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制订的背景 我国于1992年11月颁布了第一个企业会计准则,它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建国后不久,即从1951年下半年起,我国就实行了分部门、分行业、分所有制一统到底的会计制度。它与当时的计划经济是适应的,在维护财经纪律、保证财政收入、促进增产节约等方面,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在改革开放后,它就逐渐暴露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缺陷。这种缺陷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对内,由于实行部门、行业和所有制三个分割,使不同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企业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同时,由于会计制度一统到底,使企业运用会计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时,没有灵活性。对外,我国统一会计制度从账户设置、会计处理,到会计报表,都同国际惯例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所产生的会计信息,不可能成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一部分,从而也就不可能在对外交流中起到应有的媒介作用。1992年开始的用会计准则取代统一会计制度的改革,把我国会计改革推进到一个崭新的轨道。 近五年来,我国的会计改革,仍以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为中心而继续走向深入。五年中,共完成了约30个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并反复进了修改。根据需要,财政部在1997年5月22日又出台了继1992年11月份以来的第二份企业会计准则,也是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同时还公布了这份准则的指南,要求上市公司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上述举措,消除了国内外可能产生的疑虑:中国的会计准则是否由于遇到什么困难和阻力而停止制订了?其实,会计准则的制订,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深入的调查、细致的研究,需要反复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这当然需要时间甚至恰当的出台时机。每一个国家制订会计准则都走过这样的道路。我相信,不久,我国更多的具体会计准则将会陆续出台。 二、我国应建立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结构 从我国会计准则制订开始到现在,我国会计界有一点是没有分歧的,那就是:我们将建立一个在《会计法》的指导下,以会计准则为核心,以会计准则指南为补充(当然,在过渡时期还应同时采用相关的行业会计制度)的既符合国际惯例,又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在我们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将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基本会计准则,它是用来指导方向的,内容包括会计准则所要运用到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二层是具体会计准则,它是准则体系的主体,是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恰当规范。用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话来说,它才是“应当如何在财务报表上反映具体种类的交易和其他事项的权威表述”。第三层是会计准则指南,它是用来说明具体会计准则的各个部分,加上必要的举例,以提高操作性。 三、基本会计准则的性质及财务会计与概念框架的关系 我国1992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般都认为它是一份基本会计准则。确实,今天看来,它具备了基本会计准则的雏型,但需要修改与完善。 讲到基本会计准则,人们会想到西方的概念框架。这里需要研究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基本会计准则是什么性质的准则?第二,基本会计准则与概念结构有什么关系?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认为,基本会计准则是准则的准则。如果说,《会计法》是整个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基本法。那么,基本会计准则就是整个准则体系中的基本法,它通过假设、目标、要素、确认、计量、披露等基本概念和一般原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评估已制订的会计准则,并可据以对在没有具体准则的领域中所发生的一些交易和事项,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所以,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既是理论,又是准则。在我国的准则体系中,处于第一个层次,而不是最后层次。 关于第二个问题,西方的概念结构,包括两种设想,一是60年代的设想,把基本假设一般原则作为规范,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所属的会计研究部于1961和1962年分别发布的会计研究论文集(ARS)第一和第三号。另一种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78年开始提出、现在较为流行的概念结构,它以目标为导向,包括目标、信息质量、要素、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以及1995年12月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原则公告"征求意见稿中所讨论的财务报表的编报思路。西方关于概念结构的研究,大多数人认为,概念结构是理论而不是准则的一部分。比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所发布的概念公告前都作此申明;同样,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概念框架(1989)的引言部分也有类似的阐述。其实,准则和评估与发展准则的理论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所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2年发布的第69号审计准则公告(SAS)中,把概念框架列为“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第四个层次(最后一个层次)也是有道理的。尽管如此,西方的概念结构主要是用来评估现有准则和发展新的准则的,而不是直接用来指导会计实务的,这是很明确的。我认为,“理论”不存在什么新旧的问题,只要它科学地反映客观世界,代表真理,有创造性,就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就有生命力。美国会计研究论文集第一和第三号等会计文献,今天看来,并不陈旧,甚至还有新意。因此,包括60年代所颁布的一些属于概念结构的文件和现今关于概念结构的一系列文件,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1992年所发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实际上已参考了上述两个方面,并以第一种设想为主。如总则、基本原则就是借鉴第一种设想,而要素部分才是借鉴第二种设想。 四、关于修订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的设想 这里想就三个问题谈谈个人看法:关于基本会计准则的总体安排;关于基本会计准则如何突出财务报表的目标以及关于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95年SP中提出的关于报表的内容、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应否也列入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 1.关于基本会计准则的总体安排。根据上面所说的,我们应该既借鉴西方概念结构中现在的框架,也应该借鉴过去已提出而被遗忘的部分,特别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60年代所发布的第一、三两号会计研究论文集中所讨论的一些会计基本假设和基本会计原则。下面我着重谈谈会计基本假设应否列入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的问题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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