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能不能2种都调整,各取优点而成为同一种制度
1、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完成统一中国大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解决,不仅使中国统一大业迈出重要一步,而且也为国际社会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范例。
2、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香港从此摆脱殖民统治,回到祖国怀抱,走上了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
3、香港回归祖国后,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继续保持繁荣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4、“一国两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前进。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继续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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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基本法在确保香港和平回归祖国,以及特区政府依据基本法高度自治的过程中,其现实作用和意义已充分显示出来。香港社会应该深刻理解和认识。
基本法的现实意义是,从根本上维护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主权的统一和民族的尊严,从法律上明确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祖国大陆实行以公有制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
香港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私有财产由此而得到了法律保障。基本法从根本上维护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在统一国家主权下共同发展的权力。避免了人类社会因不同意识形态而产生的残酷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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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的总结和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理论是伟大的一门学科,是我们党和全国人民的指导思想,做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应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通过对邓小平理论的简略学习,使匀更加正确的认识了社会主义,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更加热爱。更增强了我对祖国明天更美好的信心。 邓小平理论让我明白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和前时方向,我们这一代的大学生,面对着市场主义体制下的激烈竟争,我们应该始终铭记"三个有利于"。 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培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为我们是否对祖国和人民做出贡献的根本标准,努力拼搏,学习好科学知识,为祖国更灿烂的明天贡献出自已的一份力量。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风风火火的20多年的改革开放,让人民的生活富裕了,也让我们这一代人有了很好了学习和生活的环境,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多年里,我们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毛草房被红砖瓦房所代替,一条条致富大道纵横穿索,花园城市一个个的涌现,高楼大夏的林立,我国的国民经济总值翻了几翻,一切的变化数不胜数,而这些,都得益于我们国家的总设计师对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政策。深圳特区的飞速发展,做为我们祖国的一个世界之窗,让更多的外国企业在祖国大地投资经营,吸收了大量外资,也促进了周围城市的快速发展,只有坚持邓小平理论的改革开放,我们的祖国才能更加繁荣昌盛。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同时也是我们当代热血青年的行为指南。解放思想,我们可以学习更加先进的外国文化,实事求是,可以让我们更客观,更正确的处理好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实事求是,也可以说就是现在的诚信,全国各地正在兴起诚信教育,无论做什么事情,没有诚信,不是实事求是,就不会得到他人的信赖,成功的机会也就几乎为零了。我们青年一代是祖国的希望,是明天的接班人,我们更应实事求事,踏踏实实做好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邓小平理论的“一国两制”伟在构想,让香港和澳门回归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为祖国统一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国两制”的政策不但使香港和澳门及时的回归,这几年香港和澳门的发展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中国,“一国两制”的政策并没有使香港和澳门的经济受到损害,有了祖国大陆的大力支持,香港和澳门的明天会更加辉煌。 祖国统一一直是我们全国人民的希望,在对台湾问题上,邓小平理论中指出,台湾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祖国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台湾一定会回到祖国的怀抱,就像香港和澳门一样,在邓小平理论伟大构想的“一国两制”的体制下更加富饶美丽。 因此,我们更应该义无反顾地坚定信念:坚持下去,是黄金,总会闪光;是玫瑰,必然开花;是种子,终将发芽。同时,不忘加速自己的步伐,无论是学习,还是思想上紧跟时代的发展,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我们的大脑,不说为四化建设出一份更大的力,也许该向家乡的人们证明点什么,或者更好为自己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做准备。
“一国两制”实施中的若干宪法问题浅析1997年7月香港回归,特别行政区成立,“一国两制”开始真正实施。两年多来,总的来说,“一国两制”和相应的两部宪法性特别法即香港和澳门两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注:对两部基本法在整个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定性,历来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学者主张两部基本法是宪法性法律,属于基本法律。但是我认为这不足以描述两部基本法的特殊性,因此我原来把他们定性为“宪法特别法”。在编辑本文时,童之伟先生提出最好叫做“宪法性特别法”。我觉得这个定性非常恰当。)的运作是很成功的,当然也产生了一些宪法和法律上的难题,这篇文章将就这个题目展开论述,探讨“一国两制”在实施中给中国宪法的理论和实践提出的一些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主要是“一国两制”之下的法律解释问题、违宪审查问题和宪法在特区的适用问题等,以就教于学界同仁。一、“一国两制”实施中的宪法和法律解释问题在实行“一国两制”情况下中国宪法遇到的各种问题,应该说处理起来都不难,只需给特别行政区例外或由特别行政区自行处理即可。但是在法律解释问题上,中国宪法遇到了真正的挑战,“一国”和“两制”如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是对两地法律界专业技能的真正考验。(一)两地不同的法律解释制度 中国宪法把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内地实行的是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和法律的制度,即“立法解释”制度。立法机关的解释是最终的权威解释,不仅一切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和执行,而且司法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也必须依据有关解释来判案。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有疑问,可以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这种解释有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这种司法解释其范围只限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这种解释不得违背法律、法令的原意。相对于立法解释来说,司法解释是辅助性的,前者是主要的。(注:参见张志铭:《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载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页。)尽管如此,立法解释在中国运用得并不多,宪法性的解释更是鲜有。但是,在“一国两制”下,宪法性的解释却被频繁地运用。这是我国宪政制度很大的发展。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律的解释权属于法院。在这种制度下,法律制定出来后,立法机关就不再有发言权,法律的命运就掌握在法院的手里。由于实行严格的司法独立,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如果需要解释法律,是不会征求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意见的。如果立法机关对法院的解释有意见,可以修改乃至废除或重新制定有关法律,而不会解释法律。这就是普通法下的法律解释制度。尽管在英国统治之下,香港的法院所享有的法律解释权是有限的,但是,其基本精神与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制度是一样的。基于香港特殊的情况,回归后,这种法律解释制度被保留下来了。这里探讨一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问题。 (二)“一国两制”下的法律解释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我国又有大陆法的传统,然而基本法的实施却是在实行普通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处理基本法的解释问题时,立法者面临两难的境地,既要考虑到中国内地的法律解释制度,又要考虑香港普通法体制下的法律解释制度。最后折衷的结果就是基本法第158条的规定,即根据宪法的规定,像中国所有其他法律一样,特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就与内地的法律解释制度统一起来,体现了“一国”的要求。同时也保留香港普通法下的法律解释制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解释基本法的条款。但如果要解释 的条款有关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那么香港特区法院在对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香港特区法院在引用该条款时,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决不受影响。可见这是精心设计的很特别的法律解释制度,它把内地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的制度和香港由法院解释法律的制度融合在一起了,从而同时满足了“一国”和“两制”的要求。(三)“6月26日解释”的个案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9年6月26日应国务院的提议,第一次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了解释。其起因是香港特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就香港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权案件所作的判决的内容与香港特区政府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理解不同。特区政府认为,由于终审法院的有关判决涉及应如何理解基本法的原则性问题,而内地居民进入香港的管理办法还涉及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因此,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最终解决了有关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权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后在审理有关案件时,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注:参见《法制日报》1999年6月27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不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对有关案件判决的有关诉讼当事人所获得的香港特区居留权。即这种解释不影响案件双方当事人根据判决所取得的权利和义务,不溯及既往,只对将来发生的事有效力。因此不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推翻了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判决。在普通法体制下,法院的判决可以成为先例,法院以后在处理同类案件时要遵循先前的判决,这就是“遵循先例”原则。但是如果立法机关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制定或修改了法律,改变了法院通过自己的判决就有关问题所确定的制度原则,那么法院以后处理同类案件就必须遵守立法机关制定或修改的法律。这也是普通法的原则,即“制定法优于判例法”的原则,立法取代判例的情况可以发生在任何普通法地区和国家。(注:Peter,Wesley-Smith:The Sources of Hong Kong,Law,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1994,P.33.)所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要求对基本法作出解释,无论在大陆法体制下或者普通法体制下,都应该被视为是正常现象。(四)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行为的性质分析也许有人会说全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不是立法或者修改法律,而是解释法律。然而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不为普通法地区所熟悉,生活在普通法之下的人们对此是没有认识的。实际上1996年和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籍法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就是内地立法解释很好的例子,但是并没有人对这个立法解释的内容和方式提出任何异议。(注: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考虑到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采取灵活办法,圆满解决了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带来的难题。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对澳门回归后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也作出了类似的特别安排。)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可以在以下方面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做贡献:
1、大学生是祖国发展的希望,大学生要一直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正确价值观,要坚持正确的立场,反对一切危害祖国统一的言论与行为。
2、关心国家大事,爱护国家的公共设施。具有社会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
3、同破坏国家统一、威胁国家公共安全的行为做坚决斗争,配合政府等国家机关的工作。
4、大学生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坚守中国的政治信仰,拥护我党的政策,坚持且勇敢的与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恶劣分子做斗争。
5、大学生还要尊重其他民族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基本方针:
一国两制。按照“一国两制”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完成统一中国大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解决,不仅使中国统一大业迈出重要一步,而且也为国际社会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范例。
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怀抱,中国人民洗血了香港被侵占的百年国耻。澳门的回归,标志着在中国国土上彻底结束了外国列强的占领。这是旧中国的政府不能也不敢解决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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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正确认识、弄清、理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关系问题,对于积极主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很有必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安定、有序、各尽所能的社会。具体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增强社会的创造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当代大学生们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发挥着主力军、主人翁作用,做出了卓越的成就,涌现了一大批科技带头人、科技发明人、革新能手,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富强崛起,倾注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做出了巨大贡献。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当代大学生,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社会主义主人翁精神能很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并为创建和谐社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反之,如果让少数大学生的错误思想蔓延、任其发展,忽略思想政治教育,就会破坏这种和谐。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创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和重要性,认真努力地探索、研究、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经济大发展的同时,高等教育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由精英教育过度到大众化教育阶段。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引发了一些现象与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吻合。二、大学生中不利于创建和谐社会的现象(1)政治思想观念淡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有些学生思想上不关心政治,认为“政治可有可无,唯有金钱是真的”,在他们的思想上认为“谁富谁光荣,谁穷谁狗熊”,“谁赚大钱,谁发大财谁就是英雄好汉”等等,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热情,没有兴趣,感到厌倦、没有动力;缺乏远大的理想、抱负和志向。“70%的学生认为学习是为了个人前途”或为“家长争面子”(2)人际关系不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事业的成功和发展。因此,同学与同学、同学与老师、同学与社会人之间都应建立一个健康向上、互帮互爱,彼此尊重的和谐氛围。这对于增进身心健康,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工作的开展大有益处。现实生活中有些大学生不是这样。因为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都是娇生惯养的“小皇帝”,“小公主”,只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坐享其成。同学之间因一些小事争吵不休,互不相让,没有涵养;有时大打出手,甚至走向极端、闹出严重后果、触犯法律;少数同学之间怄气,你不理我,我不睬你;有时闹成小团伙,彼此之间关系僵化;看到对方取得的成绩不是羡慕而是嫉妒,不是赞扬而是贬低,不是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而是以消极的心态面对;相互之间不是以尊敬的方式对待而是以鄙视的方式、仇视的方式对待。认知因素。在青年期,自我意识迅速增强,开始主动性交流,但其社会阅历浅易产生认识上的偏差。情感因素。青年人感情丰富、变化快,对事过于敏感,易产生误解。个性特点。由于个性方面的原因而导致交往障碍的情况在大学生也时常发生。(3)集体主义观念淡化,缺乏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而其他几个概念则是中性词。个人主义思想在部分大学生身上表现比较突出,比如强调个人奋斗、个人实现、个人价值,使个人的奋斗目标与社会的发展目标脱节;强调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而忽视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在人与人的关系或人际关系上,部分大学生中也出现了不和谐因素,过分强调了竞争、排斥,甚至你争我夺,忽视了合作,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在个性全面发展方面也存在不和谐因素。重视科学技术教育轻视人文素质教育、重视智育轻视德育的现象在一些高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从而导致学生身心未能全面发展,甚至出现畸形发展。各种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还比较突出。对班级体活动表现出懈怠、消沉、无兴趣,没有集体主义荣誉感。三、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方略(1)坚持正面引导,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良好习惯。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发展的辨证统一观告诫人们: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内因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人的外部行为是通过人的意识、思想起作用的,是人的大脑意识、思想转化为肢体的行为。所以,教育人必然要从人的意识着手,解决思想问题,而思想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也不是引用一两句至理名言就能完事的。它是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耐心细致的长期复杂的过程。教育者的意向要变为受教育者的行为,必须使受教育者从内心,从思想意识上感悟过来内化为自己的意识并成为自觉的行为习惯。所以,大学生的思想教育方法应该从培养其自我教育的途径入手,在这个过程中,教育者的任务,不是代替教育对象开展思想斗争而是启发、引导、激励、加速教育对象内部的矛盾运动,充分发挥教育对象自我教育的作用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为祖国为人民争做一个有作为的人,珍惜大好时光,自觉刻苦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2)加强人际交往交往是一门学问,更始一门艺术。处理好人际关系需要给人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正确运用语言艺术和非语言艺术,寻找共同话题。培养成功交往的心理品质:诚实守信,谦虚谨慎,热情助人,尊重理解宽容他人。诚实守信人际交往才能长久。谦虚常常使人看到自己的不足与别人的长处,从而取长补短,不断完善。热情给人以温暖,能促进人与人的交往,增强人际吸引。己助于人,不索以求;人助于己,必酬于人;贫贱相扶,患难与共;救人与危难时,助人与困难中。堵住痛苦,回忆激流的惟一的办法就是宽容,“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学会欣赏别人。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说:“渴望被人赏识是人最基本的天性。”人与人交往中,赏识别人才会得到别人的赏识,同时也满足你自己做出色人物的欲望。而赏识别人应做到:善于捕捉别人的闪光点。“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在人与人交往中,尤其大学生的交往中更多挖掘别人的长处。适时的夸奖别人。赞扬能释放出一个潜在的积极性。赞扬能使恐怖的内心以平静;能使受伤的神经得到抚慰;能让身处逆境的人得到成功的决心;能使自卑者充满信心(3)大学生素质中进取精神等占优势,而合作精神等不足。2000年,武汉大学曾以“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为题对当代大学生质量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大学生具有相对优势(65分以上)的是:“爱国热情”、“进取精神”、“专业水平”、“工作能力”、“适应能力”等等,大学生相对不足(60-65分)的是“合作精神”、“敬业精神”、“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等,而“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绝对不足(60分以下)。用人单位最看好大学生的“敬业精神”(占91%),而“合作素质”、“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和“心理素质”依次为用人单位看重其中合作精神、处理人际关系能力、敬业精神实际上均可归结为合作。人际关系指人与人的合作;敬业精神意味着对自己工作所在集体的认同,意味着对工作的热爱、投入和执著。心理素质则体现了个人身心内在的和谐程度。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我们开辟了一条达到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辛勤的劳动”。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务国家、服务人民是当代大学生唯一正确的选择重视对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人际交往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过程中发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营造和谐的人际氛围,给人以良好的心境,有利于工作、学习。要处理好人际关系,要求大学生主要应该做到:克服不良心理影响。性格内向多疑,自私嫉妒严重,骄傲自大看不起别人;培养良好的品德。待人处事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表里如一;谦和大度,理解包容,善待
邓小平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的总结和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理论是伟大的一门学科,是我们党和全国人民的指导思想,做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应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通过对邓小平理论的简略学习,使匀更加正确的认识了社会主义,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更加热爱。更增强了我对祖国明天更美好的信心。 邓小平理论让我明白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和前时方向,我们这一代的大学生,面对着市场主义体制下的激烈竟争,我们应该始终铭记"三个有利于"。 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培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为我们是否对祖国和人民做出贡献的根本标准,努力拼搏,学习好科学知识,为祖国更灿烂的明天贡献出自已的一份力量。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风风火火的20多年的改革开放,让人民的生活富裕了,也让我们这一代人有了很好了学习和生活的环境,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多年里,我们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毛草房被红砖瓦房所代替,一条条致富大道纵横穿索,花园城市一个个的涌现,高楼大夏的林立,我国的国民经济总值翻了几翻,一切的变化数不胜数,而这些,都得益于我们国家的总设计师对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政策。深圳特区的飞速发展,做为我们祖国的一个世界之窗,让更多的外国企业在祖国大地投资经营,吸收了大量外资,也促进了周围城市的快速发展,只有坚持邓小平理论的改革开放,我们的祖国才能更加繁荣昌盛。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同时也是我们当代热血青年的行为指南。解放思想,我们可以学习更加先进的外国文化,实事求是,可以让我们更客观,更正确的处理好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实事求是,也可以说就是现在的诚信,全国各地正在兴起诚信教育,无论做什么事情,没有诚信,不是实事求是,就不会得到他人的信赖,成功的机会也就几乎为零了。我们青年一代是祖国的希望,是明天的接班人,我们更应实事求事,踏踏实实做好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邓小平理论的“一国两制”伟在构想,让香港和澳门回归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为祖国统一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国两制”的政策不但使香港和澳门及时的回归,这几年香港和澳门的发展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中国,“一国两制”的政策并没有使香港和澳门的经济受到损害,有了祖国大陆的大力支持,香港和澳门的明天会更加辉煌。 祖国统一一直是我们全国人民的希望,在对台湾问题上,邓小平理论中指出,台湾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祖国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台湾一定会回到祖国的怀抱,就像香港和澳门一样,在邓小平理论伟大构想的“一国两制”的体制下更加富饶美丽。 因此,我们更应该义无反顾地坚定信念:坚持下去,是黄金,总会闪光;是玫瑰,必然开花;是种子,终将发芽。同时,不忘加速自己的步伐,无论是学习,还是思想上紧跟时代的发展,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我们的大脑,不说为四化建设出一份更大的力,也许该向家乡的人们证明点什么,或者更好为自己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做准备。
简单说一下:关键词:创举、繁荣、稳定、统一、主权1、英国有意归还香港,香港的租期也即将结束,在邓的谈判下,同意无条件归还香港,为了保持香港的稳定与繁荣,打消反对归还者的念头,创举的创造了一国两制的方针,是国际前所未有的。2、香港再回归后继续保持了繁荣与稳定,且成功度过了97金融危机,为和平、妥善解决澳门以及台湾回归作出了表率;3、随即澳门回归也采用了一国两制,延续了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是又一个一国两制成功实现的案例;4、香港、澳门回归后的事实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正确的,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这为两岸和平统一树立了光辉的典范。香港、澳门顺利回归以后的发展充分证明,“一国两制”已经首先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人们有更加充分的理由相信,“一国两制”同样可以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方式。在香港回归中国五周年之际,曾经直接参与中英香港问题谈判的英国前副首相杰弗里·豪在接见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一国两制”方针是史无前例的惊人之举,在解决香港问题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过去的五年里,香港原有的生活方式并没有改变,人们尊重法制和司法独立,香港特区政府也重视民主。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五年来的事实说明,“一国两制”的构想得到成功实施,并为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人们看到,“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功实践,对台湾同胞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从中理解了“一国两制”的精神和益处,近年来台湾同胞中认同“一国两制”的人数明显上升就是最好的证明。 参考文献(《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一国两制”实施中的若干宪法问题浅析1997年7月香港回归,特别行政区成立,“一国两制”开始真正实施。两年多来,总的来说,“一国两制”和相应的两部宪法性特别法即香港和澳门两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注:对两部基本法在整个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定性,历来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学者主张两部基本法是宪法性法律,属于基本法律。但是我认为这不足以描述两部基本法的特殊性,因此我原来把他们定性为“宪法特别法”。在编辑本文时,童之伟先生提出最好叫做“宪法性特别法”。我觉得这个定性非常恰当。)的运作是很成功的,当然也产生了一些宪法和法律上的难题,这篇文章将就这个题目展开论述,探讨“一国两制”在实施中给中国宪法的理论和实践提出的一些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主要是“一国两制”之下的法律解释问题、违宪审查问题和宪法在特区的适用问题等,以就教于学界同仁。一、“一国两制”实施中的宪法和法律解释问题在实行“一国两制”情况下中国宪法遇到的各种问题,应该说处理起来都不难,只需给特别行政区例外或由特别行政区自行处理即可。但是在法律解释问题上,中国宪法遇到了真正的挑战,“一国”和“两制”如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是对两地法律界专业技能的真正考验。(一)两地不同的法律解释制度中国宪法把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内地实行的是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和法律的制度,即“立法解释”制度。立法机关的解释是最终的权威解释,不仅一切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和执行,而且司法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也必须依据有关解释来判案。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有疑问,可以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这种解释有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这种司法解释其范围只限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这种解释不得违背法律、法令的原意。相对于立法解释来说,司法解释是辅助性的,前者是主要的。(注:参见张志铭:《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载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页。)尽管如此,立法解释在中国运用得并不多,宪法性的解释更是鲜有。但是,在“一国两制”下,宪法性的解释却被频繁地运用。这是我国宪政制度很大的发展。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律的解释权属于法院。在这种制度下,法律制定出来后,立法机关就不再有发言权,法律的命运就掌握在法院的手里。由于实行严格的司法独立,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如果需要解释法律,是不会征求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意见的。如果立法机关对法院的解释有意见,可以修改乃至废除或重新制定有关法律,而不会解释法律。这就是普通法下的法律解释制度。尽管在英国统治之下,香港的法院所享有的法律解释权是有限的,但是,其基本精神与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制度是一样的。基于香港特殊的情况,回归后,这种法律解释制度被保留下来了。这里探讨一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问题。(二)“一国两制”下的法律解释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我国又有大陆法的传统,然而基本法的实施却是在实行普通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处理基本法的解释问题时,立法者面临两难的境地,既要考虑到中国内地的法律解释制度,又要考虑香港普通法体制下的法律解释制度。最后折衷的结果就是基本法第158条的规定,即根据宪法的规定,像中国所有其他法律一样,特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就与内地的法律解释制度统一起来,体现了“一国”的要求。同时也保留香港普通法下的法律解释制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解释基本法的条款。但如果要解释 的条款有关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那么香港特区法院在对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香港特区法院在引用该条款时,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决不受影响。可见这是精心设计的很特别的法律解释制度,它把内地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的制度和香港由法院解释法律的制度融合在一起了,从而同时满足了“一国”和“两制”的要求。(三)“6月26日解释”的个案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9年6月26日应国务院的提议,第一次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了解释。其起因是香港特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就香港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权案件所作的判决的内容与香港特区政府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理解不同。特区政府认为,由于终审法院的有关判决涉及应如何理解基本法的原则性问题,而内地居民进入香港的管理办法还涉及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因此,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最终解决了有关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权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后在审理有关案件时,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注:参见《法制日报》1999年6月27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不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对有关案件判决的有关诉讼当事人所获得的香港特区居留权。即这种解释不影响案件双方当事人根据判决所取得的权利和义务,不溯及既往,只对将来发生的事有效力。因此不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推翻了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判决。在普通法体制下,法院的判决可以成为先例,法院以后在处理同类案件时要遵循先前的判决,这就是“遵循先例”原则。但是如果立法机关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制定或修改了法律,改变了法院通过自己的判决就有关问题所确定的制度原则,那么法院以后处理同类案件就必须遵守立法机关制定或修改的法律。这也是普通法的原则,即“制定法优于判例法”的原则,立法取代判例的情况可以发生在任何普通法地区和国家。(注:Peter,Wesley-Smith:The Sources of Hong Kong,Law,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1994,P.33.)所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要求对基本法作出解释,无论在大陆法体制下或者普通法体制下,都应该被视为是正常现象。(四)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行为的性质分析也许有人会说全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不是立法或者修改法律,而是解释法律。然而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不为普通法地区所熟悉,生活在普通法之下的人们对此是没有认识的。实际上1996年和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籍法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就是内地立法解释很好的例子,但是并没有人对这个立法解释的内容和方式提出任何异议。(注: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考虑到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采取灵活办法,圆满解决了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带来的难题。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对澳门回归后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也作出了类似的特别安排。)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港报:香港新设对台组织 可显一国两制垂范意义2010年04月01日 1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日电 香港《文汇报》1日刊出社评说,“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成立,形成港台关系发展的稳定机制。港台加强合作交流,为两岸交往提供先行先试经验,不仅符合港台利益,更可充分利用“一国两制”优势,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发挥特殊作用,彰显香港实践“一国两制”率先垂范的意义。文章摘编如下: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成立“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及由香港工商界和在港台商组成的“香港-台湾商贸合作委员会”,与台湾的“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及旗下的“经济合作委员会”作对口,就港台两地经贸旅游等合作展开交流,并在官方授权下与“策进会”就个别公共政策事务签订合作备忘录。主要由特区政府官员组成的“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的成立,是港台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不仅为双方高层官员的磋商互访建构平台,形成港台关系发展的稳定机制,减少因台湾政局变化而对港台关系产生震荡,更可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的优势,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发挥特殊作用。港台应借助“协进会”和“策进会”加强交流,加快磋商签署具体的经贸合作协议,推进港台关系的实质进展。“协进会”虽然为非官方组织,但主要由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官员组成,财政司司长和行政会议成员分别担任荣誉主席和主席,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更直接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并由特区政府提供资源支持和推动工作的开展。“协进会”高规格的设置,相信台湾“策进会”亦会做出相应安排,港台官员的沟通交流必然因而更加频密畅顺,可以直接协商处理具体业务,推动港台关系的全面发展。回归后,港台关系已成为两岸关系的特殊组成部分。“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的成立,反映中央支持港台关系加快发展。港台的历史渊源、文化背景、社会制度相近,民间传统交往密切,港台加强合作交流,为两岸交往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不仅符合港台各自的利益,更可彰显香港实践“一国两制”率先垂范的意义。港台分别成立两会,建立了高层次的对口机构,除了定期举行双方官员交流接触,增进互信了解之外,更重要的是尽快筹划磋商两地经贸合作协议,签订包括港台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开放航权、逐步实现港台互免签注等互利协议,通过开展多方面的具体合作,让双方尽早分享到加强交流的实质利益,双方民众对港台关系发展更是乐观其成。来源:中国新闻网
同学,你是河北大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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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路
1、总写“一国两制”的意义。
2、分写一国两制的现实意义。
二、论坚持“一国两制”的现实意义论文
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两制有着重要意义。
“一国两制”从根本上维护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主权的统一和民族的尊严,从法律上明确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根本上维护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在统一国家主权下共同发展的权力。避免了人类社会因不同意识形态而产生的残酷斗争。
“一国两制”的构想以及基本法的制定,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社会的领导者,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结合中国社会各阶层利益的需要而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发展和继承;
是在邓小平领导的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形势下,考虑了中国各社会阶层最大利益,平衡世界上不同社会制度及集团利益而产生的结果。
“一国两制”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方面,是一个先进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产物,它符合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世界上,平衡了以中国共产党为主导的中国人民主流意识价值观与西方不同意识价值观的矛盾,维护了双方共同生存的空间和利益。
“一国两制”的确定,是以维护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为前提的,同时又表明中国共产党人有能力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富强前提下,与世界不同文化和意识的人民和平相处的意愿。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勇气和信念。是各种反对势力不曾敢为的先例。
“一国两制”的提出和内容:
“一国两制”的构想是邓小平同志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来,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写作思路:论文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正文: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和平共处思想的创造性发挥和发展,为我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相互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趋势。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两种社会制度却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条件下,呈现出两制间并存竞争、联系制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借鉴扬弃等态势。这种对两制关系的富有前瞻性的认识,成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得以产生的逻辑起点和坚实的支点,使社会主义理论在此基础上得到了相当的深化。
大家知道,和平共处是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尤其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关系的原则,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呼唤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秩序的最根本的指导原则。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邓小平同志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诀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
尽管在和平共处期间仍兔不了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甚至发生矛盾,但在一个国家内部解决,可以充实和发展彼此间的相互需要,抑制和消除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消极因素的影响,使实行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可以在一国内共享“两制”间和平共处带来的好处。
今天的港澳地区,有中国社会主义作坚强的后盾,有港澳同胞的奋进努力,讲团结、重协商,大家在维护长期繁荣稳定的大目标下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加强沟通、顾全大局,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繁荣,蒸蒸日上。台海两岸人民,密切合作,相互支援,解决了农副产品的销售、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难,保障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活稳步提高,这是台海两岸合作,携手发展,最终统一的宝贵经验。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造性发展,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从我国国情的实际出发,为了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由处于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主动提出来的。
这种国家结构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对立的制度包容于一个统一的国家之中,是一个新事物,是一种带有某些复合制特征的单一制国家的结构形式。这种国家结构是对单一制下地方政府权力范围的一种突破,也是对传统国家结构学说的一个突破,是邓小平同志适应国家统一需要而做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创造。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进行的创造性发展,必将载入科学社会主义的史册,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提供非常好的范例。今天的港澳地区,严格遵守本地区的基本法,依法治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为我国的最终统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当前两岸地区,两岸人民,加强密切接触,海协会和海基会定期会谈,合作协商,经济文化交流迅速发展,为政治协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的战略和策略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辩证统一 。战略和策略原则都是指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科学理论。
其中战略是带有全局性的东西,带有根本性的原则问题,而策略规定的是各斗争形势的交替和配合,体现出一定的灵活性。策略是服从和服务于战略的。“一国两制”构想中的战略原则是:争取港、澳、台地区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之内,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争取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组成历史上空前规模的浩浩荡荡的爱国大军。
这是原则性的问题,必须坚持。“一国两制”构想中的策略原则是:在统一的国家内部,实行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允许各个方面存在差异,只要这些差异不损害祖国的统一、 民族的团结和振兴,都允许存在。
可以看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所体现出来的策略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在港澳回归后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好地体现出来了。有社会主义大陆的强有力的支持和后盾,港澳的社会经济发展,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能够稳步向前推进。这说明,只要我们团结携手,求同存异,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这就是“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伟大意义所在。
首先谈谈中国为什么要统一?纵观中国历史,中华民族历来就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坚持统一、反对分裂的历史,统一的国家就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因为这牵涉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国家支离破碎,人民任人宰割,没有人会得益,只有中国统一了,我们得国家才会强大,我们得生活才会美好,因此,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小平同志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后来进一步考虑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在这个伟大的构想下,我们成功的收回了香港与澳门,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台湾问题却没有多大的进展,迟迟得不到解决,台湾成为祖国统一大业上的一块巨大的绊脚石,我们的民族陷入了麻烦之中。我们不得不感慨时光流逝真的是拥有无穷的力量,50多年前我们有着共同意志的一个民族,今天竟然要兵戎相见。 让我们回顾下我们祖国的统一过程,首先是香港,这是中国与英国之间的问题,1982年起,中英两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进行了历时两年、共22轮的艰苦谈判,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香港问题成功解决,当时的中国已经是一个日渐强大的国家,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英国而言,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英国不会为了一个小小的香港,而放弃整个中国,这样香港就回归了。
一、思路
1、总写“一国两制”的意义。
2、分写一国两制的现实意义。
二、论坚持“一国两制”的现实意义论文
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两制有着重要意义。
“一国两制”从根本上维护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主权的统一和民族的尊严,从法律上明确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根本上维护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在统一国家主权下共同发展的权力。避免了人类社会因不同意识形态而产生的残酷斗争。
“一国两制”的构想以及基本法的制定,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社会的领导者,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结合中国社会各阶层利益的需要而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发展和继承;
是在邓小平领导的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形势下,考虑了中国各社会阶层最大利益,平衡世界上不同社会制度及集团利益而产生的结果。
“一国两制”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方面,是一个先进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产物,它符合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世界上,平衡了以中国共产党为主导的中国人民主流意识价值观与西方不同意识价值观的矛盾,维护了双方共同生存的空间和利益。
“一国两制”的确定,是以维护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为前提的,同时又表明中国共产党人有能力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富强前提下,与世界不同文化和意识的人民和平相处的意愿。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勇气和信念。是各种反对势力不曾敢为的先例。
“一国两制”的提出和内容:
“一国两制”的构想是邓小平同志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来,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1、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完成统一中国大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解决,不仅使中国统一大业迈出重要一步,而且也为国际社会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范例。2、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香港从此摆脱殖民统治,回到祖国怀抱,走上了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3、香港回归祖国后,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继续保持繁荣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4、“一国两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前进。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继续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具体来说,“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十个方面内容。(1)一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2)两制并存。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3)高度自治。祖国完全统一后,台湾、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不同于中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度自治权。(4)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5)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6)积极促谈,争取通过谈判实现统一。(7)积极促进两岸“三通”和各项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感情,密切两岸经济、文化关系,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条件。(8)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9)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10)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基础。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构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第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第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避免了武力统一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第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第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同学,你是河北大学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