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会计造假现象日趋严重,给消费者、投资者、债权人甚至国家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在给出会计诚信定义的基础上,分析了产生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从加强诚信教育,强化监督,健全法律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会计制度等方面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会计;诚信;对策
自1929年美国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导致股市崩盘并引发世界经济危机以来,会计诚信问题就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国内外会计造假丑闻愈演愈烈,从美国的安然、施乐、世界通信,到国内的“琼民源”、“红光实业”、“郑百文”、“银广夏”等案件,会计诚信问题如同流感,时有发作,屡治屡发,似成顽疾。使得中国会计面临“诚信危机”,美国会计也陷入“信用沼泽”。会计诚信的缺失,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造成巨大的伤害,极大地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当前从刑法、会计法等国家法律到部门、行业的准则、规章、制度等操作规范都对会计造假的约束条文越来越多,惩罚措施越来越严重。但在法规重罚的同时,会计造假其势不竭。仅依靠法律的严惩而没有从根本上治理问题的根源,治标不治本,造假之势只会在利益的驱使下越来越泛滥。并可能引发社会道德危机及经济的紊乱。只有推本究原,探究会计失真的内因,然后进行针对性的解决才能真正的维护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笔者在会计行业工作多年,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对会计诚信建设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
1 会计诚信的定义
所谓诚信,即诚实守信。Www.133229.Com会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要求,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会计诚信包括会计行为诚信和会计人员的诚信两个方面的问题。诚信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是一切制度和规则得以确立和运作的基础。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支撑,成熟的市场经济就难以建立起来;诚信一旦缺失,就意味着失去了走向市场化与国际化的通行证。
2 产生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
2.1 经济利益是会计造假的源动力
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的思想认识,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造假者的逐利心理突出的表现在他们对暴富的渴望。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对保官,升官平步青云的期盼,对出人头地的向往。而当这一切不能通过正当的渠道获得时,就不得不依靠作假账来改变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和分配关系,改变衡量其业绩的各项经济指标。
2.2 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职能不断丰富,会计工作也变得日趋复杂。会计人员不仅要面对企业经营中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专业判断,并对这种事项进行记录和反映,而且还要向企业决策者提供决策的备选方案,这就要求有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来从事这项工作。但据有关资料统计,在我国1200万会计人员中,受过大学教育的不及10%,在素质相对较高的国有企业的及县以上集体企业的600万会计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也只有18.21%,有会计师资格的仅占8.45%,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会计的实际水平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同时在会计职业领域有种错误观念:“会作假账的会计是好会计”,“会少纳税的会计是好管家”。这种观念也误导着会计人员的道德倾向。
2.3 制度上的缺陷及漏洞是会计造假的买方市场
2.3.1 按照企业的契约观点,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关系,要素的投入者即企业的所有者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享有会计信息产权,与企业相关的管理机构(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的管理机构)、债权人、供应商、竞争者、其他潜在利益关系人就成为会计信息的其他相关者。因为会计信息的其他相关者不享有会计信息产权,但会计信息却必然对他们产生影响,会计信息的外部性就因此而产生。假如外部性是正的,所有者享有受益的权利,有利于增加会计信息的披露,相反如外部性是负的,其交易成本非常昂贵,这部分的外部性是不值得的。
2.3.2 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理解的差异。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真实性主要秉承“结果理性”的观念。在他们看来不论会计规章如何规定,会计人员如何操作,只要提供的会计信息没有客观真实的反应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即使企业会计程序符合制度规章的要求,这类信息也是失真的。相反会计信息提供者则坚持“程序理性”的立场。在他们的认识中只要企业的会计处理和会计信息披露符合规章制度,这种信息就完全真实,他们也完全履行了会计责任。这两种观念冲突最典型的例子是高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问题,特别是拥有专有技术或特殊配方的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自创专有技术是无法在报表中反映的,但绝大多数人没有忽视这类无形资产。
2.3.3 在我国由于任期经济及干部考评机制,干部的升迁一般主要取决于任期的经营业绩,在这种体制下使得部分领导竭泽而渔,夸大业绩,邀功媚上,只重视短期或当前的利益。对于企业的远期增值潜力、股东的最终财富漠不关心,只要在任期内业绩一路上升,随之个人的职务、福利待遇也上升,这种评价机制是会计造假的寻租机会,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就因为经营者一味的追求任期上的轰动盲目投资使得企业财务恶化,最终是后人收拾烂摊子,国家为其行为买单。
另外,在偷税漏税上,通过调节收入、支出达到小集体利益最大化,也是因目前我国国家权利部门利益化,部门权利个人利益化,有些企业通过非法或不正当的手段化极小的代价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执法者的行为使会计造假有机可乘。
2.4 处罚不力、执法不严
《公司法》第212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出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做出“违反了怎么处理”的后文。这类条文的规定,明示了造假行为预期“成本”的上限,不仅威慑力不足,反倒起了“鼓动”作用。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减弱了法律的效力。
3 会计诚信建设的对策
3.1 切实加强诚信教育
诚信教育是培养和塑造人员高尚道德的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不应仅着眼于会计人员诚信品质的提高,在教育对象上也不应单纯地局限于会计人员。作为一个会计行业或会计市场,应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会计人员有忠实执行《会计法》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依法对企业和相关单位有社会监督的责任,三位一体,缺一不可。当前社会上出现的诚信危机,绝不单纯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所以,会计诚信教育这个系统工程理所当然地包括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的整体教育。
3.2 健全法律体系,完善管理制度
3.2.1 加强监督,加大惩罚力度,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从立法,执法方面对造假单位及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坐牢,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同时应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强化和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从制度上遏止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同时,对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标准的会计人员,应进行表彰奖励,形成一种抑恶扬善的社会氛围。
3.2.2 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虽然我国出现了许多公司会计造假事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起针对公司造假真正实施的民事赔偿案例,股民还没有得到违规公司的一分钱赔偿。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3.2.3 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在“安然”事件发生一个月后,纽约证交所正式取消“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并拟取消其上市资格。同时导致提供虚假信息的安达信会计公司的信誉和审计市场迅速下滑,不得不面临着被兼并的命运。这种退出机智的惩罚力度对相关行业的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警示。因此,在我国也要尽快构建有效的退出机智。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自身就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失信行为后就可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
3.2.4 推行诚信保险制度,根据国外的一些做法,对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要求其在保险公司投保“诚信险”。当公司出现诚信问题,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时,保险公司必须赔偿,这样就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又使保险公司为了自己不受利益损害,必须加大对投保人的监督,通过市场行为进行监督降低监管成本。
3.3 加强内部会计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目前我国还处在经济转型期,纯粹的市场经济尚未完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合理,尤其是上市公司改制不够彻底,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制约体制,公司治理应该努力解决好下面问题:(1)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即“一般独大”现象,有可能导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2)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应采取必要的机制来保障其发挥应有的作用。(3)规范公司制度,规范公司财务,避免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事件发生。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体现了牵制原理,有效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消除了会计造假的环节载体,并从源头上杜绝了造假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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