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高校票据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是财政性票据。财政性票据主要是在从事以非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活动时,依法收取各种费用所开具的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收费票据和收款票据。财政性票据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指的是高等学校收取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和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开具的收款凭证;第二种为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指的是高校收取的单位间往来性质的非经营性款项。这两种票据都是由财政厅统一监制,其使用不能混淆。第一种票据主要适用于《收费许可证》规定的各收费项目的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具体项目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教育目录下所列管理方式为财政专户的项目,如收取的全日制学费、住宿费、函夜大培训费、四六级考试费和政府投资的幼儿园、托儿所杂费等。第二种票据主要适用于除《收费许可证》之外的各项收费,主要包括:各类学会协会等向会员收取的会费、学生的教材费及其代办费、接受的捐赠款、单位内部职工的水电费、电话费及内部各部门和单位上下级往来资金的结算等。这两种票据基本上满足了当前高校以非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活动的收费行为。随着高校经济业务的变化,财政部门应相应调整上述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二是税务性票据。税务性票据主要是指高校内校办产业、后勤实体等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并通过市场进行的服务性、经营性活动时,依法收取各种费用所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刷的收费票据。高校中开办的一些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和服务费、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组织短期出国培训费、非强制性培训办班收费等都应使用税务性票据。税务性票据主要是带有税务性印章的发票,分为商业零售普通发票、服务业统一专用发票、车辆维修专用发票、广告业专用发票、餐饮娱乐业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税票、所得税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临时通用发票等。该种票据根据经营活动的不同,应到税务部门办理领取相应的票据。在使用该种票据时,需注意票据上印章的规范使用。国税总局发票管理制度第二条第2款规定财务印章是指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其他财务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明文规定,开具发票须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单,发票专用章是指没有(或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其他印章未经税务部门批准,不得使用。
第二,高校票据的管理。
高校使用的票据总体说来,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从财政部门领取的财政性票据,一种是从税务部门领取的税务性票据。由于高校的收费项目逐年增多,所需要的票据数量和种类逐年增大,票据领用也越来越频繁,如何加强票据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加强票据管理的措施。
一是加强收费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校领导为主的立项审批收费小组,规范校内收费项目。高校内应成立以校领导为首的收费立项审批小组,下设收费办公室。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变更收费项目时需填写收费项目立项申请表,提出收费项目和标准,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由收费办公室到省教育、财政和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收费立项审批手续,申办《收费许可证》、《票据准购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然后领取票据。
二是增强学校领导执行财会法规意识,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票据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有时票据使用和管理不是一般财务人员能够正确把握。当前形势下,票据使用和管理出现问题,往往只追究票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责任,没有建立单位负责人问责任,不利于财经纪律的维护和票据管理的有效性。
三是建立一套健全的行之有效的票据管理制度,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高等学校应根据国家关于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票据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首先,应建立票据专人负责制,专门负责全校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和缴销等管理工作;其次,设置票据管理准领制和缴销制,各单位部门票据领用人在领取或缴销票据时,需持内部办理的票据准领证领取或根据票据收费上交情况办理缴销手续;最后,建立票据审核制,财务人员复审各内部单位票据的使用种类和填写内容等是否规范完整。
四是加强对财经政策的宣传,提高财会人员的票据管理素质。要实现票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必须依靠广大财务人员,为此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让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票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增强业务素质,杜绝财会人员票据管理中的违规违法现象,是票据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五是加强票据管理建设,逐步实现高校内部票据管理的电算化、智能化。面对种类和范围繁多的票据,如果仅停留在手工管理上,不仅工作量大,而且难度也不小。高校内部应结合柑应部门票据管理的微机化,如财政部门启动的“金财工程”等,积极探索和尝试高校内部票据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六是加强外部财政、物价和税务等部门和校内相关部门票据的监督机制。由于票据是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财政、物价和税务等部门和学校内部应该定期和不定期加强票据的监督检查,建立起票据稽查制度,对票据的使用、资金上缴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对票据使用和管理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