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比较全面地论证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建立基础问题。文中表达的基本观念是:强化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基础是内部控制观念的逐步拓展与对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管理方位的全面认识;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行为基础是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形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法律基础是适应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基本要求;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运行的基础是不断优化会计管理环境。
「关键词」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思想基础 行为基础 法律基础 运行基础
2001年度在中国股票市场所发生的“银广厦”等一系列令人震惊的舞弊事件以及2001年底在美国发生的安然事件,为我国现阶段的会计工作敲响了警钟。不同领域里的专家学者在对其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时均从多个角度涉及到了会计与审计问题,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不尽完善则是一个相对直接的原因。为了规范现阶段我国不同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行为,在去年年初,财政部就正式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政部,2001),并要求从发布之日起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内运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2年来首次以专项法规的方式所发布的专门涉及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它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刘玉廷,2001)。2001年12月,财政部又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三个征求意见稿,并计划于按期正式颁布。它们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日臻完善,而且意味着我国的内部控制工作也将逐渐地驶入与中国加入WTO这一大环境相互适应的快车道。可以预料,随着它们的逐步实施,也将为改变我国现阶段由于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而导致的会计监督名存实亡、会计管理和控制日益弱化、恶性经济犯罪案件愈演愈烈的现状,从而为全面提升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而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的基础问题作初步研究。
一、强化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基础:内部控制观念的逐步拓展与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管理方位的全面认识
现代企业作为一个具有委托代理责任关系的利益集团,是一个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的管理程序并按照规范化进行操作的社会法人。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要实现其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本目标,就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通过其实施与运行来对经营行为和管理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做出判断,以加强内部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单位内部的控制工作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阶段与担负有不同管理任务的职能部门,可以具体化为诸如核准、授权、验证、调节、复核营业绩效、保障资产安全以及职务分工等多种方式和没方法的有目的的活动。在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是其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可它却是从内部控制工作中逐渐分化和独立出来的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内部控制概念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之前,其最原始的内涵仅指内部牵制,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管理行为的细化、管理要求的延伸与拓展,它就逐渐地深化为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结构以及结构体系优化等问题(吴水澎,2001)。
早期的内部牵制主要是指以提供有效的组织和经营来防止错误和其他非法业务发生的业务流程设计。提出内部牵制实际上是基于以下两个基本设想:一是二个或以上的人或部门无意识地犯同样错误的机会是很小的;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地合伙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于单独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舞弊的可能性。内部牵制的工作基点就是以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能单独控制任何一项或一部分业务权力的方式进行组织上的责任分工,要求每项业务通过正常发挥其他个人或部门的功能来进行交叉检查或交叉控制,以便使各项业务能完整正确地经过规定的处理程序。内部牵制按其功能执行的对象及其方式可分为实物牵制、机械牵制、体制牵制和簿记牵制四类。即使是在现代内部控制理论中,内部牵制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有关组织机构控制和职务分离控制的基础。
内部控制则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企业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这些方法和措施都是立足于保护企业的财产、检查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和推动企业执行既定的管理政策这一基点之上。按照20世纪50年代美国会计理论界的解释,内部控制可以划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前者包括组织规划以及与管理当局进行经济业务授权的决策过程有关的程序和记录,这种授权是与完成该组织目标的职责直接有关的一种管理职能,它的方法和程序主要与经营效率和贯彻管理方针相配合,一般包括统计分析、时动研究(即工作节奏研究)、业绩报告、员工培训计划和质量控制,因此通常只与财务记录有间接关系,是建立经济业务会计控制的起点;后者则主要包括组织规划以及与保护财产安全和财务报表可靠性有关的程序和记录,它涉及到人员素质控制、组织机构控制、业务处理程序控制、授权与批准制度、从事财务记录和审核与从事经营或财产保管职务分离的控制、财产的实物控制、内部审计和会计记录控制等。完整意义上的内部控制将内部牵制的观念引入并延伸于经营管理的各个阶段及各个环节,通过其事前防护、事中调节与控制、事后反馈三大管理环节不同功能的发挥,为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随着经营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概念与所涉及范围也就不断地深化。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中,首次以“内部控制结构”代替了单纯的“内部控制”概念,指出企业的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为提供取得企业特定目标的合理保证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 并在该文告中,将内部控制的结构具体化为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三个基本要素(朱荣恩,2001)。与前述单纯的内部控制观念相比较,这里出现了两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将控制环境纳入了内部控制范畴;二是将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统一以要素表述为内部控制,这是因为西方学术界在对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进行研究时,逐步发现这两者往往是不可分割的,是相互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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