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进行了数次改革和完善,形成了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预算会计理论体系。但近几年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按照公共财政理论设计的预算管理模式己开始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使得对预算会计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对预算会计体系的影响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
1.编制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它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议会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即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部门所有公共资源的完整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的基本要求是: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部门所有单位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作为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入,由财政核定支出需求。凡是直接与财政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均作为预算管理的直接对象,财政将直接将行政单位预算编制并批复到这些单位。按部门编制预算可以清晰地反映政府预算在各部门的分布,从而取消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克服单位预算交叉、脱节和层层代编的现象,可使部门预算作为独立的政府预算法案汇编于本级总预算。随着部门预算的编制,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改革将逐渐趋向于以一级政府为中心,核算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即编制一级政府的收支情况表。因此,客观上要求将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成为政府会计。
2.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按照政府预算级次,由财政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统一管理,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指定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单一账户,取消所有的过渡账户;财政性支出均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行政单位为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从本级政府预算集中的资金中分配和拨付。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后,财政部门不再将资金拨到行政单位,只需给各行政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及审批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在没有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预算资金始终保留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上,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由财政部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一商业银行一职工工资卡方式直接支付;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按预算指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政府采购商品供应商方式直接支付;行政单位的小额零星支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行政单位备用金(信用卡)方式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虽然不改变各行政单位的预算数额,但其作用在于建立起了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国库单一账户后,各行政单位只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所有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收付,其资金活动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因此,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相当于总括和明细的关系,它们将合二为一共同构成政府会计。
3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改革中,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工程。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质是将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使政府可以得到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务,实现物有所值的基本目标;另一方面使预算资金管理从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节约公共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后,对于行政单位专项支出经费,财政部门不再简单地按照预算下拨经费给行政单位,而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采购活动的履约情况直接向供应商拨付货款,即财政对这部分支出采用直接付款方式。财政总预算会计可以根据这部分支出数直接办理决算。而行政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付款凭证进行资金核算,根据采购品入库情况入账。这笔业务实际上是在同一会计主体(一级政府)下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也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
(二)事业单位会计向非营利组织会计靠拢
非营利组织是指经营目的在于社会利益而非某一个人或组织或所有股东的经济利益的组织,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种基金会等。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种基金会等与企业相比,尽管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它们与企业之间的区别仍相当明显,即这些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从行为科学的观点看,任何一项活动都有其目的性。行为的目的不同,决定着它们的行为方式、程序和控制模式也不一样。无论是企业,还是这些组织,它们都从事一项具体的社会活动,但是它们活动的目的是不同的。企业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使投资者得到尽可能多的投资回报。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种基金会等在向社会公众提供管理或服务时,并不追求收益,其目的在于按照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提供者的企望和要求提供尽可能多的管理和服务。因此,非营利反映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种基金会等的基本特征,其目标着眼于社会效益。显然,这些组织的会计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就更能反映其本质特征。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的本质特征相近,但还是有较大的差异的。主要是它有自己的业务收入,而且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可以做到收支相抵。如一般事业单位除了财政资金外,还有其他性质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的收支不需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各种基金会更是如此,其会计系统的独立性相对较强,因而在会计原则、会计科目、核算方法上有较大的不同,只是由于它与政府会计有共同的非营利性的特征,因而,非营利组织会计和政府会计虽同属非企业单位会计,但不能统称为政府会计。
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对预算会计核算的影响
由于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使得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等需要进一步改革,以适应部门预算、国库单一账户、政府采购等改革的要求。
(一)部门预算要反映部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涵盖所有的预算资金
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预算会计,也应以预算资金全貌为对象,不再有遗漏。其中,基建资金也应和其他资金一样一起编入部门预算,即部门预算应当涵盖包括基建预算收支在内的所有收支,真正反映综合预算。然而,由于基本建设财务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应増加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细化预算编制到项目,也就是收支要重新适当分类。因此,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应重新设计,明细核算应作相应调整,而推行零基预算是一重要选择。零基预算即预算一切从零开始,各类支出取消“基数加増长”的预算编制方法,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每一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需求。因此,采用零基预算方法,预算会计不仅要提供收支流量方面的信息,还要提供资产存量方面的信息,从而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使现行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基础收付实现制受到挑战
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实行,使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收到财政收入、总预算会计向行政单位拨出经费、行政单位收到总预算会计拨入经费、行政单位向财政总预算会计上缴预算内外收入、行政单位向下级行政事业单位转拨经费等业务的发生及其会计核算都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也使现行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基础收付实现制受到挑战。例如,行政单位的工资将由财政通过人民银行一商业银行一职工工资卡方式直接支付,此时,财政总预算会计根据拨款数做一笔支出。而行政单位在现行制度下,既要做一笔收入又要做一笔支出,这样做实际上不符合收付实现制原则。
(三)政府采购资金运算成为预算会计的一个新的主要核算内容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展开,政府采购资金运算就成了预算会计的一个新的重要核算内容。行政事业单位的许多采购项目既有财政预算资金,又有其他资金,这些采购资金,应集中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因此,也就产生了资金从预算单位(部门)向财政部门流动的现象。由于政府采购货物的验收、项目的实施与货款的支付存在时间间隔,或者一些公共工程的大型采购尾款需要在经过较长的工程保修期结束后才能支付,如按现行的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处理,在采购和支付间隔跨年度时,对预算单位来说,会出现比较严重的账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预算单位的经济业务;对财政部门来说,会出现预算支出信息未能如实、完善地反映政府实际支出活动的问题。为此要改革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
三、预算会计如何改革
鉴于上述预算环境发生的变化,现行预算会计己无法满足现阶段公共财政管理的需要,笔者认为预算会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一)重新明确预算会计的分类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对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的划分方法,即按照单位活动目的的不同进行分类。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企业会计则可以按照其核算重点的不同进一步划分为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这种划分方式可以明确各个类别会计核算的目的,根据其活动目的考虑其会计核算的特点加以规范,以充分满足各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二)引入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
权责发生制是使用者评价政府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必要手段,也是新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会计的改革方向,西方各国政府会计模式都不同程度地采纳了这一会计基础。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只有在政府提供服务时才加以确认,而且在政府接受服务以后,就应该将相应的义务(如职工退休福利)确认为当期费用,并将其作为债务列入资产负债表,这样,政府的会计报告就可以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财政状况和运行成果;同样,权责发生制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所有的经济资源,如新西兰将高速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确认为资产,并确认了其折旧费用,这样就会使政府更加注意其对有关资产的管理和维护,更好地认识未来的短期债务,更好地管理基础设施,更有效地重新分配预算。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初期,我们可以考虑借鉴德法模式修订的收付实现制,即首先确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实现收入和支出在各个期间的平衡,明确政府当期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三)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増加政府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要真正发挥政府会计的监督作用,会计报告不应只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更应该提供给与政府服务和政府收入息息相关的广大社会公众。完整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包括:及时提供有关政府支出和成本的可靠信息,以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和控制支出;及时进行内部审计和独立的外部审计,并编制审计报告;将会计系统与计划、预算、现金和债务管理及审计系统相结合;报告有关非现金资源的信息(资产、负债、人力资本)报告有关政府产出或政府政策后果的信息,促使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成本管理;编制政府各部门和政府整体的会计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