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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规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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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规论文范文资料

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法规政策是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效开展和有序进行的保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政策与法规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学习掌握并切实贯彻实施我国农村基本政策和法律,对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方法;教师专业素质;教学效果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 文化 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公布施行,奠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地位。自2004年以来,我国连续9年将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并不断出台了有关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政策与法规,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临夏农校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升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将单一的中专 教育 转变为农业中专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农民短期培训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并将《农村政策与法规》作为主要课程之一。但如何上好这门课程,让学员在工作实际中发挥更大的主体作用,本人在几年的教学实践中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 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是提高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一般来说,《农村政策与法规》的授课教师,没有进行专门的学历教育,或者说在大学没有进行该专业的深造研修,而是从农业专业教师或政治专业教师中派生出的,对农业和政策的掌握与理解难免偏颇。而农村政策与法规的制定、颁布、实施和完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学科的一门课程。所以,要上好该课程,要求教师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

1.1 教师要潜心学习农村政策与法规的相关知识,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农村政策与法规不仅涉及到农学、社会学、心理学,也涉及到我国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婚姻法及其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等诸多学科领域,而且,新的 政策法规 又不断出台。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广泛学习各门学科相关知识及 其它 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同时,必须掌握农村政策与法规的最新动态,给学员讲授最新政策,切实指导实际工作。

1.2 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与农村政策有关的师资培训,加强交流和学习,拓宽自己的视野,不断充实教学内容。

1.3 任课教师要在具体的工作生活中,深入农村一线,了解农业、农民、农村中对国家出台的相关农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该问题的原因,寻求更好更有效的方式方法,为农村贯彻执行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和建议,以提高自身专业实践水平。

2 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是提升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效果的有效 措施

2.1 采用参与式教学,加强师生沟通,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参与式教学的出发点是让所有的学生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来。自主创新的课堂教学,要求做到“学生积极参与,师生双向互动”。笔者在对村干部学员讲授农村土地经营权这一章节时,根据村干部生产 经验 丰富,整体素质高的特点,本人大胆采用了参与式教学法。先让学员分组讨论当地农村土地的经营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学员纷纷发言。比如:一家一户的生产规模小,劳动力生产效率低;土地条块分割很细,农业机械很难使用;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土地撂荒,同时也有农民无地可种;城郊农村土地被强行开发修建商品房而补偿很低等等,课堂气氛非常热烈。紧接着我趁热打铁又提出了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答案五花八门。这时我提出了有一项政策能较好的解决这些矛盾,那就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给学员讲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流转方式,以及安徽省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涌现出全国种粮大户的典型案例。这样,不仅激发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也有所提高。更是培养了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2.2 应用换位教学,为学生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换位教学法是指在特定的教学环节中,让学生临时充当和扮演教师的角色,走上讲台讲课,老师坐在学生座位听课,学生讲完后,由讲课学生先做 自我评价 ,然后其他同学和老师进行点评 总结 。学生由被动变主动,利用教师指导下的自我思考、自我实践、自我激励,达到对知识的掌握。在村干部大专班的教学中,本人选取了关于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这一与学生直接相关的主题,采用了师生换位法教学,将七县一市的学员分成八个小组,每个小组推荐一名学员代表,通过小组讨论、代表主讲、大家评定、老师总结四个环节,很好地完成了教学任务,而且,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使本人对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村干部带头致富的急切心理有更多的理解,使我对服务三农更加坚定了决心和信心。同时也发现个别村干部的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存在严重障碍,争取在以后的教学中有针对性地锻炼和提高学员全方位的能力。参与式教学不但起到了活跃课堂气氛、挖掘学生潜能的作用,而且使学生能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中展示了学员才能,加强了同学及师生之间的交流,提升了学员的组织表达能力。

2.3 利用多媒体课件,展示农业发展成果,提高学员的带头创新意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国逐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现代农业已成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在讲授现代农业时,采用多媒体课件,让学员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取得的成绩,讲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要素,通过图片展示了国内外现代农业的模式和类型,使空洞的说教变得有声有色,激发了学员的学习热情。作为村干部,不但要承担起农村政策的执行落实,也要成为现代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力军,更要成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带头人。

2.4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学生的使命感,提升学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学中,本人介绍了近年来中共中央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让学员了解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历史背景,系统讲述了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阐述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及其内在联系。在干部进修班和大专班都布置了作业――根据当地实际,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两周的深入调查,村干部提出了许多好思路、好办法,而对 调研 报告 的撰写很吃力,进修班学员倒是完成了任务但是内容大多都比较空洞,甚至只是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对此状况本人经过反复思考,在村干部大专班讲授了调研报告的基本格式和写作方法,并让各县乡的进修干部与该乡村的村干部组合结对,使宏观政策与具体措施相结合、县乡规划与农村实际相结合,撰写出了一篇篇有骨有肉的优秀调研报告。通过这次活动,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沟通,使学员发挥了专长,弥补了不足,使两个班学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2.5 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阔眼界和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措施。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要立足当地实际,更要放眼世界发展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新型产业,本人了解不全面不系统,就邀请省上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系统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特征及其功能和类型,同时介绍了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当地开展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应注意的问题。通过这次专题讲座,不但让学员清楚了怎样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更是为教师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

摘 要:本文解析了韩国、美国和欧盟的农业政策,以期为我国农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政策;国外;粮食安全;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12 文献标识码:A

城镇化在中国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在中国,城镇化应该着眼以下3个问题,即发展重点为中小城市;将新生代农民工等已经在城市就业的农民视为主体;解决就业、社保、住房和教育等方面的农民工的主要关注的关键问题。城镇化的推进不能以损害农业这一国民根基为前提,而应该以发展好农业为前提。因此,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特别是农业政策上应该重点考虑到城镇化与农业如何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提升农业从业者的收入,如何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如何确保我国粮食供给安全问题等等。国家在制定农业政策的时候,从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着眼,应该将重点放在价格政策、补贴政策和金融 保险 政策上。如果从改革的方面来讲,应该从以下方面着眼,即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新经营主体的培育以及解决农业从业者日趋减少的问题。在欧美和韩国等国家,农业发展水平较高,其农业政策法规或许对我国的农业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启示,本文将对其进行概述。

1 韩国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韩国不但依靠工业的腾飞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实现了农业的较快发展。早在1950年,韩国就开始制定计划推动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并加快了将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的速度。韩国农业现在已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之列,无论是生产技术还是生产水平都可以同欧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较。

韩国国土面积小,且农业人口大规模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农业现代化成为一个需急切解决的问题。韩国农业之所以能够快速实现现代化,主要是5方面的合力造成的,即流通体系、农业科技、新村运动、农业政策和土地制度。

在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为了避免耕地分散带来的弊端,在尊重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促使土地联合使用。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通过了法律来保护农地的流转,从而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韩国农业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保护本国农业,从环境政策、价格政策和生产政策入手,综合运用补贴等手段,确立了稻米作为生产政策的最核心部分;新村运动通过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激发其建设农村的积极性;在农业科技方面,60%以上的农业科技人员属于国家政府人员,从而保证了科技队伍的稳定性;通过建立完善的流通体系,将销售同生产充分结合起来,保证了生产和流通效率。

应该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性的宏观管理;完善市场经济,保证农村经济的活力;确保农业科技队伍的稳定性,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推动力。

2 美国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作为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美国的农业政策是紧跟市场的。农场主会根据相应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以利润最大化为指导原则,这是其农业发展的主基调。美国政府会根据其中存在的不足,出台相应政策来弥补市场的不足,主要是宏观方面的政策调整。美国政府对于农业的调控从原先的流通领域拓展到了生产领域,这是基于美国农业巨大的生产力导致粮食生产过剩的情况。罗斯福新政开始后,美国政府开始实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与农产品生产缩减政策。随后开始了缩减生产金融政策,进而设立了土地银行,为休耕土地提供补助金。这些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农产品过剩可能导致的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从现在的效果来看,达成了宏观调控的目的。

从1985年~1995年这段时间,美国的农业政策开始调整向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这是因为欧洲农业快速发展导致全球农产品市场的变动,而且美元开始大幅度升值,引发了其农产品竞争力下降的状况。随后,美国政府不断地削减其预算支出,降低受补贴面积,让农场主根据自身状况与市场状况自主调整 种植 面积与种植品种,从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不但如此,美国还积极开展农业方面的关税与贸易谈判,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随后的《1990年食品、农业、资源保护和贸易法》更是继续放松对生产的管控,推进了农业的市场化。从1996年以后,政府干预农业生产进一步减少。但是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安全,开始重视农场安全,建立了一系列措施,如反周期支付与农作物平均收入选择计划等,并为农业灾害提供救援等等,构建起来一个完善的农场安全网络。

对于农业支持的手段应该更加多元化;集中财力重点补助粮食生产;农业支持政策应该网络化和体系化,避免盲目出台政策;对于农业的支持不应该只停留在行政层次,更应该法律化,进而实现项目化。

3 欧盟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在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共同农业政策是很重要的一环,虽然备受争议,但是欧盟农业的发展成果却是有目共睹的,其在奶制品、禽肉和糖的出口量上已经超过了美国,摆脱了主要农产品处于净进口的不利状态。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正在转化重点方向,走农业与农村并重的道路,将关注焦点投向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上。《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中协议》着眼于提升农业效率并达成农业市场稳定的目的,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在1992年共同农业政策变动中,开始强调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在《走向2020共同农业政策―应对未来粮食、自然资源和区域挑战》中,提出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进行最优化管理,进而维持农村发展的平衡。欧盟开始利用多种措施对农业支持,如价格支持、农业发展支持以及收入补贴等,并进一步提升其农产品市场的自由度。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放弃了原来的封闭状态,进入到开放状态。

必须以粮食自给为核心制定农业政策;立足于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多功能农业;基于多边贸易协议框架,加大对国内粮食产业的支持力度;可以适当放弃一些低效且处于垄断状态的农业生产领域,来获得农业谈判的主动权;学习欧盟的双边合作策略。

4 总结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政策对于农业发展的走向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农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有很多不足。应借鉴世界农业先进国家的经验,汲取精华,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制定最合理的农业政策。

参考文献

[1] 白文周,吴义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内涵及实现途径[J].经济问题探索,2008,5: 52-55.

[2] 蔡海龙.美国农业政策支持水平变化特点分析[J].浙江农业学报,2013,

25(5): 11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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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化论文范文资料

职业规划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求职者的学习动力及其整个职业生涯的成败。你知道职业生涯规划书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职业规划论文范文,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自我分析

请描述你的职业兴趣、个人能力、特质、价值观等。

综合朋友和自我详细认知,我对自己的特点如下概括:

真诚、重感情,个性随和,观念开明,行事低调,崇尚健康、简单的生活方式,对未来充满期待;相信自己的能力,人际关系良好,做事认真,责任感强,具备团队协作能力,注重自己的思想不盲从。

我比较热忠于实际操作的工作。我的动手能力很一般不是很强,所以在大学期间我着重培养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奠定良好的基础。我一直很相信自己的能力,对待事情也十分认真,追求能够把事情做到更好,对待事情有自己的见解,也能借鉴别人的好方法,听取别人的建议。

对于职业的价值,我认为一份好的职业的终目的是带来可观的经济回报,就目前来说,电信业依然是发展蓬勃的行业。随着3g和数字影音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还将会在一定时间内带动电信业的兴旺。如今的我必须认真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职业分析

请对影响自己职业选择的相关外部环境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包括家庭环境分析(如经济状况、家人期望、家族文化等以及对本人的影响)、学校环境分析(如学校特色、专业学习、实践经验等)、社会环境分析(如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竞争对手等)、职业环境分析(行业分析、职业分析、企业分析、地域分析)

工业与电气工程有关的运动控制、工业过程控制、电气工程、电力电子技术、检测与自动化仪表、电子与计算机技术等领域从事工程设计、系统分析、系统运行、研制开发、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职业定位

综合部分(自我分析)及第二部分(职业分析)的主要内容得出本人职业定位的swot分析:

1、内部环境因素:

优势因素(s):

弱势因素(w):

2、外部环境因素:

机会因素(o):

威胁因素(t):

根据上述分析,做出决策(选择2—3种职业发展方向):

例如:工程师,程序设计师,系统工程师,电信产业技术人员等,在某些具有良好企业文化,社会影响力的资深企业当小的技术人员,再努力地向更高职位发展。

四、计划实施

a、计划名称:

b、时间跨度:

c、总目标:

d、计划内容:

1、策略和措施

备注

2、短期计划

XX年至XX年(22岁——23岁)

在大学后一年时间,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课余时间兼职工作,提高实践能力;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通过四六级考试;多了解人才市场招聘信息。

3、中期规划

XX年——XX年(23岁——26岁)

希望毕业后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在有竞争里的单位做技术人员,施展个人能力;熟悉工作环境和行业特点;积累工作经验。

4、长期计划

2014年——2022年(27岁——35岁)

事业有成,有个幸福家庭,成为企业高级技术领导人才。

五、评估调整

我们都知道职业生涯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根据实施结果的情况以及因应变化进行及时的评估与修正。在整个的生涯发展中,我们还需要不断地自我探索和对职业的探索,来修正我们现在的选择和计划。

一、自我分析

我是一名大一专科生,性格偏内向,爱沉默思考。比较重感情。业余时间爱看书,也喜欢听音乐,外出散步。

自我优势;做事认真,有条理,有计划,有责任心。

自我劣势;对于问题的考虑往往不够周到,做事有时太好强,比较固执。

二、物流专业职业规划分析

物流管理(logistics management)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现代物流管理是建立在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基础上的。

物流管理主要有4个特点:

(1)以实现客户满意为第一目标;

(2)以企业整体最优为目的;

(3)以信息为中心;

(4)重效率更重效果。

三、物流的发展趋势

提升物流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很多物流企业都在积极引进和采用信息管理平台,对物流信息管理师的需求也相应增加。鉴于物流培训多是从知识普及方面出发从而帮助学员进入物流行业,而物流信息管理师是从解决实际物流管理问题出发,提高学员解决现代物流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因而前景更为广阔。

在目前的物流人才市场,这种既懂物流业务操作和管理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人才非常少,物流信息管理人才将成为物流行业内紧俏人才,无论是业务操作人员还是一般管理人员或高层管理者,都必须掌握物流信息技术这一项物流核心技能。物流信息管理师将在物流行业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物流作为市场的基础,在今后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都会快速发展,对物流人才的需要也会很大。因此我做一名物流管理员,今后的职业发展空间必定非常广阔。

四、建立初步目标

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所学专业,在大学期间,应该会向国际贸易知识和实务方面发展。所以本人制订如下:

学历目标:通过物流师考试

职务目标:物流企业部门经理

能力目标:熟练处理本职务工作,工作业绩在同级同事中居于突出地位;熟

悉物流企业运作机制及企业文化,能与公司上层进行无阻碍地沟通。

经济目标:月薪

在校阶段

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的优势最大限度的接触有关物流的所有信息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

在2015年通过英语等级考试;

在2016年暑假和课余时间找物流相关行业的兼职(不计较工资多少);

有空余时间可以多方面游历,尽可能的了解社会和企业;

努力完善自己的品格;

此期间要对全国的物流企业有较多的了解,以便今后择业。

初入职场

学会使用各种常用交通工具,为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利用实践的优势积极联系理论使知识转化为真正的动力;

大量的阅读,培养博而杂的知识体系;

认真分析企业的运作经营方式,管理体系;

尽快熟悉工作流程,在岗位上尽心尽职,主动积极,高效的完成分内工作;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虚心向他人请教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充分利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培训机会,争取更多的培训,尽快考得物流师证。

五、未来人生职业规划[毕业十年的职业行动计划

1、2018-2019:在物流基础岗位工作,积累工作经验。在工作期间,充分利用空闲时间为自己补充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2021-2024:在原来企业做上一名中层管理者,成功管理自己的下属,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充分利用自己的工作条件扩大社交圈,重视同学交际,重视和每个人的交往。

3、2024-2027:到一家外资物流公司,学习跨国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争取当上一名外资企业中级物流经理。

六、生涯的评估和反馈

职业生涯的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规划也不可能是万能的,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各种的问题或不适应,这就需要我们定期回头看看职业规划早期管理 如果在职业生涯早期不能达到我预期的人生目标,我也不会就此放弃,我会认真详细分析自己与所任职位的差距,然后作出决策。如果是自己能力的问题,我会在工作期间认真学习,不断提升自己能力;多跟这方面的长辈请教;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去应聘。

职业规划中期管理 如果在职业生涯中期不能达到我预期人生目标,我会认真分析自己的实 际情况,然后作出决策。如果是自身的能力问题,我会继续留在企业跟同事、主管进行交谈,请他们指出自己的不足之处,以此改进,继续提升自己的胜任能力。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能力原因,我将选择去别的企业去应聘。

职业规划晚期管理 如果在职业生涯晚期还不能达到我预期人生目标,我还是应该认真的分析问题的所在,如果是因为我本身不具备胜任这个职位的能力的话,我将考虑转行。

七 、结语

当今时代,科技发展一日千里,社会环境瞬息万变。在这全球经济一体化,社会竞争异常激烈的转型时期,一些不能体察时代环境变迁的人,往往惶恐迷惘,不知所措,只因对未来缺少长远周密的规划,不仅事业一无所成,身心也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在这唯一不变就是变化的今天,尽早做好个人,发展规划,认清自己,有意识地培养和强化个人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发掘自身潜能,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把握命运只舵,创造成功人生。我将用速度证明,谁是物流新锐!

作为一名高等学院的学生,对于未来,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规划。因此,我为大家做出了如下规划:

一、自我盘点,客观认识自我,准确职业定位

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时实践》的评估和探索,我对我的性格更加了解了。

我对经营事务很感兴趣,也喜欢和人打交道,有支配欲,喜欢影响和支配他人。喜好表达、说服,做事积极而有计划,以工作为导向,关心绩效和表现但也重视个人与群体间的契合,人际关系良好,喜欢与人相处,并希望自己能成为团体中的焦点人物。对新鲜的事物很感兴趣,关心的问题广泛,但对机器、物品生产制造技术则较缺乏兴趣,喜欢直觉思考与分析。我志在与人有关的服务机构中,担任经营、管理与决策等相关职务,协助机构谋取合理的利润。

我在日常生活中与同事相处友好,可有效的控制他人,待人热情,乐于助人,善于与别人建立亲密关系,行为大方慷慨,态度和蔼可亲,处事周密,得体,处理各种复杂人际关系游刃有余,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受人尊重,受人欢迎,对金钱权力和他人感兴趣。

宜的成长环境:经营性活动,需要较多人际交往的工作,要求责任与权力的明确、统一,给予个人努力成就的机会。

喜欢的课程或活动:团体活动、政论聚会、经营管理等。

有兴趣的学科:法律、政治、外语、教育、传播、企业管理、财经等。

喜欢的职业:服务业经理、保险业务员、律师、法官、公关经理等

我比较清楚我自己要干什么,通过对自己进一步的了解,我更加拥有了不断奋进的信心。

二、市场分析,评估职业机会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强大人口压力下人们的就业压力不言而喻。在众多的就业困难的队伍中,大学生的数量是进人注目的。还有,在高校就读给大学生一个潜在的不良心态~~我是大学生应该有好的,不脏不累且收入高的工作。不良的就也观念增加了待业的人员数量。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下,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设计成为其为以后就业的重要指导。

国家政府关注就业,关心就业,为增加就业提供好的方针、政策,努力营造一个好的就业环境,大的环境是好的,但是现实就是现实,环境需要一个有真正能力的人,一个能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人。

大学生的就业观念有待改进。现实生活中已经有很多大学生改变就业观念,在创业、就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成就了自己的神话,也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竞争是激烈的,生活是残酷的。要想成功,必须要有目标、有计划,并不断为之努力奋斗。一个好的计划要具体,计划不具体的计划就是一个空计划。

市场是需要不断发掘的,政府和社会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机会,相信,做好准备的大学生会抓住这个机会的。

三、择优选择职业目标

结合我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中的了解,我更加明确了我的职业目标。

(一)短期目标(2014年-2016年):顺利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计算机考试,取得证件,修完应修的学分,顺利完成大学的学业。

(二) 中期目标(2016年-2019年):积极参加职业实践,积累职业经验,为组建自己的企业做好准备,包括实践经验、技术经验和资金准备等。

(三)长期目标(2019年-2021年):在中期目标实现的情况下组建属于自己的企业。

四、行动计划

目标已经明确,剩下的就只有坚持不懈的为了目标而努力了。为了实现目标,我制定在校期间的行动计划如下:

(一) 大二一个学年,在将本期学习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复习大一的知识。每天都要记忆一些英语句子和单词,尽最大努力一最好的成绩通过四六级英语考试。拿下计算机c语言编程二级证。

(二)大三修完大学应修的学分,巩固知识,增长技能。

(三)在假期期间,去东阿阿胶集团或其他企业参加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习知识,增长经验。

五、规划调整,与时俱进

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只有与时俱进才会减少走弯路,在现实中取得成功。我会在现实生活中不断调整我的方法和措施,但是我的人生目标事不会变的,我不会迷失我的人生目标,直到成功,坚持不懈,勇往直前。

六、成功标准

在大学毕业时,应经修完学分,掌握一定的理论技能,能将知识运用熟练,拿到应该拿到的证件;毕业的最初两年内有自己的职位,能运用自己的能力为创建自己的事业积累资金和能力;创建属于自己的企业,用自己的双手实现在经济界的梦想。

七、结语

有梦才有远方,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过,才会有累累的硕果。我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因为,我走的坚定。为了梦,一切的艰难困苦只是纸老虎。

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城市的出现以社会生产力除能满足人们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余产品为其基本条件。下面是由我整理的关于城市规划的论文范文,谢谢你的阅读。

浅论城市规划

摘要:在当今世界,城市是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市的发展对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城市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吸引着各种生产要素的集聚。并在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合作协作的催化作用下,各种经济迅速发展,从而带动了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可以看出,做好城市的规划对发展经济有很大的帮助。

关键词:城市规划园林景观生态环境

Abstract: In today's world, the city is a concentrated expression of the modern civiliz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plays a vital role in promoting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a region. The city is like a giant magnet, attracting a variety of factors in production agglomeration.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landscap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城市起源的原因和时间及其作用,学术界尚无定论。一般认为,城市的出现以社会生产力除能满足人们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余产品为其基本条件。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飞跃。

一、城市规划的任务

我国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布置城市体系;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各国城市规划的共同和基本任务:通过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从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合理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间资源;通过空间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确保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建立各种引导机制和控制规则,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与城市发展目标相一致;通过信息提供,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和健康的运作。

二、城市规划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是人类居住环境不断演变的过程,也是人类自觉和不自觉地对居住环境进行规划安排的过程。在中国陕西省临潼县城北的新石器时代聚落姜寨遗址,我们的先人就在村寨选址、土地利用、建筑布局和朝向安排、公共空间的开辟以及防御设施的营建等方面运用原始的技术条件,巧妙经营,建成了适合于当时社会结构的居住环境。可以认为,这是居住环境规划的萌芽。要实行规划区范围内全覆盖规划,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基础上,重点突出中心城区职能、空间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合理确定和强化各组团产业依托,切实改善城镇生产、生活环境,推进村屯用地结构性调整。规划期内,逐步实现退宅还耕、退宅还林,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城镇集中;逐步缩小城镇与中心城区的差距,促进小城镇由数量型向质量性转变;逐步发展壮大组团,与中心城区形成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市空间。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共生的城市发展格局。突出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合理的级配体系;发挥公共投资导向性作用,促进规划区空间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省会服务职能,加强现有城市中心的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促进以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南部新中心的形成;结合市级文化、会展、体育等专项服务中心的设置,带动分区级中心形成与发展;以建设文化名城为目标,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兴旺,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全面提高社会文化生活质量。

三、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城市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盲目争建国际化大都市;盲目争建中心商务区;盲目追求高层建筑;盲目建设大量城市雕塑等,以上盲目的做法其实是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成熟的表现。明确城区发展方向,促进分区发展,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城区、开发区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开展大量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各城区、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进一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使用清洁能源的比重,发展集中供热,加强对汽车尾气的治理,综合整治大气污染。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大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保护好已有植被和各组团之间生态防护绿化带,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要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四、城市景观规划的具体做法

城市景观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和人文历史。所以,城市景观规划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设计和计划。要有选择,有目地,有侧重点的进行建设。具体的做法有以下几点:

1、确定景观的活跃元素

在分析了景观的基础上,寻找此景观的特色,最具历史意义的景观风貌,作为此景观的主角。这也是创造文明城市的根本所在。

2、划分特色景观区

要根据城市景观的特色和地理位置的功能进行建设,并渐渐的强化它的特色,从而继承和发扬城市的历史文化。

3、组织轴线景观

这要通过城市的主要干道来决定。

4、控制景观视廓

景观视廓就是为了使各个景观处于通透的状态,在各个方向都能欣赏到,而建立起来的景观走廊。

5、勾勒城市天际线

城市天际线是指自然景观和人工建筑物等形成的轮廓线。天际线轮廓应和景观视廓相配合,相协调。

五、城市景观要素

城市景观要素包括人工景观要素和自然景观要素。其中人工景观要素包括广场、建筑物、集贸市场、园林绿化、艺术小品、文化遗址。那么,自然景观有,大小山丘,石头、湖泊、海洋、古木名树。这些景观为文明城市做了重要的贡献,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陶冶了人们的情操。

六、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关系

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城市发展为代价,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保持人与自然相互协调,既是当代人类的共同责任,也是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

七、结语

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快,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城市规划成了社会的追求。城市研究任务艰巨而纷繁,这也说明它丰富的活力。城市永远在发展,城市问题也总是相伴而生,但人类必将更为自觉地运用广泛的知识与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发展城市环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规划工作从最初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研究起,最终要落实到物质建设上,形成供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形体环境。

城市规划是建筑和园林建设的前提,并为所需的空间准备条件,城市规划研究的进展也为建筑学和园林学的开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规划师与建筑师、园林设计师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三学科的有机结合和协同创造,势必将形体环境的建设推向更高的境界。

参考文献:

俞孔坚《景观、文化、生态与感知》 北京科学出版社 1998

陈易《自然之韵――生态居住社区设计》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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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守规矩论文范文资料

“校有校规,家有家规”是人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但一问道“家风是什么?你家有什么家风?”很多人就傻了。我以为家风就是家规,是一家子的风气。其实呢?我们家并没有什么明文规定的家风、家训。父母只是从一些细节去引导我。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老规矩优秀 范文 ,供大家学习。

老规矩优秀范文1

老北京的确有许多老规矩,比如出门回家都要跟长辈打招呼、吃菜不许满盘子乱挑、见生人打招呼用“请”“您”“对不起”“稍候”等谦词敬语。随着时代的前进,这些规矩年龄越来越大,越来越老。他们会不会死,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我认为,他们不会死,有存在的必要,而且在新时代具有特殊意义。

首先,北京老规矩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优秀的 文化 传统之一。北京老规矩多为谦词敬语,也有一些是行为约束。无论是说话,还是行为,都是中国人 言行举止 的形态,也是人类文明的外在形态之一,怎么能不要呢?其次,北京老规矩并非如有些人所说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人自由的束缚。从我们知道的一些老规矩来看,绝大部分老规矩仅仅是对人社交场合言行的约束,不包括对某些特定场合,比如男女私密空间或兄弟姐妹之间的要求。总的说,老规矩属于社交礼仪范畴,并不太多涉及私人空间。难道人与人之间的来往不应该有必要的礼仪吗?第三,老规矩经过千百年来无数人的锤炼,经过几十代人传承而未被淘汰,足以说明其生命力,为什么要消失在我们这一代呢?

老规矩所以有被淡忘之势,所以今天又被重新提起,不说历史原因,就看我们周边的现实吧,足以说明老规矩有多么宝贵,足以说明人们多希望它回来。以我自己近年来的经历看,我就经常遇到陌生人愣突突的发问和冷冰冰的咨询,甚至连起码的 问候语 、抱歉话以及谦恭之态都没有。最近在参加语言大会期间,被不礼貌的语言对待,还不要紧;善意的提醒后竟被更不礼貌的语言,包括一些大人而包围,这可怎么得了啊!我并不是让这些孩子们用北京老规矩待我,而是用起码的谦词敬语。比如,你好(当然说您好更好),对不起、请稍候和谢谢等等。更可怕的是,对这样一件本来无关紧要、提个醒儿而已的事情却招来一所大学个别老师和学生们的莫名奇妙的攻击,有说我们如何辛苦,有说南方人不懂北京话里的“您”,有说无录像无真相,甚至有人冷嘲热讽的说还是请你回北京讲老规矩去吧,更有甚者,伴以各种人身攻击和谩骂侮辱之言,太可怕了。

老规矩始自老北京,但其内涵和骨髓是文明修养礼貌待人,这一点应当是作为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的中国以及每一个中国人的必备。换言之,老规矩应当发扬光大,应当是更多人的规矩。俗话说,无规矩何以成方圆?十三亿人生活在一块土地上,怎么能没有一点规矩呢?如若无规矩,岂不乱成一片,回到原始社会了吗?!

老规矩不老,也不会老。在新的时代,老规矩还会被注入新的血液,焕发出新的青春光彩。

老规矩优秀范文2

怀念北京的老规矩,就像怀念曾经的四九城。

古都总是美妙么?未必。课本里有郁达夫先生令人怀念的秋天,扫把经过留下淡淡印记,也有老舍先生并不太令人怀念的酷夏,祥子在泥泞中挣扎谋生。但在今天,不管是否经历,怀念这座城市,往往会是将其幻化为前者,选择性地遗忘后者——这其实不是因为过去更美,只是因为现实悲催。悲催的一点在于,无论好坏,老北京城从视线中消失了。

老规矩总是有道理的么?同样未必。牵涉封建迷信的自不用说,男尊女卑那套礼法也早就被淘汰。今天人们怀念起老规矩的时候,这些负面内容被下意识地排除在外,他们强调的甚至不是规矩内容,而是规矩所带来和体现的规规矩矩的社会生活方式——这其实不是因为老规矩更合情理,只是因为现实悲催。更悲催的一点在于,在这座快速变化的城市中,一些旧有美德的确正在被淡忘,包括有规矩和守规矩本身。

没有规矩,才是最可怕的沦丧,它比城市建筑风格消失更不可逆。事实上,变迁难定对错,人们破坏一些,他们创造另一些,城市在变,审美标准也在变。譬如,曾经被骂得一钱不值的,楼宇顶上的中国古代风格“帽子”,现在看来,并不比形似内裤的所谓现代派建筑更丑陋。但是,道德的基本标准不会变,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一旦失去,再难回来。不难想象,没人指望卑鄙人性会留下高尚者的通行证。

破坏规矩,首先是对秩序和现实的不尊重,有些属于反社会心理问题,有些纯粹出于其他目的的反科学。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当城市走上一条快速发展道路之时,当偌大一座现代化都市里存在很多不文明的、甚至违法乱纪的行止时,如何寻回那些老规矩,如何让老规矩带给人们规规矩矩的生活方式。事实上,恰恰是怀念老规矩的那些人,未必有心思琢磨得那么远,这是他们的家,他们只是本能地感到忧虑和愤怒,一种不学而知的良知。

怀念北京的老规矩,就像怀念曾经的四九城。

无关老规矩,有关没规矩。

老规矩优秀范文3

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题记

尝有人不解《周易》何意而问易玄。易玄概而括之曰:“周者,圆周也,无规矩不成方圆也,乃规律之要义;易者,变易也,变化也,上日下月,日月交替,阴阳之道也。周易周易,斯乃规律变化之谓也。

规矩者,方圆之器也,矩以制方,规以制圆,依规矩而方圆乃成。譬犹巧锤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也”,这是古人的一句 名言 ,意思是说比如就象巧锤自己制作画圆和方形的工具留给后人才使后来的工匠们知道圆应该怎么画,方形该怎么做。古人也把它叫做规矩绳墨,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校不可一日无纪。

青少年时期,有大家都追求个性的发展,追求自由,的同学认为:“多了约束便没了个性,一味地遵规守纪,一味地听老师的话,就像条条可怜虫一样作茧自缚,最终只会抑郁而死。我们需要展现自我的风采,展现自我的才华,展现自我的见解。我们不是蒸笼里的包子,更加不是饭碗里的米粒,我们形如空气中漂浮着的微小颗粒,在有限的空间里追求无限的发展。

我们现在身为一名高中生,就算再叛逆,再另类,再想打破学校制定的校规校纪,也不过只是一种幻想,因为没有人能给予我们改变的权利。

我们接受知识的过程中,要学会创新,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倘若一个人安于平庸,甘于落后,画地为牢而不自知,那么他将失去向上的动力,失去开创美好明天的创造力,等待他的结果只有淘汰。如果一味循规蹈矩而不敢创新,怎么会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打破牛顿的经典力学。

从学校角度来讲,纪律是为了维护学校利益并保证学校 教育 教学工作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学生遵守的规章、条文。早上去学校,如果迟到了,进教室前要喊: 报告 。征得老师同意后才进去。上课期间,口渴了想喝水,最好等到下课。课间休息十分钟,这样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让学生舒活舒活筋骨,清醒清醒头脑这些合理的行为规范,学生有遵守的必要。有的同学穿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乱丢垃圾,,自习课说话,迟到、旷课、遛出校外上网吧、校外群殴,未经允许,擅自出入校园。这些违规乱纪的现象轻则会使同学们成绩下降,重则会使人误入歧途。如果学校没有校规,时间长了,学生会形成自由散漫的怀习惯,自己肩负的责任感也会逐渐减弱。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纪律能够创造集体的美。”只有按照规定来做,才拥有和谐的集体。

老规矩优秀范文4

北京的这些老规矩,也是中国人的老规矩。重新审视这些老规矩,感到很亲切。这些朴素的话语,犹如一位长辈在耳边谆谆教导。它要求做人律己正派,谦恭有礼,忠厚传世,勤俭持家,为他人着想……这是一个民族风尚在道德领域的精炼概括,是百姓自我教育的人生信条。

老规矩历史悠久,传承了几千年,是儒家思想在百姓当中的另一种体现。读书人读《论语》《孟子》《弟子规》等,老百姓读书少,但受教育的内容是一样的。老规矩说“出门回家都要跟长辈打招呼”,《弟子规》说“路遇长,疾趋揖”;老规矩说“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弟子规》说“勿践阈,勿跛倚,勿箕踞,勿摇髀”;老规矩说“忠厚传世”,《论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规矩说“勤俭持家”,《训俭示康》说“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老规矩是儒家思想在老百姓心中烙下的印记,处处影响到他们的为人处事。

老规矩是日常百姓安身立命的总则,是一种自我教育的经典语录,规定具体而细致。百姓读书不多或者没有读过书,但是这些老规矩口耳相传,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人。老百姓用它教育自己,也用它教育子女,规范后代的思想道德行为。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规矩,才形成了中国老百姓勤俭、忠厚、礼让、仁义的优秀品格,才出现了诸多的忠臣孝子、良将勇士。

老规矩不老,它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不是历史垃圾,而是和《论语》等儒家经典著作一样, 高考满分 作文 是我们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拿来主义”的 方法 继承弘扬其中的优良传统。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有些人自私卑劣,有些人,有些人妄自尊大,有些人浑浑噩噩,有些人一掷千金……现代社会,生活条件极大改善,而道德水平却不断下滑。老规矩在这些人眼里是陈旧的、过时的,殊不知这些老规矩是拯救他们心灵疾病的良方。今年年初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家风是什么”栏目,许多人给出了他们的答案:“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诚实做人,诚信待人”,“做人要朴实一点,厚道一点,要实在一些”。这些对家风的解释,其实就是对老规矩的最好注解。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老规矩也堪当大任。

老规矩不朽!

老规矩优秀范文5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北京过去有许多老规矩,其实,不仅北京有,全国各地都有。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环境的变化,有些老规矩已经不合时宜,但是,从整体层面上看,老规矩不能丢。

首先,所谓的老规矩,其实都是人们千百年来 总结 下来的一些优良行为习惯的结晶。人类的生活,不管社会怎样变化,其吃、喝、拉、撒、睡、接人、待物等等生活的基本行为习惯是不变的。前辈总结下来的那些良好的行为、习惯“老规矩“,正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和睦相处的做事、做人准则。试想,一个没有规矩的家庭,那境况将会怎样!你作为一个子女,如果不孝顺老人,出门不但不和长辈打招呼,而且回来就跟父母大吵大闹,甚至摔盆子摔锅摔碗……那家庭岂不成了“战争”和“灾难”的场所!再则,即便不在自己家里,到了别人家里没规没矩,随便动人家的东西,人家说两句还不高兴,甚至恶言相向……那也只能给对方的家庭带来骚扰和厌恶。

规矩,是家庭和谐发展的基石,更是一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一个文明的社会更讲究“规矩”,尤其是“老规矩”。我们现在讲建设法治社会,其“法”不就是“规矩”么!?君不见美国宪法二百年基本不变,这“法”不就是“老规矩”么?!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和各个领域的法规制度。有法,才有章可循;有规矩,才成方圆。我们国家也不例外。我们也在建设法治社会。我们教育有教育法,教师有教师法,工商有工商法,税务有税务法,旅游有旅游法,畜牧有畜牧法,公司有 公司法 ,婚姻有婚姻法,企业有企业法,诉讼有诉讼法,交通有交通法……这些“法”都是“规矩”。这些“规矩“绝大部分都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都是互相借鉴、传承、因地制宜再“总结继承”出来的。老规矩不能丢!

“红灯停绿灯行”这个交规,我想在有汽车行驶的那一时候起就应该有了,我想以后还会一直实行下去。难道在以后因为这个交规“老”了就不用了么?如果每一个人将来都因为交规“老”了而不遵守交规,那整个交通路况将不堪设想,“事故”和“死亡”将随处可见!“规矩”不因为“老”就要废弃,只要是合理的就应该继承和发扬!不只交规是这样,所有的“规矩”都是这样!我们要学会区分和辨别,要学会批判,更要学会继承!

老规矩不能丢!合理的老规矩更不应该丢!北京合理的老规矩不能丢,其他地方合理的老规矩也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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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活处处需要规则。人们遵守规则,生活才会有秩序,下面是我整理的有关规则的议论文作文素材,一起来看看吧!

1、包公铡包勉:

包公自幼父母双亡,全靠兄嫂抚养成人,供养读书,科举中第,步入仕途。兄嫂惟一的独子包冕作为地方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用来赈灾的粮钱,后被人举报。作为监察官的包拯,亲自审理此案,查明事实真相后,下令处死自己的亲侄子包冕。临行刑时,面对嫂子的责骂,包拯表明自己不是“忘恩负义”的小人,而是因为职责所在,要严格执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了解脱自己的道德煎熬,包拯跪地直呼“嫂娘”,愿代替侄子为她“养老送终“。

2、祁黄羊任人唯贤:

春秋列国时,一天晋国国君晋平公问大夫祁黄羊说:“南阳缺一县令,你看谁可以去担任呢?”祁黄羊回答说:“解狐可以.”晋平公很惊奇地问:“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你为什么要推荐他?”祁黄羊回答说:“国君你问谁可以当南阳县令,并没有问谁是我的仇人呀.”于是任命解狐为南阳县令.晋人都很称赞.过了一段时间,晋平公又对祁黄羊说:“现在国家缺一尉官,你看谁可以去担当这一官职呢?”祁黄羊毫不犹豫地推荐了自己的儿子祁午.晋平公大为惊讶地说:“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祁黄羊从容回答说:“国君问我谁可以当国尉,可你没有问我谁是我的儿子呀.”晋平公连连点头,说:“好!”于是任命祁午为中军尉.又推举羊舌赤辅佐他.晋人又都称赞不已.后来,孔子听到这件事时说:“祁黄羊讲得太好了!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以说是个公正无私的人啊!”

3、列宁理发: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虽然工作繁忙,但十分注意遵守公共秩序。有一次,列宁忙碌了一个上午,处理了很多日常事务,批阅了很多文件。休息的时候,他用手摸了一下头发,发觉头发实在太长了,决定抽时间去克里姆林宫理发室理发。当时,这个理发室只有两个理发师,忙不过来,很多人都坐着排队,等候理发。他问哪位同志是最后一位,准备排队等候。排队理发的同志们都知道列宁日理万机,时间极其宝贵,于是争着请列宁先理发。可是列宁却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同志们的好意。不过这样做是不对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按照先后次序理发。”他说完后,就排到最后一位同志的后面,耐心等候理发了。

西方有哲人言:再微弱的光,也是刺向黑暗的剑。每个人的力量都是那微弱的光,我们遵规守矩散发出的光一经汇集,就会形成巨大无比的力量。

溪流遵循了大海"有容乃大"的规则,才拥入碧波蔚蓝的沧海;山峰浸润了“无欲则刚”的规则,才有了壁立千仞的雄奇;雄鹰知晓“天高任鸟飞”的规则,才成就了“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翱翔。遵守良好的规则,方可彰显力量。

纵观历史,秦统一六国,怎能离开严厉的规则;唐的昌盛,又何曾不是依靠完善的规则。唐太宗任人唯贤,虚心纳谏,严于律己,遵守规则,知错就改。才有了李世民携百官开辟了”贞观盛世“,把唐朝带入了一个开明繁荣的时代!足见守规则力量之大。

孟子说:“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若世上没有规则,便会成为一盘散沙,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正是因为有了规则,国家才能强大,家庭才能和睦,学校才能安然有序。周恩来总理有一次派人去图书馆借书,因按其规定没有借来,他只得淋着大雨跑去读,管理员见到后连声道歉,周总理却说:“你做得对,每个人都应该守规则,不然怎么管理图书馆?怎么管理社会?怎么管理国家?”

我们每个人都渴望自由,但总有一些规则束缚着我们。事实上,这不是对我们的束缚,而是对我们的一种保护。试想一下,若没有交通规则,道路便会瘫痪,没有法律,好多人便会为所欲为……后果将不堪设想。在社会生活中,不守规则的事屡见不鲜,行人闯红灯,垃圾不分类,上公交车不分前后门,上车后抢占老弱病残座位等等;在学校里,上下楼打闹,考试抄袭等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凡此种种,都是日常生活中不守规则的一些小事。但我们细想一想,小事并不小,长此以往,就将影响到我们的行为习惯,进而影响到我们的未来。因此我们勿要善小而不为,勿要恶小而为之。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这句耳熟能详的名言告诫人们立身处世乃至安邦治国,都必须遵守一定的准则和法度。无非也就是一句话: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因为只有遵守规则,才能使我们的生活安定有序,充满生机,充满活力。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严守规则,让规则发挥出巨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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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的案件

涉嫌贷款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Castellainv.Preston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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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集资的资料宣传要写哪些内容?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 经销合同 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典型手法 第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 公司设立 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是以“养老”的旗号吸收公众存款。这类犯罪手法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第五种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是假借P2P网络借贷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 招标 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四、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一)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二)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七)你贪高利他图本金 (八)高息融资恐难兑支 (九)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十)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十一)贪高息、必被吸,血本无归悔莫及 (十二)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风险自承担 (十三)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建设幸福和谐上饶 (十四)警惕以私募 股权投资 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十五)警惕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集资是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行为,而且也使别人的财产安全受到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对于非法集资我们应该要好好的宣传,避免更多的人上当,看到此情况的及时的要举报,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持一个国家的和平。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扩展资料:

具体手段

非法集资波及的领域日渐广泛,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更加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 [1]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1]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犯罪分子欺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取群众信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法集资

1、非法集资定义: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2、非法集资处罚: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非法集资的定义如下: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非法集资的处罚方法如下:

1、调查、取缔,根据《取缔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调查、认定、取缔非法集资行为,如需要侦察,应与公安机关互相配合。对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采取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

2、清退,根据《取缔办法》第17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缔,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没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

3、处罚,根据《取缔办法》第22条规定,从事非法金融业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非法发行有价证券行为由证监会负责取缔,《取缔办法》第28条规定:“取缔非法证券机构和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

刑事法律后果:

非法集资的恶性程度如果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则主要涉嫌《刑法》第192条集资罪、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等。

参考资料:出处,中国法律网站,标题,非法集资法律透视。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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