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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调控法律制度大一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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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调控法律制度大一论文题目

1997年下半年,始发于泰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明显减慢,中国经济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在当时严峻而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国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地调整了宏观调控策略,实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一、对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理念长期化的隐忧由于我国目前的市场态势,总体上已由“经济短缺”过渡到“经济过剩”,“经济过剩”有可能成为我国今后经济运行中的一种“常态”。对此问题的关注,实际上反映了大家对我国近几年大规模财政赤字及政府偿债能力的担忧。首先,“扩张性”财政政策(即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从短期看,的确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疑义的。但是,不管哪个国家,“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都要受到国家财政能力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财力做后盾,长期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是难以支撑的。虽然从1999年我国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来看,我国的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为12.93%(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60%左右),国债余额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重为17.60%(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30%左右),说明我国国债的发行仍有较大的余地;但从国债偿还率指标来看,我国1999年国债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达16.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10%左右),已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再从债务依存度看,这一指标逐年增加,居高不下,全国债务依存度1999年达30.6%(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20%左右),而中央债务依存度更是高达9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30%左右),都远远地高于国际公认的控制标准。1998年以来,整个国家财政有1/4的支出、中央财政有1/2的支出依靠发行国债来维持,这充分显示出我国财政的脆弱性,必将对我国未来的财政安全构成巨大的潜在风险。尽管我国目前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距国际警戒线较远,但实际上我国的财政债务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债务并没有现实可比性。因为西方的财政债务一般都等于公共部门债务,而我国的财政债务一般小于公共部门的债务。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项目:一是准国债项目;二是国有银行体系不良资产中的潜在损失;三是隐性养老金债务。显然,如果只单纯计算国家的财政债务,而不把以上三个项目考虑在内,就自然会低估政府债务规模;反之,如果把以上三个项目计算在内,则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就会大大增大。在我国,由于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财政是所有公共部门债务的实际最后承担者,所以,我国的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要远远高于财政债务规模。据有的学者估算,1999年我国公共部门的实际债务已超过当年GDP的50%,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其次,“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结果,即加大财政赤字。财政赤字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从理论上讲,只要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保持良好的信心,一定的财政赤字规模(由此导致的国债规模)就是可以承受的,也不会导致什么财政风险,即随着赤字与债务的继续增加,到未来的某一天,政府既无法用财政结余来弥补赤字,又不能通过借新债来换旧债和弥补赤字,且又得不到国际上的有力援助。那么,政府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多印发钞票;二是宣布废除旧的债务。前者意味着恶性通货膨胀,后者意味着国家信用的破产,这两者都意味着经济或政权的崩溃。本人认为,由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本来是在萧条时期应该暴露出来的问题,如经济结构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收入差距问题,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等,在财政赤字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下,被暂时地掩盖起来,一旦财政赤字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作用减弱,这些问题就又会重新暴露出来,对经济增长形成障碍,应引起足够重视。再次,政府债务筹资,也需要支付成本。就政府债务而言,其成本就是债务利息。一般来讲,债务筹资成本是与政府的信誉成反比。但是,即使信誉再高的政府也不能做到一味地以低利率在国内外无限量地借款。在一般情况下,债台高筑的政府信誉级别与其债务规模成反方向变动,而政府的债务风险却又随债务规模的扩大、信誉级别的下降而增加,如俄罗斯财政与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就在于此。最后,“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要靠政府机构来运作,并与行政行为结合在一起,这在执行过程中必然要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容易导致计划经济体制的复归,弱化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效率。由于我国目前的产权改革一直没有真正到位,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法人财产主体,所以,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投资决策失误、效率低、效益差的局面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改变。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公共投资被贪污、被侵占、被挪用和大量流失现象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扭转,这都必然会严重影响到财政支出的实际效果。目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是相互交织、相伴而生的,采取简单的总量扩张政策是难以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的。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采取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经济却始终启而不发,关键在于日本未能将结构调整政策有效地结合于总量扩张政策之中,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目前情况下,我们不能一味地依赖扩大财政赤字与大规模发行国债来刺激经济增长,财政支出的增加,必须建立在财政收入可靠增长的基础之上,同时注意解决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积极财政政策的完善应该从转变政府投资方式入手。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应该从财政投资这种直接手段转向利用财政投融资、财政贴息等间接手段,使政府投资成为杠杆,有效地带动社会投资。具体包括:(1)改变财政投融资方式,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财政投融资制度,以便从制度上解决财政投资需求与投资供给之间的矛盾。(2)采取多种手段吸纳社会资金。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手段吸纳社会资金,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从而产生“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民间投资的增长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带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快,但如果民间投资增长缓慢,则会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除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外,还应全面落实引导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如落实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在税收上切实实行国民待遇,防止税负不公、双重征税等歧视性措施。要加强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强法律保障和服务机构。第二,运用公共支出政策,刺激国内需求增长。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适当多增加一些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投资风险小、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项目。这样做,不仅可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长期以来制约经济增长的不利因素,而且也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城乡居民消费。第三,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启动最终消费。在这方面,一是要从调整体制内人员的收入水平入手,以处于类似于我国发展阶段的国家其国内体制外的工资水平为参照系,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货币化的政策,调整体制内人员的工资待遇。二是要通过改革,认真落实对企业和农民的减负政策,为提高职工和农民收入水平与购买力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适当增加转移性支出的比重,加大国家财政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对住房、医疗、教育和就业制度等需要财政支持的改革,要制定反周期的操作。要力求减轻居民支出中的改革费用负担,稳定居民的支出预期。第四,应充分注意政策的适时调整和渐进转换。主要是通过市场和消费替代、民间和企业投资替代、出口需求替代,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和转型创造条件。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大财政政策引导结构调整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形成一整套带动产业调整和不断升级的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优化税制结构,规范税费关系,使税制本身对经济景气产生有效的调节作用,同时,也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

想要写出一篇具有吸引力的宏观经济学论文,首先得有个好的论文题目,本文整理了 150 个"宏观经济学论文题目范例", 希望能给大家选题时带来一些灵感和收获。     宏观经济学论文题目范例一: 1、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配合的中国实践及经验 2、宏观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证券分析师预测效果影响研究 3、金融市场中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及其影响 4、宏观经济政策视角下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研究 5、论稳增长在中国特色经济理论中的性质 6、财政货币政策对通胀剪刀差影响的实证研究 7、论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 8、论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 9、论审计为宏观调控服务的研究 10、考虑记忆性质与时间滞后效应的非线性经济周期模型分析 11、试析减税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中的作用 12、宏观调控理论的创新思维模型构建与中国实践 13、货币政策预期与宏观经济效应--兼论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多指标评价体系 14、审计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的作用分析 15、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6、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工具和途径探讨 17、浅谈宏观调控法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科学调整--评《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体系研究》 18、试论中国宏观经济调控与资源环境保护关系 19、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20、宏观经济调控下经济发展趋势探讨 21、宏观经济调控视角下的政府采购模式选择 22、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23、试论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转变 24、我国宏观经济问题及宏观调控面临的困难分析 25、宏观调控法本土资源刍议--以《盐铁论》为例 26、新常态下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经济法思考 27、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中的问题与对策 28、北部湾地区土地宏观调控对房地产发展的影响研究 29、新常态下我国地方经济增长质量的转型及其宏观调控的转向 30、基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分析 31、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宏观调控探析 32、宏观调控情境下商业模式创新的机理分析 33、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宏观调控研究分析 34、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探究 35、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36、宏观经济管理视域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路径研究 37、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的有效应用研究 38、区域经济在宏观经济管理下的协调发展和思考 39、浅谈积极财政政策对现阶段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 40、浅谈宏观经济管理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41、新形势下强化国家审计在宏观管理中的地位与对策研究 42、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探析 43、审计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及其功能独特性研究 44、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45、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的应用 46、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47、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策略阐释 48、体育经济职能定位与转变的相关思考 49、浅析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 50、应用经济信息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思考     宏观经济学论文题目范例二: 51、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52、关于应用经济信息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思考 53、基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的有效应用分析 54、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55、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探讨 56、试析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57、年改革开放研究的时空变迁--基于CNKI大数据的分析 58、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的几个问题 59、基于文献计量统计分析的期刊影响力提升 6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进展与制度构建 61、浅析区域经济在宏观经济管理下的协调发展 62、浅析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必要性 63、新时代背景下经济管理创新研究 64、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65、试析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66、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法论路径取向与中美比较 67、谈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 68、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69、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70、试论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71、宏观经济管理对企业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72、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73、对宏观经济管理的相关问题研究 74、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75、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管理的协调配合--基于中国六部门DSGE模拟分析 76、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探析 77、我国供给侧改革的宏观经济调控与管理新思维 78、财政融资政策及其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 79、凯恩斯主义及其对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启示 80、企业经济管理中会计管理的应用 81、试论宏观经济管理中国家审计的地位与作用 82、浅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下的区域经济增长 83、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原因与经济增长的道路选择 84、浅谈进一步深化宏观经济管理 85、基于VAR模型的我国存贷款利差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影响分析 86、矿产资源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研究 87、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变化与地方政府应对--以深圳为例 88、经济信息在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9、宏观经济管理下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相关思考 90、论宏观经济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91、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探究 92、经济虚拟化对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影响研究 93、中国的金融稳定及其产出与通货膨胀效应检验 94、不同周期状态下财政政策的异质性产出和通货膨胀效应研究 95、我国货币政策的宏观经济时变效应及其稳健性检验 96、"脱实向虚"与"脱虚向实":基于动态宏观经济效应的分析 97、基于金融稳定目标的规则型货币政策研究 98、人口老龄化与货币政策:研究进展与政策启示 99、探讨影响宏观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100、"新常态"时期中国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的关联机制研究     宏观经济学论文题目范例三: 101、浅谈宏观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影响 102、宏观经济波动与产业结构的关联性 103、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104、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发展的基本问题探讨 105、新常态环境下的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及对策选择 106、浅谈积极财政政策对现阶段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 107、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探析 108、刍议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途径 109、邓小平关于经济改革和发展论述中蕴含的宏观调控思想 110、债务融资来源异质性与企业投资--基于宏观经济政策视角 111、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对企业资产配置影响研究 112、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113、全球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及启示 114、宏观经济政策对通货膨胀预期影响的时变性研究 115、住房市场波动和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研究 116、新冠肺炎疫情对宏观经济政策财税改革与全球化的影响 117、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118、逆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 119、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120、供给侧改革下的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分析 12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的时代背景及内涵研究 122、基于信息网络化视角的宏观经济管理分析 123、综合类科技期刊排名与影响因子修正建议 124、关于宏观调控的经济法问题的探讨 125、基于总供求模型和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体系 126、宏观经济下电子商务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研究 127、论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28、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129、市场对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多维透视 130、浅析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关系 131、论宏观调控经济政策下经济法的价值体现 132、浅谈进一步深化宏观经济管理 133、西方宏观经济政策给予我们的思考 134、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探究 135、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模式初探 136、浅析通胀预期是社会公众对未来发生通货膨胀的担心 137、浅析后危机阶段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趋向 138、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数据解说 139、经济周期与房地产波动的关系研究分析 140、后危机时代安徽省财政宏观调控政策研究 141、扩大消费需求的理论与对策探究 142、美国加州生物制药行业资本投资更新变化 143、房地产动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44、浅析对现代经贸教育的三点看法 145、浅论宏观经济剖析和政策前瞻 146、中国宏观经济政策与地区发展不平衡关系研究 147、中国货币政策与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研究 148、中国宏观经济政策与全球经济不平衡关系研究 149、西方宏观经济理论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150、新宏观经济学的演进及研究对象 151、宏观经济学的新突破--评罗运贵的《新宏观经济学》

外国法律制度论文题目

古代:从《格尔蒂法典》看古代希腊私法近代:英国首届世博会期间的立法现代:希腊危机视角下的欧盟法与欧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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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问题为中心,探索法学课程教学改革——以国际商法教学改革调查分析为例2、《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措施浅谈3、浅议双语教学的目标、模式及资源开发——以《国际商法》教学为例4、谈高职院校非法律专业的国际商法教学5、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研究初探6、非法学专业法学课程教学方法探讨——以《国际商法》课程为例7、国际商法专论8、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国际商法实务教材开发9、《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10、高职类国际贸易专业法律教学改革之探讨——兼论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课程的整合11、对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关系的深层思考12、国际商法双语教学若干问题研究13、略论国际商法中的“标准格式之战”14、对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方法的探讨15、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法双语教学的思考来源(以上内容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先行调解制度法律研究论文

调解这一理念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追求和谐与调争息诉是中国传统学观的特质之一,它是我国数千年来的传统。直到它仍然在我国法律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东方经验”的美称。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许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法院调解有两层含义,其一是说,法院调解是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其二,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诉讼活动,行使审判权,审理结案的一种方式,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济价值①。但是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推进,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显露,因此,应进一步改革完善调解制度,以建立现代化调解制度,进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一、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发展及其现实意义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从案件性质上说,凡属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引起的民事案件,都可适用调解方式解决;从诉讼程序上来说,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中,都可适用法院调解。因此,法院调解是法院运用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调解在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审判方式就确立了“调解为主”的方针。新中国成立后,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更是受到高度重视。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解调为主”的民事审判工作方针;1964年这一方针被发展为十六字方针,即“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②。至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调解成为我国民事诉讼中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政策导向,但在该政策的指导下,一些法院片面追求调解率,以至产生了相当数量的强迫调解。为此,我国在1979年起草《民事诉讼法》时,对“调解为主”这项原则进行了修改,把“调解为主”改为“着重调解”。这一原则的核心是要求法院立足于调解处理民事案件,但它仍然保持着调解为主、调解优先的基调,实践中仍有大量为盲目追求调解率而产生的强迫调解。因此,1991年4月9日我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理论界将其称为自愿合法调解原则。将调解规定在总则部分,避免了审判人员将调解误认为是开庭前的必经程序。自愿合法调解原则突出了自愿调解,从而使调解原则更加符合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本质。自1991年以来,审判实践中以调解方式结案始终是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手段。但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制度以及对法治的相对忽视,法院调解制度也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使其具有强烈的职权主义特点。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调解制度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调解制度本身也遇到了一些难题。如有的法院提出“强化审判,弱化调解”的改革思路,片面强调快审快结和当庭宣判率,渐渐显露出重判轻调的倾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我国的民事权益之争虽然日趋复杂化、多样化,但是,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仍然具有判决结案方式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因为民事案件,一般是人民内部矛盾,这种矛盾可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用民主协商的方法和思想疏导方法来解决,存在着进行调解的基础。当事人对发生争议的民事权益具有任意性,权利主体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行使和如何行使,可以自由处分,因而,民事案件存在着调解解决的可能性。从司法实践看,法院调解深受当事人欢迎,也是由人民法院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为人民服务,替人民排难解忧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采用调解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纠纷,是保护人民利益,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的一种好的工作方法。实践证明,坚持和强调法院调解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法院调解的核心是通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双方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这样,纠纷解决得就比较彻底,也不存在上诉问题,调解协议也能够顺利履行。二是有利于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安定。民事纠纷虽属人民内部矛盾,但如果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也会影响当事人之间的团结,甚至使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人民法院通过调解,采取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的方法,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思想觉悟,平等协商,解决纠纷,能够不伤和气,增强团结,维护社会安定。三是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守法观念,使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人民法院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和周围群众受到很好的法律政策教育,可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了解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从而可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③。二、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调解适用过于宽泛,有失法律严肃性。一方面,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原则,贯穿于民事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法院调解可以在诉讼终结前的任何阶段进行,在审判实践中大致可分为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等。另一方面,法院调解无审级的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此条规定显示:只要当事人自愿,不管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任何审级和审判阶段都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从表面上看,这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也是缓和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方式,但实质上无审级和审判阶段限制的调解隐藏着许多弊端。法院设置二审、再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审或已经生效判决的错误,而不是为了再给当事人一次调解的机会。如一些当事人当得知判决对双方都不利时,他们可能会合意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规避不利的后果。当事人也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合意推翻一审的判决。因此,只要一审或已生效判决实体正确、程序合法,二审或再审就应当驳回上诉或申请,这有利于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也是严肃执法和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规定调解必须是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这与调解的目的和初衷不符,而且也与处分原则相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若照此来看,事实在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便是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也不能结案。但我国法律规定调解的目的,就是为了既解决民事纠纷又不伤当事人双方和气,即达到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而如果一味地强调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那么就会造成当事人被迫继续举证,法院被迫继续组织质证、认证。如果这样,调解的效率和效益也会大打折扣,难以实现运用调解迅速、高效地解决民事纠纷的目的。而且此条款规定也违背了民事权利合法自由处分的原则,不符合现代契约自由的精神。《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调解是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也是处分自己权利的一种表现。由此,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是调解抑或是判决。即当事人在法院没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及不伤和气的心态,对事实不再调查,对责任不再追究,无论在何种程度上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都是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的体现。因此,对案件事实的查明不能构成调解的前提,由法院分清是非也无助于调解协议的达成。3、自愿合法原则在调审合一模式中的异化。自愿合法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在实践中体现为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两层含义④。在程序上,这种自愿原则体现为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或者同意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但我国现行的是调审结合的审判模式,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法官担任着调解人和裁决者的双重角色,而法官基于追求结案率或对错案追究责任等多方面的考虑,便会首当其冲地选择结案快、风险小、可规避法律问题以及省时省力的调解诉讼模式。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其身份和地位上的优势,往往会使以当事人合意为基础的调解,演变为在以法官主持引导下的强制性调解。虽然有些当事人当时不愿意调解,但一般最终还是会接受,毕竟现在的调解者就是将来的裁判者。在实体上,这种自愿原则应该体现为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下达成的协议必须是自愿协商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经常会利用其特殊地位向当事人施压,促使调解成功,这就容易产生强制合意。在这种情况下达成的协议虽然也是当事人同意的,但决非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愿。合法原则是调解有效的前提条件,它也包括程序上的合法和实体上的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调解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全过程。这也就是说,调解可以在审判程序的任何一个阶段进行,那么程序上的合法也就无具体标准了。这也给法官提供了过大的任意空间,从而导致一些案件反复调解、久调不决、诉讼率低下;尤其是在调审合一的模式下,基于法官的双重身份,更容易造成人情案、关系案,甚至可能侵犯当事人的权利。4、“反悔权”应用的任意性造成调解协议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据此规定可知,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其并无约束力,只有当调解书被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在调解书送达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以任何理由反悔拒绝签收,这就很容易让个别当事人将此做为一种手段不正当地予以利用。譬如,有个别当事人故意先达成调解协议,过后即反悔不签收调解书,以此试探对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底细,揣摩法官可能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此反反复复,把调解书当作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造成当事人拖延诉讼的借口。我国法律规定,调解书需经当事人本人签收后才生效。因而不能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即使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也存在诸多不便。而且按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收时间作为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当一方当事人先签收时,调解书有无效力以及何时生效都不确定,而后一方当事人在签收时就有更多的时间对调解书内容进行权衡利弊,造成了客观上的不公平。有很多案件,虽然当事人在法庭上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调解书很难快速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本人,使调解协议的效力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民事法律文书“送达难”在我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5、法院调解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未明确规定诉讼调解应采用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用的最多的则是所谓“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即法官与当事人各自协商,在双方之间穿针引线,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实际上采用这种方式达成的协议大多数是双方当事人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意思下形成的,这样便很容易出现“和稀泥”的现象,也让一些徇私枉法者有机可乘,造成一些人情案、关系案,极易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对构建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模式的思考要想改革和完善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建立现代的法院调解机制,提高诉讼调解功效,使我们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在调解程序中要充分体现自愿则,弱化法官的主导地位,强化当事人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主动权现行调解制度的本质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调解程序的启动和调解的内容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所以就要赋予当事人以程序选择权。对一审普通程序而言,进入诉讼程序后,选择合意解决纠纷还是审判,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决定,并以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申请为条件,法官无权主动召集当事人调解。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也应由双方当事人提出,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不能以自己的职权身份提出调解方案,法官只作为一个公正、中立和消极的第三方,可以提出建议,可以为双方调解创造条件,以促进案件调解的成功。一旦当事人不愿用此种方式解决纠纷,案件即转入审判程序。对当事人的“反悔权”应加以严格限制诉讼调解是一项严肃的司法行为,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之间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合法权利的一种体现⑤。如果允许当事人一再反悔,不仅损害了法院的权威,也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而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为妥善解决纠纷,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在达成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不仅使调解协议有了明确的生效时间,而且还可以有效的利用现有的有限司法资源,加强法院对当事人调解的约束力,使当事人注重调解,明白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和责任,有效避免当事人滥用调解权和反悔权。3、缩减诉讼调解的范围诉讼调解在实际运用中的过度膨胀,是诉讼调解饱受指责和批评的原因。按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调解似乎可以运用于一切民事案件,而且在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都一律适用。笔者认为此范围过于宽泛。建议对于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民事纠纷,如婚姻、抚养、赡养、收养、监护等均能适用调解,但对于涉及社会公益的民事冲突,如人事、公害等诉讼则不适用调解。而且调解具有反程序性和流动性,应把它维持在一个适当的限度内,这样才能保持诉讼的平衡而不至于引起混乱,诉讼调解才会恰如其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诉讼调解应仅限定在一审程序中适用。在二审尤其是再审程序中则不适用诉讼调解,因为再审程序一般是由指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提起,是一种事后纠正程序,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有错必究,才能充分体现其程序价值,因此不应适用诉讼调解。4、规范调解的进行方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重心在庭审上,调解工作作为活动的组成部分,也应当在庭上完成。当事人自愿同意调解的意思要表达在庭上,自愿解决纠纷的协议要达成在庭上,对于这“两头”之间的说服工作可以视情况灵活处置,能在庭上完成的尽量在庭上完成;难以在庭上达成协议的,则可以休庭,变换场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创造和谐的氛围,做深入细致的调和工作。这样既为当事人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提供了较严肃的氛围,又去掉了以往庭下“背对背”调解中存在的弊端。5、将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分离调审合二为一是造成违法调解、以判压调、强制调解的原因所在,直接影响到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和稳定性,所以应将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分离,调解法官与审判法官分离,这样做不仅能提高办案效率,而且能防止案件承办法官不公正、不廉洁现象的发生,保证当事人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主动权,确保调解功能的有效发挥。6、应将“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条款在《民事诉讼法》中删去在诉讼调解中“事实清楚”毫无意义,怎样才能事实清楚?这只有等诉讼按法定程序进行完毕后才能得出清楚的结论,那么所有调解的案件也只有等到开庭之后方可进行。开了庭,查清了事实,一判即可结案,再进行调解还有多大价值呢?所以,既然自愿原则是调解的首要原则,也就没有必要非得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想怎样处分自己的合法权利就怎样处分,这才是自愿的真正内涵,《民事诉讼法》中“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条款已显多余。民事诉讼调解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济价值,长期以来,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以其固有的灵活性及高效率,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虽然民事诉讼调解存在一些弊端,但它仍将是与审判并立的另一种纠纷解决机制。要使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适应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对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是十分必要的。注释:①沈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②邱星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4。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8。④马原主编《中国民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年7。⑤《改革与完善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人民法院报2002.5.3。参考文献: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邱星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江平主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版。沈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马原主编《中国民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年版。《改革与完善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人民法院报2002年5月13日。

调解中的伦理道德问题论文

一、调解的伦理道德基础

法律与伦理道德具有天然的内在关联,法律规范来源于道德,并以道德为基础形成、发展和完善现实中具体的法律规则几乎都是伦理道德的产物调解作为一种法律制度,自然具备伦理道德的相精神,例如人性、正义以及和谐等。

(一)人性

人性是社会科学都会谈到的问题,不同的人对其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马克思认为应当从“人的需要,,去把握人性,卢梭认为“人性是维护自身的生存的首要法则,亚当.斯密认为人最大的不幸是名誉上不应有的损失,帕特利克.亨利更是强调自由的重要性。实际上,他们所提到的生存、名誉、自由等都是人的最基本需要。除此之外,尊亲if、发展等也同样属于人的基本需要,可以说,&些都k基本人性。任何制度的设计,只有在满足这些需要的情况下,才是理性的、科学的。当然,调解作为法治社会的一种重要制度,就应当符合人性,因为“只有符合人性,规则才具有可行性”a要做到符合人的本性,就要对他们给予充分尊重,尽量满足他们各自合理的基本需求。然而,由于资源的稀缺性,纠纷中的双方当事人不可能同时获得最大化的利益。所以,就有必要利用调解来平衡双方的利益,进而解决纠纷。

(二)正义

法律所追求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伦理道德中也包含有正义的理念A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概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统一的原理,正义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正义也是一致与不一致的统一。正义在不同的时空中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但正义精神的基本底线不会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现代社会是建立在共同的价值底线之上的,正义只有通过善的法律制度才能得到实现。调解作为非讼纠纷解决中的一项法律制度,可以通过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进和保障正义。

(三)和谐

和谐是人和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最高价值目标。历史经验证明,社会在经济、文化上的进步必须以一个稳定祥和的社会秩序为基础传统社会中的“和而不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理念一直影响至今,说明了人类社会从未停止对和谐的追求。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不仅需要各项法律制度等显性规范,也需要道德和习惯等隐性规范。我们所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和谐的社会。调解所蕴含的in谐精神&现实的纠纷解决中显得尤为突出,不仅表现在形式上,更表现在最终的处理结果中。调解作为非讼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意义重大。

二、调解中的伦理道德要求

(一)调解员的职业伦理

(1)保密

保密是指作为调解员,他(她)应该依据调解的具体情势及当事人的意愿,合理维护当事人的隐私调解员不能泄漏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是秘密的、应该保密的资讯,除非这种秘密和资讯是依据法‘必须公开的调解员应该和当事人双方讨论他们对于保密内容、保密范围、保密程度的要求和期待;应该约定好用i可种规则?决定需要保密的事项以及有关事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利自行订立保密条款,或者接受调解员或其所在的调解机构所订立的涉及保密的相关规则。任何在调解过程中披露的保密信息在后续的仲裁或诉讼程序中都不得被披露或者作为证据使用。

(2)公正

调解员的公正性,即调解员不应倾向于争议的任何一方,也不应对争议任何一方有偏见,或者与争议的任何一方有任何利害关系。调解员对所有当事人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具体调解行为中都应该保持“等距离”,在任何时间,如果调解员不能保证自己在调解过程中的作为是公正的,那么他或她有义务及时退出调解值得一提的是,公正这一标准不可能被简单化地统一为单一的行为标准,而必须在具体语境和依据个案情况来具体分析、处理和对待。

(3)称职

所谓称职,是指负责和完成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必须具备必要的资质来满足当事人对调解品质的合理期待。如果当事人满意该人员的资质,任何人都可以被选任为调解员当然,只有称职的调解员,能够更有效地完成调解并符合当事人以及公众对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有效方式的预期调解员也应该让当事人了解他或她自己的专业训练、教育背景以及从业经验方面的信息,以让当事人i根据判断该调解员对于特定的纠纷案件是否足够称职和训练有素这些有关调解员的信息应该向公众公布以便于人们参阅和査找。

(4)其他要求

除了前面三个重要的职业伦理要求,调解员还应当遵守如下准则:丨)中立中立原则是指调解员在调解的纠纷中不能有利益的牵涉;2)诚实在向公众介绍其调解水平、教育背景、培训以及调解的专业知识时,调解员应该诚实;3)自决。调解的发生是依据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发生和开展的,调解员应该在当事人自决的基础上开展调解;4)合理。调解员应该透明地公布和解释薪资水平、各种费用以及对当事人的要价;5)协调调解员i该注意建立与其他专业顾问和其他调解员及专家的良好关系,这将对他们的调解实践大有裨益;调解员应该程序公正地操作调解过程。

(二)双方当事人的伦理道德

调解中的伦理道德问题不仅包括调解员的伦理道德问题,而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伦理道德问题,双方当事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如下:

(1)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底线要求,同时也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具体到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首先,调解的进行必须以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善意为前提,禁止以欺方法形成不正当的调解状态^其次,既然双方当事人选择了调解,他们就有真实陈述的义务,只有双方如实陈述,争议事实才能得以澄清,争议纠纷也才能最终得到解决世界上的一些国家虽然没有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但却有真实义务的相关规定最后,双方当事人作出了调解的承诺,就不应出尔反尔。既然达成了调解协议,就不能恣意反悔,拒绝履行调解协议。当然,该调解的进行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必须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

(2)互谅互让原则

互谅互让原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原则,也是处理人际矛盾的主要途径双方当事人既然选择了调解,就意味着放弃了过于激烈的对抗,转而愿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在具体的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要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争议纠纷,任何一方不得以其在政治上的地位和经济上的优势,迫使对方接受严重不公平的调解协议。为了最终解决纠纷,在必要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应该放弃一些个人利益,否则,如果双方互不让步,那么纠纷的`解决就无从谈起(互谅互利同时要求当事双方在调解中要尊重对方,不得恶意中伤,争议只有在相互尊重中才能得到圆满解决。

三、目前我国调解中存在的伦理道德困境

(一)部分当事人缺失诚信,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我国素有礼仪之帮之称,有着广泛的传统道德基础。但是,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利益的追求,部分人甚至发生价值观、道德观的扭曲,凡事必追求利益最大化。表现在d解实践中,往往是争议双方从自身利益出发,相互对抗,不肯让步,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出尔反尔,导致调解工作费时费力,也严重地影响了调解功能的发挥(追求利益是人的本性之一,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本身并无过错,但不当追求利益最大化,则是缺失伦理,甚至是违法。主要表现为:第一,被告人过度追求自身利益,导致调解的形式合法而实质不合法,调解实践中也往往以牺牲原告的部分利益作为达成调解的条件W;第二,双方当事人恶意调解,以便于顺利转移财产、规避法律责任、逃避义务、获取不当利益,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是集体和国家的利益。

(二)部分调解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偏低

在我国具体的调解实践中,部分调解员轻视调解工作,缺乏耐心,认为调解工作技术含量低,没有身份和地位;再者,人民调解坚持免费的原则,调解员报酬普遍偏低。这导致部分调解员敬业意识不足,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面对新形势不愿意学习提高,影响了对纠纷的处理。存在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一,我国缺乏调解员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导致一大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该领域。门槛过低直接造成调解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调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的充分发挥。第二,我国缺乏调解员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待遇偏低,导致人们从事调解工作热情不高,不能吸收优秀人才进入到调解员的队伍当中,严重限制了调解功能的发挥。第三,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无法充分保证调解员认真履行职责,进而影响调解员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

(三)部分法官片面追求诉讼结案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部分法官不能正确理解和认识调解制度的性质、地位及其在化解社会纠纷中的重大作用,调解意识淡薄,调解率低下同时,法院片面追求当庭宣判率,也削弱了法官的调解意识。近年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越来越高,但部分司法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对司法的理想化倾向,内心渴望通过对抗制庭审弘扬正义,因而并不过分热衷于调解y。特别是刚刚进入到司法系统的新人表现得更为突出,越年轻,这种倾向越明显

四、解决我国调解工作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具体建议

(一)加强对调解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首先,要完善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准入门槛,注重定期培训。相关部门必须制定科学、合理、公正的招聘程序,提高调解员的准入条件,修改和完善相关调解规定,争取把那些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知识、受过比较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或者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熟悉法律和政策、掌握一定的调解程序、具有一定^调解技能并且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S任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对于部分法官调解纠纷的能力不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伦理道德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在案件调解中能够怡当地运用社会伦理道德针对当事人的内心进行问题的分析、善恶的判断、纠纷的解决。

其次,就是要对法官、人民调解员以及承担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向他们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修养良好的道德修养不是人天生所具有的,也不是自发形成的,是因教成德,通过教育的途径逐步形成的。鉴于现今调解员的伦理缺失问题,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是必要的,同时也是必须的。

(二)强化对当事人诚实守信的要求和制度化

在现代社会,诚实守信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大家彼此讲诚实,守信用,才能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具体到调解当事人的诚信要求,主要是:其一,当事人不得以欺诈等方式达成协议,不得在调解中弄虚作假,恶意欺调解者和对方当事人及案外人。其二,调解双方能以服从调解、体谅谦让、达成共识、信守承诺、解决问题为出发点i卩落脚点,能够自动履行调解协、议针对恶意调解,一方面,可采用道德约束的方法,即在调解程序中,采取具体的措施加强对诚信的要求,如借鉴社会上普遍采用的签署诚信承诺书的方法促使当事人的诚信自律;另一方面,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增设恶意调解的处罚条款,以确保对恶意调解行为的打击有法可依,同时对参与恶意调解的法官的责任予以明确规定。

(三)为调解员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职业保障的程度应当和该种职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职业的风险性以及工作环境等的状况相适应。要ir造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就要为他们提供可靠的职业保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为此,可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第一,充分保障调解员的职业身份和地位,确保调解员在录用之后非经法定程序或事由不被辞退、降职、辞退或处分;第二,充分保障调解员的职业权力,确保其正常调解工作不受外部或内部的行政干扰;第三,确保调解员拥有相当的职业待遇调解员的职业待遇理应包括基本的生活保障、福利以及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良好的制度环境对于保障调解员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提高其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结语

调解制度在我国历史悠久,其之所以能够长存不衰,是因为其兼容了情、理、法,将法律的刚性与情理的灵活性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既顺应了我国重视“人情,,的传统习惯,也顺应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潮流。我国的调解工作中纵然存在诸多的伦理道德问题,但立足国情,我们可以通过法律和道德进行规范并使其逐步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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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尹少成. 国外诉讼和解与我国法院调解之比较研究——关于废除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思考[J]. 怀化学院学报,2011,(1). [2]王璇. 调审分离: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的路径[J].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3]毛兴平,刘艳芳. 法院附设调解制度与法院调解制度之比较[J].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 [4]李玥. 法院调解制度有关问题探析[D].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2009. [5]徐万鹏,刘芳,喻玫. 试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J]. 河北法学,2006,(1). [6]齐爱军. 和谐社会下的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J]. 邢台学院学报,2006,(4). [7]刘新红. 论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J]. 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06,(6). [8]邓辉辉. 论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J]. 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9]陆金伟. 法院调解制度的实践探索与模式选择[D].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2010. [10]马艳. 试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5. [11]姜霞. 反思与借鉴:法院调解制度改革之探索[D]. 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2003. [12]卢勇. 法院调解制度的反思与重构[D]. 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2006. [13]张珉. 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以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为背景的分析[J]. 宁夏党校学报,2005,(6). [14]郑小明,罗志坚.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原因及完善[J].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 [15]白洁. 法院调解制度:检讨与重构[J].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16]张玉. 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反思[J].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2,(6). [17]王国春. 法院调解制度之重构[J].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 [18]胡文文. 浅析我国法院调解制度[D].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2010. [19]周卫华.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实例解析[D]. 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2009. [20]张岩. 中国法院调解制度研究[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5. [21]周耀荣. 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D].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2005. [22]何亚军,施春军. 我国调解制度的反思和完善——兼论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协调与整合[J]. 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2005,(3). [23]张跃进,江洪娟. 法院调解制度价值分析——兼谈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再重构[J].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6,(1). [24]汪振江. 法院调解高反悔率现象审视与调解制度的回归[J]. 科学经济社会,2011,(1). [25]刘显鹏. 和谐社会下法院调解之发展探析[J].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26]李浩. 调解的比较优势与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J].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27]刘显鹏. 法院调解适用范围探析[J].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28]杨立明.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探讨[D]. 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2006. [29]季俊强. 构建我国特色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基于我国调解改革实践的思考[J].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 [30]吴志刚. 法院调解制度中的人权保障研究[J].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2). [31]李道刚. 美国法院建立调解制度的历史尝试[J].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4). [32]周向明,王静. ADR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重塑[J].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33]李俊杰,甄世辉. 法院调解制度改革之构想[J].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7,(3). [34]林争晖. 论法院调解制度之改革[J].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 [35]刘金华. 论基层法院强化诉讼调解之必要[J].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36]文晓庆. 论我国法院附设调解制度的构建[J].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37]张辉,张德峰.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再论调审分离[J]. 时代法学,2005,(3). [38]石先钰. 法院调解制度的反思与完善[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6). [39]高金岭,李富堂. 论法院调解制度的价值及完善[J]. 河北法学,2003,(2). [40]刘芳.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困惑与出路[J].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 [41]钟玲. 法院调解制度中的人权保障研究[J].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3). [42]李建玲. 略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之改革[J].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4,(3). [43]张玉.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反思与改革[J].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4). [44]孙富安. 论法院调解制度[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9. [45]朱琳. 我国法院附设调解制度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2009. [46]韩立军. 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之重构[D]. 燕山大学: 燕山大学,2010. [47]贺柯. 新时期法院调解制度研究[D].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2010. [48]赵欣.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反思和完善[D].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2008. [49]周敏华. 试论法院调解制度[D].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2005. [50]刘刚. 从司法ADR视角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D]. 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2006.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论文题目

学术堂整理了几个关于内部控制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W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研究2、大股东股权质押、内部控制与公司绩效3、媒体关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与上市公司业绩波动性4、SH集团采购业务内部控制问题研究5、YSZS公司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问题研究6、WQ服务公司投资业务内部控制案例研究7、XD地产公司筹资业务内部控制问题研究8、AP饲料公司存货内部控制问题研究9、GHSD发电公司存货内部控制案例研究10、大有能源公司内部控制案例研究11、QZ公司销售业务内部控制问题研究12、环境不确定性、内部控制与企业创新13、内部控制、行业特征与商业信用融资14、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探讨15、HD公司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缺陷研究

需 可 用户名联系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以某XX公司为例 某公司成本核算及控制探讨 汽车制造行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分析 光伏产业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的预测研究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研究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基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造业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问题研究—以某公司为例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研究 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应用探究——以某公司为例 我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某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研究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研究 制造企业存货内部控制问题的研究——以某机械公司为例 某自动化公司应收账款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国有粮食企业内部控制研究满意请采纳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下面是由我整理的,谢谢你的阅读。 1. 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制度研究 2. 物流企业成本管理问题研究 3. 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模式研究 4. 企业内部资金集中管理研究 5. 责任成本会计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 6. 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报告体系构建 7.金融市场与企业筹资 8.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筹资渠道 9.中西方企业融资结构比较 10.论我国的融资租赁 11.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 12.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研究 13.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研究 14.负债经营的有关问题研究 15.股利分配政策研究 16.企业并购的财务效应分析 17.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研究 18.知识经济时代下的企业财务管理 19.现代企业财务目标的选择 20.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22.中国民营企业融资模式――上市公司并购 23.债转股问题研究 24.公司财务战略研究 25.财务公司营运策略研究 企业财务管理论文 企业财务激励与财务管理 摘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兴衰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而财务管理又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企业发展壮大过程,同时也是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和强化的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企业财务管理与财务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对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和控制风险对企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财务管理;防范意识;控制风险 中图分类号:F253文献标识码: A 提要财务激励一直是企业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激励方式,也备受企业理论界的关注。本文通过说明财务激励的涵义和特征,提出其是现代财务管理的一个新课题;进而从筹资、营运资产的管理、股利分配和预算管理等企业财务活动分析财务管理的激励作用;最后很具体地指出应对企业财务主体涉及的利益关系方进行激励,以更好的发挥财务管理的激励作用。 1.目前企业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预算制度缺少硬化约束 目前我国企业的预算控制相对薄弱,预算往往流于形式。一些企业及时制定了预算,也缺少对预算实施过程的监控,甚至部分企业未设定专门的预算管理结构。又无事中控制。至于事后分析,随即与年终考核的需要能得到一定的重视,并在年度利润规划的基础上辅以相关的会计资料,但其有效性也很受影响,预算的执行力大打折扣。 1.2资金管理手段缺乏,使用效率低下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需要和内部多级法人资金分散占用,现实的矛盾已成为现阶段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很多企业集团试图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但因缺乏资讯科技和先进管理模式作支撑,无法解决成员企业资金严重沉淀与闲置,不能将资金集中投放于优势领域等问题。 1.3财务人员受制于行政领导,财务控制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目前许多企业集团委派会计主管的人事关系,工资报酬,职称评定都有所在单位决定,这些会计主管在日常会计工作和财务监督控制中往往无法保持原则性和独立性,甚至与所在单位融为一体,共同实施财务欺诈行为,共同应对企业集团的监督检查,导致财务收支审查监督失效。 1.4控制,监督,考核不力 由于集团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社会审计易受利益驱使,这使集团企业财务控制中普遍存在“事前控制乏力,事后审计监督走过场”的现象,缺乏可行的考核办法。审计人员多数时候只能按领导意图处理,造成“财务管理跟着会计核算走,会计核算跟着领导意图走”,导致财务管理失控,无序和混乱。 2.加强企业集团管理的对策 2.1理顺母子公司之间有效授权,明确权债,建立集团内部重大经济决策控制制度 首先是资本运营方面,如投资,筹资,对外经济担保,签订经济合同等。资本运营管理影响企业集团的发展方向,母公司应集权管理,但也要给子公司适当的分权,即母公司可赋予子公司一定限额的管理权,超过许可权范围,一律由母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及筹资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的制度,并重视跟踪管理,规范子公司的行为。其次是资金管理方面。为降低资金成本,控制企业的负债规模,改善企业的债务结构,或借助银行网路,对企业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有利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风险。 2.2建立一套完整的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制度 针对经营活动中的购入、销售、收款、付款、理财等各环节及有关财产、物资的收发保管和货币资金收支,费用标准等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的操作程式控制。这些控制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授权与审批制度,财产的事务控制制度,以及收支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财务检查与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等。它可以使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资讯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实现横向可比,纵向可分,为从单一的合并会计报表、统一申报纳税、向统一处理财务收支、统一对外经济业务往来、统一盈亏计算等方面扩充套件,为资金、资产、负债集中管理打好基础,也有利于领导层掌握公司财务工作的全域性,充分发挥整体财力的作用。 2.3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 全面预算管理是指企业通过编制全面预算,对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控制,以实现其既定经营目标的一种管理活动,它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集团可根据自身规模的大小,子公司的组织结构等进行预算控制。当前集团财务预算管理应紧紧抓住效益预算与现金流量预算,不断拓宽财务预算管理的范围,提高预算精度,加大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真正使预算起到刚性约束的作用。 3. 财务管理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筹资、营运资产的管理、股利分配和预算管理等企业财务活动之中。 在筹资中,财务激励首先集中体现在激励性融资工具的运用上,例如可转换债券的运用。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证券投资工具,风险投资者可以利用它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并获得较高的收益,即通过债券的优先求偿权可以保证其投资的回收,或以企业的良好成长性引导投资者行权从而由债权人变成股东。又如,普通优先股,参与优先股等也是具有典型财务激励意义的筹资方式,其特殊的利益保障合约条款使其成为确保股东利益和增加股票自身吸引力的激励性融资工具。其次,融资产生的货币资本结构对企业管理者的行为会产生强烈的影响,如股东-债务比率的变动对经理层改进业绩的影响,以及债务融资发出的市场讯号的激励作用等等,这些都体现了货币资本融资结构的财务激励功能。 在日常的营运资产管理中,也存在大量的策略性财务激励安排。如在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存货管理中,信用政策就是一项基于商业信用的财务激励安排,正如在折扣期内付款给予现金折扣这样的财务利益诱导设计就是典型的财务激励的产物。在存货管理中,借助于对业务链上下游的商业伙伴和客户实施充分有效的财务激励,则可以润滑企业与商业伙伴、客户之间的关系,企业因此获得源于财务激励的良好财务关系,可实现持续地获取客户的商业信用,提高资金运动的速度和质量。 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财务预算作为工作任务和绩效评估、奖酬的依据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行为努力具有很强的财务激励效应,尤其在预算的执行中责任会计很好地体现了财务激励与约束效应。而在预算制度本身就是一项系统的财务激励安排,在企业预算管理中,努力建立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激励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率。 企业的股利政策也相当程度上借助于财务激励来协调企业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经济利益,财务激励是企业的股利政策有效作用的重要手段。实际上,不同的股利政策都提供了不同的财务利益诱因,如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等。通过向投资者提供稳定或可增长的财务利益等诱因,实现诱导投资者认同股利政策并维持对公司投资信心的激励目标。如股票股利方式就是以未来企业股东财富的增加为诱因而诱导广大中小股东进行在投资,是一种财务激励策略。 总之: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进行财务风险管理全面系统地分析风险来源,找出影响企业经济收益的因素进行财务分析。企业可以利用会计报表,市场调查报告等资料,采用科学方法对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以及发展能力等指标进行分析,通过横向的,纵向的比较分析,作出判断和评价,从而发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发生财务风险的原因,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早地化解财务风险,降低危害程度。 参考文献: [1]朱宇兵.ERP系统的实施对财务会计人员的影响[J].冶金财会,200812. [2]汤从虎.浅析ERP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管理科学,200706. [3]卫源.ERP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经济师, 200706. [4]陈庄,杨立星,刘永梅,毛华扬编著.ERP原理与应用教程[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会计法律制度相关论文题目

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当然、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观点、论据:

会计学如今也成为火热专业,对于这个专业的学生,选定论文题目也是十分广泛,那么我们都可以选择哪些相关的论文题目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会计学论文题目参考_审计学论文选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本科会计学论文题目

1、“营改增”对物流业上市公司税负的影响研究

2、D集团全面预算管理改进研究

3、ERP环境下A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应用研究

4、EVA在企业绩效评价中的应用效果研究

5、HSM化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分析

6、IASC/IASB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制定之演进

7、IPO财务造假治理研究

8、J_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研究

9、WJ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管理探究

10、W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研究

11、北京地铁奥运支线运用BT投融资模式的创新研究

12、并购协同效应研究

13、并购中层级结构设置对收购方终极控股股东融资能力影响的研究

14、不完全契约与盈余管理

15、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定价

16、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理论扩展研究

17、大股东减持解禁股与公司控制权结构关系实证研究

18、第三方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系统的设计

19、电子商务企业的现金流及现金流管理探究

20、电子商务企业内部控制案例分析研究

21、动漫产业的创意价值链研究

22、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研究

23、房地产 企业战略 成本管理研究

24、房地产上市公司财务战略研究

25、港口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研究

26、高管薪酬激励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研究

27、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28、高校预算管理问题研究

29、高校资产管理问题研究

30、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成本管理应用问题

31、公立医院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优化研究

32、公平偏好、企业内部薪酬不公平与企业业绩

33、公司治理视角下的内部控制评价研究

34、公司治理中内部审计问题研究

35、公允价值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应用研究

36、供应链管理与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绩效:影响机理与实证检验

37、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问题研究

38、股权激励机理研究

39、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的实证研究

40、贵州茅台的财务政策分析

41、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功能与路径研究

42、国有上市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研究

43、后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研究

44、互联网企业境外上市财务绩效研究

45、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中的应用

46、环境绩效审计研究

47、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研究

48、会计信息如实反映问题的研究

49、会计信息系统交互可视化研究

50、火力发电企业环境成本核算体系研究

会计 毕业 论文题目2021

1、企业兼并的会计与审计架构

2、契约·会计信息产权·博弈

3、会计信息与公司治理

4、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问题研究

5、会计信息与管理者报酬激励机制

6、论持续林业的分类经营与生态效益补偿

7、实证会计理论与我国资本市场问题的研究

8、网络环境下会计理论和 方法 若干问题研究

9、权益理论及其应用问题研究

10、收入确认若干问题研究

11、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问题、对策与准则

12、会计信息质量与会计准则制定权合约安排研究

13、财务治理理论研究

14、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理论研究

15、从统计学视角对实证会计及中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所作的研究

16、会计公共关系研究

17、Y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职业能力提升研究

18、财务预测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与管制

19、流动性与资产定价:理论与实证

20、会计契约经济性质及法律规制研究

21、中国会计 文化 研究

22、会计决策科学化与决策支持系统

23、行为 财务管理 新论

24、会计政策变更的契约动因研究

25、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

26、收益及其质量的内涵演进与量化指标分析

27、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问题研究

28、高职会计专业构建“需求-能力”型模块式课程体系问题研究

29、公允价值若干理论问题与应用的研究

30、绿色会计在我国的发展与运用

31、不确定性会计问题研究

32、会计心理与不良会计行为关系及规范对策研究

33、我国本科会计 教育 研究

34、资产减值会计理论研究

35、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相关问题研究

36、资产减值相关问题探讨

37、论物价变动会计及其研究的现实意义

38、会计技术的发展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39、公允价值理念下的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研究

40、会计信息与证券分析师关系研究

41、全面收益理论和应用探讨

42、收益平滑的影响因素及市场反应研究

43、基于负债控制假设的自由现金流量假说检验

44、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

45、价值链会计

46、知识经济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

47、会计寻租与反寻租研究

48、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概念研究

49、基于价值链理论的价值链会计研究

50、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研究

51、会计信息产权与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研究

52、会计的社会责任若干问题研究

53、我国会计高职教育目标及相关问题研究

54、对公允价值应用的探讨

55、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会计问题研究

56、试论案例教学法在《财务管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57、中华民国时期会计教育研究

58、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信息产权界定

59、惠州市中职学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60、中职会计专业教学渗透诚信教育的对策研究

审计学论文题目

1、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2、关于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3、会计报表审计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

4、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现状与审计对策浅析

5、论电子商务时代的网络审计

6、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民间审计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8、内部审计在企业的作用

9、企业费用成本审计

10、浅淡经济责任审计

11、浅谈经济责任审计

12、浅谈审计风险的综合控制

13、浅谈审计判断绩效及其影响因素

14、如何提高审计效率

15、审计风险的研究

16、审计风险及其控制研究

17、审计职业判断业绩评价

18、审计专业判断研究

19、我国民间审计的现状与对策的分析

20、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低透明度的独立审计研究

21、舞弊性财务 报告 及其审计研究

22、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及独立审计研究

23、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问题研究

24、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系统研究

25、企业会计电算化审计中的问题及对策

26、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研究

27、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控制研究

28、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发展趋势研究

29、审计质量控制

30、论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审计

31、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2、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33、论审计风险防范

34、论我国的绩效审计

35、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对中国审计的影响

36、审计质量与审计责任之间的关系

37、经济效益审计问题

38、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

39、我国电算化审计及对策分析

40、浅议我国的民间审计责任

41、试论审计抽样

42、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43、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44、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构建

45、论电子计算机在审计中的应用

46、电算化系统审计

47、关于会计电算化审计中的若干问题的探讨

48、计算机审计与舞弊

49、审计的风险与防范

50、新会计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5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分析

52、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审计研究

53、会计信息系统审计中数据的提取和转换问题研究-基于__ 公司审计案例的分析

54、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低透明度的独立审计研究

55、公司财务报表粉饰手段与审计策略

56、试论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 措施

57、民间审计风险及防范

58、审计风险成因及其防范控制的探讨

59、烟草商业企业内部审计探析)

60、论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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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会计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会计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计量中的应用

2:现金流量表的分析与运用的研究

3:浅谈公司股利政策问题

4:浅谈投资活动的纳税筹划

5:现金流量表的分析研究

6: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7: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

8:从世界通信公司事件看内部审计的作用

9: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10:论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

11:论关联交易及审计

12:论风险导向审计

13:浅谈目标成本管理

14:现金管理的重要性及方法

15:浅谈每股盈余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16:企业融资[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分析

17: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与税收筹划的关系研究

18: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关系研究

19:基于公司治理的财务目标的选择

20: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效应分析

21: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2:浅析企业筹资方式

23:完善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机制对策分析

24:存货管理方法研究

25:财务预测问题的浅谈

26:对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公允价值的思考

27: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探析

28:论经济效益审计

29:论制度基础审计

30:如何避免审计失败

31: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分析与审计对策

32:注册会计师审计目标的发展进程

33: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目标

34:如何加强企业成本控制

35:从现金流量表看企业价值

36:商业贿赂的识别与审计

37: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发展进程探讨

38:国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研究

39:由银广夏、蓝田股份、黎明股份财务舞弊案探讨分析性审计方法的运用

40:变动成本法的应用研究

41:可持续增长率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42:关于预算管理

43:企业业绩评价研究

44: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及协调

45:我国证券市场效率分析

46:企业融资结构的合理性分析

47:管理者激励制度研究

48:上市公司资金运用的合理性分析

49:企业价值驱动的因素分析

50:企业资本结构与财务业绩的相关性分析

51:上市公司筹资方式创新研究

52: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选择

53:企业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

54:企业财务战略分析

55:企业财务风险防范

56:企业现金流量管理

57: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质疑与完善

58:财务预警的应用问题研究

59:评判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财务指标体系

60: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关系评析

61:透析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

62: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初探

63:公司治理结构下的财务导向问题研究

64:论审计方法的发展进程

65: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的比较

1.金融衍生工具研究2.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防范3.试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4.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5.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6.论会计国际化与国家化7.论稳健原则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适用性及其实际应用8.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9.会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协调10.企业破产的若干财务问题11.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12.论财务报告的改进13.论企业分部的信息披露14.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15.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研究16.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17.关于企业合并报表会计问题研究18.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初探19.现金流量表及其分析20.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研究21.合并报表若干理论的探讨22.增值表在我国的应用初探23.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研究24.现行财务报告模式面临的挑战及改革对策25.表外筹资会计问题研究26.现行财务报告的局限性及其改革27.关于资产减值会计的探讨28.盈余管理研究29.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30.网络会计若干问题探讨31.论绿色会计32.环境会计若干问题研究33.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责任会计34.人本主义的管理学思考――人力资源会计若干问题35.试论知识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源会计36.全面收益模式若干问题研究37.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会计问题研究38.作业成本法在我国企业的应用39.战略成本管理若干问题研究40.内部结算价格的制定和应用41.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问题的探讨42.我国企业集团会计若干问题研究43.责任成本会计在企业中的运用与发展44.试论会计监管45.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研究46.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47.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价值评估48.企业整体评估中若干问题的思考49.新会计制度对企业的影响50.《企业会计制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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