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葵涌镇于1994年6月开始推行了会计代理记帐制度,全镇各村会计业务由镇会计中收代理,村小组会计业务由村委(联队)代理。经过6年多来的实践和不断完善,葵涌镇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已初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对推动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和加强农村廉政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收到明显的效果。
一、会计代理记帐制度的操作办法
农村会计代理记帐制度,形象地说就是"会计在镇里,出纳在村里"。本质上,被代理的单位即各村仍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在存款额内可自主地办理支出业务,村负责人依然直接审批核定所有支出凭证。代理记帐的部门则凭其高素质的专业能力,为村里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代理会计记帐业务,既保证各村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又积极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控制非计划开支、专项开支,避免挪用和违规,保证了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为推行会计代理记帐制度,葵涌镇成立了专门的"镇会计代理记帐服务中心",为镇属事业单位,由镇政府所负责管理。会计代理记帐中心的职能是:
1、这各村代理会计记帐业务;
2、为各村提供会计综合服务,如提供验资、年审、信贷、税务、审计等有关资料;
3、协助各村做好财务管理,如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审核,收支业务的审核;
4、指导和帮助各村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
具体的运作方法是:中心与各村实行会计报帐制度。wWw.133229.CoM各村的出纳员审核和整理当期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资料,并定期报送中心进行复核、结算,由中心电脑操作员进行帐务处理。中心在收到各村报送的原始凭证和资料后,3天内完成帐务处理,并编制相关的会计报表送交各村。原则上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帐务处理程序;年终结算5天内完成帐务处理,并编制相关的会计报表送交各村,每年的1月2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帐务处理程序。
为保证会计代理记帐中心切实发挥财政执行监督管理职能,镇委镇政府对会计代理记帐中心的运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主要有:
1、各村必须将村或经济实体的印鉴,财会审批人员的印鉴或签字报送中心备案,以便中心审核凭证和资料时查验;
2、各村要配备专职出纳员,要求品行优良、业务能力强,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各村向中心报送的凭证、资料、必须手续齐全,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在中心留印鉴者),要求合法、合规、准确;
4、各村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报送中心一份,以便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5、中心对各村的收入票实行统一管理。各村可设一名兼职开票员到中心登记领取票据,用完后将存根交回核查注销,作废收据全套交回;
6、各村调换出纳员要及时通知中心,并办好交接手续,以保证经济活动持续顺利进行。
此外,由于会计代一记帐中心的服务,实实在在减少了各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支出,镇财政的负担相应增大,为此,葵涌镇会计代理记帐中心实行有偿服务的形式。基本收费标准为行政村每盘帐年定额收费2000元,自然村年总收入20000元以下的每帐年收费300元,年收入20000元以上的按1.5%计收。所收取的代理记帐服务费只用作办公经费的补充,中心人员工资、设备购置等费用大部分由财政负担。
二、实施会计代理记帐制度的成效和意义
(一)扭转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推动农村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实行会计代理记帐制度前,葵涌镇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十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而且透明度不高,"四多四乱"现象突出:一是银行帐户多,货币资金管理混乱。有的村帐户多达6个。且公款私存私借、白条单抵库现象严重。各村普遍存在使用存折、现金结算等违规问题。二是各类票据多,收支凭证乱。各村普遍存在使用自制收支票据的现象,大量的收支凭证要素不齐。三是违规帐目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混乱。不少村自行设置会计科目,记"流水帐"、"包包帐"、凭证不装订、不编制会计报表。四是违规问题多,财务收支混乱。有的村收入不入帐,设立"小金库"、"帐外帐",乱发补贴,扩大报销范围和标准。有的财会人员只管付款,不管审核凭证;只管记帐,不管监督。认为凡是村委主任、村长审批的就有效,可以付款、入帐。
实施会计代理记帐制度后,葵涌镇各村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做到"五清五查",即清理各项开支,查是否符合规定;清理财产物资,查是否帐实相符;清理承包合同,查合同是否兑现;清理各项往来,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现金存款,查有无短款现象。针对清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边改边总结边建制。先后建立和完善了6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等,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帐簿、统一会计凭证、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帐方法、统一会计报表。全镇各村的财务管理工作由此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彻底告别了过去的"四多四乱"。
(二)切断了农村干部贪污腐败的源头,促进农村干群关系的融洽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实行会计代理记帐制度,把会计业务与原单位财会人员相分离,为财会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提供了组织基础,对于加强财务管理、控制腐败蔓延、切断腐败源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改变了过去村干部一句话决定会计人员的升降沉浮、一支笔支配集体资产等独揽人事和财务大权的做法,有效地防止了贪污挪用、奢侈浪费、滥开支等违纪现象的发生;二是避免了暗箱操作,加大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消除了由于强调领导一支笔审批而带来的干部之间的互相猜疑和干群关系的不融洽现象;三是推进了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前一些村报帐、记帐、公布不及时,财务档案不齐,群众不满意,现在由会计代理记帐中心管理,分村建档、集中保存、按时公布、规范操作,群众放心。据信访部门统计,实施会计代理记帐制度前,农村财务管理一直是我镇农村群众投诉和上访的热点,高峰时每年多达上百起,实施会计代理记帐制度后,此类投诉和上访事件大幅减少。
(三)提高了财会队伍的素质,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走上规范化之路。
这去,村财会人员从行政到个人待遇都隶属本村,必然导致会计监督不力的的局面。尤其是当村领导的意图与会计法规相冲突时,会计人员出于个人利益极易屈从于村干部的意志,不按会计制度办事,有意进行错误的会计处理,改变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实施会计代理记帐制度后,代理会计通过业务部门推荐和考试,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的中青年走上了会计工作岗位,改变了过去村级会计队伍长期存在老龄化、文化低、无资格甚至是由一些村主要领导的家人或亲戚朋友担任的状况。同时,由于会计人员与村分离,不拿村委的工资、不分享村里的收益,抓工作理直气壮,从体制上保障了财会人员能够严格执法,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效益财政的建设步伐。
葵涌镇在各村实施会计代理记帐制度基础上,今年又积极稳妥地将这一改革措施推向全镇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目前对全镇行政事来单位实行的"财务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形式的会计委派制工作已全部完成。这一改革有效地促进了效益财政的建设。如,实施这一制度前,全镇行政事业单位拥有资金700多万元,分散停留于26个单位的开户银行。实行集中管理后,一方面保证了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另一方面也对各单位的支出实现了全程监控,在一定程度上止了奢侈浪费,节约了开出,这样,既可集中有限的财力,保证重点工程、项目的支出,又可缓解镇财政困难,对培植财源、增强政府宏购调控及提高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推行会计代理记帐制度的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关键。"会计代理"是对传统的会计管理体制的一次革命,触及方方面面,其推进过程阻力是很大的。只有领导重视,工作才有力度,工作才能到位。在施行过程中,镇委、镇政府对会计代理工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在人员、经费方面给予保证。镇纪委、组织、财政、审计、农办等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镇领导小组多次深入村委、村小组调查研究,做思想工作,每个阶段都认真听取工作小组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村领导干部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正是有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会计代理工作才能全面顺利实施。
2、科学处理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基础。改革是为了促进发展,改革之初必然会出理一些阻力和怨言。据了解,单位反映最多的是增加了资金开支方面的管理环节,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资金使用的自主权。针对种种不同意见,财镇政部门着重从三个方面科学地处理好与部门单位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首先是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把为单位提供准确、及时、可靠代理会计记帐服务,作为财政执行监督管理职能的前提,实实在在的服务减轻了单位的负担,从而使服务和监督融为一体,赢得了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其次是保证与控制的关系: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及时拨付款项,控制非计划开支、专项开支,避免挪用和违规。第三是用款与管帐的关系:单位仍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在存款额内可自主地办理支出业务,单位负责人依然直接审批核定所有支出凭证。
3、制度规范是保证。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是开展代理记帐、依法理财工作的保证。近几年来,镇委、镇政府针对实际,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制定并实施了有关财政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20多项,如:《关于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的若干规定》、《葵涌镇农村财务管理规定》、《蔡涌镇预算外资金管理细则》、《葵涌镇财政资金审批制度》、《葵涌镇会计委派制实施方案》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镇财政管理无序,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使镇理财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促进了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依法理财工作的深入开展。
4、符合《村委会组织法》,农村干部群众普遍接受,会计代理记帐才有生命力。我国的《宪法》和《村民委派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村集体的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应当属于体体村民及村民委托的法定代表者,只有全体村民或其法定代表者,才是村财产产权的主体,才能行使村级财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实行代理记帐制度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会发生矛盾,仍然以村自我管理为主,村民委派会是农村集体财产管理者和会计主体;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办理本村的收支业务和一切经济活动。镇委镇政府及主管部门则以支持、帮助、监督为主,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有效的管理。由于会计代理记帐实实在在为村服务,已被农村干部群众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