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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案例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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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案例不真实

不符合。论文格式是很重要的,如果你论文格式不对,那么就是通不过的,老师会检查出来的,到时候你还是要改。要看你是什么高校,是本科还是研究生。越好的高校,学位越高,要求越严。一般来说本科问题不大,但可能会扣分。论文要求有实证是指在论文当中引用、阐述的事件,需要提供事实的证明,来说明事件的真实性。

毕业论文的案例是真实的吗

毕业论文中的数据必须真实的。

写毕业论文的方法:

1、调查法调查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收集研究课题的实际或历史情况的资料的方法。综合运用历史、观察、对话、问卷、案例研究、测试等科学方法,有计划、深入、系统地了解教育现象。

对调查中收集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和总结,为人们提供常规知识。调查方法中最常用的方法是问卷调查法,这是一种以书面方式收集数据的研究方法,即调查人员为调查项目编制表格,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要求指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统计和研究。

2、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大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以获取数据的方法。

3、实验法实验方法是通过改革主体,控制研究对象,发现和确认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

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一般都是经过加工了的,对案例进行适当的修改,以适合论文的写作目的。by 文天下论文检测

民事法真实案例论文

这是跟法律相关的论文呀~你在网上找下这类的期刊看下撒~像(法学)这种期刊就可以吧~~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6.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可以去参考(法学)这本文献

我晕,这么大的题目,博士论文差不多,建议你换个题目,你的导师看了绝对告诉你题目太大,这个适合写本书了,而不是题目,建议你上网找花钱买的吧,你的要求给钱差不多啊,给再多分都没用,价钱不贵,一百左右,还保证原创。

毕业论文的案例是要真实的吗

毕业论文中的数据必须真实的。

写毕业论文的方法:

1、调查法调查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收集研究课题的实际或历史情况的资料的方法。综合运用历史、观察、对话、问卷、案例研究、测试等科学方法,有计划、深入、系统地了解教育现象。

对调查中收集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和总结,为人们提供常规知识。调查方法中最常用的方法是问卷调查法,这是一种以书面方式收集数据的研究方法,即调查人员为调查项目编制表格,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要求指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统计和研究。

2、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大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以获取数据的方法。

3、实验法实验方法是通过改革主体,控制研究对象,发现和确认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

论文的真实数据是一切结论的基础,特别是理工科学生的论文都建立在自己动手做实验得出的数据基础之上的,所以真实数据是论文的前提和基础。

医院论文答辩真实案例

1、尊敬的评审老师: 2、你们好!很高兴有机会参加这次论文答辩。 3、根据要求,我写了两篇论文,一篇是个人分析报告《我和我追逐的梦》, 一篇是《一例“严重心理问题”的案例报告》。接下来,我就这两篇文章作一简短的陈述。 4、在我的个人成长经历中,童年家乡小镇纯朴的生活,教会了我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善待他人;少年城市中学就读的经历,让我完成了从自卑到自尊、自爱、自信的心路历程;青年恋爱结婚的情感经历,让我有了成人感,肩起了对家的责任;特别是做了母亲,我懂得了爱的付出是一种幸福。因为对孩子无私的爱,我开始艰辛地自学心理健康教育本科;因为对学生的爱,我开始了实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因为对心理辅导的热爱我报考了心理咨询师。我性格温柔,富有爱心,尊重他人,敏于观察,善于倾听,乐于与人沟通,做事认真,责任性强,这是我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的优越性。但多年的教师角色,使我在对学生做心理咨询时有时会教育帮助来访者,我要竭力完成角色的转变,引导来访者自我成长。为使我的心理辅导更富科学艺术性,我将孜孜不倦地学习、摸索、实践。 5、关于案例报告,我选择的是高三女生考试焦虑的案例。因为目前中学生中较普遍地存在着考试焦虑水平过高,而过度的考试焦虑危害着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选定了这一主题。该案例的求助者由于家人及周围的人对她的期望高,求助者个性追求完美,自我要求严格,中考英语失误的负性记忆,开学时江南十校模考排名下降。二个多月来,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经常失眠,成绩下滑,想到高考临近,内心就十分紧张、苦恼,并出现泛化,结合心理测验的结果,最后诊断为严重心理问题。针对该求助者的情况,经协商主要采用系统脱敏法辅助认知行为疗法进行咨询。 咨询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每周一次,每次50分钟,共七次。经过七次咨询,求助者的症状有了明显的改善。求助者上课能集中注意力听讲,不失眠了。想到考试也不再感到紧张害怕了。后来考进省内重点大学。 6、我的陈述完毕,谢谢各位老师。

中医论文答辩技巧

导语:中医乃我国的传统医学,继承了炎黄子孙的精髓,有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它治标先治本的诊治方法也被世界认同,对现代医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下面我整理了中医论文答辩技巧,希望有所帮助!

一、中医论文答辩流程

①在通过指导老师的审核后,需要将三份毕业论文、草稿、提纲交给答辩老师。

②由答辩组的组长宣读答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然后抽签,确定答辩的顺序。

③按照抽签结果上台,说明论文的基本内容,包括研究题目、内容、方法、创新、结论。

④老师就论文提出问题,学生需要现场作答(有的学校会给3到5分钟的准备时间)

⑤所有同学完成论述后在教室外等候,答辩老师统计答辩分数,然后确认通过答辩的学生名单。

⑥学生返回答辩教师,答辩组长宣布最后的结果并作简单小结。

二、中医论文答辩步骤

1、在论文答辩时,答辩老师首先要求你简要叙述你的毕业论文的内容。叙述中要表述清楚你写这篇论文的构思(提纲),论点、论据,论述方式(方法)。一般约5分钟左右。

2、第二步,进行现场答辩。答辩老师向你提出2—3个问题后,做即兴答辩。

其中一个问题一般针对你的论文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提出问题,考察学生对引用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是否准确。

第二个问题,一般针对你的论文中所涉及的某一方面的论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或专业实务进行讲(论)述。

第三个问题,根据学生有一定工作经验,提出专业理论或实务中的问题,引导学生以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案例和实务,研讨理论依据。

3、答辩中常问的问题

①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

②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③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

④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

⑤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

⑥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

⑦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

⑧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对以上问题应仔细想一想,必要时要用笔记整理出来,写成发言提纲,在答辩时用。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临阵不慌。,

三、中医论文答辩的注意事项

1、戒空对空,不接触实际

实践是理论的源头,真实是论文的生命。改革的实践需要改革的理论,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的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去论证、去探索、去研究、去解决。联系实际的.理论才能有时代气息和指导意义。

2、戒论点含混,标题不明

标题是论文的灵魂,论点是论文的眼睛。一篇论文,不仅应立论正确,而且必须旗帜鲜明,主张清楚。

3、戒无真情,枯燥无味

写论文必须有真情实感,即使是命题论文,也须在理解论题、充分感受和准备的基础上溶入感情色彩,才能使论文生动感人,有说服力。

4、戒无侧重,面面俱到

“题不在大,点透为上”,抓住一点深入探讨研究,往往能写出好文章。

5、戒无创见,人云亦云

学术论文不是资料汇编,不是一般性宜传材料,而是科学研究成果的反映和阐述,因此要求文章不仅有较强的理论色彩,而且要求有新意,有创新的观点和独到的见解。有的文章东抄西拼,拾人牙慧,没有自己的见解,读来似曾相识,谈不上什么学术价值。

6、戒层次乱,条理不清

论文的写作要靠抽象思维,要求作者在分析、推理、论证过程中一环一环紧扣,一层一层讲清,逻辑严密,条理分明,切忌拉前扯后,层次不清。

7、“穿靴截帽”,废话连篇

论文要精练,忌冗繁;要充实,戒空泛。马克思曾对论文写作的充实问题提出过“三多”原则:多说些明确的意见,多注意一些具体的事实,多提供一些实际的知识。

8、戒语法不通,行文不畅

学术论文作为探讨、宣传科学真理的文章,语言必须平易可读、深入浅出、明白如话。而有的文章,生造词汇、半文半白,文字晦涩;有的文章语法欠通,病句较多语言不畅。

9、戒断句随意,标点混乱

标点是帮助语言准确达意的符号,是书面语言不可缺少的工具。

10、戒粗制滥造、字迹潦草

写论文要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千锤百炼,才能出精品。可有的作者对自己的论文持不负责任的态度,表现在一是不愿下功夫加工,稿子一写出,不经过认真修改,就轻易抛出来;二是草率慌张,错别字多;三是书写潦草,字迹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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