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部控制机制已引入到各级保险公司,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公司内部稽审工作日显其局限性。笔者认为,健全完善的内部稽审,保障保险投资基金运行具有高度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有效地发挥保险公司内部常审功能。必须高度认识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现代内部审计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把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审计的重点内容、方式和手段上实现大的转变。
二、建立独立的内部稽审机构,正确权行稽审职能。内部稽审机构不能从属于任何业务部门,否则就会失去独立性。而在实际运行中,并不能切实做到。这导致了内部稽审工作不能真正地为保险投资基金的安全运营起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作用。
三、审计内容要从财务审计的合规性转变到以经济效益性审计为主,合规桂、风险性和效益性审计相结合的综合性审计。首先,内部控制体系是保险投资基金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和防范投资业务中可能出现的疏漏和衔私舞弊现象,对此方面的核查应作为基金稽审的重要方面。其次,加强对保险投资基金业务的稽审要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和新批准的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等这类资产形成过程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三方面入手。
四、要变更后审计为事前、本中与本后审计相结合。以事前审计为主,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为补充和完善,提高稽审质量。
五、优化稽审人员结构,在专业化前提下注意多配备复合型人才,提高稽核人员素质。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善:一是要加大对内审人员培训,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二是要适时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内部审计队伍,改善内部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三是增强投资基金稽审人员力量,尽快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使各类审计人员都充分发挥作用。《财会通讯》·李孟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