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也是可以发表论文的,可以参考以下步骤1,筛选需要投稿的几个期刊,详细看看投稿要求,比如字符,引用率,参考文献等。2,根据期刊要求撰写论文,修改论文。3,投稿,等待杂志社审稿,检测等。4,杂志社会针对文章给出意见返修等,这个时候需要你修改。5,审核通过后,给杂志社缴费,6,等待出刊
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每个学校是不一样的:有的学校要求必须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的;有的则不作要求,这个就得看你们学校的要求了:正规期刊的话,是有自己的CN的。所谓C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人们习惯称之为CN类刊物。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区、市)区号。而印有“CN(HK)”或“CNXXX(HK)/R”的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这是我在百姓论文网发表的时候,负责的老师告诉我的,有需要的话你可以去问问的。
广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2013-08-20 17:21:3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论文应为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的原著学术论文,论文内容应为本人学位论文一部分。第二章发表论文要求第三条 论文要求(一)博士学位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SCI (包括SCIE、SSCI,以下简称SCI)论文。(二)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至少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三)研究生课题内容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在前两位者,可以不受论文限制。(四)专业学位研究生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第三章论文署名要求第四条 论文署名要求(一)作者署名要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职研究生老师分析用于申请学位的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学位申请人应为论文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必须是第二作者。(二)单位署名要求1.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系统和学校本部研究生论文应按照培养单位的规范名称署名,如"广州医学院××学院"或"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等。2.教学基地各单位培养的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以广州医学院署名或以广州医学院及本单位法定名称共署名。3.非教学基地单位培养的研究生必须署名"广州医学院XX(学科名称,如免疫学教研室)。(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署名也参照上述要求办理。第四章发表论文的认定第五条 SCI(EI)与中文核心刊物收录论文的认定由于SCI(EI)收录刊物与中文核心刊物目录每年均有调整变化,SCI(EI)发表论文与中文核心刊物以论文正式接收时检索结果为依据。第六条 对各学院及各附院自行制定发表论文规定的认定各学院均可依据本规定进一步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但标准不能低于学校的最低标准。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须提交研究生学院备案方为有效。第七条 发表论文时间的界定(一)研究生:论文发表时间原则上应为在学期间及毕业后3年内。(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发表时间应在论文答辩前3年之内或答辩后1年内,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学位有效期内方可申请。第八条 论文的审核(一)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在学位论文答辩后,应从网上填写并打印《广州医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同时提交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经导师审核签名和所在单位审查核实,上交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再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二)对于已被国外刊物接收但尚未发表的SCI(EI)论文,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刊物的正式接收函,可进入学位申请程序。对于国内刊物的录用函也可接受学位申请。第五章对未发表规定论文的研究生的处理第九条 对研究生在学期间未发表规定论文的处理未按规定正式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按期毕业,但暂不提交学位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待论文正式公开发表后,方可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有效期3年。如毕业后3年内未完成规定论文的发表,今后将不再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第十条 对未在申请学位有效期内发表论文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处理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如未在申请学位有效期内发表符合规定的论文,此次申请无效。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1年9月4日起执行,之前与此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毕业论文的发表是要求比较严格的。所以一定要认真撰写毕业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当然好过,不过前提也是要认真准备,听从导师的指导,注意答辩时的礼仪及用语。而且启文在职研的老师介绍到,论文答辩有两次机会,一次不过,还有一次机会,不过都失败就要重读研修班了,大家要认真对待。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2017下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通知
为了保证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人权研究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毕业审查
1、材料报送时间:3月22日
2、材料报送地点:科A1008
3、报送材料要求:
博士研究生填写并提交下列材料:学位申请书、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电子版、单页双面打印纸质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名单(电子版),个人培养计划(电子版、纸质版)、成绩单(纸质版)、中期考核分流登记表(纸质版)、博士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2篇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并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
硕士研究生填写并提交下列材料:学位申请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电子版、单页双面打印纸质版)、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名单(电子版)。
二、学位论文答辩
1、 学位论文要求
请申请学位人员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中关于“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凡不按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我院将不予接受(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办管理网页)。
注:自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2017年夏季)学位申请开始,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开始执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新的篇幅标准。
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生不得提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且应在课程考试通过后二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论文答辩;同等学力人员应在《准予学位论文答辩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论文答辩。逾期一律不予接受申请。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做好形式、字数审查,确保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在形式上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新标准。提交的论文,形式、结构、字数不符合规定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2、 学位论文提交
1、论文提交时间:3月27日
2、论文提交地点:科A1008
论文需交匿名和署名论文两种(纸质版和电子版),署名论文包括版权页和作者信息,匿名论文不允许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提交9本纸质论文(5本署名用于答辩,3本匿名用于评阅,1本匿名用于查重)及论文电子版(U盘报送匿名和署名两种版本 文件名称:署名论文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匿名论文为学号-论文题目);
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提交10本纸质论文(5本署名用于答辩,4本匿名用于评阅,1本匿名用于查重)及论文电子版(U盘报送匿名和署名两种版本 文件名称:署名论文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匿名论文为学号-论文题目)。
3、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执行,请申请人注意遵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对学位论文做好形式、字数审查,确保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在形式上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新标准。论文形式、结构、字数不符合规定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须重新提交论文,参加学术规范审查。
凡未参加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
凡未参加随机抽取匿名评审人员一律不得安排论文答辩。
4、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
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人必须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学位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
应届毕业研究生照片由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组织统一采集,参加统一照片采集后学位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由学位管理办公室上传。未参与照片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提前和延期毕业的学历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等应到指定地点采集,采集后照片由学位管理办公室统一上传。同等学力生在提出申请时,接受论文答辩申请单位须要求其提交电子文本照片以及2寸照片2张,否则不得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照片格式要求:
建议采集地点:
三、学位信息采集
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和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分别登陆系统填写个人学位信息。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址为:
。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人答辩结果报送学位管理办公室,学位管理办公室将答辩结果在“平台”登录并发布。
第二步:6月8日之后,申请人在“平台”查询自己的论文答辩结果,并于6月15日之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论文信息”环节的信息填写(特别提示:论文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英文摘要不可填“无”)。
(二)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之外的其他类型学生,于3月1日起登陆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
学生登陆网址为:
用户名为:学号(或身份证件号码)
密码为:5890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7〕1号)文件为准。
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本院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提交各项材料。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材料而影响正常参加论文答辩或毕业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一种是答辩未通过,本次审核无效。这种情况很少见,一般都是论文严重不符合硕士论文毕业要求,这种情况就是就没有第二次答辩的机会了。意味着本次申硕失败,毕业之后没有硕士学位证。要想获得硕士学位证要重新进行申硕的相关工作。另一种是答辩未通过,但是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这种情况就证明学员有再一次进行申硕答辩的机会,答辩通过获得硕士学位证。但是各位学员要注意,一定要在一年以内进行答辩,时间超过一年的话,视为自动放弃第二次答辩机会。 学员在进行论文攥写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来写,就连文字的字体及段落的格式都不能出错。一般情况下答辩委员会是不会直接让学员的论文答辩不通过的,都是直接通过或是要求二次答辩。但是如果学员的论文实在是不符合要求,答辩委员会也没有办法,只能让学员重新申硕了。
您好,这个要看您是什么情况了,一般研究生答辩没有通过是两种结果:第一种是答辩未通过,本次审核无效。这种情况很少见,一般都是论文严重不符合硕士论文毕业要求,这种情况就是就没有第二次答辩的机会了。另一种是答辩未通过,但是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这种情况就证明学员有再一次进行申硕答辩的机会,答辩通过获得硕士学位证。您是那一种情况,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我这边可以安排研究生论文,包修改,包通过,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您好,2022年重庆大学电气研究生毕业要求包括:1. 学习课程:学生需要完成电气专业的核心课程,以及其他专业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2. 科研实践:学生需要完成科研实践,提交科研报告,并参加科研论文答辩。3. 学位论文:学生需要完成学位论文,并参加学位论文答辩。4. 其他要求:学生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如英语考试、计算机考试等。总之,2022年重庆大学电气研究生毕业要求包括完成学习课程、科研实践、学位论文以及其他要求,以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
《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07修订)(重大校[2007]468号)可以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办下载或者到百度文库
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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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中医图书馆论文接收各研究生导师、各研究生: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办法》(广中医研〔2019〕24号)、《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院现布置开展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参与人员2022年上半年申请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指导老师。二、审核方式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及原始资料,由研究生导师审核所指导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研究原始资料。三、审核内容学位论文相关研究原始资料,包括原始数据、实验记录、调研记录、问卷调查记录、拍摄素材和案例、病例、统计学分析结果等,审核其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等。四、结果处理1.审核合格,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签署《第一临床医学院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和资料真实性承诺》;2.审核不合格,由审核导师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另附问题清单和佐证材料(若有),《审核表》报学院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复审;审核不合格,学校不受理该研究生当季的学位申请。五、完成时间2022年5月5日前完成审核。有审核不合格情况由审核导师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者由研究生保管《真实性承诺》,并作为学位论文附件材料之一。六审核说明研究生导师应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研究生加强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引导,严格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先说结论,会的,但不是全部,硕士大概5%,博士大概10%,算是抽查。其实论文抽查算是新近几年出现的一个事情,以前是没有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翻一下教育部14年出台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 号这个文件,正是这个文件,让研究生毕业后第二年的论文抽检变成一项例行工作。而万一被抽中,一般有两个流程,论文重新查重+3位专家同行评议,同行评议这个和专家主观判断有关,这个不好控制,但论文查重这个很客观,直接用知网系统跑一遍就可以了,一旦复制比过高或两位同行评议专家判为不过,将直接将论文定为问题论文,对学位发放单位和个人都有影响,至于影响多大,要看论文问题有多大。每年我过手查重的硕博论文有几百篇,很多同学都会问第二年抽检的事;一般我建议有三点,一是大论文尽量不要给师弟师妹当作小论文用,防止第二年抽检时尴尬;二是自己当年查重注意论文安全,因为论文抄袭的话任何系统当年都发现不了,你根本搞不清楚你的论文是否被钓鱼卖掉了;三是对于硕博论文而言,即使学校查重不用知网(当然这类学校很少),个人怕抽检的话也应该最后用知网查一遍,因为抽检用的是知网查重。再说个题外话,本来教育部出台抽检这个政策是想控制论文质量,但却意外发现了很多论文抄袭的情况,大家可以自行百度,是否近几年研究生论文抄袭爆出来的越来越多了,这都是抽检和知网查重的功劳。那论文抄袭是咋来的,肯定是不少同学前一年通过各种乱七八糟的途径查重时被钓鱼了,这样大家也就理解了整个环节。最后说点个人意见,我觉得教育部抽检5%还是太少,我觉得应该第二年硕博论文全检,这样让论文钓鱼的、买卖论文的、论文抄袭的都无所遁形,还大家一个清清白白的硕博毕业论文环境。发布于 2020-07-25 14:46寄宿考研班 求推荐精选推荐广告笔记评论
各学科专业、各研究生导师、各研究生:根据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加安全有序、保质保量做好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人员认真遵照执行。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论文答辩时间为11月21日-12月2日。二、学位论文答辩对象已完成培养审核,且已通过学位论文查重、统计学检测、原始资料审查、博士预答辩、双盲评审的学位申请者。截止至11月11日,我院共有拟参加答辩人员42名(附件1),其中个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结果尚未返回或在复审中,若结果未通过则按规定延期答辩。三、学位论文提交有关要求注意:既往已毕业未获得学位于本次申请学位的人员,应提交纸质学位论文1本。其他人员按以下要求执行。(一)纸质版学位论文正式装订纸质版学位论文3份,注意《原创性申明》页研究生和导师须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名,《原创性申明》之后装订《答辩委员会名单及评定意见》;《统计学检测合格证明》、《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和资料真实性承诺》(详见本通知中原始资料审查有关内容)、《伦理审查批件》(若有)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置于“致谢”之后。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档案材料》时将纸质版学位论文放置于档案袋中提交。注意须为最终版论文,且与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一致。(二)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要求为PDF格式,每篇论文单独一个文件,须为完整的论文,包括论文封面、《原创性申明》(须带签名扫描)、《答辩委员会名单及评定意见》、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其他附件(统计学检测合格证明、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伦理批件等)。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如:10572_10050_20111105370_LW.PDF。特别注意:各字段连接符为“_”(ASCII码95),非“-”。“LW”为固定代码不另行编辑。二级学科码区分专业学位如1057+和学术学位如1005+,见附件。电子论文须在12月6日上午8:00前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学位论文”栏。注意:电子版论文与纸质版学位论文必须一致;电子版论文用于送交学位评定分委会专家审议,务必在规定时间提交;电子论文同时用于广东省学位论文的抽检,务必是经
答辩后大概率是要修改,因为答辩专家会提一些建议或者问题,会后你要根据这些建议或问题进一步完善论文,这也是答辩的目的之一。我是找北京译顶科技,那边做的还不错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