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会计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面临这样一些问题:会计如何适应国家经济体制的转变,如何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体制,这样的会计体制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和结构,怎样对待西方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等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入,西方关于会计理论的供求问题的研究成果也日益受到关注。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资源还不够充足,在会计理论研究领域,尤其要关注成本效益的对比问题以及供需平衡问题。
关键词:会计理论;会计目标;会计环境
1 关于会计理论的一般认识
会计理论一词虽然广泛应用于财务会计多年,但尚无标准的定义。在会计文献中,对会计理论的含义有许多不同的理解。
但笔者认为,瓦芡和齐默尔曼作为当代实证会计理论的代表人物,对会计理论提出的意见是符合当代经济发展的潮流的。他们认为:“会计理论的目标是解释和预测会计实务。”“解释”是指为观察到的提供理由,“预测”则是指会计理论应能够预测未观察到的会计现象。未观察到的会计现象未必就是未来现象,它们包括那些已经发生,但与其有关的系统性证据尚未从数据中收集到的现象。因此,在他们看来,假设和通过数据进行验证构成了发展会计理论的基本前提。
2 关于发展会计理论的方法和实践性问题
20世纪60年代以来,实证会计理论逐步发展是西方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我国应用实证方法进行会计理论研究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这首先是由于我国会计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发生着重大变化:经济体制的转变使会计的作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致使财务信息使用者的群体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企业相对地位的确立导致财务信息呈报的企业导向,会计人员身份的转变致使会计信息编报立刻发生了微妙乃至深刻的变化。其次,由于20年来我国财务会计规范始终处于变动之中,尽管这种变动的程度和频率不尽均衡,但相对而言,较大规范的变动至少应当包括1993年会计转制和1997年以来具体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这样的制度变迁,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相关年度财务信息较为严重不可比,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如果考虑到1994年税制改革,和汇率并轨因素的影响,会计信息的不可比程度是不言而喻的。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会计规范的两次大的变动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基本上是同步的。因此,在当前,以对我国财务报告数据的统计分析为依据的研究成果的可信度是值得考虑的。所以,我国当前和今后几年的会计理论研究势必仍然无法以统计和建立模型等研究方法为主,而传统的研究方法仍将居于主流地位。
因此,有必要对传统研究方法进行再认识。分析我国会计研究的传统方法,很难证明其等同于规范方法。换言之,规范研究方法与传统方法并不是相互重合的概念。二者充其量只不过是交叉的概念。在我们以往所进行的研究中,我们自觉不自觉的部分采用某些实证研究方法。众所周知,实证研究方法既包括当前十分流行的统计分析和“建模”,也包括诸如问卷调查、实地调查、访谈、案例研究、实验室模拟研究、实地试验等方法。因此,以往的研究中所采用的实地调查方法、解剖麻雀的方法、较为简单的统计分析方法、蹲点实验等方法应当属于客观的以实践为基础的或称之为以经验为根据的方法,也可认为是实证研究方法。
随着实证研究的兴起,规范研究受到日益普遍的批评。规范研究的根本缺陷在于其所基于的假设通常在性质上是主观的,因而无法在结论上获得普遍的共识。尽管如此,对于诸如会计理论框架,财务报表的要素及确认与计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仍然主要地采用规范研究方法。应当承认,研究人员的主观随意性不仅表现在规范研究的过程中,而且也出现在实证研究的若干阶段。正如瓦芡和齐默尔曼在他们的《实证会计理论》中所指出的:“研究人员在建立会计理论的过程中必然带有主观随意性。研究课题的选择与理论模式的建立都会受到研究人员自身价值观的影响”。
在批评规范研究时,我们应当对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研究命题的学术性加以区别,从而克服所谓纯学术研究的思想。无论是规范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实际上都不是所谓纯学术的研究,因此强调理论研究的实践基础,并不意味着否定规范研究方法。
3 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关于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目前尚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会计理论的研究应当以会计环境还是以会计目标作为其逻辑起点,也就是众所周知的会计环境论和会计目标论之争。由于二者都有说服力,针对其相持不下的情况,又有会计环境与会计目标结合论。以下作者试图进行简要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语言等方面的原因,美国的会计研究对我国的会计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两国会计环境的差别在某些场合却往往忽视。美国社会经济和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市场完全监管严格,税制完善且管理手段强硬,注册会计师职业得以充分发展且有着严谨的自律机制,资讯系统完善且高效,相比之下,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尚处于发展之中,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但尚需调整与完善。资本市场还处于成长的初期,市场监管手段和税收征管以及税制的完善尚需要时日,审计环境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不容乐观,资讯条件不够理想。由此可见,不同环境下的会计理论研究的前提条件显然是不同的,所以进行我国会计理论方面的研究,应当以我国会计所处的环境为基础,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本国的问题。当然,借鉴他国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也是不可缺少的。
虽然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中存在诸多具有共性的成份,但并非所有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下被特定会计实践证明了的会计理论研究成果都具普遍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对会计环境论作为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的观点进行反思。
此外,双重受托责任也应运而生。双重受托责任观认为现代会计在“受托—受托”的关系中的责任是双重的,既包括对受托资源的安全完整、充分运用和实现经营目标的责任,也包括对员工的福利、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政府的税收、公众的就业、社会公益事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笔者认为,会计目标论是受制于特定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经济运行体制的。在产品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通过运用会计信息来考察受托者对托付财产或资源的管理和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特别在资本市场有效的动作情况下会计信息使用者不但仍然关注受托资源的经营情况,而且由于他们处于一个相对发达的市场条件下,随时可以通过资本市场间接地对其所托付的资源进行调配,社会经济体制和资本市场本身也确实充当着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因而使得会计信息对决策的作用日益重要。不言而喻,决策有用观应当是财务会计被普遍认可的情况下才得以成立。只有当所有权和经营权充分分离之后,企业外部利益关系集团的力量足以制约财务信息的公允呈报,决策有用观才能够确立。因此,即使在同一历史时期、相同的社会经济背景条件下,对于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以及私营企业而言,决策有用观和经营责任观的侧重点也未必相同。正如我们所熟知的:国际会计准则只对财务会计处理和呈报的重要方面进行规范,而不顾及次要的方面。同理,大多数国家的会计准则也主要用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因此会计目标倚重决策有用观是可以理解和易于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