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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司法制度论文范文1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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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司法制度论文范文100篇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司法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当代社会,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发展,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了有利的实现 渠道 。我国法学界普遍承认舆论法律监督。舆论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新闻媒介进行的法律监督,属于广义的法律监督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可以在法律监督方面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1]因此,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在理论上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冲突,相反,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但实践中远非如此。记者对于社会 热点 的追求,促使他们以“新闻自由”为依据不断介入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内容以及司法过程本身所显示的刺激性,对于传媒来说具有永恒的吸引力;司法所衍生的事实与问题从来都是媒体关注的热点”[2]。而媒体的强大力量,在对司法过程的报道中暴露出职能越位、充当法官审判等问题。而这种强大的舆论引导功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司法审判造成压力,对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造成了冲击。因此,司法机关出于对新闻媒体的抵触心理而要求其“闭嘴”,但这种行为着实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本属于宪法赋予的两项基本权利,为何会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如此强烈的冲突?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司法独立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冲突

司法独立是为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此外,《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也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因此,司法独立应该排除利益和情感的影响,也自然应当排除新闻媒体的影响,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案件事实的忠诚。与此同时,英国古谚讲:“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而“看得见的方式”就需要新闻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将正义实现的过程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在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其肩负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作用。但媒体却凭借其强大的介入力量,不断向司法入侵,最终由新闻舆论监督发展成为“新闻审判”。

“新闻审判”本为舶来品,传入国内后即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新闻审判”的含义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报道对象所做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3]从曾经的张金柱案到近年来的药家鑫案、李启铭案等,每一宗案件都被媒体倾注入过度的热情――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对审判前或者审判中的刑事案件,失其客观公正立场,明示或暗示,主张或反对被告罪行,或处何种罪行,其结果或多或少影响审判。[4]正是基于新闻媒体强大的引导和评价功能,将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过程置于舆论的重压之下,最终的裁判或多或少的受到舆论的影响。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

(一)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5]而我国《宪法》第125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正是由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使法院的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有效的遏制了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不当内容,推动实现司法公正。

(二)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司法腐败始终是司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司法腐败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损害国家的司法权威,而且侵蚀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美国著名记者指出,“罪恶、卑鄙和腐败最害怕的就是报纸,因而任何法律、伦理和制度都无法和报纸相比。”新闻媒体对司法腐败现象的报道,往往能够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同时会引发相关部门的重视,政府和公众的合力使腐败分子身败名裂。如此大的腐败成本,有效的防止了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有利于推动司法改革

新闻媒体对于司法体系的分析和评述,为司法改革提出了宝贵的借鉴意见,有助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三、司法独立对新闻自由的限制

司法独立包括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3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看来,新闻自由并非是绝对的,新闻媒体行使法律监督权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司法独立在一定程度上排斥新闻自由

司法审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司法审判要求法官依靠“理性和良知”,忠于法律和事实,排除任何形式的干扰后做出谨慎且公正的判断。而新闻媒体则通过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 文章 ,有失公允的评判案件,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带动性的舆论压力,成为法官裁决时的障碍,使其失去独立审判的立场。

(二)法官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的矛盾性

司法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对立性。由于司法审判关乎人的生死、权利与义务的承担,因此必须是理性判断的过程;而新闻媒体的宣传却带有很强的感性因素,往往掺杂了道德情感于其中,其语言也强调标新立异、扣人心弦。因此,对于同一个问题,法官与记者基于不同的立场与视角,关注点自然不同,这种差异势必导致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的对立和冲突。

四、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

卢卡斯曾经深刻的揭示了司法所要求的专业性:“一个看重正义、法律和自由的国家,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必定是不平等的,即法官必须占据实权地位,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法官。”因此,新闻媒体应当认识到其新闻审判的越位行为,重新回归到法律监督主体的地位。对于寻求新闻审判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解决:

(一)加强立法规范,填补法律空白

二者冲突的根源在于缺少法律规范对于二者关系的协调。立法机关可以借鉴相关的域外 经验 并结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新闻舆论的监督设置合理的界限,以消除当前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对立冲突关系。

(二)强化新闻从业者相关的 法律知识 ,引导遵从职业规范

通过强化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其遵从职业规范,使其从内心遵从法律,维护司法的独立地位,并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法规,避免对案件做出有失公允的报道,做事实的传播者而非情感的传递者。

(三)加强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交流

二者之间不存在根本上的对立和冲突。因此,关于媒体如何介入、如何报道以及如何评论等关键性的问题,应当由二者坐下来进行交流和沟通,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制定出一个双方认同的规则,并按照规则规范双方的行为,共同促进司法文明和司法公正。

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之探讨

一、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的基本内涵

所谓司法能动主义(judicial activism)是指“一种司法理论,它鼓励法官摆脱对于司法判例的严格遵从,允许法官在制作判决时考虑其个人对于公共政策的观点以及以其他因素作为指导,通过对于判决来保护或扩展与先例或立法意图不符的个人权利。遵循该理论会造成某些判决侵犯立法权和行政权的结果。”[1]

《布莱克法律词典》是这样定义的,司法能动主义是指:“司法机构在审理案件的具体过程中,不因循先例和遵从成文法的字面含义进行司法解释的一种司法理念以及基于此理念的行动。当司法机构发挥其司法能动性时,它对法律进行解释的结果更倾向于回应当下的社会现实和社会演变的新趋势,而不是拘泥于旧有成文立法或先例以防止产生不合理的社会后果。因此,司法能动性即意味着法院通过法律解释对法律的创造和补充。”[2]

与此相反,法官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已经确立的规则来办案,反对法官充当立法者的角色,反对法官融入个人的价值观以及他本人对法律的理解与信仰。这被称为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 passivism)。施克莱认为:“所谓守法主义是指一种伦理态度,它把是否遵循规则当做判断道德行为的标准,将道德关系视为由规则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像所有被强烈感受并广为接受的道德守法主义不仅体现为个人行为,也表现为哲学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制度。”[3]其本质为社会生活中涉及法律的问题与现有法律规定和判例相背离的地方,应当通过立法等方式解决,而非司法机关主动改变既存之规定。在外观上表现为“司法机构的自我约束或自我克制”[4]。

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并非针对具体的法律进行解释,而是在现存法律规定或判例与实际生活的新趋势不符的背景下,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所享有的创造性之界限问题。司法能动主义强调法官要为了实现正义,在服从法律基本原则和理念的前提下,可以不受现有规定和判例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对司法权的限制;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只能严格依法裁判,法官不能创制法律,而只能服从法律,制定法是法律的唯一渊源,法律解释只局限于文义解释,并努力探询立法者的原意。“司法克制主义则倾向于强调在民主国家中对司法权所应该进行的限制,并通过各种方式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5]2。因此,“司法能动或司法克制是法官在进行自由裁量时享有多大的自由或者受到多大的限制的程度问题”,即“能动和克制的区别更多只是一个程度不一而非性质不同的问题。”[5]2-3

二、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各自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一)司法能动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现今社会,简单依靠法律条文来处理案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诉讼需求,条文的固定性及有限性往往会使我们的司法裁判者在某些个案的处理上寸步难行。假若为了使所有案子都“有法可依”而不停修改或增减法律条文,不仅会造成社会行为规则观念的动荡,而且会大大损害法制稳定的威信力。司法能动在法律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着诸多的适用价值,但是司法能动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自身的素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年来,我国的司法者慢慢由以前的非法律人转换为法律人,即大部分司法者接受过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受过一定的法律实务的培训,自身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储备。当所面临的案件没有直接可以遵循的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可以结合自身的法律技能运用适当的法律 方法 ,经过一定的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续造、法律发现等方式分析案情,在已有的法律法规中探求最为适当的条款来处理案件。但是,由于法律没有直接明细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对于同一案件司法裁判者运用法律方法有可能因为个人法律素质的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裁判,这样往往会产生司法的不稳定性,影响法律的可预测性及对民众行为的指导性。

其次,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的思想道德价值倾向有着一定的关系。当司法者运用司法能动这一自由利器时,高比例的法律裁判结果就握在了法官的手中。法官是倾向公序良俗还是机械性地被舆论牵着鼻子走,更或是倾向于权力而非权利时,案件的裁判结果是截然不同的,甚至大相径庭。既可能裁判顾及多方利益,采取较为平衡的裁量方式判案,也有可能产生令大众哗然的结果,更或顺应民意的裁判结果。因此,司法能动性是否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和司法者的思想道德倾向是密不可分的。

再次,司法能动性需要司法者具有较丰富的司法经验,以及严谨的辩证 逻辑思维 。但是,在我国,法官不是像美国那样经验丰富的律师担当,而是学校法学系 毕业 生或者其他并不是很权威的法律人担当。由于没有丰富的法律经历,或者还未被培训出缜密的思维逻辑,在判案时很容易产生疏漏或不足,影响法律运用的质量。法律思维被异化,法律思维立场的变化而产生的异化,以及法律操作技巧的程度都将影响司法能动性的发挥,局限其作用的范围及程度。

司法能动性的发挥虽然可以弥补我国法律的某些漏洞和不清晰,但是并不是可以随意使用。只有在上述条件都较完备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发挥其能动性,使之法律实质化,司法能动权利化而非权力化,能动性科学有效、正义合法地在案件的集结点为司法者解围,给当事人化解案情予以合法的裁判,以达到说服当事人、惩罚犯罪人、震慑社会其他成员的作用。

(二)司法克制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司法能动性实现其法律价值的时候,司法克制性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能动性的发挥,或者说是抑制司法能动性的过分发挥。

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在解释的过程中应探询立法者的原意,体现了对规则的尊重[6]。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对法律要忠诚;要克己守法,廉洁自律,尊重法律规则;要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其他 社会公共权力保持谦抑的姿态。司法克制虽然在司法活动中不可或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的局限性。

第一,司法克制必须结合本国的国情及司法能动的 发展程度。在我国,司法克制是相当必要的:我国人口众多,民俗繁杂,部分地区的法律实施还比较落后,或者说地方控制主义比较严重。如果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仅注重司法能动性而忽视司法克制性,将造成严重的后果。掌权执位者极有可能将法律作为其实现某些不正当、不合法目的的工具,正如文强案中,作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和黑道勾结,强奸女学生等恶行,其行为的保护伞就是他手中的权力,作为一个法律人,偷天换日,坏事做尽,司法能动在他的手中变成了凶器,此时若无司法克制、法律来惩处他的行为,该恶行岂不是会被他的虚言假语蒙混过去?

第二,司法克制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因不同法律人而有迥异结果,因此需要社会大众的监督与建议。此时,所说的大众监督并不是说司法活动被民众牵着鼻子走,而是司法活动在一定意义上需要考虑民众意见,利于将裁判结果均衡于法律与社会利益,达到利益衡量的最佳状态。

正如,南京醉酒驾车案中,张明宝造成五死四伤的惨剧,但是在2009年12月23日的一审判决中却只是判处了无期徒刑。对于此,笔者认为,张明宝明知我国法律严禁醉酒驾车,并且造成如此惨剧,虽然事发之后张明宝认罪态度良好,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罪行,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但是,对于此案判处无期徒刑显然没有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实质正义,严重偏离了利益衡量的轨道。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达到法与正义的契合,实现社会的正义,实现法律的实效价值,应在司法克制的前提下发挥司法能动,判处极刑。司法克制不应成为实现实质利益的绊脚石或是借口。

结语

综上所述,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发展中缺一不可,法律规则是规范的固定化文字,而法律人的法律思维是思辨灵活的,但是对于法律问题这一严谨的问题来说,法律人在处理某些法律问题时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妥善处理案件,实现当事人利益、法制要求和惩罚罪恶的平衡。但是,司法能动性过度必然会产生权力泛滥性地被利用,法律成为凶器而丧失了其本来存在的意义。因此,在司法能动地适用过程中是伴随着司法克制行为的,法律人必须以立法原意为基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融合适用,结合实际适度加大或减小司法能动或克制的运用比例,在法治社会中逐步完善法制。

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WWw.lw54.com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lw54.com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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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会计制度论文范文100篇

您好,我这有篇范文,你可以借鉴一下这个格式和题目;浅析会计电算化【摘要】:会计电算化是审计变革的催化剂,它将大大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审计环境要求进行审计变革的进程。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对传统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都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要求,必然对以会计为基础的审计产生重大影响,需要我们根据这些影响研究和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达到审计的目的,切实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关键词】 :会计电算化;审计 中图分类号:F22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2-6809(2007)0710061-02 一、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会计电算化已成为现实并广泛应用。在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完成普及会计电算化,但是,由于计算机可以大量存储信息并容易调用,不仅可以提高会计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而且从广度上还大大扩展了会计数据的领域。所以,会计电算化取代手工会计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以会计为基础的审计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会计电算化必然对以会计为基础的审计在审计线索的获取、审计的内容、审计程序和方法及审计风险等多方面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开展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必要性 由于会计电算化的推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的审计风险不断增大。因而,不论对手工系统还是对电算化系统进行审计,进行风险的重新评估是必不可少的。同时由于计算机的应用,使计算机作弊不留痕迹,更具有隐蔽性。因而,在美国有58%的内部审计部门参与了系统检测,而35%则被要求在系统运行前,对新系统签字批准,19%有权参与修改程序的审批,64%检查了程序编码,73%参与了系统研制阶段的审核,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防止使用计算机作弊,但是,全世界每年通过计算机被盗走的资金高到数百亿美元。这无疑给审计增加了查处的难度和风险,正如国际会计联合会会长曾指出的:“会计师将不得不对实际上通过计算机报告的财务信息承担责任。” 在电算化系统下,数据由计算机集中处理,其发生错误的可能性比较小。目前,不少软件都有取消审计、反计账、反结账的功能,可以对会计记录进行不留痕迹的修改,特别是当有关人员故意篡改程序时,在电算化系统下就更不易被察觉,而程序一旦被篡改,就会导致连锁性、重复性错误。内存资料可以毫不留痕迹地被消除篡改,若没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其对于会计报表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从总体上看,在电算化系统下,固有风险更大一些,多数情况下,审计人员可以把它设定为100%。 电算化系统下,数据处理的环节减少,并且数据处理过程都是不可见的,手工系统下一些原有的控制便不复存在。一般来说电算化系统下的控制风险和手工系统下的相比更高一些。因而对电算化系统应采取更广泛的符合性测试。由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都有上升的趋势,若要把审计风险维持在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上,就必须把检查风险降低到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相应扩大实质性测试的内容及范围。 三、会计电算化的转变 电算化软件开发要从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准型,向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计算机核算特点相结合型转变 1.会计平衡验证方面的转变。在手工会计下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在登帐时,对总帐和明细帐,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记帐凭证、科目汇总表等进行平衡登记,目的是对于发生的错误可以利用这种平衡登记方式检查差错。但会计电算化后,由于总帐和明细帐的数据均来源于原始凭证或记帐凭证,计算机按照登录总帐和明细帐的程序命令将数据从凭证数据库中转移到总帐数据库和明细帐数据库,只要记帐凭证审核无误,计算机的内部运算不可能发生数据运算错误。所以,总帐金额一定衡等于各所属明细帐金额之和。那种在会计实务检验中占据重要地位的、用来检验实务工作是否正确的最基本“平衡验证”,仍出现在会计电算化软件中,就成为画蛇添足。 2.日记帐和明细帐功用的转变。手工会计通过对现金、银行存款设置日记帐,主要是现金、银行存款的流动性强,业务频度较大,比较容易出现差错和舞弊。通过日记帐达到日清月结,从而增强了对货币资金的管理。设置明细帐主要是为了归类信息,便于查询。当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利用计算机较强的运算速度和可靠运算能力,对各种记帐凭证进行统计和求和,并对记帐凭证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如日期、凭证号、摘要、科目代码、单位名称、金额、凭证类型等,若要了解货币资金的收支结余以及各明细帐的情况,只需敲入几个指令,其结果便跃入屏上。针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独特性,我认为改每日登记为每隔5天(或10天)登记一次,而对于明细帐除了年终存档外,平时就没有再设一个模块每月都去登记日记帐的必要了。 3.会计信息传输形式的转变。在手工条件下,信息载体是纸张,不仅成本高,而且使大容量的信息处理和大范围的信息交流极受限制;同时运算速度慢。因此,对外提供信息时不得不将信息予以综合,并且主要采用定期(每月或每年)发布通用财务报告的方式输出会计信息,然后输入到使用者那里,使用者再将其进行解集。 现行的不少会计电算化软件为了紧扣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个轴心,使手工会计在计算机上再现,导致软件开发思维停留在现行传输模式下。这种模式的主要局限是现行传输的时空固定化、格式化和高度集中化。在经济内容纷繁复杂、经济业务与市场瞬息万变的时代,已满足不了管理者的需要了。因此会计电算化软件开发应充分利用计算机资源,除了定时、按规定格式提供信息外,更多的精力应花在设计出适时提供各种现行使用者所需的各种信息,通过网络系统使得各信息使用者能及时、有效地选取,分析其所需的信息,作出各种决策,不必再等到分期报告出来之后,获取那些经综合的历史信息。这种会计信息传输模式如下: 四、会计电算化对会计方法的影响 五、改造会计方法 会计电算化在过去的发展历程中,基本上是按传统的会计方法来处理会计事务,会计软件除了作些小的改造,无法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例如: (一)会计科目级别的命名。 传统会计教科书把统驭性质的科目称为总帐科目,总帐科目下属科目称为二级科目或子目,子目下属科目称为明细科目。如果明细科目下属还有科目,怎么命名呢?会计电算化根据实践,把总帐科目称为一级科目,一级科目下属科目称为二级科目,依次类推。这样,科目的上下级关系明确,表达也很方便,使用也很灵活。 (二)会计科目代码的统一。 1.一级科目代码长度的统一。根据目前出台的16种行业会计制度分析,只有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制度一级科目用了4位数。但只要舍去它们第一位,并对某些科目的编码稍作调整,那么16种行业的会计科目便可统一为3位数了。 2.一级科目代码对应的科目名称的统一。比如,施工企业中511的科目名称为“其他业务支出”,而旅游企业511的科目名称为管理费用,还不统一,有待改进。 会计科目代码长度的统一与对应的科目名称的统一,将为上级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数据采集与共享带来极大方便。 (三)记帐凭证种类的统一。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记帐凭证的种类有三大类九种。传统的记帐凭证分类有其原因,一是查找方便,二是工作习惯。实现会计电算化之后,查找凭证的方法增加了许多,如可以按凭证号查、按会计科目查、按摘要中的文字查、按金额查等。因此,传统记帐凭证的分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只用一种统一的记帐凭证(即不分业务种类),不但仍能做到查找方便、迅速,而且省去了操作上的麻烦,提高了计算机处理的速度。(四)三大会计报表的统一。三大会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分析16种行业的三大会计报表,内容上、格式上均存在大同小异的现象。如果把这些小“异”加以改造,更便于上级企业与政府部门对基层企业数据的汇总或比较,更便于计算机处理。根据当今集团企业越来越多的现状和集团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发展趋势,三大报表统一的要求将更强烈。 (五)帐簿形式的改造。 1.帐簿载体的改造。传统帐簿载体是纸张,会计电算化之后,除了传统的帐簿必须打印之外,还有磁性介质(硬盘、软盘、光盘)作帐簿,但只是处于从属地位。当时是财政部门考虑到相当一部分人不习惯使用电子帐簿,因此采用高成本的措施——打印所有帐簿。现在20年过去了,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迫使一部分人改掉旧习惯,确立电子帐簿在会计电算化中的主导地位。 2.帐簿格式的改造。传统帐簿格式有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再加上外币格式等。目前,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只习惯用传统的帐簿格式来查帐。其实电脑可以对任何数据进行分类、组合,远远超过现行帐簿的格式。比如,有一客户的往来涉及到四个帐户:应收帐款、应付帐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用现行帐簿格式,只能逐一打开这四本帐。用电脑帐簿,只要把这一客户名找到,然后将与该客户名的有关帐目进行组合,就能分析到底是我欠人,还是人欠我。 因此,只要会计人员从传统的帐簿格式的观念中解放出来,灵活地使用会计软件,而会计软件再融入“会计业务重组”思想,那么传统的帐簿格式将被无格式但能进行任意分类、组合、汇总的形式替代。 (六)取消中间过程表式的输出。所谓中间过程,指“科目汇总表”、“汇总记帐凭证”、“总帐科目试算平衡表”等在手工操作中的一些方法、格式。 其实,编制这些中间过程表式无非是为了登总帐方便与做报表方便;分析电算化中登帐与做报表的思路,完全可以依照对凭证的分类登记总帐,再形成报表,根本不必考虑平衡与否的问题,因为在凭证输入时,借贷不平的凭证是无法存盘的。取消中间过程的输出,不仅可以减轻操作人员的负担,而且可以使会计软件更简洁明了。 (七)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传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强调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即四相符。会计电算化之后,前三者相符已不用担心。但是由于电脑中的数据很容易被修改、被窃取,而且不留痕迹,因此,预防电脑犯罪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既是预防电脑犯罪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减少差错的有力保障。我们应当建立“职权控制”、“运行控制”、“修改控制”、“保密控制”、“硬件控制”等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对传统的会计工作组织制度也应当作出相应的调整。 参考资料: 〔1〕 邓钠.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及防治〔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 2004,(05) . 〔2〕 张文祥. 信息系统环境下审计风险的特征与控制对策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版) , 2005,(11) . 〔3〕 陈辉军. 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的影响〔J〕当代经理人(中旬刊) , 2006,(21) . 〔4〕 韩光强,张永. 现代审计发展的新阶段--网络审计〔J〕企业经济 , 2004,(11) . 〔5〕 郑娟. 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的影响〔J〕科技资讯 , 2005,(27) .这是我大学时同学的论文,您看一下吧,祝你论文写作成功!

会计行业的发展使得会计优秀人才的短缺,因此大专会计 教育 培养的学生,应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专会计专业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大专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范文 篇一:《试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事业单位当中的会计核算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此我们特别针对事业单位当中的会计核算工作的现状进行 总结 ,与现实当中的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进行分析,详细研究了事业单位当中会计核算存在的部分问题和造成此问题的原因,并且根据这种原因进行几点建议的提出,这样有利于指导当前的事业单位在对会计工作进行总结有着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事业单位;核算问题;核算现状 前言 近几年当中,随着我国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于会计审核与管理手段也在不断地进行优化调整,事业单位逐渐走向企业化。市场的经济步伐加快,使得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上面漏洞百出,合算过程当中出现的缺陷也是越来越大,已经跟不上新的政策形势。随着事业单位在改革深入当中,对于会计的审核计算计量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在当前的会计审核过程当中,审核计算工作存在着大量的不足与缺陷,核算行为不规范、核算信息丢失等多种原因。事业单位是独立自主的也是可控的,事业单位可以行使国家的权利具有一定的政府职能,在对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机构当中,事业单位的工作方式决定了特殊的审核方式,在会计管理和核算方面上有不同寻常的特殊要求,所以在对事业单位当中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一定范围的讨论对现实具有很深的意义。 一、会计核算审核过程当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审核难以确定其真实性 在对企业会计单位进行审核当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首先是会计信息难以确定其真实性、会计账本信息不全面、不规范等情况时有发生。在不少的事业单位当中会计在进行 报告 总结的时候并不能全部的按照实情进行展现出来,甚至是有的收入不能全部的展出,或者是重要的会计事项在规定的报表中也无法表达。同时事业单位各项支出、收入、资产等多没有经过严密谨慎的核实,这也就表明了不少事业单位当中存在着偷报漏报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在各事业单位当中都又发生而且也是屡禁不止。同时会计信息不规范导致 财务管理 当中存在着许多的随意性,体现不出财务在事业单位当中的重要位置甚至有的不按照 规章制度 办事导致了企业资产流失等事情时有发生[1]。 (二)会计自身能力差 在会计进行单位经济事务进行核算中,由于各方面的报账员都不能进行及时的报账,只会通过月测算的手段进行报表资料的提供,使得事业单位领导与报账员不能对本单位的各种债务财务方面进行及时的掌握,这不仅给会计审核计算当中带来了不便的麻烦,而且还使单位的会计账目混乱不堪。通常在原始的凭证方面体现为规定内容填写不实,审核计算不认真等现象。同时在对账目进行登记的时候对账目处理研究不科学,记账资料填写的过于敷衍,特别是部分单位党总存在着的企业单位观念法制素质淡薄,或因自身原因对账目进行虚报谎报等。 (三)监管制度不健全 在受到我国传统的思想观念的影响下,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工作效率低下。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给各种监管与管理当中带来了许多的不便,在一些事业单位当中,即便是明面上面都贴着制度条例,但是这只是一个摆设,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的按照规章制度去办事。甚至有的事业单位当中都没有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于财务审核计算存在缺少科学的管理、严谨的态度,往往会成为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下给财务的核算当中带来了许多的困难。同时监督机制缺少专人进行管理,对于资金人员的管理手段不够完善不够严格,对于违纪违规违法的那个问题处理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问题甚至长期的存在着。 二、对于事业单位当中的改善的几点建议 (一)对会计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会计个人素质 随着我国当前社会体制的逐渐完善,社会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地完善,所以对于当前会计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也要加快完善的脚步。在进行探讨与研究当中我们就会发现,想要解决会计在事业单位当中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就要加强会计的基础素质,提高会计个人能力。加强会计兴业的管理和考试模式的建设,提高企业的监管力度,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当中的会计都要对工作落实下去不能仅仅的流于表面[2]。 (二)全面提高对于会计工作的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在进行计算审核总结的时候由于疏忽监管经常出现各种的行为漏洞,在对于做好财务会计工作的时候,外部与会计内部的制作方面有许多的重要性质。在事业单位当中财务制度具有很大的意义,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分为四个小部分,第一部分是规章性制度、第二部分是程序性制度、第三部分是标准性制度和第四部分的复合性制度。只有做到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提高事业单位当中的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在事业单位当中应该从内进行严格的进行管理,明确个方位的 岗位职责 ,在对内部管理上要按照科学的管理方式,做到严格可控的内部管理工作[3]。 (三)全面提高财政财务的监管力度 事业单位若是想搞好财务工作首先就要加强政府部分对预算单位的日唱管理和审核工作,然后事业单位要遵守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相结合的条件下进行管理,促进个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贯彻落实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大对财政方面的监管力度。提高财务管理当中的个人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统计与报告。对于事业单位当中的开支标准要做到准确无误,严格规范其工作经费的使用途径,严格按照现有的会计法进行财务制度的管理。建立健全的个人责任制度。加强社会透明度,确保资金用在有用的途径当中,保障每每一笔资金都能用到刀刃上。 三、总结 在我国飞速发展的今天,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和事业单位当中的发展,在对于国家的财产是否能够准确的发挥其所在的作用有着很重要的因素。所以我们在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会计审核作业当中应该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进行办事,不断地对内部的管理监管工作进行完善,努力推动我国事业单位在会计审核与改革工作单中的地位发展。在实践当中不断地进行探索与总结。使事业单位当中的发展朝着良好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1]向天苾.浅析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商业,2013,07:2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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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毕业论文范文三篇

如今对学生而言,按照规定不得不写毕业论文。接下来我搜集了会计毕业论文范文三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摘要 :

职业院校进行成本核算包括很多方面,比如人力成本和试算、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大修费用核算、费用成本核算等,面对如此复杂的成本核算问题,高等院校可以以管理会计理论作为指导,对职业院校的成本核算方案进行合理制定,促进职业院校成本核算的顺利进行。本文对管理会计理论在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探讨。

关键词 :

职业院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理论

1引言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我国的教育业慢慢朝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很多职业院校开始把管理会计引入职业院校的经济活动之中,通过管理会计理论对职业院校的财务管理进行统筹规划,提高职业院校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职业院校的财务风险,促进职业院校的健康发展。

2管理会计理论在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价值

2.1应用管理会计理论是加强我国职业院校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需要

管理会计理论能够为学校财务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方法,分析和细化学校的教育成本,编制出科学的职业院校发展预算,同时可以在管理会计理论的指导下引进先进的科研技术,在职业院校更新或者购置各种教学设备时进行相应的监督与控制,这样能够指导职业院校的管理层进行更加合理的发展决策。

2.2应用管理会计理论对学校进行财务管理是增强我国职业院校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在职业院校的财务管理中,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把职业院校的管理会计以及财务管理充分结合起来能够帮助学校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职业院校的健康发展。职业院校的财务管理主要指的是对外报告会计,针对的对象是外部的利益相关者,而管理会计指的是对内报告会计,主要针对的是职业院校内部的管理层,为职业院校的领导者提供各种决策依据。职业院校在完成会计核算之后,可以充分运用管理会计理论衡量职业院校财务管理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实现程度,为学校的管理者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帮助职业院校更加顺利的实现财务管理与财务控制规划。职业院校运用管理会计理论还可以促进各种教学设备的更新,充分调动学校老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3管理会计理论下的职业院校财务管理策略

3.1建立以管理为理念的财务管理框架

从现实中来看,管理会计理论实际上更有利于企业的管理与发展,如果职业院校想在财务管理中融入管理会计理论,那么就需要对管理会计理论进行适当的改进与完善,使管理会计理论更加符合职业院校的发展需求,使职业院校的财务管理与会计管理理论充分结合,建立起建立以管理为理念的财务管理框架。由于我国高等院校数量众多,所以很多职业院校之间的发展情况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之处,职业院校对于资金的需求量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别,在实际的财务管理中,需要根据各个高等院校不同的实际情况来构建完善的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体系,这样才能够更加符合我国职业院校的发展需求。我国职业院校要推进财务管理改革,使职业院校的财务管理从“报账型”向“决策型”转变,在进行财务管理之前加强预算和决策,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加强对财务预算的管理,在财务管理事后运用科学的方式进行财务管理的绩效评估,促进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3.2建立数字化的报销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开始得到广泛的应用,职业院校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可以充分借助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平台的建设对学校的财务信息资源进行充分的整合,利用管理会计理论加强职业院校的财务管理,在学校建立一个数字化的报销平台,改善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使职业院校财务管理的效率获得较大程度的提高。职业院校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能够使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获得较大幅度的提升,使学校各个部门的财务信息能够实现共享和交换,提高财务部门与其他各个部门之间业务之间的协同。为了使学校的财务人员更好地适应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学校要积极引进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到学校的财务部门,加快学校财务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为学校的财务信息查询提供方便,比如学校的领导、老师与学生都可以提供财务信息平台查询开通课题的经费、教职工公积金查询、网上业务预约、学生缴费查询等,提高学校信息的共享程度。学校还可以为师生构建一个可以进行相互交流的平台,让学校师生的各种问题都能够在网络平台得到快速、满意的解决。此外,学校还要推进“无现金结算”“校园一卡通”等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使学校的报销人员能够足不出户便能够实现资金的收支功能,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率,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

3.3在职业院校开展成本核算

我国的高等院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依靠国家的财政拨款来进行办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人民都希望能够接受高等教育,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高等教育资源满足不了所有人的教育需求,我国职业院校出现在校人数急剧膨胀、教育资源紧张的局面,仅靠国家拨款的方式已经满足不了现代职业院校的发展需求。很多高等院校开始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资金筹措完成之后,学校需要了解资金的利用效率,相关的投资人也希望能够了解自己的投资效益,传统的财务管理体系已经满足不了职业院校的发展需求,职业院校迫切需要提高自身的产品和成本意识,开展成本核算势在必行。高等院校在进行成本核算时,首先要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可以把学校的各个系、部作为成本核算的基本单位,然后再把每一个系部进行专业和年级的划分,把核算对象进行细化,方便进行成本归集和分配。随着成本核算的成熟,可以慢慢过渡到以每个班级作为成本核算的基本对象,对学校每个月的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每一个会计期间完成一次会计核算,促进学校财务管理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宋慧晶,吴高波,赵东辉.管理会计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初探[J].教育财会研究,2017(2).

[2]徐丽萍,金海燕.管理会计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12).

摘要 :成本会计主要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核算,对成本进行管理,提高企业的资源利用率。本文针对高校成本会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论述了成本会计教学课程的介绍,高校成本会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高校成本会计教学的优化策略。

关键词 :高校;成本会计;教学;问题;对策

1前言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社会对于会计人才的需求增加,对会计人才的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高校需要结合社会的需求,培养高素质全面型会计人才。高校成本会计教学具有一定的难度,课程的逻辑性与专业性较强,需要通过实际应用对知识进行强化,从而去提高教学效率。因此,高校的会计教学,需要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同时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从而去促进会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2成本会计教学课程的介绍

高校成本会计教学,属于高校会计专业的基础必修课程。其主要是对各行各业经营过程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对财务进行统计与管理。高校成本会计教学的目的,主要是培养专业性的会计人才。会计基础课堂、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是学生学习成本会计的基础内容。成本会计课程的内容逻辑性较强,需要学习成本计划、成本核算等,内容的连接性较大,需要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训练,从而去提高学习成绩。成本会计的内容,包括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但是由于大学课时的局限性,使得高校成本会计教学内容主要是基础知识,没有对成本会计的内容进行深化。成本会计与实际的联系较大,高校需要提高教学效率,培养专业技能较强的会计人才,从而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

免费比较法学论文范文100篇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要: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的有效实施是以全体公民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为前提的。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充分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是现代法制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呈现出逐步增强的趋势

随着我国普法活动的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的持续进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普遍的提高,用法、守法和维法行为也明显增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在许多调查中都显示采取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应有法律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我国目前除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以外的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部分的讲授,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制度、法制建设有基本的框架性认识,但由于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有限,课程的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学生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建设往往只停留于感性认识层面,而无法上升到理性层面乃至在实践中运用。

2、知行脱节,淡于守法、用法

在我国高校都开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不少学校还设有有关法律内容的选修课,学生能够通过老师的讲授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知行不一、知法但不守法用法的情况,当遇到冲突或问题时,往往是因头脑过热、失去理智而采取过激的行为,有时甚至是违法行为,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

3、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身处于“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社会想象的那样平静和安宁。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犯罪类型也正在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从2002年的“伤熊事件”到“马加爵”案,再到2010年的“李刚”案和“药家鑫”案,使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这些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值得大家关注和深思。

二、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学校原因。长期以来,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只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对学生进行简单、基础的教育,更侧重于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缺乏以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为主的启发式教学和实践教学,对学生的测评哈停留在考试成绩上。另外,由于许多教师在法律方面大多是“半路出家”,缺乏系统和专业的知识,以至于对学生的教育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家庭原因。家庭在大学生教育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家长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而习惯于靠群众运动来解决国家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家长对学生的教育往往只注重智力教育而忽视了健康人格教育,特别是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和教育,使学生无法健康、平衡的发展和成长。

(三)社会原因。我国是拥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天人合一和与人无争、与世无争的传统文化观念,至今还存在于社会观念中,影响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巩固和强化。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上成绩与不足同在,法律空白、法律体系内部的摩擦和冲突、法律规范缺乏可行性, 司法干预和司法腐败现象时常出现,使人们对法律效力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英格尔斯曾说:“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的现在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1】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外部条件。社会要加强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树立起法律权威,使公民在认识和情感上对法律产生信仰感和依赖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守法、公正司法,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众传媒的报道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并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要积极营造“依法治校”的氛围,对学生的管理要始终坚持人人平等,各项程序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实践法律的行为去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中的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紧密结合,改进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塑造方面的功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违法行为。

(三)重视和完善家庭教育。家庭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要通过多途径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并能够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修养,从正面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用自身的榜样力量影响孩子,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子女进行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教育。

总之,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的有效资源,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力量,从多方面帮助大学生培养和提高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9

[2](美)英格尔斯.走向现代化[C].世纪档案――影响20世纪世界历史进程的100篇文献.北京:中国文献史出版社,1996.435

试论如何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 要: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院校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因此担负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本文就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肩负着祖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在应试教育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忽略素质教育,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校,却有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1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作用

健全的法律意识必须以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课堂教学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也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通过教师的讲授学生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的法律知识,因此发挥好法律基础课的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1.1 了解宪法内容,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使学生明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和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1.2 调动学生积极性,启发学生主动思考

要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由老师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开动脑筋并通过分析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师生之间也可以通过讨论、辩论,在争鸣中求同存异,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

1.3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但要联系社会实际,而且要联系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律师、当事人、法警、书记员、观众等角色都由学生来扮演,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察到法庭的威严、对法官的尊重、诉讼的程序等等实践知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的分析,并从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实用,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1]。

2 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2.1 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

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2]。

2.2 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3]。

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 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高校应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与他们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前先认真学习《劳动法》、《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纷繁复杂的求职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另一方面,多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劳动权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将来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4]。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的内容,因此,高校应坚持不懈地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贯穿于大学生教育始终。

参考文献

[1] 黄蔡芹.浅议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J] 2007,27(11).

[2] 於艳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探讨 教育与职业[J] 2007(30).

[3] 赵 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法制与社会[J] 2007(01).

[4] 杨一青.浅谈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权益保护 思想政治研究[J] 2006(77).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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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过美术鉴赏程的设置来潜移默化的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这门课程的设置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美术鉴赏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美术鉴赏《大宫女》

《大宫女》这幅油画创作于 1814 年,它的作者是法 国画 家让·奥古斯特·多米尼克·安格尔。安格尔创作的这一幅《大宫女》和其所创作的其他宫女题材的油画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一点从安格尔刻意将这幅作品命名为《大宫女》这点可以看出来。《大宫女》这一幅作品充满着独特的格调,安格尔在《大宫女》当中的用色更体现出浓厚的异国风韵,以及装饰性的美学考量。这一点也促使安格尔的《大宫女》和古典主义的油画美学之间产生一定的差别,无论是颜色,还有其腰身的比例,都和传统的西方古典主义油画艺术规则有所冲突,也正是如此,《大宫女》才能够很好地将观赏者震慑住,使观赏者受到这种美学的吸引,从而构建出独特的美学空间。

安格尔创作的《大宫女》在当时就已经有很大的争议,因为安格尔创作的《大宫女》之中,宫女的体型是如同平面几何一般,并没有充分和现实当中的女性身材比例进行衔接,这一点和西方油画一向来追求精益求精的写实风格之间就产生了一定的冲突。但是,这种夸张的比例,却能够很快地造成视觉上的关注,而且蓝色的背景与宫女的身体颜色之间的冲突不和谐,也造成了非常大的视觉冲击,这种颜色的对撞、人体基本身体结构出现的错位,代表着一种属于安格尔风格的审美。

安格尔创作的《大宫女》首先是一个明亮颜色和冷暗颜色之间的撞击对比。西方古典主义的油画创作过程当中,强调油画画面之中颜色与颜色之间的自然过渡,只有进行恰到好处的过渡,才能够更好地让整个画面进行融合。不过安格尔创作的《大宫女》则不然,整个宫女的背景采用的是冷色调的蓝色,而宫女是裸着身子的,宫女的身体肌肤却是使用明亮的浅黄色,这两种颜色之间,安格尔并没有采用其他的颜色作为过渡。这样一幅《大宫女》的颜色之间就形成了激烈的冲突,这种冲突虽然和古典主义的绘画风格差异甚大,但是却能够给观赏这一幅画作的观赏者留下深刻的影响。

安格尔创作的《大宫女》第二方面的美学特征就是他与众不同的人类身体结构设置。从整幅《大宫女》看,大宫女这个人物形象身体各个基本结构之间的比例是失调的,仿佛是几何堆砌一般,安格尔创作的《大宫女》,其身体躯干的比例远远大于其他身体结构的比例,因此,安格尔的这一幅《大宫女》违背了古典主义油画创作过程里的追求写实的风格,而呈现出一种追求艺术进一步采取夸张的手法,让《大宫女》当中的大宫女形象,以这种看似畸形的几何式夸张,展现出一种独特的美学艺术上的张力。

而且安格尔所创作的《大宫女》还蕴含着一种欲望的美学。因为当时的法国军队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展开战争,当时最终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所击败,所以在安格尔所在的时代里,法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创作了许多熟练的奥斯曼土耳其内宫宫女画像,这些目的在于从艺术的角度满足法国人内心的征服欲望。而安格尔创作的《大宫女》,目的就在于以一个奇特的宫女的形象隐喻着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必然会被法国人所征服,裸体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内宫中的宫女形象,欲盖弥彰的欲望,通过安格尔以新式的艺术手法,加以渲染和雕琢。同时裸女并没有完全露出自己全部的隐私处,这一点又体现了一种克制和理性,安格尔在这一幅《大宫女》之中,表现了冷静克制与欲望张狂两个方面的精神内涵,并且在绘画作品之中,给这二者找到了最为合适的均衡点,从而将观赏者的欲望以及视觉都进行了恰如其分的安置。

究竟是采用 素描 的方式,还是更注重色彩,这一点在安格尔的艺术创作过程当中,特别是在《大宫女》的创作里,更多注意到了结构上的素描运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安格尔在《大宫女》这幅作品当中完全就没有关注色彩,与此相反,安格尔在《大宫女》中的色彩搭配以及应用是非常鲜明以及大胆的。

冷色调作为这幅《大宫女》的背景色彩。在大宫女欧达丽丝克的背后是一幅半垂着的帘幕,这个帘幕实际上起到了点缀的作用。一般欧洲古典主义的绘画色彩艺术,主要是注重色彩的过渡和衔接,然而安格尔刻意使用这种冷峻的颜色作为衬底,目的在于表达出一种寂静、理性,这和狂热的女性躯体的暖色调形成了对比,从而演化成为一种对比下的艺术张力。

红色作为另一个重要的颜色,却在对于《大宫女》的色彩美学鉴赏之中,容易被忽略。实际上这种色彩美学是非常独特的,因为安格尔采用了红色作为点缀,让红颜色点缀在大宫女手中的孔雀羽毛扇子的扇柄中。而在欧达丽丝克的脚部,也有一段红色的点缀,那时旁边小桌子的椅脚。这两点都分别对检查在冷峻的背景颜色和柔和的躯干颜色之间,从而形成了一种炽热似火的美感,让人们看到欲望膨胀的顶端,从而与冷峻以及柔和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色彩艺术话语。安格尔并不刻意去处理这三种颜色的冲突,而是将这三种冲突结合到一起,形成了互相撞击的状态,给观赏者带来很强烈的视觉震撼。

安格尔创作的《大宫女》虽然经历了两百年的时间,但是这幅作品至今仍然是美术界的杰作。安格尔创作的《大宫女》运用了充满冲突和撞击的颜色比对,以及超乎想象的非写实结构,从而让安格尔的《大宫女》给人们带来非常大的视觉冲击,进一步让这一幅画作所表达的欲望与理智更为突出地展现出来。而安格尔在处理《大宫女》画作过程当中所形成的艺术风格,也对后来新古典主义绘画艺术的崛起,提供了重要而宝贵的艺术实践。

试谈鉴赏富春山居图

富春山居图是元朝书画,画家为其师弟郑樗(chū)所绘,以浙江富春江为背景,全图用墨淡雅,山和水的布置疏密得当,墨色浓淡干湿并用,极富于变化,是黄公望的代表作,被称为“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明朝末年传到 收藏 家吴洪裕手中,吴洪裕极为喜爱此画,甚至在临死前下令将此画焚烧殉葬,被吴洪裕的侄子从火中抢救出,但此时画已被烧成一大一小两段。较长的后段称《无用师卷》(无用是郑樗的字),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前段称《剩山图》,现收藏于浙江省博物馆。北京故宫博物院也藏有此画的仿本。

画的作者黄公望,擅长画山水,多描写江南自然景物,以水墨,浅绛风格为主,与吴镇,王蒙,倪瓒zàn并称元四家。存世作品有《富春山居图》、《九峰雪霁图》、《丹崖玉树图》《天池石壁图》等。

据记载,黄公望三十一岁开始作画,由于际遇的坎坷,到五十岁左右,也就是出狱后才专心从事 山水画 创作。《富春山居图》是黄公望七十九岁高龄时开始创作的。这幅纵33厘米,横636.9厘米的长卷,是他生活在富阳,又以富春江为题材推出的力作。为了画好这幅画,他终日不辞辛劳'奔波于富春江两岸,观察烟云变幻之奇,领略江山钓滩之胜,并身带纸笔,遇到好景,随时写生,富春江边的许多山村都留下他的足迹。这件宏幅巨制直到他谢世前不久才告完成,前后倾注了大约七年的心血,(也有说82岁创作,历时四年的)这是画家与富春山水情景交融的结晶。被后世誉为“画中之兰亭”。故而历代都有著名画家模仿。

这卷宝图既备受赞颂,也历尽沧桑。在辗转流传过程中,曾引发出乾隆年间有趣的“富春疑案”,弄得皇帝神魂颠倒,误判真伪;也曾因收藏家的酷爱而遭焚烧毁容之灾。乾隆年间,一幅富春山居图被征入宫,乾隆皇帝爱不释手,但在隔年又一幅富春山居图进入清宫。前者称“子明卷”是后人伪造;后者是“无用师卷”,这才是黄公望的真迹。但乾隆皇帝认定“子明卷”为真,并在假画上加盖玉玺,并和大臣在留白处赋诗题词,将真迹当赝品处理。直到近代学者翻案,认为是乾隆皇帝搞错了。从而保住了一个完整的无用师卷。

对美术及美术鉴赏的认识:美术及其作品,是人造物的一种,美术是人类运用一些物质和材料工具,通过点、线、面等各种要素通过一定的造型性、构成性、空间性的表现手段,在平面或立体的空间中塑造出具体直观的可视形象。美术作品是由艺术家按照美的规律创作出来的,它创造美的形象,抒发美的情感。美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现代设计、建筑艺术及影像艺术等主要艺术形式。另外,我也觉得美术是一种 爱好 ,直接贴近人们的生活。于美术鉴赏而言,就是对一件艺术品的欣赏,你从心底大量一件东西,觉得它漂亮与否,这就是鉴赏。读者对一件艺术品进行审美,不是消极、被动的地去看一个东西,而是积极主动的进行着审美再创造活动。一件物品被创作出来,必然会有人去评判,评判时融入自己的品味与感情,再将自己的艺术理想与理解、艺术观念经过若干个环节的变通、换位、异化,通过重 组词 汇与语法将自己要表达的内容表述出来,这就是鉴赏。

浅谈高中美术鉴赏教学

摘要:高中美术鉴赏教学,是帮助学生通过对美术作品进行分析归类,从而达到能够体味感受、欣赏美术作品。下面就我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的感想 总结 出来,以供同行讨论。

关键词:鉴赏;教学;思考

一、美术鉴赏过程中学生情感因素的调动

美术新课标提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概念,目的是强调通过学生的亲身经历来体验和感受美术作品,形成自己的艺术价值观念。美术鉴赏本身就是一种最直接的审美活动,需要通过自己的思维活动来感悟美术作品,这种活动强调个人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情感是审美活动的基础。比如站在天安门前面,人们会自觉产生一种民族自豪感;欣赏罗中立的《父亲》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强烈的亲情和感伤的乡土情怀;而看到达利《内战的预感》则会让人感受到战争给人类所造成的无可估量和无法弥补的伤害。

因此,情感因素是鉴赏作品的关键,学生在鉴赏作品时体味到了某种情感,他的情绪就会激动,就会表现出浓厚的学习兴趣。在美术鉴赏教学中,如果忽视学生的心理感受和情感的参与,那就根本谈不上真正的鉴赏。然而,问题在于中学生由于知识基础和生活阅历的限制,很难体味到这一点。这就要求教师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一定的引导与启发,帮助学生分析体味美术作品的精神内涵,尤其是作品最精彩的部分。通过生动恰当的语言描述来激发学生的兴趣,比如,委拉斯凯兹的《教皇英诺森十世》阴险狡诈狠毒的神情等。

二、在美术鉴赏中体味 文化 情境

2.1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要在广泛的文化情境中认识美术”。任何美术作品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创作出来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所在环境的影响,这就是美术作品的地域性特征。所以,在美术鉴赏教学过程中,首先要把美术作品放在一定的地域文化环境和时代背景中去学习。

如鉴赏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就必须让学生了解文艺复兴运动的历史及其所倡导的人文主义精神;鉴赏米开朗基罗的《大卫》,要让学生了解米开朗基罗创作这件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大卫的历史史料;如达维特的《马拉之死》,如果不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和作为资产阶级雅各宾党领导人的马拉真实资料,就无法理解这一作品所表现的内容精神及为什么要这样画。

2.2这些,一方面老师要能够烂熟于心,在教学中做到信手拈来,更要巧妙的穿插到对作品的鉴赏过程中,不能生硬的告诉学生。当然,最好是让学生课前自己进行搜集了解,带到课堂与同学们分享。其次,在鉴赏过程中要营造教学情境,以帮助学生形成丰富的鉴赏体验。

在鉴赏蒋兆和的《流民图》时,我让学生观看一些抗战时期中国民众的苦难生活的影片片段,让学生有如亲身体验日本侵略者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才能感受到当时中国人民的苦难生活,也才能真正感受到作品本身的悲剧性给人的巨大震撼;在鉴赏蒙德里安的《百老汇的爵士乐》时,播放一段爵士乐,让学生在聆听爵士音乐的同时体味作品的内涵。艺术源于生活。在美术鉴赏教学时,我让课堂内外相结合,课堂与生活相结合,以扩大学生视野,增强他们的感性认识,创造一个更为广阔的文化情境。

2.3为此,我建议学校利用教学楼走廊、橱窗等场所展示学生或教师作品,既美化校园,营造艺术氛围,也给学生提供一个艺术环境,有助于提高学生鉴赏、评述美术作品的能力;在鉴赏现代建筑艺术时,直接让学生到校园、湖心公园中走走,要求他们自己分析、评论校园和公园建筑的布局和特色。

为了让学生对当地的人文和乡土文化有深入了解,我带学生参观了当地的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遗产,如清真大寺、中山公园以及南门、玉皇阁等古建筑。美术鉴赏涵盖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了各门学科的知识,所以一定要在广泛的文化情境中去鉴赏美术作品。

三、强调学生多元化 思维方式

在高中美术的第一节课上,我告诉学生,美术鉴赏过程其实也是一次创作过程,我们必须要用自己的方式进行鉴赏和评价作品,反对人云亦云。“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美术作品一旦产生就会脱离创作者而独立存在,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境下鉴赏,会有不同的感受,这也正是美术鉴赏的魅力所在,也是现代美术 教育 的基本观念,即强调多元化、崇尚差异、主张开放、去掉本质和必然。

事实上,课本中大部分文字叙述只能代表一家之言和某一时代的观点,并不是唯一的。美术鉴赏教学应该注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教师不能搞独断专行,不能像数学物理那样只有唯一的标准答案,而应该鼓励差异,容忍和接受学生的各种见解。在教学中,教师要对学生的看法、观点持有正确的态度,让学生尝到成功的体验和喜悦,才能激起学生更大的兴趣,才能引发学生继续学习,有利于学生进行积极思维,使学生学会研究问题的 方法 ,锻炼独创思维的能力,增强美术鉴赏的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总之,美术鉴赏主要通过鉴赏活动来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而不是掌握多少美术史论和多少美术技法理论。其目的不是培养专业美术家,而是通过美术教育让学生掌握美术知识,培养美术能力,帮助学生完善自己的道德品格,形成正确的审美观、世界观、人生观。

高校美学原理是师范生对审美理论认知的基础课程,其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到师范生审美教育的有效性。美学原理课程在教学上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因此,教学方法的改革至关重要。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学原理论文范文: 论景观视觉美学评价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美学原理论文如下:

论文标题: 论景观视觉美学评价 摘要: 本文通过对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影响因素及指标体系的分析,提出了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方法,以期对旅游资源景观的开发和改造有所帮助。

关键词 :景观 视觉 美学评价

一、 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因素

景观视觉美学是指景观视觉的美学价值对人的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目的是针对开发活动对景观可能造成的美学影响程度做出预测,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景观的视觉美学评价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的有时间因素、空间因素和主体因素。

不同的观赏位置对景观的审美评价是不同的,因为景观是立体存在于三维空间的实物。观赏距离将景观分为近景、中景、远景。近景是靠近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或按人的尺度,人的视野所看到的景物,如建筑立面的局部(细部)景观。中景是离观景点较远的位置所看到的景物,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观赏方式。远景是远离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在大视野内观赏到的景物及它周围的环境。观赏角度也就是我们的视线与水平线的夹角。观赏角度通常分为仰视、俯视和平视。仰视会使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会产生压迫感和震撼感。俯视则是人处于较高位置观赏下面的自然景观,会感觉豁然开朗,从而激发人心。平视是一种与景物相对接近的观赏方法,会使人处于一种平和的心态,产生享受安宁感和平感。

作为欣赏主体的人,往往因欣赏主体观赏目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知识背景、意志经历等的不同,从心理上对景观的欣赏不同;欣赏主体还因生活环境、社会角色、文化因素、经济收入等的不同,他们对于同一景观所感受到的美是不一样的。

二、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指标体系

景观与环境的融合度越高,则景观敏感性就越高。因此,可以将色彩、形状、质感作为景观美学视觉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

1、色彩指标

明暗对比是表达三度空间幻觉的强项,这首先取决于事物本身的明亮度,形成的阴影里无质却有形,并有大小深浅之分,能对景观画面的相对均衡起到一定的作用。由色彩的明暗度相差而构成的明暗对比是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色彩对比形态。

冷暖对比是色彩结构中对人的感情产生最大影响力的色彩对比,如人们看到红橙色联想到火光,而觉得热;看到蓝色联想到冰天雪地,感受到冷。这类色彩的变换使人的色彩感情像在波浪中起伏的小船,随着冷暖色彩倾向性而上升和跌落。

补色对比是最鲜明的色彩结构。补色对比反映出人的色彩视觉的内在需要被完全满足,故而补色对比具有永恒的色彩和谐价值。当人们眼睛疲劳的时候,欣赏一处由不同色彩结构构成的美丽风景,在得到美的色彩享受的同时,又不知不觉地调节了人的色彩视觉机能。

色彩纯度对比表现出单色性色彩本质的秩序感。纯度即颜色的饱和度、彩度、鲜明度,反映色质饱和程度的等级。色彩纯度对比就是以高纯度的颜色同稀释后不同纯度的颜色并置。同一种纯度色相,由于面积不同,对于人的感情影响力也产生巨大差异,所以面积对比被认为是一切色彩对比的重要形式因素,而面积对比的主要依据在于各种颜色的明度。

2、形状指标

形状指标应包括外轮廓线和形状面积。人们认识物体,首先看到的是物体边线形成的外轮廓,因为边线外轮廓将这一物体与其他物体划分开来。 外轮廓线有粗细、曲直、浓谈、虚实之分,加上角度、方向的配合,就可以经过交错、排列灵活地表达各种景观不同的主题,并能在人们视觉心理上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对于凹进或成曲线状的景观来说则很难确切把握其边线、外轮廓,因为这些物体结构的形状并不都是由该物体实际边线呈现出来,因为如此,所有物体真正形状是以它的基本空间即基本体积所构成,也就是它的面积构成了它的形状。形状面积只有大小的对比,不同性质区域面积大小的不同搭配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3、质感指标

质感是物体的表面物质特性给人的感觉。质感具有丰富景观画面视觉效果的功能。质感在视觉景观中意味景物的表面特征,不同的质感可以相互衬托,产生视觉的张力,尤其是视觉质感差异大的事物放在一起容易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粗糙灰白的砾石地上几颗珠圆玉润的红樱桃,反比把它们放在丝质台布上时更加晶莹夺目。

三、建构科学合理景观美学评价的方法

景观美学评价体系最后要转化为可操作的评价方法才有实际的意义和效果。因此,要建构起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景观评价数据。由于景观美学评价涉及到评价主体与客体的诸多因素和一套复杂的指标体系,要保证美学评价的科学性与操作的合理性,就必须在科学性与文化性中找一个平衡点。而这一平衡的技术支持就是遥感技术、图形分析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采集评价指标时,减少人的因素;在统计过程中,也减少人的因素。

建议分步评价方法,保证景观的文化性。分步评价方法即先进行景观的科学审美评价,然后再进行人文评价。由于景观的美学评价是一个主观性十分强的活动,要保证其客观性,仅有科学性的审美评价是不够的,还必须以人文评价来保证景观的文化性不受到科学性的破坏。

建设开放式的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景观美学评价不只是一个专业问题,也是一个民族和大众的问题,所以应该把民族文化和大众文化纳入评价体系,让民众的声音得到体现。这就要求建设开放的评价体系,对景观审美进行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周宪.视觉文化时代的来临[N].解放日报,2004-7-25.

[2]王玉婷.关于视觉造型艺术中的色彩对比美[J].美与时代, 2004.3:18-20.

[3] 俞孔坚. 景观的含义[J].时代建筑, 2002,1 :14-17.

免费教师论文范文100篇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 文化 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学 教育 作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最根本的环节,为我国的基础性教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小学教师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小学英语字母教学

英语字母是构成英语词汇的基本元素。学好英文字母是学好英语的基础,对学生以后 学习英语 的书写、发音、拼读和记忆单词起着重要的奠基作用。为了提高英语“入门教育”的质量我在教学中做了如下尝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字母读音教学

我校三年级开始开设英语课,在之前对字母的读音有所接触,所以在字母的读音教学中,我先用两三节课的时间教学所有的字母,使学生进一步熟悉积累。再强化突破个别“难点”字母教学,受方言的影响,难免存在着将汉语拼音的读音与英文字母的读音混淆的现象,如:Ee与拼音中的“e”、G/J、F/H、L/Q、R/V等学生不易读准。因此老师把握重难点,想方设法达到教学目的:

1.在教字母时,老师要耐心做好示范,让学生仔细观察老师发音的口型及变化,领会发音要领。

2.指导学生听老师和录音的范读。并放慢速度让学生模仿跟读。

3.充分利用课堂运用多样化的 方法 ,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加强训练。除齐读、分组读外,还要特别注意个别读,如顺着座位挨个快速接力读。对性格内向不敢开口的学生,应多鼓励他们,给予他们更多的发音练习机会,帮助他们克服“怕”,启发他们敢于开口读,不怕读错,有错再改,不学“哑巴英语”。同时,老师也要有意识的不只按顺序抽认读,以避免顺序出现时会认,单独出现或不是顺序出现时就不会认。

二、字母书写教学

把英文字母写得正确、规范、漂亮,对于学好英语也起到推动作用。因此,对初学的小学生必须注重英文字母书写的指导:

首先,在教授新字母时,利用卡片或课件,边示范边讲解:占哪几格,笔顺笔画,是否顶格,倾斜度,间隔等。接着,老师带领,叫学生一边观察一边跟着教师的笔顺用手指同步书空模仿,一边报笔划,使每个学生对笔顺和笔划有一个清楚的概念。然后,让学生在作业本上描红,逐步过渡到临摹抄写。

其次,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和态度,要让学生树立信心。教师应起表率作用,板书、批改,要一丝不苟。通过对字母在四线三格里所占位置的归类,让学生掌握字母格式。到一定阶段的时候,教师要让学生能在没有“四线三格”的白纸上也能正确地写出字母。

三、激发学生学习英语字母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学生感兴趣的东西,他们才会积极地开动脑筋,认真思考,认真学习并“乐此不疲”。为了提高学生英语字母学习兴趣,在课堂教学中寓教于乐:

1.歌谣带领,如学生十分熟悉的“字母歌”利用多媒体或CD生动形象的来帮助记忆字母表。

2.游戏激趣

(1)“What'smissing?”游戏:学了几个字母以后,把字母卡片放在一起让学生认读,然后抽去其中的一张或几张,让学生寻找:“What'smissing?”此时,学生注意力高度集中,识记的效果就会很好。

(2)“左邻右舍”游戏:学生准备好已经学过的字母卡片,教师出示一个字母,让学生找出它的左邻右舍,请找到的几个学生快速把字母拿到讲台上站在相应的位置上,其余的学生一起认读这几个字母。

(3)“Makeletters”游戏:让学生用肢体动作表示不同的字母,或让学生用小木棍或细绳拼出不同字母的形状。

3.多媒体吸引:合理利用生动形象的电脑课件。教师在字母教学中要充分发挥有用资源,寻求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教授字母。

四、结合字母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运用

结合字母与日常生活,“学以致用”。老师可以让学生从日常生活中去观察了解哪些地方有字母出现及其含义,布置成家庭作业并在课堂上进行汇报交流。例如:在家电上学生了解到on(开)、off(关);在商场里表示服装尺码的字母L(大号)、M(中号)、S(小号)、XL(加大号);在马路街道上可以停车的标志P;高楼中F1(2、3、4??????)表示一(二、三、四??????)楼。在其他科目的学习中,学生注意到了m(米)、km(千米)、kg(千克)、S(秒);铅笔上有HB或2B(铅笔的硬度和黑色深浅)等等。也可向学生介绍一些简单的缩写词,如:Mr.是先生;No.1表第一;CCTV是中央电视台;字母V表示胜利;医院透视用X光;评价等级用A、B、C、D等。这些内容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又丰富学生的知识,使学生学习字母少了单调枯燥乏味。

五、 总结

经常开展一些课堂朗读,背诵,听写小竞赛也是很有必要的: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起到检查督促的作用。对表现好的孩子予以表扬奖励,很能培养孩子的成就感和自信心。

字母教学作为小学英语教学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启蒙教育,我们应该在实际教学中不断探索尝试新而有实效的 教学方法 ,使学生轻松、积极、快乐地学好字母,为以后的 英语学习 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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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的论文范文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论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教师的论文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教师通过学生的课堂反应或在出乎意料和未可预知事件发生的同一时刻,即时调整、修正自身的教学行为,以更优化的教学行为谋求更优化的教学效果,就是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即时修正。这种修正能力是一种实践智慧,它的培养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助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

教师,教学行为,即时修正

教学实践的常规之外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教学情境是预设的,但不是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课堂教学中,教师要以规定的课程去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学行为的对象是学生群体,因而,不可避免地导致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经常要遇到出乎意料的事件,还要通过不间断地感知、分析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状态、表情等课堂反馈信息来判断当前教学行为的效果,这都需要教师迅速思考并即时调整、修正自己的教学行为。这种思考活动可能发生在突发事件之前、之间或之后。事件发生之前教师所进行的思考活动,体现的是教师思维的预测性品质;之中发生的思考活动,体现的是教师的实践智慧;之后的思考活动,可称之为“教学的反思”,体现的是教师思维的批判性。本文所探讨的是课堂上教师通过当下学生的反应,或在出乎意料和未可预知事件发生的同一时刻,即时调整、修正自己的教学行为,不研究事件发生之前的预知和事后进行的反思。

一、对教师即时修正能力的理解

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即时修正,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以自身教学行为本身作为思考对象,在对行为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基础上,即时调整、修正教学行为,优化教学效果。这是教师提高自我省察水平,优化行为体系,实现自我超越,促进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致使教师必须即时修正课堂教学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教师自身的原因,如教学设计上存在缺欠、教学环节把握失当等;也可能是学生个人或集体的主客观原因,如个别学生对某一问题存在认知错误、心理迷茫、故意给老师出难题等;更多情况是突发性的或未可预知的情境因素等原因造成的,如雷电、身体的突然不适等。上述三个方面的主客观因素导致课堂教学运行轨迹偏离预设的教学方案,教师就必须做出恰当且及时的反应,调整和修正教学行为。因而,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修正,应该是即时的,也是经常性的、必然性的。它是联结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教师只有身临其境,直接面对复杂多变的教育实践情境,正确处理不可预测的因素和情境因素,才能在教学活动过程中谋求教学实践与情境的动态平衡。

主导、指导教师即时修正课堂教学行为的,是一种“实践性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由公共理论、原理提供的,而是基于教学实践情境对原来理论、原理的重新解读,是个体对教学实践过程的认识、省察和对实践结果的反思、批判中形成的隐性知识。例如,当一位数学教师听着一个孩子的问题时,他发觉自己思维混乱,同时有了点直觉的理解,却又没有现成的答案。因为这一问题“在书本中”无法找到,如果他想顺利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采用一种即兴的办法,在情境中发现并检验自己的设计策略。

“实践性的知识”是隐性知识,因而具有不确定性和简约性,它来源于实践,应用于实践。既不同于人们认识世界和自我属性过程中形成的理论知识,也不同于某种技艺,有时甚至是一种不可学、不可复制的知识,因为在不同的教学情境中对待同一个问题的行为表现及实践结果都是不同的。不过,实践性知识最终要通过某种知识形式表现出来,因而在日常教研活动中,可以抓住特定教学情境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指导教师对教学实践中某一特定行为的一切可能性逐一列举出来,并进行适宜的选择,从而引导教师通过对自我教学实践的省察、反思,促进教师教学行为的修正与优化,例如,运用微格教学提供教学情境进行“片断化”行为训练,就是很有效的手段。

教师对课堂教学行为的修正是一个过程,要经过意识期、思索期和修正期三个阶段。起点是自我实践中自我意识的觉醒,其中间环节是自我实践中自我省察、自我分析和自我批判,其终结是个体实践中的自我更新,其表征是教师对自己行为方式的修正与优化。如此循环往复,伴随老师教学实践的全过程,其结果是教师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

二、即时修正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教然后知困……知困,然后能自反也。”课堂教学中,教师通过“教”而产生困惑,通过把困惑作为问题来研究,进而产生相应的对策,据此不断调整、修正、优化课堂教学行为,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助推自身的专业化发展,这符合当下“课堂研究”理论与实践视阈下对教师角色的界定:教师既是实践者,又是研究者。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即时修正,是实践视角下的课堂研究。教师不仅要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通过自己的教育理念,预先设计教学方案,还要在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同时,不断认识自我、更新自我,把自己的教育理念具体化。因此,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即时修正,就是借助于行动研究不断探索、解决自身与教学目的以及教学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努力提升教学理性,使自己成为学者型教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以自身的职业活动作为思考对象,对职业中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分析与矫正。

教师对自身课堂教学行为的即时修正,不仅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而且对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都具有积极意义。可以说,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即时修正,本身就是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的过程。教师主动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真实的课堂教学情境中,整体把握自身的思维和行为,以更优化的行为催生更优化的课堂教学效果,是教师专业化成长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教师对课堂教学行为进行即时修正,能够强化教师的职业角色认知。一般认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重点是培养和发展教师的专业能力: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协调人际关系与沟通表达能力、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批判性反思能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等。从上述能力的关系上看,教师的自我发展能力是核心环节。教师要通过自我发展实现自我价值,就要不间断地、自觉地对自身教学行为、教学理念进行积极主动的省察、反馈、评价、控制、调节与修正,从而实现课堂教学行为与效果的更优化。为此,教师要具备下列角色特征:

1、学习者。教师要学习学科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发展心理学知识以及他人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等,使自己的学习活动与教学实践活动有机统一起来。

2、省察者。教师要善于对日常教学活动中的各种教学经历和内心体验、对课堂任何突发事件的处理,予以解释、分析和研究,并使之成为一种工作、生活方式。

3、协作者。教师是学生发展的协作者、促进者而不是控制者,是课程教学计划的积极实施者而不是被动执行者。教师要积极与学生、家长、同事、领导、专家、学者之间进行沟通,成为平等合作者和交流者。

4、研究者。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即时修正本身就是自我行为研究。教师要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这是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对教师的基本要求。科研活动使教师更加富有创新精神和批判精神,使自身的人性更加完善,教学活动更富于个性化。

三、即时修正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社会生活及科学知识的多样性,决定了课堂上教师教学方式方法的多样性。随着经济一体化导致的文化趋同,加之当下信息化时代背景,一些传统的教学形式正在弱化并走向消亡。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创新与传承,是教师群体共同的紧迫任务。传承人类祖先探索“传道授业解惑”过程中所积淀的教学艺术瑰宝,创新具有时代特征的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根本路径就是广泛地学习,学习教育领域内先贤的思想精髓,同时也要学习其他领域内的元素,不断丰富自身的内涵。因而,要大胆地学习、消化、吸收其他国家、民族、地区的教学艺术,这样一来,教师探讨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创新中失败的风险就会降低,教师专业化程度就会迅速提高,在课堂上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即时修正自身的课堂教学行为,也就更自信了。学习积淀之外,还要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社会、学校要积极营造一个创新型、学习型的教师工作环境。外部环境是提高教师对课堂教学行为即时修正能力发展的平台,教师对课堂教学行为即时修正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个体行为,但这绝不是教师一个人的私事,它需要外部环境条件的支持和引领。新课程的实施为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大环境,学校要有意识地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构建一种重学习、重交流、重反思的校园文化氛围。

2、教师要学会省察自己的教学行为。个性化的教学风格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教师职业成熟的标志。教师要善于省察自己的思想方法、知识结构、能力倾向、教学方法特征、教学技巧水平以及个人的思维特点、个性特征,从而进一步优化自己的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逐渐摸索并形成与自己人格特征相吻合的教学行为体系,最终浓缩成为自己的教学风格,实现教学相长。

3、教师要善于在教研活动中实现协同发展。不同的教育理念、思维特点、工作经历、人格特征等因素,决定了教师群体教学风格表现形式上的差异,这正是开展教研活动、协同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的宝贵资源。教师间互相听、评课,共同探讨教学实际问题,互相提供参照物,从而反观自己的教学行为,“相观而善”,扬长补短,为教师优化教学行为、创新教学思路和方法提供了可能性。要使教研活动不流于形式,关键取决于教师的心态。教师必须打破自我封闭,要以平等、开放、积极、坦诚的心态主动与同事交流合作,才可能使集体教研活动富有成效,使教师群体在建设性的发展共同体中共同成长。

4、教师要努力提高教学反思的自觉性。教学反思有助于教师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经验、教学行为和教学理念,对于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修正今后课堂教学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教师不仅要掌握教学反思的基本策略,更要注意提高教学反思的自觉性。在教学实践中,教师通过经验积累,必然要形成一定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体系,由于职业倦怠等原因,更容易导致教师凭借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简单化行为模式,将富于创新挑战的教学行为禁锢于思维定式之中,影响教学的质量效果。提高教师教学反思的自觉性,就要引导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具有批判意识、修正与优化意识,“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要引导教师对教学过程具有问题意识,善于运用各种机会发现自身教学中的不足,反对故步自封,通过不断反问、追问来激发反思意识,创新教学理念,修正教学行为,创新教学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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