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曝光深圳大学胡明伟教授不让学生毕业等事,对此,深圳大学研究生院3月18日发布通知称,最近接到学生投诉胡明伟教授在指导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存在问题,这对这位学生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对于深圳大学学生直接写投诉信件反映问题,这样的做法其实也值得点赞和认可,这表明学生遭遇不公平对待的时候,没有选择退却,也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为自己发声,也是在伸张正义。
一通举报下来,没个仨俩月没有结果,同时还要考虑换导师,换导师成功了,还要考虑马上进入状态,在短短的半年内做出能毕业的学位论文工作来,抓紧时间投稿,还能赶上毕业前有文章出来,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期刊,没有两三个月也是不行的!这样算下来,几乎没有时间能按时毕业了!
如果确实是冤枉了举报的导师,自己去找导师沟通也可以,或者找其他学生,亲戚,朋友,或者其他老师去说都可以,毕竟目前已经做了很多论文工作了,毕业是有基础的!
建议能修补关系的话,可以修补,拿到学位万事大吉,最多以后不来往忘掉这段经历!自己去找导师沟通也可以,找其他学生,亲戚,朋友,或者其他老师去说都可以,毕竟目前已经做了很多论文工作了,毕业是有基础的!修补不了,就换导师,毕竟现在的导师是同意的,换了导师后就抓紧时间做论文工作毕业!
无论如何,举报的话肯定要做好放弃拿学位的思想准备,以后找工作,HR可能会问这段经历,在工作中可能碰到比这个还要让人无法忍受的事情,HR或老板肯定要说服自己怎么来和这样的人相处才敢招。
不过举报对生活是没有影响的,现在是法治社会,大家都清楚应该怎么做
如果你确认自己在毕业论文,论文答辩等相关材料齐备,且毫无过失的情况下,导师刁难你,不予毕业的话,可以搜集好相关证据,找所在学院的领导或学校领导,甚至当地教育局反映,但我不建议这样做。
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导师一般会以毕业论文不达标而刁难学生,而毕业论文的好坏是一件很主观的事情;二是因为,即便你向学院申诉,学院一般情况下,会习惯性地向着老师说话,也就是说,他们可能会为了保护老师而牺牲学生的权益。
近年来,研究生和导师之间的矛盾日趋激化,根本原因在于导师的一份特权,那就是,导师对研究生论文答辩及能否毕业有绝对的发言权,可以一票否决。
要想申诉,一是确保自己的毕业论文能达到毕业的标准,最好是在周围学生的平均水平之上;二是能找向学院提供导师确实在刁难自己的可以验证的证据。如果不满足这两个条件,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打折扣。论文水平到底如何,相信你自己有一个判断,关于证据,这就要求你平时细心一点,尽量能搜集老师有意刁难你的文字、图片、声音或者视频证据,当然如果能找到其他同学为你作证,就更好了。
其实大多数老师是好的。我们换位思考下,导师每天都挺忙的,有的导师带五六学生,压力很大,老师发脾气也是为了我们好,刺激两句是为了长记性,我们要站在导师立场上看问题,理解导师的用心良苦。感觉压力大,自我调节不了时,可以寻找学长学姐帮助或者找导师沟通,诉说心中的委屈和苦水,导师也许以前错怪你了,消除隔阂,消除矛盾,心情舒畅
那么就应该上报给学校,必要的话也可以选择在网上进行曝光。
深圳大学一导师阻碍学生毕业被举报,目前该导师已被停职调查,那么这对这位学生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对于深圳大学学生直接写投诉信件反映问题,这样的做法其实也值得点赞和认可,这表明学生遭遇不公平对待的时候,没有选择退却,也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为自己发声,也是在伸张正义。
虽然说越是忍让,那些无良导师越是吃定你了,现在有一种东西叫网络,不怕他不认账,只要有证据,能讨回一个公道。
但是我们也要清楚举报就相当于和导师翻脸了,而且这个举报后的调查时间一般都比较长,你的论文还需要和新的导师进行对接沟通,新的导师也会对你忌惮三分,影响毕业。
建议和导师好好沟通,不要举报或得罪导师,因为在国内,导师的权利较大。学校更倾向于听导师的意见。
作为学生你的路还是很长的,你有的是时间找到心仪的工作,山高水长你有的是时间通过努力建立自己的影响力,用扎实的学识有理的思想去影响他人,根本不急于一时。
但如果向学校举报,类似不对称竞争的手段去把人搞掉,用此来证明什么,那不光无能还显得你特别无耻,也根本不能证明什么,妥妥的小人行径。不管举报成功与否,对自己的毕业有一些影响,可能比其他人更慢一点。
未来在工作中,如果你偶然在交谈中说出了犯上逆鳞的话,你的同事把你举报给领导了,导致你被开除甚至在公司群里游街被批,你会怎么看待你那个同事?特别是如果你还在这个同事刚来的时候,教授过他很多专业知识呢?
不过举报对生活是没有影响的,现在是法治社会,大家都清楚应该怎么做。
就是指导老师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签字。署名,在书信、文件、文稿上面签自己的名字,也指在出版时把著者的名字写在上面的意思。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即使答辩过,但导师要是认为不合格的话,不签字,那么可能要延毕了,毕竟现在高校是导师制,导师是你的第一责任人,所以说,导师有绝对的权利,你说的不合格,就抓紧时间修改吧,要不完了的话,就要延期毕业了,抓紧加油吧,别纠结这个问题了。
楼上的不要乱说。你这个“代替签字”,是经过写论文的这位同学同意,代替这位同学签他的名字吗?如果这样的话,你把对方同意你签字的证据(说话的录音,或者微信/短信的截屏)保留好,就没有问题。因为这些证据相当于对方的委托书,你就是受委托人。
不需要。毕业论文是自己写的,不用征求导师的同意,可以将第二作者署名为校外导师,硕士毕业论文不需要校外导师签字。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对其专注、所研究领域的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
挂名导师签字。根据查询导师相关公开签字资料得知,因为挂名导师就是给你毕业论文之类的签字而实际导师是给你讲课的。导师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为老师、科研人员、主祭司等。这个词语有时候也跟佛教或古希腊宗教有关。
挂名导师签字。根据查询导师相关公开签字资料得知,因为挂名导师就是给你毕业论文之类的签字而实际导师是给你讲课的。导师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为老师、科研人员、主祭司等。这个词语有时候也跟佛教或古希腊宗教有关。
关注1. 为什么要制定《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长期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学风建设管理机构。各高等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学风规范的制度建设,加大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但是,高校学生买卖、代写学位论文等作假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严重败坏了学风,损害了我国学位制度,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这些论文作假行为,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加大处罚力度,从制度上进行遏制,以促进学风建设,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2. 《办法》是如何制订的?2012年5月,教育部启动《办法》研究制订工作。在《办法》制订过程中,多次召开有关专家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2012年7月至8月,《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意见,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教育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知名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广大师生和热心网友反馈意见约400条。在对意见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最终稿,于2012年11月以教育部令形式发布。3. 如何理解制订《办法》的重要意义?《办法》的制订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规范学位论文管理,维护我国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办法》通过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学生培养单位、学位授予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学位论文申请、审查、授予等行为更加规范,维护了我国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二是有利于推动学术诚信建设。诚信是学术之基。学术作假行为损害了学术的根本,损害了学位授予单位的形象和整体学术环境的健康发展。《办法》通过全面规定处罚措施,加大打击作假行为力度,有利于推动形成良好学术氛围。三是有利于提升学位授予单位的科学研究水平。求真求实是科学精神的核心,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弄虚作假注定与科学无缘。通过打击作假行为,有利于培养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促进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四是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位是对学位申请人员学术能力的权威确认,学术能力是高层次人才综合素质的基本反映。《办法》通过倡导学术诚信、营造良好学风、促进学术研究,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重要保障。4. 《办法》关于学位论文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办法》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即: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其中博士和硕士的学位论文包括学术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论文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同时还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5. 《办法》规定了哪些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办法》规定了以下5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情形:(1)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2)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4)伪造数据的;(5)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各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学科特点,对这5种作假行为进行细化。6. 学位申请人员、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都有哪些职责?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7. 如何认定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责成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或聘请专家组成专门机构,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学位授予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指定学风部门负责调查认定。8. 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理?学位申请人员:出现学位论文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的,未获得学位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读学生,还可开除其学籍。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其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其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学生培养部门: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处分。学位授予单位:对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此外,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9. 被处理人员有何救济途径?学位授予单位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0. 如何落实《办法》?各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一是要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办法》,使各相关人员详细了解《办法》的各项规定。二是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明确工作机构和实施细则。三是要严格执行《办法》各项规定,严肃处理发生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问责制度,加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督查力度,指导学位授予单位认真实施《办法》。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制度,加强协调和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办法》,依法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研究生考核与淘汰力度,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意见》指出,对于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毕业论文作假将被撤销学位 《意见》确定,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 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考核与淘汰力度将加大。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畅通分流渠道,加大淘汰力度。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同时完善研究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研究生权益保护。 导师资格评定考虑师德表现 在改革评定制度上,《意见》指出,将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尊重导师和学生选择权。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完善导师管理评价机制,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用人单位反馈计入质量评价 《意见》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有一定比例的行业和企业专家参加。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评价的反馈机制,主动公开质量信息。 对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视情做出质量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 此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纳入研究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须将学位论文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公示。
法律分析:硕士论文答辩过了老师不签字不能毕业。抓紧时间修改,晚了会面临延期毕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第七条 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规定考试的课程中,如有一门不及格,可在半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要解决问题就去,找出原因,积极面对,有错的地方道歉!说明原因。教师原则性的自己就要多想想了!
我跟你一样,但是我是理科的学生,去问舍管的时候,他们让我7月13、14号去办理暑期宿舍安排同时需要带一下几个文件:博士录取通知书、暑期住宿原因(导师签字、学院盖章)。你也可以试试的啊!
礼没送到位,你要去探探他的口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