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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诗人小说创作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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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诗人小说创作研究论文

中西小说比较研究(一) 中西小说的结构艺术之比较1、中西小说艺术结构上的三点区别一是中国小说往往注重结尾,并且首尾相应,结构完整;而西方小说特别注重开端,并且是片断式的。唐传奇《李娃传》有头有尾,来龙去脉交待清楚。开头:“天宝中,有常州刺史荥阳公者,略其名氏不书,时望甚崇,家徒甚殷。知命之年,有一子,始弱冠矣。”结尾:“累迁清显之任,十年间至数郡,娃封汪国夫人。有四子,皆为大官;其卑者犹为太原尹。弟兄婚姻皆甲门,内外隆胜,莫之与京。”中国小说往往特别注重结尾。《三国演义》、《水浒传》和《儒林外史》,其结尾都是诗词,并且很有深意。《三国演义》之“白发鱼樵”,《水浒传》之“书林隐处”,《儒林外史》之“四大奇人”。而西方小说如《呼啸山庄》之荒原与忧郁主人、《傲慢与偏见》之青年男子出现在五个待嫁之女的母亲面前,其开头都非常讲究。西方小说从总体结构上来说,往往是一种横截面式的、片断式的。像俄国作家契诃夫的许多短篇小说。法国作家都德的小说《最后一课》。它们往往都没有什么整体上的、完整的艺术结构,即不太注重艺术结构本身。二是中国小说往往是单线式的发展线索,即便是双线,也是交待清楚、层次分明的,是一种标准的线性结构;西方小说往往是多条线索同时发展,并且错综复杂地交织下去;一条线索的情况也有,但多数小说特别长篇小说,往往是复线性的,并且是相互交织,形成一种蛛网式的密集结构。中国古典小说的代表体式是章回体,其发展层次清楚,脉胳分明。在另一线索开始时,“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接下此事不说,且说”、“此事后话不提,如今且说”、“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这样的话语来进行表达。它往往将错综复杂的现实生活通过结构交待得非常清楚明白。短篇小说如蒲松龄《促织》是如此。长篇章回小说如《红楼梦》也是如此。通过统计,曹雪芹共写了80回,一共是15年的时间;《西游记》写了14年零8天,共5048天,时间线索,相当清楚。《三国演义》,所表现的社会生活虽然十分广阔,历史画面也十分宏大,其艺术结构却并不复杂;几个主要人物的几个故事。而西方小说特别是那些长篇小说,往往描写辽阔的时代生活画卷,众多的人物同时活跃在舞台上,故事情节非常复杂,多条线索同时展开。茅盾说他特别喜欢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两位作家的长篇作品,说那种多重复式的结构、辽阔的时代生活画卷、众多的人物形象引人关注,这两位作家的许多作品,往往就是一种多重式的结构线索。三是中国小说往往有一种大故事中套小故事的艺术格局。长篇小说中往往也有许多小故事,小故事里还有小故事。西方小说则是以意识的流动为主线,在时序上有倒错、插叙与交叉叙述的特点。西方小说往往不以讲述故事见长,而以是以对人物的心理刻划与自然风景描写为主,注重人物心理与情感在小说中的作用。中国古典长篇小说《水浒传》中,按“武十回”、“宋十回”的框架,并且这两个十回是可以另取一个书名,独立成书的;长篇小说《红楼梦》,也有许多章节如“红楼二尤”、“小红赠帕”之类可以单独成篇。“刘姥姥进大观园”,往往被独立地选入语文教材。有的长篇其实就是短篇的集合,如《聊斋志异》等,则更是如此,即每一篇小说都是独立的,但合起来却是一个整体。西方小说往往在时序上有倒叙、插叙和交叉叙述,有的小说在时间上的先后不是很明显。没有明显的过渡,因此许多时候不知道故事发生的时间,谁在先谁在后不明白。莫泊桑短篇《项链》,特别是乔伊斯的长篇《尤利西斯》、罗伯•格里耶的小说等所谓现代主义小说或新小说,往往更是如此。2、原因分析一是中国早期小说深受佛教文化的影响,而西方小说则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佛教教义往往将宇宙看作一个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天地往往就是一个车轮式的运转。因此,中国小说往往既重开端也重结尾,将前世、今生和来世都交待清楚,从而形成一个圆形的结构,就是可以理解的了。基督教教义往往认为诸神创造天地,耶酥由受难与复活再到最后的审判,说明了世界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所以西方小说结构更加复杂、多条线索同时发展。西方小说也与西方人类精神历史的过去(原罪)、现在(忏悔)和未来(复活)的直线时间观念有关。所以在结构上,心理时间往往代替自然时间,往往以人物的意识之流动为主线进行故事的讲述。二是中国小说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审美特性有关,西方小说与西方传统的审美特点有关。中国历代的绘画艺术往往是以山水长卷为主,中国古代的建筑艺术往往也是园林式的结构。如张大千先生的山水长卷;苏州的园林、扬州瘦西湖、北京的故宫等。它们往往都有方方正正、大中套小的格局。西方小说则与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审美特点有关。像唐宁街、罗浮宫、罗马教堂等,往往简洁、突起,虽也有对称之美,却富于变化。西方的艺术往往有一种特别的韵致,让人感到西方人的机智过人与超人想象。三是中国小说源于史传叙事,同时与民间说话艺术有直接关联,而西方小说与庞大而复杂的神话传统有关。所谓“史”即《史记》,所谓“传”即《左传》。《史记》往往注重对人物形象的描写与对事件发展线索的勾勒;《左传》则往往注重对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的描述,同时也不忘在行文中或文末评点人物。中国古典小说的一个重要起源是东汉末年开始的对于佛经故事的讲唱,这就是中国民间的说话艺术,后来发展为宋元话本小说。这种口头表达的艺术,当然讲究情节发展的清晰,讲究大故事中再讲小故事。所谓的“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析解”就由此而来。希腊神话有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并且人神共体,既有人的情欲也有神的形体,与中国的神话不是一样的。中国神话是不发达的,不仅数量少,有的人认为中国神话处于一种相当低级的阶段,没有什么体系。其实正如孔子所说的,中国人“不语怪力乱神”,神话在很早的时候就为历史所淹没。因此,这种不同的神话传统也直接影响到小说的艺术结构,中国简略,西方复杂。当然所谓小说的艺术结构,也应有多种多样的理解:比如有“情节结构”、“性格结构”、“心理结构”、“交叉结构”。要特别注意一点:在世界范围内,20世纪以后的小说往往淡化三种要素;中国在四十年代以后在小说创作中也有所不同,中西小说艺术也就产生了一种趋同的倾向。中西小说艺术结构对照研究,不能绝对化,要考虑到中西小说各自的情况的复杂性。(二) 中西小说的人物艺术之比较1、 中西小说在人物艺术上的三个区别一是中国小说注重以人物的对话,而西方小说则注重以人物的内心独白来表现其心理与情感。如《红楼梦》中的许多回,就是以人物的对话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像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的对话,王熙凤与老太太之间的对话,刘姥姥与姑娘们之间的对话。二是中国小说注重以人物的行动来表现人物的情感,西方则有相当细致的心理刻画。如《水浒传》中描写武松在面临一只老虎的时候,那种内心的恐惧,是以“化作冷汗出了”的方式来表现;在《三国演义》中,关于张飞与关羽的行动描写,真有一点动画片的意味。美国人拍的《花木兰》中,大军在后面追赶花木兰,大雪崩溃,人物的行动胜过了人物的语言。中国古典小说往往多写人物怎么样,少写人物为什么。话本小说往往用“心中想到”、“心中悲苦”、“十分怨恨”来简单地交待人物激烈的或绵长的情思。中国古典小说往往以此来表达人物深藏着的内心世界,不像西方小说往往进行直接的心理描写,并且是全知全能的、全方位的呈现出来。西方小说则比较重视以人物的内心独白来表现人物的性格、心理与情感。像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陀斯妥也夫斯基《白痴》等,往往都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的,都有很直接的、很动人的心理倾诉。西方小说注重对人物进行直接的心理刻画。17世纪法国小说《克里芙王妃》被认为是西方“心理小说之祖”;18世纪英国感伤主义小说家斯泰恩,则认为小说本来就是要注重以人物的心理表现人物性格的。巴尔扎克的《高老头》,特别注重对人物的内心情感作细致的描写。巴尔扎克竭力描写人物性格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过程;托尔斯泰始终注意通过人物心理变化来反映人的变化,特别注意描写人物各种复杂感情的交织、更涉及思想情绪的瞬息变化。并且往往通过人物复杂的内心冲突来反映社会的冲突。陀氏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并且还要拷问出藏在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其小说中的心理描写与心理刻画,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是十分杰出的。陀氏小说之所以在世界上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我认为主要源自于此种特点。西方现代主义作家常用的“意识流”、“内心 独白”、“心理象征”、“心理时空错位”等艺术技法,都是在西方小说重视心理描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西方现代主义小说之艺术特点并不是无缘无故的,20世纪后期中国之现代主义小说也是来自于西方,中国自己少有心理艺术的传统。三是中国小说往往注重以诗词来议论人物与创造人物所生存在的环境。西方小说中则很少有诗词的形式,即使有,与人物形象也没有多少关系。如哈代长篇小说中偶尔出现有民谣,其不是以人物描写为中心的,而只是对社会风情的表达。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许多诗词,都是对人物性格的高度概括。《三国演义》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结尾词:“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鼎足三分已成梦,后人凭吊空牢骚。”西方小说有着深厚的意识流的传统。像乔伊斯《尤利西斯》、卡夫卡《变形记》、伍尔夫的小说等,都是如此。西方小说中少有对人物的概括,往往以那个人物的意识流动,进行直接呈现。西方人往往注重过程,而中国人往往注重结果,中国人对于一件事、一个人往往也有清楚了解的愿望。不过,中西早期小说都有只重情节与行动而不重人物的倾向。罗马时代的小说家阿普琉斯是“西方小说之父”,他的《金驴记》就是以故事为主的。14世纪薄加丘的《十日谈》,仍以故事情节的优长取胜。拉伯雷的《巨人传》,也以无奇不有的情节取胜,人们喜欢读,主要因为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欲罢不能。中国早期的“志人”与“志怪”小说,一般分成两大类:以“记”为名的如王度的《古镜记》,重在叙述故事情节的奇诡与怪诞。而以“传”为名的,如沈既济的《任氏传》,在重故事情节叙述的同时,也注重人物形象的刻画。2、原因探析一是中国有只重群体不重个体的传统,中国小说善于写群体的行动,西方小说善于写个体的行动。中国自从上古时候开始,建立了以家庭为基础、以家族为中心的社会制度,当时有许多诸侯国,就从来没有过个人主义的传统,认为个人要服从于国家与民族,个人没有单独存在的必要。 在封建社会中,知识分子都不能说“我”,只能说“兄弟”今天如何如何。而西方是一个个人至上的社会,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个体的价值是得到尊重的。在个人与集体的观念上,中国与西方几乎是相反的。这就直接影响到小说中对于个人与集体的表现。中国古典小说中个性特别鲜明的人物,不是太多,即使像四大小说名著也是如此。二是在中国的小说观念中,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能够确立以人为中心的意识,而只是强调作为实录所依托的事件;而西方小说观念中则比较早就有人的地位。中国传统的小说白描手法,与魏晋时期的志人小说《世说新语》注重以人物的神态与行动表现性格有关。 西方的小说,有一个从“神话”到“史诗”再到“传奇”再到“小说”的历史发展过程,历代的小说家们都由注重神仙到注重英雄,再到注重现实社会中的人物。西方有一个人文主义的传统,对于人的赞美,就像莎士比亚借自己笔下的哈姆雷特之口所说的:“人呵,你是一件多少了不起的杰作”。 西方从古希腊开始时即注重人,后来则以人为社会的中心,神终于让位于人。古希腊悲剧《普罗米修斯》中只有一个人,即“伊娥”。那么,小说中因此就存在着以人为中心的特点,当然这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如此的。三是中国的传统小说观念,是由东汉的桓谭和班固所确立的,是以事件为中心;而西方小说则以人的性格和人的精神表达为中心。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议,道听途说之所造也。”清末的梁启超,才提出了“欲新一国之民,必先兴一国之小说”的现代小说观念。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也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也刍于狂夫之议也。(上海古籍,1998,2)中国古典小说深受“史”“传”的影响,因而往往以事件为中心,不以人为中心。尼采和弗洛伊德所创立的“超人”学说、“精神分析”学说,对西方的现代小说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中国没有这样的哲学传统,往往反对超人的存在。自王阳明的“心学”兴起之前,中国人不太注重人的情感与内心世界的独立性,要求人们要服从于社会政治的正统与传统文化的文宗。四是中国小说有一种伦理化的品格,西方小说有一种狂欢化的品格。中国是一个传统的伦理化的社会,讲究“仁义道德”、“克己复礼”、“三纲五常”、“三从四德”,讲“君子”和“小人”。这深刻地影响到了古典小说的主题。《三国演义》就是讲“仁”与“义”,《水浒传》就是讲“忠”与“奸”,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人物的品质。而西方小说有“狂欢化”的传统,它是由拉伯雷的《巨人传》和塞万提斯《堂诘诃德》所建立起来的。特点是:注重平等的对话与个人的独立意志,注重将庄严的事物世俗化。这对于小说人物也有直接的影响,并直接体现在小说作品之中。中西小说比较题目太大,能够进行比较研究的对象,也许是所有文体中最多的,我们只能选取其中的某一个方面来进行讲解,目的在于给出一种方式;平行的比较往往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每一种小说都只能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生存,离开了其文化与审美环境是很难说明什么问题的,因此不能绝对化。

古代近近代少数民族作家汉语文字创作的意义。意义是非凡的。随着社会发展的进程,快节奏的生活。文字是我们日常生活经常用到的。文字怎样能够快捷的融入到快捷的社会里?这就需要汉字文学创作。这就是意义。

少数民族舞蹈创作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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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舞蹈的故事,舞蹈改变了你的***、***是我的**(舞蹈)

浅论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趋势民族民间舞蹈是各族劳动人民群众劳动生活的写照,是人类历史上出现的最古老的表达人们喜怒哀乐内心世界和歌颂美好生活的重要文化艺术,所以有人把舞蹈称为艺术之母。不论如何表述,也不论从哪个角度审视,从舞蹈原始狭义的祭祀、婚丧嫁娶仪礼,发展到现今的民族民间艺术形式,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回顾历史,哪个朝代的鼎盛时期不是文化艺术的盛世呢?新中国成立以来,舞蹈艺术的发展同样符合波浪式前进的规律,盛世文化的大潮已经向我们涌来,文艺舞台表现出空前的活跃。今天汇演,明日比赛,到处莺歌燕舞,洋溢着一片繁荣景象,这是我们文艺工作者难得的幸事。作为一名舞蹈教育工作者,在兴奋之余,又不得不冷静下来———冷静审视舞台,冷静思考舞蹈。特别是看到一些内容平平、演技平平、动作拼砌,甚至张冠李戴,将历史篡改得面目皆非的作品进入舞台的时候,研究舞蹈、论证舞蹈的心情更加迫切,更加期待通过努力揭示出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方向。尽管能力有所不及,责任感仍促使我做了粗浅的探索。下面从三个方面论述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趋势。一、现代民族民间舞蹈中闪存着厚重的民族文化积淀,镶嵌着鲜活的现代审美观念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古老文明,56个民族为我们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基础,取之不竭用之不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全球经济概念与我们越来越近,西方文化随之蜂拥而入,中西文化交汇,民族文化大融合,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人们的生活节奏、思维理念、信仰爱好、审美需求、情感方式都发生了全然不同的变化,本民族的民俗特征也在悄然变化。如蒙古族不再是骑骏马穿长袍,除牧区外,大多数蒙古族群众远离了马背生活,融入了现代的社会文明,除了重大节日,很难在形式上从人群中指认出谁是何种民族。又如历史上以打猎为生的众多民族,由于国家对动物资源的保护措施逐步完善,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也不得不发生变化,狩猎文化也逐步成为历史。但民族犹存,其本民族现代的生活方式、文化特征,能不说是本民族的特征吗?所以,历史文化要逐渐面对时代的审美变迁,传统价值观与现代思维的磨合与冲撞,也必然迫使民族民间舞改变传统的既成模式,创作思维、结构方式、舞蹈语言的表达,以一种新的审美原则和艺术原则展现出来。我们注意到,现代民族民间舞蹈在风格上不再沉迷于风格化、原始化,而是追求个性化、多样化;在造型上,不再以圆形线条和对称形为最美,而是喜欢错落有致的对比和不对称美;在肢体语言上,也打破了程式化的动作线条,追求棱角分明,充分利用时间、空间的变化,动作新颖而别致。如今在电视上看到民族民间舞蹈,舞蹈服饰与历史上民族舞蹈服饰相比,做工、面料、式样、质地、色彩等都更趋于现代人的服饰审美要求;音响灯光等现代技术的运用,使传统艺术更符合现代人的视听需求;代表民族舞蹈特征的某些符号也加载了现代人的审美视角。现代民族民间舞蹈都凝聚了厚重的民族文化积淀,镶嵌了鲜活的现代审美观念,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更加令人喜闻摘要:面对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人们审美观的渐变,具有民族瑰宝之称的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如何发展,发展趋势怎样?本文从一名舞蹈教学工作者的角度,通过社会调研,分别以“现代民族民间舞蹈中闪存着厚重的民族文化积淀,镶嵌着鲜活的现代审美观念”“、朴素的原生态舞蹈融入多姿多彩的现代舞蹈技法”和“不朽的经典传承与现代民族民间舞并存”三个方面,论述了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趋势。关键词:民族民间舞蹈;厚重;朴素;不朽中图分类号:J7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08)05B-0082-02

愁一愁白了头啊~~ 学学我年轻孩子~ 你还早呢! (舞蹈不是我专长)

少数民族文化研究论文

很好写的,我就写过,可以给你发一些资料。技巧—:依据学术方向进行选题。论文写作的价值,关键在于能够解决特定行业的特定问题,特别是在学术方面的论文更是如此。因此,论文选择和提炼标题的技巧之一,就是依据学术价值进行选择提炼。技巧二:依据兴趣爱好进行选题。论文选择和提炼标题的技巧之二,就是从作者的爱好和兴趣出发,只有选题符合作者兴趣和爱好,作者平日所积累的资料才能得以发挥效用,语言应用等方面也才能熟能生巧。技巧三:依据掌握的文献资料进行选题。文献资料是支撑、充实论文的基础,同时更能体现论文所研究的方向和观点,因而,作者从现有文献资料出发,进行选题和提炼标题,即成为第三大技巧。技巧四:从小从专进行选题。所谓从小从专,即是指软文撰稿者在进行选则和提炼标题时,要从专业出发,从小处入手进行突破,切记全而不专,大而空洞。

瑶族文化的传承论文

瑶族人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应不断与时俱进,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么,瑶族文化接下来要如何更好的传承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瑶族文化的传承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前言

中华民族是一个优秀的民族,在中华民族这一个大家庭中,我们56个民族的每一个民族都有着自己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我们的民族文化在形成、发展过程中,不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演绎着自己灿烂的文明史和发展史,瑶族文化也是如此。地处粤北地区的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位于粤北南岭山脉南麓,是瑶族同胞的集中地,瑶族人口在当地占52.6%,在这一带,到处分布的是瑶寨,因此连南被称为“百里瑶山”。这里有极具原始风貌的自然风光和深厚历史的瑶族人文景和其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在这里瑶族历史文化悠久,瑶族风情独特,瑶山风光迷人。

二、连南瑶族文化的特点

民族文化有其深刻的文化内涵,它全面反映了这个民族的历史来源、社会制度、经济生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哲学思想和审美观念等,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瑶族人也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

1.建筑文化,种植文化。

独具风情的瑶家山寨,充分展现了瑶族同胞的智慧和勇气,他们一代接一代地开山辟岭,在明清时代修建的寨门、寨墙、石拱桥、石板道和青砖瓦房等,房屋排列整齐,村庄供水设施完善,并且他们千年瑶寨还是一处大“碉堡”。山寨建在易守难攻的半山腰,四处设防,壁垒森严,据说历史上曾多次抵挡住敌方的进攻,同时,他们开垦耕地,营造出一片又一片的梯田和森林,在崇山峻岭中构筑了一幅自给自足的山水田园风光的原始生活图景,令人向往和心旷神怡。

2.传统音乐、舞蹈。

瑶族歌谣其文化艺术源远流长,形式多样,有讲述天地万物起源的创世歌;有记述民族历史的古歌;有狩猎歌和农事季节歌、爱情歌;祭祀歌、革命斗争歌,有“香哩”、“离惯”、“刮架”、“贵金钟”等数十种不同称谓的瑶族传统民歌等等。在民族起源的神话传说中,瑶族崇拜盘古,把盘古看作是开天辟地的人类始祖。其中《盘王歌》是经典歌谣,是瑶族人民的伟大艺术珍品。此外,还有史诗般优美的.传说、故事、谜语、谚语等,充分展示了瑶族人民的思想文化、道德观念和社会生活,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瑶族舞蹈与其民间歌谣一样,是瑶族同胞的生活组成部分。其着名舞蹈如长鼓舞、铜鼓舞,系祭祀盘王、密洛陀的大型舞蹈。民间盛行的舞蹈还有25狮舞、草龙舞、花棍舞、上香舞、求师舞等数十种。现在,瑶族的长鼓舞和铜鼓舞已搬上了舞台,深受广大群众欢迎。清远瑶族耍歌堂、瑶族长鼓舞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还有舞马鹿、凤舞、闹花灯、瑶族小长鼓舞、豆腐节、舞被狮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另外歌舞所用的牛角、铜锣、唢呐、芒笛、五月箫、长笛等民族民间乐器,有很强的民族艺术风格和很高的艺术价值。

3.传统民族节日。

瑶寨是歌舞之乡,节庆活动丰富多彩,瑶家有三月三的开耕节,六月六的尝新节,七月七的开唱节,十月十六的盘王节以及耍歌堂等盛大节日。其中,“耍歌堂”已成为连南瑶族自治县传统的民间盛会,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农历十月十六日举行的“耍歌堂”是瑶族最隆重最大规模的传统节日。“耍歌堂”也是瑶族人民传播历史知识和喜庆一年辛勤劳动获得丰收的传统节日。耍歌堂是连南排瑶纪念祖先、追忆历史、喜庆丰收、崇拜英雄、传播知识的隆重活动,同时也是男女青年谈情说爱和人们会亲结友的民间盛会,耍歌堂传诵的瑶经具有很高的民族学、社会学、民俗学的历史研究价值。

4.语言、服饰、宗教、婚俗等生活习俗文化。

瑶族的语言、服饰、婚姻和生活习俗等方面有各自典型的民族文化。如服饰,女着长裙,男着对襟服,皆有头饰、生活用品以及各种装饰品,都有式样多种、精致美观的图案花纹。传统工艺如挑花、织锦、编织、刺绣和蜡染。瑶族男女老幼都能出口成歌,而且歌词精练押韵性强,时逢喜庆佳节歌声遍野,令人神往。很多走出故乡的瑶胞都尽力保存着自己的民族传统文化和习俗。在婚俗上,茶山瑶是传统的男婚女嫁,提倡计划生育;而盘瑶则是“男嫁女招”,提倡多生,注重男女平等;花蓝瑶婚俗更为独特。另外瑶族也保留自己的祖图族谱、碑刻铭文、宗教经书、歌书信歌、医方炙语、契约账据。

三、瑶族文化可持续发展策略

如何将瑶族传统文化和其瑶区独特的地理环境结合起来,建设特色的民族经济,这是连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树立正确的民族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

“民族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实现民族可持续发展目的的行动计划和纲领。民族可持续发展涉及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及自然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它的发展战略就是要使民族同与其相关的各方面的发展目标,尤其是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及自然生态环境的目标相协调。因此,应始终坚持以瑶族文化保护和瑶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双赢”为目的,瑶族传统文化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策略实施的前提,也是可持续发展策略的最重要策略。

2.开发与保护相结合。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有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少数民族的节日礼仪、风俗习惯、宗教仪式等属精神文化因素。我们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时,必须要做到保存原文化的内在精神时,以防止传统文化形式的内含价值受到扭曲削弱。瑶胞都尽力保存着自己的传统文化,这些既是由民族感情决定的,也是由瑶族民间文化艺术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决定的。同时也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异彩纷程所在,瑶族人民的语言、服饰、婚姻和生活习俗等方面有各自典型的文化特征。比如在服饰上,瑶族服饰极具特色,在婚俗方面,提倡计划生育,注重男女平等,我们都要极力推崇,另外民间工艺历史悠久,如挑花、织锦、编织、刺绣和蜡染传统工艺,式样多种、精致美观的图案花纹,又如服饰、建筑、生活用品以及各种装饰品,都可作为我们中华民族的文明成果保留并遗传下来。在开发过程中,还包括瑶族农村的文化既包括村落的规划、各类建筑、历史遗址;也包括各类民俗、民族语言、生活民居、民间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武术、医药和各种传统技艺等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要加以很好的保护。同时,瑶族传统文化只要是有益于社会和人类事业进步的,都应积极的奉献于其他民族和外界,这也是瑶族人民本来就具有的传统美德。我们知道任何民族和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对自己和对外界的宣传。一是尊重、保存、运用瑶族人民在长期社会劳动实践中的优秀成果;二是向外宣传,有利于吸引和增加其他民族对瑶族人民了解的欲望和关注,加强联系,吸收、利用其他民族的优秀文明成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援,以利于更好地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促进瑶族的经济建设。

3.民族性与创造性相结合。

民族性是建造瑶族文化博物馆,依据瑶族传统的文化和传统民居建筑特点而设计的,描述了瑶族悠久的历史、自然资源、生活习俗、宗教信仰、民族服饰、文化艺术、传统体育等部分。这样,该馆不仅可以成为保护瑶族文化的重要场所,并且可以成为清远重要的民族旅游景点。创造性是指人们利用现有的文明成果进行改进创新,使其更加科学、合理的造化。由于历史的原因,建国前瑶民过着迁徙不定的游耕生活。但是瑶族人民勤劳勇敢,适应环境的能力极强,每迁徙到新处都能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劳动果实生存下来,具有优秀的民族气节。瑶族人民不但适应环境,更应改变环境。特别是要有创造性地学习运用科学文化知识,尽快适应改革开放的新环境,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既要谋求生存,更要谋求发展。

4.融合性与时代性相结合。

瑶族人民由于居住地理环境所限,发展不快,不注重吸收和运用其他民族和外界的优秀文化和科学技术,长期处于封闭状态。但是,瑶族人民热情好客,内部团结、互助性强,中华民族在人类社会发展往来中不断吸收外来文明成果,瑶族人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应不断与时俱进,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他们不断加强与外界的联系和发展,使其吸收各种民族的长处和优点,不断完善和进步,与汉族、其他民族不断融合和发展,使瑶族传统文化的发展得以巩固和提高。

论文题目:民族文化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一)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二)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成就。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日益繁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初具规模,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交流不断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在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文化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较薄弱,文化机构不够健全,人才相对缺乏,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强,文化遗产损毁、流失、失传等现象比较突出,境外敌对势力加紧进行文化渗透等。因此,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民族团结、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深刻认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采取更加切实、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着力加以推进。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四)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全国文化建设、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与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贡献。(五)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要继承、保护、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又要推动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加强交流、和谐发展。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握规律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改革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生产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生产更多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六)目标任务。到2020年,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收听收看广播影视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实施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和工程,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很高艺术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应各族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服务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政策法规更臻完备,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显著增强。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健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格局更加合理。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迈出重大步伐,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民族地区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地广人稀的民族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和相关设备,建设和完善流动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数字和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和普及,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家实施各项重大文化工程时,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八)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加大对民族类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对涉及少数民族事务的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少数民族文字重大出版项目,给予重点扶持。逐步实现向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基层单位免费赠阅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普及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加强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工作,逐步提高优秀汉文、外文出版物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双向翻译出版的数量和质量。扶持民族类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支持少数民族文字网站和新兴传播载体有序发展,加强管理和引导。少数民族出版事业属公益性文化事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对纳入公益性出版单位的少数民族出版社的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财政补贴。(九)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成果,扩大民族地区广播影视覆盖面,对设施维护进行适当补助,确保长期通、安全通。提高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能力,加强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工作。提高民族地区电台、电视台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自办率,改善民族地区尤其是边远农牧区电影放映条件,增加播放内容和时间。推出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数量更加丰富的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作品,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十)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和博物馆建设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建设,积极鼓励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发展。扶持民族自治地方重点民族博物馆或民俗博物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民族博物馆。民族自治地方的综合博物馆要突出少数民族特色,适当设立少数民族文物展览室、陈列室。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工作,改善馆藏少数民族文物保存条件,做好少数民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提升管理、研究和展示服务水平。(十一)大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鼓励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和体育活动,支持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加强指导和管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各族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努力探索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办好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十二)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开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调查登记工作,对濒危少数民族重要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加大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力度,加快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强人口较少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扶持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保管、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逐步实现少数民族古籍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工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予以重点倾斜,推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大对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整体性动态保护。加强保护具有浓郁传统文化特色的少数民族建筑、村寨。(十三)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国家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工作。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前提下,使各民族饮食习惯、衣着服饰、建筑风格、生产方式、技术技艺、文学艺术、宗教信仰、节日风俗等,得到切实尊重、保护和传承。加强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形势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断开辟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推进和谐文化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十四)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促进现代技术和手段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文化作品创作,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产品数量和质量。加大对少数民族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力度,打造一批有影响的少数民族文学、戏曲、影视、音乐等文化艺术品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要进一步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各级各类文化奖项,少数民族文化作品获奖应占合理比重,对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作品及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进一步激发少数民族文化创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十五)积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把握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特点和规律,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联动发展。确定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推出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在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十六)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支持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业发展,增加公共文化产品特别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提高边疆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和影响力。发挥边疆少数民族人文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文化交流,促进和谐周边环境建设。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品进出口市场监管,清除各类非法印刷品,加强卫星接收设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非法盗版、接收、传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有效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文化渗透活动,维护边疆地区文化安全。(十七)努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切实增加少数民族文化在国家对外文化交流中的比重。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参与中外互办文化年和在国外举办的中国文化节、文化周、艺术周、电影周、电视周、文物展、博览会以及各类演出、展览等,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打造一批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精品,巩固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已有品牌,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文化国际影响力。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与海外华人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的交流,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为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服务。四、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十八)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立法工作,适时研究制订有关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和完善从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和资质认证、机构和团体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办法。研究、制定或修订有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增加专条专款加以明确。推动国家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十九)深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业务分类管理,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政府招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对重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给予扶持。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转企改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二十)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安排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宣传文化发展相关经费时,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二十一)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队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着力培养一大批艺术拔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积极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对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抢救濒危文化,推动相关学科建设,培养濒危文化传承人。五、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二十二)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调查研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做出部署,狠抓落实。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充分调动和有效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十三)推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业务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部署工作,要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创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新局面。

还可以吧,多去看文献,模仿思路

少数民族风俗研究论文

旅游民俗文化1、民俗及民俗文化的涵义它是一个民族中的广大人民所创造、享用和使承的生活文化。2、旅游与民俗文化“入乡随俗”、“入国问俗”、“入国问禁”,早已成为旅游中的常识,旅游与民俗历来就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诸多的文人学者,为了探索各民族历史变迁、民俗风情,行万里路,越千重山,进行旅游采风,观风察俗,考察民间文化。妙不可言的神话故事、宗教祭祀、民间娱乐等,大大地充实和丰富了旅游的内容和内涵。 3、民俗文化的构成民俗文化是社会共同体在劳动中,顺乎自然、征服自然、发展自己的人类活动的过程里自发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研究者一般将“民俗文化”分为“生产民俗”、“生活民俗”、“礼仪民俗”、“岁时民俗”、“信仰民俗”等。4、民俗文化的特点(l)社会性和集体性风俗习惯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它是集体创作的结果,即使最初是个人的生活习惯和爱好,但个人的行为只有得到社会的认同,才能融于社会民俗之中,才有生命力,也才能由集体的行为实现流传。 (2)类型性和模式性社会民俗现象存在不是个性的而是类型的。社会民俗文化现象一旦形成,社会每个成员都必须共同遵守,并成为约束行为的标准,具有相对稳定性,在稳定发展中形成一定的模式,并按照这一模式代代相传。 (3)传承性和传播性社会民俗文化现象在时间上是传承的,在空间上是播布的。当然传播性决非被动地、平镜式的复制,运动场跑步式的单调重复,而是“扬弃”式的贯通,是辩证否定基础之上的继承创新,兼容并蓄基础上的推陈出新。(4)稳定性和变化性 相对稳定性是指和上层文化相比,民俗文化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但是从来无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民俗尽管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但是民俗在时空中传承、播布、演进,也必然受到社会的、政治的、生活的种种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种种变形变异和消亡的现象。如傣族泼水节,称为“浴佛”节,但现在淡化宗教的成分,而加人娱乐的内容,取其吉祥洁净,对境内外游人有了吸引力。

提要民俗文化是一种重要的文化旅

游资源,开发民俗文化旅游是顺应当今世界旅

游的发展趋势。

广西有着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

旅游资源,只有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

局,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来开发民俗文化

旅游,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民俗文化与旅游业两

者更好地融合,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拉

动广西各民族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一、民俗文化、民俗旅游的概念、特征

(一)民俗文化与民俗旅游的概念。

民俗是

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社会历程中创造的民间文

化,包括民间习俗、信仰及广泛流传在民间的

一切技术与文艺。

民俗文化,则是世间广泛流

传的各种风俗习尚的总称,包括存在于民间的

物质文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和口头语言等

各种社会习惯、风尚事物。

民俗文化内容丰富

多彩,有民俗风情、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居住

样式、节庆典礼、宗教信仰、传统服饰、民间艺

术、烹调技艺、工艺特产、音乐歌舞等,它以丰

富的文化内涵及特有的民族风情吸引着广大

的海内外游客。

民俗旅游是一种新型的、高层次的文化旅

游类型,它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历史文化为

背景,以各种民俗文化事项和民俗活动为资

源,并通过挖掘整理和再现或艺术加工的手

段,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服务的一种具有鲜明的

民族性和地方特色的社会经济现象。

它将成为

现代旅游的主流之一。

各民族地区多姿多彩的

风土人情、风韵别致的文物古迹、情趣怏然的

民间文娱活动,吸引着一批又一批国内外游

客。

(二)民俗旅游的特征“。

民俗旅游”有着自

身的特征,突出的有以下四点:

1、质朴的民间性。

民俗源于民间生活,体

现民间生活,包含着物质的、精神的、社会的与

语言的因素,在现实生活中总显示出浅显不定

的功能作用,成为人们参与社会生活所不可或

缺的基本手段。

民俗是伴随着生活的需要而自

然形成,历久传承的文化形态,而非朝廷的、官

府的、寺庙的等上层文化或宗教文化的简单代

表。

因此,民俗旅游应取材于民间风俗,才会显

示出其固有的特色。

2、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

民俗体现民族

的生活,并因各民族生存空间不同而各有差

异。

所“谓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正反映出

民俗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

民俗旅游的开发

应以本地资源为依托,不应胡乱建设、猎奇,这

样才使旅游产品具有当地特色和民族气息。

广西民俗文化旅游开发

3、情趣的乐观性。

民间生活追求向上的、

乐观的,应与悲观绝缘,民俗旅游的开发要以

娱乐、审美、认识、教化等功能的习俗为体裁,

让游客在旅行当中感受到生活与劳动的乐趣

与美感,杜绝以迷信、不健康的内容作为民俗

旅游产品去开发。

4、主体的对外性。

民俗源于本地民间生

活,是经过世代相传而存留下来的。

因此,民族

地区对自己的民族本身或当地群众没有太大

的吸引力。

在文化渊源上讲,与民俗旅游创办

主体的血缘关系越远越是具有吸引力,所以国

外或省外游客就成为民族地区最大的客源。

二、广西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现状

(一)民俗文化村、园。

目前,广西建有许多

的民俗文化村(风情园),这是广西最主要的民

俗文化旅游产品。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广西

各地先后建成了融水贝江苗寨、贺州瑶族风情

园、龙脊壮寨、三江侗寨、金秀瑶寨,还有正在

凌云县兴建的凌云土司民俗文化村等旅游项

目,使广西的民俗文化旅游更加丰富,更具吸

引力。

游客通过实地的旅游活动,能亲身体会

到广西各族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同时

可以间接传播该地的民俗文化,对扩大该地的

旅游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有一定的积极作

用。

(二)民俗博物馆。

民俗博物馆(含民族博

物馆)主要是对民族建筑或民俗实物的展示与

介绍。

这类产品以广西民族文物苑为代表,该

苑位于南宁市广西博物馆陈列大楼后面,1988

年建成开放,总投资280万元,占地2.4万平方

米,是以广西民族建筑为主题,苑内有铜鼓巨

雕、镇边大炮,建有壮族“干栏”、瑶家竹楼、苗

家吊脚楼、侗族鼓楼、侗乡风雨桥、毛南族民居

等,还建有榨油、碾米、造纸、制陶、榨糖等民间

手工作坊,均极富有民族乡土气息。

另外,靖西

县壮族博物馆、融水苗族自治县苗族博物馆和

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博物馆,分别展出以介绍

壮族、苗族、瑶族历史和民俗风情为主的实物

和图片,特别的壮锦、苗锦和瑶族蜡染工艺品

更是这些民族民俗文化的精华。

值得一提的

是,我国首座白裤瑶生态博物馆已于2004年

11月26日在广西南丹县正式对外开放。

(三)民俗旅游节庆活动。

广西有11个少

数民族,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节

日,且场面盛大,别具民族风情。

如壮族的蚂拐

节、牛魂节,苗族的苗年、芦笙节、

补充:

节,瑶族的盘王节、达努节,侗族的侗年、花炮

节、冬节,仡佬族的吃虫节、拜树节、春耕节,京

族的哈节,仫佬族的依饭节、牛马节,彝族的跳

公节,毛南族的分龙节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节

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蕴涵着浓厚的文化内

涵。

现已开发的南宁国际民歌节、桂林山水历

史文化节、柳州三月三歌节、阳朔的渔火节和

啤酒节、北海的珍珠节、凭祥的边关节等现代

节日活动,映托出浓厚的现代文化氛围,同时

也给人们增添了不少的生活乐趣。

(四)服饰、饮食、建筑文化。

民族服饰是民

俗中最直观的东西,能够突出一个民族特有的

习俗,给身临其境的游客深刻强烈的印象。

广

西各民族人民着衣多姿多彩,给人耳目一新的

补充:

感觉。

例如,侗族妇女喜欢穿金戴银,其服饰多

为短衣长裙,衣服的各个部位都配上花边和飘

带,白褶裙层层叠,穿戴起来,显得绮丽多姿。

“吃”是旅游活动的六要素之一,也常常被人们

赋予审美、艺术、礼仪、禁忌等文化内涵。

广西

物产丰饶,一年四季瓜果飘香,茶酒饭菜风味

独特。

壮、侗、苗、瑶居民多为干栏式建筑,一般

以木为原料,穿榫凿卯,很少用钉,却很牢固耐

用,苗族、彝族“的吊脚楼”就颇具特色,侗族的

三江程阳风雨桥和马胖鼓楼就是这种木结构

建筑体系的杰出代表,也是侗族传统文化的重

要标志。

(五)民间歌舞、游艺与民族手工艺品。

广

西素“有歌海”之美誉,刘三姐就是壮族民歌的

杰出代表。

每年三月三举行的歌圩,场面盛大,

一片歌的海洋。

壮族的山歌、扁担舞,瑶族的长

补充:

鼓舞、瓦鼓舞,侗族大歌、情歌,彝族的阿细跳

月,京族的哈歌、花棍舞、毛南的罗海歌,苗族

的板凳舞,仡佬族的牛筋舞等,都千姿百态,风

情各异。

每年的南宁国际民歌节令广西的山歌

走向了国际舞台,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和

传唱,从某种程度上推广了广西的民俗文化。

丰富多彩的民间游艺和戏剧给各族人民增添

了不少生活乐趣,侗家斗牛、苗族斗马,紧张激

烈,扣人心弦。

广西各民族人民心灵手巧,擅长

织染、刺绣、编织、雕刻。

苗族的刺绣、瑶族的挑

绣,手工精巧,图案优美生动。

毛南族的编织和

雕刻,独具民族风格,此外,石雕、玉雕、木雕、

贝雕、竹编、藤编、珍珠、绣球等民间工艺品久

负盛名,深受游人喜爱。

三、调整思路,实施民俗文化旅游的整体

开发策略

民俗风情,在旅游中作为人文景观的一个极为重要内容,以其美学风貌,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这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的核心在于人的美的昭示和显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尤其是开放、改革的近十几年来,我们又在如何开展民俗风情游、加强美育薰陶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很值得总结和发扬。本文围绕以上的三个问题,进行论述。 (一) 中国旅游的审美对象,一般依次排列有: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民俗风情,次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排列老三,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因为我国幅员十分广阔,地质地貌多样,名山大川遍布,山水美一直享有盛誉,列为榜首,理所当然。同时,我国又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璀璨无比的历代的文化遗产;帝王将相、名哲圣贤、道长高僧、文人雅士等在名山大川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所以,我一直坚持中国旅游中“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密不可分”的观点。如今要把“排行老三”单挑出来,改变传统的模式,开拓新的旅游领域和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从旅游审美来看,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等,在总体上是一致的,都是“全身心”的感官开放和接纳、高级的精神享受,都是动静结合的休闲、娱乐的活动。但是,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相比较,在旅游审美中,在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陌生新奇。 我国有五十五个民族组成一个大家庭,平等和睦,繁荣昌盛。就旅游资源的分布来看,五岳、佛教四大名山、道教四大名山,都在汉族居住地,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游,比山水风光游的开发、利用,更占优势。就国内旅游客源的组成来看,由于汉族在全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他们到汉族文化复盖的旅游风景区,与到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游览区相比,凭添了由新奇、神秘引起的陌生感,大有不到异域胜异域的感受。本来,旅游,就是生存和生活时空的一种移动或更换。由新奇、神秘引起的陌生感,相对于日常生活、工作的环境来说的。蔡元培曾揭示了人有一种“习久的心理”,“常住繁荣城市的人,一到乡村,觉得格外清幽。”(《蔡元培美学文选》,第172页)美在发现中得以开拓,又经过对照,变得更加强烈和新鲜。要知道人类不会倒退到旧石器时代,以良好环境能定居下来为满足了。游人的陌生新奇感,既可以扩大“新知”,又可以激起游兴。正如沈明编著《旅行》一书所指出的: 我国是个多民族地区,各民族都有着独具一格的诱人的习俗,到少数民族聚居区作风情旅游,了解那里的历史变迁、生活现状和风情民俗,采集那里的民间文艺珍品,直接感受特定的民族文化氛围,会对中华民族大家庭有着更为形象的知识。总之,旅游处处皆学问,只要留意学习,定会得益非浅。(广西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29页) 第二、参与亲切。 山水是自然物,古迹虽能“睹物思人”,毕竟是伴随着历史的回声,游人无法直接参与,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而民俗风情则不一样,它是一种多功能的群众性的活动,可以把游人裹夹进去,士农工商,全心投入,忘乎所以。如火把节的习俗,至今在我国西南十几个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节日那天,人们穿起民族盛装,杀牲庆贺,举行各种文体娱乐,晚上举着火把,排成火龙,在山间田野上漫游,并互相“泼火”,互换吉祥。这个“泼火”,与云南傣族的“泼水”,形成了鲜明对比,提供了人人参与的特定氛围。这样,“旅游经历就将新鲜程度和亲切程度联系起来,将旧习惯的可靠性与环境变化所产生的兴奋联系起来”(〔美〕罗伯特?麦金托金和夏希肯特?格波物《旅游学》,第81页),促使整个身心健康,获得美的享受。 第三、喜庆认同。 任何审美活动都是通过审美主体个体进行的,其目的在于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这种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在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的旅游活动中,是相同的。香港华莎《母女浪游中国》一书中,就对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的忠实的记录,充分体现了“龙的传人”寻根探美的心迹。如,敦煌的鸣沙山从“单纯一致”的形式美的角度,描绘了这座傍晚下的金黄色的山的色彩,线条和整个画面,鲜明、晶亮,没有深浅,没有参杂,没有渗透,给人一种美的惊奇、爱的震摄。于是,她说:“如果草原象征了青春的欢乐,荒漠象征了暮年的悲苦,那么鸣沙山就象征了壮年胜利的喜悦了。”(第98―99页)但是,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在审美认同方面,还有差别。主要在于从美学的范畴来讲,山水(如,桂林、西湖)偏于优美,古迹(如,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等)偏于崇高,而民俗风情大多与节日活动联系在一起,则偏于喜剧性的范畴了。普天同庆,其乐融融,使审美认同,比其他旅游审美对象来说,来得轻松、自如,不费什么心思。这从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越办越火红,就看得出这个审美认同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而被称为“新民俗”。(《厦门晚报》1995年2月16日刊《新华社发表春节晚会笔谈,认为电视观众欣赏心理成熟了》) (二) 民俗风情美属于社会美的一种。但它又与社会美中社会事物的美,有所不同。社会事物(如,劳动产品、工具)一般取物化形态,很难直接看到创造的过程。而民俗风情,多为一种社会的群体活动,有着创造者本身的全过程的参与,可以进行直接沟通、交流和对话。因此,作为人的美是社会美的核心来看,社会事物美的显现程度,当然不如民俗风情美了。具体说来,大致有四方面: 第一、民俗风情与人的形体美。 民俗风情中,保留了不少远古的遗迹。那时,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情况下,远古人面临着生存和生活的艰难和困苦。为了社会生产和自身生产,必须具有健壮的体魂。这在一些民俗风情的艺术表演中充分体现出来。如,泉州的拍胸舞。“表演者上身赤膊,头带草帽,上肢随着节拍有节奏地拍击胸膛、腋窝、大腿,时而上跳,时而下蹲,头部诙谐地摇摆。舞蹈音乐配以脍炙人口的南曲《三千两金》或其他车鼓乐。基本动作有击掌回音,八拍雄姿、玉驴颠步、金鸡独立、善才抢牌、青蛙出洞、小阉鸡行、大阉鸡行,等”(厦门市思明区文艺联谊会《闽台民俗风情》,鹭江出版社1989年版,第219页)试想,如果表演者都是些鲁迅笔下的“驼背五少”,岂能赤裸干瘪的上身,又岂能进行如此的高难度的舞蹈动作呢?同样,民俗一些节日,本身就含有旅游的审美意义,也与参与主体(游人)的形体的健康、壮实有一定的关系。我在《登高、踏青、远足(旅游别称的审美意义)》一文中,指出: 中国古代旅游的大众化的趋势,与西方不完全一样。西方现代旅游,依托着交通工具中火车的出现、组团的经营手段。中国宋元明以后,旅游大众化的趋势,主要是利用民间节日。登高与重阳节、踏青与清明节,早已成为民间习俗。远足,一般也安排在公休假日。(《中国旅游报》1992年3月24日) 至于有的民俗的体育竞技项目,成为健、力、美的象征,规模宏大,深入人心。“如端午赛龙舟,近年发展为跨县跨省的大型体育竞技活动,得到跨国公司的赞助。1988年广东番禺县举办的莲花杯和希尔顿杯龙船大赛,观看者达二十万人之众。近几年来每年重阳节到白云山登高者,也在三十万人左右。”(叶春生《民俗美》,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第二、民俗风情与人的装饰美。 服饰是人的装饰主要方面。服饰,不仅是人的“第二肌肤”,是文化的表征,而且是各少数民族相互区别的外部特征。我国55个民族中,除了西北几个少数民族为白种人外,大都为黄种人。我读一本人类学的书,说中国黄种人,北方为蒙古种,南方为马来种。这就是说,一个标准的北方人和一个标准的南方人,在体质上还是有区别的。而我们的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散布在全国各地,无法用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这个标准来衡量。服饰往往成了少数民族外部标志。或者说,什么民族有什么样服饰,什么样服饰就是什么民族。这在民俗风情游的审美对象中,也是十分突出的。 维吾尔族的小花帽、傣族的统裙、满族的旗袍、瑶族的花裤、藏族的哈达、蒙古族的马靴,等等,无不装点着旅游的景观,制造了特定的审美氛围,保留着诱人的魅力。有的经过一定文化教育或长期生活在他乡城镇内,不愿意穿本民族的服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我也不想也不可能在这里讨论。但有一条,既然作为旅游部门组织的民俗风情游,在接待地的各少数民族应该依据民俗要求来着装,才能体现出一定的风情来,这是肯定的。 第三、民俗风情与人的风度仪表美。 在民俗风情美中,有两大部分,即社交风俗美和婚嫁民俗美,涉及人的风度仪表美。我国素称为礼仪之邦。无论在行为、举止上,还是在待人接物上,均有优良的传统和现行的规范。其中有一部分沉积在民俗风情上,时而清醒,时而狂迷,烘托出人自身和人与人之间的美。如,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的花兰瑶胞,是个很讲礼节的民族,他们有一种迎客仪式,瑶语叫“离贯侯棋”,直译为“远方的朋友”,意译为“礼歌会”。又如,我国许多民族都有“打同年”的风俗。苗语称为“嘎江”,直译为“老树的根”,意思是“结交最知心、最忠实可靠的朋友”,俗称“拜把”、“结义”。不但在同一民族中,在不同民族中也相当盛行。它成了团结的纽带,友谊的桥梁,在生活中留下了许多佳话。 第四、民俗风情与人的精神美。 民俗风情的形成、流传,与其蕴含的民族的深层心理有极大关系,张扬一种人格精神。清明与纪念介子推、端午与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老幼共知,耳熟能详。至于“在我们源远流长的民俗礼仪中,婚姻习俗,最为繁缛,也最为有趣。千百年来,这些礼俗随着人们观念的更新而不断变化,它从生活的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的心理、德行和品格,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内容,具有强烈的地方和民族色彩。许多场面本身,就是一幅美好的民俗风情画,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民俗美》,第141页) 以上只是简单地将民俗风情与人的美的四个不同层次,作了一点探讨和研究,无非是说民俗风情在旅游中真正能够发挥使用的,在于人的美。人的美是民俗风情美的核心。作为民俗风情游的组织、策划和实施者应该明白这一点。否则,这一活动,不是搞成徒具形式的大轰大嗡,就是搞成庸俗、猎奇的走火入魔。 (三) 大力开展民俗风情游,深层发挥旅游审美中的人文资源。基于以上的认识,结合开发、利用的实践,大致说来,要注意处理好三组关系。 第一、拳头产品和联片开发。 每一民族、每一地域都应该把自身民俗风情的旅游资源,作一次全面的模底排队,进行学者、专家的论证,什么是这一民族、这一地域民俗风情的拳头产品,力争做到“你无我有,你有我优”。前一段,厦门市文化界一次聚会,讨论到南音问题。泉州有南音,厦门也有南音。两地南音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已有所不同,开始形成流派。有人主张有。有人主张不分。这说明已是个客观存在。厦门南音就应该助长自身流派的更加成熟,拿出整套、整台的节目出来,形成拳头产品。 然而,旅游有日程安排,不能过于单调。要在形成拳头产品后,相应地进行联片开发,点面结合,才能留得住游人。这里民俗风情自身有宽度和深度以外,还可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等积极地配合、穿插地进行,不能单打一。 第二、维护传统和开发新项。 日本进入现代化以后,十分重视民俗风情的发扬光大,将传统注入新的时代意义。在东南亚,民俗风情,是他们旅游中的强项。近几年,山东曲阜的祭孔、潍坊的国际风筝节、广东春节花市、广西三江口的歌圩和福建妈祖文化节,公祭客家母亲河(汀江)、土楼文化节等,为我国旅游事业增加了异彩。我们应该看到,民俗风情有双重性。一面有变异性、革新性,另一面有陋俗恶习,有惰性。报载:“我国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今年已达到40多个,其中主要是北京、南京、沈阳、石家庄等大中城市。”(《厦门晚报》1995年2月13日),就是革除陋俗恶习的一例。我们在组织、策划和实施民俗风情游中,要坚持这一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旅游搭台,经贸唱戏。 据新华社电讯,“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旅游局的最新统计结果表明,1994年我国旅游外汇收入达73.23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达950亿元人民币,两项合计折合1600亿元人民币,说明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新兴的重要产业。……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我国已在全球十大旅游目的地中跃居第八位。”(《厦门日报》1995年2月10日)这说明,旅游业本身给社会既带来了经济效益,又带来了社会效益。由于民俗风情这一旅游审美资源,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相比,它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地域性和参与性,几乎是它所依附的那一民族、那一地域的人民,都须介入其中,更应该注意在开发、利用这一旅游项目时,给那一民族、那一地域带来经济上的实惠。而“旅游搭台,经贸唱戏”,是个较好的组织形式。上引的新华社电讯中,还有一段话说,“我国具有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改革开发以来,旅游业发展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旅游资源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厦门日报》1994年2月10日)这段话中的第二句话,“各级政府重视”,也得到了旅游为经贸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条件的回报。既然旅游搭台,经贸唱戏,已为实践证明了的较好的活动方式,就应该把民俗风情游尽量纳入其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构成良性循环。当然,任何问题不能绝对化。我们强调旅游与经贸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并不否认民俗风情游有独立的审美价值。

少数民族婚俗研究论文

布依族婚俗资料整理与简介[内容提要] 布依族历史悠久,名称繁多,古代称“濮”或“僚”、“都匀蛮”,以后各代有“西南蛮”、“蕃”、“仲家蛮”、“八番”、“仲苗”、“青仲”、“仲家”、“水户”、“仲蛮”等称谓,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布依族。 本文试图从研究报告、专著、期刊、学位论文、论文集等方面简单介绍近代以来我国学者们对布依族婚姻研究的状况。[关键词] 布依族; 婚姻; 专著; 期刊; 研究报告布依族早在上古就生活在今贵州地区,是云贵高原东南部的原驻民。其历史悠久,名称繁多,古代称“濮”或“僚”、“都匀蛮”;唐代史称“西南蛮”,宋元以后称“蕃”、“仲家蛮”;元、明、清称“八番”、“仲苗”、“青仲”、“仲家”、“水户”、“仲蛮”,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布依族。布依族与壮族同源,由古代的“僚”、“百越”、“百濮”等部族演变而来。近几十年的时间,国内学者对布依族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专著、期刊、学位论文的出版层出不穷,如黄义仁先生的《布依族史》贵州民族出版社出版、《布依族宗教信仰与文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布依族简史》、《布依学研究》、蒋英的《布依族铜鼓文化》、吴文定的《布依族服饰与地理环境》、《论布依古歌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等,与此同时,婚姻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下面将简单介绍一下布依族婚姻方面的资料,回顾学者们的艰苦历程一:研究报告布依族主要聚集有贵州地区,所以对布依族的研究也就自然的以贵州为中心,贵州省对其研究出来的成果是最多的。如伍文义先生的“平塘县上莫乡布依族社会历史及婚姻丧葬”,文章中的第二部分婚姻习俗就论述了布依族婚姻[1];“镇宁扁担山布依族婚姻调查报告”[2] 此篇从民族学、社会学角度对扁担山布依族婚姻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研究其性质以及它对布依族社会发展的影响,讲述了一对青年男女要确立婚姻必须经历“请布社”、“卡介”、“得娟”、“艾把”、“得把”等过程,此外,还对榔梢习俗作了一些讲述;“水城特区猴场、红岩民族乡婚俗与节日礼仪调查报告”的第一点谈论婚姻[3];雷广正的“平塘县掌布乡布依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其中的第十五小点—婚姻、丧葬[4];赵崇南的“望谟县乐康乡布依族生活习俗调查”,文章中的第四小点论述了姓氏、婚姻、家庭[5];唐合亮的“三都县周覃镇布依族生活习俗”的第六点谈论了婚姻制度、家庭、家族[6],给我们介绍了完成一桩婚事大致有如下过程,即提亲、吃开口饭、订婚、讨八字、送报、结婚;“惠水县羡塘乡民族婚俗与家庭状况调查”的第二点就说到婚姻制度[7];邹晓辛的“长顺县广顺区苗族布依族习俗调查”[8]。二:专著光写婚姻的专著较少,但在其它专著中写关于布依族婚姻的资料却很多,诸如;邹绍志编著的《中华奇婚异俗》第371---382 民族出版社出版 2001年9月,其中有“追打‘鲍鼓’”和“吹木叶、送花包”等到文章,所谓追打“鲍鼓”就是指追打男方到女方接新娘的人。追打“鲍鼓”是一种极有特色的婚俗事像,在举行婚礼之前,男方要请两个小伙子和一个姑娘去接新娘,称之为“鲍鼓”和“娅鼓”(即伴郎和伴娘);此外还有李朝龙和李廷兰编的《贵州少数民族风情录》中的婚俗篇, 贵州教育出版社 1995年8月;布依族简史编写组的《布依族简史》中的“婚姻、节日、丧葬”,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160-162;黄义仁,韦廉舟的《布依族民俗志》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41-42;王伟,李登福,陈秀英的《布依族》 民族出版社,1991.65-69;黄义仁的《布依族史》 贵州民族出版社,1999.278-280; 马之骕的《中国的婚俗》 岳麓书社,1988.2;“中国各民族不落夫家婚俗的比较研究 ”[9];王伟、李登福、陈秀英合著的《布依族》中的“婚姻家庭” 民族出版社 1996年8月;赵叶等合著的《少数民族的风情》中的“布依族的跳月择婚”和“布依族的浪漫婚俗”,后一篇介绍了甩糠包、唱浪哨、送蔗糖、抢硬币等婚俗,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6年1月等等;三:期刊布依族婚姻的期刊资料可以说较其它方面资料更丰富一些,开国前后不久的有陈国钧的“北盘江夷人的婚俗”[10] 发表在贵州苗夷社会研究312页 ,陈赤子的“北盘江夷人(仲家)婚俗”[11] 社会研究53期;“仲家婚俗”[12] 新贵州概观388页;赤子的“夷人婚俗”[13] 新贵州概观390页;冯深的“‘不落夫家’—一种日趋没落的民族婚姻习俗”[14] 光明日报1957年4月26日3版;范宏贵的“‘谈谈坐家’和‘不落夫家’”[15] 史学月刊1959年12期;汛河的“出嫁歌(哭婚调)”[16] 山花1962年11期和“布依族的婚俗” 贵州文史从刊1981年3期;莫俊卿的“布依族‘戴假壳’习俗” 民族文学1980年9期和“扁担山布依族的‘戴假壳’风俗——论母权制和父权制的斗争”[17] 贵州民族研究1981年1期;龚佩华和史继忠合写的“布依族婚俗分析”[18] 贵州民族研究1981年3期;亚光的“布依人的婚礼”[19] 山花1982年5期;马启忠的“布依族婚姻习惯的调查”贵州民族研究1982年3期等。此外,近几年发表在期刊上的文章也数不胜数,如吴文定的“布依族婚姻礼仪”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02年05期;何岭的“布依族婚礼八仙乐整体性量化分析—以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布央’八仙乐为考察案例”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 2005年04期;张明仙的“文化视野中的罗平布依族当代婚姻变迁—以云南省罗平县鲁布革乡木纳村婚姻状况调查为例”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05年05期 ;刘洁的“布依族妇女婚姻状况改变的意义”和“论布依族妇女婚姻状况的变化及其原因” 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分别为2005年02期和2004年03期;张明仙的“罗平布依族婚恋歌谣与婚俗”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 , 2002年04期;肖毓的“布依族妇女的婚恋观” 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03期等等。四:论文集论文集资料也有不少,诸如:严汝娴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 其中西南地区篇里收集的陈秀英的“布依族”;《少数民族民俗资料》(下册)第53---62页,其中收集了韦廉舟的“布依族的婚嫁礼仪”、罗竹香的“布依族的要荷包”和莫俊卿的“布依族戴‘假壳’习俗”三篇文章;欧阳若修和韦向学编的《中国婚俗集锦》 第117---133页 漓江出版社 1986年11月,其中收集了黄震尧先生的“布依族的婚姻习俗”、陈克进的“布依族的‘浪哨’和婚礼”、郑秩威的布依族的‘跳月’、冯俊科和“布依族的‘不落夫家’婚俗”和何彩孝的“匆匆离去的新娘”五篇;刘柯编的《贵州少数民族风情》 云南出版社 其中收集了“布依族婚俗”和“罗甸布依族的婚礼”两篇文章等等。五:学位论文岑勇的“浅析兴仁县鹧鸪园村布依族婚姻习俗” 贵州民族学院民放文化学院民语班02001级;此文谈论了布依族婚姻,经历过封建包办、向自由选择的演变过程,自由选择的一桩完整婚事,一般要经过择偶、提亲、订亲、结婚四个程序,每个程序礼仪丰富多彩,其中存在着一些落后的礼仪,导致婚姻的悲剧。罗恩艳的“贵州黔西南州布依族婚姻习惯法研究” 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六:汇编汇编的资料相对要少一点,主要有“民族志资料汇编” 贵州省志民族志编委会 和“贵州省布依族婚姻资料索(汇)编” 中国科学院贵州分院民族研究所 1963年3 月19页。前者收集了马启忠、杨若芝的“布依族婚住薄⑽馑承摹白显撇家雷濉薄⒗坠阏摹肮笱羰形诘鼻卤す绮家雷迳缁岬鞑椤比辔恼隆:笳哐芯康淖柿峡梢运凳茄芯坎家雷寤橐鲎钣腥ㄍ缘淖柿希酉吕春臀蚁爰蛞亟樯芤幌隆\此篇文章分十点论述,第一,写择偶——婚姻的限制。布依族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一般是父母包办的,但由父母之命缔结的婚姻,并不是毫无约束的,由于种种历史、社会的原因,还受到一些封建关系、传统习俗和迷信禁忌的限制。如同宗不婚、要八字相容、亲上加亲、女大于男、门当户对、民族间的限制等。二,订婚。其中讲了些订婚的约束力、财礼等内容。三,结婚。其间论述了镇宁地区、北盘江流域、安顺地区、贵阳地区、龙里贵定地区、兴仁地区等结婚形式。四,“坐家”和戴“假壳”。坐家:妇女结婚后不常住夫家的风俗叫坐家。戴“假壳”:在男家需要新妇来家长住时,还得经过一次戴“假壳”手续,假壳是一种形似畚箕的女帽,以竹笋壳为架用青布包扎制成。,五,赶表。布依族青年男女常利用各种机会公开或半公开的追求异性,对唱情歌,倾吐爱慕之情,这被称为“赶表”,有的地方又叫“闹门墙”、“玩表” 、“扬哨”等。六,逃婚与抢亲。七,离婚。八,再醮与续弦。再醮:寡妇可再嫁。续弦:中年与青年男子丧偶,都可以续找对象。九,纳妾。主要是在解放前。十,入赘。即招婿。布依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宗不婚,不同辈分者不能通婚。解放前,布依族一般不与外族通婚,布依族家庭中父亲具有绝对权力。布依族青年男女一般在赶场中物色意中人,如果互相满意就上山对歌,布依族称之为“浪哨”,“浪哨”是会朋友的意思。这个社交活动不只限于未婚男女,巳婚者也可参加。参加“浪哨”活动,对未婚者来说是初恋,对“巳婚”青年来说,如果他(她)对父母包办的婚事满意,那只是来炫耀唱歌的才能,反之,则表示对包办婚姻的反抗。“浪哨”中除唱情歌外,还唱苦歌、告状歌和逃婚歌等。过去有的青年男女对歌多年,情投意合,于是双双逃离家乡去远处安家,有的逃不出封建制度的罗网,便双双以死殉情。 布依族结亲过程颇为讲究,一般要经过“择偶”、“订婚”、“要八字”、“结婚”四个环节。布依族青年男女,不论是自由择偶还是经媒人说合,缔结婚姻必须举行订婚仪式,一门亲事一经谈定,男方家马上择定日期邀请二三人携带礼物去女方家举行订婚仪式,称为“吃订亲酒”。解放前,布依族有过“不落夫家”和“戴假壳”的习俗,即新娘在婚后,回娘家长住,有的住一两年或三五年,有的长达十几年。每年在农忙时节,回到夫家。如此往返,直到妻子怀孕,或长大成年,之后才到夫家定居下来。“戴假壳”是丈夫为了及早结束女方“不落夫家”生活的一种方法,如果妻子被戴上了假壳,即可到夫家定居。参考书目:[1][4]贵州民族调查(之二).贵州省民族研究所,1984年10月[2] 贵州民族调查(之三).贵州省民族研究所,1985年10月[5][6] 贵州民族调查(之四).贵州省民族研究所 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1986年8月[3][7] [8]贵州民族调查(之五).贵州省民族研究所[9] 王承权.民族研究,1993 年6月,P 40-51[10—19]贾忠匀.布依族研究资料目录. 学苑出版社,1988年10月。

一夫一妻多妾主条目:一夫一妻多妾制和妻姊妹婚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中,“一夫一妻制”是一个基本原则,在很多朝代的法律中都给以明确的规定。中国古代妻与妾有严格区别,妻一般称正室、元配,妾通常出身低微,地位较低下。 妻姊妹婚是指男子同时以两个或多个姊妹为配偶,或者在妻子去世后续娶其姊妹的行为或习俗。此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社会中经常出现,为汉族固有习俗,古称媵娣制。[编辑]联姻主条目:同姓不婚同姓不婚是同姓的男女不得互相通婚的婚姻制度。汉族诞生以前,华夏部落民时代便有所谓:“同姓不婚,惧不殖也”之说。姑换嫂就是穷人家无力婚娶,将自家女儿许配别人家为妻,换娶回那家女儿为媳,也有称作“调换亲”。由于汉族重视宗法与家族关系的延伸与补充,对于感情良好的兄妹或姊弟,或是借由表兄妹联姻成亲血脉相连,自己人总是比较好讲话,被认为亲上加亲的美事。另外还有男方改姓,赘入女方家门,将来所生的儿女依母姓的“招赘婚”。[21]。主条目:童养媳为汉族固有且独特的其中一种婚姻习俗,童养媳的婚俗约于宋朝出现。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养或卖到另一家庭,由该家庭抚养,长大后与对方的儿子正式完婚,结为夫妻的一种婚姻习俗。[编辑]义结金兰主条目:结谊是两个或以上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结为一种拟亲属的关系,称为谊亲,又称契亲、干亲,俗称干字辈,彼此以亲情维系,可以是长辈和幼辈,也可以是同辈。通常友上加亲,亦友亦亲,关系比一般的远亲和一般的朋友更密切。同辈的结谊又称结拜、结义、换帖。古代结谊属于较为严肃的关系,有礼仪,有宗教或祭祀,或其他习俗严密定义,视结谊为补救或扩张伦常关系不足、扩大家族宗族力量的方式之手段。但结谊、上契等行为常会被认为是非情侣或夫妇的暧昧或性关系之代名词,因此一群谊兄弟姊妹也可能是暗示存在群体性关系。不过,谊兄妹或谊姊弟恋爱和结婚在汉族来看,多视为平常事,一般不会视为乱伦。有些长辈会鼓励谊兄妹或谊姊弟恋爱和结婚,或谊兄弟行姑换嫂,[22]。视为亲上加亲。尤其是互相认对方子女为谊子女的父母。其它少数民族受到宗教原因应该有很大不同

苗家婚俗<一>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苗家婚俗<二>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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