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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卫生健康共同体制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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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卫生健康共同体制度研究论文

我们国际社会能嗯,每个国家都是一个大家庭,人类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所以每个国家的卫生健康职业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的卫生和健康,所以人类健康卫生健康是一个共同体,我们一定要加快自己本国的卫生健康体系嗯,才能有世界的健康

1、全力搞好疫情防控。

这是当务之急。我们要坚持以民为本、生命至上,科学调配医疗力量和重要物资,在防护、隔离、检测、救治、追踪等重要领域采取有力举措,尽快遏制疫情在全球蔓延态势,尽力阻止疫情跨境传播。

2、发挥世卫组织领导作用。

在谭德塞总干事带领下,世卫组织为领导和推进国际抗疫合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国际社会对此高度赞赏。当前,国际抗疫正处于关键阶段,支持世卫组织就是支持国际抗疫合作、支持挽救生命。中国呼吁国际社会加大对世卫组织政治支持和资金投入,调动全球资源,打赢疫情阻击战。

3、加大对非洲国家支持。

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公共卫生体系薄弱,帮助他们筑牢防线是国际抗疫斗争重中之重。我们应该向非洲国家提供更多物资、技术、人力支持。中国已向50多个非洲国家和非盟交付了大量医疗援助物资,专门派出了5个医疗专家组。

在过去70年中,中国派往非洲的医疗队为两亿多人次非洲人民提供了医疗服务。目前,常驻非洲的46支中国医疗队正在投入当地的抗疫行动。

4、加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

人类终将战胜疫情,但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人类来说不会是最后一次。要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完善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速度,建立全球和地区防疫物资储备中心。

中国支持在全球疫情得到控制之后,全面评估全球应对疫情工作,总结经验,弥补不足。这项工作需要科学专业的态度,需要世卫组织主导,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5、恢复经济社会发展。

有条件的国家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遵照世卫组织专业建议,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复学。要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尽力恢复世界经济。

6、加强国际合作。

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团结合作是战胜疫情最有力的武器。这是国际社会抗击艾滋病、埃博拉、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取得的重要经验,是各国人民合作抗疫的人间正道。

构建人类健康卫生命运共同体就是世界携起手来,尊重公共卫生。第二,为了健康而保护环境,杜绝污染。

与 其它 课程相比,形势与政策课有其鲜明特点,其内容时效性强、教学领域宽、 教育 政策性突出、教法灵活多样。我在此整理了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论文3000字,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摘要: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复杂的不确定和非传统因素分化演绎,为中国的国家发展和对外交往提出了新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认清形势,明确目标、思路变得尤为重要。尽管世界局势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在加剧,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关键词:国际形势;外交;合作;共同体

我们抛开意识形态之对立不言,单就国家的利益博弈而论。中国,目前处于守势,而日本,美国之类的国家则是出于攻势。他们视中国为未来国际地位的最大挑战者,那正是因为近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举世瞩目,成为21世纪真正的世界大国,才使他们对中国的崛起虎视眈眈,警惕加倍!

就意识形态、社会体制而言,中国目前仍处于转型期,相当于落后世界先进主流50年。但是这种逐渐形成的并且正在完善的社会体制一旦崩溃,势必将动乱频仍,民不聊生。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对外为韬晦策略,而在目前形势之下,已转为主动突围。

2006年11月初,在北京举行的中非数十国论坛足以见证了中国的国际发展战略方针:是以新时代的步伐在迈进,是以寻求外部合作为主的外交政策。

对当前的中国而言,最大的国际问题莫过于台湾和朝鲜问题。台海局势,关乎世界格局,牵涉中、美、日、俄世界各极,这也是中国和平统一的关键关口。而对中国台湾的回归有极大异议和阻力的无疑是美国和日本,他们与台湾

“渊源”颇深,单在目前的局势下,大家都在观察对方的举动,以伺机获得主动。恰恰中国与日本在东海问题上也是纠葛不休,另外,日本首脑“拜鬼”也时常引发中国民众被屠杀时留下的伤痛。那么,现任日本信任首相安倍是否将依照自己的承诺不再参拜“神社”,是否有与中国修好之意,中日真能合作开发东海能源吗?台湾问题在好的发展趋势之下日本还会如此干涉吗?我们均不得而知,更有待观察。

当然,还有多年来一直充当台湾 “老大哥”--美国,它是“割舍”,还是将要采取什么奇异的干预对策,它在“霸主地位”之上将给于台湾什么样的支持,我想它连自己也不知道。因为这是一个互相牵制的时代,谁也不希望为了局部而危害全局,更不想在国际上落下有损威信的骂名。

朝核问题,最终结果如何,将取决于中、美、日、俄、韩、朝的六方再次聚头。而中国,在朝鲜核问题上存在着许多忧虑,从立场上很难做到像美国那样“超脱”。50多年来,朝鲜至少在对美国、日本、台湾关系等原则问题上没有出卖过中国。不管朝鲜的内政如何,中国在国际上都不能保持中立,而必须站在朝鲜这个“让人爱恨交加的家伙”一边。

另一方面,在世界大的格局下,美国跟中国一道同为大国,他们一起作为负责任的、利益相关的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其目标应当更远大:共同合作,维护一个有利于世界长期和平与繁荣世界体系。美中关系是个“密切而复杂”的问题。

或许,在某些时候,老美会想一些闲不住的做法来对中国进行“围堵”和“制衡”。比如前不久,美国曾游说韩国和日本加入“北约”,在这之前还劝说过澳大利亚,这不都是为了扩大自己的“霸权”而向中国和俄罗斯逼近吗?

而中俄目前的关系仅止于“互有所需”这一极其表面而又脆弱的层面,并隐藏着深层的风险。这一深层风险就是,随着两国的相继崛起,双边关系可能会再次面临“变”的格局。但是,在对待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围堵”时,中俄将会毫无疑问的“对外”。

在美国与欧洲诸国看似亲密的关系渐行渐远时,他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向中国靠近,欧洲援华政策便是最好的例证。他们希望中国变,但是不宜过激,以免引起社会动荡。社会稳定了,也就稳住了欧洲人对中国大片市场的幻想。因此,他们非常关注中国的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如果中国的改革不稳定,引起了社会动荡,它所有的投资可能全都泡汤。而保持社会稳定,也正是中国目前正在努力的方向,中欧在将来的合作中一定会走向好的趋势!

参考文献:

[1] 刘国光主编《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2]谭祟台等《发展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3]张培刚主编《新发展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2011.

[4]杨万钟主编《经济地理学导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公共卫生与健康论文

随着时代 教育 的发展,健康教育活动以其独特的魅力开始受到越来越多学校学习,关注和参与其中,并已逐渐成为教育工作重点之一。下面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健康教育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缺乏应有的注重程度

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缺乏应用的重视是当下许多高中在展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时存在的首要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德育在学生教育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心理健康教育借助德育的教育地位,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学生个体人格的完善和发展。同时,心理健康教育也有效地丰富了传统德育的手段,增强了德育工作效果。但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传统的关于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的关系的理解,给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目前,很多高中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完全用思想政治工作代替心理健康教育,在强大的升学压力下,高中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往往只停留在口头上,导致高中生心理问题层出不穷,甚至出现恶性突发事件。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对处于全面发展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的关系认识不深,定位不准确。这是国家虽然越来越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但实际工作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的主要原因。想要化解这个问题,首先应当从社会层面提升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政府应当加大相关宣传力度,让心理健康教育能够更为深入的在各个高中得以落实。其次,每一所高中都应当意识到心理教育教育的重要性,可以针对高中生定期开设相关的辅导课程,不要让心理健康教育沦为形式,要将教育的功效真正落到实处。只有首先提升全民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并且借助合理的模式让教育过程更好的展开,这样才能够让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真正发挥效用,让青少年能够健康积极的成长,帮助他们形成更好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二、心理健康教育定位不明确

想要让心理健康教育取得更好的教学成效,这首先需要教育工作者对于心理健康教育有正确的理解与定位。实际工作中,很多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定位为“救火”,而不是“防火”,认为心理健康教育是面向个别问题学生,而不是面向全体学生,导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出现很多短视行为,缺乏前瞻性。作为升学压力特别重的普通高中学校,这一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老师们都明白,心理健康教育本应重在预防,重在全体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但由于人员不足、精力投入不足等问题,心理健康教育者往往只能把精力放在少数问题学生身上,扮演“消防员”的角色,忙于“救火”。想要化解这个问题,这很有必要对于心理健康教育有更为准确的定位。各个高中应当深刻意识到心理问题的预防意义大于治疗,心理健康教育不是等问题已经产生甚至恶化后再来集中治疗,到了那个程度后所谓的治疗往往效用并不大。针对高中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最重要的功效在于对于学生的引导,要通过课程的讲授让学生们形成正确的观念以及看待问题的视角,要让大家具备较好的面对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当问题发生后一味的钻牛角尖或者不知所措。只有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与展开模式有更为清晰的定位,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展开针对高中生的教育课程,进而给予他们更多积极的引导与开导,让这个时期的学生们能够以更为积极与健康的心态面对繁重的学业以及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这才是心理健康教育真正应当发挥的作用。

三、对于学生的引导方式有待完善

在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时对于学生的引导方式非常重要,这是保障教育过程能够很好的发挥成效的基础,然而,这一点在许多高中的落实情况并不好。有些老师在和学生交流时往往抱着居高临下的态度,当学生遇到一些心理问题后通常不敢和教师平等交流。有的教育工作者甚至会预设学生有错,心理健康教育过程就是让学生认错。这种教育 方法 是极不可取的,不仅会加重学生的心理负担,对于学生也丝毫起不到任何开导作用。高中阶段的学生们是比较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一个群体。首先,面对繁重的课业负担和高考压力,学生们本身就已经被压得喘不过气,心理上本来就较为脆弱。另一方面,处于青春期的学生们慢慢开始萌发性意识,对于异性会开始越来越关注,早恋现象在这个时期的学生中也会较为常见。教师在和学生们展开心理辅导时一定不能给学生压力,也不是要让学生认错。合适的方法是站在朋友的立场与角度和学生间展开平等交流,要聆听学生内心的想法,要让学生们有倾诉的机会。只有清楚了解学生内心的真实感受后教师才能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引导方法,才能够让学生们慢慢打开心扉,意识到什么是这个时期该做的事情,什么是不该做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引导方式非常关键,好的引导方法才能够帮学生们化解内心的障碍,进而让学生更为健康的成长。

四、结语

当下的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中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想要让这些问题得以改善,首先应当加强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并且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定位,这是更好的展开这部分工作的基础。此外,教师要注重对于学生的引导方式,在展开具体教育工作时要做到和学生间平等交流沟通,这样才能够让心理健康教育取得更好的成效。

健康教育是维护健康的必由之路,健康教育系统的渗透在幼儿园教育中,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幼儿的发展需要,更是幼儿园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

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涉及到一些有关幼儿健康教育的问题,例如,要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要加强对幼儿的 安全教育 ,要培养幼儿的活泼兴趣,要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所以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幼儿生活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为了更好的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为了幼儿教育最终目标实现建立较为系统、适合我国幼儿年龄特点的幼儿园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体系。幼儿园是幼儿生活、学习的场所,教师的教育行为以及幼儿园内部的环境条件,都对幼儿的身心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幼儿园健康服务管理、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和幼儿园环境预设安全教育三个方面要有机结合。

一、幼儿园健康服务与管理

我园为幼儿提供的卫生保健 措施 和服务,例如,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对幼儿定期进行健康方面的检查与评价,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对突发性疾病提供紧急救护,对有心理卫生问题的幼儿提供帮助并请专家来园进行《科学 育儿知识 讲座》。

二、幼儿健康教育活动

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专门为幼儿设计并组织有关维护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例如,各班开展爱护我们的眼睛,不跟陌生人走,高高兴兴上幼儿园,我不怕打针等教育活动,幼儿日常生活中,指导幼儿如何把手洗干净,督促幼儿要保护环境的卫生整洁,培养幼儿不挑食,愉快安静午睡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教育活动中,教师也注重生活卫生教育,幼儿的生活卫生教育的目的是使幼儿获得必要的卫生知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养成早晚刷牙,饭后漱口,饭前便后洗手,保持服装整洁等习惯,学会使用手帕,学习擤鼻涕,注意爱护自己的身体器官,能做到不随便将手指、彩笔、玩具等物品放进口中等。培养幼儿学习卫生习惯能养成正确的坐姿以及阅读绘画的姿势,注重用眼卫生,能保持文具、书籍等物的清洁整齐,教育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按时作息,不挑食不偏食,不吃零食的好习惯。在幼儿健康教育的过程中,必须丰富幼儿的 健康知识 ,教给幼儿促进和保持健康的方法行为,从而使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可以用丰富的知识、动作和行为练习、讲解示范、体育游戏,训练行为,培养习惯等方式进行。

三、幼儿园环境教育对健康的影响

幼儿总是生活在特定的环境中,环境是幼儿能否健康生活的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幼儿园环境能使幼儿产生健康行为所提供资源。幼儿园环境分为人际环境和物质环境。人际环境使幼儿与幼儿园、幼儿与教师之间、幼儿园工作人员之间以及教师与幼儿家长之间的和谐、融洽的关系,从很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幼儿的心理健康。物质环境有幼儿园建筑、活动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高矮、饮水设备、盥洗设备、户外活动场地及幼儿园的绿化、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安排等,这些无形之中会影响幼儿的潜意识对这些物质环境的需要或排斥,对幼儿的身心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预防与安全教育

1、预防保健的教育:教育幼儿初步懂得“病从口入”,保持个人卫生或公共卫生都是为了防止疾病,预防疾病的发展,从而使个人健康快乐的成长。不怕打针,乐意打预防针,能配合治疗,懂得爱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不断增强和提高幼儿自我保健意识。

2、安全教育:教育幼儿懂基本的 安全知识 ,例如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日常生活安全、游戏安全等,要知道哪些地方是不安全的,那些物品是不能随便摸的。例如开展丰富多彩的幼儿体育活动,使幼儿在活动中学会如何保持自己的身体平衡,使幼儿懂的游戏安全。

幼儿健康教育是以新的健康概念为中心,我们希望有更健康的教育,使我们幼儿更健康的成长。

社会医学是医学 教育 的重要学科,加强社会医学教学是健康观念与医学模式转变的必然结果,并且在医学教育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社会医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医学

医学是一门自然科学,其载体是人的生命,其目的是无限地接近人类生命过程的真理。医学应满足社会的医学需求,在社会中实现其维护人类生命的作用,因此医学又具有社会性。医学的社会性体现在医学的发展离不开人类社会的发展,更体现在医学社会工作中。

1 医学的发达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过程以及防治疾病的科学体系”。医学是一门自然科学,事实上也坚持了“客观性的原则,坚持可检验性、可证实性、可重复性的原则”[1];医学的研究对象本质上是人类的生命过程;并且医生依靠自己掌握的知识与 经验 来保护人们的健康,消除他们的疾苦。医生赖以进行工作的基础是医学科学技术,但由于他的工作对象是人,因而医学不是一种单纯的科学技术,而是高科技与人文科学的高度结合体。

1.1 医学的发达与社会的经济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1)我国在上古时代医生就已经是专门的职业,如周礼天官就有正式文献提到医师的职责。然而,由于当时的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并非每个医生都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而一般人中只要略有学问且自己对医事有所把握者,都可为人切脉开药,直到如今仍有其余迹。(2)秦汉以来,内外交通日渐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犀角、琥珀、羚羊角、麝香以及南海的龙眼、荔枝核等,渐为内地医家所采用。东南亚等地的药材也不断进入了中国,从而丰富了人们的药材知识。《神农本草经》就是当时流传下来的中国现存最早的药物学专著。它 总结 了汉以前人们的药物知识,载药365种,并记述君、臣、佐、使、七情和合、四气五味等药物学理论。还有一本传世巨著,那就是《黄帝内经》,她博大精深的科学阐述,不仅涉及医学,而且包罗天文学、地理学、哲学、人类学、社会学、军事学、数学、生态学等各项人类所获的科学成就。(3)隋唐时期,由于政治统一,经济 文化 繁荣,内外交通发达,外来药物日益增多,用药经验不断丰富,对药物学成就进一步总结已成为当时客观需要。公元657年唐政府组织苏敬等二十余人集体编修本草,于公元659年完稿,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国家药典。它比欧洲纽伦堡政府公元1542年颁行的《纽伦堡药典》早883年。该书共54卷,包括本草、药图、图经三部分,载药850种,在国外影响较大。(4)到了金元时代,中国医学出现了许多各具特色的医学流派。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写成了《本草纲目》,该书收载药物1892种,附方10000多个,对中国和世界药物学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大约在公元十一世纪,中医即开始应用“人痘接种法”预防天花,成为世界医学免疫学的先驱。到了现代,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医学在各方面都取得好成绩。2003年抗非典的胜利,就是最好的例子。

1.2 医学的发展对人类有积极的教育作用 (1)中国古代医学发展较早,与传统儒学联系紧密,历代许多医学伟人都是由儒入医,积极用世的思想比较突出。儒家思想中的核心问题“仁”与“礼”同时也指导了医学的从业思想。孙思邈在《千金方》中的“序”非常明确指出“大医治病…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教含灵之苦,”清代袁枚评薛雪从医一语中的“圣学莫好仁,先生能以术全其民,使无夭礼,是即孔子老安少怀之学也。”从《周礼医师章》到《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一部中国医学院史,“仁”的思想贯穿始终,可以说,中国医学史是一部闪耀着耀眼光芒的人文主义的历史。在市场经济社会里,不少人为攫取财富,践踏人性,毁灭人伦,无所不用其极。即使在医学界,草菅人命,乘人之危,坑蒙,已不是什么稀奇事。以中国医史作为当今医学界澄澈的参照,作为对当今唯利是图的人的棒呵,积极意义是明显的[2]。(2)中国古代的医学伟人。常带着实事求是勇敢探索的精神以严谨的科学态度从事医疗活动。因而他们在当时以致对后世都具有模范作用。从张机到后来的金元四大家,温病学说大家,他们无不是科学地牢记前人,批判地吸收前人经验,大胆提出自己见解,创立自己学说,推动中国医学事业不断发展,从而不断地促进人类的进步。

2 不同的社会时代有不同的医学模式

医学模式是在不同历史阶段和科学发展水平条件下,人类为保护健康与疾病作斗争时观察、分析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标准形式和 方法 。历史上曾有过多种医学模式。(1)西周时已确定了一整套医政组织和医疗考核制度:置医师,掌医之政令;又分医学为疾医、疡医、食医、兽医等,为医学分科之始。当时政府机关已设官员掌管藏冰,变火,以救时疾。公元前五世纪,医学家秦越人(扁鹊)诊病已用望、问、闻、切的诊断法,尤长切脉诊断。(2)现在正面临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3]。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对人的属性的认识,包括了人的生物属性与社会属性,对疾病的发生和变化,由生物层次探究到社会层次,医学模式增加了心理与社会的因素。心理―社会因素在旧的模式下,不会因不被认识而不发生作用,也不会因被认识而替代生物因素。心理―社会因素因其影响生物因素成为医学模式的内容,但医学的载体仍然是人体生命,医学所研究的本质上依然是人体生命过程。因而新医学模式并未使医学超出自然科学的范畴,而成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科学―实质上就是社会医学[4]。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不仅重视生物因素,也同样高度重视社会、心理因素对疾病与健康的影响,甚至在此认识上形成了社会医学、心身医学、临床心理学等一系列新兴学科。它认为人类健康的维护取决于医疗技术、生态环境、文化心理、生活方式、卫生保健政策、经济发展等因素,也起着某种程度的决定性作用。这种医学模式不仅从观念上对健康与生命作出了这些理解,而且开始从医学角度对之进行论证,如不同文化心理的人群对于疼痛的忍受力、心理因素对糖尿病治疗的影响、医患关系对老年患者康复的影响、严重自然灾害对 儿童 精神健康的影响等等研究。这些研究不断地从实践上证明了这种医学观符合于人类健康维护的需要。也正因如此,它才在医学领域实现了还原论与整体论、医学技术主义与人文主义的有机统一[5]。

3 医学的社会性对医务人员的要求

如今医学社会工作者的足迹已遍布世界许多国家的医院和社区。医学社会工作者的任务是关注患者的社会属性,把握患者的社会心理因素,分担医护技术之外的社会工作,扩展有利于患者和家属应对疾病、死亡等方面的社会心理调适工作,提高患者的适应能力,调动患者机体内在的自愈力,构建医疗技术之外的另一条途径,促进患者尽快康复;目的是强化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与照顾;与医护人员一起努力实现医疗的“全人”服务目标。目前应把化解医患矛盾、降低医疗纠纷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医学社会工作可以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提高医院声誉,增强医院竞争力,最终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1)医学服务于社会,仅有医学是不够的。若说医学的社会实现“是一门社会科学”可谓恰当,甚而可言为“一门大范围的政治学”。在使用医学过程中进行的卫生服务机构研究、卫生经济学研究、技术及标准评估、决策分析等已不可能是医生所能完成的任务,需要有统计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的加入。医学必须与社会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一起,共同实现社会赋予的使命。基于这一点,医学应该超越狭窄的视野,在 社会实践 中与社会学、经济学、统计学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另一方面,促进医学在社会实践中也不能只专注于医学,社会同样也需要战略的眼光,主动运用经济的、社会的手段,促进以医学为基石的公共卫生体系在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医学的社会实践既要落脚于医学,又不能孤立地依赖医学,既要充分地利用医学,又不能将医学的范畴扩大化。(2)医学社会工作关注的重点是患者的社会属性,弥补单纯生物医学的缺陷,强化人文关怀照顾,实现健康服务模式的完善,为此有很多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需要与医院其他部门协调关系[6]。例如,患者对诊断治疗中的情况提出问题和意见,我们可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给予正确的解释,但有些问题必须由医护人员向患者和家属说明。尤其当前医学社会工作要特别协助医患双方的沟通和理解,了解患者和家属的希望、要求和意见,及时反馈给医院的管理者和医护人员,改进医院的工作。(3)社会工作具有国际公认的涵义,即以利他主义的价值观念主导帮助他人。虽然社会工作的具体专业领域有所不同,但社会工作要充分考虑到受助人的需要及其主体性,人道主义是最基本的职业伦理原则[7]。维护生命,关爱健康是医学社会工作的第一价值原则,医学社会工作者必须尊重患者,关心患者,一切从患者的健康利益出发,热情、理解和真诚是应具备的基本品质。医学社会工作者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社会职业角色,要以科学的助人技巧为手段,达到助人活动的有效性。他们要用广博的知识、技能和价值为社会提供安全、有效和建设性的社会服务。我国现在不能要求过高,但经过一定培训还是必要的[8]。价值理论是社会工作的灵魂,价值观和伦理观方面的培训必不可少;社会学、心理学的相关理论是基础。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的学习讨论也很重要;医学 健康知识 的具备有利于医学社会工作的专业需要[9]。

医学既是一门自然科学,同时又具有社会性。我们所作的医学社会工作还是初步的探索,还需要继续努力,我们相信随着社会转型,医学的发展,健康观念的转变,具有我国特色的医学社会工作一定会发展、成熟起来。

【参考文献】

1 蔡子微,胡怀明,侯维志.生物心理社会生态医学模式初探.牡丹江医学院学报,2004,5:23-242.

2 梁浩材.社会医学的历史使命.医学与社会,1998,11(2):1-3.

3 袁震.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临床应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5-6.

【摘要】人文素质是医学人才素质的核心,然而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更多的注重专才教育,而忽视了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从而造成医学生人文精神的缺失,因此,要转变医学教育理念,改革传统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营造良好的人文教育环境,努力构建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医学生 人文素质 重要性 方法与途径

中国医科院院长刘德培院士提出:人文精神是医学的核心,医学的使命就是对人从生到死的全过程的关爱和尊重。 反思 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更多的注重专才教育,而忽视了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从而造成医学生人文精神的缺失, 这不仅偏离了医学的本质要求和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也与时代越来越重视“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因此,要转变医学教育理念,改革传统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营造良好的人文教育环境,努力构建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1 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现状

1.1我国医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欠缺。

1.2教育教学方式落后。

1.3人文类教育课程设置不够合理。

2 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的重要性

2.1人文素质是医学人才必备的素质

医学人文精神是人类热爱生命、“以人为本”的精神,是医学的灵魂。医学生在治病救人,揭示生命、健康和疾病奥秘的同时,必然包含着对生命的认识,对患者的情感,对人类命运的责任等至关重要的人文使命。医学与人文的不解之缘,势必形成对医学人才的特殊要求,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学本身的发展,医学人才的人文素质在医学人才成长过程中成为越来越不可或缺的内容。高等医学教育培养医学人才,人文素质教育在当今应该摆在首要的位置。

2.2对医学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

人文素质包括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目的,加强医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是医学教育内在的必然要求。未来社会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基本素质主要是由自然科学技术素质和人文社会科学素质构成,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因此,医学教育只有在重视医学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也注重对医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才能培养出关注现实、关爱生命、关怀平民的医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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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加强人文素质教育是医学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

医学的人文属性必定使医学突破以往生物、生命科学的框架,朝着整体化、综合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医学涉及到了社会、心理、伦理、哲学、环境、经济以及法律等人文社会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社会对医学发展要求的变化和医学内涵的不断拓展,必然提高对医学人才培养的要求,引起医学教育目标的调整。 3 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的方法与途径

3.1更新教学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有了全新的教学理念才能真正领悟教育的真谛。今天的医学生就是明天救死扶伤的医生,面对病人,医务工作者既需要有精湛的医疗技术,更需要有一颗慈善的爱心,只有与病人充分地交流合作,才能真正了解病人的痛苦,真正知晓疾病的根源,更好地治疗疾病。 因此做到文理渗透、情理交融、身心统一,用自己的博学与专长去治愈病人是最有效的治疗手段,也是医生素质的最好体现。

因此,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一样都是医学生从事医学事业的必修内容,要把医学生的人文教育与科学专业知识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变传统教学理念,使施教者明白医学教育不仅仅是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同时也是“通才教育”,使受教者明白人文精神是医学教育的精神支持、动力源泉。

3.2构建合理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医学院校应根据社会与医学发展的要求,遵循教育的内在规律,优化和重组医学课程结构,建立一套合理的人文课程体系。不仅要开设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必修的传统医学生人文课程,而且要根据实际需求有选择的开设人文科学课程。

人文社会医学课程的 教学方法 应积极尝试多种形式。如指导性自学、实践性学习等。必须讲求实效性,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在人文社会医学课程的学习成绩评价方法方面,应逐步推广以撰写论文、讨论、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侧重培养医学生综合、分析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3.3营造良好的人文教育环境

在加强人文教育上,我们不仅要让学生直接通过课堂内容学习,还要让学生间接的学,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自身人文修养。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人文教育环境。

学校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引导,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充分发挥医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再者,要有计划地举办各种学术活动。学术活动不仅能够净化学生的心灵、陶冶学生的情操,而且有利于学生文化品位的提升和创新潜能的积淀。?

良好人文环境的营造还包括引导学生积极投身于社会服务中,在现实生活中体现人文关怀。“社会实践活动不仅是培养医学生专业技能的机会,而且是培养医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精神的重要环节”。因此,学校应把握好这个环节,协同社会和家庭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建立起回报社会的理念和奉献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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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ummm别的想不起来了

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研究论文目录

1.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定义关于非婚同居的定义,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界定,笔者认为,非婚同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非婚同居包括违反法定结婚条件的非法同居,狭义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自愿、持续、稳定地不违反法律禁止...2.大学生非婚同居的类型1.恋爱同居,大学生情侣恋爱后感情不断加深,两人出于对感情需求追求一时的高兴或者是受到周围同学朋友的影响选择同居,他们多关注的是现在的问题,而不是以后能否结婚的问题,这种同居关系很不稳定...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的形式: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二、2022年对非法同居处罚有哪些非法同居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1、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2、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即重婚,可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综上所叙,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不过无过错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经;但若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重婚罪,就有可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重婚罪是属于不告不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电话答复如下:非法同居一、关于你院请示中一、二条所提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隐瞒结婚时年龄以及隐瞒近亲属关系取结婚证,现一方提出离婚,是作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还是作为登记婚姻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的共同特征是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隐瞒结婚年龄以及隐瞒近亲属关系取结婚证后,一方要求离婚的案件,不符合非法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构成特征,因此不能按非法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对待,而应作为登记婚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离婚的若干具体规定》第四条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非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日益革新,尤其是比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大学生,他们更容易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尤其是在人生观,价值观和伦理观逐步形成的大学阶段。大学生中非婚同居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已经普遍的在大学生中存在,本文首先对大学生非婚同居的现象做了分类,并对出现存的法律问题给出了建议。 中国论文网 关键词:大学生;非婚同居;责任承担;法律规制 一、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定义及类型 (一)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定义 关于非婚同居的定义,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界定,笔者认为,非婚同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非婚同居包括违反法定结婚条件的非法同居,狭义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自愿、持续、稳定地不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共同居住。 (二)大学生非婚同居的类型 1.恋爱同居,大学生情侣恋爱后感情不断加深,两人出于对感情需求追求一时的高兴或者是受到周围同学朋友的影响选择同居,他们多关注的是现在的问题,而不是以后能否结婚的问题,这种同居关系很不稳定,会因为双方生活习性不同,开始出现争吵,导致感情出现裂痕双方就很容易分手。 2.试婚同居,这种同居与恋爱同居不同,他们同居的目的是以结婚为目的,他们在同居前是有充分的考虑,同居并不是一时冲动,彼此之间有结婚的承若,只是由于房屋、工作问题现在不能结婚而只能先同居。 3.间断型同居,大学生很多都是异地恋,他们不在同一所大学甚至不在同一座城市,这就为同居创造了条件,他们会在假期或者逃课去对方的城市约会,来证明自己的爱情、加深彼此的感情。这种同居关系同样不稳定。 4.陪伴型同居,现在很多学生在大学期间被送出国外留学,由于离家的孤独感、外国生活习惯的不适应,大多数的学生会找个同伴同居,彼此之间相互照顾,相互帮助,但这种同居关系一般会在毕业回国时结束,两人也并不以结婚为目的。 5. 大学生与已工作人的同居,这种同居不同于两个大学生之间的同居,大学生一方没有工作收入经济不独立,又没有工作保障,处于弱势一方,会导致两人地位不平等,这种同居更不具有稳定性。 二、对大学生非婚同居问题的法律探讨 (一) 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合法性及客观存在 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无禁止。私法有一项重要原则,凡法无规定的即合法,现行的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不违反相关规定的非婚同居并无禁止规定。在2005年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取消了不能结婚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在现行的法律中并无对大学生同居的禁止,因此在注重个人权利,注重个人隐私的大学生就有选择非婚同居的自由和权利。同居作为男女两性之间一种生活方式,也日益被在大学生所接受。在校大学生基本上都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现行法律法规在大学生非婚同居问题上的滞后性与不足 1.目前为止,尚未有法律法规对非婚同居这一法律关系的作出调整,导致非婚同居的权利义务没有保障,即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女方在同居期间由于怀孕、堕胎、生孩子等造成身体损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就得不到补偿。而这种情况在大学生与已经工作的人同居关系上体现的更为明显,在校大学生的弱势地位会受到精神等方面的损害。 2.由于没有法律保障,同居关系解除时,过错方或者有经济能力的一方对无过错方不进行帮助和补偿,就可能损害同居另一方的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才应当受理并予以解除,法律的滞后性和局限性不能解决因解除同居关系而面临的问题,相应的民事权利也就无从保障。 3.对于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后果及责任承担,并没有明文法律规定,大学生作为年轻人中受教育的一个特殊群体。一方面,他们大多数都是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但另一方面他们还没有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大多都是靠父母资助。虽然有奖学金制度和助学金政策或者自己勤工俭学,他们的经济实力依然比较弱,对于同居的生活成本以及同居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并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予以承担。但是,根据《民通意见》161条,“侵权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抚养人垫付。”言下之意,大学生非婚同居后造成的后果比如说怀孕、堕胎、生孩子、抚养孩子等问题原则上应当由大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家长是应该免责的,可现实中,这些责任最后多是大学生的父母甚至学校承担。 三、大学生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 我国的婚姻法虽未对同居问题予以法律规定,这也并不意味着大学生同居问题就没有规范可调整,是可以不受干涉的。大学生作为一个受教育群体,必然要受到教育法律法规的调整,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同居行为也应受到教育法律法规规的调整。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对于学校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赋予了高校享自主管理的权利,高校对在大学生违法违规情况予以纪律处分的权利。 1、从大学生义务履行的角度。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在校生应当“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 从大学生应履行的义务的角度来看,各类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在校大学生应认真遵守学校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交友。高校学生行为守则警示我们大学生,同居是一种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2、从维护高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的角度,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这可以说是间接规制。我国《教育法》赋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高等教育法》也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制定的学生守则和各项教育教学及管理制度。由此看来,我国有关教育法律赋予了高校一定的权力,学校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考勤制度、住宿管理制度等限制大学生在外同居,从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因此,对大学生同居的限制并不是无法可依,《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是法律的一种具体化。当然,教育部的规章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必须符合宪法的原则精神以及上位法的规定,并在程序上注意保护学生的知情权和申辩权,对大学生同居的处理既要维护学校的管理秩序,实现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也要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利,以保证高校正常的进行教学和管理活动,为社会培养出品学兼优的人才。 参考文献 [1]许晓芬 浅析我国大学生非婚同居的特点[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3.04 [2]李佳斌 从法律角度探讨大学生同居现象[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报2011.3 [3]田建强、刘建军 大学生非婚同居的法律救济[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1.3 [4]杜文勇 大学生同居行为的法律思考[J]河套大学学报2007.3

找这本书看看吧,《非婚同居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王薇的博士论文,曾经在图书馆看见过。

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研究论文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9-06-03 09:10:00 ] 作者:张红 编辑:studa090420【摘要】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通过对个案以及对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分析,发现我国应急预案存在诸多缺陷。预案体系尚不完整,缺乏必要的预案;预案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缺乏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程序欠缺。建议借鉴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经验,改进我国应急预案的内容,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关键词】应急预案;缺陷;完善【正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应急预案的内容尚存在缺陷,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程序也有待完善。 一、个案分析——2008年1月暴雪灾害天气及有关预案启动运转情况 2008年1月10日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发生自建国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灾害发生最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我国公路、铁路和航空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和传输、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17个省(区、市、兵团)不同程度受灾,其中湖南、湖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等6省(自治区)受灾最为严重。此次南方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属历史罕见,也对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形成了极大的挑战,各有关部门纷纷开展应急活动。 电力方面,自2008年1月12日起,华中、华东电网多条线路跳闸,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1月23日,国家电网启动了《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方电网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修受损的电网设施。 通讯方面,1月22日,信息产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相关通讯部门密切关注雨雪情况及趋势,根据需要及时启动通讯保障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通讯畅通。至1月底,各电信、邮政运营部门已全面启动应急预案,打造抗灾通信保障线。中国移动已启动最高等级应急通信方案;中国网通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级邮政生产指挥调度部门24小时严密监视邮车运行情况。 气象方面,随着灾情的发展,中国气象局于1月24日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安排。1月25日上午,中国气象局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命令。27日上午,又上升为Ⅱ级应急响应命令。贵州、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广西、广东等省(区)也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方面,由于京广线南段地区地方供电中断和冰冻天气对铁路设备的影响,京广线南段部分旅客列车晚点。1月24日,铁路部门紧急启动预案,加强调度指挥,全力组织晚点列车赶点。 公路运输方面,受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的各地纷纷启动了公路春运应急预案。 民政方面,1月30日,民政部适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到灾区一线,帮助和指导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可以看到,2008年1月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在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救灾措施,维护灾区交通、治安秩序,组织恢复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努力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应对暴雪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出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保证煤炭生产供应、加强电力需求测管等一系列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预案联动机制要求,交通部、公安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跨区域公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电监会、铁道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铁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财政、民政部门及时下拨救灾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武警、解放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力物资装备,充分发挥突击队的作用。 通过这一个案,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所发挥的效用并不理想,应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临时的协调工作来保障。这就促使我们去分析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进而寻找完善应急预案的途径。 二、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分析 截至2006年底,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已制定各类预案约135万多件,各省(区、市)、97.9%的市(地)和92.8%的县(市)均制定了总体预案。中央企业预案制定率达100%,高危行业绝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都已制定应急预案。[1]通过对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分析,发现我国应急预案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问题: 1.预案体系尚不完整,缺乏必要的预案。 虽然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制定了135万多件应急预案,但事实上应急预案的体系尚不完整。在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体系中,有关铁路部门的应急预案共有8项:铁路防洪应急预案;铁路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铁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而2008年1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就明显暴露出铁路部门缺乏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这一事实。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预案制定部门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没有预见,或者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没有足够的重视。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们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制度,也没有将风险评估与预案的制定紧密结合。 2.预案的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的应急预案总体而言属于“纲领性”、“宣言性”的文件。通过对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应急预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预案内容简单,篇幅较短,更多的是颇具原则性的语句,没有情景描述,不易操作。而检验一个预案是否可行,最重要的就是看其是否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如果一个预案难以操作或者操作过程不顺畅,那就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无法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 3.缺乏合作协调。 综观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可以发现严重缺乏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为例,由于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各方面的联络,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显得相当重要。并且,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地震、核事故、气象灾害,通讯设备同时还会遭受破坏。关于通信保障,《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写道:“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国家核应急预案》写道:“……(2)应急响应时在事故现场的通信需要,由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负责保障。(3)核电厂之外的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故以及其他辐射紧急情况时,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当地已建成的通信手段进行联络。(4)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动用国家救灾通信保障系统。”可以看到,预案中的这些表述本身是非常原则的,且无法看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实践中,突发事件发生后,仍然是靠传统的会议方式商讨应对方案,这无疑会大大降低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正如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中,中国气象局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相应联动工作安排。但这种工作机制在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却没有反映。 4.预案的制定有待完善。 第一,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有待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但对于预案的制定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应急预案的制定遵循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国务院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后,省级政府的相应部门制定省一级的部门预案,之后再是市一级相应部门、基层相应部门制定预案。下级机关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多数情况下照搬上级机关制定的预案,没有体现出本级别本地区的特殊性。对于企业单位的预案制定程序,有关行政机关发布的编制规范或者指南一类的文件中倒是有所涉及,但总体而言较为简单、原则。 第二,缺乏联合制定预案。我国已有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几乎都是某一级政府或者某个部门、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的,少有几个关联部门联合制定预案的情况。以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为例,如果电信、电力、铁路、公路、气象、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应对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可能应急活动会开展得更有效率、更有秩序。 5.预案的修订程序欠缺。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条件和程序,至今没有专门的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原则性地规定:“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许多应急预案中仅有一句非常原则的规定。由于修订程序的欠缺,加之预案的修订工作尚未引起许多机关的重视,实践中对已经制定的预案进行修订的情况较为少见。 三、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应急预案及其借鉴意义 英国于2004年制定了《国内紧急状态法》(Civil Contingencies Act 2004)。目前已经形成以该法为总纲,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和恢复》两个文件为具体指导,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结合的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应急预案共有三类:总体预案(geneHc plan);专项预案(specific plan)以及单机构、多机构和多层级预案(single— agency,multi— agency and multi— level plan)。[2]美国的应急管理被分为减缓(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四个阶段。根据2002年《国土安全法》(Homeland Security Act of 2002)的要求,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04年12月发布了《全国应急响应计划》(National Response Plan,NRP)。2006年《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Post Katrina Emergency Management Reform Act of 2006)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联邦政府各部、州政府、各行政机关往往会根据单行法的规定制定针对各特殊地区或者专门事项的应急预案。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也制定了诸多的应急预案。有的州还发布了应急预案制定指南、地方政府示范应急预案。[3] 加拿大政府一直重视危机管理工作。加拿大《应急管理与民防法》(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avil Protection Act)于1990年生效,历经数次修改。《应急管理与民防法》中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该法要求省、市政府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必要的设备、省或市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在突发事件中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方式。加拿大应急准备中心于2000年发布了《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的模本。 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均是非常重视危机管理的国家,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发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应急活动的核心,自然受到上述国家的重视。三国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其内容方面存在着诸多共同点,值得我们借鉴。第一,预案制定程序的法定化。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定中均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以英国为例,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五个步骤:危险描述;确定目的;确定任务与应对措施;搭建组织机构;确定各项义务。对于每一个步骤,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应当做什么有详细的要求。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国家均重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有的国家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作为制定应急预案的首要步骤,有的国家虽视风险评估为独立的程序,但也是将其作为应急预案制定程序的前提来看待。例如,在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对灾害和威胁进行评估。依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将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度风险、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四个级别。处置者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制定预案。 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尽可能详细,且符合逻辑。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对预案的目的、制定过程等内容的简单描述;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响应活动,包括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活动的开展等;灾后恢复与重建;预案的修订与演练。 第三,重视应急活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应急组织机构是应急活动的主体与灵魂,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非常重视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往往包括现有机构体系中的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小组。预案中会非常明确且详细地写明各类组织机构在应急活动中的地位及其义务。此外,预案中会详细地列举应急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详细联系方式。例如,美国《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预案明确应急管理中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地方政府、部落、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以及市民的角色与义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应急预案指南》中要求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在应急中的各项活动,包括管理部门、新闻部门、军事部门、预算/行政部门等。 第四,注意合作与协调。合作主要是指各部门、各应急主体之间的合作,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合作既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中,也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活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应急预案指南》中明确要求预案写入各机构间的合作以保证资源的优先分配、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所谓协调,是指预案之间的协调。一方面注意同一层级不同机构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注意不同层级政府和机构之间预案的协调。例如,英国的法律要求每个机关的总体预案应该与其他合作机关制定的预案相协调。 美国的《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重视联邦应急管理活动之间的协调合作、预案与其他各类预案的关系;提高不同级别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应急管理联络;促进联邦和州、地方政府以及部落之间的相互援助。 第五,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中均有关于应急预案的修订条款。这些国家均把应急预案看作是活的文件,认为由于机构重组、新的风险评估资料、新法的通过、演练的经验以及灾难的发生均可能导致应急预案的修订。法律一般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预案进行检查。例如,英国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三个月就应当对预案中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纠正,并应当阶段性地对预案进行重新审查;如果预案有修订,应当及时公布。 四、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建议 应急预案的制定具有重大意义。在制定预案过程中应急活动的一些缺陷会有所暴露,例如通讯不畅、应急救援物资不足、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不充足等;也可以发现尚未意识到的危险情况;还可以提高预案制定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 1.改进应急预案的内容。 我国已有的突发事件预案存在的一个共通性问题即是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8条规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如前所述,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第一,应急预案中应当有对风险的总体描述。例如,制定某一地区的总体预案时,应当对该地区存在的所有风险进行总体描述;制定部门预案时应当对部门预案所针对的某一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概括描述。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有情景描述,而不是简单地罗列必要的内容。这就要求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充分吸取经验,充分发挥想象,设想出有可能发生的若干情况。第三,注意不同主体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一般而言,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不可能由一个单一的部门单独完成,需要许多部门的配合。因此,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体现出与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包括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与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制定的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部门制定的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之间的协调,以及同级部门或者单位之间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第四,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特别是应当列明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详细的联系方式。第五,详细规定预案的修订与演练。应急预案应当详细规定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内容。通过演练使得应急预案获得生命力,通过预案的修订使其获得时效性。 2.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 借鉴国外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笔者认为,我国应急预案制定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基本步骤:[4] 一是成立预案编制小组。这是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实现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各个应急部门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观点和意见。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行政首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和技术专家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须确定编制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保证预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是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风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风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应急工作重点,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风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危险识别目的是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以及工业和运输、商贸、公共设施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最容易受到冲击破坏的地区或单位,以及最可能出现波动或激变的环节。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例如地形、交通、风向等);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口数量和类型(例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托儿所);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和运输线路;可能的环境影响;可以标明最需要保护的地区、单位和人群。 风险评估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严重的情况(顶级事件)进行分析。风险分析可以提供下列信息: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以及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应急能力评估是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城市和企业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体制和机制运行状况与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能力评估还应注意发现应急体系中的缺陷和不足。编制预案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有效的应急策略。 三是编写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参考应急资源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包括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所在地区的总体预案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小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四是应急预案评审。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 五是应急预案的批准和发布。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批准后进行正式发布和备案。一般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的专项预案,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进行发布。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由单位领导批准,自行印发,并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某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驻陕企事业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全省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须按有关规定报该地震局备案;各设区市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该省地震局备案。 3.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修订的重要性并不亚于预案的制定。由于客观情况经常发生变化,只有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才能更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对应急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等问题没有再作进一步规定。 一般出现以下情况,应当修订预案:其一,发现了新的风险或者有情况显示一项预案已经过时。其二,从突发事件中获得的经验教训。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会暴露出一些之前没有注意到的风险,或者表明需要更好的应急程序,或者应当将某些组织纳入预案中。其三,应急演练中获得经验教训。从应急演练中获取的经验教训与突发事件雷同。不同之处在于应急演练是人为控制的,特别设计以检验应急预案的程序,并且可以不断重复直到合理的安排产生为止。其四,组织机构及其程序、技术系统发生变动。其五,关键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急预案或者其附则,必须不断地反映关键工作人员的变动,包括姓名、工作头衔以及联系方式。其六,有关的法律规定被修改,或者制定了新的法律规定,需要修订应急预案。 根据国外的经验,应急预案至少应当每年定期修订一次,如果在这一年中发生了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变动等情况,还应当及时修订预案。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由当初制定的主体负责。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公布。【注释】[1]《2006年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载《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第7期。[2]有关英国应急预案制度的内容,主要参考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2004年)、《国内紧急状态法执行规章草案》(2005年)、《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等法律和规章文件。[3]有关美国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参考《国土安全法》(2002年)、《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2006年)、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应急预案指南》、《示范性城市预案》等资料。[4]参见刘铁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载《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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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关系探讨

【摘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都是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主体,两者有着共同的对象,即人民,但两者的出发点不尽相同,在工作角度与主题内容上有着较大的差比。长期以来,更多的业者以医者身份来从事公共卫生行业,使得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界限变得模糊,本文浅析了两者的关系,从中发现一些重要的交叉点,以指导从业人员更好的完成各自的工作。

【关键词】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中图分类号】R197.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6455(2011)08-0420-02

公共卫生服务是通过评价、政策发展和保障措施来预防疾病、延长人寿命和促进人的身心健康的一门科学和艺术,是一种以低成本换取高服务的模式,是一种社会效益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的服务。在发达国家,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政府的作用(比如政代写公共卫生管理论文策干预)在公共卫生工作中是不可替代的。许多国家对各级政府在公共卫生中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并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指标,以督促各级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

(1)在我国,由于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村,部分行政决策者受经济利益驱动,更重视一些可以短期收益的项目,削弱了政府对于公共卫生的重视程度和行政干预力度。

即便在一些城市,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政府对于公共卫生并没有十分明确的分工和职责范围,因此,尽快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农村,都应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概念,建立相匹配的体制,以解决广大人们群众长久的健康生活难题。

(2)当前,我国公共卫生领域面临一下几个主要问题

重大传染病仍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仍是今后较长时间内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城市化和工业化加剧,以及不良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癌症、心脑血管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杀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仍不完善,正确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是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保障;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差,农村卫生工作仍未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基础薄弱。因此,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需要在以上各个方面加强公共卫生建设。

(3)预防医学,是指以环境、人群、健康三个基点为模式,运用基础科学、临床医学和环境卫生科学等理论方法,研究环境因素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以人群为主要研究对象,应用卫生统计学和流行病学等原理和方法,分析环境中主要致病因素对人群健康的作用规律;以“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制定疾病的防制对策,并通过实施公共卫生措施,达到预防、控制疾病和促进健康的目的

(4)预防医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它的对象包括了个体和群体;重点在于那些健康以及无任何症状的个体,以代写公共卫生管理论文预防为主;重视临床医学的结合,将预防整合于治疗之中,理论实际相结合;注重环境、健康和人群三者的关系;在研究方法上,注重微观和宏观相结合。

临床与预防医学的整合是预防医学发展的方向,将基础和临床医学相结合,提出新的理论,作为预防医学的依据,能够有效的推进疾病早期防治,提高疾病防治的科学性和效果,促进新的卫生保健服务体系的构建。这种发展方向完全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可以成为加强社区疾病防控等预防措施的有效途径。

(5)自“非典”事件过后,公共卫生安全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少学者对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概念及内容进行了深思和讨论,有的学者认为公共卫生是预防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的则认为预防医学是公共卫生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有的仍坚持认为两者是一回事。但我们要清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并非同一概念,尽管两者的目标是保证人民健康,工作对象均为群体,在工作内容上有难以分割的部分,但两者的本质、角度和主体工作内容有很大的不同。

(5)另外,公共卫生从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医学,发展到以群体为中心的社区医学,具有以人为本,以全体人群为对象,以社区为基础,以政策为手段,以健康促进为先导的特点,已演变为一种社会管理职能,严格说它已不属于医学范畴,而预防医学则是医学的一个分支,不管它的外延多么广阔,社会性多么强,其本质仍属于医学。

总结: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管理密不可分,两者工作目标一致,都是通过保障人民健康的环境来满足社会的利益。预防医学是一门专业的学科,提供的是一种策略,而公共卫生管理则是在这个学科基础上的社会实践,更像是一种执行手段。总体上看,预防医学通过公共卫生来实现,公共卫生管理则是预防医学服务于科学与民众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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