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内容中,一部分是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的,没有选择的余地;另一类却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对于可选择的会计政策,企业可根据有关制度要求,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来看,交通运输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主要包括: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等。
2.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提取数额由企业自行确定。
3.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方法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既可以采用按投资总体计提准备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按投资类别计提准备的方法,还可以按单项投资计提准备的方法。
4.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5.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以根据持股比例及控制程度的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长期债权投资折溢价摊销可以选择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摊销。
6.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可以选择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也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7.所得税的核算可以选择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可以选择递延法和债务法。
8.长期债券折溢价可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