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密码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网络安全法》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中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
《网络安全法》的三大亮点:
1、不得出售个人信息: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2、严厉打击网络: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与实施,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3、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是一所直属陕西省领导,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的校。溯源于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正式成立于1958年。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和我国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重镇。学校设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公安学院等法学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法学研究所、法律诊所训练中心、《法律科学》编辑部等机构。秉承“陕派律学”的传统,学校保持着质朴淳厚的学术风格并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92名,副教授262名,讲师237人;175名硕士生导师,7名博士生导师,其中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118名,兼职法律硕士实务导师25名。法学学科综合实力强。1980年即开始培养刑法硕士研究生。现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招收和培养法学10个二级学科和警察法学(自主设置)的硕士研究生。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陕西省的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上述法学硕士点在2005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评估中部获得“合格”结论。学校自1998年开办法律硕士学位教育,是国务院批准的国第二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西北地区早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的校,在西北地区培养法律硕士历史久,规模大,办学经验丰富。学校崇尚“理实兼备”和“服务基层”的法律硕士教育理念,不断探索和改进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为边疆和内地各级党政、司法和其它社会管理机构培养了大批骨干法律专门人才,迄今已招收9届共2347人(其中在职法硕1693人),1183人被授予法律硕士学位。2005年,有2篇论文被评选为首届国优秀法律硕士论文。学校有研究法律优越的环境条件。雁塔、长安两校区图书馆藏书165万余册,其中中外文政法类图书39.8万册,中外文政法类期刊733种,有中国法学论文题录、学术期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法律检索系统、中国宏观经济等文数据库20个,并开通了美国Lexis-nexis、Westlaw原版数据库。图书馆阅览容量大,供读者使用的电脑、打字复印等服务设备齐,管理技术先进。校园网提供7×24小时不间断运行。英美式法庭、大陆式法庭和中国式法庭以及大小学术报告厅、会议室可满足组织开展模拟审判、实际审判、案例讨论和学术报告等活动的需要。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及体育设施,提供了锻炼身体、开展体育活动的良好环境。新近建成的以汉代御使大夫张汤墓的发掘为背景的中国法制文物与法律文化展览馆更显示了法科大学的精神气质。研究生教学区在地处西安中轴线上的雁塔校区,毗邻大雁塔和曲江风景区,环境优美。20分钟车程即可到达长安校区和市内主要繁华商业区。由绕城速路30分钟可至机场。西安的风味小吃闻名国,生活条件和交通条件十分便利。点击加载更多更多 >>热门院校武汉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陕西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更多 >>院校资讯• 西安的师范类有研究生的大学05-24• 陕西考研学校排名榜_西安考研211大学排名05-10• 陕西考研哲学的学校有哪些04-14• 西安招研究生的学校01-04• 陕西可以考研的学校有哪些01-02考研网校公共课|专业课|在校考研|在职考研2023年考研网校全程进阶班-政治我要报名我要咨询课时 :92价格:¥980.00-1180.002023年考研网校全程进阶班-英语二我要报名我要咨询课时 :136价格:¥980.00-1180.00考研院校报考信息备考辅导热门搜索昆明医科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警官学院云南中医学院云南民族大学大理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 陕西中公考研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与凤城四路十字中公教育 网址:sa.kaoyan365.cn 电话:400-630096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8:00 全年无休西安学习中心 咸阳学习中心 安康学习中心 宝鸡学习中心 延安学习中心 商洛学习中心 渭南学习中心 榆林学习中心 汉中学习中心关于中公考研| 电脑端|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Copyright©1999-2022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预约院校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公众号是我们法学专业学生除了书籍以外的培养法律思维、日常汲取前沿讯息,跟上法律最新变化步伐的一个渠道。以下是我觉得法学专业的同学用得上的公众号
1.legal road这是一个不被大众所熟知的公众号,是法学专业的交流平台,在这里有很多个话题讨论,各个模块,各个方面都有,比如实习啊,专业探讨啊,翻译文本啊,里面大佬云集,类似于一个关于法学专业的大型社区交流平台。
2.超律志这个公众号,只要你是要学习法律英语的都会给你推荐,因为里面的文章都是一些法律英语的学习技巧,还提供免费的资料,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发现法律英语》这本杂志,原创就是这个公众号,同时它也会推送一些法律相关的热点问题,吃饭上厕所刷刷还能背背单词。
3.青法在线这是法学专业前辈分享自己经验的平台,适合新老在校生关注,里面有关于论文怎么写,读研究生有什么意义,法学专业的职业选择等话题讨论,新生可以看看这些前辈是怎么学习法律的,而老生可以看看公众号里面的实习信息,为以后的实习做准备。
4.青苗法鸣这个公众号还是比较有名的,主打的对象是法学专业的新生,所以这个公众就经常会推送一些适合“小法师”看的文章,比如入门级法学书籍,怎样度过大学生活,如何让大学生活过得有意义,还有一些法学专业的征稿,有文采的同学可以赚点稿费。
5.今日普法这个公众号还是比较有意思的,它发的推文就是一些结合时事的法理分析,推送的视频可以一个段子来看,不乏味不枯燥的给你灌输法学知识,它最近的推文都是关注一些我们关注不到的地方,非常的新颖。
法学主要是研究法律以及法律的现象,法律的相关问题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下来推荐一些适合法学专业的公众号:
一,学术研究类
平常想要了解更多法律上的知识的话,或者对法学的文章以及书籍有着浓厚的兴趣的话,推荐以下三个公众号:①中国法学杂志社;这是目前属于国内最权威的法学期刊之一,②中国民商法律网;我们可以通过这个公众号了解到民商法前沿的信息,③法学评论LAWREVIEW;这个公众号是全国的中文核心期刊,可以增长更多的法律知识。
二,学习交流类
法学生要学习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学习类推荐的公众号主要有两个:①超律志;这个公众号主要是学习法律的英语知识的,法学生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是要学习好英语,这个公众号会推送一些学习英语的技巧以及一些英语的免费资料,②青法在线;这个公众号经常有优秀的前辈分享一些有用的学习经验,还有关于论文的写作,读研的意义等等一些有利于学习的资源分享。
三,实习就业类
当面临毕业之际时很多人都要进行人生的第一次实习以及求职,接下来推荐的这几个公众号主要是推送求职,实习招聘类等信息。①法律就业;这个公众号是为有需要的求职法律人提供最及时的职业资讯以及最新的招聘信息,②法大就业;这个公众号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为法大毕业生提供就业的信息和服务;③法道实习之路;这个公众号是实名注册的法学专业学生实习信息的互通平台,主要就是为法学生推送实习的信息。
以上就是有关于法学专业公众号的分享,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无论是法学生还是其他专业的学生,我们还是可以多了解一些法律有关的知识的,让自己变得更懂法~。
可以通过美国的法院官网来进行寻找,也可以通过一些犯罪人员进行寻找,因为这些犯罪人员的家里,肯定有判决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已加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请登录查看全文并 订阅后续更新。“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已签约264家期刊,其中核心期刊(含CLSCI、CSSCI及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AMI综合)117家,非核心期刊58家,集刊80家,英文期刊9家。截止2022年2月28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共收录了92551位作者的273311篇文章,总期数15505期,总字数23.7亿,诚挚邀请您的期刊入驻“北大法宝”,扩大影响,增进传播,服务法治。联系邮箱:。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采购热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2期要目【法治中国】1.“感受公平正义”命题的两个面向徐亚文、黄峰(1)2.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的理论构造与制度完善黄锡生、尚睿(8)3.“三权分置”背景下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对象的确定刘梦(17)【民生法学】4.《民法典》背景下代位权客体廓清赵晶(27)5.日本精神疾患劳灾认定的衍变及启示施婧葳(37)【部门法学】6.环境犯罪刑罚法规的适正性研究刘德法、白雅楠(44)7.酌定量刑情节在暴力犯罪死刑司法控制中的规范化适用研究王光明、武景磊(52)8.网络共犯体系下帮助行为的类型化及其归责路径李明见(68)9.我国商事调解机制与《新加坡调解公约》对接的现实困境及其破解路径杨安琪、杨署东(75)10.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模式的争论及评述陈圣利(85)11.我国私营安保企业境外服务法治障碍及对策研究李璐玮(94)【司法制度研究】12.论审理者裁判与司法统一的张力及其消解许少波、张昂(106)13.电子诉讼可控复杂性与可行简单性之均衡陈锦波(114)14.侦察思维的故事模型理论:经验事实的故事重建与构件证明巩寒冰(125)15.司法区块链视域下电子数据的线上化证明孙梦龙(138)【法治文化】16.法政视角下的近代财政——以宣统三年全国预算案为中心杨同宇(146)17.基于家原则对契约自由的反思周剑威(157)【法治中国】1.“感受公平正义”命题的两个面向作者:徐亚文、黄峰(武汉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命题的提出,既体现了由“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向“感受公平正义”的法治转向,更是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奔向更高追求的一次飞跃。主观程序正义论为诠释“感受公平正义”命题提供了理论支撑。从心理面向来说,主观程序正义论揭示了满足程序参与者感受公平正义的三个核心要素:信任感、尊严感以及控制感。从司法面向来说,主观程序正义论通过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以提升司法程序的信任感、完善争议焦点整理以及心证公开机制以强化司法程序的尊严感、强化指导性案例运用和逐步实现副卷公开以增强司法过程的控制感,最终实现“感受公平正义”。关键词:主观程序;公平正义;司法干预;心证公开;指导案例2.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的理论构造与制度完善作者:黄锡生、尚睿(重庆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是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法治保障。目前,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面临着协作范围不全面、协作形式不统一、协作主体不明确、协作规则不健全等多重困境。从流域的整体性、关联性及特殊性出发,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需要打破现有行政区划分块管理的现状,以生态整体主义和协同治理理论为基础,构建长江“全流域”环境司法“大协作”体系。具体方式包括明确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的法律内涵、完善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内部协作制度、强化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外部协作制度等方式,实现长江流域治理现代化。关键词: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生态整体主义;协同治理3.“三权分置”背景下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对象的确定作者:刘梦(吉林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耕地具有重要的生态资源价值。生态增益是进行耕地生态保护补偿的正当性依据,对产生生态增益做出实质性贡献是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对象确定的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耕地用途限制的直接经济利益受损者,应当是补偿的对象;土地经营权人履行耕地使用方式的限制,承担耕地整体性保护义务,对产生生态增益做出了实质贡献,亦应当是补偿对象。地方政府对耕地的使用环境进行宏观治理,对耕地产生生态增益具有支持作用,但是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政府履行职能不能要求获得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耕地使用产生生态增益只起辅助作用,不是直接的生态增益贡献者, 亦不应当作为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对象。关键词:“三权分置”;耕地生态保护补偿;生态增益【民生法学】4.《民法典》背景下代位权客体廓清作者:赵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内容提要:立法与理论上关于代位权客体的争议一直存在,此种分歧在《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依然持续,有损于《民法典》的实施与法治的统一。在确定代位权客体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明确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债权人利益保护”,且“不过分侵夺债务人私法自治”, 因此,在“秉持谦抑性”等原则的基础上,可将代位权客体界定为“一般债权”“债权之从权利”“增加责任财产之必要权利”“确定性的特殊金融债权”等。关键词:民法典;代位权客体;债权人利益保护;一般债权;从权利;特殊金融债权5.日本精神疾患劳灾认定的衍变及启示作者:施婧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在劳动环境变革的背景下,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日本将劳动压力所引发的精神疾患界定为劳灾,纳入劳灾(工伤)保险的救济范围。日本精神疾患劳灾认定以工作原因量化理论和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为核心标准,构建了以行政认定为前置程序、以司法认定为救济补充的制度结构。我国可以借鉴其一定经验,逐步将精神疾患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并以“工作原因”为中心设定具体的认定标准体系,构建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互动型认定制度。关键词:日本劳灾认定;精神疾患;行政认定;司法认定【部门法学】6.环境犯罪刑罚法规的适正性研究作者:刘德法、白雅楠(郑州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新近立法对污染环境罪内容的改动集中体现了伦理层面价值观的演变历程、犯罪论层面结果无价值和行为无价值的动态调整,以及刑罚论层面报应主义与预防主义的分配理念。三个层面存在的三组二律背反又存在一定的逻辑关联与发展联系,均可归结为刑法积极立法趋势下存在的法益保护早期化与刑法谦抑性的矛盾问题。我国环境犯罪治理的发展道路应当坚守刑罚法规的适正性,以罚则内容明确、处罚范围适中、罪行轻重均衡为具体标准,在刑罚配置上贯彻落实比例原则、细化罚金刑适用幅度甚至扩展保安处分措施。关键词:环境刑法;环境犯罪;刑罚观念;法规适正7.酌定量刑情节在暴力犯罪死刑司法控制中的规范化适用研究作者:王光明、武景磊(烟台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酌定量刑情节是我国目前控制暴力犯罪死刑最行之有效的手段,因其自由裁量空间较大,不利于严格控制死刑。实践中,犯罪后果的严重程度、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以及犯罪动机卑劣情况,都无统一认定标准;被害人过错和民间矛盾的内涵不清导致认定混乱。为规范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合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犯罪后果严重程度应严格按照具体死亡人数和其他侵害后果来认定。手段残忍程度的界定应综合实质意义和形式标准来把握。只有随意选择作案对象,滥杀无辜,以达到反社会、反人类犯罪目的而产生的动机才可以认定为卑劣犯罪动机。被害人过错影响刑罚裁量的法理依据在于其使被告人的可谴责性降低。民间矛盾影响刑罚裁量的法理依据是被告人的预防必要性小。在暴力犯罪死刑裁量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酌定量刑情节的规范意义和法理依据来认定,并综合全案量刑情节慎重考虑是否有必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键词:酌定量刑情节;暴力犯罪;死刑;司法控制8.网络共犯体系下帮助行为的类型化及其归责路径作者:李明见(武汉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网络共犯体系异化,使得传统共犯理论和司法实践面临诸多挑战。帮助行为在网络空间的表现类型多样化,中立的帮助行为、片面的帮助行为在网络共同犯罪形态中广泛存在。我国已通过刑事立法、司法解释逐步构建了网络帮助犯的刑事责任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面对网络帮助行为的归责障碍,应坚持刑法总则下的共犯立法模式,肯定片面共犯的适用以及完善明知的判断规则,以更好地解决网络共同犯罪帮助行为的归责问题。关键词: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共犯正犯化;归责体系9.我国商事调解机制与《新加坡调解公约》对接的现实困境及其破解路径作者:杨安琪、杨署东(重庆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是国际贸易多边合作重要的国际法保障,也是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法律执行力和国际流动性显著提升的标志。为实现国内商事调解机制与公约的对接,中国应在国际商事调解立法、和解协议配套执行机制、调解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协调和完善,同时利用我国自贸区(港)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深耕商事调解试验田,构建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法律体系和运行体制。关键词:《新加坡调解公约》;国际商事和解协议;中国商事调解制度10.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模式的争论及评述作者:陈圣利(福建省人文社科基地政法舆情治理研究中心)内容提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模式,存在形式主义、公司意思主义和当事人意思主义之争。争论的焦点有二:一是股权转让是否以外观公示为生效要件;二是股权转让是否以公司认可为生效要件。《九民会议纪要》采纳了股东名册登记生效说,此即形式主义观点之一 。形式主义和公司意思主义,均超越了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文义射程。当事人意思主义契合股权性质,符合比较法解释,切合中国法现况,故而更为可取。当事人意思主义的核心内容是,除法律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以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归属变动一般以当事人的让与合意为准,出资证明书的交付并非股权转让的要件,股东名册的修改是对抗公司的要件,工商登记的变更是对抗公司外部第三人的要件。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模式;形式主义;公司意思主义;当事人意思主义11.我国私营安保企业境外服务法治障碍及对策研究作者:李璐玮(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内容提要:海外利益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我国整体发展利益与国家安全。面对复杂严峻的海外投资环境,我国海外利益急需我国私营安保企业提供配套的安全保障服务。然而,服务提供国(地)市场准入严苛、依法获取持枪资格受限、服务过程中遭致合规风险高等棘手法律问题,使我国私营安保企业境外服务频繁受阻。国内相关规则、行业标准未成体系,资质认证、枪支管理等具体规定空白或不灵活,国内相关监管、问责处罚机制不健全,全球性规制尚未深度参与,是我国私营安保企业陷入上述困境的根本制度性障碍。基于法治化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新要求,从国家规制视角,在规则制定、机制构建等多个层面,国内、国际等多个治理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依法保障我国私营安保企业顺利提供境外服务,助企纾困。关键词:私营安保公司;总体国家安全观;枪支管理制度;安保行业标准【司法制度研究】12.论审理者裁判与司法统一的张力及其消解作者:许少波、张昂(华侨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审理者裁判和司法统一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呈现出紧张关系,这呈现为当下中国促进审理者裁判的司法改革和以司法统一为导向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冲突。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失衡、司法问责方式的行政化、法官职业群体素质仍待提升、“结果中心主义”的审判评价标准等原因共同导致了审理者裁判与司法统一之间的紧张关系。审理者裁判与司法统一在原则上应当是兼容的,因为二者都不是绝对化的。审理者裁判与司法负责之间存在权衡,司法克制与司法能动之间存在博弈,适度的审理者裁判与适度的司法统一可以在不损害对方核心要素的情况下建立起来。消解审理者裁判与司法统一之间的紧张关系需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外部问责机制、实施温和能动的司法政策、建立“过程与结果双重导向”的法官绩效考核制度。关键词:审理者裁判;司法统一;司法责任;司法能动;法官豁免13.电子诉讼可控复杂性与可行简单性之均衡作者:陈锦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内容提要:电子诉讼应当同时具备可控复杂性和可行简单性的双重功能特性。增加电子诉讼可控复杂性的途径在于:在技术上,建立稳定、安全且功能多样的电子诉讼平台,并实现该平台与其他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在法律制度上,确认异步审理的法律效力、建立相应的失权制度、确立电子签名的使用规则并扩大法院对涉网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而要实现电子诉讼的可行简单性,则需要深入挖掘电子诉讼复杂性的来源,进而采取相应的应对举措:在技术方面,彰显电子诉讼平台的交互性;在制度方面,加强对电子诉讼的程序性法律控制;在机构方面,通过网络平台来实现对电子诉讼繁杂事务的有效治理;在人员方面,提升诉判主体各方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法律规则的能力。关键词:电子诉讼;功能特性;可控复杂性;可行简单性14.侦察思维的故事模型理论:经验事实的故事重建与构件证明作者:巩寒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内容提要:侦查语境的特殊性体现在侦查性发现相较“法律发现”的非对抗性,以及侦查性叙事整体性区别于法庭证明的构件拆分过程。对其特殊性的评估,有助于缓解“审判中心”下,集中于案卷笔录上的紧张关系。故事模型跳出了“原子论”的认识过程,代之以“整体论”的思维模式。其描述了侦查性发现中对多种线索信息以及更自由信息形式的拓展,明确了对经验事实的内心重建,理性思维是决定性因素。侦查故事需要统摄在案证据、解释推论链条。其问题是故事构建的“整体性”要求与“分离性”障碍,及推论链条梳理的证据问题。“关于故事构造的知识”是侦查叙事的核心内容。在辅助侦查性叙事的形成过程以及为故事模型提供规范性引导的过程中,准确性构成了评判事实认定理论的重要标准,而对错误风险防控的把握体现在应对“刑事错案种类泛化”理念修正中。关键词:故事模型;侦查性发现;经验重建;要件事实15.司法区块链视域下电子数据的线上化证明作者:孙梦龙(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随着数字技术对物理空间信息存储方式的变革,电子数据的技术性需求与司法实践的转化式适用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司法区块链的制度化建构为电子数据的线上化证明提供了“区块链+司法”的全新发展方向。在存证阶段,司法区块链通过数据稳定存储,建立数据可信载体与全程可追溯机制。在取证、举证阶段,司法区块链可以通过借助参与共识,辅助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并对接公证机关出证。在质证、认证阶段,司法区块链能够有效减少电子数据生成机制、存储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提升司法效率。司法区块链平台下的电子数据证明以法律规则与技术共识耦合的方式开启了电子数据全流程线上化证明的司法证明新高度,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关键词:区块链技术;技术证明;参与式;电子证据;线上化证明【法治文化】16.法政视角下的近代财政——以宣统三年全国预算案为中心作者:杨同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中国近代财政是伴随中国法制近代化的产物。作为中国近代意义上的第一部财政预算案——宣统三年全国预算案,其编制与议决不仅凸显了近代财政的内在理路,而且折射出法政的诸多面向。度支部颁布多项法令渐次展开财政清理,为预算案编制提供了基本前提。围绕宣统三年全国预算案编制,各部院、地方督抚与度支部形成角力。编制赤字预算案反映度支部陷入“名实不符”的泥淖,呈现出晚清复杂的权力关系。资政院对宣统三年全国预算案的议决是首次由民意机关监督国家财政,资政院成立预决算股员会,劳心尽力,组织议员分科审查预算。经资政院大会议决,度支部原奏的预算赤字被修正为盈余,其间存在的程序问题值得反思。从法政角度观之,权力的名实不符,程序的便宜处分,实为近代财政反思之一端。在转型政治下,通过规则实现权力的自洽,达致良好的法政秩序,效果更佳。关键词:法政;财政;预算案;度支部;资政院17.基于家原则对契约自由的反思作者:周剑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契约自由以个体主义为基础,在破除身份枷锁、带来个体解放与自由的同时,也导致了人与家本源关系的破裂,这种破裂意味着主体间关系的对抗,私人利益的无序扩张演化为社会冲突的焦点;更意味着人与历史关系的断裂,主体间相互依赖的历史共同感不复存在,由此现代社会陷入公共性危机。家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秩序形态,透过中国的家文化,利用概念思维,可以重新认识家的规范意义与价值。家本质上是共生共存的载体,从家本性出发可以重新界定主体间关系,建构以“共在论——家伦理——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家原则。家原则不是对契约自由的全面否定,而是对它的改进与充实,其意义主要在于:一方面反思与超越契约自由的个体主义基础,以共在论激活人们的生活意义与归属感;另一方面则以家伦理为基础重建公共伦理,力图弥合私人自治与公共自治之间的断裂,积极寻求自由得以实现的义务与伦理条件。关键词:契约自由;个体主义;家原则;关系伦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是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类专业学术期刊。1986年创刊,2012年由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更名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本刊秉承“格物致知、明礼弘法”的办刊理念,坚持办刊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关注法学理论和实践中的前沿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及其背后的深层次法理研究,注重制度建设;包容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术思想。-END-责任编辑 | 吴珊审核人员 | 梁学曾 张文硕本文声明 | 本文章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本文章不代表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复习题一、判断题1.如果一本书的分类号前面部分是D923.905,那么这本书的内容关于我国婚姻法。√2.搜索引擎提供的是一种文献检索。√3.词典的分类号必定含有“-61”。√4.北大法律信息网没有数据库浏览功能。×5.郑玉波的《公司法》,我馆共收藏了三个版本,其中最新的版本是1996年的第12版。×(两个版本 1980 1996)6.搜狗提供分类目录(网站搜索),而Google只提供关键词搜索(网页搜索)。×7.一种电子期刊必定有一种印刷型期刊与之对应。×8.“我的图书馆”书目检索提供了6种检索途径,首选检索途径是“题名”和“责任者”。√9.中国期刊网中单库检索时,若选择“刊名”为.检索途径,匹配方式为“精确”时,采用的匹配原则是“前方一致”。×10.在图书馆中,期刊与图书一样,都有条码号。×11.法学教材,其分类号最后一定是01。×12.数据库可以是单机版的。√13.镜像网站式的数据库是网络数据库的镜像站点,不同于一般网站的镜像站点。√14.电子书必须用专用阅读器才能打开。×15.PDF是电子书的一种格式。√16.文献检索得到的是索引,信息检索得到的是内容。√17.通过布尔逻辑式,可以将复杂概念转化为一系列简单概念的组配。√18.使用检索工具的检索方法有追溯法和常用法。×(手工检索法: 浏览法 工具法:顺查、倒查、抽查、渐进法 引文法:引文索引法、引文追溯法 循环法)19.法律是《中图法》22个大类中的一个。×(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B、哲学 C、社会科学总论 D、政治、法律 E 军事 F 经济 G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H 语言、文字 I 文学 J 艺术 K 历史、地理 N 自然科学总论 O 数理科学和化学P 天文学、地球科学 Q 生物科学 R 医药、卫生 S 农业科学 T 工业技术 U 交通运输V 航空、航天 X 环境科学 Z 综合性图书)20.法律英语的分类号是D9-05。√21.法律逻辑学的分类号是B81。×(D90-O51)22.依《中图法》规律,D911是宪法,D921是中国宪法,D917是犯罪学,D927是中国犯罪学。×23.在书架上,索取号为D921.01/2222(2)的图书排在索取号为D921.01/2222-2前面。√24.商法不同于经济法,所以,经济法类D922.29中无商法的图书。×25.D925.1是中国民事诉讼法,而D915.1是民事诉讼法总论。×26.“我的图书馆”不支持二次检索。√27.Google 有翻译功能。√28.媒体网站是平面媒体的网络版,如正义网。×29.查找法规最直接的方式是搜索引擎,功能最好是法规数据库,最权威的是法规单行本。√30.从学术价值而言,人大复印资料收录的文献少而精。√31.中国期刊网提供期刊浏览功能,类似在阅览室翻阅期刊√。32.查找WTO法律文本最方便的方法是使用北大法律信息网√。33.金报兴图收录报纸上的文献,中国期刊网只收录期刊上的文献,各有侧重。×34.同一案例既可收录于法意的裁判文书库,又可收录于法意的媒体案例库。两者内容相同,只是检索与编排方式不同。×35.分析课题的内涵,可以通过因特网搜索——google。√36.中国期刊网上的文献是CAJ格式,须用专用阅读器打开,可直接编辑,如同DOC文档可用Word打开,并直接编辑。×37.新浪网上所有资源都可免费使用。×38.搜索引擎是网上主要的检索工具,因而都是免费使用的。×39.查找一个课题的有关材料,要考虑到各种类型材料,如法规、图书、论文、案例等。检索方法用周延图书检索、数据库检索、因特网搜索等多种途径。√40.学习法律文献检索的目的主要掌握其检索的理论与方法,与具体的法律学习与研究关系不大。×参考答案1.对 2.对 3.对 4.错 5.错 6.错 7.错 8.对 9.错 10.错 11.错 12.对 13.对 14.错 15.对 16. 对17. 对 18. 错 19. 错 20. 对 21. 错 22. 错 23. 对 24. 错 25. 错 26. 对 27. 对 28. 错29. 对 30. 对 31.对 32. 对 33. 错 34. 错 35. 对 36. 错 37.错 38.错 39. 对 40.错二、多选题1.因特网资源包括 12346⑴ BBS⑵ QQ⑶ 搜索引擎⑷ 电子邮件⑸ ebook⑹ 专题网站2.文献信息检索的一般步骤包括 123456⑴ 分析课题⑵ 检索平台选择⑶ 检索点选择⑷ 检索方法选择⑸ 查找文献⑹ 获取原始文献3.分类号如下的图书可能是法律图书的有:1346⑴ D90⑵ D64⑶ D971.2⑷ D918⑸ D928⑹ D6694.分类号如下的图书中是教材的有:12⑴ D921.01⑵ D913.01⑶ D9-53⑷ D925.305⑸ D923.9-61⑹ D922.290.45. 利用“我的图书馆”进行书目检索时,首选检索途径是:12⑴ 题名⑵ 责任者⑶ 分类号⑷ 主题⑸ 索取号⑹ 国际标准书/刊号6. 下列关于电子期刊正确的说法有:1256⑴ 网络电子期刊都有印刷型的平面媒体支撑。⑵ 北大法律信息网提供电子期刊服务。⑶ 《法周刊》是一份杂志的网络版。⑷ 《正义网》的内容与《检索日报》的内容基本一致,只是版式不同。⑸ 电子期刊的一个优点是可检索性。⑹ 电子邮件是电子期刊的一个发行渠道。7.“我的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的检索结果包含如下信息:12356⑴ 题名⑵ 责任者⑶ 主题词⑷ 篇目⑸ 索取号⑹ 馆藏地点8.判断著作权威性的途径有:2345⑴ 题名⑵ 责任者⑶ 出版社⑷ 网络评价⑸ 丛书⑹ 价格9.“我的图书馆”检索限制项有:234⑴ 出版社⑵ 出版时间⑶ 检索库⑷ 检索方式⑸ 语种⑹ 借阅次数10.中国期刊的检索途径有:12346⑴ 全文⑵ 责任者⑶ 参考文献⑷ 主题⑸ 索取号⑹ 关键词11.查找WTO资料可以使用下列检索词 123456⑴ GATT⑵ 乌拉圭回合⑶ 多哈回合⑷ 马拉喀什⑸ 世界贸易组织⑹ 关贸总协定12.查找新法规可以通过:124⑴ 搜索引擎⑵ 方正电子书⑶ 北大法意案例库⑷ 北大法律信息网⑸ 东方法律网⑹ 龙源期刊网13.查找法学类核心期刊,可以通过:36⑴ 北大法律信息网⑵ 龙源期刊网⑶ 中国期刊网⑷ 东方法律网⑸ 新浪网⑹ CSSCI14.新浪的爱问搜索可以查找:2356⑴ 网站⑵ 新闻⑶ 视频⑷ 图书⑸ 图片⑹ MP315.中国国家图书馆的书目检索系统支持:123456⑴ 简单检索⑵ 多库检索⑶ 高级检索⑷ 多字段检索⑸ 二次检索⑹ 通用命令语言检索16.网上交互平台包括:1235⑴ BBS⑵ 博客⑶ 播客⑷ 网络磁盘⑸ 电子邮件⑹ 邮件列表17.政府的法律网站有:134⑴ 国信网⑵ 百度⑶ 中国普法网⑷ 中国警察网⑸ 中国仲裁网⑹ 中国律师网18.以下是图书馆网站的有:45⑴ 法律图书馆⑵ 东方法律网⑶ 北大法律信息网⑷ 中国法律图书馆论坛⑸ 清华大学图书馆⑹ 东方法学19.利用中国期刊网查找我校副校长王立民教授近两年发表论文情况,结果是:3⑴ 1篇⑵ 2篇⑶ 3篇⑷ 4篇⑸ 5篇⑹ 都不是20.法律文献的类型包括 123456⑴ 教材⑵ 专著⑶ 工具书⑷ 案例⑸ 法规⑹ 论文参考答案1.⑴⑵⑶⑷⑹ 2. ⑴⑵⑶⑷⑸⑹ 3.⑴⑶⑷⑹ 4.⑴⑵ 5. ⑴⑵ 6.⑴⑵⑸⑹ 7.⑴⑵⑶⑸⑹8.⑵⑶⑷⑸ 9.⑵⑶⑷ 10.⑴⑵⑶⑷⑹ 11.⑴⑵⑶⑷⑸⑹ 12. ⑴⑵⑷ 13.⑶⑹ 14.⑵⑶⑸⑹15.⑴⑵⑶⑷⑸⑹ 16.⑴⑵⑶⑸ 17.⑴⑶⑷ 18.⑷⑸ 19.⑶ 20. .⑴⑵⑶⑷⑸⑹三、综合练习题参考1.查找婚丧假的法律规定。首先确定是查找法律数据,而该法律数据存在于法规中,因此采用法规检索的方法达到检索目的。该规定实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婚丧假天数给予的规定,二是婚丧假工资待遇的规定。方法一:使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进行网络检索,关键词:婚丧假。可得到信息:婚丧假期如何发放工资(《资支付暂行规定》)该规定属于劳动法范畴,由劳动法51条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方法二:通过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意法规库,以全文关键词“婚假”、“丧假”“婚丧假”进行检索。2.为了参加公司法的课程学习,查找五本公司法的权威教材。检索要求:(1)查找图书;(2)教材,特征分类号为01;(3)公司法修订过,最近修订为2005年10月,因此找出的教材最好为2006年以后出版;(4)通过出版社、主编确认权威性。最好途径是通过图书馆的书目检索,进行题名检索,检索词为“公司法”,检索库为“图书”,检索方式为“前方一致”,出版时间限定为“2006-”。在结果中寻找分类号结尾为01的,出版社为“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的。最好涵盖大陆、港台、国外等。(港台及国外的分类不带01)3查找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材料。检索要求:(1)查找法规——WTO法律文本中有关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通过北大法律信息网可以方便地找到WTO文本。(2)查找图书,可从国际贸易争端与WTO两个角度入手。书目检索,题名检索 以“国际贸易争端”为检索词,检索方式为模糊检索,可查到3条记录。主题检索 以“WTO”为检索词,可查到2条记录。(3)查找论文,通过中国期刊网,可从国际贸易争端与WTO两个角度入手。关键词分别为“国际贸易争端”与“WTO”进行二次检索,可找到284条记录。4. 查找有关声像资料(MP3)复制权、邻接权的有关资料。检索要求:(1)查明复制权与邻接权的含义。(2)相关案例检索、法条检索(3)论文检索首先通过搜索引擎查明复制权与邻接权的含义。通过法意案例库查找有关复制权与邻接权的案例,,以案由或学理词为途径,二次检索时使用“MP3”作为关键词。由于检索的是裁判库,结果中会找到相关法律条文。5. 查找2003-2007我校在《中国法学》上刊载文献的情况。选择中国期刊网作为检索工具,检索途径为刊名(《中国法学》),时间为2003-2007,可检索出594条记录。再进行二次检索,检索途径为单位(《华东政法》),方式为模糊检索,其他不变,在上次检索结果上检索,可得16条记录。
现在每个国家都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的,这也就说明了国家的发展还是非常先进的,已经进入了一个比较文明的社会。小编在网络上看到有一个网友咨询这样一个问题,在哪里能够找到美国最高法院的外文判决原文?
小编最先开始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应该在哪里才能够找到答案,小编就在网络上查找了有关的信息,发现有网友说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络上可以查到美国最高法院的外文判决原文,而且不仅仅有原文还有中文翻译。这对于大家来说是非常方便的,因为有一些人可能看不懂外文,所以有中文的翻译能够帮助大家理解。
大家也可以直接去美国律师协会网站进行搜索,因为这个网站涉及到了美国法院进行审判的所有公开的案件,所以如果大家想要查询到外文的判决原文在这里是能够找到的,但是并不是一种无偿的服务,这样的服务是需要进行付费的。而且小编觉得大家如果想要找到美国最高法院的外文判决原文,最好还是选择在美国律师协会网站进行查找,因为这个网站找到的判决书应该都是原版的,没有出现任何的更改。
其实如果大家有外国的帐号的话,也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查找。因为所有的判决都会出现在网络上,而且不仅仅是美国的审判文件,很多国家的判决文件也是包括在里面的,不过相关的软件其实都是需要付费的,并不是免费的,如果大家只是想要了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书的话还是需要去美国的官网上进行查看,而且在里面还有一些材料和录音软件。而且小编觉得这种方法对于大家是更加方便的,不会出错。
法学主要是研究法律以及法律的现象,法律的相关问题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下来推荐一些适合法学专业的公众号:
一,学术研究类
平常想要了解更多法律上的知识的话,或者对法学的文章以及书籍有着浓厚的兴趣的话,推荐以下三个公众号:①中国法学杂志社;这是目前属于国内最权威的法学期刊之一,②中国民商法律网;我们可以通过这个公众号了解到民商法前沿的信息,③法学评论LAWREVIEW;这个公众号是全国的中文核心期刊,可以增长更多的法律知识。
二,学习交流类
法学生要学习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学习类推荐的公众号主要有两个:①超律志;这个公众号主要是学习法律的英语知识的,法学生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是要学习好英语,这个公众号会推送一些学习英语的技巧以及一些英语的免费资料,②青法在线;这个公众号经常有优秀的前辈分享一些有用的学习经验,还有关于论文的写作,读研的意义等等一些有利于学习的资源分享。
三,实习就业类
当面临毕业之际时很多人都要进行人生的第一次实习以及求职,接下来推荐的这几个公众号主要是推送求职,实习招聘类等信息。①法律就业;这个公众号是为有需要的求职法律人提供最及时的职业资讯以及最新的招聘信息,②法大就业;这个公众号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为法大毕业生提供就业的信息和服务;③法道实习之路;这个公众号是实名注册的法学专业学生实习信息的互通平台,主要就是为法学生推送实习的信息。
以上就是有关于法学专业公众号的分享,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无论是法学生还是其他专业的学生,我们还是可以多了解一些法律有关的知识的,让自己变得更懂法~。
推荐公众号:①法学学术前沿、②法规编辑部、③中国民商法律网、④月旦知识库、⑤麦读、⑥法影斑斓、⑦法学那些事儿。
一、法学学术前沿
如其名,这个公众号主要讲述的就是法学学术的前沿知识和信息。以“林维等:未成年人模式防沉迷可靠性的困境与突破”为例子,会推出前沿的学术论文。
更陌生的领域和传统领域的新观点,无论是否涉及该领域,都会增长视野面和知识点。
二、法规编辑部
权威、全面、实用的法律法规总汇,身边的法律词典。会推荐权威法规书目,找书的烦恼⛔。
近期还推出西游漫画民法典系列,结合西游故事与现行民法典法规,用通俗易懂的事例解释繁琐的法条,让更多人理解法条的规定,用更加生动的故事阐述法规。
三、中国民商法律网
民商相关的法律条文整合,前沿案例分享,想要专研民商事专业的法学学生可以关注中国民商法律网,得到更前沿的案例分享。
其旨在倡导公开、公正的学术研究态度,为学术争鸣提供理论平台,推动中国司法实践发展。
四、月旦知识库
优质华文学术资源平台,收录作者直接授权之核心文章,内容涵盖五大学科:法学、教育、经济、管理、医护卫生,一直认为法学是需要涉及其他学科的。
这样才能在实体运用中更加融会贯通。例如最普遍的民商事案件,老师常常建议我们多去了解相关的金融和经济知识,才能做出更好的指导意见与判决。
五、麦读
麦读书单,书写正义之美,该公众号主要是推荐法学著作,增加法学学生的阅读量,比起晦涩难懂的法条以及前沿学术论文,多读一些书更能增加我们的阅读量,打好基础。
以“写给年轻法律人的信”为例,会有学者推荐读后感,作者背景介绍,该书的创作背景,推荐理由等,更加细致地给我们推荐一本书,这份心意让我们更有兴趣去阅读。
六、法影斑斓
推广法政新知,分享书情影讯。也是一个推荐书目的公众号,同时也推送司法解释,注重实务。比起书目,更多分享的是司法解释的研讨综述。
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例,细致到某一制度,想要了解实务和制度的学生可以关注阅读。
七、法学那些事儿
也是一个增加阅读量的公众号,更加注重趣味性阅读,甚至有点标题党的宣传,不过轻松阅读的同时增加阅读量get√。
“芹菜案”猎奇,“宠物强制实行”贴合日常生活,“晚清的法院组织”遥远无用但是增长见识,还会不时推荐书目,多阅读更快乐。
2000年6月,由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利明教授一手创办的中国民商法律网正式开通。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民商法律网已成为著名的网上交流平台,跻身于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法律网站之列,为中国民商事法学研究及法制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设立的,而中国民商法网就是作为中心的主要学术窗口之一开通的。建设民商法网的立足点则是将其发展成为一个专业性强、学术气氛浓厚的媒体,其栏目规划和内容紧密联系民商法领域的前沿理论与实践,设立学术动态、司法实践、判解研究、判例要览等频道,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和讲座,推荐该领域内的著名学者和理论书籍,最终希望为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司法和民商事法学研究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使科研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培养民商事法律人才,保证学术研究工作的深入进行。
本文为中国民商法律网原创作品,作者任九岱,系中国民商法律网编辑。如需转载请联系后台获得授权。
1、科学出版社
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科技出版机构,由前中国科学院编译局与30年代创建的有较大影响的龙门联合书局合并,于1954年8月成立。
1993年8月,恢复使用“龙门书局”副牌。科学出版社比邻皇城根遗址公园,是一个历史悠久、力量雄厚,以出版学术书刊为主的开放式出版社。
1993年,科学出版社荣获国家首批“全国优秀出版社”称号。近年来,科学出版社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组织结构、选题结构、市场结构、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大幅度的调整。
2、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创立于1954年5月18日的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所属的出版全国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教材的综合性的大型出版社。
1983年,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同志亲自为高等教育出版社题写了社名。目前,高等教育出版社已成为具备多学科、多类型、多层次、多品种、多媒体形式出版能力。
3、机械工业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是国内知名信息出版内容提供商,经过62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机械工业出版社已逐步形成了完整的信息采集、加工、传播和服务体系。
产品涵盖图书、期刊、数据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是集纸介媒体、视听媒体、网络媒体为一体,研究、出版、培训、印刷、发行、分销纵向一体化的行业领先的多领域、多学科、多媒体的大型综合性专业出版集团。
4、电子工业出版社
电子工业出版社成立于1982年10月,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科技与教育出版社,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予的“全国优秀出版社”,在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的社、店互评活动中,连年被评为“重服务、讲信誉”的优秀出版社。
获得了“全国版权贸易先进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等荣誉。电子社不断创新营销服务模式,建立了遍布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规模以上销售代理商达1000多家,在全国14家中心城市建立了营销中心,设立了教材院校代表,致力于打造以客户价值为中心的营销服务体系。
5、化学工业出版社
建于1953年1月,是新中国出版界历史较为悠久的中央级出版社,出版科技图书、教材、大众图书、电子出版物及科技期刊等五大类。
经过近60年的发展,化工社现已成为专业特色突出、品牌优势明显、图书市场占有率较高、有良好知名度和信誉度的中央级综合科技出版社,荣获“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称号,国家一级出版社。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电子工业出版社
百度百科-机械工业出版社
百度百科-高等教育出版社
百度百科-科学出版社
没有公费的 前20名有奖学金 北京大学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在中国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早在1898年,京师大学堂从一开始就设有法律学课程。1952年实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得以重建。 1999年5月26日法律学系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建院后,取消了国内通行的学科教研室建制,组成了四大学科群,即民商经济法(含民法、商法、经济法、民诉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理宪政法史(含法理、宪法、行政法、立法学、法律史等)、刑事法(含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刑事侦查学等)和国际法(含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旨在顺应科技整合的世界潮流,集中融合各学科学术研究力量,强化组织的学术研究功能,利于开展大型科研项目以及对外交流。 法学院院现设有法律图书馆、《中外法学》编辑部、比较法和法律社会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犯罪问题研究中心、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科技法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中日法律研究与交流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立法学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法制信息中心、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中国犯罪学会、司法鉴定室。 2000年法学院在职教职人员112人,其中教授35人(博士生导师26人),副教授34人,讲师14人,教辅、党政管理人员29人,在站博士后4人,2000年引进人才3人(教授博导2人,教授1人)。 2000年在校学历教育各类学生1821人,其中本科生866人(含留学生81人),硕士生720人,博士生235人。2000年招收本科生170人(含留学生18人),硕士生232人(含留学生2人),博士生84人。2000年结业本科生213人(含留学生15人),203人获学士学位;毕业硕士研究生163人并获硕士学位;毕业博士生12人并获博士学位。现有各类继续教育学生1300多人。 学科建设: 目前法学专业教学主体架构仍为法学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与此相应,除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外,有权授予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共10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有权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7个专业授予博士学位。法理学、国际法学是全国重点学科。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建设,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的学术梯队趋于合理,导师力量雄厚,科研成果突出,正在迅速发展。 北京大学2002年法律硕士报名录取情况 1、招收人数:拟招180人,后北大深圳校区又招75人,总计255人; 2、报考人数:2684人; 3、复试分数线:355分,有290多人参加复试 4、复试课程:民法、刑法、法理学。差额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不及格一律淘汰。 5、公费人数:无公费,前20名有奖学金; 6、自费学费:14000/年,一次或三次交清。 7、住宿:提供住宿,地点在万柳公寓。 8、授课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在职不脱产来分班。 9、调剂:不接受调剂。 10、外语语种:英语、俄语、日语 北京大学2003年法律硕士报名录取情况 1、招收人数:280人; 2、报考人数:2409人; 3、复试分数线:330分,外语和政治55,业务课90; 4、复试课程:民法、刑法、法理学。差额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不及格一律淘汰。 5、公费人数:无公费,前20名有奖学金; 6、自费学费:14000/年,一次或三次交清。 7、住宿:提供住宿。 8、授课方式:只有全日制。 9、调剂:不接受调剂。 10、外语语种:英语、俄语、日语
1、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5月,是新中国最早设立的专业教育出版机构之一。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过50多年的奋斗,高等教育出版社已经发展成为以出版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及社会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类、科技类出版物为主的综合性大型出版社。
1983年,邓小平同志为高等教育出版社题写社名。2010年12月,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高等教育出版社成为其核心成员单位之一。
2、科学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科技出版机构,由前中国科学院编译局与30年代创建的有较大影响的龙门联合书局合并,于1954年8月成立。1993年8月,恢复使用“龙门书局”副牌。
科学出版社比邻皇城根遗址公园,是一个历史悠久、力量雄厚,以出版学术书刊为主的开放式出版社。1993年,科学出版社荣获国家首批“全国优秀出版社”称号。
3、新华出版社
新华出版社始建于1979年,是新华社主管的以出版社科图书为主的综合性大型中央级出版社,主要编辑出版新闻、时政、国际、经济、文教类图书,画册、图片、挂历等艺术类图书和内部参考图书。
受国务院办公厅的委托,还编辑出版国家级的中英文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出版发行《人居》期刊,编印具有权威性的政府机构名录和国内外工商企业名录。
4、人民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是中国共产党在1921年9月创办的第一个出版机构。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为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以适应革命发展的需要,中央局于1921年9月1日,在上海创办人民出版社,由中央局宣传主任李达主持工作。
5、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的前身是中国审计出版社,成立于1988年,2001年10月更现名,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是新闻出版总署评定的良好出版社。
是中央级出版社、国家一级出版社和全国百佳出版社之一,是我国经济学、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与审计学方面的权威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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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集合教授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志强副研究员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富青教授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李慧军老师 强力, 汉族,1961年10月27日出生,陕西彬县人。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经济法、商法。独著、主编、合作专著、教材10余本,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国家级教材《金融法》(独著 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司法部普通高等教育“九五”规划教材《金融法》(独著 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法》(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金融法教程》(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 司法部全国政法院校通用教材),《金融法》(专著 合著群众出版社1991年8月第1版),《中国经济法》(主编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1991年5月第1版,《保险法原理》(合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专家咨询小组成员。 1、郭富青,男,1962年11月26日生,汉族,河南省开封县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西北政大学法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南京大学法学博士。自1986毕业留校后,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担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1年,应邀赴香港城市大学作访问学者半年,2002年晋升为教授职称,2005年担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陕西省司法厅重点建立项目法律服务团法律宣传咨询组成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特邀咨询员;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期以来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尤其是致力于企业法、公司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较深的造诣。主要论著有《中国非公司企业法研究》、《合伙企业法论》、《商法学案例教程》、《公司法教程》、《企业法》等10部,并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经济法制》、《河北法学》、《社会科学家》等刊物,公开发表法学专业论文近60篇。其中有8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被收入《中国商法精粹》,1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其中产生广泛社会反响的代表作为《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控股股东诚信义务探析》(发表于《法律科学》2004年第3期);《从股东绝对主权主义到相对主义公司治理的困境及出路》(发表于《法律科学》2003年第4期);《论公司要约收购与反收购中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发表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建立我国拍卖法律制度初探》一文曾于1996年荣获中国社会科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学论文优秀奖;《论现代企业集团组织运行的法律机制》,1998年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建立我国商事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及营造社会信用环境的思考》,荣获2002年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论商法的立法模式》,荣获2004年中国法学会颁发的,中国商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2等奖。《地名资源商业化开发的法律秩序研究》,荣获2007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李集合,男,1966年生于陕西省礼泉县,1989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至今。主要从事合同法、房地产法、土地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业法学会房地产法与物业管理法协会理事。主要著作有:《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独著)、《农业法视野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制保障研究》(中国法学会2006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合著)、《土地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出版,副主编)、《合同法》(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出版,主编)、《监狱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并在《西北大学学报》、《宁夏社会科学》、《法学杂志》、《政法学刊》、《法律适用》、《理论导刊》、《河北法学》、《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