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防止单位乱收乱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会计集中核算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一、会计监督职能大大弱化,核算中心成了记账机器。一名会计人员往往要兼记多个单位账务,少则两三个,多则四五个,甚至更多。会计人员常年在核算中心上班,不参与有关单位内部工作或管理,对各单位的业务事项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记账人员对各单位报来的发票只要手续齐全就予入账,无法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职能无法发挥。
二、由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致使部分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或部分收入不报账实行体外循环。有些单位不合理开支无法向核算中心报账,就想方设法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且屡屡得逞。有些单位收入项目繁多,为了省去报账的繁琐手续,干脆把部分收入不入账,在单位内部坐收坐支。
三、专项资金不能专款专用。大部分单位都有专项资金,但核算中心人员对专项资金具体用途不能准确地把握,往往造成专款不能专用,致使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甚至发生挥霍浪费现象。
四、往来款项不能及时清理。由于核算中心人员对各单位情况了解较少,加之部分单位又不能及时报账,有的往来款项挂了一年又一年,年复日久变成了呆账死账,最终予以核销,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实物资产不能进行定期清理盘点,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核算中心人少事多,对各单位实物资产不能进行定期清查盘点,部分单位实物短少又不能及时向核算中心报账,导致账实不符,会计账务失去了监督牵制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会计核算中心要注重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并举,在规范会计核算的同时,要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对各单位报来的发票要进行认真审核,注重其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核算中心人员要对核算单位的业务有所了解,并尽可能参与核算单位的管理,熟悉核算单位的收支项目,防止部分单位报销虚假发票或部分收入体外循环。三是核算中心人员要加强核算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学习,严禁报销不合理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四是核算中心对各单位实物资产要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对往来款项也要及时清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刘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