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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制理论综述及其引申

2015-08-03 10:1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内容提要:会计管制是一种制度选择和安排,其范围、方式一直在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应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会计监管机制,提高管制效率。

  关键词:会计管制,制度变迁,管制替代

  古典经济学所崇尚的自由市场的失灵,引发了凯恩斯时代的政府干预,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干预,是行政机构通过颁布准则或采取特定行动来改变消费者和厂商供求决策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市场机制的行为。会计管制是现代市场社会政府干预的重要形式之一,其功能主要是对会计信息供求关系、会计信息数量质量以及表现形式的管制(吴联生,2001)。显然,会计管制实际上是对会计信息的管制,是对会计信息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信息生成过程的管制。

  一、会计管制的制度变迁

  依照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思的观点: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主要用于约束人的行为、调整人们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总体而言,制度是相对稳定,但伴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的变迁,制度会不断地被修订、调整,亦可能被另一种新的制度所取代,从而构成所谓制度的变迁。一般来说,制度变迁的基本动力是基于行为主体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制度变迁的主要诱因则在于经济利益主体对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的渴望,即寄希望于通过制度创新来攫取已有制度安排中所无法获得的潜在利润。假如一种制度安排仍蕴涵着巨大的潜在利润,就意味着这种制度安排还没有达到帕氏最优。制度变迁还取决于收益与成本的比较,只有当收益的预期大于成本的预期时,制度变迁的主体就会推动制度转换,一项新的制度安排才会出现。显然,会计管制正是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会计管制所涉及到的各利益相关者(企业、注册会计师行业、投资者等)为会计管制的创设与废除不断进行着利益的博弈。因此,会计管制的范围、方式等并非固定不变,它会随着市场条件和经济背景而发生变化,管制目标和管制制度也会发生转变。

  会计管制制度始见于20世纪初的美国,当时会计信息的生产、加工、提供,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是由各经营主体依据自行确定的处理方法来完成的。根据1906年赫本法案授权的州际商业委员会制定的统一会计制度,美国铁路部门是最先受到会计管制的部门,其会计信息的处理是按照相关规范来进行的。一战以后,美国政府把拥有财富看成公民天经地义的权利并主张不干涉,鼓励经济的自由放任,否定政府的积极干预。到1925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已放松了对公司的控制。当时的美国企业在财务上进行弄虚作假是没有任何障碍的,而且会计界提倡保密性,企业可以在保密的借口下肆无忌惮地在财务与会计上作假。1929年证券市场的大崩溃,使得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一片萧条,生产大幅度下降、物价暴跌、失业状况空前。经济危机后,当人们认为放任自流、缺乏规范、缺少诚信的会计市场是危机的根源时,政府也就责无旁贷地全面介入会计监管,担负起重建会计市场诚信的责任。美国国会于1933年和1934年颁布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按照这两项法律的规定,国会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会计和财务报告方面的业务,依靠SEC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满足公众有关公司信息方面的需求。SEC实际上控制着美国会计准则的制订和执行,这样一来,美国逐渐形成市场化的会计管制模式。1960年以后,货币主义等新自由主义的崛起,放松管制成为了各国政府改革的方向选择。到1990年,经过近30年的自由放任,那些在资本市场中自觉或自发形成的中介机构在放松管制后,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机制被削弱。上市公司接二连三爆发财务丑闻,社会各界强烈要求改进现行的管制体系,以堵塞管制体系中的漏洞。美国SEC先后出台了 9项新法规,内容涉及到审计市场的重新规范,资产负债表表外安排,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独立等多个方面。可以看出,会计管制的范围、方式一直在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管制通常是对经济事件和市场感应的特殊回应。

  在传统体制下,我国的会计监督主要依靠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国家对会计信息提供单位实施外部监督,同时,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又难以发挥作用。尽管如此,由于当时的外部环境以及会计信息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有限,传统的会计监管机制仍能运转,会计信息质量的问题并不突出。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原有的会计管制机制日显落后,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有关改革措施,如,稽查特派员、会计委派制度、外派监事会制度等也相继付诸实施。近年来,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各级地方政府,也依据当地的特殊情况,相应出台了一些法规管制当地的会计市场。特别是对会计监管机制的改进,初步构筑了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会计监管的基本框架,体现了监管理念和思路的变化。这些制度建设对会计运行的监管机制的建立,将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我国现行会计监管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监管过度和监管乏力。一方面,政府监管分散,分工不明确、多头重复性检查等弱化了会计管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制度仍未建立,红光实业、琼民源、银广夏等会计信息虚假行为越演越烈就是最好的证明。

  二、会计管制的两种态度

  综观学界的看法,对会计管制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管制论。持此观点者认为,一方面,会计信息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状况的最重要的信息源泉,而由于会计信息的不对称,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无法确定最优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与披露内容。同时,会计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非竞争和非排他的特性,这使得会计信息难以定价,价格机制无法保证会计信息的最优产量,公司的财务报告无法阻止非购买者使用,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公司的会计信息而不用支付任何费用,“搭便车”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在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必须对会计信息进行管制,需要通过管制纠正市场失灵,消除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不对称和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等弊端。若不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管制,自利的经营者将不会披露真实和公允的信息,他们将只披露他们想让外界知道的信息,而不披露不利于自己的信息,这就使得利益相关者无法利用会计信息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另一种是非管制论。对会计管制持保留态度,主张上市公司完全可以自愿披露信息而无需强制性信息披露rQ.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私下定约机会是支持非管制论的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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