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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博士论文答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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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博士论文答辩时间

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40。2019年度秋季--山东省自考论文答辩(新闻学专业)参加答辩考生名册显示答辩时间: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40答辩地点:中心校区知新楼A座6-8楼教室。山东大学(ShandongUniversity,简称山大),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由中国教育部直属,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A类)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山东大学研究生机械专业答辩,这类研究生的答辩时间是在6月中旬,毕业时间是在7月初。

山东大学硕士论文答辩时间

1,首先去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会分辅导老师,大家简单的见面,确定要写的题目让老师指导,最后老师会在答辩之前辅导相对完善,就可以去答辩了2,每个学生大概10以内3,答辩的时候是要对论文进行简单概述的,然后老师会提问4,至于老师的问题当然是围绕论文了,也就提两三个左右。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工作规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对此项工作须给予高度重视。为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水平和博士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答辩程序,防止论文答辩中的形式主义,特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做如下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

一、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凡我校博士学位申请者(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并进行学位论文的匿名外审工作。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内容

1.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学术作风、科研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2.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对象和内容,研究的材料和方法、主要数据和结论,论文的创新点等;

3.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议;

4.作出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要求

1.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安排在论文初稿完成后,一般在正式答辩3个月之前;

2.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人(校内、校外不限)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报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3.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4.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60分钟;

5.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7.预答辩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填入《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交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如未获通过,答辩人须于再次申请时重新进行预答辩。

二、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的审批与公告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审批从网上进行。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两周在研究生院网站的《山东大学博士论文答辩审批和公告系统》中登录答辩人姓名、导师姓名、所属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名单等情况;

2.通过校学位办公室审核的答辩委员会等将在系统内予以确认并公布。确认后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如需更换,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书面报告校学位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

(二)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

1.答辩开始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或委员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论文答辩;

3.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答辩人的简历、执行培养计划、从事科学研究、论文写作等情况及论文的主要学术价值;

4.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情况,重点报告论文的主要观点、创新之处和存在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5.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或简要介绍导师和评阅人对论文的评审意见;

6.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应着重与答辩人共同探讨问题,避免对论文进行泛泛的评论。论文答辩应允许旁听者提问。提问后,可给答辩人一定的准备时间。答辩委员会应重点考察答辩人回答所提问题的科学性、准确性。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

7.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作出答辩评价,进行投票表决,主要议程为:

(1)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作出科学评价。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2)在对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含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3)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答辩决议书需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分别签字。答辩决议必须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否则无效。

(4)审查《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并由主席签署意见。

8.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答辩人当面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宣布表决结果;

9.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三)学位论文答辩的工作要求

1.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不降格以求;

2.答辩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努力创造百家争鸣的学术气氛;

3.除保密论文外,答辩要以公开方式举行,广泛吸纳校内外有关人员列席旁听。

三、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的写作规范及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须包括以下内容:

1.对论文选题的评价

选题对学科发展、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何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立论依据是否充分,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了解是否全面。

2.对课题设计的评价

研究目标是否明确,研究方法是否先进、恰当,技术路线是否清晰、缜密,课题的难易程度如何。

3.对研究成果的评价

研究内容是否完整,实验数据是否真实,结论是否正确,理论分析是否严谨;创新性何在,并对论文的创新点(一般不超过3点)进行等级评价。论文创新性分为四个评价等级:

(1)有很强的创新性;

(2)有较强的创新性;

(3)有一定的创新性;

(4)没有创新性。

4.对答辩人业务水平及论文写作水平的评价

答辩人对本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坚实宽广,是否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论文结构是否合理,层次是否清晰,行文是否流畅,分析论证是否合乎逻辑,写作是否符合规范。

5.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价

须明确指出论文尚有何缺点和不足,有何需改进或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6.对论文答辩情况的概述

答辩人回答问题是否完整、准确,思路是否清晰;答辩中存在什么问题和不足。

7.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结论性意见,分别为:

(1)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2)建议重新答辩;

(3)建议不授予博士学位;

(4)达不到博士学位水平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二)结尾部分的体例应统一为:

答辩人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了……回答,答辩委员会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经全体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或具体票数)通过(或不通过)该论文答辩,并建议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其……学博士学位(或其他结论)。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必须充分、具体,力戒空话、套话,篇幅一般不少于500字。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对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作严格审核,不符合写作规范要求的决议将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鼓励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写作规范参照博士学位论文执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报告论文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提问和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篇幅一般不少于300字。

五、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实施。

东南大学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没有要求具体的时限,但一般是博士课程完成之后,12个月之内尽快完成开题,中期是在博士入学之后,24个月之内会进行一次考核,答辩一般是在15到半个小时之内,每个学校的要求不同,要看你们课题组自己内部是如何组织的了,因为这个并不对外,而是你们自己实验室内部的一种考核。

东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根据“夯实理论基础,提高综合素质,强化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视野”的原则,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为目的。具体要求如下:(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详见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二、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直博生为五年。三、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一)博士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 15 个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 10 个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程学分。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 3 个学分。1、学位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学分博士英语 3 学分专业学位课 至少 5 学分2、非学位课: 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3、必修环节: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 1 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 2 学分(二)直博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理工类 35 个学分,医学类 37 个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 20 个学分。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 4 个学分。1、学位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学分博士英语 3 学分硕士专业学位课 至少 10 学分博士专业学位课 至少 5 学分2、非学位课: 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3、必修环节: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 1 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 2 学分说明:1、所有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一学年(直博生在一学年半)内完成。2、非学位课应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当年的开课目录中选择。3、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博士生在中期考核前应至少选听 8 次系列讲座,其中每位博士生必须选听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法律、心理健康讲座至少各 1 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国际留学博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至少选听 3 次系列讲座。经考核合格后计 1 学分。4、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在本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 8 次并做至少 4 次学术报告(其中至少一次使用外文);直博生在学期间应在本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 10 次并做至少 5 次学术报告(其中至少一次使用外文);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每位博士生参加境外学术活动至少 1 次;应参加本学科领域重要学术会议并宣读学术报告至少 2 次。参加学术活动和学术会议应有书面材料并交导师签字认可,在申请答辩前将经导师签字的书面材料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计 2 学分。5、至少跨一级学科选非学位课一门。四、培养要求(一)培养计划博士生应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并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于入学后两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出培养计划。参见各学科(专业)博士生(直博生)培养方案。(二)开题报告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四学期(直博生在第六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三)中期考核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直博生在第六学期)结束前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情况、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及创新研究潜力等。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决定其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分流、淘汰。具体按《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执行。(四)学位(毕业)论文博士生在毕业前应提交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毕业论文。博士学位(毕业)论文是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系统完整的学术研究工作的总结,论文应体现出博士生在所在学科领域所做出的创造性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备了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博士学位(毕业)论文写作标准和规范参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博士毕业论文的格式应将封面、页眉、论文独创性声明等处的“学位”字样改为“毕业”。(五)成果要求博士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必须达到《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 版)》的要求。五、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时,按照《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校研生〔2018〕7 号)规定执行。(一)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具体要求按《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进行。(二)毕业论文答辩博士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时,毕业论文由院(系、所)负责送审,评审人由 3 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 1 名。专家评审意见返回学院并全部同意毕业论文答辩者,由分管院长审批后,答辩秘书将所有材料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相关程序与学位论文答辩相同。(三)学位申请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且满足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在答辩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但尚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者,应在答辩之日起两年内满足学位授予条件并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若博士生在校时间达到或超出最长学习年限,还必须在最长学习年限截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在校时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若因入学年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造成学位信息无法上报而不能获得学位,责任由博士研究生本人承担。

华东理工大学博士论文答辩时间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原文地址:

东北大学博士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2022年博士毕业论文东北石油大学答辩时间2022年8月30日9:00-10:30。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查询,因疫情原因答辩时间:2022年8月30日9:00-10:30,答辩地点:腾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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