的自治天地,允许教授们选择自己的研究课题和实施研究的方法;强调学者对本学科的道德责任,学者必须诚实地面对事实;那些已完全履行了以上责任而又在解释某一鲜为人知的领域中获得成功的人,还要承担起把发现公布于众的责任”。③但事实上,这些基本准则并没有以明确的规范的形式存在并流传,也没有强制性的推广与普及,仅仅依靠自觉行为,这一方式显然不具有强大的约束力,所以明确学术道德规范、树立学者的学术道德价值是必要的。

相对于纯粹的自律行为,高等教育外部舆论监督机制的作用也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学者学术道德评价的责任在历史中的某些事件,事实上已经转移到了社会公众身上,比如学者发表的与战争有关的研究成果。高等教育外部机构有责任也有义务建立对学者的评价机制,并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这是解决“学术道德沦丧”所必不可少的。

第三,树立大师风范的学术楷模,倡导学术道德之风。

在中外教育史的发展历程中,曾经出现过诸多学术大师,他们不仅以专业精深、博闻强识而闻名,更以其严谨的学风、独特的人格魅力著称于世。大师风范是学术道德的理想境界,也是学术道德建设的标杆和旗帜,朝着这一方向的价值引导必然可以开辟一条通往理想境界之路。大师风范的学术道德风尚可为世之楷模,从而净化学术领域之名利风气,引领学术潮流的积极健康发展。

注释:

①张济顺.教师评价与学术道德.中国大学教学.2002(9).

②③布鲁贝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4(3):1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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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学术道德

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要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应当遵守下述基本学术道德规范:(一)在学术活动中,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时如实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时,如实注明转引出处。(二)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所有署名人对研究成果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三)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四)尊重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和非人类研究对象)。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必须保护受试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并保障知情同意权。(五)在课题申报、项目设计、数据资料的采集与分析、公布科研成果、确认科研工作参与人员的贡献等方面,遵守诚实客观原则。搜集、发表数据要确保有效性和准确性,保证实验记录和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安全,以备考查。公开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出现的错误和失误,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六) 诚实严谨地与他人合作。耐心诚恳地对待学术批评和质疑。(七) 对研究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有关人员拥有著作权。仅对研究项目进行过一般性管理或辅助工作者,不享有著作权。合作完成成果,应按照对研究成果的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有署名惯例或约定的除外)。署名人应对本人做出贡献的部分负责,发表前应由本人审阅并署名。(八) 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正确对待科研活动中存在的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关系。

学术写作注意事项:

一、结构

二、基调

三、措辞

四、语言

良好的学术道德对树立优良学风、培养正直诚信的拔尖创新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在研究生中形成遵循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的良好氛围,使得每个研究生具备良好的素质,实现更好的自身价值,才能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才能创造更大的财富。 学术道德规范是科研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则,是保证正常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创新的根本保障。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应该是每个江科大研究生的基本行为准则。为此学校提出了很多倡议,总结如下:  一、增强历史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与时俱进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严谨求学,诚实做人。尊重科学事实,坚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学术刊物引文规范。在学术论文中明确表明引用他人成果与观点等内容;杜绝剽窃、抄袭、篡改、伪造、泄露、一稿多投和故意歪曲他人学术观点等违反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行为。     四、以行之有效的学术活动践行学术道德。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建立良好的时间观念、自控能力,努力拼搏,严谨求实,用实际行动形成健康向上、学风严谨的学习氛围。     五、探究真理,追求卓越。在探索科学和追求真理的道路上,做到不为名利、甘于寂寞、锐意创新、奋力拼搏,努力把握科技前沿,创造有利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真知灼见。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论文

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要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应当遵守下述基本学术道德规范:(一)在学术活动中,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时如实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时,如实注明转引出处。(二)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所有署名人对研究成果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三)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四)尊重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和非人类研究对象)。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必须保护受试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并保障知情同意权。(五)在课题申报、项目设计、数据资料的采集与分析、公布科研成果、确认科研工作参与人员的贡献等方面,遵守诚实客观原则。搜集、发表数据要确保有效性和准确性,保证实验记录和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安全,以备考查。公开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出现的错误和失误,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六) 诚实严谨地与他人合作。耐心诚恳地对待学术批评和质疑。(七) 对研究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有关人员拥有著作权。仅对研究项目进行过一般性管理或辅助工作者,不享有著作权。合作完成成果,应按照对研究成果的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有署名惯例或约定的除外)。署名人应对本人做出贡献的部分负责,发表前应由本人审阅并署名。(八) 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正确对待科研活动中存在的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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