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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拉罐回收利用研究课题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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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拉罐回收利用研究课题报告论文

易拉罐回收利用价值与意义所在如下:

易拉罐从1959年发明问世之后,由于其稳定性强、造价低、轻便美观等优点,迅速得到了普遍应用,现在已成为各行业备受青睐的包装材料。

大部分易拉罐的材质为铝合金,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金属资源,易拉罐的诞生,也让世界范围内铝的产量逐年攀升。仅我国每年生产的易拉罐约有100亿只,需要耗费18万吨左右的合金。

易拉罐的罐身、罐盖、拉环所含的元素均不相同。除了主要的铝元素之外,还含有铜、镁、锰等,这些全部都是重要的可再生利用资源。

不止是铝,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铜、铅、锌等金属的年均增长量达到27%,是金属消耗大国。对于这些金属资源,回收再利用是最佳的解决方案。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国家稀有金矿过度开采,还能减少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污染,是助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途径。

那么面对如此多的废旧易拉罐,告诉你们一个快速压扁回收的方法,易拉罐压扁机。易拉罐压扁机主要是将全铝易拉罐和去掉铝盖后的铁质易拉罐(如小旺仔罐类;椰子汁、咖啡罐、露露罐类;旺仔牛奶、红牛饮料罐类;和其正、王老吉罐类等)对其罐身进行压扁作业。使易拉罐减少空间占用、运输方便、利润再增长的加工设备。

易拉罐压扁机

轻松压扁回收后的易拉罐可以变废为宝,I、直接熔炼成粗铝锭:把废易拉罐在熔炼炉中混炼,最终得到一种类似于熟铝的金属锭。2、用于冶炼某些牌号合金:一些比较规范的企业在熔炼铸造铝合金时,需要加入一些纯铝锭调整成分,但往往会增加合金的镁含量,此种办法对生产含镁较高的合金比较实用。3、与其他废熟铝混炼,生产杂铝锭;4、制造成炼钢的脱氧剂;5、生产铝粉:将废易拉罐在旋转式回转窑中进行加工,生产低级铝粉。

一、易拉罐回收用途 铝及其合金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机械、建筑、汽车、飞机、家电和包装材料等行业。 80年代之后,全世界铝工业发展很快,产量已居有色金属之首,2001年原铝产量已达到2467万吨,消费量已达2352万吨。 原铝工业虽然发展很快,但也受到建设周期长、投资大、能耗高、污染严重等问题的约束。 为弥补原生铝发展的不足,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各国都非常重视再生铝的发展,再生铝及其产品已经广泛用于各工业领域。据悉,目前全世界再生铝产量已达800多万吨(其中不包括中国的产量),约占原铝产量的33%,并且发展势头迅猛。 中国铝工业发展很快,目前原铝产量达357万吨,居世界第一位。但由于中国人口众多,目前人均消费量仅为2.9KG,而美国人均消费铝为29KG,日本人均消费铝23.8KG,都远远高于中国的人均消费量,因此中国铝及其合金有广阔的消费前景。此外,中国再生铝工业最近几年发展较快,正处于腾飞阶段,随着汽车、摩托车、建筑和包装工业的发展,再生铝的用途及产量在逐年增加,再生铝工业将得到更快速的发展。 据了解,我国目前年产再生铝至少在100万吨以上,其中进口废铝在60万吨左右。 在利用的废铝中,废易拉罐的利用还处在初级阶段。根据了解,我国年生产易拉罐100亿支,消耗3004合金18万吨。 易拉罐是一种常用的消耗品,用过即废。据悉,我国每年至少产生8万吨废易拉罐,另外还进口一部分废易拉罐,总量可达20万吨以上。 易拉罐所用材料是一种档次较高的铝合金,但由于技术落后,废易拉罐全部被降级使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利用废易拉罐生产原牌号铝合金的企业。 开发废易拉罐生产3004铝合金的项目,将会有很高的环境、资源和经济效益。 最近几年,一些外商看准了中国废易拉罐回收利用的巨大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多次到中国进行考察,并有意在中国开发3004铝合金的市场。 此外,京津地区是产生废易拉罐较多的地区,产生的废易拉罐大部分运往江浙,被降级利用。因此在天津建设该项目有多种优势。 二、国外废易拉罐的利用概况 发达国家废易拉罐的回收利用率较高,可以达到60-80%。国外废易拉罐的利用途径主要是:1、生产炼钢脱氧剂;2、生产再生铝锭;3、生产一种近似纯铝锭的产品,做合金配料的原料;4、熔炼成原牌号(3004)的铝合金,直接用于生产易拉罐。 其中,利用废易拉罐生产原牌号的铝合金是最佳途径。 废易拉罐的回收利用始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回收技术也经过了几个阶段,最早是将散装的废易拉罐加入炉中融化成再生铝锭,后来发现烧损较大,进而把废易拉罐打包,提高其密度,减少表面积,金属回收率显著提高,但仍然是再生铝锭。 废易拉罐的利用最难的问题是漆层问题,一些国家采用在熔炼过程加入溶剂,使漆层与溶剂进行反应造渣,但难以控制技术条件,效果很差。上个世纪80年代之后,美国、加拿大以及西欧的一些国家开始利用废易拉罐生产原牌号的合金铝锭。 利用废易拉罐生产3004铝合金的主要技术问题是预处理,这些国家都采用了比较先进的预处理技术和设备。首先,采用比较先进的自燃回转窑脱漆,使漆层炭化,并在无污染的情况下得到处理,由于脱掉了漆层,简化了熔炼程序,提高了产品质量。 三、国内废易拉罐回收利用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废易拉罐回收率最高的国家,几乎没有浪费,同时,我国又是世界上废易拉罐利用档次较低的国家,回收的废易拉罐(包括进口的废易拉罐)都被降低档次使用。同时,由于许多企业设备基础差,技术水平低,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成本高,产品质量差的状况。 目前国内对废易拉罐的利用途径有以下几种: 1.直接熔炼成粗铝锭:把废易拉罐在熔炼炉中混炼,最终得到一种类似于熟铝的金属锭,这种杂铝锭有时在市场上假冒纯铝锭,影响极坏;。 二、易拉罐可以回收吗 铝制易拉罐是可以回收的,在有色金属行业中,铝,无论在储量、产量、用量等方面均属前位。 铝,从矿石到金属,再到制成品成本极高,耗能巨大。而由废弃金属铝再回收利用,无论从节约资 源、缩短生产流程周期,还是从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随着产量和使用量的增加,废弃铝制品量也越来越大。而且许多铝制品都是一次性使用,从 制成成品到丧失其使用价值时间比较短。 因此,废弃的铝制品成为了污染之源,铝制品如何回收再 利用成为了人们热切关注的焦点。以易拉罐为例,看看是再生铝是如何回收利用的。 易拉罐是我国再生铝行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废易拉罐理想的处理办法是将罐体与盖、拉环分 离,然后分别进行熔炼,生产最新的合金。但由于各种原因,回收到的废易拉罐原来的形态已经受 到破坏,待再次运到工厂进行分类,困难重重。 加之技术有限,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易拉罐再次回收 利用。 其中易拉罐的粉碎工作至关重要。 因为粉碎后的金属颗粒可减少运输成本、提高投炉炼铁的 效率,对钢厂脱氧或者金属加工等也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易拉罐可以回收吗 易拉罐回收炼铝 易拉罐的罐身、罐盖、拉环所含的元素成份均不同,如罐身含小于1%的镁而含铜、锰较少,罐盖含镁超过2%,铜、锰含量均超过1%,至于拉环,虽然在易拉罐中所占比例甚少,但含锰、铜量却也在1%以上。 目前还没有一种简单、经济的方法将易拉罐的三种不同成份的合金分开,只能采用全部重熔的方法回收易拉罐以得到含有较多合金成份的重熔铝锭,该种重熔铝锭的成份一般为:镁 1~2%,铜 0.2~0.3%锰 0.4%左右,余量可为铝,但受到熔炼中其它杂质元素的污染而有所变化,如精炼剂的用量及成份。 易拉罐的回收,我所知的是朝二个方向发展,一个是生产合金铝锭,当然需要严格的化验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才可能使其升值,在你所说的“土法”情况下可能不大容易实施;另一个是重熔生产等外铝锭,这种铝锭可用于诸如铁合金、炼钢等行业,似乎这种模式比较合乎你的现状。 重熔法生产等外铝锭,在严格操作的情况下(不管是采用反射炉还是采用坩埚炉),铝的直收率最高只能达到83%左右,其中还包括了从铝渣中经精炼回收的次等铝。 国内重熔法回收易拉罐有两大基地,一在浙江永康,二在河北,当然目前还有不少地方在利用当地资源,但我觉得以上二个地区确实已经形成了某种“区域经济”的优势。 四、易拉罐回收用途 铝及其合金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机械、建筑、汽车、飞机、家电和包装材料等行业。80年代之后,全世界铝工业发展很快,产量已居有色金属之首,2001年原铝产量已达到2467万吨,消费量已达2352万吨。

; 原铝工业虽然发展很快,但也受到建设周期长、投资大、能耗高、污染严重等问题的约束。为弥补原生铝发展的不足,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各国都非常重视再生铝的发展,再生铝及其产品已经广泛用于各工业领域。据悉,目前全世界再生铝产量已达800多万吨(其中不包括中国的产量),约占原铝产量的33%,并且发展势头迅猛。

; 中国铝工业发展很快,目前原铝产量达357万吨,居世界第一位。但由于中国人口众多,目前人均消费量仅为2.9KG,而美国人均消费铝为29KG,日本人均消费铝23.8KG,都远远高于中国的人均消费量,因此中国铝及其合金有广阔的消费前景。此外,中国再生铝工业最近几年发展较快,正处于腾飞阶段,随着汽车、摩托车、建筑和包装工业的发展,再生铝的用途及产量在逐年增加,再生铝工业将得到更快速的发展。

; 据了解,我国目前年产再生铝至少在100万吨以上,其中进口废铝在60万吨左右。在利用的废铝中,废易拉罐的利用还处在初级阶段。根据了解,我国年生产易拉罐100亿支,消耗3004合金18万吨。易拉罐是一种常用的消耗品,用过即废。据悉,我国每年至少产生8万吨废易拉罐,另外还进口一部分废易拉罐,总量可达20万吨以上。易拉罐所用材料是一种档次较高的铝合金,但由于技术落后,废易拉罐全部被降级使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利用废易拉罐生产原牌号铝合金的企业。开发废易拉罐生产3004铝合金的项目,将会有很高的环境、资源和经济效益。

; 最近几年,一些外商看准了中国废易拉罐回收利用的巨大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多次到中国进行考察,并有意在中国开发3004铝合金的市场。此外,京津地区是产生废易拉罐较多的地区,产生的废易拉罐大部分运往江浙,被降级利用。因此在天津建设该项目有多种优势。

; 二、国外废易拉罐的利用概况

; 发达国家废易拉罐的回收利用率较高,可以达到60-80%。国外废易拉罐的利用途径主要是:1、生产炼钢脱氧剂;2、生产再生铝锭;3、生产一种近似纯铝锭的产品,做合金配料的原料;4、熔炼成原牌号(3004)的铝合金,直接用于生产易拉罐。其中,利用废易拉罐生产原牌号的铝合金是最佳途径。

; 废易拉罐的回收利用始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回收技术也经过了几个阶段,最早是将散装的废易拉罐加入炉中融化成再生铝锭,后来发现烧损较大,进而把废易拉罐打包,提高其密度,减少表面积,金属回收率显著提高,但仍然是再生铝锭。废易拉罐的利用最难的问题是漆层问题,一些国家采用在熔炼过程加入溶剂,使漆层与溶剂进行反应造渣,但难以控制技术条件,效果很差。上个世纪80年代之后,美国、加拿大以及西欧的一些国家开始利用废易拉罐生产原牌号的合金铝锭。利用废易拉罐生产3004铝合金的主要技术问题是预处理,这些国家都采用了比较先进的预处理技术和设备。首先,采用比较先进的自燃回转窑脱漆,使漆层炭化,并在无污染的情况下得到处理,由于脱掉了漆层,简化了熔炼程序,提高了产品质量。

; 三、国内废易拉罐回收利用情况

; 我国是世界上废易拉罐回收率最高的国家,几乎没有浪费,同时,我国又是世界上废易拉罐利用档次较低的国家,回收的废易拉罐(包括进口的废易拉罐)都被降低档次使用。同时,由于许多企业设备基础差,技术水平低,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成本高,产品质量差的状况。

; 目前国内对废易拉罐的利用途径有以下几种:

1.直接熔炼成粗铝锭:把废易拉罐在熔炼炉中混炼,最终得到一种类似于熟铝的金属锭,这种杂铝锭有时在市场上假冒纯铝锭,影响极坏;

以“某一次春节收集易拉罐简要报告”为题,可以分成三部分:(1)目的:明确收集易拉罐的目的,以推动易拉罐回收利用;(2)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本次收集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活动期间,活动地点,收集数量等;(3)效果:简要总结贵单位本次收集易拉罐的成果。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研究报告论文

正是由于废旧电池对人类造成的巨大危害,我们意识到废旧电池的回收的不足的严重性,并且开始分析废旧电池在我国回收利用的可行性。 第一:在《固体废物防治法》的基础上,出台废旧回收利用的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制定我国实际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起完善的废电池运输管理制度。 第二: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电池生产企业负责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在电池销售时,实行抵押金制度,国家向电池生产厂家收取一定的治理费用,并一定的比例返回给回收治理企业。在我国可以利用人工分拣来降低成本,这得益于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 第三:实现电池生产的低汞化和无汞化,加强对可充式电池的生产。实现电池回收的规模化产业化道路。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勒令其改造或关停,对不改造和关停的处于罚款。 第四:国家给予废旧电池回收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对于技术上有突破,工艺先进的企业给予奖励并做大做强;鉴于我国有庞大的拾荒队伍,可以最大程度的利用经济手段提高电池的回收率,例如以一定的金额回收每千克的旧电池等。 第五:在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向人民群众宣传和教育,培养公众的回收利用意识。 4. 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经济可行性分析 废电池回收利用的成本可以归结如下: 废电池从众多消费者手中集中到废电池处置场所的费用。 废电池在处置场所进行处理时所需的生产性支出。 废电池回收所得产物的销售成本和财务管理成本。 回收利用废电池过程中的环保费用。 通过政策上的扶持,规模化和产业化的改造,电池生产的低汞化和无汞化,可充电电池的生产,有效地降低了回收利用中的成本,降低了处理的难度,容易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效益。 废电池回收利用的收益表现如下: 从回收利用过程中所得材料的销售收入。以我国每年可以生产100亿只电池计算,全年可回收15.6万吨锌,22.6万吨二氧化锰,2080吨铜,207万吨氯化锌,7.9万吨氯化铵,4.03万吨炭棒,还有各种有色贵金属的回收价值更高。有人计算,即使我们只是回收其中的一半,就可以达到两万/天的利润,全国电池回收的年利润可达7亿多元。由于行政上的罚款,提高了普通电池的生产成本,从而不得不提高普通电池的销售价格,再而人们会选择性价比高的新型电池,这有利于电池的更新换代,从而促进电池产业的升级。从另一侧面也是提高了新型电池的利润空间。 5.我国废旧电池的处理能力分析 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不仅吸引了外资企业的进驻,而且带动了我国本地企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经济活动活跃有生气,面对我国庞大的市场需求,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广州某一电池回收企业可以回收处理旧电池20T/天,但是仅仅回收到了15T/年的量,而且大部分电池是从海关缴获得来的.如:北京一外资回收利用电池企业,可以达到150T/天的处理能力,而且开发的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却苦于没有足够的废旧电池而不得不向国外进口旧电池,但另一方面,数以百万吨的旧电池被填埋在垃圾填埋场。以我国年产销电池超过150多亿只的巨大数量,现在的企业还不能完全消化,可喜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处理企业上马建设,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改进,处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废旧电池处理企业完全有有足够的处理能力。 5. 与国外回收技术的对比分析 目前国外发达国家的回收技术普遍较我国先进,这是由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决定的,我国在短短的时间里发展迅猛,许多技术和设备达到了或接近国外的先进水平。如陕西省西安市废电池的回收工艺为物理—化学常温无害处理,技术先进、可靠,基本达到了产业化要求,为我国废电池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提供了技术支持。我国具有我国的特有的优势,一是我国的废电池总量巨大,这为市场提供了基础,二是我国的人力资源丰富,庞大的人力市场为我国提供了低的生产成本;三是我国具有深厚的科研力量,科研人才不断涌现,为我国的科研事业不断地提供后备军;四是我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方针政策得到了更好的实施和管理,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 6.结论 经过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可以大力回收和利用废旧电池。回收和利用废旧除了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还有巨大的环境效益。具体表现在:废电池的回收直观地表现为减少了废电池等的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压力;同时美化了环境,减少了大气、水、土壤等的污染,很好地保护了人们的身心健康。 7. 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的治理 废电池的综合利用可以采取清洁生产管理模式,调整产品结构,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在电池制造业大力开展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的绿色工程,建立绿色标志,绿色产品等。但废旧电池在回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废水废气,这是生产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在完善技术水平的同时,也要积极做好废水废气的治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生活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电池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便携式能量储存器,消耗量每年递增,如随意丢弃,电池里的重金属物质渗入土壤和地下水资源中,将对环境和人们的身体产生巨大的危害。另一方面,度旧电池的有效回收还能产生不错的经济效益。但目前我国针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工作的开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阐述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在我们国家发展缓慢的原因,并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了有助于我国开展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工作的几点建议。关键词: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经济激励制度;第三方物流;循环经济1 我国目前废旧电池回收处理行业的现状废旧电池的回收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再生利用都十分重要,但是我国目前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现状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1.1 缺乏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关注度,回收意识淡薄由于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居民对于废旧电池的危害缺乏认识,环保意识淡薄,不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人们在购买电池时也并不考虑其是否符合环保标准。很多设置的废旧电池回收箱,被当作垃圾箱,形同虚设。目前,我国的电池生产企业有350多家,每年各类电池的年生产量约150-160亿只,国内消费量为70亿只左右,并且这个数据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在增长,但回收力度却不足2%。低回收率直接限制了处理规模的扩大和处理技术的提高,进而严重阻碍了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化进程。1.2 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回收体系虽然公众已经开始关注环保问题,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缺乏针对废旧电池回收的具体措施,尚未有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出台,生产者、使用者和管理者之间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仍不明确。即使现有的回收系统也只是散兵散将,很多耗巨资建成的处理中心,因回收不到足够的废旧电池,面临停运的尴尬窘境。一些不正规的小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处理设备,不但很难有效回收利用,反而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二次污染。1.3 处理技术要求高、利润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各种经济因素制约着废旧电池处理产业的发展。废旧电池处理回报率低、处理技术要求高、利润回报周期长的特性导致了很难吸引投资者,所以也就很难形成产业化的规模。1997年北京刚开始回收旧电池时,曾有七八家企业进入废旧电池处理行业,但后来都退出了。全国第一个最大和专业的废旧回收处理企业,目前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得不面临停产危机。2 国外的先进经验2.1 丹麦丹麦是欧洲最早对废旧电池进行循环利用的国家。1996年丹麦就开始了镍镉电池的回收,电池售价中包含0.9美元/只电池的回收费用,并从回收费用中支付一部分给电池回收者。电池销售价格提高后,逐渐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在购买时开始转向环保型电池。2.2 德国德国首先从法律上确定了回收废电池的义务主体,从根本上解决了处置费用的问题。由一个非盈利性机构GRS严格操作整个系统,废电池在收集、运输完成后,进行严格分类、处置和回收。德国对废旧电池回收管理有着自己的一套严格规定,政府要求消费者将用完的各种类型电池必须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购新电池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2.3 日本日本一直在谋求走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在回收处理废弃电池领域也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其早在1993年就开始回收电池,汽车用铅酸蓄电池目前已经全部回收,并有成熟的处理方法。其他二次电池的回收率也已达84%,采用的方法是在各大商场和公共场所放置回收箱,依靠电池生产企业的赞助实施回收。目前回收的废电池93%由社团募集,7%由电池生产厂收集(含工厂废次电池)。如铅酸电池,日本可做到100%地回收,二次电池和手机电池也正在通过生产厂家的配合积极开展,而且特别是回收锂离子电池中的钴本身也利润可观。3 对我国发展该行业的建议(1)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废旧电池回收产业的扶持力度。法律法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使企业建立逆向物流系统的最重要、最有效的外部强制力量。在法律法规体系中应明确规定生产企业、销售企及消费者的责任、义务、权利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的处罚,确立制造商责任制,明确生产企业有义务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处理,销售企业有收集废旧电池并运送到储存点或回收处理工厂的义务,消费者有将废旧电池送到收集点的义务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支持经济激励手段,若没有相关法律的保障,经济激励手段将很难实施。(2)实施一些合理的经济刺激措施:①对电池的原材料及回收废品制定合理的价格。由于我国现行的电池产品价格中,只计入了生产成本,而并没有考虑电池本身的价值,以及电池原材料在开发过程中对外界环境造成破坏与污染所消耗的环境容量资源而产生的代价,这就使得长期以来我国电池产品的价格偏低,低价使用使人们产生资源丰富的错觉,从而误导消费者对于电池的不充分利用,随手丢弃。②开征污染税(费)。对未实施逆向物流的电池生产企业开征特殊行业污染税,其实质就是我们对生态环境容量制定价格,以税的形式将环境容量出售给企业。这也完全符合当前国际上认可的“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③实行特许交易制度。由于废旧电池不可能完全被回收利用,因此政府就可以建立一种机制,再保证回收比率的前提下,根据每个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给予其相应的废旧电池回收数量,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某一家企业不想或无力实施废旧电池的逆向物流,就可以准许他通过支付一定费用,将这个责任转嫁给第三方逆向物流。④发放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最常规的激励机制,也就是政府部门费与实施废旧电池逆向物流的企业某种形式的财务支持。对实施废旧电池逆向物流的企业于必要的奖励,有利于加快构建我国废旧电池逆向物流系统。补贴的形式多样,通常是拨款、贷款贴息或是减免税收等。(3)开展第三方物流。从我国废旧电池逆向物流的客观环境出发,我们尚未健全完善的废旧电池逆向系统。主要的核心问题是电池的回收率过低,单一生产型企业通过回收自身的废旧电池,数量少,无法形成规模化效益,而通过第三方逆向物流进行网络收集,才能形成规模化效益。(4)开展宣传教育。目前,尽管废旧电池的逆向物流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但绝大多数企业和消费者对其重要性并不太了解,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宣传教育不够有关。通过宣传教育使消费者意识到废旧电池逆向物流的重要性,不实施废旧电池逆向物流所带来的危害,使广大群众真正意识到逆向物流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促使消费者主动收集回收废旧电池。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比加电视、报纸、广播、广告、小品等来宣传废旧电池的逆向回收,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各种形式的教育如学校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和社会教育等来普及废旧电池会处理的观念。

塑料回收利用研究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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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绝热材料和结构材料。在聚氨酯各类制品中 ,产量仅次于软质 泡沫塑料 。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是一种高度交联的热固性材料。泡孔结构大部分是闭孔型 ,少量开孔结构硬泡用 于特殊场合。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主要特性是其硬 韧 ,另外 ,由于其起始剂、发泡剂、催化剂等助剂的用量 及品种的不同 ,也赋予了聚氨酯硬泡不同的性能。其可发泡性 、弹性 、耐磨性、耐低温性、耐溶剂性、耐生物 老化性等优良性能使其广泛应用于冷冻冷藏设备 、汽 车、火车、屋顶、硬泡空心砖、聚氨酯硬泡混凝土、贮罐 管道绝热 、包装 、办公用品等领域 。由于广泛的使用也 导致了大量废弃物的出现 ( 废料与边角料) ,污染了环境 ,因此对聚氨酯硬泡的回收和处理成为迫切需要解 决的问题 。一般说来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回收处理有如 下几种方法 :粉碎法、物理回收、化学回收以及燃烧回收热能法[ 1 ] 。1 粉碎法处理聚氨酯边角料及旧废料在应用前首先切割或者粉 碎、筛分得到所需粒度的小块或者细粉 。一般说来硬质的聚氨酯泡沫粉碎比较容易 ,所以其粉碎技术也比较成熟 , 大多已经投入商品化 , 如 : 精密切割技术、 Flac h mat rit se n 挤压等技术。都能够将其粉碎为粒度 小于 1 mm 的颗粒。2 回收利用2 . 1 物理法回收利用 物理方法回收利用聚氨酯废旧料是指改变废旧料的物理形态后直接利用的方法 。物理回收利用方法有 热压成型 、粘合加压成型 、挤出成型和用作填料等 ,而以粘合加压成型为主[ 2 ] 。2 . 1 . 1 粘合加压成型 此法是废旧聚氨酯回收利用中最普遍的方法。其要点是 :先将废旧聚氨酯硬质泡沫粉碎成细片状 ,涂撒聚氨酯粘合剂等 ,再直接通入水蒸气等高温气体 ,使聚氨酯粘合剂熔融或溶解后对粉状的废旧聚氨酯粘接 ,然后加压固化成一定形状的泡沫[ 3 ] 。 硬质聚氨酯泡沫废料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以冰箱、冷库为代表的聚氨酯废旧硬质泡沫 ,不含其他混杂物 ; 一类是绝热夹心板产生的废旧硬质聚氨酯泡沫 ,含有 较多的纤维或金属面材 ,是掺混物。他们的回收利用工艺有一定的差别。 冰箱等用的硬质聚氨酯泡沫废旧料是单一的聚氨酯 ,回收利用比较简单 ,常用多苯基多亚甲基多异氰酸 酯做胶粘剂。胶粘剂必须均匀分散于废旧泡沫碎片之 间 ,可在连续或者非连续的混合器中进行 ,最好用无空气喷雾法将胶粘剂喷雾到废旧泡沫碎片上 ,胶粘剂用 量约为废旧料质量的 5 %~10 % ,混合均匀后 ,预制成 疏松的坯垫 ,置入涂有脱模剂的模中 ,在高压和加热下 压制成泡沫碎料板或者制件 ,一般模温在 120~220 ℃ 之间 ,模内压力根据预制坯垫的密度及制成品要求的密度决定 ,一般在 01 5~5 M Pa 范围 ,模压时间与模温 和废旧料的导热因数有关。模温为 180 ℃时 , 每毫米 厚的硬质聚氨酯碎料板需模压约 0 . 5 mi n 。由于硬质 聚氨酯废料碎料板耐水性优良 ,常用来制作舰船用家 具。此外 ,聚氨酯碎料板有很好的回弹性 ,广泛用作体育馆地板 。废旧绝热夹芯板聚氨酯泡沫粉碎后约含 70 %聚 氨酯泡沫 ,25 %纤维 ( 如房顶绝热板面层) ,3 %铝箔和2 %玻璃纤维 ,难于筛分。若直接加到聚醚多元醇中用 作填充料 , 则多元醇的粘度急剧增大 , 添加量仅 4 %时 ,已变成膏状物 ,不能使用。采用胶粘工艺是可行的 方法。将硬质聚氨酯泡沫夹心板废旧物料粉碎为约121 7 mm 碎片后加入约 6 %的多苯基多次甲基多异氰 酸酯 ( PMD I) 胶粘剂 ,在转动式混合器中混合 ( 即将定 量的胶粘剂连续喷雾到碎泡沫片上) ,然后在约 176 ℃经约 6 mi n 模制成厚约 12 . 7 mm 板。板的内部粘接强 度、弯曲强度、硬度、拨螺纹强度优于木质碎料板 ,耐水 性及尺寸稳定性远超过所有木质板材。在密度相等的 情况下 ,硬质聚氨酯碎泡板的刚度比木质碎料板差 ,可 以添加价格低廉的木纤维、回收废纸碎片、木材碎片来 增加刚度 ,满足标准要求 。实例 : 白杨树碎片和 3 %的PMD I 胶粘剂混合制成芯 ,外层用硬质聚氨酯泡沫碎 片与 6 %的 PMD I 胶粘剂一步法制成板 ,完全可以符 合标准的要求。模塑板表面光滑 ,耐湿性很好 ,是室外 室内用家具所需的理想板材 ,有很好的潜在市场[ 4 ] 。这种方法最大的缺陷是再生后的泡沫制品性能下降 ,只适用于做家俱及汽车衬里等低档部件 , 应用面 窄 ,而且工艺繁琐、劳动量大、经济价值也不高[ 5 ] 。2 . 1 . 2 用作填充料废旧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粉常用作聚氨酯建筑材 料的填料 ,如作屋顶的绝热层 ,将水泥、砂、水和废硬质 聚氨酯泡沫粉混合铺于房顶面的底层 ,材料的绝热性能优良 ,质量轻 (几乎是不加废硬质聚氨酯泡沫的水泥 层密度的 1/ 2) ,材料可以锭钉 。另外 ,据美中化学公司报导 ,废聚氨酯可作为填料 用于生产 R IM ( 反应注塑) 制品 , 吸能泡沫和隔音泡 沫。文献报导 ,如果将得到的废聚氨酯粉末投加到生产原部件的原料中 ,再次生产相同部件 ,则由于粉末具 有与原料相同的结构 ,用量可达 20 % ,而最终制品的 机械性能没有明显的削弱 。在日本 ,已将废硬质聚氨 酯泡沫塑料用作灰浆的轻质骨料 。2 . 1 . 3 挤出成型挤出成型是通过热力学作用把分子链变成中等长 度链 ,将 PU 材料转变成软塑性材料 ,这种材料适合作 强度高 、硬度高 ,但对断裂伸长率要求不高的塑料件。 对于软质微孔 PU 泡沫废料 ,可以将其粉碎成粉末 ,掺 混到热塑性聚氨酯中 ,在挤出成型机中造粒 ,采用注射成型方法制造鞋底等制品 ,德国 Bayer 公司曾做过这 方面的研究[ 7 ] 。2 . 2 化学方法的回收利用 由于聚氨酯的聚合反应是可逆的 ,控制一定的反应条件 ,聚合反应可以逆向进行 ,会被逐步解聚为原反应物或其它的物质 ,然后再通过蒸馏等设备 ,可以获得 纯净的原料单体多元醇、异氰酸酯、胺等。用化学方法 处理聚氨酯废旧料 ,回收多元醇等作为原料再制备聚 氨酯的工艺路线 ,已有多套装置投入试运行 ,是当前回 收利用废旧聚氨酯的主要努力方向之一。化学回收技术归纳起来有 6 种 : 醇解法、水解法、 碱解法 、氨解法 、热解法、加氢裂解法。各种方法所产 生的分解产物不同 。醇解法一般生成多元醇混合物 ; 水解法生成多元醇和多元胺 ;碱解法生成胺、醇和相应 碱的碳酸盐 ;氨解法生成多元醇、胺、脲 ;热解法生成气 态与液态馏分的混合物 ; 而加氢裂解法主要产物为油和气。在 20 世纪 70 年代 ,人们发现用热水蒸汽在一定 压力下可以将 PU 软泡降解成二胺和聚醚型多元 醇[ 8 ] 。直接水解是用水蒸气水解聚氨酯废旧料或水和二元醇混合物作混合水解剂回收二胺及多元醇 ,水解产物组成复杂 ,难于分离和醇化 ,所以在此不再赘叙。2 . 2 . 1 二元醇醇解法 在所有化学法回收利用聚氨酯废料的研究中醇解法研究得最多 ,技术比较成熟 ,且已形成了一定的工业 规模。以醇类化合物为分解剂 ,在加热的情况下 ,聚氨酯废料被分解为聚醚多元醇的方法 ,即为醇解法。 聚氨酯废旧料用乙二醇类二元醇为醇解剂 ,在中等温度或中等温度/ 催化剂和有惰性气体保护下反应 降解为低分子齐聚多元醇等 ,降解产物稳定 ,组成较简 单 ,易于分离和纯化。乙二醇醇解聚氨酯主要发生两种键断裂 ,即 C - N 键断裂和 C - O 键断裂 ,生成多元 醇或多元醇和端胺基2端羟基聚合物。对于硬质的聚氨酯泡沫塑料 ,比较适宜于用醇解 法工艺处理 ,其特点是醇解条件温和 ,反应速度比水解 法、热解法低 ,允许废旧料含其他杂质 ,如聚氨酯或聚酰胺纤维 、聚碳酸酯和聚甲醇等。 醇解反应与所用催化剂有关 。醇解反应用的催化剂有二月桂酸二丁基锡、四丁基钛、三乙烯二胺、氢氧 化钠、乙酸钾等碱性催化剂 ,其催化效力高 ,有利于氨 酯键解离生成胺和二氧化碳。醇解速度与废旧料的化学组成、催化剂 、反应温度、反应时间 、醇解剂的类型和 用量有关 。在相同条件下催化剂用量多醇解速度快。 醇解剂的用量多醇解速度快 ,但醇解剂用量与废料的 比达 1 ∶1 时再增加醇解剂反应速度增加不多 。醇解 剂用量增加 ,醇解产物的平均分子量下降。醇解反应也与醇解时间和反应温度有关 。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废旧料醇解时 ,氨酯键醚键断裂生成多元醇及少量的芳胺 TDA 或者 MDA 。其 中芳 胺 是 可 以 引 起 癌 症 的 有 害 物 质 , 特 别 是4 ,4′2MDA ,美国 O S H A (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规定任何多元醇中 4 ,4′2MDA 的含量不允许超过01 1 % 。为了符合要求 ,回收多元醇需经过很多的分离 过程。Shi n 等将冰箱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废旧料用 10 %~30 %丙二醇或乙二醇作醇解剂回收的多元醇同多元 醇混合时 ,泡沫的性能优良 ,热导率较不用回收多元醇制泡沫的小。2 . 2 . 2 碱降解法碱降解法是以 MO H ( M 为 L i 、K、Na 、Ca 之一或 多种混合物) 为降解剂 ,在 160 ~200 ℃左右下将聚氨酯硬泡降解成低聚物 。当在降解产物中加入非极性溶剂 (酯类或卤代烃) 和水时 ,降解产物分成两层 ,上层经 蒸馏得多元醇 ,可直接用于再次生产聚氨酯泡沫 ,下层 经浓缩 、结晶 、重结晶或真空蒸馏的二胺 ,加光气可生 成异氰酸酯。缺点是由于反应是在高温强碱条件下进行 ,对设 备要求高 ,生产成本高 ,工业化较为困难[ 9 、10 ] 。3 燃烧回收热能聚氨酯主要含碳、氢、氧、氮 ,与空气中氧燃烧时 , 产生大量的热能 ,每千克聚氨酯约产生 25~28 mJ 。聚 氨酯废旧料常与城市固体废料一起作燃料 ,可取代部 分煤 ,作锅炉的燃料 ,聚氨酯是洁净燃料 ,燃烧产生的 气体只含少量的 N O2 ,不含 SO2 ,远优于煤 、燃油等燃 料。但需要指出的是 ,如果在焚烧过程中燃烧不完全 将会产生有毒气体 ,对大气造成污染 ,所以人们对焚烧 法的反对呼声不断高涨[ 6 ] 。4 总结由于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性能优良和用途广泛 , 其发展与日俱增 ,因此对其废旧制品的回收利用不仅 能有效地保护环境 ,减少污染 ,而且能节省资源 ,变废 为宝。对于聚氨酯硬质泡沫废料的利用 ,从产前投入 的经济角度看 ,以直接回收利用好 ,但是 ,制品的性能 较差 ,只能作低档用品使用。从最终产品的使用性能 看 ,还是化学回收法中的醇解、碱解和水解较好 ; 能量 回收法不适合 PU 废料的利用。与此同时 ,选择不同 的处理方法还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以获得最好的投入产出比。

摘要:系统总结国内外废旧塑料的主要回收利用技术,针对目前我国回收处理废旧塑料的现状,指出提高分类筛选水平,吸收开发关键技术,是我国回收处理废旧塑料的必要途径。由于治理白色污染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政府部门须在制定法规和加强管理的同时,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这样才是减少和消除白色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废塑料,白色污染,回收,再生,热解,技术进展 废旧塑料通常以填埋或焚烧的方式处理。焚烧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二次污染。填埋会占用较大空间;塑料自然降解需要百年以上;析出添加剂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等。因此,废塑料处理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回收利用,但目前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率低。究其原因,有管理、政策、回收环节方面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回收利用技术还不够完善。 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技术多种多样,有可回收多种塑料的技术,也有专门回收单一树脂的技术。近年来,塑料回收利用技术取得了许多可喜的进展,本文主要针对较通用的技术做一总结。 1 分离分选技术 废旧塑料回收利用的关键环节之一是废弃塑料的收集和预处理。尤其我国,造成回收率低的重要原因是垃圾分类收集程度很低。由于不同树脂的熔点、软化点相差较大,为使废塑料得到更好的再生利用,最好分类处理单一品种的树脂,因此分离筛选是废旧塑料回收的重要环节。对小批量的废旧塑料,可采用人工分选法,但人工分选效率低,将使回收成本增加。国外开发了多种分离分选方法。 1.1 仪器识别与分离技术 意大利Govoni公司首先采用X光探测器与自动分类系统将PVC从相混塑料中分离出来[1]。美国塑料回收技术研究中心研制了X射线荧光光谱仪,可高度自动化的从硬质容器中分离出PVC容器。德国Refrakt公司则利用热源识别技术,通过加热在较低温度下将熔融的PVC从混合塑料中分离出来[1]。 近红外线具有识别有机材料的功能,采用近红外线技术[1]的光过滤器识别塑料的速度可达2000次/秒以上,常见塑料(PE、PP、PS、PVC、PET)可以明确的被区别开来,当混合塑料通过近红外光谱分析仪时,装置能自动分选出5种常见的塑料,速度可达到20~30片/min。 1.2 水力旋分技术 日本塑料处理促进会利用旋风分离原理和塑料的密度差开发了水力旋风分离器。将混合塑料经粉碎、洗净等预处理后装入储槽,然后定量输送至搅拌器,形成的浆状物通过离心泵送入旋风分离器,在分离器中密度不同的塑料被分别排出。美国Dow化学公司也开发了类似的技术,它以液态碳氢化合物取代水来进行分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 1.3 选择性溶解法 美国凯洛格公司和Rensselaser工学院共同开发了一种利用溶剂选择性溶解分离回收废塑料的技术。将混合塑料加入二甲苯溶剂中,它可在不同的温度下选择性溶解、分离不同的塑料,其中的二甲苯可循环使用,且损耗小[1,3]。 比利时Solvay SA公司开发了Vinyloop技术,采用甲乙酮作溶剂,分离回收PVC,回收到的PVC与新原料密度相差无几,但颜色略呈灰色。德国也有溶剂回收的Delphi技术,所用的酯类和酮类溶剂比Vinyloop技术少得多。 1.4 浮选分离法 日本一家材料研究所采用普通浸润剂,如木质素磺酸钠、丹宁酸、Aerosol OT和皂草甙等,成功地将PVC、PC(聚碳酸酯)、POM(聚甲醛)和PPE(聚苯醚)等塑料混合物分离开来[4]。 1.5 电分离技术[5] 用摩擦生电的方法分离混合塑料(如PAN、、PE、PVC和PA等)。其原理是两种不同的非导电材料摩擦时,它们通过电子得失获得相反的电荷,其中介电常数高的材料带正电荷,介电常数低的材料带负电荷。塑料回收混杂料在旋转锅中频繁接触而产生电荷,然后被送如另一只表面带电的锅中而被分离。 2 焚烧回收能量 聚乙烯与聚苯乙烯的燃烧热高达46000kJ/kg,超过燃料油的平均值44000 kJ/kg,聚氯乙烯的热值也高达18800 kJ/kg。废弃塑料燃烧速度快,灰分低,国外用之代替煤或油用于高炉喷吹或水泥回转窑。由于PVC燃烧会产生氯化氢,腐蚀锅炉和管道,并且废气中含有呋喃,二恶英等。美国开发了RDF技术(垃圾固体燃料),将废弃塑料与废纸,木屑、果壳等混合,既稀释了含氯的组分,而且便于储存运输。对于那些技术上不可能回收(如各种复合材料或合金混炼制品)和难以再生的废塑料可采用焚烧处理,回收热能。优点是处理数量大,成本低,效率高。弊端是产生有害气体,需要专门的焚烧炉,设备投资、损耗、维护、运转费用较高。 3 熔融再生技术 熔融再生是将废旧塑料加热熔融后重新塑化。根据原料性质,可分为简单再生和复合再生两种。简单再生主要回收树脂厂和塑料制品厂的边角废料以及那些易于挑选清洗的一次性消费品,如聚酯饮料瓶、食品包装袋等。回收后其性能与新料差不多。 复合再生的原料则是从不同渠道收集到的废弃塑料,有杂质多、品种复杂、形态多样、脏污等特点,因此再生加工程序比较繁杂,分离技术和筛选工作量大。一般来说,复合回收的塑料性质不稳定,易变脆,常被用来制备较低档次的产品。如建筑填料、垃圾袋、微孔凉鞋、雨衣及器械的包装材料等。 4 裂解回收燃料和化工原料 4.1 热裂解和催化裂解技术 由于裂解反应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6-11],国内外对裂解技术的开发取得了许多进展。裂解技术因最终产品的不同分为两种:一种是回收化工原料(如乙烯、丙烯、苯乙烯等)[12],另一种是得到燃料(汽油、柴油、焦油等)。虽然都是将废旧塑料转化为低分子物质,但工艺路线不同。制取化工原料是在反应塔中加热废塑料,在沸腾床中达到分解温度(600~900℃),一般不产生二次污染,但技术要求高,成本也较高。裂解油化技术则通常有热裂解和催化裂解两种。 日本富士循环公司的将废旧塑料转化为汽油、煤油和柴油技术,采用ZSM-5催化剂,通过两台反应器进行转化反应将塑料裂解为燃料。每千克塑料可生成0.5L汽油、 0.5L煤油和柴油。美国Amoco公司开发了一种新工艺,可将废旧塑料在炼油厂中转变为基本化学品。经预处理的废旧塑料溶解于热的精炼油中,在高温催化裂化催化剂作用下分解为轻产品。由PE回收得LPG、脂肪族燃料;由PP回收得脂肪族燃料,由PS可得芳香族燃料。Yoshio Uemichi等人[13]研制了一种复合催化体系用于降解聚乙烯,催化剂为二氧化硅/氧化铝和HZSM-5沸石。实验表明,这种催化剂对选择性制取高质量汽油较有效,所得汽油产率为58.8%,辛烷值94。 国内李梅等[14]报道废旧塑料在反应温度350~420℃,反应时间2~4s,可得到MON73的汽油和SP-10的柴油,可连续化生产的工艺。李稳宏等[3]进行了废塑料降解工艺过程催化剂的研究。以PE、PS及PP为原料的催化裂化过程中,理想的催化剂是一种分子筛型催化剂,表面具有酸性,操作温度为360℃,液体收率90%以上,汽油辛烷值大于80。刘公召[15]研究开发了废塑料催化裂解一次转化成汽油、柴油的中试装置,可日产汽油柴油2t,能够实现汽油、柴油分离和排渣的连续化操作,裂解反应器具有传热效果好,生产能力大的特点。催化剂加入量1~3%,反应温度350~380℃,汽油和柴油的总收率可达到70%,由废聚乙烯、聚丙烯和聚苯乙烯制得的汽油辛烷值分别为72、77和86,柴油的凝固点为3,-11,-22℃,该工艺操作安全,无三废排放。袁兴中[16]针对釜底清渣和管道胶结的问题,研究了流化移动床反应釜催化裂解废塑料的技术。为实现安全、稳定、长周期连续生产,降低能耗和成本,提高产率和产品质量打下了基础。 将废料通过裂解制得化工原料和燃料,是资源回收和避免二次污染的重要途径。德国、美国、日本等都有大规模的工厂,我国在北京、西安、广州也建有小规模的废塑料油化厂,但是目前尚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由于废塑料导热性差,塑料受热产生高黏度融化物,不利于输送;废塑料中含有PVC导致HCl产生,腐蚀设备的同时使催化剂活性降低;碳残渣粘附于反应器壁,不易清除,影响连续操作;催化剂的使用寿命和活性较低,使生产成本高;生产中产生的油渣目前无较好的处理办法等等。国内关于热解油化的报道还有很多[43-54],但如何吸收已有的成果,攻克技术难点,是我们急需要做的工作。 4.2 超临界油化法 水的临界温度为374.3℃,临界压力为22.05Mpa。临界水具有常态下有机溶液的性能,能溶解有机物而不能溶解无机物,而且可与空气、氧气、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完全互溶。日本专利有用超临界水对废旧塑料(PE、PP、PS等)进行回收的报告,反应温度为400~600℃,反应压力25Mpa,反应时间在10min以下,可获得90%以上的油化收率。用超临界水进行废旧塑料降解的优点是很明显的:水做介质成本低廉;可避免热解时发生炭化现象;反应在密闭系统中进行,不会给环境带来新的污染;反应快速,生产效率高等。邱挺等[17]总结了超临界技术在废塑料回收利用中的进展。 4.3 气化技术 气化法的优点在于能将城市垃圾混合处理,无需分离塑料,但操作需要高于热分解法的高温(一般在900℃左右)。德国Espag公司的Schwaize Pumpe炼油厂每年可将1700t废塑料加工成城市煤气。RWE公司计划每年将22万吨褐煤、10万吨塑料垃圾和城镇石油加工厂产生的石油矿泥进行气化。德国Hoechst公司采用高温Winkler工艺将混合塑料气化,再转化成水煤气作为合成醇类的原料。 4.4 氢化裂解技术 德国Vebaeol公司组建了氢化裂解装置,使废塑料颗粒在15~30Mpa,470℃下氢解,生成一种合成油,其中链烷烃60%、环烷烃30%、芳香烃为1%。这种加工方法的能量有效利用率为88%,物质转化有效率为80%。 5 其他利用技术 废旧塑料还有着广泛的用途。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采用黄砂、石子、液态PET和固化剂为原料制成混凝土,Bitlgosz [18] 将废塑料用作水泥原材料。解立平等[19]利用废旧塑料与木料、纸张等制备中孔活性炭,雷闫盈等[20报道应用废旧聚苯乙烯制涂料,李玲玲[21]报道塑料可变成木材。宋文祥[22]介绍了国外用HDPE作原料,通过一种特殊的方法,使长度不同的玻璃纤维在模具内沿着物料流向的轴向同向,从而生产高强度塑料枕木。蒲廷芳[23]等使用废旧聚乙烯制高附加值的聚乙烯蜡。李春生等[24]报道,聚苯乙烯与其他热塑性塑料相比,具有熔融粘度小,流动性大的特点,因此熔融后可以很好地浸润所接触的表面而起到良好的粘接作用。张争奇等[25]用废塑料改性沥青,将某一种或几种塑料按一定比例均匀溶于沥青中,使沥青的路用性能得到改善,从而提高沥青路面质量,延长路面寿命。 结束语 治理白色污染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有赖于全民科技意识、环保意识的提高。政府部门在制定法规加强管理的同时,可把发展环保技术和环保产业作为刺激经济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使废塑料的收集、处理及回收利用产业化。目前我国回收和加工企业分散,规模小,很多国内外塑料回收与加工的新技术和新设备无法推广实施,回收加工产品质量低下,因此对塑料回收企业应进行规范化管理,以提高其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在回收利用的同时,更需研究开发可环境消纳塑料,寻求切实可行的替代品。

物流包装回收利用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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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发展带动了需求的变化,促使物流和包装理念在融合中不断更新,逐步形成了一种理性发展的趋势。发展现代物流是国民经济全面、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需要。循环经济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已被我国确定为今后经济的发展模式。包装产品生命周期短,又多属一次性使用,用量大,因而消耗资源十分严重;其固废物又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而包装工业实施循环经济更加迫切。在现代物质社会中,包装的合理运用促进了物流体系的完善,构造了和谐的节约型商品流通社会。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现代物流的发展对包装提出了以减量化(Reduce)为核心的更高、更新的要求—提供绿色包装,构建绿色物流体系。 一、应用循环经济理念,发展绿色包装1.包装工业发展应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基本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形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发展效益。实施循环经济最重要的操作原则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 )、再利用( Reuse )、再循环(Recycle )。三个原则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三者的顺序也不能变动。减量化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则。减量化就是要减少进入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将重点放在预防废物产生而不是产生后治理。目前存在的过度包装浪费资源并产生大量废物,以及一次性包装物是不符合减量化原则的。其次,要注意包装材料的再利用。像纸版箱、玻璃瓶、塑料袋等包装材料可以再利用,以节约能源和材料。第三,要尽可能多地再生利用或资源化。所谓资源化是指把已完成使用价值的物质返回到工厂,经处理后再融入新的产品之中。资源化能够减少人们对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压力,制成使用能源较少的新产品。一般原级资源化在形成产品中可以减少20}90%的原材料使用量,而次级资源化减少的原生物质使用量通常只有25%左右。2.以发展绿色包装为行业方向绿色包装既是一种包装理念,也是一种理想包装,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和评审标准。然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对包装却提出了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格的要求。许多工业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包装标签及环境标志、卫生检验检疫条例等绿色壁垒对包装提出的限制主要有:包装材料含有的有毒有害元素及影晌生态或人体健康的微生物病菌,包装印刷中含有可能像内容器迁移的有机溶剂或重金属残留物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或自行降解性能;有无环境标志等四个方面。目前,绿色包装的内涵包括以下五点实行包装减量化;包装应易于重复利用或回收再生;包装废弃物可降解腐化;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包装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均不应对环境产生污染。前面四点应是绿色包装目前必须具备的要求,最后一点是依据生命周期分析方法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对绿色包装提出的最高要求。3.发展绿色包装,应对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包装及物流业的挑战在国际贸易中,随着关税大幅度下降,环境贸易壁垒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新形式应运而生,其影响也越来越大,几乎波及我国外贸出口的所有领域。绿色包装正成为新的非关税壁垒—绿色壁垒。例如,1998年欧盟单方面禁止我国未经检疫的木制包装箱、木制托盘入境,使我国经济贸易损失达数十亿元,之后又在2000年宣布从中国、加拿大、东南亚、美国等地进口木制包装箱、木制托盘必须经过熏蒸灭菌处理。发达国家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标准,提高了贸易“门槛”。2000年,欧盟在环境贸易壁垒方面采取了更大的行动,要求家电、电子产品、通信用品的回收率为60%以上,个别产品回收率高达75。其中包装制品回收率达85 % ,这项规定将于2006年1月正式执行。近年来由于包装问题产生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许多商品出口欧美还要支付高额的包装废弃物处理费用等。我国包装业、生产企业、物流企业正面临严峻的考验。二、发展绿色包装,构建绿色物流系统的措施发展绿色包装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包装技法、生产工艺以及废弃物处理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是包装学科的新发展。研究绿色包装要不断创新,研制新型节能环保的材料,提高评价包装材料性能的测试水平并建立相应标准化工作程序。同时,包装机械必须更新提高技术水平,包装设计和印刷装演应该包含更为丰富的信息和时代特征。另外,绿色包装相应的法规、技术界定以及人才的教育培养将涉及各个方面的各个环节。1.加强立法和执法,确保绿色包装健康发展。国内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指导、扶持、保护绿色包装企业及产品,同时对不符合绿色包装发展方向的企业责令整改或关停。在制定法规时,国内相关部门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又要结合我国实际,认真研究包装环境,立法全面严谨,与国际接轨,执法力求严格规范,确保绿色包装健康发展。2.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减量化为中心,积极研发与推广各种绿色包装材料与设备,以适应物流业发展与国际贸易的需要。▲瓦楞纸箱要向微型化、减量化方向发展。瓦楞纸箱包装应用范围广,在运输包装、物流系统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居各种包装之首,2004年我国纸制品包装行业工业总产值为1085.7亿元,占包装工业总产值的33%,占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包装、纸制品包装四大行业包装总产值之和2485.23亿元的43.69%,产能已居世界第一。仅其自动生产线已从1995年的600多条发展到2004年的4000多条。我国瓦楞纸箱产量已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由落后跨入了世界纸箱包装大国,但还不是强国。目前,瓦楞纸箱包装行业普遍存在资源浪费,产能过剩,开工不足(平均开工率只有35 % -40}i`o);市场供大于求,无序竞争,企业效益低下,亏损面扩大;从整体上看,还处于初级工业化阶段。以单条生产线为例:美国的一条线的年产量是6000万平方米,德国是5700万平方米,法国是4400万平方米,而我国只有400万平方米,差距相当大。所以,瓦楞纸板生产上速度、上档次,是一个发展趋势。而减少落后设备,关闭小企业,则是纸包装行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瓦楞纸箱业的发展应以减量化为中心,向微形化、低克重方向发展。发达国家三瓦纸箱成为市场主流,从而可以大大节约纸张消耗、节约木材、节约能源,而我国恰恰相反,是以五瓦纸箱为主(详见图表)。以2003年瓦楞纸箱产量为158亿平方米计算,我国多耗材70%以上。近年来,继蜂窝纸板、重型瓦楞纸板、。3A”型特种瓦楞纸板、增强加心瓦楞纸板(俗称“瓦中瓦”)等新型包装材料之后,微型瓦楞纸板(亦称“微细瓦楞纸板”)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将是我国包装行业与物流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微型瓦楞纸板生产还存在起步较晚、品种少、档次低、生产技术及工艺水平不高等问题,较高档次的微型瓦楞纸板还需要进口。因此,国内微型瓦楞纸板生产企业需要尽快研发出抗压强度更高、缓冲性能更好、印刷更精美、克服“搓板”现象以及成本更低的微型瓦楞纸箱(盒)。▲在运输包装、物流系统中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包装现代化,装卸机械化.运输集装化,仓储货架化,管理信息化”是实施运输包装改革、发展物流产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长期以来,木托盘、木制品包装等是运输包装的一种主要制品,在物流系统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耗用木材量很大。我国是世界上木材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随着木材消费量的不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节约木材和代用是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实现木材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在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中,国办发[2005]58号文件中指出,要发展木材代用,优化木材消费结构。提倡、鼓励生产和使用木材代用品,优先采用经济耐用、可循环利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木材代用材料及其制品,减少木材的不合理消费。在包装、运输业继续推广塑料、金属、竹材等非木质包装和木塑复合包装;限制以天然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和木制包装物的生产和使用,限制食品、饮料、酒类等消费品的过渡木制包装行为。因此,在物流系统中,应大力推广国际上最新的运输包装技术—缠绕包装替代木箱包装、瓦楞纸箱包装等,节约木材资源,实现运输包装的减量化,这是企业降低包装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应对国际环境贸易壁垒的一项重要举措。缠绕包装技术是近年来在运输包装领域涌现出来的一种现代化的新技术,是推进集装化运输和物流产业化的基础。它采用特定配方与工艺技术制成的缠绕拉伸薄膜,通过应用先进电子技术和精湛的机械制造工艺制成的缠绕包装机,将各种外形规则或不规则的产品包裹成一个整体,使货物能受到保护,防止擦伤、碰伤,不破损、不散失、不划痕,减少油污与脏斑的产生,减少因包装不善带来的经济损失。缠绕包装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改变产品原始落后的包装,而且能提高单元载荷体,提高装卸、运输作业效率;保证装卸人员、运输工具的安全,是发展集装化运输和物流产业的基础。缠绕包装技术还可以大大降低货物(产品)包装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也是缠绕包装技术能够快速发展的关键所在。缠绕包装技术的出现,代替了原来的各种纸包装、木包装,可以大大减少木材、纸张等资源的消耗,为改革运输包装、发展物流产业我到了一条好的减f化对策。拉伸薄膜裹包与其他组成单元货载的方法(如捆扎带、粘合或使用收缩膜等方法)相比较,适应性非常广泛,可以裹包各种构型的产品和实现相同尺寸的产品堆码,满足各种货载的要求。3.积极开发AD.STAR新型阀口包装袋,替代原有“塑塑复合袋”、“纸塑复合袋”、“预应力复合袋”、“玻纤夹筋袋”等。AD.STAR新型包装袋是国际上最新产品,具有自重轻、强度大、高耐磨性和高防水性、价格低、操作方便、有利环保(可以再循环制成其他产品,恰当的焚烧可获得一定能量,其焚烧后的肥料对水和土地绝无污染)等优点,有着广泛的用途,可以保护被包装物在运输、储存中牢固、不破包,减少因包装制品不善带来的经济损失,为生产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AD. STAR新型包装袋是针对目前我国实际情况,解决好水泥、粮食、化肥、碳黑、塑料粒子、糖、盐、饲料、沙子等各种大宗物料包装的最好产品,可以取代那些正在被广泛使用的质量好但价格高,或正在被淘汰的质t次价格低的“塑塑复合袋”、“纸塑复合袋”、“预应力复合袋”、’‘玻纤夹筋袋”等产品。我国是世界上包装袋需要量最大的国家,年需要,10亿条包装袋,以年产3600万条包装袋计算,我国需要建立300余个同样规模的工厂。目前,AD.STAR新型包装袋与AD.STAR新型包装袋生产线在我国尚属空白,市场前景广阔。文秘杂烩网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论文

2006年3月30日,韩国颁布关于电力/电子产品与汽车资源回收利用的建议法案。该法案规定了关于危险物质使用的限制和材料与结构等相关方面的改进要求; 将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法案管理中的电力/电子产品扩展生产商责任(EPR)并入该法案之中;允许政府征税/收取汽车制造商/进口商或所有者的循环利用税。将于2007年7月后生效。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公告2006年第9号 ( 2006-02-06实施) 2006-02-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技术政策。 本技术政策是推动我国汽车产品报废回收制度的建立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指导汽车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企业启动、开展并推动汽车产品报废回收工作。国家将适时建立本政策中提出的有关制度,并在2010年之前陆续开始实施。 第二条 本技术政策所称汽车,是指《机动车及挂车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089-2001)中规定的M类和N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 本技术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注册的新车型的设计、生产,以及在用汽车的维修、保养、报废拆解和再利用等环节。 第四条 要综合考虑汽车产品生产、维修、拆解等环节的材料再利用,鼓励汽车制造过程中使用可再生材料,鼓励维修时使用再利用零部件,提高材料的循环利用率,节约资源和有效利用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五条 汽车的回收利用率,是指报废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再利用和能量再生比率,通常以可回收利用材料占汽车整备质量的百分比衡量。 回收利用率参见《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GB/T 19515-2004/ ISO 22628:2002)等有关标准。 第六条 国家逐步将汽车回收利用率指标纳入汽车产品市场准入许可管理体系。 第七条 加强汽车生产者责任的管理,在汽车生产、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建立起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导的完善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 政府主管部门将适时制定、修订配套政策、标准,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我国汽车产业根据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有效的发展规划,促进材料的高效利用,降低能耗。 建立报废汽车材料、物质的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促进汽车废物的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降低直至消除废物的危害性,不断完善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2012年左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回收利用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 第九条 国家对从事报废汽车处理业务的企业实行核准管理制度,从事收集、拆解、利用、处置报废汽车的单位,必须申请领取许可证。禁止无许可证从事报废汽车收集、拆解、利用、处置活动。 第十条 汽车产业链各环节要加强开发、应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实施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力争在2017年左右使在我国生产、销售的汽车整车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 第一阶段目标:2010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的M2类和M3类、N2类和N3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所有国产及进口的M1类N1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0%,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75%;同时,除含铅合金、蓄电池、镀铅、镀铬、添加剂(稳定剂)、灯用水银外,限制使用铅、汞、镉及六价铬。 自2008年起,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要开始进行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的登记备案工作,为实施阶段性目标作准备。 第二阶段目标:2012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 第三阶段目标:2017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5%。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以及挂车等车辆,也应参考M类和N类机动车比照执行,具体目标及实施日期另行确定。 汽车生产、使用、报废各环节应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减少直至避免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损害。 第二章 汽车设计及生产 第十一条 在我国销售的汽车产品在设计生产时,需充分考虑产品报废后的可拆和易拆解性,遵循易于分捡不同种类材料的原则。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以及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提高设计制造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尽量采用小型或质量轻、可再生的零部件或材料,生产用材的选择要最大限度地选用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并不断减少所用材料的种类,以利于材料的回收利用。 汽车产品的所有塑料材料的回收及再生利用率要持续增加。 禁用散发有毒物质和破坏环境的材料,减少并最终停止使用不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不利于环保的材料。 限制使用铅、汞、镉和六价铬等重金属,上述重金属需依据一个定期复核的清单只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用。 企业要对含有害物质和零部件进行标志、编码。 第十三条 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需向汽车生产企业提供其供应配件的材料构成、结构设计或拆解指南、有害物含量及性质、废弃物处理方法等相关信息,以配合整车生产企业核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第十四条 条件成熟时国家将推进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选择其品牌销售商或特约维修店进行旧零部件的翻新、再制造等业务,翻新、再制造零部件质量必须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并标明翻新或再制造零部件。 第十五条 2010年起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汽车产品及其包装物品,也可委托相关机构、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其生产、销售的汽车及其包装物品。 汽车产品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符合标准要求。 电动汽车(含混合动力汽车等)生产企业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电动汽车的蓄电池。 第十六条 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其产品回收并进行符合环保、回收利用要求的处理或处置,或按规定缴纳相关回收处理费。 不同类型汽车的回收处理费由有关部门根据我国不同时期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技术水平、再生能力、物价、委托处理业务等因素确定、调整。汽车价格因承担回收处理费而调整的,其增长部分不能超过规定的数值或比例。 回收处理费的管理、收支、用途等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运作,并接受政府、企业及公众监督。 第十七条 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与下游企业合作,向回收拆解及破碎企业提供《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及相关技术信息,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共同促进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的不断提高。 第十八条 汽车生产企业要与汽车零部件生产及再制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材料再生企业密切合作,共享信息,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协力攻关,共同提高汽车产品再利用率和回收利用率。 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课题研究、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主动开展提高汽车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科研攻关、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工作。 第三章 汽车装饰、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 汽车装饰、维修和保养过程中,要与汽车生产过程一样,选择和使用可回收利用率高、安全和环保的产品。 第二十条 拆卸及报废零部件,要分类收集存放,妥善保管,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合格的拆卸零部件重新进入流通,作为维修零部件装车使用; 对报废汽车零部件及维修更换的旧零部件,鼓励有技术、设备、检测条件的企业进行再制造,作为维修备件用于汽车修理; 对已不具备原设计性能,又无再制造价值的拆解及报废零部件,应分别交给相应的材料再生处理企业进行再生利用,不应以倾倒、抛洒、填埋等危害环境的方式处置。 第二十一条 汽车保养、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蓄电池、催化转化器、废油、废液、废橡胶(含轮胎)及塑料件等要按规定分类回收、保管和运输,交给相关企业进行加工处理、改变用途使用,或作为能量再生使用。 第二十二条 对含有有毒物质或对环境及人身有害的物质,如蓄电池、安全气囊、催化剂、制冷剂等,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安全和环保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处理污染废物及有毒物质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减少进而避免对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损害。 取得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方可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利用、储存、运输、处理等经营活动。 第四章 废旧汽车及其零部件进口 第二十四条 除允许进口车用发电机、起动机及微电机进行再制造用于汽车维修外,不得进口废旧汽车零部件直接或经过再制造用于汽车组装生产或维修。 进口旧电机应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机》(GB 16487.8–2005)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在不违反相关环保要求的条件下,材料生产企业可按规定进口报废汽车(已经成为切屑)及其零部件作为生产原料,但禁止以此类进口件装车及进入流通环节。 禁止从进口废旧汽车上拆卸零部件直接或经过再制造用于汽车组装生产或维修。 第二十六条 禁止进口加工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或成本高,以及有毒、损害环境的汽车材料。 第二十七条 在发展资源再生产业的国际贸易中,严格控制汽车废物和其他废物进口。 在严格控制汽车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废物进口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发展资源再生产业的国际贸易。 第五章 汽车回收及再生利用 第二十八条 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过程中,要本着程序科学、作业环保、再生高效、低耗的原则,提高再生质量,扩大再生范围,减少废弃物数量。 相关企业要科学进行报废汽车的预处理、拆解、切割、破碎、非金属物处理(可证实的再循环和以后有可能用于能量再生的物质),提高报废汽车零部件及各种物质的再利用、循环利用和回收利用率。 第二十九条 汽车材料、物质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发可循环利用且环保的新材料,尤其要加大对再生材料和替代材料技术的开发应用,扩大回收材料的再生领域,提高再生产品质量,促进循环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回收拆解、材料再生及其它回收利用企业应不断提高技术与管理水平,与汽车产品生产企业协力实现我国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率分阶段目标,保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十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企业要满足第三章对拆解零部件、废油液、贵金属材料、固体废物等的要求。同时,企业制定的操作规范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法规等要求。 第三十一条 回收拆解企业应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与处理能力相适应的专门设备、场地等。 回收拆解及再生企业要通过结构调整、产业优化、技术改造等措施建立必要条件,增强节约与环保意识,完善处理设施,提高处理能力,逐步实现专业化、规模化作业。 第三十二条 为防止环境污染,实现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承诺的可回收利用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签定协议,提高废旧汽车产品的拆解、再利用能力。 对不能达到或不再具备回收处理协议要求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可依法废止协议。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三十三条 为有效实现报废汽车产品的回收利用,对提前达到产品可回收利用率或超过当时政策规定限值的企业、在生产中使用再生材料达到一定数值的企业、开发并应用回收利用技术及设备的企业和引进专用处理技术及设备并进行国产化开发的企业,国家将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以鼓励汽车产品生产和回收利用企业提高汽车产品的回收利用率,主动使用再生材料。 第三十四条 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及技术引进等措施,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产品设计、新型材料及环保产品生产、报废车拆解、旧零部件再制造和材料回收再生技术,开发应用先进的检测试验装置及设备,建立新型、高效生产技术体系,提高汽车回收利用技术与设备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十五条 政府主管部门将组织研究、开发和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必须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工艺。依照前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三十六条 政府主管部门将适时制定汽车限用材料时间表,引导企业积极采用环保、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材料。 产品在一定时间内达不到可回收利用率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商,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对其加收环保处理费。 第三十七条 提倡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如环境标志产品、能效标识产品等。 政府采购汽车产品时,要优先选择可回收利用率高的产品。 报废汽车车主、回收拆解企业等要严格按照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307号令)等相关政策法规交付、回收、拆解、处理报废汽车。 第三十八条 支持汽车发动机等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 第三十九条 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及工商、环保等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提高我国汽车产品的实际回收利用率。 第四十条 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网络,明确回收处理技术路线,制定促进报废汽车再生利用的法规、政策和措施。 政府有关部门将针对我国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情况,组织相关机构、企业等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力争如期实现我国汽车产品分阶段回收利用率目标。 附 录: 术语和定义 本技术政策及工作指南中的术语和定义参考《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GB/T 19515-2004/ ISO 22628:2002)。 1 车辆质量 vehicle mass GB/T 3730.2-1996中规定的整车整备质量。 2 再使用 re-use 对报废车辆零部件进行的任何针对其设计目的的使用。 3 再利用 recycling 经过对废料的再加工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者用于其它用途,不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 4 回收利用 recovery 经过对废料的再加工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者用于其它用途,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 5 可拆解性 dismantlability 零部件可以从车辆上被拆解下来的能力。 6 可再使用性 reusability 零部件可以从报废车辆上被拆解下来进行再使用的能力。 7 可再利用性 recyclability 零部件和/或材料可以从报废车辆上被拆解下来进行再利用的能力。 8 可再利用率 recyclability rate 新车中能够被再利用和/或再使用部分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百分数)。 9 可回收利用性 recoverability 零部件和/或材料可以从报废车辆上被拆解下来进行回收利用的能力。 10 可回收利用率 recoverability rate 新车中能够被回收利用和/或再使用部分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百分数)。 11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12 处理,是指对废旧物品及物质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进行分解、清洁、组合、加工、再制造、再生等作业,达到再利用、无害化或减少危害程度、环保化要求的活动。 13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14 汽车产品包括汽车整车、零部件及其它车用物质;汽车指汽车整车。 15 汽车生产企业指汽车整车(含改装)生产企业;汽车产品生产企业包括汽车整车、零部件及其它车用物质的生产企业。

金属材料再生技术、塑料材料再生技术、玻璃材料再生技术 、橡胶材料再生技术 、旧设备翻新再利用以上就是报废材料再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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