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会计论文>管理会计论文

会计核算网络化初探

2015-10-08 10:2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及网络技术的日益完善,“上网”已成为不可回避的趋势。各计算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快捷地传送或取得各种信息。本文拟就“上网”所引起的会计变迁及网络化会计谈谈看法。
  
  一、计算机互联网对会计的影响
  
  (一)网络的主要特点

  1.信息传递的快速性。会计处理信息是否及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信息的传递是否快捷,所以“上网”会最大限度地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有用性。

  2.信息处理的集中性。上网可以把若干信息输入分散在多台计算机上,通过网络把其传递到主计算机,由主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运算,这样就有效地提高了整个系统的工作效率。

  3.信息的共享性。通过网络有关部门可以发布许多对会计十分重要的信息,如价格信息、比价信息、咨询信息等,它们将有效地增加会计计量、确认的准确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对会计产生的影响

  1.会计基本准则、一般原则的变化

  “上网”后会使一些会计主体发生变化,如上网前因为信息不畅而不能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记账的,上网后可以做到;上网前十分分散,以地域划分的多个会计主体(如各分公司),上网后可以合为一个会计主体等。在存货计价方面,国际上比较普遍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在我国由于市价的取得比较困难及没有使用该法的客观环境,则没有完全采用(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但是当上网已是十分普遍时,国家有关部门(或其他中介信息部门)可以通过互联网取得各种存货各地的市价,加以计算后又通过互联网发布各种存货的全国平均市价(或某范围平均市价),企业可以从网上获取所需的存货市价,以后的会计检查也有依据,这样使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存货计价原则就可成为现实。

  2.会计核算的变化

  第一,会计核算工作的组织将发生变化。当各计算机用户都普遍上网时,会计核算工作在组织上可能会发生由分散到集中的变化,这里说的集中核算不仅仅指一个企业集团或一个跨国公司把自己属下的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集中起来进行,而且还包括把一个地区或一个行业集中起来进行会计核算,通过互联网由一台主计算机集中记账。这样可能导致社会中介记账机构(如记账公司)的大力发展,也会从根本上改变会计人员的单位所有现象,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比性将大大提高。

  第二,会计核算工具将会改变。即会计核算通过各单位向互联网传送和获取信息由主计算机进行核算,而改变过去的手工记账核算或各单位单机记账核算现象。

  第三,会计信息的载体将发生变化。记账凭证和账簿已不是传统意义的以纸作为载体,而可能是记录到主计算机的磁盘上或刻录在光盘上。

  3.会计要素确认的变化

  上网后对某些资产价值的确认将会更简捷和更公正,对一些评估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委托比较有权威的评估机构进行,而且各评估机构也可通过互联网了解各种动态,使评估的结果比较客观和准确。另外,对一些比较常用的资产国内权威部门可以定期在互联网上公布其价值,各单位对这些资产价值的确认可直接从互联网上查询;能十分迅速地对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对坏账损失进行核算等,使各单位的会计要素确认变得更为准确、迅速。

  4.会计控制方面的变化

  通过上网,能加强各单位的会计控制力度。首先,总公司或部门主管能及时了解下属分公司或各单位的情况,和有关控制指标对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其次,可以逐日计算有关指标,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失误,真正做到事中控制。再次,通过上网可以和银行等货币支付部门挂钩,这样使会计控制手段更加有效。

  5.会计检查方面的变化

  上网可使会计检查变得十分迅速有效,检查部门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向记账中心查询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并且可向各单位查询有关的原始资料。通过对记账中心的检查,可以掌握总体情况和各单位具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阻塞漏洞,严肃财经纪律。

  6.会计报告方式的变化

  因为上网,会计报告是通过互联网对外报送,会计报告的内容将会增加,速度将会大为提高。

  7.会计人员方面的变化

  首先,会计人员的属性将会发生变化,部分会计人员将不再属于某个具体的会计主体,而是变成社会会计、部门会计或行业会计为某一地区、某一部门或某一行业的所有单位记账算账。其次,会计人员数量大为减少。再次,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会计核算网络化
  
  (一)网络化会计的处理程序

  所谓网络化会计,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如地区、行业、企业集团)各单位不再进行会计计算,而将有关原始信息通过网络传递到核算中心(如记账公司等)的主计算机,由主计算机进行核对、核算、报告,而各单位可以通过网络获取自己所需信息。网络化会计处理的基本程序为:

  1.各基层单位运用一定的计术方法,把原始信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传递到计算中心(总公司、总部、某地的记账公司)的主计算机上。

  2.主计算机收到原始信息后,对需要核对的数据凭证等发送到互联网上,向有关部门(如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开出发票部门、债权债务人等)核对,核对不相符的退还原单位并令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3.对一些数据如商品价格、资产价格等可以通过互联网向有关部门查询,以确定存货价值、财产物资价值等。

  4.对不需要核对的和已核对相符的原始数据,计算中心的主计算机编制记账凭证,并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汇总总账和汇总明细账及分户总账和分户明细账,将分户账数据上网发送。

  5.计算中心的主计算机根据各种账簿编制各类会计报告并上网发送。

  6.各基层单位、各会计信息使用者通过互联网获取各自所需会计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1.关于会计档案的保管问题。在网络化会计下,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发生了分离,这对于会计检查和会计核算不利,也不符合会计资料的可逆查性及会计档案的保管规定。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可以采用三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编辑部]



  (1)各具体单位在输入原始会计信息时,可以用扫描仪把原始凭证扫入并传送给主计算机,主计算机下载后就成为原始凭证副本。同时,各具体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原始凭证正本,并定期和主计算机核对和备查。

  (2)各具体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标明记账凭证号码,并装订成册,保管备查。

  (3)各具体单位定期把原始凭证交计算中心,由计算中心进行整理收存。

  2.关于保密问题。为保证会计信息在互联网上不外泄,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建立专用信箱,对网址高度保密,并应在此基础上加装密码,这种方法的网络的拓扑类型以星型为主,即以计算中心为中心,各分计算机只和计算中心相联;二是建立一个局部系统,该系统的拓扑类型以总线型为主(也可以使用星型),并使用防火墙技术,只有允许使用该系统的用户,才能进入该系统,以防“黑客”侵入。

  3.相关的规定和社会协调问题。首先,使用该法应获得我国会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相适应的软件。其次,有关的政策应配合,如在跨地区进行集中核算的情况,各单位应和当地税务财政工商部门协调等。再次,政府各部门,各社会中介机构等会计监管应有相应的协调一致的配合。许必建
[责任编辑:编辑部]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